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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省古城保護條例》和《市<省古城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轄區消防安全事故。
三、預案啟動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啟動本預案:
(1)火勢較大,有可能造成較大財產和經濟損失時。
(2)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時。
(3)辦事處認為需要啟動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辦事處統一指揮,協調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社區、部門、學校、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社區、部門、學校和各企業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機制。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傷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人員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常備不懈,平戰結合。辦事處消防安全應急小組要作好物質儲備、預案演練、隊伍建設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預防、預警機制。
(4)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發生各類火災事故時,由辦事處統一指揮調度,同時應逐級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辦公室工作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辦事處設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辦事處主任李旦同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何一鳴同志擔任,指揮部下設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后勤保障組三個組。
安監辦是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的負責日常工作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安監辦主任劉宇同志兼任。
2、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辦事處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督促、指導、協助各社區、部門、學校和企業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指導各社區、部門、學校、企業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及消防演練。
(2)接到火災事故發生報告后,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匯報,保持與各工作組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信息,保障整個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3)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
組長:
部門:計生辦、群工辦、勞保所、村建所
職責:(1)組織無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封閉火災現場并設置危險警戒線;(2)防止群眾私自返回火災現場無序搶運設備、物資等;(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
組長:
部門:城管辦、黨政辦、國土所、教辦
職責:(1)接到火災通知后,負責第一時間將配備的應急滅火設備運送到火災現場并參與滅火撲救,同時根據火勢情況,請求消防大隊支援;(2)負責立即切斷火災現場電源、易燃易爆氣源及其他可能影響火勢蔓延、擴大的危險源頭,防止火災事故擴大化;發生傷亡情況的,組織醫務人員對傷員立即進行搶救。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部門:財政所、民政所
職責:(1)建立火災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向指揮部、各工作組通報信息;(2)負責緊急調度車輛運送救火設備及物資等;(3)配合組織醫務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
七、應急滅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根據起火位置、火勢大小,立即調派人員到現場撲救,同時向消防大隊報警。各組長、負責本組人員的召集,帶領本組人員實施具體的應急處突任務。
現場人員疏散工作組組織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并設置危險警戒線,對現場進行封閉,清退無關人員,維護火場秩序,防止人員發生傷亡。
應急搶險滅火救援工作組及時了解火災現場火源位置、滅火水源方位及現場已有的消防設備設施等;切斷電源,進行及時撲救、防止火勢蔓延,盡量減少火災損失。
1.1編制目的
(1)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置黃金周期間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突發事件,盡可能地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維護我區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旅行社管理條例》
(5)《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6)《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9)《省旅游管理條例》
(10)《市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區處置旅游黃金周期間旅游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而發生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
(2)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導致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氣象災害;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其他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突發性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等。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特指發生重大涉外旅游突發事件、黃金周期間大型旅游節慶活動和游客密集場所事故。包括: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由于人群過度擁擠、游客密集場所、火災、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
1.4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緊密配合,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各有關單位在接到事件救援報告時,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區委、區政府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處理和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2.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2.1組織機構
(1)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負責全區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成員: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安監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物價局、區統計局、區環衛局及各鎮辦)負責人。
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處置旅游突發事件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區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確定應急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及鎮辦對黃金周突發事件進行緊急救援工作。
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旅游文物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旅游文物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長擔任。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負責人為聯絡人。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議;協調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組織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的新聞,起草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區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工作職責
(1)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旅游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
(2)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
(3)負責通知有關人員和協調有關部門對旅游行業黃金周實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負責上報各類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
(4)認真落實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原則,對工作不負責任、者要建議進行責任追究。
(5)依法對本轄區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實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6)建立健全區旅游行業警告、警示通報機制,適時旅游警告。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應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黃金周突發事件的預告信息,以及本地區有關涉及旅游安全的實際情況,適時通過媒體本地區相關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時將情況上報市假日旅游指揮中心。
