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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處置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依法規范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有效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區應急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全區甚至全市、全省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省、市、區各級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區域內各方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
Ⅱ級(重大):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全區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調度全市、全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
Ⅲ級(較大):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轄區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調度較多部門、辦(鎮)的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的緊急事件。
Ⅳ級(一般):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只需要調度較少部門或辦(鎮)的力量和資源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區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增強居安思危的意識,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科學決策、防災救災和恢復重建體系。加強公共安全的科學研究,組織攻關,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水平。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處置主體和處置責任。
4.統一規劃,整合資源。堅持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利用社會資源,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布局。建立健全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整體優勢,形成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合力。
(六)應急預案體系
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區總體應急預案。區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區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區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區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各自職責,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是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裝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各項應急處理措施的具體化。專項預案是區政府總體預案的組成部分。
為了加強和規范玉楚高速公路TJ-3標項目經理部應急救援工作,適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應急組織機構各工作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2019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 檢驗預案
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完善準備
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 鍛煉隊伍
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部門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 磨合機制
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 科普宣傳
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員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 結合實際,合理定位
緊密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 著眼實戰,講求實效
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 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 統籌規劃,厲行節約
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益。
四、相關要求
1. 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前應先制訂演練實施方案。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構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 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 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 演練結束后,應針對本次演練組織相關參加人員進行點評和總結,并從各自的角度總結本次演練的經驗教訓,確認評估報告內容。
5. 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部門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6. 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完成率已納入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目標,請各部門高度重視,按要求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五、演練計劃
序號
演練名稱
演練時間
演練形勢
職責部門
備注
1
消防演練
1季度
現場
安質部
相關部門配合
2
防洪防汛
2季度
現場
安質部
相關部門配合
3
森林防火
3季度
現場
安質部
相關部門配合
4
隧道防塌
4季度
現場
安質部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規范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抗災能力,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__集團《安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1.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2.較大自然災害;
3.較大公共衛生事件;
4.較大社會安全事件;
5.其他突發應急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突發應急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公司其他部門根據分工各司其職。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遵循科學原理,依靠科學進步,依照法律法規,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及時掌握各種信息,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質準備和經費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二、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和分工:
組長:__x總負責,第一時間報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完成災后恢復和總結。
副組長:__x調動人力物力,協調各方工作,防災減災。
成員:__x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及公共衛生事件防災措施監管,監督整改。
__x搜集信息,修訂預案。及時匯報聯絡,提供交通工具和后勤、醫務保障。
__x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__x負責應急小分隊,實施現場救援和治安。適時進行預案演練。
__x掌握思想動態,做好職工群眾工作。應對社會安全事件,處理善后,維護安定和諧。
2.應急小分隊
隊長:__x
成員:____________
(二)部門職責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在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善后處理和工作總結。必要時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武警部隊和消防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小分隊:
聽從應急領導小組長調遣,保持聯絡。隨時準備趕赴應急現場,實施救援和治安。平時組織必要的應急演練。
(3)各分廠: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進行生產活動,一方面提供盡可能多的人力,聽從指揮,投入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全員投入應急救援工作。
(4)綜合管理部:
負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突發事件,保持通信暢通,落實交通工具和后勤、醫務保障,做好災情評估。掌握思想動向,化解矛盾。表彰先進,查處失職和違紀行為。
(5)生產運行規劃部:
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災措施監管,督促隱患整改。保證動力、照明運行安全。配合做好災情評估。
(6)物資公司:
負責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7)人力資源部:
