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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中要提前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具體了解設計單位的整體想法。對于項目的規劃程度,在根據自身的現場施工情況,進行綜合考慮施工,將工程完成的更加完美,不必在最后因與設計單位要求不符而造成工程重整。這樣做及在工程的整體上減少了的預算花費,很好的控制了成本,又可以在工程結束階段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為了達到這樣的要求,就需要在工程的設計階段需要明確設計目標,并且在設計上更加符合實際施工情況。在圖紙上以實際情況出發,避免在施工中圖紙與設計相沖突,導致圖紙重改。既浪費時間,又增加成本。
2加強項目四制建設
所謂項目建設四制,是指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1)建立健全項目法人制。項目法人機構人人都要做一個鉆業務、懂業務,會管理的人。同時,通過項目的建設管理,又會給我們培養一大批管理人才,可謂相益得彰。(2)通過招投標真正選擇一支信譽良好、技術過硬、財務狀況良好、綜合實力強的施工隊伍,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3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1)落實質量責任制。在施工建設中必須將整體按施工的質量放在首位。必須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始終把工程質量擺在首位。要建立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政府質量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嚴把原材料進口關,嚴把施工過程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堅決防止豆腐渣工程。(2)強化質量監督。項目法人在工程開工前,應按照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3)加強質量檢測質檢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及規程規范要求對施工質量、外觀尺寸及原材料等進行檢測,依據檢測結果,出具檢測結論。在檢測過程中,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工序堅決要求施工方返工,待復檢合格后,方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加大工程安全管理
(1)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立并落實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法人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完善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結合實際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預案執行的保障措施,提高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能力。要落實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責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項度汛措施,確保施工度汛安全。(2)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將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施工環節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和應急預案五落實。(3)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開展對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要特別加強新職工和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技能,不能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5加強項目資金管理
在對施工中資金的走向問題上一定要嚴格管理,完善現場會計管理制度,將資產的運用做到專款專用。并且加強資金的使用規范性,費用的支付嚴格的按照合同的內容,不拖欠,也絕不能出現走空賬的局面,更加不能有白條賬目的出現。在整個的資金運用上一定要不能出現擠占、挪用、載留等違法現象,必須加強約束,這有這樣才能使項目的管理起到應有的作用。
6工程驗收及后期管護
建設資金下達項目后,加快工程項目建設進度,按中央和省級部門要求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加強工程建設檔案資料完整性建設;單位工程、主體工程完工后應及時予以驗收,建設項目竣工后,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交接手續,明確管理主體,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做好建后管護準備工作。
結束語
關鍵詞 水利工程 建設管理
中圖分類號:F426.91 文獻標識碼:A
對于水利工程而言,建設是基礎,管理是關鍵,使用是目的。“三分建,七分管”,工程建設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水利工程的效益發揮以及工程的正常運行。因此,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確保已建工程安全并處在最佳工作狀態,發揮、挖掘工程的潛力,更應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實踐表明,一個工程即使有缺陷,如果針對具體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并在運用過程中不斷加以改善,仍然可以發揮很大作用;反之,一個較好的水利工程,如果管理不善,不斷損壞,也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本文從水利工程多年的發展和實踐情況出發,針對如何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1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做好工程建設管理的基礎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引導下,項目法人責任制為工程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證,它是我國投資建設領域最基礎的制度,承擔著完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的根本作用。項目法人負責著整個工程建設,確保了建設項目的正常實施,監督著項目建設的質量、安全和施工制度,保證了資金管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實。
2 規范招投標管理和合同管理程序,明確管理條件
國內的水利工程建設目前已經全面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管理,國家也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為工程建設的管理提供了系統性的依據,在合同條款中,編碼制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更加清晰明確,評標報告和標候選擇人從多方面綜合考慮,選擇程序更加正規。在管理的條件中,投標單位從《文件》規定的形式、金額和時間條件上進行遞交投標保證金,簽訂施工合同,項目法人也必須按標準預支款項,提交履約擔保。
3 嚴格執行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制度和設計變更審批制度
按國家下達的通知要求,項目法人要在項目開工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合同,按規定做好土地征用、移民安置、資金籌措、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才能辦理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手續。對于需要設計變更的文件,要及時辦理設計變更審批手續,經監理單位簽發變更指示后才能真正實施設計施工。
4 加強檔案管理,使之有效服務于工程建設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明確表示,項目法人必須建立項目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好項目檔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歸檔工作,加強與檔案管理部門的溝通、配合,堅持檔案管理與工程建設同步開始、同步進行、同步完成,發揮工程檔案的利用效果,更好地服務于工程建設。
5建立管理統籌計劃,確保建設項目質量
