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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8年6月以來,我國對城鄉電網進行了大規模建設與改造。為解決現階段城鄉電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國家審計機關及發改委重大項目稽查辦多次對全國一些省、地區和縣(市)的城鄉電網建設改造工程的實際完成量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或稽查。城鄉電網建設改造工程基本上改變了我國城鄉長期以來電力基礎設施簡陋落后的面貌,工程質量達到規范要求,理順了用電管理體制,減少了供電中間環節。但是由于各項管理工作不到位和電力企業工程管理薄弱等原因,一些省、地區和縣(市)的電網建設改造工程,在實施中仍存在著資金被挪用及損失浪費等問題。
根據國家電網建設的“十一五”規劃,在“十一五”期間,電網建設僅國家電網公司系統所屬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共計31個重點城市電網建設共需投資就達到約2200億元,電網建設將步入新一輪景氣周期。對這筆龐大的電網改造投資進行監管,有利于發揮投資效果,緩解用電緊張的矛盾,推進中國經濟進入重工業化發展。
一、嚴格投資計劃的編制,而投資計劃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要求
電網工程項目投資計劃是項目資金的投資分配預算,而部分工程從規劃開始就粗列,給建設單位擠占挪用、浪費專項資金打開了方便之門。因此,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要求,確保工程的真實有效。
上級電力公司要對每一個縣(市)的工程項目進行嚴格審查,進行實地摸底核實,以保證工程投資的嚴肅性和準確性,并能獲得理想的綜合效益。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科學地編制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及發改委審批。發改委、上級主管等部門要認真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概算等,做好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級計劃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跟蹤檢查,督促地方各級政府認真落實建設責任,要嚴格查明項目概算調整頻繁、擠占挪用建設資金、不嚴格實行招投標和損失浪費等問題。一旦發現有擠占挪用等違紀違規行為就應通知停止撥款,并責令有關單位整改,還要檢查項目的實際建設效果,對照發改委批復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看是否達到了規定建設指標、完成了計劃,如建設規模、設計能力、投資概算、質量指標等,對建設效果進行全面、準確的評價。
二、健全電力系統內部控制
一個健全的現代化企業管理的好壞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內部控制是否有效,而有效的內部控制又是保證專項資金安全、完整,防止、發現和糾正錯誤與舞弊的關鍵。電網改造工程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內部控制失效了。省級電力公司作為項目法人,應建立起對項目法人負責的內部控制機制。我國電力企業是一個由省、地區、縣(市)多層級組成的組織,每層級由很多部門組成。若要使每一層級、每一個部門都有效地執行內部控制,必須根據每一層級每一部門的利益關系及其特點,分別確定每一層級每一部門的內部控制目標。如對于物資內部控制,首先由下級電力局根據經過審批的工程項目預算,提出計劃;對重要及金額大的物資實行集中采購,由下級層層上報,上一級電力局物資部門應嚴格審核,然后匯總到省級電力物資公司,由省級電力物資公司進行統一招標后,再由地區電力局與供貨單位簽訂合同,并需經省級電力公司鑒證,防止地區電力局未經招投標自行簽訂合同。物資入庫、出庫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物資賬與物資實物應由不同人員管理,并建立定期盤存制度。對電網工程專項資金做到專戶存儲。主管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并設置開支權限,建立相互牽制機制,有效地執行專項資金使用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并由各級內部審計部門來執行。省級電力局內部審計部門定期審計地區電力局,并抽查縣(市)級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符合性程度;地區電力局內部審計部門定期審計縣(市)級電力局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符合性程度,這種內部審計部門隸屬關系的安排,是內部審計部門監督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效果的重要環節。因為內部審計的任務就是對內部控制進行檢查,評估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有效地控制風險。內部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下撥的所有專項資金必須有項目計劃批復文件作為專項資金撥款依據,不準項目建設直接提取現金,更不準“打白條”領取現金;上一級機構對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實行全過程跟蹤管理,對違反規定轉移專項資金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對嚴重違法違紀行為交由紀檢部門查處;在招投標、評標、合同簽訂、變更等過程的關鍵環節進行事前評審;在采購的各個環節對預算、立項申請、供應商資格審查、合同金額等的批準,必須按照公司的授權與管理規定進行審批;對竣工決算進行事后審計。
三、外部監管促使內部強化控制,借助外力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
實踐中,地方政府債多以各種形式隱藏在政府相關的投資機構或各種形式的擔保中。2009年上半年,在政策導向和銀行盈利的驅動下,政府投資項目成為各家銀行爭搶的對象,各級地方政府通過設立投融資平臺進行融資,包括向銀行貸款、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
據央行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上半年銀行系統投放的7.4萬億元信貸中,大約一半是地方政府的項目貸款。一個廣為引用的說法是,2009年流向8000多家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新增貸款,可能多達5萬億元。
在信貸狂潮中積累了巨額債務的地方投融資平臺,已令決策層不安。央行行長周小川今年1月警告說:“這方面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導致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無法償還債務,給銀行帶來不良資產并造成其他問題。”接著,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要求銀行高管“全面評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
1月下旬以來,監管部門要求各家銀行“三查”平臺公司貸款,首先要求各家銀行將現有的平臺公司“項目包”逐筆打開,進行嚴密梳理,對原有貸款實行分類處理;同時,要落實資本金、擔保,保證土地及其他擔保品的有效性,加強資產保全措施。
當然,由于多數項目為基礎設施建設,銀行對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償付風險可能短期內還不會爆發。但對平臺貸款中隱含的各項風險,依然需要進行梳理并加以防范。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兩會上表示,地方融資平臺需要加強監管。此前透露的消息是,財政部正在牽頭制定一份旨在規范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文件,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原則是,地方政府和人大所開具的“擔保函”無效。
但這能阻擊信貸狂潮嗎?政府運用資產資源進行要素配置、實施區域經濟管理活動,實質上是其履行行政職能的一項基本作為。一些地方通過投融資平臺實施基礎設施項目,大大改善了商業環境,帶動項目周邊土地增值,給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帶來了增長空間。
但由于地方投融資平臺所承擔的項目大都帶有公益性,項目本身的收益率很低,往往難以通過項目自身運營產生的現金流來實現還本付息。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撰文表示,規范地方投融資平臺的債務性融資行為,關鍵不在于企業,而在于合理確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口徑,提出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風險控制標準。
其實,可怕的不是債務,而是缺乏監管。為了防范與控制風險,首要措施是提高財政狀況的透明度,從地方政府開始,逐步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
但按現行預算會計系統,還無力提供政府整體合并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也無法成為完整的財政支出成本報告,即不是全口徑的財政成本。因此,不論是政府管理者還是公眾,都無法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公共活動的全貌和完整的財務狀況。
在缺乏實質性權力制約、財政預算過程又不透明的情況下,政府開支的分配不可能做到公平、公開、公正。給政府部門更多的錢花,就必然創造更多的的機會,也必然導致更為顯著的地區間、城鄉間以及社會群體間的機會不平等。
更何況,目前對領導干部的評價,主要是看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的收支管用情況,政府負債和土地出讓金、行政性收費等收支情況沒有列入評價范圍。而政府負債實際上是本屆政府使用未來的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將產生的債務轉嫁到下一屆政府身上,導致各屆政府間權責不清。
總理在作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切實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增強內外部約束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潛在財政風險。”
基于財政風險的防范,筆者最近采訪了浙江省審計廳多位官員。從2008年開始,浙江省審計機關嘗試以全部政府性資產為主線的經濟責任審計,試編縣級政府的資產負債表,摸清財政資金結余、存儲、出借和政府負債情況。
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基本情況
20*年市級收入預算完成459750萬元,占調整預算的106.13%,同口徑增長19.5%。市級當年實際支出完成456323萬元,占調整后預算的91.38%,較上年增長8.39%。結轉下年支出43*4萬元,占調整后預算的8.62%,較上年下降10%。20*年市級一般預算總收入(包括當年預算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縣區凈上解收入、上年結轉收入及調入資金)共計666578萬元,較上年增長7.83%。一般預算總支出(包括結轉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調出資金、增設預算周轉金等)共計665998萬元,較上年增長7.83%。收支相抵,市級財政累計凈結余580萬元。