負責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待遇的支付工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從業人員的撫恤、補償、賠償工作。配合做好安撫穩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8)
財務部:負責必要的應急資金準備,從事突發事件受災情況統計報告編制,處理財產保險理賠事宜。
(9)其他部門:
協助綜合管理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現場緊急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第一時間上報災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聯系當地救援力量。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根據危害程度,疏散、撤離、安置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實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其他保障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保護現場。及時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調用救援物資和安全防護裝備,搶修被破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
4.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聯系政府部門,強制隔離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看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依法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合乎有關部門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包括傷員救治、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撫恤、補償、救援費用支付、災后恢復生產或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突發事件產生的后果和影響,確保企業穩定。
2.清點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
3.救災報告:
核算救災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音像資料等,編寫救災報告。
4.總結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結束后15天內,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集團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接報后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搶險或處置效果,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及建議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綜合管理部(辦公大樓二樓)
電話:
傳真:
3.應急小分隊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門衛一號崗
電話:
(二)應急支援與保障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及各責任部門根據具體分工,提供救援物資裝備、應急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環境治安及經費保障。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向職工說明本企業生產作業特性、危險性和可能存在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避免、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
對職工和專兼職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培訓,應急小分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確保戰斗力。
2.演習
根據企業生產實際和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防患于未然。
(四)獎勵與責任
1.公司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2.職工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的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不變。
3.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職工,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給予醫療、補償、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搶救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報請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后,追認為烈士。
4.對不服從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監督檢查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規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行為,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制定本總體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業、商貿、建筑等行業的企業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鐵路、道路、水運等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發公共事件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IV級(一般)。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人民群眾參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機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規范政府及其部門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應急工作中的行為。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依法補償因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造成的損失。
3、統一領導
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部門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h人民政府、專項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參與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是應急指揮工作、牽頭工作、參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反應快速
完善及時、民主、科學決策程序,健全及時、完整、高效監測預報體系,建立快速應急反應機制。構建及時發動、組織求援的人、財、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機制以及各種合作機制,迅速控制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5、資源整合
按照條塊結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明確部門之間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實現信息共享。
6、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性地做好災害防范意識教育,加強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盡量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并根據應急工作實踐不斷加以完善。
(五)預案適用范圍
本總體應急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發生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和響應全市、全省范圍內發生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縣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應急預案是本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適用于各該專項應急預案規范范圍內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六)預案的體系
本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該預案是本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印發。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該類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兩種以上類型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該類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縣的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本部門的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印發,并報縣政府備案。
4、企事業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該類預案由企事業單位根據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
5、舉辦大型會展、游園、燈會、群眾集會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各類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成將不斷補充、完善。
二、組織體系
