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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所指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指依據國家規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權益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經營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以及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責任重大,他不僅可以依照法律對領導進行監督,同時還可以通過正確的監督來糾正可能發生的錯誤,發現企業存在的漏洞,完善企業規章制度,使企業領導干部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受到教育,從而實現教育、制度與監督三者的和諧統一。因此,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可以加強對企業管理層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企業腐敗活動的產生和擴大。筆者根據自身在供電企業從事內部審計的工作經驗,對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要點和方法提出自己粗淺的見解。
一、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要點
(一)突出重點,統籌兼顧
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學會突出重點和統籌兼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者要知道什么是經濟責任審計,抓住這個重點就可以更好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上看,除了考核領導干部在其任期期間是否完成企業預期經濟指標(資產經營和預算考核指標)以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重點是要對查證領導干部在其任期內的重大經濟行為、決策和效果,查證在任期期間是否出現了的問題,要對供電企業中行使關鍵權力人和部門進行審計監督,保證這些人和部門能夠正確地行使其公司所給予的權力,讓他們遠離貪污和腐敗。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上看,除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注重對即將卸任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之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者應該將關注的重點放在群眾或者是企業內部職工反映問題過多的個人和部門,這些人和部門應該重點關注。例如:個別的領導干部的在職時間過長,有的部門在賬目上存在著長期虧損的問題,還有的部門的盈利情況與我國其他地區的供電企業相比存在著明顯的差距,出現這些問題的個人和部門都應該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通過對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工作的重視可以迅速找出供電企業存在的經濟問題保證國家資產不會被個人和部門非法所侵占,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對供電企業領導權力的監督作用,同時還可以對供電企業其他領導干部和職工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二)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明確規定
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要對即將卸任的領導干部在供電企業中資產、負債和損失與企業收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以及明確領導干部在供電企業的經濟活動中的責任和義務。這樣,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就可以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對領導干部在做出重大經濟決策的時候是否符合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是否符合供電企業的內部規章制度,決策在執行的時候是否被人執行到位,最后決策所產生的績效是否進過了明確的審計過程,明確了這一切的責任之后,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就有了明確的目標,也可以對沒有卸任的領導干部起到監督作用。
(三)要控制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關系到對供電企業領導干部和部門的工作評價,所以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需要做到公正和真實地反映供電企業領導干部和各個部門在經濟工作中的經濟責任,可以說是重中之重,所以經濟審計工作也就需要一個完善和正確的審計程序來確保審計質量。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一般程序審前調查、審計方案、審計內容以及審計取證、審計報告等各環節的工作,這些工作都需要審計工作者認真負責地去完成,這樣才能夠確保審計質量。
(四)堅持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
領導干部在完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之前不能夠離職,只有解除任期經濟責任的情況下,領導干部才能晉升或者跳離,如果存在著特殊情況,領導干部可以先調動然后進行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但是在審計程序結束之前不能進行任命和實質性的交接,只有領導干部解除了任期經濟責任才能進行交接,這樣可以很好的保證領導干部的廉潔,也能讓接任者能夠安心的在工作崗位上進行工作。
(五)注意提高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
在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提高審計的效率,要在領導干部離職程序結束之前完成審計,讓領導干部能夠在規定的時候離職。所以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人員要不斷學習國家和供電企業各類法規,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改進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通過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來保證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速度。
(六)把審計結果向供電企業內部公開
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離職和上任的領導干部和部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所以需要審計的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給審計結果一定的透明度,便于群眾監督整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保證審計效力能夠正常發揮,審計中出現的問題也可以及時處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可以提高供電企業內部的決策的科學性,還可以加強整個供電企業管理層的廉政建設,為供電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改善創造條件。
二、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法
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要按照嚴格的程序進行審計,這樣才能保證審計的質量,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般程序主要是分為審計前準備、實施審計和審計終結三個部分。
(一)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前的準備
在開始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之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需要審計工作人員制訂好審計方案,成立審計專案組,選派合適的審計人員,確定需要完成的審計任務,還有需要聽取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在其任職期間的工作自述,對供電企業內部的工作計劃、總結和會計報表等其他一系列資料進行查閱,審計工作者要在審計開始之前詳細了解需要進行審計的供電企業的單位的基本情況、業務的范圍和財務收支狀況。審計工作者要事先找好審計工作的切入點,對每一個參加審計工作的人員進行明確的工作分配和對審計工作的日程進行安排,確定最后完成的期限。
(二)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
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通過審核、觀察、監盤、詢問、函證、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去獲得可靠和真實審計證據,同時要做好對審計工作的過程的記錄工作,每一個審計工作報告都需要留有底稿,這樣可以在需要的時候與被審計的部門和領導交換相互的建議。審計過程中要保證整個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不能因為出現各種突況就取消或者延遲整個審計工作,同時要對被審計的部門和領導干部進行客觀和真實的評價,不能帶有私人的情感。
(三)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總結
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總結主要是需要向供電企業的最高管理層提交一份審計工作報告,讓管理層能夠正確了解被評價的領導干部和部門,這樣就為以后電力企業在管理人事活動過程中提供了可靠的參考,所以總結報告需要審計人員真實地將審計的結果反映出來。
(四)創新的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
