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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銀行不良資產
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是指處于非正常經營狀態的,不能及時給商業銀行帶來利息收入甚至難以收回本金的銀行信貸資產。根據我國的《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五類,即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后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正常是指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時足額償還利息:關注是指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次級是指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依靠其正常經營收入己無法保證足額償還本息:可疑是指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本息,即使執行抵押或擔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損失:損失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二、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轉讓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轉讓是處置不良資產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沒有明確的定義,本文為敘述方便將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轉讓給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再轉讓給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商業銀行將不良資產直接轉讓給非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然人三種轉讓統一稱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轉讓。下面就三種轉讓及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分述之。
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轉讓給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一)概述及其適用法律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轉讓給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過程有的資料也稱作不良貸款的剝離。其實質仍是債權轉讓,因為仍涉及通知債務人等問題。但與一般債權轉讓相比,不良貸款剝離具有其特殊性:一是主體特殊,不良貸款剝離的轉讓人只能是國有商業銀行:二是債權范圍被限定為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三是意思自治原則受限,轉讓過程受到多方面的法律規制,不能像一般債權轉讓當事人一樣自由協商。此過程中適用的法律有合同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條司法解釋有關問題的函的答復》、《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的補充通知》和《關于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案件交納訴訟費用的通知》。
(二)債權轉讓通知
債權轉讓時會涉及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了債權人的通知義務但并未規定具體的通知方式。而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對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權轉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債權銀行既可以向債務人發送債權轉讓通知,也可以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這里有一問題即關于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應如何界定?可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對于全國或者省級報紙的認定可通過發行報紙的主辦單位和主管機關來確定(可舉例):第二步,對于有影響的報紙的認定可通過該報的發行量來確定。此處還涉及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債權銀行上述公告和通知中有催收債務內容的,訴訟時效中斷,中斷的時間根據《關于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條司法解釋有關問題的函的答復》的規定可以溯及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原債權銀行債權之日。
(三)最高額抵押
最高額抵押的問題主要是涉及最高額抵押的轉讓合同是否有效。債權銀行的絕大多數不良資產均有抵押,有很多涉及最高額抵押。原來有很多學者垢病于擔保法第六十一條,因為它規定了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這與處置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實踐相違背,盡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了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不特定債權特定后,原債權銀行轉讓主債權的,可以認定轉讓債權的行為有效。但由于該規定位階效力低,雖然在審判實踐中會運用,仍然存在著立法相沖突的矛盾。直至物權法出臺之后,物權法第二百零四條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實現對接,彌補了以前法律相沖突的矛盾。
四、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再轉讓給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一)概述及其適用法律
通常所說的不良債權轉讓合同即為此類,不良債權轉讓合同是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拍賣、招標等方式向其他企業、個人處置不良金融資產時,與其他企業、個人所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此種轉讓適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條司法解釋有關問題的函的答復》、《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和《關于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案件交納訴訟費用的通知》。
(二)受讓人的資格
此種轉讓受讓人需要有一定的資格,并不是所有的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相關規定受讓人不得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也不得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
五、商業銀行將不良資產直接轉讓給非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然人
(一)概述
關于此種轉讓,法律沒有明文禁止,但在實踐中發生的較少,可能考慮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然而,溫州己經開始出現由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資產的先例。將資本轉讓給非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然人有其優勢的一面,以往不良資產的處置主要由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主導民間資本很少直接參與處置。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脫胎于四大國有銀行,在不良資產轉讓過程中,有一種左手到右手的感覺,雙方的財務硬約束都不強。而民間參與則會在每個交易環節上錙銖必較,對成本和收益比較敏感,有助于實現不良資產價值回收最大化。所以民間參與受讓銀行不良資產會大大縮短了銀行處置不良資產的總體時間,拓寬了不良資產的解決渠道。
(二)存在問題
主要存在兩方而的問題:一方而,相關法律給予支持不夠,現有法律主要是在保障前兩種轉讓,因為其主體為國有商業銀行、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一方面,民間處置不良資產的經驗不足,所以存在的風險較大,民間處置不良資產的模式是新興事物,仍然需要通過大量的實踐去檢驗。
關鍵詞;公允價值;決策有用性,交易性金融資產
決策有用性的計量觀,是指會計人員已日益意識到有責任將公允價值恰當的納入到財務報告中,從而進一步增強決策的有用性。我國的公允價值會計也正逐步與國際趨同,我國2006年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財務報表中部分項目實施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部分金融資產的計量。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資產為例,探討公允價值的具體應用。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概述
