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資產評估具體方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保險理賠;資產評估;方法
中圖分類號:F8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3-0164-02
引言
資產評估是指專業機構和人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根據特定目的,遵循評估原則,依照相關程序,選擇適當的價值類型,運用科學方法,對資產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
保險理賠是指接受保險當事人委托,獨立的對保險事故所涉及的保險標的進行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活動的行為。
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評鑒事務所是全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設立的第一家質量鑒定及技術評估機構,為境內外多家財產保險公司出具數據充足、分析透徹、觀點明確的評估報告。所涉及的技術范圍涵蓋機械、電子、通訊、化工、紡織、運輸、船舶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及其他專業技術領域。在日常工作中總結出一些保險理賠資產評估的應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一、保險理賠的資產評估方法應用
保險理賠的資產評估方法由于思路不同,獲取經濟技術參數的方法不同,決定了在運用時首先要把握好其影響因素及運用先決條件。
(一)市場法應用
運用市場法評估資產價值,具體做法總的來說是先要進行公開市場調查,收集相同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基本信息資料,尋找參照物,分析整理資料并驗證其準確性,把被評估資產與參照物比較,分析調整差異,最后作出結論。一般地說,在市場上如能找到與被評估資產完全相同的參照物,就可以把參照物價格直接作為被評估資產的評估價值。當然更多的情況下獲得的是相類似的參照物價格,然后需要進行價格調整。參照物與評估對象的可比性是運用市場途徑及其方法評估資產價值的重要前提。選取的具有可比性資產及交易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參照物與評估對象在功能上具有可比性,包括用途、性能上的相同或相似;(2)參照物與被評估對象面臨的市場條件具有可比性,包括市場供求關系、競爭狀況和交易條件等;(3)參照物成交時間與評估基準日間隔時間不能過長,應在一個適度時間范圍內。把握住參照物與評估對象功能上的一致性,可以避免張冠李戴;把握住參照物與評估對象所面臨的市場條件,可以為明確評估結果的價值類型創造條件;選擇近期交易的參照物可以減少調整時間因素對資產價值影響的難度。當然,這個時間因素對資產價值的影響也是可以調整的。
市場法是資產評估中最簡單、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夠客觀反映資產目前的市場情況,其評估的參數、指標直接從市場獲得,評估值更能反映市場現實價格,評估結果易于被各方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場法需要有公開活躍的市場作為基礎,有時因缺少可對比數據而難以應用。這種方法不適用于專用機器設備、大部分的無形資產,以及受到地區、環境等嚴格限制的一些資產的評估。
(二)收益法應用
運用收益法進行評估是服從將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資本化和折現的途徑及方法來判斷和估算資產價值。資產的收益通常表現為一定時期內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時間價值,因此為了估算資產的現時價值,需要把未來一定時期內的收益折算為現值,這就是資產的評估值。具體做法是搜集并驗證與評估對象未來預期收益有關的數據資料,包括經營前景、財務狀況、市場形勢以及經營風險等;分析測算被評估對象未來預期收益,確定折現率或本金化率,用折現率將評估對象未來預期收益折算成現值,最后分析確定評估結果。因此,被評估資產的預期收益,折現率或資本化率,被評估資產取得預期收益的持續時間成為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的重要因素。能否清晰地把握這三要素就成為能否運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但是預期收益額預測難度較大,因其受較強的主觀判斷和未來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這種方法在評估中適用范圍較小,一般適用企業整體資產和可預測未來收益的單項資產評估。
(三)成本法應用
在保險理賠中運用成本法評估資產,首先要估算被評估資產重置成本,其次確定被評估資產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評估資產的損耗或貶值,最后計算確定被評估資產的價值。此四方面構成了成本途徑運用時涉及的基本要素。首先,資產的價值取決于資產的成本。資產的原始成本越高,資產的原始價值越大,反之則小,二者在質和量的內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對資產進行評估,必須先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即按在現行市場條件下重新購建一項全新資產所支付的全部貨幣總額。重置成本與原始成本的內容構成是相同的,但二者反映的物價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資產評估日期的市場物價水平,后者反映的是當初購建資產時的物價水平。在其他條件既定時,資產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價值也就越大。其次,資產的價值又是一個變量,隨資產本身的運動和其他因素的變化而相應變化。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損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會不斷下降、價值會逐漸減少,產生實體性貶值;新技術的推廣和運用,使用企業原有資產與社會上普遍推廣和運用的資產相比較,在技術上明顯落后、性能降低,其價值也就相應減少,發生功能性貶值;由于資產以外的外部環境因素變化如政治因素、宏觀政策因素等,導致資產價值降低,從而引發經濟性貶值。成本法比較充分地考慮了資產的損耗,評估結果更趨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單項資產和特定用途資產的評估,有利于企業資產保值,在不易計算資產未來收益或難以取得市場參照物的條件下可廣泛地應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評估,工作量較大,同時這種方法是以歷史資料為依據確定目前價值,必須充分分析這種假設的可行性。另外經濟貶值也不易全面準確計算。
二、保險理賠的資產評估方法應用需要注意的問題
保險理賠在同一資產的評估中可以采用多種途徑和方法,各種評估途徑和方法都是從不同的角度去表現資產的價值。不論是通過與市場參照物比較獲得評估對象的價值,還是根據評估對象預期收益折現獲得其評估價值,抑或是按照資產的再取得途徑尋求評估對象的價值,都是對評估對象在一定條件下的價值的描述,它們之間是有內在聯系并可相互替代的。如果使用這些途徑和方法的前提條件同時具備,而且評估師也具備相應的專業判斷能力,那么,多種途徑和方法得出的結果應該趨同。
在評估途徑和方法的選擇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評估方法的選擇要與評估目的,評估時的市場條件,被評估對象在評估過程中所處的狀態,以及由此所決定的資產評估價值類型相適應;以無形資產評估為例,無形資產評估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為其成本費用的攤銷服務;二是為其投資和轉讓服務。前者決定了無形資產評估方法應采用重置成本法;后者決定了其評估方法采用收益現值法。至于市場法,實踐中是比較少運用的。
2.評估方法的選擇受評估對象和類型、理化狀態等因素制約。例如,對于既無市場參照物,又無經營記錄的資產,只能選擇成本途徑及其具體方法進行評估;對于工藝比較特別且處在經營中的企業,可以優先考慮選擇收益途徑及其具體方法。
摘要:本文是在分析現有GIS技術中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應用的基礎上,從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實踐需求出發,提出了以GIS技術為基礎建設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具體分析了系統設計目標、系統結構、系統功能和系統開發方式。基于GIS技術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的建立將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體系提供一種新的思路、技術和方法。
關鍵詞:GIS;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
1.引言
隨著我國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需求越來越多。由于評估手段的技術研究方面仍比較落后,嚴重滯后于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業發展的要求。因此,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手段的技術研究是評估業面臨的緊迫問題。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成為評估技術研究的主要課題。由于森林資源的專業性和特殊性,評估實踐中涉及宗地分布地形圖、小班資源數據、相關技術經濟指標,如何通過一個方式將這些數據有機組合起來,生成評估工作所需要的成果,提高工作效率。GIS技術(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用為我們提供了一種解決問題的新途徑:即在計算機、網絡技術和數據庫技術的基礎上,引入GIS技術,建立以GIS技術為基礎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GIS(地理信息系統)是一種通用型的技術系統,具有較強的數據管理和空間分析、可視化功能,但就具體的應用領域來說,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滿足專業應用的需要。如果將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業模型與GIS有機結合,既充分利用GIS的數據管理能力和空間分析功能,又應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業模型進行各項評估工作,無疑具有很強的優越性。本文在分析了前人對GIS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應用領域研究的基礎上,并對基于GIS技術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的結構、功能和開發方式進行了探討。
2.研究現狀分析
目前學者對于GIS技術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應用研究非常少,主要有這幾種應用方式。學者于洋[1]利用ArcGIS9.0軟件,制作用材林各優勢樹種、各年齡面積分布圖、各齡組資產分布圖,用圖形比較直接形象直觀反映評估結果資產狀況。這種研究是將GIS和用材林資產評估模型分屬于兩個獨立的系統,沒有深度融合,僅僅停留在數據文件交換的水平上。張年生等學者[2]借助GIS的空間分析與顯示功能,結合計算機程序的靈活計算功能進行相應的程序設計,自動實現評估值的計算,為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提供了一種新的方法和思路。這種系統設計思路的構想可移植性較差、設計還不夠全面。
