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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老齡化 以房養老 風險
一、背景
按照聯合國的傳統標準: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10%,或者65歲以上的老年人占總人口的7%,即認為該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全老齡辦公布的數據,根據全國老齡辦公布的數據,2014年末,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21242萬人,占總人口的15.5%,65周歲及以上人口13755萬人,占總人口的10.1%。中國老齡化比例遠遠超過國際標準,到202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48億,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7%。根據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我國2016年的人均GDP世界排名71位。人均GDP不高,然而老齡化越來越嚴重,“未富先老,未備顯老”在中國已成定局。
根據中國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46354億元,比上年增長14.6%;總支出39118億元,比上年增長16.1%;本年收支結余7236億元,年末滾存結余58893億元。基金籌集模式接近現收現付制,今年雖然有所結余,但是余額不大,如出現較大的波動,將導致社保基金出現較大虧空。另外由于長期的計劃生育政策,導致我國現在的人口結構中“四二一”,“八四二一”的比例較高,人口結構對現收現付制帶來很大的沖擊,并且處于中間的勞動力面臨工資漲幅小,房價飛漲的困境,生活壓力巨大,家庭養老的質量也不高。社會養老和家庭養老都面臨較大的壓力,為了為老年人提供補充養老方式,提高老年人的養老生活,發展合適的商業養老形式迫在眉睫。
二、解決方案與定價
在改革開放30多年的時間里,面臨退休的人或者已經退休的人都有自己的房子,然而自己的退休金確較低,也就是所謂的“房子富人,現金窮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也就是“以房養老”的養老方式對于提高有房的老年人的養老生活水平將有巨大的幫助。
“以房養老”是老年人將自己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保險公司根據老年人的房產估值,年齡等因素,一次性或在一段時間內定期支付一筆錢給老年人養老,老年人可以繼續使用房產,待老年人搬離或去世,保險公司根據合約收回房產的一種養老制度。
“以房養老”的定價方法主要由三種方法:①支付因子定價法(資產定價法):資產定價法的原理是構造資產價格和與資產價格相關的因素間的函數關系。首先找出對資產價格產生影響的可測因素,并確定各個因素所占的權重大小;然后構造資產價格與相關因素間的函數關系。②保險精算定價法:根據精算的收支平衡原理定價,保險公司獲得的收益現值與老年人獲得的貸款的現值相等。根據收支平衡等式得到關于未來房價的期初貸款額度的函數關系,即為定價公式。③對于有贖回合同,即老年人可以將自己的房子從金融機構贖回,此時“以房養老”合同是一個嵌入期權的合同,需要用B-S公式計算。
本文以期權定價方法來舉例說明“以房養老”的定價問題。
根據有贖回權的“以房養老”合同,可以將其視為一種歐式看跌期權。t時刻,老年人贖回房子要付的本息和XeRt=K(R為貸款合同的利率水平),K為期權的執行價格,st為t時刻房產價格。當合同結束時,如果stK,老年人贖回房子。所以合同介紹金融機構的收入的現值等于房價期望的現值減去期權價格,即E(st)-max(st-K,0)
根據精算的等價原則,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支付給貸款人的貸款總額等于貸款人在合同結束時從借款人那得到的收益的現值。為了計算貸款額,我們有兩個目標:①合同結束時的抵押房屋的價格;②有贖回權情況下,贖回權的價值。
假設房價的變化都服從幾何布朗運動,房價變動公式:dst=μstdt+σstdwt,其中:st表示合同已經生效t時間長度的房屋價格,μ表示房屋價格的預期收益率,σ表示房屋價格的波動率,wt表示標準布朗運動。
根據前面的分析,“以房養老”合同的價格:
eRt(E(st)-E(max(st-K,0)))
第一項:
(E(st)=E(s0exp((μ-0.5σ2)t+σwt))=s0eμt
第二項:根據Black-Scholes公式:
E(max(st-XeRt,0))=s0eμtN(d3)-XeRt×N(d4)
d3=d4+σ■=(log(s0/XeRt)+(r+0.5σ2)t)/σ■
所以“以房養老”合同的價格為:
X=e-rt×(s0eμt-s0eμtN(d3)+XeRt×N(d4))
三、風險分析及解決方案
從“以房養老”合同定價公式可以看出,實際價格可能與計算到的價格不一樣,所以保險公司經營中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由三類風險:①利率風險;②長壽風險;③房價風險。對于長期保障性產品的定價利率,保監會規定了利率上限,所以經營中面臨的利率風險較小;對于長壽風險,保險公司根據保監會公布的生命表進行定價,存在的風險較小,為了預防平均壽命上升導致的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數據采用一個保守的定價生命表定價;房價風險是定價中的最大風險,尤其是目前房地產價格上升速度較快,泡沫較為嚴重,雖然市場中關于房價降與不降眾說紛紜。為應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的風險,對于具有可贖回權的“以房養老”合同,當前保險公司可以低估房產價格先與有需求的老年人簽訂合同,待房地產風險大幅消除,保險公司再根據房產的實際價格重新調整年金金額。如此操作既能滿足當下對“以房養老”的需求,又能使得保險公司在房地產市場風險較大時開展該項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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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老齡化社會的加速進程,跨界合作正在突破地域的限制。作為率先聚焦老齡化責任實踐的國內媒體,《WTO經濟導刊》聯合CSR Europe(歐洲企業社會責任協會)推出“積極老齡化”專欄,持續關注并發掘全球老齡化的政策動向、企業實踐和前瞻性研究,以期為讀者提供有益思考。
《WTO經濟導刊》和CSR Europe作為中國與歐洲倡導社會責任的先鋒機構,計劃在2014年“金蜜蜂2020 社會責任倡議”三周年之際,推出一項關于老齡化社會的全新議題,呼吁更多的企業加入倡議行動,成為標桿企業,引導更大范圍、更富成效的責任實踐。
“絕大多數的歐洲企業沒有足夠關注年齡管理議題”,CSR Europe的一項調研顯示。研究認為,企業往往持有如下觀念以致行動遲緩:
盡管退休人員相較總人口增速更快,但總體上這是政府而非企業自身的關注議題。
雖說“嬰兒潮一代”(1945至1960年出生的歐洲人口)正越來越多地進入退休年齡,但企業還沒有多么感同深切。
廣為預測的“人才戰爭”還沒有出現在歐洲,勞動力供應在大多數歐盟國家不是問題,除了個別特殊的競爭領域(如工程師)。反過來看,很多行業仍持續升級并裁撤職位,青年失業率包括失業畢業生數量居高不下。
然而現實是,仍然有諸多的問題和疑惑擺在歐洲企業面前:
應對總量不斷萎縮和高齡化的勞動力人口,企業的最佳解決方案是什么?企業在不久的將來是否會受制于勞動力短缺?“嬰兒潮一代”去職后,會否出現知識缺失?如何應對高齡勞動力所帶來的效能、勞動成本問題?更長的工作年限如40至45年是不是可行?