總的看,20*年度*市預算執行情況是好的,完成了市十三屆人代會第二次會議批準的年度預算任務。
二、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一)市級財政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
1.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繳未繳預算收入計1296萬元。20*年度該單位將收取的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檢測費、預防性體檢費,共計1786萬元存入單位帳戶,并只將部分收費491萬元集中繳入財政,余款1296萬元未上繳納入預算管理。
2.市財政局在安排20*年初預算時,有部分資金沒有批復落實到具體部門和項目。抽審的2個業務處年初都有預留預算資金,影響了預算資金分配的透明度,預算管理也不規范。一是該局農業處年初將全市統一安排補助縣區的7800萬元,僅落實到項目,未落實到單位,占年初預算農業資金總安排的45.35%。該部分資金實際執行中分配到縣(市)區6570萬元,分配到市直單位1230萬元;二是該局社保處年初預留專項公用指標5315萬元,占當年安排公用支出總數的58%。該預留資金實際執行中安排市屬各醫院4223萬元,用于自然災害救濟165萬元,安排市直部門補助927萬元。
3.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規模偏小。市財政局自20*年開始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年初安排政府采購支出預算941萬元,年度預算執行中,實際完成政府采購支出25580萬元。年度預算執行數為年初預算數的27倍。
4.市財政局以“國有企業計劃虧損補貼”名義違規辦理退庫1200萬元,且審批部分支出不規范。20*年度市財政局安排1200萬元以“國有商業企業計劃虧損補貼”退庫形式撥入市財政局商業處“副食品風險基金”帳戶,主要用于縣(市)區項目支出等。從該帳戶當年度支出情況看,20*年度由該帳戶批撥資金761萬元。其中491萬元資金不規范。如個別縣區財政局申請菜籃子工程建設補助90萬元、50萬元,在沒有考察論證的情況下,實際批復30萬元、25萬元。
(二)部門預算支出定額及其執行情況的問題
1.部門間年人均公用經費支出水平存在差距。一是預算安排存在差距。抽審9個單位年人均公用經費預算平均為3.57萬元,其中最高單位是最低單位的2.29倍。二是實際支出水平差距較大。9個單位人均實際支出平均為5.51萬元,其中最高單位是最低單位的4.23倍。
2.年初預算安排與實際執行差距懸殊。經審計核實,9個單位人均公用經費實際支出是年初預算的1.48倍。其中差距最大的單位實際執行是預算安排的2.18倍。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預算定額偏低,致使單位將其他資金用于彌補公用經費。財政部門未根據現行財力變化及時修訂預算定額,20*年部門預算定額仍沿用20*年制定的定額標準。二是預算審批不細化,致使執行中標準不統一。有收費項目的單位其資金安排與行政性收費收入掛鉤,將部分返還款用于彌補正常公用經費。三是市財政局部分專項指標年初未安排具體單位。在實際執行中以追加“業務費”等形式安排,形成再次分配。
(三)財政部門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對市財政部門具體組織市級預算收支情況實施審計時,分別對市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簡稱農高區)、市衛生局等部門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調查,發現財政部門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農業資金。20*年,全市共安排農業資金12564萬元,其中安排農高區1068萬元,審計調查發現農高區在管理、使用農業資金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低價出租國有資產,造成損失。農高區將財政投資226萬元建立的大棚對外出租,合同約定年收取租金650元/畝。經測算,上述資產年成本造價為4461元/畝。至審計日,實際未取得任何收益,有投入無產出。二是市財政局未按項目進度撥付農業項目資金。20*年度市財政局批復農高區一農特產品加工項目建設扶持資金300萬元,當年實際執行情況僅需60萬元,超出項目進度撥款240萬元。三是農高區多報土地租金預算,爭取財政資金49萬元。
2.公共醫療資金。審計調查市衛生局時發現,該單位滯留、沉淀公共醫療專項資金較大。截止20*年底,公共醫療專項資金累計結余1*2萬元(貸款財政貼息結余655萬元),其中20*年當年結余742萬元,占全年撥入總額的76%。滯留的主要原因是財政部門提前撥付貸款貼息資金,導致資金延壓滯留,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益。
3.落實“收支兩條線”、“票款分離”政策。一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高區等4個單位部分收費資金未執行“收支兩條線”、“票款分離”政策,涉及收費資金達2009萬元。二是市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辦公室20*年度未將收取的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按月及時上繳財政專戶,當年度該單位“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賬戶月平均余額近3362萬元,年底才全部上繳財政專戶。
(四)市地稅系統稅收征管問題
20*年市地稅局共組織各項收入595777萬元,完成年計劃的1*.9%,同比增長18.3%,其中,市本級收入完成177816萬元,同比增長6.9%。全市總計批復減免稅款1*71萬元,同比下降7.8%。截止20*年末全市總計欠征稅款21405萬元,國有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欠稅,占欠征稅款總額的75%。審計全市地稅系統13個單位,并延伸審計調查79個納稅單位,重點對房地產企業、建筑安裝企業及市級保留企業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共查處違紀違規金額10762萬元,其中少征稅款7457萬元。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部分稅收征管部門在完成稅收計劃后,將當年應入庫的稅款延遲到下一年度征收,計2438萬元;二是審計調查的45戶房地產、建筑安裝企業稅款的申報及交納情況,有問題的單位為25戶,少征稅款69*萬元。造成這些單位少征稅款的主要原因,既有稅務部門在制定和執行房地產、建筑項目稅收屬地管理政策方面存在著不完善、銜接性差等因素,又有部分納稅人稅法觀念淡薄造成的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不實所致;三是個別征收分局對市級保留企業稅收征管不到位,主要是將3戶保留企業的部分稅款264萬元混入區級(其中有2戶稅款148萬元在財政體制改革運行前混入區級,后未調庫),影響市級收入101萬元。此外,審計調查發現,市政府濟政發〔20*〕18號文件對部分市級保留企業的非獨立核算單位納稅級次沒有明確界定納入市級收入,如中國網通(集團)和*移動等2個*市分公司為市級保留企業,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的各區縣分公司實現的稅款,市地稅局仍按體制改革前由市分公司分別繳入各區縣級國庫,20*年度涉及稅款1*0萬元。
(五)專項資金審計調查
1.教育資金。審計和調查市教育局及44個下屬單位和學校,發現在管理和使用教育資金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擠占挪用教育資金757萬元,其中市教育局擠占教育資金483萬元,用于安置原教育教學設備廠分流職工;市教育局所屬五十九中籌建處挪用教育資金245萬元,用于自辦企業的建設及經營;市教育局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及個別學校,擠占挪用教育資金發放補貼、招待費等29萬元。二是向非教育部門出借教育資金80萬元,長期未能收回。
2.熱源及管網建設費(簡稱建設費)。審計和調查市熱電總公司及8個下屬和相關單位,發現在收取、管理和使用建設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熱源及管網建設費欠收數額大、收繳率不高。20*年至20*年,市熱電總公司3年收繳率分別為76.9%、67.5%、75.6%,平均收繳率為73.2%,截止20*年末欠收24851萬元。造成收繳率低、欠收額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征收部門缺少征收力度,如*銀座久信房地產開發公司一項目,應征收熱源及管網建設費2156萬元,實繳250萬元,收繳率僅為11.6%,至審計日征收部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催收。二是20*年擅自減免建設費395萬元。其中:市熱電總公司批準減免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市政公用局等3個單位辦公樓、宿舍樓項目建設費358萬元。市區域供熱公司以核減開戶單位供熱面積的形式,減免2個單位建設費37萬元。三是挪用、出借建設費1712萬元。截止20*年末,市熱電總公司向其所屬非管網建設企業投資以及出借建設費1712萬元,其中:挪用建設費向經營房地產開發的龍力熱電開發公司等3個單位投資1296萬元;向北郊保溫管廠等6個單位出借建設費416萬元。
3.彩票公益金。審計和調查市民政局、體育局及20個下屬和相關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無基本建設計劃、無相關評估手續,為市社區服務中心購置綜合樓。20*年7月市民政局動用福彩公益金結余1841萬元,購置4140平方米綜合樓。二是大量公益金滯留、沉淀,影響公益金使用效益。20*年底、20*年底市民政局分別滯留2645萬元、2638萬元,20*年底累計滯留數相當于當年撥入總額的0.5倍。市體育局分別滯留447萬元、456萬元,20*年底累計滯留數相當于當年撥入總額的1.3倍。另對市社區服務中心等3單位審計調查發現,3單位20*年度共計收到民政部門撥付的公益金400萬元,至審計日,全部掛帳未使用,沒有發揮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產生上述問題主要原因:一是民政、體育等部門未能嚴格按規定程序使用公益金;二是財政部門對項目計劃把關不嚴,未能按照用款進度撥付資金,往往年終集中撥付,撥款后又未及時跟蹤檢查,致使大量公益金滯留、沉淀于部門。
4.住房公積金。截至20*年底,住房公積金覆蓋率已達*.35%,住房公積金實繳率為91%。當年住房公積金歸集額完成2*841萬元,支取65266萬元,發放個人貸款73840萬元。審計表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致使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方面存在主要問題:一是濟鋼集團未執行國家規定的公積金繳納基數,損害了部分職工的切身利益。二是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公積金業務尚未實行屬地化管理,企業職工的公積金仍由集團社保中心管理,該集團自19*年開展公積金業務以來,未向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三是力諾集團(包括原永寧制藥廠)等民營企業仍未實行公積金制度,損害了職工利益。
