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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宏觀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理論基礎;戰略分析
中圖分類號:F124.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9-0269-03
前言
宏觀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提出不僅有利于中國的經濟發展還為中國的整體發展提供了有效的理論基礎。宏觀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是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宏觀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提出不僅為經濟發展提供了發展的創新理念,同時對于生態和城市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和諧發展的目標。宏觀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不僅是中國發展的創新模式也是世界人類經濟發展的進步與發展。它開創了人類在未來發展中所要注重的生態意識的覺悟和經濟發展的有機結合。發展宏觀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節約型和環保型社會的建立。
一、循環經濟概述
循環經濟最早是由美國的經濟學家波爾丁所提出的。宏觀循環經濟主要的目的是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同時也是對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理論上的實踐安和發展,資源有很多種類,有可生和不可生的資源。對于那些不可生的資源在使用之后就會產生資源短缺甚至匱乏的狀態。這對于人類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威脅,因此要將有限的資源進行最充分的利用,實行宏觀循環經濟就是一個明智的決定。基于人類的發展離不開資源這一必須的物質條件,所以對于資源的利用就成了非常必要的問題和現狀。
目前,循環經濟的模式主要有四個環節:資源的第一次利用—產品的生產—生活生產的廢棄物—廢物的再次循環。這四個環節大大地提高了資源的利用率,它將使用過的物質資源的能量進行了充分的釋放,在不斷的循環過程中挖掘資源的利用價值,將資源的利用變得更加合理和持久。使用有限的資源消耗和最低的環境成本,得到較大的經濟效益和附加值,例如社會效益等。循環經濟不是單一的經濟結構,它集合了多種元素,包括經濟、生態、環境、社會等發展因素。它的本質就是這些因素的集合體,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生態經濟的發展。
宏觀循環經濟它有自身遵循的原則和標準,主要是:量的控制(減量)、利用率的提高(再利用)、循環模式(再循環)、反思與總結(再思考)。循環經濟適應了科學發展觀的需要,也是中國戰略計劃的一部分,在追求經濟效益、社會發展的同時引入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不僅是一種制度的創新,也是發展的進步。中國的宏觀循環經濟理念是從20世紀90年代末引進的。它具有自身獨特的特征,它不僅是一種經濟管理方式還是一種對生產和消費的能量轉化的一種創新模式。宏觀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以生態資源的利用為主,兼顧經濟效益的開發和獲取,由最初的生產經濟向服務型經濟轉變。經濟發展追求的不只是單純的經濟效益還有與經濟效益有密切關系的生態環境效益。由上可以看出宏觀循環經濟是對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理念的一種創新和發展。
二、宏觀循環經濟發展的效應特征
(一)宏觀循環經濟系統的多樣性
循環經濟系統論思想要求看待事物的角度不能只局限于單個方面,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生態發展都要全面地看問題,循環經濟的理念就是運用聯系的觀點去處理發展和生態的關系。循環經濟的復雜多樣性體現在它包含了三個方面的元素,首先宏觀循環經濟它不同于經濟、社會、自然的發展,它是三者的有機結合體,是一個以經濟、社會、自然復合統一的整體。經濟只是發展的一個方面,在循環經濟中追求的不是單純的經濟效益,它還要兼顧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問題,以及資源的利用開發。循環經濟的多樣性也就確定了它的目標不是單一的,在實現社會、經濟進步發展的同時還要權衡與自然生態的發展,實現三方面的平衡發展與進步。發展循環經濟還要用聯系的觀點看問題,要以整體為出發點,權衡三者的輕重,再具體問題問題具體分析,只有充分考慮到它的多樣復雜性才能更好地認識宏觀循環經濟,從而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態和諧、資源充分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最終計劃和目標。
(二)宏觀循環經濟系統的環境性
所謂的宏觀循環經濟的環境性就是指循環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環境這一主要的因素,它的本質就是一種生態環境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僅要實現經濟的發展還要處理好與環境的友好關系,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循環經濟運用生態發展理論中的一些重要的發展規律來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效的方案,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與自然生態系統的活動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只有遵循生態環境中的自然規律才能確保社會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的供應,如果違背了生態環境的規律那么社會經濟發展就缺少發展的外在條件。環境性決定了宏觀循環經濟發展的好壞與順利與否。宏觀循環經濟就是利用了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充分地控制自然資源的利用率和環境容量的大小,從而為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由單一的經濟化向生態化轉變。從而達到環境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循環。正是由于它具有一定的環境性,因此它比傳統的循環經濟更加全面與進步。傳統的循環經濟追求的是物質財富的最大化,它的循環發展模式僅僅限于單方面的,由最初的資源利用到產品的生產再到廢物的產生,只是單方位的發展,對于資源循環產生廢棄物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理,這就產生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不僅影響經濟還危害環境,資源也造成了浪費。單純最求物質經濟效益的循環經濟是不科學的,它與循環理念相違背。而宏觀循環經濟則是從環境的角度出發,正視了環境在整個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在廢物產生后加入資源的再利用,這樣就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循環經濟的鏈條。無論是在社會生產還是產品流通、銷售等環節都要重視資源的利用和對環境的保護,將對環境的破壞盡可能降到最低。實現循環經濟的“自然—經濟—社會”的合理發展模式。
(三)宏觀循環經濟系統的多元化
宏觀循環經濟系統是一個復雜多樣的系統,從系統的構成來看,可以將循環經濟可以分為四類:生產型循環經濟、流通銷售型循環經濟、生態自然型循環經濟以及社會性循環經濟。首先是生產型循環經濟,它參與的主體一般有企業、生產工業的主體等。它主要依據的就是生態發展中的鏈條式的發展模式,在生產過程中也有自身發展的一條工業發展鏈,在企業、產業和一些工業園區之間。他們之間從事著物質的交換和生產活動,但是在生產的過程中都必須遵循生態循環的目標,保證資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其次是流通銷售型循環經濟,這類循環經濟主要是從銷售流通領域來實現循環經濟的目標的。它主要是充分發揮市場流通的巨大影響力,限制不必要產品的流通和及時地回收廢舊產品,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將循環經濟的減量、再使用、再循環的原則落實到流通服務的領域中。從而實現市場經濟的宏觀循環經濟的發展。再次是生態自然型循環經濟,生態自然型循環經濟就是指充分協調好經濟發展與生態發展的統一協調。在生產經濟發展的同時不能忽視生態效益。最后是社會性循環經濟,社會型體現在許多方面,所謂社會型循環經濟不光指經濟活動,還包括政府行政活動、醫療活動、學校的建設等。這些社會生活方面都需要循環經濟的理論來實施。例如在醫院醫療的活動中要體現環保綠色的理念。醫療器械都要經過無害化處理,學校的建設也要注重環境的因素等。