就上述問題,報告在此展現一些相關聯的基本事實和數據。
1.勞動力減少且趨于高齡化
盡管歐盟適齡勞動人口在2012年達到峰值3.08億人,但至2060年將逐漸減少到2.64億。同時,歐盟聲稱勞動參與率將由75%升至79%,外加失業率一定程度的下降。今后,勞動人口的年齡層次也將顯著變化(見表1)。
這意味著歐洲企業內部員工的總體年齡層次將發生變化。現階段,55至64歲的員工占歐洲企業總體雇員的15%,到2020年預計增至23%。相對而言,8%的變量是易于管理的。
2.2020年將成勞動力短缺拐點
勞動力供應總量的減少勢必帶來對于短缺的恐懼。不過,SEO和荷蘭任仕達公司的聯合調查也顯示,經歷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大規模的勞動力短缺時間節點已被延至2020年(至少)。受此影響,社會就業水平持續下降,就業增長速度預計也將有所減弱。到2020年,勞動力剩余而非短缺仍將暫時成為大多數行業普遍現象。
但這并不代表勞動力市場永不錯位,研究者們已經開始發現一些基本的縱向或橫向失調形式。“橫向錯位”發生在畢業生所學專業無法滿足企業用工需求時,“縱向錯位”則出現在大多數歐洲國家越來越缺乏掌握更高從業技能的人才時,這種需求通常不容易得到滿足。
適齡勞動人口數量持續下降,這是不可逆轉的長期趨勢。一旦上述需求迅速增強,勞動力短缺現象將立即顯現。因此,前瞻性的勞動力規劃應當成為所有大型企業的重要議程。
3.“嬰兒潮一代”知識轉移可控
已有研究機構指出,大規模“嬰兒潮一代”退休可能造成全面的“知識缺失”風險(參見波士頓研究集團《全球老齡化:企業如何適應新形勢》):
自2005年起,1945至1960年出生的勞動力開始不斷退休,這種狀況將延續至2020-2025年。這也為企業預留出了10至15年的緩沖時間以應對相應的知識轉移。
1960年至1970年出生的人群(“嬰兒潮一代”之后)仍占現有人口的大部分,也是現有勞動力人口的主體力量(年齡在40至50歲間)。
另一方面,更多的企業已經著手整理與匯編現有的交易記錄和業務運作知識。這樣一來,運營相關的核心知識比以往更有效地留在企業內部,對人力資源的依賴性相應降低。2020年“代際轉移”之后,有關勞動力規劃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及時轉化方面的論證將更加充分。
4.員工高齡化挑戰在即
調查發現,大多數歐洲公民愿意延長工作年限,也了解這樣做的必要性。另外,一些游說團隊也越來越呼吁為高齡員工提供更多的雇傭機會。不過,工作年限的增加(40-45年)只有在滿足如下條件時才有可能實現:
摒棄錯誤和有失偏頗的看法:員工高齡化并不導致企業效能下降,但員工從業能力隨年齡而變化。
保持身心健康:老齡化是漸漸發生的,員工的身體與精神力量隨之下降。因此,企業需改善工作環境,重在預防。
應對知識與技能缺失:歐盟經濟的許多行業以快速的技術變革為特征,只有在知識和技能不斷更新的情況下,高齡員工才能適應工作。然而有諸多證據表明,55至64歲的員工接受到的培訓卻少于青年員工。
去除企業內部員工流動:勞動力市場的流動性不斷增強,高齡員工有著同青年員工一樣的就業需求,但在企業改制或招聘過程時更容易被忽略。
另一項挑戰與薪酬和總體勞動力成本相關。目前,歐盟很多國家的薪酬機制與年齡、資歷或職務掛鉤。隨著勞動力平均年齡的增加,相應的工資開支也在增長。全國性的醫療保障體系也將調整,員工和工會組織則會在職業發展過程中要求獲得更多的養老及醫療保障。
結論:年齡管理至關重要
歐洲人口年齡層次變化的結果就是高齡員工的不斷涌現。我們不能說,55至64歲的高齡員工群體在工作效能上一定輸于其年輕的同事。與此同時,歐洲國家政府已經開始承受一定的經濟壓力,老齡化開支在2010年已占其GDP的25%,到2060年可能高達30%(據歐盟委員會《老齡化報告2012》)。這是相當大的財政支出,可以預計向企業征收額外工資稅以籌措部分資金的可能性在增大。
部分國家已聯合歐盟委員會試圖應付社會養老金方面的挑戰,這些措施包括延遲退休年齡至65歲或以上,減少養老金凈收益以及禁止提早退休等。其中,相當一部分的歐洲員工已經或很快要面臨延長工作年限的國家計劃,現在的年輕一代員工未來的工作年齡也將會更長。對于高齡員工來說,除了進行必要的心理調整以外,關鍵的問題是能否順應5年甚至10年的計劃外工作。
摘要:本文將以養老金缺口問題為視角,通過分析現行退休制度、人口老齡化問題以及養老金缺口現狀來探討延遲退休政策背后的根源。養老金空賬問題成為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迫切因素,根據養老金收支現狀、產生缺口的原因可以得出養老金缺口更多的是因為養老金體制不健全導致。因此延遲退休年齡的設計究竟對于填補養老金缺口方面起到多大作用還有待考量,完全依靠延遲退休并不能很好的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而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壓力,緩解養老金收支矛盾應更多地通過加大國有資產劃撥力度以及實現對現有社會保障資金的保值增值,并且擴大投資范圍。
關鍵詞:延遲退休政策;養老金缺口;人口老齡化
一、引言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越來越嚴重,人口紅利的優勢減弱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人口紅利的減少意味著我國勞動力優勢大不如從前,經濟增長受到阻礙,在勞動力人口逐年下降的背景之下,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也會降低,而隨著老齡化程度的上升,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口也會越來越多,因此領取養老保險的人數也會上升,從而使養老保險的支出不斷增長。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已經出現了收不抵支的情況,201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虧空1563億元,2015年虧空將超3千億元。在養老金如此大缺口的背景下,延遲退休政策成為備受關注的一個解決方案。
因此,本文將主要從養老金收支不平衡問題及其根源進行探索,并探究養老金缺口的解決方案,從而分析延遲退休政策對解決養老金壓力的作用程度,延遲退休是否適用于我國當前國情。
二、延遲退休政策提出的原因
1、現行退休制度的不合理
在我國,現行退休政策依然延續20世紀50年代初的制度,男女退休年齡分別為60歲和50歲,女干部為55歲。還有不少人選擇買斷工齡以及內退等方式提前退休,在我國最早退休年齡可以為40歲。
現行退休制度不合理之處主要有如下方面:首先是男女退休年齡存在較大差異且退休年齡與人口壽命不協調。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男女受教育程度以及工作能力相似,并且從平均壽命來看,女性的壽命水平高于男性,因此在繳費年限效應以及領取年限效應相同的情況下,女性領取的養老金金額要普遍高于男性。縮小男女退休年齡差距成為必要舉措之一。其次提前退休現象日益嚴重,在當前社會競爭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提前退休。一方面勞動者的直接退出,減少了在職職工人數,繳納社保基金的工資總額也減少,這就縮小了社會保險的收入規模。另一方面,提前退休對養老金需求更多,養老金支出規模更大,這樣就使得養老金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最后,在退休年齡的設計上缺乏彈性,無論何種工作退休年齡基本一致。
2、老齡化問題的嚴重性
近年來,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不斷上升,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大,據統計,2010年60歲以上人口總數達16616萬,占總人口12.2%。2015年達到20451萬人,占總人口14.6%。預計在2050年將會達到老齡化階段最嚴重的時期,老年人口超過4億人,老齡化程度高達30%。
老齡化的加速是造成養老金收支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退休人數的上升,使得養老金的支出大幅上升。與此同時,勞動人口數量絕對數也在下降,目前,職工養老保險的撫養比是3.04:1,也就是3個人養1個人,到了2020年將下降到2.94:1,到2050年將下降到1.3:1。隨著人口預期壽命的增加,老年人領取養老金的年限也相應的增長,而且養老金待遇是剛性增長的。所以,養老金的支出面臨巨大的壓力。
3、養老金缺口逐年擴大
我國養老保險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主要分為事業機關單位養老金和企業養老金。由于事業機關單位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因此養老金收入主要來自于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利息以及財政補貼。長時間以來,養老金屬于收不抵支狀態。從近3年情況來看,2013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收入18791億元,增長8.2%,其中保險費收入15501億元,財政補貼收入2669億元,支出16460億元,增長17.4%,結余2331億元。可以看出支出的增長遠快于收入,且在收入中若剔除財政補貼收入,則出現收不抵支現象。2014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出險收不抵支現象,年度虧空1563億元。2015年虧空超過3千億元,隨著壽命增加和勞動力的減少,2030年將出現兩個在職人員養一個退休人員,養老金缺口的逐年擴大,養老保險出現年度現金流惡化,收不抵支的狀態。
養老金缺口的逐年擴大給財政造成巨大的壓力,因此政府計劃通過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來緩解養老金收不抵支的壓力,據統計,退休年齡每延遲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加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延遲退休政策被認為是緩解養老金缺口的一劑良藥。
三、中國養老金“空賬”問題
1、我國目前養老金收支現狀
從表一的數據中可以看出,我國養老金的收入和支出均是逐年遞增的水平,收入與支出的比重從2011年起越來越小,這也就說明了養老金收入與支出之間的差距更小,在收入增加緩慢的同時,支出的卻以更快的增速增加。雖然每年都存在結余,但2013年來,剔除財政補貼,養老金開始出現“虧空”局面,且虧空數額逐年增加,預計在2015年虧空將超過3千億元。由于養老金缺口需要考慮在未來一段時間所需承擔養老金權益凈責任的情況下養老金所剩下的余額。而因為我國養老金體制轉軌因素以及老齡化因素,我國養老金權益凈責任長期高于養老金積累額,因此我國養老金缺口越來越大。空賬規模的迅速擴大加之個人賬戶實際積累部分的減少,目前空賬規模累計達1.4萬億元,每年還在以1500億元以上的速度增長。到2020年僅養老保險滾存余額就超過10萬億,屆時收益率損失將達幾萬億。
2、中國養老金產生“空賬”原因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也得到了迅猛發展,在2014年12月之前,我國實行養老金雙軌制度,事業單位養老金由財政統一撥款交付,而企業養老金則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支付。在退休之后待遇形成巨大懸殊,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從養老金替代率來看,機關事業單位均在90%以上,而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有40%―50%,這就造成了財富的分配不公平,也給我國財政支付造成了很大的壓力。雖然我國現行的養老金制度是養老金并軌制,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逐步縮小,但多年來的財政支出壓力也成為養老金缺口形成的主要因素。
其次,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以及養老金支付水平的不斷提高也是形成養老金缺口的重要因素,201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達到13.26%,2013年超2億人,達到14.9%,老年人口的上升導致繳費養老金的人口減少,養老金收入大幅減少,但領取養老金的人口卻不斷增加,對于現收現付制的社會保障體系而言,入不敷出的養老金赤字愈加嚴重。近年來,我國人均養老金的領取數額逐年增加,但養老金替代率卻出現下滑的趨勢。2012年―2014年分別為44.2%、45.1%、45.8%,均在國際最低養老金替代率55%之下。對于養老金支付水平而言,養老金的增長率遠不及通貨膨脹的速度以及工資的增長率,導致支付水平無形上漲,從而缺口加大。
第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賬戶混合管理,也就給個人賬戶資金向社會統籌賬戶轉移提供了機會,由于監管與制約機制的不嚴格,養老金挪用的問題也更加突出。社會保障機構利用混合管理的這層便利,直接挪用在職職工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導致個人賬戶的不斷透支,以此來彌補社會籌資的不足,從而形成了養老金缺口的隱形債務。
3、如何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
緩解養老金缺口問題可以從改革養老金制度、做實個人賬戶、規范養老金監管以及擴大養老金投資渠道等方式。