5.糧食直接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市審計局對實行糧食直接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漏報小麥種植面積。有8個縣(市)、區的39個鄉鎮,漏報小麥種植面積1.16萬畝,直補資金15萬元。二是未在規定時間內將直補資金發放到農戶。有2個縣(區)的3個鄉鎮未在規定時間內將直補資金40萬元發放到農戶。三是部分跨區包地農戶未獲得直補資金。6.扶貧資金審計調查。市審計局對“一縣十三鄉”扶貧資金投入、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發現存在的問題:一是有關縣(市)、區未按規定及時配套資金。截止20*年底,各縣(市)區應配套資金800萬元,實際配套資金211萬元,欠配套資金589萬元,占應配套資金的73%。二是鄉鎮以下自籌比例過高。20*年商河縣鄉鎮以下自籌比例為90%,其他縣(市)區的13個鄉鎮為50%。
(六)其他審計
1.重點工程建設審計。20*年,市審計局繼續對全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截止20*年底,3個區指揮部重點建設工程累計到位資金70.80億元,累計工程支出59.59億元。審計參與了3個區指揮部的69個建設項目的招標、評標、定標工作,定額標的為14.35億元,最終定標為10.50億元,節約資金額為3.85億元;對大明湖擴建工程、燕山立交和經十路1-3標段等項目的拆遷補償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補償金額12.52億元,審計收回拆遷資金1569萬元;對經十路1-3標段和燕山健身廣場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審減工程結算值*01萬元;對監理、招標、拆遷評估、工程造價審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實施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3個區工程建設管理逐步規范,違紀違規問題明顯減少,工程建設投資效益明顯提高,費用開支總體合理。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重復補償拆遷資金417萬元。如市土地儲備中心等將已按第208號政府令給予補償的7735平方米房屋(含土地價值),又按第205號政府令給予*金鑾集團土地補償,造成重復補償金額268萬元。二是經十路工程1-3標段等完工項目工程結算滯后。截止20*年底,工程實際支出59.59億元,賬面掛賬資金42.40億元,占支出總額的71%,造成財務賬面不能真實反映工程項目投資完成情況。
2.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去年,受市委組織部委托,對36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并首次開展了對縣(市)區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表明多數領導干部能夠認真履行職責,不斷完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較好地貫徹執行了國家有關財經法規。但部分領導干部還存有監管不到位、把關不嚴,致使所管理的部門單位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有:一是原市房地產開發拆遷辦公室等5個單位發現有經濟案件涉及金額470萬元,有關人員已全部移送紀檢、檢察機關,有的已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市口岸辦公室等7個單位私設帳外帳、“小金庫”,金額達410萬元。三是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跑馬嶺景區建設委員會等9個單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2881萬元。四是市國土資源局下屬征地辦公室、土地監察大隊,市規劃局等5個單位違規收取各種費用4863萬元。五是市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農工商集團所屬公司收到歷年累計撥入的財政補助資金21862萬元,未轉增國家資本金,會計信息不能清晰反映國家的投入情況。六是長清、市中區政府20*年至20*年上半年編報和執行財政預、決算時,有的將預算外資金作為行政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虛增財政收入。有的未按規定將行政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影響了財政的收支規模,致使財政預、決算不實金額達11599萬元。此外,個別區政府年初預算編制偏緊,預算執行過程中臨時預算追加較多、審批存在隨意性,致使人大審批的年初預算缺乏約束性和嚴肅性。對經濟責任審計查處違紀違規及發現的財政預算管理問題,審計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分別進行了處理處罰和提出了整改建議,各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決定,加大整改力度,絕大多數問題都得到了糾正。3.公共基礎設施效益審計。按照國家審計署關于今后審計工作發展方向的要求,市審計局在效益審計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一是對市水質凈化一廠、二廠進行了效益審計,重點查清了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經濟、環境、社會效益發揮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1)凈化一廠工程建設遲緩,未按期完工,且污水管網收集系統建設滯后,致使3.15億元投資不能如期發揮效益,形成資金浪費。(2)污水處理設施利用率低,1.37億元的設備閑置,水質凈化廠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城市水環境和小清河水質沒有得到根本改善。(3)污水處理運行體制仍然沿用計劃經濟時期的運行模式,水質凈化廠為事業單位,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完全靠政府投資,不適應污水處理產業化、市場化的要求,直接影響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和效益的發揮。(4)中水回用項目規劃、建設滯后,不能實現污水處理的資源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不到體現。二是市熱電總公司所屬區域供熱公司巨額資產閑置、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區域供熱公司于2001年底籌建燕翅山熱電廠,20*年5月投資8000萬元(其中貸款7000萬元)先行建設了熱電廠的配套工程———經十東路蒸汽主管網工程,于20*年9月竣工。由于種種原因,熱電廠建設計劃未能實現,蒸汽主管網閑置,每年400余萬元的貸款利息加重了企業負擔。同時,由于埋置地下的蒸汽管網長期處于閑置狀態,銹蝕嚴重,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機構撤并及銀行帳戶審計。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市審計局于20*年9月起,分別對全市機構改革中20個撤并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和納入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管理的231個部門、單位的銀行帳戶及資金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應繳未繳預算收入及財政專戶款3168萬元。其中市國資局國有資產處置收益等計25*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市成教局收取教育基金等131萬元、市救助站收費409萬元未繳財政專戶。二是擠占挪用專項資金698萬元。其中主要有市中小企業局20*年擠占鄉鎮企業發展資金86萬元彌補行政經費;市民政局從社會救濟福利事業費中墊支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生活補助費409萬元。三是私設小金庫及帳外資金267萬元。其中市拆遷辦將收取的拆遷周轉房水電費、房租等117萬元,形成小金庫,用于支付餐費、補助和獎勵等1*萬元。5.糧食財務掛帳審計。去年,根據上級的安排部署,市審計局會同財政、發改委、糧食、農發行等部門對*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1998年6月至20*年5月的財務掛賬進行了清理審計。審計表明:*市糧食購銷企業能夠認真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發揮了糧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截止20*年5月審計核實財務掛帳為2.15億元,較企業累計掛賬審增5733萬元。審計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有的糧食企業受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制約,順價銷售造成購銷倒掛,增加了新的虧損掛賬。二是有的糧食企業,經營管理、經濟效益、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糧食企業出現虧損。三是企業應提未提、應攤未攤的費用支出數額較大,人為的調節利潤,影響了會計報表的真實性。
三、加強和改進財政管理的建議
(一)進一步細化財政預算,增強資金分配的透明度。從審計情況來看,財政部門在分配部分財政資金時,未將其細化到用款單位及項目,使資金的分配缺乏透明度,不利于加強預算管理和監督。隨著政府資金管理監督機制運行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客觀上對財政部門編制部門、項目預算提出了更高的細化要求。財政部門要及時修訂預算定員定額標準,擴大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規模,不斷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一、跨江發展
1、全面實施“跨江發展”戰略,細化目標,落實責任,基本完成現代化醫院的基礎建設,啟動江南、江北的對口幫扶工作,浦口區中心醫院建成第一醫院分院,六合區人民醫院建成鼓樓醫院分院,努力提高江北地區的衛生綜合實力。
二、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婦幼衛生
2、全面鞏固小康指標成果,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村覆蓋率100,人均籌資額110元以上,農民參保率97以上,基金使用率90以上,農民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30。
3、六城區新(改)建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爭創1個省級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和6個社區衛生服務示范中心;全面完成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改造,年內建成5個省級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中心。
4、在秦淮區實行全額撥款、收支兩條線、藥品零差價試點工作的同時,全面推行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力爭城市居民和農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率分別達45和60以上。
5、做好孕產婦和兒童保健工作,全市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7/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9‰和12‰以下。
三、疾病預防控制
