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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預算調劑、運行一體”的原則統一全市醫療保險主要政策,提高醫療保險公平性,促進制度持續發展;統一全市醫療保險經辦流程和定點管理,提升服務能力;統一全市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實現全市醫療保險民卡就醫“一卡通”,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在全市醫療保險基分級管理的基礎上,建立完善風險調劑金管理制度,增強基金保障和抗風險能力。到年底,實現全市醫療保險市級統籌2012年,全面實現本市區域范圍內的異地就醫“一卡通”。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一)統一政策標準。從市級統籌實施之日起,全市執行一的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各轄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社會險征繳的有關規定,負責本地各項醫保的經辦工作。
(二)統一待遇水平。從市級統籌實施之日起,全市統一行“三個目錄”,并按各項規定的標準、支付范圍和管理辦法一執行。作為過渡,個別待遇標準可在執行全市統一政策的基上,暫由各地根據基金平衡原則自行確定支付比例。
(三)統一經辦管理。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市級統籌的求,切實理順醫療保險管理體制,對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一化管理,解決部門職責交叉,減少經辦和信息資源浪費。根據療保險業務經辦規程,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度。制定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基金征繳待遇支付、檔案和財務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服務標準,做好經辦理工作。
(四)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全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點零售藥店管理制度。全市執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準入條件、申報流程、變更程序、考核標準和違規罰等辦法;統一定點醫療服務協議文本、服務協議管理標準、療費用結算模式。本著有利于落實各級權責的原則,對醫保定資格實行“轄市初審,市級確認,全市互認”,形成共同監管相互協調的就醫和醫療費用管理模式。
(五)統一信息系統。結合“五險合一”和“金保工程”設,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和覆蓋全市的網絡平臺。
數據集中到市級前,各地要根據人社部頒布的數據標準和社會障卡標準,加快系統升級改造,確保網絡運行暢通和安全,實基于“市民卡”全市范圍內異地就醫結算的目標。
三、建立醫療保險風險調劑金制度
從市級統籌之日起,全市統一按規定提取醫療保險風險金調劑金,暫納入各地財政專戶管理,實行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市級調劑金由市人社、財政部門統一調度使用,具體辦法另行定。
同時,落實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加強基金預算編制工作,化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建立健全風險調劑金清算制度,晰基金責任,適時進行清算。建立完善風險調劑金內部審計制度主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定期向社會公布風險調劑金收支況,實現財務信息公開透明。
四、扎實推進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是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工作和明確任務。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加強組織領導,擬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建市級統籌前,各地不得自行調整有關政策。
一:開展婚前保健,實行婚前查體。我們縣的婚前保健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民政局等部門的積極配合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的有關規定,我縣于1996年5月在全市率先全面開展了婚前查體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六年來,隨著我們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文化水平的提高,婚前保健工作逐步發展,逐漸被群眾認識、理解和接受。自94年縣直單位試點到97年5月全面展開婚前查體工作至今應查49216對,實查27520對,婚前醫學檢查率達到55.92%,查出各種各類疾病共2516人,患病率為4.57%,其中傳染病1690例,占所檢出疾病的67.17%;嚴重遺傳病12例,占所檢出疾病的4.76‰;精神病5例,占所檢出疾病的1.9‰;生殖系統疾病654例,占所檢出疾病的25.99%;內科系統疾病64例,占所檢出疾病的2.54%。對影響婚育的疾病提出醫學指導意見率達100%,其中暫緩結婚15例;可以結婚不宜生育的21例。接受婚前衛生指導率達98%,接受婚前衛生咨詢率高達98.80%。通過婚前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了我縣出生人口的素質,促進了家庭生活和諧,同時也有效地實現了調節生育的計劃。
二:加強婦幼保健網絡建設,認真做好兩個系統化管理。1994年衛生局分別下發了《郯城縣孕產婦系統管理辦法》和《郯城縣兒童系統管理辦法》,根據局文件精神,自實施初級衛生保健以來,連續推行婦幼保健的程序化、正規化管理,有力的推動了《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我縣的婦幼保健工作正逐步向系統化、規范化邁進,使婦女、兒童的身體健康得到了有效的的保障。
加強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我們加強機構建設,鞏固和完善了縣、鄉、村三級婦幼保健網,認真細致的做好了孕產婦的系統管理工作。孕產婦系統管理包括孕產期的建卡、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實行科學接生、進行產后訪視和產后42天查體等多項工作。自開展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以來,對孕產婦管理建卡51418人次,系統管理率達95.86%,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20.66/10萬以下。為維持孕產婦妊娠的生理性,防治妊娠并發癥以及產時的安全分娩和產褥期的順利康復打下良好基礎。
加強兒童系統化管理工作。為確保全縣實現初級衛生保健目標要求,提高兒童的健康水平,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做到早發現、早治療。對0-7歲的兒童進行了系統化管理。其具體做法是:根據年齡特點,進行定期體格檢查,1周歲內每三個月查體一次,1-3歲每半年查體一次,3-7歲每年查體一次,對于查出的各種疾病及時進行治療,對發現的體弱進行專案管理,并使用小兒生長發育監測圖監測小兒生長發育趨勢。通過連續幾年的不懈努力,兒童系統管理325044人,系統管理率達82.73%,其中3歲以下兒童152377人,系統管理率達92.14%。