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其中新界定了一類資產,并規定使用公允價值作為這類資產的計量屬性,從而增強財務報告使用者對于這類資產進行決策的有用程度,這類資產即交易性金融資產。基于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凡是列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界定范圍的金融資產,均采用公允價值作為其計量屬性,并根據其公允價值的變動情況,將由變動引起的“利得”或“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從而使得投資者能夠根據報表信息直接了解金融資產市場價值的變動情況,極大的增強了財務報表信息的決策有用性。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存在的問題
1.公允價值難以可靠計量
新準則規定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均應以公允價值計量,如果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存在活躍的市場或不存在類似資產的可觀察市價,就需要運用估值技術來確定價值,這必然會引起確認上的困難。而且,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持有期間以及處置時都應以其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但我國的資本市場尚處于發展階段,改府對市場及資源價格的干預還較為普遍,均會導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
2.引起利潤總額失真
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時,在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核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損益類賬戶,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所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同時,“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余額會反映在本年的利潤表中,作為損益的一部分影響本年利潤。但是,因公允價值變動所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屬于潛在的投資損益或尚未實現的投資損益,因為這部分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化尚未通過證券市場的銷售而實現,只有當該項金融資產被處置時,該項投資損益才得以實現。因此,在未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前,因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并未真正實現,卻在資產負債表日影響了利潤總額,從而導致利潤總額失真。
3.易導致企業操縱利潤
目前我國運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的條件尚未成熟,也沒能形成活躍的資產交換二級市場,因而在采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時,必然會受到人為的干擾和操縱,很容易使公允價值計量成為一些企業操縱利潤的工具。并且,在資產負債表日,由于公允價值變動而增加或減少的金額,均調整了“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的賬面價值,最終會為人為調整賬面價值留有余地。
三、優化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建議
根據以上論述,將公允價值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量屬性在我國的應用情況還不完善,還存在許多可能導致企業操縱利潤的因素,從而會影響財務報表信息質量與報表使用者的決策,這與使用公允價值這一計量屬性的初衷是相悖的。因此,針對公允價值應用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所提出的相關建議如下:
1.選擇存在活躍交易市場的金融工具
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特點之一就是為了短期出售賺取差價,所以企業應選擇那些存在活躍交易市場的股票、債券、基金和權證等金融工具。同時為了降低企業的會計核算成本,企業應避免使用公允價值不易獲取和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及避免選擇公允價值變動過于頻繁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投資,以減輕由于公允價值的頻繁變動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2.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備抵賬戶
由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屬于尚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時可暫不計入當期損益。即在發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時,未實現的利得和損失暫不計入當期損益,在資產負債表日也不出現在利潤表中,而是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個賬戶中體現的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備抵賬戶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在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時,真正實現了利得或者損失時再計人當期損益,即在最終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賬戶,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從而避免了公允價值導致利潤總額失真的問題。
關鍵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信息質量控制
會計中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應用體現了計量對象的評估過程,這一過程體現了會計職業判斷。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會計職業判斷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通過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不確定性和會計職業判斷的可操控性分析,推斷出兩者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并以此提出如何構建我國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的質量控制機制。
一、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和信息質量控制的概述
1.金融資產定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分類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我國新會計準則對于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為公允價值。簡單來說公允價值實際上是指公允的市場價格。公允價值具有公開性、自愿性、公平性。
2.會計職業判斷定義
會計職業判斷就是會計人員在會計法規、企業會計準則、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的范圍內,根據企業理財環境和經營特點,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對會計事項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編制應采取的原則、方法、程序等方面進行判斷與選擇的過程,即對企業應采用什么樣的會計政策進行判斷與選擇。會計職業判斷具有專業性、目標性、權衡性。
3.會計信息質量定義
會計信息質量是指社會公認的會計主體提供的會計信息,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共同需要應具備的性質,其中真實性作為會計信息的本質屬性,是會計信息質量的核心內容。會計信息質量具有可靠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特征。
二、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中運用會計職業判斷存在的問題
1.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可靠性問題
從我國的現狀來看,我國尚未構建發達完善的金融市場,絕大多數資產的公允市價難以取得,金融價值公允價值體系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也沒有相應的機構定期相關的公允市價和相應的行業參考價格、模型、指數和參數,市場價格等信息數據沒有在一個公開的網絡或者相應的全國性行業價格平臺披露,無法給公允價值一個統一的標準或者評價,而人為判斷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現值的主觀估計成分偏大,這就會導致公允價值結果的可靠性風險。也必定會對會計信息質量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
2.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可操作性問題