6、加強疫情監測,抓好重大傳染病防治,努力降低傳染病發病率,法定報告甲乙類傳染病發病率控制在190/10萬以下,醫療機構傳染病網絡直報率達100。
7、做好計劃免疫工作,脊灰、麻疹、百白破、乙腦、流腦、新生兒乙肝疫苗接種率達95以上、新生兒24小時卡介苗接種率城區達98、農村達95以上。
8、有效控制急性血吸蟲病暴發流行,消滅釘螺面積600萬平方米;落實結核病控制策略,發現新涂陽病人1725例;繼續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宣傳、干預工作,自愿咨詢檢測人數達到45/10萬以上。
9、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上綜合醫療機構100開設腹瀉病門診;“02”檢索率達10以上,檢索數達總人口(含流動人口)的1‰以上。
10、市疾控中心檢驗項目100達到衛生部、國家發改委制定的a類疾控機構檢驗能力標準,區縣達80。
11、全面推廣衛生監督、疾病控制關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做法和經驗,在街道(鎮)設立衛生監督、疾控中心分支機構,夯實公共衛生網底。
四、衛生監督執法
12、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繼續在經衛生許可的餐飲單位推行量化分級管理,量化分級率達95以上,衛生監督覆蓋率100,食物中毒及時查明率100,力爭不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3、50以上的區縣衛生監督機構房屋建設、車輛基本符合衛生部標準;衛生監督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五、應急管理
14、高標準建成“12320”公共衛生咨詢服務中心,并完善工作機制。各區縣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中心。區縣衛生局和市、區縣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二三級綜合醫院(含市第二醫院、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市中醫院、胸科醫院)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組建應急專業隊伍。
15、建立健全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指揮網絡通訊系統。
六、醫療機構管理
16、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制定___地區區域衛生資源配置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加強醫療機構的監管,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17、繼續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積極推進創建基本現代化醫院工作,鼓樓醫院、第一醫院、兒童醫院、市中醫院、口腔醫院、高淳縣醫院、江北人民醫院率先通過基本現代化醫院的評審。
18、落實“三合理”規范,試行單病種限價管理,鞏固醫學檢查檢驗結果同城互認,完善惠民醫療服務體系,推進“藥房托管”工作,努力緩解困難群體“看病貴”問題。
19、制定___市醫療機構內部財務控制規定和大型醫用設備管理辦法,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的收入分配機制,維護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質。
20、建成第二醫院、腦科醫院、兒童醫院、胸科醫院等病房大樓和江寧區醫院門診大樓并投入使用;啟用南山醫院,南醫大二附院托管第三醫院;加快推進鼓樓醫院南擴、第一醫院南擴、婦幼保健院婦兒保健中心大樓和六合區、浦口區、溧水縣醫院、高淳縣新區醫院等工程進度。
七、科技興醫和人才培養
21、完成“213”人才的新一輪選拔工作,建設___市衛生系統的高級人才庫。加強重點學科、重點專科建設,重點扶持3個江蘇省臨床醫學中心、6個領軍型人才。
八、中醫工作
22、加強中醫重點專科建設,爭取1-2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一輪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力爭創建2-3個省級中醫示范專科。
23、積極推動中醫工作面向農村、社區,創建1-2個省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九、行風建設
24、積極開展創建“人民滿意醫院”活動,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努力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系。
十、綜合管理
25、建立衛生電子政務平臺,實現許可、處罰網上運行。
26、在市應急指揮中心網絡平臺的基礎上,運行醫療機構管理、計劃免疫、衛生監督、社區衛生、干部保健信息系統,全面提高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
27、局管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完成率達100;基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完成率達100。
28、深入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加強警醫共建,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一、環境審計用于政府環境治理的理論基礎
(一)公共受托責任論 生態環境屬于公共物品的特點,主要表現為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人類總覺得自然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無償受益,于是利用各種各樣的手段無節制的開發資源,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而“理性經濟人”只愿意享受環保所帶來的社會福利,卻不愿為治理環境付出任何形式的代價,導致“公地悲劇”的出現。針對環境治理領域的市場失靈,人們通常會委托政府環保部門和有關NGO組織來居民的環境權益,這樣就產生政府承擔更多的受托責任來解決環保問題。環境績效審計就是政府手中實施環境治理的有效控制手段。從委托受托責任角度看,政府作為受托人,用于環境治理的資金屬于公共財政,隨著社會民主化進程不斷得到重視和提高,受托人希望委托人公開解釋、說明資金的使用方式。環境績效審計是對政府環境公共支出是否經濟有效進行審計監督,利用透明的審計公告制度,接受包括全體納稅人在內的社會公眾的監督,達到努力提高環境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益,以有限的資源最大限度提供高質量的生態環境。
(二)公共財政理論 由于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運營具有“負外部性”,社會成本大于私人成本,政府成為環境公共產品的主要供應者。按照公共財政理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列入政府支出的事項大多屬于社會公共需要的層次,主要是為社會提供難以按市場原則提供的公共商品與服務。因此,財政成為公共財政,政府支出用于社會“公共”方面成為“公共財政”下政府支出的基本方向。環境績效審計是對政府用于環境公共支出的資金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評價,并進一步審查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從世界各國的政府審計實踐來看,政府審計是接受公眾委托對國家管理者承擔的公共受托經濟責任進行的經濟監督行為。公共受托責任的要求及其發展決定政府審計職責的目標層次遞進,傳統的僅以保證公共資產真實、合法為內容的公共責任已不能滿足公眾的需要,政府審計的目標也從單一的真實合法性審計,發展到真實合法性審計與經濟性審計、效率性審計和效果性審計相結合的多目標審計,并逐步發展成為以績效審計為主的現代審計模式。
二、寧波市針對環境治理難題的環境績效審計
(一)消納建筑渣土成為城市成長中的難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跟國內其他許多城市一樣,寧波市中心城區產生的建筑渣土持續增加,這些建筑渣土(淤泥)如何處置成為新的環境難題。雖然通過制磚、基礎回填、廢棄山塘傾倒、綠化利用,海涂圍墾填埋等方式處置了部分建筑垃圾,但仍有大量的建筑渣土無法消納。按照寧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筑垃圾“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建設單位首先應該負責對垃圾的處置。但事實上,現在很多建設單位都將渣土處理交給了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又以承包的方式將垃圾交給運輸單位,誰也不過問渣土的去向,任由運輸單位處置,于是一些人就把江河與海洋當成了垃圾廠,使原本通暢的航道變得危險,海洋安全受到威脅。一方面寧波市每年在航道清淤方面的投入達到兩千多萬。另一方面是每天都有大量的建筑垃圾非法被傾倒在海洋里。所以,必須采取措施解決這一城市環境管理難題。
(二)采用環境審計解決環境難題 寧波市采用的措施有:(1)加大宣傳,積極作為。取得全社會對環境審計的認同和支持,一要靠宣傳,二要靠作為。因此寧波審計機關一方面通過各種媒體或在審計過程中廣泛地宣傳環境審計,特別是取得社會公眾的輿論支持,為大力推進環境績效審計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另一方面積極拓展環境審計領域,深化環境審計內容,用顯著的審計成果、令人信服的審計技術方法來證明環境審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科學選項,追蹤熱點。審計機關在選擇審計項目時,一般會鎖定熱點問題或重點資金及時跟進,這是審計時效性和監督關口前移的要求。寧波市審計局配合寧波市政府環境治理要求,在2010年開展了建筑渣土治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發現了寧波市建筑渣土、河道淤泥的主要處置方法是向海洋傾倒的不正確做法。寧波市審計機關沒有簡單采取批評的辦法,而是為了從根本上妥善處置城市建筑渣土, 實現資源的綜合利用, 以達到經濟、生態、社會的多重效益,積極開展調查, 會同經委、城管部門,走訪科研院所,探索消納渣土、變廢為寶的途徑。他們協調各區,尋找新型材料生產企業,開辟新的消納場所。提出了以下合理化方案:首先,在源頭控制建筑渣土, 就地吸收利用。建筑施工企業既是產生建筑淤泥的源頭, 也是建筑渣土處置的責任者,因此,加強對建筑企業源頭管理,采取必要措施制約或規范建筑企業的行為,鼓勵和引導施工企業采用靜壓樁或其他打樁方式,以避免工程淤泥的產生。科學設置渣土消納場地,嚴格按指定路線行駛,按指定渣土場傾倒。規范棄土場管理,所有渣土消納場、棄土場必須依法取得消納渣土許可,確保無污染、無安全隱患運行,入場道路硬化,并設置沖洗設施,嚴禁帶泥上路,嚴禁亂倒渣土。參照污水處理廠模式成立集中處理廢棄土點, 根據中心城區渣土產生量合理布局設點,分區域接收并集中處理建筑渣土, 并運用科學檢測手段對渣土材料進行組份、顆粒分布、塑性指數等系統分析, 根據渣土的不同組分和品質進行分類處置,用于填埋、綠化、制建材等, 最大限度提高渣土利用效率,同時也能解決一些中小型企業缺少渣土堆放場地、處理能力弱的不足。按照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加強渣土資源化利用產業鏈建設,在渣土臨時堆場附近建設渣土集中處理企業,并就近規劃陶粒、燒結磚等建材產品開發項目。 其次, 實施運輸建筑渣土的網絡監管。經營建筑垃圾業務的渣土運輸單位、車輛、建筑工地出土、渣土回填點(卸點)實現申報、受理、審批、發證、監管等步驟的統一管理。利用覆蓋全寧波的GPS系統, 結合渣土營運證管理,收費結算管理實現建筑垃圾的全過程監管,減少建筑渣土垃圾偷倒亂倒現象的發生,防止非法建筑垃圾業務車輛進入,保證合法市場的正常運行。再次,建立消納場所,資源化利用渣土。拓展資源化利用建筑渣土產品種類,解決脫水、均化等渣土利用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加大對資源化利用建筑渣土項目和技術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扶持。重點支持開發利用建筑渣土生產的燒結保溫隔熱砌塊、燒結清水墻裝飾砌塊、燒結陶板、清水墻裝飾磚、鋪地磚、廣場磚、水利護坡磚和砌塊、陶粒和陶粒砌塊等建材新品, 對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渣土年利用量在50萬噸以上的大型企業, 由項目屬地政府落實優先供給土地, 市區二級給予設備投資20%的政府資金補助,墻材產品仍可在發展新墻材專項補助資金中列支,非墻材產品由財政部門落實專項扶持資金列支渠道。以長效機制解決產業升級和渣土處置的好辦法和出路。 企業利用好了淤泥,而且能把用淤泥生產出的產品銷售出去, 讓企業有利潤才能有可持續的發展能力。