首先要把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方向由專注財務向整個企業的績效狀況轉變,把對績效的評價作為評價的主要途徑,做到對供電企業的全部資金流進行審計和監控。同時可以實行交叉和聯合審計辦法,對多個領導干部和部門進行審計,這樣可以防止多部門和多領導干部之間的聯合腐敗現象。
綜上所述,我國供電企業的整個供電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在源頭和機制上保證領導者潔身自律,防止的情況發生和擴大,是關乎企業能夠正常運行和國有資產是否被非法占有的大事,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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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連華.內部審計實務精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考慮因素 關注方面
一、問題的提出
壽險公司的經濟責任審計,是公司內審部門對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開展的審計。其審計結果,一方面是對被審計對象在任期履職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另一方面也將為上級公司進行干部任免提供重要依據。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涉及面廣、范圍寬,除了常規性的政策執行、經營績效、業務發展、個人廉潔自律等項目外,如何準確把握其他方面的關注重點,是每一個審計組的項目主審及成員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對于提升審計成效、保證項目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二、應考慮的兩個因素
壽險公司經濟責任審計的關注重點,除了上述常規性方面外,還應結合公司內、外部經營環境及被審計對象管理職責的變化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一)外部監管部門政策的變化
為了確保壽險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外部有關監管部門會根據情況調整監管的重點方向,并出臺相應的監管措施予以管控。因此,作為公司的內審部門,應加強對外部監管部門監管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時掌握其監管重點,據此確定經濟責任審計應該關注的重點。這樣有的放矢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幫助各級公司及時發現外部監管部門重點關注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督促其采取措施盡快整改,減少及規避處罰風險。
(二)內部經營管理體制的變化
為了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公司管理層會根據經營管理和業務發展的需要,革新公司內部的經營管理體制,使之更具活力,在競爭中占據優勢。然而,內部經營管理體系的改革,必將帶來兩個方面的變化。一是各層級管理者的經濟責任范圍發生了變化,其管理權限也必將有所改變;二是隨著管理者管理權限的變化,經營管理環節的風險點也會重新分布,管理層對風險關注的側重點也會變化。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關注重點也應發生變化。
三、擬關注的審計重點
在實際工作中,除了要重點關注常規性方面的情況外,應注意把握以下三個方面的重點。
(一)圍繞外部監管機構關注重點
近年來,保監會等外部監管機構對于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日益加大,其主要關注重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違規私設“小金庫”。內部經審工作中,一方面要注重審前分析,通過分析被審計單位財務、業務的異常數據來鎖定疑點;另一方面抓實現場核查,采取適當方式對相關崗位進行突擊性檢查。通過發現“小金庫”問題的現象,注意查找公司在經營管理和落實規章制度方面存在的、容易引發“小金庫”問題的薄弱環節,深入挖掘所涉資金去向,為公司進行后續處理奠定基礎。
2.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財務業務數據直接反映經營者的經營成果,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而言,其真實性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在實際工作中,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檢查:一是保費收入確認的合規性與完整性,重點關注承保后短期內退保、應收保費和壞賬情況、凈保費入賬、陰陽單證、虛假批單退費及跨年度調節保費收入等方面的情況;二是業務管理費支出和結構,檢查是否存在虛假列支套取資金變相支付銷售費用(或用于其他開支)的情況;三是理賠及各類給付支出的真實性;四是年末短期險未決賠款責任準備金的計提;五是非正常退保的情況。
3.銀保渠道的額外支出。規范銀保渠道市場秩序,是近年來保監會重點關注的一個方面。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應從與單位合作協議、業務推動企劃方案兩個方面入手,檢查銀保渠道是否存在按照協議支付手續費之外的其他額外支出;從銀郵渠道所列支的培訓費、會議費金額和相關因素分析,檢查其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4.手續費支出的合規性。強調業務傭金支付的合規性也是保監會等外部機構關注的重點之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應著重關注口子業務單位、保險業務人的資格和業務范圍的合規性。
5.銷售行為管理的合規性。規范銷售行為、制止銷售誤導、保障客戶權益是外部監管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要重點關注銷售授權管理、銷售宣傳管理和產品銷售管理三個方面風險隱患的管控情況,將其作為評價依法合規經營的一個方面。
(二)圍繞公司管理層的關注重點
除了外部監管機構的關注重點外,內部控制中薄弱環節引發的重大風險也是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的問題。
1.重要單證的管控。重要單證的印刷、使用、核銷等環節的管控情況,是審計中應予重點檢查的方面。尤其對是否私自印刷重要有價單證、是否使用已停用的業務單證或其他外購單證收取客戶資金的情況更應重點檢查。
2.印章使用的管控。在印章使用的管控方面,印章是否納入公司印章管理系統管理,是否保留、使用公司規定類型以外的印章,印章使用的審批手續是否嚴格等方面,是審計關注的重點。此外,在空白轉賬支票上違規用印也是常見的問題之一,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3.固定資產的管理。對于固定資產的管理,應把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新增、處置等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大宗物品集中采購程序是否執行到位,作為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方面;同時,通過現場抽查盤點固定資產,對資產是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賬外資產及虛掛固定資產情況進行核查。
(三)關注公司改革后新的風險苗頭
關鍵詞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 對策
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關鍵在于審計結果的正確處理和利用。當前,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在結果運用方面仍然存在或容易發生一些問題,難以在干部監督工作中進一步有效地發揮作用,需要我們認真總結和思考,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一、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評價體系不健全,審計評價不準確
目前,一些企業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定量定性分析、評價結論的確定、運用建議的選擇,審計結論的內容和格式等方面沒有建立統一的、可操作性強的評價標準,致使審計評價不夠規范,仍存在許多人為因素。如何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對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做出準確的評價成為一大難題。這也在客觀上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造成了一定的難度,使組織部門難以將審計結果有效運用于干部監督管理中。
(二)審計結果不能實現資源共享,造成審計資源浪費現象
同一個被審計單位在同一年度雖然被大大小小的外部審計、內部審計多次審計,審計內容相同或類似,但審計結果的運用基本上是“一對一”,時限性、局限性都很強。而且審計結果一旦進入檔案室,往往被束之高閣,造成審計結果不能被共同利用,形成審計資源的浪費。
(三)審計時效滯后,審計成果未被有效利用
一是審計成果的時效滯后。出現“先離后審、先任后審”、“一走了之”的情況。二是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不及時、不明確,影響了審計結果運用效果的充分發揮。三是審計成果未被重視或采納。使審與不審一個樣,審計成為“走過場”。
(四)部門之間缺乏聯動性,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
由于紀檢、監察、組織、審計等部門各自工作的目標、重點、手段不同,在實際工作中難免會產生一定的分歧和差異。如果這種協調配合機制不健全、不完善,將導致各部門之間缺少定期的交流和通報情況,職責履行不夠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審計結果的運用和深化。
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主要對策和措施
(一)探索研究建立完備的、可操作性強的經濟責任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標準體系
責任界定和評價標準應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在實際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據評價辦法進行打分量化,就能確定評價等次,使審計評價更加準確直觀,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直接運用創造條件。
(二)全面提升審計成果質量,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更好運用提供保證