本文是在分析現有研究現狀的基礎上,結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實踐具體需求的基礎,利用GIS技術,構建設一個基于完全一體化的內嵌式結合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其基本方法是進行GIS的二次開發,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模塊,構建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一體化的內嵌式結合系統不僅能進行數據之間的交換,更主要的是實現了內核一體化,在操作方式、功能模塊方面可以進行內部無縫的鏈接,實現了整體的集成,如圖1所示。
3.系統設計
3.1系統設計目標
根據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開展的實際情況,系統目標主要是解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計算量大、評估結果與圖面資料不夠直觀形象、項目管理松散等問。系統的目標為:①自動生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將采集的數據錄入系統后,直接生產評估報告。如業務流程相關文檔填寫、評估過程以及各種形式的評估結果匯總表和各種直觀的專題圖等通過計算機來完成,可以減輕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失誤。
②輸出評估結果明細表、評估結匯總表及對應專題圖。
③力求系統具有較好的可移植性、數據共享性、開放性和擴展性。比如可以在該系統基礎,增加開發房地產估價、礦業權評估等模塊,可以進一步形成一個基于GIS技術的資產評估系統軟件,也可將該系統與RS軟件系統等連接問題。
④能提供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管理功能,比如數據更新、評估項目管理等內容。
3.2系統設計的結構
系統是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界面下,調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模塊和信息查詢模塊進行評估和信息查詢。系統的邏輯結構如圖2所示:
模型庫是將森林評估技術規范標準(DB35/T642—2005《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中的評估方法轉變成評估模型,主要由林木資產評估模型、經濟林資產評估模型、竹林資產評估模型、林地資產評估和森林景觀資產評估模型組成,共計5類資產29種具體方法。模型庫是按一定組織結構形式存儲多個模型的集合體,模型之間不僅可以相互獨立,而且可以互相組合。
知識庫存儲著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相關知識和經驗,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的專家知識來自以下幾個方面:①與評估有關的規范,如相關評估法律法規。②有關評估基礎理論和方法:包括評估方法的適用條件、公式計算方法等。③啟發性知識:在資產評估師的指導下,通過學量的評估案例,間接地獲取資產評估師的評估經驗。知識庫目的就針對評估對象,結合評估目的、收集資料情況及相關評估經驗,確定合適的評估方法。
GIS輔助評估部分的功能除了實現GIS軟件內部的分析顯示查詢的功能外,還需要利用GIS二次開發拓展其他的功能。
3.3系統數據庫設計
數據庫系統由數據庫和數據庫管理系統兩部分構成。數據庫管理系統[3]是用于描述、管理和維護數據庫的程序系統,主要負責數據庫的建立、刪除、修改與維護,以及數據的存儲、檢索、排序、統計等,現在應用較多的是關系數據庫如Microsoft Office Access 2007、Oracle9、SQLServer 2000等。數據庫中主要包括空間數據庫和屬性數據庫[5],其中對于空間數據庫的操作可以通過使用GIS軟件的控件開發進行,如Map Objects、ArcGIS、ArcObject。
數據庫中的空間數據一般是評估對象對應1∶10000地形圖,主要包括小班分布圖、林相分布圖、森林資源分布圖、行政區劃地形圖等。圖形數據的采集主要由地形圖、行政圖等地圖掃描、配準、矢量化輸入,并在ArcGIS9.0中對其進行配準并通過數據分層、屬性編碼和空間索引設計,建立空間數據庫。
屬性數據主要有采集和更新得到,采集是通過樣地調查數據和小班調查數據直接輸入或將已存在其他數據文件經過格式轉換讀取,更新是利用已有的調查成果數據,如一類、二類、三類調查、專項調查數據庫,根據變化情況,可對原有數據進行更新到評估時點數據。
3.4系統的功能設計
從總體來說,建立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既具有數據管理功能和事務管理功能一般信息系統的功能,同時它必須是一個決策支持系統,要求能夠把模型庫和數據庫結合起來輔助評估人員完成評估工作,降低評估人員工作勞動強度,減低評估人員的主觀臆測性,保證評估過程和結果的公正合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要能保證評估人員的能動參與和決策,即從評估開始到評估結果最終確定的整個評估過程中,評估人員都參與其中,同時又要提供足夠的信息幫助評估人員做出判斷和決策。同時,還應保證系統的安全性和開放性方面的要求。根據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作業特點和GIS特點,基于GIS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功能設計如圖3所示。
4.系統開發
根據目前主流的GIS二次開發平臺,本系統以ESRI公司的ArcInfo為平臺,運用ArcObjects組件庫和可視化編程工具VisualBasic 7.0進行開發,即VisualBasic 7.0的應用程序中,利用AO直接將GIS功能嵌入其中,實現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地理信息系統的各種功能。數據庫系統采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 2007關系數據庫管理系統。系統將數據流向分成兩組:一是利用AO控件開發管理和控制空間數據,實現對空間數據的顯示、查詢和分析;二是利用ADO組件技術訪問屬性數據庫,實現空間和屬性數據的交互查詢。系統的開發結構如圖4所示。
5.結束語
本系統設計的目標是將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程序化、軟件化,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評估結果計算準確性。系統所實現的功能主要是小班數據、相關技術經濟指標、地形圖數據管理,評估操作流程管理、評定估算、評估報告生成、報表和專題圖輸出。本系統就是利用GIS技術強大的信息儲存、管理、運算、動態管理及跟蹤、圖形顯示、二次開發等功能,結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初步構建基于GIS技術支持下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該系統的開發將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體系提供一種新的思路、技術和方法。目前來看,理論是完全可行的,但真正實現工作量非常大,有待學者進一步研究開發。(作者單位: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于洋.基于GIS的梅城林場用材林資產評估的研究:[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合肥:安徽農業大學,2010
[2]張年生,王國華,蔣共和.基于GIS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系統的設計[J].國土資源導刊,2009,05:64-65.
[3]胡宗慶,王李進.基于WebGIS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信息系統[J].華東森林經理,2007,03:77-80.
《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準則部分第三段規定:“在評估部分權益價值時,評估假設應當明確剩余權益的所有者是否有意圖賣掉還是繼續持有他們的股份。”還規定:“是否特定的資產或負債歸屬于企業而被忽略的。”而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中沒有類似規定,可以看出國際評估準則一個很突出的特點就是強調工作范圍的概念。《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說明部分C1、C2、C5對企業、企業價值、股權價值、所有者權益等概念做了明確定義,對企業價值評估基礎性概念開宗明義有利于評估準則在不同國家達成共識,促進國際評估準則的推廣。而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只對何為企業價值評估給出定義,與國際評估準則相比對重點概念的闡釋不足。《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C5規定:“依附于所有者權益的權利或特權,不管是股份制形式還是合伙人形式,都需要考慮在評估程序中。所有者權益通常以法律的形式被明確規定,相應的法律文件如協議條款,商業備忘錄,成立章程,持股人協議。所有者權益可能是部分股東權益,也可能是全部股東權益。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分辨合法的受益的所有權也很重要。同時需要關注所有者權益內部的權利和責任,這種情形可能包含在企業現任股東之間的協議中。C6規定:“在股權轉讓的文件中可能包含限制性條款或可能影響評估基礎的規定,這些股權轉讓中必須要采用。例如,文件規定股權要按其占全部股東權益的份額估值而不論其是控制權還是少數股東權利。在任何時候,依附于各種利益上的權利被評估時都要在開始時就考慮。”C7規定:“非控制權的估值一般低于控制權的估值。多數股權并不必然是控制型股權。依附于所有者權益上的選舉權或其他權利由公司成立時的法律框架所決定。通常在企業中有不同種類的股權形式,而且每種對應不同的權利。這也是為什么一些少數股權在某種情形下具有控制性或重要影響的原因。”可以看出國際評估準則在企業價值評估中非常關注公司章程、法律框架、股東內部協議條款等法律文件,要求注冊評估師關注影響評估結果的隱形條款,而我國企業價值評估準則對這方面尚無規定。《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C13規定:“在《國際評估準則》工作框架中描述的市場途徑和收益途徑可以應用在企業和企業權益的價值評估中。成本途徑通常只應用在企業早期階段或剛設立的企業,此時企業的利潤或現金流不能可靠確定,而且企業的資產缺乏有效的市場信息。”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第四十條規定:“以持續經營為前提對企業價值進行評估時,資產基礎法一般不應當作為惟一使用的評估方法。”很明顯地看出二者在對資產基礎法的運用上存在不同的觀點,前者限制資產基礎法的應用范圍,后者鼓勵市場法和收益法的使用,但并不排斥資產基礎法的應用,這也是由我國特別的市場狀況和評估環境所決定的。