(3)明確目標,提高效果。加強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監督力度, 對領導干部的評價不簡單地以速度論英雄,而是將經濟發展的結果與形成當前結果付出的環境代價與生態代價進行對比分析, 以判斷發展是否具有持續性。 將環境保護責任納入經濟責任審計之中,開展環境績效審計, 是受托責任不斷加強和委托人需求提高的必然產物。寧波市審計機關深入一線搞調研,在市墻改辦、發改委、城管、環保局等部門的配合下,收集了大量的建筑渣土材料, 聯合浙江大學的專家搞技術攻關,對于建筑渣土的處理提出了切合可行的建議,建筑渣土的環境績效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審計結果上報后已引起寧波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對改善寧波市的建筑渣土的治理狀況取得了很大的作用。
三、運用環境審計解決寧波市環境治理問題的特點
(一)從戰略前瞻性上認識環境審計工作,改革考核機制 環境績效審計是公共支出效益審計的重要內容之一,審計重點應當集中在對重大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效果上。為了發揮環境績效審計的效果和審計專業化的特長,寧波市審計局在建筑渣土處置過程中,積極厘清環保部門、城管部門等與審計部門之間的職責,建立部門聯合會審制度、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有關環保的重大決策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環境審計結果通報制度等,定期向公眾通報審計結果。這次建筑渣土處理結果之所以能夠取得很好的效果,在于發揮了各部門的力量和廣泛吸收社會公眾的參與,審計團隊以審計機關人員為主,另外邀請了具有豐富建筑渣土處置經驗的墻改辦公室的人員,積極深入到一線調研,掌握渣土處理企業的實際情況,向政府提交簡報,積極爭取政府對渣土處理企業的扶持政策,鼓勵渣土處理良性發展。同時改革渣土處置當地政府管理者的考核機制,將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納入考核范圍,并且實行任期后責任追溯追究制,以避免任期內的短期行為,消除地方保護主義。
(二)轉變環境治理中政府審計的角色 目前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是政府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審計部門要從“警察”的角色轉換到“法官”。 “警察”意味著審計部門和被審計單位之間是完全的對立狀態,而“法官” 則在對立的同時還需要通過相關合法措施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良性引領。寧波市在開展建筑渣土環境治理審計中,實現了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對象的通力合作。審計部門積極發揮自身代表寧波市政府的角色,積極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體恤被審計部門解決問題的實際困難,告知其單位領導政府審計問責不是目的,最終是確保建筑渣土的正確處理。在確保審計主體本身的執法力度和有效度的基礎上,達到審計過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更好的履行屬于政府的責任。
(三)審計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營造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 環境績效審計監督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審計監督作用的充分發揮離不開各級政府的重視支持,離不開有關職能部門協調幫助,離不開審計對象的理解配合。因此,作為審計部門,一方面要主動向寧波市政府請示匯報工作,爭取地方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審計工作,幫助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難;另一方面要積極與航運、城管、環保、水利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努力爭取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配合。環境治理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利益,所以本次審計紀律、審計目標、審計程序、部分審計過程和審計事實等信息都向社會公眾公開,提升了審計執法的公信力,變內部監督為社會監督。開發適合對外公布的審計結果載體,在全社會形成理解審計工作、支持審計工作、重視審計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督的局面。
在完善審計公告制度的同時,還對環境治理相關負責人“責”作出明確的界定。如果環境治理舉措不合格追查原因,針對客觀上的原因如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應提出改進建議。如果是主觀上的原因如執行不力、管理疏忽應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鑒于政府審計只有建議權沒有處罰權這一實際情況可能對相關責任人威懾力不足的現象,提出了采取審計、紀檢、司法、公安等政府各部門聯合建立聯席辦事處的建議,執行監督和協調項目運行的問責和處罰情況。不但提高辦事效率,也會使政府審計部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協作下充分行使職權。寧波市審計局在解決城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大量的建筑渣土,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將績效審計切入到城市環境治理中,聯合各個行政部門,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有效地解決了城市環境治理問題的作法值得借鑒。
[本文系“寧波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G10―A33)環境績效審計與區域環境治理研究”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校 跟蹤審計 基建工程管理 嵌入
中圖分類號:G647、F239.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12-090-02
20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1999年高校擴招后,我國高等教育發展進入了新的期。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全國共有普通高等學校2305所。為適應在校生人數的增加及教學科研水平不斷提高的要求,政府和高校通過多種融資方式不斷加大高校基建投入,僅2009年新增產權建筑面積達33585461平方米,正在施工建筑面積38541668平方米{1}。近5年來普通高等教育基建支出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經費支出均在15%以上,每年基建支出總額近4000億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要求“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如何確保高校基建投資合法、高效地使用,審計日益受到政府的重視,教育部2007年了《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意見》(教財[2007]29號),明確提出“各部門、各單位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實施全過程審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同時提出,“加強經費管理,強化重大項目建設和經費使用全過程審計,確保經費使用規范、安全、有效。”應該說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已成為解決基建投資動態監管和評估的行之有效的內控方式。
一、跟蹤審計的概念及分類
跟蹤審計又稱為實時審計、同步審計,目前理論界對其定義尚未形成一致看法,根據相關研究成果并結合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內容,基本可定義為: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依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及結(決)算部分階段或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活動和固定資產形成過程中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維護國家、業主及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有效控制和如實反映工程造價,促進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投資效益{2}。它是一項集咨詢、監督、評價、管理于一體的新型審計方法,是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和結果所實施的一種全程的、動態的、有效的經濟控制和廉政風險防范機制。
按照跟蹤審計的時間跨度可分為階段性跟蹤審計和全過程跟蹤審計,階段性跟蹤審計是根據需要對基建工程某個或幾個階段進行跟蹤,階段性跟蹤審計延伸至基建工程項目的整個過程即轉變為全過程跟蹤審計。按跟蹤審計強度可為駐場審計、環節審計和分期審計。駐場審計是審計機構在項目建設現場全天候進行的審計;環節審計是根據項目建設過程的具體情況確定出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跟蹤審計;分期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在項目建設期間定期或不定期地進入項目建設現場開展跟蹤審計。以上跟蹤審計模式的選擇可根據基建項目規模、建設周期、投資額度及審計部門的工作重點和審計力量配置情況確定。
二、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實踐存在問題
