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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142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12-0-02
“社區”一詞最早由斐濟南?滕尼斯定義為:“由同質人口組成的、關系親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撫、富有人情味的社會團體”,這一定義用在我國的農村社區上同樣比較貼切。我國農村社區一直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變化發展著,當前很多地方也開始了對農村社區治理模式的探索,但總體而言,我國農村社區的建設仍推行管理模式,這一模式的種種問題制約了農村社區的建設和發展。
1 我國農村社區管理的現狀及其問題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將村民自治制度引入法律軌道,為農村社區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礎和群眾基礎。而當下農村社區的建設模式還不是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網絡治理模式,仍是一種缺乏參與、缺乏合作的管理模式,存在著諸多問題。
1.1 管理方式落后,民主制度落實不到位
目前,我國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這4個方面,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是通過村委會及村民小組等形式來保障村民的參與權和推動農村事務的公開。然而在我國很多農村地區盡管采取了這一自治模式,實際上仍沿用了傳統的管理方式。很多地區村委會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并未定期召開村民會議,一些村務活動常常是部分干部說了算,未做到及時公開,還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這就無法保證村民的自治權,村民自主這一民主制度就沒有落實到位。
1.2 農村社區居民缺乏主體意識,參與積極性不高
在村民自治制度中,村民本應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主體,但受主客觀因素的制約,大部分農民對農村社區建設缺乏參與積極性,“面對農村社區推行的政治民主建設,村民廣泛存在著村民政治冷漠現象”。從主觀因素來看,農民受自身知識水平、法制意識限制,缺乏民主觀念和參與熱情。從客觀因素來看,受我國幾千年來“官本位”思想的影響,農民形成一種“唯官是從”的習慣性思維。盡管當前賦予了農民自治的權利,但很多農民仍然認為作決策的應該是部分干部而不是自己,對于農村社區重要事務他們更愿意采取一種觀望的態度而不愿意“出頭”,甚至對于侵犯了自己利益的事情,也選擇忍氣吞聲。
1.3 農村社區資源利用率低,缺乏資金、人才、技術等支持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農村大量勞動力流入城市,使農村社區缺乏規劃者、引領者和建設者,影響了農村社區的建設。而受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社區建設無法調動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導致了農村社區的資源閑置和流失,使我國農村豐富的資源和廣闊的市場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進一步制約了農村社區功能的發揮,不利于農村社區的建設。
2 農村社區由管理向治理變革的必然性
傳統的農村社區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農村社區建設的要求,而治理理論卻為人們提供了一條改革思路,治理模式不同于管理模式,它要求各主體能夠分享公共權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務。這一理念同樣適應當前農村各方面的情況,有助于農村社區的建設。
2.1 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入提升為治理模式的推進奠定了經濟基礎
一方面,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以及農民收入的提高,農村社區居民的需求已經不僅僅停留在物質層面上了,他們希望了解更多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自己所享有的權利,逐漸形成了一定的參與意識,這為推動村民的自治開啟了一個良好的開端;另一方面,農村經濟的發展,吸引了一部分資金和人才的流入,同時也吸引了一些民間組織的進入,其中經濟性的民間組織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反映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確實為實現多元共治奠定了基礎,開拓了廣闊的空間。
2.2 政府政策支持為治理模式的推進奠定了政治基礎
過去農村和農業為推動我國的城鎮化和工業化做出了突出的貢獻,隨著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國家對糧食安全的重視,國家開始扶持農業。2003年全面取消農業稅這一政策改變了傳統的建立在稅費收取基礎上的農村社區管理模式,扭轉了鄉鎮政府亂收費的狀況,緩和了干群矛盾,也推動了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這就為治理模式的推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隨著我國執政為民理念的不斷推進,農村發展道路的選擇也必然要作出新的調整,以人為本的目標要求基層政府轉變“大包大攬”的觀念,樹立服務意識,協同社區居民、企業和非政府部門共同致力于農村社區的建設。
2.3 農村社區建設的復雜性要求實現多元治理
過去農村社區是一個封閉而同質的鄉土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是一個“無法”的社會,是一個“禮治”的社會。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革和發展,大量的農民選擇到城市務工,打破了封閉而同質的農村社區結構,增加了農村社區的流動性,使農村社區結構逐漸向開放性、異質性和流動性轉變,改變了傳統的禮治秩序。當前農村社區的建設就同時面臨著發展問題和秩序重建的問題,要實現農村社區的有序建設,就必須尋找一條新的治理途徑,只有這樣才能調動各參與主體的資源和積極性,更好地應對農村社區建設中不斷出現的問題。
3 實現農村治理轉型的對策
農村社區建設的迫切性和復雜性,要求從根本上改革之前的管理模式,推動農村社區的治理改革,調動多元主體的參與積極性。
3.1 優化基層政府職能,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改革傳統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忽視政府的作用,而是要更正之前越位、缺位以及錯位的現象,發揮好政府在整個治理系統中的主導作用。首先,應該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相關政策更加具體、更加貼近實際,使鄉村社區建設做到有法可依;其次,鄉鎮基層政府要依照法律法規來行使手中的權力,根據當地的特色對農村的建設進行科學的規劃,調動其他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共同致力于農村社區的建設;最后,基層政府還要轉變管理理念,樹立服務意識并努力提升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
3.2 提升農村社區居民的主體意識,調動村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
村民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主體,農村民主治理的根本目標是村民自己依法管理村務,在地方政府的幫助下最終依靠村民自己達到善治。在村民自治條件成熟的地區,基層政府應該放手發動群眾,充分保障群眾的自治權。在一些自治條件不夠成熟的地區,在保障農民物質利益的基礎上,加大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村民權利的宣傳,增進村民對自治的了解,逐步推進自治制度。只有讓村民切實感受到參與治理的好處,才能帶調動他們的參與積極性,為社區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3.3 完善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優化投資環境,吸引人財物的進入
農村社區的建設離不開人才、資金、技術以及物資的支持,然而當下在很多農村地區由于基礎設施條件差和服務體系配置不齊全,難以吸引人財物的進入。因此,圍繞農村社區需要不斷完善農村社區的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就變得很有必要。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改善農村的投資環境,吸引企業和民間組織加入農村社區的治理行列中,從而針對農村社區提供更多農民需要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提高社區建設效率,節約社區建設成本。
3.4 鼓勵農村社區中民間組織的發展,特別是農村社區社會工作的介入
【關鍵詞】城鎮化 空心化 農村社區 治理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6623(2013)04-0022-04
一些地方目前出現的“農村空心化”現象,生成背景復雜,涉及領域廣泛,負面影響明顯,采取科學舉措加以攻克顯得異常迫切與重要。
一、農村空心化的成因與影響
通常意義上理解的農村空心化是指在工業化、城鎮化的背景下,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大量甚至是過分轉移到城市中務工,而導致農村人口在年齡結構上空缺和村莊空間形態上荒蕪的現象。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發展態勢,農村空心化究其本質是復雜的社會、經濟變革在鄉村地域的現實反映。一方面,人口非農化轉移成為常態,大量農民進城務工,對城市公共服務能力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戶籍、教育、住房等公共資源供給的缺失和分配上的不均,導致農民難以獲得完善的政策和生活保障。無法真正享受與市民同等的待遇。為此,對其而言,一個理性的選擇便是自己“單槍匹馬”到城市闖蕩,老人和孩子則成為老屋中留守的主要人群,導致農村“年齡空心化”的現象凸顯。另一方面,農村建設用地“外擴內空”現象日益突出,農戶更多地將新房的建筑選址確定在村莊或城鄉交界處,以獲取城市的公共資源與享受便利的交通出行等,這又往往造成村內人走宅空,老宅長期閑置,農村“住宅空心化”的現象普遍。
農村空心化給我國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帶來了諸多負面影響。其一。農村空心化造成了我國農村發展格局的失衡和資源的浪費。留守老人和婦女在知識素質、技術水平、學習能力等方面弱化,亦使得科技知識和新技術推廣難度增加,進而造成撂荒耕地逐年增加,“一戶多宅”情況,數量龐大和布局混亂的新、老住宅又向耕地保護提出了挑戰。其二,農村空心化引發了諸多嚴重的社會問題。人口非農轉移使得新農村建設主力日益流失,社會管理革新的難度加大。老人養老、醫療和小孩的教育等問題日漸凸顯。其三,農村空心化的“外擴內空”,使得農村整體的面貌和人居環境受到破壞。農村村莊內部的空心性及其外部的廣延性,直接引起宅基地更大程度的分散,給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帶來了困難。同時,由于村內住宅長期無人居住、年久失修,在遭遇各類自然災害時往往存在著重大的安全隱患,并現實地影響著農村建設的整體風貌和布局。此外,住宅空心化的無序發展,還使得長期以來形成的親緣臨近和鄰里互助的樸實民風和人際關系淡化,村民的集體意識受到削弱。爭奪宅基地行為的增多,又導致干群關系和村民關系日益緊張。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村內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穩定。
二、農村社區與社會管理創新
“社區”是1887年由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首先提出的,它是包含地理因素、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的內涵豐富的概念。農村社區相對于傳統行政村和現代城市社區而言,系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內的村民在農業生產方式的基礎上所形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它在我國的產生,系新時期鄉村社會轉型的必然要求,對我國基層民主和村民自治制度推進和完善具有積極作用。在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中,推進農村社區建設不失為解決農村空心化問題的重要舉措。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社區的功能并積極引導社區建設,自十六屆六中全會中央首次提出農村社區建設的主張后,短短幾年間,各地的社區建設便經歷了探索實驗、全覆蓋發展、和諧社區提升、社區規范化建設四個發展階段,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功能日益彰顯。
首先,農村社區的建立改變了城鄉傳統的生活思維方式,整合了社會資源。當前各地對農村社區建設模式的探索,主要包括新興農村住宅社區、中心村規劃社區以及舊村改造社區_一類。其中最常見的形式為村莊合并,原先散居的村落變為集中化的社區,匯集了更多的異地人口,建立在傳統親緣、地緣關系上的鄉土人際網絡更多地加入了業績因素,熟人社會的鄉土性慢慢減弱,開放化生活方式和兼收并蓄的思維模式逐步形成,從而促進了農村生活與城市生活的科學對接。同樣,農村社區建設亦推動了社會資源的節約和公共問題的解決。通過對村落住宅加以科學規劃,整合并優化配置了閑散的土地資源,在為村民提供更優質的居住條件和配套設施,改善其生活環境和質量的同時,更為城鎮化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此外,針對留守群體的養老、教育、醫療等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的狀況,社區建設還為村民搭建了組織化利益和訴求表達的平臺,從而為其爭取了更多的公共政策、資源,提供了制度和機制保障。
其次,作為一種新體制,農村社區還在促進基層民主、村民自治方面發揮著重要的功能。農村社區的成立,適應了鄉村社會日益開放和人員融合的變遷趨勢,一改傳統封閉和排外的管理體制,賦予所有在鄉村生產和生活的人們以公共事務的參與權和管理權,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和居民的民利。并且,針對農村青壯年人口離鄉進城所帶來的基層民主空心化的發展障礙,農村社區以更加務實的方式,將轄區基于共同生活需要的群體予以整合。打破了傳統村籍的限制,將外來人員納入社區民主治理之主體范疇,從而打造了一個多元利益主體平等協商、協調的平臺,激發著社區自我管理和服務的內生動力,進而有效促進農村發展中各類矛盾的化解和鄉村社會秩序的穩定。
三、加強農村社區建設的對策選擇
針對農村空心化的現象,農村社區建設應遵循科學規劃、綜合協調原則,充分調動各社會治理主體的力量,系統整合各類社會公共資源,切實形成建設合力。
(一)轉變觀念,加強對農村社區建設的組織和引領
我國的農村社區具有很強的政治建構特性,政府的動員和制度安排顯得異常重要。政府部門要更新理念,改變行政權力包攬和過度干預的傳統,在社區建設中始終以農村所需和農民所思為出發點,切實授權、還權于社區,保障農民的社會參與權、表達權。其一,通過宣傳教育、政治動員和經濟誘導等手段,引導村民形成組織化的協調、互助意識,并在此基礎上選擇符合各地農業發展現狀和區域特點的社區建設和發展模式,整合農村由于“外擴內空”而分散和浪費的各類資源、實現組織化的綜合利用,最終形成規模發展和集約效應。其二,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特點,明確對農村社區的法律定位。作為農村基層社會生活共同體和鄉鎮政權的組織基礎,應當賦予其正當的法律地位和充足的管理權限。其三,有效利用農村社區利益表達和訴求輸送的平臺效用,有針對性加以政策設計和民主推進。農村社區為村民利益聚合和民主自治搭建了組織架構,應積極鼓勵農民的參與、協商和討論。同時,政府應當常態化、制度化地收集和分析社區整理和輸送的各種建議與訴求,及時修正相關政策措施,將資源和經費的投入加以最優化配置,有的放矢地化解空心化的各類難題。
(二)在攻克農村空心化問題上應當大膽探索,有所作為
第一,明確職能、準確定位,有效彌補政府管理缺失。目前村莊合并構建社區的模式,主要著眼于農村區域的社會化或就地城鎮化,結果是盡管產生了新興社區,但往往停留在村民居住集中或行政機構簡單合并等淺層次上。看似打破了原有村莊的行政界限和社會邊界,但實際上還沒有完全融合成為一個真正意義的社區。其內部村治的痕跡依然明顯,管理資源并未得到優化整合,社區的組織和制度建設都相對滯后,社區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并未切實轉變,公共服務的提供能力低下,難以協助政府解決土地城鎮化快于村民市民化的矛盾。基于此,我們需要重塑社區的治理地位,要將其職能切實定位在資源整合、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充分考慮我國目前空心村“內控外擴”、“小聚居、大分散”的特點,按照資源共享、貼近基層、節約成本、服務村民的原則,以空心村整治——中心村社區建設為切入點,對原先村內外的整體空間結構、家庭模式進行重構。即在政府的支持下積極開展對農村用地的整理活動,對農村用地進行科學規劃,把地域相鄰的幾個村莊公共資源加以整合,選擇一個發展潛力較大的村莊設置為中心村,配套建成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具體承接政府對村民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對留守人員居住環境進行調查,依據社區布局特點對現有農村居民點遷村并點、退宅還田,遏制土地資源浪費。
