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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自由貿易港區所需要的政策條件
參照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建設以國際物流為主要功能的自由貿易港區,除需要具備在港區周圍已經形成了較大的物流需求和港區基礎設施較完善等客觀物質條件外,一些政策條件必不可少。
首先,競爭性的稅收政策。競爭性的稅收政策指在關稅、流轉稅、所得稅等方面實施豁免或較低的稅率,為區內的企業創造贏得成本優勢的條件。成功的自由貿易港區一般都實行關稅豁免政策,即國外貨物進入區內免征關稅,貨物在區內銷售時免征流轉稅,只有當貨物從區內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時,才征收關稅和流轉稅。區內所得稅、土地租金等也是較低的。
第二,海關監管高效便捷。國際上成功的臨港物流園區一般都設在港區范圍之內,即園區與港口碼頭連為一體。這樣,當進出口貨物或者轉口貿易貨物進入區內享受各項低稅率政策時,避免了重復驗關的繁瑣手續。同時,對需要進行商檢和衛檢的商品種類數目也盡可能的少,為進出自由貿易港區的貨物提供最大的便利。
第三,外匯支付自由。世界上臨港國際物流業發達的自由港均實行貨幣自由兌付的外匯政策,其中,經常項目下貨幣自由兌換和支付是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活躍,因而也是國際物流業發達的必要條件。
第四,實行更加開放的企業準入制度。這是指對愿意進入自由貿易港區經營的企業不存在資本金數量、來源地和股權比例等方面的歧視性或差別性政策待遇,給予各類企業充分競爭的機會。
(二)建設自由貿易港區的政策設計與調整
我國保稅區發展產生功能錯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適合發展自由貿易港區的政策和管理體制尚未建立起來。這包括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原來為保稅區發展轉口貿易而制定的政策存在缺陷;另一方面,有些發展自由貿易港區所必需的政策當初設計時就未考慮到。因此,為了支持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我們不僅要調整現有的保稅區政策,還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1.出口退稅政策
目前,國內非保稅區的貨物進入保稅區時不予退稅,必須當貨物離境時才能獲得出口退稅。在出口加工區和其他保稅倉庫都已落實了進區(庫)即退稅的情況下,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卻不能落實該政策,使得保稅區失去了作為國內出口貨物的保稅倉儲場所的吸引力,同時也鼓勵了國內貨物“境外一日游”現象。政策調整方向是國內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口,應該享受退稅的貨物,憑出口報送單、外匯核銷單、增值稅發票即可辦理出口退稅手續,不必等到貨物離境時辦理。
2.進出口經營活動權
由于外經貿部將保稅區內企業視同境外企業,保稅區內企業沒有外貿經營權。保稅區內企業要開展進出口業務,必須通過非保稅區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進行。不僅增加了區內企業的經營成本,并且增大了泄露商業秘密的風險。應賦予保稅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
3.通關、檢驗手續和運輸監管政策
我國保稅區雖然都是臨港而建,但大多與港區分離,即在空間上港區之間是隔離的、在管理上兩者也分屬不同部門,其結果是貨物進出港口和保稅區要經過二次海關通關,程序重復、手續繁瑣,降低了企業經營效率。同時,一些過于嚴格的海關監管規定,如海關監管中每批貨物都要查驗的監管原則,既增加了海關不必要的工作量,也給區內企業的經營活動增添了麻煩。此外,對于拼箱運輸的管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區內企業開展物流運輸服務。因為企業根據客戶的要求和成本收益的核算,會將存放在不同保稅區的貨物(或同一保稅區不同倉庫內的貨物)、在不同時間運抵保稅區的貨物、不同供應商的貨物、以及進口倉庫與出口倉庫貨物的拼箱運輸。對于這些情況,我國現行海關監管雖然沒有明文禁止,但由于規則和程序上的不協調(例如,監管上需要多種單據能夠核對一致)等原因,使得拼箱運輸事實上難以進行,阻礙了貨物便捷暢通地流動。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包括:(1)連通保稅區和港區,實行區港統一監管,避免二次通關的重復手續。(2)海關根據貨物的品種、來源地等特點有針對性的抽查檢驗。(3)當因為區內企業的簡單加工和運輸作業而使貨物的形態、數量、稅號等性質發生改變時,海關在監管中可以有針對性地核對備案記錄,不必要求一一對應,只要基本吻合即可。
4.金融外匯管理
2002年10月開始施行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為保稅區內企業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創造了條件。但進口付匯方面的一些規定仍比較嚴格,這雖然有助于減少偷逃匯現象,但給區內企業增加許多不便之處,有些甚至限制了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1)對購匯條件限制嚴格,基本上不允許購匯支付,以人民幣注冊成立的企業購匯支付額度也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部分。(2)支付手續嚴格,如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貨物銷售給區外企業,由區外企業向境外支付外匯時,必須持區外企業進口報關單,但事實上許多區外企業會將貨物先存放在保稅區以享受延遲納稅的好處,這時就不能向境外支付。政策調整的目標應該是:經常項目下的支付應該完全放開,為了方便企業經營,在支付環節的銜接上,加強事中和事后跟蹤監督,重點是跟蹤監控收付匯活動異常的企業;在外匯監管方式上,外匯管理局應該將主要精力集中于監管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在為企業辦理結售匯的同時監管企業的外匯業務活動。
5.行業準入
物流行業是個新興的綜合性行業,涉及貨運、集裝箱運輸、鐵路貨運、公路貨運、航空運輸、倉儲等行業。目前,這些行業領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門主管,各部門有不同的行業準入標準,因此,若想開展綜合性的物流服務,企業必須向不同主管部門申領開業許可證,過程繁瑣、費時費力。同時,對于物流服務涉及的各個行業,我國目前對于外商投資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
缺乏有實力的大型物流企業,將會限制我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轉型和發展。政策調整的方向可包括:對于在保稅區(自由貿易港區)設立物流企業,審批上應該實行鼓勵性政策,簡化審批手續;有關物流行業的外資進入問題,可以不受我國“入世”承諾的開放時間表限制,允許外資提早進入。
表1
外商投資物流行業的政策規定
注:國內企業投資物流行業雖然不需要經過外經貿部審批,但也需要經過其他不同的主管部門審批。
(三)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功能轉型的績效評價
當前保稅區發展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既有客觀條件不成熟和政策設計不嚴密等原因,也有原先對保稅區發展成績考核指標存在偏差的問題。
目前,對保稅區績效考核的主要指標與考核開發區的指標相似,即以GDP、引進外資金額數和項目數、稅收等經濟總量指標為主。這容易造成保稅區注重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注重引進發展制造業項目,忽視對毗鄰港口和周邊地區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是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的重要保證。政府對保稅區的考核應做相應調整,即對保稅區和毗鄰港口的發展進行綜合考核。我們設計了評價指標體系(見下頁)。
(四)政策設計與調整的實施步驟和后續機制
1.各部門的政策調整需要統一認識,統一思想。起草和制定一部保稅區法規,是統一認識的過程。
2.法規的起草可以基于試點的經驗,也可以基于各部門的聯合調查,無論基于何種方式,首先需要中央政府的決策。
3.政策調整牽扯到眾多職能部門,需要國務院授權主管部門牽頭和協調。
4.政策調整需要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但指導思想
表2
保稅區功能轉型評價指標體系
應從全局和長遠出發,而不是適應保稅區現有的地域和產業格局。
5.建立政策實施的跟蹤反饋、后續調整機制,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有關政策的落實,根據實施中的信息反饋及時協調、改進。
二、保稅區的管理體制與運營模式
(一)保稅區的管理體制
保稅區現行的中央和所在城市政府兩級管理體制基本可沿用,如下圖所示:
圖1
保稅區管理體制
首先,保稅區涉及的政策大多屬中央政府部門的職能,尤其是加入WTO時,中國已承諾中央及地方政府應以統一、公正與合理的方式,適用和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措施,有關特殊經濟區的法律和法規須通知WTO,遵守非歧視原則。因此,有關管理保稅區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應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
其次,中央政府應明確一個部門主管保稅區,主管部門的確定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管理職能與保稅區內功能或區內的經濟活動有直接關系;二是具備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保稅區政策的能力;三是具備與地方政府共同協調和實施保稅區政策的能力。
第三,實施保稅區政策的中央相關職能部門制定規章政策,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其派駐保稅區所在地的執行機構具體落實經過主管部門協調后的各項政策,實施監管和提供服務。
第四,保稅區所在市政府統一管理保稅區和港區,保稅區(自由貿易港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具體落實執行中央政府部門制定的各項政策,協助中央職能部門實行監管服務,協調駐區工商、稅務、公安、環保等機構管理、服務。港區事務由市政府港務部門統一管理。(保稅區是否設一級政府,或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可由當地政府自主決定。)
第五,地方政府與中央主管部門之間、主管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相關部門與地方執行機構之間、地方政府與各執行機構之間應該保持密切的聯系和信息交流,以實現協調一致的管理。
(二)保稅區的運營模式
保稅區應實行區港一體的運營模式,為建設和發展自由貿易港區創造條件:
圖2
區港一體方案
1.“區港一體”的內涵
一是經濟利益一體。港口發展靠的是貨運量的增加,隨著國際大型船公司向物流業的延伸,臨港無稅或保稅物流服務,可以增強我國主要港口對國際貿易貨主和大型船公司的吸引力;保稅區的發展依賴投資和物流業務的擴大,包括轉口在內的國際貨流量的增加,無疑會吸引充分的國內國際物流企業進入保稅區,因此,區港之間相互創造需求的關系是實施區港一體的經濟基礎。
二是規劃建設一體。經濟聯動需要部分國際集裝箱碼頭和保稅區地理相連,隔離設施相接,以便利監管和運營。港口劃歸地方之后,市政府可以統一規劃建設,為區港一體創造條件。
三是政策一體。我國關稅水平較高,無稅或保稅服務區是吸引國際物流和轉口貿易的必備條件。保稅政策不可能也沒有必要覆蓋整個港口,但可將部分國際集裝箱碼頭和作業區劃入保稅區,實現無稅運營,即自由貿易港區政策的局部覆蓋。
四是港務管理一體。港口實行政企分離后,港務實行政府行業管理,由經濟實體運營的部分碼頭和作業區劃入保稅區,或者與保稅區下屬的公司相互參股聯營,繼續實行統一的港務管理。必要時可考慮安排港務管理人員加入保稅區管理層,實現區港的統一管理。
