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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范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自我鑒定;
4.下級評議;
5.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并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后進員工考核。
1.對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對留職察看期的后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該項考核主辦為后進員工主管,并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后,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離職考核。
1.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并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區級機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應確定一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干部為節能聯絡員。聯絡員因工作需要調離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主管部門應及時調任新的節能聯絡員,并報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節能聯絡員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
(一)收集、整理、傳遞本部門、本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重要信息;
(二)督促、協調本部門的相關下屬單位按時報送能源消耗統計情況;
(三)分析匯總本部門、本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反饋本部門、本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狀態;
(四)提出推進本部門、本單位或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按時參加節能聯絡員會議,并向會議通報本部門、本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開展情況;
(六)向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匯報節能聯絡員會議精神,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建議和措施。
三、節能聯絡員會議制度
(一)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全區公共機構節能聯絡員會議。節能聯絡員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的主要內容為:各部門、各單位相互溝通交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開展、進展情況;研究分析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工作思路、意見和建議。年度會議由全體節能聯絡員參加。
臨時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為: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專題問題的調查;研究部署節能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的解決方案和措施。臨時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部分聯絡員或全體聯絡員參加。
(二)召開會議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和其他有關事項由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
(三)各部門、各單位節能聯絡員應于會前10日內向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本單位要求提交節能聯絡員會議討論的事項。合理化建議、意見可在節能聯絡員會議上提出或以書面形式隨時提交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節能聯絡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須提前向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明原因,并委派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五)各部門、各單位節能聯絡員之間應加強工作聯系,增強溝通交流,相互學習借鑒好的工作方法和經驗。
(六)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節能聯絡員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節能聯絡員,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市區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報送制度
1、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實行月報和年報。
2、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報表實行全國統一分類標準和編碼,按照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的統一要求,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改變報表指標的排列順序和統一編碼,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報表中增加個別指標。
3、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10日前向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一月能耗報表。并于每年3月10日前將本部門、單位公共機構上一年度能源資源消耗情況匯總后,報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
