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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加大環境保護和污染整治力度,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梳理問題、分類處理,認真整改、確保安全”的總體思路,全面深入排查街道工業企業環境風險隱患,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夯實環境保護工作基礎。通過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產整治一批、取締關閉一批”等措施,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著力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二、檢查內容
(一)排污單位污染排放狀況。重點檢查火電、化工、印染、冶煉、造紙、電鍍、機械制造、電子制造等行業的工業企業,存在廢水、廢氣、危險廢物等污染物集中處置單位。主要排查污染物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規范化貯存處置情況、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持證(排污許可證或排水許可證)排污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及落實情況。
(二)工業園區污染防治情況。主要排查街道新華工業園、富民創業園、南區工業園規劃環評執行和環境防護距離落實情況,園區污水處理、集中供熱處置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園區環境監測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和落實情況。
(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情況。全面排查企業環保審批手續及“三同時”驗收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試未驗、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清理廢除情況。重點檢查糾正以“封閉式管理”、“掛牌保護”、“預先報告”、“企業寧靜日”等名義限制環保現場執法、阻撓環保突擊檢查;以加快項目建設為名擅自降低環保準入門檻、違規或越權審批;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以減輕企業負擔為名違規減免排污費或者協議收費、定額收費等“土政策”清理廢除情況。
(五)重點環境案件化解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情況。重點檢查近三年以來群眾反復舉報投訴的案件和長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環境問題。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環境問題化解情況;環保部和省通報、交辦重點環境問題的查處整改情況;媒體曝光重點環境問題查處及整改情況;歷史遺留環境問題解決情況。
三、檢查方式
本次大檢查實行屬地負責的原則,采取企業自查、村(社區)檢查、街道抽查的方式進行。
(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全街道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導、督促、調度相關村、社區開展大檢查工作,抽點地區,對檢查發現的共性問題提出解決意見,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二)村、社區按照街道統一部署,細化大檢查方案,全面組織開展大檢查,負責組織轄區內工業企業開展自查,審核匯總大檢查情況,上報街道環保科。
(三)各企業負責對本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如實填報《環境保護大檢查企業自查申報表》,按時報所在地村、社區,街道直管企業報環保科。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31日前)。完成全街道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并進行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二)企業自查階段(4月30日前)。村、社區采取向企業直接發送通知或召開會議等形式,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
(三)全面檢查階段(5月1日至9月30日)。村、社區組織對轄區內的企業開展全面檢查,街道組織力量進行抽查督查。
(四)總結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總結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切實做好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的跟蹤督辦工作,迎接上級部門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環境保護大檢查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村、社區要在街道統一領導下,將大檢查與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任務緊密結合,協同推進。各地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對檢查發現的環境問題,要列出清單制定綜合方案,實施分類治理,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大檢查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聯動。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合力做好大檢查的相關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報告。