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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 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及建議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建立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為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的管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有效防范經濟犯罪,不僅需要建立一套嚴密的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更主要的是要保障這些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和監督。當然,保障措施多渠道,比如紀檢監督、職代會監督等,但有效發揮審計監督是保障措施的重要環節和有效途徑。審計監督不僅限于財務收支的檢查,主要是從管理決策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和評價。為此,審計檢查的重點由過去的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向經濟責任審計轉變。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被審計人在任職期間履行經營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價。目的是全面評價被審計人的職責的履行情況,作為干部任用、使用的參考依據。
一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1 審計目的的特殊性
區別于其他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的評價,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監督管理相結合,審計的結果作為干部監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以及獎懲的主要參考依據。
2 審計內容的特殊性
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還包括一些專案審計和專項審計,主要針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的管理行為和管理結果進行重點審計來全面評價。其內容包括企業經營狀況、內部管理狀況、重大經濟決策、重大經濟事項、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審計。一般情況下,不屬于任期內的事項,原則上不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3 審計方式的特殊性
經濟責任審計是在企業主要負責人離職前,對其任職期間的審計,重點是對企業管理和使用資源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有效性主要包括“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對任職時間相對較長,通常實行任期內審計,通過對企業負責人的審計,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有效規范企業經營管理行為,目的是保護企業負責人和維護企業利益。
二 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意義重大。具體表現在如下:
一是有利于確保企業的財經秩序的穩步運行,促進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對本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進行檢查和監督。
二是有利于加強對企業負責人的監督。通過對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情況、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個人遵紀守法和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實施監督和檢查,對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加以規范,預防經濟犯罪行為。同時也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
三是推進依法經營的必要手段。對企業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將其行使的權力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預防其失職、瀆職、越權和,促使其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四是有利于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開展。民主管理是強化企業管理的重要方式,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充分發揮職工的參與權和監督權,決策必須經過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方面,是對企業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有效監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內容的,檢查其是否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決策,是否存在“一言堂”現象,是否存在營私舞弊情況,有利于克服權力過于集中的弊端。
三 當前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 存在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現象
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經數年,但仍有少數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視不夠。在實際工作中,干部管理方面沒有真正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貫穿于監督管理之中,評價和任用干部時不參考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2 存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性不強現象
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操作上,“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并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大部分是先離任后審計。雖然推行了任中審計制度,但任中審計所占比重偏低;先離任后審計的做法使審計結果應用嚴重滯后,影響了審計監督作用的有效發揮。
3 存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不透明現象
國有企業雖然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制度。但現實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局部公開,不利于將群眾監督與審計監督結合起來。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的正式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迎來了新的契機,為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建議采取以下方法:
1 積極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
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是干部監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是有效評價企業負責人的重要依據之一。審計的結果直接關系到企業負責人的任用與提拔,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沒有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很難有效開展和深入。因此,以審計報告、審計要情等多種形式向領導報送,為領導的決策和管理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取得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注、重視和支持。
2 加強任中審計力度是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時效性的關鍵
審計工作在當前難以做到“先審計、后離任”的情況下,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不失為一項重要的補救措施。為此,將任中審計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作為干部評價的主要方面,促使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強化責任意識。
3 注重審計結果的有效發揮