三:強化醫院建設,積極創建愛嬰醫院。1998年我們積極響應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起的“創建愛嬰醫院”的活動。為此,我們通過制定計劃、熟悉評估標準,大力宣傳母乳喂養的優點,全力推動母乳喂養,全面強化了醫院的各項建設,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通過我院的努力推動,經評估,我縣有4個縣級衛生單位和6處鄉鎮衛生院被批準為“愛嬰醫院”。努力為我縣廣大兒童的健康成長做出巨大貢獻。
四: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降低殘疾兒童的發生率。新生兒的疾病篩查工作是有效降低殘疾兒童發生率,提高人口素質。我院自1999年開展這項工作以來,共對19816例新生兒進行了疾病篩查,截止目前,我縣的新生兒疾病篩查率達到了98%以上。共查出苯丙酮尿癥6例,現全部在接受免費治療,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減輕了他們的家庭負擔,同時也減輕了社會負擔。
通過我院幾年來的努力,我們的婦幼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我們的工作還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重點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婚檢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和加強。
1、首先,對婚檢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夠。使人們對婚檢工作的認識不夠充分,
2、婚檢率有待于提高。目前我們縣的婚檢率僅為55.92%據《母嬰保健法》第七條的規定的農村婚檢率應達到70%以上,城鎮達90%以上的要求還差的很遠,可望下一步政府部門能夠給予政策性支持和積極協調,使我們縣的婚檢率達到并超過《母嬰保健法》所規定的標準。
3、提高婚檢服務質量。首先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培訓提高服務水平,增設婚檢服務項目,擴大服務范圍,盡快開展對丙型肝炎、愛滋病等傳染病的檢查,預防和控制此類疾病的傳播。
二、兩個系統化管理率還需進一步提高。婦女兒童的系統化管理工作由于涉及的人群較多,且分布較廣,婦幼保健的醫務人員相對不足,因此造成部分婦女、兒童的漏管。下一步我們將通過對縣、鄉、村三級網絡建設的進一步加強,使我們縣的兩個系統化管理率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要求的目標。
總之,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村衛生工作精神,開展社區服務,把婦幼保健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提高我縣農村母嬰健康水平,我們準備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但是,目前本市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還相對較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依然存在。為進一步增強農民抵御疾病帶來的經濟風險的能力,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在醫療保障方面的差距,根據**年全國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提高本市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提出以下意見:
一、調整合作醫療籌資政策
(一)目標
繼續鞏固和完善現行合作醫療制度,提高個人繳費水平,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到**年,郊區各區縣(下稱“各區縣”)合作醫療人均籌資水平都不低于**年全市人均籌資水平,并建立逐年遞增的長效籌資機制,不斷提高本市農民醫療保障水平,逐步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
(二)原則
1、政府引導、民辦公助。郊區合作醫療以緩解農民大病經濟風險為重點,兼顧門急診基本醫療需求,由政府組織,通過支持和引導,鼓勵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要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合作醫療覆蓋率,通過提高農民個人繳費水平,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集體經濟和社會團體積極支持,逐步提高郊區合作醫療保障水平。
2、分類指導、穩步推進。根據區縣不同經濟狀況和**年合作醫療籌資情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對籌資水平已達標和未達標的區縣,分別采取不同的措施,縮小區縣之間的差異,逐年提高合作醫療籌資水平。
3、加強管理、規范運行。市、區縣要加強對合作醫療的管理,在保證參加者能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合作醫療制度有效運行的前提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安全。各區縣要根據合作醫療資金的承擔能力,“以收定支”,合理確定資金使用比例及補償標準。
4、循序推進,逐年提高。各區縣要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結合解決“三農”問題的有關要求和合作醫療運行的情況,每年解決1-2個難題,通過“循序推進走小步”的方式,進一步鞏固和完善郊區合作醫療制度。
(三)籌資要求
1、逐年提高合作醫療籌資總水平
目前未達到**年全市人均籌資水平的4個區縣,金山和南匯在**年、奉賢在**年、崇明在**年底前要達到**年全市人均籌資水平。已達到**年全市人均籌資水平線的區縣,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一步提高合作醫療籌資水平。
2、穩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
到**年,各區縣合作醫療資金個人繳納部分占人均合作醫療經費的比例不低于40%,并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達到不低于**年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0%。在**年農民人均個人繳納占人均純收入1.3%的基礎上,各區縣可根據農民的實際經濟承受能力,逐年提高該比例,有條件的區縣可提前達到或超過該比例。
3、加大政府對合作醫療的扶持力度
根據市政府印發的《關于深化本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若干意見》(滬府〔**〕46號)精神,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在充分發揮合作醫療良好的籌資和運行機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合作醫療制度,加大對合作醫療資金的投入。從**年起,各區縣及鄉鎮政府扶持合作醫療的資金與個人繳納資金全市平均之比不低于1∶1。對未達到**年全市人均籌資水平的區縣,**年區縣及鄉鎮政府扶持合作醫療的資金,應按**年全市人均籌資水平匹配的部分先行到位。**年后及目前已達到比例要求的區縣,個人繳費繳納的增量部分,政府匹配應達到1∶1。政府扶持資金主要由區縣、鄉鎮兩級政府分擔。從**年起,市政府將根據**年參加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按人均20元標準籌資,重點對困難區縣的合作醫療資金予以補助(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鎮村企業職工參加鎮保后,因鎮村集體經濟扶持資金減少所產生的合作醫療籌資缺口,原則上由各區縣自求平衡,以確保農民享有合作醫療的實際保障水平得到穩步提高。同時,按照差別政策的要求,市級財政對經濟較為困難的區縣進行補貼。