五是物流服務一體。過去港口作為口岸,其部分功能與保稅區的物流功能是相互重疊的。實現區港一體后,自由貿易港區內的物流活動,如國際集裝箱的裝卸和拆裝箱中轉、倉儲、貨物集疏、貨代、船代、理貨、報關等不存在行政區劃的分割,變為區內企業之間的分工,意味著物流可以在更大的空間和領域得到充分發展,港口的運輸功能和保稅區的貿易、轉口貿易功能可以相互補充。
2.保稅區的行政管理
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委會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保稅區的行政管理、投資開發和財政,協助海關、邊防、商檢、外匯等執行機構的監管、服務活動,依法行政,確保區內的商業秩序。同時應確保所有規章和執行程序的公開、透明,接受企業的監督。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監管、服務的效率,為區內的商業活動提供便捷、有序的環境。
3.保稅區的運營機構
管委會應組建承擔土地開發、保稅區原有公共設施運營的經濟實體,實行商業化運作。經濟實體治理結構應充分體現向區內企業提供優質、高效、低成本服務的原則。
圖3
保稅區(自由貿易港區)管理運營框架
(三)保稅區的監管運行機制
監管運行機制是指政府職能部門對區內經營主體及其商業活動實行監管、查驗的規則和程序。應實行類似國際自由港的監管機制,盡可能降低監管成本,創造自由、便利的經營環境,吸引企業入區從事進出口和轉口貿易。
1.經營主體,是依法在區內注冊的各類企業,主要從事國際貨物貿易、轉口貿易,以及相關的運輸、倉儲等物流服務活動。監管機構不干預企業的商業活動,監管主要通過企業申報、備案的方式,不得隨意對經營主體進行檢查。
2.貨物監管。區內實行自由港政策,貨物從境外入區和從區內出境,一般毋須領取證明文件,只有涉及動植物檢疫、公共衛生、環境保護和安全的商品需向海關申請備案,由海關和檢驗檢疫機構對滯留區內的貨物依法查驗。從區內入境和從境內入區的貨物則按照國家有關進出口貿易的法律法規實施監管,辦理相關手續。
3.人員出入管理。境外人經區入境、逗留和離境,境內人員出入區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金融外匯管理。我國已實行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外匯管理主要針對企業資本項下的往來和逃套匯行為。對區內外企業的金融和外匯管理不應實行差別待遇,監管對象應以金融機構為主,通過金融機構監控企業結售匯、投融資的真實性。外匯管理機構只對涉嫌違規操作的企業實行直接審核。對區內與區外企業之間進出動中少數特殊外匯往來要求,如出口延遲核銷、出口退貨商品、廢品復進口等,可實行企業申請核準,事后查實的監管方式。
三、保稅區功能轉型試點的條件、步驟和難點
(一)試點條件
1.建立樞紐港的可能性:這是指試點保稅區所在地應該有一個條件較好的深水港,與國際主航道比較接近,腹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轉口貿易量較大,進出口箱源增長潛力大。
2.物流服務業的可擴展性:現有的各個保稅區幾乎都發展成了加工制造型的特殊經濟區域,有些保稅區內幾乎已經沒有發展物流業的用地。物流服務業的可擴展性就是指保稅區內尚余的發展空間;保稅區周圍可擴大的面積;陸路運輸和相關服務條件較好。
3.試點經驗的可推廣性:這是指試點對象的基本情況具有代表性,試點所取得的經驗具有普遍意義,可作為制定法律法規的參照依據,具有推廣價值。
4.試點風險的可控性:即使試點遇到挫折,也不會影響大局。不宜選擇在敏感地區,或者試點風險有可能大范圍擴散、造成全局性影響的地區進行試點。
(二)試點的步驟
保稅區的功能轉型既涉及到政策的調整與重新設計,也涉及到保稅區和港口基礎設施的統一規劃建設,因此,這個過程不會是一蹴而就的,必須要有計劃、分步驟的實施:第一步,中央政府決策,管理部門制定試點政策,選定試點城市;由試點城市政府提出區港一體、建立和擴大物流園區的試點方案。第二步,試點方案的執行落實,監控、情況反饋、政策調整。第三步,試點的驗收。
在時間進度上,中央政府主管和相關部門的協調與制定試點政策、試點城市政府制定規劃方案需要一年時間;試點方案的落實與見效可能需要3~5年時間,這是因為:一方面,一些重要港口,如青島港、上海大小洋山港的建設還需要幾年時間;另一方面,國際上一些重要貨運物流企業,如馬斯基公司等,對我國的自由貿易港區政策需要一個認識和熟悉的過程,然后才會將業務逐漸轉移進來。
(三)保稅區功能轉型的立法、試點中的難點
當前推動保稅區功能轉型面臨兩大任務:一是立法,即制定一部關于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的法律;二是試點,即選擇幾個保稅區作功能轉型試點。但是,要順利地完成這兩大任務,都會面臨一些困難。
1.立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點
首先,立法過程中要明確是針對全國現有15個保稅區,還是設計、規范未來的自由貿易港區。全國15個保稅區區位條件、發展水平差異很大,基礎較好,真正具備建立自由貿易港區潛力的屈指可數。多數保稅區的發展方向可能是同經濟技術開發區合并,或改建為出口加工區。給人大的提案若不能清楚界定立法的對象,可能會引起一哄而上,尤其在沒有法律法規時,可能會引起攀比模仿,在有些地方可能會出現惡性競爭、畸形發展,出現與立法本意相反的結果,誤導決策層的判斷,動搖保稅區轉型的決心。
其次,如果立法的目的是規范現有保稅區,可能會遷就保稅區目前的發展狀況。為了全面試行而進行的聯合調查和以此為依據設計的方案,很可能會從保稅區目前的現實狀況出發設計各項政策,其結果是試點方案將是適應性的,而不是前瞻性的,保稅區很可能會沿著現在的產業格局和模式繼續發展,難以實現向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轉型。
第三,保稅區新的發展目標和功能定位是否能夠實現、運行效果到底會如何等都未完全明朗的情況下,要制定出一個全面、規范、現實可行的保稅區法令會比較困難。
2.試點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點
(1)中央政府壓力較大。選擇一個保稅區做試驗,會引起各地政府間的競爭,中央政府會受到很大壓力。但是,保稅區試點和其他試點又有所不同,真正能夠發展成為自由貿易港區的不會很多,在選擇試點對象時必須非常慎重,要嚴格控制,如果試點對象過多,就失去了試點的意義。
(2)試點成本較高。單獨試點的成本會較高,因為即使一個保稅區試點也要設計一套完整的政策,要動用各部門的力量。在沒有統一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需要國務院領導同志親自主持、協調。
(3)地方政府協調能力能否保證功能轉型的順利實現。試點政策需要地方機構執行,地方政府能否協助執行機構、有效實施試點方案,是整個試點的重要環節。港口劃歸地方后,能否合理規劃,調動港口與保稅區雙方的積極性,實現港區一體,也是對地方政府的一個考驗。
對海關監管來說也好,從企業發展來看也好,兩個《辦法》的出臺無疑提供了目前為止最為完整、權威的依據。
兩個《辦法》的出臺背景
從我國現有的保稅物流形式來看,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以下簡稱“兩倉”)由于政策限制和功能單一,相互隔離,無法適應現代物流運作和加工貿易發展的需求;區港聯動由于港區和保稅區相對應的限制,數量有限,只能滿足個別的港口地區,同時,其區位分布和“物流服務就近化”原則對保稅倉儲物流輻射面也形成很大的局限。
為進一步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繼續發展加工貿易,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戰略部署,落實吳儀副總理關于“要借鑒國外海關的先進管理經驗,適應跨國公司物流發展的需求”的指示精神,根據牟署長關于要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體系的要求,海關提出了“以港區聯動為龍頭,以保稅物流中心為樞紐,以優化后星羅棋布的公共型、自用型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為網點”的三個層次、六種監管模式的多元化保稅倉儲物流監管體系的整體思路和改革方案,標志著海關改革加工貿易和保稅業務的堅定決心。
保稅物流中心正是海關積極探索、實施建立多元化保稅倉儲物流監管體系,主動適應跨國公司的全球運作、現代物流和國際競爭發展的需要,結合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實際需求而構建的新型保稅物流監管模式。其出現,開創了我國保稅物流體系的嶄新局面,與“兩倉”和區港聯動保稅物流園區共同構成了立體的全方位的中國海關保稅物流監管體系。
兩個《辦法》的立法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同時也借鑒了國際上一些對保稅物流的常用管理辦法。
保稅物流中心的概念及分類
保稅物流中心分為A、B兩種類型。
保稅物流中心(A型)是指經海關批準,由中國境內企業法人經營、專門從事經營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的海關監管場所。
保稅物流中心(B型)是指經海關批準,由中國境內一家企業法人經營,多家企業進入并從事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的海關集中監管場所。
保稅物流中心的功能定位
保稅物流中心以整合“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功能為基礎,打破“兩倉”的隔離狀態,彌補“兩倉”功能單一的缺陷,適應現代物流的發展要求。是對“兩倉”功能的優化整合和提升。
保稅物流中心的功能主要包括滿足物流所需的保稅倉儲、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國際采購、分撥和配送、國際中轉、轉口貿易等。
保稅物流中心與區港聯動保稅物流園區的區別
區港聯動保稅物流園區是依托保稅區和港區而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區港聯動保稅物流園區報國務院審批,同時享受保稅區的減免稅政策。保稅物流中心具有同區港聯動保稅物流園區相同的保稅倉儲物流功能,無需依托保稅區,是區港聯動保稅物流園區向內地的補充和延伸,更有利于內地以及沿海(不設有保稅區)地區加工貿易及物流集散的發展。
保稅物流中心的設立條件
A、B兩型保稅物流中心針對不同的服務對象和范圍,設立條件在經營主體、建設規模、東西部地區、選址和海關監管方式等方面體現了不同的要求。(見表)
保稅物流中心經營主體資格
保稅物流中心A型因主要針對大型生產型的跨國公司和大型物流企業,因而對申請設立企業的資信要求較高,要求企業注冊資本最低為3000萬元人民幣。
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經營主體注冊資本最低為5000萬人民幣,由直屬海關受理申請并經海關總署批準設立后,對進駐企業要求注冊資本須達到500萬元人民幣。
同時,為體現東部和中西部發展的差別,響應國家支持中西部的發展戰略,兩個《辦法》中對經營主體的具體條件要求進行了分別規定。
關于申請材料中的人民政府意見書。為綜合平衡全國保稅物流中心的發展,符合地方政府的總體發展規劃和發展要求,防止出現一哄而上的不良局面,構建良好的海關保稅物流體系,在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中加入了人民政府意見書。其中,B型規模較大,對地方影響作用較強,要求提交省級人民政府的意見書;A型為單一企業經營,故要求提交市級(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意見書。
保稅物流中心的審批和驗收程序。保稅物流中心由企業申請,直屬海關受理,報海關總署審批。
保稅物流中心A型由直屬海關會同省級國稅、外匯管理等部門驗收。保稅物流中心B型由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和外匯管理局等部門或委托被授權的機構組成聯合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B型保稅物流中心內企業的設立條件
B型保稅物流中心內企業的設立由主管海關受理,報直屬海關審批。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者特殊情況下的中心外企業的分支機構;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屬企業分支機構的,該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人民幣;
(三)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和履行其他法律義務的能力;