4、區級各部門、各街辦公共機構在向區建設節約環保型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能耗報表時,應當將本系統下屬公共機構納入統計范疇。
鄉農技干部、村科技助理員和農民技術員的考核管理由服務對象、縣主管部門及鄉黨委、政府共同建立監督評價的績效考核體系,年初與每位農技人員簽訂工作責任書和技術服務承諾書,明確各自的服務對象、工作職責、任務指標等內容,并報縣有關部門備查。年底由鄉黨委、政府統一組織考核,考核采取聽取個人述職,查工作日志,實地查看服務對象溫棚或田間種植規范程度、作物長勢和生產效益等情況,聽取服務農戶和村社意見等,看農技人員是否完成任務,服務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顯,群眾是否滿意。對工作成績顯著的技術服務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因技術服務不及時,出現嚴重的管理失誤和病蟲危害損失者,屬鄉農技干部的按縣紀委、檢察局關流域重點治理責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責任;屬村科技助理員和農民技術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核內容及評分
考核實行100分加“浮動加減分”法,加分不超過20分,減分不保底。60分以上為合格,90分以上為優秀,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一)鄉農技干部考核內容及評分
1、能夠積極鉆研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服務水平。得10分。
2、能夠搞好所承擔村的農業技術服務工作,確保關鍵技術和措施進地入戶,日光溫室種植村、社,每社確定科技示范戶5戶以上,棚均經濟效益達1萬元以上。得20分。
3、所包村日光溫室種植規范,生產和管理沒有出現失誤,并建立溫棚內技術服務明白卡和明白冊制度。得10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指導,解決群眾在溫室生產和大田作物中的技術問題。得20分。
5、積極做好農民培訓工作,年培訓農民1000人(次)以上,受訓人員切實掌握溫室和大田生產技術。得20分。
6、做好所包村科技助理員、農民技術員的管理、使用和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其技術示范和指導作用。得10分。
7、建立技術服務工作日志,每次入戶、入棚指導有明確的服務內容記載,并由被服務農戶簽字認可。得10分。
8、加減分。凡是獲省、市、縣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的,總分分別加8分、4分、2分;凡是在縣上督查過程中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職失誤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村科技助理員考核內容及評分
1、能夠積極提出本村發展農業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意見建議,為基層組織當好參謀的。得10分。
2、搞好本村農業技術服務工作,建立相對集中的日光溫室科技示范戶20戶以上,月入戶指導次數不少于2次,棚均經濟效益達1萬元以上。得20分。
3、協助縣、鄉農技人員開展農民技術培訓,年培訓農民500人(次)以上。得20分。
4、獨立或協助縣、鄉農技人員開展動、植物新品種、新技術、新設施、新工藝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工作。得10分。
5、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指導,解決好本村群眾在溫室生產和大田作務中的技術問題。得20分。
6、建立技術服務工作日志,每次入戶、入棚指導有明確的服務內容記載,并由被服務農戶簽字認可。得10分。
7、完成鄉、村安排的其他工作。得10分。
8、加減分。凡是獲省、市、縣農業部門表彰獎勵的,總分分別加8分、4分、2分;凡是在縣、鄉督查過程中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職失誤的,實行“一票否決”。
(三)村農民技術員考核內容及評分
1、能夠承擔本村農業技術服務工作。對本村日光溫室種植農戶月入戶指導次數不少于2次。技術幫扶承包服務對象棚10座以上,棚均效益達1萬元以上。得20分。
2、帶頭在自己所經營的溫室大棚或土地應用先進農業技術,為本村農技推廣起到示范帶動作用。得20分。
3、配合縣、鄉農技人員開展農民技術培訓,年培訓農民500人(次)以上。得20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指導,解決群眾在溫室生產和大田作務中的技術問題。得10分。
5、配合縣、鄉農技人員開展農技試驗、示范和推廣工作。得10分。
6、建立技術服務工作日志,每次入戶、入棚指導有明確的服務內容記載,并由被服務農戶簽字認可。得10分。
7、完成鄉、村安排的培訓任務及其他服務工作。得10分。
8、加減分。凡是獲省、市、縣農業部門表彰獎勵的,總分分別加8分、4分、2分;凡是在縣、鄉督查過程中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職失誤的,實行“一票否決”。
三、獎懲措施
1、鄉農技干部考核合格后兌現績效工資,優秀的予以表彰獎勵,當年考核不合格不予兌現績效工資,并報縣人事局和農牧局備案,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報縣人事局和農牧局予以辭退。
海口市投資環境(機關效能)監督專員工作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充分發揮監督專員民主監督作用,調動監督專員為改善投資環境和改變機關作風出謀獻策以及為廣大企業排憂解難的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立監督專員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防范腐敗滋生、轉變機關作風、優化投資環境的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
第三條 監督專員由市委、市政府從省、市知名企業家、法律專家、資深媒體人士及社會各界著名人士中直接聘任。
第四條 監督專員的聘任期限為三年。聘任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如到期未續聘即自然解聘。個別監督專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宜履行職責時,經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可提前解聘。
第五條 監督專員的職權
(一)對涉及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解,并對改善投資環境和提高機關效能建設問題提出看法或建議。提出看法或建議可以向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市長反映。