按照**文件精神,對轉讓承包土地經營權的65周歲以上老年農民,按人均100元的標準,由各區縣納入合作醫療大病風險基金專項賬戶。
4、充分發揮集體經濟在合作醫療籌資中的作用
企業、村集體應繼續執行市政府批轉的《關于改革和完善本市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合作醫療資金。區縣政府要根據“民辦公助”的原則,加大對合作醫療資金的統籌力度,保證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到位。
5、有關部門繼續給予合作醫療經費支持
按照市政府批轉的市體改辦等四部門《關于鞏固和完善本市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充意見》要求,民政部門及慈善基金會、殘聯等社會團體繼續對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等參加合作醫療給予補助,并按實際參加人數將補助經費劃轉合作醫療管理部門。
二、提高合作醫療保障水平
(一)規范資金使用比例
區縣、鄉鎮籌集的合作醫療資金的70%~80%,用于門急診及5000元以下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其中,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醫療費用報銷的總額,應不低于70%。合作醫療資金的20%~30%,納入5000元及以上住院醫療費用區縣級大病統籌資金。
(二)保證合作醫療的補償水平
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各區縣合作醫療對門急診與5000元以下住院醫療費用可報銷部分補償比例,應不低于40%。合作醫療大病統籌補償水平的最高限額不低于3萬元;人均籌資水平高于**年全市平均水平的區縣,補償水平的最高限額可以提高到5萬元。
(三)加大對離土老年農民大病風險的救助力度
對轉讓承包土地經營權的65周歲以上老年農民,在享受大病統籌最高限額后,個人自負超過農村年人均收入50%以上的部分,再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充性救助補償(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現階段已參加鎮保的人員如要求參加合作醫療門診,按市醫保局等四部門制定的《關于本市小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區縣和鄉鎮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支持。
三、進一步加強合作醫療的監督與管理
(一)加強合作醫療管理體系建設
建立市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加強合作醫療的政策研究、信息匯總、人員培訓、調研和協調等工作。各區縣要完善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及時通報、傳達合作醫療有關情況和信息,研究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各區縣要按照《關于鞏固和完善本市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充意見》的規定,落實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人員編制,并由同級財政按規定核定、撥付人員經費及辦公經費。同時,在市衛生部門統一布置下,開展全市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管理和服務的能力。
(二)加強合作醫療資金管理
嚴格執行“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合作醫療資金要在區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專用賬戶,資金封閉運行,確保資金安全。建立和健全合作醫療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管理制度。合作醫療資金要專款專用、合理使用,全部用于農民的醫療保障,不得擠占、挪用。
(三)合理使用合作醫療資金
各區縣要根據籌資水平,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合理地確定合作醫療資金支付的范圍、標準和額度。合作醫療資金既要提高抗大病風險能力,又要兼顧農民受益面。對參加合作醫療、年內沒有動用合作醫療資金的農民,可根據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情況,安排一次常規體檢。要公示常規體檢的方式和具體檢查項目,防止資金超支或過多結余。
(四)強化監督機制
區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要會同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監督、檢查本區縣合作醫療的運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區縣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要定期向區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并定期公布合作醫療資金的使用情況,保證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知情和監督權利。建立合作醫療資金的定期審計制度,由具有一定資質的審計部門定期對合作醫療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一、高度重視衛生保健工作,加強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組織與領導。切實做好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是有效預防兒童感染疾病及意外傷害發生的重要保障。各級衛生、教育部門要高度重視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層層建立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密切配合、分工協作,依法加強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有效開展。各縣區衛生局負責衛生保健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的實施、監督管理。各縣區教育局會同衛生局做好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市縣婦幼保健所負責全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業務的培訓和指導等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協調衛生監督機構加強對托幼機構的日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保證衛生保健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實行園(所)長負責制,園(所)長負責全園(所)衛生保健工作開展以及協調全體保教及其它工作人員參與衛生保健工作。
