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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機構,強化組織領導。在防震減災工作中,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真正將此項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緊抓實。調整充實了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長蘭威任組長,分管領導李景任副組長,國土、黨政辦等相關人員為成員,明確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防震減災工作。為增強我鄉防震減災工作戰斗力,降低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我鄉完善了搶險應急預案,建立了應急搶險隊伍,補充了必要的應急搶險設備。
二、強化宣傳,增強防震意識。我鄉4個村都建立了防震減災宣傳專欄,我們充分利用標語、宣傳欄、宣傳單等形式,加強地震科普知識普及的力度、廣度和深度,加強地震知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及防災避險知識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災和自救意識。全鄉印發防震避險宣傳資料1000余份,并及時上報防震減災工作、應急避險演練、地質災害巡查等信息。
三、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牢固樹立“寧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防震理念,組織國土、民政等部門對全鄉3個村的7處地質災害點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已向地質災害隱患地帶群眾發放了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并落實了專人負責24小時監測,一有險情立即上報。
四、完善制度,加強應急預案體系XX。制定了《XX鄉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和《XX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一步熟悉掌握啟動應急預案的方法、步驟,明確在應急行動中的職責,達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效果。加強抗震救災指揮體系XX,及時充實抗震減災應急隊伍及應急小分隊成員,確保預案啟動及時、運轉順利。嚴格值班制度,在汛期及歷年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時期,要求各村嚴格實行值班制度,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及時上報各種突發性自然災害。
五、做好地震宏觀觀測及輿情信息的上報工作。各災情速報員做好信息的收集整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完善了“三網三員”管理信息,健全了“三網三員”群測群防陣地、隊伍和制度XX。
今年5月12日是全國第十個“防災減災日”,5月7日至13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xx市中小學牢牢抓住這一契機,緊扣“行動起來,減輕身邊的災害風險”主題,組織全校師生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總結如下:
突出主題,大力開展校園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活動。學校精心組織,搞好地震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各類自然災害知識和防范應對措施的宣傳普及;充分利用學校安全教育平臺,組織師生開展“2018年防災減災日專題學習”活動,在學科教學和綜合實踐中滲透公共安全教育內容;積極宣傳貫徹《國家減災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全國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充分發揮宣傳媒介的作用,提高師生對防災減災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災害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提高防災技能,認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各學校按照上級安全工作要求,圍繞防溺水、防汛抗災、防震減災、防風防雷、防御地質災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衛、飲食衛生等方面,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有針對性地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提高預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對全校師生進行培訓,明確疏散信號、路線、順序、場地、時間等,使師生掌握撤離、逃生、自救、互救的方法。演練活動結束后及時總結,針對演練活動暴露出的問題不足,改進細化措施,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防災意識和防災技能。
構筑平安校園,全面排查校園內外安全隱患。學校圍繞防震、防汛、防溺水、校舍、安保、消防、飲食衛生、周邊治安等方面,集中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主要檢查應急預案修訂、值守制度、崗位責任、設施設備、搶險準備等方面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建立臺賬,安排專人督促整改,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對自身難以整改的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書面報告,并采取嚴密防范措施,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年全區發生地質災害3起,其中地裂縫1起,地面塌陷1起,崩塌1起,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30余萬元。年全區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78處,其中重要地質災害點5處、一般地質災害隱患點18處、無隱患(地質物理現象)地質災害點55處,潛在經濟損失2350余萬元。年我區未發生地質災害人員傷亡事故。
二、年全區汛期降雨趨勢(預測)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我區年降雨主要集中在5月至8月降雨量為719.6毫米,從4月中旬開始進入雨季,5月中旬到7月中旬雨水較為集中,多大到暴雨,易誘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三、年全區重要地質災害點分布情況
年全區有重要地質災害點5處。地質災害點排、巡查出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相關單位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地質災害人員傷亡事故。
四、重要防范區域及重點防范期
根據區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區地質災害區劃調查》和《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我區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為:溪北辦事處、清溪辦事處、貴筑辦事處、、久安鄉、燕樓鄉、馬鈴鄉、青巖鎮、黔陶鄉、高坡鄉、孟關鄉。全區重點防范期為汛期(4月至10月)。
五、防范措施
(一)、實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責任制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各有關部門要提高對地質災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進一步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嚴格貫徹“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各工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負責本行業、本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工作部門及各企事業單位的行政主要領導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工作部門對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并按照地災辦()1號文《關于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安排意見》落實各項工作。對發生的重要險情和發生的地質災害須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報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盡量減少災害損失。對因造成地質災害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區政府將按照年終考核目標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工作部門應對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總結,為來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資料,并作好相關準備。
(二)、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門責任制