本文將從介紹國內外資源環境審計發展的現狀入手,進而針對我國資源環境審計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促進國內資源環境審計發展的相應策略,以期為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發展、進步以及國內資源環境保護理念建立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
資源環境;審計;發展
我國政府對于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資源環境問題尤為重視,據中新網2014年3月8日報道,環境保護部吳曉青副部長介紹,我國“十二五”期間用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將要超過5萬億,據鳳凰財經2015年10月27日報道,據環保部規劃院的測算數據稱,“十三五”期間,社會環保總投資有望超過17萬億元,可謂是投入巨大。資源環境審計的適時推出,對于提高我國資源環境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完善資源環境項目的管理體制和制度,對日漸匱乏的資源及遭受破壞的環境的節約與保護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具有廣泛的現實意義和發展前景。
一、資源環境審計概述
(一)資源環境審計內涵雖然我國的資源環境審計理論研究的起步時間較晚,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在相關理論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劉達朱、王本強、陳基湘(2002)率先研究了政府環境審計產生的原因及實施的技術方法,將政府資源環境審計的產生原因歸于外部條件。筆者認為資源環境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秉承科學、可持續發展指導思想,針對被審計單位(企業及事業單位)關于資源、環境資金和項目實施管理進行客觀性、合法性的審核。資源環境審計從資源、環境資金會計披露的財務信息入手,又不局限于此,更側重于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的效益和效果。特別是審計新常態要求下,以往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向自然資源離任審計拓展。新時期資源環境審計的實質是以政府資源審計為主導的政府有關部門并延伸相關企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審計、環境項目效益審計,以及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中有關資源環境審計的內容。
(二)資源環境審計必要性總理在2014年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審計工作新常態的思考,對于國內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及到資源環境審計方面的新常態主要應該關注政府資源環境的財政資金分配及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試點工作的實施。政府資源環境審計是從專項資金的申請、劃撥、使用入手,以資源環境項目審計為著眼點,通過對資源環境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及資源環境效益的評價等方面的審計、監督,從而研究有關機制體制的問題。
二、資源環境審計的現狀
(一)國外資源環境審計的現狀國外對于資源及環境問題認識較早,對資源環境審計十分重視,有關審計模式也更加完善和系統。以美國資源環境審計為例,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審計總署設立了自然資源利用及環境保護司,該機構內部又設立了環境資金審計處和環境績效審計處。該機構對于資源環境審計方面的工作內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財務審計、合規審計及資源環境績效審計,審計部門主要由審計專家、科技專家及國家公共政策專家組成。其資源環境審計是以政府審計為主導進行的,且相關審計機構的權力也較大,便于對該國國內各類違反資源環境問題予以客觀、公正的披露。
(二)國內資源環境審計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目前從國內資源環境審計的現狀來看,還處于剛剛起步階段,且受傳統合規性審計和財務審計理念、方法的影響,尚未形成較為成熟及完善的體系,因而資源環境審計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也是在所難免的。1、資源環境審計內容不全面。從我國現實的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內容來看,我國目前對于資源環境審計主要是督促及檢查被審計單位的相關資源環境法規的執行情況和國家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偏重于財務審計及合規性審計,對于績效審計已經有了一定的關注,但其關注度不足,這也是在今后新常態審計下應該注意及解決的問題。由于目前國內資源環境審計內容的不全面,使得該類政府審計工作難以起到其應有的效果。2、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對于資源環境專業知識較為欠缺。資源環境審計工作要求從事該專業的人員既要具備相關的財務、審計專業知識技能,同時還應具有較為專業的資源環境專業知識。但目前我國從事資源審計的政府審計人員多半是財務或是審計專業出身,缺乏資源及環境專業知識,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對涉及到資源環境方面專業問題顯得無所適從,進而影響了資源環境審計的效果。以GIS技術在資源環境審計為例,實踐證明GIS技術與資源環境審計實踐的有效整合,是對傳統審計方法的重大突破,但由于GIS技術人才短缺,GIS技術在國內審計中發展一直比較緩慢。3、對于資源環境審計的認識不夠,缺乏相應的宣傳力度。由于國內目前仍缺少系統的資源環境審計的理論,同時對于資源環境審計的宣傳也較少。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其實質是為保護國內各類資源及環境而服務的,但因宣傳不足,審計部門、各地方政府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缺乏對于環保問題的危機感。
三、資源環境審計發展的策略
1、制定完善的資源環境審計流程及標準我國可以借鑒國外較為先進的資源環境審計經驗,結合國內自身發展特點制定完善的資源環境審計流程及標準。現以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為例。自然資源離任審計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整體要求及戰略部署下提出的,是中央對于審計工作在其“新常態、新契機”基礎上的更高要求。應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的大背景下,針對目前土地、礦產及生態環境資源已經遭受到不同程度流失及破壞的基礎上加快審計流程及審計標準的確定,以土地、礦產、海洋及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進行審計,以問題責任追究為導向,構建資源環境審計流程及標準。2、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首先,審計機關應根據資源環境審計的特點,將資源環境專業人才引進至審計隊伍中來,并加強現有審計人員的環境類專業培訓,提高審計隊伍的專業知識水平;其次,建立資源環境類專家儲備及審計外聘機制,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為審計工作服務,同時也可以借用外腦適當引用審計外聘機制。3、加強資源環境審計的宣傳工作通過一定的宣傳工作,加強人們對于資源環境審計重要性的認識。各級審計機關要用好媒體的這個宣傳“喉舌”的工具,做好環保工作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及環境危機感,利用輿論的力量,促進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健康發展。4、提高資源環境審計的技術手段隨著世界科技水平的不斷發展,計算機網絡技術因其應用面廣,便于操作得到了各行各業從業者的青睞。審計機關應該積極引進的計算機網絡技術為資源環境審計所用,以其達到提高資源環境審計質量的目的。現以GIS技術為例,對其在環境資源審計業務中的應用予以介紹。GIS技術(地理信息系統的英文縮寫)是近些年發展起來的一門空間信息分析技術,在資源與環境應用領域中發揮著技術先導的作用。GIS技術在資源環境領域中的應用主要有:農業、林業、土地資源、生態環境、環境資源管理及災害預警等方面。資源環境審計往往需要對其審計對象實施一定的實時監控,從而在第一時間內發現資源及環境遭到破壞的證據。然而,鑒于資源環境時間及空間上的原因,很難達到對被審計對象的實時監控,從而影響了資源環境審計的質量。通過引進了GIS技術后即可以有效的彌補這個缺陷,使得審計機關能拿到最為原始的證據,從而提高環境資源審計的質量。可見,GIS技術與資源環境審計實踐的有效整合,是對傳統審計方法的重大突破。
四、總結: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向前發展,國內的經濟有了長足地進步。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及企業只注重經濟的發展而忽視了資源及環境的保護,使得國內資源及環境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開展資源環境審計有利于保護現有的資源環境及治理國內的環境污染,是對人民、對國家及對我們的子孫后代負責任的態度,從而使得我國的經濟達到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從而為國家的經濟建設更好地發展貢獻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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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銀行所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對被審計人應負責任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審計任務一般由銀行內審部門承擔。目前,各行開展的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偏重于對分支行行長的審計,對這方面的和探討也最深入。實際上,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十分廣泛,凡是能夠明確界定經濟責任的總、分行職能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負責人,甚至是重要業務崗位上的一般工作人員,均可作為審計對象。