二、強化衛生保健工作管理,托幼機構審批、評審實行衛生保健一票否決制。各級教育部門在審批或復核審驗托幼機構舉辦資格時,應將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衛生保健合格證》作為必備的依據之一。在省示范園、市一類園評審中實行衛生保健一票否決制度。凡是未取得《衛生保健合格證》的單位,一律不得參評省示范園、市一類園。各地要嚴格執行托幼機構登記注冊、評審《衛生保健合格證》一票否決制和《衛生保健合格證》年度校驗制度。已登記注冊但未取得《衛生保健合格證》的托幼機構請在2004年3月底前向當地衛生部門申請評審、領證,其中省示范園、市一類園按附件1:《江蘇省托幼機構衛生保健評分細則》(試行)執行,省示范園達250分為合格,市一類園達200分為合格,合格單位授予江蘇省衛生廳統一制發的《江蘇省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證》;市二類及以下幼兒園按附件2:《*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基本標準》(試行)執行,合格單位授予*市衛生局統一制發的《*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證》。新辦托幼機構在向教育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前,應先向所在地衛生部門申辦《衛生保健合格證》,取得此證后方能申請注冊。對于評審不合格的托幼機構,限期整改,經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辦園資格,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根據《江蘇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衛生保健合格證》有效期為兩年,期滿后須重新評審認定。省示范園、市一類園和市區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合格證》由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發放,市二類園及以下等級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合格證》由所在的縣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放。
三、完善衛生保健設施設備,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隊伍建設。托幼機構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方案應事先征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認可和指導,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學、符合衛生保健的要求。購置的桌椅、玩教具、照明、衛生設施、運動器材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和安全的標準,并適合兒童健康發育的需要。托幼機構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設立保健室和隔離室,配備相應的設施和保健人員。保健人員的數量原則上按每100名收托兒童設1名專職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保健人員必須是取得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上崗前還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并取得上崗證書。各級衛生部門要積極幫助托幼機構開展人員培訓,不斷提高衛生保健人員的業務素質。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古籍保護工作,根據《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意見》(安政辦﹝2010﹞186號)有關精神,制定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古籍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古籍是中華民族在數千年發展過程中創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華文明綿延數千年、一脈相承的歷史見證,具有不可再生性。保護好古籍對于促進文化傳承、弘揚民族精神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在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縣的古籍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由于多種原因,我縣古籍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古籍底數不清,收藏條件較差,古籍老化、破損嚴重;古籍修復手段落后,保護和修復人才匱乏,部分古籍面臨失傳的危險,因此加強古籍保護刻不容緩。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站在對國家對歷史負責的高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古籍保護工作。
二、古籍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古籍保護工作力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古籍保護制度,提高全社會的古籍保護意識,充分發揮古籍在傳承中華文化、提高人民群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增強民族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針
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依法保護和科學保護的原則,正確處理古籍保護與利用的關系,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三)目標任務
1.對全縣各級各類圖書館、民族宗教、教育、衛生、文物等系統以及民間的古籍收藏和保護狀況進行全面普查,摸清古籍底數,編制出版《內黃縣古籍名錄》。
2.實現古籍分級保護,編制《內黃縣珍貴古籍名錄》,完成我縣推薦、申報國家、河南省、安陽市《珍貴古籍名錄》的相關工作。
3.完成一批古籍書庫的標準化建設,命名一批“內黃縣古籍保護重點單位”,做好我縣推薦、申報國家、河南省、安陽市“古籍保護重點單位”的相關工作。
4.建立內黃縣古籍綜合信息資源數據庫,加強古籍整理、出版和修復工作。
5.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古籍保護專業人員,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古籍保護工作體系和工作制度,使我縣的古籍得到全面保護。
三、科學規范地開展古籍保護工作
(一)全面開展古籍普查工作
時間安排:2010年12月底前初步掌握全縣現存一、二級古籍狀況,2012年年底前完成二級以下古籍普查工作,匯總古籍普查成果。
普查范圍:全縣各級公共圖書館、各級學校圖書館(室)、文物、民族宗教、醫療衛生等單位及民間收藏的古籍。
普查對象:漢文和各少數民族文字的古籍(甲骨、簡冊、帛書、金石拓片等特種文獻暫不列入此次普查范圍)。
普查的主要內容:古籍基本情況、古籍破損情況和古籍保存狀況等。