市國土資源局區分局是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會同區交通、水利、建設等部門編制區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指導、督促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對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和巡查,在區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對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年度防治方案、應急救援預案、重要隱患點防災預案的編制及巡查、排查、汛期值班等制度的建立以及監測人員、巡查、排查人員的安排落實)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組織有資質的單位對發生的地質災害進行調查認定。
區發改、交通、水利、鄉企(煤炭)、教育、旅游、農業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按照《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門責任制度》(花府辦發[]21號)規定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的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督促、檢查本系統所屬單位部門因工程建設活動所引發的地質災害及隱患進行治理和防范;接受市國土資源局區分局的監督和指導,并提交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署、工作計劃和落實情況;向區政府報告地質災害發生情況,按照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及災后各項恢復重建工作,確保災害發生地的生產、生活、教學等秩序恢復正常。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須編制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明確責任人、監測人、報警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并于4底前報區人民政府及市國土資源局區分局備查。
區財政局須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和《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安排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財政資金,并設立專戶,確保我區地質災害治理及治理項目立項的前期工作的開展。區氣象、民政、供電、公安分局等部門負責災民搬遷,防雨預報,江河水情通報,災區治安秩序維護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建立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制度
各鄉(鎮)、辦事處及區建設、水利、交通、發改、鄉企(煤炭)、教育、旅游、農業等部門在汛期須組織力量加強對中、小學校、工礦企業、工程建設項目的巡查和排查,建立完善地質災害檔案,發現險情和隱患及時排除,確保人員和設施安全,市國土資源局區分局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的督促檢查工作。
六、全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及監測、預防責任人
全區78個地質災害點分布情況,具體分布地點及監測人、預防責任人詳見《區年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區年一般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區無隱患地質災害一覽表》。
為了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處山區,丘陵與山地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的93%以上,地質環境脆弱,地層巖性復雜,地質構造發育,盆地、階地內膨脹土廣布,地質災害類型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屬省重點地質災害高易發區。根據市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全市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面積4263.11km2,占國土面積的15.65%;中易發區面積6857km2,占國土面積的25.17%;低易發區面積10239.49km2,占國土面積的37.58%;全市地質災害易發區總面積21359.6km2,占全市國土面積的78.40%,高出全省18.9個百分點。特別是受“5·12”地震及近兩年暴雨、洪澇災害的影響,地質災害隱患急劇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851處,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隱患為主,威脅全市22851戶、94311人及78991間房屋、39所學校和多處重要工程設施的安全,潛在威脅財產損失已逾26億元,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異常嚴峻,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因此,將認識和思想統一到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來,認真做好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于促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統一部署,全市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開展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要結合《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2010—2020)》整體部署,在“十二五”期間,爭取將具備搬遷條件的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第二,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提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使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三、強化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一)加強調查評價。目前,全市已有七個縣完成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工作,漢臺區、城固縣、洋縣、佛坪縣要主動與省上溝通,爭取上級支持,盡快完成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工作,并將調查與評價成果作為縣(區)人民政府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在科學詳查的基礎上,按照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抓緊編制完成市、縣《市“十二五”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全面指導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2011—2020)》安排,優先將受威脅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在“十二五”期間全部實施避險搬遷。對于搬遷安置點選址,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保新址避開和消除地質災害。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避險移民搬遷對象的審查工作,切實做到應搬盡搬,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地質災害治理要與基本農田保護、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設、環境保護、扶貧開發等規劃相銜接,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工程應遵循和貫徹綠色、低碳、循環經濟、建筑節能等理念。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加強爭跑項目并做好指導監督;交通運輸、水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氣)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及時采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
四、健全群測群防網絡
(一)提高群測群防水平。按照陜政發59號文件要求,在縣建成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的基礎上,其余各縣(區)必須在三年之內達到“十有縣”標準。縣、鎮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每年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群測群防員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二)完善監測預警預報網絡。要在今明兩年內建立市、縣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網絡。市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要盡快投入使用,勉縣、略陽、寧強縣的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須在今年年底前投入運行,其余各縣(區)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要實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相關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通過聯合監測預報,確保能夠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全面開展動態巡查。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回檢查,每年要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后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并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鄉鎮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五、加強地質災害防范能力建設