《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C16規定:“在市場法中三個最常使用的數據公共源是公開股票市場上交易的類似企業的股份,可獲得的企業出售或并購的案例,企業之前出售的股權或對股權的報價。”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第三十四條規定:“市場法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較法和交易案例比較法。”二者對市場法的運用途徑和數據來源有所差異,與我國企業價值評估準則相比國際評估準則在市場法運用中規定目標企業以前出售的股權或股權的報價同樣可以作為數據源。《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C25規定:“當預期收益或現金流以名義幣值表示時,即現行價格,名義折現率應該包含通貨膨脹因素。當預期收益或現金流以實質幣值表示時,折現率不應該包含通貨膨脹因素。”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未對此類問題做出具體規定。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第一條指明制定企業價值評估準則的目的,第三、四、五條規定企業價值評估業務的依據,第六條要求注冊評估師應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第七條規定注冊評估師的執業原則,第十條規定引用專家和專業報告的情形,第十一條規定注冊評估師執業應當明確的基本事項,第十六條規定審計報告的運用,第十九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對具有多種業務類型、涉及多種行業的企業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時,應當根據業務關聯性合理界定業務單元,并根據被評估企業和業務單元的具體情況,采用適宜的財務數據口徑進行評估。”第二十八、二十九條對收益期的相關規定,第四十四至五十二條對披露要求的規定等,在《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中未被規定。
二、借鑒與啟示
(一)準則與實務的契合從《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可以看出,在評估方法的選擇上更推崇市場法和收益法,而限制資產基礎法的使用。就三種評估方法的適用條件和局限性來說,資產基礎法確實不如另外兩種方法能夠完全反映企業或企業權益的價值。因此,在歐美國家的企業價值評估實務中,由于評估準則的引導和公開市場的成熟,市場法和收益法是最常用的方法。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在某種程度上鼓勵注冊評估師在執業中使用市場法和收益法,但在實務中并未達到這樣的效果,絕大多數評估報告采用資產基礎法。我國當前企業價值評估準則與評估實務的契合同國際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隨著我國市場的日趨完善,并購重組活動的活躍,已經具備了市場法和收益法運用土壤,應該大力推廣企業價值評估準則并促進其對實務的指導作用,從而提升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公信力。
(二)對評估人員的要求評估人員是評估準則和評估實務的紐帶,評估人員的執業質量對評估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高素質的評估隊伍能夠有效貫徹評估準則的實施,同時應能將評估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和創新反饋到評估準則的完善中,只有這樣,資產評估的良性循環發展才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在《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中對評估師執行力的要求是“必須”,對重要評估注意事項的警示性語言是“至關重要”,而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對資產評估師在執業中的要求是“應當”,對具體操作上的約束性詞語是“合理使用”、“考慮”、“恰當選擇”等。我國企業價值評估準則給予評估師評估過程中職業判斷的自主性,但是這也恰巧給了“害群之馬”以可乘之機,過分依賴職業判斷勢必會造成評估作為第三方的公信力。因此,在對評估師的要求上應該借鑒國際評估準則條款中的強制性約束,嚴格自律,方能獲得評估行業的長遠發展。
(三)注重影響評估結果的細節《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在準則部分和說明部分都強調注冊資產評估師應關注影響評估結果的細節。這些細節包括股東之間的內部協議,可比企業數據的可驗證性及可驗證程度,預期收益的貨幣表現形式及是否考慮通貨膨脹,對歷史現金流的調整項目等。企業價值評估的結果只是評估報告上的一個數字或一個數值區間,但上述任何一個細節的疏漏都會影響評估結果的精確度。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只是籠統地要求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企業價值評估業務,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不得出現對評估結論具有重要影響的實質性疏漏和錯誤。抽象的描述很難對實務產生有力的指導和約束作用,這方面國際評估準則給我國企業價值評估準則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四)例外情形《IVS200———企業和企業權益》與我國《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相比一個明顯的特點是我國企業價值評估準則像法律條文那樣要求評估師應該怎么做,而國際評估準則則通過例外情形提醒評估師如何面對評估實務中的陷阱,如是否特定的資產或負債歸屬于企業而被忽略的,股權轉讓的限制性條款,少數股權對企業控股的情形等。很明顯,這些例外事項會顛覆常規評估業務的評估假設,如果注冊資產評估師不能準確判斷這些問題的存在,最終的評估結果一定會偏離企業或企業權益的真實價值。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交易的愈發頻繁,以后會出現越來越多復雜特殊的評估業務,因此我國企業價值評估準則有必要對實務中的例外情形進行梳理,增加相應的條款。
論文關鍵詞:企業重組,兼并,評估
一、企業重組和兼并的歷史發展概述
從19 世紀末英、美等西方國家發生的第一次企業并購算起,歷經5次企業并購,至今已有近百年的歷史,企業的重組和并購是企業成長的主要方式。企業重組和并購的動因很多,如為了追求規模經濟,為了實現多樣化經營,或者是為了獲得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等,但其最終目標只有一個,即追求企業長期利潤的最大化。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企業重組和并購的方式不斷創新,現代企業重組和并購由于涉及到的主體眾多,并購區域范圍和行業范圍都空前擴大。當今世界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其經濟騰飛與經濟的現代化都和企業的重組和兼并有著不解之緣。九十年代以來,這股浪潮迅速沖擊著我們內地的各個企業,越來越多的成功試點使人們相信并嘗試著用這種方式來實現企業的轉軌。總之,企業重組和兼并這一方式對我國的內地產業也起了極大的作用,表現出極強的生命力。
二、企業重組和兼并的優勢
1、重組和兼并可以使企業減少負債,甩掉包袱。大部分企業因負債過高,形成了惡性循環,致使經濟越來越不景氣,這已經成為我們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巨大包袱,通過對這些企業進行重組和兼并,使原有企業的債務得到了重組,有利于落后企業甩掉歷史包袱評估,重新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2、有利于資源整合,提高競爭力經過多年的改革和發展。例如,新疆地區已有一大批搞得好的企業和企業集團,他們要發展,要擴大規模,有強烈的聯合、重組和兼并的愿望,以增強實力,控制更多的資產。而目前我國還有一些劣勢企業,他們有大批固定資產未得到充分利用,管理比較落后,大批技術人員和專業人士無所事事,也急需大批資金,企業之間的重組和兼并可以使企業之間互通有無,優化企業結構,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3、有利于增強實力,迅速擴大企業的規模在現代市場競爭中,雄厚的經濟實力和企業規模是克敵制勝的關鍵,通過企業重組和兼并可以有效地獲得規模效益,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成本,因而通過重組和兼并,還可以使原有企業擴大生產能力和規模,大大增強實力。
4、有利于強化企業的經營管理,增強風險抵御能力通過重組和兼并可以使企業之間相互取長補短,優勢互補,還可以有效鏟除原有企業的惡習、弊端和不良風氣,進而優化人員結構、資源配置,真正提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
三、企業重組和兼并過程中的評估方法及運用特點
1、評估方法的運用豐富多樣。評估機構需要根據不同評估對象的特點和所處的市場條件選擇最能客觀反映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有利于提高評估結果的合理性,有助于客觀地發現價值。如單項資產評估,因難以單獨計算單個生產要素收益,收益法的使用受到限制;整體資產評估,評估的是資產綜合體的預期獲利能力,較適合采用收益法論文格式范文。無形資產由于自身難以復制的特征, 存在較嚴重的成本耗費與效用的非對稱性, 適合采用收益法評估。通用性的資產可在公開市場上出售,這種情況較適宜采用市場法;而專用性資產由于缺乏公開出售的條件,無法采用市場比較法,成本法更適合。
2、根據企業重組兼并的原因不同,評估方法的運用靈活應變,具體方法有以下幾種: 其一,被并購企業在生產經營方面表現良好,獲利能力也較好,資產評估適以收益現值為標準;其二,被并購企業經營管理較差,長期處于微利狀態,發展前景有限,資產評估應通常以重置成本為標準;其三,被并購企業經營不善,長期虧損,無發展前途, 資產評估可以考慮以清算價格為標準。
3、評估方法應該逐步與國際接軌,為上市公司國際并購掃清障礙。收益法也稱現金流折現法,它是作為國際上最為常用的估值方法,且在并購重組中的運用日益普遍, 這意味著我國國內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在評估方法方面已逐步與國際接軌,將會增強評估報告在涉外項目中的可用性,評估結果也更能為相關各方所接受,在估值方面為企業實施跨國并購掃清了障礙。
4、評估方法的技術含量逐步提高, 其方法運用更為合理。由于各類評估方法的運用是需要依靠評估人員的主觀判斷, 從而使得最終的評估值容易出現人為操縱或調節的可能, 尤其是收益法下的評估, 若相關重要參數選取不恰當或不合理時, 將導致評估結果出現異常與實際背離,招致市場和監管機構的質疑。在嚴格監管、行業規范和實踐活動中, 評估方法的技術含量正在逐步提高, 要素市場的日趨成熟為各類評估參數的合理選取和技術的完善創造了條件。
四、企業重組和兼并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重組和兼并有很多優勢,但我們還應該清醒地看到,在企業重組和兼并地過程中還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加強監管評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在企業的重組和兼并過程中,企業一定要加大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加強和做好外派監事會工作,做到管資產、管人和管事相統一,并建立科學、合理的業績評價體系,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防止國有資產在重組和兼并和轉讓過程中流失。
2、成功的經驗不足。國外發達國家有許多成熟的辦法和經驗可以借鑒,對于我國大部分地區來說,企業之間的重組和兼并還剛剛起步,經驗不足,因此在重組和兼并過程中切不可急于求成,一定要慎重,要全面考慮,三思而后行,要等待時機成熟了方可進行,切不可草率從事。