1、縣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縣人民政府為全縣應急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全縣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年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時,決定啟動縣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時,響應省、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指導監督縣應急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縣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縣政府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設立專項應急指揮部,由縣長或主管副縣長任指揮長,在縣政府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具體指揮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
3、辦事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為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設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縣政府有關規定和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執行情況,并給予指導;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專業技術機構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情況,并給予指導;匯總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重要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建議;承擔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統一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協調指導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制訂安全常識、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演練計劃,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督促落實;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縣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
縣應急領導機構、應急指揮機構聘請有關專家組成縣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其職責是:平時為縣政府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為縣應急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咨詢服務。
5、工作機構
縣政府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有關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縣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負責協助縣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6、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預測、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
1、政府監測
縣政府應急工作主管部門,應建立突發公共事件常規數據監測、安全評價、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危險區域數據庫,劃分監測區域,確立監測點,并重點加強對危險源、危險區域的監控,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及時分別逐級向其上級報告,同時通過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上傳,不得謊報、瞞報、緩報。應急主管部門應當向同級縣政府報告。
2、群眾報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形式向縣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有關專業技術機構報告。對多發、易發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事故災難,各鄉鎮應在村(居)民委員會或者相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向縣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通報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引發的事故災難情況。鼓勵公民報警。
3、信息處理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工作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接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向縣長或主管副縣長匯報,縣政府對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必要時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會商,對發生突發事件的可能性進行評估;認為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向市政府報告,同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嚴重的,縣政府指派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妥善處置,防止事件發生。
4、報警電話
廣泛宣傳110、119、120、122等報警電話,向社會公布接警電話,逐步確立一個統一的報警電話和報警系統。
四、應急響應
①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縣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做好具體應急工作。
②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啟動后,縣政府立即啟動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指揮或者參與輔助指揮決策,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h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啟動具體行動方案,做好具體應急工作。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③情況通報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縣人民政府及部門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級向上級報告,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同時向同級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法律、法規、規章等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另有規定的,除按本總體應急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和緩報。
④特別情況的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跨縣行政區域的,由縣人民政府與有關聯的縣(市)人民政府聯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跨市、跨省的,報市人民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跨部門的,同時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縣政府辦公室對應急工作進行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發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災民安置
民政部門應當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繼續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工作,確保災民基本生活。受影響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人員救助、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糾紛。
2、疫病控制
衛生行政等部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終末消毒、疫情監控和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3、現場清理
縣人民政府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
4、恢復與重建
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進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h人民政府及時組織交通、郵政、電信、建設、電力等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盡快修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電等基礎設施??h人民政府根據損失評估報告、受影響地區的實際情況與需要,對受影響地區的恢復重建工作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并組織其他地區和部門提供資金、物資支援。必要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受損失情況報請上級人民政府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5、征用補償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返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返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予以補償。采取其他應急處置措施或者緊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及時依法予以補償。
(二)調查和總結