(四)宏觀循環經濟的動態性
宏觀循環經濟的發展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而變化的,宏觀循環經濟在不同的階段發展也存在著差異,伴隨著科技的進步與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水平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如今一些循環經濟的技術不僅可以推動產業的發展還在一定程度上為環境保護提供了一些有效的手段。循環經濟的發展是一個長期漫長的過程,它處于不斷的進步與發展完善中。但是它的主要目標還是促進社會經濟與自然生態的和諧發展。
三、可持續發展概述
可持續發展戰略也是中國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不僅是對科學發展觀的落實,也是對宏觀循環經濟的發展的深化。宏觀循環經濟主要追求的是資源的再利用和生態的協調統一,而可持續發展則是對循環經濟更加深入的發展,可持續發展體現在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它具有三個屬性:社會性、經濟性和自然性(生態性)。它所研究的對象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方位的,將社會、生態、環境、資源、經濟、人口等方面有機結合起來,在尋求經濟效益的同時體現生態的平衡和社會公平,把科技進步和環境保護結合起來。另外還要注重規律的指導約束作用,不僅要遵守自然規律、生態規律,還要注重人文規律,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不是一個獨立的體系,無論是經濟科學還是社會科學還是生態科學,都不可能全面科學地概括可持續發展的體系,也正是這種獨特性才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性。可持續發展政策研究的主要內容,是通過對區域復合系統進行系統分析,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以協調系統的整體良性發展。無論是傳統的經濟發展還是資源利用等許多方面都制約了經濟的發展,不完善的制度體系會嚴重阻礙社會的進步。為了改善這一現象于是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計劃,它不僅可以完善制度的協調度還能創新發展。另外還對區域化發展也起到一定的現實意義。
四、宏觀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的局限性及分析解決要點
(一)存在的局限性
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中存在許多的不足與缺陷,這些因素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第一,資源消耗與再生能力的矛盾。人類社會的發展離不開資源,資源是人類生存必須的要件。然而資源的再生能力有限,對于一些不可再生的資源的利用要十分關注,資源的利用率也影響著資源的消耗,在現如今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人口的增加也無形中加重了資源利用的負擔,為了提高資源的利用率,促進經濟有效全面的發展,因此提出的宏觀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建設理論,但是由于資源利用的嚴重現狀,導致了經濟發展模式的不完善,僅僅只是流于形式,而非真正實現循環經濟的目標。時常出現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的現象。
第二,推行宏觀循環經濟建設的力度不夠。宏觀循環經濟發展的理念是20世紀90年代才引入中國的,其理論基礎不是很完善,沒有實踐經驗可以借鑒,因此在推行宏觀循環經濟理念的過程中具有很大的困難,進度很慢,效果也不明顯。由于社會科技的快速發展,發展模式的更新,循環經濟的建設就存在許多的現實問題。它的推動力度小,使得宏觀循環經濟的執行力度也不足,不能很好地實現既定目標,嚴重危害了經濟社會的發展。
第三,經濟成本與收益不協調,增加了循環經濟的成本。如今社會經濟發展主要是市場經濟,企業主要是以盈利為目的,因此在宏觀循環經濟執行的過程中出現了成本問題。作為新的發展模式,其實施的成本比普通的建設成本要昂貴,需要的技術含量較高,這在無形中增加了宏觀循環經濟的實施壓力。由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局限性,因此現階段宏觀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實現的難度較大。成本與收益的不協調直接影響到制度的實施和完善。
(二)分析解決的要點
宏觀循環經濟就是要處理好人類社會經濟和自然生態的協調統一。因此要從人的社會生產經濟活動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出發,認真分析和研究人類社會對自然資源的利用需求關系、自然生態的調節和供給能力、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另外還要遵守自然生態規律、人文規律、市場發展規律等。同時還要加大宣傳宏觀循環經濟理念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不能僅限于形式上而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針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提高資源利用率,用最小的消耗實現資源利用最大化。
總結
宏觀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都是科學合理的發展戰略,它不僅體現了經濟發展的規律,還體現了生態發展的規律,是兩者協調發展的有機結合統一體。完善發展模式,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以及環境的保護,是自然、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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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經濟職能;宏觀調控;微觀調控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8.174
[中圖分類號]F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5)08-0225-01
1 政府經濟職能的內涵
政府經濟職能,是政府通過各種方式干預社會經濟活動,以實現對經濟進行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的職能。執行政府經濟職能的行為主體是政府機構。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各種金融機構、銀行等,雖然具備一定的協調經濟的功能,在市場經濟生活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是它們的經濟行為不能稱為政府經濟職能。只有政府作為主體協調或組織經濟活動,才能稱之為政府經濟職能。政府行使經濟職能是為了實現某種社會經濟目標,代表的是公眾利益,不是特定的個人或組織的利益。政府經濟職能的實施主要是為了協調國民經濟的發展,為各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政府經濟職能的實施主要依靠經濟調節、法律約束、政策優惠、行政干預等方式對市場經濟的管理和監督來實現。
政府經濟職能的手段,可分為宏觀調控和微觀調控兩個方面。宏觀調控,是指政府通過間接手段,如政策、金融、計劃等方式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調節,以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政府實施宏觀調控職能的目標是保證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主要針對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和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產業進行宏觀監管和協調。微觀調控,是指政府通過直接手段,如直接調整產品的產量、價格和質量等,管制市場的準入和退出。微觀調控的實施是針對企業或行業等經濟主體的行為進行約束和管制。微觀調控為宏觀調控奠定基礎,宏觀調控為微觀調控創造環境,兩者配合運用,相互彌補單一使用時的不足和缺陷。
2 政府經濟職能的理論變遷