(二)對市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進行詢問或提出質疑,并聽取解釋或說明。
(三)參與制訂涉及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方面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列席市委、市政府有關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的會議。
(四)參加每年度對市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民主評議工作,對存在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等行為的有關職能部門及直接責任人在年度評優等問題上有否決權。對觸犯黨紀、政紀和法律的,可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追究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第六條 監督專員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履行好市委、市政府賦予的職責和義務,勤于調研,敢于監督,為投資者排憂解難。
(三)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遵守工作紀律,嚴守工作機密。
第七條 監督專員的工作內容及范圍
(一)為改善投資環境和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出謀獻策。
(二)加強對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的民主監督以及參加對市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民主評議工作。
(三)解決投資者和市民反映影響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的突出問題。
(四)對市政府各職能部門開展有關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八條 監督專員的工作方式
(一)以本人單獨調研為主,或通過本人的工作關系,或通過與其他企業、投資者的接觸了解,或通過開展調研、座談、個別談話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查找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
(二)監督專員每人每年完成1-2個有關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問題的調研課題,內容要有針對性、代表性,形式可以參照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提出建議、提案的作法。
(三)由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牽頭,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監督專員針對企業、投資者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落實活動。
(四)每年召開一次監督專員工作會議,總結監督專員工作,研究、交流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問題,通報、反饋涉及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情況,總結經驗,部署工作。
(五)定期組織監督專員對市政府各職能部門進行專項跟蹤督查活動,督促有關部門搞好整改,抓落實,好的予以表揚和獎勵,差的予以批評和問責。
第九條 監督專員的權利保障
(一)監督專員反映投資環境和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問題,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要認真受理,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辦理,辦理情況要及時向監督專員反饋。
(二)監督專員的調研成果,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要將其成果中的意見和建議轉給相關部門參考,并將采納情況向監督專員反饋。
(三)監督專員在履行職責中遭受打擊報復,由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條 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具體負責監督專員日常管理和組織開展各項活動等工作,負責與監督專員(或其聯絡員)保持聯系和溝通,幫助監督專員解決在行使職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監督專員提供良好的工作平臺和寬松的工作環境。
第十一條 對工作認真負責、熱衷于監督專員工作、較好地履行職責、且工作突出的監督專員,市委、市政府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問題由市投資環境監督中心(市效能辦)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11月5日起施行。
1.1 為了有效保護放射科醫務人員在工作場所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發生意外傷害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傷害帶來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訂本辦法。
1.2 本辦法所指員工意外傷害,主要指在工作場所發生的:職業暴露、機器設備意外傷害、非法侵害及其它意外傷害。
2 職責
2.1 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由科室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安全醫療的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主任助理、后備干部、班組長及主要相關責任人組成。
職責: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時,根據事件等級指揮、協調各班組安排對應人力,及時處置意外傷害事件,確保科室運行秩序正常。
2.2 相關班組職責
2.2.1 各班組長應結合崗位特點,建立意外傷害應急預案;當意外傷害發生后,在場員工要及時進行處置和報告,班組長和科主任根據意外傷害情況進行處置并將處置情況向保衛科、總值班、分管領導報告;如事態得不到控制時,及時向公安110指揮中心求助;
2.2.2 班組長和科主任根據意外傷害情況,負責各類意外傷害信息接收,持續動態跟蹤,及時向相關院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