1、調查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完畢后,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查明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原因,并形成調查報告。
2、總結
縣政府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改進工作,包括解決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的,應當及時組織修訂,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應急工作總結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與通信保障
1、信息系統
縣政府信息網站會同有關部門在原有的政務網基礎上完善功能,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
2、通信保障
在現有專業通信網的基礎上,建立與省市互聯,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無線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加強重要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通信企業應制訂應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備應急保障設備設施并進行經常維護。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迅速開通應急通信聯絡。
3、指揮部通信網絡建設
縣人民政府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通信支持系統,建立應急聯動平臺。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專項應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儲備與應急工作相適應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建立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三)應急隊伍保障
1、專業隊伍
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建立或者確定政府綜合性專門應急救援隊伍。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組建專門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
2、企業隊伍
危險化學品、電力、供水、供氣等企業應當組建企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并作為本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第一響應隊伍。
3、隊伍動員方案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動態數據庫,制訂先期處置隊伍、后續處置隊伍、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方案,以及保持應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協調調動消防隊、武警中隊、預備役人員的方案和措施。
(四)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當建立公路保障動態數據庫,確定保障車輛提供單位、數量、功能、駕駛員名冊等。
(五)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掌握醫療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衛生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制定醫療衛生隊伍調動方案。
2、醫療物資
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加強醫院特殊病房建設,制訂醫療衛生、物資調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應當擬訂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各項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的準備方案,并加強基層治安保衛隊伍建設,開展群眾聯防。
(七)物資保障
有關部門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
(八)資金保障
1、政府專項資金
縣人民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當年專項資金不足時,財政及時予以保障。應急工作專項資金??钣糜谕话l公共事件處置工作。
2、企業專項資金
企業應當設立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險公司推廣針對應急工作的險種,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
(九))法制保障
1、應急工作規范性文件擬制
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預防、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措施、規定,及時修改現行不適應應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應急工作執法
有關部門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預防、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檢查督促,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的,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宣傳、教育
1、應急常識公眾宣傳
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宣傳有關應急預案和報警電話??h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和縣廣播電視部門應當把宣傳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知識和技能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內容。媒體應當把宣傳應急常識和技能作為公益宣傳的重要內容。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把應急法律、法規、規章作為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和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應急常識的宣傳和輔導。
2、學生應急常識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制定學校應急工作教育規劃,中小學應當開設有關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知識、自救與互救知識和技能的課程,向學生普及應急常識。新晨
八、監督檢查與責任、獎懲
(一)監督檢查主體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h監察局依據行政監察法加強對本總體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行政監察。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監督檢查。
(二)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處置義務,截留、挪用或貪污應急資金、物資,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1.本總體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制定,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2..預案實施時間
本總體應急預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縣直各部門在應急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總則
(一)預案目的
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控制可能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對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提高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各類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三)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出現下列情況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1、一次食物、藥品中毒人數在5人以下的;
2、一次食物、藥品中毒有人員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藥品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遵循原則
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實施統籌協調,分工合作,統一指揮,群防群控,整合資源,科學施救,及時反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鄉政府成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長擔任,分管副鄉長任副組長,各村(各單位)食品藥品協管員為成員。
(一)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鄉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聽取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評估和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貫徹縣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3、協調解決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匯總、公布、上報事故情況。
(二)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四個應急小組。
1、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辦公室由黨政辦主任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2、現場秩序維護及事故調查組:由副鄉長任組長,及派出所全體同志為成員,主要職責是事故發生后立即趕赴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及事故調查。