首先,養老金并軌制度是解決機關事業單位不用繳納養老金卻能在退休后享受比企業職工高出很多的養老金替代率的主要方法。2015年,養老金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一樣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也實施個人與單位共同繳納養老金以此建立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在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達到近4000萬人,他們將能成為養老金繳納強有力的群體,養老金實行并軌后,社會統籌賬戶以及個人賬戶得到充實,養老金缺口可以得到比較有效的緩解。其次,我國應該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主體一般為退休老職工的養老金,政府首先因確保這些養老金的償還。由于養老金缺口規模較大,中央以及地方財政壓力較大,因此應該從小規模做起,逐步積累做實。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出售國有資產、發放國債等方式來融資,以減輕財政壓力。通過加大養老金覆蓋面,將社會保障基金積累劃撥一部分到個人賬戶,從而使個人賬戶更加充實,養老金缺口得到改善。在養老金監管方面,個人賬戶采取個人繳費與地方管理的模式,規模龐大,在管理過程中資金存在被挪用的風險,因此要有專門管理部門對個人賬戶進行管理,全面記載參保人員的收入支出情況。第三、要通過多渠道保障養老金的充足收入。倘若加大政府財政補貼會加重財政壓力,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以此彌補養老金缺口是可行的,因為退休人員在崗時所繳納的養老金實際上在很大程度凝固在國有資產中,劃撥國有資產不僅充實了社保基金,更可以借此推動改革。當前國有資產較充足,可以通過國企上市將其股份資金的10%劃撥至社保基金,逐步提高國企上繳利潤比例,并將部分利潤劃撥至社保基金,只有這樣才能實現養老金體系的可持續。
四、延遲退休政策對于緩解養老金缺口的作用程度
在人口壽命延長以及老齡化程度的加深情況下,養老金的需求越來越大。在假設條件下,養老金缺口最高可能達到21.3萬億元。因此我國提出漸進式的延遲退休政策來緩解養老金缺口的壓力。在法定年齡上,我國目前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歲,女職工55歲,而我國目前的政策主要內容是在未來10年內逐步提高法定年齡至男職工65歲,女職工60歲。采取延遲退休政策是否能夠很好的緩解養老金缺口的問題,取決于養老金缺口的真正成因。在我國,由于長期的養老金雙軌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一直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且養老金替代率均在100%以上,這也就造成了巨大的財政負擔。養老改革前在國家承諾包攬國有企業職工保險,實行現收現付的情況下,職工的社會保障繳費在發放工資以前已經作了扣除。這筆錢積累用來興建國有企業,職工不需要也沒有個人賬戶積累。這樣,老職工的養老保障由現收現付制轉向個人賬戶制后就勢必出現空賬戶問題。應當從國有資產中取一部分劃入老職工的個人賬戶,以補償國家對他們的社會保障欠賬。養老改革前本應由政府全部承擔的退休老職工的巨額養老金被迫挪用在職職工的繳費來支付,造成養老基金和個人賬戶嚴重虧空,并進而轉化為職工養老待遇的嚴重低下。養老金待遇水平被大大壓低,替代率被稀釋掉了一半。因此解決養老金替代率不公平問題才是彌補養老金缺口的真正途徑。
延遲退休政策在短期內確實對緩解養老金缺口問題有著一定作用,一方面,延遲退休年齡可以增加在職員工人數,從而增加繳費年限,養老金收入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延遲退休年齡后,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老齡化問題,減少養老金的領取數額,養老金的“增收減支”可以縮減一部分養老金缺口。但從長期來看,延遲退休政策只能暫緩養老金缺口問題并不能徹底消除缺口,甚至會在擠兌我國的就業率,延長退休年齡后整個就業環境的流動性會更差。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還是應從擴寬養老保險投資渠道,完善養老保險投資收益機制,實現對現有社保資金的增值保值,從根本上解決這個缺口問題。
五、結論
在我國,短期內并不適合通過推行延遲退休政策來解決養老金缺口的問題,雖然延遲退休政策確實在短期內可以起到“增收減支”的作用,但相對于巨額的養老金缺口而言,延長退休年齡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對于解決養老金缺口而言在我國的可行性并不高,面對養老金缺口問題,我國應建立一種新型養老保障籌資模式,通過國有資產劃撥以及擴寬養老金投資渠道來做實社會賬戶和個人賬戶,加大對養老金的監管力度,避免挪用個人賬戶資金,實現對現有養老金的增值保值。(作者單位:江西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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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人口老齡化現狀
1.我國人口老齡化現狀分析
人口老齡化( population aging) 包括兩個含義: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對增多,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逐漸增加的過程;二是指社會人口結構呈現老年狀態,進入老齡化社會。目前國際上通用將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歲以上的人口的比例達到7%作為國家或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1]。
2000年,我國農村與城市人口老齡化程度分別為10.9%和 9.7%,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比城市高出1.2個百分點。到2005年本文由收集整理,全國1%人口抽查數據表明,我國城鄉人口老齡化水平差距進一步擴大。[2]從總體上看,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城鄉差異也很大,農村老年人口不管是數量還是比重都大于城市。據統計,2008年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8.3%。按城鄉分,2008年我國城市、鎮和鄉村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分別為 9.66%、8.77%和9.79%。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77648705人,占總人口的13.26%。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個百分點[3]。
2.人口老齡化的城鄉差異
曾毅(1991)認為,城市中由于人口生育率快速下降,引起人口老化,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則不僅有利于城市化的進展,更對城市年輕人口的補充有一定作用。陳桓(2002)指出農村人口遷入城市的不僅僅是年輕男性,許多年輕男性都是帶著妻子和孩子離開家鄉,進入城市生活。杜鵬、王武林(2010)認為人口老齡化受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影響,即生育、死亡和遷移。但是由于中國農村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遷移,使得農村人口老齡化嚴重,城市與農村的老齡化差異加大。杜鵬(2011)指出,農村青年人口向城市遷移使得農村老齡問題要高于城市。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快,農村地區的老齡問題要比城市地區的老齡問題更加嚴峻。李本公(2011)農村老齡問題逐漸得到學術界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目前快速老齡化已成為影響中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因素之一,而農村人口的過快老齡化是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典型特征,國際社會并沒有應對超過1億人口的農村老年人老齡化問題的經驗和理論模型。
二、人口老齡化背景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問題
1.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緩慢,制度出現“碎片化”
張翠翠(2010)認為我國城鄉之間、城市內部均存在兩元分化。養老制度出現碎片化。黨俊武(2011)指出,老齡人口比重增加、適齡勞動人口減少,農村人口年齡結構提前進入重度老齡化的平臺期。我國農村出現未富先老的狀況,不能承受快速老齡化所帶來的各種問題。雖然農村已經開展新農保和新醫療,但是和城鎮相比,農村的保障制度起步晚,制度建設不完全,存在很大問題。徐曉(2012)我國目前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缺乏公平與統一性,不同地區、不同單位、不同戶籍的人口的養老保險存在很大差異,尤其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養老制度,難以實現公平與統一。
2.社會養老資源總量不足,出現結構性困難[4]
李輝等(2012)指出,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越來越快,老年人口越來越多,超過了養老資源的儲備,我國社會養老資源的總量嚴重不足。馮月菊(2011)在甘肅省的一項調查中指出,甘肅省嚴重缺乏機構養老,床位不足,有需求的老人入住困難等問題重重。閻青春(2011)指出應深入研究和掌握農村老年人養老面臨的現實問題和迫切需要,根據調查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方案。
3.養老金增值保值爭議不斷
鄭秉文教授于2010年7月披露研究結果:我國養老金缺口大約為1.3萬億人民幣。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以及隨著物價提升,養老金的提高會進一步加大養老金缺口。徐曉(2012)在我國當前情況下,社保基金的投資運營和管理存在著諸如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投資環境不良、投資渠道狹窄等問題,養老保險基金由于監管不嚴、管理不善,甚至被一些政府機構非法挪用,這些問題都會導致我國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困難,不利于緩解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壓力。
4.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困難重重
李輝等(2011)指出二元結構下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很大,城市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趨于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則剛剛起步,這為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帶來很大困難。何平(2009)認為,養老保險制度城鄉統籌的難點在于“利益難以平衡”,城鄉統籌并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現實利益的調整問題,涉及地方財政的責任擔當問題和一個省之內各個統籌地區之間的利益調整問題。
三、學界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策略
1.建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
鄭功成(2004)倡導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老齡化下的養老保障體系是關系國計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同時公平的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確保制度的高效率,穩運作,欠公平的社會保障只能適得其反。張翠翠(2010)認為應該加快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才能養老保險制度真正解決老齡化問題。鄔滄萍等(2011)指出應與時俱進的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城鄉養老保障體系,這樣才能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各種問題。
2.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必要時延遲退休年齡
