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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百日攻堅行動”為載體,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以防控風險、遏制事故為重點,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和責任落實,集中排查整治一批長期性、反復性、根源性、痼疾性事故隱患,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出行安全。
二、主要任務
1、深化農村公路領域排查整治。一是加強農村公路通行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農村公路風險,及時維修養護破損路面和不完善的安防設施;二是加強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路段和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徒下坡等事故多發路段的日常巡查,有針對性地采取完善警示標識、安保設施、分流限速等措施,嚴防事故發生;三是加強轄區內橋梁、橋臺、橋欄、涵洞的安全隱患排查,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2、深化農村公路施工領域排查整治。一是加強農村公路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對施工難度大、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的關鍵部位要重點排查、從嚴整治。二是突出橋梁、隧道、臨時用電、高邊坡、深基坑、臨邊臨水等重點部位,強化安全隱患排查,督促問題整改。三是嚴厲打擊“三違”行為。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厲打擊生產作業和日常工作中出現的盲目性違章、盲從性違章、無知性違章、習慣性違章、管理性違章以及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堅決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四是排查和評估汛期雨季施工作業現場、生活駐地設置等重點部位風險,防止汛期災害。
三、時間安排
5月15日至7月31日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此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有效的開展,區交通局聯合公路設計等有關單位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工作目標
對現有的城市管理區域開展全面排查檢查,摸清底數,對存在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區域,政府掛牌督辦,徹底整治;明確和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完善公共設施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安全防控監控能力。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隱患排查的組織領導,成立安全隱患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安全隱患治理內容
一是對內部電腦、電源、空調、飲水機等電器設備做好檢查維護,確保安全;二是對執法車輛、攝像機、照相機、對講機等裝備進行檢查維修;三是對車輛及行車安全的檢查。組織局內的專業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行車。四是搞好大型戶外廣告安全檢查。各執法中隊對各分管片區的戶外廣告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通知戶主整改;五是對轄區內的消防通道進行徹查、整治,疏散通道,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階段(2015年12月31日前)。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開展工作,各股、室、隊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排查階段(2016年3月31日前)。各股、室、隊做好內部及轄區內的排查,做好臺賬登記,全面摸清數量、規模、性質以及行政許可等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有序推進階段(2016年4月1日起)。各股、室、隊對排查發現的嚴重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采取法律、行政、輿論等手段,逐個督促落實整改到位。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以防控風險、遏制事故為重點,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和責任落實,集中排查整治一批長期性、反復性、根源性、痼疾性事故隱患,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出行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和深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健全落實安全生產“網格化”責任體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齊抓共管”和“三個必須”的要求,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推動《安全生產法》明確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效落實。
2.強化落實農村公路建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個必須落實”40條剛性要求,推進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能力培訓,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落實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實施安全生產信用管理,推進“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機制,開展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二)強化落實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機制
強化落實重大事故隱患“雙報告”和掛牌督辦。督促農村公路參建單位建立隱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確隱患排查范圍、方式、程序等要求,要求企業領導帶頭、全員參與開展全面自查,建立隱患清單,逐項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雙報告”制度和掛牌督辦制度。
(三)強化重點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深化農村公路領域排查整治。一是加強農村公路通行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農村公路風險,及時維修養護破損路面和不完善的安防設施,二是加強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路段和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等事故多發路段的日常巡查,有針對性地采取完善警示標識、分流限速等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2.深化農村公路施工領域排查整治。一是加強農村公路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對施工難度大、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的關鍵部位要重點排查、從嚴整治。二是突出橋梁、隧道、臨時用電、高邊坡、深基坑、臨邊臨水等重點部位,強化安全隱患排查,督促問題整改。三是嚴厲打擊“三違”行為。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厲打擊生產作業和日常工作中出現的盲目性違章、盲從性違章、無知性違章、習慣性違章、管理性違章以及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堅決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四是排查和評估汛期雨季施工作業現場、生活駐地設置等重點部位風險,防止汛期災害。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交通局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任務目標
