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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資產負債觀利潤表觀勾稽關系
一、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關系
人們支持用勾稽關系和非勾稽關系著兩種方法來解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之間的關系。假如沒有資本支出或前期調整,那么凈收益等于本期業益的變動,從這一點看,兩個報表在數字上存在著勾稽關系。非勾稽關系割裂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之間的數學關系,認為每張報表的界定和計量都獨立于另一張報表。
1.勾稽觀念
美國第6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確認的會計要素、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利得、費用和損失。利潤是根據收入、利得、費用和損失計算出來的。在勾稽觀念下,利潤是業益的一個組成部分。表中列示了勾稽會計模式和分類體系。
在勾稽觀念下,所有的會計業務都可以用表的模式進行分類。所有者權益由三個部分組成:實繳資本,留存收益和未實現的資本調整。實繳資本可以細分為法定資本和其他來源的實繳資本。留存收益由3部分組成:損益表賬戶,前期調整和股利。由于收益是留存收益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存在勾稽關系。損益表內部本身可以進一步的劃分:將收入與利得,費用與損失區別開來,將收益和損失劃分為正常的和不正常的。一些會計業務沒有包含在損益表中,因為他們被認為是屬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而這些調整可以直接記入到留存收益中去。股利則代表著對利潤的分配。隨著第130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有關全面收益條款的頒布,這些未實現的資本調整很快就消失了。
在勾稽關系體系中,有兩種定義會計要素的觀念可供選擇。一種觀念稱為收入――費用觀,專門定義損益表的要素,它把重點放在損益表、收入確認原則和收入計量規則上;而將資產和負債作為收入和費用的副產品來定義、確認和計量。另一種方法稱為資產――負債觀,與收入費用觀正好相反,它強調資產和負債的定義、確認和計量;而把收益作為資產和負債計量的副產品進行定義、確認和計量。
2.收入――費用觀
20世紀30年代以來,會計政策主要是關于收益的定義、確認和計量。收益是將確認的收入和其相關的成本(包括注入折舊等費用的主觀分配)進行配比而得出的。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主要受控于收入確認和成本配比的會計規則。這些規則代表了一種收入――費用導向。
收入―費用觀的后果之一是,由于資產負債表作為收益計量規則的副產品,這就導致了資產負債表不僅包含資產和負債本身,而且還包含所謂的具有不明確的借貸方的遞延費用和遞延貸項。這些項目并不符合現行的資產和負債的定義,但卻依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僅僅是因為這些項目在損益表中的遞延確認。例如,開辦費就是一項遞延費用。這些成本費用需要在幾年內攤銷到損益表中去,而不是于發生時即確認為當期費用。發生的開辦費是一向沉沒成本,不能再收回。因此,這樣的費用項目能否在資產負債表中繼續保留就很值得懷疑。一些遞延貸項也是一樣,許多此類項目的貸方余額并不是真正的負債,而僅僅是未來損益表的貸項。這些貸項是有現實的經濟業務引起的,需要遞延到以后期間的損益表中。
3.資產――負債觀
資產―負債觀直接關注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和呈報。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第6號財務埃及概念公告中將全面收益定義為“在一個會計期間內來自于非所有者的公司凈資產的變動額”。損益表被視為歸類和報告企業凈資產變動的一種簡單方式:由于資產和負債是真實的,所以將其作為主要的計量對象是合乎邏輯的。所有者權益賬戶僅僅是一個使復式記賬會計體系成為可能的發明,收益及其組成部分是從屬概念,他們只是報告資產和負債的一種簡單方式。
資產――負債觀主要關注凈資產的計量,這種方法明顯優于收入――費用觀,因為,資產和負債是真實的,正是凈資產的增加才產生了收益,反過來就不一定了。
現行會計準則采用資產負債表觀,著眼點在于促進企業長遠可持續發展。資產和負債是真實的客觀存在的,利潤反映的只是企業某一期間的經營成果,是企業凈資產變動的組成部分,凈資產的增加才是企業價值真正地增加。凈資產的變化決定著股東財富的變化,也決定著投資者利益的變化。因此,應該由單純地注重利潤考核指標轉向凈資產相關指標的變化,以凈資產的增加來確認利潤而不是由利潤來確定凈資產。資產負債表觀的確立突破了傳統的單純的利潤考核概念,要求企業管理層更加關注企業資產、負債的變化,關注企業未來的發展,避免短期經營行為和收益超分配現象的發生,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操縱利潤等行為的發生。資產負債表觀是以真實的凈資產增加作為收益,注重的是經濟實質,有助于企業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有利于企業制定長期戰略和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資產負債表觀在我國新會計準則中的體現
1.會計要素確認
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跟舊企業會計準則在會計要素定義的角度不同。舊企業會計準則強調收人、費用的直接確認和計量,因為舊企業會計準則將配比原則與權責發生制原則看作是兩條重要的原則,未強調其與資產、負債的關系。而現行會計準則中的定義更強調所有者權益,而所有者權益正是資產扣除負債后的余額,應用的是資產負債觀的思想,并且要求收人、費用只有在導致資產、負債變化且導致的經濟利益的流人、流出能夠可靠計量時才予以確認。
損益觀把重點放在損益表、收入確認原則和收入計量規則上,會計要素的定義與分類中沒有將資產和負債放在優先地位,其他要素的定義并不依附資產和負債的定義,除了注重收入與費用的直接配比及其結果,其他各會計要素之間沒有明顯的聯系。損益觀在確定收益時不以現實的資產負債為標準,而是運用遞延、應計、攤銷和分配等會計程序,使收益數據帶有很大的主觀性,特別是管理當局收益平滑或盈余管理行為, 又可能使賬面收益與實際業績完全脫離。在損益表觀下,按照配比原則將不能與當期收入相配比的費用擠到資產負債表中去,以“遞延( 待攤) 或預提”的項目列示,這大大削弱了資產和負債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資產負債表觀,與損益表觀正好相反,它強調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和確認。損益表中的遞延資產等虛擬資產作為企業利潤的“蓄水池”不及時確認,不攤銷或少攤銷已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權責發生制就成為此時冠冕堂皇的理由了。按照資產負債觀更加注重相關性原則的應用,將已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即不符合資產定義的項目剔除出資產負債表,如:“ 待處理財產損益”、原納稅影響會計法下的遞延稅款、“ 待攤費用”和“ 預提費用”等項目都不再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所有者權益要素仍由資產和負債的對比來確定,說明所有者權益的變化是由資產和負債的變化決定的,而不是由利潤的變化所決定。此外,收入和費用的概念在定義角度上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在原來定義的基礎上突出強調了對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產生的變化影響。因此,會計六要素的重中之重不是利潤而是資產和負債的確認、計量和報告。
我國的現行基本準則有關會計要素定義的說明,是以“經濟利益的流動”作為主線,貫穿于六項要素之中,把所有的要素都聯系在一起,并提出了利得和損失的概念,而且區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的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充分體現了資產負債觀。
2.會計計量模式
在損益觀理論下,會計計量的重心是收益的確定。損益觀強調基于實現原則、采用交易法進行收入與費用的配比,因此傾向采用歷史成本進行會計計量。歷史成本確保了信息的可靠性,但不能充分揭示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有用性。
在資產負債觀理論下,會計計量重心是資產的計量。資產是最為基本的會計要素,其他各要素的計量都從屬于資產的計量。資產負債觀全面運用公允價值。資產負債觀強調資產負債信息的真實可靠性,同時要求會計收益中全面反映報告期內企業各項交易和事項的影響,因此必然內在地要求會計計量中全面采用公允價值,全面反映報告期內所有交易和事項的實質,并由之計算確定企業報告期的收益。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產的市場價格頻繁波動的情況逐漸增多,仍用歷史成本反映的會計信息越來越顯示出相關性不足的缺陷。在以決策有用觀為主導的計量觀下,企業有責任將現值或公允價值恰當地納入財務報告中。如果仍以歷史成本作為主要的計量屬性,則與現行計準則財務會計的目標相背離。因此,現行會計準則在保留了原歷史成成本,引入了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企業可以根據不同性質的資產存量價值變化的特點,選擇能夠客觀反映這些資產存量價值的計量屬性和計量模式。
3.會計目標側重點不同
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是財務會計目標兩種基本觀點。在受托責任觀下,財務會計的目標是反映受托者的受托責任和履行情況,關注的是企業受托資源的安全、資本的保全和增值,因此要求提供盡可能客觀可靠的會計信息。在決策有用觀下,會計的目標是提供與經營決策相關的會計信息,因此更強調會計信息與經營決策的相關性。
在損益表觀理論的指導下,利潤表處于核心的地位, 利潤表中的收益信息更主要的是提供有關企業在某一特定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經營成果,反映的主要是企業管理當局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且主要是基于本期的考慮。該信息有助于企業所有者客觀、公正地評價企業管理當局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因此,損益表觀體現的主要是受托責任觀的會計目標,其對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可靠性為主。在資產負債表觀理論的指導下,企業的財務報告體系以資產負債表為核心,利潤表只是作為資產負債表收益總括信息的一個詳細說明。在資產負債表中,由于資產和負債的定義采用的是未來利益觀, 資產和負債的價值量反映的是資產和負債對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的影響程度,是未來現金流量的一種現值反映。該信息有助于現在的和潛在的股權投資者、債權投資者以及其他用戶去評估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發生的金額、產生的時間以及其不確定性。因此,資產負債表觀理論體現的主要是決策有用性的會計目標, 其對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相關性為主。
4.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比較
關于資產定義的理論,目前存在著三類頗具代表性的觀點――未來經濟利益觀、成本觀和財產權利觀,具體觀點如下:
以未來經濟利益觀來定義資產的代表觀點有以下幾種:“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收益”;“資產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經濟資源,資產也包括某些不是經濟資源但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遞延費用”。成本觀的代表人物有佩頓、利特爾頓等,他們認為資產是未消逝和耗用的成本或者資產的性質是未分攤的成本或未結轉為各期的數額。關于財產權利觀的資產定義有以下幾種:“資產是現金、對現金或勞務的求償權以及能夠單獨出售和變現的項目”(SEC首席會計師舒爾茨,1993);“資產是能夠用于交換的抽象權利,資產的價值是財產的貨幣表現”。
以上三種觀點雖然很具有代表性,各自形成了理論體系,但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未來經濟利益觀的資產定義內涵過于抽象,把資產定義為一種未來的經濟利益,其必然存在一個如何定量化的問題,未來經濟利益的計量依賴未來現金流量的貼現技術,未來現金的流入、流出時間和數量就很難界定。成本觀是在市場經濟不發達的背景下提出的,缺陷在于其認為資產是一種成本,而成本僅僅是在投入層面上與資產取得了一致,一旦涉及產出層面,它就不能反映資產的價值,即資產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成本是對資產的耗費,代表資產的減項,仍然是一種投入,而資產真正應體現為產品銷售時所帶來的價值。財產權利觀必須依存于“產權”這個概念,而產權概念目前爭議頗大,用一個本身就頗有爭議的概念來定義會計基本概念,就很容易就引起新的爭議;另外,以產權作為資產定義的核心,很多資產,如知識產權或其他無形資產等將會被排除在財務報告之外,最終將會影響會計信息的充分披露。
二、國外會計準則采用的資產理論
國外比較權威受全世界認同的準則就是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制定的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制定的國際會計準則(IAS)。FASB中關于資產的定義“資產是特定的主體由于過去的交易和事項擁有或控制的可預期的未來的經濟利益”;IASC中關于資產的定義:“資產是作為過去交易和事項的結果而由特定會計主體擁有和控制的,能夠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FASB的資產定義是公認的最具有影響力的經濟利益觀,其形成了比較系統的概念框架,具有較高水平的理論系統,但是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未來經濟利益觀本身的一些缺陷。另外,其存在的問題就是未來經濟利益在很多情況下不是單一資產所獨立創造的,那么未來經濟利益在各項資產中的分攤就很難進行;還有FASB的資產定義外延過于廣泛,現行會計實務之中很多項目都可以歸類為FASB的資產,但并沒有把它們確認為資產。
IASC關于資產的定義也是典型的未來經濟利益觀,所以其也必然存在未來經濟利益觀本身的缺點,但國際會計準則引入了資源這個概念,將資產定義為一種資源,比FASB的概念要更具體,更側重實物觀念,把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定義為資源,沒有實物形態的側重于經濟權利,這是比較合理的。國際會計準則的獨特之處還在于國際會計準則是折中產物,在情況各不相同的很多國家均適用,并且其有較強的操作性,這也就是我們為什么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原因之所在了。
三、我國會計準則資產理論選擇
我國的每次準則制定,都是在借鑒國外理論的前提下,結合我們自身特點所進行的。從1992年的準則中的比較粗糙的資產定義到新準則中相對完善的資產定義,可以看出我國準則的變化趨勢以及取得的成績。