3.應急救援適用單位
3.1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制定黃金周組、接團的安全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按規定做好各類合同的簽訂,旅行社要與游客和旅游車輛單位簽訂租用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等工作責任。
(3)制訂和實行旅游團隊活動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體員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識、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選擇符合旅游運營規定的車輛為旅游團隊服務。
(5)對開展特殊旅游項目的活動,事前必須制定好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和措施。
(6)帶團導游員隨時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項,旅途中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3.2旅游星級飯店
(1)要成立黃金周旅游安全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認真做好消防、治安、衛生、防疫工作和各種緊急救援的物質準備工作,防范各類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熟悉安全防范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和救護常識。
(4)對餐廳、廚房、商場、舞廳、酒吧、咖啡廳等衛生防疫要達標。對重要的公共場所要加強值班制度和衛生消毒制度。
(5)堅持配電房、水泵房、鍋爐房、消防和安全監控室等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操作規程。
3.3旅游景區(點)、游樂場所
(1)成立黃金周安全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下設搶救救援組、警戒保衛組、通訊聯絡組、醫療救護組、疏散引導組等組織。
(2)要制定各類游覽、游樂規則和游客須知。
(3)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客運索道、纜車、游船等特種設備的檢查,堅持日小檢、周中檢、月大檢,要保存好原始檢查記錄。
(4)各景區(點)在旅游黃金周期間,要充分加強保衛,做好重點時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強對全體員工進行旅游安全應急救援培訓,提高救護技能。
4.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1當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就近尋找有關救援單位。
4.2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并書面將事故發生及救援情況及時上報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
4.3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有關部門緊急救援,保護現場,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并同時報告區政府、區安監局、市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辦公室。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1為切實做好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工程的安全渡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單位發生水災造成重大險情事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二、實施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原則,汛期施工期間,災害發生時,能快速發揮應急組織機構作用,采取積極切實可行措施,及時做好災害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災害損失。
三、應急機構的組成及工作職責
1、成立防洪防汛工作領導指揮部防汛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防洪防汛指揮部工作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防洪防汛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項目防洪防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員工防汛意識和基本技能;
(3)汛情發生后,采取一切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汛減災工作,力爭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4)服從本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揮。
2、組織協調組組長:成員:組織協調組工作職責:
(1)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2)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關系;
(3)全面了解掌握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應急救援及保衛組組長:成員:應急救援及保衛組工作職責:
(1)接到預警通知后,迅速組織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搶救工作;
(2)建立搶險警戒區,負責項目抗洪搶險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3)積極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撤離疏散,救送傷患入院就醫,避免人員傷亡;
(4)組織人員搶險,防止災情擴大,并派出人員到一樓、地下室、倉庫等主要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消除隱患、搶救物資;
(5)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維持事故現場秩序;
(6)服從防洪防汛指揮部的指揮。
4、后勤保障組及運輸組組長:成員:后勤保障及運輸組工作職責:
(1)負責項目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保障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統籌安排防洪防汛資金的使用;
(2)合理采購防洪防汛搶險物資,并充分利用現有庫存,主要物資包括:麻袋、編織袋、鐵絲、繩子、勞動工具、照明設備、小型抽水機及沙子等;
(3)在臨汛搶險中要保證防洪防汛搶險物資的供應,部分防洪防汛搶險物資要提前在各出口儲備,并作好出入庫登記;
(4)保障交通道路的暢通,保障防洪防汛搶險物資運輸及時到位;
(5)保障常用藥品、急救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供應;
(6)完成防洪防汛指揮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5、事故調查處理組:組長:成員:事故調查處理組工作職責
(1)進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原因、經過;
(2)查清防汛事故責任及責任人,提出對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
(3)安撫事故傷患人員及家屬情緒,接待聽取相關人員意見,依法研究提出善后解決辦法。
6、宣傳信息組組長:成員:宣傳信息組工作職責:
(1)負責防汛指揮部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整理;
(2)負責指揮部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閱、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閱、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
(3)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咨詢、采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7、應急小隊
(1)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均作為防洪防汛應急小隊后備人員;
(2)除留必要人員在工作區域外,其余人員隨時服從防汛指揮部調動。
四、防洪防汛的前期預防工作
1、思想準備。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員預防暴雨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汛前的思想工作。
2、組織準備。
建立健全防汛應急領導組織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危險地段的監測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搶險組織機構的建設。
3、工程準備。
貫通全線排水溝工程并及時清理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定期檢查排污泵等排污設施設備。
4、物資準備。
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重點位置和危險點源(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
5、防汛日常檢查。
汛期來臨前,各部門應加強各站點值班值勤和巡邏,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確保防汛排水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五、應急報警程序
1、值班巡邏人員發現汛情及時通知當值領導;
2、當值領導向上級防汛指揮部匯報;
3、防汛指揮部負責人向當地主管部門匯報。
六、應急預案的響應
1、防汛指揮部在接到防汛或汛情通報后,指揮部立即進入臨戰狀態;
2、依法迅速發出緊急警報信號,主要領導全面組織各項防汛工作展開,堅持24小時值班;
3、各應急小組按分工迅速到位,開展緊急搶險各項工作;
4、迅速組織仍滯留在建筑物內,特別是負一樓負二樓的所有人員及車輛撤離到安全區域,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5、迅速關閉、切斷供電系統及供氣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發生其它次生災害;
6、地下室出入口和一樓重要部位出口要用防洪編制袋堵住,防止洪水侵入;
7、及時轉運重要物資,減少災害損失;
8、加強值班值勤巡邏力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全力保障本單位正常經營,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七、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1、布置排汛救災工作,組織各工作組進行排汛救災,恢復正常經營;
2、檢修機器設備、恢復供水、供電、供氣等,恢復交通;
3、對受損設施、房屋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后的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疫情發生;
4、統計核定災害損失,并建立災后恢復臺帳,安排救災資金和所需的物資。
八、注意事項