農經中心、環保、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做好違規建設項目的清理工作;農經中心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產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環保科做好協調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問題。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草擬本地區環境保護行政措施、實施細則(辦法)等規范文件;依法統一監督管理轄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全市性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參與和組織對全市發展規劃、經濟開發計劃和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二)研究制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國家、省、市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參與制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和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城鎮總體規劃;對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組織評審。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監督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推廣環保科研成果和環保實用技術,建立和組織本地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市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五)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范區建設,協同有關部門開發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市環境監理工作;對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對各種污染源排污情況和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費;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并依法實施處罰;指導協調解決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環境統計工作。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監測;組織編制并全市環境統計公報和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環境質量狀況;指導監測站標準化、現代化建設和計量認證、質量保證工作;組織全市環境信息網絡建設,推動污染源監控自動化。
(八)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九)組織實施環保目標責任、排污許可、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綜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審批限額內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書(表);參與審批限額以上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十)負責環保局系統的人事管理,加強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環保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和再教育。
(十一)承擔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區環境保護局是區政府工作機構之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擬定局機關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綜合性報告及規章制度并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保密、保衛、會議組織、環保建議和提案辦理、后勤服務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從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定等工作;組織全市環境保護行政表彰;負責老干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環保系統干部職工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全局的財務工作,歸口指導和管理全市排污費收支計劃及財務報表,對下屬單位的財務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監督。
承擔市環委會交辦的任務,負責市環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計劃科
編擬市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目標責任管理;編擬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參與編擬市可持續發展綱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項目計劃;參與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承辦國家、省、常州市補助的環境保護系統的項目審核工作;組織編擬全市環保補助資金的使用計劃,監督補助資金的使用。
編擬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計劃;組織環保科研及環保實用技術的推廣;組織推行清潔生產,參與協調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負責環保科技信息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計劃、規劃、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集中整治。