組織實施:普查工作由縣古籍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籌規劃,縣文化局負責組織實施。縣圖書館設立縣古籍保護中心,負責全縣古籍普查登記和人員培訓工作,匯總古籍普查成果,向市古籍保護中心報送古籍普查報表;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負責本地、本部門的古籍普查登記工作,匯總普查成果報送縣圖書館;縣教育、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本系統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普查工作,并將普查數據匯總后報縣古籍保護中心。各收藏單位收藏、保管的古籍(包括民間收藏)所有權不變,其中珍貴古籍文獻需要整理、出版、修復的實行申報制,由縣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規劃和落實。
(二)編制《內黃縣古籍名錄》
在全面普查基礎上,各鄉(鎮)、各有關單位編制本地、本部門的古籍目錄。縣古籍保護中心編制《內黃縣古籍名錄》,并選擇其中部分古籍申報國家、河南省、安陽市《珍貴古籍名錄》。對列入國家、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珍貴古籍名錄》的古籍,收藏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完善保護措施,切實做好保護工作。
(三)改善古籍保管條件
制訂完善古籍書庫的建設標準和技術標準,改善古籍保管條件,完善安全措施,保障古籍安全。加強古籍保護單位的規范化建設,命名一批“內黃縣古籍保護重點單位”,積極做好我縣推薦、申報國家、河南省、安陽市“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的相關工作。
(四)加快推進古籍修復工作
集中資金,有計劃對破損古籍進行修復,重點抓好列入國家、省、市《珍貴古籍名錄》的瀕危古籍的修復工作。各古籍收藏單位要建立修復檔案,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修復,確保修復質量。
(五)加強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
按照古籍數字化標準,規范古籍數字化工作,建立古籍綜合信息資源數據庫。同時加強古籍的出版、研究、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向社會和公眾開放古籍資源,發揮古籍應有的作用。
四、古籍保護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成立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文化局、發改委、財政局、教體局、科技局、宗教局、文物旅游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內黃縣古籍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古籍保護工作。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組織實施本地、本部門的古籍保護工作。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將古籍保護作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強化保護措施,建立健全古籍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充分發揮專家在古籍修復、保護、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古籍保護工作任務較大的地方要成立專家委員會,負責古籍的鑒定、定級及普查、保護咨詢工作,推動古籍保護工作有效開展。
(二)加大古籍保護資金投入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本地古籍普查、修復、出版及數字化等工作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要制定鼓勵政策,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參與、支持古籍保護工作。
(三)加快人才培養。制訂規劃,多渠道、分層次培養古籍保護人才。積極開展古籍保護交流與合作,加強古籍保護工作人員的在職培訓,培養一批技術精湛、素質較高的古籍保護專業人才。
為貫徹市環保工作會議精神和市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市生態建設規劃》要求,用科學的發展以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加快生態建設,強化大環境的綜合治理,實現全鎮的奮斗目標,努力開創生產發展、生活富裕和生態良好的文明健康的發展道路,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全市“率先在蘇北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要求”,圍繞我鎮“激情跨越,打造東南第一鎮”的奮斗目標,突出以工興鎮、富民強鎮,致力提高新街的生態建設水平,促進經濟的社會全面健康、協調發展,創造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主要工作目標
2014年,是全面貫徹“十二五”開局之年,我們堅持以控制污染、排放總量為主線,以生態建設為重點,以科學進步為動力,以改善環境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總的目標是:全鎮污染物排放總量比上年減少5%以上,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以上,垃圾和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70%以上。加快生態鎮的建設,處理好污染糾紛,做好河道清淤等工作,努力實現產品ISO14000認證突破。
三、2014年環保工作要點
1、制定全鎮的環保工作實施意見和環境優美鄉鎮的創建計劃。
2、調整鎮環境管理委員會和生態建設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3、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搞好“六·五”宣傳教育周活動,營造生態建設的濃烈氛圍,增強全民環保意識。
4、協調、配合做好環境優美鄉鎮創建的具體工作。
5、確保沿海生態村通過驗收,力爭邱墩村通過驗收。
6、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河道清淤工作和集鎮的綜合整治。
7、服務好新上項目的環評工作。
8、建立秸稈禁燒禁拋的行政組織,與村簽訂秸稈禁燒禁拋責任狀。
9、參與環境糾紛的調處。
10、完成鎮長與市長簽訂的責任書全部內容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其他各項任務。
四、保障措施
2014年,國家、省、市都把環保工作尤其是生態建設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鎮黨委、政府也更為重視全鎮的的環保工作和生態建設,為全面完成2014年的環保任務,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上級指示精神,真正把環保工作作為國策來抓。
2、加強組織領導。調整鎮環委會和生態建設領導小組,將環保工作納入三個文明建設的考核內容。
3、強化宣傳教育。利用各種途徑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提高對開展生態鎮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向廣大干部、群眾、學生普及生態知識,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生態建設。
4、嚴格環保執法程序,不斷提高環保執法水平。
一、全面開展以勞代賑工作,促進城市低保對象就業