3、企業依然抱有較為嚴重的等、靠、要思想。當前企業的領導在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有待提高。企業的重組和兼并是一個市場交易行為,應由企業根據自身條件和市場情況自主決策,而不能單純信賴政府的幫助。企業要想適應新形勢、實現新突破,求得新發展,再上新臺階,就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引導和激勵下,樹立市場意識,積極、主動地選擇重組和兼并的方式,只有這樣才能使資源配置等達到最優配置,同時只有企業主動了,重組和兼并的步伐才能更快些,效果也會更好些。
參考文獻:
[1]張秋生,王東《企業兼并與收購》北方交通大學出版社2008;
[2]寇淮《中國國有企業并購趨勢和戰略研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
關鍵詞:企業價值評估 收益法 自由現金流
一、企業價值評估收益法涵義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過將被評估企業預期收益資本化或折現以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兩種具體方法是收益資本化法和未來收益折現法收益資本化法是將評估對象未來某一年的預期收益除以適當的資本化率或者乘以適當的收益乘數轉換為價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價值=未來某一年的預期收益/資本化率
=未來某一年的預期收益 x收益乘數
從以上公式可以看出,收益資本化法只要求測算企業某一年的數據,收益乘數形成的基礎也依賴市場發生數據,這需要成熟的資本市場,在我國目前情況下實際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強。未來收益折現法也稱為現金流量折現法,是預測企業未來各期收益,選用適當的折現率將其折算到評估基準日后再累加求和。我國在企業價值評估實際操作中通常采用這種方法。
二、企業價值評估收益法存在的問題
1.預期收益額確定。預期收益額受諸如企業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內的眾多因素的影響,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確定性。同時,預期收益的確定主要依賴企業客戶提供的資料,但是由于企業管理當局存在某種利益動機,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虛假盈利預測值而難以做到客觀公正。作為盈利預測本身也有自身的弱點,盈利預測的復雜性、預測方法的局限性、由于預測本身所固有的不確定性,包含盈利預測在內的各種預測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畢竟不同于現實,而且,這種盈利預測的時間越長,其準確性也越差。
2.收益期限選擇。收益期限是企業的全部資產發揮作用取得收益的年限。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與狀況,一般將企業的收益期限劃分為有限期限和無限期限。無限期限適合于預期收益持續穩定增長的企業;而對于生產經營有限或預期收益高低不等且沒有明顯穩定增長趨勢的企業,則要采用有限期限。目前在我國資產評估的理論上和實務中對于有限期限的確定,都沒有統一規范的標準,從而導致了收益期限確定的隨意性。
3.折現率選取。折現率一般可以分為兩類:股權投資回報率和全投資回報率。折現率是企業價值的敏感因素,對企業價值的評估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折現率的微弱差異,就會帶來評估結果的較大偏差。由于各種估價模型所采用的折舊率的性質各不相同,無法給定一個統一的確定標準。
三、收益法在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應用方法探討
1.合理預測企業未來收益。企業預期未來收益額的確定,首先離不開企業現有的生產條件、技術條件、市場條件。同時,未來經濟情況的確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現時法律、法規、信貸、稅率等制度下,這是決定企業收益額大小的客觀條件。要本著從企業的經營現狀出發,分析過往的業績,去推導未來,可以說,這種分析越是充分,越有利于恰當地推知預期收益額凈現金流量不受資產計價方法與折舊方法的影響,而且考慮了收益取得的時間,更能客觀反映企業資產的使用所帶來的附加值。因此,采用凈現金流量作為評估企業價值的標準,可以如實反映企業資產的獲利能力和真實收益,同時也符合國際慣例,在實際操作中容易被接受所以,在用收益法評估企業價值時,建議使用凈現金流量預測企業的未來收益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此時折現率的選取應與收益額的選取口徑一致。
2.合理預測企業收益期限。應將企業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資產的收益期限作為整體企業的收益期限,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企業資產的盈利狀況,跟企業的生命周期較為一致,盈利狀況良好且收益穩步上升,說明企業進入成長發展階段;盈利狀況趨于平穩,說明企業已進入成熟期;盈利狀況日趨下降,說明企業開始步入衰退期。從整個受益年度出發,可以分為有限期與無限期。有期限者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選用營業執照的期限、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租賃期限、整個經濟壽命周期等。收益期的確定通常要考慮企業的固定資產使用年限,主要產品所處的生命周期、經營者的素質、外部環境的影響如競爭對手的變化、國家投資政策的變化等。確定方法可以考察一項資產的收益期限,一般有自然壽命期限、經濟壽命期限、法律壽命期限三種。自然壽命期限是指一項資產從形成到被第二代資產取代之前的時間,其終結標志著資產使用價值的結束。經濟壽命期限是從資產形成,使用到最后喪失經濟價值的時間,經濟壽命終結后,資產雖還有使用價值,卻已無交換價值。法律壽命期限是指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有效期,一般來講,在確定具有核心盈利能力的企業資產的收益期限時,應遵循以上三個期限孰短的原則。
3.科學選擇折現率。預期收益每年都發生變化,折現率也會因銀行利率、社會經濟的變化、通貨膨脹、行業發展情況等因素發生變化。現金流與折現率的匹配原則為一定的現金流對應一定的折現率,現金流趨于穩定后,對應永續現金流的是永續折現率。折現率可以不斷變化,最終等于永續折現率。利用變動的折現率對整體現金凈流量進行折現,可以更好地反映企業的資本結構變動和風險大小,比較恰當地反映企業價值,故對折現率的確定,要考慮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相結合同時也要考慮風險報酬原則,企業追求的不僅僅是無風險報酬,還要認識到追求風險報酬是推進企業發展的一大原動力。在進行企業資產價值評估時,必須承認和考慮風險報酬因素的存在確定風險報酬率主要考慮委托方的經營風險、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因素,在分析委托方的經營現狀發展態勢等的基礎上,結合高技術高風險高回報的基本特性,適當借鑒同行業特別是同類上市公司的投資報酬率等情況的基礎上最后加以確定。
參考文獻:
[1]劉伍堂.我國當前評估實踐中應用收益法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對策.中國資產評估,2004,(5).
[2]全國注冊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資產評估.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7.
【關鍵詞】 無形資產; 資產評估; 科技創新; 成果轉化
【中圖分類號】 F2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7)14-0076-03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指出“到2020年,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知識產權法治環境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顯著增強,知識產權制度對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資產評估與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相輔相成:資產評估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必要的推手和重要技術支撐;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為資產評估行業發展提供重大機遇和挑戰。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無形資產日益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企業之間的競爭,地區之間的競爭,乃至國家之間的競爭,實質上就是擁有的無形資產質與量的競爭[ 1 ]。知識產權在創造、保護、管理、運用、維護及實現技術自由和市場自由的過程中,都對資產評估有重要需求。盡管我國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出資作價、涉稅方面已有較多資產評估實踐,但與國外相比,我國無形資產評估在評估理論和技術應用、知識產權營銷(訴訟、融資擔保、資本化)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問題,在具體實施中面臨產業化、商品化不足的問題(紀益成,2016)。
《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提出“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推進自主創新,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撐和引領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具體目標。國家及各級政府對自主創新、知識產權、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關注與推動,為無形資產研究提供了難得的機遇。2016年11月12日,第一屆京津冀無形資產與科技創新智庫聯盟高峰論壇在天津財經大學召開,會議圍繞“‘互聯網+’無形資產與科技創新”,深入探討當前無形資產研究中的關鍵問題。
一、上市公司無形資產現狀與質量評價
以固定資產為代表的有形資產在企業發展戰略和作用地位上有了大幅減弱,而代表著專利、著作、品牌、聲譽和文化的無形資產越來越受到企業經營者的重視。由于無形資產往往具有難以識別和確認的特點,使得當前企業價值難以被投資者及時發現,這從側面導致了我國企業價值流失的問題[ 2 ]。深入研究上市公司無形資產現狀,對于發掘上市公司無形資產價值、評價無形資產質量、豐富會計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國上市公司無形資產指數研究
以苑澤明教授為核心的天津財經大學無形資產研究團隊從2010年開始進行“上市公司無形資產評價指數”的研究工作,歷經“明確基本原則、提出假定前提、奠定理論依據、選取評價指標、模型與算法生成、檢驗與指數優化”關鍵階段,從無形資產價值鏈角度,著眼于企業“創新能力競爭力可持續競爭優勢”的核心能力形成過程,通過構建無形資產指數對隱藏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技術、人才與管理等抽象概念或過程予以科學量化,以發掘和評價無形資產這一“隱性”資源對企業價值創造所發揮的核心作用。團隊于2016年11月12日首次“中國上市公司無形資產評價指數”,該指數以我國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為評價對象,以2011―2015年整個“十二五”為研究區間,采用0―100的百分制計數形式,從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三個層面,對不同行業、區域及產權性質上市公司的發展趨勢與差異進行動態評價。