公允價值的運用較歷史成本在技術和人才方面的要求更高,目前沒有對各類金融資產資產規范評估方法,導致對同種金融資產資產運用不同方法得到的結果千差萬別,不同財務人員對同種金融資產資產評估得出的結果也是不盡相同。尤其是當缺乏活躍市場時,取得公允市價更需要有高超的專業技術。目前我國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評價方法的運用還處于不成熟階段,導致取得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可操作性較差。
三、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中運用會計職業判斷問題的防范對策
如何保證公允價值確定的合理性,防范濫用會計職業判斷,避免其成為企業隨意操控利潤的工具。筆者認為:
1.利用網絡建立價格參考平臺
制定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基本規范,提高公允價值的客觀性,廣泛的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全國統一的價格參考網絡,以此來推動信息的公開、透明,保證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確實公允,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企業對利潤的操控。
2.建立工作底稿存檔
建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中職業判斷和評估過程的記錄、存檔制度以增強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評估過程的可驗證性,以此為基礎來評判金融資產的價值是否公允。
3.加強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確定方法的披露
目前財務報表列報準則中關于財務報表附注的列舉中,沒有針對公允價值的附注說明,這不利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規范。所以筆者認為,應將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作為重要的會計政策進行附注披露,對于使用公允價值計價的金融資產,應披露運用公允價值的理由,以及確定的方法、對損益的影響等,還應提供關于公允價值的可靠性證明。
4.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素質
會計人員是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判斷和會計信息質量控制中重要的因素,會計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會計信息質量。加之,會計職業判斷的主觀性以及外界的眾多因素,操縱利潤或濫用會計職業判斷已成為企業進行財務報告舞弊的主要手法之一,因此對源頭的治理極為關鍵,培養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和道德水平就顯得尤為重要。
5.加強審計監督
新會計準則體系大量應用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的范圍進一步加大,使得企業更多用于調整經營業績、操控利潤等。審計部門應專門針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職業判斷制定具體的審計程序,以平價被審計單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的職業判斷的相關信息是否可靠,以最大限度地通過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審計遏制企業利用會計職業判斷操縱公允價值相關的會計信息。
6.明確相關的法律責任
對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應用中的惡意職業判斷行為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經濟后果的,司法部門應予以嚴厲的懲罰,并建立誠信檔案,對違反誠信的單位和個人記錄在案,并且便于民眾和投資者隨時查詢,如此法律和道德上的雙管齊下,以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與會計信息質量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不確定性,會計職業判斷的可操控性,將會對會計信息造成巨大的影響。新會計準則在實踐中具有極強的指導和規范作用,隨著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理論和使用方法的逐步完善以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在我國運用環境的改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使用和會計職業判斷的規范必定會進一步提高并改善我國財務會計信息系統的質量,使之向外部投資者提供更真實、有用的企業價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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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業勝任能力的內涵
(一)職業勝任能力能力是一個非常抽象的詞匯,不同行業對職業勝任能力有不同的理解與認識。通俗來說,職業勝任能力即指在工作中能將專業知識和技能始終保持在應有的水平之上,從而確保能為客戶提供具有專業水準的服務。國外對職業勝任能力的關注與研究始于20世紀80年代,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對職業勝任能力內涵也有了不斷認識與深化。
(二)資產評估師職業勝任能力的要素資產評估業是一個在我國僅有20余年的新興智力密集型行業,資產評估師的職業勝任能力要素應該包括職業知識、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要素。1.職業知識。職業知識是從事某一職業的人們進行實踐的必備知識,豐富的職業知識是形成職業勝任能力的重要要素。資產評估是一個綜合性的交叉學科,資產評估活動中將涉及到會計學、法學、經濟學、統計學、營銷學、工程學、咨詢學、管理學等多門學科知識,因此,對于一名資產評估師來說,完備職業知識可視為執業的基本工具。目前,高校在發展專業科學知識體系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資產評估專業的學科體系的系統化、合理化至關重要。2.職業技能。職業技能是在掌握一定知識的基礎上經過培養訓練和實踐鍛煉而形成的,是對知識的應用,具有“操作”和“運作”的特性。在知識日新月異的新時代,資產評估業務的復雜性和新業務的不斷涌現使得職業技能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資產評估師應具有的職業技能包括:(1)學習能力,即評估師應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在工作中善于接受新知識,不斷調整和更新已有的知識結構,進而提升自己的專業管理水平。(2)創新能力。在信息社會,創新是時代進步的源泉,資產評估師的經驗積累固然重要,但其創新能力是行業發展的立足之本。創新能力要求評估師面對無固定解決模式的新問題時有獨到的見解,不人云亦云。(3)溝通能力。在一個完整的評估項目流程中,從業務承攬、項目洽談、資產盤查直至評估報告完成需要資產評估師與委托方、政府、團隊的交流溝通以及團隊其他成員的通力協作,因此資產評估師在工作中的理解能力、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顯得尤為重要。3.職業道德。由于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交易的需求產物,資產評估師在工作中肩負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職責,只有在工作中始終保持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用職業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為,才能不越雷池,保持獨立、客觀、公正的立場,順利完成評估工作。而這種職業道德、職業素養的形成是在日常的工作中潛移默化、一點一滴形成的。
二、金融資產評估課程的特點
1.課程的研究范圍廣泛,信息量大。從資產的角度來看,金融資產的范疇較廣,包括股票、債券、基金、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由于金融資產是附著與實物資產之上產生的虛擬資產,其自身的價值變化具有一定的復雜性與不確定性。從目前世界經濟的研究成果來看,金融資產的定價問題始終是理論界的熱點及難點,全球經濟的多元化與一體化對金融資產問題研究提出了許多新的課題,一些經典理論在實踐中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從企業的角度來看,金融資產評估包括金融企業的價值評估及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等內容。金融企業的運營特性及在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決定了其價值評估必須采用異于傳統企業價值的評估方法。
2.研究內容的前沿性,有一定的深度。自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世界金融動蕩不斷加劇,希臘債務危機、歐元區瓦解風險無不與金融發展與金融安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同樣,伴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實體經濟對金融市場的依賴度日益增強,企業金融資產的多樣化與占比大幅提升,企業間并購重組的日趨活躍等對資產評估研究提出了許多新的課題。2009年第四屆世界評估師大會以“金融市場安全與資產評估”為主題,圍繞金融市場發展與資產評估、金融創新與資產評估、抵質押品的管理與評估、金融企業價值評估、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交流與探討,加強金融資產評估相關問題,完善我國金融資產評估體系已形成共識。與此同時,為應對金融資產評估、文化資產評估等的市場需求,中國資產評估擬設立新興市場領域專業委員會,加強對資產評估的研究與實踐指導,提高專業評估水平。因此,今后一段時間內,金融資產評估將成為資產評估理論與實踐研究焦點,金融資產評估在資產評估課程體系中的重要程度進一步提升。