徐曉(2012)認為應該根據現實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推遲法定退休年齡,嚴格控制提前退休并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對于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養老基金的增收減支有重要意義。嚴志欽(2011)提倡延遲退休他認為,此舉有利于養老基金的平衡,延長退休年齡可以增加養老金積累年限,并減少養老金的支出年份。
3.推行居家養老服務,強化社會化養老服務
王順東(2007)認為政府應當加強其主導作用,加大對社區養老服務事業的財力和人力的投入力度。馮月菊(2011)“鼓勵居家養老方式,開展老齡研究與監測居家養老還將是我國農村今后養老的主要形式”。趙寶華(2011)認為養老應從兩點出發:一是關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僅僅關注老年人的物質層面,更應該讓老年人有一個安樂晚年。二是健全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居家養老模式,增強老年人自身抵抗風險的能力。
四、文獻述評
筆者對老齡化背景下出現的養老問題及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策略進行梳理后發現,以往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多定性分析,少定量分析
雖然我國關于人口老齡化的研究也運用了數理模型,但仍缺乏必要的理論深度,而使得對人口老齡化下城鄉養老困境應對策略的研究多停留在描述性分析與現象解釋的層面上。我國對人口老齡化的研究,應該將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使得研究更加具有理論深度。
2.多宏觀層面的規劃,缺少應對老齡化的微觀層面的計劃
在對各類文獻進行分析后發現,學者們多從宏觀層面規劃人口老齡化的應對策略,很少深入社區去研究老年人的確切需要。延遲退休年齡、推行居家養老等措施不能適用全國所有地區。應該因地制宜,根據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通過深入調研來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
退休年齡多少為宜
我國現行退休年齡源于20世紀50年代“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而在制定這個政策時,全國人口平均壽命只有50歲左右。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退休年齡政策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和問題。一是退休年齡偏低與人口壽命延長的矛盾。目前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3.5歲;二是女職工按不同身份執行兩種退休年齡,實際工作中引發諸多糾紛。
“從學術界的主流觀點看,退休年齡逐漸延長,是適應人均預期壽命延長、受教育年限延長,以及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必然選擇。”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說:“但絕不可急于求成,也不能簡單地一刀切。”
也有觀點認為,延長退休年齡有利于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特別是充分發揮高級專業人員等“短缺”群體的作用。特別是對于女性,55歲正是一生事業的黃金期。這時強行讓她們退休,不僅是對女性的歧視,也是對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
然而,希望盡早退休的也大有人在。曾經在北京一家毛紡廠工作的女工張桂雙今年48歲,下崗多年的她恨不得早點拿到退休金,盡早有穩定的收入。顯然,如果延長退休年齡,她肯定不是受益者。
同時,有人擔心,當前我國就業形勢總體仍是供大于求,延長退休年齡,可能會擠壓崗位供給,進一步加劇就業緊張形勢。
退休年齡調整需循序漸進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會保障制度與理論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提出:“退休年齡不提高,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肯定不可持續。”
鄭秉文為記者算了一筆賬,一個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是50歲,之前繳養老保險費15年,退休后的生活還有至少二十四五年。個人和雇主一年繳費是其工資的28%,在基金投資收益率為5%的情況下,僅能勉強維持15年的40%工資。
“除了改革投資體制和提高收益率之外,長期看,要想維持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就必須提高最低繳費年限和提高退休年齡。”鄭秉文坦言,但這個事情牽涉的群體大、利益復雜,需要循序漸進地推進。
老齡化已日益成為當前中國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據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朱勇介紹,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78億增加到2.21億,老年人口比重將由13.26%增加到16%;到2020年,全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55億,占總人口的17.8%。
鄭秉文說:“把矛盾推向未來終究不是辦法,但這些風險隱患不出20年就都會顯現。”鄭功成也指出,現行退休年齡的規定導致個人工作時間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也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構成挑戰。
退休年齡怎么調整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兩會”上指出,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相比,我國的退休年齡是比較早的。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制度的挑戰,也為了更好地發揮人力資源的作用,延遲退休年齡這個問題還需要研究。
鄭功成認為,小步漸進地延長退休年齡再加上彈性退休制恐怕是比較理性的解決方案。
“一定要兼顧好就業與退休的關系、不同群體的利益。”鄭功成說,“這樣不僅跟人均預期壽命的延長保持適應,而且也對未來解決勞動需求、延長個人工作周期是適宜的。”
他同時強調,立足于這樣的公共政策,絕不可以大起大伏。絕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方案可能是每年延長一定的時間,到時再實現這樣的目標。漸進改革體現的是一種公平。
“我國還需要建立彈性退休制,就是能使有勞動能力又有就業意愿的人能夠多工作,能使缺乏勞動能力非常愿意按時退休的人及時退休。”鄭功成說。
【關鍵詞】橋梁;加固;解決措施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省基本建設項目規模不斷擴大,建成并通行的公路里程也在不斷增加,而橋梁則是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13年,全國公路橋梁達75.53萬座、3977.80萬米,比上年末增加2.19萬座、315.02萬米。其大橋梁3075座、546.14萬米,大橋67677座、1804.34萬米。橋梁事業的快速成長,為社會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創造巨大的效益,然而公路造價十分昂貴,新建的橋梁隨著時間的推移終究會變成舊橋,因此,對于舊橋的加固維修,提高其承載能力,防止病害缺陷就顯得尤為重要。而交通部為了提高公路橋梁的養護水平、確保橋梁工程質量于2007年頒布了《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繼而我省交通主管部門也出臺《甘肅省公路橋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和《甘肅省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辦法》,我們要嚴格按照《公路橋梁加固施工技術規范》(JT6TJ23-2008),對目前橋梁進行嚴格檢查評定,發現存在的問題并且實行有效的措施進行解決。
1 橋梁的情況概述
橋梁在高速公路中一直占有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其使用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很多企業和個人為了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在運輸過程中常常出現超載、超重的情況,大大減少了橋梁的使用周期,導致承載能力減弱,橋梁大量損傷,存在很多安全隱患。20世紀末以前修建的橋梁已經無法適應現在交通運輸發展的需要,面對大量的舊橋重修是很不現實而且耗資巨大的工程,本文闡述了舊橋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確保橋梁的安全暢通,更好的服務社會。
2 高速公路橋梁中存在的問題
2.1 脫空支座
高速公路建設中,梁和支座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由于不恰當的施工工藝以及沒有足夠的重視,會導致支座脫空的現象出現,又或者支座的錯誤安裝,對支座沒有進行變形處理和不密貼處理都會埋下安全隱患,使局部承載能力受到影響。還有在橋的使用過程中,車輛來回行駛使梁板共振,都會影響其壽命,因此,對支座的問題解決是很有必要的,在進行過程中要提高其承載能力,增加使用周期。
2.2 伸縮縫的病害
橋梁的裂縫產生原因相當復雜,單因素引起的原因較少,一般情況下,引起橋梁裂縫的只有一個或者幾個因素,其他的因素只是加劇引起裂縫主因素的繼續劣化。目前為止,我們在橋梁結構中使用最為廣泛的材料就是混凝土,混凝土又可以配制成強度性能各異的結構物,增強其耐用持久度,而我們受到侵蝕性的化學物質的腐蝕嚴重,破壞了其生命力。大多數混凝土都是帶縫工作的,會影響其相應部位的承載能力,縮短橋梁的使用壽命。
2.3 現有橋梁的缺陷
大量的舊橋、危橋無法重建,只能加固養護,和許多其他國家一樣,我國已經把橋梁的加固保護提上了日程,如何對現有橋梁進行保護則是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而目前我國橋梁主要存在缺陷如下:
1)由于橋梁的承載能力是由設計時采取的承重能力確定的,當時的設計已經無法滿足現在交通壓力,承重能力弱;
2)寬度不足,平面和縱面線標準太低;
3)橋梁的上下部結構設計以及施工工藝不合理;
4)橋梁“老齡化”,剛度、延展性都有所下降;
5)個別企業和個人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超載超重行駛,加劇橋梁的老化。
3 對于梁橋存在的問題可選解決方案
3.1 脫空支座的處理
在高速公路中,發現支座的脫空現象后,要及時補救,找對問題發生的關鍵所在,從而進行解決。如支座安是裝錯誤則聯動千斤頂將橋梁的上部整個托起,高度以能夠換取支座的空間為宜,換取時清理底座的砂土,放入新支座,調試位置,對于四氟板支座的安裝要涂上硅脂油;對于不密貼處理的則需加裝鋼板,測量脫空的高度和不密貼的尺寸,同樣采用千斤頂將上部吊起,用結構膠粘貼鋼板固定在支座的墊石上,來回觀察,待完全密實后即可。調整后支座則不能再出現位移、受力不均等問題。
3.2 橋梁裂縫的加固處理
因為橋梁的裂縫產生原因相當復雜,所以在做解決方案時,首先要對橋梁進行調查,歸納裂縫產生的原因是哪一類或者幾類,常見的有材料使用不當、工程質量差、設計不合理和外部環境影響等因素。調查好之后逐一分析,根據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圖、氣候條件等進行計算剖析,或者找有較高理論知識的專家和工作經驗豐富的工程師進行咨詢,查閱資料,找到裂縫產生的真正原因,恢復其混凝土結構物的持久性和潛在的生命力。常見的裂縫加固方法有:
1)面部處理法:在微裂縫即寬度小于0.2mm處填防水耐久涂料;
2)低速灌漿法:在裂縫中注入樹脂或者水泥類材料,常用的有環氧樹脂;
3)表面噴涂法:將表面鑿毛處理,噴射粘性高的水泥砂漿進行保護,需要注意的是在噴射前進行清潔和浸濕基層。
3.3 對于現有缺陷的解決措施
總結經驗,對于橋梁的加固解決方案大致劃為5類:
1)面對承重能力弱,可以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一般采用在梁底面或側面加大尺寸,增加主筋,提高橋梁的抗彎能力和承重能力;
2)使用橫向連接或增設主梁,對于墩臺地基安全的情況則可以增設主梁,增加縱向承重構件,處理好新舊梁之間的連接,如果新舊梁之間聯系密切,對于提高橫向分布的荷載能力和承重能力都有幫助;
3)橋的加固流程為:橋梁檢查―確定最優方案―施工圖設計(合理)―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隨著年限的增加,橋的使用總會年久失修,那么我們在使用過程中需要經常維修保護滿足使用壽命,按照流程進行保護,逐步解決;
4)體外預應力加固,用粗鋼筋或者高強的鋼絲作為施力工具,對橋梁上部增加體外預應力,以其產生的反張力抵消外力荷載的內力,從而達到改善橋梁質量和品質的目的;
5)碳纖維粘貼加固,是采用專門樹脂把碳纖維粘貼在混凝土的受力表面,最終構成新的結構,共同荷載,降低鋼筋承重力,以達到加固和補強的效果,而且抗久性、抗疲勞性、抗腐蝕性都大大增強,也可進行多層粘貼,靈活方便。