水利工程質量結合項目法人負責制度、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設計服務和政府監督形成了獨特的質量管理體系,強化了質量管理意識,全面落實了質量管理的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起了質量管理的統籌計劃,通過建設工程中的各方人員齊抓共管,確保工程質量的優良性。
6 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
在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中,推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強化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工程實際情況中制定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能夠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完善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能夠提高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能力,給水利工程建設的預案計劃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
7 處理好建設項目各方人員的相互關系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及時處理好參建各方的相互關系,能夠有序開展工程建設。建設單位可以運用“查、促、幫”等方法來監督控制參建單位,督促監理單位認真履行職能,主動要求監理單位召開施工圖會審、技術交底和施工方案研討等活動,了解工程的具體情況,協調并解決管理中的具體問題。
8 實施文明工地建設工作,科學管理,文明作業
施工單位要注意保持環境優美、衛生整潔,做好施工區、生活區的文明建設,做到布局合理,標識明晰,體現現代化的精神風貌和時代精神,將文明工地建設中的工程建設管理體系和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結合起來,把工地參建人員的精神面貌和環境衛生結合起來,真正實現以人為本,管理科學、文明作業的目標要求。
9 實施并執行工程驗收制度
不同于動輒幾千萬甚至幾億、幾十億的大型建設項目,對于絕大多數小型建設工程來說,如果需要花費數萬元來建一個數據庫和網站,是不合適宜的,也不不經濟的,針對小型工程項目的特點,建設經濟的(花錢要少)、適用的(夠用就好)信息管理平臺,才是小型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的首選。
一、小型工程項目的特點
從項目信息管理的角度出發,來簡單討論小型工程項目的特點,也是小型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的適用范圍:
1、體量小。對于一個單位來說,每年經辦的大多數項目,基本上都是基礎設施改造項目,一般來說,都是從幾十萬到幾百萬,少部分有上千萬的項目。
2、分項簡單。一般的維修改造項目,可能只是一個分項工程,比如室內裝修改造,或者暖氣更新改造等。有些小型單位工程項目因為具有第三個特點,也適用這一管理系統。
3、分包簡單或甚至沒有分包。由于體量小,業主與施工方只有一個總包合同,沒有分包;有的即便有分包,也是只有少量的分包,比如只有勞務分包,或者某些壟斷性比較強的專業分包,如室外與自來水廠接駁的市政自來水分包,或者煤氣管道安裝的分包等。而且很多業主單位為保證工程質量,一般在合同中都明確禁止分包。
4、工期短。小型建設工程一般少則一兩個月,多則七八個月,但基本都是當年開工,當年完工,特別是國有資產投資的項目,基本都要在一個預算年度內完成開竣工、結算、審計、上報決算等工作。
二、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的基本結構和建立過程
針對小型建設項目的特點,可以認為,沒有必要每個項目都要建一個數據庫,可以將很多個項目用一個數據庫管理起來,那么分配到每個項目上的建設成本就非常小了,也就是說,有了推廣和適用的前提。
1、多個項目如何實現共用數據庫
管理人員登錄系統后,系統自動識別其單位,然后系統會列出該單位下所有工程項目,最后根據人的指示,進入項目管理系統。
系統在初期建立項目信息時,會給每個項目分配一個唯一的編碼,根據這一編碼將多個項目區別開來,管理人員的每一步操作都是針對這個項目來進行,除非退出系統,重新登錄到另一個項目管理上。
系統始終貫徹以業主為中心,在系統建立某個項目時,由業主方管理員向建設、施工、監理、設計、供貨等各方分配管理員帳號,然后各方管理員才能進入系統進行操作。項目在竣工交付、決算完成后,業主方系統管理員可以將其他各方管理入口關閉,只能業主方管理員能夠進入。對于業主方其他部門的人員進入,可以賦予只讀權限,防止因操作失誤造成數據丟失。
2、系統的基本結構
根據項目管理的七項職能,組織協調、安全與環境管理、投資與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形成本系統的基本結構。同時,根據小型建設項目的特點,每個管理職能的內容會有所不同。
圖2系統結構圖
(1)組織協調
組織協調模塊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是建設、施工、監理、設計、供貨、分包、審計等各方的基本信息和管理人員名單,人員名單應盡可能地詳細。人員信息是項目管理的組織保證,各單位之間、單位內部之間進行溝通時,都可以通過該系統快捷地找到當事人;同時也是業主方在使用階段,當項目需要維修、更新,且施工資料不足以說明情況時,及時找到當事人。
人員名單與系統管理員名單不同,各個單位的系統管理員可以以該單位的身份登錄系統,對該單位應當提供的信息進行管理,如新增、修改、刪除等操作,而各單位的人員名單是不能對系統進行操作的。
二是任務分工表,作為一個項目,任務分工表不不可或缺的,同樣,做為一個小型項目,也應當有自己的任務分工表。但是根據項目大小不同,任務分工表可以不同,有的可以簡單,有的可以復雜些,基本框架不變。
一般小型工程的任務分工表只涉及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如項目稍大些,設計、監理、分包等單位也可以提供。
三是組織結構圖,一般工程,不論大小,在施工前,業主方都要求施工單位提供組織結構圖,稍大一些的工程,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等也被要求提供組織結構圖。另外,這里的組織結構圖是指項目的組織結構圖,與系統中七項職能下的組織機構圖是不一樣的。
(2)安全與環境管理
這部分內容包括組織機構、管理目標、管理規定、專項方案、管理記錄、應急準備等六項內容。
組織機構是指由總包方統一領導的安全與環境管理的各級組織管理機構,以圖表的形式由施工單位提供。
管理目標包括項目總的安全與環境管理目標以及建設、施工、各分包單位的分目標。總目標由建設單位組織編寫,或者委托施工總承包方來進行編寫,由建設單位進行審查,然后由建設單位系統管理人員錄入;其他各方的分目標由各單位進行編寫,然后由各單位系統管理員后臺錄入。
管理規定的內容根據項目的特點來要求,比如有安全施工承包責任書,如涉及夜間施工的,有夜間施工管理規定,靠近居民區的,有施工噪聲控制規定、施工時間的規定等等。
專項方案的內容非常重要,根據工程內容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專項施工方案,根據建設方、監理方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提供專項施工方案,經監理方審批后實施。專項方案由施工方后臺錄入,如果涉及到分包的,分包方的專項施工方案報總包方,由總包方后臺錄入,然后統一由監理進行審批。系統應當具備網上審批的功能,但網上審批不能代替紙質件的審批,因為紙質件的審批畢竟要存入工程檔案的。
管理記錄的內容是包括各種檢查記錄表,如施工現場(周)安全檢查記錄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周檢查記錄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等,具體內容根據工程項目特點確定。
應急準備的內容需要根據項目特點確定,項目的安全重點在哪些方面,就需要哪方面的應急準備。而且應急預案應該操作性強,與項目本身特點相適應。應急準備、應急預案應該履行報批手續。
(3)投資與成本控制
這部分的內容主要涉及到建設方和施工方。
投資決策的內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報告、方案批復、資金落實、規劃報批等方面。
任何一個信息管理系統只是一個項目管理的輔助管理方式,不可能也沒必要所有內容都要事無巨細的全部包含,因此項目概算、預算、結算、結算四個方面的內容不需要把全部概算、預算、結算、決算的內容全包括進去,只需要其中的投資組成部分或者主要的工程量內容。如果需要查看更為詳細的內容,可以查閱歸檔的招投標資料或者竣工資料的內容。
招標與投標的內容主要包括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文件、中標通知書等內容。
工程款支付顯示的是項目款項支出的詳細情況,包括預付款、工程進度款、預借款、尾款、質保金等。
(4)進度控制
這部分內容包括進度計劃和進度實施檢查。
一、2006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一)全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
2006年,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總體情況平穩。據初步統計,2006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全縣共發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質量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私人違規建房發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版權所有!