(一)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要強化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評估,在礦產開發利用之前,必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要配套地質災害防治治理工程。有關部門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應進行規劃區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避開危險區域。
(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要主動與駐漢各地勘單位協調溝通,爭取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指導,建立與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提高地質災害防治隊伍水平。市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市級專家庫的作用,加強對縣、鎮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的檢查指導,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于政策傾斜,要按照行政國土面積和地質災害嚴重程度合理配備基層國土資源所人員編制。
(三)提升地質災害應急能力。要根據轄區實際進一步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重視應急隊伍的組織和建設,保證相應數量的技術人員;按照《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陜政辦函〔2010〕142號)要求配置必要的應急車輛、通訊和監測設備,形成軟硬件齊備的高效應急工作機制;要及時組織應急調查和落實搶險隊伍,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報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強化地質災害防范。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鎮、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內,鎮級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回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并適時組織應急避險演練。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災、險情的變化和發展趨勢,緊急情況下,鎮級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并在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干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干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縣、鎮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六、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共同參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專群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各縣(區)、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是各級人民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負起責任。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政府分管領導和國土資源等部門領導任副組長,發改、經貿、科教、*、財政、民政、建設、水利、衛生、安監、國土資源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防治的重大問題,做到機構落實、責任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把我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認真落實各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工作職責
在區政府和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相關部門按各自的職責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工作和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
(二)發改部門:負責在基建項目立項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
(三)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物資的供應工作。
(四)科教部門:負責在中小學校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對校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排查和巡查,并在專業部門指導下組織開展監測和治理,在治理前設置警示標志;在搶險救災中及時組織師生疏散轉移。
(五)*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參與搶險救災,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做好災區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
(六)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災民;核定和報告災情。
(七)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財政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和救災獎金的預算安排。
(八)農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調配農用救災物資,協助、指導災區農業的救災復產。
(九)建設部門:負責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做好城鄉居民點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地質災害破壞的房屋組織鑒定評估。
(十)水利部門:負責對水利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排、巡查監測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設置警示標志;在水利設施建設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三同時”制度;做好汛期水利設施的地質災害防治,確保水利設施安全度汛。
(十一)旅游部門:負責對旅游景點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排查和巡查,并在專業部門指導下組織開展監測和治理,在治理前設置警示標志;在搶險救災中組織游客疏散轉移。
(十二)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
(十三)安監部門:負責嚴格執行礦山安全評價制度;在企業的新建、改建及擴建過程中,監督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同開展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
(十四)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劃定地質災害的危險區和易發區;監督管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的實施;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協調、指導、監督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負責同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十五)各原產煤鎮(辦):負責對煤礦關閉后,采空區的下陷和煤矸石堆放等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易發區的監督管理。
(十六)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
(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及搶險救災的過程中,應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三、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的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1、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2、在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編制過程,以及建設項目的規劃定點過程,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充分考慮地質環境條件。
(二)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1、新辦礦山必須在采礦權出讓前進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并按評價結果實施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2、現有礦山必須補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在侵蝕基準面以下開采的露天礦山和所有地下開采礦山必須在*年底前完成,其它露天開采礦山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