16世紀至17世紀,西方國家資本主義發展處于原始積累階段,市場經濟初步建立,市場調節能力較弱。為了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政府干預、控制社會經濟活動,保證市場經濟活動效果與經濟目標相一致。重商主義思想推動了當時資本主義的發展,強勢的政府經濟職能促使市場經濟逐步成熟。
18世紀中期,隨著資本積累的豐富,資本主義的發展蒸蒸日上,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已經形成,市場的調節能力已經能夠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問題。這時的重商主義思想已經不適合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經濟學家們認為應順應市場經濟活動的客觀規律,發展自由經濟。貢獻最為突出的經濟學家是亞當?斯密,提出了讓市場作為“看不見的手”調節經濟運行,而政府盡量放寬對市場的干預。然而,1929年到1933年間,一場空前的經濟危機在資本主義國家爆發,人們認識到自由市場經濟體制并不是萬能的。在這種情況下,以凱恩斯為代表的凱恩斯主義為社會經濟帶來了新的希望,他們認為政府應加大對社會經濟活動的干預力度,彌補市場經濟體制調節的不足。
20世紀70年代后,資本主義國家遭遇了“滯脹”這一更加棘手的經濟問題,凱恩斯主義受到了質疑,人們對政府干預失去了信心。新自由主義的出現緩解了當時的經濟難題,成為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救贖。他們認為,政府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公民的自由,而不是剝奪公民在經濟活動中的自由,應該加強市場機制的調節,形成自由的市場經濟。
3 優化政府經濟職能的思考
3.1 正確定位政府經濟職能
政府應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擔任監管、協調、服務的職能,要掌握好干預市場經濟的尺度,成為既在經濟活動中起到積極作用,又不會損害市場機制自身調節功能的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的施政范圍就是市場經濟體制不足的領域,但整體仍以市場經濟調節為基礎。首先,要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經濟職能,政府將工作重心放到總需求的平衡上來,制定長期的目標計劃和政策來引導市場發展方向。政府應加強對資源的優化配置,預防通貨膨脹和壟斷,減小貧富差距,保證市場健康發展。其次,要弱化政府微觀調控經濟職能,減少政府對市場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政府應減少對企業的直接干預,使企業能夠依據市場需求自我調節,進行更為自由和平等的經濟活動。
3.2 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協作
中央政府代表著全國各區域的整體利益,其經濟職能是對全局的調控,而各地方政府還代表著各自的局部區域利益,因此,地方政府在執行經濟職能時,難免與中央政府形成博弈的形勢。要加強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協作,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沖突。中央政府應通過法律機制和監督機制約束地方政府,削弱地方保護主義,強調全局性經濟目標。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應加強溝通,中央政府對地方區域信息的掌握有利于隨時調整經濟目標和掌握經濟政策效果,地方政府也能夠充分理解和執行中央的經濟政策。
3.3 加強市場經濟活動監管
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著諸如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秩序混亂、過度競爭等問題,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必須加強對市場市場經濟活動的監督和管理,為公眾創造健康的交易環境。首先,要制定和執行市場經濟相關的法律和規則,約束市場主體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使經濟活動有序進行。其次,要堅決抵制壟斷、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創造公平的交易環境。最后,完善產權機制和準入機制,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社會經濟新聞從其發展前景來看是很有前途和潛力的,是時代的召喚,歷史的必然,也是新聞現代意識的體現。客觀形勢要求新聞報道在反映社會性經濟問題時,增加理性的思考,從多側面多角度全面考察經濟事實的內在與外部的聯系。對復雜的事物進行多層次多因果的描繪和剖析,以揭示、回答經濟改革進程中和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和社會重大經濟事件的演變與發展。于是,社會經濟新聞便成為一種較好的反映時代氣息的報道方式。
社會經濟新聞兼經濟新聞和社會新聞兩家之長
1、社會經濟新聞在經濟報道中越來越強烈地顯示出其特有的功能和魅力。
它在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上兼收并蓄,既具備了社會新聞的某些特征,又蘊藏著經濟新聞的豐富內涵,可以說是經濟新聞同社會新聞有機結合、互相滲透、交叉、融合的衍生體。與社會新聞相比,社會經濟新聞更有深度、有思想。與經濟新聞相比,社會經濟新聞的可讀性、貼近性更強。它以社會新聞的筆法寫經濟新聞,社會新聞的寫作一般要有情節、有細節、有場面。如果以此入題來寫新聞就可改變“經濟報道”容易給人干巴巴、硬梆梆的感覺。如當前對下崗問題的報道,多從宏觀入手,介紹其概況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再引入對部分下崗職工的介紹。而《經濟日報》2000年7月5日第三版的《下崗工人的福地 未來老板的搖籃》一文則從人入手,以人為本,以近似紀實的手法,看似報道深圳一家商場在安排下崗人員再就業時發生的故事,卻透過這些新舉措反映了下崗再就業面臨的困難、個人的心態及社會環境,手法樸實卻很有感染力。
2、社會經濟新聞以經濟新聞的深度來理解社會新聞。
如曾獲得中國好新聞一等獎的《外國留學生站柜臺》。“留學生為企業站柜臺推銷產品”這是一件新鮮事,當然可以劃入“社會新聞”之列,但記者卻透過這一表面現象,通過采訪留學生、采訪顧客、采訪雇請留學生的中國企業負責人、采訪經濟學家等等,繼而點出是由于中國的改革開放使經濟生活注入新活力的這一重大主題。如果不是從經濟新聞的眼光來理解這個新鮮事,這則好新聞可能就以“花邊”新聞的形式從人們身邊逃走了。可見,社會經濟新聞由人們身邊的社會新聞入手,揭示深藏其后的經濟規律,對新聞事件的解釋也更為到位,更加深刻。
社會經濟新聞題材廣泛
社會經濟新聞所涉及的內容大都是經濟改革、社會生活中復雜矛盾、重大經濟事件的演變、發展、趨勢,有著豐富的報道題材。
1、可選擇跨越社會和經濟的、高信息量、集社會與經濟問題于一體的題材。如《經濟日報》2000年7月5日的《發展經濟切莫竭澤而漁》,報道了蘇錫常地區由于超量開采地下水而出現大面積地面沉降的事情,這類題材不僅直接關系到人民的生活,而且對國家的經濟發展也有重大影響。這樣的報道所產生的影響也是巨大的。
2、抓經濟生活中的事件。一般正常經濟活動社會性不強,而有些經濟事件本身就會成為社會事件。像工廠爆炸,油庫失火之類既是社會事件又構成經濟事件,都可以用社會經濟新聞形式,如《經濟日報》2000年6月21日,在其社會周刊顯著位置報道的《海南發生一起惡性毀林案件》。用社會新聞的筆觸,既講明其在經濟領域里的重大影響,又加強了可讀性和感染力。
3、從社會、政治、經濟結合的角度,概括社會經濟現象加以報道。這多用于宏觀、大跨度或較為宏觀的經濟問題。《廣州日報》發表的《盲目的洪流》一文,將帶有全國性的“民工”問題,從改革的大背景上,納入治理與整頓的大環境中,從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諸方面進行全方位的透視、剖析,頗具深度,發人深省。
關鍵詞:
科學發展觀是指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這就要求我們改變傳統觀念,構建新形勢下的土地管理宏觀調控體系和科學發展新機制。土地管理作為宏觀調控的一部分,毫無疑問也會受到科學發展觀的啟發和指引。
一、對科學發展新機制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原則的認識
土地宏觀調控是政府以土地作為手段調控宏觀經濟運行的政策和措施的綜合。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同樣也使得我們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原則有了全新理解和認識。土地管理是宏觀調控的一部分,因而,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也必須以宏觀調控的原則為指導。
