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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濟法是具有多元性價值的法,而在各種具體價值形態中,公共利益是最重要的價值內核,集中體現出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性。公共利益的內涵決定經濟法的價值取向不以私利為目的,而更重視社會經濟的穩定與整體發展。與其他部門法上的“公共利益”不同,經濟法中的社會公共利益,不僅是限制人們行為的依據,亦是作出某種行為的前提,這樣的公共利益不僅帶有經濟性,更因為立足點的不同而體現出整體性。本文主要分析經濟法中的社會公益,并探索其在實體與程序上的表現形式,通過整體上把握公平與效率,和常規程序機制的保障,實現經濟法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價值目標。
關鍵詞:經濟法;公共利益;公益訴訟
一、經濟法價值目標——社會公共利益
在現代法律部門中,經濟法、民法、行政法都包含利益內容,但三者之間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傳統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個人利益,行政法以國家權力為本位,而經濟法則立足于社會公共利益。利益基石的各不相同使三個法律部門得以相互獨立,經濟法存在與獨立的核心,體現為社會公共利益。
1. 傳統民法、行政法的局限
從經濟思想和經濟政策上看,人類社會歷經自由放任、政府干預,再到限制干預的發展歷程,法律精神也從單純的契約倫理過渡到產生社會正義的需要。從民法上看,“意思自治”、“私權神圣”,都是不可侵犯的法律信條,經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確立并且延續至今。但隨著資本主義社會發展到壟斷階段,這種對利益的調節方式開始顯露出局限。首先,民法以平等為基本原則,并以此建立公平體系。但民法的公平體系只能保證前提的公平,或者說機會均等的公平,卻難以對結果加以調整。這直接導致大量事實上的不平等經市場經濟環境的催化而發生。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所有權絕對的原則也使資源難以得到合理配置,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并最終影響市場經濟的發展。(汪淵智,2003)市場固有的缺陷也使其運行結果出現非效率性的配置和非公平性的分配。(應飛虎,2001)
民法在利益調整方面的種種局限,使凱恩斯的國家干預主義盛行一時。國家的強制干預在某些程度和某些特定歷史時期,的確遏制了市場的無序狀態,使社會與經濟趨于穩定。但由于國家經濟職能的擴張,使“政府失靈”成為需要面對的新的問題。行政法無力克服“政府失靈”現象,因為行政法的核心畢竟是對政府行為的限制。而隨后行政法的社會化雖然使行政干預與社會契約相結合,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政府失靈”問題,但作為公權力,行政權的剛性強制調整手段仍然與市場經濟的本質相悖。
市場經濟的發展,既需要運用國家力量以克服其消極之處,又要限制國家干預來尊重市場經濟的自我調節。因此,對市場所采取的措施就必須正義且適度,這一措施還取決于政府“依照統一規則享有的權限”(哈耶克,2001)。單純依靠民法、或者依靠行政法,都無法做到這一點。既能彌補民法的不足,又能限制行政權運用的法,只有經濟法。
2. 經濟法的社會公共利益追求
效益和公平是經濟法的價值目標,社會公共利益是其價值追求的最終體現。經濟法承認現實生活中個人能力與財產的不平等,并以此為基礎,通過合法的“不合理對待”,來實現經濟公平。不承認不平等現實存在,或者追求絕對的平等,都是制度僵化的體現。經濟法正是為了打破僵局,從社會沖突中獲益而產生的。這是一種科學的思路,它反思傳統民法形式公平的弊端,并通過建立新的社會規范來解決社會經濟沖突。
經濟法追求的社會公共利益,看重的是利益實際的歸屬,強調的是實質的公平。社會發展、天賦能力、個人際遇,這些因素都導致人們之間差異的顯著化。無視差異,一視同仁,反而是鼓勵不平等,加劇不平等。經濟法鼓勵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為,但又認為這種行為應該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承擔義務;它引導和建立起公平競爭機制,又致力于社會經濟的組成部門的相互配合與合理制約;它既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又不放松社會分配的公平。經濟法關注“結果如何”,追求“整體公平”,這一切的內在驅動力,都是社會公共利益。
二、經濟法公共利益的表現形式
社會公共利益是經濟法產生的價值基點,立足于此,經濟法的利益目標與民法、行政法有本質的不同。經濟法更注重實質利益的合理分配,而不是單純追求形式上的平等,在這個意義上,經濟法彌補了傳統民法的不足。而從程序體系上看,經濟法理解并認同現實的不平等,并以此為基礎形成自己的訴訟體系。
1. 實體表現:經濟法的價值取向推動分配公平
經濟法以社會公共利益為其價值取向,分配問題是公共利益問題的核心。(戴文禮,1997)在市場經濟中,由于單個主體占有的資源、條件等不同,初次分配、產業差別都會導致出現貧富差別、分配不均等現象。在這種前提下談論社會公共利益,不是指要以此為標準,使社會財富重新平均分配,而是指充分利用國家的經濟調控能力,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刺激低收入產業提高效益,并通過再分配來均衡收入差距與貧富懸殊。
在市場經濟領域,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換即為第一次分配,比如通過勞動力交換報酬,通過物的價值交換利益。而主體的抽象平等,并不能產生分配上的平等。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就其機制來看,仍然存在模仿西方市場機制,忽視中國國情的現象。這種分配機制下聚集起來的財富,直接表現為日益嚴重的分配不均、貧富差距擴大。為此,我國提出“初次分配重視效率,再次分配重視公平”的政策,并通過一系列的經濟立法來推動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初次分配的差距,大部分是由于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與競爭過程引起的,經濟法通過反壟斷立法等限制惡意競爭,確立市場結構,維護交易自由,探求從源頭上解決初次分配的公平問題。總之,經濟法可以通過法律強制的手段來合理分配社會資源,這種分配首先是符合市場規律的,通過宏觀調控保障初次分配盡可能公平,其次才是根據社會公共利益對資源進行再次調整和分配,并在合理配置資源的同時,防止貧富分化。
2. 程序表現:經濟法公益訴訟突破傳統訴訟的局限
立足于社會公共利益的分配調控是經濟法在實體上的表現,經濟法的程序表現則體現在經濟法糾紛的調解手段上。國家對經濟的調控是經濟法的核心內容,在調控過程中,國家運用一系列方法,來配置和分配社會資源與社會財富。資源與財富的稀缺性是客觀的,再完美的分配方式也會導致利益的重新調整和分配格局的改變,因而產生利益爭奪。除此之外,國家的調控過程中對國家權力的運用也容易損害到不同經濟主體、行政主體的利益,由此產生一系列糾紛,如上下級行政主體在調控過程中的爭議、國家調控主體與被調控主體之間的爭議、被調控主體之間的爭議等。解決上述爭議主要 依賴當事人協商、仲裁、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等四種方式,其中司法手段是最權威的,也是適用范圍最廣的。
運用司法手段解決經濟法上的糾紛,可以將其稱之為“經濟法訴訟”。經濟法調整的對象、原則、方法,與傳統三大訴訟的調整對象等有較大的不同。上述經濟法施行過程中產生的種種糾紛,與民事、刑事、行政糾紛也有明顯的區別。首先,經濟法糾紛發生的原因來自國家對經濟的調節,不涉及民事交往與行政管理,通常也不構成犯罪。其次,經濟法糾紛的當事人不僅包括國家調控主體,也包括民間組織和社會公眾。但是,在傳統的三大訴訟法之外,專門設計一種針對經濟法糾紛的經濟法訴訟制度,顯然是不符合我國國情的,也難以為學界所接受。經濟法廣泛的調整對象導致其糾紛的多樣性,也由此使其調整方法具有綜合性。普遍的做法是,如果糾紛中涉及經濟犯罪行為,則依據刑事訴訟法進行處理;如果糾紛涉及行政機關與其相對人,則依據行政訴訟法處理;經濟實力和經濟地位平等的主體之間的糾紛,可以考慮適用民事訴訟法。而對經濟法糾紛中,上述三大訴訟法不能很好調整和解決的爭議,則通過特別規定予以解決,比如經濟公益訴訟。
早在羅馬法時代,就已經出現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而設的公益訴訟,并且將其區分為由市民提起的市民法公訴和大法官諭令規定的大法官公訴。(周桐,1999)在近代美國,公益訴訟又被稱為公共訴訟,以處理涉及多數人或者集團的復雜經濟糾紛為特征。公益訴訟與傳送訴訟法中的公訴不一樣,它相對于私益訴訟,可以國家機關、利害關系人的名義提起,也可單獨以個人名義提訟。經濟公益訴訟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社會公共利益,通過維持社會經濟秩序來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經濟公益訴訟并不以現實的損害為提訟的前提,只要對社會公共利益有損害威脅,就能成立訴訟的前提。在具體的訴訟原則和制度方面,經濟公益訴訟也有所突破,由于訴訟標的并不限于私益,必然要對當事人的處分權加以限制。總之,經濟法上的公益訴訟,是鼓勵社會個體立足自身,關注社會公共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特殊訴訟形式,從根本上說,這是對個體權利的終極關懷,也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深層次關懷。
三、我國經濟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方式