4 結束語
面臨著一批“老齡化”的橋梁,看著公路橋梁負荷日益增重,橋的上部已經開始出現不同程度的病害,老化、破損、支座脫落、位移、裂縫、荷載能力下降,相當一部分已經成為了危橋,如果不盡早采取措施,會給以后埋下安全隱患。因此有計劃有目的的進行橋梁的加固保護,提高其性價比,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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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現狀問題;策略分析
1.前言
在信息化時代到來,人口老齡化也漸漸成為社會發展趨勢,養老是每個國家面臨的嚴峻挑戰。我國在20世紀晚期進入了老齡化社會,由于人口基數大,我國的老齡人口規模相比其他發展中國家更加巨大,老齡化發展迅速,使得我國養老服務社會化面臨更加嚴峻的局面。面對我國養老服務社會化的現狀,必須采取創新型農村養老服務模式,保證我國農村老齡人口能夠享受更加優質的養老服務,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本文將分析我國目前農村養老服務化的現狀,提出問題,并且給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2.我國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的現狀
我國目前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已經超過了1.6億,并且每年以幾百萬的速度持續增長。農村的老齡化程度相比城市而言,要高出許多。因此加快農村老齡化服務建設成為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國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面臨一些的問題,亟待解決。
2.1缺少正確的養老服務觀念
我國曾經長期處于封建社會,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老齡人口集體養老的參與率比較低下。老一輩的人心里的養老觀念是年老后去自己兒女家里度過晚年生活,很多農村也還保留著這種習俗。目前我國的很大一部分的農村地區缺乏正確的養老觀念,認為子女或者子女家庭贍養是最正確的養老方式。雖然家庭養老這種方式能夠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并且目前只有極少部分的“五保”老人是由農村養老機構實施集體養老服務,前者也在給家庭成員帶來不少的麻煩,而后者的實施力度明顯不夠。
傳統的養老觀念根深蒂固,老人們無法一下子適應養老機構的贍養,雖然在我國的某些農村地區已經設立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但是往往只是招牌形式,并沒有真正得到老人們的認可。因此老人們都會以看熱鬧的心態去看待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老人中心活動室則常常形同虛設。只有改變老人們腦中的傳統觀念,才能促進農村養老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2.2農村資金投入不夠,缺少養老設備
我國農村一直處于落后發展階段,無法趕上城市的發展水平,因此農村也沒有足夠的養老資金去建設完善養老設備,因此也導致部分的養老服務中心無法發揮其作用。由于農村經濟的發展速度無法跟上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因此導致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實業的發展滯后,無法達到目前的需要。我國農村老齡人口如果按照國際標準進入機構養老,與國際水平相比,我國處于極度落后狀態。這一現狀導致很多農村老齡人口不愿入住敬老院,進入養老機構養老只能成為他們的奢望。
另外由于資金投入力度不夠,政府也無法及時為農村撥得相應的養老服務資金,導致養老機構里面的設施設備都相對落后,無法為老齡人口提供足夠良好的護理需求。而農村經濟基礎薄弱,職業環境也相對較差,養老服務中心的建設遇到了相當大的阻力。一些已經建立好的養老服務中心只能為老齡人提供相對簡單的生活服務,無法為農村老年人提供高質量的全方位服務。
2.3缺乏專業性的養老服務人員,無法為老人提供專業
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為養老機構培養專業人員的機構,因此導致我國目前的養老服務人員的服務水平達不到老人所需的標準,導致養老機構里面的服務人員無法為老人提供高質量的全方位服務,無法讓老人體驗到養老機構的好處,因此他們都無法改變傳統的養老觀念,認為家庭養老或者子女養老才是最好的選擇。另外,我國養老機構的單位性質致使養老機構缺乏有效的經費來源,很多服務人員由于工資原因選擇離開養老機構,另尋出路,致使養老服務人員數量減少,工作人員不穩定。
而一些具有專業性能的養老服務人員寧愿選擇其他的職業或者去城市養老機構,不愿意待在農村養老中心。這導致了農村養老機構服務人員無法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導致農村養老機構專業服務性人員短缺,從業人員不足,護理人員也沒有經受過長期的專業技能培訓,缺乏基本的護理常識,只能為農村老齡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和簡單服務。
2.4缺乏城鄉統籌規劃,城鄉養老服務管理不同
我國農村養老服務建設與城市養老服務建設差距比較大,由于缺乏整齊統一的管理規劃,我國城鄉養老服務的管理模式不相同。相比農村而言,城市養老的資金更加集中,服務水平相對來說也比較高,專業性的服務人員比較多,因此城市老人能夠得到更好的養老保障。農村的服務水平比較低,專業人員不足,同時專業性的養老機構也比較少,因此農村養老機構設施建設與城市相比明顯更加無法滿足老齡人的需求。城鄉之間養老服務發展出現不平衡,導致了資源利用不當的現象。
3.如何實現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
針對以上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所出現的問題,筆者從以下方面給出解決方案,就如何實現農村養老服務化提出一系列可執行的措施。
3.1強化各級政府意識,改變老人傳統觀念
我國各級政府必須從根本上強化養老意識,確保從根本上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意識,促進農村養老設施設備的建立與完善,確保能夠完善農村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各級政府在強化意識的同時,也應該重視農村經濟的發展,能夠為農村建立起擁有專業性的服務機構,對一些養老服務人員做好培訓,確保每個服務人員都能夠擁有足夠的服務意識,并且有足夠的服務水平,能夠為每一位老人提供高水平高質量全方位的服務。
另外,各級政府也應該加強宣傳,促使目前我國農村老齡人的傳統觀念,讓他們體驗到養老服務中心是真正為他們服務的,不僅能夠促進家庭和諧,也能夠使老齡人了解到養老服務機構的優越性,讓老齡人口能夠從根本上接受養老服務機構的存在,幫助老年人相信即使離開了家也能夠得到很好的照顧,保證農村養老服務事業的順利進行。讓老年人轉變傳統的觀念,增強老年人對社區化養老的意識,增加他們對社會化養老服務的關注度,為他們能夠早點接受社會化養老服務提供基礎。
3.2城鄉統籌規劃,實施創新型養老模式
在推進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的進程中,必須做好城鄉規劃,確保養老服務不止是城市老年人的特殊待遇,城鄉應該均衡發展。因此,在推動農村養老服務過程中,應該做好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確保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有良好的設備,保證老年人都能夠得到有效的服務。
創新型養老模式是指多元化組織農村養老隊伍,采取多重養老方式,根據每個地區自身的特點,推廣養老服務社會化的過程,實施農村的老年教育,提高他們自養的能力,構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文化,促進新型養老模式的發展。
4.小結
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根本需求。各級政府加強社區養老的需求,加大投資,改變農村老年人的傳統觀念,促進農村新型養老模式的建立,是保證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的基本要求,能從根本上促進農村養老服務社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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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預測分析
人口老齡化問題正迅速地向中國走來。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和經濟體制轉軌中國家,正面臨著兩個方面的考驗。一是“未富先老”的困擾;另一方面是轉軌過程中的養老保險體制的脆弱性和不完善性。本文利用全國人口普查和經常性統計的有關資料,在不同的人口政策目標參數假設下,根據中國人口預測系統(CPPS)和人口生命表對今后45年中國人口老齡化的變化趨勢進行了分析和預測。根據預測結果,通過較系統地分析中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的現狀,指出了其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在人口老齡化沖擊下已經出現及可能出現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幾點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和完善養老保險體制、退休及人口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一、中國人口老齡化的變化趨勢及特點
如何衡量一個國家是否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在國際上尚無統一的標準。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人口的平均壽命會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不斷提高;二是由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以及地理位置、氣候、風俗習慣、勞動就業制度等的不同,國家之間人口的平均壽命和就業者的退休年齡差異較大。但為了分析研究問題的方便,人們還是有一個基本的理論框架(見表1),其中一個重要的指標和界限是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是否大于7%。
根據我國歷次人口普查的資料,特別是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資料,我們可以發現,從主要指標分析,2000年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見表2)。
以有關資料為基礎,我們利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研制的中國人口預測軟件CPPS,在給定不同參數的假設條件下,對今后45年我國人口,特別是老齡人口的變化趨勢進行了預測。
我們設計了高、中、低三種預測方案。三種方案的差別主要體現在婦女總和生育率上,以體現不同的人口生育政策。高方案的總和生育率假設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1.6,隨著生育政策的逐步寬松,總和生育率由2006年逐步升高到2025年的2.1,然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中方案的總和生育率假設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1.6,隨后生育政策慢慢放寬,由2006年開始逐步升高,一直到2050年達到2.1。低方案的總和生育率假設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隨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至于三種方案死亡率的假設,我們用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來反映。根據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得出的我國人口平均壽命變動情況(10年提高2.85歲),我們將人口平均壽命設置為:2001年,男性70.2歲,女性74.2歲;2025年,男性77.5歲,女性81.0歲;2050年,男性79.2歲,女性84.7歲。城鎮化規模,2004年以前按實際統計數(大約年均2160萬左右),此后按每年按2500萬左右。根據上述假設我們預測得到的人口及人口老齡化發展變化情況(見表3)。
按照預測方案中的“中方案”(如無特別說明,下同)中國人口老齡化呈現出如下一些特點。