審計質量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第一,全面提升審計隊伍素質。這是審計成敗的關鍵,也是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質量高低的決定性因素。第二,提高審計成果時效性。堅持做到計劃管理、動態管理和分類管理相結合,逐步將事后審計變為任中審計。審計過程中,要科學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實施,積極扭轉審計時效滯后的被動局面。第三,突出審計監督的重點,積極改進審計方法。要從熱點問題入手,注意聽取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和職工的意見,擴大審計線索來源。查賬過程中發現的可疑問題,要延伸審計,進一步擴大審計覆蓋面。第四,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帳,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第五,充分利用各級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實現資源共享,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資源浪費。
(三)加大對干部的獎懲力度和考核,強化審計結果運用的實效
一是要求各級用人單位堅持“先審后離,先審后任、憑審任用、不審不用”的原則,把審計結果真正體現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去。
二是堅持把審計成果進行定性,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級別,納入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見審計結果不做結論。
三是要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加大對干部的獎懲力度。要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加大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促進干部隊伍建設。
(四)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工作制度,促進、保障審計結果運用落實到位
首先,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積極推進和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擴大公眾對審計結果的知情權,將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形成監督的強大合力。
其次,完善審計整改及跟蹤督查制度。要把審計整改情況和審計建議落實作為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考核指標。對不整改、不徹底整改、屢查屢犯、屢教不改的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加大審計處理力度,對癥下藥,徹底清除病癥,發揮審計“免疫系統”的功能。
再次,完善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制度。審計部門應建立審計臺賬,將被審計單位歷年各類審計中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分清責任,記于相關領導干部名下,形成領導干部個人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以便經濟責任審計時利用以前年度的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達到全面審計的目的。
最后,完善審計結果運用責任追究制。一是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責任評價不客觀,影響審計結果運用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二是對干部任用部門、紀檢部門不認真采用審計結果,導致用人失誤失察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促進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干部、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在計劃、實施、考核、監督和查處等方面統籌安排,各司其職,形成環環相扣的“鏈條效應”。
二是嚴查違紀線索,及時辦理案件移交。凡是經審計發現有重大問題或疑點的,要將審計情況通報紀檢、監察等部門,及時移交案件線索,并根據委托,配合辦理審計查證等工作,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有效轉化。
三是注重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的反饋。各職能部門之間應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與協調,將審計結果運用建議的采納和執行情況,向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反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和辦法。
(作者單位為濟南鐵路房產建設集團)
參考文獻
[1] 陳漢文.審計理論[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
[2] 袁小勇,陳群.審計學[M].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7.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應對措施
一、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常見風險
自世紀八十年代起,我國開始推行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近年來,隨著該項工作的深入進行,經濟審計逐漸進入各大企業,起到了明確企事業單位領導者的經營管理經濟責任并對其實施監管的重要作用。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對單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的資產、負債以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型,以及對其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進行相關審計[1]。
受到企業經營業務、管理控制水平以及審計制度、審計成本和審計能力的制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存在著一些風險,總的來說,是指審計方面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對被審計對象造成的判斷失誤,產生的結果與企業真實情況不符,從而造成某種損失的現象,而出現審計風險的環節范圍較廣,如企業財務報表、相關會計資料、人員活動記錄等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存在會導致較為嚴重的后果,直接造成審計工作的失敗,發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對企業的經營情況產生十分不良的影響。因此,做好企業經濟審計風險防范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夠幫助企業正確決策,并推動我國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審計水平。
二、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
(一)審計體制存在缺陷
由于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發展時間尚短,基礎較為薄弱,因而我國的審計體制上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在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審計機構與被審計企業應相對獨立,沒有經濟利益方面的聯系或沖突,方能保證審計結構的客觀公正,而我國進行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制主要是強制性委托,審計機關缺乏相對獨立性,造成了審計結果不準確的風險。審計體制缺陷還體現在監督體系的匱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方面:不少企業缺乏對于領導層的監管制度,企業內部領導獨斷專行現象較為嚴重;國內缺乏明確的審計法規作為制約,也導致了腐敗現象的出現,對審計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二)審計手段較為落后
在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手段方面,我國仍然采取傳統的審計方法,不能突出審計的重點,僅僅單純的采取抽樣審計復合審計等基礎方法,通過統計企業賬目、證書、會計表格等內容匯總成為審計報告,并在過程中允許一定的風險出現,以均衡審計風險與審計成本,必然會造成一定的結果誤差。傳統的審計方法在企業內部控制測評方面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缺陷,手段上的落后也造成了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潛在風險。
(三)審計人員水平不達標
作為造成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重要主觀因素,我國審計機構工作人員的綜合水平尚達不到經濟責任審計的客觀要求,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均有待提高。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具有審計、經濟評估和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同時也需要審計人員具有法律、工程、機械等方面的知識,對工作人員的知識水平綜合結構方面具有較高的要求,而我國相關從業人員往往知識結構單一,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審計結構不準確,導致審計上的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應對措施
(一)加強內部控制制度評審