1992年《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定義:“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2001年執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資產的定義:“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定義是:“資產是企業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和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以上三個時期不同的準則,可以看出我國資產定義的變化還是比較大的。1992的《企業會計準則》把資產定義為“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這種定義沒有說明資產的性質,不能概括資產的內涵以及特點,且貨幣計量在現在已經不提了,因為所有的會計要素都能以貨幣計量了。《條例》中則強調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資源,并提出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說明我國的資產定義開始引入未來經濟利益觀,強調資產創造價值的能力,且規定這種資源是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定義繼續采用了未來經濟利益觀,另外,還加強了資產要素確認時的計量,這些都明顯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我們借鑒國際會計準則不僅因為這是趨同所必需的進程,國際會計準則擁有較強操作性也是我們借鑒它的重要原因。
四、我國會計準則資產要素的新特點
在全球趨同的潮流下,我國的準則制定在很多方面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但趨同不是等同。我們不僅關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進展情況及對我國現行準則的影響,另外,我們也考慮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和現實環境的約束。資產定義在新準則中修改頗大,體現了很多新特點,不僅體現了我國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趨同,同時也保留了我們自身的特色。
(一)大幅度引用國際會計準則。在會計準則的修改過程中,我們密切關注國際會計準則的變化趨勢,在盡可能的范圍內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對于非原則性問題,盡可能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一致。從資產中一些具體項目的一些修改我們不難看出這種趨同趨勢,在存貨中我們取消了后進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的改進計劃中已經取消了后進先出法,在此方法下不僅成本流與實物流在大多數情況下不一致,另外管理者還更容易操縱利潤。新《資產減值》準則中,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可回收金額的計算方法,明確了若干項資產減值跡象,以及可收回金額為協議銷售價格減去處置成本后的凈額或者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中的較高者。
資產的概念是會計學最重要的概念,現行的準則定義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它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2)資產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資產的定義主要有四種觀點。
1.1未消逝成本觀
未消逝成本觀是對資產性質的早期描述。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佩頓和利特爾頓在《公司會計準則導論》(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確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觀。他們認為:“成本可以分為兩部分,其中已經消耗的成本為費用,未耗用的成本為資產”。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資產是營業或生產要素獲得以后尚未達到營業成本和費用階段的那部分余額,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額。顯然,這種觀點同歷史成本會計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著重從會計計量的角度來定義資產,強調了資產取得與生產耗費之間的聯系。
1.2借方余額觀
資產定義的借方余額觀是由美國會計師協會(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的前身)所屬的會計名詞委員會在其頒布的第1號《會計名詞》(1953)中提出來的。該公告認為:“資產是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某種東西。這一借方余額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或規則從結平的各賬戶中結轉過來的,前提是這一借方余額不是負值。作為資產,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種財產權利,或者是所取得的價值,有的則是為取得財產權利或為將來取得財產而發生的費用支出”。這一認識的基本特征是將資產視為借方余額的體現物。據此,不僅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應收賬款、存貨、設備、廠房等要確認為資產,而且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遞延費用等項目也可以確認為資產。顯然,這種觀點只是從會計結賬技術的角度來理解資產,很難說是在描述資產的性質。
1.3經濟資源觀
經濟資源觀是關于資產定義的頗具影響的一種觀點。1957年,美國會計學會發表的《公司財務報表所依恃的會計和報表準則》中明確指出:“資產是一個特定會計主體從事經營所需的經濟資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來經營的服務潛能總量”。對資產的這一認識,第一次明確地將資產與經濟資源相聯系,雖然它并未正面提到無形資產的內容,但這一定義至少可能將無形資產包納其中。另外,它也明確了資產與特定會計主體之間的關系,即特定會計主體能夠借助資產業從事未來經營。1970年,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的第4號公告中提出了一個資產定義:“資產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企業經濟資源,資產也包括某些雖不是資源但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遞延費用”。這一定義雖然明確指出資產的實質是經濟資源,接受了“經濟資源”這一新認識,但它卻認為,經濟資源應否視為資產,取決于公認會計原則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這就把資產的實質與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之間的主從關系顛倒了。
1.4未來經濟利益觀
目前比較流行的資產定義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的觀點。1962年,穆尼茨(moonitaz)與斯普勞斯(r.t.sprouse)在《會計研究論叢》第3號——《企業普遍適用的會計準則》這一文獻中明確提出:“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已經由企業通過現在或過去的交易獲得。”現在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6號(sfacno.6)中提出:“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來經濟利益觀認為,資產的本質在于它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因此,對資產的確認或判斷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價,而要看它是否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在現實中,雖然成本是資產取得的重要證據之一,而且成本還是資產計量的重要屬性,但是,成本的發生并不一定導致未來的經濟利益,而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會發生成本,例如,業主投資、接受捐贈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觀將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資產,視資產為成本的組成部分,是不切實際的。而經濟資源觀強調資產的經濟資源屬性,把一些不是經濟資源但有助于實現未來經濟利益的或減少未來經濟損失的項目如某些備抵項目排斥除在資產之外。未來經濟利益觀則將這些項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資產之中。因此,我們說未來經濟利益相對于其他觀點來說更加全面、合理。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規定: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種定義突出了以下特點:
(1)資產的經濟屬性即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這也是資產的本質所在。也就是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要成為資產,必須具備能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2)資產的法律屬性即必須是為企業所控制,也就是說,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業,為本企業提供服務能力,而不論企業是否對它擁有所有權。
2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不同屬性
計量是指會計要素量化的過程和方法。也就是對資產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論依據與具體方法。它涉及到計量屬性與量度單位的選擇。計量屬性解決“計量什么”,而計量單位解決對選定的計量屬性“用什么計量”。計量屬性與計量單位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計量屬性是內在的,根本的問題,計量單位是外在的、形式的問題,計量單位的選擇隨計量屬性的變化而變化。由于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屬性不同,會造成資產的價值差異較大。因此,根據資產的定義、屬性選用恰當的計量模式計量資產的價值就尤為重要,它不僅僅在于是否能真實地反映資產的價值,而且還影響到其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否有用。現行的會計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成本;現值;公允價值;攤余成本。目前,主要運用的會計計
量模式主要有四種: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價值、現值。
(1)歷史成本法體現資產的屬性是資產投入價值,即過去形成資產投入的成本或者費用作為資產的價值。其弊端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生產率的提高,名義貨幣發生變化的話,從根本上動搖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基礎;(2)重置成本法計量模式表現出資產的屬性是資產重置價值,即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3)公允價值計量法體現資產屬性是資產交換價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4)在現值計量模式下,資產的屬性體現是資產在用價值,指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折現的金額。從現行的資產定義來看,現值計量模式最符合資產的定義及屬性。
3現行的計量模式與資產定義、屬性之間的矛盾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一方面體現了國內會計準則和國際準則的趨同更近了一步,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機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變化給傳統的會計模式帶來了強烈的沖擊,公允價值的應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項會計準則中,有近50%的準則要求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允價值的廣泛應用,無疑成為了新會計準則實施中的焦點之一。目前,對于公允價值的認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則以該價格為標準確認的價值即為公允價值如果資產交易或負債清償的標的存在著活躍的、公開的交易市場,在市場綜合因素的影響和行業規范的制約下,其交易價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備“公允”的要求,可以作為公允價值的確認標準。這種公允價值的獲取途徑是比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獲得關注者認可,可以說是公允價值確認的理想狀態。(2)不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則在多方詢價的基礎上,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或由評估機構評估,作為確認公允價值的基準如果資產交易或負債清償的標的不存在活躍的、公開的交易市場,可以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搭建相應的數據模型并選用適當的參數,參照各方詢價因素,結合現金流量折現、期權定價等方法確認公允價值。(3)不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交易標的也不適宜進行評估,并且進行多方詢價存在困難的,可以參考同類交易的市場價格,作為確認公允價值的基準在這種方式下,同類交易標的價格無法由市場直接獲得,因此只能用類比的方式,采集同類交易價格,作為估值的依據。這樣,如何選擇確定同類交易就成了公允價值確認的關鍵。同類交易不僅要求選取物與標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質性,同時其實施載體各要素也應具備可比性,比如期望現金流、期限等。這樣,現行會計計量模式是一種以公允價值為主體,多種計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計量模式,因此,體現出資產屬性也是多種多樣的,既有歷史成本、重置價值。也有公允價值、可變現凈值、現值等。而現行的資產定義為,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其本質特征“未來經濟利益”,因此,資產的價值不是以企業現有的資產為基礎,也不認可投入成本,決定資產價值取決于未來持續的現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據資產的屬性其計量模式就是現值,因為只有能現值反映企業未來的產出,最恰當地反映未來經濟利益的計量屬性。其他的計量模式均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及屬性,只有在這一屬性無法滿足可靠性和可驗性的要求,在具體會計實務往往是從投入成本的角度考慮,采用其他的替代計量屬性,但也要求排除人為估計等因素干擾,客觀、真實的反映資產的內在價值。這就進一步說明了現值是資產真實價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對資產計量的結果都是對資產現值的代替。因此,根據資產的屬性采用的計量模式應該是現值或者是以現值為代表的現值混合計量模式。而不是現在采用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4資產概念的重新定義