另外,工程在役期質量安全問題日趨突出,質量事故呈上升趨勢。尤其是私房建設方面,工程質量安全沒有經過監管,隱患嚴重。
(二)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工作進展
2006年,我們按照建設部、省建設廳、市建設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1、加強各項安全制度建設。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季度一次),召開了三次全縣建筑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有針對性開展各項安全工作部署。進一步明確了建設系統安委會組成、安委會辦公室設置和安全職責分工。嚴格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強化動態管理,對于發生重大事故的企業立即申請省建設廳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加強了安全生產形勢分析,了2006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全縣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報告。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進了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運轉。
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和技術標準。認真組織學習《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嚴格落實《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技術標準。
3、健全建設工程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按照國家建設部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中確定的“誰頒發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誰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誰負責安全生產指標控制”的原則,我們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監管范圍,建立清晰的責任體系,有利于督促有關方面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4、強化各類安全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全年共組織了五次全縣性的質量安全檢查活動,印發了有關情況通報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通過檢查促進了各地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實。
5、加強安全預警工作。針對重大事故和特殊季節,我們相繼印發(轉發)了《關于做好“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春季和“兩會”期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通知》、《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證一線施工人員安全健康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五一”黃金周期間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與城鎮綜合防災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防汛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關于認真抓好建設領域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等安全預警和管理文件。預警工作的開展,促進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發生。
6、推動建設領域應急管理工作。按照《建設部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預防、接報與應急處置工作程序》,我們進一步明確了縣建設局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和職責。制定印發了建設工程、供水、燃氣等三個專項應急預案,并強化了應急制度建設。縣建設局專題研究了建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要求進一步理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事故預警提示工作,加強應急管理。
(三)主要工作體會
1、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必須堅持“清潔發展、節約發展、安全發展”。做好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充分認識到只有保障安全的發展才是科學的發展,建設事業的持續、快速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工人的生命和健康為代價,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確定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各項基本措施。
2、樹立責任意識,帶著感情、帶著責任抓工作。安全生產工作責任重大,只有牢固樹立責任意識,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監管職責,以對人民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飽含對人民群眾深厚的感情,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
3、認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規律。安全生產工作有其特定規律,必須認真研究,遵循和適應這種規律,才能增加安全生產工作的科學性、預見性和主動性。安全生產是系統工程,需要各有關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同時必須建立起清晰、明確的監管責任體系,才能促使各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監管責任。突出明確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實施差別化管理,更加注重抓薄弱環節、抓主要矛盾。
4、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保障安全工作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必須不斷趨向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以制度來推進建立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以制度保障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和成績,但也存在以下主要的問題:
(一)安全法規宣傳尚需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出臺后,有關配套文件還需盡快制定出臺。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管理辦法等。
(二)安全監管存在不足。部分監管人員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區安全生產形勢,有針對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未能從資質審查、施工許可、招投標等環節形成安全生產監管的合力;一些專業工程,以及一些開發區、私房建設、招商引資建設項目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未納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事故執法不嚴、處罰不力,沒有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三)建筑市場環境亟待規范。施工企業之間惡性競爭,低價中標,減少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投入;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掛靠、施工企業以包代管現象仍然存在;一些監理單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在預防事故發生方面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四)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需要進一步理順。目前,建筑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尚未隨管理體制分解落實到相應的監管部門,共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對各類工程的安全監管力度,還需要在政府的牽頭協調下,盡快確定承擔指標控制責任的相應部門。
(五)建設領域應急管理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一些地方建設領域應急管理意識不強、應急管理機構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尚未建立應急信息平臺,缺乏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城市供水、供氣企業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術儲備不夠,手段落后;尚未全面開展應急資源的普查、儲備工作;應急培訓和預案演練開展不夠,應急隊伍建設還沒有起步。