(三)嚴格執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1、經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作,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2、經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認為不適宜繼續開采的礦山,區政府堅決予以關閉。3、經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認為需采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必須在采取防治措施后才可繼續開采,其防治工程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并按規定組織驗收。4、沒有按要求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或未按評價結果采取必要的地質環境保護措施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礦山,采礦許可證不得通過年檢,采礦權不得延續登記。
(四)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人為因素引發地質災害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認真制定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預案
(一)編制《突發性地區災害應急預案》。區人政府制定本轄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公布實施,預案的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地質災害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訊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二)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市國土資源局*分局應會同區有關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本地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年度防治方案的內容應包括: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和范圍、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五、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經費
(一)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預算。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區政府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規劃等工作經費的落實,地質災害防災救災所必需的交通、通訊等物資及時到位,地質災害及時治理。各鎮(辦)每年應安排適當的經費用于地質災害防治。
(二)實行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制度。按“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采礦權人必須與礦山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簽訂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合同書,繳交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保證金屬采礦權人所有,存入銀行專戶,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監管。礦山在開采過程引發地質災害,由采礦權人承擔治理責任,不承擔責任。從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中支付治理費用,不足部分仍由采礦權人承擔;采礦結束后,除實際開支后的保證金本金及利息返還采礦權人。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的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六、切實加強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的建設
區政府重視公益性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的建設,建立一支公益性地質環境監測隊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必要的裝備,積極落實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公益性地質環境監測隊伍要積極鍛煉實踐,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適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七、努力解決礦山的地質災害問題
(一)加強規劃,科學管理。通過開展區級礦產資源規劃工作,加強規劃管理,實現規模開采、集約開采、科學開采、效益開采和安全開采的目標。1、區政府把地質災害危險區、圩鎮、居民密集區(村莊)等劃為禁采區并進行公告。2、要嚴格按“規模開采、效益開采、抓大關小、控制總量”的原則執行,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禁采區內的、資源枯竭的礦山要堅決關閉;制定總量控制目標,關閉超指標的露天建筑用石場,積極整合布局不合理的礦山。3、提高礦業開采的準入條件。不再新批準以自然人的身份進入礦業領域(包括申請探礦權),其它準入條件由國土資源部門按“標準從嚴”的原則執行。
(二)地下開采礦山必須實行超前探水措施,并將超前探水措施作為礦山安全評估的內容之一。
根據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桂林市委、市政府關于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部署,為全力做好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我區地質災害主要特點
秀峰區地處桂林市區西部,轄區地質條件復雜,地質環境脆弱,山區巖石裸露,裂隙發育,陡壁懸崖,巖溶孤峰、峰林等石山上常有危巖分布,容易形成巖石崩塌;受強降雨影響,地表土層薄、地下水位埋藏淺且水位變幅大、人口密集且工程活動較頻繁的孤峰平原等地區容易引發地面塌陷;同時,我轄區春夏季節雨量充沛,連續陰雨和暴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多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修路、建房、采石等人類活動日益頻繁,人為誘發地質災害事件不斷發生,這也是引發轄區地質災害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一)2021年汛期降水趨勢預測
預計2021年桂林市年總降雨量1500-2000毫米,與常年相比,偏少1-2成。預計2021年前汛期(4-6月)雨量600-1200毫米,偏多1-2成,局部出現暴雨洪澇的可能性較大。后汛期(7-9月)雨量300-500毫米,偏少1-3成。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根據2021年汛期降水趨勢預測,預計雨量較多的前汛期(4-6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發的重要時段;其次由于降雨時空分布極不均勻,尤其臺風帶來的持續降雨及強降雨的階段性、局部性,洪澇和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主要在4~9月。
三、2021年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和重點防護區域
(一)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
我轄區目前有26個隱患點,地質災害隱患分布明顯集中于山峰陡峭、巖石裸露的地區,目前重要隱患點有:觀音峰、大巴山、獨秀峰、西山公園、蘆笛巖、長海后山、劉三姐景觀園、芙蓉山、陽家山等隱患點的危巖威脅著大量居民。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域
1.地質災害隱患點涉及區域有:矮山村委、新立村委、橋頭村委、甲山村委、唐家村委、官橋村委、飛鳳社區、騮馬山社區、中隱社區、陽江社區、東華社區。
2.高度監控區域。一是觀音峰附近一帶,二是西山公園一帶,三是機場路大巴山一帶,四是長海后山一帶,以上區域人口密集、山高坡陡,山體巖石風化嚴重,巖石破碎,當遇到長時間降雨或者強降雨時,易發生地質災害,山下人口密度較大,因此危害嚴重,危險性大,為高度監控區域。
3.重點關注區域。獨秀峰、蘆笛巖景區、西山西峰、劉三姐景觀園、桃花山、芙蓉山、掌山、紅廟山、巾山、光明山、老廟山、巫山腳山、獅子巖山、陽家山、神山、獅子山、桃竹山、燕山、白面山、扁擔山、牯牛山、騮馬山由于山體陡峭,巖體風化嚴重,危害規模(體積)大,對游客、居民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當遇到強降雨或者長時間降雨,易發生崩塌,為重點關注區域。
4.對已治理過的危巖也要密切關注。
四、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分解
(一)健全組織機構
為了保障防災減災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決策、協調和指揮。由區長任組長、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局、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各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疏散命令人由組長負責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局長擔任,各街道辦事處、各地質災害防范區的村組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將責任落實到人,制度落實到位。
(二)各部門職責