由于企業的資產形態千差萬別,資產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現行的資產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顯:(1)現行的資產定義不能反映企業整體資產價值。企業的資產包括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現行資產的屬性僅對有形資產進行了反映,而對在企業經營起著重要作用的無形資產去未予反映,主要是因為1.無形資產難以用貨幣明確計量;(2)現行資產觀認為資產都應該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取得的。即使企業擁有了某項未來經濟利益,如果沒有明確的交易或事項,也不能確認為資產。這使得自創商譽被排除在企業資產之外,從而使企業的無形資產未能得到真實的反映。換而言之,現行會計計量僅反映有形資產價值或企業整體資產的一部分。因此,提供的相關信息無用。特別需要說明,社會經濟發展到今天,新經濟時代已經到來,企業的類型具有多樣性的特點,傳統企業主要制造業為主,以生產、銷售商品為經營方式賺取利潤,資產形式主要是有形資產;而知識類企業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務獲得利益,一般不進行生產、制造,其資產形式主要以無形資產為主,表現在:品牌、經營理念、管理制度、營銷方式、人力資源等,以微軟、思科、搜狐、網易等信息技術為代表企業,其無形資產是企業的核心資產,并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無形資產的價值日趨重要,如按傳統會計理論計量這類企業資產價值大打折扣,使企業的內在價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我們認為,自創的無形資產必須要計量;(3)現行資產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資產的本質特征。企業資產形態盡管千差萬別,但從發揮作用來看,可分為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經營性資產直接創造企業的未來經營利益,即未來的現金流入,而非經營性資產一般不產生現金流入,甚至是現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現行資產概念度量非經營性資產的話,從理論上講,非經營性資產不是資產,則與資產存在的實際狀態不符;如果用現值計量非經營性資產的價值的話,則非經營性資產會出現負數,顯然不符合資產邏輯。因此,對非經營性資產不能用現值計量,對應的資產屬性則不是未來經濟利益,而是它的服務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計量的方法應根據資產的不同屬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計量,由于資產在不同時點上具有不同的價值差異,不同時點上的資產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對于采用歷史成本法計量的資產價值,應采用技術方法折算出時點價值,從而保證資產的可比性、可加性。從這個意義上講,現行的資產定義應予以修正為:企業過去的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服務利用的資源。其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服務上利用;(2)資產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形成的。它的優點在于:(1)擴大了資產的范圍。修正后資產概念的范圍包括企業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客觀地反映了企業整體資產價值;(2)修正后資產概念的本質特征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其形成的計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種計量模式,從而形成了以現值計量方法計量經營性資產,用其他計量方法計量非經營性資產的現值混合計量模式,解決了現行的一種資產屬性采用多種計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資產觀認為,資產的概念應依據資產在企業的本質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對能創造未來經濟利益的應持未來經濟利益觀,對不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資產來說,顯然未來經濟利益觀是不成立的,應根據資產提供的服務和功能定義最為恰當,并可以采用除現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計量。修正后的資產定義使資產屬性與計量模式之間形成了嚴密的邏輯關系,客觀、真實地反映出企業的整體資產價值。
關鍵詞:貨幣危機;資產負債表效應;產出緊縮
中圖分類號:F8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544(2007)01-0006-04
一、引言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上發生了多次嚴重的貨幣危機,這些貨幣危機有許多共同的特點:不僅貨幣的真實和名義貶值都很嚴重,而且導致了危機國家產出水平在短時期內的嚴重下降。同時,許多國家的金融系統最終崩潰。
在以前的研究中,這種由外部沖擊引起的產出下降的原因一般歸結為:外生性因素引起的全要素生產率下降。然而,由于匯率的巨大變化會引起國內和國外商品的相對價格發生變動,根據經濟學原理,這種相對價格的變化必然會影響真實經濟的運行。因此匯率的變化能夠引起一國投資和產出的變化是符合經濟規律的。
在現有文獻中,關于貨幣危機引起產出下降的理論主要是資產負債表效應(Krugman,1999)[1]。資產負債表效應的主要內容有:如果一經濟體中存在嚴重的貨幣錯配現象,當本國貨幣大幅貶值時,公司債務增加的速度快于收入增加的速度,其凈值將會減少。這時公司的風險增加,籌集資金的成本提高或者是籌集資金的方式受到限制,就會影響投資,從而減少總需求,最終導致產出的下降。這種產出的下降和因貨幣貶值造成的進口成本的增加可能會引起貨幣的進一步貶值,從而加劇資產負債表效應。但是關于資產負債表效應的作用也有不同的看法。例如,Cespedes(2002)[2]認為貨幣錯配不一定必然導致產出的下降。同時,他們還特別指出,只有在外幣債務水平特別高和國際資本市場不完全的情況下,貨幣貶值才有可能導致產出的下降。
由于理論模型沒有得出肯定的結果,對于貨幣危機中產出的下降是否是由資產負債表效應引起的,只能依靠經驗分析。同時,資產負債表效應發生的準確路徑,以及它的重要性也需要在實證分析中解決。本文著重從國家層面,運用計量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分析了貨幣危機中的外債、匯率超調、資產負債表效應和產出緊縮之間的經驗關系,并對這種關系進行了穩健性檢驗。從實證分析上支持了資產負債表效應理論。
關于貨幣危機與產出下降關系方面的實證分析的文章不多。這些文獻中最有代表性的是Milesi-Ferretli和Razin(2000)[3]和Gupta、Mishra、Sahay(2003)的研究[4]。這些研究和本文相比,有如下區別:(1)他們選取了1970-1998年之間所發生的貨幣危機作為樣本,而我們只是選擇了1990年以來的樣本。(2)他們采取了廣義的貨幣危機的定義,而我們所采取的是狹義的定義。(3)他們選擇的國家對資本賬戶的開放度沒有要求。由于本文的研究重點在于論證:在資本賬戶完全開放的條件下,資產負債表效應對經濟的影響,因此我們選擇的樣本集中在1990年以來所發生的貨幣危機。Gupta、Mishra和Sahay(2003)發現:在一個相對自由的資本流動制度下,貨幣危機發生之前,往往有大量的國際資本流入,而危機往往發生在經濟繁榮時期,如果發生貨幣危機的國家的國際貿易量不大,很可能發生短期的產出下降、經濟衰退。我們的經驗研究采用的回歸方法和他們相似,但是我們強調了外債持有額度和匯率超調的關系。同時,凈外債額度在Gupta、Mishra和Sahay(2003)的研究中是不顯著的,而在我們的研究中卻是顯著的,而且它也是產出回歸中重要的回歸變量。
二、貨幣危機的界定和相關概念及其關系的統計描述
通常貨幣危機的定義是與對貨幣匯率的投機攻擊聯系在一起的。它的界定一般分為兩種方法[5]。其一為廣義的貨幣危機;其二為狹義的貨幣危機。廣義的貨幣危機強調投機攻擊對匯率、外匯儲備和利率的共同影響,因此,危機發生時,匯率的變化不一定明顯。而狹義的貨幣危機則強調攻擊對匯率的影響,因此,匯率的變化必須達到一定程度。如Frankel和Rose(1996)在構建貨幣危機預測的多元Probit模型時[6],就是采用了狹義的貨幣危機的概念。他們把貨幣危機定義為名義匯率貶值至少超過25%,并且比前一年的貶值率至少大于10%。
由于本文檢驗的主要目標是危機發生以后的匯率行為和生產緊縮的關系,因此我們選用狹義貨幣危機的定義,將分析限制在上個世紀90年代以后所發生的貨幣危機,而且,這些危機發生的國家都是資本賬戶對外開放的國家。我們檢驗了JP摩根真實有效匯率庫中所有的國家對美元的匯率,得到了各國貨幣每一個月的名義匯率序列,我們定義depit計為第t個月的貨幣名義貶值率,如果符合下面兩個條件,我們把第t個月作為貨幣危機開始的時間。
條件1:depit>10%,depit-depit-3>10%;
條件2:盯住匯率制度或爬行盯住匯率制度崩潰。
符合上述條件的貨幣危機我們共找到了24次,有關這些國家及其相關的數據見表1。
我們把貨幣的貶值分成兩個部分:基本貶值和匯率超調。基本貶值是危機開始時的真實有效匯率變動到均衡匯率時的貶值程度。假定當一國開始發生貨幣危機時,它的真實有效匯率估計過高,而危機過后,其真實有效匯率要調整到均衡匯率的水平。由于國家不同,從危機發生到貨幣價值趨于穩定所需的時間不一致。為方便起見,我們規定危機發生后24個月的真實有效匯率作為該國的均衡匯率,在后面我們將檢驗這個假設的可靠性。因此,我們定義貨幣的基本貶值率為:均衡的真實有效匯率偏離危機前的真實有效匯率的百分比。匯率超調就是指貨幣的貶值程度超過基本貶值率的部分,實際上也是危機過后的24個月中貨幣價值最低時的真實有效匯率低于均衡的真實有效匯率的百分比。危機中貨幣總貶值率定義為:危機發生后24個月中的最低貨幣價值時的真實有效匯率偏離危機前的真實有效匯率的百分比。
統計結果表明,在貨幣危機期間那些有高額凈外債的國家的匯率超調比一般國家的匯率超調更嚴重。在這里,凈外債包括各行各業的外幣債務,同時扣除了銀行系統所持有的外幣資產。企業所持有的外幣資產也應該扣除,但是在發展中國家這些數據很難得到,而且這些外幣資產數量相對較少,因此沒有扣除。我們也沒有扣除貨幣當局的外匯儲備,因為在危機發生時,這一部分貨幣不一定為負債者所用。我們將在后面對這個假設進行穩健性檢驗。
我們可以從現實中看到匯率超調與凈外幣債務是相關的。這種關系的產生是資產負債表效應影響的結果。凈外債越多意味著貨幣錯配現象越嚴重。這時,在貨幣貶值的影響下,產出可能會降低。
為檢驗產出下降和資產負債表效應的相關性,我們首先要量化產出降低的程度。我們使用按季節調整的季度GDP數據,把產出下降率定義為:危機發生后的兩年里的最低產出偏離危機發生前產出的百分比。然后,我們需要測度資產負債表效應。根據其定義,資產負債表效應是由于外債的真實價值對GDP的比率上升造成的,因此資產負債表效應可以用凈外債率乘以真實匯率的總的貶值率來表示。
三、 匯率行為與產出緊縮關系的回歸分析
前面我們提供了關于凈外債、真實匯率超調和產出下降這幾個變量之間的經驗關系的計量經濟學分析。我們估計的方程如下:
匯率超調=α1+α2(凈外債率) (1)
GDP變化率=β1+β2log(凈外債率×總貶值率) (2)
方程(1)對匯率超調和凈外債率進行了回歸。方程(2)對產出下降率和資產負債表效應進行了回歸。我們預期α2>0,即外幣債務越重導致的匯率超調也越嚴重。我們也預期β2<0,即資產負債表效應越大導致的產出下降也就越嚴重。我們的回歸結果見表2。
表2的第1列是我們用OLS方法對方程(1)和(2)分別進行回歸得到的結果。盡管我們所取的樣本規模較小,但是估計結果卻強烈支持我們的假設。在顯著性水平為1%的條件下,α2和β2的符號和預期的符號完全相同。我們的回歸結果是:一個國家的外債越高,在貨幣危機中的匯率超調也就越嚴重。同時,一個國家在危機過后的產出下降的嚴重程度和他的資產負債表效應高度相關。或者說,一個國家的貨幣貶值越大,外債負擔越嚴重,貨幣危機引起的產出下降就越大。然而,我們的結果來自于OLS回歸,根據OLS回歸方法的基本假設,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樣本數目小和變量的內生性。
首先,我們的回歸只使用了24個觀測目標,由小規模樣本支持的結論是否反映了真實情況呢?作為對所發現的結果的檢驗,我們使用中位數回歸方法再一次估計方程的系數和標準誤差,其檢驗的結果在表2中的第2列。我們發現系數α2和β2的符號和我們所預期的完全相同。因此我們所得出的結論是符合實際的。
其次,我們使用OLS方法分別估計方程(1)和(2)時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內生性問題:方程(1)中的匯率超調變量是方程(2)中的總貶值率的一部分。即,總貶值率=基本貶值率+匯率超調+基本貶值率×匯率超調。
因為,如果兩個方程的殘差的方差矩陣不是對角線矩陣,則用OLS獨立估計的兩個方程就不一致。方差矩陣的非對角線性表明在第二個方程中的解釋變量和本方程的殘差有聯系,而這是不符合OLS的假設條件的[7]。為說明這個問題,我們使用3階段最小二乘法(3SLS)來估計方程(1)和(2)。3SLS在回歸來自方程(1)中的內生變量時使用預測數據,用原始數據來估計方程(2)。我們回歸得出的結果在表2第3列,系數在1%的顯著水平下仍然和預期的結果是相同的。另外需要指出的是,3SLS估計得出的數值和OLS估計得出的數值相同。
對我們的回歸結果還需要做如下說明。在我們的樣本中,平均每一個國家的貨幣基本貶值率為15.5%,而凈外債/GDP為40%。當一個國家的凈外債/GDP比率上升10個百分點,則匯率超調增加11.8個百分點,通過匯率超調的直接或間接效應,收入將降低1.6個百分點。我們也能夠測度其他一些外生變量對產出的影響,如基本貶值,根據我們的結論,如果一個國家的貨幣基本貶值率上升10個百分點,我們可以預期產出會降低0.8個百分點。
四、回歸結果的穩健性檢驗
我們在上一部分中所得到的結論可能在兩方面受到質疑。第一,我們假定了外幣風險引發了匯率超調,資產負債表效應導致產出的下降,而這種假定僅僅是對這種現象的一種可能性解釋。為檢驗模型的可靠性,主要通過對前述的兩個方程加入一些另外的變量來重新估計我們的模型。第二,我們的回歸結果對我們所使用的變量的定義是否敏感。對于這個問題的檢驗,主要通過改變變量的定義來重新回歸原來的經驗方程。上述兩方面的檢驗證明了我們的結論是穩健的。檢驗的結果如表3所示。
表3是我們在原來模型的基礎上加入另外的一些變量所得到的回歸結果。它的每一列表示的是加入不同的變量所得到的相應的回歸結果。
第一,我們在方程(2)中加入一個國外資金流入變化的變量,然后在方程(1)和(2)中都加入這個變量。我們知道,一個需要國外資金的企業,如果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無法融入資金,則肯定會影響到其產出。我們把國外資金流入變化的變量定義為貨幣危機前12個月的國外資金流入量和危機后12個月的國外資金流入量的差與危機前的產出量的商,表3中的第1列和第2列就是加入了這個變量之后的回歸結果。然而,加入這個變量之后并不影響我們基本模型中的系數的顯著性。它只是稍微削弱了一點資產負債表效應對產出的影響力。在增加了資金流入量變化這個變量之后,這些結果仍然表明資產負債表效應是影響產出的決定性因素。