首先,科學發展觀是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土地是人類生存的根本要素。然而,土地是一種稀缺資源,因而,無論是土地作為一種資源配置還是作為一種權利配置,必然要求公平分配。公平配置原則也就必然成為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原則之一。如在宏觀上,必須考慮土地在不同用途之間的分配公平。而在農用地內部,則要依據農村產業結構及其變動對土地的要求考慮如何實現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之間的合理、公平配置。
其次,科學發展觀是全面協調的發展觀。土地資源是一種有限的重要資源,土地資源需求的增長性與土地資源供給的稀缺性之間的矛盾歷來是土地利用的核心問題。因而,公平配置后的高效利用成為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另一重大課題。所以,高效利用原則也將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原則之一。
再次,科學發展觀是可持續的發展觀。人類社會生生不息,土地作為一種不可再生的有限資源,不僅要強調當代人之間的分配公平,更要重視代際之間的機會公平;不僅要重視當代人之間的數量分配的公平,更要重視代際之間在土地利用條件和環境之間的公平。因而,可持續利用和發展原則將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又一原則。
原則是概括性地對事物特性的描述和總結,這也使得原則具有開放性。我們不能否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中其他原則的存在,但公平配置原則、高效利用原則,以及可持續利用和發展原則必將成為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基本原則。
二.對科學發展新機制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內容的認識
近年來,由于我國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傳統的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宏觀調控發生作用的基礎發生了變化,已經無法滿足現實社會經濟宏觀調控的要求,這也催生了土地宏觀調控這一新課題。科學發展觀不僅要求“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同時也強調“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這也讓我們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內容有了更系統的認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供應調控 。土地在我國是一種稀缺的國有壟斷資源和生產要素,土地供應的宏觀調控無疑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最主要內容。建設用地總量是影響經濟發展速度和效益的重要因素,控制建設用地總量,是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建設用地總量調控主要通過編制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來實現。
2、現存用量控制和潛在存量盤活的可持續調控 。土地是有限的不可再生資源,因而,解決有限的土地供應和不斷膨脹的土地需求之間的矛盾最主要的辦法還是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這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提出的本質要求。存量土地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城鄉建設用地。國家通過與此相關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來實現用量控制的可持續調整。與此同時,國家通過鼓勵推進閑置土地清理和建設用地整理,加強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來實現潛在土地存量盤活的可持續調控。
3、土地資源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并重的統一調控
十七大報告在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建設“兩型”社會,離不開政府的宏觀調控。由于資源環境問題存在外部性,完全依靠市場無法達到資源配置最優狀態解決資源環境問題,需要將負外部性的社會成本內部化,以降低污染排放和資源濫用;將正外部性的社會收益內部化,使具有正外部性的環境友好產品和服務達到社會最優的供給水平,等等。由于傳統市場機制無法通過看不見的手解決外部性問題,因此,我們必須依靠政府的制度安排實現外部性的內部化土地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大資源,而且是具有壟斷性的資源,因此,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和“兩型”社會建設的號召下,改變過去只重視土地經濟效益,加強土地的生態效益保護和調控也將成為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內容之一。
三、對科學發展新機制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目標的認識
首先,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實踐表明,土地管理已經成為宏觀調控的一部分,所以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目標也必然受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約束,即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這也是“全面發展觀”對作為宏觀調控的部分之一的土地管理服從于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必然要求。
其次,“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目標離不開耕地保護這一基本國策。耕地保護目標是土地資源管理的首要目標,這也是由我國的特殊土地國情決定的。所以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一定要實現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目標。
在縣域治理制度層次中,每一個層次的具體操作功能與地位均存在著相應的差異。基于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看,以縱向層次劃分,縣域治理的制度可以分為制度的策劃與制度的實施環境。制度的實施環境是外在影響因素,而制度的策劃則是其內在影響條件。針對區域經濟發展與治理而言,較高層的制度體系為國家層次的宏觀法律規定,中等層次的制度層面則包括省級、縣級的規則標準,這些較為宏觀層面的制度層次在廣義上將其定義為制度環境。在縣域治理的范疇中,其中組織內部設置的規則、程序及其他治理措施則是屬于制度策劃的內容。外在的制度環境從宏觀上確定了縣域經濟活動治理的方向與范圍,其結構體系則決定了其實施結構,它為縣域治理的活動提供了規則制約基礎。制度環境是決定其縣域治理結構實施的可靠性與效率的關鍵。
2、縣域經濟發展的制度動力因素分析
人的實際工作動力,行為準備均與制度有著緊密的聯系,制度安排的不同同樣也會產生不同的激勵與約束效果,影響著人的行為活動。就縣域治理而言,縣域內部政府的管理措施的制定、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安排、個人的消費規劃等活動按照具體制度執行是決定該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整個社會市場內部人們的活動行為安排是否符合制度規則的標準,對制度是否存在價值認同感,是創造縣域內部良好制度規范的基礎。一個良好的制度導向是決定廣泛社會群體生產、生活具體價值的關鍵。若社會組成的廣泛民眾能夠對制度產生依賴,預見遵照及維護制度秩序的光明未來,便能與其相互配合,共同合作,將個人行為活動的作用擴大到社會層面,便能夠成為縣域內部經濟發展的有效動力。因此,制度是實現個人進步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媒介。另外,縣域內部制度的制定還必須與其實際情況做到和諧統一,與其具體的社會經濟發展需求達到整體一致。制度具有其相對的實效性,然而社會是處于不斷變化與發展的過程中,若相關的社會制度不能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則必然會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阻礙。因此,必須深化對制度的創新與改革。基于新制度主義的角度來說,制度的創新與變革是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是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假定各縣域內部的資源量是一定的,其經濟發展的動力則主要是決定于其社會制度的更新及其區域內部整體結構系統的調整。