(二)三大經濟區域上市公司無形資產的現狀與比較
首都經貿大學的崔也光教授以2010―2013年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從無形資產結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指數、產出指數和創造潛力指數、1985―2014年累計專利申請授權量等方面對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經濟區上市公司無形資產現狀進行分析比較。研究結果表明,盡管上市公司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在逐年上升,但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遠遠低于固定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固定資產在資產結構和公司發展中仍占較大比例,無形資產的重要性還未引起充分重視。此外,三大地區經濟發展及無形資產質量全國領先;長江三角洲地區GDP和營業收入總量最高且遙遙領先,但無形資產結構不盡合理;珠江三角洲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且無形資產質量較高;京津冀地區經濟發展差異較明顯,影響了無形資產的質量,并延伸出了以下結論:北京知識產權綜合指數和發明專利申請授權量均排名第一,但河北發展較弱、排名較后,導致京津冀地區的綜合排名在三大經濟區之末位,影響了該地區無形資產的質量。
(三)創業板上市公司無形資產存續狀態和質量評價
中南經政法大學的汪海粟教授認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對于資本市場有效運轉非常關鍵,且無形資產的信息披露也與公司價值和績效息息相關。而現有研究對無形資產內部結構關注不夠,尤其是未對無形資產展開基于常規與非常規、低效與高效、存量與增量、關系類與技術類的聚類分析。因此,根據創業板企業創業期、多民營、科技型、高成長、輕資產的特點,結合創業板板塊三高發行、波動劇烈、業績變臉、套現頻繁的特征,及無形資產貢獻巨大、類型多樣、會計約束、披露失真的特性,采用理論研究、政策研究、案例研究以及專題關聯研究等方法,以2009―2014年創業板上市公司為樣本,從無形資產賬面價值、技術相關類無形資產、市場相關類無形資產、人力資本無形資產以及無形資產相關費用投入、行業差異、企業績效及市場表現等進行專題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創業板公司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占比變化主要來源于并購行為所產生的商譽增加;技術類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占比提高并不明顯;會計制度的剛性約束使得無形資產表內披露存在技術障礙,短期內難以解決,必須輔助以表外披露或專門披露。因此,應在充分挖掘表內外信息的基礎上構建綜合指標體系,以評價創業板上市公司無形資產首次披露與持續披露情況,探索披露的總體差異與行業差異[ 3 ]。
二、無形資產運營與企業融資
無形資產的運作與經營是企業資產經營的核心,其主要運作與經營的方式是企業并購。在并購實踐中,管理粗放、收購戰略失誤等問題往往會導致企業并購失敗,而戰略協同、文化融合、資產的有效重組等是確保并購成功的關鍵。我國加入WTO后,企業無形資產保護形勢嚴峻,評估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能夠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此外,從國內企業發展實踐來看,對無形資產的運營(如無形資產的交易交割等)也打開了企業融資的新思路。
(一)上市公司資產重組與無形資產評估
關于資產評估中的無形資產評估,天健興業首席評估師崔勁博士指出,收益法是主流評估方法,但由于無形資產評估的標的物較大,無形資產評估值出現不一致的可能性也較大。不同評估參與方在評估中的關注點不同:從評估師的角度來看,無形資產評估中涉及的無形資產的識別、測算以及參數的選擇問題等是關鍵;而從企業角度來說,受我國資本市場及企業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主要存在的問題是無形資產的識別、未來經營中無形資產的攤銷和減值測試及巨額評估增值中少見無形資產價值等。
市場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是無形資產評估的三大基本方法,通過對2010―2015年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實務研究發現:在重大資產重組項目評估方法的使用上,資產基礎法即成本法的使用率下降,收益法的使用率上升;2010―2015年均未出現評估增值率超過20倍的公司,重組交易價格從2014年開始大幅增長;重組交易的年均市盈率走勢與上證綜指年日均指數和深綜指年日均指數走勢相符。由此發現目前我國并購交易市場的定價機制尚存在以下缺陷:發行股份的市場定價采用股票市場均價,而企業置入資產的定價采用基于盈利預測估值方法,導致股票市場與企業經營情況不同步,投資者理性不足,市場弱式有效,加大了企業風險。因此,建議股份發行價格以公司內在價值確定(崔勁,2016)。
(二)無形資產交易交割與企業融資
北京曼德投資公司總經理鄭奇博士提出無形資產的交易交割可以通過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雙向打通,盤活高科技創新資產。具體操作方式是通過與交易中心及商城購物中心合作的交易信息網絡服務+創新商品交割網絡服務及投融服務的綜合服務集成平臺模式,即通過整合創新企業(個人)、投資機構(個人)以及專業金融服務機構的資源,促進創新資產交易的活躍性,同時為客戶提供創新產品、技術轉移、無形資產轉移、商標、特選加盟權的商品化服務,成為創新商品即服務資產化、金融化、證券化、商品化、貨幣化、物化的服務集成模式,最終實現企業多渠道融資、多渠道推廣產品,形成“無形資產流通、定價、融資問題的生態鏈條”。
企業利用無形資產進行融資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實現:一是將擁有的專利技術、軟件著作、人員組織及商業秘密等多種無形資產(或與有形資產一起)進行打包封裝,形成高質量的資產組合,通過無形資產投融資平臺找到直接投資人獲得融資;二是將無形資產捆綁而成的資產包在無形資產交易平臺(即交易所)進行掛牌,通過交易所的做市商交易實現無形資產融資,同時擴大企業及其掛牌資產的影響力;三是將無形資產產品化,根據不同目標客戶提供不同無形資產組合服務產品,通過線上推廣、線下合作的方式,實現無形資產的可交割化;四是基于當前的互聯網金融時代,通過金融眾籌平臺,利用企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無形資產吸引投資人,實現企業融資。其中第二和第三種方式同屬無形資產交易交割體系,互相促進。一方面,無形資產交易中等價物化的無形資產促進技術的交割應用;另一方面,等價物化的無形資產交割量加大,可以抬高該無形資產需求,反向促進交易平臺該無形資產交易,增加企業融資。無形資產交易交割與企業融資示意圖見圖1。
三、o形資產、自主創新與成果轉化
自主創新、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研究在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及會計學各自領域內向縱深發展的同時也有交叉重復,三者之間既有聯系也有區別,其中,自主創新是形成核心知識產權的重要前提[ 4 ]。無形資產與企業自主創新的關系研究也成為無形資產研究中的關鍵問題之一。
(一)自主創新、知識產權與經濟發展的測度
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創新已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同志(2015)明確指出:“創新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動力問題。”國際經驗表明,創新發展是強國之路的戰略選擇。欲從統計學的視角測度自主創新、知識產權對產業發展和社會經濟的貢獻,需要建立科學、可行、立體完整的統計指標體系予以衡量。因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湯湘希教授結合前人研究的理論成果、國際經驗和我國實際,將統計指標體系予以集聚,便于在實踐中使用。
對于自主創新、知識產權與經濟發展的測度,分為單一指標和綜合指標。單一指標主要包括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數量、研發(R&D)強度、知識產權對經濟的貢獻率;綜合指標應構建創新指數或知識產權指數[ 1 ]。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包括專利密集型、商標密集型、版權密集型三個指標;研發強度包括全社會(地區)研發投入/全社會(地區)GDP、研發支出/銷售收入;知識產權對經濟的貢獻率包括科技進步對經濟的貢獻和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對經濟貢獻測度兩個指標;中國創新指數是由國家統計局的,由21個具體指標從四個方面(創新環境、創新投入、創新產出、創新成效)對國家創新能力進行衡量與評價,對區域的評價同樣適用;關于知識產權指數,根據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和導向性五大原則,將知識產權指數的內核實質定義為評價一個主體的知識產權競爭力。在自主創新視角下,知識產權競爭力是知識產權創造競爭力和知識產權運營能力的集合體。因此,知識產權創造及運營能力既是產業競爭力與自主創新能力的粘結劑和催化劑,又是區域競爭力的關鍵所在。構建知識產權指數統計指標體系及其測度方法,為進行知識產權統計提供了現實選擇。
(二)無形資產與企業創新成果轉化
企業在無形資產運用中普遍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對無形資產認知度低,利用方式單一;二是企業融資難,難以實現無形資產有效轉化;三是科研成果轉化率偏低,產業化程度偏低。這三大問題嚴重削弱了“企業及科研院所驅動力”(鄭奇,2016)。無形資產可以通過其資產化和產品化促進企業技術轉化。一方面,通過無形資產評估,實現企業無形資產的資產化確認,從而緩解企業融資難題,為企業創新提供資金保障;另一方面,在無形資產運營中,企業往往會根據不同目標客戶提供不同無形資產組合服務產品,這一過程不僅滿足了目標客戶需求,同時,反向促進了企業自主創新。因此,只有將自主創新戰略與企業無形資產實踐相結合,才能有效發揮人力資本中智力資本的創新創造功能;才能使一個企業真正擁有核心知識產權,形成壟斷市場的競爭優勢;才能使一個國家從質低價廉的制造大國發展成為優質高價的創造大國(苑澤明,2012)。
四、研究局限及未來研究展望
21世紀是無形資產面向世界的發展階段[ 5 ],無形資產研究已由單純的會計問題拓展到經濟、法學、評估等多學科,形成跨學科研究的趨勢。未來,無形資產學在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無形資產開發運營、無形資產價值核算、評估與審計、無形資產投融資乃至知識產權貿易等領域的研究將會不斷深化[ 2 ]。當前學者對無形資產的研究更偏向問題導向和研究成果的應用價值,更加注重研究的科學性、嚴謹性、交叉性,更加重視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相結合,且在定量研究上更加注重經驗數據的支持及信度和效度的檢驗,更加注重研究方法與研究內容的匹配,從而更為科學性地“引進模仿創新產生高質量的研究成果”。
【主要參考文獻】
[1] 湯湘希.我國無形資產會計研究的回眸與展望[J].會計之友,2010(6):4-13.
[2] 苑澤明,王紅.自主創新、知識產權與無形資產價值管理:基于文獻法的無形資產研究述評[J].當代會計,2014(1):8-11.