三、2007年工作重點
搞好安全生產,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是當地政府的重要職責。2007年我們要進一步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全方位強化安全監管工作,把安全生產放在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嚴格落實法律法規、改革體制機制、增加安全投入、嚴格責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一)加強施工安全生產監管
1、繼續強化施工安全監管。嚴格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實施安全生產形勢分析、預警、層級督察和約談制度,督促事故多發部位,從體制、機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發原因,加大處罰力度,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2、推動安全生產系統管理工程。大力推動安全生產的系統管理,從資質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現場監管等多個環節,從規范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多個主體,綜合監管、全面把關、共擔職責。
3、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按照《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以《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為基礎,綜合評價企業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成效,并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定》,保證企業實施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的投入。同時,探討并制訂提取安全專項費用的辦法。
(二)加強工程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
1、加強在役期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對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嚴格執行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等強制性標準,或工程改擴建、裝修、不正當使用、年久失修等原因使工程質量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版權所有!工程進行分類,落實監管措施。
2、加強私房建設監管。2007年要出臺我縣私房建設監管的具體規定,嚴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建筑市場監管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02]57號)要求,“各地應納入監管的項目必須依法依規納入監管。尤其是各類開發區建設項目和城市規劃區內私人投資規模建房必須依法納入建設行政監管范圍。嚴格按法定建設程序辦理規劃許可、施工報建、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及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層數在兩層以上規模的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部門不得進行規劃放線,房產部門不得辦理房屋產權證書”。
3、加強危舊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監管。重點排查各類危舊房屋和公共建筑,對排查出的危險房屋,要督促相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體拆除等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運營安全監管
關鍵詞:工程變更;變更管理;地鐵項目;監理
1 地鐵項目工程變更的定義和分類
地鐵項目工程變更是指地鐵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與簽訂合同時的預計條件不一致的情況,而需要改變原定施工承包范圍內的某些工作內容。地鐵項目工程變更一般包含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兩大類。設計變更,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為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由施工單位征得由原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洽商單兩種。工程簽證,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由于施工現場的各種原因,出現了與合同約定的情況、條件和事實不符,需要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署的,用于證實施工活動中某些特殊情況的一種書面手續;如由于施工條件變化或無法預見的情況所引起的工程量變化。
2 地鐵項目工程變更的原因
根據目前大多數城市地鐵項目的建設情況,一般情況下地鐵項目的工程變更是由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引起:
(1)勘察及現場條件的不確定,比如招標或施工過程中提供的地形、地物資料、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地下管線、地面地下構(建)筑物、用地紅線等資料與實際不符,或用地拆遷困難無法滿足建設需要,或現場環境條件發生變化等。
(2)技術標準或功能變化原因:系指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變化或使用功能變化或業主要求變化而引起的工程變更。
(3)設計原因,系指設計方案優化或設計文件缺陷、錯誤、遺漏、碰撞等需要修改、補充、完善設計而引起的工程變更。
(4)施工原因,系指因施工工藝、技術或工程經驗、施工設備、施工錯誤、工期、施工條件等發生的變化而引起的工程變更。
(5)建設單位基于工期壓力或施工場地需要,從有利于工程出發,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費用會將原本不屬于某承包商承包建設范圍的施工內容臨時委托承包商施工,并將該施工內容作為工程變更處理等。
3 地鐵項目工程變更的控制管理
在地鐵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變更控制的管理,應該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的原則,對工程變更的范圍、工程變更的內容、工程變更的相關責任方進行必要的界定。
在工程變更的管理過程中,監理主要是控制工程變更的外部管理,接受工程變更申報,全面審核工程變更,確定變更的原因和責任,變更指令,監督變更的實施等。在大多數城市地鐵項目建設中,監理標段線路長、站點多,監理工作涉及多個施工階段、專業以及眾多的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作為工程變更管理的第一方,知識全面、經驗豐富的監理工程師可以很好的控制工程變更,可以將工程變更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解決好,將工程費用控制到最低。因此,監理單位必須加強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做好內部的組織管理工作,在工程變更的控制管理過程中,應“多專業協同管理、多監理共同把關”。監理項目內部需設立由工程經濟、造價方面專業人員組成的合同商務組,并以其為中心,做好工程變更管理工作。監理合同商務組直接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在內部聯合駐地專業監理工程師,接受承包商的變更申報,按照建設單位的有關要求做好工程變更(包括變更申報資料)的控制管理工作。
4 監理如何做好工程變更的審核工作
監理審核工程變更要求以合同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監理內部合同商務組作為變更管理工作的中心,承上啟下,主要的工作任務至少應該包括:
(1)熟悉招投標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的相關條款,能夠比較準確的判斷工程變更是否有必要發生,能否成立,費用是否合理等。
(2)熟悉建設單位變更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包括變更的申報審批程序、表格等。
(3)接受承包商的變更申報,并做好變更申報的審核工作;在變更申報審核的過程中需做到首先熟悉工程變更的來龍去脈,審核“變更理由和合同依據”是否屬實、恰當,合同條款方面、招投標資料方面是否有相應的依據或其他相關的制約條款,是否屬合同相關清單項目合價包干的內容,或直接跟駐地工程師了解建設單位等相關單位是否與承包商在變更前達成變更共識等,最終目的是要判斷是否應承包商自行“買單”;其次,對于可初步考慮成立的變更,要看申報資料里是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性材料,包括相關的會議紀要、申報表、方案、現場照片或有關函件、聯系單等,關鍵是要看變更成立的支持性資料是否可用,是否有足夠的書面資料可支持變更成立;最后是工程變更造價方面的審核,工程變更一般情況下將導致工程造價有所增加,審核工程變更一定要做到熟悉合同清單,包括全面熟悉合同清單項目所對應的全部工程內容、相關輔助作業等全部內容,根據變更內容應計量的所有工程細目,合同里有相同清單項目的要按照合同原有清單項目單價進行報價,清單內容相似的也要求按照合同相似清單項目報價,其他的合同無相同清單或相似清單的可按照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建設單位變更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進行單價分析。對于工程變更,承包商總是希望可以盡量多報造價,監理則要求實事求是,不管現場施工情況如何復雜,需按照承包商所能提供的資料(包括施工圖紙、方案、簽證或有關收據、協議等)來審核變更造價并且要符合相關定額規定等。