基于高校自身特點和行業規律以及內部職能部門管理能力不同,目前我國高校基建管理分為以下四種模式:即項目管理公司參與模式、校方項目部項目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模式和代建管理模式。除代建管理模式根據政府制定的代建管理辦法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委托進行稽查審計外,其它三種模式均由高校作為項目主體進行管理。近年來,許多高校在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實踐,特別是校內基建管理力量較弱的高校,希望通過引入跟蹤審計加強基建工程管理控制力度,取得了有益的經驗,也暴露出不少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跟蹤審計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夠完善。跟蹤審計是一種全新的基建工程內控方式,各層面都還處在探索階段,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沒有跟上跟蹤審計工作實踐,部分進行跟蹤審計的高校雖然針對性地制定了有關的內部規章,但內容較籠統,可操作性不足,致使審計部門和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導,工作難以深入展開。
2.學校各方面對跟蹤審計的認識不足。跟蹤審計涉及到基建工程建設管理的全過程,必須得到學校領導的支持和基建管理部門的配合。傳統觀念認為審計就是“專挑毛病”,基建工程管理是基建職能部門職責,況且一定規模以上的項目都要施行工程監理制度,審計部門工程管理專業性不強,跟蹤審計介入會影響工程管理順利實現。即使在審計部門內部也存在認識不足,部分審計人員將審計工作凌駕于管理部門之上,要求管理過程必須由審計部門確認方能實施,使審計部門與工程管理機構直接對立起來,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存在建設管理部門不理解、不配合的情況,使跟蹤審計工作受阻。
3.跟蹤審計力量不足,審計目標難以實現。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源于學校內部財務和經濟責任審計,缺乏具備工程管理和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配備,難以適應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需要,面對如此繁重的審計任務、如此詳細的審計內容、如此長期的審計過程,或無從入手,失于控制,或事無巨細,疲于應付,不能及時適時找到工程管理各階段關鍵環節的嵌入點,缺乏應對復雜問題的協調溝通處理能力,加大了審計風險。同時在選擇社會審計單位時,如不能全面考查審計單位的資質、信譽和審計人員業務水平,會降低審計質量,使預期的跟蹤審計目標難以實現。如何實現高校跟蹤審計與基建工程管理的良好嵌入,是高校跟蹤審計工作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實現高校跟蹤審計與基建工程管理有效嵌入的途徑
(一)跟蹤審計的嵌入原則
1.獨立性原則:跟蹤審計是審計單位獨立于基建項目各管理單位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監督、評價活動,在任何情況下,審計監督都不能替代項目管理,審計單位和人員要堅持把獨立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明確審計工作程序和任務。
2.效益性原則:效益性是跟蹤審計的目標之一,基建項目建設過程復雜、涉及專業和單位眾多、專業性強,無論是審計部門還是引入社會中介機構,都存在如何整合資源,最大限度實現審計效益的問題。為此,在現有的審計資源下,利用成本效益原則,在跟蹤審計項目選擇、審計方式及方法上必須量力而行,突出重點,提高效率。對于資金量小、周期長、次要環節及審計風險大的基建項目,不應采取跟蹤審計。
3.規范性原則:跟蹤審計要健康運行,必須逐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在熟悉貫徹相關審計法律法規的同時,不斷根據跟蹤審計實踐總結完善目標與責任、項目選擇依據、信息等相關規章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審計流程和審計質量控制、評價體系,使跟蹤審計工作開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的放失,提高審計科學化水平。
(二)跟蹤審計的嵌入方式
根據建設項目規模、復雜程度和管理要求不同,跟蹤審計通常采用點式和線式兩種嵌入方式。
1.點式嵌入方式:也稱松散型嵌入跟蹤審計,是對建設規模小、投資少、項目內容單一、工程造價明確的小型工程的關鍵節點的工作內容進行重點介入跟蹤審計并及時提出審計意見,通常適用于中、小型基建及修繕項目,由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實施。
2.線式嵌入方式:也稱緊密型嵌入跟蹤審計,即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技術經濟活動以及參與單位相關經濟行為進行實時介入,全面的審計監督,出具審核意見。一般在發改委立項的主體工程項目和主要由國家財政撥款及項目投資總額較大、對資金控制要求非常嚴格的項目應列入此范圍。在實施中根據嵌入的階段線長度不同分為:
(1)全過程跟蹤嵌入:對應全過程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由審計機構跟蹤建設程序,有計劃地從建設項目決策階段(項目立項及可行性研究)就介入,延續到設計、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直至項目竣工決算的整個過程的各個環節。這種嵌入方式要求審計機構針對各階段的工作特點投入較多各類專業人員,同時對組成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2)階段性過程跟蹤嵌入:對應階段性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由審計機構根據對項目監督重點要求,有針對性地選擇一個或幾個建設階段介入審計。比如:①從施工階段介入至工程竣工驗收,這是目前高校跟蹤審計的主要嵌入方式,重點跟蹤項目建設實施中合同履行即“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執行情況。隨著跟蹤審計的不斷延伸,階段性跟蹤嵌入方式逐步深入。②從招投標階段開始介入,招標文件和合同是全面表述項目招標人實質性需求的法律性文件,對確定合同價、明確合同各方權力、義務和責任起著決定性作用,審計重點是對招標文件和合同重要條款和關鍵內容的嚴謹性把握、監督。目前高校延伸開展線式嵌入跟蹤審計的項目,通常從招投標階段開始介入。③從設計階段開始介入,根據項目建設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和多次計價過程的關系及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設計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可達75%以上,因此重點加強對設計階段工程造價審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以上嵌入方式的選擇要依跟蹤審計的對象情況具體確定,合理選
擇嵌入方式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跟蹤審計的嵌入環節
基本建設程序將項目建設分為: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建設準備階段、施工與竣工驗收階段、竣工決算階段{3}。在制定跟蹤審計實施方案時,要緊緊圍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目標來開展審計工作,加強對各建設目標分析和評價,抓住建設項目各階段的嵌入環節和關鍵點,做好各建設目標的平衡與優化{4}。
1.決策階段的審計。決策階段對建設項目造價及建成后的效益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教育主管部門及發改委等行政審批部門不斷加強了對項目審批的深化和細化,鑒于現行法律法規未賦予審計部門對項目可行性出具審計意見的權力,此階段著重審查: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體系的建立及實際落實的監督、立項決策是否進行了論證,是否符合學校的總體發展規劃和校園總體規劃。同時可與建設管理部門一起做好經濟指標分析,從而為領導決策提供建議。
2.設計階段的審計。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投資的關鍵環節,重點包括設計招投標程序、設計任務書的內容、設計深度和設計質量是否符合決策目標,設計概算編制的準確性、合規性及可控性。
3.建設準備階段審計。建設準備階段包含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簽訂。招投標過程是通過市場競爭確定建設工程價格的過程,要重點審計招標程序是否合規,招標文件對工程范圍、工期、質量與驗收標準、報價原則及變更結算調整方法要求是否明確表達,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是否完整、準確,合同文件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三者是否統一,合同中對工程質量、工期、及各方責權利等關鍵內容表達是否明確、嚴謹。
4.施工與竣工驗收階段的審計。施工階段是投資控制的重要階段。主要審計內容有:施工組織合規性和合同進度相符性監控、工程質量體系完整有效性及同設計要求相符性監控、隱蔽工程真實性監控、材料價格與市場價格關聯性監控、現場變更簽證合理有效性監控、資金撥付程序規范性和與工程進度一致性監控六大節點。
5.竣工決算階段審計。竣工決算階段審計是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和實現建設項目管理目標的關鍵環節。主要對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清單(定額)套用的正確性、工程取費的合規性及材料價差調整的合理性監控點進行控制{5}。
(四)跟蹤審計嵌入風險防范
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是高校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的方式和發展方向,要確保跟蹤審計目標實現,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防范跟蹤審計嵌入風險。
1.制定跟蹤審計規定,完善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內控制度。《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及相關行業審計規定是開展工程審計工作的依據,但尚未針對性地制定跟蹤審計職業規范和質量控制體系,只有通過法律法規形式把跟蹤審計確定下來,才能使跟蹤審計有法可依。同時高校內部應積極探索和總結跟蹤審計實踐成果,依法建立一套適合本校且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和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配套操作規程,用以指導和規范跟蹤審計行為,明確跟蹤審計各方責任,監督如合同審簽制度、工程變更簽證權限制度等內控制度的落實,及時解決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使跟蹤審計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確保審計計劃順利實施。