第二,有人認為銀行信用對私營部門的急劇收縮加劇了貨幣危機后產出的下降[8]。因此,我們計算了每一次危機之后兩年內銀行信用的變化量,然后把這個變量加入方程(2),并把它同時加入方程(1)和(2),如表3的第3欄和第4欄所示,兩年內銀行信用對私營部門的變化量在5%的條件下是顯著的。這個變量的加入削弱了其他變量的系數,但是外債和資產負債表效應的系數仍然是顯著的,并且其符號與預期的符號相同。
第三,我們把世界經濟增長情況在方程(2)中考慮。這樣做的理由是,當一個國家發生了貨幣危機之后,整個世界經濟的發展情況對該國產出有較大的影響。具體地說,當世界經濟處于擴張狀況時,一個正在經歷貨幣危機的國家可能很快就會得到恢復;當世界經濟處于蕭條狀態時,一個正在經歷貨幣危機的國家,特別是那種對外開放的小國經濟,可能會更加蕭條。為了檢驗這種想法,我們計算了每一次危機之后的兩年的世界經濟增長率,然后,把世界經濟增長率作為自變量加入方程(2)中進行回歸。回歸結果在表3中的第5列,結果顯示世界經濟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但是,此變量的加入對其他變量的系數基本上沒有影響。
第四,產出的急劇下降可能是銀行危機的結果。事實上,在我們的樣本中,有13次貨幣危機和銀行危機是同時發生的。從許多銀行危機發生的原因來看,銀行系統、公司和客戶的貨幣錯配而導致的資產負債表效應是引發銀行危機的部分原因,而且,在我們的例子中,銀行危機的產出效應和資產負債表效應對產出的影響是一致的。由于這些原因,我們認為銀行危機對經濟的影響可能就是資產負債表效應的一部分。為了檢驗這個假設,我們使用最大似然估計法建立一個銀行危機的二元probit模型[9]。當銀行危機和貨幣危機同時出現時,因變量為1,其他情況因變量為0。然后把它與資產負債表效應一起進行回歸。回歸結果見表4。在這里資產負債表效應是顯著的。這個結果表明銀行危機的影響可能是資產負債表效應的一部分。
下面,我們通過改變回歸變量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檢驗基本結論的穩健性。
首先,我們把凈外債的定義改為各部門的所有外債扣除掉銀行系統、公司和政府的全部外幣資產,然后按原方式進行回歸。表5的第1欄的結果標明,在改變凈外債/GDP的定義后,我們的結論仍然是成立的。
然后,我們再考慮3種不同的均衡真實有效匯率的定義。當我們把均衡的真實有效匯率定義為危機后36個月的真實有效匯率時,α2和β2的符號仍然和預期的符號相同,并且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其回歸結果在表5第2欄中表示出來。當我們把均衡真實有效匯率定義為危機前3年和危機后兩年的真實有效匯率的平均數時,對我們初始模型進行回歸,結果如表5第3欄所示,α2和β2的符號和預期的符號完全相同,并且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只是α2由1.2變為了0.90。最后,我們把均衡真實有效匯率定義為危機前5年的真實有效匯率,我們這樣定義均衡真實有效匯率的原因是:要說明用危機后的數據來定義均衡真實有效匯率是否有內生性的問題。即,我們的模型中的一個自變量是否內生于我們的模型中。這種情況在理論上是可能的。例如,一定程度的匯率超調、凈外債規模或者是產出下降,在危機的初期可能會引起政策的改變,從而改變均衡真實有效匯率。如果是這樣,我們得出的結論將會是無效的。要使我們的模型是可識別的,模型中的兩個變量:凈外幣債務和基本貶值,必須是外生的。當我們把均衡真實匯率用危機前的數據來表示時,則說明基本貶值并不由貨幣危機來決定。根據這個定義重新進行回歸的結果,如表5第5欄中所示,我們的結論仍然得到支持。
最后,我們把匯率超調的測度方式改為:貨幣危機期間,真實有效匯率偏離均衡匯率的百分比的平均值。這種測度方法的改變主要是說明:持續一、兩天的匯率超調對經濟的影響與持續一、兩個月或一、兩年是不一樣的。這種測度方法與初始模型中的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重新定義的變量的系數與原變量的系數有很大的變動。但是,系數的符號沒有變。這次回歸的結果在表5的第4欄中。盡管改變了我們模型中的各個變量的定義,我們的回歸結果仍然是穩定的。
五、結論
在本文中,我們運用計量經濟學的方法對匯率超調、資產負債表效應和產出下降的關系進行了分析。我們的分析結果表明:
1.負有高額外債的國家,在貨幣危機中的匯率超調現象是非常嚴重的,而嚴重的匯率超調通過資產負債表效應可能導致產出的大幅下降。
2.在貨幣危機中,銀行危機對經濟活動的影響可能是資產負債表效應的一部分。因此,在討論貨幣危機的成本時,不需要作為一個單獨的變量列出。銀行危機對資產負債表效應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3.我們的計量模型可以用來預測處于貨幣危機的國家的匯率超調和產出下降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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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允價值;金融危機;研究
[作者簡介]譚遙,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廣西南寧530007
[中圖分類號]F831.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1)01-0024-05
美國次貸危機是指一場發生在美國,因次級抵押貸款機構破產、投資基金被迫關閉、股市劇烈震蕩引起的金融風暴。美國“次貸危機”是從2006年春季開始逐步顯現的,2007年8月開始席卷美國、歐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場,它是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場出現流動性不足的金融危機。此次全球金融危機,一方面暴露了決策者的決策錯誤;另一方面也產生了對公允價值的懷疑。因此,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引發了對公允價值的定義與特征、公允價值對金融危機的影響、公允價值對金融穩定的作用的重新思考。
一、公允價值的概述
(一) 公允價值的定義
1.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
公允價值早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成立之前已經見于1953年會計研究報告(ARB)第43號《會計研究報告的重述和修訂》以及1970年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A P B)第16號意見書《企業合并》。FASB成立以來共了157項會計準則,20世紀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以后,分別有7項、15項、29項FASB的會計準則運用了公允價值概念。
FASB首次對公允價值進行定義是在1976年的FASBl3號準則《租賃會計》,當時,對公允價值進行界定的范圍主要是資產,負債被排除在公允價值應用范圍之外。1980年FASB33號準則《財務報告與物價變動》的征求意見稿在公允價值定義中加入了不確定的因素,認為公允價值是“可以合理預期的交換價格”。到1988年的SFAS98號準則《租賃會計》為止,FASB給出的公允價值定義都沒有涉及公允價值的計量問題。1996年SFASl25號準則《金融資產移轉和服務以及債務清償的會計處理》對公允價值的定義不僅包括了資產,而且也包括了負債,并對參加交易的各方、交易市場和交易時間進行嚴格的界定,對取得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設定了許多限制條件。
2000年2月,FASB在其頒布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7號《在會計計量中運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中給出了類似的公允價值定義:“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在自愿雙方所進行的現行交易中,而不是在強迫的或清算銷售中,進行資產(或負債)的購買或銷售(或發生與清償)的金額。”
從2001年起,FASB對公允價值計量的研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最終在2006年9月了《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57號――公允價值計量》(SFAS 157)。在該公告中,FASB對公允價值給出了最新的定義:“公允價值是指在計量日,在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正常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時將會收到的或解除一項負債時將會付出的價格。”
2.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2001年改組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在其于1982年3月的《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和設備會計》(IASl6)中給公允價值下的定義是:公允價值,指一項資產在正常交易中,能使熟悉情況的買賣雙方自愿進行交換的金額。1993年12月,IASl6被修訂,其中IASC對公允價值下的定義也有所改動: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的金額。IASC在1995和1999年分別頒布的《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一金融工具:披露和列報》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對公允價值的定義與上述定義是類似的: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IASC改組后的IASB仍然采用了以上定義。
3.我國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公允價值的定義
我國財政部在1998年6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和1999年6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非貨幣易》中給公允價值所下的定義是:“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和債務清償的金額。”財政部在2006年2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將公允價值列為主要計量屬性之一,給出的定義沒有發生很大變化:“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根據FASBT和IASB的定義,結合在會計實務中的運用,可以認為公允價值的內涵表現在:(1)公允價值是一種會計計量屬性。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要求,是一種事前的計量與確認,是一種假設條件下的判斷與估計活動,通過交易事后的檢驗,可以檢驗公允價值的準確性。(2)公允價值是一種客觀的價值。公允價值的發現不僅依賴于人的主觀愿望,它是客觀事物的價值反映。公允價值可以通過客觀、獨立和公正的評估手段去發現和揭示。包括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現金流量折現法等評估技術方法的采用。(3)公允價值是對客觀價值的一種主觀性判斷的活動,它更多地表現為市場供需力量的對比,是人們主觀好惡的體現,是揭示客觀價值的一種主觀方法。
(二) 公允價值的基本特征
在FASB的SFASl57號準則《公允價值計量》的公允價值定義中,強調了公允價值的公正性、假設性和時效性,同時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2號《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審計》中進一步把公允價值的主要特征詮釋為形成公允價值交易的公平性、計量對象的廣泛性和交易雙方的虛擬性,因此,公允價值的基本特征表現為:
1.交易程序的公正性
公正性是會計信息的倫理學的基礎,也是一種道德標準,對于會計的公正,主要強調是要平等地對待社會上的每一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如果會計信息產生的過程不公正,從而導致結果不公正,在使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時使另一部分人受損。
只有程序公平,才有結果公平。歷史成本信息雖然是局部真實的信息,但卻未必是公正的信息,因為僅僅披露部分真實的信息并不能反映事實的全部,因此就有失偏頗。在市場交易中,中小投資者在獲取信息的渠道和成本方面,與證券公司和大的機構投資者相比都處于劣勢。只披露一部分所謂可靠性有保障的歷史成本信息,而故意遺漏另一
部分相關但可靠性比較弱的公允價值信息,并不符合公正的原則,這種程序不公正的機制,就無法保證結果公平。SFASl57號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概括了公平交易的基本條件,關注的是一種程序的公平,強調了為市場參與創造平等機會,同時包括參與交易起點平等和參與交易規則平等。
2.交易雙方的虛擬性
作為過去的市場價格的歷史成本具有可查核的原始憑證,排除了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具有可驗證性。歷史成本是現實交易中的實際交易價格,而不是虛擬的價格,因此,歷史成本信息是可靠的。而公允價值本身是對資產或負債真實價值的一種近似估計,它不是建立在已經發生的交易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意欲交易雙方的虛擬交易的基礎上的資產或負債的估計價值;也不是現實交易達成的交換價格,而是未實現交易基礎上的估什。由于交易及相關交易各方不一定是特定的或現實的,公允價值的最佳估計只能參考活躍的市場上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市場價格。
3.計量對象的廣泛性
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會引起會計計量對象和環境也相應發生巨大的變化。一國貨幣政策的影響引起市值的波動,資源的稀缺性、供求關系的變化導致資產價格的升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使歷史成本計量缺乏相關性等,都會使會計對象得以擴展,使傳統會計計量觀念和計量基礎受到沖擊,呈現出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對經濟事務作全面的、立體的、動態的衡量,迫切要求用新的計量尺度來替代,而公允價值的計量對象既包括資產,也包括了負債以及某些具有所有者權益特征的特定項目,具備了廣泛性和社會性的特征。
4.交易價格的時效性
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決策需要的信息,必須是相關的、及時的信息。SFAS157號準則特別強調公允價值是計量日的脫手價格,一方面如果計量的時點發生了變化,交易價格就可能不同,公允價值也就不同。對“計量日”的強調使公允價值在時點上有別于歷史成本,過去某一時點發生的公平交易價格在當時本可以稱為公允價值,但過去了就成為了歷史,不能再代表現時的市場價格,因此,如果不強調公允價值的時效性,就無法辨別公允價值或歷史成本的根本區別。另一方面,除去歷史價格,只有購買價格和出售價格能夠較為恰當地量度資產的市場價值,其中一個是現行成本,另一個是再造價值,兩者具有現時性。但兩者中,由于企業對于自己擁有資產的決策選擇只能是出售,因此,資產的“脫手價格”對企業更具有相關性,適合作為資產計價的基礎。當活躍的參考市場存在時,現行市價可作為公允價值。
二、公允價值對金融危機的影響
現階段對公允價值在金融危機中的影響,主要有三種不同的看法:
(一) 公允價值是正確的,其不正確在于人們錯誤地使用公允價值