(4)做好工程變更臺賬,并對相關變更進行跟蹤管理。
5 在地鐵項目的工程變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地鐵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工程變更產生的原因以及表現的形式通常復雜多樣。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都應盡量做到完善各自的職能,提高管理水平,加強現場監管,提高責任心和業務水平,嚴把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關,完善施工合同中相關條款的制定、定價標準等。實際上,在地鐵項目的工程管理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工程變更的控制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在地鐵項目招投標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簽訂時,對承包商履約信用估計過高,對現場情況把握不全,甚至合同有關條款不嚴謹,存在錯漏等。
(2)地鐵建設單位(業主)未及時對監理做好合同管理方面的交底工作,一方面未能及時傳達有關的變更管理規定,甚至有的變更管理規定為某市或某建設單位所屬項目通用,對該項目的針對性過低,導致承包商偏向理解,胡亂申報變更;此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因工期緊張等情況,時常指令承包商在未完成變更申報立項的情況下先行變更施工,甚至在未對變更造價進行分析的情況下,口頭承諾變更費用,在非應急的情況下,未能嚴格堅持“先批準,后變更;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
(3)承包商項目部未能配備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合同管理力量薄弱,業務水平低下,對于工程變更通常都是參考類似項目,依樣畫葫蘆,未能準確、有效的完成工程變更的申報管理工作等。
(4)監理單位未能做好項目內部的組織管理工作,未能有效組織由工程經濟、造價方面專業人員組成的合同商務組,合同管理經驗少,造價業務水平偏低,駐地監理工程師對現場情況不深入了解,或專業知識水平偏低等情況都將影響工程變更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
【關鍵詞】通信企業 審計重點 維護費用 方法
現階段,社會對有關審計費用的研究大部分都在審計費用的影響因素,審計費用和審計師獨立關系等方面,這些研究都對制定審計費用的標準提供了參考,但是這些研究并沒有從審計服務等方面研究。實際上,我國的審計市場具有很強的競爭力,部分通信企業對審計需求的質量并不充分,企業應該時刻關注審計市場的需求,要從審計需求的視角下對審計費用進行分析,并且對審計定價有所探究。要知道,對審計費用進行深度的研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擴寬審計費用的視角。通常情況下,維護工作的內容大致分為:現場巡檢維護、應急處理、基礎資料管理等[1],所謂維護工作,就是通信企業運用通信設施等對鐵塔、傳輸線路、應急設備等進行的維護工作。維護費用的發生次數很多,同時,還具有范圍大、專業性強等特點,正是由于這些特點使得維護費用成為了通信企業運營成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就是對通信企業維護費用審計重點和方法的分析:
一、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審計
(一)審計重點
在對通信企業進行管理的時候,企業應將審計的重點放在管理制度方面,大致分為以下三方面:第一,企業要從自身的業務范圍、維護合同簽訂等方面確定通信企業自身的管理要求。第二,企業為了將維護工作做得更好,是否建立維護工作考核的評估體系,以此來保證維護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第三,通信企業是否進行實時監督,建立健全的監督、管理制度以及相關流程[2]。
(二)審計方法
根據以上的審計重點制定以下方法:
1.檢查企業自身的維護管理制度,明確維護管理制度的細則,進一步確定維護工作的業務范圍、職責要求、維護合同以及公司的考核管理等,除此之外,還要對維護預算編制的審批流程進行檢查,檢查其是否符合規定。
2.充分掌握維護業務的管理模式,并對其管理人員的職位有所了解,根據維護合同對年度維護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符合通信企業實際工作需要的維護工作安排。
3.要查看代維公司是否在工商局注冊,并確定其身的營業執照范圍有哪些,同時,要對代維公司的資質和能力有所了解,并制定健全的代維公司管理和生產制度,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二、維護公司準入審批及管理審計
(一)審計重點
對維護公司準入審批以及管理審計的重點應放在對維護公司考核結果的情況上,以及對統一代維主體項目選擇代維公司進行代維的數量上。
(二)審計方法
根據以上的審計重點,具體有以下的審計方法:
1.要明確維護業務管理、招投標以及采購等的相關規定,同時,確定代維公司準入的審批流程是否符合規定,查看采購來源是否經過管理部門的審批,同時檢查公司的招投標工作是否按照順序進行的[3]。
2.不定期的對代維公司的維護業務進行抽查,從而確定企業考核考評的真實性。
3.建立完善的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并全面落實,同時完善代維公司與代維人員的相關用工手續,確保代維工作人員的工資能夠及時發放,此外,還要為代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
4.對代維考核情況進行檢查,看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如果不符合,查看具體原因,引發移動公司損失的原因有很多,具體有通信設備損壞、通信信號中斷或是發生重大事故等,如果發生以上情況就要對代維考核扣分,同時還要要求維護公司給予賠償。
三、維護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審計
(一)審計重點
代維主體項目的合同是否根據數量來確定簽訂合同的多少,如果代維公司在執行合同的時候是關聯方,要確定關聯交易的合同金額是符合企業規定要求,同時要對維護費用的標準和預測編制費用的標準進行檢查,查看其是否一致[4]。
(二)審計方法
1.要對代維合同進行檢查,檢查其相關的條例是否符合對代維公司工作的考核條件,并判斷考核結果是否合理。
2.對代維費用的標準進行分析,通過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分析出公司自行開產的代維項目的費用預測是否合理。
3.對代維公司的相關業務管理細則有所了解,明確代維公司招投標的價格組成,查看該價格組成的管理成本等維護費用是否合理。
4.對代維合同的條款進行詳細的檢查,查看其是否符合相關的管理規定,同時,明確合同的簽訂及審批是否規范,此外,還要對招投標單位進行檢查,確認入圍的名單是否符合上級的招投標標準。
5.對代維公司的日常維護記錄進行查看,檢查代維公司的日常作業情況,同時確定代維公司的日常調度、考核記錄等是否具有完整和真實性。
四、維護費用預算編制、執行情況審計
(一)審計重點
通信企業要對代維費用的實際情況和預算進行對比分析,保證每一項金額的合理使用,同時,企業要對重點經營的網絡設備、鐵路、傳輸線路等進行控制,確定其代維費用預算[5]。
(二)審計方法
1.檢查代維預算的標注過程是否符合要求,將預算編制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檢查其是否滿足實際代維的工作需求,檢查代維費用預算費用是否符合規定,審核好年度維修費預算。
2.在檢查維護費用預算額度的時候,要比較審批資料和上級部門下達的預算,對維護費用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確定上級在審批的時候,是否經過流程和相關審批的手續。
五、維護費用支出情況審計
(一)審計重點
將維護費用占固定資產的比重、維護費用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以及維護費用占維修費的比率作為維護費用支出情況的審計重點[6]。
(二)審計方法
1.不定期的抽樣檢查維護公司的考核表,并進行重復驗證,確保其考核結果的真實性。
2.對年度維護費用的實際情況進行控制,將維護費用財務數據按照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方式進行統計和分析,并檢查超預算在執行的時候是否有相關的報批手續。
3.對維護費用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執行情況異常,是否調整預算,此外,還要對維護費用的支出情況進行了解。
六、維護費用計算流程審計
(一)審計重點
企業根據考核的結果對支出的實際金額進行調整,在調整期間,要確定維護費用是否按照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同時,將公司的預算情況進行處理,按照預提的方式或實際發生方式進行核算。
(二)審計方法
1.檢查維護費用明細賬目,可以采用維護合同的方式來進行,在對維護費用計算表進行檢查的時候,要保證其準確性和真實性,對于維護費用額度較大的事項,要根據相關的會計憑證進行檢查,還要查看維護費用計算表與年度賬面列出的數額是否一致[7],要確保維護費用賬面的數字與實際的數字一致,同時要對賬面上所列出的費用的發票和合同進行詳細的檢查。
2.對維護修理費用進行及時地調整,保證維護費用能夠周轉開,要對預提列出的維護費用進行檢查,查看其是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付。
3.檢查ERP系統下的維護費用,并且檢查其是否符合維護合同的相關規定,要保證其在實際的付款環節中,維護費用科目和預提費用科目的準確性。
4.在對維護費用進行檢查的時候,要保證其相關的維護費用的會計憑證是在維護合同下進行的,要保證其維護金額的準確性,尤其注意的是,維護自身的審批程序是否完備,當維護合同進行扣減之后,要確定其金額的準確性。
七、結束語
綜上所述,通信企業代維費用的審計和方法是非常廣泛的,還需要不斷地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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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范長安.通信企業信息系統安全審計[J].信息系統工程,2013(7):66-67.