3、搶救組:由鄉長任組長,及鄉衛生院全體醫務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搶救及護理工作。
4、交通運輸組:由副鄉長任組長,及有車單位站(所長)為成員,主要職責是保障事故中的車輛需求。
5、后勤保障及善后處理組:由副書記任組長,和事故(單位)村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機制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辦公室在接到報警后應在5分鐘內將信息報告給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辦公室在接到報警后應在5分鐘內將信息報告給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及縣委辦、縣政府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及縣急救中心。領導組全體成員在接到報警后,要在10分鐘內趕赴現場,事故發生相鄰村(單位)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按職責分工做好本職工作。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由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五、事故應急措施
(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當地村委會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和掌握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由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并及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相關部門在鄉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協助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六、信息
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應征得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同意后,由鄉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向社會統一。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七、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協助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協助做好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及監督檢查工作。
2、衛生部門負責建立應急醫療隊伍,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救援的演練。
(二)物資保障
鄉人民政府要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堅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全力搶救事故傷亡人員。
(三)信息保障
鄉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
八、其它事項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業防范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2013年3月15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了《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起草背景
近年來,國資委督促中央企業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應急管理體系,強化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備案、培訓、演練,加強應急隊伍和基地建設,中央企業防范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得到了明顯加強。中央企業在重大突發事件的救援和處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在2010年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中,晉煤集團等中央企業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協調各方力量,積極開展營救,成功將115名礦工營救出來;在2008年的南方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汶川地震,2010年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面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央企業迅速行動,全力以赴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在搶救人民生命財產、搶修基礎設施、保障物資供應、開展災后重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在2011年利比亞撤僑、2012年埃及營救人質以及其他社會安全事件中,中央企業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營救和撤離工作,發揮了關鍵性作用。
肯定成績的同時,在上述事件中,也發現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應急管理體系不夠完善;應急管理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未形成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管理日常工作不夠規范;應急管理的社會責任不夠明確。針對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和不足,按照出資人監管應急管理工作的職責,國資委出臺了《暫行辦法》,對中央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分正文6章42條。
第一章為總則。闡述了《暫行辦法》的目的、依據,明確了中央企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定義,以及國資委應急工作監管職責。
第二章為工作責任和組織體系。要求中央企業應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責任制,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并明確了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應急管理領導負責制,規定了中央企業建立應急管理組織體系,要求成立應急領導機構,設置或明確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和專項分管部門。
第三章為工作要求。明確中央企業必須貫徹落實國家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建立健全以“一案三制”(應急預案,應急體制、機制、法制)為主要內容的應急體系。并按照應急管理四階段的要求,分別從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第四章為社會救援。強調中央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協助政府應對處置相關突發事件;并對救援保障、捐贈、信息報告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五章為應急管理監督與獎懲。重點對中央企業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和在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如何獎勵,以及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如何進行責任追究做出了規定。
第六章為附則,對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和境外中央企業等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
主要特點
《暫行辦法》牢牢把握了出資人的應急工作監管定位和中央企業應急管理職責,緊密結合中央企業的實際,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明確了“牽頭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機制。要求中央企業設置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以及專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分管部門。綜合協調部門負責組織企業應急體系建設,編制企業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分管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在跨界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負責綜合協調企業內部資源、對外聯絡溝通等工作。應急管理分管部門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備案、培訓和演練,負責專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分管專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2005年12月28日,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由俄羅斯“聯盟-fg”火箭運載的
計劃首顆實驗衛星giove-a”在哈薩克斯坦順利發射升空,歐洲向“衛星定位技術獨立”邁出重要一步。a
a、“伽利略”b、"嫦娥一號"c、“星塵”
d、“哥白尼”
2、2006年1月4日晚,以色列總理因患嚴重中風被緊急送往醫院。b
a、奧爾默特b、沙龍c、拉賓d、佩雷斯
3、國務院2006年1月8日
。該預案共6章,分別為總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和附則。b
a、《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預案》b、《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c、《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d、《淮河告急啟動應急預案》
4、1月13日,中國棋手
九段在韓國首爾舉行的第十屆三星杯世界圍棋公開賽中,執黑以5目半的優勢戰,以2比1的總比分戰勝“世界圍棋第一人”李昌鎬,摘得個人職業生涯第一個世界冠軍,d