第二,加強“內功”修煉,持續完善農業生產服務。針對目前農村空心化所引發的人員流失、土地荒蕪、科技推廣困難、種植結構失衡等現實問題,農村社區應在各級政府部門的指導下,持續健全農村生產體系來協調加以解決。社區農村生產體系應當是一個集農資、技術、服務、信息提供的大平臺,它可對以往分散在各空心村內的農業生產需求加以整合,并在此基礎上統籌支持農村合作組織和各類行業組織的發展,集中消除空心村內農業科技推廣的障礙,推動傳統生產模式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轉型。鑒于目前空心村內所導致的人才短缺,農業創新難以為繼的困境,農村社區應當在對策的選擇上內外并舉。一方面,依靠管理部門的支持和區域內相關企業、組織的力量,加大對現有勞動者的技術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力度。包括對農民定期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幫助其掌握先進的技術并在實踐中強化其應用的熟練度;設立專門化組織長效地對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等問題加以咨詢、解答;組織農民學習各種農業科技、文化、經濟、環保和法律等相關知識等等。另一方面,農村社區要大力引進各類農業專門人才。特別要引進在農業組織化和產業化發展中能對農業技術應用、農產品加工營銷、種植養殖、農村文化建設活動做出貢獻的應用型人才。大力探索大學生農村服務的長效機制,引導和鼓勵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就業,并為其爭取完善的待遇保障和晉升渠道。農村社區還應借助專家的智慧,引導農民合理調整現有農業種植結構。要強化農民的種糧意識,發展效益農業、特色農業、品牌農業,大力推廣農業高新技術成果的應用,發展網上農業、智能農業、數字農業等多元化全新的農業形態。在種植結構上,實現農林牧副漁各產業競相發展的格局,切實提高現有土地生產的利用潛力。
關鍵詞:自主治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比較
1 什么是自主治理理論
當代公共選擇學派和公共經濟學的代表人物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在大量實證案例研究的基礎上,開發了自主治理理論,并由此成為歷史上第一個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女性。自主治理理論集中體現在奧斯特羅姆1990年的著作《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之中,核心內容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她指出傳統的分析公共事務的理論模型主要有三個,即哈丁的公地悲劇(1968)、Dawes等人的囚徒困境(1973,1975)以及奧爾森的集體行動邏輯(1965),但是他們提出的解決方案不是市場的就是政府的,而且得出的結論往往是悲觀的,她指出當前解決公共事務問題的或者以政府途徑(利維坦)為唯一或者以市場途徑為唯一的途徑是有問題的;然后,她通過對制度供給、可信承諾和監督這三個難題的分析,認為沒有徹底的私有化,沒有完全的政府權力控制,公共池塘資源的使用者可以通過自主治理的方法來解決。第三,通過分析分布在世界各國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場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資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賓群島的灌溉系統的組織情況等等,奧斯特羅姆總結和界定了其中八項原則。
2 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形成與現狀 1 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形成
1978年后,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確立,使得傳統集體經濟組織基本瓦解,但由于農業本身的特性,農民不組織起來是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因此,中央根據日本等先進發達國家的經驗,決定了走合作化的道路。以此為背景,我國農民開始走上了合作化之路,在演進過程中,逐步形成了當前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這兩種模式。
(1)農村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之后,中央要求對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分設改革,建立鄉村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同時,在相當于生產大隊的的范圍內設立村,成立村民委員會,在原生產隊的基礎上又成立了村民小組。在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的層次上又設立了村、組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來承擔村組的行政和經濟職能。由此形成了兩種不同層次的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源于人民公社體制,是對人民公社體制的替代,因此殘存了一些人民公社體制的特征。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做為一個經濟組織,不僅具有經濟組織職能,還具有政權組織的職能。正是由于這一特征,我國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產權模糊、組織目標不明確等問題。
(2)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之后,隨便市場化進程的逐步推進,我國已經開始出現大批專業化的農戶,但是由于農民在流通領域里討價還價的能力很弱,所以在市場經濟中處于被動地位。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一些農民聯合起來共同參與市場競爭,逐步形成和發展成為現在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另一種模式即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相比農村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而言建立起了比較明晰的產權,但由于大多在政府、龍頭企業或農村能人的推動下成立,并實際處于其的控制之下,仍然無法形成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2 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現狀
雖然自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大力推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然而由于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和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自身存在的問題,合作化程度卻很低。根據農業部門提供的數據,我國參加組織的農戶僅占鄉村農戶總數的9.8%,不僅遠遠低于歐美日等發達國家90%之上比率,也距巴西、智利等國80%的比率甚遠,甚至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等亞洲國家入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也占30%-60%。 轉貼于
如何解決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問題?奧斯特羅姆的自主治理理論給出了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她認為在沒有徹底的私有化,沒有完全的政府權力控制,公共池塘資源的使用者可以通過自主治理的方法來解決。這恰恰符合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現狀,政府、龍頭企業或農村能人不能代表集體的利益,而只有農民自身才可以代表。自己的東西自己做主,自己的利益自己來把握,這樣才能激發農民的熱情,建立起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機制。因此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應該走自主治理的道路。
3 中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自主治理方面的比較
目前國外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有以美國為代表的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和以日本為代表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這兩種模式。無論哪一種模式,都建立了良好的自主治理機制,這也是這些外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獲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奧斯特羅姆在其的著作《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之中總結出了長期有效自主治理的八項基本原則。筆者將這八項基本原則概括為產權明晰、集體參與、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機制以及外部對組織權最低限度的認可四個方面。下面就從這四個方面來將我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國外的這些組織做一個比較。
(1)產權明晰。我國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本應為集體財產集體所有,但實際卻是大多由少數人占有和支配,造成產權模糊不清。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農民自愿入股組建起來,本應建立了明晰的產權機制,而實際情況卻是由于許多地方政府強烈的推動發展的動機,主張主要農民愿意加入就可加入,造成很多合作組織成員在加入時無須繳納股金,這樣產權就模糊不清。與此相比,美國的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是嚴格由成員投資入股成立,因而產權非常明確。而日本的農業協同組合則是由農民建立的帶有半壟斷色彩的龐大組織體系,不僅包括基層和縣級組織,還有全國農業協同組合聯合會,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日本農業協同組合產權歸全體成員所有,也非常明晰。
(2)集體參與。這里指的集體參與是指組織的成員都可以參與組織章程、規則等重大事項的制定和修改。我國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與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融為一體,具有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最基層組織機構的性質,農民自然無法參與制定和修改各項規則。我國的一些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是由財政部支持的)已經建立了一人一票的表決機制,但大多的合作組織農民并未真正享有表決權,一般成員基本隨大流。有些直接由管理層決定,還有的實行一股一票制,這樣股份占大頭的龍頭企業或農村能人就能通過這樣控制合作組織。美國的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規定任何社員都有一票表決權,只有少數合作組織規定在“一人一票”的基礎上安排一些額外票,但為了防止有些人利用額外票謀取私利,法律還對此作出了限制性的規定。日本的農業協同組合則是通過全體成員參加的組織員大會來行使組織員自己的權利,決定農協的各項方針和重大事項。
(3)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機制。我國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由于是小數人占有和支配集體財產,農民的投票權行使起來比較困難,無法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領導者可以隨意處置集體財產,管理也不科學。我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成立理事會做為合作組織的決策中心,但理事會成員受到政府、龍頭企業或農村能人的影響較大,也無法形成有效的民主決策機制,也無法對合作組織的經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而美國的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和平等合作,合作組織成員從普通的農場主到董事長,都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董事會聘請專門的公司經理來管理組織的日常事務。而董事會是組織的管理機構,由組織成員民主選舉產生,使之代表全體成員的利益。日本的農業協同組合有理事會和監事會來對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理事長的權力是由全體成員參加的組合員大會賦予的,而監事會成員則是有全體成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來產生,這樣就保證了合作組織可以代表全體成員的利益,組織的各項活動也受到了監事會的有效監督。
(4)外部對組織權最低限度的認可。這是指組織成員自己設計制度的權力不受外部政府權威的挑戰。我國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同與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融為一體,自然受到政府部門的制約。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雖然是獨立的組織,但不管是其成立,還是建立之后的管理和經營,都與地方政府脫不了關系,自主性大打折扣。美國的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的規章制度則是由全體成員民主協商完成,并且美國國會于1922年就已將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從謝爾曼托拉斯法中豁免出來。而日本政府則是通過對農業協同組合大量的支持和幫助來保證自己農業政策的貫徹和執行,農協的制度安排是由全體成員參加的組織員大會來制定。
4 初步的政策建議
為何我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難以形成有效的自主治理機制?筆者認為原因主要在于政府過多的干預。我國實行的是生產資料公有制,土地等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因此政府干預甚至直接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從理論上來說是合適的。然而,正是政府的過多干預,造成了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效率低下,發展緩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經濟體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相應的管理體制也應該隨之而改變。只有轉變政府職能,建立真正農民自主治理的機制,我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才能順利發展下去。我國政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來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1)首先必須要保證農民的自主治理權力。對于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應從與村委會、黨支部等基層黨和政府組織混合的狀態中脫離出來,變成一個獨立的組織,同時農村基層政府應變管理為服務,將管理權交給農民。而對于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大力宣傳和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該法突出了農民的主體地位和農民對合作組織的民主管理,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市場經濟地位。同時,地方政府不應再根據自身意愿來干預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并對龍頭企業或農村能人控制合作組織進行嚴厲的制止。
(2)其次是提升農民自主治理意愿。保障了農民的自主治理權力,合作經濟組織要想發展,還應有農民的自覺參與。目前我國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成員自主治理意愿都很低,主要是因為自身主體地位得不到保證和沒有形成完善的利益分配機制。我國政府應引導合作經濟組織形成完善的利益分配機制,將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相結合,分配時向農民傾斜。
(3)另外還應提高農民自主治理的能力。無論是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還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想持續順利發展下去,組織成員應有一定的自主治理能力。而目前我國農村現有勞動力的素質普遍比較低,因此政府應加強對現有農村勞動力的教育與培訓,開展一些專門針對合作組織成員的短期培訓。同時在一些大學和科研機構開展相應的研究活動,對農民的自主治理提供理論支持。
(4)同時政府還要加大扶持力度。第一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每年應拿出一定的資金來支持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同時給與合作經濟組織一定的稅收優惠,減輕其的負擔。第二是加強金融支持。我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資金不足的困難,各級金融機構應放寬對其的貸款限度,同時培育小額貸款組織,規范和引導民間借款。第三,地方政府應積極幫助解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經營管理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并加大技術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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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韓俊.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調查[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7.