部分研究者認為,公允價值是正確的,其不正確在于人們錯誤地使用公允價值。金融機構對于實施公允價值會計,一直以來在總體上持謹慎的態度;部分研究者則持反對態度,特別是在遭受美國不斷惡化的次貸危機影響的金融機構人士對公允價值會計更是橫加指責,其目的是想轉移視線重點,而真正的原因是金融機構內部錯誤的經營決策、規避會計準則的行為和市場缺乏監管和規范。但公允價值是計量衍生品等金融工具最具透明性的方法。公允價值會計處理和披露為投資者提供了關于當前市場情況和遠期狀況的信息,公允價值本身并沒有引起任何損失,而是客觀反映了企業的處境,為投資者提供完全透明的信息,對全球市場經受當前的混亂并防止未來的泡沫和相關經濟紊亂至關重要。對會計計量方法橫加指責的方式不利于重建投資者信心,只有公允價值得到廣泛應用,投資者才能準確評估和計量風險。同時公允價值只是把情況表現出來,市場波動的影響被公允價值準則所表現,但美國次貸危機并不是由它而引起的,而會計準則盡其所能做到信息透明,一旦透明,信息可能引起震動,這正是其目的之所在。
(二) 公允價值在金融危機中存在明顯的缺點,使得資產或利潤出現巨額減值或虧損
部分研究者認為,一個完整的準則,一方面要防止或減少市場的非正常波動,另一方面當市場出現波動時要起到平衡穩定的作用。但公允價值在金融危機中存在明顯的缺點,使得資產或利潤出現巨額減值或虧損。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LASB)的規定,金融機構應該對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計量,而公允價值的最佳代表是活躍市場的公開報價。在美國次貸危機中,他們確實看到了會計準則公允計價計量中存在著問題,即“公正和公開”的缺失使得市場的定價體系出現了嚴重的混亂和偏差,使得各金融機構出現了不但比最先預估數據,甚至可能是比實際損失會更為巨大的賬面損失。由于企業都實施了以市場定價的公允價值記賬方法,必須定期根據金融產品的市場價值來確定自身資產負債表上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這就使企業自美國次貸危機以來不斷爆出巨額的資產減值,而資產減值的過程同時也是利潤虧損的過程。
在資金流動性較強的情況下,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利潤同樣被高估,以公允價值計量反映的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大幅度下降,甚至成為進一步推動金融投機的催化劑,泡沫越吹越多。當泡沫破裂以后。資產回歸正常價值,公允價值計量使企業資產大幅度縮水,利潤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現嚴重的虧損,則產生金融危機。而在資金流動性較弱的情況下,資產卻被低估,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利潤被低估,以公允價值計量反映的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不高,使投資者對低迷的金融環境更加絕望。從信息的觀點來看,會計數據向投資者傳遞信息,信息作用的結果改變了投資者的預期,進而影響投資者對公司價值的評估和市場定價,因而,公允價值會計只是通過財務報表提供公司各項資產要素的公允價值信息,而不是提供整個公司的公允價值信息。這說明公允價值會計反映的公司價值也是相對的,在將來的一段時間里,公允價值會計仍然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價值和財富變動的信息。
(三) 公允價值計量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金融危機。引起的后果不斷惡化
部分研究者認為,公允價值計量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金融危機,并引起后果不斷惡化,主要表現在:一是當資產負債表中的大量項目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時,就意味著有意或無意的偏見將會產生,在這種情況下,報告公允價值將有可能導致管理部門的自我吹捧,其結果是企業只需要通過對估價程序進行表面看來很小的更改就可以實現對利潤和資本的操作。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監管者,多年以來對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進行評價的經驗表明,公允價值會計模式要求大量的假設,而這些假設很細微的改變都會對結果產生巨大的影響。二是公允價值隨市場波動而變動,價值變動隨意性很大,在不斷低迷的市場中,公允價值計量要求不斷對金融資產重新計價,賬面價值大幅縮水,進而引起大規模恐慌,使得后果不斷惡化。三是公允價值并不
能反映金融資產的真實價值,盡管目前證券的市場價值不斷下降,但金融機構仍然持有資產而沒有意圖低價出售,按照公允價值會計的要求,卻要承擔資產減值的損失。四是部分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已經失靈,大量持有該類證券的機構取得緊跟市場的價格出現困難,按照其他方法確認公允價值又缺少實務指南,在現行市場條件下,確定一些證券的公允價值幾乎不可能。
三、公允價值對金融穩定的作用
公允價值會計根據市場價值變化計量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特別是表外業務,目的在于及時揭示由于市場變化產生的資本得利或損失,公允價值的運用對金融穩定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一) 公允價值會計擴大了市場約束和投資者糾正行動的范圍
運用公允價值會計把表外業務納入到表內確認,及時反映資產和負債的價值變化,對風險揭示更全面,從而增加了市場約束和透明度,抑制交叉補貼,有利于及早發現、及時處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危機。
(二) 公允價值會計限制了銀行的流動性轉換功能
銀行流動性的作用與銀行非市場化信貸合約所產生的價值模糊性是密切相關的,如果對信貸合約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將會使銀行不再具有某些特別的優勢。銀行通過證券化及其他風險轉換機制控制公允價值會計對盈利或損失的產生影響,用流動性準備金支持無法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穩健性。
(三) 公允價值會計限制順周期的范圍。對于利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或信貸差幅的貸款大客戶來說,公允價值反映了市場對信貸質量的認識,使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估值的變化。基于預期現金流的公允價值具有前瞻性,包括所有可得的信息,及時揭示資產質量惡化的情況,如果對已發生損失的確認是基于私人信息和管理部門的相機決策,具有向后看和順周期性的特點,在計提準備金和進行核銷時對市場造成沖擊。而銀行資產質量調整幅度過大,會造成信貸萎縮。如果投資者能夠正確解讀信息,那么會計準則造成的波動是可避免的。
(四) 加強對公允價值應用的監管。維護金融穩定
從金融穩定的角度,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業的審慎監管,有益于維護金融穩定、保持經濟持續發展,是國際上從金融危機中得出的重要經驗教訓之一。公允價值的應用對金融行業特別是銀行業和保險業等帶來了巨大的沖擊,與其他行業的使用者相比,金融監管部門更加關注與風險相關的信息,更加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管理:一是我國的證券監管部門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工委員會,其職責之一是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中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二是在我國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2號――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審計》中,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確定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相關程序及控制活動進行了解、識別和評估與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并在此基礎上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以合理保證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的錯報和漏報。審計人員應當以審計準則的要求為標準,嚴格執行相關的審計程序。三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我國銀行業的監管部門,在新準則的制定過程中,作為商業銀行的監管部門,中國銀監會提出應當在將公允價值全面用于會計核算之前,先將公允價值用于信息披露,以使商業銀行在過渡期內更好地積累經驗。
四、結論與啟示
會計涉及到社會經濟管理的各個方面,必須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發展。會計已不是一個簡單的計量問題,會計業要與目前的經濟性問題特別是金融性業務問題相結合,解決會計問題要與社會多領域和多部門的積極合作,要與當前金融體系和金融監管的改革相互協調,以推動信息公開透明,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加強經營風險管理,因此,會計行業應積極研究、制定和執行合理的會計計量、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的準則。而會計準則是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改進和日趨完善的,同時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為我們提供了重新思考和深刻理解公允價值會計內涵的機會,使得公允價值會計在解決金融危機和穩定金融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雖然我國金融業在這次美國次貸危機中沒有受到巨大的損失,但是隨著我國逐步加大金融業開放程度以及大量增加金融衍生工具的運用,國際金融危機發生的教訓和解決的措施對于我國金融業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和借鑒意義。同時,我國在過去20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深化會計改革,完善會計準則體系,加強與國際趨同,通過對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不斷完善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公允價值計量已開始在我國審慎運用,我們應進一步研究公允價值會計在我國運用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以確保公允價值會計在我國運用的適應性,合理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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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資產的確認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演進過程,大致可分為“所有”式確認、“共有”式確認和“動態”式確認三個階段、三種資產確認技術。
1.“所有”式確認(1993年以前)。1993年以前,我國中沒有建立起會計要素的概念,也沒有明確的資產概念,在日常核算中“經營資金”與“資產”是混用的,在具體核算上,又有貨幣資金的核算、工資的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材料的核算等不同稱呼;而在會計報表中,又將屬于資產的部分稱為“資金占用”,如資金平衡表的左方分為固定資金占用、流動資金占用和專項資金占用三個部分,其“資金占用”也稱為“資金運用”,是“資金來源”的對稱,“資產”是“負債”的對稱。當時資產的概念主要呈現出如下特點:第_,注重資產的外在表象,以列舉方式定義資產;第二,資產的分類確認與計劃的要求相適應,通過資產的存在形態及用途雙重確認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或專項資產;第三,以“資金來源”或“負債”的對稱概括資產的基本特征;第四,以靜態方式定義資產;第五,將的資產統統視為“擁有”,剝奪了債權人的權益。之所以如此確認資產,與當時的計劃經濟主體環境密切相關,它反映了企業混沌的產權關系,尤其是將資產作為“負債”的對稱,使企業陷入了“零凈資產”的尷尬境地,同時也印證了企業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模糊和不重要,從而將國營企業的“大鍋飯”表現得淋漓盡致。
2.“共有”式確認(1993—2000年)。1993年“兩則兩制”的實施,正式確立了會計要素的概念,資產作為首要會計要素,被定義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首先沖破了資產為企業“擁有”的限制,在具體確認上分為“擁有或者控制”兩個方面,表明企業的資產在所有者、債權人。出租人之間“共有”的求償權;其次,強調了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而不是其他資源),技術上顯得更容易操作;第三,摒棄了三段式資產分類確認方式,從而擺脫了計劃經濟下資產概念的禁錮,向市場經濟下的資產概念邁出了關鍵一步。但另﹁方面,這一資產概念仍然留下了列舉式定義資產的印記,仍然以靜態方式定義和確認資產,資產負債表中仍保留“待處理財產損失”項目,某些已經支出的項目仍冠以“資產”(如遞延資產),有悖于資產的本質。但不管怎樣,資產的這一概念和確認標準的建立,是會計等式由“資金占用=資金來源”向“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轉化的結果,是我國會計確認技術承上啟下、繼往開來的重要轉折點。
3.“動態”式確認(2001年以來)。2001年施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企業會計制度》,首次從動態角度、從資產的實質上提出了資產的確認標準,即“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這一資產確認標準下,將”經濟業務“改為”交易、事項“,將資產的形成限定為”過去的交易,事項“,以”預期會帶來經濟利益“作為資產的本質來定義資產,因而取消了”遞延資產“,年終決算前必須將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完畢,并計提8項資產減值準備;又由于會計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于貨幣計量,為避免不必要重復,取消了”貨幣計量“的限定等等。資產的這一概念和確認標準的建立,表明實現了與國際會計規則的一致性,是我國市場經濟環境、尤其是資本市場趨于完善的標志,也是我國加入WTO的要求。
二、負債的確認技術
與資產相聯系,負債確認分為封閉式確認。開放式確認和動態式確認三個階段。
1.封閉式確認(1993年以前)。在計劃經濟模式下的會計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統稱為資金來源,企業的償債能力對企業的生存不會構成威脅,因此在三段式的資金結構中,每一段都含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成分,實行二者交叉、混合排列方式,同時在確認時也應分清固定、流動、專項三種不同性質的負債,以便編制平衡表。其特征主要表現在:第一,按照資金來源的三段式分別確認不同性質的負債;第二,在國有國營的前提下確認負債;第三,按照負債的表象定義負債,如將負債視為資產的對稱,是指企業所負的各種債務,而在當時的教科書中很難見到有關負債的定義;第四,在嚴格的計劃約束下,國營企業的經濟關系主要限定在企業與國家、企業與職工、國營企業之間的范圍內,負債的確認主要在這一封閉的圈子里進行,從而限制了負債的種類和規模,這也正是計劃經濟所要求的。