1、防洪防汛的首要任務是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一般不組織婦女及未成年人參與救災。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2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中、西藥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2、險情發生后,要進行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情況,并及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準備;
3、事件處理過程要進行詳細記錄,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作出匯報。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_企業防汛應急預案范文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3一、編制目的
當洪汛到來時應急救援人員能夠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及時控制和消除施工過程中洪澇災害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設備、物質、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損害。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防汛方針,確保整個施工期安全渡汛。搶險時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實施責任區段劃分,顧全大局,團結協作,行成項目全員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標
強化汛期防護,消除或降低洪汛災害事故,確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王玉平副組長:劉長慶李際兵組員:各部門負責人及施工段工長
2職責:
(1)組長:負責事故的決策和全面指揮,調動各工區的救援人員、設備、物質等資源。
(2)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指揮,組織相關人員盡快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組:接到現場報警通知以后,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匯報事故概況,并通知各組應急負責人做好應急出發準備工作。
(4)疏散引導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現場閑雜人員及疏導交通,引導救援人員、物資車輛、設備進入救援現場,保護好現場。
(5)現場技術組:制定搶險方案并進行論證,組織現場救援人員落實施救措施。
(6)物質設備車輛保障組:組織好救援物質、設備、車輛的進場施救,協助搶險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對搶險現場進行組織、協調、指導。
(7)救護組: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撥打120急救電話,協助救援中心把受傷人員及時送到醫院搶救。
(8)外部協調組:與事故相關方面進行溝通。
(9)后勤保障組:負責救援人員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護用品的保障。
五、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現有的施工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抽水機、發電機、以及木板、鋼管、槽鋼、方木、鐵絲、麻袋、碎石、黃沙等急救物資。
(2)各種急救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六、預防措施
1、各施工段負責人在項目經理部防汛防洪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編制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配備各種應急物資、設備、人員,發現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組織人員按預案進行實施。
2、項目部負責人應時刻關注當地天氣,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預警機制,做到早預防、早預報,提前督促物資部門做好救援物質、設備人員的調配組織工作。
3、接到有關洪汛緊急警報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并組織項目經理部和工程隊人員作好抗洪準備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項應急措施,工區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好搶險器材和物質用品。
4、各工程隊按防洪防汛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停電并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七、應急響應
1、一旦發現洪汛險情,值班人員應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員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項目部防汛防洪應急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接到險情以后立即報告上級管理部門,并立即組織救援人員按照預案進行搶險。
2、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救援現場,并有序地組織施工現場的救援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救援總指揮立即組織工程隊負責人及記住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施工便道暢通、疏通道路的側溝、并對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設備、撤離施工人員、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確決定。
必要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和指導,并及時向監理辦、指揮部領導報告。
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情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復生產及應急搶救總結
1、搶險救援結束后,項目負責人寫出《災害情況分析報告》,并組織相關人員評審該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應性,部分條款不適應則予以修訂。
2、組織建立單位、業主等相關單位召開恢復生產會,對水澇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確定恢復生產應采取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施工措施。
公司防汛應急預案范文4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由公司董事長XXX(電話:XXXXXXXXXX)、總經理XXX(電話:XXXXXXXXXXXX)擔任。
副組長:由公司生產總監XXX(電話:XXXXXXXXX)擔任.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各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
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為應對本社區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區火災應急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一)當本管轄區集貿市場、幼兒園、居民小區等公共聚集場所;駐區單位、易燃易爆單位發生火災,并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的。
(二)本區域內發生的其它災害事故,伴隨著火災發生,社會和政治影響較大,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承擔主要任務的事故。
(三)其他沒有達到社區特大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條件,但影響較大、指揮部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火災事故。
二、指導思想
在開發區黨、工委政府及開發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社區優勢,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質準備,堅持“救人第一,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滅”的戰術原則,科學指揮,統一行動,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三、組織領導機構和職責
(一) 成立火災救援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羅曉琴 鐵路花園社區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曹志軍 鐵路花園社區副主任、社區民警
成 員:劉志剛 韓 偉 王瑞波 彭傳華 徐 曉 王 雪 葉玉榮 劉自勇
總指揮部工作職責:組織特大火災事故的救援、現場警戒、醫療救護、各項保障和善后處理。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人由社區司法警務室站長彭傳華擔任,成員由社區文體站、黨建民政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站、社區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區司法警務室等負責人組成。
(二)火災撲救組
組長:彭傳華 劉志剛
成員:由社區義務消防分隊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啟動防火、排煙、及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三)現場警戒組
組長:韓 偉 徐 曉
成員:由社區司法警務室治安員、出租房屋協管員負責
工作職責:
1、對火場周圍道路各路口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確保參與救援的車輛出入暢通。
2、保護現場、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負責火場外圍的警戒。
3、做好群眾的安全疏散撤離工作,開展火場內部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和疏散出來的人員重返火場。
4、協助醫療部門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
5、加強火災現場周圍區域的治安巡邏控制工作,對現場周圍重要目標實施安全保衛,嚴防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6、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人員協助進行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葉玉榮
成員:由社區醫療服務站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120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現場,對搶救出的傷員進行現場搶救,并將傷員轉送到有關醫院進行救治。