實體上看,經濟法追求分配公平,程序上看,經濟法訴訟需要突破傳統訴訟的限制。而實現上述兩點,不僅需要從整體上把握公平與效率,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程序機制。
1. 整體上把握公平與效率
經濟糾紛直指分配問題,糾紛的領域卻不限于市場領域,還包括政治領域、社會領域。從整體上把握公平與效率是個一分為二的問題,從市場角度看,“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是經過實踐檢驗的合理方案,但在政治領域與社會領域,“公平優先,兼顧效率”則更為合理。因為在市場領域,效益是分配的絕對前提,價格自發引導資源的有效配置,市場通過其自身機制促使經濟增長,因此資源的合理流動、生產要素的提高等,都是市場良性運轉的重要條件。而在政治領域與社會領域,人權、社會安定、公平競爭等,是更需要首要考慮的要素,公平也因而具有頭等重要的意義。
2.完善程序機制
經濟法是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最高準則的法律制度,其價值目標和價值理念都歸結于社會公共利益之中。而程序機制的正當性,能幫助經濟糾紛的當事人限制公共權力,并從程序中獲益。首先,涉及公共利益的糾紛,必須以嚴格的科學調研和專業論證為前提。科學調研和專業論證可以保證在合理限度內限制公民基本權利,保障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其次,決策過程和執行過程的公開必不可少,如此才能避免出現以公共利益為借口剝奪相對人程序權利與民利情況,進而保障經濟法調控行為的合法有效。第三,程序控制機制并不是沒有限制的,必須在程序控制之外,堅持平等商談、公平補償等原則,使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不以犧牲個人利益為代價。(作者單位:四川大學)
參考文獻:
[1]彼德·斯坦等著,王獻平等譯:《西方社會的法律價值》[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84頁。
[2]哈耶克著,鄧正來譯:《正義:法律與權利》[J],《環球法律評論》,2001(春季號)。
[3]戴文禮著:《公平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0頁。
[4]馮彥君著:《民法與勞動法制度的發展與變遷》[J],《社會科學戰線》,2001年第3期。
[5]李功國著:《民法本論》[M],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頁。
[6]厲以寧著:《經濟學的倫理問題》[M],三聯書店1995年版,第27-29頁。
[7]梁慧星著:《物權法》[M],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頁。
[8]汪淵智著:《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民商法與經濟法》[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71頁。
在海外媒體對本屆夏季奧運會的好評中,除了氣勢恢弘的開幕式,提及最多的就是奧運志愿者。西班牙《國家報》、日本《讀賣新聞》、《紐約時報》等等外媒稱,“志愿者通過微笑建立和諧”,“奧運會在中國掀起志愿者熱潮”,“‘鳥巢一代’成中國民間外交官”。印尼《羅盤報》網站更是發表文章,稱贊志愿者是北京奧運會成功背后的重要身影。這也難怪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不僅在開幕式上稱,“我們還要特別感謝成千上萬、無私奉獻的志愿者們,沒有他們,這一切都不可能實現。”在閉幕式上又表示“感謝所有出色的志愿者”。
志愿者,拉近了中國人與外國人的心靈距離,縮小了世界與中國的隔閡,將奧林匹克運動真正地變成了一個“非政治化”的運動,變成了一個大眾一起娛樂與happy的場所。志愿者,由此也成了北京最好的名片,成了中國最好的名片。
不僅如此,幾個去現場觀看的朋友都不約而同地說,身邊的志愿者讓他心情很舒坦,也更加愿意服從他們的指揮和“命令”,做一些配合性的事情。因為,“志愿者的精神在感召我,讓我更加意識到自己也是社會的一分子,要自覺地為奧運貢獻自己的力量。”
這是一次“社會治理開放”的極好演練。這個開放,開放的不是如何利用服務大眾的機會而增添主辦者的光環,而是如何更好地奉獻愛心、責任擔當和高效透明地提供公共品。在奧運會的這次開放中,我們看到,社會服務及一些公共品的提供,任何有意愿的公民都可以直接參與其中,他們提供的服務不僅高質而且高效,他們的行為也引起了市民們的自覺配合。同時,我們也從中看到了我國社會自組織能力的巨大潛力。正因為如此,也才產生了很好的社會效應和國際反響。
這次演練可以說是奧運會帶給中國的一個寶貴制度財富。在早之前的雪災救援中,很多志愿者因為擔心搶了政府風頭而不敢有所作為;在前不久的汶川地震救災中,很多奮勇向前的志愿者組織因為無法與政府組織工作有效銜接而顯得雜亂無章。但這一次,志愿者行動與政府組織實現了無縫銜接,各司其職,上演了一出政府社會協同提供公共服務的漂亮“北京十六天”。雖然,志愿者的自發性和主動性還有待加強。
現在,國家的和諧社會戰略需要將推進志愿者以及志愿者組織發展結合起來,開始新的社會層面改革開放的試驗。因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事務的繁雜、多元化的需求,政府提供社會公共服務以及公共產品的傳統模式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這需要采用新的社會治理模式以規避“社會問題政治化”的弊端。另一方面,公民公共參與愿望日益提高,他們在扶貧、鄉村教育、環境保護、弱勢群體救助乃至農民權益等各個方面開展著廣泛而豐富的志愿服務,并通過一系列的民間自組織形式,謀求公共利益的實現,推動市場經濟改革以來新的社會結構的轉型。公民自組織正成為構成成熟市場經濟體制中,國家、市場之外的另一個重要力量。
一、正確認識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辯證關系
堅持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義所在,辯證認識二者的統一關系,是實現二者有機統一的首要環節。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本質上是一致的。工商行政管理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將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具體地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圍繞維護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來展開,包括保障和發展行政相對人的訴求權利,最大限度地保護和實現行政相對人的正當權益。使法律賦予當事人的各項權益得到滿足,但這并不意味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忽視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當事人個體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保護和實現了行政相對人的個體利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也就在客觀上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其次,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既有一致性又有差異性。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分別有著不同的評價機制。法律效果是指實施具體管理行為在法律上產生的影響和結果,法律效果的好壞主要依據管理活動的合法性評價。社會效果是指管理行為在社會生活、社會公眾中產生的影響和結果,社會效果的好壞主要依據管理活動的社會反響來評價。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實際工作中,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時會出現不一致、不協調的情況。如有的案件情節認定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法律適用正確,確實體現公平公正。但行政相對人及社會公眾都對案件處理結果頗有微辭。出現這種情況。一是法律自身的原因。一方面,立法者不可能預見到法律制定后發生的所有事情,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難就難在用同一規則去處理大量不規則的行為,因而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在執法活動中撇開其他手段,單純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就有可能導致社會效果不夠理想。另一方面,相對于經濟生活日新月異的變化,法律具有較強的滯后性。如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機械地適用已滯后的法律條文,就可能犯“刻舟求劍”的錯誤,導致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不一致、不協調。二是社會環境的影響。現實生活中社會效果評價體系存在著“個人好惡”等主觀評價和利益驅動等因素,造成行政相對人對正確的處置結果也不愿接受。三是有極少數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方法簡單化、一般化,機械辦案,機械管理。更有甚者。認為管理就是處罰,處罰就是管理。這也是造成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以統籌兼顧的方法可以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統籌兼顧是我們黨科學有效的工作方法,也是我們正確處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關系的重要方法。要善于統攬全局、善于協調各方,認真分析和疏理管理活動中所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堅持立法宗旨、立法背景、法理原則、現實需要等諸方面的統籌考量。在法律的大框架內統籌考慮和兼顧各方利益。實施統籌管理、和諧管理,改進管理方式,改善管理關系,推進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樹立戰略思維、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多視角、多方位、多層次觀察,分析解決具體問題,努力化解經濟矛盾和糾紛,維護好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積極探索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切工商行政管理活動首先應當以管理的質量和水平來衡量。法律標準是其最基本的標準。同時,管理活動必須注重社會效果的標準,統籌考慮具體公平正義和社會公平正義,統籌考慮管理活動的社會評價和導向作用。具體地講。應正確把握和處理以下四個方面的關系:
其一,正確把握和處理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法律與道德都具有調整和規范人們行為的功能。法律側重于對人們外部行為的調整,道德則要求人們的外部行為和內在動機都符合道德的規范。二者對人們同一行為的評價標準有一定的差異,有時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工商行政管理的社會效果。現實生活中之所以會出現一些群眾不理解某些正確、合法的管理活動。如對清理無照經營活動中給弱勢群體以必要人文關懷的不同反響,就在于人們持有的道德評價標準和法律所包含的行為評價標準不一致。所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活動中,要著眼于實際工作的需要,積極探索運用法律和道德兩種調整機制,力求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其二,正確把握和處理法律與政策的關系。政策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是政策成熟化、系統化、剛性化的成果。二者都是為實現黨在一定階段的總目標、總任務服務的。工商機關在管理活動中,不僅要有較強的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而且要有較高的政策水平,特別是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國民經濟下降壓力加大、企業經營困難增多的情況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善于將適用法律與執行政策結合起來考慮問題,把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發展的總體目標貫穿到工商行政管理活動的全過程。
其三,正確把握和處理合法行政與合理行政的關系。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民主法治進程、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出發,依法行政應該有更高的要求和評判標準。工商行政管理不僅要強調合法行政,更要求合理行政,努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合法行政是指行政行為必須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的原則,一切行政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條件、種類、幅度下實施行政行為。合理行政不僅要求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條件、種類、幅度下實施行政行為,更要求行政活動中準確把握法律的立法宗旨、內在精神,準確適用法律。合理行政中的“理”不是道德意義上的“理”,而是符合法律精神和一般原則的“理”。“合理”是從法律的內在精神、宗旨、目的、授權范圍的角度衡量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從而得到社會的廣泛認知和認同。由此可見,合法是合理行政行為的前提。合理是合法之下的合理。是行政行為更高層次的判斷標準。在具體工作中,合理行政必須做到對行政相對人一視同仁,不偏不倚;任何行政行為的目的、動機都符合法律宗旨和社會需求;行政行為的內容和范圍合理合情;行政行為的手段和措施適當。得到行政相對人的認可;行政行為的方式符合行政目的,行政相對人都能接受或基本接受。這樣。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就可以在較高層次上實現有機的統一。
其四,正確把握和處理管理與傳媒機構的關系。在現代社會,工商行政管理的社會效果主要通過傳媒所表達的社會輿論反映出來。社會輿論評價高,在很大程度上說明管理的社會效果好。因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
學會與傳媒打交道。十分注意處理與傳媒的合作關系。首先。工商行政管理要接受輿論的監督。接受社會的監督,保證依法行政的公正和公平。其次,要注意和防止傳媒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可能產生負面影響。諸如傳媒在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一些活動作出一些片面的評價和結論: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傳媒的影響營造對犯罪活動有利的社會輿論,對社會產生一些誤導,以干擾工商機關的管理活動,貶損工商機關的良好形象。再次,要重視發揮媒體在公民法律意識養成中的重要作用。盧梭曾經指出:“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要在媒體大力開展富有成效的工商法治文化宣傳活動,積極向媒體受眾宣傳普及工商法律法規,提高工商法規在社會各界的認識度,特別是讓行政相對人內心信仰法律,信任工商,信從管理,從而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社會公信力。因此,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改善和加強與媒體的合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重視對重點法規問題和熱點案件的正確引導。發揮媒體在宣傳工商、展示工商以及疏導群眾情緒、化解社會矛盾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必須注意把握的幾個問題
探索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大膽探索、大膽實踐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增強宗旨意識,牢固樹立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思想觀念。工商行政管理來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務于人民。必須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當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要盡快更新管理理念,進一步從思想認識上真正解決“為誰管理,如何管理”的問題,在行政管理的諸方面環節都要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和合理行政原則。必須堅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大于一切、重于一切。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己任,把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時時處處為人民群眾謀求福祉,時時刻刻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要常念人民之托,體察群眾意愿。關心群眾疾苦。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多做暖人心、穩人心、得人心的事情: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要求,能夠馬上解決的立即解決,短時間難以解決的,必須制訂計劃、規定期限,明確責任,抓緊時間解決,并及時說明短時間不能解決的原因和困難,使群眾理解,讓群眾放心。真正做到胸中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
第二,增強公仆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能否增強公仆意識,直接關系到工商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工商機關在依法履行管理職責的時候,必須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必須切實履行好人民公仆的職責,必須把管理與服務統一起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促進管理。要全面提升服務標準和服務水平,不斷推出工商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為行政相對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朝著“讓行政相對人辦事更方便、更及時、更節約、更公正、更滿意”的目標不懈努力。依法管理不是依法管民,不能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盛氣凌人,態度不冷不熱,方法簡單生硬。要懷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和對行政相對人的深厚感情,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視行政相對人為親人,這是對待人民群眾的感情態度問題。工商工作的專業化、中立性等要求,并不排斥行政機關的人文關懷。只有首先尊重行政當事人,接近管理與管理對象的距離,使行政相對人感受到工商機關的理性光輝的同時,感受工商機關的溫暖。才能改善管理者與管理對象的關系,使行政當事人更好地配合工商管理的工作。