然而制度的創新的動力主要來源于大部分具有主觀能動性的社會群體,社會群眾具有強大的創造性。將其與結構治理動力比較而言,制度創新的動力是一種較為高效的動力,是城市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因此,制度的改革與創新能夠刺激縣域內部的經濟活動,從而實現其經濟的發展,是其強大的動力。從我國制度創新的具體實踐而言,現已有部分地區在制度更新推動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主要表現在其價值觀念的更新、規則章程的變革安排、整體操作機制的調整與創新等。制度的能夠為縣域內部經濟的發展創造有效的制度媒介,為社會市場上廣泛的競爭主體與人員活動提供相應的限制及激勵條例,能夠優化縣域資源的配置,進而提高其競爭能力,推動經濟的發展。然而,針對當前我國縣域經濟發展的狀況而言,目前的制度環境雖然出現了較大的改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已深入確立,然而傳統的計劃經濟理念依然對其制度的規劃產生著根深蒂固的影響。人們并沒有意識到新的制度環境下應該重點關注的問題,從而導致傳統的制度體系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制度的動力層次包括三個因素,其中價值觀念是其核心影響因素,它是影響整個制度體系制定與落實的關鍵。因此,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必須轉變傳統計劃經濟的觀念體系,將當前經濟發展的體制及其他機制的革新與變化作為其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據。跟隨市場經濟發展的步伐,重視發揮市場內部經濟主體的競爭積極性,促成系統內部的資源整合,對管理體制實施整治與更新,關注其服務作用,從而有效發揮制度創新的動力作用,推動縣域經濟的發展。
3、結束語
[關鍵詞] 社會主義 市場經濟 生態經濟管理
一、生態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概述
市場經濟是一種經濟體系,在這種體系下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及銷售完全由自由市場的自由價格機制所引導,而不是像計劃經濟一般由國家所引導。生態經濟是指在生態系統承載能力范圍內,運用生態經濟學原理和系統工程方法改變生產和消費方式,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潛力,發展一些經濟發達、生態高效的產業,建設體制合理、社會和諧的文化以及生態健康、景觀適宜的環境。
生態經濟與市場經濟是現代經濟的兩個基本特征。現代經濟,從其本質上講,是生態經濟;從其運行的方式上講,是市場經濟。生態經濟與市場經濟各有自身的特殊規律性,二者既有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一致性特點;同時又有相互制約的矛盾性特點。因此,在理論上研究如何利用生態經濟與市場經濟的一致性,以及如何克服和解決二者之間的矛盾性,從而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生態經濟管理體系,對于促進我國經濟現代化建設事業,將是十分重要的。
二、增強生態經濟管理的途徑
1.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
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政府宏觀管理,解決由市場失靈出現的問題,首要的是政府必須轉變其經濟職能。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體制改革的轉軌時期,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應主要圍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
(1)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的需要,政府經濟職能轉變關鍵是由傳統的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轉變。
(2)為了適應生態經濟管理需要,政府經濟職能轉變的關鍵是由傳統的單一經濟管理向經濟與生態兩大系統協調管理轉變。
(3)對于市場機制失靈的盲區,必須加強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
2.加強政府的生態經濟宏觀調控能力建設
(1)政府要確立起生態經濟觀念
生態經濟是現代經濟的一種理性認識和一種理想經濟模式。從生態經濟系統的結構看,生態系統的生產和再生產是基礎,經濟系統的生產和再生產是主體,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同時又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只有更新觀念,提高認識,才能夠從經濟與生態相協調的高度加強生態經濟宏觀調控能力建設。
(2)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必須確立生態經濟宏觀總量平衡
生態經濟宏觀總量平衡包含著宏觀經濟總量平衡和宏觀生態總量平衡兩大平衡。在生態經濟系統中,一定的經濟平衡總是在一定的生態平衡基礎上產生的。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生態平衡這種穩固性和耐受力,不僅要靠自身的調節,而且更重要的還要靠經濟力量的支持和促進。因此,確立生態經濟宏觀總量平衡,在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時,不僅應當尊重經濟規律,充分開發利用自然生態系統資源,增加社會經濟財富,來保持宏觀經濟總量平衡;同時還一定要注意尊重自然規律,適應生態平衡的需要,來保持宏觀生態總量平衡。
三、宏觀、中觀、微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1.宏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這一任務的核心內容是,根據生態經濟規律的要求和我國現代化總體戰略的需要,確立我國生態經濟發展戰略,制定以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產業化為中心的中長期生態經濟管理目標,謀求建立生態(包括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相互協調發展的模式,走出一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生態經濟緊密結合與協調發展的新路子。
針對現在的具體情況來看,我們要抑制對資源環境的過度需求,增加自然生態系統的總供給能力,努力調節好有限的日趨減少的生態資源和無限的日益增長的經濟需求之間的矛盾;解決好不斷增加的排污量和相對縮小的生態環境容量即有限的凈化能力之間的矛盾,實現社會經濟系統的總需求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總供給之間的基本平衡,保持生態經濟穩定、持續、協調發展。
2.中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變和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工業和城市生態經濟管理是我國生態經濟管理的重點領域。它的主要目標是,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態經濟管理體系,加強對工業和城市大氣、水體、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的控制與治理和城市生態環境的綜合整治,減緩環境污染加劇和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使部分工業部門與行業和重點城市的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逐步實現工業和城市經濟、社會和生態的協調發展。
3.微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從總的來說,微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任務,是根據“優質優構低耗高效”這個企業現代生產力發展的基本規律的要求,及現代企業總體發展的需要,科學地組織企業生產力,尋求生產要素的最佳結合,優化企業生態經濟系統結構,節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提高資源轉化率,提高企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變和經濟快速增長時期要著重完成以下具體任務:(1)按照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和市場需要,制定企業生態經濟發展目標和規劃,推進企業發展模式的轉換;(2)建立現代企業管理,改革企業內部經營機制;(3)加強微觀生態經濟管理,必須把生態環境納入企業管理的軌道,使企業管理由過去單一管理經濟系統轉變為對企業生態經濟系統進行整體管理。