組織編擬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和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示范區建設,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生態農業建設;指導和監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負責全市環境統計工作;編制和審核環境統計報表;編制全市年度環境監測計劃,組織編制全市環境狀況公報和環境質量報告,負責環境信息的管理與。
(三)管理科
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草擬全市建設項目管理行政措施;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審批限額內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書(表)和參與審批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組織推行“三同時”制度;負責市管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三同時”審批、驗收工作。
組織制訂機動車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并督促實施機動車尾氣整治;組織實施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參與組織創建省級衛生鎮、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參與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的審批和管理;承擔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組織草擬地方性環境保護行政措施、實施細則(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研究探討重大環境問題;組織擬定環境宣傳教育規劃、計劃,負責管理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社會各界開展環境宣傳活動;負責本市重大環保新聞。
協調環境新聞報道,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開展環境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環保業務知識學習計劃的制訂、落實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表彰名單的推薦和審核工作。
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落實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范、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工作。
(五)環境監理科
關鍵詞:堤防 護岸 施工環境保護作業
為指導承包商根據環境保護設計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施工合同環境保護條款及要求,具體地完成工程施工階段的環境保護工作,在對堤防工程施工環境保護措施進一步分析、分類和歸納的基礎上,提出結合具體工程實際、可直接進行操作的環境保護作業方法,使非環境保護專業人員也能進行環境保護措施的實際操作,達到執行和完成施工環境保護措施的目的。提出的具體操作技術和方法,通過在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護岸工程施工中的應用,效果較好,得到了業主、監理人和承包人的認可。
一、施工環境影響
護岸工程是堤防工程中最常見的單位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工前清場、搭建臨時設施、交通運輸、主體工程施工和完工清場等,可能發生水污染、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產生固體廢棄物、損毀植物等環境影響,根據國家對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的要求,必須對這些潛在性環境影響采取相應地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予以實施和落實。
通過對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提出的環境影響方面進行復核,根據本工程護岸工程環境保護設計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和施工合同環境保護條款的要求,結合本工程地域特征和施工特點,我們按施工項目和工序,對護岸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潛在性環境影響進行了分類、歸納,結果見表1。
二、環保措施及方法操作實例
1.工前清場拆除
潛在影響:揚塵污染。
措施與方法一:在拆除點有大面積植物、農作物或在拆除點周圍30m范圍內有居民點的,拆除施工應采取以下方法作業:
①框架混凝土結構,宜整體大部件吊裝移除,減少粉塵排放;
②拆除前應對被拆體充分灑水,保持濕潤。
措施與方法二:在拆除點周圍30m范圍內有居民點的,拆除物裝車清運前,應充分灑水,避免產生揚塵。指定具體范圍,有利于承包商實際操作。
分析:根據對本工程各堤段施工范圍及施工拆除方法與規模、施工拆遷范圍,在環境背景(如風速、塵粒等)調查的基礎上,確定本護岸工程拆除揚塵的影響范圍在30m以內。直接劃定影響范圍,有利于承包商更明確地執行環境保護措施。
2.表層土剝離
潛在影響:表層土流失。
措施與方法:剝離表層土,不用于本地恢復的,應直接覆蓋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復的,應移至它處堆存,堆放地宜相對低凹、周圍相對平緩,并設置排水設施。小范圍堆放地,可用草袋、塑料薄膜或其他材料進行遮蓋,避免雨水沖刷、流失損耗。
分析:開挖施工中表層土保護是一個重點環境保護問題,表層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發一系列環境生態平衡失調,如植被丟失、景觀破壞等。根據本工程施工合同環保條款的規定,表層土應予以保護,并對開挖裸露地須進行表層土覆蓋和恢復,因此在措施與方法中,根據以往施工經驗,提出本地覆蓋的具體方法和要求,同時提出不用于本地覆蓋(如當剝離面為工程建筑物面時)的表層土,也應妥善處理和使用,不能流失損耗。