2、負責協調醫院開展傷員救治工作。
3、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醫療器材保障工作。
5、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 :
組長:王 雪
成員:由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著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系,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五)疏散引導組
組長:曹志軍和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
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并撤出。
四、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區居民或工作人員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社區司法警務值班室報告,值班室電話為:33xxx9,主任值班室電話為:3xxx,并提供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⒉保衛處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到場后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并安排分頭通知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各行動組成員及供水供電部門負責人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⒋總指揮到達現場后,匯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災撲救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后,應立刻了解著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⒉火災撲救組進入火場后,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并為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⒊若為電器設備火災,或著火部位在實驗室、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⒋著火物質若為油類,可用干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濕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面,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為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著火物質為橡膠、塑料等化工制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⒌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著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為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啟附近所有室內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關鍵詞】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
黨的十八四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決定,憲法規定國家對于人民負有基本保護的義務,即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應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維護社會生態環境,保護老百姓的國計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類正處于隨時可能因為氣候極端異常而爆發大災難的風險社會當中,氣候極端已經不再只是自然科學研究的范疇,已經成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議題。浙江省地處我國東南沿海,江南山地與長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處,山地眾多的地理位置、亞熱帶季風氣候和全球環境異常等原因的綜合作用導致自然災害活動日益頻繁,一年四季均有發生,其風、暴雨、洪澇干旱、山體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災的重點。面對災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著一貫的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建設平安浙江、和諧浙江為目標,高度重視浙江的救災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與規章,如《全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等,對災害醫療救援給予全面性的法律規范的指導,以實現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災害醫療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紹
抗擊災害,拯救生命,不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國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就全球范圍而言,也是每個國家需要解決的主要任務.其中美國、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設置了比較先進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統的災害醫療救援體系,其中的經驗可以為我們所了解及借鑒。
(一)美國
1.法律法規。美國《國家應急預案》是有關處置災害的綜合性法法律,將國土安全、緊急事件管理、法律實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衛生、應急救助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應急醫療服務以及私人部門等統一為一個整體結構,對聯邦政府、州長、地方行政首腦和民族行政首腦在應急事件時期的職責作了詳細的規定,成為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緊急事件期間互相協調的基礎。《美國突發公共衛生實際應急反應指南―針對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管理者》旨在幫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在突發事件或災難發生后24小時內,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衛生應急反應行動。這是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此外,還有《減災和緊急救助法》、《聯邦緊急相應計劃》、《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國家地震災害減輕地震災害法》等。
2.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體系。美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三級應對體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聯邦疾病控制與預防系統)一HRSA(地區/州醫院應急準備系統)一MMRS(地方城市醫療應急系統)二個子系統胡。當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指揮系統由CDC提升到聯邦應急計劃,總統有權根據危機事態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并啟動聯邦應急計劃;HRSA主要通過提高醫院、門診中心和其它衛生保健合作部門的應急能力,來發展區域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負責藥物獲得、急救、運輸、信息傳遞、隔離檢疫、醫務人員培訓以及醫院系統協調;MMRS通過地方的各個執行部門,如:消防、自然災害處理部門、醫院等部門,現場救援人員協作,確保城市在一起公共衛生危機中最初48小時的有效應對。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美國十分重視自愿者和自愿組織在災害醫療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國抗災志愿者組織,該組織的主席是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顧問委員會的委員,在《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擔緊急救援和為災民提供后勤服務方面,被公認為是第一應對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還有1881年成立的美國紅十字會,履行包括國內和國際災難救援在內的某些美國政府的責任,具有“聯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國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幾乎完全納入了美國緊急事態管理的工作體系,承擔著美國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美國在聯邦 C D C 中專門設有負責與媒體溝通的通訊辦公室,負責向公眾和醫療救援人員及時告之災害事態信息,幫助相關人員正確判斷災害發展狀態。此外,美國聯邦應急管理署主持全球應急管理系統,以災害信息服務、災害應急事務處理為目標,主要業務包括同國際系統連接,進行災害管理、減災、風險管理、救助搜索、災害科研等。
美國對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有相關的法律進行規范,體現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項專門的減災法之中,并且還有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并且該職責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災害發生后的“臨危受命”;把衛生系統與其他系統串聯起來,使得公共衛生、災害事件管理、執法、醫療服務等領域內的人員可以綜合有效的協作;重視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力量,并將其納入政府的管理體系,發揮其優勢作用;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應對體系及具體程序和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二)日本
1.法律法規。 1 9 6 1 年頒布實施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是日本預防災害、對應災害和災后重建等事業方面的根本大法,對其他相關法律起著指導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關法律的立法依據。該法就防災救災中政府的責任、地方團體的責任以及市町村的責任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災害救助法》是關于災害應急救助問題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發生災害時,國家要在地方公共團體、日本紅十字會、其他團體及國民的協助下,進行應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來保護受災者和維護社會秩序。此外,針對多發行地震災害,還制定了詳盡的地震災害對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等。