[4]褚靜.通信企業市分公司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方法[J].新財經,2011(7):280.
[5]張成星.基于IT技術的通信代維管理方案的研究[D].山東大學,2008.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的保障及其管理。
防汛抗旱日常年度工程建設項目的保障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管理,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出現重大水旱災害,緊急啟動市防汛應急預案或者市抗旱應急預案期間,對防汛搶險、抗旱救災應急資金籌集使用、應急物資的采購調動、應急工程搶修搶建等活動。
本辦法所稱防汛應急工程,是指在高水位期間或者退水較快時,江河堤防,水庫及其他水工建筑物有可能出現滲漏、滑坡、坍塌、崩岸、裂隙、淘刷等險情,為避免險情擴大以至工程失事所實施的緊急搶護工程。
本辦法所稱抗旱應急工程,是指在發生干旱災害期間,為保證生產生活用水需求,對水庫、塘壩、灌區渠首、渠道以及田間構造物和抗旱水源井等實施的搶修搶建工程。
本辦法所稱防汛抗旱應急物資,是指搶險物料、搶險機具、抗旱鉆井材料、運水設備以及通訊、照明、救生設備等。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本市防汛抗旱應急工作。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的辦公室,負責本市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工作的日常管理。區、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轄區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工作的日常管理。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從市級水利建設基金中安排1000萬元應急資金,作為每年啟動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的保障經費。
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應急預備資金,作為本轄區內啟動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的保障經費。
第六條市、區、縣(市)防汛抗旱應急資金,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簽批后,方可使用。
市、區、縣(市)財政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啟動使用防汛抗旱應急資金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相關手續,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第七條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在水旱災害發生后,根據受災程度,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立即啟動相應級別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第八條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啟動相應的防汛應急響應級別:
(一)當局地暴雨造成本市某一區、縣(市)發生較大洪水災害,且洪水災害有進一步擴大趨勢時,立即啟動防汛四級應急響應行動;
(二)當局地暴雨造成本市某個或者多個區、縣(市)同時發生嚴重洪水災害,中小河流堤防、水庫出現險情,且洪水災害有進一步擴大趨勢時,立即啟動防汛三級應急響應行動;
(三)當松花江發生流域性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出現重大險情可能發生決口或者重點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可能發生垮壩、主要交通干線水毀時,立即啟動防汛二級或者一級應急響應行動。
第九條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啟動相應的抗旱應急響應級別:
(一)當本市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超過15%,即受旱面積達到400萬畝,部分地塊發生極度干旱,且旱情進一步發展時,立即啟動抗旱四級應急響應行動;
(二)當本市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超過25%,即受旱面積達到650萬畝,個別區、縣(市)發生極度干旱,且旱情進一步發展時,立即啟動抗旱三級應急響應行動;
(三)當本市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超過35%,即受旱面積達到900萬畝,多個以上區、縣(市)同時發生極度干旱時,立即啟動抗旱二級或者一級應急響應行動。
第十條防汛抗旱應急物資,按照相應的防汛抗旱應急響應級別,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投標,采取以下方式采購:
(一)四級應急響應行動,采取向不少于三個有供貨能力的單位直接發出招標邀請書;
(二)三級應急響應行動,采取向有供貨能力的單位直接采購;
(三)一、二級應急響應行動,采取向有供貨能力的單位直接調撥災后結算。
第十一條按照相應防汛應急響應級別,采購應急物資種類包括:
(一)四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物資包括編織物料、土石砂料、木質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綁扎材料、防雨機具、抽(排)水設備、救生設備等;
(二)三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物資除(一)項中物資外還包括打樁機具、探水機具、防滲堵漏物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爆破材料、臨時居住用品等;
(三)一、二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物資除(二)項中物資外還包括指揮車、船舶、救援車、移動泵車和特殊搶險設備等。
第十二條按照相應抗旱應急響應級別,采購應急物資種類包括:
(一)四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物資包括井管、井底、鉆井機、深井泵、膠管及配件、柴油機等;
(二)三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物資除(一)項中物資外還包括臨時抽水設備、輸水材料、運水工具等;
(三)一、二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物資除(二)項中物資外還包括移動噴灌機、微灌機和特殊抗旱設備等。
第十三條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依據市商務局、供銷合作社或者政府采購中心等部門提供的供應單位信息,擇優選定防汛抗旱應急物資供應單位,并將選定后的單位目錄在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布。
區、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在公布的防汛抗旱應急物資供應單位中,選定防汛抗旱應急物資供應單位。
第十四條市、區、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應急物資采購管理登記制度,嚴格出、入庫和物資回收手續,并指定專人負責防汛抗旱應急物資保管、分配、使用等工作,做到定期盤點,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十五條區、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針對影響安全度汛或者生產生活用水等水旱隱患,制定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維修加固建設方案,并報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審批。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專家對報送的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維修加固建設方案進行鑒定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第十六條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建設責任部門應當加強工程建設日常管理,做好組建項目法人、確定施工隊伍、簽定監理合同、報批開工報告、竣工驗收等工作,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建設。