1.區教育局:負責督促各學校對危及學校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檢查和監測。制定地質災害易發區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含教學樓、運動場地、教職工和學生宿舍樓)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并組織實施。
2.區財政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監督管理;及時籌集調度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3.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在建項目地質災害監督和監管工作;負責轄區道路公路沿線邊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城鎮建設、建筑設施及農村公路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并組織實施。
4.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生態林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幫助災民恢復生產等工作;負責制定設計植被保護、水土保持以及水利設施(含小水電)的崩岸、崩塌、堤壩下沉、渠道垮塌等有關內容的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并組織實施。
5.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督促轄區內旅游景區對危及旅游安全和景區內旅游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和監測、治理,當旅游景區發生地質災害時,及時組織、協調做好人員轉移、救助和安置工作。
6.區衛生健康局:發生地質災害時,負責組織醫護、防疫人員、醫療設備及藥品等進入災區,幫助指導災區防疫消毒和救治傷員,制定地質災害傷員醫療救護方案并組織實施。
7.區應急局:負責災情發生后的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礦商貿行業等生產活動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合法經營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因礦業生產活動誘發滑坡、崩塌、采空區塌陷等地質災害;組織協調因地質災害需緊急轉移災民的臨時安置及災害期間應急救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區本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8.市公安局秀峰分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災區治安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9.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負責組織轄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規劃工作,組織編制秀峰區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嚴格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地質災害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月報、日報制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地質災害調查并進行科學評估和研判,為搶險救災、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避免二次災害事故的發生;與水文、地質環境監測部門聯合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10.各街道辦事處事處:負責組織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組織機構,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辦事處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方案并報至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備案,開展隱患點巡查排查工作,定期組織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演練活動。發生地質災害時,應準確上報災情,及時疏散群眾,接受、管理、登記、分配、發放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活動。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落實制度
1.落實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段,各級要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準確掌握、上報相關信息、妥善處理各種情況,加強上下聯絡和協調,確保不出現責任事故。
2.落實汛前排查、汛期巡回檢查制度。各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要加強汛前排查、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及其責任的落實,防治方案、物資、經費、通訊、措施、預防辦法等方面的準備及落實情況,制止人為誘發災害活動,對檢查出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糾正。對檢查出的災情和險情,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對直接受重要隱患點威脅的人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計劃地進行搬遷避讓,確實無法搬遷的,遇強降雨時應組織人員撤離,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3.落實災情速報制度。嚴格災情速報、日報、月報制度,災情發生后及時按要求上報。
(二)積極宣傳,提高防災避險意識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力度,做到戶戶清楚、人人明白。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及避險明白卡發放到位,地質災害警示標牌安放到位,特別是在汛期,要進村入戶廣泛開展宣傳工作,提高群眾防災意識。
(三)全力以赴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一旦出現災情,各級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必須立即奔赴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組織搶險救災;按照全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全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災害點“防、搶、撤”預案的要求抓好落實,搶險救工作要做到指揮統一、協調有方、措施得力、行動迅速,把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妥善安置好災民生活。
(四)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工作
為切實提高我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的能力,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抗震救災及防汛抗旱工作有序開展,現就加強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一要嚴格應急值班紀律,實行24小時領導值班制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確保應急通訊暢通,特別是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期間或獲知重特大自然災害預報期間,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自覺組織好本轄區、本系統的應急處理工作。二要嚴肅工作紀律。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擅離職守、措施不力和不服從應急處置安排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查處。三要做好上傳下達,確保信息的及時暢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信息報送要求,及時收集匯總有關應急信息。特別是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或獲知重特大自然災害應急信息,要及時報告。緊急信息要在口頭報送的同時,及時用文字形式隨后上報。
二、盡快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以基層為重點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我市已按照要求成立了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實際需要,成立或明確領導機構、辦事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做到“定人、定位、定責任”;各居委會、村委會等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納入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人;各基層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接受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