(一)進一步加強低保人員參加公益性勞動(活動)的日常管理。要加大宣傳力度,推廣立山區以勞代賑的經驗做法。由街道辦事處定期組織有勞動能力低保人員,開展公益性勞動(活動)。社區與有勞動能力低保人員簽訂公益性勞動(活動)協議書,對無正當理由兩次不參加公益性活動(勞動)的低保人員,要按程序終止其低保待遇。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要做好公益性勞動(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到活動有內容、有秩序,并做好公益性勞動(活動)記錄。
(二)積極推進有勞動能力低保人員就業工作。各級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做好促進有勞動能力低保人員就業工作。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促進就業與最低生活保障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就業扶持政策,以擴大就業促進社會保障,以社會保障穩定就業、再就業,形成促進就業與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良性互動;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所要與基層低保工作機構共同搭建就業服務工作平臺,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低保對象的基礎管理;各級低保工作機構要主動配合勞動就業部門組織舉辦有針對性的“低保對象再就業援助專項招聘會”,吸引低保對象進場應聘,為他們提供穩定的就業崗位,幫助他們提高就業成功率。
二是構建就業援助指導服務網絡。在街道辦事處設立由低保工作機構、勞動保障部門以及駐區企事業單位參加的低保對象就業援助指導服務窗口,有專人從事低保對象就業援助工作。要深入開展低保對象就業需求調查,做到人員底數清、擇業方向清、個人技能清、家庭情況清、思想動態清,為開展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對低保對象申請就業要做到“三個積極”,即:積極提供培訓、積極提供信息、積極推薦上崗,做到與特困群眾零距離接觸,面對面指導。
三是堅持先求職后保障、鼓勵勞動自救的原則。具備勞動能力未就業的低保申請人,首先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求職登記,未就業的必須由街道勞動保障所出具非個人原因未就業的“未就業證明”。低保、勞動保障等管理服務部門要為其優先落實幫扶政策、優先提供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街道辦事處低保工作機構要建立低保對象就業登記備案制度,根據低保對象的勞動能力、勞動技能,為其介紹、安排就業崗位,有針對性地幫助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家庭穩定就業實現脫貧。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就業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四是依托社區拓展就業。由政府出資購買社區公益性崗位,如社區保安、社區環境保潔、社區車輛看管、小區物業管理等,安置本社區內的低保對象就業。同時,大力擴展社區服務領域,興辦理發、餐飲、車輛修理等社區服務網點,為低保對象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以社區創建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引導衛生、科技、勞動、教育、法律等服務進社區,借此挖掘、開發一批社區服務崗位,為低保對象就業提供新的支撐點。
(三)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漸退制度。針對部分低保對象心存就業可能導致生活質量不升反降的擔憂,實施低保就業漸退制度。對低保對象就業后,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保障標準的,采取保留低保待遇三個月不變的漸退方式終止低保待遇,以鼓勵更多的低保對象通過就業來增強自救能力,實現徹底脫貧。
二、嚴格城市低保和低保邊緣戶的審核審批工作,加大動態管理力度
(一)嚴把低保入口關,做好城市低保和低保邊緣戶的審核審批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通知》(鞍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市城鄉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的通知》(鞍政辦發[2008]108號)精神,做好輿論宣傳和學習培訓工作,讓貧困居民知曉低保相關待遇,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低保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和運用低保政策,更好地幫助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成立由市、區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民政、國資、衛生、勞動保障等部門的*市城市低保聯合審批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城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審批工作領導機構。對城區新增的特別是有勞動能力人員的低保審批工作,由各區民政局審核,報區聯合審批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無異議后,提交市聯合審批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工作采取召開聯席會議的方式進行,每月集中審批一次。
(二)做好提高低保標準后的動態管理工作。各縣(市)、區要本著應保盡保、準確施保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低保動態管理。結合提高低保標準工作,對轄區內的低保對象開展一次全面復查。要詳細調查核實困難家庭的收入情況,摸清因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高離退休金標準、到期領取養老保險金、規范自謀職業收入行業評估所致收入變化的情況。要按照《辦法》要求,對申請或已經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員的收入確認工作,實行由低保申請人員收入認證部門(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縣區經發局或經濟局)與低保經辦部門(各縣區民政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進行聯動的雙線認定方式。同時,各縣(市)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要認真開展自謀職業行業評估工作,對上述人員從事無固定收入或無法確定固定收入職業的,按照《遼寧省城鎮貧困居民自謀職業收入行業評估操作規范(試行)》(遼民發〔2006〕5號)和《*市城市貧困居民自謀職業行業收入評估標準》(鞍民發[2009]8號)的要求,評估其收入。通過準確掌握家庭收入情況,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準確施保。