2.加強高校內審力量,合理利用社會審計資源。做好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首先要得到校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同時建立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通、高效廉潔的內部審計隊伍是跟蹤審計有效實施的重要基礎。針對政策性強、業務量大、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跟蹤審計工作,要著重充實高校內部基建工程審計隊伍,適當引進有實際管理經驗、懂施工技術的工程技術人員到跟蹤審計隊伍中來,加強審計人員執業素質培養和專業能力的培訓,立足現有條件,不斷提高跟蹤審計實踐水平和審計效果。在充分發揮校內審計部門作用的基礎上,合理利用社會審計資源,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技術力量強、信譽好的社會審計機構,制定周密的跟蹤審計實施方案,更有效地加強跟蹤審計管理,擴大跟蹤審計的覆蓋面,是解決短期內審計人員專業知識和經驗不足,降低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及時有效開展跟蹤審計工作的有效途徑。
3.高校基建審計要更新理念,準確定位,合理嵌入。首先,做好跟蹤審計工作,審計部門要樹立跟蹤審計“免疫系統”的理念。努力做到“兩個轉變”,即:實現傳統的查錯糾弊決算審計到跟蹤審計的轉變,從揭示和查處違紀問題到實現預防為免疫系統轉變{6}。其次,要把握審計監督的定位。要堅持審計獨立性原則,跟蹤審計是一種過程監督,是以堵塞項目建設漏洞,完善項目管理機制為目的,其作為第三者參與項目建設的過程,而不是作為建設管理部門行使職能。要嚴格恪守《審計法》規定的監督職能,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提高服務意識,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建立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和諧的審計關系,發現問題應及時與項目建設單位取得聯系并書面反映,而不應直接干涉相關建設單位的工作,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通過充分溝通、協調和意見交換,使問題得到依法解決;對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強分析研究,及時反映情況,促進相關部門健全制度;合理定位跟蹤審計嵌入深度和嵌入時間,把全天候地跟蹤審計變為“重點關鍵環節”的跟蹤審計,使有限的審計資源發揮最大的審計效益。
通過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有效嵌入研究和實踐,加強高校跟蹤審計驗收交流,將使跟蹤審計在高校基建工程管理監督中發揮更大的效益。
注釋:
{1}教育部.2009年教育統計數據
{2}周和生.新清單計價模式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Z].北京:北京金馬威工程咨詢有限公司,2008
{3}關柯,王寶仁,叢培經.建筑工程經濟與企業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
{4}丁立仁,景東華.跟蹤審計研究[R].北京:審計署審計科研所,2010
{5}李慶紅.試析高校建設工程跟蹤審計關鍵環節的控制[J].當代經濟,2010(4)
自20*年3月市國資委成立以來,國資監管工作一年一個臺階,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得到了各級的充分肯定,已連續兩年被評為先進單位,今年又榮獲市級文明單位。20*年,盡管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嚴峻、困難重重,但是國企廣大干部職工積極開拓、勇于進取,企業實現了平穩發展。市屬10戶簽訂責任書的企業資產總額達147.8億元,增長15.1%;實現銷售收入28.2億元,增長17.5%;盈利企業實現利潤10728萬元,同比增長48.9%。水務集團以搞好社會服務為宗旨,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全年完成供排水工程投資4.4億元,鋪設各類管道200多公里,年供水4900萬方,日污水處理量達3600萬噸。*港集團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大了客運中心、航運中心和7萬噸級航道等項目工作力度,自主開發了國際國內3條航線,完成投資6.22億元,銷售收入、集裝箱吞吐量分別比去年增長4.5%和14.4%。國資集團充分發揮了融資平臺功能,全年實現融資3.7億元,還貸1.71億元,為企業擔保融資19億元,清收原國托信貸資金943萬元,文峰二街改造項目拆遷階段順利完成。熱電、公交等公益性企業雖然受原材料、燃料等漲價因素影響,出現嚴重的政策性虧損,但很好地履行了社會職責,確保了全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城市居民生活,為我市國有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為進一步理順國資監管體制,更好地發揮國資監管機構的職能作用,做到“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市委、市政府在已理順市醫藥總公司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新下發了《關于理順部分市屬國有企業管理體制的通知》,對部分市屬國有企業授權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這也是國資委成立以來,首次明確授權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范圍。今年,《國資法》又正式頒布實施。現就如何貫徹落實威委*通知精神和《國資法》,進一步提高國資監管水平,推動企業又好又快發展,談幾點意見:
一、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
企業發展與社會環境密切相關,優化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法制環境等,能為企業發展創造更為優良的氛圍,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可以說,優良的發展環境是企業快速健康發展、迅速做大做強的催化劑。而這種優良的發展環境除通過社會變革為我們提供外,更需要我們自身的努力去爭取才能獲得,也就是講,我們企業要很好地處理與方方面面的關系以求更好更快地發展。這其中,我們要特別處理好與市委、與國資委和行業管理部門的關系。
一是要處理好與市委的關系。這次市委市政府新授權市國資委依法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3戶,即*港集團、水務集團和國資集團。企業黨的關系隸屬市委,企業黨委書記、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總經理由市委委托組織部管理,企業副職、黨委委員由市國資委管理。這就要求我們企業黨委要堅定不移服從市委的領導,毫不動搖地貫徹落實市委的指示精神,準確地把握企業發展方向,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緊緊圍繞企業發展規劃,帶領廣大干部職工努力搞好企業發展的同時,還要認真做好企業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工、青、婦”等工作,經常性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有利于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文化體育活動。要牢記服務宗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充分體現黨的意志,把職工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傾聽群眾呼聲,體察職工疾苦,盡心盡力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維護好職工群眾的利益,不斷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努力構建和諧企業、平安企業,推動企業快速發展。
二是要處理好與國資委的關系。一說起要處理與國資委的關系,大家可能會有多了一個“婆婆”的感覺。在此,我非常鄭重地對大家講,國資委不是“婆婆”,做不了“婆婆”,也決不做“婆婆”。將與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企業國有資產法》對出資人與出資企業的關系已做了很明確的規定,而且在第三章專門拿出六條內容對國家出資企業與其所出資企業的關系做出明確闡明,如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出資企業對其所出資企業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就*的情況看,國資委就是市管企業的股東,國資委與市管企業高管層就是“東家”與“掌柜”的關系。再進一步說吧,不論*港集團、水務集團、國資集團還是醫藥總公司,你對你所辦的企業,就是出資人,你的出資人權利是完整的,不可能由其他人或企業來享有你的任何權利的。同樣的道理,國資委與在座的四家企業的關系就是出資人與所出資企業的關系,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應把握好出資人職責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就是保證出資人代表到位,權利到位,責任到位,按照“三統一”“三結合”的原則,把該管的資產、該管的人和該管的事管好,管到位。不越位,就是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既要保證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又不干預企業的經營自,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不錯位,就是國資委不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政府其他機構和部門也不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出資人代表不僅要履行好出資人職責,更要為企業發展服好務,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解決辦法,積極爭取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企業發展。
《企業國有資產法》用一章五節專門規范關系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的監管,各個企業要按照這些規定辦事,按程序報告、審批、決策、實施相關重大事項。隨著監管體制的理順,我們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包括企業經濟運行分析制度,重要規劃設想溝通報告制度,重大生產經營活動事前、事中、事后報告制度,有關事項聯席會議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企業負責人請銷假制度等等,希望大家都能自覺地遵守制度做、依照規章行。我想,只要大家按章辦事,就一定能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避免和減少失誤,也只有大家同心協力,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才能不辱黨和政府賦予我們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使命。