3.供電設施
潛在影響:噪聲污染。
措施與方法:堤頂及堤岸臨時發電機組噪聲強度大于80dBA、且發電機運行點距噪聲敏感點的距離小于50m、噪聲源距堤頂的距離又小于5m的,可在堤外腳地帶建造減噪槽、將運行發電機置入減噪槽內。減噪槽在離開堤腳線1m以外地帶按順堤方向布置,但不得建在堤身坡面上。減噪槽為長方形構造,槽深以不影響發電機操作為原則,槽長應槽兩端能滿足離開聲源2m以上,槽頂要搭建防雨棚。減噪槽要備有防水設施或積水抽排系統。
分析:考慮堤防工程在堤邊施工的特點,利用堤身作為隔聲屏障,在調查本工程施工發電機組基本情況(如功率和聲源強、構造、規格等)后,設計該發電機減噪槽。沿堤噪聲敏感點位于堤內側,由于離堤身越近,經過堤頂的聲源發射角越小,因此減噪槽建在堤外腳,盡量靠近堤身,考慮堤腳開挖安全范圍為距安全線1m以外,故減噪槽應設在離開堤腳線1m以外。
4.臨時材料堆放場
潛在影響:物料流失與飄散污染。
措施與方法:水泥臨時備料場宜建在設有排漿引流的混凝土攪拌場區或預制場內。無機械攪拌場或預制場、又須在堤外灘堆放水泥的,堆放點應選在離水邊線較遠,并在完工清場前、水位上漲時,不會被淹沒的地方。
分析:無機械攪拌場或預制場地,又在堤外灘堆放水泥物料時,根據堤防岸邊施工、水位消長的特點,臨時材料的堆放選擇合適地點,防止淹沒,物料入江污染水體。
5.衛生設施
潛在影響:生活垃圾污染。
措施與方法:臨時垃圾堆放點:垃圾堆放點可選擇30m范圍內無生活用水和漁用水體的廢棄溝凹或廢棄干塘。堆放點應無直通溝道與鄰地相通。不得向垃圾點內排放生活污水。
分析:根據本工程施工現場多在農村地區、堤岸邊灘地帶的特點,可利用現有廢棄溝凹或干塘設為臨時垃圾堆放點。
6.外灘農作物
潛在影響:損毀外灘農作物。
措施與方法:合理布置外灘施工物料存放和廢棄物處置地點,減少對外灘農作物的損毀。施工紅線內占壓外攤農用耕地時間,應提前通知,搶收作物。
分析:經實地查勘,本工程施工堤段外灘多有農作物,一般為臨時季節性耕種。本工程施工期常靠近收獲期,因此應提出對外灘農作物的保護,要求在施工占壓外灘農耕地前提前搶收作物。 7.水上護坡
潛在影響:干擾碼頭。
措施與方法:在距岸邊碼頭設施100m范圍內進行施工時,要確定碼頭設施(包括地下埋件)的具置。在碼頭設施范圍進行削坡施工時,不宜使用機械作業,在施工前標定埋件部位,根據部件的大小和構造,調整開挖走向和尺寸,并與后續施工相銜接。
分析:本工程多在沿江岸邊施工,常有與碼頭設施交叉的情況,根據有關港口作業環境保護規范,岸邊碼頭100m范圍內為碼頭設施保護范圍。由于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大、強度大,因此在碼頭設施保護范圍內宜采用人工削坡,并在施工前探查碼頭地下設施。
8.施工跡地
潛在影響:影響土地利用,損害景觀。
措施與方法:地面整理應與水、土污染防治相結合。對潛在性改變土壤性狀和化學成分,影響土壤功能的污染物應徹底清除,不得留置在土壤中。在堤外邊灘,經洪水沖刷、淘洗后可能逸出的施工有害物質,應徹底清除干凈。不宜在岸灘土壤中殘留的物質有:未干涸的含砼泥漿物、各種石油類及含油廢棄物、礦渣、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分析:根據本工程護岸施工的特點和區域特征,特別確定了清除物的具體種類,并提出處置地點的要求。
9.堤內植被
潛在影響:施工占壓或損毀堤內草皮。
措施與方法一:盡量減少施工占壓或損毀堤內草皮,特別是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施工機械及施工人員需穿行紅線外大面積草地時,應固定通道,減少紅線外草地的損毀面積。
措施與方法二:大型構件安裝和移動時,應避免損毀植物。禁止利用樹木作為設備安裝的臨時支撐物。不得在人工草皮和綠化苗圃地進行施工設備的前期安裝。
分析:根據以往類似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原有堤坡防護草皮損毀,多為施工中的人為損毀,因此特別提出了不得隨意穿行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的要求。在綠化樹木保護方面,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特別提出不得用樹木作為臨時支撐物,不得在人工草皮和綠化苗圃地進行施工設備的前期安裝活動。
10.重點保護區
潛在影響:施工對珍稀水生生物的干擾。
措施與方法:在珍稀水生生物(如白鰭豚、江豚)保護區施工時,應注意對珍稀水生生物的觀測,發現施工區江段內有珍稀水生生物活動時,應立即采取避讓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漁政主管部門。
分析:護岸施工多有水下作業活動,某些施工江段目前仍可能有少數珍稀水生動物活動,因此專門提出對水生生物的避讓措施。
11.環保對象的標識
潛在影響:對施工范圍內環保對象的干擾或損害。
措施與方法一:在施工范圍內下列保護對象地點,設立警示牌標識:飲用水取水口上游1000m處,下游100米處;排水設施;有施工活動的堤內草皮密集地;人工草皮;有水下施工活動的魚類產卵場邊界;施工范圍內的堤內漁用水體;珍稀水生物(如白鰭豚、江豚)保護區。血吸蟲疫區,施工人員活動范圍內的濕地和水深1m以內的水灘、淺塘和淺溝;生活飲用水源地。
措施與方法二:通知所有施工人員,遵守警示牌提出的警示要求。
分析: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和區域特征,確定施工范圍內的環保對象,設立警示牌,并指明設立警示牌的具置,操作明確,便于監督與檢查。
轉貼于 三、結論
按照堤防工程環保設計和施工合同條款的要求,對環境保護措施進一步具體化,可操作化,并根據堤防工程施工特點和區域特征,設計可行的堤防護岸工程施工環境保護作業方法,使環保措施的操作簡單、易行,有利于施工承包商按其施工項目和工序實施環境保護作業,有利于監理人員實施有效監理,有利于業主全面、規范化地開展環境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 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施工環境保護作業指導書.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2001.7.
2 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施工環境保護作業技術研究. 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2001.10.
3 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各堤段、標段年度系列).湖北長江招投標有限公司.1999~2001.