(三)認真做好城市低保對象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申請享受、已經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員,提出本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必須到市或縣(市)衛生和民政部門共同指定的醫院進行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各縣(市)、區要定期組織上述人員參加勞動能力鑒定。對階段性喪失勞動能力和階段性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每年要組織復查一次。鑒定機構要嚴格依照相關規定,做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優親厚友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三、規范操作,周到服務,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以勞代賑工作取得實效。要以對貧困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加強城市低保對象管理促進就業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城市低保和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的良性運轉,使每一個困難群眾的生活都得到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全市一盤棋的思想,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積極協調,密切配合,使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
1、各統籌地區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允許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2、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失業保險費的緩繳辦法仍按《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3、經核準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應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及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協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企業提供擔保、抵押。
4、經核準緩繳期間,困難企業應繼續按規定申報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在核準緩繳期間,發生職工流動、退休、死亡的,該職工欠繳部分應由企業和職工補齊。
5、困難企業經核準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收滯納金。
二、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
6、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支付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之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率,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應在認真計算基金結余支付能力的基礎上,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降低費率的具體實施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7、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基金結余能夠支付12個月以上失業保險待遇的統籌地區,可申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費率調整幅度根據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全年繳費金額、申請執行期限等因素具體確定。
8、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統籌基金結余在12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一次性適當降低繳費率。困難企業可按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
對2009年退休人員人數超過在職職工人數一定比例的困難企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地區可根據當地基金支撐能力允許其在3-5年內分期繳納風險過渡金,2009年度可按應繳風險過渡金總額的20%繳納。
9、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基金結余能夠支付12個月以上工傷保險待遇的統籌地區,可按照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對屬于二、三類行業的企業費率下浮一檔或兩檔:20*年度工傷保險待遇支出總額低于繳費總額50%的,費率下浮一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支出總額低于繳費總額30%的,繳費費率下浮兩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10、各地不得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三、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11、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統籌地區在確保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可通過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試點,對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12、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當地就業專項資金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執行,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上述兩項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項。已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不能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上述兩項補貼由困難企業按月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并附穩定員工隊伍計劃措施和相關憑證,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批準。
13、困難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實行先繳納后補貼、先發放后補貼的辦法,于批準后的次月起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劃入困難企業銀行帳戶。