參考文獻:
[1] 夏汛鴿:生態社會市場經濟釋義[J]. 開放導報, 2003, (08)
[2] 鄧三龍, 彭福揚: 發展生態經濟 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J]. 湖南社會科學, 2002, (06)
[3] 陳寶蘭: 市場經濟下生態經濟的構想[J]. 淮南師范學院學報, 2006, (01)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業生態;經濟管理
一、中國產業生態經濟發展現狀與問題
1、重化工業的快速發展導致資源供給嚴重不足,對外依存度嚴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經濟增長方式難以為繼。
2、生態環境嚴重透支。隨著經濟以每年8%、9%、甚至10%的速度發展,中國的生態環境正面臨著迅速退化的災難:270萬平方公里耕地被沙漠吞噬、70%以上水系被污染、400座城市缺水等等。有關專家斷言:如果中國不迅速轉變生產方式,人類歷史上突發性環境危機對經濟、社會體系的最大摧毀將出現在中國。
3、社會文化出現了毀滅性破壞。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占用大量耕地,糧食產量大幅下降;而過去一味建造高樓大廈和基礎設施的種種弊端,已經在很多地方顯現出來:龐大的城市吞噬了大片農田,許多城市無可挽回的被開發成清一色的灰色城鎮,失去了往日的魅力。那些最具民族文化和傳統特色、外國游客一心想看的東西被胡亂建造的新式樓房無休止的吞噬,居住環境日益惡化。
二、宏觀、中觀、微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1、宏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這一任務的核心內容是,根據生態經濟規律的要求和我國現代化總體戰略的需要,確立我國生態經濟發展戰略,制定以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產業化為中心的中長期生態經濟管理目標,謀求建立生態(包括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相互協調發展的模式,走出一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生態經濟緊密結合與協調發展的新路子。
2、微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主要任務
從總的來說,微觀生態經濟管理的任務,是根據“優質優構低耗高效”這個企業現代生產力發展的基本規律的要求,及現代企業總體發展的需要,科學地組織企業生產力,尋求生產要素的最佳結合,優化企業生態經濟系統結構,節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提高資源轉化率,提高企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變和經濟快速增長時期要著重完成以下具體任務:(1)按照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和市場需要,制定企業生態經濟發展目標和規劃,推進企業發展模式的轉換;(2)建立現代企業管理,改革企業內部經營機制;(3)加強微觀生態經濟管理,必須把生態環境納入企業管理的軌道,使企業管理由過去單一管理經濟系統轉變為對企業生態經濟系統進行整體管理。
三、 增強產業生態經濟管理的途徑
1、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
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政府宏觀管理,解決由市場失靈出現的問題,首要的是政府必須轉變其經濟職能。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體制改革的轉軌時期,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應主要圍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
(1)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的需要,政府經濟職能轉變關鍵是由傳統的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轉變。
(2)為了適應生態經濟管理需要,政府經濟職能轉變的關鍵是由傳統的單一經濟管理向經濟與生態兩大系統協調管理轉變。
(3)對于市場機制失靈的盲區,必須加強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
2、加強政府的生態經濟宏觀調控能力建設
(1)政府要確立起生態經濟觀念
生態經濟是現代經濟的一種理性認識和一種理想經濟模式。從生態經濟系統的結構看,生態系統的生產和再生產是基礎,經濟系統的生產和再生產是主體,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同時又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只有更新觀念,提高認識,才能夠從經濟與生態相協調的高度加強生態經濟宏觀調控能力建設。
(2)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必須確立生態經濟宏觀總量平衡
確立生態經濟宏觀總量平衡,在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時,不僅應當尊重經濟規律,充分開發利用自然生態系統資源,增加社會經濟財富,來保持宏觀經濟總量平衡;同時還一定要注意尊重自然規律,適應生態平衡的需要,來保持宏觀生態總量平衡。
3、產業生態與綠色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生態工業園實現了區域內工業體系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代表了新型工業化發展模式,是實現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發展生態工業,使物質能量和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有效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使污染由末端治理轉向全過程資源綜合利用,同時也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提高了經濟效益。這種區域性清潔生產,實現環境與經濟的統一,保證了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結束語:任何事物都是相聯系的,生態與經濟也是如此,所以找到適合生態經濟發展的路徑,遵循一定的規律來安排經濟的發展是實現二者共贏的重要方法。綜合運用多種手段,用各種生態與經濟政策指導協調經濟發展和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實現整個社會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寶蘭,《市場經濟下生態經濟的構想》[J]. 淮南師范學院學報,2012, (01)
中圖分類號:D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4)05-020-02
在現代的社會經濟生活中,經濟法和民商法發揮著重要的指引和規范作用,從產生角度來看,民商法是經濟法產生的基礎,民商法對個體利益的保護在某種程度上也加劇了個體利益的擴張,個體利益的擴張對于市場秩序是不利的,對整體利益必然會造成一定的危害,這就會造成市場秩序的混亂甚至危機出現,經濟法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的。經濟法產生是對宏觀市場的利益保護需求之下產生的,經濟法中更多體現的是國家的意志和國家對經濟生活的干預和調控,經濟法產生后對民商法有著補充和校正的作用。從作用角度來看,經濟法是宏觀意義上對社會經濟生活起調整作用的法,民商法是微觀意義上調整作用的法,立法目的上的不同,卻形成了二者功能上的互補性。民商法和經濟法的功能互補是通過多方面表現出來的,其功能互補性具有以下幾項要點:
一、立法目的上的功能互補性
立法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是為了維護社會的良好秩序。民商法立法是為了維護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具體行為的合法性,對于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各種差別不予關注,而是更多的以平等的視角來確定相同的權利義務關系,可以看出民商法對于平等主體的界定是形式上的平等,并不考慮其所處的地位、實力等因素,因此民商法強調的是形式上的正義,對于實質正義,民商法有時是缺席的。