3.課程的綜合實踐性。資產評估本身是一項技術性與實務性很強的工作,資產評估教學不僅要求學生掌握資產評估專業知識和評估技能,還要求學生具有一定的評估實踐能力。在國外,資產評估師的成長與發展更多得益于行業協會的培訓和課程學習。如美國資產評估協會開設有評估復審及管理(AppraisalReviewandManagement),企業價值(BusinessValuation),珠寶首飾(GemsandJewelry),機器設備(MachineryandTechnicalSpecialties),私人財產(PersonalProperty)和不動產(RealProperty)等6個方面的評估課程,每一項課程學習都輔以大量的案例教學與實踐參與做支撐。金融資產評估理論與實踐在企業價值評估課程中也有很好的體現。
三、金融資產評估的理論研究及課程建設現狀分析
1.理論研究現狀。通過中國知網以“金融資產評估”為關鍵詞對2006-2015年期間發表的論文進行搜索,共搜索論文524篇,而同期以資產評估為關鍵詞搜集的論文共計133399篇,可見,金融資產評估相關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相關成果數量極其有限。各年度數量情況見表1。從學科性質來看,論文主要集中在金融、投資、會計三大領域,研究成果側重于對金融資產的特性、定價研究,而與評估實踐緊密相連、具有實踐指導價值的論文不多,這種現象既體現了金融資產評估的研究范圍廣闊及復雜性,也反映金融資產理論與評估實踐的粘合度有待提高的現狀。從來源數據庫來看,中國重要報紙全文數據庫是研究成果的主要源,占研究成果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而中國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庫搜集的文獻僅占報紙數據庫的15%左右,反映出當前金融資產評估領域的研究嚴重滯后于現實需求,研究成果少且缺乏前瞻性的、創新性的觀點與方法,研究層次與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從國外的研究成果來看,金融資產評估有關理論散見在投資銀行、并購估值等著作中,運用google對financialassetvaluation/appraisal進行檢索,也僅能檢索到較為零散的理論知識。
2.我國高校金融資產評估課程建設現狀。目前全國共有34所高等院校開設了資產評估相關專業,辦學歷史僅有10年,尚屬年輕專業,開設金融資產評估課程的院校更是寥寥無幾,課程內容的廣度與深度仍顯不足。根據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中國科教評價網和中國教育質量評價中心共同完成了2015~2016年度中國大學及學科專業評價排名,對國內部分高校資產評估專業課程設置情況進行統計,可以看到,金融資產評估仍屬資產評估專業的前沿課程,僅有少數高校將其設置為專業選修課,絕大多數高校僅開設與其相關的課程。部分高校開設金融資產評估課程情況見表2。從國外的資產評估教育來看,英國和美國是資產評估教育的典范。英國的資產評估行業已有百年歷史,資產評估教育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一些高校設有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PropertyAppraisalandManagement),許多課程獲得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協會(RICS)認證。由于RICS在全球不動產領域評估的權威性,英國許多高校的資產評估專業發展多受其影響,開設的課程多與房地產、建筑、測量和環境相關,幾乎沒有金融資產評估類課程。美國的經濟學本科實習的是通才教育,并不強調專業差別,在課程設置方面,資產評估并不是一門獨立的課程,資產評估相關理論僅在accounting、financialmanagement等課程中有所體現。此外,美國的資產評估教育一直以職業教育為核心,在1976年以前從未進入過大學的學歷教育,后來是在美國評估師協會的倡導和主持下,才逐步出現了評估協會和大學合作進行資產評估證書教育的形式。金融資產評估是隨資產評估發展的市場需求而開設的一門新課,從課程體系到教學模式等方面都處于探索階段,在教材、習題等資源方面比較匱乏。目前國內僅出版3本相關教材,發行時間較早(分別為2001年、2003年和2008年),許多知識點停留在概述層面且與評估實踐的關聯度不高。從金融資產評估實踐來看,金融資產評估尚屬評估機構的新興業務,相關交易案例較少,這并不意味著市場需求不旺,而是與專業人才的匱乏密不可分,許多與金融資產評估相關的工作只能交由投資銀行完成。總之,金融資產評估課程知識結構仍很不成熟,有很大的完善空間。
四、基于培養學生職業勝任能力的金融資產評估課程建設的設想
1.不斷地凝練課程知識體系,將金融學與評估學的相關知識進行結合。目前我國高校教學中仍普遍采用以教為主的教學模式,學生在學習中只是被動接受,沒有形成對本課程知識體系的完整框架,掌握的知識多為零散的、片面的,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在金融資產評估教學中應樹立學生的全局觀,在課程伊始針對本課程的特點并結合全球金融領域的發展讓學生了解本課程,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作為新課程,金融資產評估并不是金融學和資產評估學兩門課的簡單疊加,而是從資產評估的視角對金融資產定價的再認識。該課程應是涵蓋評估基礎理論、金融單項資產評估、金融企業價值評估及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與處置等的知識體系。同時,金融資產評估課程兼具研究與實踐類課程的特點,課程實務部分可借鑒國際企業價值評估分析師協會(IACVA)的注冊企業價值評估分析師(CVA)資格認證課程的模式,使理論知識與實務操作互為印證,從而培養學生的學習、創新能力。
2.推進案例教學法在課程中的運用。長期以來,以教師為中心的傳統授課模式一直主導大學講臺,這種以信息的單向傳遞、簡單記憶或復現為目的教學方法忽視學生學習需求,導致學生學習成效很低,在培養學生職業勝任能力方面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案例教學法是近年來經一些院校實踐證明的能激發學生學習熱情、提高學習能力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模式。其課程特點與案例教學法實施前提非常吻合。首先,隨著全球金融產品的不斷涌現和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資產評估的研究領域越來越寬廣,這些都為課程提供了豐富的案例資源。其次,資產評估本身屬于新興學科,實踐方面仍處于探索階段,沒有固定的框架和模式約束,案例教學中可以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案例教學的成效主要取決于三個方面:第一個是案例的選擇和搜集要具有科學性、實時性、代表性,要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態勢結合起來,要將案例與理論知識點系統有效地結合起來。第二要有認真設計的分析環節,使學生了解、熟悉、掌握分析問題的邏輯、思路,通過案例分析使學生了解、熟悉、掌握分析問題的邏輯、思路。第三在案例討論中鼓勵學生積極發言,提高學生的參與度。
【關鍵詞】金融交易;機構部門;金融投資
一、金融交易內容概述
金融交易,是指機構單位之間和機構單位與國外之間引起金融資產所有權變化的交易,包括與金融債權的產生和清償有關的所有交易。金融交易的類別主要有:通貨、存款、貸款、債券、股票、保險準備金、金融機構往來、庫存現金、準備金、中央銀行貸款、直接投資、其他對外債權債務、國際儲備資產和國際收支錯誤與遺漏等。按融資方式的不同,金融交易還可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主要有債券和股票,是企業、政府等從金融市場上直接募集資金,金融機構只提供發行銷售等服務,不起資金的中間借貸人的作用。間接融資主要是貸款,金融機構扮演了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中介角色。金融市場通過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方式將分散在各個機構部門的資金進行調劑。本文采用我國2010-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資金流量表(金融交易)中的相關數據,針對我國經濟總體和各機構部門的金融交易狀況加以分析,從而揭示部門之間的結構特征和部門內部的交易特征。
二、金融交易各項目特征分析
2010年,我國金融資產和負債均比上年有所增長,但增幅卻出現回落。金融資產合計為430416.5億元,比上年年增長29.37%,增幅卻比上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其中國內金融資產的比重為96.7%,即占有絕大比重,凈額達到416212.7億元,比上年增長27.52%,增幅比上年下降了17.61個百分點;國內金融負債凈額2010年390439.8億元,比上年增長27.81%,增幅下降了30個百分點。由于2010年金融負債凈額的下降幅度遠遠高于金融資產凈額。由此得出凈金融投資的增長幅度肯定大于上年。資料顯示,2010年我國凈金融投資為25772.9億元,比上年增長23.25%,增幅比上年增加了66個百分點。而國外金融資產14020.75億元,雖然只占全社會金融資產的3.3%的比重,卻是2009年的6300億元的3.25倍;其增長速度遠遠快于國內金融資產的增長速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征:
1.國內存貸款等間接投資有所回落,證券投資增長快速
2010年,我國金融投資以存貸款為主,從資金運用方看,國內存貸款合計占全部國內金融資產的一半以上,是證券投資的5.8倍,說明我國目前的金融機構仍然以間接投資為主。但與上年相比,存貸款的增加幅度有回落趨勢。我國國內存款交易流量為130024.7億元,比上年下降了1.78%,國內貸款交易流量為130662.2億元,比上年下降了1.58%,而證券投資增長快速,2010年證券投資39202.9億元,比上年增長32.51%。
2.國內直接投資繼續增長,速度平穩
2010年我國在國外直接投資金融資產為4071.9億元,比上年增加1072.90億元,增長率為35.78%,比上年增加了7個百分點。從數量上看,我國直接投資在金融交易項目中所占比重不到百分之一,作用微乎其微。