(四)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
(五)在物流中心內有專門存儲海關監管貨物的場所。
申請、審批和驗收保稅物流中心時應當注意的問題
加貿司起草了關于實施兩個《辦法》的通知,對《辦法》執行中的申請、審批和驗收等有關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一)兩個《辦法》規定了有關保稅物流中心審批的程序和權限,各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尤其要注意參照執行《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受理和審批時限,避免行政程序違法。
(二)對保稅物流中心及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申請審批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審批和重復建設。
(三)保稅物流中心的驗收。其中,A型由直屬海關會同省級稅務、外匯管理等部門按照《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核驗收,通過驗收后由直屬海關出具驗收意見并上報總署,總署核準后再委托直屬海關向企業核發證書并頒發標牌。B型先由直屬海關先期提出審核意見后,由海關總署會同國稅總局、外匯管理局等部門或者委托被授權的機構按照《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核驗收。通過驗收后由海關總署或委托直屬海關向物流中心經營企業核發證書并頒發標牌。
(四)申請設立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企業應當在申請時向海關遞交選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證明文件,在驗收時交驗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明。
保稅物流中心的經營范圍
物流中心經營企業可以開展以下業務:
(一)保稅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
(二)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
(三)全球采購和國際分撥、配送;
(四)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業務;
(五)經海關批準的其他國際物流業務。
此外,根據關于實施兩個《辦法》的通知的規定,還須注意以下問題:
保稅物流中心內不得開展加工貿易等業務,也不享受國務院賦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和保稅物流園區的稅收優惠政策。
保稅物流中心以保稅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檢測維修和商品展示功能暫不得在保稅物流中心內開展。
“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只限兩個《辦法》中的定義范圍,在執行中不得擴大范圍和擴大解釋。
保稅物流中心的存儲貨物范圍
下列貨物,經海關批準可以存入物流中心:
(一)國內出口貨物;
(二)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
(三)外商暫存貨物;
(四)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
(五)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
(六)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八)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物流中心內企業應當按照海關批準的存儲貨物范圍和商品種類開展保稅倉儲物流業務。
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的監管
海關采取聯網監管、視頻監控、實地核查等方式對進出物流中心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等實施動態監管。物流中心及中心內企業應當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形成完整真實的貨物進、出、轉、存電子數據,保證海關開展對有關業務數據的查詢、統計、采集、交換和核查等監管工作。同時,主管海關還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對物流中心實施遠程監管。
此外,根據關于實施兩個《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監管過程中還須注意以下問題:
(一)直屬海關在驗收前要結合實際情況對關區內的保稅物流中心制定一套合理的海關監管方案,并上報總署備案。
(二)保稅物流中心(B型)應當參照《海關總署關于印發〈出口加工區隔離設施及海關有關監管設施標準〉的通知》(署稅〔2000〕311號)中的出口加工區模式設置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聯網監管、視頻監控及其他海關監管場所必需的設施,以保證海關有效監管。
海關對進出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的監管
加貿司起草的關于實施兩個《辦法》的通知,規定了海關實施進出保稅物流中心貨物監管時的注意事項:
(一)根據國家《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8號)的有關規定:“2005年起,所有進口口岸保稅區不得存放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汽車。”為積極配合國家政策調整,保稅物流中心不得開展汽車的存儲、轉口、加工等保稅物流倉儲業務。
(二)保稅物流中心與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及其它保稅物流中心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監管場所之間貨物的往來,在海關總署尚未制定具體便捷辦法之前,按照現行的監管方式代碼“1200(保稅間貨物)”的轉關辦法操作。
保稅物流中心的有效期及延期審批程序
兩個《辦法》針對保稅物流中心的A型和B型,分別對其有效期及延期審批程序作了不同規定。根據關于實施兩個《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延期審查由直屬海關負責實施,審查時按照兩個《辦法》的相應規定進行,并參照企業年審的有關事項。同時要求保稅物流中心主管海關向直屬海關提出對該保稅物流中心延期審查的意見。直屬海關對延期審查合格的保稅物流中心報海關總署核準。
其中,保稅物流中心(A型)有效期為2年,物流中心經營企業應當在有效期滿30日前向直屬海關提出延期審查申請并提交以下加蓋企業印章的材料:
(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復印件;
(二)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正本;
(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貼本年度通過年檢標識的營業執照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企業進出口業務情況報告書;
(五)海關要求的其他說明材料。
對審查合格的企業準予延期2年。
保稅物流中心(B型)有效期為3年,物流中心經營企業應當在有效期滿30日前向直屬海關提出延期審查申請并提交以下加蓋企業印章的材料;
(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復印件;
(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貼本年度通過年檢標識的營業執照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海關要求的其他說明材料。
對審查合格的企業準予延期2年。
保稅物流中心的變更事項
物流中心需變更經營單位名稱、地址、倉儲面積等事項的,企業申請后由直屬海關受理,報海關總署審批。其它變更事項如:變更法人、注冊資本等需盡快以有效方式報直屬海關備案。
其中,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中心內企業的變更由主管海關受理,報直屬海關備案。
保稅物流中心的注銷
保稅物流中心(B型)經營企業無正當理由連續一年(保稅物流中心(A型)連續六個月)未開展業務的,視同撤回物流中心設立申請。由直屬海關報海關總署辦理注銷手續并收回標牌和《保稅物流中心驗收合格證書》。
物流中心經營企業因故終止業務的,物流中心經營企業向直屬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海關總署審批后,辦理注銷手續并交回標牌和《保稅物流中心驗收合格證書》。
其中,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中心內企業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開展業務的,視同其撤回進入保稅物流中心的申請,由主管海關報直屬海關辦理注銷并收回《保稅物流中心(B型)企業注冊登記證書》。
貨物存儲期限
為保證海關監管的嚴密性,規定了物流中心內貨物的保稅存儲期限。其中,保稅物流中心(A型)為一年;保稅物流中心(B型)為二年。確有正當理由的,經主管海關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況外,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保稅物流中心的貿管政策
保稅物流中心(A型)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實行相同的貿管政策,即: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物流中心與境外間(一線)進出的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或者締結的國際條約及國家另有明確規定的以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
保稅物流中心的稅收政策
保稅物流中心(A型)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實行相同的稅收政策。從境外進入物流中心內的貨物,其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稅,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于允許存入保稅物流中心的貨物予以保稅;
(二)中心企業進口自用的辦公用品、交通、運輸工具、生活消費用品等,以及企業在物流中心內開展綜合物流服務所需進口的機器、裝卸設備、管理設備等,按照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和稅收政策辦理有關手續。
且下列貨物從物流中心進入境內時依法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稅:
(一)用于在保修期限內免費維修有關外國產品并符合無代價抵償貨物有關規定的零部件;
(二)用于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
(三)國家規定免稅的其他貨物。
從境內進入物流中心內的貨物,其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稅,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貨物從境內進入物流中心視同出口,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如需繳納出口關稅的,應當按照規定納稅;屬許可證件管理商品,還應當向海關出具有效的出口許可證件。
從境內運入物流中心的原進口貨物,境內發貨人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經主管海關驗放;已經繳納的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不予退還;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以下情況,海關給予簽發用于辦理出口退稅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