與其他銀行審計業務相比,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著自身顯著的特點:首先,這類審計既是對“事”的監督,又是對“人”的監督;其次,這類審計涉及期限長,審計范圍廣,所依據的審計標準(國家財經法規及本行規章制度)多且變化大;第三,這類審計群眾性較強;第四,審計結論將為干部的使用和任免提供直接依據。
目前,我國銀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審計形式單一,基本等同于離任審計;審計程序和方法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固定的考核、評價體系;對被審計人經濟責任的鑒定技巧有待提高。筆者認為,為實現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解決當前操作中存在的問題,必須根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對審計形式、審計方法進行創新。
(一)探索新的審計形式
目前,我國銀行業所采用的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形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一般采用“下審一級”形式,即由上一級單位組織實施;(2)采用委托審計形式,即由行領導或有關部門通過某種正式程序,委派內審部門來進行;(3)以現場檢查為主;(4)大多采用“一次性專項審計”,即離任審計形式。
實踐證明,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對被審計人履行上級交付經濟責任情況的審查、評價,必須從被審計人所組織開展的經營活動中界定他的“功過是非”,落實其經濟責任,肯定經營業績,找出存在問題。采用“下審一級、委托審計、現場檢查”等形式,有利于保證審計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但單純依靠離任審計形式,無法滿足銀行加強內部管理、防范化解風險的要求,無法完全實現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因此,在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必須把握以下兩點:
1.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采用定期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形式。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既重結果又重銀行的發展,應在被審計人任期內不間斷地進行(時間頻度可視具體情況而定),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離任審計是任期審計的最后一個環節,重點是對被審計人離任時所在單位的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同時對被審計人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為作好離任審計,必須開展定期審計。
2.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和常規審計(如經常性財務收支審計、業務經營情況年度全面審計等)結合起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吸收常規性審計的成果,還可嘗試與常規性審計一并進行。審計過程中,審計組在檢查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狀況的同時,可嘗試對主要負責人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所發現的問題,不僅要進行常規處理,還應對主要負責人應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鑒定和評價,為上級部門考評、任免干部提供可靠依據。
(二)建立完善的考評體系
與其他審計業務相比,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更加注重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整體性評價,從中鑒定被審計人的經濟業績、落實其經濟責任。因此,銀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首先應對被審計單位的主要業務信息進行確認,以分支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為例,可從被審計行財務報表人手,運用比較、比率分析、趨勢分析、因素分析等手段,尋找突破口,對重點科目進行審查。通過財務報表審核,有關財務信息的確認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礎上,應結合調查分析、內控測試等手段,審查被審計行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其內控管理狀況、經濟效益以及重大決策活動的實施效果進行考核評價。
對銀行分支機構而言,評價內容可歸結為以下七個方面:(1)授權授信執行情況;(2)信貸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實際運行效果(信貸資產質量);(3)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效益性;(4)財會管理系統的嚴密性、獨立性,資產、負債損益核算的合規性、效益性;(5)業務風險控制和風險預警系統的建立健全情況;(6)內控體系的完整性、有效性;(7)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為了更直觀地說明被審計行的效益和管理水平,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一些評價指標,對被審計行近年來的狀況進行量化并預測未來發展趨勢。可采用的指標分為兩類:(1)反映被審計單位風險程度和經營成果的指標,包括:流動性指標,如資產流動性比率、日均頭寸增減幅度比例、拆出拆人資金比率等;安全性指標,如資產負債率、單個客戶貸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比率、逾期(呆滯、呆賬)貸款率、不良資產率(五級分類)等;效益性指標,如資產利潤率、本息回收率、營業費用率等。(2)反映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和管理責任的綜合指標,包括:資產增長率、計劃完成率、違規金額比率和賬務處理差錯率等。
(三)以實事求是為原則,界定被審計人責任界限
如何鑒定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是銀行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落腳點和難點。審計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劃清以下界限:
1.劃清被審計單位責任與被審計人責任的界限。在對分支行行長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違法違規,有的屬于被審計行的責任,違法主體是分支行;有的屬于該行負責人個人違紀問題,或是出于個人利益擅自作出的違法行為,違法主體是被審計人本人。審計時應加以區別。
2.劃清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界限。審計過程中,應把握好被審計人經營業績與本系統管理體制及國家宏觀政策的關系。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哪些是由于管理體制不健全造成的,哪些是因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造成的,并在評價中給予充分考慮。對于非經營因素導致的利潤增加和減少,如行業補貼、災害等,應作為其他調整項,在考核被審計人經營業績時予以扣除。
一、上半年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一)全面落實年度審計工作任務,扎實推進審計業務工作。
圍繞今年審計工作任務,我局積極組織力量,突出審計重點,加大對重點部門、重點領域和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力度,截止至6月份,已實施審計項目(含正在進行的項目)38個,審計查出違規資金74萬元。
1、積極組織開展2013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4月中旬,我局組織審計組開始對我市2013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延伸審計了10個一級預算單位。目前為止,對財政的審計工作已完成,已進行了對鄉、鄉、殘聯等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延伸審計。
2、為搞好防洪保安基金的征繳工作,3月份根據井府字[2003]26號文規定,我局組織三個審計組對市煙草局、市供電公司、博物館等32個單位的防洪基金征繳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3、根據市委組織部井組函[2014]1號文的要求,我局組成審計組逐步開展離任審計項目。目前為止,已實施了(含正在實施)對原龍市鎮鎮長劉君同志、原古城鎮鎮長羅光輝同志、原水利局局長謝飛同志等共13人的離任審計。