3.國內其他金融資產流量增長迅猛
國內其他金融資產包括銀行準備金、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國際儲備資產和其他凈資產等等。2010年銀行準備金33260.8億元,是上年的2.89倍,在國家持續上調準備金利率的政策下,銀行準備金流量增長迅猛。此外2010年國內金融資產中產生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一項,來自于企業部門,共46692.0億元。2010年我國儲備資產總額為31934.4億元,比上年增加4718.37億元,增長率為17.33%,雖然近年來國際儲備資產的增長有所回落,由于國外在我國的直接投資的大幅度上升,儲備資產仍然存在不斷增長的勢頭。
4.國外金融交易中直接投資額增長勢頭迅猛
2010年,國外在我國的直接投資額為12529.0億元,直接投資凈額(國外在我國的直接投資減去我國在國外的直接投資)8457.14億元,與上年國外直接投資凈額2342.0億元相比,增長了2.6倍,而2009年我國直接投資凈額僅為2342.0億元,是2008年的三分之一,是投資的低谷年份。2010年我國經濟復蘇,對外交易發展正常。
三、各機構部門金融交易特征分析
2010年,我國國內非金融企業部門、金融機構部門、政府部門和住戶部門的金融資產凈額分別為102863.5億元、225547.2億元、19539.3億元和68262.8億元,各部門金融資產的比重分別為24.71%、54.19%、4.69%和16.40%,金融機構部門是持有金融資產凈額最大的部門,這是由金融機構的金融中介地位所決定的。然后依次為非金融企業部門和住戶部門,政府部門的金融投資在全社會所占比重最低。從凈金融投資的部門結構看,以上四個機構部門凈金融投資分別為:-15122.6億元、-2438.5億元、5619.0億元和37715.1億元。這說明住戶部門是最大的資金盈余部門,在我國政府部門也成為資金盈余部門,而非金融企業部門則是最大的資金短缺部門,2010年金融部門首次從盈余轉向短缺。但從全社會看,我國國內資金繼續保持盈余,2010年盈余達25772.9億元,比上年的20911億元增加4861.9億元,增長23.25%,與前年比卻有所減少,下降5523.1億元。這說明我國跨過了經濟低谷的2009年,經濟開始轉暖,國內資金比較充足,而且還反映2010年的儲蓄大于投資,國內資金流向國外,即國外資金是在凈利用國內資金。各機構部門內部表現為以下幾個特征:
1.金融機構部門資金首次由盈余轉為短缺,且下降幅度比較大
金融機構部門近三年來凈金融投資盈余一路下滑,從2008年8490.0億元,2009年的2066億元,到2010年出現資金短缺,為-2438.5億元,比上年虧損4545.55億元,下降了2.18倍。究其原因最大的理由是由于國家政策不再向金融機構傾斜,國家持續調高銀行準備金利率,且在一定程度上放開了利率幅度,競爭加劇,使金融機構經營效益下滑,2010年作為資產的存款減少,僅為3461.7億元,比上年下降了7%,而作為負債的存款達到130662.2億元,雖然比上年有所回落,但與前年比則增長了70%,這兩年居民儲蓄存款額達到新高,是由于國家出臺了房地產調控政策,老百姓缺少投資渠道等原因所致。僅僅這一項使金融機構凈虧損-127200.5億元。
2.住戶部門資金盈余持續穩步增長
2010年住戶部門資金盈余為37715.1億元,比上年增加7466.82億元,增長率為12.28%,增幅比上年提高2.28個百分點。住戶部門是資金盈余的大戶,其持續增長為全社會尤其是非金融企業部門的資金籌措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3.非金融部門資金缺口有所縮小,基本面向好
2010年非金融企業部門全年資金缺口為-15122.6億元,比上年縮小10203.4億元,下降36.53%。非金融企業資金缺口的縮小,說明了我國經濟轉暖,宏觀經濟運行良好。
4.政府部門資金盈余,但增長幅度有所回落
2010年政府部門資金盈余為5619.0億元,與2009年的8264.0億元相比,減少2645億元,增長率為-32.01%,即盈余縮小了三分之一。數據顯示,2010年政府部門金融資產凈額19539.3億元,基本全部是銀行存款,而金融負債凈額13920.3億元中,70%是政府發行債券所致,與上年相比多發行債券等1554億元。這說明近兩年國家要求政府部門厲行節約的政策已見成效,雖然財政的債務負擔很重,但是大量的銀行存款足以抵補巨額的債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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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工具準則;分類與計量;減值;套期會計
引言
2008年,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把金融工具會計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國際會計準則事會(IASB)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作為國際上最有影響力的兩個會計準則機構也備受輿論指責。迫于各方面的壓力,IASB和FASB在2008年底聯手啟動了“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改進項目,旨在降低金融工具會計復雜性,改善財務報告質量,并逐步取代原有的會計準則。
IASB期望打造規范金融工具會計計量和報告的最全面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9),并使之在2013年全面生效時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39)。自2009年11月IFRS9以來,IASB接連了金融資產減值征求意見稿、通用套期會計征求意見稿、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抵銷征求意見稿。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工具相關準則的變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分階段、漸進式的推進過程,表現為:(1)金融工具分類與計量;(2)金融資產減值;(3)套期會計;(4)終止確認四個方面的問題,因此本文也主要從這幾個步驟來詳細分析金融工具準則是如何進行由繁至簡、分步驟、分階段地變革的。
一、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
2009年7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了《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征求意見稿),對各方意見綜合考慮后在2009年11月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IFRS9)(此次修訂暫不涉及金融負債),在2010年10月28日,IASB又了IFRS9的修訂版。修訂后的IFRS9保留了于2009年11月的有關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的要求,并且新加入了金融負債分類和計量的指引。
(一)金融資產
(1)金融資產分類與計量
IFRS相比IAS39而言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將金融資產由四分類法變更為兩分類,我們知道在IAS39中將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在IFRS9中,金融資產被分為兩類:以攤余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IAS39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及貸款和應收款項就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而另兩類則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因此金融資產從四分類到二分類體系的轉變實際上是金融工具準則的簡化過程。
(2)重分類
IAS39只允許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之間進行重分類,并且這種重分類只能在一定條件下才能進行,而且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得和其他三類進行重分類。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貸款及應收款項之間能否重分類則未作相應地規定,而IFRS9則規定如果有關主體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目標發生改變而導致之前的模式不再適用的,則可以在以公允價值計量類別與以攤余成本計量類別之間進行重分類。但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之間的金融資產是不能參與重分類的,即該類金融資產一經指定不得撤銷,而且相關的利得和損失也不得轉出。
(3)對混合工具的處理
在IAS39中,對混合工具的計量比較復雜,有些混合工具是作為整體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有些則是主合同與嵌入衍生工具分開計量,主合同采用攤余成本計量而嵌入衍生工具采用公允價值計量,顯得麻煩且混亂。IFRS9對這種復雜的計量模式做了改進,取消了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將混合工具看成一個整體,也對其進行業務模式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如果金融資產的任何現金流量不代表IFRS9所述的本金和利息付款額,則該資產整體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二)金融負債
(1)金融負債的分類和計量
IASB在2009年了關于金融資產分類與計量的IFRS9,但其中并不包括金融負債的相關內容,直到2010年IASB在金融資產分類與計量基礎上加入了對金融負債分類與計量的指引。IAS39主要將金融負債分為按公允價值計量和按攤余成本計量兩類,除了交易性金融負債按公允價值計量之外,其他金融負債按攤余成本計量。但這并不是絕對的,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主體就有對金融負債計量的公允價值選擇權,以不可撤銷的方式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2)金融負債的信用風險