關鍵詞:社區;醫療;對策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農村社區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研究
收錄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一、農村社區醫療服務存在的問題
從思想方面來說,一些觀念阻礙了農村社區醫療衛生事業的進步。其一,一些醫務人員不愿意到農村基層醫療機構中工作,缺乏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意識,不能適合當前的醫療服務要求;其二,農村居民大多數文化水平偏低,以預防為主的醫療服務意識比較薄弱,“大病進醫院,小病進社區”的觀念還沒有形成。其實,社區醫院和大醫院最大的不同就是社區醫院除了看病之外,主要以預防為主,這樣不僅居民可以及時預防疾病并且省下錢;其三,管理者缺乏社區醫療服務的經營管理和思想,不能使醫療衛生事業和經濟事業并駕齊驅,通常醫療衛生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
從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來說,社區的醫療服務站點面積小,藥房、診療室、生活區等沒有分開設置,不符合要求。一般需要的醫療器械也很匱乏,影響醫療服務質量,進而導致無法開展有關工作。一些消毒器具不能很好地達到規格,有時也會導致疾病的傳播。
從人力資源方面來看,醫務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預防保健意識不強,治療一些常見疾病的辦法和一些治療經驗有待提高。社區居民得不到專業細致的救治,責任心不強。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由于人員缺乏,導致在設崗定崗上,人員結構不合理,每天僅僅只能夠應付就診的病人,不能做到上門為居民提供醫療、康復、復診等服務。由于農村醫務人員的地位低,待遇差,嚴重挫傷了醫務人員的積極性,而且農村醫務人員在職稱晉升、崗位設置或者進修方面與上一級醫院有很明顯的差距,導致許多人員的流失。
從管理方面來看,存在嚴重不足。其一,在業務上,一些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淡薄,超范圍用藥,不按規定使用和處理一次性藥品;服務中心沒有按要求對下屬服務站進行合格的考核,流于形式,疏于管理;其二,一些服務站私下進藥品,居民買藥不要發票,導致集體資產受到嚴重的侵害;其三,在藥品管理上更加不按規定進藥,甚至從非法渠道進藥,嚴重威脅居民的生命財產健康權,對國家也很不利;其四,醫生的收入是靠看病取得收入,看的多,獎金多,而防治工作沒有工資可拿,所以醫生的防治意識弱。
二、產生醫療服務問題的原因
農村社區醫療是由政府和社區組織共同服務于社區居民,因此問題產生的原因大致可以從兩個方來分析:政府方面的原因和社區組織方面的原因。
1、政府方面的原因。其一,立法責任。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未出臺任何一部權威性的有關社區醫療服務方面有關的法律,而政府只是頒布一些決定或者條例來確保社區醫療服務的運行,正是立法的缺失,使得很多不法人員鉆法律的空子,做一些不法的勾當;其二,財政責任。政府沒有大批對農村醫療服務的財政投入,致使醫療衛生條件差,基礎設施條件差,對醫療人員不公平的待遇,導致人員的流失。政府傾斜于經濟建設,嚴重忽視農村醫療事業的投入,這也是農村醫療事業出現問題的最大原因;其三,政府監管。在醫療衛生方面,政府存在嚴重的越位和缺位現象,不屬于政府的監管,政府伸手涉足,屬于政府應該監管的部分,政府卻不理不睬。由此,農村醫療事業便會出現很容易讓人忽略的環節,沒有依法監督社會民眾和醫療衛生機構的行為。
2、社區組織方面的原因。社區組織在農村醫療服務事業上有不可逃避的責任。第一,社區醫療體系不夠完善,衛生資源分布很不合理,有的地方有多家醫療機構,而有的地方則需要走好多的路才可以見到一家衛生服務站;第二,社區資金短缺,衛生服務功能不完善,病人流向不合理。再加上沒有足夠的資金,沒有足夠的醫務人員,導致社區的預防工作很薄弱;第三,居民的預防意識不到位,社區組織沒有宣傳全面合理的健康保健知識,使得醫務人員挨家挨戶走訪,費時費力,效果也沒有達到,導致預防工作不能很好地開展;第四,社區組織也沒有通過一些激勵措施來吸引醫務人才。另外,醫療機構收費不合理,社區組織也沒有進行合理控制和調查。
三、完善醫療服務的措施
第一,從思想上著手。對于社區居民來說,要定期定時的為他們科普疾病的危害和預防的重要性,醫務人員定期去社區居民家為居民檢查身體,將疾病扼殺在搖籃里,耳濡目染,時間久了,居民就會接受這一方面的知識,并且會有一些基本的常識,有利于身體健康和提升幸福感。對于醫務人員來說,社區組織要發揮黨的力量,教育醫務人員要有服務人民,病人優先的奉獻精神,不能把眼光僅僅局限在利益上,把有限的時間發揮出無限的力量。
第二,從基礎設施上著手。要想實現社區醫療服務的健康發展,必須具備相應的硬件設施,加強農村社區醫療室的規范化,營造寬松的發展空間。農村社區的醫療室的硬件建設和管理上,要規范農村醫療室的執業許可證和門頭標牌,購買一些好的醫療器械,定期檢查醫療器械的零件,保證可以安全地使用,并對居民無危害。強化醫療室的消毒管理,加強衛生藥品管理,實行國家基本藥物管理,確保廣大居民的就醫安全。
第三,從人力資源方面著手。要培訓掌握農村社區全科醫學的人才。開設相關課程,強化婦幼保健醫學,加強急診急救的教學與實踐。制定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服務工作人員的終身教育制度,強化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同時制定保障措施。采取聘任制,可以聘請一些大醫院的離休醫生和護士來開展工作。大型醫院也應該定期派出醫生和護士來醫院坐診,有效利用資源,增強社區醫療的人力資源。
第四,從管理方面著手。政府要提供較好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社區醫療服務的立法建設,制定一些與社區醫療服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來保障社區服務的有效運行。對社區的醫療服務資源和技術進行監督,建立監管制度,完善各種醫療服務資源的監管。實施專管部門和群眾的動態監管,互相服務。而且政府要推動社區醫療服務向公益性轉變,政府要加大投入,補貼社區,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居民生病先去社區醫院,小病就治,一些治不了的大病,社區醫療站提供車,直接送往大醫院,這樣就會提高社區居民的健康水平,也能及時保障生命安全。同時,社區醫療機構要建立居民檔案,每一個去過醫院的居民都要有檔案,這樣方便醫務人員對病人的情況了如指掌,可以快速了解居民的生病愿意以及及時查出病原。居民的健康指數提高以及對醫生的信任度提高,有利于社區醫療服務更好地開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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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農村社會結構;農村社會資本
中圖分類號:F32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5)09010005
我國金融體系目前呈現雙重二元金融結構的現狀,城市和農村金融體系的二元對立、農村金融體系中正規金融體系和非正規金融體系的二元對立現狀[1]。農村金融系統性負投資狀況嚴重,處于弱勢的農戶和農村小企業無法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取相應的貸款,因而農村地區民間金融大行其道。根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跟蹤調查數據顯示:2005年,農戶通過民間借貸市場獲得的貸款占農戶貸款總額的6941%[2]。這表明農民的金融需求旺盛但制度性金融服務不到位和不對位,這是農村合作金融發展迅速的根本原因。
我國長期存在著資金互助的行為。建國初期主要是親朋之間的一些小額資金互助,后來合會、搖會和輪轉會等各種形式的資金互助逐漸發展成為職業化和組織化的民間資金互助,覆蓋范圍從經濟發達地區到落后地區均有,參與者眾多。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國家加強了對金融秩序的整頓,很多組織走向“地下”。在國家農村金融改革之下,銀行撤并、收購,農村合作基金會被強制清理關閉,農村金融供給嚴重不足,民間融資機構雖然“身份不合法”,但“業務快速擴張”,社會信用在一定區域與環節出現了斷裂[3]。農村資金互助社自2007年國家以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組成部分納入制度金融框架內,雖然銀監會已暫停農村資金互助社金融許可證的審批,但隨著國家政策的改變和開放,越來越多的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在民間自發形成,這種新興于農村地區的合作金融機構成為學者研究的新目標,并期望這種自生于農村的資金互助組織能夠緩解農村地區融資困難并服務于農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普惠型農村金融體系。
一、社會資本視角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生發基礎
自2006年國家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門檻以來,由銀監會頒發金融許可證的農村資金互助社有49家,在國家鼓勵農民開展信用合作后,農業經濟發達省份迅速涌現出一批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目前雖無官方統計數據,但其數量可觀,這充分反映出農村金融市場中弱勢農戶對融資的需求強度很大。2012年10月曝出江蘇灌南農民資金互助社被不法商人利用,高息吸儲、放高利貸,以致社員資金蒙受損失的負面新聞[4],更有輿論稱之為“農村互助金融亂象”,引發了對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質疑和監管缺失的懷疑,但這并不能阻礙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正常發展并發揮滿足農戶融資需求的功能。
與以往由政府主導自上而下安排的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基金會甚至貧困村資金互助不同,農村資金互助社是弱勢農戶在融資需求不能得到滿足的情況下,自下而上自發倡導并得到官方認可,將以往的被動安排變為主動組織。以往的經驗也表明,越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交易成本就越高。面對農村貸款需求的短、小、急、頻特征以及小農經濟的分散性,信息的取得和利用比較困難,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并不適用于當前的農村地區。其實在我國金融體制中一直存在著完全自發的合作金融,雖然沒有正式身份,卻以體制增量的身份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有其自身的運行規律。它們的存在證明了自發性的合作金融具有極強的生命力,這種生命力就源于傳統農村社會網絡對組織成員的連接作用和農村社區內社會規范的約束。農村社會結構中的社會網絡、互惠性規范和由此產生的信任就是社會資本[5],并能因人們在社會結構中所處的位置給他們帶來一定的資源。正是由于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成員嵌入在農村社會網絡之中,才擁有了互助組織的生存基礎。
1.農村社會網絡
傳統農村社會中大多數農民的活動范圍是從家庭擴展到宗族再到村莊,社會學家[6]將傳統社會的村莊稱之為鄉土社會。由于過去交通不便,人們的活動范圍基本限制在一個區域內。區域內的人們平時生活生產活動都在一起,相互熟諳,但區域間人們的接觸少,各自保持著相對獨立的社會圈子。鄉土社會由于這種地域上的限制導致“熟悉”成為鄉土社會的主要特征,也構成了農村熟人社區關系網絡。這種網絡比較封閉和長久,從血緣、親緣到地緣擴展,具有內向性特點。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變化,雖然血緣關系已經不再是人們維系社會關系的重要依據,但在很多村落家族共同體中,地緣和血緣的結合依然存在,村落家族的基本結構還是明確的[7]。這表明雖然在近代以來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遷,家族制度受經濟發展對其內部和外部的雙重沖擊,但親緣關系作為社會基本結構仍然頑強地存在著,依然有很多不可替代的功能。
農戶的經濟行為是嵌入在農村社會網絡的,所以人際關系會影響經濟行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一般以“村”或“鄉/鎮”為單位,這意味著組織中的成員生活在一定范圍地域上,相互熟識或可便捷獲取彼此間信息,對于融資方的財產、信用及其運營等情況可了如指掌,所以對貸款的額度、用途以及還款能力能夠適時掌握。這種信息是設立在鄉土社會中資金互助組織的最大優勢,因為從農村社會網絡中不僅獲取信息充分而且幾乎不計成本。農戶在社會網絡中的位置,決定其參與重復博弈時慎重選擇違約或欺騙行為,因為其他農戶可以依賴于該農戶過去的行為選擇策略來應對下一次的博弈,用農村的社會規范來約束和影響其經濟活動。
2.農村社會規范
社會規范是人類在社會共同生活互動中產生出來的,相習成風、約定俗成,為人們所共同認可和遵守的行為標準,具體形式可大致分為風俗習慣、道德規范、法律規范以及宗教規范。農村社會規范主要指適用于農村一定地域范圍內的道德規范。風俗習慣是在無壓力下通過模仿轉化為人們的習慣行為,而道德規范是對與社會共同生活關系較為重要事物與行為所給予的評價。道德標準是判斷行為是非、善惡等褒貶之意所形成的價值尺度。由于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共同性和連續性,道德也具有繼承性。道德標準在一定區域內不因社會形態的變化而中斷,可以滲透到人的意識中,這種內化了的行為規范在行為時是自覺采取的。如果在農村有違反道德的行為,會受到社區內村民輿論壓力和良心的譴責。
已有的對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研究表明,其社員農戶違約率很低。這是由于村民長期生活在一起,經過長期經濟合作有共同利益,加之社區共同道德信念和價值標準約束的結果。如果違約將受到懲罰,在熟人社會中名聲受損,遭到村民的排斥,在未來的融資行為中將受到不信任、不能貸款或者貸款數額降低的限制,進而遭受重復博弈可觀測行為歷史的影響。由于農村地區獲取貸款的渠道少和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小,農戶看重與資金互助組織間的信用關系,其違約成本高于從商業銀行借款的違約成本,因此,農村社會規范對借款人行為的約束力很大。
3.農村社群信任
信任是社會交往的重要基石。我國農村傳統社會中信任是基于血緣以文化為基礎向外逐層延伸的。中國傳統社會是以自然經濟為主,這種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從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抵制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因此,傳統社會中的經濟和社會信任都是以個人為基礎,加之沒有大規模經濟交往產生社會契約,造成傳統社會信任停留在熟人和地域層面,成為特殊的社群信任[8]。從熟人社會中產生的信任更多地體現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非人與制度的關系[9]。
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就是建立在傳統農村社會的社群信任之上。社群信任是以情感的存在為前提的,完全不同于建立在契約關系基礎之上的普遍信任。雖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前傳統的小生存空間所產生的穩定社會關系已經被開放性更強的市場經濟所打破,信任開始由過去緊密關系的社群信任逐漸轉向一種具有相對松散關系的社會信用[10]。金融機構是以中介的身份通過信用將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聯結在一起,卻使金融行為出現了時間和空間上的分離,分離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和信息的不對稱突顯了信用的重要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優勢在于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處于農村社區結構中,盡管融資行為不能使時間和空間聚合,但分離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的風險會因為二者處于同一社群而降低。