經濟法在立法中突出強調對主體的劃分,從主體所處的地位、主體的實力以及對整個市場的影響等因素來認定不同主體的人格,經濟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實現實質的正義。這一實質正義體現在加強對弱者的保護,給不同的主體不同的權利義務劃分,通過立法上的“不公”來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通過對一方主體的行為限制或苛以更為嚴格的義務來實現實質意義上的公平。
社會經濟生活中單純的個體利益的保護是行不通的,只有通過對整個社會正義的維護才能給個體利益保護創造良好的空間,才能保障個體利益能夠更長遠的被保護下去。
二、調整對象上的功能互補性
調整對象上的互補使得二者功能上各自具有針對性同時對整個經濟生活也能得到更全面的規范,因此也是功能互補的體現之一。
首先,民商法是調整私法領域民商事法律關系的法,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當事人可以根據自由意志來排除適用法律,對于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糾紛也可以由當事人自己來選擇,是否通過訴諸法律解決。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在經濟領域出現經濟危機、社會分配矛盾、兩極分化等問題,這些問題按照民商法的自愿、平等原則是無法有效解決的,因為民商法的立法并不是站在政府宏觀調控的角度而確立的,民商法更加強調所有主體的平等性、強調交易的公平,民商法側重保護的是個人的公平,也是通過這種具體的交易中維護個人的利益的保護方式在踐行對社會公平的保護,而對于宏觀意義上的公平卻沒有格外的關注。
其次,經濟法就是在民商法無法在宏觀上更完善的保護社會公平利益的形勢下應運而生的,除了個體的公平和利益需要保護,以國家為代表的整體利益和社會整體公平同樣值得保護。經濟法的立法目的就在于保護國家在宏觀調控角度中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關系,包括宏觀調控所指引的市場交易行為、交易主體、宏觀調控的系統等的。
從民商法和經濟法在調整對象上的區分可以看出,民商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而經濟法調整的是國家在整個經濟宏觀調控中所形成的關系,二者結合來看,才是對經濟領域的全面調整,二者的結合才能夠更好的實現法律的功能。
三、調整方式上的功能互補性
民商法和經濟法在調整方式上存在著區別,但同時也體現著互補性,這種互補關聯性共同實現著立法對經濟生活調整的目標,是統一的,因此也可以說是功能上的互補性。
(一)民商法的調整方式
民商法以平等保護為原則進行權利義務的調整,因此民事主體在權利義務上只受到行為能力的影響而不同。民商法對于具體經濟行為的規范和調整,利用的是更多的任意性規范,民商法的調整方式本質上是利用市場的規律性作用來實現對當事人民商事行為的調整,當事人依據民商事法律規范能夠充分的發揮自身的能動性,遵守市場的規則,就能夠完成民商事行為。
(二)經濟法的調整方式
經濟法對經濟生活的調整是根據市場中不同主體所處的地位以及所具有的實力不同而設置不同的權利義務,例如經營者和消費者就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其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詳細的規范和指引;對于不同類型的公司在經濟活動中也要根據《公司法》規定的不同內容的權利義務行事;經濟法還有其他的標準來規定經濟活動中的當事人不同的權利義務,這些標準都是依據經濟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而設定的,都是有目的的調整方式。
經濟法的調整方式更多的通過強行性規范,強調“市場機制的外在化”,利用國家干預和宏觀政策等方式對經濟活動進行調整,經濟法的調整方式更多的應用在維護市場正常的交易秩序,促進經濟整體發展等宏觀領域。
(三)民商法與經濟法在調整方式上的功能互補性
雖然民商法側重對微觀具體民商事行為的調整,但是對整個市場還是具有很好的維護和促進作用,對于市場失靈也具有一定的功能,但是市場失靈并不單純是由于市場內部的問題所導致的,因此還需要經濟法從宏觀上進行全面的規制。從國外的經濟危機處理的歷史中可以看出,單純的依靠市場自身來解決嚴重的市場失靈等問題是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的,但是如果此時有政府的干預,從宏觀經濟發展角度來進行調整,對恢復市場活力,形成自由有序的市場環境效果是十分明顯的,這也就是經濟法對民商法功能的補充作用。
四、法律責任上的功能互補性
民商法所確定的法律責任的產生是由于市場主體違背意思自治原則,經濟法所確定的法律責任是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之下違背原則的行為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經濟法律責任是對民商事法律責任的功能上的補充,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通過法定責任來彌補民商事中的約定責任
民商法中體現的更多的是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志,當事人對于權利和義務尅約定形成,相應的責任可 以進行形成,對于違反約定義務的就形成違約責任。與民商法相比,經濟法中的責任大多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法定的責任形式和標準都有具體、嚴格的規定,法定責任有時是能夠起到排出約定責任的效果的,當事人違反經濟法中的法定責任就要依法承擔責任,可見,經濟法對于民商法所確定的約定責任所具有的是一種限制,這一限制事實上就起到了功能上的補充作用。
(二)懲罰性責任對補償性責任的補充功能
民商法的法律責任旨在解決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同的個體利益之間的糾紛,這一責任理念和責任體系都無法適用到解決社會整體利益的損害中,因為在民商法保護的具體的個案中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因此所確定的責任通常都是補償性的賠償責任,這一責任的確定是為了還原或彌補利益關系。經濟法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確定的懲罰性法律責任是要給違法的行為人相應的懲罰,通過設定比他違法更大的責任來加重其所受處罰,更好的起到懲罰的作用,也更好的為以后的行為起到警示作用。
(三)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補充民商法過錯責任原則
民商法的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對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主體的違法行為按照其過錯程度要求其承擔責任,但是有時民事主體的行為除了會給對方造成損失,還會給整體上的社會利益帶來損害,這就需要按照經濟法所確定的嚴格責任原則對其進行責任的追究,才能起到對整體利益的維護和秩序的維護。例如在產品質量的責任上,如果按照民商法來追究責任,產品的責任人只需要對造成的消費者的損害承擔責任,但這種產品質量責任同時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對社會經濟秩序帶來的損害卻無法被追究,經濟法正是出于社會整體利益的考量而確立的嚴格責任原則,也是對此類行為的嚴厲的追責。
(四)國家主動追究對不告不理的功能補充
民事立法強調的意思自治也包括是否通過法律程序主張權利,對于民事領域的違約行為法律責任追究堅持“不告不理”,只有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出請求,才能開始民事訴訟的程序,開啟訴訟的權利主體是利益受損的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經濟法中法律責任的追究更多的是“必須追究”,即使利害關系人沒有要求主張權利,國家對于違反經濟秩序的行為也要主動進行責任的追究,這一點能夠充分的彌補民商法對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上的不足,是對當事人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更好的維護。
此外,經濟法在市場主體的準入等多方面都站在了比民商法更高的層次上對社會整體利益給予了全面的考量,對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確定了更為主動和嚴格的責任追究,是對民商法責任追究的一種功能上的補充,民商法與經濟法從不同層次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生活進行著微觀和宏觀的調整,構成一個完整的法律責任體系。
五、結語
民商法和經濟法無論從產生還是適用等方面都存在著不可分的關系,二者分別從微觀和宏觀上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調整,民商法的功能是基礎性的調整,而經濟法是對民商法的補充調整作用,所以民商法和經濟法在目標上體現著同一性,在功能上體現著互補性。參考文獻:
[1]鄔云霞.對商法、經濟法二部門法劃分的再思考.前沿.2010(22).
[2]張德峰, 從民商注到經濟法:市場經濟倫理與法律的同步演進法學評論.法學評論.2009(3).