1、貨物從境內進入物流中心已辦結報關手續的;
2、轉關出口貨物,啟運地海關在已收到物流中心主管海關確認轉關貨物進入物流中心的轉關回執后;
3、境內運入物流中心供物流中心企業自用的國產的機器設備、裝卸設備、管理設備、檢驗檢測設備等。
企業持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到稅務機關和外匯管理機關,按照相應管理辦法辦理出口退稅手續和外匯收付匯手續。
關于是否增設檢測維修和商品展示功能的問題
很多海關、地方政府和企業提出增加檢測維修和商品展示的功能的要求。檢測維修和商品展示是一項現實業務需求,但考慮到保稅物流中心只是“兩倉”的整合和功能的提升,仍以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另外考慮到海關監管的有效性,暫不在保稅物流中心增加此功能。
兩個《辦法》用語的含義
“中心內企業”是指經海關批準進入物流中心開展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的企業。
“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是指對貨物進行分級分類、分拆分揀、分裝、計量、組合包裝、打膜、加刷嘜碼、刷貼標志、改換包裝、拼裝等輔簡單作業的總稱。
“國際中轉貨物”是指由境外啟運,經中轉港換裝國際航線運輸工具后,繼續運往第三國或地區指運口岸的貨物。
設立保稅物流中心(A型)的條件:
(一)符合海關對物流中心的監管規劃建設要求;
(二)公用型物流中心的倉儲面積,東部地區不低于2萬平方米,中西部地區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自用型物流中心的倉儲面積(含堆場),東部地區不低于4000平方米,中西部地區不低于2000平方米;
(四)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提供供海關查閱數據的終端設備,并按照海關規定的認證方式和數據標準,通過“電子口岸”平臺與海關聯網,以便海關在統一平臺上與國稅、外匯管理等部門實現數據交換及信息共享;
(五)設置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安全隔離設施、視頻監控系統等監管、辦公設施;
(六)符合國家土地管理、規劃、消防、安全、質檢、環保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設立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條件:
(一)物流中心倉儲面積,東部地區不低于10萬平方米,中西部地區不低于5萬平方米;
(二)符合海關對物流中心的監管規劃建設要求;
(三)選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陸路交通樞紐及內陸國際物流需求量較大,交通便利,設有海關機構且便于海關集中監管的地方;
(四)經省級人民政府確認,符合地方經濟發展總體布局,滿足加工貿易發展對保稅物流的需求;
截至2001年末,已有13180家外商投資企業在保稅區登記注冊,投資總額超過170億美元,這些投資來自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資本的國際化為物流國際化奠定了基礎。事實上,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國各大保稅區國際物流確實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一、初具規模富有活力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是我國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保稅區,其GDI工業總產值、運輸量、利稅等經濟指標大于國內其他14個保稅區的總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利用其地理區位(港區一體化)、政策環境、產業規模、基礎設施等方面擁有綜合優勢,以建立貨物分撥中心的形式,大力拓展物流分撥功能。
日本的佳能、松下、美能達、JVC、美國的通用電氣、寶利來、施樂;德國的金鐘-默勒等均在這里設立了分撥中心。目前有近70家強的跨國公司進入上海外高橋保稅區,針對國內市場的分撥和采購活動發展非常迅速,僅2001年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的物流分撥額就已經達到601億元。
目前,外高橋已形成海運和空運、保稅物流和非保稅物流、區外物流和區內物流、自營物流和外協物流相結合的物流產業。據悉,外高橋物流基地建設采取兩翼展開、全面推進的方略。北區,依托外高橋港區,以發展海運物流為主,擴建方圓1.2平方公里的現代國際物流園區,為中外物流企業提供一個集裝箱快速集并、中轉、分揀、分送的全方位的高效服務平臺;南區,以園區跨國公司高科技產品出口加工業為支撐,依托浦東國際機場,發展空運物流。現在,外高橋地區已成為上海重要的航運物流樞紐。目前已有國際班輪干線9條、支線20余條和外高橋連接,全球排名前20位的航運集團陸續進駐港區,而其中保稅區內物流企業已超過600家。
天津港保稅區是全國唯一的坐落在港區內的保稅區,這和國際上自由港區的形式較為接近,對形成保稅倉儲和貨物分撥中心極為有利。天津港保稅區自1994年起借鑒自由貿易區的發展經驗,確定了“國際物流運作區”的發展定位和目標模式,并提出了“以國際貿易為導向,以物流為基礎,以倉儲加工為依托,以保稅生產資料為連接”的發展方針。
近年來,天津港保稅區培育和發展了天津港商業保稅倉庫、華鐵隆津泰、天保國際物流等一批重點企業,吸引了日本宇德、岡谷、豐田、松下以及美國海陸、卡特彼勒等一批世界知名的物流企業合作從事物流運作。形成了以CBW、華鐵隆津泰、中輕騰發、振華、鐵宇、岡谷、賽思瑞泰等國內外知名物流企業為骨干的現代物流企業群落。
另外,天津港保稅區先后建立了國際商品綜合市場,國際汽車、機械、紡織原材料、建材等一批專業化保稅生產資料市場,天津港保稅區已成為汽車、農用膜、油、食用油、羊毛、電子產品、現代家居等產品的分撥配送基地。天津港保稅區國際物流業穩步增長,迅速成長為北方最具活力的國際貿易物流區。
廣州保稅區地處廣東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區,而廣州作為華南經濟中心和交通樞紐中心,是外商投資最為活躍的地區,是全球外資加工制造業最為密集的地區之一。
目前為止,廣州保稅區已規劃2平方公里的范圍,劃分為兩個區域摘要:一個區域是電腦工業城,專門為電腦產品進出口提供服務,被省市定為重點建設項目;另一個區是物流貿易區,范圍大約是1立方公里,設有倉儲、運輸、報關、碼頭、服務機構,其設特種冷凍、恒溫倉34萬平方米;碼頭一座,年吞吐量100萬噸;擁有一批具備綜合現代物流管理和服務能力的中外物流企業。其中包括進口汽車及零配件集散中心、華南進口紙張集散中心、珠江三角洲加工貿易企業料件及產品物流中心、化工材料集散中心、國際空運貨物物流中心、鋼材及有色金屬集散中心、金銀首飾加工專用料件物流中心、國際貨運等項目;努力把保稅區建設成為華南國際物流中心,成為廣州及廣東省物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以上保稅區的實踐可以看出,統一高效的體制優勢和管理優勢推動了國際物流業快速發展,保稅區物流業發展所需要的外部基礎設施條件也已經基本形成,國際物流服務網絡初步具備了較好的市場基礎。保稅區物流業的發展正在從起步階段向功能提升和加快發展的新階段邁進。
二、內外兼修協調發展
和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保稅區在物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新問題,這些新問題阻礙了保稅區國際物流的進一步發展,影響國際物流功能在我國保稅區的充分發揮。
從保稅區來看,內部存在的新問題摘要:
首先是物流業務需求量小,尚未達到規模效益的要求。保稅區物流業的發展前景從根本上說取決于保稅區物流企業的目前狀況和未來,而保稅區物流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在于要形成具有規模效益的物流量。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各保稅區目前的物流量還未達到規模效益的要求,保稅區內現有的主要物流企業業務量仍不飽滿。這種狀況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為工商企業、跨國公司本身缺乏對保稅區物流的需求,而是由于保稅區物流企業的專業水平、提供能力、運作質量及其競爭力等還不具備明顯的優勢。美國規模最大的物流倉儲企業之
一、威特集團董事長李學海曾直言道摘要:“外商之所以沒有大規模進入中國物流市場,主要因為目前中國物流業發展還較不完善。人們還沒有弄明白什么是物流,怎樣的物流才有價值,中國的物流企業也存在著經營項目混亂、專業性不強的弱點,同時中國物流體系更缺乏一個信用保障機制。”
其次,物流服務的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目前,保稅區管委會及所屬機構雖然在為區內企業提供服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從總體上看,和物流相關的服務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新問題,需要進一步提高。保稅區物流服務體系建設滯后,將在很大程度上制約我國保稅區國際物流業的發展。
第三,保稅區內外的物流網絡缺乏有效銜接。在吸引新的物流企業進入保稅區的過程中,大多數保稅區沒有注重使保稅區內的物流網絡和區外的物流網絡以及腹地的物流網絡很好地相互對接,建立緊密的協作關系。
第四,保稅區內設施條件仍不能滿足國際物流發展的需要,比如現代物流業要求的具有完善物流信息平臺的綜合物流系統還沒有很好地形成。
同時,從保稅區外部來看,亦存在一些制約因素摘要:
一是由于有關部門對保稅區的熟悉及政策條文的理解不完全一致,保稅區的政策優勢實際上并未得到充分落實,這必然會影響到保稅區物流業的發展。
二是物流運作涉及到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商業物資和對外貿易等若干個行業部門,保稅物流的運作還要涉及到海關和外匯管理部門,由于管理體制改革的滯后,部門分割、條塊分割、政企不分的狀況依然存在,適應物流業發展的管理體制尚未建立起來,物流業的發展受到制約。
三是海關監管制度建設滯后。
首先是海關管理法制建設不健全。一些過時的法規沒有及時廢止;正在執行的一些法規不夠透明。
其次是海關通關效率不高。對一般貿易進口貨物的驗放,海關的現行做法是先稅后放,申報、查驗、征稅等手續都在口岸現場完成,大量貨物進出口影響了口岸通過,形成了“口岸瓶頸”。
再次是海關通關手續繁雜,海關職能管理劃分不清,影響了工作效率。
四是保稅區和港口沒有進行一體化聯動。我國大多數保稅區的進出口貨物大部分都需要經由港口,保稅區發展國際物流功能顯然離不開港口的支持和協作。可目前由于保稅區和港口是兩個獨立的部門,雖然目前兩者間在某種程度上保持著較好的合作和協作關系,但綜合效益還是不如一體化的效率高。
三、進一步發展的戰略辦法
1.構筑和完善以多式聯運體系為核心的國際物流高速公路
國際多式聯運系統是指在國際運輸中靈活運用各種運輸形式所具有的平安、準時、大量、高速、舒適等特性,綜合組織成最有效和最適合運輸需求的綜合物流運輸系統,即由一個承運人負責將多種運輸方式綜合和集成,以最好的服務、最快的速度、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實現“門到門”運輸。
這種綜合運輸方式不僅可以更有效地擴大運輸能力,還能促進運輸總體經濟效益的提高。發展國際多式聯運,不僅是運輸業本身的發展方向,也是國際物流的高速公路。保稅區具備了構建國際物流多式聯運體系的條件,這也正是保稅區發展國際物流的重要支撐。因此,要積極構建國際物流經營運作的基礎設施,形成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
比如,天津港保稅區要可以建立以天津港口為龍頭的海陸、海鐵多式聯運體系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和完善空港物流區的運作,從而實現海陸空多式聯運體系。深圳保稅區可以憑借豐富的海岸港口資源發展以遠洋國際運輸為龍頭、以海鐵聯運為主要方式的聯運系統,帶動其他運輸方式的發展,非凡是充分利用京