2.2.5 科室其它相關人員:根據事件處置需要,積極配合科室應急領導小組工作,關心幫助受到意外傷害的員工,盡力保證科室人員和財務安全,履行員工應盡職責。
3 預防
3.1 強化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力爭把各種意外傷害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
3.2 當員工遇到下列情形時,必須引起警惕并做好防范,及時通知科室同事或保衛科、醫療糾紛辦公室工作人員到場協助,預防意外傷害發生:
(1)安全醫療事件發生初期(病人因手術、檢查或在院意外死亡24小時內);
(2)醫療操作失敗時(如注射、穿刺等);
(3)社會性群毆事件,傷病患者急診搶救或住院治療過程中,對醫療行為有不滿傾向;
(4)病人或其家屬嚴重不滿傾向,有威脅語言或挑釁性動作時;
(5)酗酒、神志異常等其它意外傷害征兆事件發生時。
3.3 職工預判可能產生過激侵害行為的,可立即向總值班或保衛科報告,并要求派人到場以便及早介入,避免事態惡化;
3.4 積極配合醫院開設各種意外傷害培訓課程,增強職工防范意識;
3.5 定期排查科內安全隱患,維護各種醫療設備、報警系統,確保狀態良好;
3.6 對意外事件個案進行風險評估、總結,預防再次發生。
4 報告
4.1 員工人身受到侵害時,在第一時間要向相關部門報告,說明個人所在位置及所發生的情況;
4.2 在場員工看到同事人身有被侵害現象時,除要幫忙協助外,及時進行勸阻和報告;相關崗位人員、班組長和科主任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制止,并視情況調配支援力量,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5 處理
5.1 保衛科人員迅速到達現場處理,如發現情況緊急,事態無法控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報告公安部門“110”指揮中心;
5.2 控制現場,盡快護送受傷害職工到醫院急診科處理傷情;
5.3 科室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通知科內相關同志,做好支援和科內工作安排;
5.4一旦有職工受傷害事件發生,科室應與保衛科、總值班聯動,處理和維護秩序,做好職工傷情處置及科內工作協調安排;
5.5 重大意外傷害事件及時報告院領導,在院領導統一指揮下,果斷采取措施,防止事態失控或擴大;
5.6 意外傷害事件發生后,積極做好恢復科室正常醫療秩序工作;
5.7 對事故現場、證物等重要材料進行拍攝記錄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保護現場。
6 善后
6.1 職工工作場所意外傷害事件,由意外傷害管理部門組織調查,并限期結案;
6.2 當事人、科室要配合保衛部門、公安、衛生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6.3 根據傷情實際情況和發生情節,維護職工權益,協調談判處理方案,必要時支持職工通過訴訟手段維護個人權益,由醫院聘請律師支持訴訟。工會、婦委會等相關組織要積極介入支持;
6.4 醫院為工作場所意外傷害相關人員提供各種支持,包括及時診治、心理輔導,以及后續的跟蹤;
6.5 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7 獎懲
7.1 對在預防處置職工工作場所意外傷害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突出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7.2 對職工意外傷害事件應急工作準備不周,責任落實不到位、組織指揮不利、造成人員傷亡的,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8 應急預案
8.1 一級預案:針對輕微的跌、碰、燙傷等意外傷害,原則上由科室自行組織處理,但處理后應將具體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告意外傷害管理部門。
中國電信集團員工培訓體系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
培訓內容:
員工培訓主要應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
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專業技術人員如財會人員、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
基層管理人員應通過培訓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各自的實際工作能力。
基層工作人員須學習公司及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各自崗位責任制和要求,熟悉賓客心理,學會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公司的其他人員也應根據本職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相應的培訓。
1.
培訓方法:
專業教師講課,系統地講授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業務知識,提高專業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專業素質。
本公司業務骨干介紹經驗,傳幫帶。
組織員工到優秀企業參觀學習,實地觀摩。
2.
培訓形式:
長期脫產培訓,培養有發展前途的業務骨干,使之成為合格的管理人員;
短期脫產培訓,主要適用于上崗培訓,或某些專業性強的技術培訓;
具體方案:
中國電信集團培訓需求分析
1.企業狀況分析
企業發展目標和戰略分析
人力資源需求分析
2.工作狀況分析
崗位工作職責
集團公司
省公司
地市分公司
3.員工狀況分析
員工現狀
差距分析
4.培訓現狀及培訓需求:管控支撐崗位:
領導崗位
部門管理崗位
二、培訓課程設計
1.課程表
企業通用課程
管理類課程
市場經營類課程
運行維護類課程
2.培訓課程體系:
集團公司通用培訓課程:集團公司各崗位群培訓課程:市場經營管理崗位群
大客戶經營崗位群
互聯網業務崗位群
業務支撐崗位群
國際運營崗位群
網絡運行維護崗位群
網絡發展建設崗位群
3.管控支撐崗位群:領導崗位群
綜合行政事務管理崗位群
企業發展及法律事務管理崗位群
監管事務管理崗位群
計劃財務管理崗位群
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群
審計崗位群
企業信息化管理崗位群
總工辦崗位群
實業管理崗位群
紀檢監察管理崗位群
黨群工作管理崗位群
工會
4.管理崗位
群省公司:省公司通用培訓課程
市場經營管理崗位群
大客戶經營崗位群
互聯網業務崗位群
業務支撐崗位群
計費帳務崗位群
5.領導崗位群:綜合行政事務管理崗位群
企業發展及法律事務管理崗位群
監管事務管理崗位群
計劃財務管理崗位群
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群
審計崗位群
紀律監察管理崗位群
黨群工作管理崗位群
工會管理崗位群
離退休人員管理崗位群
管控支撐崗位群
員工培訓管理訓練制度
1.