[3] 苑澤明,金宇,王天培.上市公司無形資產評價指數研究:基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實證檢驗[J].會計研究,2015(5):72-79,95.
論文關鍵詞:外資并購 商標 評估
外資并購是引進外資的重要形式。所謂并購是企業合并與收購的總稱,企業并購最先在英美國家實踐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業的財產權和經營權為目的的合并、股票買入和經營權控制等活動。在我國,外資并購指的是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并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并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外資進入中國的方式有了重大改變,那就是與中國的知名品牌企業合資。外資的進入雖然給中國經濟發展注入了資金、帶來了先進的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方法,但外資進入中國時所采取的所謂商標戰略給中國企業帶來的品牌損失和對國家經濟安全的威脅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
一、外資并購中商標價值評估狀況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者服務的提供者為了表明自己、區別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的可視性標志,即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構成的標志。外資企業愿意并購中方企業,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業的商標價值,因為對于現代企業而言,商標已經不僅僅是一個企業產品的標識,更多意義上是代表一個企業產品的質量、企業文化和在所屬行業中的影響力,更多的是在標識一個企業的商譽。特別是馳名商標的價值更是不容小覷。在外資并購中必須要對商標價值進行評估,以便交易雙方明晰商標價值,尤其是讓被并購企業清楚知道自身商標的價值。然而由于商標評估存在種種問題,以至于中方企業的商標的價值被低估甚至不作價拱手讓與合資企業。如1994年,“金雞”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廠,為了引進外資,與美國莎莉集團所屬奇偉日化公司合資組建了中美合資奇偉日用化學(天津)有限公司,當時金雞鞋油已占據中國鞋油市場的半壁江山,而合資時金雞品牌卻只折價1000萬元。又如廣州餅干廠與香港一家公司合資時,將其在50年代注冊并享有盛譽的“嶺南”商標無償轉讓給合資企業使用,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損失。
二、商標評估存在的主要問題
外資并購的前提和難點是清產核資、界定產權和評估資產。科學準確評估商標的價值,合法公正地處置商標,有利于在并購過程中維護雙方企業的利益,推動和保障外資并購的順利實現。目前在商標價值評估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表現在:
(一)缺乏有關商標評估的法律
國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頒布《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該規定明確規定企業轉讓商標或以商標權投資,應當委托商標評估機構進行商標評估。接著1996年又頒布了《商標評估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但該辦法只對商標評估機構的條件、業務范圍及評估原則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規定,而對商標價值的構成、評估的具體方法等商標評估的實質內容為予明確,操作性不強。然而這兩個規章在2001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被廢止。目前我國沒有一部關于商標評估的法律法規。
(二)評估機構不規范
商標等指知識產權的評估技術含量高、程序要求嚴格,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技能。然而,在現實中,由于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置把關不嚴,對從業人員缺乏嚴格的培訓與考核,常常出現評估結果與實際狀況差距極大的問題。
(三)評估方法不科學
按照國際慣例,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有三種,即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評估對象和評估目的不同,評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單位卻是不分對象和目的,只用一種方法或用錯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學的評估方法,導致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評估中,標準不統一,高估低估現象嚴重。
(四)不重視對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評估
有的中國企業在重視引進外資和國外先進技術的同時,卻忽略了通過自己長期經營形成的商標等知識產權,在評估時將這一部分資產價值低估甚至沒有將這一部分資產作價,造成商標流失。尤其是造成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流失時,其損失更為巨大。 轉貼于
三、完善外資并購中商標評估
(一)加強商標評估理論的研究
商標評估是按照一定的估價標準,采用適當的評估方法,通過分析各種因素的影響,計算確定商標資產在某一評估基準日時現時價值的工作。商標價值構成比較復雜,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具有較大不確定性。比如,商標的設計、注冊、廣告宣傳等費用,商標的使用期限、侵權狀況、法律保護程度,商標的顯著性以及商標帶來的市場占有率、企業知名度和信譽,商標資產依附于有形資產發揮的作用,包括所使用產品所處的不同生命周期階段,行業的平均利潤率與行業發展前景,企業管理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國開展商標評估的時間較短,積累經驗還不夠。為了促進并實現商標評估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應當在借鑒國外商標評估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企業商標價值的現狀和具體實際,加強理論研究,探索影響商標價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計算方式,逐步發展一套更加科學合理和規則的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以及技術規則,通過有關政策法規的頒布與實施,建立科學合理的商標價值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
(二)完善商標評估的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當前商標評估無法可依的狀況,應加強商標評估立法,制定商標評估的統一法律規范,詳細規定商標評估的形式、時間、表現、機構及工作人員,建立和完善商標價值評估制度。
1.關于商標評估標準和方法。在商標評估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建立科學的商標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并通過法律法規將其確定下來。
2.關于商標等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的法律責任。國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頒布了《商標評估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玩忽職守,使評估結果嚴重失實的,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外,視其情節予以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實際上讓商標評估機構在對商標價值評估失實時僅承擔警告、罰款的法律責任并不能起到處罰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類事件的頻繁發生,并且該規章在2001年被廢止。雖然隨后國家出臺了《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但是這兩個規范性法律文件并沒有規定評估機構承擔的法律責任。目前我國沒有相關法律對商標等知識產權評估機構應承擔的責任做出任何規定。由于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對我國商標評估價值失實幾乎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經濟責任、道德責任、社會責任、法律責任,尤其是法律責任,導致背離商標實際價值的評估現象屢見不鮮。針對這一情況,在商標評估立法時要明確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的法律責任。
3.關于外資并購時的商標價值評估。外資并購涉及外方企業,與企業并購時雙方都是中方企業不同,外資并購時企業商標等無形資產被低估甚至是沒有估價,會造成商標流失,造成損失,尤其是造成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流失時損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對外資并購時商標等知識產權的評估做出嚴格的規定維護國家的經濟安全。
(三)強化企業商標保護意識,重視自身商標價值評估
按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的要求,企業資產的計價是遵循歷史成本原則。由于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無形資產價值具有不確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無形資產不能確認和計量,即使確認入帳,但計量的成本也往往是不完整的。導致專利、商標、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在研制、開發過程中投入的費用并沒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使帳面上反映的無形資產價值與其真實價值相差甚遠,這樣當企業發生產權變動或產權交易時,帳面無形資產價值并不能成為交易的價值基礎。所以當企業涉及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并、出資、出售、聯營、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時,對無形資產的評估就成為必要,以反映無形資產的真實價值。⑤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本身具有巨大的價值。中方企業作為外資并購的目標企業,要增強商標價值評估意識,要認識到商標價值評估是必要的,以商標使用權作價出資時要同并購企業商定商標評估辦法確定商標價格,避免企業自身商標價值被低估甚至是無償轉讓。中方企業與外方企業應當商定評估機構選擇辦法,比如雙方共同選擇、委托第三方選擇等,應當選擇有資質且資質比較高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機構做出報告后,應當聘請無利害關系的獨立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和評估,判斷評估報告依據的資料是否充分、真實,評估方法是否科學、評估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調整參數是否科學、合理,最終得出評估結論是否真實、可靠。
關鍵詞:無形資產、納稅籌劃