【關鍵詞】公立醫院 社會責任 非營利組織
目前我國醫療體系的主體是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公立醫院承擔90%以上的醫療服務任務,是國家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以及應對公共衛生危機的主力,公立醫院作為政府舉辦的,肩負救死扶傷、保障群眾健康的重任的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其特殊性決定了它不只是一個單純的經濟組織,絕對不能把經濟利益作為其經營的唯一目標,當前公立醫院出現了片面引入企業經營經驗和套用企業化運作模式,片面強調規避經營風險和過度地追求經濟利益的傾向,直接或間接地傷害了公眾享有醫療保健的權益,淡化了公共醫療機構對公眾應當具有的社會責任。因此,正確理解、厘清和明確公立醫院的社會責任,使公立醫院在人民的健康事業中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1.公立醫院要保障提供均等化的醫療衛生服務
“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由來已久,隨著醫療衛生改革的不斷推進,醫療衛生服務正在惠及更廣范圍的人群。但是,醫療資源不均的現實仍然存在。醫療資源主要表現為向經濟發達地區集中,向技術先進地區集中,向人口集中地區集中,從而導致農村的患者要到城市就醫,城市的患者選擇到更大的城市甚至北京,上海就醫,從而產生擁擠效應。
由于經濟優勢和技術優勢,在大城市一般都聚集了較好的醫療資源。醫療衛生服務作為一種公益性、公共性的產品,本應該均等的惠及所有公民,卻因地域發展差異而不同。公立醫院在不斷完善自身技術水平的同時,也有責任不斷推進醫療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公立醫院要加強與社區醫院,鄉村醫院的合作和交流,定期將運用成熟的新技術,新經驗推廣到更大范圍,不僅可以提高社區醫院,鄉村醫院醫療水平,增強患者對醫院的信任度,而且可以大大緩解公立醫院看病擁擠的現狀。此外,公立醫院還應制定相關激勵政策,鼓勵優秀的醫務工作者可以到基層去實踐,他們可以將公立醫院中一些好的制度,技術和經驗傳授下去,分擔公立醫院的就診壓力,從而推動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
現在一些先進的醫療技術,由于昂貴的治療費用而出現了排他性效應,一些經濟條件差的家庭,由于無法負擔醫療費用,即使是可以治愈的疾病也只能望而卻步。因此,要真正實現醫療資源的均等化,公立醫院還應建立醫療救助基金以及相應的救助機制。基金來源可以是社會各界的愛心捐款以及國家的定額補貼,達到一定數額無力承擔費用的患者可以通過申請基金來獲得幫助,申請基金的患者只需負擔一定比率的基本醫療費用。或者一些暫時無力承擔費用的患者可以通過申請基金獲得救助,以免延誤病情,康復之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內補全醫療費用,即分期付款的模式。
2.公立醫院要保障人性化的醫療服務價格
醫療服務價格昂貴是造成“看病貴”的直接原因,當前我國公立醫院是差額撥款的模式,只有來看病買藥的人多了,醫院的效益才能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基于“經濟人”假設,公立醫院為了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效益,不被其他醫院搶走患者,不僅會保守自己的醫療經驗,而且也必然會提高患者看病的費用,出現“開大方”、“亂檢查”等現象。但是,公立醫院應該首先是“道德人”,醫療服務本身關系公眾的生命安全,它本質上是一種商品,但又具有特殊性。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自主生產商品,消費者則根據個人偏好來選擇符合自身需求和標準的商品,政府和社會無需干預。但是在醫療保健中,醫療服務有其特殊性,即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患者在醫療服務質量的評價方面總是處于劣勢,有些情況下甚至無法對醫療質量做出評價,這就更需要公立醫院秉承人道主義精神對待患者。
我國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醫療衛生,不斷的進行改革,先后出臺了基本藥物的指導價等要求,但是各種新聞媒體還是曝光,每每國家政策出臺,醫藥企業自覺無利可圖,于是藥品總是改頭換面。而醫院在給病人診療時,明明一般藥物就可以治愈,卻仍然會給病人開比較貴的藥品。這種“躲避”國家政策的行為對解決“看病貴”問題可謂雪上加霜,這是公立醫院在承擔社會責任中的缺失,公立醫院是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在公眾患病時應當一心一意為患者著想,怎能從本身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身上撈取自己的利益呢?
我們無法規定醫院只能出售國家定價統籌的基本藥物,這些只能取決于醫院和醫務人員的道德約束。只有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道德素養,才能凈化看病就診的環境。而對于既昂貴又不可替代的藥物和檢查,一方面要依賴技術不斷成熟和推廣,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國家補貼的形式,對于經濟困難的患者予以補貼。從而緩解“看病貴”的問題。
3.結語
責任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價值問題,公立醫院社會責任理當去回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公立醫院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屬性決定其必須對國家、社會、人民群眾負有社會責任,有義務幫助政府實現對公共衛生領域的宏觀調控,為社會提供優質、價廉、高效的基本醫療服務,有責任著力解決當前“看病難、看病貴”的民生問題,以及解決基本醫療的公平性、可及性等醫療領域突出的社會問題。公立醫院只有在醫療衛生的實踐中,才能不斷地實現其社會責任的價值。
參考文獻:
[1]周金玲.《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解析》[J].衛生經濟研究,2008.(7):3—5
以為民理念引領公信,提升司法親和力
探究中國的司法實踐,親和力具有獨特的魅力。植根本土實際的中國司法,并非使人懼怕的威懾力量,也不應使人民產生心理上的隔膜和畏懼,而應當使人民感到親切和心理上的認同。拉近群眾與司法的距離,從親近司法,到認可司法,進而信賴司法。
堅持服務理念。服務型司法不僅是司法為民理念的要求,也符合世界范圍內“接近正義”的司法改革大趨勢。繼續堅持服務型司法理念,結合智慧法院建設,不斷完善“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解決”的訴訟服務體系。整合既有的網上訴訟、律師服務、申訴、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載體的功能,拓展“兩微一網”(微博、微信、法院官網)的訴訟服務功能。進一步加強網上立案工作,將所有一審案件均納入網上立案范圍,讓司法更加接近人民群眾。
堅持便民利民。根據人民群眾的需求和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地開展好節假日法庭、巡回審判、網上辦案、約見法官等便民利民活動。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立案、審判、執行和等環節的便利措施,提高司法便民利民的實效。注重發揮人民法庭接近基層、了解民情的特殊優勢,強化人民法庭在解決基層民間糾紛中的作用,賦予人民法庭作為法院訴訟服務點的職能,方便基層群眾、應訴及參與其他訴訟活動。
加強訴訟引導。從現階段當事人參與訴訟的能力和條件差異較大的實際出發,在保證程序公正、平等對待的前提下,注意為當事人特別是沒有委托律師辯護、的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導與幫助。強化訴訟權利義務、舉證責任、訴訟風險等事項告知工作。當事人提出調取證據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或者法庭認為有必要調查、核實的證據,應當依職權調取、核實。
以公正司法實現公信,增強司法信任度
曾引用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論述公正與公信:“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每一個案件都關乎民眾切身利益,每一次審判都關乎法院形象聲譽,要從個案質效、程序以及價值的弘揚著手,促進和提升公眾對司法的信任。