內部控制制度評審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效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關鍵之一。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行力匱乏的審計對象的的審計力度。企業的內部控制一般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兩部分,這兩個組成部分系統的對企業內部經濟責任進行控制。對會計控制實行符合性測試,能夠使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以及范圍更加明確,有效的提高審計的效率,降低相應的審計檢查風險。對管理控制的評審能夠有效識別企業經營發展所面臨的潛在風險領域,從而為量化經營風險以及控制審計風險打下堅實的環境基礎。而將分線基礎審計模式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聯系賬目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將極大的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出現的幾率,達到控制審計風險的目的。
(二)改進審計手段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時間長,具體工作事項多,同時相關部門對于審計結果的要求急,因此改進審計手段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迫在眉睫。首先應將賬面審計與實際調查結果相結合,通過相關領導責任人員的實際考察,增加審計線索的來源渠道。制定審計公開制度,加強審計工作與群眾的聯系,從基層了解情況杜絕相關人員違紀瞞報的情況。其次是有效利用審計結果,進步的過程就是不斷發現以前的錯誤并加以改進,因此應充分利用以前年度審計的結果,了解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參考其對現行審計程度的價值,找尋審計的切入點和重點。最后是加強審計的結合性,做到查一級聯系兩級,查內部聯系外調,查賬目聯系實際,通過豐富的審計資料對審計對象進行徹底的審查,給予其公證全面的評審結果。
(三)強化審計隊伍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屬于具有較高風險性的工作,需要相應的審計人員具備極高的政治素養,良好的職業道德以及專業的業務素質。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直接關系到審計風險工作的結果,因此應提高相關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培訓力度,從政治思想,道德理念,業務能力以及現代化科技使用能力等方面進行嚴格培養,努力構建一支廉潔,嚴謹,高效的經濟責任審計隊伍,來適應現代經濟審計工作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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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
在行政事業單位中,黨政領導干部的行為對于單位和部門的各項活動與決策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響,進行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不僅有利于加強對于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而且對于推動行政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工作有著積極作用和意義,而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指標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重要量化形式,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建立與完善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響,甚至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作用大小也有著一定的作用關系,是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研究中的一個重點。
一、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建立與完善的意義
首先,進行審計評價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是行政事業單位權力制約與監督機制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客觀要求,主要體現在經濟責任審計本身作為領導干部權力制約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實現領導干部經濟權力制約的重要手段,因此,通過科學、合理、標準、完善的審計評價體系,對于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科學、合理以及有效的評價,是領導干部管理部門以及被審計領導干部本身、廣大群眾十分關心的問題,所以說建立與完善審計評價體系是權力制約機制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客觀要求。
其次,完善和建立審計評價體系作為審計職能的內在要求主要體現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對于黨政領導干部財務責任以及績效責任完成情況的一種監督、評價和鑒證,因此,通過建立與完善審計評價體系,實現對于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審計工作的本質與內在要求。
最后,建立與完善審計評價體系是審計規范化與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主要是指由于常規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之間的不同,使得常規審計的標準、規范不能夠滿足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而為了促進審計工作的開展,就需要建立與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制度標準,因此,建立和完善審計評價體系也是審計工作法制化與規范化的必然要求。
二、行政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難點分析
結合當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任期審計評價的實際情況,在審計評價實施中面臨的工作難點主要體現在審計評價依據缺乏比較嚴重、審計評價的內容定位模糊和審計評價標準比較籠統等方面。
首先,行政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審計評價依據缺乏比較嚴重,主要體現在在實際工作中,在領導干部的賬面財政以及財政收支審計評價中,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據比較明確充分,但是在對于財務數據所反映的經濟決策以及內部制約、經濟效果和非財務數據領域的審計評價中,依據缺乏現象比較嚴重,造成審計評價的開展比較困難。
其次,審計評價中,審計評價內容的最基本要求是尊重事實、客觀評價,不對于審計范圍以外的事項進行評價,這一基本要求強調了審計結果及其評價的局限性,并且對于如何評價到位,不出現越位、缺位情況,卻沒有明確的標準,導致審計評價內容定位比較模糊,影響審計評價的實施。
最后,審計評價中,審計評價標準在遵守財政紀律和廉政紀律等方面的標準都比較明確,但是在進行領導干部責任區分上,主要是按照領導責任以及直接責任進行劃分,但是對于具體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是涉及經濟效益大小方面的評價標準,卻沒有對其責任輕重進行明確規定,導致審計評價的標準比較籠統,影響審計評價實施。
三、行政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
在進行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由于領導干部的任期在時間上具有一定的跨度,并且其管理范圍也包括行政事業單位的政治、經濟以及生活等各方面,因此,為了更好的進行審計評價,需要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劃分,并逐項進行客觀評價。結合審計評價體系,行政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主要包括財政財務分析評價指標、客觀事實評價指標、綜合評價指標。
首先,在審計評價中,按照定量評價、定性評價和其他評價等不同評價標準,財政財務分析評價指標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按照定量評價標準,財政財務分析評價指標中,行政類的財政分析指標主要包括財政收入、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農科教費用、招待費用比率等,事業類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資產負債率、公用支出率、人員支出率等,它們主要是進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資金收入、支出情況評價的指標,用來進行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財政財務管理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按照定性評價標準,在進行財政財務收支以及內控制度、管理水平等的審計評價中,需要與經驗相結合進行審計評價實施。最后,在通過數字指標,即不管是定性或者是定量標準進行評價時,需要結合領導干部任期期間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環境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其次,審計評價中的客觀事實評價指標是指在對于財務分析指標評價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以使經濟責任評價更加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其中行政類客觀事實評價指標包括任期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與合法性、任期資產情況、任期負債情況、代政府管理的各項基金與資金管理與效益情況、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管理制度、任期廉政與遵紀守法情況等,事業類客觀事實評價指標包括任期單位財務收支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專項基金、結余資金、遵紀守法等。
最后,綜合評價指標包括任期目標、實際完成情況與前任實現對比、同行業對比等。