九、京廣鐵路的運輸能力和廣東地區相對發達的公路網,海陸對接,建設小陸橋通道,在提高過境貨運總量的同時帶動內陸經濟的發展。保稅區要和區域的總體發展銜接配套,和大口岸建設銜接配套,要創造“九通一平一圍”的配套條件,要建成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供電、給排水、污水處理、通訊、供熱、制冷系統,為多式聯運企業進區營造良好的國際商務環境。
2.建立國際物流信息交易系統
隨著國際物流信息化趨向的推進,保稅區要加快建立國際物流信息交易系統,確保全天候地和國際互聯網溝通,以滿足國際物流運作的需要。具體說來,保稅區國際物流信息交易系統應該包括摘要:
(1)保稅區國際物流信息,即進出區商品的種類、價格、數量、性能、預計入區時間;進出區商品的來源或去向。
(2)保稅區國際物流商品展示信息,即進出區展示商品的種類、價格、質量、數量;進出口展示商品的供貨商信息及可供給商品情況;進出區商品展示空間利用信息。
(3)保稅區國際物流余缺商品調劑市場信息,即進出口短期余缺商品調劑市場信息;進出口中長期滯存商品處置信息。
(4)保稅區國際物流加工信息,包括區內加工企業信息,出區加工商品信息等。
(5)保稅區國際物流倉儲信息,即進出區商品倉儲條件和設施信息;進出區商品倉儲設施占用信息(倉庫、貨場、貨架和預期周轉時間);進出區商品倉儲可用空間信息(倉庫、貨場、貨架和預期周轉時間)。
(6)保稅區國際物流金融體系,即國際物流結算體系(網絡銀行);資金市場(短期資金拆借);資本市場(中長期資金信貸);外匯市場(調劑外匯余缺);保險市場。
(7)保稅區國際物流配送信息,包括摘要:公路配送網絡、價格、時間表;鐵路配送網絡、價格、時間表;海運配送網絡、價格、時間表;航空配送網絡、價格、時間表。
(8)保稅區國際物流服務反饋信息。
3.吸引航運集團共同建設國際物流園區,為推進國際物流網絡的建設提供依據。
國際航運集團將以其現代化的管理手段、高質量的服務水平、同貨主的良好關系和高科技的網絡技術而成為世界物流的主導力量。這是因為航運集團在建立和完善綜合運輸系統中使集裝箱運輸突破了傳統的“港到港”概念,進入了“門到門”多式聯運網絡。不僅經營傳統的海上運輸業務,而且大量滲透到陸上運輸、港口裝卸、倉儲、、裝拆箱等和運輸相關的產業,把握著全球物流網絡中的60%貨代業務,物流從資金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過渡,從傳統的運輸業務向國際多式聯運發展。因此,吸引國際航運集團和綜合物流的骨干企業共同建設保稅區國際現代物流園區是營建國際物流網絡的中心環節。
物流園區是近幾年來現代物流發展的產物,它是多種物流設施和不同類型的物流企業在空間上集中布局的場所,是具有一定規模和綜合服務功能的物流集結點。它按照專業化、規模化的原則組織物流活動,將眾多物流企業集中在一起,共享相關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發揮整體優勢和互補優勢,實現物流的專業化和規模化。
國際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立是現代國際物流發展的關鍵之一。國際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立也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因此需要保稅區貫徹“不在所有、重在所流”的經濟思想,在“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指導下,實施定向招商,按照產業布局和產業功能的要求,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引進基礎物流、第三方物流、專業物流和物流技術等多功能行業性的企業落戶物流園區,并和海關共同探究物流園區提速通關的必要條件和監管新模式,和國際航運集團和國際大港探究亞太地區的貨源、箱源、箱流,為優化產業功能體系,推進國際現代物流網絡的建設提供依據。吸引航運集團、建設物流網絡。
4.鼓勵保稅區內物流企業發展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服務供給方在特定的時間段內按特定的價格向需求方提供個性化系列物流服務的交易方式,這種物流服務是建立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基礎上的。物流活動和配送工作由專業的物流公司或儲運公司來完成,由于它們不參和商品的買賣,只提供專門的物流服務,因此是獨立于買方和賣方的第三方,故稱“第三方物流”。
常用于支撐第三方物流的信息技術有摘要:實現信息快速交換的EDI技術、實現資金快速支付的EFT技術、實現信息快速輸入的條形碼技術和實現網上交易的電子商務技術等。
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質上是第三方物流服務商通過對供給鏈各個環節的活動的協調實現高效的供給鏈設計,供給鏈成員之間的信息分享,庫存的可見性及其和生產的良好協調,從而降低庫存水平,提高運輸效率,并改善訂單實現率及企業其它的一些關鍵的業務功能。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務商是企業有著密不可分的合作伙伴,能通過對供給鏈的管理使企業提高自身競爭優勢和獲利能力。
保稅區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非凡經濟區域,吸引了眾多國際化大公司前來落戶,這就給保稅區的第三方物流業務帶來許多契機,同時,隨著保稅區業務的不斷發展,保稅區內的第三方物流業務也出現了和之相適應的新趨向。
一是第三方物流服務商的服務網絡更趨向于全球化。
目前,在保稅區注冊的大多是國際知名的跨國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這就要求和之協作的第三方物流服務商有強大的全球網絡,有能力對區內企業的整個供給鏈進行管理;從海外供給商到區內企業,從區內企業到國內或海外的經銷商和消費者,從而實現貫穿整個供給鏈的信息可見性、訂單可實現性和物流和生產的良好協調性。
二是第三方面物流的模式要更加多樣化。
隨著保稅區業務的發展,區內的貿易模式也趨于多樣化摘要:加工貿易、轉口貿易、及保稅區的一般貿易,這就要求第三方物流的模式從單一的倉儲運輸發展成為分撥中心、集散中心,以及材料供給商庫存管理等,同時第三方物流服務商還具備向客戶提供增值服務的能力,如簡單加工、包裝及訂單執行等。
三是第三方物流要從單一客戶服務向多客戶集約化管理轉變。
由于越來越多的國際化公司的生產流程外包,許多海外供給商在區內注冊實體以便給區內企業供貨,同時第二方物流服務商也在尋求降低操作成本、提高操作效率、增強競爭能力的途徑,因此,多客戶集約化物流管理模式就成為保稅區內發展第三方物流的主要辦法。
5.發揮保稅區管委會功能,積極發展第四方物流
埃森哲公司最早提出了第四方物流的概念(4PL)的概念摘要:“第四方物流供給商是一個供給鏈的集成商,它對公司內部和具有互補性的服務供給商所擁有的不同資源、能力和技術進行整合和管理,提供一整套供給鏈解決方案。”
首先,第四方物流提供一整套完善的供給鏈解決方案,集成了管理咨詢和第三方物流服務商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一個前所未有的、使客戶價值最大化的統一的技術方案的設計、實施和運作,只有通過咨詢公司、技術公司和物流公司的齊心協力才能夠實現。
其次,第四方物流通過其對整個供給鏈產生影響的能力來增加價值。4PL充分利用了一批服務提供商的能力,包括3PL、信息技術供給商、合同物流供給商、呼叫中心、電信增殖服務商等等,再加上客戶的能力和4PL自身的能力。
總之,4PL通過提供一個全方位的供給鏈解決方案來滿足今天的公司所面臨的廣泛而又復雜的需求。
國際物流是涉及方方面面的錯綜復雜的龐大系統,在一個大的國際物流結點(如海港)往往集中了各種國際物流企業。保稅區大力發展第四方物流不僅要控制和管理特定的物流,而且要對整個物流過程提出策劃方案,并通過電子商務這個過程集成起來。保稅區管委會還需實現以下整合摘要:
一是以物流分撥配送為核心,實現對各種運輸方式和貨物的動態跟蹤服務;
二是對跨地區、跨國家的物流網點進行有效服務;
三是實現對第三方物流的科學、有效及有價值地服務;
四是幫助第三方物流公司實現服務個性化、功能專業化、管理系統化、信息網絡化;
五是為物流企業提供交易場所,如建立航交所等。轉變政府管理職能,建立國際物流信息公共平臺、交易平臺,發展第四方物流應該成為保稅區管理部門發展國際物流的重點工作。
只有大力發展第四方物流,才能發揮保稅區作為國際物流中心的功能,才能更有效地實現帶動輻射功能,才能整合社會資源,解決物流信息充分共享、社會物流資源充分利用的新問題。同時也是發揮政府職能,推進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切入點。當然,保稅區管委會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和布置第四方物流的運作模型。
6.全面實施環保物流管理
國際物流環保化趨向日益明顯,環保物流將備受關注。環保物流是指為了實現顧客滿足,連接環保供給主體和環保需求主體,克服空間和時間阻礙的有效、快速的環保商品和服務流動的環境經濟管理活動過程。
環保物流從環境的角度對物流體系進行改進,形成了環境共生型的物流管理系統。這種物流管理系統建立在維護地球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改變原來經濟發展和物流、消費生活和物流的單向功能關系,在抑制傳統直線型的物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同時,采取和環境和諧相處的態度和全新理念,去設計和建立一個環型的循環的物流系統,使達到傳統物流末段的廢舊物質能回流到正常的物流過程中來。
一般稱這種廢舊物質的回流為逆向物流(ReverseLogistics)。為確保物流環保化,政府要嚴格實施《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及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條例等,并不斷完善有關環境法律法規;要加強對現有的物流體制強化管理,并制定一些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綠色生產、綠色經營,比如對公路運輸提價,鼓勵鐵路運輸,并構筑環保物流發展的框架。企業要盡量實施聯合一貫制運輸,要開展共同配送,減少污染,要樹立企業綠色形象;保稅區物流企業不僅僅要考慮自身的物流效率,還必須和供給鏈上的其他關聯者協同起來,從整個供給鏈的視野來組織物流,最終在整個經濟社會建立起包括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在內的循環物流系統。消費者要積極倡導綠色需要、綠色消費,通過綠色消費方式倡導企業實施綠色物流管理,通過綠色消費行為迫使企業自律綠色物流管理,通過綠色消費輿論要求政府規制綠色物流管理。
7.進一步營造寬松的政策環境
要率先在保稅區內實行市場準入和貿易自由化原則,取消外貿特許制,放開外貿經營權,區內的所有工業企業均可實行自營進出口;進一步放寬合資外貿公司的審批條件,由審批制向外貿登記制過渡,并答應區內外資企業在保稅區以外的地區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摘要:下放區內開展服務貿易的審批權限,營建舶來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國際跨國公司和綜合商社進駐保稅區,推動區內國際租賃、國際航運、國際法律服務、國際商品展示等服務貿易的開展;努力創造答應區內的所有外資銀行經營本幣業務,自由融資、自由兌換的離岸金融的試點,適度放寬區內的外匯管制,答應區內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上的自由兌換等方面的政策條件和運營環境。以促進生產和流通,進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的兩個結合,努力營造“一線放開、兩線管住、區內自由、促進繁榮”的發展環境。
8.架構海關通關新框架,適應國際物流發展新需要
一是要清理完善法規,做到公開透明。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執法公開、透明已成必須。為此,對現行涉及加工貿易管理的800多個辦法須進行清理、廢止、修訂、補充,并對有效的法規以署長令公布。海關要主動地通過媒體或到企業和向社會宣傳海關規定。或應企業、行業協會的邀請進行宣講,以利企業了解發揮,遵照執行。
二是建立海關和企業的合作伙伴關系,共同發展。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海關要經常聽取企業的意見,了解世界物流的最新情況,以企業為導向,通過深化改革,使海關監管有效,企業貨物進出方便,真正達到海關和企業雙贏。要探究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向,海關監管適應市場經濟運作要求,監管的辦法要適應高科技產品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生產的要求,利用計算機技術、數據技術和網絡技術實現海關管理的現代化。