提升審執質效。近年來,法院辦案壓力持續增長,“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斷顯現,以江蘇全省為例,2015年受理案件數同比上升達17.31%。防范人案矛盾帶來的負面影響,進一步提升審執質量和效率。首先,要貫徹落實“繁簡分流”原則。對于所受理的案件,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執行案件,都要落實繁簡分流,實現審判資源的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提升案件審執效率。其次,要堅持“難案精審”,鼓勵法官集中精力和腦力審理難案,把難案的審理和裁判作為展現高水平司法能力的重要載體。進一步深化院、庭長辦案工作,院、庭長必須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和新類型案件。最后,要正確處理依法獨立審判與嚴格審判管理的關系,以“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為目標,加強和改進審判管理,完善審判績效和工作業績評估體系。
重視程序規范。有法諺曰:“正義不但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形式實現。”司法之中,程序較之于實體更具有可表現性、可公開性和可感知性。要堅決擯棄重實體輕程序的錯誤思想,正視司法活動中仍然存在的辦案程序不嚴格、庭審不規范、行為不嚴謹、言語不文明等問題,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處分權和辯論權,充分保障律師的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以及會見、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等方面的權利。針對窗口接待、立案、開庭、合議、裁判、宣判、執行各個環節,健全程序規定,明確操作規則,以規范程序中的點滴,積聚公眾的信任。
懲戒失信行為。把個案作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范本,確立鼓勵誠信行為的社會導向。重視和加強對社會生活的調查研究,認真了解各類社會關系和社會交往的主要方式與規則習慣,善于總結和運用人民群眾公認的常識與經驗,努力使司法過程和處理結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貼近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大力推進司法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利用訴訟活動和司法裁判,加大對誠信行為的保護力度和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提高誠信效益,加大失信成本,嚴格防范并依法制裁當事人利用訴訟手段逃避責任或謀取不正當利益。
以職業隊伍保障公信,贏得司法認同感
民眾對司法的規范性期待與認知性期待是否能夠達成一致,關鍵在于其對所親歷的訴訟過程的感知與評價。其中,最直接的切入點,則是對作為法律實施者的法官的評價。法官形象在很多場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體化,一言一行關系著法院的公信、法律的尊嚴,法官必然是司法公信力的人格載體。尤其在司法責任制確立之后,法官的素質、隊伍的建設,對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作用將更加凸顯。
清正廉潔的形象。“公生廉、廉生威”,只有保持廉潔,司法者才有可能贏得信任;只有樹立權威,司法裁判才能為公眾信服。個案的司法不廉,不僅會毀掉個別當事人心中的司法公信,在如今高度公開透明的信息社會,經過傳播和渲染,法院形象在公眾內心會被標簽化,極大地傷害群眾感情。要不斷加強廉潔司法教育,引導法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和事業觀;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源頭上防止不正之風。
勤勉專注的品質。工匠精神,是指工匠對自己的產品精雕細琢、精益求精的精神理念,是對職業敬畏、對工作執著、對產品負責的態度。工匠精神雖發源于處于市場競爭中的企業,但同樣適用于專業化、職業化的法官。法律是一門古老而威嚴的藝術,法官則是從事這項神圣藝術的工匠。法官要以鄒碧華同志為典范,對法律事業具有使命感和責任感,自覺抗拒各種誘惑,克服浮躁情緒,樹立終身鉆研、勤勉學習的理念。如鄒碧華般的法官,必然會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同。
謹言慎行的作風。身為法律的實施者,言行關乎法律尊嚴,故法官應有此自覺:謹言慎行,既是法定義務所在,也是職業倫理義務使然,理應獨善其身,恪守司法良知,不得有任何損害司法公正的言行。無論是履職之中還是工作之余,都要時刻關注并規范自身的言行舉止,以理性平和,替代簡單粗暴; 以規范嚴謹,替代粗疏隨意; 以中立客觀,替代偏聽偏信; 以平等包容,替代歧視偏狹,避免令他人產生合理懷疑。
以司法改革提升公信,回應司法新需求
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指出:“今后五年可能是我國發展面臨的各方面風險不斷積累甚至集中顯露的時期。”在三期疊加的特定階段,處于社會矛盾前沿陣地的人民法院,研究和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是刻不容緩的任務,對于防控風險、化解矛盾以及維護穩定大局,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有權必有責。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在解決審判中存在的行政化、層層審批、權責不清等問題,不僅倒逼公正司法,也是贏得公信的重要舉措。準確把握審判責任與責任豁免、追責與保障的關系,完善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推進基層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加快審判團隊建設。探索建立外部、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信息庫,建立對不記錄、不如實記錄的問責機制,落實全面記錄、全程留痕、永久留痕原則,保障法官依法履職。
著力破解“執行難”。2015年5月推行的立案登記制改革,直指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有力保障了當事人的訴權。立案障礙雖已掃除,但“訴訟難”、“執行難”,尤其是后者,仍然是困擾當事人的難題。不僅嚴重損害司法權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失信行為。深化執行體制改革,提高執行信息化水平,規范執行行為,強化執行措施,加強信用懲戒,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無處逃遁,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向人民群眾做出的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
信息化推進陽光司法。隨著法治進程的推進,公眾越發重視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對司法公開有著更高更嚴的要求。借助日新月異的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全面推進信息化建設,法院得以不斷深化司法公開。在已初步建成的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基礎上,要積極探索信息化條件下司法公開新途徑,推進司法公開全覆蓋,加強對現有應用系統的整合,加強對司法數據的收集、管理和應用,實現審判執行全程留痕。力爭建成全面覆蓋、移動互聯、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統,以最真實的方式展現司法形象,深化民眾對公信的直觀感知。
以互動對話促進公信,彰顯司法影響力
司法公信與社會誠信的建設相輔相成,對司法服從與認可,是法治信仰形成的前提;而信仰法律,是建設社會誠信的前提。因此,不能孤立地看待司法公信力建設,應借助司法與社會的互動和對話,把司法公信的影響力傳遞到司法體制之外,傳遞到更為廣泛的群體之中,服務于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司法與民眾的良性互動。司法參與是司法民主的重要內容,是指人民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參與司法活動,陪審制度被認為是公眾參與司法并體現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標志。長期以來,我國采取的是一種體制內、封閉的“精英化”參與模式,普通民眾難以走進法院,且陪審案件范圍受限,參與案件層級受限,無法真正體現司法公信力所具有的交互性、開放性的內在本質。目前正在進行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注重吸收普通群眾,兼顧社會各階層人員的結構比例,擴大參審范圍,以更為開放、更為陽光的姿態,推動公眾的司法有序參與,構建民意在司法體制內的發聲渠道,有力推動了司法公信力建設。
論文摘要:如何借鑒已有的公共事業項日的投資管理經驗從社會信息化項日、管理等角度值得進行分析探討以總結提高公共信息項日的管理水平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使用信急手段進行社會管理和服務社會的公共信息化項日逐步增加各級政府采取了積極的政策推動和鼓勵這類項日的建設。雖然公共事業項日建設和管理在國內逐步走向成熟但信息類項日具有一此自有的特點對項日的建設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借鑒已有的公共事業項日的投資管理經驗從社會信息化項日、采購及建設、經營模式、企業自卞經營模式下的社會管理等角度值得進行分析探討以總結提高公共信息項日的答理水平。
怎樣的信息化項口司以稱為社會公共信息化項目
社會公共信息項日具有的兒個特點