三、逐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此次汶川特大地震災害,是對各應急預案可行與否的一次檢驗。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人員力量,深刻總結經驗教訓,對應急預案結合實際進行修訂和完善,使其更具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修訂和完善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在總體應急預案的指導下,處理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方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同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預案,由各有關部門對應負責制定。目前我市總體預案確定的24個專項預案已編制完成了12個,85個部門預案已編制完成23個,未完成的要抓緊編制,已完成的需要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二是編制和修訂重點企業和重大活動安全單項應急預案。化工、冶煉、供水、電力、通信等容易發生災難性突發事件或事關國計民生的重點企業、市級重點骨干企業也要搞好相應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這項工作由聯系分管的市級部門牽頭并具體布置落實。較大規模的集會、節會、慶典、會展等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組織承辦單位負責制定。三是編制和修訂基層應急預案,繼續深入推動應急預案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等“四進”活動,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全社會應急處置的能力。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指導檢查本轄區內的街道、村鎮、社區、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進行安全應急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安全發展的意識。四是要認真組織開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08年應急演練工作的通知》(興政辦發〔2008〕34號)文件精神,今年按要求要進行11次演練,承擔今年應急演練的市級牽頭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單位盡快認真組織開展演練活動,按期完成演練任務。
四、大力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結合救援工作實際,整合現有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森林消防、危險化學品救援、120醫療救護等專業應急隊伍資源,改善技術裝備,優化物資儲備,開展培訓演練,努力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重點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定期開展培訓演練,各級各類社會救助團體要加強對志愿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專業和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武警、、預備役、民兵為骨干和突擊力量,以企事業單位、社會救助團體專兼職隊伍為輔助力量的全市應急隊伍體系。
把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資金,用于地質災害群防網絡體系的建立和維護,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勘查設計和工程治理等。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策劃方案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安全管理策劃方案一
一、立卷歸檔范圍
此次整理收集20xx年以前的各種材料檔案管理工作提升方案檔案管理工作提升方案。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履歷材料、學籍材料、組織關系材料、工資材料、獎勵材料、處分材料、任免材料、考核材料等。
2、會計檔案,包括憑證、賬簿、會計報表、財務報告、其他等;
3、文書檔案,包括黨群類、行政管理類、經營管理類、生產技術類、財務審計類、人事勞資類。
4、科技檔案,包括產品、科學研究、基本建設、設備儀器等。
5、聲像檔案,包括照片、底片、光盤、磁盤、幻燈片等。6、實物檔案,包括各類證書、獎狀等。
二、立卷歸檔時間(鄉鎮學雷鋒活動方案)
從xx日開始到12月底止,歷時5個月時間檔案管理工作提升方案活動方案。
三、責任人
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具體責任人檔案室主任及檔案管理員。
四、實施步驟
安全管理策劃方案二
為有效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防御方案。
一、20xx年全區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分析
我區系丘陵地形,地面起伏大,背斜陡急帶巖層傾角大,鄉鎮和街許多地方起伏較大,巖層穩定性較差,易發生山體滑坡和危石崩塌等地質災害,就其誘發因素多為降雨量集中、持久或人為活動不當。根據氣象部門20xx年氣候趨勢預測:我區20xx年總降水量比20xx年偏少,與多年同期平均值基本持平,為750mm左右;汛期旱澇交錯,有中等強度的夏旱,有一般性的伏旱,干旱比20xx年偏重;主要降雨時間為5—9月,預計5月份降雨量60-80mm、6月份降雨量180-220mm、7月份降雨量140-160mm、8月份降雨量220-260mm、9月份降雨量70-90mm。上述5個月為我區地質災害的主要發生時段。
二、20xx年地質災害防御重點
(一)重點防御區域
1.黃桷坡斷裂帶:
2.河谷岸邊陡坡帶:
3.巖層穩定差易滑坡地帶:
(二)重點防災點
20xx年汛前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出的3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
(三)重點防御時間
1.春、秋綿雨期。綿雨季節,雨水長期浸潤巖土或沿巖石裂隙滲透,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巖石垮塌。
2.夏季暴雨期。山洪和洪水暴發,容易造成河岸陡巖垮塌危巖危石滑坡、墜落。
三、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與防范工作,區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鐘xx同志兼任,各鄉鎮、街道及區級相關部門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充實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人員,構筑區、鄉(街道)、村(社區)防災網絡體系,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使防災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1.區發改局
(1)負責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對選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予批準或者核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2.區教育局
(1)組織排查學校地質災害(隱患)點,并對威脅學校安全的地質(隱患)點落實險情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2)負責督促各學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工作,普及中小學生地質災害防范知識。
3.區財政局
(1)負責按照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規定,把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資金,用于地質災害群防網絡體系的建立和維護,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勘查設計和工程治理等。
(2)對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區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
(1)負責對因建設而形成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高坡、陡崖進行監督管理。
(2)組織開展因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監測。
(3)制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等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排危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治理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指導監督相關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在規劃和建設工作中開展相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5)評估、核實、統計因地質災害引發的危房情況。
5.區交通運輸局
(1)組織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調查、汛期地質災害檢查和地質災害專項治理;負責全區縣道及以上公路沿線及兩側地質災害隱患的治理,落實險情排查、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檢查與維護危險路段安全標志,督促公路部門有關單位加強巡查排查,及時發現公路安全隱患,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督促因公路建設引發地質災害的責任單位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督促業主落實險情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6.區水務局
(1)及時向區政府、各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提供汛情、水情、雨情等實時信息,并向公眾提供相關信息。