市自然資源局關于省級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報告
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現將**市自然資源局關于2019年省級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珠江源自然保護區內已關閉采石采砂廠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反饋問題及整改措施描述
問題描述: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確,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問題整改牽頭單位,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珠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片區范圍內未開展生態環境修復的3個采石采砂場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督察發現,3個采石采砂場生態環境修復工作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滯后,其中鑫鑫采石場的余料未清理完畢,興發采石場設備仍未完全拆除,余料仍未全部清理完成。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珠江源自然保護區內關閉采石采砂廠企業檢查驗收的通知》要求,有關部門于2018年1月組織對珠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關閉取締的采石采砂廠進行現場驗收,最終同意33家通過驗收,驗收內容包括生態環境修復。但督察組抽查發現,2018年就已通過驗收的呈金采石廠、恒祥采石廠、宣峰榕巖采石廠和勤豐采砂廠、三道采砂廠,部分區域植被和樹木至今成活率不高。
整改措施:
(1)制定《**市落水鎮落水村委會綠砂凹片區砂石場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落水鎮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行動珠江源省級保護區三道砂廠植被恢復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鎮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行動珠江源省級保護區勤豐砂廠復墾植被恢復治理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2)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市落水鎮珠江源保護區內綠沙凹片區呈金采石廠、恒祥采石廠、宣峰榕巖采石廠、益利采石廠、興發采石廠、鑫鑫采礦廠等6家采石廠生態恢復治理任務,擬復墾面積21.8公頃,其中復墾耕地6.47公頃 、林地15.36公頃;完成勤豐采砂廠生態恢復治理任務,擬復墾面積4.26公頃,其中復墾為耕地3.4公頃、林地0.86公頃;完成三道采砂廠生態恢復治理任務,擬復墾面積1.4公頃,全部為林地。
(3)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開展已完成整改關閉礦山生態修復核查,及時解決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因后期管護不善,植被和樹木成活率不高的礦山,重新補植補種。
二、整改情況
珠江源自然保護區內已關閉采石采砂廠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已完成《**市落水鎮落水村委會綠砂凹片區砂石場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落水鎮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行動珠江源省級保護區三道砂廠植被恢復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鎮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行動珠江源省級保護區勤豐砂廠復墾植被恢復治理工作方案》的編制;已完成完成**市落水鎮珠江源保護區內綠沙凹片區呈金采石廠、恒祥采石廠、宣峰榕巖采石廠、益利采石廠、興發采石廠、鑫鑫采礦廠等6家采石廠生態恢復治理任務。
三、驗收情況及結論
經核實,符合驗收要求,同意上報組織驗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礦山企業在礦山關閉后完成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
整改工作完成情況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第4項(序號8)反饋意見指出,“菏澤市監管不嚴,規劃手續不全且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工藝的成武中遠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經任何整改的情況下仍在正常生產”。收到《關于進一步加快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整改銷號責任,經排查我市不存在此類問題。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2020年7月,日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2020年日照市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日工信函[2020]41號),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條目規定的要求,通過完善能耗、環保、質量、技術、安全綜合標準體系,實施綜合標準評價,并嚴格常態化執法,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推出。
(二)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日照市藍天保衛戰攻堅方案><日照市碧水保衛戰攻堅方案>《日照市凈土保衛戰攻堅方案><日照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攻堅方案>的通知》(日辦發〔2020〕9號)要求和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集中攻堅行動會議精神,為做好我市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本著“實事求是、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大落后生產工藝裝備排查工作力度,明確淘汰清單,組織區縣工信部門迅速對需要淘汰的工業爐窯及爐膛直徑3米(不含)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展開排查摸底工作。經排查,拆除3臺自制工業爐窯、34戶磚瓦輪窯企業37支輪窯,并在省工信廳網站公示。