三是實現管理方式的轉變。由對單單相符的管理辦法轉變到單貨相符的實際監管上來;由對每票貨物的監管轉變到以企業為單元的監管上來;由海關一家管理轉變到相關部門綜合管理的模式上來,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活動監管實現對企業進出口貨物的有效監管。
四是實現風險管理基礎上的信任放行。風險分析是現代海關監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企業經營活動的一系列的數據收集、整理、互相印證,確定對重點企業、重點商品的管理,突出重點,有的放矢,防止海關監管中眉毛胡子一把抓,糾正監管工作的隨意性,保證物流盡可能地不打斷或少打斷。
五是實現分類管理。在收集企業經營活動情況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的分類標準,對企業實現分類管理。要加大企業的法律責任,采用擔保等辦法,化解海關監管風險。要按照國內商品生產和市場的需求,對進出口商品實現分類管理,以確定高風險監管商品。這種辦法的實施將使海關的監管重點更突出、更具針對性。實現海關和企業計算機聯網管理。
2007年,外匯管理部門按照“推改革、促流出、重監管、抓手段”的思路,積極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便利境內機構和個人持有和使用外匯,嚴格外匯資金流入與結匯監管,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落實一攬子促平衡的外匯管理措施。2007年,經國務院批準,外匯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和改進外匯管理的12項政策。已經出臺或落實的政策共有6項,包括:取消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允許境內機構根據經營需要自行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整合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匯管理政策,消除在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開立、購匯與結匯等方面與區外政策的差距;放寬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主體、投資品種、投資市場及購匯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信托公司開展受托境外理財業務;建立異常外匯資金流動監管協調機制,制定協調機制非現場監測指標,組織有關部門協查和依法處理境外資金非法流入案件;健全國際收支申報數據核查制度,積極進行外匯基礎數據整合等。此外,繼續研究落實外資企業外匯登記和資本金結匯管理、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改進銀行掛牌匯價管理、放寬境內個人對外投資的匯兌限制、加強外債管理、放寬境外機構在境內籌資限制等6項政策。
(二)進一步便利境內機構和個人外匯收支。從2007年2月1日起,實施《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將個人年度購匯總額提高至5萬美元。整合47項個人外匯管理法規,廢止了16項,進一步規范和便利了銀行及個人的外匯業務操作。全年個人購匯42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近3倍,其中購匯用于投資的比重,從上年的2%大幅上升到37%。批準符合條件的企業財務公司內部結售匯業務試點。基本完成進出口核銷制度改革配套法規的制定,擬定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方案。在渤海銀行試點結售匯雙向頭寸管理。取消通過境外機構進行債務項下保值業務審批。
(三)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拓寬資本流出渠道。一是全面下放境外直接投資審批權限,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全年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共匯出外匯108.2億美元,增長32%。二是推進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金融投資,到年末共有50家商業銀行、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獲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累計批準投資額度645億美元,實際匯出353億美元。三是繼續完善境外放款管理,在個別地區試行民營企業境外放款,批準6家民營企業境外放款額度共計1646萬美元,實際匯出1010萬美元,得到試點地區政府及民營企業的高度評價。目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7大類43項資本項目交易中,實現可兌換或較少限制的共24項,嚴格管制的主要是針對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對外借款和放貸等6項。
(四)嚴格外匯資金流入和結匯管理。一是加強對“關注企業”的動態監管,監控多收匯企業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行為。二是分階段調減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抑制短期外債過快增長。三是加強對房地產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限制返程投資設立或并購房地產企業,嚴格限制外資房地產企業借用外債。四是先后開展10省市和21省市外匯資金流入與結匯檢查、銀行自身收結匯專項檢查、銀行短期外債專項檢查等7項檢查和調查。五是加大對地下錢莊和非法買賣外匯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成功破獲深圳“杜氏”等52個地下錢莊和非法買賣外匯案件,共搗毀地下錢莊及外匯非法交易窩點30多個,抓獲外匯非法交易分子180多名,總涉案金額100多億元人民幣。
(五)繼續加強外匯市場建設。一是擴大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進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新引進1家做市商、包括兩家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內的15家即期會員和10家遠期會員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二是豐富交易品種和業務范圍,推出銀行間市場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修訂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主協議。運行新一代外匯交易系統,正式上線交易人民幣外匯即期、遠期和掉期。三是改進即期結售匯業務市場準入管理,制定銀行黃金交易敞口的管理方式。四是允許外幣代兌機構為境外個人辦理限額內的人民幣現鈔兌回業務,并自行制定掛牌價格。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
(六)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2007年,我國外匯儲備繼續較快增長,在美國爆發次級按揭貸款危機、引發國際金融市場震蕩的環境下,我們切實加強儲備經營管理。一是積極優化貨幣結構和資產結構。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投資品種,較好地實現了儲備資產的長期多元化投資管理。二是大力加強風險管理。運用國際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通過多元化投資分散國家、市場和資產風險,提高交易對手信用評級限制,有效控制市場波動對儲備投資的負面影響。儲備經營未因次貸危機發生信用違約損失。三是支持和配合國家外匯資金的運用。協助組建成立中國投資公司,大力支持匯金公司和中司的資金管理和劃撥,積極配合貨幣政策的實施等。
三、2008外匯管理改革動態
2008年,外匯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貫徹“推改革、促流出、重監管、抓手段”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及人民銀行工作會議的具體安排,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更好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合法持有與使用外匯的需要,嚴格跨境資金流動監督與管理,加強外匯儲備經營,努力改善國際收支平衡狀況。
(一)創新貿易外匯管理方式。
(二)繼續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三)嚴格外匯資金收結匯管理。
(四)加強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
(五)加大跨境資金流動的外匯檢查力度。
【關鍵詞】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 金融服務業 經濟改革
一、上海自貿區建立的背景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開放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主要任務是要探索中國對外開放的新路徑和新模式,推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體制改革,促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優化經濟結構,實現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服務全國的發展。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有利于培育中國面向全球的競爭新優勢,構建與各國合作發展的新平臺,拓展經濟增長的新空間,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面對中國加入WTO后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貿易國,美國要捍衛全球貿易霸主地位,采取三大步驟欲捍衛霸主地位,并逐步架空WTO:第一是在東半球,與太平洋沿岸國家建立TPP貿易同盟,第二是在西半球團結歐盟建立TTIP貿易同盟,第三是在全球建立PSA服務貿易同盟,而這三個同盟都把全球第一大出口國和全球第二大進口國中國排除在外。中國建立自貿區既利于捍衛中國在全球貿易競爭中的主導地位,同時也利于中國經濟與全球經濟接軌。
二、上海自貿區的涵義以及經濟政策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1],是中國政府設立在上海的區域性自由貿易園區,屬中國自由貿易區范疇。該試驗區于2013年8月22日經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于9月29日上午10時正式掛牌開張。試驗區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相當于上海市面積的1/226,范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Free Trade Zone縮寫FTZ):是根據本國(地區)法律法規在本國(地區)境內設立的區域性經濟特區。這種方式屬一國(或地區)境內關外的貿易行為,即某一國(或地區)在其轄區內劃出一塊地盤作為市場對外做買賣(貿易),對該地盤的買賣活動不過多的插手干預、且對外運入的貨物不收或優惠過路費(關稅)。與國際上傳統自由貿易區(FTA)不同的是,傳統自由貿易區是多個國家一起玩,游戲規則多國共同制定;而這種方式是一國在自個的地盤玩,自己地盤自己做主,游戲規則自個制定。
上海自貿區涉及的金融服務領域涉及行業:
(一)銀行服務