三是要處理好與行業管理部門的關系。政府其他部門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與國資委的監管,在權利淵源、手段方式、對象和目的等方面都有很大區別。行使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從事依法處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和分配公共產品和服務,以保障和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的職能活動,是面向各種所有制企業的行政監管,也就是說不論是什么性質的企業也不論是什么人辦的企業,都要自覺地接受政府其他部門的行業管理。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行業管理部門的支持和指導,這一點是勿庸置疑的;特別是通過行業管理部門的努力,能爭取到來自上級的資金扶持,更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壯大,可以說,搞好關系就是提升生產力。比如說*港,業務直接與交通局、港航局等部門打交道,這些部門可以為港口建設爭資金、跑項目、出主意、想辦法,應充分利用好。水務集團的工程項目手續繁雜,從審批到施工再到驗收,關口較多,與建委、規劃等部門密切了,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就能得到保障。最近又得到了發改委的支持,積極申請國家專項資金為城市建設服務。因此,在今后的生產經營中,我們要一如繼往地自覺服從行業管理部門的管理和指導,加強與行業管理部門的溝通與聯系,積極爭取這些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我在此要強調的是,今后凡是企業向上跑項目爭資金等事項,除爭取行業管理部門的幫助外,需要國資委領導出面的不論是到濟南還是上北京,不管是那一位委領導包括我本人都要全力支持,只要是可能,就要盡最大的努力讓它變成現實。
二、加強現代管理型企業建設,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市管企業是市屬國有企業經濟發展的排頭兵,但與國內外先進企業相比,其差距不僅是在規模上,也體現在管理上。為此,我們應始終把管理創新作為企業發展的主題,不斷創新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提高企業現代管理水平。在加強企業預算管理、投資等重大事項管理、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構建風險防控體系等方面,為全市企業做出表率。
一是切實加強企業預算管理。企業預算管理不僅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方法,而且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必須親自抓。20*年,我們在10戶實行經營業績考核企業推行了企業預算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經驗。2009年的企業預算編制工作正在進行,我們要提高思想認識,借鑒港華燃氣等企業的先進經驗,把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納入到預算管理的嚴格控制之下,切實促進企業加強預算資金使用管理,降低成本,防范風險,積極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為實行全面預算管理打好基礎。
二是切實抓好投資管理。企業負責人一定要按照國資委印發的投資管理制度的要求,強化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危機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抓好投資管理工作。要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投資的決策、控制、評價制度,特別是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制度規定造成重大投資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優化投資結構,圍繞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發展主業項目,集中資金、人力、物力保重點項目建設。對不利于做強主業,沒有市場前景,特別是資源、能源消耗高、污染嚴重的項目要堅決否決。要建立重大投資項目跟蹤監督機制,加大對重點項目的監察力度,確保重大項目不出大的問題。要在建立投資項目集體研究決策、可行性論證、法律風險防范等制度基礎上,建立投資項目績效評價制度。每個季度末,要將本年度投資計劃、上年度投資完成情況、投資績效評價情況特別是投資所辦企業的運行情況,以及現有投資設立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基本情況等寫出專題報告報市國資委。
三是切實搞好風險防控體系。要進一步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嚴格科學論證投資所辦企業和其他新投資項目,把風險防控的第一戰線再向前推,特別是要以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風險防控為重點,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加強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嚴格重大損失責任追究,切實保證國有資產及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各企業要完善母子公司財務管理體制,推行資金統一管理,切實提高集團對財務資金的支配力和控制力,加強財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嚴格限制委托理財和對外借款,規范國有企業間的相互擔保、對外捐贈等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在市管企業范圍內全面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完善法律意見書制度,特別要加強合同管理、高風險投資等領域的法律風險防范,要及時將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執行情況報國資委備案。切實加強對企業重大投資、擔保、產權變動等事項的動態監控,建立自查的內控制度,解決好企業財務信息失真、資金管理失控、投資決策失誤的問題。
四是切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對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是能否建立企業長效發展機制的關鍵。我們這3戶企業已進行了規范的公司制改造,但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夠完善。為此,進一步完善集體經營決策機制,保障經營決策科學合理是當務之急。隨著企業的發展,對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獨資公司和控股公司,要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從出資人層面建立相互監督約束的機制。要優化董事會人員構成,建立健全董事會管理辦法、議事決策規則和責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董事會決策能力。要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積極探索監事會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適時地推行國有企業監事會外派制度。要率先在市管企業派出財務總監,積極探索財務總監履行職責的有效措施,以發揮好財務總監的作用,切實加強對企業財務、資產及企業負責人經營管理行為的監督。無論派出董事、國有產權代表,還是財務總監,都要層層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對國有資產的有效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損失。
三、加強企業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為企業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實現市管企業的科學發展,關鍵是增強企業領導班子領導企業科學發展的能力和動力。在2009年,市管企業承擔了大量市委市政府統籌安排的重點工作,如*港的7萬噸級航道、國際客運中心、船運中心工程、港口物流中心,國資集團的文峰二街改造、政府重點項目融資,水務集團的米威調水三期、市區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劉公島海底供水管道改造等等,這些市委市政府重點調度的項目時間緊、要求高,任務特別重,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以理論武裝、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為重點,加強和改進市管企業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以堅強的領導、頑強的作風、過硬的能力,確保按時保質地完成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習。市管企業領導班子要帶頭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準確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理論體系和深刻內涵,用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指導實踐。要帶頭學習現代科技知識、管理知識和法律知識,學習國內外先進企業特別是百強企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努力把學到的知識轉化為企業發展的思路和措施,轉化為解決實際問題、領導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引導好、保護好干部職工學習的熱情,鼓勵干部職工加強學習和創新,努力建設學習型、創新型企業。
(二)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作為企業的領導者、經營者,要經常性認真查找和解決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把求真務實作為作風建設的靈魂,努力轉變工作作風,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講實話、辦實事、抓落實、求實效。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認真聽取干部職工的意見建議,關心職工尤其是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要厲行節約,提倡勤儉辦事,反對鋪張浪費和奢靡之風。
(三))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企業負責人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業的各項規定,廉潔奉公,忠于職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特別要管好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和下屬企業負責人,為干部職工做好表率。要依法依規規范企業管理層持股、投資行為,嚴格限制職工持股企業范圍,防止通過不當行為向職工持股、投資的企業轉移國有企業利益,自覺接受市國資委對企業負責人用權行為和兼職取酬、投資入股情況的監督。《企業國有資產法》對國家出資企業的管理者專設了一章進行規范,包括應當具備的條件、兼職相關規定、經濟責任審計等,特別是規定:“國家出資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對企業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當利益,不得侵占、挪用企業資產,不得超越職權或者違反程序決定企業重大事項,不得有其他侵害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行為。”大家要自覺執行這些規定,確保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