在經濟社會轉型之時,在市場、法律等制度性社會資本不能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狀況的多重困難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可以有效利用尚未遭受顛覆的農村傳統社會資本,立足于農村社區信任,間接地連接小農戶和大市場,這不僅符合我國農村傳統的社會關系,也能夠為傳統信用轉向現代社會信用制度起到過渡作用。
二、同質性和異質性組織成員的信任差異
目前,除了正規金融體制內的49家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外,我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數量可觀,但沒有官方統計數據。根據組織是否擁有農民專業合作社背景,可將現有的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區分為業緣型和地緣型。業緣型主要是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由生產合作開始發展出資金互助。地緣型則大多是通過復制已經成熟的資金互助組織經驗而設立的社區性組織,沒有生產合作社的基礎,社員間的經濟聯系較弱。
從共性上看,地緣型和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都是為組織所在區域內社員進行資金互助服務的。差異在于地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具有更強的農村社區性,空間范圍和組織合作對象相對具有封閉性,更“小”;業緣型組織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背景下設立,而農民專業合作社其經營和服務的范圍可達縣、市、區,這顯然超出了普通農戶社會網絡的范圍,更“大”。
從社會資本視角按照組織成員相互信任和熟悉程度進行區分,地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成員屬于同質性,而業緣型組織成員屬于異質性。地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構成是以熟人為主體,共有的鄰居成為緊密的社會關系,以傳統的農村社群信任為基礎,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和內聚性。組織為所在社區內的社員提供融資服務以支持農戶生活需求、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由于所處的農村社區網絡小,農村的社會規范約束和社會信任更強,對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違約風險要小,外部監管要求低。
而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是基于農民專業合作關系而構建,組織對內連接成員,對外參與市場競爭,具有聯外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并沒有明確和統一的經營服務范圍,可跨村、跨鄉、跨縣經營,也允許設立分支機構,其服務區域邊界更大,不受行政區域嚴格限制,因此,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成員異質性程度更高。這使得社群信任基礎一方面促進了互助組織的發展,但另一方面在組織內部又復制著“熟人關系”,在有限資源條件下,與組織管理人員的親疏遠近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獲取貸款“次序”,導致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內部治理機制逐漸偏離民主治理模式。因此,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不僅要面臨組織內部異質性成員的管理和協調,由于依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面對外部市場風險較大,所以對內部管控和對外防范風險的難度也更大,外部金融監管的要求也相應的較高[11]。
三、農村社群信任的兩面性
1農村社群信任對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促進作用
目前,農村社會還處于相對封閉狀態,農村社會的社群信任有利于以血緣為主的農民以及衍生的、局限于熟人范圍中的各種合作,而地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就是典型的熟人網絡組織。在這個農村社會網絡中,大家相互熟識和了解,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幾乎不存在,即便有也可以利用私人信息來獲取,依靠對借款人的人品來判斷其信用狀況,而這種獲取信息的方法幾乎不用花費任何成本。基于農村社會傳統的熟人關系,“單細胞”地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是呈點狀發展以應對目前分散的小農經濟,但服務范圍和活動半徑都比較小。
相形之下,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中的成員相互的信任半徑更大,是相對的“陌生人”,但不可否認的是,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也是以農村社群信任為基礎的,但這種人格化信任在契約型商品經濟社會中被弱化,是農村經濟組織面對市場經濟的社群信任和社會化信任的混合體。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成員間的相對陌生與社群信任的文化稟賦相沖突。因此,從這個角度可以解釋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偏離民主治理的原因:涉及的地區范圍更大,突破了原有的血緣、親緣和地緣關系,組織成員數量增多,成員的異質性增強。再加上組織成員在市場經濟中的經濟行為喚醒了個人主體意識,容易導致意見分歧,從而對組織內部的治理機制產生影響。這是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內在缺陷,需要在實踐中尋找更好的方法來克服這個問題。
2農村社群信任對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阻礙作用
(1)空間約束。封閉性的社會結構是社會資本發揮作用的條件,這也是社會資本產生消極作用的根本原因。從社會資本角度來看,無論地緣型還是業緣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都是將熟人關系復制到互助組織內。熟人關系既是組織優勢,同時也是它的短板。由于“關系”是先賦性的,并且被泛化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對于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內部,熟人關系以劑的作用促進組織的運行,社群信任促成了小農戶面對大市場時資金的聯合與互助合作,但同時也內在地規定了合作范圍的規模界限。
(2)時間約束。從短期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在早先的設計中就規劃為村或鄉鎮級,這種熟人關系的約束有助于限定風險發生概率和風險影響范圍,體現了國家政策層面防范金融風險的審慎態度,這在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初期是有必要的。但熟人關系講究情面,在組織進行決策時會因關系強度不同而發生傾斜,偶爾甚至會有不規范行為存在。從長期看,農村社會信任的作用有限,熟人關系制約著資金互助組織的可持續發展。面對大市場,農戶初期的小范圍合作形成的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能夠從一定程度上改善其融資狀況,農村社會規范能夠約束借款人的行為,有利于組織控制違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日益推進,農村社會環境轉變的客觀形勢導致相對封閉的農村社會結構正逐漸改觀,越來越多的農民走向城市,農村社區中人們的關系已經不如以往那么緊密。在面臨封閉性環境的條件正在發生變化時,農村社會資本的消極作用就會凸顯――排斥組織群體外的他人獲取該組織所擁有和控制的資源。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融資僅限于內部社員,而不能通過開放給非社員融資活動獲取收益,這樣限制了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通過吸取存款吸收資金,組織資金有限,社員的貸款需求也不能完全得到滿足,阻礙了該組織的可持續發展。
四、結 論
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尚處于濫觴期,需要農村社會網絡、社會規范和社群信任的支撐來維護農戶進行資金互助,緩解一定程度的融資困難。在這個階段,鄉約民意和社會輿論成為融資還款的道德約束力量。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設立的目的在于將處于弱勢地位的小規模農戶和小企業聚合起來以資金互助的形式尋求合作效益。我國正在經歷巨大的社會變遷,市場經濟的發展使人們有越來越多的機會同陌生人打交道,熟人關系的紐帶正逐漸被削弱,傳統的小生存空間所產生的穩定社會關系已經被開放性更強的市場經濟所打破,信任也由過去倫理性、低風險性的社群信任轉向具有市場性、高風險性的社會信任。雖然這種普遍性的社群信任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國文化和社會結構中,并且在短時期內不能改變這種狀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轉型的漸進以及市場經濟的契約關系普及化,普遍性的社會化信任會滲入農村社會并逐漸淡化特殊的社群信任,但這需要一個足夠長的時期。
我國的社會轉型打破了傳統的社會信任機制,而現代社會信任機制尚未完善。其構建需要在借鑒西方現代社會信用機制建立的經驗之上,遵循我國社會自身發展的軌跡,利用傳統社會信任作為建立現代社會機制的支撐。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應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將其橫向和縱向發展的產業鏈條置于市場這個相對公平的大環境中,引入市場規則,逐步用現代制度的普遍信任維系經濟領域中的合作,實現農村社會經濟凝聚力最大化的目標。在不違正式制度和規范的前提下,將基于“關系”的合作伙伴轉入公共領域,以取得互惠的共同發展格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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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minal Basis Analyses of Rural Mutual Funds Organizations:
Based on Social Capital Perspective
SHANG Wen-li1,2,ZHENG Shao-feng1
(1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NW Agricultural & Forestry University, Yangling 712100,China;
2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 Xining 810008,China)
【關鍵詞】社區工作:民族散雜居:地區發展模式
一、問題提出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的加速,廣大農村地區開始了社區化建設。農村社區是相對于傳統行政村和現代城市社區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農村居民在農業生產方式基礎上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農村社區是一個比自然村落、社隊村組體制更具有彈性的制度平臺。它圍繞如何形成新型社會生活共同體而構建,注重通過整合資源、完善服務來提升人們的生活質量和凝聚力、認同感。而民族散雜居農村社區則主要是指非少數民族聚居省區的散居農村社區,并且其中有兩種及以上民族居民雜居。這在一定程度上為農村社區建設提出了新的挑戰,社區工作的引入會是應對挑戰的有利措施。
目前國內關于少數民族社區工作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一部分學者主要研究城市內部的少數民族社區,認為社會工作已經構成城市回族社區建設的新要素,社會工作的介入能夠使城市回族社區建設獲得更大績效;第二,很多學者著眼于少數民族聚居的自治區內的少數民族社區,分析了西部農村現存的主要社會問題,并闡述了社會工作在這一地區如何發揮其應有的社會功能;第三,一些學者關注中東部散雜居少數民族農村社區,旨在通過對鄧州市張北村回漢民族關系現狀進行調查研究,總結和分析促使當地形成和諧民族關系的主要因素。
二、店頭鎮回漢和諧社區現狀
(一)店頭鎮回漢和諧社區建設的基本情況
臨沭縣店頭鎮位于臨沭縣境中南部,距臨沭縣城10公里,225省道縱貫鎮境中部,北靠臨沂至臨沭鐵路,轄域面積8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7.6萬畝,共有1個社區、4個居委會、25個行政村,共1.3萬戶,5.1萬人,其中鎮駐地回民2000人,主要集中在鎮駐地的回族街,是臨沭縣最大的少數民族聚居地。
在政治建設方面,第一,培養民族干部,提倡“雙語”學習,推動回族和漢族干部互學語言文字,結成對子互幫互助,這使許多干部掌握了兩種語言,減少了溝通障礙,對日常工作和處理問題提供了很大的幫助;第二,在鎮政府的指導下回族街社區成立居委會,居委會人員構成中回族和漢族各占一半,在保障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的同時增強了決策的科學性;第三,加強民族團結的宣傳教育,采取以會代訓、印發民族政策宣傳手冊等方式,開展民族政策學習、民族問題研討等活動,使廣大干部群眾了解民族政策,每年3月采取民族團結事跡報告會、民族團結知識競賽、召開各類座談會等方式,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月”活動,以民族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使群眾受到了潛移默化的民族團結皎月,營造了廣大干部群眾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的濃厚氛圍,為做好民族團結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在經濟建設方面,首先,發揮傳統養殖業優勢,店頭鎮回族有著養殖、販運和屠宰牛、羊的經商傳統,鎮政府調整土地200余畝興建了店頭養殖小區,主要以養殖魯西肉牛為主,肉牛存欄量一直穩定在2000頭左右,并且開通“技術服務熱線”,為民族群眾提供技術指導,對民族群眾進行培訓,還利用工業集中區內“富達”等飼料加工企業,為群眾提供質優價廉的飼料供應,形成了“企業+養殖基地+農戶”的產業鏈條,有效增強了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其次,發展壯大民族企業,鎮黨委政府利用毗鄰225省道優越地理位置和優厚的民族政策兩大優勢,投資建設了工業集中區,引進BOPP等10多家企業,并且扶持建立了正茂皮革廠等一批回族企業,在實現工業總產值持續增加的情況下,解決了當地回漢群眾的就業問題。最后,鎮政府整合資源,投資建設店頭鎮民族和諧社區,社區能夠容納4500戶,1.4萬人居住,為社區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在文化習俗方面,鎮政府引導群眾注意尊重民族風俗習慣和,保持和延續好少數民族群眾的飲食、婚慶、節慶、喪葬等特殊的風俗習慣,同時領導干部定期到清真寺看望慰問阿訇;同時建設店頭鎮民族小學,為回族學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和師資力量。