2. 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三級政府負責管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縣) 一市( 町、村 )三級,由主管衛生和福利的厚生勞動省負責建立,并以之為中心,納入整個國家危機管理體系。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日本政府會向國民及有關機構發出緊急通報,通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同召開了干事會,研討對策。中央主管機構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最主要職責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實施應急對策。在日本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理系統中,消防(急救):警察、醫師會、醫療機構協會、通信、鐵道、電力、煤氣、供水等部門,也按照各自的危機管理實施要領和平時的約定相互配合。平時,在災害疾病的預防工作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全國各都道府縣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2007年修訂的《災害基本對策法》把紅十字會在內的61個非政府機構制定為全國性公共事業,要求其無條件配合災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應的災害救援機制。建立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的醫療救援程序,并根據不同時間段設立了應急措施:災后6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醫療隊救助傷病;災后12-24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轉移傷病。
5.建立應急信息管理網絡,可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災害通訊網絡體系,包括:以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主的“中央防災無線網”;以全國消防機構為主的“消防防災無線網”;以自治體防災機構和當地居民為主的都道縣府、市町村的“防災行政無線網”;以及在應急過程中實現互聯互通的防災相互通訊用無線網等。此外,還建立了包括緊急聯絡通訊網在內的各種專業類型的通訊網。另外,還正式設立內閣信息中心,以24小時全天候編制,負責迅速搜集與傳達災害相關的信息,并把有關災害通訊網絡的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日本同樣也制定了詳盡的災害應對法律法規,使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同樣的該各行政部門是承擔該職責的常設機構;把非政府部門規定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定主體,調動了政府和民間的各方面積極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協作;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政府負責日常應急體系及具體24小時應急救援程序,并重視對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預防工作;將來完善的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綜上所述,一項切實有效地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
1.災害醫療救援法律淵源多元。災害醫療救援屬于突發公共事件,在突發公共事件、災害防治等領域的行政法律法規、衛生法規等不同的部門法中都應重視設置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也可制定單項災害醫療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災害醫療救援日常應急體系,有備無患。在該系統中,應依法確立非衛生行政機構與公共衛生部門的各自職責和工作程序,部門之間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災害醫療救援體系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
3.依法確認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主體地位,將其工作與政府相關部門工作給予有效地配合和協調,發揮非政府組織分布廣泛,在后反應快速,醫療救援力量專業化的優勢;
4. 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同時也是政府部門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現狀介紹
自然災害具有的突發性及危害性特點,使其被定義為突發事件的范疇[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因此相關的突發事件處置的法律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衛生法規都包括對災害醫療救援的適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國家性的法律法規以及衛生部門繼而制定的預案與辦法等主要是,《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防震減災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災區重點傳染病疫情霍亂等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職責》、《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衛生部《2006-2010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質的規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干旱衛生應急專項預案》、《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
雖然浙江的災害救援已經具備了預防和抵抗災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災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還需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緣由如下:
(1)完善社會立法,構建成熟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為浙江省抗災救險工作貢獻微薄之力,促建和諧社會。國內外的經驗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較為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對如地震、風災等災害事件的防治和應對就較為得力。如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的《應急法服務法》,它規定州長可以根據《健康和安全法》對災害事故中的救助問題給予豁免;日本有比較完善的國民健康計劃。與之對比的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助有明確的規定之外,有關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規之中,且對于醫療救援方面的規定也是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缺乏針對災害醫療救援的系統性的完善立法,這會導致災害醫療救援不利,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具體權利,導致社會矛盾出現,不利社會的和諧與發展;
(2)居安思危,有備無患。汶川地震不僅給我國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而且對中國現有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進行了有力的沖擊。在抗險救災中出現了許多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方面新的法律問題需去研究,如在災害救援中的醫生為拯救生命對遇險者進行截肢的緊急處置的權利與遇險者知情同意權的對抗;災害國際救援隊伍和民間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問題;在災害醫療救援中遇害者的尸體應急處置的法與情的沖突;災害醫療救援中出現的專業救援人員缺乏和藥物等重要救援物資調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問題。汶川地震出現的這些問題不會是偶然現象,今后也必然會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災害醫療救援中有所表現。《左傳》有言:“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我們應以汶川地震的災害醫療救援行動為研究的對象,結合浙江省的現狀,對浙江省的災害醫療救援給予深層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補浙江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法學研究的空白領域。如前所述,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涉及到諸多的法律問題特別是醫事法律問題,法學界對醫事法律研究的相對陌生和不重視,導致該研究領域出現研究的空白點,而本課題組成員立足于溫州醫學院,具有法學研究背景,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從法學特別是醫事法學的角度,對我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樹。
三、浙江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災害醫療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調整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二是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相關國家和省級的預案或者辦法等,如《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前者是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工作所依據的強制性法律法規,并有追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而后者是落實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所依據的具體操作性政府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內部指導性文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要參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顯低于前者法律法規,導致其執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綜合性規范或者專類性規范有關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過于簡單,缺乏針對自然災害醫療救援的單獨規范。