IAS39中規定,主體在財務報表上需定期反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變動的影響,相關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但是沒有考慮到主體自身信用變化的影響。例如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其主體因為某些情況信用評級被調低了,也就意味著其公允價值下降,信用狀況惡化的主體因為公允價值的調低而在賬面上確認了一項收益,這項收益并不能反映企業的實際,而僅僅是因為信用風險的變化導致的收益,這就會造成信息使用者的誤解,這也一直是IAS39面臨的難題。基于此,IASB隨后了《應用公允價值選擇權的金融負債》,旨在對原來的金融負債準則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該意見稿將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負債和運用公允價值選擇權的金融負債進行了區分,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全額計入損益;對采用公允價值選擇權的金融負債,為了防止其自身信用風險可能產生的誤導性影響而采用“兩步法”的處理方式。第一步,主體將公允價值變動全額計入損益;第二步,從損益中將與主體自身信用風險相關的部分轉入到其他綜合收益單獨列示,并不得再轉回損益。但是目前關于金融負債的兩步法處理也沒有盡善盡美,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某些問題,還需要一些深入的探討。
二、金融工具:減值
2009年11月15日,IASB了金融工具項目第二階段的《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征求意見稿,此征求意見稿主要針對的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減值問題。IAS39中采用的是“已發生損失模型”計提減值準備,而在這個征求意見稿中則準備采用更具有前瞻性的“預期損失模型”替代原來的已發生損失模型。
IAS39規定:主體應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存在證明一項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的客觀依據,如果發生減值,則對資產進行相應的減值處理,而對于未來事項引起的預計損失,不管發生的可能性多大,都不確認損失。它的特點是在減值損失確認當期使利潤減少,在不考慮減值損失轉回的情況下,對后期的利潤不會有什么影響,這種確認減值損失的方法以客觀證據為基礎,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因此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對減值損失確認得較晚,反而在之前確認了較高的利息收入,易誤導投資者且產生過大的經濟泡沫,缺乏前瞻性的視角,因此在金融危機中備受指責。針對已發生損失模型的不足,IASB在《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提出了“預期損失模型”,計提減值損失不再需要減值跡象,在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不僅考慮已發生的損失,還要把未來可能的信用損失考慮在內,在每個會計期間企業還要重新估計預期信用損失,若預期現金流發生變化,則相應調整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通過不斷修訂預期信用損失,充分反映了信用風險的變化,在某種程度上克服了”已發生損失模型“的滯后性,對利潤的影響也更平緩。
雖然預期損失模型能夠解決已發生損失模型存在的某些問題,但與此同時也還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首先,這是一個新概念,在操作上還存在很多問題,而且對數據的要求也很高,目前大多數企業都缺乏一定的數據積累,因此實施起來還存在很大的困難;其次預期損失模型不再需要減值證據的支持,只要預期到損失有變化則進行確認,這增大了會計職業判斷的要求,帶來操作上的挑戰性,可能導致企業管理層進行盈余操縱,提供虛假的財務報表信息,不利于財務報表列報的真實性和可比性。
針對以上存在的不足,在2011年1月31日IASB和FASB聯合了《金融工具:減值》增補征求意見稿,將其作為對前述征求意見稿的完善和補充。在IASB《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意見稿后,對預期損失模型普遍持積極態度,認為其更具有前瞻性視角,比現行的減值模型更合理,但是操作起來也更復雜。經過大量討論,IASB吸收了部分反饋意見和專家顧問組(EAP)觀點,并且與FASB進行了協商,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增補意見稿。增補意見稿融合了兩大機構制定的減值方案,對預期損失模型進行了修正,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減值方法,平衡了IASB和FASB在減值模型上的分歧。雖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正式文件,還有一些細節問亟待商榷,但是這種模型的提出基本已成定局,只是關于如何在細節上進行完善,如何在各國推行這種減值模型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三、金融工具:套期會計
2010年12月,IASB了征求意見稿ED/2010/13《套期會計》,此征求意見稿的出現是IFRS9取代IAS39的第三階段。征求意見稿建議允許主體在滿足特定要求的情況下減少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之間的確認與計量差異,并且包括了對現行要求的一些變更事項,目的是使財務報表能更好地反映風險管理活動。因此征求意見稿與原IAS39中關于套期會計的使用范圍有一定的差別,征求意見稿中運用的范圍更廣泛。套期會計包括一般套期會計模型和組合套期會計模型,根據征求意見稿,此次的套期會計準則僅涵蓋一般套期會計模型,關于組合套期模型的征求意見稿將在2011年單獨。
征求意見稿對IAS39關于套期會計的改進:
(一)被套期項目
征求意見稿與原IAS39相比,套期會計中能被指定為套期項目的范圍擴大了,例如IAS39不允許對非金融項目的風險投資進行套期,而征求意見稿指出如果非金融項目的風險部分可以單獨確認和計量,也可以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除此以外,還有很多項目在IAS39中不能作為被套期項目,但在征求意見稿中則認為其可以作為被套期項目,比如說:凈頭寸,衍生金融工具等由此可以看出從某種程度而言征求意見稿擴大了被套期項目的確認范圍。
(二)套期工具
IAS39指出只有當金融工具具有報告主體以外的合同方時才能被指定為套期工具,而征求意見稿將符合套期工具條件的金融工具類型擴充為涵蓋任何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工具。例如按照IFRS9核算的嵌入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如果根據IAS39的規定并不符合套期工具的條件,但是如果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資產被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工具(不包括凈簽出期權),根據征求意見稿則該金融資產可以整體作為符合條件的套期工具。
(三)套期的分類
(1)公允價值套期
征求意見稿建議變更財務報表中有關公允價值套期的列報,IAS39指出對確認的資產或負債或其可辨認部分的公允價值變動風險進行套期,公允價值的變動能夠影響損益,因此IAS39要求將所有金額計入損益,與此不同的是征求意見稿則將由套期風險變更所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利得和損失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任何非有效套期部分立即計入損益。
(2)現金流量套期
IAS39指出公司對歸屬于已確認資產或負債或很可能的預期交易相聯系的現金流量變動風險套期,為了計量現金流量套期的套期無效部分,征求意見稿保留了以“測試結果的較低者”計量的規定。即:權益中與被套期項目有關的單獨項目,應調整至下述兩者中的較低者(以絕對數表示):自套期開始后套期工具的累積利得或損失,與自套期開始后被套期項目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公允價值(現值)的累積變動。
(四)有效性計量
征求意見稿改變了原來硬性的、嚴格的套期會計規則,IAS39中要求套期會計的使用必須滿足有效性的條件,要進行嚴格的套期有效性數量測試,并且認為套期工具的價值變動與被套期項目價值變動的絕對比例必須在80%-125%的范圍內,只有在這個范圍內才能使用套期會計,不然則無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征求意見稿則認為這一要求過于原則化,使得套期會計的實施成本非常高,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企業對套期會計的運用,因此IASB建議取消這一硬性規定,只要套期關系滿足套期有效性評估的目標,則主體就可以使用套期會計來進行套期避險。但是我們也可以發現取消硬性標準后的一些不足,過于靈活和寬松的套期會計規則就為財務報告操縱打開了方便之門,所以理想的套期會計應該是適度嚴格,在定性的基礎上引入定量的標準。
四、金融工具:終止確認
在FASB加緊修訂GAAP以改進有關終止確認原則的同時,IASB為了回應金融危機和FASB的壓力,也開始對終止確認原則進行改進。因此其在2009年3月,了征求意見稿《終止確認》,此征求意見稿建議修訂IAS39終止確認模型,以解決現有終止確認相關準則的復雜性和內在不一致性。IASB提出的關于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標準是:當一項資產不再滿足作為主體的資產條件時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資產的經濟利益不再存在或者主體不再控制該經濟資產的經濟利益時,該金融資產不再作為該主體的金融資產;如果主體不再有獲得該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時,它也不再擁有該項資產的所有權,即應該終止確認。由此可以看出該建議將判斷終止確認的標準進行了簡化,將原來所采用的風險和報酬模型、控制模型和繼續涉入模型在內的混合模型改為現在利用單一的控制模型來判斷終止確認。雖然征求意見稿得到了廣泛了認可,但IASB還是決定暫時保留現行IAS39中關于終止確認要求,僅對IFRS7中關于終止確認的披露進行了修訂。