社會公共信息項日與其他公共事業項日一樣首光必須具有公共性即服務對象是一大的社會群眾項日建設是使一大社會公眾受益。其次項日具有規模性建立這個服務體系需要規模的投入同刊效益需要服務體系達到一定的規模后刁可能出現規模性中就涵蓋一定的超前性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刁能保障規模效應。第三服務大群眾是首要日標雖然項日需要投入大量人、財、物也有產出的效益問題但首要的日標是滿足社會需求服務會大眾。
幾個常見的社會公共信息項日
一般在各地可以看到的社會信息化項日有城市一卜通項日建設、城市應急指揮信息系統、社區信息服務站建設、城市電商務平臺建設等在一此曰岸城市還可以看到電曰岸平臺等。各地的社會公共信息項日建設決策過程各小相同但項日建設的緣山一般是光進國家或光進城市已成功建設了類似項日或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推動出這類項日的建設需求。在建設需求下通過政府的信息決策部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立項建設。
項目建設的幾個注意點
采購招投標
社會公共信息項日投資相對較大項日建設周期較民所以把握好采購環節以最合適的成本達到項日必須的采購對項日建成后的經營有很大的好處。日前我國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政府采購體系和運作規則。社會公共信息項日有必要采用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招標保證了項日建設承包商在技術、管理、資歷和信譽上都是可以信賴的。招標過程可以分為這么兒個階段參觀學習、編制招標文件、發出招標文件、資格市查必要刊進行現場考察、疑問及答復、對投標書的修改、提交標書及接受標書、開標、評標、簽訂合同。
建立項日專家組
項日建設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山政府或業卞單位建立起項日專家組項日專家可以從政府采購信息化專家庫中選取也可直接聘請行業中有項日項日建設經驗的專家。信息化建設專家參與項日的可行性gj究、投資估算、采購招標、合同訂立、施建設、竣結算等一系列過程彌補了政府或業卞對信息建設管理專業知識的小足使政府或業卞具有了小低于承包商的專業知識保證政府或業卞的利益。
建立維保制度
信息化項日山于建設經驗比較少需求的變化的經常性這此都要求建設建設完成后要建立維保制度并在資金上進行約束。特別是在軟件項日上業務的需求即使很小的變動都要有新的編程而這是業卞往往缺少修改程序的能力這就要事光約定對業卞有利的維保制度來保證項日的優化。
經營模式
設立事業單位機構負責項日經營和管理
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方式但這種方式往往小能發揮項日的最大優勢。信息化項日具有社會性同刊也具有一定的商業利益如果采用事業單位管理方式往往會忽略開發項日的經濟利益小注重項日經營和管理的成本控制。
政府授權企業自卞經營企業自負盈勺
政府確定某種公共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標準以對外招標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確定服務企業政府日常督企業運營具體的服務過程山企業負責。這種方式能保證滿足政府對社會信息化運營的需求同刊能調動企業的積極性是比較可行的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政府要加強對企業服務進行督保證企業在運營項日的過程中小損害社會大眾的利益。
企業建設和服務政府補貼
在政府資金小足或企業對信息化建設的意識光于政府的地方會出現企業建設社會信息化項日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自卞投資建設和民期服務通過收取服務費的方式收回投資收益而政府為了使一大社會大眾以較低的成本或零成本享用社會信息化項日的好處則可以按企業提供的服務數量或按服務的成本補貼給企業使企業以低收費或兔涂部分收費的方式運營保證社會大眾能享受到信息化項日帶來的纂本服務。
消費者支付方式
一般是消費者對項日提供的產品需求普遍性小是非常高或當地社會大眾支付能力較強的情況下山消費者個額支付信化服務費用。
企業經營模式下要注意的問題
合理定價
社會公共信息項日的定價直接涉及到一大社會大眾的利益所以有必要通過政府介入的方式來合理定價處理好用戶的承受能力與投資者合理回報的關系。投資社會信息化項日的企業看重的是項日運營過程中帶來的投資回收和合理的投資回報會注重投資收益回收周期信息化服務定價高企業投資回收周期短信息化服務定價低投資回收周期民甚至小能收回投資這就需要個合理的定價既可以保證投資企業的利益又能使社會大眾接受。當前常見的社會信息化產品定價的方式是通過政府論證和價格聽證會的方式來進行的。
合理選取經營企業
社會信息化項日總是依托一個社會應用經營企業的相關領域背景是項日運營成功的一個保障在政府選取項日運營企業的刊候要充分考慮該企業是否具有此社會信息項日的運營纂礎以保證項日的有效運營。而如果是企業自卞選擇進入該社會信息化項日的刊候則政府項日部門在市批項日立項的刊候也應考慮相同的問題。
(The psychological and social problems of disabilities)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 馬洪路
摘要:中國有6千多萬殘疾人,他們因殘疾而普遍存在與健全人不同的心理和社會問題。心理問題表現為強烈的自卑感、孤獨感、焦慮與抑郁情緒,并在認知和行為上有異常表現;社會問題則集中表現在求學、就業、就醫、婚姻、社會交往等方面。社會改革、城鄉差別和社會階層分化對殘疾人的社會問題有一定影響。解決殘疾人的心理和社會問題,需要動員社會各界作出努力。在康復醫療機構和社區康復工作中,專業的社會工作者開展的社會康復服務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關鍵詞:殘疾人;心理問題;社會問題;社會康復。
Abstract:
There are 60 millions peoples with disabilities. They have some psychological and
social problems. The psychological problems include low self-esteem ,anxiety,and
depression .The social problems include education, employment, medical service,
marriage and social relations. The impacts of social reform ,difference of urban and
rural ,and gaps of social classes on these social problems are inevitable. The efforts
from all sectors can solve the psychological and social problems more effectively.
In the rehabilitation institution and CBR, the professionals of social works will play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s in the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Key words:
disabled persons, psychological problem, social problem, social rehabilitation
殘疾人是我國各種人群中一個特殊的社會弱勢群體,有6千多萬人,占人口比例的5%左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規定,我國殘疾人可以分為肢體殘疾、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等5類,此外還有一些身有多種殘疾的綜合性殘疾人。由于存在生理或心理的障礙,殘疾人的心理問題和社會問題不僅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而且與健全人相比更具有持久性和復雜性的特點。
1、 殘疾對心理健康的影響
1. 1自卑感
殘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或存在的障礙,決定了他們不能正常參與家庭生活及社會生活,普遍有心理上的自卑感。又因為絕大多數殘疾人在家庭中的生活時間遠遠超過家庭以外的社區或社會生活時間,所以這種自卑感在家庭生活中的表現十分明顯。
家庭是一個動態的因素,它的變化受生產方式和社會制度的制約,也受社會各種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病人尤其是殘疾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經濟、社會倫理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影響,處于弱勢狀態。
1.1.1家庭壓力
殘疾人家庭,在社區里和社會上比其他家庭承受著更大的壓力。這些壓力來自經濟、教育、倫理、習俗等各個方面。
調查表明,有殘疾子女的父母,為了照顧殘疾子女,許多人都需要放棄自己對事業的追求,不能隨意選擇職業,更不能遠離家庭去工作,直到提前辦理退休手續;有殘疾兄弟姐妹的年輕人,往往被迫降低自己選擇伴侶的“條件”,或者一再推遲婚期以照顧或從感情上對殘疾兄弟姐妹有所慰籍;有殘疾父母的青少年,常常因為經濟上的困難、家務的拖累等原因影響求學。后天造成的殘疾與先天性殘疾有較多區別,其中突出的一點就是當傷殘一旦發生時,許多人不愿意承認或不敢正視殘疾的事實,千方百計地尋求“治愈”的辦法,心理學上稱之為“否認期”。而這不幸的事實不僅動搖著殘疾人生存的信念,也直接影響到他們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使他陷入極度的痛苦中。
1.1.2.社會現實的壓力
盡管殘疾人在家庭中一般會受到父母的愛憐和兄弟姐妹的關照,但這并不等于說殘疾人在家庭中有較高的或真正平等的地位,實際上,這種家庭式的關懷正反映出殘疾人劣勢的地位和被同情、被援助的弱小處境。因此,這種情況在社會上的反映就是各個階層的不同群體都一致認為殘疾人是值得“同情”、“可憐”、“照顧”、“扶持”的不幸者;也有一些更錯誤的認識,即把殘疾人看作是社會的“累贅”、“包袱”,甚至把殘疾與丑陋、罪惡聯系在一起,有的殘疾兒童家長甚至有負罪感。社會現實的壓力十分強大、十分普遍,是殘疾人產生心理障礙的重要因素。