綜合性規范主要指的是針對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綜合性法律規范,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專類性規范是對具體某一類型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單獨性法律規范,如《防震減災法》、《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等。在綜合性和專類性規范中,災害醫療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項內容而已,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簡單和過于原則性,不利于實際的操作執行。雖然后面制定的醫療應急救援預案有具體救援措施的落實,但是也是針對整體突發事件的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規定簡單統一,對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實施缺乏針對性,對于自然災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務,但如果是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事態控制比醫療救援而言更為重要,因此雖二者同屬突發事件,對醫療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當今社會地球環境惡化,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特別重視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也是形勢所逼。
(三)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衛生防疫環節的法律建設優于災害疾病急救環節的法律建設,立法層次上存在漏洞環節。
國家經過非典事件以后,衛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經比較完善,主要有《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其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對疫情的預防、應急處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會該如何行動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對災害疾病急救僅是簡單片語而已,如《突發事件應對法》對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規定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醫療救助、衛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減災法》里面也只有一條,地震災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災害醫療救援立法體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規定必然影響浙江省在制定災害醫療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規時,重疾病防疫,輕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醫療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
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災害醫療救援的主體主要是政府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對于上述主體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都在法律法規中有詳盡的規定。但對于非政府的醫療救援組織,如紅十字會組織、自愿者等僅是簡單規定了其可以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協助做好相關工作,進行人道主義援助。但對其開展醫療救援工作的職責、權利范圍及政府醫療救援機構的配合和沖突協調等實際會發生的問題都沒有涉及。事實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經驗告訴我們的,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對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積極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醫療救援工作上的專業性也是得到認同的。隨著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日益參加到各類災害醫療的救援工作中,重視其醫療救援法律主體地位,依法規范其醫療救援工作是勢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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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7]《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條規定,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發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學校(幼兒園)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樓梯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二)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學校(幼兒園)建筑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幼兒園)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五)發生的造成師生傷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學校(幼兒園)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安全事故;
(八)學校(幼兒園)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大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學校發生的學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體活動、集會、演出等發生師生傷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
二、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旬陽縣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組織指揮下和旬陽縣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學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啟動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考試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辦、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教育股長、行政股長、人事股長、計財股長、督導室負責人分別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教育辦主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兒園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直接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指導縣直學校(幼兒園)和鄉鎮教育辦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定期指導預案的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向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匯報并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
(四)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快速開展現場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五)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事故現場。
(六)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快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做好傷亡師生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十)大型考試活動,有突發性的苗頭,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若校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其股辦室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分別報告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縣教育局值班電話:*
(二)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時間和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縣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后,除了向局長報告外,須立即向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報告,同時報縣委辦室和報市教育局、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并根據重特大事故的實際情況,請公安、消防、衛生監督、環保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后,縣教育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實施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情況和應急處理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請交通、水電、電信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快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設施。