結語
IASB和FASB意圖通過完善金融工具準則達到如下目標:重新考慮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解決與金融工具減值和套期有關的問題;加強金融工具項目的趨同。從上可以看出在金融工具指定過程中IASB和FASB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且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不可否認兩者之間還存在很多的分歧,即便是進展還算順利的分類和計量也存在諸多不一致,這表明IASB想要制定一套全球范圍內的金融工具準則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從FASB與IASB對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可以看出,國際間會計準則的趨同不等于完全相同,因而對我國會計準則的修訂不能一味迎合國際會計準則的標準還應該考慮到我國作為新興市場國家所呈現的新的特點。到目前為止,只有金融資產分類與計量出了終稿,關于減值和套期會計等都還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因此我國應積極參與其中,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能只是被動的接受而要主動的去影響準則的制定,真正實現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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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的概念。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某種可預測現金收入屬性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發行人,或者將該基礎資產信托給特定的受托人通過創立一種以該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一種金融工具或權利憑證在資本市場上出售變現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結構性融資手段。
證監會定義的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以計劃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按照約定用受托資金購買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將該基礎資產的收益分配給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二)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的特點。在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企業與投資者之間不直接形成融資關系,而是企業將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收入的自有優質資產獨立出來作為基礎資產,通過證券公司設立專項計劃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獲得資金,并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收入向投資者償付本息的一種融資形式。
其受益憑證有明確的期限和穩定收益率,具有固定收益產品性質;受益憑證可分為優先級和次級兩種,其作用在于向投資者明示風險收益差別;優先級受益憑證享有優先分配基礎資產收益的權利;該融資方式主要特征在于實現表外融資、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等。
二、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的方法
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等規定的頒布,又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我國引入了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三種終止確認的方式,作為金融資產終止的判斷標準。
(一)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強調的是“所有權”,在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由風險與收益是否被轉讓作為衡量會計確認的標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1年公布第40號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會計》首次明確提出的,以風險與報酬作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標準。這種方法認為風險和報酬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資產證券化發起人在把風險和收益全部轉移給受讓方后,可視為銷售業務處理,將資產從在資產負債表中消除,所獲得的資金作為收入計入損益表中并同時確認相關損益。如果還保留部分風險和收益仍然要視為擔保融資業務處理,證券化資產組合仍然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所募集的資金作為負債處理。
(二)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強調的是金融資產的“控制權”,即是以控制權轉移為證券化資產會計確認的前提。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6年頒布的第125號財務會計準則提出的,金融合成分析法將資產證券化合約視為標的物,其所有權決定會計處理方法。若證券化合約與原有資產剝離后,其所有權仍然由發起人控制,則視為銷售業務,進行表外處理,反之,則進行表內處理。
(三)后續涉入法。后續涉入法從證券化資產的特征出發,將資產證券化合約視為可分割的部分,提出了“部分銷售”的觀點。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于2002年的IAS39修改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提出的,對證券化資產終止確認標準作為重大的修改,提出以沒有后續涉入代替控制權轉移為核心的后續涉入法,為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提供了新的方法。若資產證券化合約出售后,發起人能夠對其進行后續涉入處理,則將這部分發起人可介入的資產作為擔保融資業務進行表內處理,而發起人無法不干涉的那部分資產作為銷售業務處理。
三、我國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方法的選擇及建議
摘 要 深受各金融機構及管理者青睞的VaR存在致命的缺陷――不具有次可加性,而ES風險測度則滿足一致性條件,且配合極值理論的發展,成為最具潛力的風險度量工具。
關鍵詞 金融風險度量 VaR ES 一致性風險度量
一、引言
近二十多年來,由于受經濟全球化、現代金融理論及信息技術等因素的影響,全球金融市場迅猛發展。這導致各國金融市場的開放程度不斷加深,資本在全球范圍內大量、快速地自由流動。風險特性不同的各類資本在全球金融市場的重新配置、重新組合,極大地改變了全球金融市場的運行方式和風險表現,金融市場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波動性。同時,金融機構為規避金融風險、提高競爭力、逃避管制而展開的金融創新活動,在管制放松和技術進步的刺激下異常活躍。金融創新導致了高風險衍生金融市場的快速擴大,而衍生產品本身就是金融市場風險加劇的產物,雖然其目的在于對基礎金融資產存在的各種風險進行分解、剝離、組合、定價和交易,但事實上,金融創新加大了金融市場的易變性,從根本上增加了金融動蕩的可能性。一個風險因子的微小波動都有可能引起組合價值的極大震蕩。從而風險管理工作者對金融風險度量工具的研究工作也就日漸成為日常工作的重點。
二、VaR與ES方法概述
(一)VaR方法概述
VaR(Value-at-Risk)的字面意思就是“在險價值”,是1994年由JPMorgan投資銀行在其開發的風險管理系統 RiskMetrics中引入的,它可以對金融機構的資產組合提供一個單一的風險度量。現在VaR已經被巴塞爾委員會用來計算世界上不同地區的銀行的資本金。其定義為:在一定時期(N天)和正常的市場條件下,某一金融資產或投資組合在給定置信區間( )內,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VaR是兩個變量的函數:時間展望期及置信區間。
其數學表達式為:VaR 。
其中 為金融資產或投資組合在一定時期(N天)內收益的分布函數, 為置信區間。
特別地,當金融資產或投資組合在指定展望期內服從正態分布且期望值為零時,簡便公式為:VaR= 。其中 為對應于展望期的交易組合價值變化的標準差, 代表累積正態分布的反函數。
時間展望期的選取要因場合而定,如:銀行交易賬戶中的頭寸往往流通性較好,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較為活躍,就需要每天計算交易組合的VaR;而對于養老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人員會選擇一個較長的時間展望期,這是因為投資組合的交易行為往往不太活躍,而且資產的流動性也不一定好,因此交易組合的價值往往每個月進行一次。
置信區間的選取涉及的因素比較多,在實際計算中所采用的置信區間往往比報告中采用的置信區間要小的多,這是因為對應于高置信區間的VaR估計會非常困難。
(二)ES方法概述