無形資產的納稅籌劃貫穿于無形資產的取得、轉讓和對外投資等各個階段。企業應遵循合法性原則、綜合性原則、成本效益原則和前瞻性原則,充分運用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對無形資產的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以降低企業無形資產的涉稅支出,獲得稅后收益的最大化,提升企業價值。
一、無形資產取得階段的納稅籌劃
(一)自行研發無形資產的納稅籌劃
我國稅法規定,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各項費用(“三新”開發費用),可以全額計入管理費用扣除;此外,為了鼓勵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稅法同時規定,國有、集體企業及國有、集體企業控股并從事工業生產經營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達到10%及以上的,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按照規定據實列支外,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所以,一方面,企業為了計稅的需要,必須在“管理費用”,賬戶下設置“研究開發費”明細賬戶,以便稅務機關審核。另一方面,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企業應盡量創造條件,在能力許可的范圍內,使“三新”開發費增長率達到10%,同時,企業應盡量使應納稅所得額大于“三新”開發費的50%,爭取獲得再扣50%的稅收利益。具體來說,可能有以下三種情況:1、如果某年的“三新”開發費用增長率己接近10%時,應加大研發力度,使其增長率達到10%;2、如果某年確實需要投入較多的資金用于“三新”開發,則可以通過分攤的,將超出上年實際發生額110%的部分分攤到以后年度處理,保證當年“三新”開發費增長率達到10%,并且為以后年度享受該優惠政策創造條件;3、如果某年企業想繼續享受加扣50%的優惠,那么當年的“三新”開發費超過了企業的支付能力,或者雖然有這個支付能力,但根據企業的規劃,很多項目近幾年是不必要的,如果單純為了享受這項優惠政策而硬拉上馬,顯然不符合企業的長期利益。此時企業應壓低“三新”開發費的支出,只列支對今年生產經營有重大的項目,目的是使當年的“三新”開發費盡可能多地低于上年的支出金額。以后年份則可以再按10%的速度遞增,繼續享受加扣50%的優惠。
(二)外購無形資產計價的納稅籌劃
首先,企業外購無形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支出應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盡量作為期間費用而不計入無形資產價值(不予資本化),使費用的抵稅作用提早發生,以獲得費用抵稅的時間價值。
其次,企業購買機硬件所附帶的軟件計價存在納稅籌劃空間。我國稅法規定:企業購買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軟件,未單獨計價的應并入計算機硬件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單獨計價的,應作為無形資產管理。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說,在購買計算機硬件時,其所附帶的軟件,是單獨計價還是合并計價,既要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與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孰長、孰短考慮,在計算機硬件的折舊年限短于軟件的攤銷年限的情況下,還要考慮到固定資產折舊要預計殘值,而無形資產則是全額攤銷。企業應該事先對合并計價和單獨計價下的各期攤銷額加以測算,選擇使各期二者的攤銷額現值之和最大的方案。
最后,我國企業進口貨物時支付的相關無形資產的費用也存在納稅籌劃空間。我國稅法規定,我國企業進口貨物時支付的關稅完稅價格應包括為了在境內生產制造、使用或出版、發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與該進口貨物相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等費用。這項規定實質上加大了關稅完稅價格的調增因素,增加了企業稅負,但企業可以這樣進行納稅籌劃:如果支付給國外的這些費用不是必須隨貨物同時購進的,企業應設法提前或推后支付時間,盡量不與進口貨物同時支付價款,通過將這些費用單獨處理,就可以降低關稅完稅價格,從而降低進口環節所繳納的各種稅的稅負。
(三)外資企業引進無形資產的納稅籌劃
設立外資企業的一個主要目的是為了引進國外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其中免不了會發生從投資外方引進無形資產的行為。如果這種引進采取購買方式,則外商要繳納營業稅,而且若外商在我國沒有設立常設機構或雖設立常設機構但轉讓所得與常設機構沒有實際聯系,同時還應當繳納20%的預提所得稅。如果這種引進采取投資入股方式,則外商免交預提所得稅和營業稅,稅負降低。因此,外資企業從投資外方引進無形資產時,應盡量采取投資入股的方式。
(四)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納稅籌劃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須按接受捐贈時資產的入賬價值(指接受捐贈的資產本身的價值)確認捐贈收入,并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算繳納所得稅;如果企業取得的捐贈收入金額較大,并入一個納稅年度繳稅確有困難的,可向稅務機關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在5年內將捐贈收入均勻計入各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另外,稅法允許企業在經營中使用受贈資產時,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額。稅法上沒有明確受贈無形資產成本確認的具體方法,但由于其在確定各類資產成本時均遵循成本原則,所以,稅法認同的應是有關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對于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從稅收籌劃的角度出發,企業可以要求捐贈方不提供相應憑據或不在憑據上標明金額,而通過自行估價確定受贈資產成本。由于無形資產的真實價值難以確定,稅務機關容易認同企業的估價,這樣,企業就可以適當低估受贈無形資產的價值,相應減少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當然,企業以后各期確認的無形資產攤銷額也相應減少,但企業仍然能夠獲得相對減稅的籌劃利益。
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類別不同,稅負也不同。企業接受現金捐贈能避免交納所得稅,其優越性是顯而易見的。因此,企業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時,為了達到接受現金捐贈的目的,可采用先購入無形資產后接受現金資產的捐贈方式。受贈方可以與捐贈方協商,先購買捐贈方的無形資產,然后,捐贈方將其貨幣捐贈給受贈方,從而使受贈方避免應交的所得稅,有利于增加所有者權益部分的價值。
(五)利用攤銷期進行納稅籌劃
在無形資產的原始成本既定的情況下,攤銷期限越短,每期攤銷額越大,費用的抵稅作用就越早。按照稅法規定,受讓或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合同或者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較短期限攤銷;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的,按照合同或企業申請書的受益期限攤銷;法律、合同或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于10年。所以,企業通過外購或接受投資取得無形資產時,應盡量將攤銷年限縮短,比如可以與對方協商,在合同中注明一個既短于法律有效期限又短于10年的使用年限,使無形資產能在最短的年限內攤銷完,盡快發揮攤銷費用的減稅作用,同時這也適應了技術進步快的現實要求。對于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最有利的選擇就是按10年作為攤銷期。
二、無形資產轉讓階段的納稅籌劃
(一)利用轉讓定價進行納稅籌劃
專利、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具有“獨此一家”的特點,其價格不具有可比性,而且有些企業的某些無形資產在賬面上又無反映,以低價轉讓給其他企業,只要能自圓其說,稅務機關也無能為力。這樣可以降低以轉讓價格為基礎的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城建稅等稅負。
(二)利用免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我國稅法規定,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由于這項免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的存在,一味追求較高的轉讓價格不一定就能帶來較高的稅后收益。在企業全年所有的技術轉讓所得大致在30多萬元的情況下,可以適當降低轉讓價格,使全年技術轉讓業務的凈收入剛好在30萬元以下,以享受免征所得稅的好處。
(三) 通過在避稅地建立專利公司進行納稅籌劃
跨國企業通過在避稅地建立專利公司可以有效地減少轉讓專利或其他知識產權而取得的專營費用的稅負,同時還可以得到附帶的利益。例如,一家擁有專利的跨國企業在避稅地建立一家專利公司,并把專利轉讓給這家公司,這家公司再把專利的使用權轉讓給一個國外子公司。通過向避稅地的專利持有公司支付專利使用費,就把國外子公司的利潤有效地轉移給避稅地的專利公司。而專利公司在收到專利使用費時,只要繳納很少的稅甚至不用納稅。
(四) 改變獲取收入者的身份(或為個人獨資企業或為投資個人)進行納稅籌劃
對于個人獨資企業來說,專利或專有技術的轉讓所得,分別由個人獨資企業或投資個人獲取,其稅負可能有所不同。因為前者要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統一按“生產經營所得”項目,按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后者則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究竟專利或專有技術的轉讓所得是由個人獨資企業還是投資個人獲取有利,需要具體具體。當企業內部生產經營所得較大時,應將其作為投資個人的財產進行轉讓;而當企業內部生產經營所得較小時,應將其作為企業的資產進行轉讓。這樣可以減輕稅負。
(五) 利用轉讓方式進行納稅籌劃
無形資產的轉讓方式可以分為貨幣交易形式和非貨幣交易形式兩種。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雙方除了按轉讓合同金額雙方計繳印花稅外,轉讓方還要按轉讓金額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如果采用后者,則交易雙方均為購銷身份,印花稅要按照雙份合同計價。而且,無形資產轉讓方除了按轉讓金額繳納營業稅外,作為換回的貨物,其入賬金額中可能含有增值稅,并視增值稅納稅人身份及是存貨還是固定資產,在價外或價內反映增值稅額;對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及被轉讓無形資產的賬面凈值后,還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在轉讓之前,應充分考慮不同轉讓方式的企業稅負,以求整體稅負最輕、轉讓凈收益最大。
三、無形資產對外投資階段的納稅籌劃