4、根據吉市審辦發[2014]17號文件精神和市審計局工作計劃安排,我局組成審計組于3月19日起對市2013年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目前該項工作已基本完成。
5、根據市人民政府要求,和省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迎接全國扶貧資金審計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派出審計組于2014年3月22日到3月24日,對全市2010年至2013年的財政扶貧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調查了市財政局、市老建扶貧辦的項目資金撥付、管理及資金使用情況。
6、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火車站進出口公路圍墻工程、渥田獼猴桃基地排水溝工程、茨坪挹翠湖公園景觀提升(亮化)工程等14個建設項目審計。總送審金額為1087.14萬元,總審減金額為77.77萬元。對這些項目,我局都派出審計人員進行全程監督,跟蹤審計,堅決防止違規操作、高估冒算、損失浪費等問題,促進了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每項工程都成為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安全工程。
(二)其他工作抓緊落實。
1、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扎實開展。3月17日,我局召開了動員大會,會后,我局根據市委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經局黨組研究,制定了《市審計局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對我局整個教育實踐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局迅速掀起了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熱潮。并成立了市審計局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教育實踐活動的各項工作。現階段各項活動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征求意見,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設立意見箱、公開電子郵箱和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并對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匯總,形成書面材料,為下一步整改打好基礎;二是學習教育,原則上每周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一次,以學習推動工作,以工作促進學習。并結合廉政教育,組織學習《廉政準則》、《八項規定》和有關領導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講話及《小官大貪警示錄》等各類廉政警示片,使黨員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同時于3月29日我局組織黨員、干部赴韶山故居開展了一次以“緬懷革命先烈、接受紅色洗禮、踐行群眾路線”為主題的紅色傳統教育活動,并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觀看《筑夢之基》、《永恒的信念》、《1942》、《焦裕祿》等電視專題片,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弘揚精神、蘇區精神和精神;三是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局領導班子認真查擺和剖析“”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撰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
2、審計隊伍建設有效推進。加強了審計人員的法律學習和廉潔從審教育,積極開展爭當審計業務能手、優秀審計項目等業務競比活動。
3、幫扶工作注重實效。及時組織工作組,按市里要求進駐幫扶鄉鎮和掛點村開展各項工作,積極與所包村干部進行溝通協調,查訪民情,了解村情,并建立在職黨員干部聯系掛點村困難戶結對幫扶制度,局在職黨員干部與掛點村困難黨員群眾結對子,“一對一、面對面、點對點”地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單位資金緊張情況下,資助掛點村村部裝修資金1萬元。
4、繼續認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人員專業結構欠合理,專業化程度還不夠,尤其是計算機審計和績效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較缺乏,必須有針對性地加大業務培訓力度。
2、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專業人員較少的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3、要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制定相關的審計實施細則;審計部門抓大放小,突出重點,強化對重點投資項目的審計。
4、審計監督的宣傳力度不夠,仍然存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單位資金和項目建設管理加強審計的必要性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的現象。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及措施
1、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加強項目審計過程的跟蹤監督,實行項目審結時間“倒逼”制,按時完成2014年項目任務。
2、繼續加強對財政預算、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專項資金、民生資金的審計,及時揭示和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強化權力監督,穩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等活動經費的使用情況和各單位各部門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相關要求的情況,促進被審計對象增強勤儉節約意識,降低行政成本,發揮源頭治腐的作用,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3、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設備,繼續投入人力和物力,努力建設信息化審計,爭取實現利用計算機審計項目1個,并讓審計程序和審計結果更加公開化、透明化。
4、繼續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在從嚴要求審計隊伍的基礎上,加強科學領導和科學管理,鼓勵開拓創新和積極進取,培養高素質、高水平的業務人才。
一、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把握“一個原則”
村級組織是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單位和組織基礎,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很多,涉及的面廣,村級干部能否正確履行職責,直接關系到新農村的建設,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實利益,主要包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財務收支情況、代政府管理的各項資金收支、劃轉、管理情況、債權債務情況等。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客觀上要求審計人員要把握“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審計內容上抓主要矛盾,突出對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和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審計,力求審深審透,保證質量,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增強村級干部的責任意識,帶領全村群眾發展經濟,共同致富。
二、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突出“二個重點”
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要注重因地制宜,因人而異,根據被審計者所在村集體經濟和村財務收支的特點,緊緊抓住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確定為審計重點。
一是對于工農業生產總值、農民人均收入,經濟增長速度等宏觀經濟指標,從統計、經管等有關主管部門的匯總資料入手,按照報表的層層隸屬關系,選擇最基礎單位進行逆向延伸審查,并結合有關指標進行比較分析,以核實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同時,對被審計對象任期內掌管的資金、實物審批權,尤其是各項惠農專項資金、業務招待費、“小金庫”及村干部任期內集體經濟資產增減狀況等為重點,確認村干部任期內投資狀況和投出、收回及收益的變動情況, 審查集體資產的完整性、效益性和財務管理方面的經濟責任。