a、常昊b、馬曉春c、聶衛平
d、羅洗河
5、格林尼治時間1月15日10點,美國航空航天局噴氣推進實驗室的
號飛船降落在了美國猶他州的沙漠中。該項目是美國第一個專門探測彗星的項目,科學家因此獲得了其帶來的關于彗星的第一手樣本,這有助于科學家揭開太陽系起源之謎。c
a、“斯普特尼克”b、“勇氣號”c、“星塵”
d“深度撞擊”
6、北京時間1月27日,2006澳大利亞網球公開賽里,中國選手
以總比分2:1擊敗賽會頭號種子雷蒙德/斯托瑟(美國/澳大利亞),奪得中國網球界在四大滿貫賽成年組雙打比賽中的第一個冠軍。b
a、孫甜甜/晏紫b、鄭潔/晏紫c、鄭潔/孫甜甜
d、彭帥/李娜
7、美國國會參議院1月31日批準由
擔任第14位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美聯儲)新一任主席,任期4年。成為美聯儲1913年成立以來的主席;現年79歲的1月31日屆滿離任。b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a、喬治·沃克·布什b、本·伯南克c、艾倫·格林斯潘d、康多莉扎·賴斯
8、埃及客輪2月2日晚上7時許在紅海沉沒,當時船上載有1310名乘客,另外還有約100名船員。c
a、“泰坦尼克”b、“色拉姆99”c、“色拉姆98”d、“色拉姆95”
9、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該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a
a、《艾滋病防治條例》b、《黨內監督條例》
c、《婚姻登記條例》d、“《失業保險條例》,
10、第二十屆冬奧會10日在意大利激情開演,來自80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參加了本次盛會。b
a、羅馬b、都靈c、米蘭d、威尼斯
11、美國宇航局冥王星探測器
于2月19日下午終于成功發射升空。新探測器預計將最早于2015年年中到達冥王星。c
a、“多冰探測器”b、"普羅米修斯"c、“新地平線”d、“福布斯”
12、國家
2月19日曝光了八所教育亂收費學校,分別是西安美術學院、華南理工大學、南京審計學院、河南師范大學、南昌市第一中學、沈陽市第二中學、太原市第五中學、浙江奉化中學,亂收費金額總計2270萬元。b
a、教育部b、發改委c、人事部d、勞動部
13、2月6日,
司法部宣布以犯有詐騙、洗錢、護照和簽證欺詐等十五項罪名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行長許超凡、許國俊及其親屬提訟,這是兩國執法機關的成功合作,也是查辦開平支行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進展。c
a、英國b、法國c、美國d、瑞士
14、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2月10日和11日同日本外務省事務次官谷內正太郎在
一、為什么要制定備案管理辦法
(一)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的需要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將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備案確定為企業的法定義務。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系統細化、規范企業備案行為和環保部門監管行為,需要制定配套的《備案管理辦法》。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需要
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而環境應急預案是“有生命力的文件”, 需要企業通過自身努力,不斷修訂完善,才能確保切合實際、有效有用。但在實踐中,一些企業沒有開展必要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只是照搬照抄,或者把編制工作完全交給技術服務機構,編完以后又束之高閣,這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要求不符。也有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為了保證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質量,將備案設置為 “非許可類審批”,或者賦予其一些行政許可的色彩,實質上是分擔了企業的主體責任。還有一些環保部門對企業環境應急預案著力于“準入”的監管,而對已備案的預案指導和使用不夠,管理不到位。這些做法不符合國家“切實防止行政許可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加強和改進事中和事后監管”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需要通過《備案管理辦法》予以規范。
(三)環境應急預案管理的實踐需要
2010年,環境保護部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以下簡稱《預案暫行辦法》)后,各地針對環境應急預案管理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初步建立了備案制度。但預案備案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備案率不高、進展不平衡,已編制環境應急預案的企業,整體備案率不到80%,有的地方僅為38%。二是現場處置預案偏少,可操作性不強?!额A案暫行辦法》將環境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預案三類。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企業編制了現場處置預案,更多企業只有綜合預案,內容多是原則性規定。三是屬地管理不夠、信息收集不全面。《預案暫行辦法》將國控污染源設置為省級環保部門備案,是環境應急預案管理開始階段的“權宜之計”,已難以滿足“屬地為主”、縣級人民政府先期處置的要求。地方在執行時,實行分級備案的占74%。由于沒有信息傳遞要求,一些下級環保部門無法獲得企業環境應急預案,不能充分掌握相關信息。四是逐級備案加重了企業負擔,26%的地方實行逐級備案,要求企業向多個層級的環保部門備案,不符合中央簡政放權的精神。五是分級管理要求差異大。在備案分級管理中,各地存在通過污染物排放量、環評級別、風險級別、跨區域、行業因素、環境敏感程度等進行分級的多種情況,而且有的地方是兩級管理,有的地方是三級管理。為解決這些問題,有必要制定《備案管理辦法》。
二、制定備案管理辦法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備案管理辦法》主要依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海洋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參考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相關規定,以及國務院辦公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對企業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管理的要求。
三、備案管理辦法主要有哪些內容
《備案管理辦法》共五章二十六條,在吸收《預案暫行辦法》有關內容、總結近年來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五個方面的內容作出了規定。
第一章總則。對備案管理的目的、概念、范圍、原則等一般性內容進行了規定。明確了備案管理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強調根據環境風險大小實行分級管理,企業主動公開相關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第二章備案的準備。基于備案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修訂等準備工作進行了規定。強調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通過成立編制組、開展評估和調查、編制預案、評審和演練、簽署等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及時修訂預案。
第三章備案的實施。對備案時限、文件、方式、受理部門進行了規定。明確企業在環境應急預案后的2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以及應提交的備案文件。明確縣級環保部門作為主要的備案受理部門,以及備案受理部門的審查處理方式。
第四章備案的監督。對備案后環保部門的監管和企業、環保部門責任進行了規定。明確環保部門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并通過抽查等方式,指導企業持續改進。還明確了企業和環保部門違反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與《環境保護法》四十七條第三款“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銜接,并說明施行日期。
四、關于幾個重點問題的說明
(一)什么是企業環境應急預案
《備案管理辦法》第二條指出,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者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這是首次正式提出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概念,以區別于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便于企業和環保部門的執行和管理。
(二)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如何定位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重點是現場處置預案,側重明確現場處置時的工作任務和程序,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的特點。針對是否編制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及這些類別的組合方式,《備案管理辦法》提出了指導性而非強制性的要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自主選擇。
建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是針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可能面臨的突發環境事件而制定的預案,不是建設施工期間的預案。試生產期間環境應急預案,是指試生產前編制的包含了針對試生產期間可能面臨的突發環境事件而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由于試生產前可能存在環境風險評估、預案編制等難以到位的客觀現實,《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 “參照”本辦法制定和備案;而建設項目試生產與正式生產有差別,建設單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試生產期間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形成適用于正式生產的環境應急預案。
(三)備案的目的是什么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是不屬于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的一種行政行為。對于企業而言,備案是為了規范編修、提高質量、履行法定義務。對于環保部門而言,備案是為了收集信息、存檔備查、事后管理。