以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指示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底線思維,突出問題導向,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針對春季安全生產規律和特點,加強源頭治理、落實“兩個清單”(隱患問題清單、整改措施清單)措施、嚴格監管執法,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時間安排
3月2日至3月31日。
二、重點任務
持續開展企業安全整治。企業加強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到人,企業根據自身特點排查隱患,切實做到不走過場;企業加強對用電高峰期間的老舊電氣線路的隱患排查及日常用電的隱患排查;針對季節因素重點做好大風大雪大雨等極端惡劣天氣時安全防范工作,加強企業廠區內外墻墻皮和樓房外墻附著物管理,嚴防倒塌和墜落事故,做好冰溜子的清理及警示提示工作,強化墜落物的快速處置,廠區內路面積雪殘雪積冰殘冰的清掃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各規模工業企業要切實落實責任分工,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努力遏制亡人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規模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行動方案,精心組織,明確分工,落實到人,全力消除安全隱患。
2.各規模工業企業要強化安全員監管,配強安全員等安全監管力量,發揮安全員巡檢、宣傳教育、勸導制止、信息報告、整改跟蹤作用,延伸監管觸角,確保不留盲區空白。
3.各規模工業企業要強化“第一責任人+安全員”的方式開展安全檢查,企業要加大檢查,排查力度和頻次,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敢抓敢管,嚴懲重罰,切實起到震懾作用。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導致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各規模工業企業要切實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惡劣天氣下安全應變防范能力,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夠準確、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矛盾糾紛和隱患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不穩定因素;對矛盾糾紛和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確保不發生新的重大重復訪戶,徹底解決一批復雜疑難問題,化解積案,減少存量;按照 “大事不出,小事減少,管理嚴格,秩序良好”的要求,確保實現到區以上非正常訪和集體訪“雙零”指標。
二、工作任務
(一)積極預防
1、源頭預防,評估風險。各村、各單位在研究重大決策和實施重點工程建設前,做到工作前置、關口前移,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深入分析論證,評估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體的合理要求,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問題發生。
2、超前排查,提前化解。堅持基層周排查、鎮月排查和重點敏感時期天天排查相結合,將矛盾糾紛和隱患全部納入工作視線,建立臺賬,掛賬處理。對確定的重點矛盾糾紛及隱患逐級實行領導包案,加大解決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積案”。
3、加強辦理,妥善解決。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初信初訪工作,對一般性的問題,要專人負責,按程序辦理;對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實行領導包案,成立工作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辦理,確保初信初訪一次性解決,避免發生重復訪。
4、完善預案,積極穩控。對突出問題的重點人員、纏訪人員,責任單位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穩控預案,明確責任人,加強動態監控,嚴密盯防,死看死守。按照“誰包案、誰負責”和“一包到底”的原則,研究制定積案的解決方案,加大化解力度,確保年內妥善化解。
5、加強宣傳,正確引導。大力宣傳《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法守法先進典型、促進社會和諧的經驗做法等,適時對非正常訪典型案件進行曝光,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反映訴求。相關部門要加強奧運宣傳,增強群眾特別是非正常訪人員的愛國熱情和民族意識,自覺規范行為。
(二)處置化解
1、加強信息預警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發揮鎮三級調處工作網絡中信息員的作用,加強信息預警報送工作,做到信息靈敏。一旦發現訪苗頭,要立即向鎮黨政辦、辦、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報送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加強處置和勸返工作,將訪群眾穩控在鎮內。
2、對發生到區以上集體訪的處置工作
發生群眾到區集體訪或圍堵區委區政府大門時,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及時趕到現場與公安、綜治、等部門做好現場處置。
3、對發生越級訪的處置工作
發生群眾越級訪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必須趕到現場,與公安、綜治、等部門共同做好處置、勸返工作。發生問題突出、情況緊急、規模較大的越級進京集體訪時,鎮主要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做好處置、勸返工作。
4、對非正常訪的處置工作
派出所要依法將群眾勸離;對到區委、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體訪,要對組織、煽動、幕后操作人員進行訓誡談話;對到國家重點地區的非正常集體訪,要逐一進行訓誡談話,對違反法律規定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加強對非正常訪重點人的防范,避免發生重復訪。
5、對到區以上集體訪、聯名信和隱患、苗頭性問題的化解
派出所、綜治辦和辦等有關部門與責任單位要認真分析研判,對集體訪、聯名信等突出問題,責任單位要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合辦理。對隱患、苗頭性問題,要采取“雙向承諾”和入戶走訪等多種形式,把矛盾糾紛控制在基層。能當時解決的,要立即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向群眾講清原因;不能解決的,要做好群眾的思想教育疏導工作。
6、建立工作平臺,加強相互溝通
每月5日前,由鎮主管領導牽頭,組織鎮“無重大重復訪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共同分析矛盾隱患,研究會商重大疑難復雜問題的解決方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基層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隱患,實行月匯總、月通報制度,對發生的突出問題形成工作動態,及時報鎮主要領導和區相關部門,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
三、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鎮辦:負責實現“無重大重復訪戶”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全鎮各部門、各村、各單位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責對排查出的重點矛盾糾紛建立臺帳,明確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工作職責;督辦各部門、各單位的控制化解工作;對于發生的越級訪和非正常訪,負責啟動勸返預案,開展勸返工作,并負責與區有關部門協調,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影響。負責對領導包案及重大重復訪案件重點督辦,確保案件辦理落實到位。
鎮紀委:負責對群眾反映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等問題的調查處理;負責對農村干群矛盾和兩委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調查處理;對因工作不利引發突出問題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鎮組織部:負責抓好全鎮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解決好基層組織建設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加強農村兩委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調查處理農村干群矛盾及兩委干部違法違紀問題。