二是以村集體經濟活動的決策權為重點進行審計評價,諸如對重大工程項目、重大經濟事項的決定和執行中,主導決策的經營效果等進行審計評價,分清決策方面的經濟責任,檢查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村辦企業的管理情況,對集體土地的發包或轉包出租是否合法,村辦企業撤并、承包、轉讓等經營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合規。
三、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注意“三個結合”
1.結合摸清村集體經濟家底,對村集體經濟的資產、負債和財務收支合法性、真實性、效益性加以審計,比如任期內為民辦實事工程情況及發包和上交收入等是否按照合同足額收取,支出是否審批手續齊全,各項福利費發放是否按規定執行,分清涉及村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個人經濟責任。
2.結合以前年度村財務公開或審計資料,將村財務公開和經常性審計情況在離任審計時予以充分利用,這樣既能節約審計資源,又能較為全面地反映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全貌。
3.結合村級負責人個體履行職能所涉及到的重大經濟活動,除查賬外,結合村干部負責人工作特點、靜態資料與動態情況,進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比如銷售收入、產值、稅收、實得財力完成情況,做到業績講“實”,評價有“度”。
四、村干部經濟責任界定、確認,須區分“四種情形”,分清“四種責任”
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進行審計評價,是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發揮其作用的關鍵所在,界定、確認被審計村干部負責人的經濟責任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題和核心,要緊扣“經濟責任”的主題,評價的范圍,只限于經濟責任;評價的依據,必須是通過審計取得的真實材料;評價的角度,必須既能體現村級負責人的經營業績、管理水平,又能反映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因此,必須區分“四種情形”,分清四種責任。
一是對直接經辦、簽署意見或批準等構成違法違規行為的,構成指使、縱容、包庇下屬人員私設小金庫的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且知情不報,對該項違紀問題,通過審計確定,應負直接責任。
二是對村集體經濟存在的違紀問題及其他問題是經村委會領導班子集體決定的,但本人是發起人或具有最終決定權的,應負主要責任。
三是對村集體經濟存在的違紀問題及其他問題是由于個人主觀原因不重視、管理不得力或放縱他人引起的,應負主管責任。
創新審計方式,促進提高政府投資效益。隨著地方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政府投資項目越來越多,社會關注度越來越高,審計機關的投資審計任務也越來越重。為促進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保證項目資金來源和投資項目安全,明年我局將加強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校安工程、住房保障工程、市政建設工程以及交通建設工程等項目的跟蹤審計或審計調查。在工作中要不斷創新審計方式,加大對重大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跟蹤審計力度,加強工程建設中預決算、招投標、物資采購、征地拆遷資金的審計監督,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督導,嚴抓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加強對中介機構已審項目的復審力度,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進一步推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為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合法、安全、有效提供有力的保障。
強化領導干部履責監督,促進權力規范運行。明年我局將統籌安排好審計力量,不斷創新審計方式,力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深度和質量上有新突破。一要堅持審計監督關口前移,加大任中審計力度,逐步建立以任中審計為主,任中和離任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機制;二要區分不同類別領導干部,探索各有側重的審計內容、方法和標準,要在檢查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的基礎上,關注鎮區、重點部門專項資金的績效情況,以及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政府中心工作的情況;三要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作用;四要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嚴格執行審計督查整改制度,促使被審計單位全面徹底地解決存在的問題。
加強專項資金審計,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資金和重點項目,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保障性住房等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的力度。要把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和效益性審計結合起來,加大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力度,嚴肅查處和糾正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損害人民利益的突出問題,確保各項惠民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財政投入的各項資金使用安全、管理規范和發揮效益。
關鍵詞 審計的風險與防范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及其表現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所收集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責任者所在單位的情況而作出了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從而導致對責任者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準確或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和其他審計風險一樣,處處存在,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在審計實踐中,我們常見的風險有以下方面:
(一)審計準備階段的審計風險
審計準備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前未按規定的審計程序開展工作而使被審計對象以不按法定程序進行操作為由提出異議或申請行政訴訟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
1.沒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原則,在責任者調離原單位且到新單位上任以后,審計工作才介入,使審計核實、定性、評價帶來困難。
2.忽略審計通知書的時間界限,不是在實施審計前三日把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并抄送責任者,而是電話口頭通知,甚至在進駐審計日才把通知送給被審單位。
3.審前不作調查,對責任者和所在單位(企業)的情況心中無數,編制的審計方案流于形式,抓不住重點,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到位。
(二)審計實施階段的審計風險
審計實施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因專業技能、政策水平、綜合素質等主觀和客觀原因的影響,導致審計結果產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
1.取證風險:如果審計人員所取得的審計證據不完備就不能滿足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會導致審計結果偏離事實,而產生風險。
①獲取了與責任者的經濟責任不相關的審計證據,如工作方法、生活作風等不屬于審計范圍的證據,并寫進審計報告。
②審計工作底稿取證手續不全,如:對有關事項調查當事人的詢問記錄,沒有被調查人的簽章;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有關材料不蓋公章。
③有的審計人員違反作業準則,調查取證時一人單獨進行。
2.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由于在實質性檢查的現場作業中所造成的的失誤使審計結果偏離事實的可能性。
①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沒有或不認真檢查測試,憑書面和口頭匯報去判斷。
②在進行審計抽樣檢查時,選取的樣本量不夠,使審計結果誤差較大,可能會遺漏違紀違法的審計事項。
③對資產核實時,單純從數量上檢查,忽視資產的構成和存貨對成本、利潤的影響。
(三)出具報告階段的審計風險
出具報告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指審計人員由于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把握不全面,對責任者的經濟責任評價不準確,未能按照規定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給審計主體帶來不良影響和某種損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