(一)利用資產評估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利用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前,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清算價格法。對同一件資產而言,采用的評估方法不同,評估價值也會隨之不同。,我國對資產評估增值一般未征收企業所得稅,只規定中外合資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時,對資產評估增值要征收所得稅。因此,企業應選擇評估價值高的評估方法。這樣對于投資方而言,不僅可以節約投資資本,而且在轉讓、處置該投資資產時,提高了轉讓收入的扣除成本,縮小所得稅稅基,達到節稅的目的;對于被投資企業而言,還可以使其多列無形資產的攤銷價值,縮小所得稅稅基,同樣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 利用分享收益的方式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利用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分享收益的方式不同會企業營業稅的繳納。如果企業按占股比例參與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風險,則不繳納營業稅;如果企業以無形資產投資固定地獲得投資收益,屬于將無形資產出租給受資方使用的行為,應該繳納營業稅。所以,當被投資方經營較為穩定,投資企業每年分得的利潤也比較穩定時,免除營業稅的籌劃方法是不要在投資合同上注明收取固定利潤的條款,即使事后實際上收取的利潤較為固定,也不要在投資合同上注明。
四、無形資產對外捐贈階段的納稅籌劃
(一)利用捐贈途徑和對象進行納稅籌劃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可按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3%(、保險業為1.5%)為上限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項捐贈支出要在當期進行納稅調整。因此,企業對外捐贈無形資產時,如果是向公益事業或受災地區、貧困地區捐贈,為了降低所得稅稅負,應注意如何操作才符合公益性、救濟性捐贈的要求。
(二)利用捐贈方式進行納稅籌劃
無形資產捐贈視同銷售,需交營業稅,其應交的營業稅額記入營業外支出,在計算所得額前不能扣除,加大了應納稅所得額;而先出售無形資產,再捐贈其相應的現金,則不得抵扣的營業外支出中不包含應交的營業稅額,可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捐贈無形資產時,先出售無形資產,再捐贈其相應的現金對捐贈方是有利的。
[1] 蓋地. 稅務籌劃:無形資產與稅法差異 [J].上海會計,2003.1
[2] 周榮肖,趙斐.技術開發費納稅籌劃 [J].農業會計,2003.10
[3] 張中秀.納稅籌劃寶典[M].北京:機械出版社,2003
【關鍵詞】 海域使用權; 收益現值法; 估價
海洋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提高綜合國力和爭奪長遠戰略資源的重要領域。我國是海洋大國,擁有海岸線長達18 000多千米,管轄的海洋面積達354萬平方千米,超過我國陸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同時還分布著面積大于500平方米以上的島嶼5 000多個。海域使用權是我國豐富而重要的經濟資源,海域使用權的開發、流通與資本化對加快我國經濟的發展將越來越重要。盡快建立海域使用權的評估標準、估價體系,完善海域使用權的評估理論與方法,對于我國實施海洋開發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一、海域使用權估價的現狀
由于受到綜合國力和海洋開發技術能力的影響,我國海洋開發戰略近幾年才被提上議事日程,我國的海洋資源價值評估研究和實踐也還處于起步階段,海域使用權的估價更存在不少問題、面臨許多困難。從理論上看,關于資源評估的理論體系尚不完善,許多具體的理論和方法尚存在分歧。國內對于海洋資源的生態特征、社會特征、經濟特征等缺乏系統的研究,導致對海洋資源的價值特征沒有深刻的認識,也就難以確定包括海域使用權在內的海洋資源的價值屬性和估價標準,直接導致了現實工作中海域使用權的估價缺乏理論基礎和理論依據。同時,由于現有的理論基礎對于解決海域使用權價值的量化問題顯得還很膚淺,不同的海域使用權由于地理分布、自然屬性、供求狀況以及用途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實際工作中,在采用某一種技術路線對海域使用權估價時,相關技術參數的口徑和計算方法難以統一,不同的案例也幾乎沒有可比性。正是由于人們對于海洋資源的經濟價值缺乏正確的認識,導致我國目前仍沒有建立起海洋資源價值的評估體系,海域使用權的市場化局面尚未形成,有關海洋資源產權的保護、轉讓、資本化方面還存在著制度方面的制約,這些問題的存在也必將導致現實經濟生活中海洋生態系統的退化和海洋資源價值的損耗。
自2002年1月1日《海域使用管理法》實施以來,國家海洋局組織和開展了海域估價制度研究和試點工作,山東、江蘇、浙江、福建等省相繼涉足到了此業務領域,但在實際工作中遇到了諸多困難:一是缺乏海域使用權價值評估可依據的具體規范。房地產評估可依據《房地產估價規范》;土地評估有《土地估價規程》,而目前海域使用權的評估卻沒有針對性的規定;二是關于海域使用權估價的理論和方法體系尚不成熟、不完善;三是缺乏具備專業資質的估價機構,目前我國并沒有設立專門從事海域使用權估價的專業組織或機構,實際工作中海域使用權的估價,大多借助土地、房地產方面的估價理論和方法,這種做法與海域使用權估價是否完全吻合,值得憂慮;四是用海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的基礎資料數據索取困難,在我國,用海行業仍是一個新興行業,與用海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會計數據和行業資料比較少,現實工作中難以對這些資料進行分類搜集與索取。
二、海域使用權的經濟特性
海域使用權是單位或個人以法定方式取得的對國家所有的特定海域的排他性支配權利。這種排他性的支配權包括對特定海域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和一定方式下的處分權利。它是一種自然資源使用權,是從海域所有權上派生出來的一種財產權利,使用權人可以運用這種權利對特定海域的使用價值進行開發、利用和收益。海域使用權與場地使用權具有較多的可比性,應劃歸無形資產類,具有無形資產的一般經濟特性:
(1)無形資產權屬的可分性與共享性,同一無形資產只要經過合法的程序可以同時為不同的權利主體共同享用,在其所有者繼續使用該無形資產的前提下,仍可進一步分割或轉讓。
(2)對有形資產的依附性。許多無形資產價值作用的發揮需要借助于有形資產(比如專門的設備、專門的企業等),而且,無形資產價值作用的發揮程度與其所依附的有形資產的質量、規模有密切的聯系。
(3)無形資產的取得成本與其獲利能力的弱對應性。無形資產的獲利能力與無形資產的取得成本并不一定是正比關系。對于相同取得成本的海域使用權來說,由于海域使用權的功能和效用不同,直接導致了海域使用權的獲利能力不同。
(4)無形資產價值的市場透明度低。一些知識型、技術型的無形資產往往具有很強的保密性和壟斷性,市場交易資料并不多見。現實工作中,我國海域使用權的評估和交易案例也非常少見,相關資料難以查考。
同時,海域使用權還有其自身獨有的經濟特性:
(1)資源的多樣性。特定海域范圍內往往蘊藏著多種不同性質的資源,有的可能是礦藏資源,有的可能是海洋生物資源、自然景觀資源等。因而特定海域使用權范圍內,可能存在著能為人類帶來不同效用的多種經濟資源。而對于擁有海域使用權的主體來說,其只能按照協定或法定的效用來開發這些經濟資源。
(2)海洋環境保護的復雜性。雖然我國海洋資源開發戰略起步較晚,但必將借鑒和學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堅持走可持續發展、和諧發展的科學之路。因而,在開發海洋資源或者利用海域使用權獲得經濟利益時,必須要注重對海洋環境的保護。
(3)海洋資源的政治敏感性較高。由于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高度重視對海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對于海洋資源的爭奪和海域所有權、使用權的爭議(如我國的東海海域、南海海域等)可能長期存在,這就造成了海洋資源以及海域使用權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開發和利用這些海洋資源將面臨更大的風險,開發和利用這些海洋資源也需要更高的經濟回報。
正是海域使用權的以上這些特點,決定了海域使用權的有用性和稀缺性,也為采取效用價值論對海域使用權進行估價,找到了理論上的依據。
三、收益現值法在海域使用權評估中的應用
收益現值法是資產評估的三大基本方法之一。隨著收益現值法評估理論在國內的日臻完善和相關信息資料的日趨豐富,收益現值法在業界正越來越多地被應用于企業整體價值、大型生產裝置等、無形資產等資產的價值評估中。收益現值法是效用價值論的具體方法之一,其基本原理是:對投資人利用海域使用權在未來一定期間獲得的各年凈收益進行預測,然后計算海域使用權應分成的各年凈收益在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之和,該現值之和即為對海域使用權的估價。該方法也可用公式進行表達:
式中:P為各年收益的現值之和;
Ri為第i年的凈收益;
K為利潤分成率;
r為折現率;
n為年限。
很顯然,采用這種方法對海域使用權進行評估時,首先必須確定四個因素(即Ri、K、r、n)的數值。
在預測各年的凈收益Ri時,往往可以根據特定主體的會計數據進行計算分析,也可以根據相關行業的會計數據進行計算分析,如果沒有相關、可靠的會計數據,也可以考慮采用投入產出法進行推算,這些方法也是估價師實際工作中經常使用的。當然,采用一定方法預測的各年凈收益,可能是一個不變的定量(即年金),也可能是以一定的規律在變化的(如等比數列、等差數列),甚至各年的收益變化沒有任何規律,這必將影響P值計算的復雜性,但并不能從理論上否定收益現值法的合理性。另外,實際工作中利用這種方法進行估價時還應注意:一是預測各年凈收益時,應是針對單位面積海域使用權進行預測,從而估計單位面積海域使用權的價值,然后計算特定面積海域使用權的總值;二是預測各年凈收益時,應充分考慮投資人的投資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盡管是同一海域,這些因素不同,收益能力也會有明顯差異;三是應注意不同海域在自然條件如位置、形狀、海水深度、水溫等方面存在的差異,這些因素往往會對開發和利用海洋資源有直接的影響。
在確定利潤分成率K時,可以將海域使用權的取得成本占投入資產總成本的比重作為利潤分成率K,即利用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折現率r應該是投資者所期望的最低收益率,其應包括無風險收益率和風險收益率兩大部分構成。實際工作中,無風險收益率可依國庫券利率而定,注意結合被評估海域使用權的法定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而定,遵循利率與期限相匹配的原則,即海域使用權的法定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相當長的應盡可能選擇長期國債利率,而對于海域使用權的法定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較短的,則應選擇短期國債利率;風險收益率應根據從事海洋資源開發和利用的類似產業或行業的經濟數據進行測算。將某一行業(如海水養殖)的平均收益率超過社會平均收益率的部分作為該行業的風險收益率。
在確定使用年限n時,應根據海域使用權的剩余使用年限或法定使用年限進行確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域使用權的用途不同,海域使用權最高使用期限的規定也不同,具體情況是:(1)養殖用海15年;(2)拆船用海20年;(3)旅游、娛樂用海25年;(4)鹽業、礦業用海30年;(5)公益事業用海40年;(6)港口、修造船廠等建設工程用海50年。
顯然,在確定四個因素(即Ri、K、r、n)的數值時,Ri的確定是重點也是難點,Ri的數值也將直接影響估價的結果。實際工作中,需要專業的估價人員充分依賴職業經驗進行合理的判斷,以提高有關數據的準確度。
【參考文獻】
[1] 劉蕊.海洋資源價值評估方法研究[J].沿海企業與科技,2009(1).
[2] 王立彭,張斌.淺析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發展[J].中國水運,2008(3).
[3] 吳姍姍,劉容子.渤海海洋資源價值量核算的研究[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8,18(2).
[4] 張桂華.海洋開采技術的發展及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J].礦業工程,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