第十七條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加強對區、縣(市)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建設的監管,做好應急工程建設合同內容、資金使用、工程進度質量和內業資料整理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區、縣(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內防汛抗旱應急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按時填報防汛抗旱應急工程進度表。
第十八條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應當在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到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水旱災情。
防汛抗旱應急值班補助標準參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電信部門應當在水旱災害發生后,優先保障防汛抗旱應急工程的通信服務。
廣播電視、鐵路民航、公安林業等部門應當利用具備的通信設施協助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程通信保障服務。
第二十條市審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防汛抗旱應急物資采購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
為了認真落實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精神,我鄉在年初建筑召開工作會議,將安全施工目標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層層落實。把安全目標責任落實到了第一線。
二、加大安全施工檢查力度。
為了加強安全施工監管工作,我鄉結合實際情況,堅持開展安全施工檢查工作,下發了《關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方案》,對檢查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通過檢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下發了整改書,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管理。
按照《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有關精神,我鄉加強了對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的動態管理和檢查力度:一是嚴把市場準入關,在工程招投標階段,把安全許可證作為重要審查條件;二是在發放施工證許可證時,把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作為必要條件;三是在安全監督備案時,對上述兩項內容再次進行嚴格把關;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管時,將施工單位是否降低了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重要的監管內容。通過層層把關,全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處于動態管理之中。
四、繼續深化安全施工專項整治工作。
為了貫徹落實建設部《關于組織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遏制高處墜落事故多發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坍塌事故的重點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腳手架坍塌、高支撐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機械以及圍墻坍塌等其他易發生群死群傷重大事故的作用項目和部位。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重點是:高處懸空作業、洞口、臨邊作業、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拆除作業、吊籃作業、腳手架搭拆作業、幕墻、干掛石料作業、卸料平臺、移動式作業平臺和馬櫈等易發生高處墜落的部位。同時,我們把安全專項整治與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平時的監督檢查,深化了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隱患,逐步形成安全生產的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好轉。
作為促進城市信息化發展、提升城市競爭力和影響力的重要手段, “無線城市”建設受到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時,作為在3G發展初期促進3G產業快速成熟和應用普及的良好契機, “無線城市”建設也傾注了運營商的極大熱情。去年以來,以廈門等城市為代表的“無線城市”建設先行者,開創了無線城市在中國的“3G+WLAN”建設模式:但另一方面,無線城市在中國還處于發展初期,無線城市的監管尚待加強,盈利模式尚待摸索,業務應用和服務水平尚待豐富和提升。
為更好地促進“無線城市”在國內的發展,本期特別推出“無線城市的建設與運營”專題,與業界人士共同探討“無線城市”的特點和內涵、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監管政策、網絡建設策略、運營模式、“3G+wLAN”融合方案、業務應用、未來發展方向等。
1 前言
由于我國至今對于“無線城市”尚未出臺任何明確的政策及法規,因此,如何監管“無線城市”存在較大的岐義。各地政府信息化管理部門基本將“無線城市”定義為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消除數字鴻溝,提高城市競爭力的城市信息化網絡,由政府信息化部門主導與管理;而政府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認為, “無線城市”是城市電信基礎網絡的延伸與發展。建設與管理應由通信主管部門主導,其監管也應遵循通信業的成熟政策與方式。
因此,正確定位“無線城市”成為如何實現監管的前提條件。根據原信息產業部《關于“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含義和范圍的批復》中的表述:“《電信條例》第八條第二款中“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是指為向社會公眾提供電信服務,通過有線或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發射、傳送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網絡基礎設施,以及“區分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和非公共網絡基礎設施的標準在于,前者服務于社會公眾,后者服務于特定人群。而無論其權屬關系為何”。可見, “無線城市”應屬于“公共網絡基礎設施”,依據《電信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應當“接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統籌規劃和行為管理,即由當前工信部與各省、市、自治區通信主管部門監管”。
按此思路,當前“無線城市”的監管存在諸多問題,如“無線城市”建設與運營主體的資質、項目招投標、設備進網、工程質量監督以及頻率資源應用、信息安全等都需要研究與廓清。
2 “無線城市”建設與運營主體資質的監管
盡管“無線城市”的建設與運營存在多種模式。但經過國外的實踐和國內的試點,目前國內基本存在兩種模式:其一,由基礎電信運營商投資建設與運營,如廈門的TD+wi―Fi模式;其二,由政府與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出資共建,由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運營,如上海嘉定“無線城市”網絡由中電華通公司建設。政府承諾建成后購買部分資產并授予承建商獨家運營權。
“無線城市”作為城市的“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向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提供移動電子政務、移動電子商務、公眾移動信息化、移動電子社區以及無線城市管理和應急聯動等服務,按照《電信條例》的規定,無論哪種模式,其建設與運營單位的資質都是重要的監管內容。