四、結束語
總之,進行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利加強對于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廉政工作的開展與建設,具有積極作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分析,有利促進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建立完善。(作者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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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風險導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構建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1. 009
[中圖分類號] F239.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01- 0023- 02
0 引 言
本文首先構建風險導向審計下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然后根據構建的模式流程闡述整個模式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識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評估、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對及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四個過程。
1 風險導向審計下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構建
首先要對審計的環境及企業內部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識別,在此基礎上對企業各項工作的流程風險及戰術決策風險進行評估;然后參照風險導向審計的程序并引入風險警示系數來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剩余風險及檢查風險;在風險評估后依照風險的重要性水平不同制定審計策略及方案并實施風險應對;最后把審計結果交于管理層決策,并完成企業經濟責任評價和審計報告。
2 風險導向審計下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闡述
2.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的方法有頭腦風暴法、動態分析法、財務報表法及環境分析法等多種。本文風險識別采用環境分析法,可分為外部環境分析和內部環境分析。
外部環境分析:了解所審計企業所處的行業的發展情況、生產經營是否存在周期性和季節性,行業的盈利水平及發展趨勢。審計人員通過國家統計部門的網站及行業協會提供的調查數據來收集所需的行業狀況的數據。法律和監管環境主要是了解相關部門在本行業的一些特殊規定。其他外部因素主要有銀行利率的變動、通貨膨脹及全球經濟形勢等。
內部環境分析:審計單位的性質對于企業的稅收及財務報告方面都有重大的影響,所以作為審計人員首先要分析企業的性質。審計單位使用何種會計政策對于審計單位所做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一系列內部經濟活動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審計人員應該了解被審計企業的會計政策是否符合法律及會計準則的要求,進一步規范企業的經濟活動。內部控制是企業是否遵守法律規定及衡量經營效果的尺子。
2.2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評估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評估首先對被審計企業的總體風險及流程風險進行評估,然后引入風險警示系數來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及剩余風險。
總體風險評估主要是分析企業的戰略決策風險,使用的方法是SWOT矩陣法。流程風險評估主要使用流程圖法。風險警示系數是直接利用審計人員被處罰的概率來計量的,是對審計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綜合控制參數。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包括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此風險評估法能事先確定可能發生錯報的賬戶和披露,能節約審計資源。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可以通過兩個層次來評估,財務報表整體層次和交易類別賬戶余額層次,并在這兩個層次中引入風險警示系數,使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更為合理。檢查風險主要受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的影響,首先要確定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然后審計人員要明確審計證據、重要性水平及檢查風險間的關系;最后根據前兩條以及風險警示系數來評估檢查風險。剩余風險來源于戰略分析和經營環節分析,是審計人員較為關注的方面,審計人員在評估戰略風險、經營風險后得出剩余風險。
2.3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對
風險應對主要包括內部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及風險再評估。內部控制測試首先要初步評估控制風險,然后根據風險水平不同分為高水平內部控制、低水平內部控制及低于最大值的控制風險。對于高水平的內部控制不必繼續了解;對于低水平的內部控制要測試全面的控制活動;對于低于最大值的控制風險要測試企業層面和業務層面的控制來應對控制風險水平。實質性程序包括細節測試及實質性分析程序,其流程是依據被審計企業的資料,對財務指標復核,尋找審計重點難點和疑點,然后項目組成員分頭實施有關會計賬戶的審查工作,根據審計中的特點確定重點,并正確劃分經濟責任界限,最后做好底稿。風險再評估企業經濟審計工作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審計過程中法律法規可能有重大變化或企業內部有重大改變都需要審計人員再次評估,來確保評估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2.4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審計人員把審計結果交于管理層決策并最終完成審計報告。管理層在處理審計結果時要對審計結果進行評價及考慮報告帶來的審計風險。對審計結果進行評價常用的指標有財務效益指標、償債能力指標、發展能力指標等。評價過程中使用的評價原則主要是客觀性、謹慎性和統一性。報告帶來的風險主要來源于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的了解不全面所造成的,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企業的真實情況對企業審計并編制審計報告及披露被審計企業存在的問題,減少報告帶來的風險。
3 結 語
本文首先構建風險導向審計下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然后對整個模式的全過程進行闡述,主要包括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識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評估、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對及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四個過程。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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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探索國有企業效益審計的新模式王有志(16)
淺談如何開展工程造價審計呂東(17)
審計機關加強審計檔案管理的路徑郝麗波馬千惠(18)
我國“村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任重道遠賀建武(19)
農業專項資金效益審計工作的創新與強化丁洪華(20)
計算機信息技術在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中的應用宋群(21)
強化審計檔案管理工作的幾點認識米勝平王佳婧(22)
政府審計質量研究呼冬梅(23)
信息系統審計的探索與實踐張曉紅(24)
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控制的重要性王欽(25)
李希龍廳長在紀念“三八”國際婦女節100周年學習報告會上要求發揚光榮傳統爭做五個楷模(1)
科學優化企業管理避免國有資產流失許麗楠包國安(4)
推進審計職業道德建設發揮國家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禹冠軍(5)
論商會模式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陳小珍(6)
芻議社會審計的法律責任吳慶王有鈞(8)
做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之淺見單剛(9)
樹立管理有效性和風險導向市計理念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張永文(10)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邱波亓同臣(11)
商業銀行計算機審計的審前調查流程劉晶藺卓然(12)
運用風險導向方法選擇審計重點陳迎春(13)
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比較研究廖曉莉岳紅梅(14)
探索政府效益審計趙玉(16)
并購中的財務風險張春暉(17)
跨國并購中的財務風險及其防范邴雪嬌遲明艷(18)
新準則下會計政策與稅收政策關系辨析付士敏(19)
關于加強會計電算化的幾點思考潘麗君(20)
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思考與實踐馬明生(21)
新或有事項準則應用管窺葛君王曉莉(23)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分析朱麗平(24)
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比較朱春紅郭志森王梓馨劉知華(25)
公允價值的適度應用吳丹(26)