鎮宣傳部:負責宣傳《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法、守法先進典型和做好工作的經驗做法;加強奧運宣傳,增強群眾特別是非正常訪人員的愛國熱情和民族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形象。
農發辦:負責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負責涉及農村政策問題的排 查化解工作。
鎮司法所:負責法律宣傳、教育和援助,積極引導群眾依法有序訪;在各村設立法律工作站、調解室等,配備調解員,使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有機結合,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鎮社保所:負責摸排全鎮勞務用工情況,嚴格執法,確保不出現企業惡意拖欠、損害職工利益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鎮村建科:負責對違反土地政策行為的查處和糾正;負責土地權屬管理,依法化解土地權屬糾紛;協調化解土地糾紛的歷史遺留問題。
鎮社會事務管理科:負責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掌握部隊退役人員的思想動態,按政策妥善安置,避免引發退役人員訪;排查化解社會福利、農村自治組織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派出所:負責維護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加強對圍堵鎮、區政府大門集體訪和進京非正常訪的處置、勸返工作;與責任單位配合,做好重點訪人員的穩控工作。
經濟管理科:負責對全鎮村級財務、土地收益使用分配、土地承包合同的規范化管理,加強對村干部任職期間的審計,源頭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解決好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資產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隱患。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全縣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組織機構
為強化對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經研究成立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
組長:方克家
成員:王建平曹偉宏孫熙遜李忠杰汪兆良王松林
王永平余飚盧文虎金忠民呂春華舒勤娟
方利鑒沈頌遠朱代勤程揚雷程志榮胡榮蓀
輝潘海平
三、重點對象、范圍及責任單位
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對象和范圍為高危行業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是:
(一)非煤礦山
牽頭單位:縣安監局
責任單位:縣國土局、公安局、屬地政府
(二)煙花爆竹
牽頭單位:縣安監局
責任單位:縣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供銷聯社、屬地政府
(三)危化品
牽頭單位:縣安監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環保局、經貿局、工商局
(四)道路交通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公路分局
(五)建筑施工
牽頭單位:縣建設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屬地政府
(六)古民居消防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責任單位:縣遺產辦、屬地政府
(七)石油、液化氣
牽頭單位:縣建設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經貿局、安監局
(八)電力
牽頭單位:縣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縣水利局
(九)水利
牽頭單位:縣水利局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
(十)旅游
牽頭單位:縣旅游委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遺產辦、衛生局、藥監局、屬地政府
(十一)工貿企業
牽頭單位:縣經貿局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
(十二)農機
牽頭單位:縣農機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質監局、屬地政府
(十三)教育
牽頭單位:縣教育局
責任單位:縣氣象局、屬地政府
(十四)人員密集場所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責任單位:縣文化局、體委、旅委
(十五)特種設備
牽頭單位:縣質監局
責任單位:縣經貿局
(十六)民爆物品
牽頭單位:縣安監局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發改委
(十七)地質災害
牽頭單位:縣國土局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
其他各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
四、實施步驟
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專項整治意見,以及本方案要求,安全監管、公安、交通、建設、經貿、電力、國土、旅游、農機、水利和教育等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抓緊制訂各重點行業和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6月15日前報縣安辦),并督促各企業認真落實。
(二)企業自查自改階段:6月底以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以往發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責任人、時限和監控措施。企業要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管的關系及時上報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在專項行動期間,安監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企業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政府督查階段:7月上旬,縣政府將組成由政府分管領導、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參加的督查組,對各地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主要內容:一是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是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三是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四是查已發生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五是查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各鄉鎮各部門要在7月20日全部完成督查,并將有關情況報縣安委會辦公室,迎接國家、省、市的督查。
(四)各單位“回頭看”再檢查階段: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在第四季度組織開展“回頭看”再檢查。主要檢查企業和地方政府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由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要認真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實到重點行業領域的每個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重點企業。各鄉鎮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三)廣泛發動,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的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消除違章行為。
一、領導重視,周密部署