(2)組織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調查和汛期地質災害檢查;負責對水庫周邊、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巡查排查,發現隱患或險情時,應及時落實監測、巡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組織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專項治理。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發地質災害的責任單位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督促業主落實險情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等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7.區安監局
督促礦山企業安全開采、科學堆放尾礦,防止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落實安全防范責任人和措施。
8.區國土資源局
(1)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2)組織編寫區本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報區政府批準實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組織相關部門在汛期期間進行地質災害汛期檢查,指導、監督做好汛期內地質災害的預測預警工作。
(4)對較大級地質災害(包括突發性地質災害)組織專家和專業單位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方案。
(5)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工作。
(6)指導群測群防,組織監測員的培訓,核準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
9.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負責轄區內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健全鄉(街道)、村(社區)、組三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監測網絡,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責任。
(2)組織基層群眾及相關單位認真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期檢查和監測管理工作,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及時設立警示牌,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出現異常情況立即按速報制度規定程序上報,并迅速撤離可能遭受災害的人員和重要物資。
(3)負責編制轄區內已確認為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單獨防災預案,并安排專人定點、定時監測記錄,按時報告。同時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放到監測責任人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手中。由監測責任人和監測員對危險區內的群眾宣傳避險常識,告之報警信號、受災時撤離路線、疏散順序和避險安置點,并向當地群眾公示。
(4)臨災時啟動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組織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助的部署和協調工作,組織受災群眾的避險安置和搬遷工作。
(5)負責治理轄區內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
(6)負責轄區內災情、隱患點的統計和上報。
(7)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
10.其它各有關部門:
(1)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服從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3)發生地質災害災情或者險情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工作。
(二)強化措施,確保安全
1.“以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是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認識,編制完善本轄區、本部門的防災預案,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要嚴格執行災情速報制度。
2.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在汛期前對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圈定地質災害(隱患)點、易發區和危險點,并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要及時向周邊群眾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設置警戒標志,明確具體的防災責任人,落實監測責任人員,建立以人員、財產轉移為主的防范措施。
3.地質災害發生時,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必須及時、準確地向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同時報政府辦和區政府應急辦),要及時趕赴災害點現場,按規定程序啟動《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確保安全、有序、高效的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安全管理策劃方案三
各縣(市、區)農機管理站:
為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20xx年2月1日開始至月12日,共計40天)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節日,根據20xx年1月4日市政府召開的第一季度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會議和1月8日召開的全國、全省、全市春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遵照市春運辦的統一部署,現就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責任落實
20xx年春節將至,農村人員流動性大,拖拉機等農業機械作業繁忙。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強化紅線意識,強化責任,認真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和省、市政府關于抓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安全生產大檢查第三階段工作的有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扎實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的農機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各農機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與及時排查各類農機安全隱患,保障農機安全生產。
二、加強聯合執法與農機安全“雙隨機”檢查工作
各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要加強農機安全聯合執法與檢查工作,一是要積極組織力量,與安監、公安交警、鄉鎮政府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緊緊依托當地道安辦,積極參加當地政府(道安辦)組織的每月逢、10日的聯合執法行動,切實加大上道路行駛拖拉機監管力度,特別在春節、正月期間,對農村趕集、廟會、探親等活動,重點查處拖拉機違法載人、超載超速、無牌行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二是要結合農機安全檢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要求,開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要強化監管手段,落實農機安全生產監管措施,加強對農機培訓機構、農機維修網點、農機專業合作社等生產單位的拖拉機等農業機械檢查工作,及時排查各類農機隱患,有效遏制農機亡人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要根據節日與農業生產特點,組織力量深入鄉村、農村集市、農機作業現場等場所,大力宣傳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安全知識,采取設立安全咨詢點、發送農機安全短信,書寫標語、出動宣傳車、舉辦農機事故防范知識講座與專題典型案例分析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組織開展春節期間專題農機宣傳教育,加強違法違規行為危害性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特別是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守法意識與安全意識。
四、加強值班與信息報送工作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大氣象災害防御建設投入,加快縣、鎮(鄉、街道)兩級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夯實防災減災工作基礎,切實增強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及救助能力,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水平,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大力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一)強化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系統建設。要進一步完善綜合氣象監測網絡,加快氣象監測與災害預警工程建設。加快建立和完善雷電、酸雨、臭氧、大氣成分、負氧離子、土壤墑情、風能、太陽能、GPS水汽等專業觀測系統。盡快做好*多普勒天氣雷達系統的延伸工作,充分發揮其監測預報作用。進一步完善中尺度災害性天氣自動監測站網建設,實現每個鎮(鄉、街道)、每個風景名勝區、重點景區,省級以上森林公園,每一座大、中型水庫,境內主要河流上、中、下游地段、重點非煤礦山的每一座小(一)型以上尾礦庫,每一處地質災害重點防御區等至少建立一個中尺度災害性天氣自動監測站的目標,力爭今明兩年分批再建4個重點地質災害防御點中尺度災害性天氣自動監測站。盡快建成車載式氣象災害應急觀測系統。