企業研發費用的會計處理郭世君冷愛萍(27)
電力企業如何避免費用化形成固定資產楊朔(28)
新會計準則下公允價值的計量張玲娟張立新(29)
學習《第1101號審計準則》的幾點體會金英宮福民曲強(30)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加強與提高王英(31)
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路徑劉鳳輝張學輝(33)
乳品企業成本控制的解決之道聶麗華石泓(34)
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項目成本控制周立娟鄭云勇(35)
通過成本控制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劉玲玲(36)
煙草公司內部控制建設方略趙穎(37)
醫院財務管理的實現目標唐艷秋(38)
淺談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冼海琴(39)
現代企業成本管理辨析胡英宋光榮(8)
強化企業財務管理的路徑陶麗華劉莉麗李靜旋(9)
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強化與提高李宇(11)
解決現代企業集團財務控制的措施李愛紅(12)
鐵路運輸企業應收應付賬款管理程立松(13)
集團公司貨幣資金控制的五種方式李曉光閆冠怡王寶君(14)
論成本費用計劃劉玫業孫鮮麗(15)
加強存貨管理的重要性王威巍崔凱(16)
地鐵建設初期會計核算應注意的問題宋延斌(17)
對上市公司會計報表表外信息披露的展望徐麗輝(19)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與累計攤銷的差異比較谷佳夫(20)
石油天然氣會計信息披露方法與模式的選擇付立輝(21)
研究與開發支出的資本化尤麗團(22)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會計處理李淑梅(23)
兩種會計處理方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規定劉殿奎(24)
簡述財務報表的分析方法賀銳王裁君蘇洋(25)
關鍵詞:任職監督 離任審計 國企領導 對策
加強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干部離任進行審計與監督,不僅是在新的形勢下對企業干部的監督與管理的關鍵環節之一,而且也是客觀反映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勤政廉政情況,更是建立完善國企領導干部監督機制和反腐敗斗爭的現實需要。實際上,離任審計比較偏重定量分析方面,而任職監督則偏重定性方面的分析。如此看來,同離任審計相比,任職監督的法律地位更高,可以說是較高層次的監督與管理。由于種種原因,當前我國在國企領導干部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方面還存在著諸多突出的困難和問題,因而很難形成合力,在很大程度上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所以,推進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機結合,可以說是健全完善國企干部監督體系的重要方式。
一、推行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意義
(一)有利于強化國企領導干部的監督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強化干部監督與管理。我們知道,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就是要以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為基礎和前提,并通過對領導者任期內的資產、負債、損益等情況進行審查、考核、分析與評價,進而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與管理。實際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結合起來,也可以作為加強干部管理以及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并逐漸成為了我國加強干部管理與監督的重要渠道之一。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對于教育廣大干部也意義深遠,進而達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最終目的。
(二)有利于預防國企領導干部腐敗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我們知道,進行任職監督與離職審計,是加強領導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舉措之一。領導者怎樣正確使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依法行政,科學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現有資金,是關系到我國經濟建設持續穩定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目前,我國對于領導干部的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效果來看,依然存在著一些極為突出的困難與問題。綜合分析產生這些困難和問題的根本原因,都與一些領導干部沒有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沒有認真履行自身所肩負的職能職責有著很大的牽連。因此,我們只有通過全面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僅可以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那些無視國家財經法紀,、貪污受賄、弄虛作假等侵占國有資產的行為,而且可以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駕馭經濟管理水平,增強遵章守紀意識以及自我制約能力。
(三)有利于國有資產安全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安全管理。目前,從我國的實際來看,特別是在深化改革開放過程中,有的領導者以合資、聯營、對外招商引資、辦企業等為幌子,把國有資產逐步轉為集體資產,甚至是個人財產,并從中牟取暴利,導致了我國國有資產的流失現象極為嚴重。而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機結合,則可以有效地遏制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不良現象,確保國有資的產保值和增值。
二、實現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表現形式
(一)實施群眾監督
進行群眾監督,其具體操作程序就是,通過從常委會討論決定以后,由組織部門牽頭組織,通過新聞、媒體、張貼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職或者離任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一般情況下,公示期限通常為7天。如果對于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公示沒有問題的,則可以按照正常任職程序履行手續。但是,如果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公示存在問題的,則需要由同級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組成專門的調查組進行調查與核實。經核查確實存在一定問題,但又不足以影響領導干部任職或離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權限,進一步履行和完善有關任職或者離任手續。而對于確實存在比較嚴重問題,并可能影響整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則需要對任用人員和有關問題進行復查審議,并需要做出相應處理的決定。此外,對于構成嚴重違紀違法的,則需要報請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二)實施執法監督
執法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有效形式。對此,我們可以由組織部門向審計機構發放審計委托,然后由審計機構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有關領導干部進行經濟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落實有關財經法律、政策、收支、投資、負債以及經濟管理等情況,并進行全程審計、監督與管理。可見,推行執法監督,已經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三)實施自我監督
自我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監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級監督或下級監督上級,對此,這就要求領導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領導藝術,同時又具有自覺接受來自各方不同級別監督的意識。各級組織部門必須把對本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監督列入正常化、法規化管理,上級領導部門也把所屬各級領導干部任期監督列入考核指標,這樣,從上到下、從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形成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效約束機制。
(四)實施組織監督
組織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們必須以審計部門提供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為前提和基礎,進一步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進行科學有效的監督,并切實做好任職或者離任的有關財務交接工作。此外,對于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在進行交接時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交接工作,并認真填寫任職或者離任財務交接情況說明書。在開展這些工作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門必須全程進行監督、指導和幫助,確保交接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規定確定監督交接的有關人員。這樣做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讓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真正們認識到自己所應承擔的財務經濟行為以及有關責任。