在社會保障方面,鎮政府在民族聚居區規劃建設了“民生街”,實施“結對助弱扶困工程”,協調民政部門籌集資金對困難群眾進行幫扶;同時社區內的阿訇也參與號召回族群眾對社區內的貧困殘障居民進行各種形式的幫助,民族企業也解決了一部分殘障人士的就業問題。
(二)回漢和諧社區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為了加快新農村百村萬戶小康住宅工程,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近日,區政協組織部分委員,深入河東、金沙等10個鄉鎮的13個新型社區,采取實地查看和村組干部、農戶交流等方式對全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規劃、工程進度、土地利用、資金籌集、基礎設施配套及社區管理運行等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發展現狀及呈現的特點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部署后,我區把農村小康住宅建設做為實踐和探索新農村建設的有力抓手,審時度勢在全區實施新農村百村萬戶小康住宅建設工程,在城鄉融合發展戰略迅速推進的新形勢下,按照農民集中居住、生產生活分離、功能配套完善、社區管理規范的目標,采取合村并點的方式建設新型農村社區。今年以來,新建新型農村社區和小康住宅示范點48個,10561戶,其中動工新型農村社區24個,9983戶,動工小康住宅點24個,578戶。
(一)農村面貌變化快。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推動了農村生產、生活和管理方式的變革,社區的建設,打破了傳統的觀念,人畜分離,把后院從原來的生產區變為生活區,有效地杜絕了畜禽、秸稈進入小區,影響環境衛生的三堆從根本上得到了治理,農民離土不離鄉、就業不離家、進廠不進城、就地市民化。城鄉融合邁出了實質性步伐,農民將住上單元房,購物有超市,休閑有廣場,村容村貌煥然一新,生活質量明顯提高。
(二)群眾得到實惠多。幾年來,市、區財政補助資金3000多萬元,用于新型農村社區、小康住宅示范點建設。對近兩年20戶以上的小康住宅示范點,今年300戶以上的新型農村社區,每戶給予不少于2萬元的補助,農民群眾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好處。農村信用社發放微利、政策性信貸,其它商業銀行積極支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如五和鄉為解決群眾資金困難,和建設銀行武威分行合作,正在為社區入住農戶辦理按揭貸款。一些企業集團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減輕了農民負擔。住房一次投入長期使用,據調查,目前我區農宅82%以上是磚土木結構,使用期限一般在20年左右,新建的農宅基本是全框架鋼筋混凝土結構,使用期限70年左右,避免了農民在住宅建設上的重復投入。
(三)拉動投資貢獻大。今年以來,全區新建新型農村社區和小康住宅示范點共10561戶,目前已完工8526戶,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3.81億元,占同期全區固定資產投資204.86億元的6.74%。帶動了鋼筋、水泥、玻璃、塑料、木材、磚瓦等一系列建材生產消費,促進了家電、運輸、通信、建筑、餐飲等行業發展,拉動了全區經濟快速增長。
(四)土地節約集約化。新型農村社區規劃以多層或小高層為主,按照小區式集中建設,單體面積在90㎡左右,大幅度節約了土地。如金沙鄉金廈社區,規劃占地1204畝,入住農戶4049戶,可節約用地750畝;河東鄉中心社區一期規劃占地300畝,入住農戶630戶,可節約土地840畝。據區委農辦測算,目前我區農村住宅占地近27.9萬畝,戶均1.5畝,發展新型農村社區全區預計占地不到8萬畝,土地節約的空間非常大。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從入戶和群眾交談以及在鄉鎮召開座談會了解的情況看,群眾對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積極性高,但也程度不同地反映出了一些擔憂,綜合起來主要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總體規劃滯后。全區新型農村社區總體規劃還沒有啟動,部分鄉鎮只是依據當地群眾的積極性搞建設,選址的隨意性很大。空間布局輻射人口少,建設規模小,如發放鎮在一平方公里范圍內布局了賈家墩、雙橋和小路社區,造成入住農戶分攤的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和運行成本高。同時,新型社區建設和二、三產業的發展布局統籌考慮不夠。
(二)建設機制不完善。沒有建立統一的協調機制和完整的工作流程,建設手續多,報批困難。如高壩鎮十三里社區報批手續達15項之多,收費平均達到170元/㎡,辦完所有手續時間長達6個多月。有些社區土地使用不規范,存在未批先建的問題。社區后期的運行和管理還沒有深入研究,群眾還存在上水何處來,下水如何排,取暖怎么供,社區誰來管的顧慮。
(三)基礎設施配套緩慢。各鄉鎮普遍重視住房實體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比較緩慢。個別鄉鎮未將基礎設施配套部分計入住宅建設成本,實現完工入住的資金缺口大。如河東鄉前期為鼓勵農戶到中心社區居住,未將供暖、供水、供電、排水等基礎設施配套相關費用攤入房價,建設資金缺口達600多萬元;補助資金、危改資金和其它項目資金撥付和工程建設進度不同步,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基礎設施配套;已經建成的示范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還沒有全面完工,影響了群眾入住的滿意度。
(四)籌資渠道不寬。新型社區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據鄉鎮初步測算,每戶建筑面積以80--120㎡計,建房資金需要12--18萬元,主要靠群眾集資和政府補助。建設500戶以上規模的社區,按照目前設計要求,水、電、路、供暖、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入戶均需2--3萬元,資金壓力相當大,社區建設向縱深推進存在很大的難度。
(五)工程質量管理不夠規范。部分社區建設前期工作不細,施工準備工作不充分,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健全;個別施工企業技術力量不足,規范性施工不到位;有的鄉鎮工程招標、質量監管未完全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監理費用由施工方承擔,工程監理錯位,不能有效履行其職責;現場監理質量控制體系不健全,施工檢查、旁站監理不到位,資料記載不全,存在質量管理漏洞。
三、對進一步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實踐證明,開展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不僅是解決三農問題、加快新農村建設的突破口,更是實施城鎮化戰略、統籌城鄉融合發展的新契機。各鄉鎮、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引導力度,認真總結經驗,抓好典型帶動,用新的理念指導建設,用實際案例教育引導群眾,形成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合力。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組建一支業務熟、素質高、能力強的建管隊伍,具體負責政策研究、組織協調、措施落實、施工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強化聯席會議、一事一議會議制度,凡是區上辦理的各種手續,簡化辦事程序,盡量減免各種規費。市一級報批的建設手續,由鄉鎮提供完備資料,對口區級部門協助報批。同時,進一步明確部門、鄉鎮 、村委會、農民群眾在社區建設中的責任,形成政府統籌推進、部門協調配合、鄉(鎮)村積極運作、農民主動參與的推進工作聯動機制。
(二)堅持規劃先行,確保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科學合理。要堅持先規劃后建設,依照《甘肅省統籌城鄉發展試驗區武威城鄉融合發展核心區總體規劃》,邀請國內有資質、有影響的規劃單位,打破現行的行政區域界線,采取合村并點的方式,加快制定全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總體規劃和各鄉鎮的詳細規劃,與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以及村鎮體系、農村住房建設等專項規劃相銜接,與產業發展規劃、農村公共服務規劃以及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等有機結合、配套跟進。要充分考慮各鄉鎮的歷史沿革、地理位置、資源配置、人文環境和村民生活習慣等因素,合理確定社區建設位置和規模。積極探索適合我區實際的建設模式,建議城郊和工業園區鄉鎮發揮土地增值優勢,借助相關政策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機遇,以小高層和高層為主;金色大道沿線條件較好的鄉鎮,以高層或多層為主;人口分散,經濟條件薄弱、有荒灘空地的沿山邊緣鄉鎮根據群眾意愿以二層或平頂房為主,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風格鮮明的新型農村社區。
(三)強化產業支撐,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供持久動力。農戶入住社區后,雖然生活開支有所增加,但相對完善的服務功能,可以使他們從繁重的家務和土地勞作中解放出來,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發展產業、增加收入。一是注重產業發展。隨著社區規模的擴大,要更大范圍規劃產業布局,加大勞務輸出,促進土地合理流轉,實現生產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催生一批高效節水種植大戶、設施農牧業大戶、特色林果業大戶和龍頭企業,從而使農民群眾既不離鄉也不離土,就近就業,形成農民增收致富的穩定來源。二是引導好各種農村合作組織在社區中的銜接,發揮優勢,為農副產品的外銷搭建好平臺。三是有針對性地引進勞動密集型、適于松散管理、分散經營或生產的企業,為家庭婦女和居家留守人員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增加收入,解決入住的后顧之憂。
(四)拓寬融資渠道,破解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資金瓶頸。資金短缺是制約目前我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最大因素。要進一步完善社區建設扶持政策,探索市場化融資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資金。一是建立農村社區建設專項資金逐年穩步增長機制。區上每年度安排一定的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時積極爭取上級項目和資金支持,用于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二是用足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以地生財,借地發展,對集體建設用地,除統籌安排好農村社區及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外,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置換為城鎮建設用地指標使用。對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國家規定用途外,其余部分應優先用于社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配套。三是整合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等多個部門涉農資金捆綁使用,按照渠道不亂、各記其功、統一撥付、集中投放的原則,用于農村社區建設。四是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社區建設。積極招商引資,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對公共服務設施項目進行包裝,積極推介,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建設。五是引導金融資金參與社區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擔保方式、投融資模式等方面進行創新,多方化解資金難題。
關鍵詞:社會資本;農村社會資本;分析框架
中圖分類號:F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2101(2012)02-0010-10
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是從新經濟社會學演化出來并在近幾年成為一個國際性的學術研究熱點。因此,社會學家、經濟學家及政治學家都紛紛引用這一概念以解釋紛繁多樣的社會經濟現象。近幾年,社會資本作為一種新的資本形式,在國內研究中逐步興起,并成為學術界較為熱門的話題。作為與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相并列的第三種“資本”,社會資本是一個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新解釋范式。以信任、規范和參與網絡為主體的社會資本與我國當前構建“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有重要的聯系。如何正確地認識和發掘傳統社會的社會資本的積極作用,通過開放、吸收和制度創新等途徑來增加現代意義上的社會資本的存量,來加快新世紀中國新農村建設,是一項意義重大的任務。因此,完全可以將社會資本這一理論范式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之中。
一、社會資本理論及其詮釋
從目前所能發現的資料來看,最早獨立使用“社會資本”這一概念,并在內涵上與現今學術界所熱衷的“社會資本”相近的是漢尼芬(Lyda Judson Hanifan)。他在1916年發表的《鄉村學校社群中心》(The Rural School Community Center)一文和1920年出版的《社群的中心》(The Community Center)一書中,用“社會資本”概念說明了社會交往對教育和社群社會的重要性,但是他那里的社會資本還比較模糊。當然,漢尼凡并沒有在社會資本與其他形式的資本之間作明確比較,而是使用這個概念來形容生活的某些方面,即“……那些傾向于使得這些有形的物質(不動產、個人財產或者現金)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變成更有價值的東西:也即善意、友誼、同情心以及構成社會紐帶的個人和家庭之間的社會互動……”漢尼芬把社會資本看做個體的一種資產以及對個體社會交往的重視表明,社會資本概念已初具雛形。
具有現代意義的社會資本概念首先由簡?雅各布斯(Jane Jacobs)于1961年提出,他在《美國大城市的存亡》(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一書中說道:“網絡是一個城市不可替代的社會資本,無論出自何種原因而失去了社會資本,它所帶來的收益就會消失,直到而且除非新的資本慢慢地不確定地積累后它才會恢復回來。”雅各布斯將“網絡”作為社會資本應用于城市鄰里關系的研究,他將社會資本界定為“鄰里關系網絡”的做法一直被沿用至今,并且成為研究社會資本的主要范式之一。