開放措施包括:一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在條件具備時,適時在試驗區內試點設立有限牌照銀行。二是在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加強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
(二)專業健康醫療保險
開放措施包括:試點設立外資專業健康醫療保險機構。
(三)融資租賃
開放措施包括:一是融資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單機、單船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二是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
(四)投資管理
開放措施包括:允許設立股份制外資投資性公司。
三、上海自貿區推動我國金融服務業發展的影響
上海自貿區的最主要意義在于,為通過簡政放權來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探索一條道路,并為未來加入高標準的國際自由貿易協定提供經驗,以開放推動改革。對于中國來說,要加速服務業的發展,一個明顯的辦法就是放寬管理和消除壟斷。
在許多項改革之中,意義最為重要的是兩類:一是通過實行“負面清單”建立對民營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國民待遇”,實現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的平等競爭;二是通過放開民營銀行、建立境內的“離岸市場”等來推動金融改革和資本項目開放。自貿區的另一個重要實驗是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區內銀行業。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重要瓶頸是缺乏金融服務,今后應該發展幾千家民營銀行來支持中小企業,而自貿區的試點將為這項改革提供有益的經驗。
一、外匯儲備及其主要作用
國際儲備是一國政府擁有的可以直接用于對外支付的儲備資產。國際儲備資產主要包括黃金儲備、外匯儲備、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特別提款權和使用基金信貸等。其中,外匯儲備是我國主要的儲備資產。外匯儲備是指由各國官方持有的、可以自由支配和自由兌換的儲備貨幣,是一國國際儲備的主要組成部分和國家宏觀調控實力的主要標志。
一定的外匯儲備是一國進行經濟調節、實現內外平衡的重要手段。當國際收支出現逆差時,動用外匯儲備可以促進國際收支的平衡;當國內宏觀經濟不平衡,出現總需求大于總供給時,可以動用外匯組織進口,從而調節總供給與總需求的關系,促進宏觀經濟的平衡;當匯率出現非理性波動時,可以利用外匯儲備干預匯率,使之趨于穩定。因此,外匯儲備是實現經濟均衡穩定一個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不斷發展,一國經濟更易于受到其他國家經濟影響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此外,對于發展中國家,外匯儲備還能維護國際信譽,有助于拓展國際貿易,增強綜合國力;有助于提高對外融資能力,降低國內企業融資成本;還可以增強宏觀調控能力及防范、化解、抵御國際金融風險的能力。
二、我國外匯儲備的歷史概況
1980年以前,我國外匯儲備余額一直不大。1980年末為逆差13億美元。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中國的外匯儲備出現了大規模的增長,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后增長更快,到2008年年底,我國已經擁有了約2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約占全球外匯儲備的1/3。
從上表我們可以直觀地看到,1994~1997年,中國的外匯儲備余額開始大幅增加,增長率保持在30%以上的較高水平。但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打斷了這一進程,并持續到2000年,這期間我國的外匯儲備處于小幅增長狀態。2001年中國加入WTO組織,伴隨著美國的“非理性繁榮”,大力發展對外貿易,外匯儲備余額再次出現了趨勢性極強的大規模上升,增長率下限始終保持在30%以上,這一過程一直持續到2008年年底。
三、我國外匯儲備大幅上升的原因
(一)以外向型經濟為導向的發展模式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后,國家提出以開拓國際市場為著眼點,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循環的經濟發展戰略模式。其基本特點是:積極參與國際分工,重點發展出口產品;以國際市場為目標,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政策上對引進外資,積極出口給予大力傾斜。這一經濟發展戰略模式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產生了積極作用。
(二)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影響
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和一系列安排在上世紀90年代時對外匯儲備增加起到了積極作用。一是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率并軌,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經常項目強制性結售匯制度極大地增加了我國的外匯儲備。二是資本項目進行嚴格管制,實行“鼓勵資本流入,限制資本流出”的寬進嚴出政策。三是國家進一步出臺優惠政策,如“兩免三減半”等,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多種形式利用中長期國外投資,促使我國外匯儲備高速增長。
(三)中國產品具有比較優勢
首先,勞動生產率大幅提高,且由此帶動的增長是可持續性增長。其中包括,技術進步和新機器的采用;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生產經驗的積累;規模經濟效益和管理大企業乃至大國經濟的能力;產業結構升級;逐步重視知識產權等。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有力地保障了企業在激烈的價格競爭、匯率波動中仍能獲取合理的利潤。
其次,我國有優質、廉價的勞動力資源。在西方經濟體中,勞動者的工資總額占GDP的比重(分配率)普遍都在54%~65%之間,如美國分配率為58%。而中國工資只占GDP的12%,加上農民收入(假設為工資)不到GDP的10%,居民工資總額不到GDP的22%。克魯格曼認為,“中國工人平均工資是美國工人的4%……即使墨西哥生產工人的工資也是中國工人工資的3倍。”
最后,具體的政策扶持對出口產生積極促進。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大力推動招商引資,包括融資政策、土地政策、稅收政策、用工制度、開放區、保稅區等,都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全球市場競爭。
(四)其他重要的社會經濟因素
我國政府堅定地推進改革、擴大開放的方針政策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了良好的投資環境;通過大力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目前鐵路和公路總里程、港口吞吐量均達到世界前列;基本完整的工業體系依托龐大的國內市場形成了各種產業鏈,并逐步產生了產業積聚現象,典型的有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經濟區等。以上種種都大大地提升了中國商品的競爭力,為對外貿易的大幅成長奠定了基礎。
四、我國外匯儲備規模未來的變動趨勢
根據前述分析,筆者認為,此前支持中國外匯儲備大幅成長的國內外經濟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我國外匯儲備持續大規模高增長率的模式可能已經告一段落。今后我國的外匯儲備增長率將會變小,甚至不排除出現負增長的可能性。
(一)我國原有發展模式遭遇瓶頸
中國經濟雖然發展迅猛,但其發展模式仍為高儲蓄、高投資、高出口的粗放增長模式,仍然依賴于廉價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和國際市場。自主創新能力仍急待提高,高端產品競爭力急待提高,產業結構急待升級。
在原有經濟發展模式下,我國面臨越來越大的資源、環境壓力,貿易糾紛在國內、利潤在國外,廣大國民的福利受到損害。國內勞動力成本逐年上升,如果不能進一步提高勞動生產率,就無法消化原材料,匯率等不利因素,我國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就有可能下降,繼續提高國際市場份額的難度也越來越大。2007年我國商品貿易額占全球商品貿易額為8.9%,低于德國的9.7%,高于美國的8.5%,已經居世界第2位。
面對以上各種壓力,只有樹立科學發展觀,改變經濟發展模式,將擴大內需提高到戰略高度,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才能另辟蹊徑,擺脫目前的困境。
(二)國際經濟陷入衰退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世紀貿易組織2009年3月的全球貿易年度報告預測: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全球貿易預期縮減9%,發達國家貿易總量將下降大約10%,發展中國家將下降2%~3%。這些數據都是自二戰結束以來最差的經濟數據。
中國經濟在財政和信貸支持下表現不俗,但外需仍無起色。海關總署2009年7月的我國進出口數據顯示,上半年進出口總值9461.2億美元,同比下降23.5%。
我國的外匯儲備和全年的進出口總額具有比較高的相關性,前者明顯受到后者的制約。因此,2009年我國對外貿易增幅很可能大幅下降,從而影響我國外匯儲
備的增長速度。
(三)中國巨額貿易順差導致貿易保護主義抬頭
在金融危機轉變為經濟危機后,為使本國企業盡快脫離金融危機的陰影,維護國內就業和產業競爭優勢,一些國家貿易保護主義日益抬頭,紛紛出臺種種貿易保護措施,設置貿易壁壘。中國作為世界第二貿易大國,將成為國際貿易摩擦的主要對象。
商務部數據顯示,僅2009年前4個月,共有13個國家和地區針對中國發起“兩反兩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調查38起,同比上升26.7%。
(四)現有外匯儲備規模的負面影響
目前我國持有2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雖然目前理論界對外匯儲備的適度規模沒有定論,但巨量外儲本身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除上述的貿易保護主義外,還有如下影響:
1 影響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我國外匯儲備是央行通過投放基礎貨幣在外匯市場上購匯形成的。面對劇增的貨幣發行量,央行被迫進行對沖,削弱了貨幣政策調控的獨立性和有效性。同時,如果要維持穩定的人民幣匯率,央行要買入干預,否則人民幣就有升值壓力和預期。人民幣的快速升值會使我國出口產品價格上升,削弱我國產品出口競爭力,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具有簡單和替代效應,將影響到就業,更可能引發資產泡沫,破壞宏觀經濟穩健增長。
2 巨額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從經濟的角度看,持有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等于國內資本收益率減去持有外匯儲備的收益率。我國外匯儲備中的大多是國外政府債券或銀行存款,收益率相當低。而國內正常商業投資收益率要遠大于持有儲備的利息收益率。
3 外匯資產的貶值。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歐美各國都采取了巨額的數量寬松貨幣政策,無論如何通貨膨脹是貨幣現象。如果其央行應對措施不當,就可能引起本幣的大幅貶值,從而造成我國外匯儲備貶值,國民財富減少。
(五)現有外匯管理政策的調整
控制外匯儲備的存量規模,平衡國際國內經濟,調整原有的外匯相關政策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目前已經采取的政策主要有:
1 為人民幣國際化做準備。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后,先后放大了居民購匯投資額度;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實行意愿結售匯政策;簽署人民幣貨幣互換協議;與東盟的貨物貿易進行人民幣結算試點;人民幣JAit價貨幣變為結算貨幣等。此外,少數國家已經將人民幣作為其儲備貨幣。
2 加大對外投資力度,鼓勵國內企業走向世界。目前我國外匯儲備充足。到2008年年底,我國對外金融資產為29203億美元,金融負債14013億美元,凈債權為15190億美元,成為日本之后的第二大債權國。擴大對外投資已成為改善我國國際收支、維護戰略利益的必要措施。
2007年9月29日,注冊資本2000億美元的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并進行了一系列資本運作的嘗試;商務部公布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放寬了對境外投資限額的審核;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各類境內機構進行境外投資。
在國家有關政策支持下,中國對外投資迅速擴大。2008年對外直接投資556億美元,同比增長194%,對外直接投資存量達到1694億美元。
摘要:隨著全球經濟自由化趨勢的不斷深入,服務貿易的發展慢慢走向了成熟。我國加入WTO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成為通過積極推動服務貿易便利化,為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推動其國內經濟發展和擴大其國際貿易的重要手段。成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是順應當前經濟發展趨勢、推動經濟持續有效發展的重要舉措。本文分析了當前中國服務貿易的現狀,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提出了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 :中國(上海)自貿區;服務貿易;對策;建議
一、中國服務貿易的發展現狀
1.中國服務貿易的整體狀況
在全球經濟發展速度緩慢的背景下,服務貿易表現出較大潛力。圖一顯示,進入2000 年以來,中國服務貿易穩步發展。2009年受金融危機影響規模有所下滑,其他年份貿易規模逐年擴大。2012年,我國服務進出口延續增長態勢,規模再創歷史新高,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4700億美元,躍居世界第三。
“十一五”時期,我國服務進出口總額從1917億美元增長到3624億美元,是同期全球服務出口平均增速的兩倍。2011年前三季度,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額為3081億美元,其中出口1342億美元,進口1739 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10% 和26.5%。比“十一五”末期的1571億美元翻了一番。2012年,我國服務進出口延續增長態勢,規模再創歷史新高。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4700 億美元,躍居世界第三。服務進出口總額達4705.8億美元(見圖二)。“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打造“中國服務”品牌。據商務部數據估計,2015年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將達6000億美元,年均增速超過11%。
2.我國服務貿易各領域的發展狀況
2012年,我國傳統服務貿易領域發展取得顯著成效。運輸和旅游服務占比進一步提高。運輸和旅游服務在進出口總額中的占比達到58.8%,比上年增加2.2個百分點;旅游進出口總額突破了1500億美元,居各類服務之首,同比增長25.6%;運輸服務進口總額達到1247.7億美元,位居第二,同比增長7.5%。
但是,我國服務貿易個別領域的貿易逆差較大,運輸、保險、專利權使用費和特許費是貿易逆差的主要來源。隨著中國貨物貿易的不斷增長,運輸業也得到極大發展,但是運輸服務貿易逆差卻一直存在,且近年來不斷擴大,從2006年的133.5億美元上升到2012年的496.5億美元,是最大的服務貿易逆差行業。同樣的狀況也出現在旅游、通信、保險專利權使用費和特許費等領域。
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成立是我國實行新一輪對外開放的一項重要舉措。2013 年7 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當前我國經貿環境復雜嚴峻,進出口增速均明顯放緩。要通過制度創新,提高貿易便利化,增強企業競爭力,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更加積極主動對外開放。2013年8月22日經國務院正式批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上海自由貿易區是對外開放的重要突破口,將推動新一輪的改革浪潮。
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建立,并不是簡單劃出一塊土地建立起類似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的實行特殊經貿政策的園區,而是在WTO 最惠國待遇基礎之上,國家或地區之間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實現貿易和投資的深度自由化。
1.自貿區的開放措施對金融服務領域的促進
⑴我國金融服務發展的現狀。2007年金融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為7.9 億美元,進口額為5.6 億美元,同比降低37.5%,進口額為2.3 億美元,同比增長59%,使我國的金融服務貿易逆差一度縮小。自2007年后金融服務貿易進口額、出口額持續增長。雖然2011年進出口額有較大回落,但2012年恢復了之前的良好發展態勢并達到歷史最高水平。隨著我國金融服務貿易水平的不斷發展提升,金融服務貿易的貿易逆差也在不斷縮小。
⑵自貿區對金融貿易的開放措施。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允許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及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將滿足外資設立的金融機構同國有銀行、國內商業銀行在同一市場中的合理有效競爭,促使國內銀行優化自身的經營管理模式。截至2012年11月末,已經有來自27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在滬設立機構,其中包括外資法人銀行22家,各類外資銀行分行77家(含在華法人的分行和外國銀行分行)。自貿區開放外資金融機構更加促進了上海建設為國際化金融中心的目標。
在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加強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自貿區內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離岸金融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任何聯系,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等金融活動。自貿區的該項開放措施有望使離岸金融業務成為上海作為金融中心的重大領域,極為有力地加快上海建設金融中心的步伐。
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在試驗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創造條件先行先試。在試驗區內實現金融機構資產方價格實行市場化定價。探索面向國際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全面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
2.自貿區的開放措施對文化服務領域的促進
(1)我國文化服務領域的現狀。據《中國對外文化貿易年度報告(2012)》數據顯示,我國2009年文化產品核心內容的對外貿易額為9.7 億美元,2010 年為13.5億美元,2011年達到14.5億美元。在眾多文化產品門類中,藝術品、網絡游戲、電影、動漫等文化產業的對外貿易額居前。但是,我國對外文化貿易仍然逆差比較嚴重,特別是在核心文化產品方面,與國外文化貿易發達國家有著很大的差距,始終處于巨額逆差狀態。
(2)自貿區對金融貿易的開放措施。取消外資演出經紀機構的股比限制,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為上海市提供服務。文化領域開放措施的實施范圍僅限于上海市或者自貿區內,但是文化服務貿易所涵蓋的范圍確實不容忽視。該開放措施打破了原來外資可在中國以合資形式成立經紀機構的規定。國內的文藝企業將有機會和西方知名文化藝術機構展開合作,借鑒學習世界先進的文化產品制作經驗,開發廣大的國內文化市場,以推動中國文化產品更好地走向全球市場。
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娛樂場所,在試驗區內提供服務。允許外資獨資在自貿區內設立娛樂場所,可以為國內的娛樂場所帶來先進的經營制度和管理理念。這雖然會在一定程度上給國內的娛樂業帶來沖擊,但是以長遠角度來看,會對我國的娛樂業發展產生積極有效的促進作用。
三、針對我國發展服務貿易的對策建議
1.構建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管理體系,充分發揮政府的職能作用
按照CATS的要求,深化改革,建立服務貿易的科學管理體系,確立服務行業主管部門的宏觀管理職能。充分發揮政府的管理、協調與扶持作用,為服務貿易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
2.優化傳統服務貿易發展,大力培育新興服務貿易
我國應立足傳統比較優勢,鞏固傳統服務貿易領域,大力培育新興服務貿易。這要求加大對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貿易企業的政策傾斜與扶持力度,具體包括完善信貸、財政等優惠措施,以及積極的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等等。
3.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與談判,加快我國服務貿易的自由化進程
應采取多種形式,與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貿發會議、歐盟等國際組織以及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組織建立聯系,緊密合作,為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積極參加CATS的后續談判,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將代表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意志和利益反映在國際規則之中。
4.創新服務業發展機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生產業貿易
中國的電信、金融、保險等行業主要以國有大型企業為主,缺乏足夠的市場競爭。應逐漸鼓勵民間資本有序進入,從而促進市場競爭,加速服務業企業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提高國際競爭力。在另一些新興的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咨詢服務等產業,可以通過更多的實際措施,例如,財稅優惠、創新金融產品解決融資問題等辦法帶動民間資本進入,擴大服務貿易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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