1.1.3.傳統的壓力
家庭地位和社會地位是一致的,殘疾人在社會上地位的低下,也就決定了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較低下。親情的愛,彌補了這種低下,也掩蓋了這種不平等,但并不表明在社會生活中處于劣勢的殘疾人已經在家庭中真正平等了。各類殘疾人中普遍存在著心理上的家庭自卑感。
家庭是一個世代傳遞和不斷更替的社會組織。繁衍后代、綿延種族,是家庭特殊的任務,所以家庭成員必須擔負生育、撫育和贍養等功能,做為一個慢性病人或殘疾人,完成這些特殊的任務有很多困難,從這個角度上看,他們在家庭中的自卑感十分明顯,十分強烈,并具有持久性。
另外,由于殘疾人普遍缺乏經濟自主權和獨立生活能力,或者缺乏必備的生活條件如住房等等,因此,對父母和兄弟姐妹有很大程度的依賴。中國殘疾人對家庭的依賴,是由各種社會原因決定的。這種依賴,也決定了殘疾人的附屬、次要、無權商討家庭重大事項的地位,產生自卑感。
1.2孤獨感
人的孤獨感是在不同時間和空間中普遍存在的。但對殘疾人來說,不能適應周圍的生活環境,又渴望身體殘損得到補償而產生很大的心理負擔。其孤獨感更為強烈,更為持久。
殘疾造成的學習、生活、社會交往的障礙,使殘疾人往往需要比健全人更多地集中精力和付出代價,才能獲得某些成功,所以過重的心理負擔所產生的困擾,有時超過身體造成的障礙,使他們陷入異常悲觀、自顧不暇的境地,很難有精力和情緒去留心于外面的世界,甚至完全失去對他人和社會發生興趣的情感。這種不適應、不了解外部世界的情況,使相當多的殘疾青少年缺乏社會群體意識和社會交往、合作的能力,從而進一步導致孤僻性格的形成。
心理學家認為,孤獨感是青年人的顯著心理特征。由于自我意識在一個人的青年期逐漸覺醒并建立,這就導致他們不再傾慕年齡和能力與自己過于懸殊的人,他們用隱蔽思想、封閉感情的方式來抵制,同時強烈對抗社會上的歧視與偏見。如果說一般青年人不過是朦朧地感受到這種孤獨感,那么殘疾青年則極為深刻,而且大多具體地體驗到這種孤獨,一直到中年時期,還要忍受孤獨和寂寞。
殘疾,不是妨礙行為,就是妨礙語言,妨礙觀察,使人際關系正常交往變成了困難的,苦惱的,有時甚至是徒勞的努力。社會上許多客觀因素同時也在阻礙殘疾人的社會交往,如擁擠的、秩序混亂的公共交通,忽視殘疾人特殊需要的道路和其他公共設施,使得大批殘疾青年對社會望而生畏,活動范圍大大縮小。
1.3 焦慮和抑郁
后天致殘的病人一般很難接受殘疾的現實,幾乎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焦慮或抑郁情緒。以北京博愛醫院調查的截癱患者為例,在住院期間,傷殘者的焦慮情緒往往表現為下列癥狀:
(1) 夜間睡眠不好;
(2) 常常要小便;
(3) 手腳經常濕冷;
(4) 不容易心平氣和安靜坐著;
(5) 總覺得還會發生什麼不幸;
(6) 手腳麻木和有刺痛感;
(7) 因頭痛、背痛、頸痛而苦惱;
(8) 覺得比其他人更容易緊張和著急;
(9) 感覺容易衰弱和疲倦;
(10)呼吸異常困難。
上述焦慮癥狀中有些對于許多健全人來說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現,如常常要小便、手腳經常濕冷、總覺得還會發生什麼不幸等,但對殘疾人個體則表現十分顯著。
1.4環境對殘疾人心理的影響
總的看來,殘疾人的家庭問題對心理的影響,與社會環境密切相關。
首先,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規還不十分健全完備。還有相當多的地方對于《殘疾人保障法》不夠重視,沒有認真貫徹落實。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實施《殘疾人保障法》有很大困難。另外,與《殘疾人保障法》配套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備,在殘疾兒童的醫療、入托和殘疾青少年入學方面,還需要有切實可行的政策;關系到殘疾人謀生自立的就業法規,也需要花更大的力量去執行;無障礙環境在很多城市尚未推進;社會保障對于生活在農村的廣大殘疾人還存在距離。大多數殘疾人不能完全解除參與社會的種種障礙,這就使他們很難獨立生活和組織自己的小家庭,不得不依靠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及親友的幫助在聯合家庭中生活。
其次,社會和社區目前對殘疾人的幫助是十分有限的。近年來城市社區服務和部分地區社區康復的開展,減少了殘疾人對家庭的依賴,對他們回歸社會很有益處。不過,大多數城鎮的社區服務還在建立和完善之中,有些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由于人力和財力所限,正在開展社區服務和社區康復的城市出現了一系列新問題。在很多中小城市,社區康復還是一個陌生的名詞。殘疾人的衣食住行在很少得到社會和社區服務進行幫助的情況下,只能主要依賴家庭成員的照顧。
第三,政府目前尚無能力拿出大量資金以滿足殘疾人日常生活、醫療、求學和就業等方面的需要。殘疾人因自身的障礙很難與健全人在社會上競爭。即使獲得了可以維持自己生活的經濟收入,在其他方面仍然需要求助于家庭成員的幫助。
第四,長期形成的社會習俗和家庭倫理觀念,使很多殘疾人認為依靠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而生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關心家庭中的殘疾人也是每個成員責無旁貸的義務。在西方,男女成年后都要離開父母獨立謀生,而在中國沒有結婚的青年即使年齡很大了仍習慣與父母同居,殘疾人則更習慣于這種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雖然大多數殘疾人也有獨立謀生的要求,但在遇到各種困難的情況下,傳統的習俗和家庭倫理觀念會使他們的獨立愿望淡化,一些殘疾人甚至十分擔心家庭的變革。
2.殘疾人的社會問題
由于城鄉差別日趨明顯,城鎮中和農村中的殘疾人所面臨的問題,表現有所不同。
2.1城鎮的殘疾人主要困難
(1)因為殘疾人就業難,家庭的經濟收入較少而開支卻較多,所以比一般健全人家的經濟狀況有明顯的困難。
(2)住房困難是當前城市居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大問題,殘疾人家庭的這種困難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難以解決;
(3)在婚姻戀愛方面,不僅殘疾人本身困難重重,而且直接影響到殘疾兒童的喪偶父母再婚和殘疾人的兄弟姐妹尋偶。
(4)殘疾人家庭在成員患病時,大都面臨比健全人家庭更大的困難。不僅殘疾人求醫有特殊困難,而且作為配偶或父母的殘疾人,當其他成員因病求醫或住院治療時,自己缺乏幫助的能力。這個問題在夫妻雙方都是殘疾人的家庭別突出;
(5)殘疾家庭大多數存在著社會交往方面的困難。由于世俗的偏見、物理性障礙和心理負擔,作為配偶或父母,殘疾人參與社會交往的機會很少,有時不得不放棄。
2.2農村殘疾人的社會問題
城鎮殘疾人家庭的上述問題,對于生活在農村的殘疾人來說也普遍存在著,而農村殘疾人更為突出的困難是:
(1)交通不便嚴重影響殘疾人求學、就醫、就業和其它社會交往。由于大多數農村地區道路崎嶇、交通工具少,或山路狹窄、泥濘,或缺乏輪椅、支具,使殘疾人很難離開居室;
(2)難于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生活缺乏保障。農村一些地方還沒有在貫徹《殘疾人保障法》時頒布相應的優惠政策和具體措施,殘疾人家庭照樣負擔分配的耕地及各種攤派款項,而殘疾人本身無力參加繁重的田間勞動,使很多殘疾人家庭困難重重;
(3)農村缺醫少藥,給殘疾人家庭求醫治病造成了比城市更多的困難。
3.結論與探討
殘疾人的心理和社會問題,可以普遍表現于門診和住院病人之中。目前醫療機構采取專業的社會工作方法來處置。醫療社會工作在康復機構和社區康復服務中具體以“社會康復”的形式開展。
社會工作者從事的社會康復工作,是一門綜合運用醫學、法學、社會學、工程學、護理學等現代科學所提供的知識與技能而形成的以應用為主的專業學科。它是調動社會力量來幫助有特殊困難的人們滿足社會需求的一系列有組織、有目標的活動。它的具體功能是積極地、科學地解決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由于各種關系的失調、變態和沖突所造成的病傷殘者與家庭、單位、社會之間不平衡的矛盾。社會康復工作以協調人際關系、增進社會福利和提高病傷殘者生活質量的目的,從而維護了社會的安定,促進了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殘疾人進行醫療、心理、教育和職業一系列康復之后,擺在他們面前的仍然有一個嚴峻的現實:社會并不輕易向殘疾人敞開大門,這無疑影響到他們治療的積極性和參加各種康復活動的熱情。于是,社會康復就負有了特殊職能,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溝通殘疾人和外界的聯系,一方面喚起社會對殘疾人的理解,與社會一起創造幫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另一方面幫助殘疾人認識和適應現實社會,使他們意識到自己不僅有生存的權力,而且還有為社會盡責的義務。
在現實生活中,身心痛苦相折磨下的殘疾人心理往往會發生異常現象,包括自卑、孤獨、焦慮和抑郁,甚至產生自殺心理。不言而喻,如果心靈的天平不能保持平衡,要想戰勝殘疾重返社會幾乎是不可能的,外部世界包括社會環境和正常人對殘疾人心態所產生的影響當然不可低估,但更重要的是殘疾人自身如何彌補因為身殘而導致的心靈殘缺。
現代社會中,從來沒有一個人完全獨自生活和活動的,他永遠是某一個社會集團或群體的成員。從這種意義上說,殘疾人的社會交往和人際關系直接影響著其他人群的社會活動和生活質量。殘疾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其影響無處不在。只有每一個殘疾人和健全人都把美好和諧的人際關系當做安身立命的根本大事重視起來,我們的文明與進步事業才會健康、迅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湯小泉、高文鑄主編:《社區康復》(全科醫學轉型教育系列教 材),華夏出版社2000年2月出版,第170—185頁。
下午好!