職前訓練
新進人員于報到后,人事單位應辦理以下職前教育:
介紹公司沿革、經營方針、工作環境;
簡介各部門組織、職責、作業狀況;
出勤規定及注意事項;
介紹各部門辦公室及主管。
2.在職訓練
人事單位于年度開始,依所需訓練目標、對象、課程、教材、預算,擬訂訓練計劃。
人事單位于訓練期中,應嚴予考核。
員工于接受訓練后,視需要提出心得報告,成績優劣列入考核依據。
3.專業訓練
專業知識,視必要可辦理專案訓練。
各區縣人事局,各委辦局(總公司)及大專院校人事(干部)部門:
現將《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屆三次全會精神,加快我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三步走”戰略目標的實現,根據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意見》(津黨發[2014]5號)中“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單位同意,可以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本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單位同意,可以離崗在本市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人員以及經考錄進入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事業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二、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審批表》(一式兩份),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經任免機關審批后,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市級機關(含垂直管理單位)、市屬事業單位及各委辦局(總公司)所屬事業單位向市人事局備案,區縣級機關、區縣屬事業單位向區縣人事局備案。
三、正在承擔重點工程、已經立項的科研項目(課題)或在審計、會計、翻譯等專業性較強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須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經任免機關批準。在涉及國家安全和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經批準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其人事關系及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自批準之日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原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仍按原渠道繳存并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其中應由個人交納的部分,單位可與本人簽定協議,本人按年度一次給單位,由單位按月代繳。在私營企業工作期間死亡的,仍享受機關事業單位有關待遇;因公(工)負傷的待遇,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費用由所在私營企業負擔。
五、經批準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自批準之日起,三年內本人愿回原單位工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原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予接收,并從接收之月起恢復其工資福利待遇。回機關工作的保留原級別,回事業單位工作的保留原職級,并根據本人情況和需要安排工作崗位。
六、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要遵紀守法,自覺履行公民義務。如有違法違紀行為,一切責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擔。
七、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在三年內遇有國家及本市統一調整工資時,應采取適當形式對其進行考察,按相關政策調整其檔案工資。
八、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滿三年(計算到月)的人員,如本人愿意繼續從事個體私營企業工作,且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兩年的,可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自愿提前退休的人員,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人員提前退休審批表》,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并報市人事局備案。離崗在私營企業工作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單位應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九、按照國家及我市有關規定,已簽定聘用(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可與原單位簽訂協議,就聘用(勞動)合同的停止履行及其它事項作出約定。三年內回原單位的,原單位應為其安排相應崗位,并按續訂聘用(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與其重新簽定聘用(勞動)合同,重新簽定的聘用(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合同剩余期限。
十、我市首次職稱評聘之前進入機關的公務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可按我市首次職稱評聘規定的評審條件,直接報評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我市首次職稱評聘之后進入機關的公務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可按國家和我市現行的職稱評審(認定)條件,直接報評(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屬于國家實行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須參加相應的考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其職稱評聘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如本人在私營企業工作期間變動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向原單位或任免機關報告,并變更審批表相關內容。未到私營企業工作或弄虛作假的,視情節予以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十二、離崗創辦和領辦私營企業或到私營企業工作的人員,應在三年期滿前30日內回原單位工作或辦理調動、提前退休、辭職等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15天不辦理相關手續的,單位可予以辭退,并將人事檔案轉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中介服務機構。