一、水資源優化配置
水資源優化配置是由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組成的綜合體系實現的。它包括兩方面內容:在需求方面,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建設節水型經濟并調整生產力布局,抑制需水要求增長勢頭,以適應較為不利的水資源條件;在供給方面,則是通過協調各項競爭性用水,并利用工程措施改變水資源的天然時空分布,適應生產力布局。兩者相輔相成,以促進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水資源優化配置,主要實現區域內社會經濟、資源、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及近期與遠期的協調發展。對有限的不同形式的水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其最終目的就是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證水資源優化配置水資源優化配置。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實質就是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是提高水的分配效率,合理解決各部門和各行業(包括環境和生態用水)之間的競爭用水問題。統計資料表明,無論是從時間過程還是從不同國家的橫向對比來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業用水將大量被工業和生活用水所取代。另一方面則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促使各部門或各行業內部高效用水。
水資源優化配置包括需水管理和供水管理兩方面的內容。在需水方面通過調整產業結構與調整生產力布局,積極發展高效節水產業抑制需水增長勢頭,以適應較為不利的水資源條件;在供水方面則是協調各單位競爭性用水,加強管理,并通過工程措施改變水資源天然時空分布與生產力布局不相適應的被動局面。
二、水資源優化配置的理論研究
(一)“以需定供”的水資源配置
認為水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以經濟效益最優為惟一目標,以過去或目前的國民經濟結構和發展速度資料預測未來的經濟規模,通過該經濟規模預測相應的需水量,并以此得到的需求水量進行供水工程規劃。這種思想將各水平年的需水量及過程均作定值處理而忽視了影響需水的諸多因素間的動態制約關系。著重考慮了供水方面的各種變化因素,強調需水要求,通過修建水利水電工程的方法從大自然無節制或者說掠奪式地索取水資源,其結果必然帶來不利影響,諸如河道斷流,土地荒漠化甚至沙漠化,地面沉降,海水倒灌,土地鹽堿化,等等。另一方面,由于以需定供,沒有體現出水資源的價值,毫無節水意識,也不利于節水高效技術的應用和推廣,必然造成社會性的水資源浪費。因此,這種犧牲資源、破壞環境的經濟發展,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只能使水資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二)“以供定需”的水資源配置
“以供定需”的水資源配置,是以水資源的供給可能性進行生產力布局,強調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以資源背景布置產業結構,它是“以需定供”的進步,有利于保護水資源。但是,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平與區域經濟發展階段和發展模式密切相關,比如,經濟的發展有利于水資源開發投資的增加和先進技術的應用推廣,必然影響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因此,水資源可供水量是隨經濟發展相依托的一個動態變化量,“以供定需”在可供水量分析時與地區經濟發展相分離,沒有實現資源開發與經濟發展的動態協調,可供水量的確定顯得依據不足,并可能由于過低估計區域發展的規模,使區域經濟不能得到充分發展。這種配置理論也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三)基于宏觀經濟的水資源配置
無論是“以需定供”還是“以供定需”,都將水資源的需求和供給分離開來考慮,要么強調需求,要么強調供給,并忽視了與區域經濟發展的動態協調。于是結合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并同時考慮供需動態平衡的基于宏觀經濟的水資源優化配置理論應運而生。
某一區域的全部經濟活動就構成了一個宏觀經濟系統。制約區域經濟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有以下三個方面:(1)各部門之間的投入產出關系。投入是指各部門和各企業為生產一定產品或提供一定服務所必需的各種費用(包括利稅);產出則是指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各部門各企業所生產產品的價值。在某一經濟區域內其總投入等于總產出,通過投入產出分析可以分析資源的流向、利用效率以及區域經濟發展的產業結構等。(2)年度間的消費和積累關系。消費反映區域的生活水平,而積累又為區域擴大再生產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和發展環境。因此,保持適度的消費、積累比例,既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區域經濟的穩步發展。(3)不同地區之間的經濟互補(調入調出)關系。不同的進出口格局必然影響區域的總產出,進而影響產業的結構調整和資源的重新分配。上述三方面相互作用共同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基于宏觀經濟的水資源優化配置,通過投入產出分析,從區域經濟結構和發展規模分析入手,將水資源優化配置納入宏觀經濟系統,以實現區域經濟和資源利用的協調發展。
水資源系統和宏觀經濟系統之間具有內在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約的關系。一方面,當區域經濟發展對需水量要求增大時,必然要求供水量快速增長,這勢必要求增大相應的水投資而減少其他方面的投入,從而使經濟發展的速度、結構、節水水平以及污水處理回用水平等發生變化以適應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程度和難度,從而實現基于宏觀經濟的水資源優化配置,《華北地區宏觀經濟水資源規劃理論與方法》的研究成果堪稱這一理論的典范。
另一方面,作為宏觀經濟核算重要工具的投入產出表只是反映了傳統經濟運行和均衡狀況,投入產出表中所選擇的各種變量經過市場而最終達到一種平衡,這種平衡只是傳統經濟學范疇的市場交易平衡,忽視了資源自身價值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因此,傳統的基于宏觀經濟的水資源優化配置與環境產業的內涵及可持續發展觀念不相吻合,環保并未作為一種產業考慮到投入產出的流通平衡中,水環境的改善和治理投資也未進入投入產出表中進行分析,必然會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遭受潛在的破壞。研究表明,1993年我國因水污染造成的損失為302億元,水資源破壞引起的損失為124億元,兩者合計約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1.23%。文獻對江蘇省自然資源(以水、大氣資源為例)核算的結果表明,以GDP為主要衡量指標的傳統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過高地估計了江蘇省經濟的增長水平,江蘇省經濟增長存在較為嚴重的環境負債。僅水和大氣的環境價值損失,1994~1997年都在410~470億元左右,平均約占當年GDP的7.6%,若再加上其他環境資源和物質資源價值損耗,這一數目還會增大。因此,傳統的宏觀經濟理論體系有待革新。
(四)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配置
水資源優化配置的主要目標就是協調資源、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動態關系,追求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配置。
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優化配置是基于宏觀經濟的水資源配置的進一步升華,遵循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原則,在保護生態環境(包括水環境)的同時,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繁榮。目前我國關于可持續發展的研究還沒有擺脫理論探討多實踐應用少的局面,并且理論探討多集中在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構筑、區域可持續發展的判別方法和應用等方面。在水資源的研究方面,也主要集中在區域水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構筑和依據已有統計資料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可持續性進行判別上。對于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主要側重于“時間序列”(如當代與后代、人類未來等)上的認識,對于“空間分布”上的認識(如區域資源的隨機分布、環境格局的不平衡、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社會經濟狀況的差異等)基本上沒有涉及,這也是目前對于可持續發展理解的一個誤區,理想的可持續發展模型應是“時間和空間有機耦合”。因此,可持續發展理論作為水資源優化配置的一種理想模式,在模型結構及模型建立上與實際應用都還有相當的差距,但它必然是水資源優化配置研究的發展方
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