一是來得快,規模大。中國老齡人口(65歲以上的人口,下同)的比重由7%上升到14%將需要25年。而法國、瑞典、美國、德國、英國等國家走完這一歷程所花的時間大約在45-120年間。2000年中國65歲以上的老齡人口為8838萬,占世界老齡人口的21.4%,是世界老齡人口最多的國家。到2025年和2050年這一地位仍不會改變。
二是老齡撫養比提高速度先慢后快,有一個比較明顯的“人口視窗”期。由于我國的計劃生育國策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按人口年齡結構推算,本世紀前幾十年新增勞動力年齡人口的相對比重會下降。但另一方面,由于上世紀50~70年代出現的“嬰兒潮”等原因,這一時期處于勞動力年齡人口的比重仍較大,我國老齡撫養比的變化會比較平穩。在2025年會達到20.9%,超過15.9%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后我國老齡撫養比將會快速升高,到2050年將達到44.8%。即使如此,我國勞動力年齡人口的總數在今后的50年中仍是世界上最多的國家之一(2030年左右,印度的勞動力將超過我國,到2050年將比我國多1.5億左右)。在這50年間我國勞動力年齡人口的總數相當于整個發達國家勞動力年齡人口總和。這為我國的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人口視窗”期,即,在進入老齡社會之前,出現的一個人口負擔率較低的黃金時期:由于生育率水平迅速下降等因素,在這幾十年內勞動力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持續在一個高水平上,人口負擔較輕,為發展經濟、改革社會政策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機遇期。但經歷過“人口視窗”之后的國家往往也將成為人口負擔較重的國家。
三是經濟發展水平低,“未富先老”。與世界其他已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相比,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時,經濟發展水平是最低的,且與其他國家的差距極大。2000年我國的人均GDP按當年價僅為950美元左右,換算成1990年的美元僅為828美元。而一些發達國家在1900年左右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時,人均GDP均已超過了2500美元(1990年的美元)。更何況隨著人類的進步,老齡人口的保障成本變得越來越高。
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從動態角度看,上述特點中相當一部分會繼續強化。例如,到2025年,我國65歲以上老齡人口將達到2億以上,占總人口的比重會超過14%。老齡人口比重年均提高0.28個百分點。老齡人撫養比將達到20.9%,年均提高0.43個百分點。二者均大大高于1990-2000年的年均提高幅度。這對正處于轉軌和完善之中的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二、中國養老保險體制的現狀與問題
世界各國的養老保險體制大致可以分為三種,一是現收現付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會保障成本的代際轉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職職工承擔已退休職工的社會保障成本;支付給退休者的社會保障資金是直接來自該時點的在職勞動者負擔的社會保障費用。這一模式要求有較小的人口壓力、年輕的人口結構、較強的國家實力、完備的稅收體系等。二是個人賬戶模式。這種模式強調雇員的個人繳費和個人賬戶的積累,退休者的社會保障權益來自本人在工作期間的積累,且所積累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進行運作。這種模式的特點是具有累積性和增長性,資金供給比較穩定,在經濟波動中表現出較強的抵抗能力。第三種是混合模式。該模式由上述兩種模式混合而成。
從20世紀50~90年代,我國實行的養老保險體制是現收現付模式,對象主要是城鎮職工。但由于人口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舊體制“收不抵支,難以平衡”的問題日益顯露。為此,在20世紀90年代,國務院先后頒布了三個重要法律文件:《關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991年)、《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年)和《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年)。基于上述三個重要的法律文件,形成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體制模式。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這一模式顯現出一些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關鍵是社會統籌賬戶虧空較大,導致個人賬戶空轉,無法形成必要的積累。2001年7月,國家從遼寧開始,在東北三省進行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的試點,并責成社會勞動保障部組織有關部委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2005年12月3日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運行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體制模式進行了完善,從而,形成了我國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體制。其大致輪廓如下:
從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來說,仍主要集中在城鎮,農村勞動者的參保率還很低。2005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為5442萬人,僅占農村就業者的11.2%。由于上述事實,以及農村仍主要依靠傳統的家庭式養老保險的現狀,在本文以下的討論中,除非特別說明,一般指城鎮養老保險體制。
按照有關法律,城鎮的養老保險體制應該覆蓋所有在城鎮工作的勞動者,包括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但實際上,城鎮養老保險的覆蓋率還較低。2005年末,全國城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為17487萬人,僅占城鎮就業者的64.0%。
從養老保險資金的來源和支付看,不同身份和不同地域的就業者差別極大。
——對于公務員以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就業人員,個人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金,這部分人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主要來自國家財政預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水平大約為在職最后一年基本工資的85%左右。
——對于其他事業單位,特別是已經改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其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繳納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
——對于企業職工而言,其基本養老金由兩個部分構成:社會統籌賬戶基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繳費和使用也均由兩個部分構成。從繳費看,一是所在企業(或單位)需上繳職工工資總額的20%(目前的幅度在18%~25%不等),進入社會統籌基金賬戶(簡稱社會統籌賬戶),作為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上繳本人工資的8%,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而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支出條件和方式是,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干部55歲、女職工50歲)且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其中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職工退休時所在地區(一般以地級市范圍為準)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后,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對于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在城鎮個體工商戶從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而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除了上述規定本身對不同勞動者的差異之外,為了照顧到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很大這一事實,國家有關養老保險體制的政策法規在一些具體操作方面也給了省、市、自治區一定的自,而各地根據自身情況所制定的一些地方法規則使全國養老保險體制的統一性和完整性進一步遭到破壞。
從統籌層次看,有以省為統籌層次的,也有以地級市為統籌層次的。從統籌水平看,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程度和工資水平不同,統籌的水平也相差甚大。從對外來勞動力的處理看,各地政策更是五花八門。突出表現在對外來工的歧視上。
總之,目前我國正在實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由單一的社會統籌制度轉向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基金管理方式也由現收現付制轉向部分積累制。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采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采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該制度既吸收了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又借鑒了個人賬戶模式的長處;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分散風險、保障性強的特點,又強調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激勵機制。從基本內核看,這一制度基本適合我國國情,但由于各種原因,它尚在建立過程之中,且制度本身還存在一些較大的具體問題。其中最突出的是,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著讓在職的一代人既要繼續承擔供養上一代老人的義務,又要為自己將來的養老進行部分積累,即個人賬戶積累,這種雙重負擔對企業和個人均形成很大的壓力。集中體現在我國目前個人賬戶的缺口較大。根據歷年有關統計資料,以1998年到2004年的職工工資總額106446億元為基數,按照8%的個人賬戶積累水平,以及城鎮就業者64.0%的參保率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在城鎮個體工商戶從業者的有關比例匡算,到2005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個人賬戶的積累應為6100億元左右。但2005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的累積余額僅為4041億元,個人賬戶缺口2000億元以上。這還是由于1998年后,各級財政不斷拿出大量資金進行補貼的結果。2002年到2005年,各級政府財政用于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支出達到2203億元。這一方面增加了今后養老保險金的支付風險,另一方面使就業者跨統籌區域進行流動時,會引起調入調出地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沖突,阻礙其正常流動。
以上只是靜態地分析了養老保險體制的轉軌成本,而未來20~50年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的事實,對于支付已陷入窘狀的現行養老保險體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老齡人撫養比的快速提高使養老基金的支出增加,收繳減少,將加重入不敷出的矛盾。根據第一部分的預測,到2025年我國老齡人撫養比將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20.9%,到2050年將提高到44.8%。每個勞動者所負擔的社會統籌養老基金將會分別翻一番和翻兩番。按照目前的征繳水平,屆時就至少需要拿出相當于職工工資總額40%和80%的財富來撫養老人!