三、當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監督工作流于形式
審計監督工作流于形式,是當前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實際上,雖然我國已經有了相應的任職和離任審計的規定。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于少數國企領導干部的思想不夠重視,認識不到位,唯我獨尊,我行我素,辦事不按程序,個人說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級監督的大環境下,職責權力有限,審計監督顯得十分乏力和無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嚴重影響制約了國企領導干部任職和離任審計監督職能的全面發揮。
(二)審計監督職責不夠清晰
一般情況下,我們開展審計工作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既做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資源能量最大限度的發揮。然而紀檢審計監督部門是國有企業本單位的一個下屬部門。目前比較普遍存在著:審計上級怕丟位子,審計同級怕丟面子,審計下級怕丟票子的“三怕”現象,嚴重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加上有些紀檢監察干部本身專業業務水平有限,即使事后發現離任的國企領導干部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是領導干部自身的問題,不會追究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的責任。
(三)審計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目前,從我國的實際來看,所執行的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或者離任審計的工作規定、法律法規等都是上個世紀研究制定的,不僅內容極為簡單,而且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我國各項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并已不能適應任職或離任審計工作的現實需要了。此外,也會經常出現移交過程中輕率了事、敷衍應付等現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續不夠齊全和完備,新任同志常使因資料不齊、底數不清等問題和困難而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現因離前任領導履行職責不夠到位,導致了新任職的領導接任不久便暴露這樣那樣的具體問題。
(四)審計監督作用難以發揮
當前,在我國一些單位的審計過程中,在正常情況下,往往是下級審計上級,而且審計監察人員是國企本單位任用的,因而導致任職或離任審計工作都只是走走過場,流于形式,敷衍應付。這樣一來,就必然導致了審計監察工作領導要你審你就審,不要你審你就沒法審,失去了審計監察工作應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審計報告進口袋的結果,形成了審歸審、審白審等不良現象。
四、實現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對策
(一)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就需要我們本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以及統一、科學、高效的基本原則,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依法辦事、善于創新、勤政廉政的國企領導干部選拔上來。這其中最為關鍵的就在于必須進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體制,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則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環。實際上,堅持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切實開展國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切實把對人和對事的監督結合,進而使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的內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寬暢,信息更加真實,范圍更加廣泛,效果更加明顯。所謂國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就是指審計部門受組織管理部門的委托,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對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監督、分析和評價的具體行為與活動。一般情況下,對國企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經濟責任審計三種。因此,審計結果可以作為評價、分析和判斷領導干部從事經濟工作的素質、決算水平以及履行經濟職責的重要依據。因而比起考察評議結果而言,就更具有準確性、客觀性和科學性,進而使得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都能實現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機結合。
(二)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效果
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效果,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重要舉措。這是因為,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以后,我們可以把審計結果作為國企領導干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以及駕馭經濟能力的綜合評價,也為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國企領導干部提供了科學的參考依據。此外,通過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結合,可以幫助審計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過任職監督或離任審計,可以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力度,促進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廉潔自律意識,也可以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進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深入開展。
(三)加強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
加強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關鍵策略。只有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和管理,提高領導干部對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重要意義和作用的認識,自覺接受并切實做好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此外,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作為考核干部任職重要指標,不僅可以進一步規范國企領導干部的監督與管理,而且也是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關鍵渠道。在此基礎上,我們必須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的組織機構、明確職責,為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夯實基礎。
(四)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機制
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機制,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根本途徑。對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體制機制,逐步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首先,要組織安排好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或者離任述職報告,要把審計對象以及內容重點放在任職期內負責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績、存在問題等方面。其次,要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進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在任職期內履行職責職能的情況。再次,要組織開好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會議。必須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最終形成科學、客觀、公正的任職或者離任審計報告。此外,需要我們建立相應的綜合評價體系。即任職或離任審計要根據有關職能職責,對任職或者離任的國企領導干部執行政策法規、財務狀況、資產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同時必須建立健全違法違紀線索移交報送機制。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需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五、結束語