(二)加強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盡快建成與縣級氣象信息處理中心相鏈接的信息接收與傳輸系統,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和分災種氣象災害預報業務系統。加緊完成可視天氣會商系統。建設人機交互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平臺,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報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加快建立和完善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預報預警和精細化天氣預報系統、相關災害氣象預警服務系統以及農業、林業、水利、糧食、衛生、交通、國土、工礦企業等專業氣象預警服務系統,增強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的氣象服務能力與水平;重點加強對危害性大的暴雨(雪)、強降水、雷電、大風、冰雹、大霧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和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實現對各種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實時動態診斷分析、風險評估分析和預測預警工作。
(三)提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水平。由縣氣象局牽頭,按照集約化的要求,以拓展氣象防災減災信息系統功能為主要內容的四級公共信息平臺,力爭2009年汛期前完成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和不同群體的接收子系統建設。完善和擴充氣象手機短信預警系統和專業信息網站功能,與廣播電視、報社等社會公共媒體、有關部門和行業內部信息渠道相結合,實現各種防災減災預警信息向社會公眾的免費。進一步建立和健全重大氣象災害天氣手機短信免費群發和廣播電視信息接發機制。20*年12月底前開通重大氣象災害天氣信息播發綠色通道,實現對不同級別氣象災害發生地手機(小靈通)用戶的免費、快捷、定向群發,以及電視全屏覆蓋或滾動字幕等接發工作。加快車站、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建設,以便和接收氣象災害、地質災害、交通安全等各類公共預警信息,保障城鎮、鄉村等區域的預警信息的覆蓋率和受眾面,全面實現各類預警信息發送接收渠道無障礙。
三、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一)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要加強人口密集地區、重點保護部位和邊遠山區的氣象災害預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要利用有利天氣條件,開展對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等重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作業;要充分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在抗旱、城市降溫和綠化、降低高森林火險等級、撲救山火、消霧等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建設,在皂頭、花廳等地設人工消雹基地,在中型水庫(茗洋、上潭、下會坑電站)、重點林區和靈山風景區等重點地區,建立和完善不定期人工增雨作業基地。
(三)加強防災減災信息員隊伍建設。各鎮(鄉、街道)、村(居)委會、生活小區、礦山企業以及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要落實防災減災信息員。縣減災辦要定期對全縣560名防災減災信息員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防災減災信息員能夠及時準確地接收、傳遞氣象災害等預警信息和反饋災情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要采取物質和精神激勵措施,調動防災減災信息員工作積極性。要整合資源,將水利部門的報汛員、森防林護員、義務消防員等其他自愿者隊伍有機結合起來,達到一員多能、一員多用的工作要求。
四、全面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一)積極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隱患排查。要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本行政區域歷史上發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要加強災害分析評估工作,根據災害分布情況、易發區域、主要致災因子等逐步建立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有針對性地制訂和完善防災減災措施。同時,要認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學校、醫院、敬老院、監獄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二)不斷強化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要建設和完善水庫、城鎮防洪排澇設施、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及時疏通河道,對病險水庫、礦山尾礦庫、堤防等重要險段除險加固,保證工程設施防災抗災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加強防雷減災安全工作。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安全技術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易遭雷擊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加強定期檢測工作。要嚴格執行防雷安全管理“三同時”制度,確保防雷工程與主體建設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加強建設項目的防雷工程質量管理,切實將新建建筑物防雷設計審核和驗收納入建設審批程序中,嚴格規范防雷設施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和防雷安全評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要嚴格落實防雷減災責任制,將單位、各生產企業應將防雷安全生產納入各自的目標管理工作中,明確責任,健全雷擊事故責任追究制;適時開展防雷安全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要認真執行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制度,各有關單位和企業要主動申報防雷裝置的定期檢測工作(即年檢),對安裝不規范、年檢不合格在使用的防雷裝置或設施,要及時進行整改,以消除安全隱患,否則將依法查處和追究法律責任。要加強防雷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對使用不合格防雷產品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要重點加強中小學校的防雷安全工作,力爭用3-5年時間,對全縣初中、高中部、中心小學規模所存在防雷安全隱患的學校都安裝上標準化、規范化的防雷設施。
(四)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氣象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對城市規劃、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主要農業產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工程項目實施、重要工程設施及產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五)編制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要組織有關部門結合我縣的氣象災害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籌規劃防范氣象災害的應急基礎工程建設。
五、切實做好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保護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等氣象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保護工作。規劃、建設、國土、環保等有關部門,在審批可能影響已建氣象臺站探測環境和設施的建設項目時,要事先征得有審批權限的氣象部門同意。
六、建立和完善穩定增長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
要建立氣象災害防御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氣象支出基本預算要保持穩定增長。要將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氣象防災減災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基礎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要充分調動公民、法人、組織等社會投入氣象災害防御的積極性,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
七、切實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災減災責任制。各鎮(鄉、街道)、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盡力解決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