1.把一些未經查證或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事實和問題寫進審計報告。
2.不按審計規范征求被審單位和責任人對審計報告的意見,或口頭上征求意見而不要求書面意見。
3.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提出異議后不去核實也不作解釋。
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是抵御、降低審計風險的根本保證,因此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重要對策就是過硬的審計質量。在審計實踐中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來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和降低了審計風險。
(一)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確保審計質量
1.從實際出發,做好審前準備工作
①按干部管理權限劃分,接受不同的授權或提請。堅持“先審后離”原則,對一些賬不清、懸而未結、交接未辦就離任的審計項目要慎之又慎。
②進行審前調查,了解被審對象的基本情況,編制審計方案,確定審計的范圍和重點,對審計的難點和風險進行分析和估計,做到心中有數,并對審計人員進行合理明確的分工。
③在實施審計三日之前向被審對象送達《審計通知書》,在《審計通知書》中要求被審計對象在進點審計前提交述職報告和有關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性作出承諾。
2.因地制宜,運用聽、看、查、比、核相結合的審計方法實施審計
①聽:在進點審計時,先召開領導班子、工會和財會人員等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聽取責任人有關履行職責的情況匯報和所在單位有關制度建設及管理情況的匯報;在審計過程中,走訪有關人員,聽取群眾意見,了解情況。
②看:通過審閱管理制度、合同協議,核對賬表、賬物,看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合同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財產物資管理是否完善,賬賬、賬實是否相符。
③查:根據審計范圍和重點,查報表、賬簿、會計憑證幾有關資料可選用順查、逆查、詳查、抽查方法,發現疑點再深入查明,以核實利潤的真實性;分析債權債務的風險性;查證資產的安全性;檢查各項收支的合法性。
④比:責任人任期初與任期末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增減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分析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考核任期目標和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
⑤核:堅持復核制度,收集的審計證據和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均經審計組長復核后才交被審單位的有關人員和部門簽名和蓋章,如有異議再進行核實,如有錯誤和偏差則要重新取證。
3.事實求實,客觀公正出具審計報告
①審計組長綜合實際情況草擬審計報告,如實反映經營管理成果和存在的問題,抓住事物的主流,對責任人進行全面、綜合的客觀評價,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寫審計報告時應堅持三個原則:一是責權結合,對從任職前、任職中和離任不同時期進行全面分析,確定其應承擔的責任,二是對審計中未經查證或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事實和問題不作評價;三是對查出的問題適當披露,并如實向干部主管部門反映。
②征求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對審計報告的意見。如無特殊情況,在10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則視同無異議,如有異議應進一步核實,必要時應修改審計報告。
4.審計組長在撰寫審計報告時應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意見,對審計報告進行適當修改,報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出具正式的審計報告。
(二)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嚴把審計質量關
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途徑,我們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注重從學習、培訓、管理三方面去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1.開展“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活動,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提高審計人員的政策法規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
2.加強后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一方面抓住各種學習培訓的機會,保證審計人員每年不少于2周的脫產學習,另一方面在審計過程中邊干邊學邊提高,遇上審計的難點疑點問題集體討論,分析研究,使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不斷更新和充實,業務能力在審計實踐中不斷提高。
3.建立審計項目管理機制,堅持組長負責制,嚴格執行審計操作規程,對現場作業的每一個審計環節責任到人,實行審計風險責任制。促進審計人員認真對待每個審計項目,把好審計質量關。
幾年來,我們先后對150多個單位的負責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審計,對責任者的業績予以肯定,對工作中出現的失誤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予以披露,提高了干部的經濟責任意識,增強了自我約束機制,促進了干部廉政建設。實踐證明,只有依法審計,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才能提高審計質量,從根本上防范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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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清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審計工作的責任
去年以來,全縣審計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求真務實、依法審計,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共完成審計和調查項目80個,查處各類違規資金1.26億元,核減工程總造價763萬元,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一是較好地發揮了審計監督的建設性作用。始終把審計監督的職責定位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上,不斷加大對重點領域、部門、資金的審計力度,揭示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普遍性、傾向性特征的問題,從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層面提出對策建議。二是較好地發揮了審計監督的服務性作用。正確把握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在監督中提供服務,在服務中嚴格監督,既注重查找問題,又注重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促進部門工作規范化管理,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三是較好地發揮了審計監督的保障性作用。堅持民本審計,關注民生,注重公平,加大對三農、扶貧、抗震救災、教育、衛生等專項資金和重點部門的審計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問題,有效確保了專款專用和資金管理規范。