美國社會學家詹姆斯?科爾曼(James Coleman)認為,最早使用社會資本概念的是經濟學家洛瑞(Glen Loury,1977),洛瑞在《種族收入差別的動態理論》(A Dynamic Theory of Racial Income Differences)中批評了新古典經濟學理論在研究種族間收入不平等時太注重人力資本作用而忽略了其他影響因素。洛瑞從社會結構資源對經濟活動影響的角度出發,提出了與物質資本、人力資本相對應的一個嶄新的理論概念――社會資本。他認為,社會資本是諸種資源之一,它存在于家庭與社區的社會組織之中,為兒童和青少年的心理發育、社會化過程以及人力資源發展都提供了許多有利條件。洛瑞嘗試把社會資本的概念引入經濟學,是為了論證社會資源對發展人力資本的重要影響。在他看來,無論是古典經濟學還是新古典經濟學,都是以經濟人的假設為前提的,即個人是自利的,總是用盡一切手段謀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但這種利己主義者的描述與現實社會中的人相去甚遠。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個人是處于一定的社會網絡中的,并非以獨立的方式去實現目標。個人追求的利益也不是完全的以自我為中心。因此經濟學家必須修改理論假設,以使之更符合社會現實。洛瑞雖然使用了社會資本這一概念,但他并沒有對此進行系統研究,因而也沒有引起學界的重視。
但理論界一般認為,是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爾迪厄(Pierre Bourdieu)首先正式提出 “社會資本”概念,并把它引入社會學的研究領域。1980年,布爾迪厄在《社會科學研究》發表了題為《社會資本隨筆》(Essays on Social Capital)的短文,他將社會資本定義為:“現實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這些資源與擁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共同熟識和認可的關系網絡有關,換言之,與一個群體中的成員身份有關。它從集體擁有的角度為每個成員提供支持,在這個詞匯的多種意義上,它是為其成員提供獲得信用的‘信任狀’。”布迪厄對社會資本概念作了社會學的解釋,開創了社會學也能研究資本的先河,從而使社會學和經濟學有了進行對話的可能。但是,這種解釋僅僅將社會資本局限于網絡這一種形式,縮小了社會資本這一范疇的理論內涵。
美國社會學家詹姆斯?科爾曼(James Coleman)是第一次提出社會資本理論框架的學者,科爾曼(1988)在《美國社會學雜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發表的題為《社會資本在人力資本創造中的作用》(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1)一文中完整地闡述了社會資本這一概念,并對社會資本給予了全面的界定和分析。科爾曼從功能角度將社會資本界定為:“社會資本的定義由其功能而來,它不是某種單獨的實體,而是具有各種形式的不同實體。其共同特征有兩個:它們由構成社會結構的各個要素組成,它們為結構內部的個人提供便利。”后來科爾曼在其所著《社會理論的基礎》(The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一書中,對社會資本理論作了較為系統的闡述。而真正使社會資本的概念引起廣泛關注的是美國哈佛大學社會學教授羅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他認為社會資本是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效率的信任、規范和網絡的。他在《使民主運轉起來》(Making Democracy Work:Civic Traditions inModern Italy,1993)一書中對社會資本做了這樣的定義:“社會資本是指社會組織的特征,諸如信任、規范以及網絡,它們能夠通過促進合作行為來提高社會的效率。”普特南對于社會資本的重要貢獻在于,他在科爾曼的基礎上將社會資本從個人層面上升到集體層面。普特南強調的是集體行為或組織行為的重要性,強調信任、規范和網絡的重要性。近些年來,普特南及其繼承者已經進一步發展了其社會資本理論。這種發展集中體現在世界銀行的社會資本定義①中,并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推廣和運用。
托馬斯?福特?布朗(Thomas Ford Brown,2000)分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層面上逐一闡述了社會資本,將社會資本整合成前后一致、理論一貫的知識體系。托馬斯?福特?布朗認為,社會資本是按照構成社會網絡的個體自我間的關系類型在社會網絡中分配資源的過程系統。在微觀層面上,微觀社會資本是一種嵌入自我的觀點,是個人融入網絡的產物,它以關系的形式存在,如親緣、學緣、地緣。微觀社會資本有三種構成形式:嵌入社會結構中的資源、資源的可獲得性以及對這些資源的使用。在中觀層面上,社會資本以非正式制度、組織慣例、習俗規則而存在,強調個人、企業、社區、團體等因其在社會結構中所處的特定位置引起的對資源的可獲得性。在宏觀層面上,稱嵌入結構的觀點,關注的是在組織、社會或國家中某一行動者群體對社會資本的占有情況,包括和諧的社會關系網絡、有效的制度規范、普遍信任等。有關社會資本這三個層面的分析并不互相排斥,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根據討論問題的不同而各有側重,任何給定的問題都需要在三個層面上分析。托馬斯?福特?布朗對社會資本的表述提供了研究社會資本的新視角。
著名美籍華裔社會學家林南(Lin Nan,2001)在吸收了馬克思的資本概念,舒爾茨的人力資本概念,以及布爾迪厄、科爾曼和普特南的社會資本概念的基礎上,強調“社會資本是投資在社會關系中并希望在市場上得到回報的一種資源,是一種鑲嵌在社會結構之中并且可以通過有目的的行動來獲得或流動的資源”。林南定義社會資本時強調了社會資本的先在性,它存在于一定的社會結構之中,人們必須遵循其中的規則才能獲得行動所需的社會資本,同時該定義也說明了人的行動的能動性,人通過有目的的行動可以獲得社會資本。林南的社會資本界定包含了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社會資本植根于社會網絡或社會關系之中,不能離開社會關系談論社會資本;第二,社會資本是一種可以帶來增值的資源,這種增值功能不僅體現在貨幣、財產等物質資本上,也可以體現在人力資本以及聲望、信任、規范等社會資本上;第三,社會資本不僅是嵌入在社會關系中的資源,而且也是人們為了獲得各種效益的投資活動。
盡管上述社會資本定義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指向基本一致,即都把社會資本看作為一種與物質資本、人力資本相區別的資源,它為社會結構中的行動者提供便利,包括信任、規范與網絡三大基本要素。對于社會資本概念,我們可以結合中國的現實從三個方面來理解:首先,社會資本主要是由公民的信任、互惠和合作有關的一系列態度和價值觀構成的,其關鍵是使人們傾向于相互合作、去信任、去理解、去同情的主觀的世界觀所具有的特征;其次,社會資本的主要特征體現在那些將朋友、家庭、社區、工作以及公私生活聯系起來的人格網絡;再次,社會資本是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的一種特性,它有助于推動社會行動和辦成事情。參考普特南的社會資本理論,我們認為社會資本就是存在特定共同體之中的以信任、互惠、規范和合作為基本特征,進而建構的社會參與網絡。它具有社會結構資源的性質,其中信任、互惠和合作構成社會資源的三大基本要素。中國社會是一個關系本位的社會,長期以來將人際關系、關系網絡等視為社會生活的一條重要原則,關系取向一直是中國人在人際關系中的一種主要運作方式,從而使得社會資本理論與中國社會現實有著某種強大的親和力。
二、農村社會資本的概念、層次、特征及類型
20世紀80年代后,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政府對農村政治控制的逐步松動,農村社會政治生活出現了根本性變遷。隨著“三農”工作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的確立,學者們自然而然地將社會資本這一嶄新視角逐步引入中國農村社會予以考察。于是,農村社會資本這一概念被應用到農村研究的各個領域。在農業生產方式市場化轉變、農村人口“經濟性”外流、農村政治文化轉型及新農村社會網絡形成等農村內外部因素的影響下,農村社會資本正處于一種承繼與消逝、異化與新生的新舊裂變之中。當前,如何培育積極的農村社會資本,增強農民的政治參與意識,改善農村的非制度化參與渠道,實現鄉村社會的善治,則是當前理論界和政策界進行理論探討與實踐的一個重大課題。當然,我們利用“外來的”社會資本理論研究中國農村社會問題時,應懂得結合我國農村社會實際,對“本土化”農村社會資本理論進行探討,賦予其新的內容。
1. 農村社會資本的概念
農村社會資本是農村社會中由于社會成員的長期交往、互利合作以及歷史傳統、習俗等原因而形成的人際及組織關系網絡,這種參與網絡將產生某一共同體內部成員之間的信任、互惠、合作,并通過信任和互惠最終促進該共同體成員之間以共同收益為目的的集體行動的達成。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以血緣關系和地緣關系為中心的傳統親屬關系占據重要地位的熟人社會,農村社會成員之間形成了一種建立在血緣共同體上的特殊信任。這種特殊信任使農村社會成員相互信任、相互幫助、彼此協作,并由此衍生出普遍化的互惠規范。當成員之間產生矛盾或利益分歧時,通過這種特殊信任關系的溝通和協調,比較容易化解矛盾和分歧而達成妥協。中國,尤其是在農村社會,因血緣、地緣和親緣等因素構成的關系網絡,是中國農村社會資本的主要表現形式。這些參與建構的網絡體現了身后的中國傳統文化背景,從而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2. 農村社會資本的層次劃分
對農村社會資本概念的理解應從各個不同層次予以展開。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農村社會資本層次混亂、內涵不清的現象發生。筆者結合我國農村實際,從宏、微觀兩個層面分別對其予以界定,分為農村個體社會資本與團體社會資本,其中宏觀層面,涵蓋了傳統意義上的中觀分析。
(1)個體社會資本。個體擁有的被用來實現個體目標的社會資源,包括個體所擁有的人際關系和成員資格,它從一個方面反映了個體的社會生活能力。它意味著個體的社會關系網越廣,個體所具有的社會身份越多,他的社會資本存量越大。個體社會網絡中直接嵌入著的諸如權力、財富、聲望等更是一種實質性資源。這些資源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都不是個體直接擁有的資源,而是一種嵌入性資源。因此,個體社會資本是一種嵌入性資源,是嵌入個體社會網絡中的資源(顯然,這里的資源包括多種形式)。具體在農村勞動力中體現為農村村民可通過投資或動員來獲取社會稀缺資源的關系,它以各種“人際關系”的形式存在,如血緣、地緣、業緣與趣緣關系等。
(1945)在探討中國社會關系的特點時用“差序格局”②這一概念來解釋這種以個人為中心的社會關系網絡。他認為中國社會關系的格局“是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就發生聯系。每個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在差序格局中,“社會關系是逐漸從一個一個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聯系增加,社會范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系所構成的網絡。”差序格局深刻地表達了中國社會關系網絡的特征。在儒家文化的影響下,如果兩個人之間發生交往,在一個人考慮是否將所掌握的資源做有利于另一人的分配時,他心目中首先考慮的就是另一人和自己之間存在什么樣的關系。中國差序格局社會所形成的農村社會網絡是一種基于傳統血緣、地緣、業緣等初級社會關系的網絡體系,主要通過血緣、地緣、姻親、宗族、家族等網絡進行溝通和互動。農村的社會關系網絡可以看作是一張封閉的大網,農民或其家庭是網絡上的節點,節點之間的連線就是雙方的情感聯系。農民個體社會資本的變化在結構上主要體現在強關系聯系人和弱關系聯系人上的變化以及各種情感聯系的變化。
(2)團體社會資本。早期的研究者在考察微觀層次的社會資本時,一般都把社會資本視為一種蘊藏于個體網絡之中的財富。但自從科爾曼指出社會資本是一種社會“結構性資源”后,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開始注意到社會資本的團體(集體)層面,即不僅將社會資本視為一種個體擁有的資源,而且將其視為一個組織、一個社區甚至是整個社會所擁有的資源和財富。
本文所界定的團體社會資本,是指一個組織或一個團體,甚至一個社會、地區和國家所具有的追求團體目標、實現集體合作的組織資源,包括組織網絡、關系和文化等內容,表明了一個組織或團體的組織凝聚力。它意味著,組織的橫向和縱向結構越密集,成員之間的組織關系、信任關系越密切,組織切合實際的文化價值觀念越是一致,它所提供的集體資源就越大。顯然,組織中的信任、規范、參與網絡等可以減少機會主義行為,解決囚徒困境問題,有利于團體目標的達成,因此,對團體來說是一種資源。可見,團體社會資本就是如信任、規范、參與網絡等團體內部成員共同擁有的軟性資源。具體在農村勞動力中體現為農村中結構化的關系網絡資源,即結構化關系網絡本身和依附于結構化關系網絡之上的信任和規范等。同時還包括“內化于”農村社會結構的文化、制度等環境資源,它們通過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兩種主要形式表現出來,并蘊涵于農村不同的社會結構中,在特定結構化的關系網絡內發揮著作用。與個體社會資本不同,它們不是以村民的人際關系形式存在的,而是以具有先在性的社會結構形式存在的,文化和制度是它們的承載體和主要內容。它們雖與農村社會中的個體和結構有著緊密的聯系,但也可獨立于農村社會中的個體和社會結構而存在。
事實上,本文所指的團體社會資本,包含了中觀層面的對社會組織、社區和區域社會資本的研究和宏觀層面上對國家社會資本的研究。不過對于宏觀的社會資本,相對一個地區的農民來說差別和影響不大,且發揮作用需要很長的時間去潛移默化。因此本文把研究的重點放在對社區的社會組織、團體的研究上。具體在農村居民中體現為農村中結構化的關系網絡資源,即結構化關系網絡本身和依附于結構化關系網絡之上的信任和規范等。團體社會資本關注社區或團體如何構建、維持并發展其社會網絡,及社會網絡如何約束個體的理性選擇行為,從而克服團體行動的困境以及網絡成員間如何通過社會資本進行義務與權利的分配等方面。
一般而言,對于一個事物的完整定義和理解至少還要涉及對其功能的界定。個體社會資本雖然不是個體直接擁有的資源,但卻是一種嵌入在個體社會網絡中的、可以被個體行動所獲取的資源,著眼點是幫助個體從外部獲得資源,歸屬某一個體,其功能在于為個體行動帶來便利,直接為該個體利益服務,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又可以把個體社會資本稱為外在社會資本或私人物品;團體社會資本的著眼點是存在于團體內部的團體內部成員共同擁有的資源,歸屬于某一團體,其功能在于促進互惠合作,提升團體行動水平,直接服務于該團體的公共利益,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又可以把團體社會資本稱為內在社會資本。
個體社會資本和團體社會資本的層次劃分,僅是從社會資本的承載主體和所要解決的問題的不同層次出發,形成的一種理論上的分類框架,它不是對現實的描述,它的目的是為這種描述提供一個明晰的表達手段,使這種描述成為可能。同時,它也并不試圖代表惟一可能的社會資本概念和理論觀點,它的重要意義在于為經驗研究提供一個清晰的概念工具和分析框架。任何理念型的效用,只有在其與具體的問題產生關聯時,方能估定;而且,它所以被創造出的惟一目的,在于有助于經驗問題的分析。總之,個體社會資本和團體社會資本的的層次劃分,可以更好地進行農村社會資本的經驗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
3. 農村社會資本的特征
對農村社會資本本質特征的認識,主要來自于馬克思對資本本身的認識,包括資本的生產性、增殖性和過程性。它們揭示了農村社會資本動態性和實踐性的基本屬性。中國農村是中國社會的“特殊世界”。長期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使得農村具有許多與城市截然不同的特質,尤其是相對落后的中西部地區農村。因而在農村社會中,其社會資本的特征和存量除具有社會資本的共性外,還具有其獨特的鄉土特色,即中國傳統儒家文化所倡導的“仁”、“禮”、“信”等規范對中國農村社會的深遠影響。