(三)對落后工藝裝備退出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先后到長嶺鎮建材缸瓦廠、宏進缸瓦廠、宏開缸瓦廠、小店鎮沂蒙瓦廠、福星瓦廠等企業現場查看磚瓦輪窯拆除情況,做好“回頭看”,確保落后產能徹底退出。
(四)扎實做好工業企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群化”技術改造,加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與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先進制造業的引領支撐作用,加快實施新一輪高質量工業技改行動計劃。2020年1—12月,日照市工業技改投資增長42.1%,制造業技改投資增長38.2%,均保持兩位數增速。實施投資500萬元以上技改項目243個,當年完成投資突破150億元。鋼鐵及配套產業、生物醫藥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等產業投資增幅有較大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重點
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會同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堅決做好相關領域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同時,結合2021年省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會同各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持續做好該項工作推進落實。
各社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杭委辦發電[20*]19號)關于《*市20*-2010年生態區縣(市)鄉鎮(街道)建設推進計劃》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我鎮生態鎮創建工作,確保順利通過考核驗收,特制定如下迎檢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鑄就品質新生活、建設和諧新*”的戰略目標,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部門協作,聯合創建”的原則,采取對照標準,查漏補缺的辦法,全面整改存在的問題,全力推進“生態鎮建設與環境保護”達標工作,提升我鎮品位。
二、創建目標
根據*區人民政府與*鎮人民政府“20*年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杭生態辦[20*]24號關于《*市生態鄉鎮(街道)驗收考核辦法》。區生態辦要求我鎮20*年度通過市級生態鎮建設與環境保護驗收(達到市級標準),為2010年度全區申報省級生態區目標(達到省級標準)的創建整體部署打好基礎。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態鎮建設與環境保護達標工作,鎮成立迎接考核驗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
成員:*
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加強領導,并做到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做好創建工作。
四、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年8月25日—9月5日),召開各社區主任和領導小組成員工作會議征集意見,落實迎接考核驗收工作方案。各社區要懸掛宣傳橫幅(每個社區3條以上),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有條件的社區做1—2塊公益廣告等)廣泛宣傳,完善工作機制,部署迎接考核驗收工作。
2、自查整改階段(20*年9月6日—10月31日),鎮將根據年初生態創建工作部署要求,會同區環保局等職能部門不定期對各社區作巡回檢查。各社區要切實對照創建工作方案和創建工作的標準要求,逐一進行對照,抓好問題的整改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達到生態鎮的標準,抓緊檢查各項工作的實施落實,對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到位,并進行全面總結,確保所有措施和報送檔案資料達到考核驗收要求。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我局高度重視環境宣傳工作,始終堅持把“65”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作為年度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重點。為確保今年的環境宣傳工作取得扎實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宣傳活動領導小組,并制定了《xx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6.5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方案》,積極做好今年的“65”世界環境日宣傳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二、圍繞主題,多種形式開展宣傳
我局以“65”世界環境日為契機,緊扣“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助推xx美好家園建設”主題,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一是利用媒體宣傳。6月4日至6月6日,在縣廣播電視臺進行環境保護宣傳,對新修訂的《環保法》進行亮點解讀。為了使《新環保法》得到更深入的宣傳,按照法律七進的的工作方案,分管領導帶領環保工作人員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醫院、進寺廟開展新法的宣傳。
二是積極開展“65”世界環境日主題宣傳活動。6月5日,在xx縣休閑廣場設立宣傳點,宣傳條幅2個,內容涉及環保節能、污染防治。現場設立咨詢投訴臺,接受群眾投訴及建議。并向社會各界人士發放了《新環保法》六大亮點、全球十大環境問題、日常生活節能環保小常識、《新環保法》小冊子等宣傳資料,共發放宣傳資料2600余份。
三是結合即將到來的中高考,積極宣傳綠色護考行動。積極宣傳我局出臺的《關于中高考期間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通知》,倡議廣大群眾、企業、單位在中高考期間,少開一天車,盡量不鳴笛,考場周圍不得大聲喧嘩等,對考場周圍500米以內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嚴格執行22:00 - 6:00禁止各種形式的夜間施工的規定。