總之,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機結合,是一項涉及到國有企業的領導干部行政管理、經濟管理、組織考核、監察審計、群眾監督等方面的系統工程。因此,我們必須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積極協調,明確職責,相互配合,溝通聯系,扎實有效地開展號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并切實在計劃、實施、考核、監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到統籌安排,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努力形成合理、合法、高效、科學可行的監督制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變事后監督、事后審計為事前監督、任前審計,促使國企領導干部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逐步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真正發揮其發展國企、繁榮國企的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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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地勘單位;經濟管理;措施
一、新形勢下加強地勘單位經濟管理的重要意義
地勘單位的基本屬性是生產型單位,具有直接的生產性和社會公益性。但在不同經濟體制下,人們對其兩重性的認識是有差異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其社會公益性占主導地位,因而執行與企業管理體制對立的國家事業管理體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則更突出地體現了其直接的生產性,因此呼吁變事業管理體制為企業管理體制,提出了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方向,并迅速以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的過渡形式步入實施。這樣,隨著管理體制的轉變,地勘單位與主管部門的職能及其之間的關系必然發生一些重大的變化。因此,必然重新調整和規范經濟管理職能,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目前我國地勘單位經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生產經營出現危機。今年以來,全國工業經濟緩中趨穩、穩中有進,結構調整穩步推進,但經濟運行中許多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下行的壓力也依然存在。行業生產經營狀況十分困難,房地產投資回落等使整個經濟面臨下行的壓力也依然存在。地勘單位的主要生產經營業務與煤炭、鋼鐵、有色金屬、房地產等行業相關度較高,這些行業不景氣導致相關項目減少,地勘經濟進入新常態,一些單位生產經營難度加大。
2.對新形勢下產業結構的研究不夠深入。我國當前的經濟形勢和環境下,大部分地勘企業都沒有進行產業結構的變化研究,或者是有研究,但仍存在多元化的產品格局布局不均衡等諸多問題。尤其對于市場項目復雜的產品結構缺少合理的規劃、成本管理、預期收益等,使得眾多內容都沒有一個完善合理的規劃,最終就形成了項目運營成本過高,收入過低,而且項目運營過程中的各項投入所耗費的非經濟資源過重,在單位內部形成一種嚴重內耗。
3.經營管理者的經營管理水平有限。管理者的經濟管理水平有限,在一些規劃上就可能出現不周全的情況,盡管有些單位也能夠較好的經營,賬面的營收比例也能夠維持正常的情況,但是資產比例卻嚴重失衡,例如應收賬款、存貨資產的占比過大,使得經營過程中可以動用的周轉資金不足,導致循環性的運營障礙。也有一些管理者能力有限,導致在一些糾紛中無法占據有利地位,最終對地勘單位的人力、物力等造成重大的損失。
4.競爭環境更加復雜。一是多數地勘單位業務結構相近,各自的競爭優勢和特色不明顯,在相同的目標市場上同業競爭激烈。二是一些大型礦業企業已經組建了自己的地質勘查隊伍,壓縮了地勘單位的市場空間。三是民營的地質勘查、巖土工勘、測繪、鉆探施工等經濟組織日益增多,與地勘單位主業相關的社會市場競爭加劇。在一些市場面上,民營經濟組織低成本、運作靈活等優勢,正在削弱地勘單位的競爭力。
三、加強地勘單位經濟管理的具體措施
1.明確地勘單位內部管理目標。首先,提高地勘單位產業化、市場化的程度。要想提高地勘單位的經濟效益就必須保證地勘單位實施企業化管理模式,走產業化道路,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積極構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市場主體。為此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地勘單位的事業機制與資本運作的矛盾、地勘單位在處理固定資產的權限問題以及單位所用于礦業權、土地權的歸屬問題;其次,構建多元化的投資主體。地勘單位要進一步明確產權,深化產權改革,積極借助國家的宏觀政策爭取民間資本的投資,從而建立具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地勘單位制度,形成相互制約的治理結構,將單位的經濟效益與員工的個人利益相掛鉤;最后,管理與改革同步推進。地勘單位進行的一系列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單位的經濟效益,而每一項改革方案的出臺,必須要依靠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因此要想明確單位內部管理目標,就必須要依靠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創建一套科學的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管理制度。
2.深化地勘單位制度改革。解決地勘單位人的問題是提高單位經濟效益的首要問題,要改變傳統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就必須通過一系列的人事改革制度組建一支強大的人才團隊。首先,要在人才培養、選拔上下功夫,建立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采取崗位競爭制,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地勘單位要按照個人專業技能實施競爭上崗,實行聘任制,打破傳統的“鐵飯碗”模式,形成收入靠實績、獎金看效益的機制;其次,建立完善的激勵制度。有效的激勵制度是留住人才的關鍵,地勘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的激勵制度,形成以物質獎勵、精神獎勵以及多種獎勵形式相結合的激勵制度,最大程度滿足不同崗位人才的需求,增強他們對地勘單位的歸屬感;最后,建立地勘市場營銷管理團隊。在市場環境運作下的地勘單位要提高經濟效益就必須實施走出去戰略,及時地掌握地勘市場的需求信息,積極主動地爭奪市場、占領市場。傳統的等、靠模式已經不能帶動企業的發展,因此地勘單位必須建立一支熟悉地勘市場、懂得資本運作的專業營銷團隊。
3.建立完善的單位經濟責任審計。一是完善“主輔分離”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能夠促使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主輔分離”是針對當前地勘單位以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為主、工程勘察與施工為輔的經營管理模式而言的,基于此種經營現狀要求地勘單位要對單位的不同性質的經營數據等信息進行區別統計與對比,以便及時地發現問題;二是完善地勘單位會計制度。由于地勘單位業務種類的增多,對地勘單位的會計核算的要求也就越高,但是由于地勘單位仍然采取傳統的會計制度,導致其會計核算已經不能滿足單位業務的發展要求,地勘單位要修改與完善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加快與企業會計準則的接軌;三是建立完善動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改變地勘單位被動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局面,就必須完善主動的經濟審計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置于單位領導任期內的工作的常態化,同時加強對相關檔案的管理與運用。
4.完善地勘單位績效工資體系。地勘單位要結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制度。把獎勵性績效作為撬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杠桿,建立有激勵,又有約束的收入分配機制。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把獎勵性績效與單位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個人業績、崗位職責、工作效率等方面掛鉤,最大限度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效率和效益。一是實施績效工資與清理規范津貼補貼相結合。雖然各個地勘單位普遍實施了績效工作,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中其將績效工資看作是一種變相的福利。地勘類事業單位在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績效工資的相關規定,對各類津貼補貼進行清理規范,真正將績效工資落到實處;二是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確定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制定崗位說明書。進行崗位評估,確定績效工資分配;三是實施績效評估。通常情況下要進行員工自評、群眾評議和上級評估三個步驟;四是績效反饋。通過以上各個環節對員工績效評估之后,各地勘單位人事部門必須組織與員工進行面談溝通,及時反饋考核結果,以保證績效考評結果推動績效管理,帶動員工提高工作能力。
5.采用多元化戰略。采用多元化經營戰略,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是地勘單位跨越發展的有效途徑。市場低迷時也正是選擇項目、新上項目的有利時機。地勘單位選定多元化經營項目后,要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籌融資,推動項目順利實施,為保持地勘經濟穩中求進打基礎。實行多元化戰略,可以避免單一經營的風險。地勘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在嚴謹可行性論證的基礎上,進入不相關的新領域建立新經濟增長點,形成地勘主業與其他產業相互支撐的產業結構,有利于單位長期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李玲.淺談提高地勘單位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J].中國市場.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