三、改進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應對
老齡化的幾點建議
面對我國現行養老保險體制起步晚、資金缺口大、管理不規范與老齡化來得快、勢頭猛、養老保險需求迅速擴大并存;經濟發展和城鎮化水平低、就業壓力大與養老保險壓力大并存等諸多矛盾,我們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來看待我國養老保險體制的建立與完善。一是要認識到建立符合國情、可盡快正常運轉的養老保險體制已刻不容緩,越拖越被動。二是把建立符合國情、可盡快正常運轉的養老保險體制當成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千秋大計來抓。通過立法使之規范化。三是要堅定走出困境的信心。在正視我們面臨困難的同時,也要看到我國國民經濟經過半個多世紀,特別是最近27年的發展積累了一定的實力,特別是積累了一定數量的國有資產;我國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低,擴大保險面,增加保費上繳的空間較大;勞動力和老齡人的贍養成本均比較低;我國尚處在人口老齡化的初期,仍有20~30年,甚至更長一段時期的“人口視窗”黃金時期以資利用;經過近年來的實踐,我們已摸索出一定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保險經驗。因此,只要我們能夠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不斷探索和創新,結合中國的實際,揚長避短,很好地設計和改進我們的養老保險體制,我們是能夠頂住老齡化的沖擊,比較平穩和諧地進入老齡化社會,并使經濟和社會可持續地向前發展。具體的政策建議是:
(一)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提高勞動生產率,通過科學發展,在人口老齡化高峰期到來前,盡可能地多積累一些財富。
1.充分利用即將成為稀缺資源的勞動力,鼓勵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繼續參加勞動,為社會創造財富。一是要逐步提高就業者的退休年齡。第一步,盡快將所謂的女職工(50歲)和女干部(55歲)的法定退休年齡統一為55歲。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的雇員再分成職工和干部編制是沒有意義的。第二步,花3年時間將男女就業者的退休年齡統一在60歲。第三步,每兩年將退休年齡延長1歲,直到65歲為止。與此同時,要采取經濟措施防止勞動者大量提前退休,明確規定提前退休者要減發養老金。上述措施對于緩解養老保險費的支付困難可收到一舉雙得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增加就業者上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另一方面,它可減少養老保險費的支出。據測算,按目前的收支水平,退休年齡延長1年,全國社會統籌基金即可多征收55億元,減少支付160億元。而且,這一做法也符合人類生活條件改善、預期壽命延長、具有勞動能力的時間延長的客觀事實,已為許多已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的國家采用。
2.要通過技術進步、經濟結構調整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以及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從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等多種途徑提高勞動生產率,減輕老齡人口撫養比過高、勞動力負擔過重的壓力。
(二)與勞動力非農業化進程相適應,逐步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
從道理上說,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應該是全體公民(包括農民)。但就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體制的收支狀況和我國財政的支付能力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還很難實現這一目標。實際上,美國等發達國家也仍有6%~7%的公民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加上我國農民擁有土地(使用權),長期以來已形成了特有的養老方式。因此,對非城鎮人口的養老問題,宜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處理的方式加以解決。對已經或將要進入老齡階段的“老人”(如45歲以上者),不再參加養老保險。其養老問題仍主要依靠本人和家庭的撫養。政府則應從基本醫藥條件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進行必要的補貼。對于45歲以下,到城里工作的農民工,以及脫離農業,進入非農產業工作的人,均應逐步納入養老保險的范疇。這樣既可通過擴大繳費基數,緩解養老保險近期支付矛盾,也可以使今后全社會有更多的老人享受養老保險,為實現覆蓋全社會的養老保險目標創造條件。
(三)逐步建立多層次的綜合性養老保險體制。
1.社會統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養老保險是為了滿足社會最基本養老保險需求。應做到“兩高一低”,即社會統籌的覆蓋率要盡量“高”,使大多數人能夠享受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層次要盡量“高”。而由社會統籌支付的養老保險費水平要“低”,只要能維持老齡人的基本生活即可。這里所說的社會統籌的層次要盡量“高”是指社會統籌保險金的管理和發放要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統一,要在鞏固以市為統籌單位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統籌單位,創造條件在5~10年內過渡到在全國范圍內統籌。全國(或省級)范圍內統籌的含義:一是資金在全國(或省級)范圍內統一使用;二是各地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的發放標準,按工資替代率(由社會統籌支付的養老金相當于在職時薪金的比重)衡量,在全國(或省級)統一。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證社會統籌的公平性。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我國地區之間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差異緩解養老保險金收支矛盾。三是可以有效地保證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四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目前社會統籌法規規定的法定享受社會統籌養老金的繳費年限應進行修改,不能簡單地定為15年,需對不同對象設立不同的繳費年限。將繳費年限定為15年的初衷是基于我國養老保險體制建立較晚,想照顧一下“老人”。但簡單地將其推廣到所有參保者則會引出麻煩,加重國家負擔。一些城市已經出現個體、私營者自動繳費到15年就停止繳費的情況。根據大連市基本情況進行的初步測算,如果一個人僅繳費15年后,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并且假設其70歲死亡,按現行的收支方法計算,他享受到的養老保險金是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4倍左右。為此,應以實際可參加勞動的年限作為法定的繳費年限。計算公式為:法定繳費年限=法定退休年齡減去23(平均開始就業的年齡),放寬一些可以減去25。為了照顧“老人”,只要規定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繼續實行老辦法,即法定繳費年限仍為15年。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實行新辦法,因為他們目前仍可工作25~30年。
2.個人養老保險賬戶。要按現行試點方案的規定,堅決做實個人賬戶,為個人補充養老保險積累資金。
3.采取經濟手段鼓勵企業或機構給雇員建立養老保險年金(國家對此可以減免所得稅)。這部分養老保險是適應多樣化社會需求,拉開退休后養老保險金差距的主要來源。它可以體現企業競爭力,促進勞動力流動。
4.鼓勵私人自我儲蓄養老。對于用于養老的私人儲蓄(明確規定要在法定領取退休金以后才能支取,且每月支取的額度不能超過一定數額)可以減免利息稅。
5.建立指數化的基本養老金正常提高機制,即基本養老金每年提高的幅度應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幅度一致,以防止基本養老金因通貨膨脹而貶值。
(四)要盡快將公務員和準公務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納入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思路是,形成全社會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無論退休前從事何種工作,退休后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的發放水平一律平等。養老金的差距主要來自于個人賬戶積累和企業或機構的補充養老保險。這取決于勞動者在崗時的工資水平和企業或機構的經營狀況。對于公務員及準公務員補充養老的待遇,可以考慮兩種解決方案,一是逐步較大幅度地提高其工資水平,把養老問題工資化、貨幣化。二是由財政為這些人購買一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等退休后作為補充。公務員及準公務員的社會統籌養老金由財政統一繳納,個人賬戶部分個人自己繳納。
(五)充分發揮社區組織在養老保險體制中的作用。通過互相照顧、互相幫助、多開展集體活動等從精神上傳遞社會的關愛。
(六)注意監控人口變化趨勢,應經專家論證,適時放松一對夫妻只準生一胎的計劃生育政策,防止老齡化程度過于嚴重。人口老齡化除了養老保險問題本身,對整個國家的安全和中華民族的繁衍均會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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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寫以下幾個部分,第一部分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背景,歷程及當前現狀。第二部分主要包括了養老保險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第三部分主要寫了未來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對策。
【關鍵詞】商業養老保險 老齡化 保險 對策
一、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歷程及現狀
(一)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背景
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人口基數呈指數增長,人們生活安定安穩,而后為了控制人口基數過大,資源稀缺等一系列問題導致的經濟發展以及可持續問題。在20世紀初期提出了計劃生育改革,并在1970~1980年間,計劃生育政策逐步形成并全面推行。在長達40多年之久的計劃生育實行過程中,雖然我國的人口總數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新生兒的增長率大幅度下降,人口基數大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但是計劃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數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國家嚴重的老齡化,未富先老的格局。而且在計劃生育的影響下,青年壯年的人口也在不斷的減少。此外,當今中國的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經濟增長速度快,人們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人均壽命也在不斷提高。在這兩方面的影響下,老齡化的不利影響逐步顯現出來,國家也在近幾年中不斷提出解決方案來解決實施老年人的保障問題。