2.開放式確認(1993-2000年)。在1993年的會計改革中,負債被定義為“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并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打破了三段式負債“各自為政”的局面;其次,在企業經濟關系日趨復雜的情況下,根據實際需要,負債的范圍有所擴大,出現了遠期負債(應付票據)、負債(應付債券)等,已由過去的封閉式走向開放式負債確認;第三,明確了負債的履行有資產和勞務兩種方式。但很明顯,這一負債的確認仍然沒有擺脫重復定義的模式,注重“現在()”的靜態確認。
3.動態式確認(2001年以來)。在2001年實施的新會計制度中,“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同樣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但這一負債的定義涵蓋了過去(過去的交易、事項)、現在(現實義務)和未來(履行義務將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從而明確了或有負債的確認條件,并為此設計了“預計負債”科目,全面、動態地認識和確認負債。
三、所有者權益的確認技術
所有者權益的確認技術大致可分為混合式確認、凈額式確認和權益式確認三個階段。
1.混合式確認(1993年以前)。在計劃經濟時期,將屬于所有者權益和負債部分統稱為“資金來源”。實際上,就國營企業來說,無論是國家撥入資金還是企業自籌資金,其終極所有者都是國家,都屬于所有者權益,這種國家基金與企業基金的區別,是國家對企業放權讓利的結果,并沒有改革其所有權性質。所有者權益的這種混合式確認,第一,體現了國家作為企業唯一所有者的性質;第二,沒有注冊資本的概念,反映了國營企業無限責任的本質特點;第三,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的盤虧、毀損、報廢、調出等發生的凈損失,;中減固定基金,沒有資本保全的概念;第四,由于國營企業“長生不老”,沒有無力償債、破產倒閉之憂,因而沒有凈資產的概念,所有者與債權人的求償權意識淡漠。
2.凈額式確認(1995-2000年)。1993年的“兩則兩制”,第一次確立了所有者權益的概念,將所有者權益定義為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分清了投入資本與借入資金的界限,突破了固定基金、流動基金、專項資金的界限,擺脫了資產占用形態變化與投入資本變化的關聯性。
3.權益式確認(2001年以后)。2001年的制度中,“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采用了以權益為核心的定義方式,實現了與形式的統一、本質與現象的一致;其次,將“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改為“實收資本(或股本)”,使得所有者權益的確認更加清晰;細化了所有者權益項目,尤其是規范了資本變動的條件,增強了所有者權益確認的可操作性。
四、收入的確認技術
在1993年以前,我國并沒有完整的有關收入的定義,只有“銷售”概念:產品銷售是指產品以及代制、代修品等工業性勞務作業的銷售;其他銷售是指產品銷售以外的材料銷售、外購商品銷售、包裝物出租和運輸等非工業性勞務作業經營等各種銷售。顯然這是一種列舉式確認。1993年的會計制度,將收入定義為“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明確了“收入”要素是指營業收入,不含營業外收入,其外延的界定與過去沒有兩樣,并以“收入”定義“收入”,沒有揭示收入的本質。而2001年的會計制度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人們對收入的認識逐漸清晰、對收入內容的分類逐步完整化、化,其中主營業務部分經歷了“產品銷售收入-基本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的演變,同時收入的確認時間主要是圍繞“所有權的轉移”為標志,而不同時期結算方式及其對收入確認的標準又有所差異。
五、費用的確認技術
1993年以前相當于“費用”要素的確認中,沒有期間費用的概念,實際上銷售費用是以期間費用的方式處理的,主要特點在于產品成本分為車間成本和工廠成本。車間成本由原材料、燃料和動力、工資、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廢品損失和車間經費等項目構成,相當于現在的制造成本;工廠成本是車間成本加上企業管理費以后的成本,是一種完全成本法。這一費用的確認標準,一方面低估當期費用、高估當期利潤,與計劃經濟環境下企業的“車間性質”、不需要也不允許企業進行經營決策相適應,符合我國當時的基本國情,但另一方面與改革開放的要求格格不入,不符合國際會計規范,不利于企業自身的。為此1993年的會計制度改革中,將完全成本法改為國際通行的制造成本法,將“企業管理費”分為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同銷售費用一起構成了期間費用,第一次確立了期間費用概念。但費用仍然定義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成本定義為費用的對象化,即遵循“支出—費用—成本”的邏輯順序。實際上,費用是與收入匹配的概念,因此在2001年的會計制度中,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從而糾正了原來費用與成本的因果關系,使得費用回復到應有的位置。
六、利潤的確認技術
1993年以前,我們將利潤稱為財務成果,“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在當時計劃經濟環境下,企業實際是國家的生產車間,不可能也不允許有市場的觀念,因而在利潤的確認上,將利潤分為產品銷售利潤,定額補貼前的利潤總額和定額補貼后的利潤總額三個層次。
關鍵詞:資產;資源;未來經濟利益;控制
什么是資產的本質?怎樣定義資產?這是迄今仍須推敲的一個會計理論問題。
一、會計理論中資產定義的各種觀點及評析
早在20世紀初,美國的會計學者就開始關注資產并給出定義。目前對其進行系統的分類主要有:
(一)未來勞務觀
最早提出資產定義的是斯普拉格(Sprague),他在1907年著的《賬戶的哲學》一書中把資產定義為:未來服務或未來服務的儲蓄。Canning(1922)、Vatter(1947)也持此種觀點。這種早期的認識雖然指出了資產對人有用的屬性,但與現代會計的資產概念有明顯不同。
(二)借余觀
1953年美國會計術語公告第1號――“回顧與摘要”提出“借余”觀點:資產負債表賬戶借方余額為形式,一項資產的權利或已獲得的價值并對企業未來有益。這種觀點純粹是從會計計量技術角度定義資產,并沒有解釋資產的經濟實質。
(三)成本觀
1940年Paton和Littleton合著《公司會計準則導論》一書,認為資產是成本尚未耗用、有待于轉化為費用的部分。這種觀點能把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劃分和資產的確定相聯系,但沒有揭示資產具有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能力。
(四)經濟資源觀
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APB)在Statement No.4中認為資產是按GAAP加以確認和計量的經濟資源,也包括某些雖不是資源但按GAAP可確認的遞延借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定義資產是由企業控制的、預期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流入的資源。加拿大CICA與IASB的觀點基本一致。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也認為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此觀點的優點是把資產的界線與經濟學相聯系,可以明確資產的經濟屬性。
(五)經濟利益觀
這是FASB發表的SFACNo.6中的觀點: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的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澳大利亞SAC4的定義與其基本相同。其實Sprous和Moonitz早在1962年的《企業普遍使用的會計準則》即ARS NO.3中就提出了這種目前較為流行的觀點。它注重資產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
二、對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中的資產概念的詮釋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規定: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種定義突出了以下幾個特點:
(一)著重突出資產的本質
與1992年對資產所做的定義相比,2006年的定義相對拓展了資產的范疇,更著重突出資產的本質。
1、企業的資產的本質是社會經濟資源。隨著會計學的發展,引進了若干經濟學的概念與理論,經濟學就逐步成為會計學的基礎。Sprague(1907)、Canning(1922)和Vatter(1947)等把資產定義說成是“服務的潛能”、“未來的服務”是不夠恰當的。盡管它們都是經濟資源的特征。資產的實質是人類賴以生活、生存和發展的經濟資源。它通過市場(資本市場)的有效配置進入企業后,由企業內部再次配置并轉化為各種生產要素(葛家澍,2005)。經濟資源具有稀缺性。除空氣、大洋、南極、北極等為人類所共享的尚未歸屬外,稀缺的資源都是有產權的。這就導致不是所有的資源都可能成為企業的資產(自由取用資源由于無法確定它的產權或者產權屬于公眾所有企業,所以不是企業的資產),只有能夠流通或轉讓的有相應的產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支付一定代價的這些經濟資源才屬于資產。我國定義資產是一種“資源”,比較符合傳統會計對可靠性的要求。IASB和加拿大也采用“一項資產是一個主體控制的經濟資源”的觀點。
2、企業的資產都含有預期未來的經濟利益。這是資產的本質屬性。經濟科學的總任務,就是研究在產權關系既定的條件下,如何最優的配置稀缺的經濟資源,使其效益最大化。《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要將一項資源確認為資產必須符合“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的要求。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納入企業資產的范疇。但是資產定義中并沒有對“預期”“未來”做出明確的規定,預期的經濟利益是一定概率下的估計值,定義并沒有給出確切的概率值,“未來”也是一個范疇不固定的約定,資產定義并沒有做出明確的時間界定,這些都使實務很大程度上具有主觀臆斷性。資產是可以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但具有經濟利益的資源并不一定能成為企業的資產,資產還必須是可以計量的。現階段一些人力資源,管理層的一些有效的管理模式等,都能給企業帶來超額利潤,但由于它們目前無法計量而不能納入企業核算體系,因此不能確認它為資產。如何找到合適的方法來反映它們,是現行會計所面臨的一大難題。
(二)界定了會計主體核算的范疇
資產是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資源――這界定了會計主體核算的范疇,并不強調資源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為企業所擁有。《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由企業擁有或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可見擁有是一種所有權,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實際上是對財產的一種全方位的控制權,所以擁有也應該屬于控制的范疇。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是“能控制的”,而不是“擁有或控制”。控制是一種權利,主體只有具備這種權利時,經濟資源才可能成為主體的資產。盡管資產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是“預期”的,但企業對這種預期能取得經濟利益的資源能夠實施控制。
(三)明確了資產的形成渠道
資產是由交易或事項形成的――這解決資產“從哪里來”的問題。新準則規定交易或事項是指“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事項”。資產來自于資源,但資源必須通過交易才能流入企業,通過生產、流通、使用才能實現資源的增值,才能帶來經濟利益。資產的本質特征是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而絕大多數資源只有通過交易才能實現增值,所以有的學者認為“只有能為企業營運,并帶來效益的資源才是資產(葛家澍,2006)。”但除了交易外,一些事項的變動也會引起資源價值的變動,這些事項不受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是由客觀環境變化所導致的企業資源價值的變動。
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對資源的一種現實的控制。交易或事項已經發生,結果已經具備(企業能夠控制該資源)。這便于對資產采用歷史成本來計量,能可靠的反映企業取得資源所花費的成本,從這個角度也認可了資產的“成本觀”。按葛家澍教授的觀點: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有兩個特點:第一,它所反映的交易或事項是確定的。第二,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在理論上應當與資產有關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完全轉移。但是衍生工具的出現,它從簽訂到結算的高度不確定性,給何時界定為“過去”提出了一個很大的難題。
新準則規定“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但現實生活中也存在著大量尚未發生,可是預期肯定會給企業資源帶來巨大影響的事項。有些交易或事項尚未發生,但是一定會在近期發生,而且結果也可以預期,甚至于已經發生影響。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值得商榷。
(四)不再強調貨幣計量
現在的資產定義已經不把“貨幣計量”作為它的一個特征,這是現實經濟環境發生變化的必然結果。由于受計量方法和技術的影響,有很多被企業控制的資源無法用貨幣來進行計量。信息使用者也不僅僅需要用貨幣計量的信息,有些非貨幣信息同樣會對企業產生很大的影響。而且目前非貨幣計量的信息范圍呈逐步擴大的趨勢。另外,資產對資源的實物形態沒有要求,只要它是生產活動所需要的要素,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的定義強調了資產的本質,同時受本國現實環境和計量方法的影響,它既借鑒了國際會計理論的經驗又有自己的中國現實特色,對今后資產理論與實務的發展具有啟示作用。
參考文獻:
1、魏明海,龔凱頌.會計理論[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2、葛家澍,杜興強等.會計理論[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S].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4、葛家澍.如何評價美國FASB財務會計概念框架[J].會計研究,2005(4).