與一般意義的城市相比,它們在社會結構、制度和文化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與城市社會資本相比,農村社會資本有著自身的具體特點。第一,從形式來看,農村社會資本以關系網絡和非正式制度為主,組織類和正式制度類社會資本相對較少;但在城市社會中,法人組織、正式制度和關系網絡等社會資本并重,非正式制度類社會資本相對較少。第二,從現狀來看,農村各類社會資本表現出明顯的鄉土特色,城市各類社會資本則具有現代特征。以人際關系類社會資本為例,在目前農村社會中,傳統的親緣和地緣關系仍是其主體,規模相對較小,同質性和穩定性相對較高;而城市中人際關系類社會資本主要以單位制的業緣關系為主,規模相對較大,同質性與穩定性也相對較低。第三,從分化程度來看,農村社會資本村內之間分化程度相對較低,村與村之間分化程度較高;城市社會資本,城內之間分化程度較高,城與城之間分化程度較低。第四,從運作風險來看,農村社會資本在強大的特殊信任基礎支撐下,運作風險相對較低;而城市社會資本在特殊信任基礎喪失,而普遍信任還沒有形成的前提下,運作風險相對較高。
4. 農村社會資本的主要類型。分類是人們認識事物的最基本的方法之一,對事物的認知可能由于分類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結果。對農村社會資本的分類,由于選擇的角度不同,其分類也有多種。如前所述,農村社會資本有層次之分,在不同層次上,農村社會資本的主體、內容和表現形式也不盡相同。既然農村社會資本的承載主體和所要解決的問題具有層次之分,那么,如果一些研究不加分析地在不同層次的承載主體和要解決的問題之間隨意地變動,則會帶來某些理論和測量上的模糊和混亂。因此,從方法論上看,也應該根據承載主體和所要解決的問題層次對農村社會資本概念進行分類。也就是說,農村社會資本類型的劃分,也應充分體現出它的層次性。按照這樣的思路,筆者依據不同的標準,對農村社會資本進行了具體劃分。
從主體上來看,農村社會資本可以劃分為村民社會資本、家庭社會資本、農村組織社會資本、農村社區社會資本、區域社會資本和國家社會資本。在具體研究中,這幾類社會資本將在不同的分析對象中,分屬于不同層次。在本文中,根據我們對農村社會資本的分類,村民社會資本和家庭社會資本構成個體層面的研究內容;農村組織社會資本、農村社區社會資本和區域、國家社會資本構成團體層面的研究內容。
從客體上來看,農村社會資本可以劃分為關系網絡、文化規范和制度體系等。如果以村民為分析對象,村民可以通過與他人結成私人關系、擁有組織成員資格、認同和運作文化規范及運用正式制度四種形式,實現對社會資本的提升和占有。如果以農村社區為分析對象,它可以通過協調人際關系、調整社會結構、強化文化規范和運作正式制度四種形式,實現對社會資本的提升和占有。
從內容上來看,農村社會資本可以劃分為關系網絡、互惠規范和人際信任。如果以村民為分析對象,則體現為村民的私人關系網絡、組織成員資格、規范認可能力和個人誠信程度等。如果以農村社區為分析對象,則體現為社區內的人際關系、社區結構、風俗習慣和普遍信任等。
農村社會資本是實現鄉村有效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它的變遷對鄉村治理將造成一種復合性的雙重影響。因此,從客觀后果上來看,農村社會資本可區分為正功效、負功效和零功效的社會資本。這只有在具體的社會事件中,才能體現出它運作的功效。并且,同一種社會資本的運作,在不同層面上會有著不同、甚至相反的功效。可見,社會資本本身沒有“積極”或“消極”的種類之分,只有它在具體的社會事實中,從運作結果才表現出它的積極作用或消極作用。
三、農村社會資本分析框架的建構
本文對社會資本概念的理解是從縱向和橫向兩個維度來把握的。社會資本的縱向維度指社會資本的結構層次,即個體和團體層面,其中的個體層面主要是指一般意義上的微觀社會資本,團體層面主要是指一般意義上的中觀和宏觀社會資本。社會資本的橫向維度主要指社會資本的構成要素,如網絡、信任、互惠、規范、參與以及共享的文化、習俗、價值觀等。
隨著社會資本理論在社會科學研究界的影響不斷擴大,圍繞著社會資本的概念及其他的相關爭論也日益激烈,使得研究者對如何正確使用此概念大感困惑。其實要厘清社會資本的理論概念,有一種簡單可行的切入方法,那就是從厘清社會資本的測量方法入手。對個體社會資本的測量,在經驗研究中使用的方法基本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嵌入個人社會網絡之中,可以為個人所調用的資源總體的測量,這種方法重在考察個人對社會資本的擁有情況;另一方面則是考察個人在工具性行動之中所實際動用的社會資本情況,這種測量法側重于個人對社會資本的使用情況。在微觀層面上,大部分學者把社會網絡作為社會資本的一個重要內容,對微觀社會網絡的測量,一般采用局部網方法,也叫“個體中心網”或“自我中心網”(ego-centre network),它依據個體自我的屬性特征測量和判斷個體自我在網絡中的社會連帶(Social tie)問題。局部網常用的指標是網絡規模(網絡成員的多少)、網絡成分(由哪些類型的成員構成)、網絡密度(網絡成員之間聯系的緊密程度)等。
在測量團體社會資本時,學者一般使用的指標集中于信任、公共參與、社會聯結和社會規范這樣幾個方面,而這與測量個體社會資本使用的以社會網絡為主的指標有較大不同,個體層面和團體層面的社會資本研究的重點不同,個體層面上關注社會網絡、社會支持等,而團體層面則強調協會、社團、志愿組織等非盈利性組織的作用。由于不同的測量方法得出非常不同的結果,使得測量結果的解釋力遭到了削弱,同時也很難得出測量社會資本的完整框架。有鑒于此,格魯特爾特和貝斯特納爾(Grootaert和Bastelaer,2001)在總結世界銀行社會資本協會組織的一系列研究報告的基礎上,將社會資本的縱向維度和橫向維度結合起來,明確提出社會資本的測量框架(如圖1)。
他們認為測量社會資本最理想的方法應該包括圖1中所有的四個象限。但是在實踐中,對國家層面社會資本測量的技術還沒有達到這個水平。目前大多數的進展存在于對微觀層次上的結構性社會資本的測量方面,重點在于那些與家庭、村莊和社區有關的制度或規范。對圖1右邊上部象限的測量,即對宏觀層面上的認知性社會資本的測量,是研究者的最遠目標。在社會資本的測量指標上,他們建議測量重點應該放在三種類型的替代指標上,即地方聯盟和網絡的成員身份、信任的指標和對規范的忠誠以及集體行為的指標。
關于社會資本測量指標體系的研究很多。不同的學者對測量社會資本的指標設立不同,而且差異較大。普特南(1993)認為信任、社團組織、公民參與等是社區社會資本的重要因素。Lochner(1999)認為社區社會資本指標由鄰里互動、集體效能、社區競爭力、社區歸屬感以及社區凝聚力組成。納拉揚等人(Narayan和Cassidy,2001)認為,社會資本的測量指標應該包括參與社團、一般規范(generalized norms)、和睦相處(togetherness)、日常社交(sociability)、鄰里聯系、志愿主義、信任。仔細分析他們所提出的測量指標,可以發現,一般規范的測量指標往往被其他研究者作為不信任的指標,和諧相處的指標與社區凝聚力(cohesion)概念相當吻合,而鄰里聯系的指標指的是鄰里間的社會支持。可見,納拉揚等研究者提出的測量體系中,測量的核心維度包括參與社團、信任、社區凝聚力、日常社交、社會支持、志愿主義等。世界銀行對社會資本測量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貢獻,Social Capital Assessment Tools(SCAT)是較早出現的系統的測量工具(Grootaert和Bastelaer,2002)。在這個基礎上,研究者對SCAT進行改進,形成A-SCAT。A-SCAT采用了7個問題測量結構性社會資本,使用11個問題測量認知性社會資本(Harpham等,2002)。這18個問題包括與組織聯系(與參與社團比較接近)、集體行動、參與公共事務、社會支持、社會凝聚力、歸屬感、信任和互惠等。其中,集體行動、參與公共事務往往被認為是社會資本的結果而不是社會資本本身。邊燕杰(2004)運用社會網絡規模、網頂、網差和網絡構成四個指標來測量個人層次的社會資本。從以往的定量研究結果來看,規模大的網絡比規模小的網絡擁有的關系、信息和人情橋梁較多;網頂高,意味著網絡內擁有權力大、地位高、財富多、聲名顯赫的關系人多;網差大,說明網絡成員從事不同的職業,處于不同的職位,資源和影響是互補性的;網絡構成合理,則是指與資源豐富的社會階層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邊燕杰對于網絡規模、網頂、網差和網絡構成四項指標的操作化測量,既強調了社會資本即社會網絡資源的觀點,也包括了網絡關系和網絡結構的觀點。林聚任等(2005)從社會風氣觀、公共參與、處事之道、信任安全感和關系網絡五個維度,調查了山東省農村的社會資本狀況。農村社會資本呈現出的“明流”是傳統性、關系主義、家族主義、特殊性信任、社會參與性低等特點。“暗流”則是崇尚個人能力,不是簡單地靠關系達成工具性目標,對血親關系的信任建立在情感基礎上,總體社會信任度較高。這個結論對于普特南的社會資本理論、的差序格局理論和現代化理論家的理性化假設提出了質疑。趙延東、羅家德(2005)區分為對個體層次社會資本的測量方法和對集體層次社會資本的測量方法。按照趙延東、羅家德(2005)的理解,個體層次的社會資本的測量方法集中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嵌入于個人社會網絡之中、可以為個人所調用的資源總體的測量,這種方法重在考察個人對社會資本的擁有情況;另一方面則是考察個人在工具性行動之中所實際動用的社會資本情況。在微觀層面上,對個人“擁有的社會資本”主要運用提名法和定位法進行測量,前者讓每個被訪者提供自己的社會網絡成員的姓名、個人特征以及這些成員的相互關系等信息。后者要求被調查者回答其社會網絡成員中是否有人符合定位表中所描述的職業或單位類型特征,然后對所有被選擇的單位類型及職業類型進行加總,并計算相應的職業類型和單位類型得分,最后用這些指標來反映個人社會網絡中所嵌入的資源情況。在使用社會網絡分析方法測量個體“擁有”的社會資本時,網絡規模、網絡的成分以及網絡的密度(網絡成員之間聯系的緊密程度),個體在網絡中所處位置以及網絡中所嵌入的資源都應是可供選擇的測量指標。在測量集體社會資本時完全可能結合社會網絡分析的方法,進行更為深入和系統的分析,從而起到連接兩種不同層次的社會資本測量的作用。第一,在測量社會或組織信任時,使用組織信任存量問卷中篩選出來的問題,并用七級里克特量表來衡量。第二,在測量社會連接程度時,使用外向中心度。第三,對社會網絡結構方式的測量,采用網絡密度、群體中心性和結構洞或橋等指標。王衛東(2006)沿著邊燕杰的思路,將社會網絡視為社會資本的一種主要形式,認為社會網絡資本總量是社會網絡資本的總價值量,它是以“一般等價物”為單位的。他以七個觀測指標即網絡規模、網絡成員的ISEI均值、網絡密度、網絡成員中的最高ISEI、網絡成員中最高ISEI和最低ISEI的差、網絡成員包含的職業類型數和單位類型數來測量個人層次上的社會網絡資本總量。從其操作化測量模型及其結果中可以發現,用孤立的、原子主義的、線形的測量方法不可能有效地測量嵌入在社會網絡中的社會資本,因為社會網絡資本不是網絡中資源的簡單線性累加,必須從資源間的關系與網絡結構上著手測量社會網絡資本。Harpham(2007)提出社區社會資本應由網絡、社會支持、信任、互惠等指標組成。肖星(2007)提出了社區社會資本可設立為社區信任、社區網絡、社區規范三大指標體系。桂勇、黃榮貴(2008)總結了常有社區社會資本的測量指標體系,并提出了社區社會資本的測量包括社區信任、地方性社會網絡、非地方性社會互動、社區歸屬感、社區凝聚力、互惠與一般信任、志愿主義等指標體系。
本文將依據個人分析層面和團體分析層面兩個維度,結合系統性、層次性、動態性和實踐性的原則,構建本土化的農村社會資本分析框架(如表1所示)。由于它們各自的層次不同,決定了不同層次社會資本的主體、客體、內容和作用各不相同。從個體分析層面來看,農村社會資本的主體是村民個體和家庭層面,人際關系本身是社會資本的承載體和主要內容。社會資本的作用范圍受限于關系中的個體,即只有關系節點中的人們才具備擁有和動員關系資源的資格和能力,關系外的他人不具備這種資格。從團體分析層面來看,農村社會資本的主體是模式化的、具備結構功能的組織、社區、區域和國家,它們蘊涵于農村不同的社會結構中,并在特定結構化的關系網絡內發揮著作用。與關系層面的社會資本不同,它們不是以村民的人際關系形式存在的,而是以具有先在性的社會結構形式存在的,文化和制度是它們的承載體和主要內容。它們雖與農村社會中的個體和結構有著緊密的聯系,但也可獨立于農村社會中的個體和社會結構而存在。
在綜合其他資料的基礎上,根據上述社會資本的分析結構,本文也由此構建了相應的社會資本測量指標體系(如圖2)。通過對社會資本的內涵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從網絡、信任、互惠、參與、規范及共享幾個方面對社會資本進行測度。測量指標體系共分為四個層次,總目標層、分目標層、子目標層和可操作層。總目標層是待測的社會資本總量,分目標及子目標層則是構成社會資本若干要素的分解,可操作層則是針對每一方面設計的在實際調研中用問卷進行訪談的具體問題。
四、結語
社會資本理論揭示,從個體角度講,在一個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本存量的社群內生活和工作更加容易;從整個社會角度講,一個擁有豐富社會資本存量的社會意味著和諧穩定的秩序和良好的社會治理。與此同時,在政治學家看來,社會資本強調組織行為和集體行為的重要性,強調信任、規范和網絡的重要性,它對社會穩定和社會政治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社會資本理論的出現,大大豐富了傳統資本概念,為我們研究農村社會現象和社會結構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從有關社會資本的梳理中認為,農村社會資本體現在以參與網絡為載體的公民間的信任、互惠和合作等維度之上,這是與傳統農村社會差序格局的人際關系結構相聯系的。傳統是一種巨大的阻力,是歷史的惰性力。由于受傳統社會價值觀念、思想文化以及制度規范的影響,當代中國農村社會資本基礎薄弱。隨著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中國農村居民所具有的社會資本開始變得不足甚至出現了缺失。可以說,在新農村建設中,努力提高農村居民的社會資本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所在。而現代性的社會資本生成與發展有助于削減社會的等級觀念意識,增強公民社會的內生能力,降低農村社會治理的成本。強化農村社會資本積極效應,削弱其消極影響,積極培育農村現代性新型社會資本是提高農村治理績效的重要途徑。
中國是在農業社會的傳統因子基本保留的狀態下進入現代工業社會的。農村是傳統積淀最深的地域,農民是傳統因子負荷的主體。農民身上負載的傳統性在社會現代化進程中逐漸顯露出其弱質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諸如傳統宗法秩序、鄉村黑惡勢力等農村社會資本變遷中的消極性異化與復制,不利于鄉村社會治理。改革開放后,農村社會資本傳統性因子的再生與異化對鄉村社會的有效治理帶來巨大的消解和腐蝕作用。因此,必須從制度規范和社會秩序層面加以改造和重構,其重要途徑就是社會制度變革和體制創新。歷史發展實踐證明,民主與法治是消解社會資本負效應和強化鄉村有效治理的根本途徑。而從推動力來看,政府是社會資本的最大來源之一,政府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對于社會資本的形成和增加至關重要。對此,政府應積極推進國家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設進程。在一個現代社會里,社會網絡資本只應該用來為制度性社會資本補充,而不是作為它的“替代品”。按馬克思經典理論,當村民們還不能夠代表自己的時候,一個凌駕于其上的強大政府則是必須的。因此,中國在邁向現代社會的時候,對于農村社會資本,要更多地補充其制度性的部分,只有這樣,近年來的“民工潮”對城市社會、農村社會的不良沖擊(如由于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貧困問題、流動缺少組織而造成的交通問題以及各種犯罪問題)才能減少,而城鄉勞動力的配置也才能更合理化,才能更有利于社會整合。
總之,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要注意建構農村中以關系網絡為載體,以信任、互惠和合作為特征的農村社會資本。我們必須著力增加整個社會的普遍信任、互惠規范和橫向社會參與網絡等社會資本,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基礎。社會資本作為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種體現,以信任、互惠、合作為內在行為規范,通過公民間的良性互動和公民參與來推進新農村建設。