(二)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歷程
1.中國商業養老保險初步探索階段(1986~2000)。中國保險業自上個世紀80年代復業以來,商業養老保險的產品就在市場上進行銷售,是保險產品的重要產品之一,在保險市場上發揮著重要的影響。隨著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老齡化問題,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中,第一次提及實行商業養老保險作為職工養老保障的補充。
2.中國商業養老保險加速發展階段(2001~2007)。從21世紀初以來,商業養老保險的年平均增長速度達15%,超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在隨后的發展過程中,政府和國家也積極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積極發展商業養老、醫療保險等保險產品。
不僅積極發展傳統養老保險,而且對純養老型的商業養老保險的固定利率改革創新成浮動利率的養老產品,更有投資連結產品的產生,讓商業養老保險不僅僅只能提供保障,而且可以進行投資理財,獲取紅利。
3.中國商業養老保險制度明確階段2008年~至今。保監會實施的《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完整、專業的商業養老保險的法規。在推動保險行業在養老保險事業上進一步向專業化縱深發展提供了政策基礎。
(三)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現狀
我國商業養老保險自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從幾乎沒有保險機構的產生到現在保險系統機構數增加至180個,保險集團公司機構數也有十個之多。通過長達半世紀的實踐檢驗,我們漸漸意識到保險在我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從圖中可以看出,從2000年以后到現在,商業保險的迅猛發展呈直線上升,有著質的的飛躍。特別是到了2002年,保險密度由最早的3.16元/人到2002年的237.64元/人,凈增長了74倍左右,在此之后,保險密度都是成直線增長。再上升至如今的20235億元。如此可見,商業保險在國內金融中介機構的地位逐漸提高,這是由于(1)根據總人口基數大,老齡化增長率高這一基本國情,商業養老保險參與我國老年人的保障過程中,不僅可以提供企業年金的資源配置需求,而且可以彌補僅僅由社會養老保險在實際運行過程中賠付比率低,覆蓋面不廣等多帶來的不良的影響,滿足大眾的需求。(2)商業養老保險與經濟發展的一體化戰略構想,為我國的商業養老保險提供可靠有利的政策支持,有利于我國商業養老保險同國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目標。
二、商業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產品品種不豐富,人群范圍適用較窄
商業養老保險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和普遍性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是商業保險獲取盈利的一種保險產品,所以產品自然有他的規格,它大都都有一定的門檻和限制條件,比如投保人的年齡,生活工作環境,最低的保費要求等,產品的種類比較單一,而且有較多的限制因素,選擇范圍小。因此商業養老保險是一種補充性的養老保險,對于收入較高的人群而言,可以通過商業養老保險獲得比社會養老保險更多的保障和補償收入。對于一些個人收入水平低的家庭來說,他們即使想增加商業養老保險來讓后半輩子過的盡可能安穩,但是由于較高的保費而打消這個念頭,故適用人群較窄。
(二)老齡化趨勢加深,賠付金額增大
國際上通常看法是,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7%,即意味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口處于老齡化社會。從圖表1可以看出,在2005年時,中國65歲及以上人口就有10055萬人,占總人口130756的7.69%,更是隨著時間推移,在近十年內,老齡化比例從7%左右到8%再到如今的10%,老齡化程度日漸加劇,他們的一切生活保障問題亟待解決。但未來幾十年里,老齡化浪潮將會席卷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將會迅速提高。
(三)受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影響
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未富先老”的問題不斷突出,養老保險作為一種調節社會經濟發展的經濟制度,其覆蓋面不足,保障力度低等缺點,勢必需要進行大力度的改革。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低主要體現在一是優惠比例較低。二是優惠地區有限。只有在進行優惠試點的地方才能享有優惠待遇,但是其他地區的并不能享受此優惠。三是渠道單一。目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我國的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的保費繳納只能從企業的自有資金或者說是獎勵福利資金中支出,對于其余的資金投入并不能獲得相應的稅收優惠,這對整個商業保險機構而言都是都有抑制作用,不利于商業保險公司擴大經營渠道和業務范圍。
再者商業保險機構作為營利性機構,為了達到營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三性原則,對個人購買養老保險會有一定的要求,雖然國家一直大力鼓勵商業養老保險,提高保障力度,但是并沒有考慮到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稅收的優惠力度。一是對個人購買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沒有稅收優惠。二是對企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沒有稅收優惠。
三、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對策
(一)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提升其競爭力和吸引力
保險業,在近幾年的快速發展下為大多數人熟知,雖然業務量增多了,但是養老保險的產品品種還是沿用過去的產品品種,對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我們應該增加同種保險險種,不同保費和保額的商業養老保險,針對不用收入水平和需求的老年人而言,提供不同收益和繳納保費的養老保險產品。其次,保險公司可以對保險期限進行調整,對年齡,最低保額限制等適當放寬,擴大銷售途徑和范圍。
(二)加大商業養老保險稅收政策優惠
稅收是國家政策之一,也是國家實現財政收入的最大的經濟來源,而財政收入的支出也主要用于一些瓶頸問題,在當前,老齡化,養老保險是一個重要的瓶頸,尤其是當前沒有足夠的國家財力像發達國家那樣保證所有的老年人得到較高的保障。因此,中國十分有必要通過擴大商業養老保險稅收政策來穩定老年群體。不僅可以減輕國家在社會保障建設過程中的壓力,而且可以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促進商業保險機構的快速發展。
我國的商業養老保險稅收政策優惠可以通過(1)提高企業年金養老保險稅收優惠。對于一個企業而言,如果能夠獲得稅收優惠,可以通過除企業自由資金和獎勵福利基金來增繳以外,還可以通過其他的資金來增繳。這樣的話,不僅可以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也能促進保險機構的發展。(2)增大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力度。在過去,對企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的商業養老保險沒有優惠,會降低個人增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可以放松在對個人增繳部分的養老保險的稅收管制。(3)擴大優惠區域。不能僅在試點區域能享受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在試點區域取得成功以后,擴大范圍至全國的養老保險,并且不斷根據當前基本國情擴大優惠力度,真正意義上解決老齡化的問題。
(三)普及保險知識,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
我國從改革開放以來就是個農業大國,農民的比例占一半以上,對于文化程度而言,文盲和半文盲的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也不低,就是現在很多的大學高校,保險學課程的開設沒有全部普及。很多人并不了解商業養老保險的意義以及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商業保險對養老保險是一個補充作用,它并不是強制性的,而是自主靈活,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為目的。
從另一個角度看,只有在普及了大眾保險知識以后,我們在創新保險產品的過程中可以集思廣益,創新的過程就是為大眾更好的服務的過程,當更多的人投入到保險的行業當中,對保險業未來的發展必然是有益而且有效的。
(四)政府力挺商業保險進入養老產業,緩解老齡化,加強監管
養老保險是屬于國家社會基本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國家應該積極鼓勵和引導商業養老保險進去養老保險產業,讓家家戶戶了解商業保險對于國家和他們自身的意義,提倡在當前財政資金緊張的環境下,積極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緩解“一床難求”的局面,盡可能多的讓更多的人晚年能夠得到保障。
四、結束語
當今世界,老齡化問題成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的問題,但是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雖然我國GDP總量躍居前三,但是人均GDP還是比較落后,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養老保險體制較為完善,政府嚴格監管,有一系列完善的措施施行來保證老年人的基本保障。但是在我國,老齡化程度較發達國家更深,養老保障體系不夠完善,存在無法實施人人養老保險,在財政資金不是很雄厚的情況下,積極推進商業養老保險,解決當前的撫養比過高,老齡化程度加劇,完善養老保障體制等有重要的作用。商業保險機構作為金融中介機構也應該積極配合政府和國家的政策和基本國情的需要,努力創新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推廣商保,讓更多的人能夠得到保障。另外,也要嚴格自身要求,一心為國家和大眾著想,最有效的克服我國老齡化帶給我國的困難,讓中國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不斷完善養老體系以及不斷提高我國綜合實力和經濟發展實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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