影響會計的環境因素有很多,其中經濟環境對會計的發展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會計的職能主要是反映,會計必須要適應一個時代經濟發展的要求。近年來,世界經濟發展格局的最大變化就是經濟的全球化、一體化。經濟領域的趨同必然導致會計準則和會計慣例的趨同。為適應經濟發展國際化的要求,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標志著我國會計改革邁向了一個新的臺階。新準則的與施行,對提高我國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質量,規范上市公司資本運作,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促進資本合理流動,提升我國在國際市場中的經濟地位都將產生重要影響。
一項好的政策制度的出臺,不僅需要有完善配套的實施,更需要領導的重視及廣大從業人員的深刻領會和貫徹執行。本次新準則的出臺,涉及的面廣、內容多,相關標準與國際準則具有實質性的趨同,這對于學習準則、應用準則的人員來講是一個全新的挑戰。因此,在學習新準則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深入領會新準則的精神實質
新準則通過進一步規范財務信息的確認、計量、列報與披露,以提供對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相關各方有用的、高質量的信息,進而引導企業從關注當前利益向重視長遠利益的可持續發展方面轉化,限制企業短期行為。因此,要求企業在確認、計量和財務報表結構方面樹立資產負債表觀,提升資產負債表信息質量,企業只有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凈資產增加了才能表明企業的價值增加了,突破了傳統的單純利潤考核;其次,新準則著眼向投資者提供更加與價值相關的信息,在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方面,強調了會計信息應當真實與公允兼具,使企業的財務報表反映企業所有重大交易與事項,以有助于財務信息使用者對企業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作出科學的評價和合理的預測;為了保護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在信息披露方面,新準則突出了充分披露原則,要求企業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附注,附注應當提供充分、詳細、及時的補充信息等。
二、與原準則對比學習,掌握新準則的相應變化
新準則不僅有原準則相關內容的延用,更有許多新的突破點。筆者認為,學習中采用與原準則對比學習的方法,把握新舊準則之間的差異,會加深對新準則內容的理解,并從中感受到新準則創新的目的及其合理性。
(一)基本準則的主要變化
第一,對會計目標進行了修改。原企業會計準則對會計目標的表述為“企業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新準則強調會計的目標是通過財務會計報告“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同時新準則指出,“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與原準則相比,新準則對會計目標的表述更加明確,而且將會計服務的對象由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需要及企業內部經營管理需求向主要為企業投資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方的轉化。
第二,完善了會計一般原則。將原來的基本準則第二章“一般原則”中的12項原則修訂為新準則第二章的8項“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符合近年來國際慣例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第三,新增了會計計量屬性。原有會計準則在會計計量方面主要使用歷史成本(也稱實際成本),并且是作為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提出的,沒有對其他計量屬性做出相應規范要求。新準則在基本準則第九章明確規定會計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及公允價值等5項內容,同時強調指出,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其他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這里值得一提的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引入,既體現了我國會計與國際會計標準趨同的實質性進展,也滿足了我國經濟發展對會計信息計量屬性多樣化的現實需求,體現了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日益成熟,更是會計準則在資本市場中發揮作用的必然要求。
第四,對會計要素的定義進行了重大調整,主要原因是2000年國務院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大會計要素進行了重新定義,取代了原來基本準則中關于會計要素定義的規定。基本準則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進行了修訂,這也是本次基本準則修改的重要內容。新準則對各會計要素定義集中強調的核心問題是經濟利益。每一項要素都強調定義、確認、列報等問題。而原準則主要強調的是分類。除修改了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之外,還吸收了國際準則中的合理內容,比如在“利潤”要素中引入國際準則中的“利得”和“損失”的概念。
第五,對財務報告的名稱和內涵作了修改。原有基本準則第九章為“財務報告”,其中規定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構成。本次修訂取消了財務情況說明書,將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表述為“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二)具體準則的主要變化
具體準則與原企業會計準則相比,其變化體現在1―38號準則中。對于廣大的會計從業人員來講,首先從中提煉出其主要變化內容,并與原準則進行對比,理解新準則變化背后的深層含義,這樣才有助于真正貫徹落實新準則。具體準則與原準則相比,變化較大的主要有:
第一,在第一號存貨準則中,取消了后進先出法,并將預計經過長時間生產經營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或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的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
第二,在第四號固定資產準則中,重新定義了預計凈殘值;規定了特殊行業棄置費的處理;取消了后續支出的確認原則;取消了固定資產的減值轉回。
第三,在第六號無形資產準則中,修訂了無形資產的定義及適用范圍,排除了商譽;對研究開發費用的費用化和資本化作了規定;資產減值一旦提取便不允許轉回。
第四,在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新準則借鑒國際準則的經驗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
第五,在第8號資產減值準則中,新準則的變化較大。與原準則相比,實施范圍有所不同,新準則適用于第8號的主要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子公司、聯營公司和合營的長期股權投資等;可能發生減值資產的認定與原準則不同;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不同;部分資產的資產減值損失不得轉回;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并規定對商譽“減值測試”。
第六,在第12號準則債務重組中,在定義中,縮小了債務重組的范圍;新準則重新引入公允價值,進而產生資產轉讓收益。
第七,在第18號準則所得稅中,會計理念發生了重大變化,即從利潤表觀轉變為資產負債表觀。
第八,在第20號企業合并準則中,引入了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并規定了不同的會計處理。
第九,第22、23、24及37號相關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報告準則,是新準則新增內容,對金融企業會計處理具有較大影響。
第十,在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中,新準則的合并范圍以控制為基礎,納入合并報表的不僅以控股比例為標準,而且運用了實體理論更關注“實質性”控制,將企業的少數股權也納入了合并報表的合并范圍。
三、整體把握新準則體系,規范施行并及時總結經驗
新準則體系是由1項基本準則、38項具體準則及其相關應用指南構成的完整體系。基本準則是“綱”,是基礎,是具體準則的“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統馭”作用,主要規范會計目標、會計假設、會計方法、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報告原則等; 具體準則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38項準則,主要規范企業發生的具體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為企業處理會計實務問題提供具體而統一的標準,38項具體準則之間又相互關聯、相互補充、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作用,構成了一個相互關聯的整體;應用指南是在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的基礎上制定的,是對會計實務中的一些要點、重點和難點進行的規范說明,屬于操作范圍的規定,旨在對會計準則進行全面、系統的詮釋,為企業執行會計準則提供操作性規范。以上準則體系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構成了一個完整統一體。因此,在學習中,應整體把握,從全局出發,樹立全新的觀念,因為新會計準則所帶來的很多理念和做法與我國目前的會計規定和實務有很大差異,有的甚至是根本性的改變,特別是有許多的會計處理完全分割在不同的準則中進行規范,如果僅從一個準則去判斷處理, 就難以體現新準則的精神實質。因此,上市公司要在一年之內實施所有新準則,確實需要企業上下協力,在短時間內進行調整,盡快全面理解并掌握新準則的相關內容。
新準則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執行,并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新準則的實施,不僅需要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企業財務負責人的層層把關,更需要廣大財務一線人員對新準則的深入理解與切實貫徹,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重新設置和調整會計科目、賬務系統和財務報表編制系統;建立確定公允價值的方法和系統,對于活躍市場的報價進行信息收集、建立計算機模型、聘請專業評估人員等;對于存在多種經營或跨地區經營的企業,按照新準則的要求,確定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收集分部信息;建立系統來追蹤金融衍生工具等,并在工作中及時總結經驗,反饋信息。
關鍵詞:公允價值;FAC No.7;FAS 157;問題與突破;未來方向
中圖分類號: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5656(2009)07―0083―07
一、前言
2008年的金融危機對公允價值會計是一大考驗。發源于美國次貸危機的這場金融海嘯,使大批銀行和金融機構損失慘重,國際著名投資銀行雷曼兄弟、高爾斯登等相繼倒閉,各大企業在金融衍生品投資中也損失慘重。在這一背景下,美國金融界出現了指責公允價值的聲音,認為公允價值惡化了金融危機,是在危機中“落井下石”、加劇危機的“幫兇”,美國、歐盟、日本等都相繼要求暫停公允價值使用。2008年10月3日美國眾院通過的救助法案最終稿(“2008緊急經濟穩定法案”)中,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下同)在法案生效后的90日內(即2009年1月2日前)向國會提交有關公允價值計量對金融危機影響的調查報告。10月7日,SEC任命副首席會計師詹姆士?克勞克(James Kroeker)為項目負責人,開始根據救助法案對公允價值會計準則進行調查。
隨著這些爭論,公允價值計量面臨何去何從甚至生死攸關的艱難選擇。SEC和負責制定會計準則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下同)都表達了對現行公允價值計量的支持態度,外界則將金融危機中要求修改公允價值計量譏諷為“體溫不正常卻要求修改溫度計”的荒唐行為。同時,迫于各方壓力,FASB也迅速妥協性地采取行動,對公允價值計量進行修改,主要針對不活躍市場中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確定進行了改進和完善。
2008年12月30日,SEC首席會計師和公司財務部辦公室向美國國會遞交了長達211頁的調查報告。報告聲明,公允價值在金融危機中并沒有對金融企業的倒閉推波助瀾,在2008年的多家銀行倒閉案中,公允價值的負面作用并不明顯,因此反對停止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建議改進現存的會計實務,包括重新考慮會計損失計算,改進附加指引以確定非活躍市場中的公允價值。
SEC提交的報告使這場公允價值計量之爭基本上塵埃落定,公允價值會計有趟過荊棘、“輕舟已過萬重山”的感覺,未來的公允價值使用已是大勢所趨。而在這場關系公允價值前途和命運的大爭論之后,進一步反思公允價值會計,以保證公允價值會計的正常、健康發展,比任何時候都顯得必要。
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以2000年2月的第七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FAC No.7,下同)和2006年9月的第157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FAS 157,下同)為典型代表。從這一個概念公告一個準則公告看,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仍然存在諸多缺陷、痼疾甚至錯誤,而不僅僅是這次金融危機中提及的非活躍市場中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確定問題(后者僅僅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問題)。正確認識美國公允價值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是保證公允價值會計健康發展的必要前提和必由之路。
二、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現狀與進展
在FASB關于公允價值的研究中,FAC No.7和FAS 157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本文的分析主要圍繞這兩個公告展開。
(一)對FAC No.7的分析
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前,FASB曾在多個準則中定義公允價值。鑒于分散在各個準則中的公允價值定義在表述上各不相同,缺乏概念上的統一性和邏輯上的一致性,造成了公允價值理解上的困難和混亂,公允價值計量也不統一,因此,制定一個統一的、邏輯一致的公允價值概念和計量理論體系勢在必行;同時,由于自1988年以來FASB一直致力于從現值計價角度研究公允價值計量,因此,FAC No.7《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應運而生。