(三)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保護。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醫務人員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發生后,各學校黨政領導、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當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要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制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并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教育辦要加強對所屬村小、教學點的安全管理,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公司在礦區內有1座35kV/6 kV變電所,35kV電源來自市供電公司變電所(專線金冶線、備用線金四線),所內安裝有1臺3150kVA的變壓器、2臺4000kVA的變壓器,現運行2#3150kVA和1#4000kVA各1臺,在6kv側并聯運行,也可單列運行。該變電所擔負公司生活和生產用電。
另外1臺4000kVA的變壓器作為備用。各礦區下井均為6kV雙回路,電源一用一備,分別來自該變電所6kV的Ⅱ段母線。
(1)礦變電所1#、2#主變及35kV、6kV主供電設備出現故障,金冶線(專供線35kV),出現斷線、倒桿、供電設備故障等,可能造成變電所全所失電,致全礦供電中斷,影響全公司生產和居民生活,最嚴重的是不但造成井下一片漆黑,提升系統失效,而且礦井要面臨被淹沒的危險。
(2)礦區各供電支線6kV側雷擊跳閘、斷線、倒桿、設備故障,造成礦各線路停電24小時以上,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居民生活及有關單位的生產經營。
(3)重大自然災害,造成供電專線停電、變電所停電全礦無供電24小時以上,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各單位生產經營,造成社會不安定的。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各單位、部門和個人在供電突發事件處置中應執行“科學預警、緊急處置、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
(1)科學預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學預測” ,充分發揮全體職工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把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落實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個人。各相關職能部門(個人)應定期收集、分析供電綜合信息,建立靈敏的預警機制,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預防和化解,爭取把供電突發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緊急處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時處置的要求,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接到突發事件信息時,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主管部門,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不得延誤。責任部門按應急預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按規定上報。
(3)統一指揮:對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由指揮部統一指揮和處置,各職能部門、單位的專業小組按照職能范圍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各相關部門和個人應積極協調配合。
(4)分級負責:在突發事件中,各部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及時報告和行動,聽從指揮,對分工負責的工作不得推諉回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為應對供電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成立應急領導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礦業公司安全保衛部、綜合部(物資)、調度中心;礦山公司水電公司、醫院等組成。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⑴接受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領導,并落實應急指令。負責對供電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決策指揮和處置。
⑵檢查督促各相關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身及社會財產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規定。
⑶督促檢查各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現場處置突發事件方案及有關的應急準備工作。
⑷責成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應急處置的組織,配備相關的工具裝備。
⑸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⑹檢查監督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以及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信息。
總指揮職責:
⑴負責指揮應急救援行動。
⑵啟動和終止救援搶險命令。
⑶負責組織制定好公司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并督促檢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責任的落實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⑷對應急救援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行使決策權。
⑸負責落實上級部門對應急處置的要求。
副總指揮職責:
⑴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工作。
⑵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
⑶總指揮外出時,按排名先后順序接替總指揮領導應急救援工作。
3.2.2安裝維修隊和機電搶修隊職責
由水電公司變電所所長任負責人,水電公司安裝隊、維修隊等有關人員組成。
⑴負責供電線路和設備日常的檢測和檢查,消除隱患;
⑵服從指揮部的命令,執行應急搶險指令;
⑶負責供電系統突發事故后的檢測和修復工作,保障供電系統盡快恢復正常。
3.2.3水電公司變電所職責
⑴履行好崗位工作職責,發現突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⑵學習貫徹落實好本預案;
⑶組織開展自救;
⑷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和傳達執行指揮部的指令。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電力法》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確保供電系統運行穩定。
⑴加強供電系統安全穩定控制裝置的技術管理和日常維護、檢查工作,確保其整定正確、正常投用,運行可靠。
⑵加強運行人員的專業培訓,電工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作業,并做好應對事故預案的完善、學習和演練工作。
⑶高度重視供電系統的安全運行工作,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發現缺陷和隱患及時處理,異常天氣要增加檢查次數。
⑷各類安全自動裝置能正確動作。
⑸導線各銅鋁接頭采用銅鋁過渡措施。
⑹按規定周期檢查配電線路導線連接及線夾。
⑺線路桿塔標志統一規定,做到齊全、正確和醒目。
⑻變壓器要有名稱和編號標志。裝有醒目的“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志牌;柱上油斷路器名稱和編號齊全。
⑼變壓器油溫、油色、油面正常。
⑽變壓器、柱上油斷路器不得有嚴重油污或滴油現象,柱上油斷路器栓漏周期符合廠家規定。
⑾按照電纜正常運行時的最高允許負荷,允許過負荷電流和過負荷時間控制標準進行允許管理。
⑿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票和操作規程。
⒀建立電纜和預防性試驗制度,按規定進行預防性試驗,并加強電纜的試驗記錄管理。
4.2 預警行動
指揮部根據接報和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⑴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并通知各相關部門進入預警狀態。
⑵指令相關人員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5.信息報告程序
⑴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一旦獲悉供電突發事件警報,應立即向水電公司報告,聯系電話:575705、57576、礦內(74 、05、716)。
⑵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后,在指揮部的指揮下,各專業應急小組和相關部門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大(散),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把影響降到最小。
⑶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可簡單概括為“定性質、早報告、快處置、保安全”四句簡語。
6.應急處置
6.1相應分級
按事故災害的危害情況、影響范圍和可控性,將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等級 描 述
Ⅰ 變電所全所失電,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或造成1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Ⅱ 變電所分段失電,或線路出現斷桿或倒桿等,造成公司部分地區供電中斷,或造成2萬-10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Ⅲ 供電線路變壓器等設備出現故障,造成局部停電,或造成2萬元以下的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發生后,單位工段響應Ⅲ級,水電公司響應Ⅱ級,公司指揮部響應Ⅰ級,當事態達到Ⅰ級時,如公司應急救援能力不足,短時間內無法修護和恢復,指揮部應向社會求助。
6.2響應程序
⑴突發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可控性和損失情況決定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⑵ 在應急處理的同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集團公司報告。
6.3處置措施
6.3.1礦變電所金冶線(專供線35kv),出現斷線、倒桿、供電設備的故障:
⑴由六合供電公司向礦變電所通報,并通知做好35kv供電電源倒入備用線(35kv金四線)上。
⑵水電公司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礦調做好負荷控制工作。
⑶礦調通知相關單位做好負荷控制和調度。
⑷水電公司組織人員負責對礦各支線負荷的監管。
6.3.2重大自然災害
因雷擊、洪水、地震等造成外部供電系統發生問題,由水電公司組織力量搶修,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好井下備用源啟用命令,待自然災害后自動恢復。