2016年“65”世界環境日,我局通過開展一系列環保宣傳教育活動,既增進了社會各界對環保工作取得成績的了解,又宣傳了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力度較往年進一步加大,廣大群眾的環保意識進一步增強,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熱情持續高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活動開展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本次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及廣大群眾的積極參與配合下,這次環保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群眾環境保護意識得到巨大提升,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本次宣傳活動重點放在縣城,對鄉、鎮、場的環保宣傳力度略有不足,今后鄉鎮環保宣傳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學校這個重要陣地還有待進一步挖掘,在校學生尤其是青年團員的宣傳動員作用發揮不夠。
環保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我們要長抓不懈,繼續落實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加強環境保護警示教育,加大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通過學生的宣傳,帶動群眾的環保意識,努力開創我縣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環境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通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提升我縣環境質量。縣經信局、縣環保局、縣監察局聯合加強對督辦問題的跟蹤、監督、監察和指導,及時掌握掛牌督辦問題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環境污染問題掛牌督辦專項整治工作。
二、我縣存在的主要問題
縣鎮2013年2月發生兒童血鉛異常事件,經過國家環境保護部、衛生部、農業部牽頭聯合成立的專家組調查,初步認定此次兒童血鉛異常是兒童吸入鉛污染的空氣和進食鉛污染的食物所致,是當地企業排污和自然環境特殊性等因素共同導致的結果。其中,冶煉廠回轉窯以及鋅精礦運輸過程中遺撒揚塵、凡口鉛鋅礦無組織排放,是造成道路兩旁村莊兒童血鉛異常的主要原因。縣建材有限公司等4個水泥廠以及金佰誠鋅資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金屬鑄造有限公司、金屬有限公司、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等涉鉛企業廢氣排鉛絕對量大,是區域南部一些村莊兒童血鉛異常的主要原因。
三、督辦工作內容和任務分工
1、針對2013年省環保廳、省監察廳掛牌督辦任務,由縣環保局制定鎮重金屬污染防治方案,報縣政府組織實施。
2、由縣政府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責令冶煉廠、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鉛鋅礦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關閉違法污染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強化污染企業整治,開展環境影響后評估,進行受污染土壤防治整治工作。
3、縣環保、衛生、發改、經信、農業等職能部門要協助縣政府做好各項處置工作,確保整改成效。
四、工作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6月30日前)
縣政府成立掛牌督辦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各職能部門職責分解表,開展督辦環境問題自查工作,執行詳細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落實階段(7月1日—11月30日)
縣政府督促各有關部門按照整改工作方案開展鎮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收集整改工作相關資料。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整改工作完成后由縣環保局、縣監察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形成書面工作總結報縣政府,縣政府報市環保局、市監察局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督辦整改工作,切實履行職責,狠抓落實,確保整改督辦工作取得實效。
關鍵詞:市政 環境 保護
我們在進入一個新工地前,針對工程施工期間面臨的敏感環境問題、敏感點和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要做出具體的環保工作安排,使施工期間的環保工作有序、有效地進行,減少施工過程對周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
一、確立環境保護目標和指標
目標: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噪聲、振動、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進行全面控制,盡量減少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響。文明施工、保護文物。
指標:在工程施工期間,噪聲、振動、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的影響滿足國家和有關地方法規的要求,保護城市生態。
二、主要環境污染及其特征
1、 噪聲
施工噪聲包括現場施工產生的噪聲和車輛運輸產生的噪聲。 此外,一些施工作業如搬卸、安裝、拆除等也產生噪聲,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比較突出。
2、大氣污染
堆放石灰或砂石料場、瀝青或水泥混凝土料拌和廠會產生大量灰塵,建筑材料在運輸過程中若防護不當也易產生灰塵或粉塵,挖土、拆除、裝卸、運輸、回填、夯實等施工過程和開挖面、露天堆場等區域會產生大量揚塵,揚塵在大風天氣和旱季較為嚴重,是主要的大氣污染。此外,各種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和爐灶等燃具也排放廢氣。
3、 水污染
包括施工過程中的水污染,如沖洗建筑材料、清洗施工機械、施工油料和燃料存放不當、有害物質的不當處理等;還有生活用水造成的水污染。
4、固體廢棄物
主要有工程棄碴、建筑廢料和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