總隊依托省政府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擔負的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明確納入《福建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推動省教育廳把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采取召開黨委辦公會、監督執法例會,開展督查等形式,將校園及周邊消防安全納入對基層消防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范疇,強化工作考評,督促落實責任。認真實施消防安全掛點聯系制,基層大隊主要領導每人至少確定2家寄宿制學校為聯系點,每季度至少1次深系學校檢查消防安全工作,聽取學校意見。
二、排查整治,消除隱患
在省教育廳的牽頭組織下,成立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機構,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員具體負責。針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中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和驗收等工作環節,總隊根據現行的技術規范要求,制定《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術要求》,從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耐火等級,建筑內部裝修和外墻保溫材料,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方面提出規范標準。各級消防部門加強與教育、建設等部門的溝通聯系,落實專門人員,認真參與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建立健全臺帳,逐個填寫《中小學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登記表》和《中小學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統計表》。各級還結合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認真做好中小學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促學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以及防火檢查、巡查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格火源、電源管理,尤其是嚴禁違章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嚴防火災事故發生。目前,全省已完成對7456家中小學校舍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其中教學及輔助用房13304棟,生活用房6817棟,行政辦公用房4094棟,發現火災隱患9668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678份,投入整改資金872萬元,整改隱患5660處。
三、注重宣傳,增強素質
一、全方位開展安全宣傳活動
1、對工廠企業的宣傳
印制安全生產橫幅標語25條,發送到社區屬下各工廠企事業單位懸掛,以醒目的方式警示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根據轄區內工廠企業工人放假期間的管理狀況,派發《工廠企業春節期間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溫馨提示共約300份,督促各工廠企業管理人做好春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
2、對出租屋、商鋪的宣傳
根據春節期間居民用火、用電、用氣增多,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也會出現,群眾容易因為歡度節日而放松對消防事故的警惕而發生意外的情況,我安全辦向各戶各鋪派發《出租屋、商鋪春節期間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的溫馨提示共約350份,從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安全用氣、規范使用熱水器、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和看護等方方面面,提醒各出租屋租住人員及商鋪經營人員切實做好消防安全措施,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
3、向商鋪派出發上級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通知,提醒商家自覺遵守法規,抵制超范圍違法經營的行為,共同維護社區的安定、繁榮。
二、督促工廠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1、召集各居民小組負責人及各工廠企業負責人在社區二樓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傳達上級關于《開展春節前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文件內容,宣導文件精神,責成各責任人認真落實各項自查工作和督辦工作。
2、落實各層級責任,形成多方位管理架構
責成居民小組負責人向社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負責督辦所轄居民小組的工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各安全辦檢查人員向社區簽訂責任書,負責檢查整改所劃區域的工廠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工廠企業負責人向社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落實廠內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發揮各方力量,做好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三、深入排點行業
加強對涉危化品行業的規范操作管理,深入各車間倉庫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兩間問題企業。一間是貿易公司的倉庫,倉庫內儲存大量易燃易爆樹脂溶劑,檢查人員即時聯系業主及公司負責人協商解決,最后督促此公司限期5天遷離,并在此期間采取防護措施,做好安全工作。另一間是紙塑制品廠,車間存在眾多的消防隱患,檢查人員責令其馬上整改,并督促跟進整改工作。
四、檢查驗收各工廠企業安全生產實施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樂安辦《關于印發全縣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辦〔2019〕x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傳動員(11月15日前)
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做好宣傳工作。一要召開工作會,學習傳達樂安辦《關于印發全縣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辦〔2019〕x號)文件精神。二要通過廣播宣傳,我鎮正在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行為,規范液化石油氣經營(銷售)、使用行為。三要組織開展液化石油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事故救援、處置能力。
二、摸底排查(11月16日-12月10日)
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單位)組織人員,對本轄區、本部門(單位)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工作。一要排查非法儲存、倒罐、銷售燃氣等違規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和窩點;二要排查液化石油氣的經營單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三要排查經營(銷售)液化石油氣的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未經批準的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設置液化氣供應點和銷售點,不得設置液化氣配送點、存放點,不得利用車輛、車庫、網點房等場所存放、銷售液化氣。四要排查液化石油氣用戶是否使用有《燃氣經營許可證》單位提供的氣瓶和液化氣,并簽訂供用氣合同,其現有的自備氣瓶可作價出讓給符合條件的液化氣經營企業。五要排查是否在高層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間使用、儲存液化石油氣;要經常檢查室內液化氣設施是否完好,定期更換超過正常使用年限的燃氣燃燒器具、膠管、調壓器等設施。六要排查液化石油氣用戶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液化氣調壓器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燃氣燃燒器具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非居住房間、過道或陽臺內,要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