注釋:
①世界銀行(World Bank,2004)認為,社會資本是指能夠加強集體活動的規范和網絡。越來越多的觀點表明社會資本是一種社會凝聚力,這種凝聚力不僅可以緩解貧困而且可以促進經濟的繁榮和可持續發展。社會資本不是社會制度相加的總和,而是把各種社會制度聚結在一起的粘合劑。
②先生在《鄉土中國》一書中提出了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特點是“差序格局”的理論,這一理論堪稱中國社會學研究成果的典范。“差序格局”一詞,旨在描述親疏遠近的人際格局,如同水面上泛開的連暈一般,由自己延伸開去,一圈一圈,按離自己距離的遠近來劃分親疏。先生解剖中國傳統社會,使用的是社會結構分析方法,這是社會學通用的方法。在費先生之前,法國社會學家迪爾凱姆就曾用“有機團結”和“機械團結”兩個概念區分傳統社會和現代社會。費先生為更準確地區分中國傳統社會和現代社會,提出了“差序格局”和“團體格局”概念,其中“差序格局”尤可謂是費先生的獨創,并被國際社會學界所接受。認為,西方現代社會的結構是 “團體格局”,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誰是團體里的人,誰是團體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團體里的人是一伙,對于團體的關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團體中有組別或等級的分別,那也是先規定的。”;而我們中國傳統社會的結構是“差序格局”。“社會關系是逐漸從一個一個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聯系的增加,社會范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系所構成的網絡”。“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兩種格局顯著的區別就是西方人注重團體的概念,而我們中國人的整個社會關系網絡都是以己為中心。“團體格局”的西方社會對國家這個大團體的認同是普遍而且廣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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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ural Social Capital Theory and Its Analysis Framework
Ma Hong-mei1, Chen Liu-qin2
(1.Guizhou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s,Guiyang,Guizhou 550025,China;
2. Institute of Urban Economy,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Tianjin 300191,China)
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對廣西的部分鄉鎮農村公共品供給狀況的調查,分析當前影響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的主要因素,以尋求農民合作供給公共品的有效途徑。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既是現行農村公共財政制度的必然選擇,也是村民自治條件下的可行選擇。因此,政府的參與至關重要,同時提高農民自身收入水平,并從制度上激勵農村精英的工作積極性、增強農村內部凝聚力、提高一致行動能力,都是提高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的重要因素。
關鍵詞:農村公共品 合作供給 廣西
當前在我國農村地區,鄉村道路、農田水利及灌溉設施等公共品供給嚴重不足的現象較為普遍。農村稅費改革以后,按照中央政策,農村公共品供給主體是政府、村民,包括自上而下的政府投資,村民“一事一議”、“誰受益誰投資”等方式合作供給。但現實情況是,一方面縣、鄉一級財政面臨沉重的收支壓力,對鄉鎮以下的公共性項目支出基本無力承擔;另一方面,從農民自身合作供給公共品的角度看,農民合作意愿不強,合作能力較弱。由于大部分農村公共品供給需要農民合作才能有效解決,因此,探究影響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的主要原因,并尋求農民合作供給的有效途徑,對于改善我國農村地區公共品供給狀況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本文為了解鄉鎮政府公共事業投資情況,農戶對公共品需求、供給情況,并進一步分析影響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的因素,選取廣西資源、三江、環江、羅城、金秀等7個縣16個鄉鎮63個行政村的183個農戶進行調查。
農戶調查結果
傳統的西方經濟學理論認為,公共品由于其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會出現自愿供給不足的情形,因而需要政府介入。但是,有的經濟學家卻提出了相反的看法(Buchanan,1965;科斯,1974;戈爾丁,1977)。戈爾丁認為,公共品具有消費上“平等進入”和“選擇性進入”的特征。“平等進入”指公共品可由任何人來消費,一般為純公共品;而“選擇性進入”指消費者只有在滿足一定的約束條件例如付費后,才可以進行消費,如俱樂部產品。由于我國農村的特殊性,農村的公路更傾向于純公共品,其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程度比較高,因為在我國的絕大多數地方,農村的公路是可“平等進入”的。而農村水利灌溉系統、農村的電網建設則屬于排他性比較強,屬于俱樂部產品,存在著“選擇性進入”方式即排他性技術。
(一)村級道路、農村義務教育及社會治安狀況等調查
村級道路、農村義務教育及社會治安等公共品具有“平等進入” 的特征,絕大多數是以政府和私人聯合供給為主。
1.村級公路修建情況。在調查的各縣中,村級公路主要是“政府出錢、農民出力”這種形式,占50.6%;其次是農民自己出錢修建,占28.2%;政府統一安排占21.2%。
雖然村級公路的受益范圍較小,但往往投資的資金巨大,若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由附近農戶出資建設,大部分農民的收入水平顯然無力負擔。然而農村公路是農戶的基本需求,具有“平等進入”特征,在市場不能提供而農戶自身也無力提供的情況下,政府就應該承擔農村公路的供給責任。“政府出錢、農民出力”一般要求行政村村民自己合作修建水泥路面的路基工程,鋪設水泥混凝土是在路基修好以后發包給社會私營公司承擔,最后由國家驗收合格支付相關費用。國家承擔水泥公路資金預算的主要部分,無疑會激發農民修路的積極性。在調查中,“政府出錢、農民出力”合作供給公共品的做法在廣西部分縣的比例高達51%。
2.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調查顯示,農民對農村醫療衛生狀況的滿意度偏低,就醫不便問題較為突出。在183戶被調查對象中,僅有16.78%的人對其醫療衛生狀況表示滿意,37.59%的人表示不滿意。有48%的農戶認為,自己所在的村鎮看病不方便。且與四個方面的因素有關:一是自2004年1月起《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實施后,受行醫資格的限制,赤腳醫生大量減少;二是村級衛生所嚴重缺乏,村級衛生所醫療技術水平低下,村級衛生所設備簡陋,服務功能低下,不能滿足村民的基本醫療需要;三是村莊通往城鎮的交通不便(分別有40%和18%的農戶認為所在村莊通往鄉鎮的道路不方便和很不方便),使村民前往鄉鎮醫院就醫的便利性降低;四是財政資金對鄉鎮衛生所的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一些鄉鎮的衛生服務水平低下。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廣西農村已全面推廣,被調查的農戶中,參保率達93%。盡管參保率較高,但調查也折射出目前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一些不足之處:未參保的農戶認為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太低,吸引力不夠;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是針對包括需要住院和大額費用治療的大病,兼顧小病,保障水平有限。
3.農村義務教育、農村社會治安。被調查農民對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的評價,認為滿意的達到21.28%,基本滿意的達到48.23%,不滿意的達到29.55%。農民對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的滿意或者基本滿意的人數比重將近七成,這既與農村免費義務教育的啟動及公共財政的投入加大有關,也與農民的孩子上學可以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等措施有關。農民的教育負擔切實減輕,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少年兒童“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基本解決。但農村師資水平不高,校舍設備陳舊,寄宿生住食環境較差等問題在偏遠地區農村仍較為普遍,因而不滿意度較高。
隨著市場化對農村傳統社會的沖擊,打牌賭博、地下、偷盜等各種不良的現象在農村蔓延,部分農村的社會治安狀況令人堪憂,農民對農村社會治安現狀的滿意率偏低。調查顯示,認為當前農村社會治安“很好”的只有5.67%,認為“較好”的為20.8%,認為“一般”的達到56.26%,認為“不好”的有17.27%。在訪談中發現,農村居民對社會治安的擔憂主要是擔憂財產安全,偷盜是農村社會治安問題中最普遍的問題。
(二)自來水、農田水利灌溉設施調查
自來水、農田水利灌溉設施等一些社區公共品,具有較強的俱樂部產品特征,村民往往按照居住村落和血緣關系形成互助互益群體,共同出資修建。
1.自來水供給狀況。在調查的農戶家庭中,農村自來水供給中自己安裝、集體安裝和政府修建的比例相當,但依然有30%未用上自來水,生存的狀況較惡劣,廣西農村安全飲水問題依然嚴峻。
2.農田水利設施供給狀況。調查數據顯示,農田水利設施的供給以政府組織、集體與農戶共同投資方式和集體組織、農戶分擔費用這兩種方式為主,這兩種方式所占比重超過50%的有資源、三江、上林、環江、象州等縣的農村,羅城縣以這兩種方式供給農田水利設施的比例也達到了48%。可見,農田水利設施這種屬于俱樂部產品的準公共物品,私人與社區的聯合供給程度比較高,可以通過收費的方式實現排他。
從自來水和農田水利設施的供給可以看出,作為準公共物品的俱樂部產品,其聯合供給的出資是建立在互助、自愿的基礎上,那些不出資的人就會很容易地被排除在使用范圍之外。因而這一類公共品在農村實現合作供給的空間較大,農戶提供的積極性也較高。
(三)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影響因素
1.村民自治程度。村民自治尤其是其中的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為農戶對公共品需求偏好的表達提供了制度安排。在問卷及訪談中,村民對于是否參加本村的重大事務的決策、村民會議能否定期召開及村委會的公信力等問題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在被調查的183位農民中,僅有26.71%的人表示每次都參加本村的重大事務決策,較少參加的達46.1%,表示從未參加和不知道的比例分別為19.15%、8.04%(這兩項比重之和為27.19%)。有47.7%的人表示所在的村每年能召開一次以上的村民會議,不能召開一次以上村民會議和不知道的人的比例分別為26.24%、26.71%。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能夠做到討論和決定村內重大事項,并保證會議決定執行的占51.54%,表示不能和不清楚的分別占14.42%、34.04%。因此,村民自治運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參與自治的積極性不高。
2.收入的高低和輿論約束。收入的高低是影響農村公共物品合作供給的一個重要因素。各縣被調查對象有超過66%的人認為這一因素是決定性因素。
與此相對應,調查數據顯示,“別人的議論”對村民在為農村公共品建設出力方面的影響比較薄弱。這說明,輿論和聲譽的約束這一傳統的影響力正在減弱,一些農村正出現農村傳統解體(如傳統道德及輿論,傳統組織及具有強制力的習慣等)。
在調查中還發現,村委會發動捐助的第一批對象都是村莊內較富裕的人,包括那些離鄉在外收入較高的人。在村民看來,如果較富裕的人不率先拿出與自身財富成比例的資助資金,他們就會感到不公平而拒絕合作。此外,村委會成員的威信、與較富裕的人的關系好壞等都會影響其捐助行為。農村的人均收入和集體收入越高,村民負擔越輕,合作就越容易成功。
3.村莊的社會資本結構。在農村,一個區域內公共品的供給仍然受到以人情關系為基礎的社會資本的影響。在人情關系越淡薄的區域,人們在供給區域性公共品時,缺乏足夠的社會資本對人們的行為進行激勵和約束,因而私人參與區域性公共品供給的動力不足;在人情關系濃厚的區域,仍然具有較強的傳統社會特征,人們之間注重人情,在提供公共品時,合作供給公共品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受社區親緣、血緣和非血緣關系的人情影響。從信任規范網絡等社會資本形式來看,村民自發合作能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就是村莊良好的社會資本結構。
4.社區的同質性與村莊精英的引導和組織。從我國農村的現狀來看,社區內的社會異質性程度主要與宗族有關。同質性社區村民之間有較強的社會關聯,宗族勢力保存較好,往往具有強大的向心力、道德感,及對個別違規農戶的懲罰機制。同質性社區內社區成員主體意識強烈,對于社區內公共設施的提供都愿意積極介入;而在異質性社區,社區成員很難在公共品的需求上達成一致,進而在提供時就難以進行合作。如資源縣B村,被調查的30戶農戶中的90%愿意為本村修路捐錢,僅有10%,即3戶農戶要看別人捐的情況來決定是否捐錢。與此相對應的,該村的公路50%是以“政府出錢,農民出力”的方式修建的,40%的公路是“村民自己出錢修建,并發動在外打工的村民”修建。這與該村作為瑤族村民的聚居地、比較重視道德評價、較為密切的同族同宗的親緣關系有關,且當地人口流動性較弱,人情關系濃厚。
近年來,隨著農村社會流動程度的加快,宗族勢力對社區事務的影響程度在逐漸減弱,村民的一致行動能力也在變弱,農村社區成員呈現社會特征分化趨勢與社會結構層化變動。村莊內部公共品能否實現自發供給,與本村精英的積極引導、組織以及自身擁有的強大號召力有密不可分的關系。
結果分析及建議
農村公共品合作供給既是現行農村公共財政制度與政策下的必然選擇,也是村民自治條件下的可行選擇。對于具有“平等進入”特征的公共品合作供給中,政府的參與至關重要;而對于具有“選擇性進入”特征的公共品合作供給中,如何提高農民自身收入水平,并從制度上激勵村莊精英的工作積極性、增強村莊內部凝聚力以提高村莊的一致行動能力,是提高公共品合作供給能力的重要因素。
加快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增加投入。在目前縣鄉財政普遍困難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可在財力許可的范圍內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以增強基層財政實力,從制度上確保農村公共品供給有穩定的資金來源。
尊重農民對公共品需求的意愿,調動農民改善自身生產生活的積極性,建立有效的農村公共品供給決策機制。
發揮農村各類組織、社區集體組織和農民在鄉村治理與農村公共品供給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農村“一事一議”工作機制、保障農民籌資投勞的有序開展。
加強村莊文化道德建設,在社區內部培育豐富的社會資本。加強村莊文化道德建設,繼承村莊良好的社區記憶,發展村莊各種以親緣、地緣、友緣為紐帶的各種網絡關系,對促進農村公共品的合作供給也大有裨益。
參考文獻:
1.賀雪峰.市場經濟下農民合作能力的探討[J].探索與爭鳴,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