按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無線城市”經營者必須取得電信主管部門審批和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使用規定》中還明確,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中分為“跨地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其有效期為5年。還有某些“無線城市”經營者將其網絡視為覆蓋社區及建筑的駐地網,即使如此也要按照原信產部《關于加強對電信管道和駐地網建設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應獲得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因此,提供“無線城市”相關服務的運營企業,必須嚴格在電信業務許可的范圍下運營和建設相關設施,嚴禁無許可或超范圍經營,相關經營活動應當按規定接受通信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履行有關義務。
按照以上規定衡量,建設和運營“無線城市”的基礎電信運營商的資質不存在任何問題。但是,在各地由政府主導,由非基礎電信運營商建設和運營“無線城市”中,運營商的資質卻與上述的管理規定頗有差距。比如,某公司負責承建運營了我國兩個超大城市的“無線城市”,該公司雖然獲得了3.5GHz固定無線接入的許可證,但其在建設運營“無線城市”時采用的是2.4GHz無線局域網,明顯屬于超范圍經營:而負責另一城市的“無線城市”建設的某公司,雖然具有1.8GHz實驗頻率許可,但尚未獲得相關無線接入運營的許可證,應屬無證建設與運營。上述運營企業的違規經營行為擾亂了我國通信市場的運營秩序,而“無線城市”的監管缺失則給我國的信息安全和城市信息化發展留下了巨大的隱患。隨著“無線城市”的建設和發展,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及時跟進,明確建設經營“無線城市”相關業務及應具備的許可要求,規范運營企業經營行為,加強監管,避免企業資質監管空白的出現。
3 “無線城市”建設的監管
“無線城市”作為通信類網絡進入監管范圍,其項目建設的招標投標也應按相應規定進行管理。按照原信產部《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首先明確了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部門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實施監督,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接受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初審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機構的編標和評標能力;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行業各專業評標專家進行資格管理”。目前的現實狀況是,除基礎電信運營商投資建設與運營的“無線城市”外,凡由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與非基礎電信運營商合作的“無線城市”項目招標投標幾乎都不通過當地的通信管理機構,而是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管理,容易發生不規范行為。
另外。為了確保通信網絡建設的質量,實施了《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和《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按照《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的要求, “無線城市”選用的設備或系統必須獲得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進網許可證;未獲得進網許可證的,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使用和在國內銷售。而各地“無線城市”所選用的Wi-Fi設備雖然有的取得了進網許可證,但相當部分不符合我國具有WAPI功能的規定,其中包括基礎電信運營商布局的Wi-Fi“熱點”覆蓋網絡。另外。按照無線電臺站管理規定,在室外環境使用的2.4GHz的Wi-Fi設備必須按無線電臺站報無線電管理機構備案,此點在“無線城市”建設中幾乎被完全忽略。特別是在“無線城市”的無線城域網骨干技術中,除基礎電信運營商選用3G技術外,大多選擇了WiMAX或Mesh(無線網狀網) 技術,但是至今我國無線電主管部門尚未為WiMAX或Mesh分配頻率,電信主管部門也未為其發放進網許可證,可是wiMAX或Mesh卻在“無線城市”建設中大行其道,置于進網許可證監管制度之外。至于“無線城市”工程質量的監管,基本是各地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在行使職責,而不遵守《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關于“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以及“依法對通信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的規定。
4 “無線城市”頻率資源與信息安全的監管
目前,在“無線城市”建設中無線電頻率的使用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首先, “無線城市”本身并不是規定中的無線電業務,因此無線電主管部門并未為“無線城市”分配專用的頻率;第二,我國對WiMAX或無線Mesh并未準許進入公眾電信網,特別是無線Mesh技術雖然作為正式的標準寫入了802.16a和802.15.4,802.11系列的Mesh標準也正在制定中(802.11s),但目前尚沒有公認的規范;我國也未給WiMAX或無線Mesh分配相應的使用頻率。所以,在我國無論WiMAX或無線Mesh使用3.5GHz固定無線接入頻率,或使用為SCDMA專用的1.8GHz無線接入頻率都是違規的行為。第三,就“無線城市”廣泛應用的wi-Fi而言,我國規定2.4GHz~2.4835GHz用于無線局域網,同時該頻段與藍牙、點對點或點對多點擴頻通信系統以及工、科、醫等非無線電通信設備共用(也稱開放頻段)。由于頻率擁擠以及各種業務的彼此干擾,應該說很難保證服務質量。
在“無線城市”中最為嚴重的監管“漏洞”是信息安全。目前,國內各“無線城市”主要是采用wi-Fi技術來實現,而Wi-Fi標準在安全性上存在嚴重先天缺陷,將會給我國的政府部門、公共事業部門和廣大的寬帶無線互聯網用戶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曾有用戶對Wi-Fi的網絡安全性進行了現場試驗,通過其中一臺帶有Wi-Fi網卡的筆者本電腦向外界發送郵件和通過MSN聊天,專業人士則使用另一臺帶有Wi-Fi網卡的筆者本電腦通過一款無線局域網掃描工具進行數據包的抓取,輕而易舉地破解了用戶的郵箱密碼和MSN的聊天內容。上述信息獲取的工具在互聯網上隨處可見,簡單易學。絕大部分配有無線網卡的筆記本電腦在安裝一些掃描軟件后,即可監視“無線城市”網絡中所有用戶正在傳輸的數據。而真正的網絡黑客會通過更專業的工具在“無線城市”網絡上獲取更多的用戶信息,對用戶的隱私造成更大程度的侵犯。隨著“無線城市”的網絡越來越多,這種隱患必將爆發,使公眾和政府信息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
為解決無線局域網絡安全問題,我國于2003年推出了WAPI標準。相比Wi-Fi標準而言,WAPI的安全性更高,它采用國家密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的公開密鑰體制的橢圓曲線密碼算法和秘密密鑰體制的分組密碼算法。實現了設備的身份鑒別、鏈路驗證、訪問控制和用戶信息在無線傳輸狀態下的加密保護。所以,為保障信息安全,建設采用wi-Fi技術的“無線城市”時應優先考慮兼容我國的WAPI標準,以確保用戶利益不受損失。
我國早在2003年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頒布了《無線局域網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無線局域網產品)》,并計劃從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后因國際協調等原因而延期。該規則適用的產品范圍為:獨立的無線局域網設備(無線接入點、無線網絡適配器、無線網橋、無線路由器、無線網關、無線鑒別服務器、包含鑒別功能的無線訪問控制服務器等和其他設備);集成或內置了無線局域網設備的產品(PC機、筆記本、PDA、數碼相機及攝像機、繪圖儀、投影儀、掃描儀、復印機、打印機、電視機、DVD、電冰箱和其他設備);提供無線局域網鑒別與保密功能(WAPI)的軟件產品。內容包括認證模式、認證的基本環節、認證程序、認證證書、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使用和收費等。在2005年1月,財政部、發改委、信息產業部又聯合下發《無線局域網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明確要求政府部門優先采購符合國家無線局域網安全標準(即WAPI標準)并通過國家產品認證的產品,通知要求從2006年2月1日開始執行。但是。由于監管的缺失以及出于市場的考慮,致使我國“無線城市”大多沒有遵循政府的指令而未采用WAPI標準的無線局域網產品,即使基礎電信運營商的wi-Fi“熱點”也不例外,使“無線城市”的信息安全形勢更加嚴峻。直至今年,三大電信運營商才明確表示在未來建設wi-Fi熱點”時一律采用WAPI標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