(四)哪些企業需要備案
《備案管理辦法》規定了三類企業要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一是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將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污染物產生量不大或者危害不大的單位排除,例如餐館等。由于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與一般的排放污染物企業有所區別,在《備案管理辦法》中用“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予以強調。二是可能非正常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結合事件案例,強調了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尾礦庫三類易發、多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三是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這是兜底性條款,給予地方環保部門一定的自主權。為進一步明確適用范圍,規定了“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五)企業如何進行備案準備
《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秱浒腹芾磙k法》第二章是對這一規定的細化,明確企業在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并經過評審和演練后,簽署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準備期間產生的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應急資源調查報告、評審意見等是備案的必要文件。
(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何時需要修訂
《備案管理辦法》規定,企業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如果企業面臨的環境風險、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環境應急措施、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或實際應對和演練發現問題,以及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要及時修訂環境應急預案,修訂程序參照制定程序進行。
目前大部分企業已經按照《預案暫行辦法》,制定了環境應急預案?!秱浒腹芾磙k法》實施后,地方環保部門要指導企業及時開展評估,修訂環境應急預案,修訂時執行《備案管理辦法》。
(七)企業應該向哪里備案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實行屬地管理、統一備案,備案受理部門為縣級環保部門。建設單位也需要向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備案。如果建設項目試生產與正式生產情況基本無變化、環境應急預案無需修訂、建設單位在試生產前提交的備案文件齊全,可以視為正式生產前已完成備案。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可以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向沿線或者跨域涉及的縣級環保部門備案。
確定縣級環保部門作為備案受理部門,是《突發事件應對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環境應急實際和收集信息的需要,符合“省直管縣”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向,有助于環境應急預案由過去的“下級抄上級”、由上到下的編制方式,轉變為從企業逐步向上延伸、由下到上的編制方式,有助于夯實政府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有助于推動基層環保部門應急管理能力的提升,也便于企業執行。
考慮到有的縣級環保部門能力不足、難以滿足備案需要等客觀現實,個別地方具有較成熟的市級備案管理經驗,《備案管理辦法》還規定“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備案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給予地方環保部門一定的自主權。
(八)企業如何進行備案
企業首次備案時,在簽署環境應急預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表、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等五份文件提交給備案受理部門。企業收到受理部門簽章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表,則完成了首次備案。
當企業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時,也應當在修訂內容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不需要提交首次備案要求提交的全部備案文件,只需提交修訂的文件。個別內容調整的,不需要變更備案,只需要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即可。
(九)受理部門如何進行受理
受理部門在收到企業提交的備案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受理部門就完成了對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
受理部門對備案文件的核對,只是形式審查,審查備案文件是否齊全,不對這些文件的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除了在備案受理部門辦公場所“當面受理”備案的方式外,結合當前有些地方開展的網上備案實踐,為減輕企業負擔、適應工作要求,《備案管理辦法》對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備案方式提出了原則性要求。地方環保部門可以結合實際,開展電子備案、信函備案等相關工作。
(十)備案后環保部門如何進行監督
環保部門對企業備案的監督,主要包括匯總、指導、責任倒查三種方式。匯總、整理、歸檔并建立數據庫,主要是為了收集整理信息,夯實政府預案基礎。備案指導是基于提高企業環境應急預案質量對環保部門提出的要求,包括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個別重點指導,和匯總分析抽查結果進行整體指導,時間節點在備案后。責任倒查是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環保部門將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事件調查處理范圍?!秱浒腹芾磙k法》還對備案信息公開進行了規定,要求備案受理部門及時公布備案企業名單,企業主動公開環境應急預案相關信息。
環保部門的監督,按照企業環境風險大小實施分級管理?!秱浒腹芾磙k法》規定,縣級環保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的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保部門,重大以上報送省級環保部門。省級、市級環保部門根據掌握的備案文件實施重點監管。
針對企業環境風險評估與分級,環境保護部出臺了《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技術指南(試行)》(環辦[2014]34號),給出了環境風險評估的一般性方法,涵蓋了大部分易發、多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目前,環境保護部還將出臺企業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風險等級劃分方法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環境風險分級的技術指導。實踐中,一些地方也制定實施了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方面的文件,對企業事業單位實行風險分級管理?!秱浒腹芾磙k法》也規定,縣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可以參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確定環境風險等級。
(十一)企業違反備案管理辦法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為了督促企業規范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備案,對于企業不制定、不備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行為,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海洋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環境保護部制定的規章等,給予罰款等處罰。
(十二)環保部門違反備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為了規范環保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備案管理行為,對于可能出現的不備案、亂備案、不告知等違法違紀行為進行了列舉,明確責任界限。
(十三)備案制度如何與其他管理制度銜接
備案與其他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在一些規章、規范性文件中已有體現。如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22號)第九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環境管理登記時,應當提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27號)第十九條規定,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制定廢棄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備案;《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7號)第三十一條規定,常規申報的登記證持有人和相應的加工使用者,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措施;《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12]77號)要求,相關建設項目申請試生產時,應提交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備案材料。未來還可以在其他文件中進一步強化。
(十四)今后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管理如何進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