6.3.3礦區各供電支線(6kv)停電故障
⑴由水電公司向礦調通報,并通知單位做好6kv供電電源倒入備用線上。
⑵由水電公司組織力量搶修,礦調做好通知和負荷控制工作。
6.3.4變電所所內35kv、6kv主供電設備出現故障
水電公司組織搶修,礦調做好通知和負荷控制工作。
為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和廣大青年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建立健全我縣共青團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管理和經濟處置機制,提高共青團組織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反映速度和戰斗力,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環境風險把控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健康的安全事故。結合我委工作實際,特定制本預警機制防控實施預案。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規范安全管理工作,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規避安全風險。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響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好統一調配。
如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突發事件(如地震等)、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如火災等)、因社會對抗引發的突發事件(如恐怖襲擊等),及啟動本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玉屏侗族自治縣共青團組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當地黨委和政府對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并視突發公共事件啟動對應的應急預案。
領導小組由團縣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團縣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團縣委辦公室成員、各鄉鎮團委和縣直單位團組織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各級共青團組織和廣大團員青年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日常應急管理的各項職責任務,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練和有關事項宣傳教育工作,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災害,能夠快速反應、有效組織、積極參與、發揮作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織協調組、宣傳組和應急處置組等四個部門。
由團縣委書記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團縣委辦公室成員和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應急人員的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匯總,上報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做好突發應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組織協調組由團縣委副書記任組長,成員由團縣委辦公室成員和事發地共青團組織負責人組成。工作職責: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組織安排應急分隊人員調配任務分工等相關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宣傳組由團縣委副書記任組長,成員由團縣委辦公室成員和相關人員組成。工作職責: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做好宣傳報道工作、負責接待各類咨詢、采訪等,及時發現和宣傳共青團組織和團員青年在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采用各種方式進行正面宣傳報道,引導社會輿論。
應急處置組由團縣委副書記任組長,成員由各基層團組織負責人組成。工作職責:組織以共青團干部為骨干,團員和青年志愿者為基礎的應急分隊、突擊隊、服務隊,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投身于應急處置工作。依照有關規定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協助當地黨委。政府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安置工作,協助有關方面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和做好善后處置等各項工作,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和以人為本,牢固樹立“抓安全、保平安、促發展”工作理念,以建立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切實落實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監管單位“二個主體責任”,扎實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宣傳教育“二項行動”,繼續完善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隊伍“二項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大漁業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推動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標
按照“創新、超越、實干、爭一流”的要求,全面做好漁業安全工作,漁業安全生產和監管責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切實提高,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實加強,安全監管、隱患排查治理成效顯著,漁業事故明顯下降,確保全街道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穩步推動全街道漁業生產安全發展
年,緊緊圍繞上級漁業部門的中心工作和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實現,重點抓好以下漁業安全工作:
1、切實落實漁業安全“兩個主體責任”
根據《安全生產法》等安全法律法規和區政府《關于落實街道辦事處及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規定》,結合我街道漁業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實際,切實落實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監管單位“兩個主體責任”。
一是落實漁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切實擔負起保障生產安全、保障船員生命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安全生產;
二是分解落實街道、社區的“屬地管理責任”,督促街道和社區切實擔負起安全監管職責,工作中既各負其責又相互配合,有效監管漁業生產安全;
三是建立“街道-社區-漁船”三級漁業安全責任體系,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級落實安全責任,逐級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嚴格考核獎懲、責任追究和“一票否決”制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漁業安全工作機制,確保控制指標不超標,確保工作指標順利完成。
2、扎實組織開展漁業安全“二項行動”
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各單位安全工作職責,扎實組織開展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宣傳教育“二項行動”。
一是扎實組織開展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各漁業社區、漁業生產經營單位要在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礎上,繼續組織實施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一要結合轄區實際研究制訂監督檢查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組織開展好專項安全監督檢查活動;二要確定重點檢查治理內容和檢查時段,落實好整改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隱患;三要建立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漁船“黑名單”制度,采取相應措施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扎實組織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各社區、各相關單位要按照上級安全工作部署,結合轄區漁業安全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思路,豐富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宣傳教育效果,扎實組織開展好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一要抓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每周一講”和“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營造全社會都關心、重視漁業安全的良好氛圍;二要抓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確保新漁工切實掌握基本安全生產技能,切實提高船東、船長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應急自救互救能力,切實提高“街道-社區”兩級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發揮“平安漁業建設先進單位”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平安漁業全面建設。
3、進一步加大漁業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要抓好網格化預警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分級預警制度,重點對落實網格化管理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危險因素或工作動態實施預警,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網格化動態管理水平,不斷增強安全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
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定期組織演練,在演練中查找和彌補不足,切實增強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