三、施工中環保管理措施
1、施工準備階段
①建立環保監督機構。建設單位應主動與環保行政職能部門相配合,成立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施工單位施工階段的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于不利于環保的措施和操作程序提出意見,并監督進行整改。
②進行施工期間的環保監測。施工期間,由環保行政職能部門對施工過程中的毀林占地、水土流失、噪音污染、大氣污染、水質污染、景觀破壞等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對于出現超標或不利于環保的嚴重行為及時通知施工單位整改,采取補救措施,嚴重者應追究法律責任。
③發揮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作用。監理工程師在環保管理中的作用很重要,不僅要抓好合同、進度、質量和建設資金使用的管理,還要負責對施工單位的環保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程設計中不利于環保的各種工程隱患;檢查環保工程設計是否得以實施、質量是否達到要求;檢查環保工程資金的使用是否落到實處;配合環保職能部門做好施工期間的環保檢測和監督工作。此外,對于施工單位存在的造成環境嚴重破壞和污染的施工活動,監理工程師必須依據相關環保法規、政策規定加以嚴格控制,并責成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④明確施工范圍內各施工階段應遵循的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⑤制訂培訓計劃,建立培訓、考核程序,定期對直接參與環境管理的人員進行環保專業知識培訓,對各層次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環保知識培訓,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崗位操作規程、能力和環境知識的專門培訓,新工人進場和人員轉崗都要進行相關的環保培訓和教育。
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階段《施工方案》時有相應的環境保護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根據施工特點,圍繞敏感點,制定的噪聲、振動控制方案;制定預防揚塵和大氣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廢水處理方案;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方案;保護城市綠化的具體工作內容;管線遷移和防護方案;施工范圍內已有的列入保護范圍的文物名稱和具體的保護措施等。
2、 施工階段
①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和施工活動的環境保護工作,完成施工環保設計方案和環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項工作。
②將環保工作和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隨時檢查,出現問題及時糾正。
③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及時調整環保工作內容,保證工作質量。
④每周對環保工作進行一次例行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對存在問題予以糾正。
⑤指定專人負責應急計劃的執行,每季度進行一次應急計劃落實情況的檢查工作,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狀態時,要積極處理并及時通知業主。
⑥在事故或緊急狀態發生后,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對事故或緊急狀態發生原因進行分析,編寫事故或緊急狀態分析報告,并根據分析報告制訂減少和預防環境影響的措施,報送業主批準后組織實施。同時,根據事故或緊急狀態發生后,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對有關的應急計劃進行評審、修訂。
四、施工中環保工作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環境因素主要為:施工噪聲、振動的環境影響,對城市生態的影響,施工產生的廢水、揚塵和固定廢棄物的環境影響。
1、噪聲
①凡在居民區稠密的地方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若遇到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時,因按規定辦理有關夜間施工許可證明。
②產生強噪聲的成品、半產品加工和制作作業應放在工廠、車間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產生的噪聲。
③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特別是杜絕人為敲打、叫喊等造成的噪聲,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2、水污染
①凡需進行混凝土、砂漿等攪拌作業的現場,必須設置沉淀池。排放的廢水排入沉淀池內經兩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溝渠或污水排放管道,也可回收用于灑水降塵;未經處理的泥漿水,嚴禁直接排水河流和污水管道。
②施工現場臨時食堂排放污水時,要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產生的污水經下水管道排放要經過隔油池,平時加強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③施工現場要設置專用的油漆和油料庫,油庫地面和墻面要做好防滲漏的特殊處理,使用和保管要專人負責,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而水體。
3、大氣污染
①施工現場垃圾要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嚴禁隨意拋灑而造成揚塵。臨時施工道路面層可采用礁渣、細石瀝青或混凝土以減少道路揚塵,同時要隨時修復因施工而損壞的路面,防止浮塵產生。
②在施工現場,水泥等粉細散裝材料,因盡量采取庫內存放,如露天存放應嚴密遮蓋,卸運時需采取措施以減少揚塵;現場攪拌設備,必須設封閉式圍擋及安裝噴霧除塵裝置。
③運輸車輛不得超量運載,運輸工程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裝材料不得超過車斗上沿,運輸車輛駛出施工現場前應將車斗和車輪沖洗干凈,防止帶泥土的運輸車輛駛出現場并遺撒渣土在路途中。
④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配備灑水設備,設專人負責現場灑水降塵和及時清理浮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