預期損失ES(Expected shortfall)也稱為預期不足,是指超過VaR的那部分損失的期望,即: 。Acerbi et al.,(2001);Acerbi and Tasche,(2002)給出了確切定義:令 為給定投資組合 的收益函數, 為收益函數 的反函數,則置信度為 的預期損失ES的表達式為:ES ,當 時,ES 。
需要注意的是:ES與條件在險價值CVaR(或尾部條件期望TCE)密切相關,但并不一致。CVaR TCE (Artzner et al.,1997,1999;Pflug,2000)。
CVaR只有在適當的情況下(如:概率分布函數 連續)才與ES一致(Acerbi and Tasche(2002)and reference therein)。
預期損失ES也是兩個變量的函數,即展望期的時間長度(N天)和置信區間( )。
三、VaR與ES模型的比較分析研究
VaR作為一種應用最廣泛的風險度量方法,能夠得到國際金融理論和實業界的廣泛認可,有其獨有的優點:VaR的概念簡單,對金融機構的資產組合提供了一個能夠體現整體風險的單一風險度量,可以簡單明了地衡量風險的大小,便于計算,易于進行回顧測試。
但作為一種風險度量指標,VaR存在根本的缺陷:它沒有度量出超出特定分位數的損失,在比較組合風險時,不同置信度的結論可能不同;在風險控制上,某些降低VaR的措施可能會使得超出VaR部分的損失值增加,導致實際風險上升,更為重要的是,VaR不能描述風險的分散化特征,以期權組合為例:假定一個深虛值看跌期權空頭和深虛值看漲期權空頭均還有一天到期,且分別有4%的概率在到期日變為實值。因兩個獨立投資組合均有96%的可能不會發生虧損,其95%置信度下的VaR都為0,但兩個頭寸合并后的組合不會出現虧損的概率下降為92%,組合在95%置信度下的VaR值大于0,因此合并后組合VaR測度的風險要大于原來兩個組合的風險之和。
隨著風險度量一致性理論(Artzner,1999)的誕生,人們都意識到一個好的風險測度指標應該是一致性的(coherent)。用X表示以貨幣形式表示的價值或虧損,則一致性風險測度指標 應滿足以下條件:
1.正同質性:投資組合規模增加常數 倍( ),其風險相應增加 倍,即: ;
2.次可加性:投資組合合并后,風險不會增加,即:
;
3.單調性:如果一個投資組合的價值或虧損在任何不大于另一個組合,則前者的風險不小于后者,即: ;
4.平移不變性:投資組合增加 單位的現金,其風險相應減少 ,即: 。
次可加性的經濟意義在于投資組合的分散化。VaR不滿足次可加性就不能使得投資組合分散化,而VaR要想滿足次可加性就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投資組合的價值是風險因子的線性函數;(2)風險因子的分位數能夠包含其分布的所有特征。Embrechts(2001)證明,只有風險因子的聯合分布服從橢圓分布才可滿足第二個條件。
對于ES,由于 ,當風險因子的分布為離散分布時,假定隨機變量X有n個實現值{ } (n足夠大),將其從小到大排序,得到{ } 。選擇置信度 ,令 ,則VaR為第 個實現值、ES為最差的 個實現值的平均值。VaR= ,ES= 。
如果n確定,對于隨機變量X、Y及X+Y有:
ES(X+Y)=
即離散變量的ES測度具有一致性。當變量連續時,我們知道ES就是CVaR,Artzner(1999)已經對CVaR的一致性做出了嚴格的數學證明,因此ES同時具有一致性和實用性,是一個良好的風險度量工具。
四、結論
風險測度是風險管理和投資決策的基礎。ES具有一致性的原因在于,其測度中較大虧損值的權重不小于較小虧損值的權重,彌補了VaR容易低估極端風險的缺陷。但ES的計算較VaR復雜,這是因為在ES的定義中會涉及到VaR這個參數,而這個參數又是內生的,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ES的值可以通過構造輔助函數來計算得出,這種方法可以在不先求得VaR的情況下得出。因此ES相比其他具有一致性的風險測度而言,實踐難度較小,這使得ES成為近年來最有潛力的風險測度方法,而極值理論更為它的應用前景拓展了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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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NPLs 價值 影響因素
一、金融不良資產的概述
(一)金融不良資產的概念
金融不良資產(Non—Performance Loans,NPLs)指銀行持有的次級、可疑及損失類貸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債權,以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持有的不良債權,主要表現為不良貸款和以物抵貸資產,以及資產處置過程中由于對部分不良貸款實施了債轉股、或以資抵債等形成的資產。從總體上看,此類資產具有分布廣、質量差、權利瑕疵較多、有一定的處置價值等特點。
(二)金融不良資產的分類
金融不良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實物類資產、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等。(1)實物類資產。該類資產主要是借款人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時,由法院裁定或雙方協商,由債務人將其具有處分權的財產轉讓給銀行,以抵償其全部或部分債務。另外,這類資產還存在權屬不明確、資產形態不完整、基礎資料缺乏的特點,具體評估時需要考慮的特殊因素較多。(2)股權類資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國家有關政策,對國家經貿委推薦的部分企業實行了債轉股。對股權類資產的評估一般是在債轉股成立新公司時,對企業擬進入新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評估結果作為計算資產管理公司所占股份及分紅的依據。(3)債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資產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據初步統計,約占其運作資產的70%以上。在商業銀行剝離前,按照國際五級分類標準,這些貸款多為次級、可疑甚至損失類,資產管理公司接收后,處置這類資產時面臨著財產直接支配權小、市場操作性差、不確定性因素多的現實狀況。
二、影響因素的一般分析
各因素的影響機理如下:
(一)企業規模
企業的規模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指標,規模可以代表企業的發展、企業的競爭力、企業的實力等方面。可以預期一個企業的規模越大,其融通各項資源、調劑各類負債的能力會增強,同時規模越大的企業相對來說其信譽也更有保證,從而對債權人的保障程度也會相應增大。一旦發生還貸壓力,其可采取的籌資途徑也可能有多種,資產管理公司對該類企業的NPLs的回收率也應該較大。
(二)企業債務保證能力
企業的債務保證能力可以有多種指標進行衡量,最常用的當屬資產負債率。資產負債率越高,一定資產所擔負的債務壓力就越大,企業還債能力就越差。同時由于企業的負債來源可能有多種途徑,對特定的某一債權人來說,資產負債率越高,對自己的保證程度就越差。所以可以預期,資產負債率與NPLs回收率之間應成負相關。此外,在企業處于非持續經營時期,企業現有資產的變現價值就成了保證債權人利益的基礎。當然其全部變現價值并不一定都會用于償還某個特定的債權人,但二者的關系還應當是成正相關。所以我們同時也預期企業的償債能力與NPLs回收率之間成正相關關系。
(三)銀行放貸謹慎程度
銀行放貸的謹慎程度嚴格說是與銀行管理體制及其內部管理制度相關聯的。這種謹慎性不僅表現在對貸款企業的選擇、項目的評估以及后續的監督管理上,還表現在對既定企業與項目的貸款數量上。貸款數目越大,銀行應該越謹慎,各類風險管理措施也應越嚴格,這樣不良貸款發生的概率就應降低,即使發生了不良貸款,其損失也應該較小。所以,我們可以合理預期,貸款本金越大,其回收率也應該較高。
(四)企業所有制差別
長期以來,中國的經濟以國有制企業為主體,銀行也基本都是國有,尤其是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對應的銀行都是國有體制,受傳統體制影響,銀行的主要貸款對象是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在銀行貸款服務方面一直受到歧視。但是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之間的關系一直不是純粹的商業化關系,且由于二者各自的預算軟約束,企業對銀行是能貸則貸,銀行對企業則是重貸輕收。
三、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方法
當前,我國政府和各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亟須處置存量金融不良資產,而處置的前提和基礎是對金融不良資產進行定價。由于我國不良資產的形成原因復雜,資產的法律權屬不夠清晰,評估依據不足,評估程序無法到位,無法直接運用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進行評估。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頒布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在總結國內外評估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根據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對價值類型的特殊要求,著力研究現實金融領域內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技術方法,特別是對中國特色的金融不良資產的評估思路和方法,主要提出了4種評估方法,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方法體系。(1)對嚴重資不抵債或關停倒閉的企業,但有證據表明有有效資產存在、且能夠取得比較齊全的財務資料的情形,建議采用假設清算法評估債權價值;(2)對資不抵債或其他原因導致債務企業不能按約還債,但企業有增長潛質、仍在持續經營、能夠取得連續幾年的財務報表的情形,可采用現金流償債法;(3)對資不抵債或其他原因導致債務企業不能按約還債,但企業有增長潛質、仍在持續經營或有證據表明有有效資產存在,然而債務企業不配合評估的情形,建議采用專家打分法(判斷法,德爾菲法)評估債權價值。(4)對非持續經營甚至關停倒閉、且財務資料嚴重缺失,但仍有潛在的購買者的情形,建議采用交易案例比較法評估債權價值。此外,對以一個區域或一個行業為單元整體打包出售不良債權的情形,建議采用相關因素回歸分析法評估債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