首先歡迎各位領導來我院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今年以來,我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在縣城區社會治安綜治辦的指導下,領導高度重視,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落實措施,確保工作崗位安全”的原則,認真完成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中的各項任務要求,維護了社會政治穩定,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領導重視,責任明確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參加城區安全文明創建活動,我院領導高度重視,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計劃,增強了干部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并為此專門成立了以院長張衛華為組長,院委會、總支成員及保衛科科長為成員的醫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綜治委全委會,定期研究工作。每年進行兩次治安形勢分析,并撰寫分析報告,及時開展公眾安全感調查,全面了解干部職工對社會治安的感受和意見。把安全教育做為日常工作的一個重點,不斷加強干部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增強了干部職工的防范意識。向社會開通了安全工作監督電話(2411353,內線8067),接受廣大患者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指導。
二、加大基礎設施力度,認真做好“三防”工作
醫院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場所,擔負著病人就醫、康復、保健的重要任務,因此醫院的防火、防盜、防爆三防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對此,我院領導亦高度重視。
一是遵照中央“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我院專門成立了由分管院長為組長,臨床、醫技、后勤科室主要負責人等為成員的義務消防領導小組,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全院干部職工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做到經常地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為使大家時時處處提高警惕,自覺加強防范意識和責任心,我院定期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每月集中學習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要求人人建立學習筆記,從思想上高度緊張起來。對不符合《消防法》和《消防條例》規定,存在火災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科室、倉庫等重點要害部位,實行重點防范。對因消防安全防范失控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把落實《消防法》和《消防條例》的情況,作為科室及個人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納入年終考核。義務消防領導小組做到定期對全院進行安全大檢查,并備有詳實的實地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力求將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以遏制和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是為確保病人、醫院的生命財產安全,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把防爆工作又作為一個重點,時刻提高警惕。對易發生爆炸、引起火災的地方配有專人按時巡查,責任到人,并配有充足的滅火器具,做到重點對象重點防護。
三、進一步規范工作制度
根據全國、省市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了《鄄城縣人民醫院綜合治理工作制度》、《鄄城縣人民醫院安全工作制度》、《鄄城縣人民醫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保衛科工作人員職責》等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方面的十五條規章制度和職責,明確了社會治安管理責任。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我們不僅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更重要的堅持落實到行動上。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監督檢查,并做到了與個人經濟利益直接掛鉤,責任落實到位,做到獎罰分明。尤其是近期我院對保衛科進行了后勤服務社會化管理改革試點,改革后的保衛科,成為獨立的二級法人科室,更加明確了科室工作職責,極大地調動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我院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日益規范化、科學化。
四、成效顯著
關鍵詞:水利工程; 創新策略; 科技含量; 資金投入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是貫穿水利工程施工全過程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想保證水工程的順利進行,必須加強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是擺在工程管理人員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筆者從中國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出發,講解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內容,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提高中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創新策略方法。1 水利工程管理的內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水利工程的使用,水利工程的養護工作,水利工程的檢測工作,水利工程的防汛搶險工作,水利工程擴建和改建工作。1.1 水利工程的使用
水利工程與河川往流有著密切的關系,同河川往流一樣其變化是隨機的,具有多變性和復雜性,但往流在一定范圍內有一定的變化規律,要根據其變化規律,對工程進行合理運用,確保工程的安全和發揮最大效益。工程的合理運用主要是制定合理的工程防汛調度計劃和工程管理運行方案等。1.2 水利工程的養護工作
由于各種主觀原因和客觀條件的限制,水工建筑物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難免會存有薄弱環節,使其在運用過程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缺陷和問題。特別是水利工程長期處在水下工作,自然條件的變化和管理運用不當,將會使工程發生意外的變化。所以,要對工程進行長期的監護,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消除隱患,保持工程的完好狀態和安全運行,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1.3 水利工程的檢測工作
水利工程的檢測工作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工作內容。要做到定期對水利工程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的進行分析,找出問題的根源,盡快進行整改,以此來提高工程的運用條件。從而不斷提高科學技術管理水平。1.4 水利工程的防汛搶險工作
防汛搶險是水利工程的一項重點工作。特別是對于那些大中型的病險工程,要注意日常的維護,以避免危情的發生。同時,防汛搶險工作要立足于大洪水,提前做好防護工作,確保水利工程的安全。1.5 水利工程擴建和改建工作
對于原有水工建筑物不能滿足新技術、新設備、新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時,在運用過程中發現建筑物有重大缺陷需要消除時,應對原有建筑物進行改建和擴建,從而提高工程的基礎能力,滿足工程的運行管理的發展和需求。2 加強中國水利工程管理的創新策略方法筆者通過多年的工作經驗,并結合相關的資料,總結出如下強化中國水利工程管理的創新策略方法:轉變工程管理人員的觀念,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科技含量,強化工程管理的認識,擴大資金投入力度和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人員培養。2.1 轉變工程管理人員的觀念
轉變工程管理人員的觀念對于強化水利工程管理水平至關重要,為此,我們要從以下幾點著手:1)轉變水利是單純的公益事業、福利事業的觀念,樹立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的觀念;2)轉變無償供水的觀念,樹立不是商品,征收水費是實現以水養水,自我維持的觀念;3)轉變水利事業只姓“農”的觀念,樹立水利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面服務、積極開展多種經營的觀念;4)轉變等靠要、吃皇糧的觀念,樹立試闖冒,依靠自己的觀念;5)轉變安于現狀、守攤子的觀念,樹立開拓進取,大膽創新的觀念;6)轉變安于貧困、講義不言利的觀念,樹立義利并重、脫貧致富的觀念。
2.2 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科技含量
我們必須科學對待水利工程管理,不斷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為此,我們要做到:第一,建成后的水利工程要及時交到相關部門進行管理,使得水利工程進入良性的運行軌道。第二,搞好水利工程的配套設施工作,以此來發揮最大功效。第三,根據具體的情況,對相應的水利工程采取更加具體的科學管理策略,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2.3 強化工程管理的認識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要想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必須強化工程管理的認識。這是每位工程管理人員的責任。為此,要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建立健全管理機構,第二,加強財務的監管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提升管理水平。2.4 擴大資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