今年是貫徹國家擴內需、保增長重大改革措施的第一年,也是我縣打基礎、求突破、跨越發展的關鍵一年。圍繞加快發展、跨越發展,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集中開展“招商引資和環境建設年”活動,確定繼續深入推進五大環境建設,加快項目引進和建設,努力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如何保證環境建設特別是硬環境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卓有成效地落到實處,真正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一方面要靠相關建設責任部門的埋頭苦干、狠抓落實,另一方面也離不開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新形勢新任務,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可以說,審計工作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承擔的任務越來越重,社會各個方面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各級各部門要從推進依法行政、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審計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把審計工作擺在事關全局的重要位置來抓。審計部門要牢固樹立服務大局、促進發展,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全面協調、統籌兼顧等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審計理念,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招商引資和環境建設年”活動、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把握大局,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的審計監督
一要加強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今年全縣共確定財政投資類重點項目29大項、53小項,總投資4億多元,涵蓋農業、城建、教育、衛生等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實施好、落實好這些項目,對我縣打基礎、求突破、加快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審計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強化主動審計意識,及時關注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特別要加大對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力度,堅決查處損失浪費、違規擠占挪用等問題,切實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
二要加強公共財政審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公共財政管理體制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要抓住預算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和轉移支付三個關鍵環節,關注分析預算分配、資金撥付的合規性,財政支出結構的合理性和資金管理使用的效益性,加強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建立科學的支出標準和預算定額,細化部門預算,推進財政公開透明。要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等各項改革措施進行跟蹤審計,揭示執行政策不到位、管理體制不完善、運行機制不健全等深層次問題,并抓好審計整改,促進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財政資金,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三要加強民生保障資金審計。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審計部門要牢固樹立審計為民的思想,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密切關注民生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強化專項資金審計監督,重點加大對教育投入和收費、各類社會保障政策落實和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確保把好事辦好、辦實。要從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檢查是否存在滯留、擠占挪用等問題,是否存在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嚴肅查處各種跑、冒、滴、漏現象,對各項惠農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及責任人要在全縣范圍內予以通報,并做出嚴肅處理,確保各項資金合理有效使用,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
四要加強權力運行審計。加強對權力運行情況的審計,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勤政的重要保障。要圍繞打造為民、務實、清廉政府,堅持把審計作為強化權力監督制約的重要舉措,作為建立預防和懲治腐敗長效機制的關鍵環節來抓。突出對權力運行關鍵環節、主要領域的審計監督,進一步強化對行政審批、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環節的審計監督,發揮好審計對權力的預警和約束作用。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著重對主要領導干部的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科學理財、依法理財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做到任前、任中、離任審計相結合,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經濟決策、經濟執行、經濟管理、經濟監督水平和廉潔從政水平。要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不斷完善對領導干部責任和績效審計的方式方法,促使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政績觀,在促進領導干部增強責任意識、強化自我約束、提高執政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切實通過審計監督促進政府工作陽光運行。
三、強化措施,進一步提高審計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一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審計工作的基本職能是監督,監督層次高,涉及范圍廣,遇到的阻力往往很大。各級各部門要端正對審計工作的認識,支持審計機關依法審計、依法嚴肅處理問題,及時幫助解決審計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自覺接受和配合審計,堅決杜絕應付心理和弄虛作假現象,加強對單位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重點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花錢、亂擔保、亂貸款等問題,嚴禁擠占挪用各類民生保障資金,不斷規范單位內部管理。紀檢、組織、監察、人事、司法等部門要積極參與,各司其職,形成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特別是紀檢監察和司法部門要加強與審計機關的協調配合,增強信息交流和業務溝通,建立聯合辦案制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切實形成打擊違法犯罪、懲治腐敗行為的合力。
二要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審計的目的不僅是查處違紀違規案件,更重要的是通過審計完善制度,及時解決存在問題,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審計機關對于審計發現的典型案件,不僅要審深審透,嚴肅處理,還要深入分析,找出癥結,從完善制度層面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對于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的問題,要加強綜合分析研究,善于從現象中發現深層次的問題,認真提出解決對策和建議。
三要抓好審計結果的運用和審計意見建議的督促落實。審計結果和意見建議能夠得到全面落實和執行,是審計成效的具體體現。要加大對審計結果運用的力度,把審計結果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對其在經濟管理中的是非功過給予客觀評價,真實地反映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和廉政水平,對發現存在一般性違規問題的要及時進行警告教育,認真抓好整改;對情節嚴重有違法違紀嫌疑的,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部門處理,切實維護審計監督權威。認真把好審計報告關,對提出的審計意見建議要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點明問題,分清原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確保整改落實到位,避免大而化之、籠統了事。
一、現階段高校內部審計全覆蓋存在的困難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不強。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本身就是學校的一個行政部門,近幾年高校的內部審計發展較慢,但隨著十的召開,國家反腐力度的增加,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領導的重視,制度建設也慢慢開始建立健全,但在總體上高校的內部審計在人事和機構上都缺少必要的獨立性和規劃。在人事上,審計部門負責人的任免要在于學校內部,工作開展在學校領導下進行,如若審計發現的問題跟學校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往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內部消化;在機構上就目前高校的現實情況是,審計部門很多還是跟紀委合署辦公,人員力量不足,這樣使審計工作的發展停滯不前。