FAC No.7有兩個中心:一是對公允價值概念進行重新定義,并強調會計應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二是規范現值計價技術,尤其是尋找以現值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有效方法。FAC No.7在形式上主要是現值計量技術的總體規范,但其實質則是通過市場(以現值)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規范。其中對現值計量技術的各種討論和規范,都從屬于如何通過現值“捕捉”和確定公允價值,而FASB一再強調公允價值就是現行市場價格。
FAC No.7以后,對涉及公允價值的舊準則的澄清、新準則的制定,以及公允價值在實務中的運用,并無大的改善。筆者以為原因可以歸結為三個方面:(1)從現值計量角度規范公允價值計量,著眼點值得探討;(2)在理論上,可以把現值計量技術設計得很完美,但在實際運用中要用它去估計公允價值則困難重重――未來現金流量能準確估計嗎?如何選擇合適的貼現率?未來不確定性的客觀存在決定了這兩個問題永遠無解;(3)公允價值的定義雖然統一了,但并不明確:公允價值和價格之間究竟是什么關系?自愿而非強迫或非清算基礎上交易雙方在市場中的交易價格,究竟哪一個(買入價?賣出價?脫手價?中間價?等等)是公允價值?難道歷史成本就不是自愿交易形成的價格?為什么某種情況下歷史成本就是公允價值?這些問題在FAC No.7中都不能找到答案,容易引起混淆。以我國的情況為例,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后,對公允價值的討論就一片混亂:說它是單獨的、新的計量屬性者有之;說它是組合或復合計量屬性者有之;說它絕不是計量屬性者有之;說它是評判標準者有之。真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基礎性概念的模糊,必然極大地阻礙公允價值的運用推廣,這是不言而喻的。
顯然,FASB對FAC No.7的缺陷是清楚的。經過此后兩年多對公允價值計量的反復討論,2003年6月,FASB啟動“公允價值計量”項目,并于2006年9月了“公允價值計量”準則(FAS 157)。
(二)從FAS 157看FASB公允價值的研究現狀與進展
FASB公允價值研究的最新進展,集中體現在2006年9月的FAS 157中。新準則對公允價值定義、不同項目的公允價值計量、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和公允價值級次以及公允價值披露等進行了系統深入的闡釋和規范,它是第一個完全從公允價值本身(而不是從某種特定計價方法如現值的角度)對公允價值計量進行全面規范的專門準則。
FAS 157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在計量日,市場參與者之間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收到的價格或轉移
負債支付的價格”。為方便對概念的理解,FASB專門對概念中涉及的專用術語――市場參與者、有序交易、主市場和最有利市場、計量日的虛擬交易等――做了針對性解釋;在該準則中,FASB第一次明確將公允價值確定為脫手價;同時,將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劃分為三類: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并根據估價所使用參數的不同,將公允價值劃分為不同的級次,并規定不同級次的公允價值,披露要求不同。
研究者認為,FAS 157對公允價值計量的研究有三大創新:一是提出脫手價計量目標,使公允價值的定義更加明確,解決了“公允價值是什么”的問題;二是堅持市場參與者觀,強調公允價值就是主體以市場參與者身份估計的、資產或負債在有序的虛擬交易中的價格;三是提出公允價值級次概念,根據估價參數的可靠性程度將公允價值分級,并規定不同的披露要求,從而有效限制了主體在公允價值計量過程中的操縱行為。因此,FAS 157的是一大進步,它使公允價值概念和計量變得具體、明確、統一,并具有可操作性。
事實是否果真如此呢?有意思的是,2008年5月,FASB主席羅伯特.H.赫茲(Robert H.Herz)和財務會計基金會董事琳達.A.麥克唐納(Linda A.MacDonald)特地了一個針對FAS 157的解釋,該解釋專門說明現行財務報告中什么地方使用公允價值、什么是公允價值。這說明,雖然FAS 157對公允價值定義、計量、披露進行了詳細規范,但即使在兩年后、甚至在美國,對公允價值概念的理解和公允價值的使用,仍然存在困惑,FAS 157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的確,從本質上看,FAS 157只不過是對原來分散在不同準則(或概念公告)中的公允價值計量進行梳理,把一些術語進一步澄清而已。即使在最基本的公允價值概念上,也沒有實質性的突破。我們可以對FAS 157和FAC No.7的公允價值定義做一比較(見表1):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上述兩個公允價值概念,在時間、交易性質、市場參與者方面,本質上并沒有任何變化。因此,FASB只不過在一次次想盡辦法以各種表達方式把同樣的內容力圖說得更清楚明白――在2008年5月羅伯特.H.赫茲和琳達.A.麥克唐納針對FAS 157的解釋中說得很明白:公允價值估價是尋求資產或負債的現行價值,而資產的公允價值估計就是計量日有序交易中(資產出售)收到的價格(現行交換價格觀念)。熟悉公允價值的人一定知道,FASB在公允價值計量中堅持計量時點現行價值的觀點是一貫的,并且始終認為該現行價值就是計量當時的現行市價。
同樣地,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計價方法,也只不過是參考資產評估方法將確定現行價值的方法進行了總結和歸類而已。
筆者以為,FAS 157的真正突破有兩點:一是把現行交換價格(即公允價值)明確確定為脫手價(正確與否另當別論),而不是再籠統地表述為“金額”,從而確定了公允價值的價格標準;二是對可靠性的認識發生了悄然轉變,承認不斷變化的市場價是可靠的,在公允價值計量中依據不斷變化的市場價對資產(和負債)賬面價格進行調整是可靠的。這一轉變突破了歷史成本原則下對可靠性的機械認識,在可靠性的三特征(反映真實性、中立性、可驗證性)中,對可驗證性有了全新的、科學的理解,從而真正做到了反映真實。
那么,FAS 157是否如其所愿讓公允價值定義和計量變得更明確清楚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正如前述,即使到了2008年5月,FASB仍在對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概念和使用進行解釋,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對公允價值的理解仍然存在困難。從我國的情況看,某種程度上FAS 157反而更加模糊或誤導了對公允價值的理解。比如在我國,已有學者通過對FAS 157的研究認為,公允價值是以市場為基礎的計量,而原來的歷史成本等其他計量,都是特定主體的計量;公允價值是假想的交易(虛擬交易)中的價格,似乎可以與實際交易價格脫節;其他計量都是實際交易價格或以實際交易價格為依據,而公允價值則是以市場交易價格參數為依據的估計價格,需要使用估價技術估計得到。從這些研究中我們發現,某種程度上FAS 157使公允價值計量研究變得更加錯綜復雜、更加撲朔迷離;同時,不斷推出的新概念(如市場參與者、有序交易、虛擬交易等),導致了更多理解上的分歧,加大了公允價值的理解難度。這種現象的出現,與FAS 157自身的缺陷和FASB在公允價值理解上的誤區(或對公允價值的認識存在偏差)是密不可分的。
三、美國公允價值研究中存在的問題評析
FASB的公允價值研究,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公允價值理論與已的概念公告的沖突(外部沖突);一個方面是公允價值理論本身存在認識偏差(內部缺陷)。這種沖突和偏差,直接導致了FASB整個公允價值理論體系的混亂,以及公允價值研究的困難,使公允價值研究始終無法取得實質性突破。
(一)公允價值與概念公告的沖突
FASB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的目的,是要以概念公告為基礎,建立一個連貫、協調、邏輯上內在一致的會計理論體系,并為會計準則制定提供理論支持。從1973年FASB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這一目標。但是,FASB的公允價值研究,恰恰存在對概念公告的背離,這種背離的一個表現是準則中的公允價值定義與概念公告中資產和負債定義的沖突。
FAC No.6將資產定義為“由特定主體擁有或控制的、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將負債定義為“特定主體因承擔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而導致的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的犧牲,這種經濟利益犧牲表現為未來向別的主體轉讓資產或提供服務”。這兩個定義的顯著特征,是強調“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資產)或流出(負債)。研究者認為,FASB的資產和負債定義,是面向未來的,因此,按定義進行資產、負債的計量,必須考慮未來可能的現金流量(這正是FAC No.7中FASB力圖從現值角度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一個重要原因)。FASB也強調,資產(負債)本質上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犧牲)。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計量(包括此前的多個涉及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準則),卻一再聲明是計量時點(即當前、計量日)的現行價值,這個現行價值就是計量時點的現行交換價格;即使在收益法估價技術中使用到未來現金流量時,也反復強調這是在無現行市價的前提下,迫不得已用于估計現行市價的一種手段。可以說,公允價值定義是立足現在;而資產、負債定義,則是立足未來。雖然FASB在隨后的“157號準則公告總結”別說明,公允價值計量反映了現行市場參與者假設下與資產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或與負債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出,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定義與FAC No.6中的資產、負債定義的沖突,仍是很明顯的(孰對孰錯此處不予討論)。
(二)公允價值研究中存在的不當與錯誤
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從公允價值理論體系內部來說,存在著如下一些明顯的不當與錯誤:
1.混淆價值(計量屬性)和價格(計量單位)的界限。價值和價格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價值是商品的內在屬性,而價格則是商品價值的外在表現。將價值和價格混淆,直接導致兩個嚴重后果:一是混淆計量屬性與計價的關系,使“計量價值”(計量屬性問題)和“價值是多少”(定量化確定計量屬性的量,即單價、金額)這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界限徹底模糊。其結果,所有具體價格都被當作會計計量的不同計量屬性,對會計計價(具體價格)的討論,都成了計量屬性的討論;二是由于對計量屬性與計價的混淆,使會計在貨幣計量的背景下究竟應該選擇哪一個價格,選擇的標準是什么,反倒變得模糊起來。
2.對公允價值計量的本質認識不準確。公允價值計量是針對歷史成本的缺陷而采用的新計量,其核心是在每個計量時點上(FAC No.7中的“當前”;FAS 157中的“計量日”)以現行市場價格對資產(負債)的現行市場價值進行計量。因為資產(負債)的價值是隨著時間推移不斷變化的,因此,公允價值計量要求不斷地在各個計量時點上將變化后的現行價值(表現形式是現行市場價格)反映出來,這才是對資產(負債)價值的真實反映。所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本質,是將資產(負債)的價值變化,不斷地進行動態反映。
3.對公允價值計量的重點把握不當。由于對公允價值計量中反映出來的動態反映觀沒有清醒認識,導致對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的關系分辨不清,仍將計量研究重點放在初始計量上。公允價值計量的本質是動態反映,關鍵和核心是將資產(負債)在每個計量時點的現行價值(表現為現行市場價格)反映出來。因此,基于動態反映觀,公允價值計量的重點,當然地是后續計量。對公允價值計量而言,從動態反映的角度看,初始計量中歷史成本就是交易發生時的現行市價(這就是FAC No.7中提到的歷史成本有時候――初始計量時――就是公允價值的根本原因)。而后續計量,僅僅是將資產(負債)在計量日的現行市場價格(即現行價值)反映出來,并不要求以所持有的資產(負債)進行真實交易,這就是FAS 157中提出“虛擬的交易”、“市場參與者觀”這些新名詞的由來和根源。由于FASB對公允價值計量重點把握不當,使FASB自身以及相當多的研究者將這些新名詞使用到初始計量的研究中,這是一種徹底的誤導。
4.公允價值理論體系混亂、復雜。30多年來,FASB制定的涉及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準則和涉及公允價值的概念公告,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體系,復雜、混亂、前后不一致,造成了理解和操作上的困難。FASB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某種意義上FAS 157“公允價值計量”準則就是針對這一背景而制定的。但是,從FAS 157的內容體系以及準則兩年來的實施效果和反應看,FASB的初衷并未能很好地得到實現。
四、從美國公允價值研究看其未來研究方向
雖然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存在諸多問題,但是作為迄今為止最接近科學計量的一種計量屬性,公允價值計量的大趨勢卻是不能改變的。從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中,可以進一步探索、尋找公允價值的未來研究方向和研究重點:
1、從FAS 157看,FASB對于可靠性的態度已發生悄然轉變。在第二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FACNo.2)《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中,FASB認為,會計信息有兩個首要的質量特征:相關性和可靠性。在FASB的觀念中,相關性和可靠性是矛盾的:相關的信息不一定可靠,而可靠的信息則不一定相關。會計需要在相關性和可靠性之間進行必要的權衡。FASB的這種認識,是基于傳統的歷史成本會計,以及建立在歷史成本會計基礎之上的機械的“可驗證”觀念和畸形的“真實反映”觀念。而在FAS 157中,FASB認為,不斷變化的市場價格是真實可靠的,依據不斷變化的市場價格對賬面價格進行后續調整――也就是進行后續計量――是真實可靠的,從而突破了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的可靠性觀念。FASB對可靠性認識態度的悄然轉變,有可能導致對相關性和可靠性關系的重新認識;同時,隨著對可靠性認識態度的悄然轉變,可能進一步導致對會計本質、會計目標、甚至對現行會計理論體系的認識發生徹底改變。
2、美國公允價值會計的出現,使會計計量明確定位到價值屬性上來。目前,雖然美國公允價值計量研究尚處于價值(計量屬性)和價格(計量單位)混淆的階段,但是,公允價值計量這一概念的提出,卻給重新澄清會計計量帶了一線曙光,表明了會計計量原本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第一層次是計量屬性問題,明確計量什么――在貨幣計量條件下是價值;第二層次是對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的結果問題(是多少)――在貨幣計量下,價格和金額是多少。這一變化的出現,為科學的會計計量研究提供了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