14、困難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穩定員工隊伍的計劃措施、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月企業為員工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等。
15、困難企業申請崗位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穩定員工隊伍的計劃措施、符合享受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上月為這部分人員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月企業為員工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等。
16、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周密的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省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備案。嚴格基金使用的審批、撥付和監督管理。要將向企業補貼的基金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布,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按規定安全使用。
四、鼓勵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穩定職工隊伍
17、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所需資金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業專項資金予以適當支持。困難企業可憑職工教育經費使用情況、在崗培訓補貼申請、培訓員工花名冊、培訓計劃等材料,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培訓補貼,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直接將補貼資金劃入企業銀行賬戶。補貼標準不超過豫財辦社〔20*〕231號文件規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補貼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
五、妥善解決困難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問題
18、鼓勵和引導職工與企業依法平等協商,采取多種措施共渡難關。對于困難企業經過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實行經濟性裁員的,可在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依法平等協商一致后,簽訂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經濟補償的協議。
六、認真做好困難企業認定工作
19、嚴格界定困難企業范圍,本意見所指“困難企業”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當前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
(2)已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裁員或少裁員的;
(3)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除外);
(4)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
(5)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規定的其他條件。
為貫徹上級環保工作會議精神和市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市生態建設規劃》要求,用科學的發展觀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加快生態建設,強化大環境的綜合治理,實現全鎮的奮斗目標,努力開創生產發展、生活富裕和生態良好的文明健康的發展道路,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圍繞我鎮“建好市區南大門、打造第一鎮”的奮斗目標,突出以工興鎮,致力提高梁垛的生態建設水平,盡快完成環境優美鎮創建任務,促進經濟的社會全面健康、協調發展,創造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組織建設
為進一步加強鎮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建設的組織領導,調整鎮環境保護和鎮生態建設領導小組。環境保護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三、主要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精神,制定環境優美鎮創建規劃,我們堅持以控制污染、排放總量為主線,以生態建設為重點,以科學進步為動力,以改善環境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總的目標是:全鎮污染物排放總量比上年減少5%以上,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以上,垃圾和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0%和70%以上。加快生態鎮的建設,處理好污染糾紛,做好河道清淤等工作,全面完成創建環境優美鎮任務。
四、2014年環保工作要點
1、確保飲用水安全。
2、制定全鎮的環保工作實施意見和實施省級環境優美鄉鎮的創建規劃。
3、調整鎮環保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4、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搞好“六.五”宣傳教育周活動,營造生態建設的濃烈氛圍,增強全民環保意識。
5、配合市有關部門完成好企業限期治理任務。
6、組織協調、配合做好環境優美鄉鎮創建的具體工作。
7、力爭小凡環境綜合整治通過省級驗收。做好梁垛村、梁北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8、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河道清淤、管護和集鎮的綜合整治工作。
9、服務好新上項目的環評工作。
10、建立秸桿禁燒禁拋的行政組織,與村簽訂秸桿禁燒禁拋責任狀。
11、參與環境糾紛的協調處理。
12、完成鎮長與市長簽訂的責任書全部內容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其他各項任務。
五、保障措施
1、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上級指示精神,真正把環保工作作為國策來抓。
2、加強組織領導。調整鎮環保工作領導小組,與相關單位和村簽訂環保責任狀,將環保工作納入三個文明建設的考核內容。
3、強化宣傳教育。利用各種途徑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提高對開展生態鎮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向廣大干部、群眾、學生普及生態知識,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生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