(二)日益增加的資金量和業務與審計人力資源不足產生的矛盾。目前高校的財務收支資金量都在上億以上,大多數高校一年的經費收入相當于一個中等縣的財政水平,并且高校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有基本建設、基本支出、專項支出、學生經費開支、科研經費及校辦企業等方方面面的內容涉及。而大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工作比較落后,受當前審計部門人力資源不足的限制,工作量跟審計力量的投入不成正比。有些審計形式到了,而實質未到,比如科研結題審計,受人力不足限制,結題審簽只是走了個形式,做不到有成效、有深度的審計。
(三)審計方法比較滯后。高校復雜的業務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通過了解,各高校現在審計人員運用的審計方法一般還停留在簡單的數據處理階段,這種審計方式對于數據采集、處理、篩選方面存在一定的難度,也不夠全面,信息化審計程度不高。傳統的審計手段和方法已經不能滿足全覆蓋審計的要求,使用信息化手段的應用于審計工作日
益迫切。
(四)審計整改難落實,發揮不了審計作用的全覆蓋。目前審計整改存在的困難一是審計的監督因為都是在事后監督,對于已經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追回比較困難,因此對于既定事實的情況追繳資金就無法整改到位了;二是審計部門在履行審計職責發現被審計單位問題時,對于審計已經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的反應是各不相同的,有避實就虛,有敷衍應付,有推卸責任,而制度上的空缺也使審計整改成為審計監督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二、推進審計全覆蓋的思考
實施意見提出,有必要通過強化審計隊伍建設、推進審計職業化、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加強內部審計等措施來實現審計監督的全覆蓋。在這個基礎上,我認為高校應從下面幾個方面工作來實現審計的全覆蓋。
(一)了解了高校審計的內容,審計工作就會更加全面,有利于建立多種類型的審計監督體系。
1.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實現財務收支輪審覆蓋。在高校財務收支審計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資金的使用效益關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發展。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高校經濟業務資金規模大,財務收支審計可以按照行政部部門、各二級學院、獨立學院及下屬校辦企業等為單位進行輪審覆蓋。各高校的財政經費的使用情況離不開有效的財務收支審計,在高校的財務收支管理中,實施財務收支審計可以有效的保證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堅持財務收支審計為審計的重中之重,注重從組織方式上進行協調,構建以財務收支為主體,預算執行為主線,各專項審計共同參加,分工明確,又互相配合的審計組織體系。財務收支審計還可以延伸至效益審計的內容。
2.實行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做好高校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高校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是受校組織部的委托,對校內的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堅持離任必審、任中輪審的原則。學校應該制定本校的《中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建立審計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對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對權力相對集中、資金規模較大的重要崗位領導干部,在其一屆任期內至少安排一次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以促進權力運行公開化。同時財政資金、國有資源、國有資產的審計全覆蓋貫穿于經濟責任審計中,與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審計等相結合,推進高校審計工作的效率,全面實施輪
審制度。
3.以高校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為重點,鋪開高校審計工作的寬度。專項審計調查是近年來審計機關常用的工作方法,常規的財務收支審計有時會存在審計深度不夠的問題,專項審計調查能夠圍繞領導關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查出一些帶有普遍性、針對性的問題,并且可以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建議,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關注。專項審計調查的對象領域廣,要選擇對象的時候既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又要有一定的數量和覆蓋面。將財務收支、專項審計調查和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緊密結合起來,有利于實現審計內容的
全覆蓋。
(二)重視和加強改進審計計劃管理,應用風險為導向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計劃,是實現審計覆蓋的必要條件。在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部分高校未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的論證決策及監管等內部控制制度,高校財務的內部風險體系不夠健全,缺少對風險的把控,簽字授權比較隨意,對票據內容真實性疏忽管理,使風險事件時有發生,因此對風險點進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審計部門應進行一個全單位的風險評估調查,通個向各個部門的主管了解,確定風險點。
(三)針對審計資源不足的情況,可以尋求外援。受單位人員編制的限制,高校審計人員配比很?y提高,面對現實的壓力,想要實現審計的覆蓋要另辟道路。單位審計除了常規的經責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還有基建項目的跟蹤審計和結算審計。基建項目專業性強,時間長,精力投入大,這部分的審計可以聘請具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的參與。經責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審計工作,日常工作量大,可以對審計內容進行分塊,把問題查實、
查透。
(四)提高審計隊伍的素質,以便更快的實現審計覆蓋。審計全覆蓋下審計事業的發展必定不同于原來的財務審計,需要更寬的視野,更深的層次,多專業性的發展,對人才的要求更高,單一的傳統財務人員、計算機專業人才不能滿足審計覆蓋工作的要求。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基本都是財會專業的,但也存在原紀委工作中分出的人員,專業的審計人員較少,一下子要改變這樣的局面有些困難。一方面可以發揮高校資源優勢,從專業對口的學生中選擇一部優秀學生,給審計機構內部注入新鮮血液,既解決了人員不足問題,又讓學生有實踐鍛煉機會,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資源的有效補充和延伸作用。另一方面改變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觀念,定期參加外部省、市內省協會主辦的審計工作內容培訓,開闊眼界,提升審計專業能力和專業水平,增設內部相關考核標準,以提高審計人員整體素質。當然,審計人員的能力也是有限的,面對專業性較強的審計內容時,通過購買審計服務,解決不同審計領域的問題,不僅可以防范審計風險,又可以提高審計質量。
(五)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發揮審計作用,做到審計作用發?]的全覆蓋。
1.加強審計整改結果的宣傳力度,建立完善審計公開的制度。將審計結果向公眾公開不僅僅是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使審計效果能夠更好的共享,也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的需要。把審計結果、審計整改結果進行公告,不斷強化審計的效果,使學校內部對問題的共性進行監督,有利于提高被審計部門的整改積極性,保護自身的榮譽不受損。
2.建立審計整改機制,加大審計整改力度,深化審計工作效果。建立審計整改機制,審計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會得到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重視,同時各有關方面也會給予有力的監督,杜絕屢審屢犯的情況,使審計全覆蓋的效果得到全面的推行。審計整改可以依靠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對審計查出的重大問題予以通報,研究解決審計整改中的難點問題,明確審計整改的責任。建立審計整改機制首先要建立單位內部審計整改制度,從制度上明晰各部門在審計整改的職責,落實各部門在審計整改意見上應承擔的責任,明確被審計單位的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制度的健全完善了審計整改的問責制,對于不按規定要求和期限進行整改的部門或個人,可以由審計聯席會議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