十三、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適用本辦法。
十四、本辦法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十五、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原則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實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意見
為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的通知》(〔2000〕9號)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2000年底前,我市將對參加了社會保險的單位中80%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此項工作要堅持“積極穩妥、先行試點、滾動推進”的原則,今年7月份在西城區先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市逐步實施。現就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施范圍和步驟
對按規定參加本市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中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逐步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2000年要在原行業統籌之外所有參統單位中實行。2001年在原行業統籌單位中實行。爭取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二、社會化發放的內容和形式
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內容為按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在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形式主要是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工商銀行和郵局代為發放,為方便離退休人員領取、查詢,可自主就近選擇發放網點。
(一)居住在本市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工商銀行和郵局發放;
(二)居住在外地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郵局寄發;
(三)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本人申請和實際情況,委托郵局上門送發。
三、統籌外養老金發放形式
企業支付的統籌外養老金不屬于基本養老金范疇,應由原資金渠道解決。其中離休人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發放的各種補貼應給予保障。單位可以委托工商銀行、郵局在發放基本養老金時一起發放。
四、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
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為保障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保證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各級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撥付基金,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發放。
五、組織實施
(一)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確保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保證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領導要予以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確保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順利實施。
關鍵詞 礦業集團 非上市公司 中長期激勵
實行非上市公司中長期激勵,有利于充分調動經營者及核心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中長期激勵的方式
常用的中長期激勵方式有三類:股權類、期權類和利益分享類。每一種方法都有它的優、缺點和適用條件。對于國有資產控股的非上市公司,根據產權結構、企業目標等實際情況,選擇利益分享類激勵方式簡單易行。龍礦集團確定采用超額利潤提成的方式進行激勵。
二、中長期激勵的基本原則
第一,堅持效益優先的原則。完成年度利潤指標,是實行激勵的前提和基礎。
第二,堅持適度激勵的原則。超額利潤提成按照10%進行獎勵。
第三,堅持剛性考核的原則。堅持先考核審計,然后兌現激勵。
第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及時公開,接受職工的監督。
第五,堅持依法合規的原則。所有激勵依法合規進行。
第六,堅持典型引路、試點推開的原則。集團公司根據權屬企業的產權結構、經營業績等情況,選擇典型企業進行試點,積累經驗后全面展開。
三、實行中長期激勵的基本條件
第一,法人治理結構規范。企業產權結構清晰,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營管理團隊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運作規范,有效制衡。
第二,內部控制體系完善。企業財務管理體系、風險防控體系、預算管理體系等基礎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資產質量和財務狀況良好,財務核算和財務信息質量達到上市公司水平,近三年無財務會計、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主要包括《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暫行辦法》《預算編制管理辦法》《預算執行控制辦法》《預算追加管理辦法》《預算考核管理辦法》《生產與費用內部控制制度》《差旅費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第三,收入分配體系健全。企業崗位序列清晰、崗位職責明確。公司崗位責任清晰、考核制度健全,以內部市場化為基礎,以績效考核與員工收入、職務任免和職業發展緊密掛鉤,建立健全內部收入分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工傷管理規定》《員工病假管理規定》等。
四、實行中長期激勵的公司確認
按照企業申報、集團公司審核、報請能源集團核準的原則,確定中長期激勵的企業名單,龍礦集團確認的激勵名單有2個:萊州龍泰熱電有限公司、山西龍礦大恒煤業有限公司。
五、實行中長期激勵的具體方案
第一,激勵對象。龍礦集團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的董事、監事及單位黨政班子成員、管理骨干、技術骨干和業務骨干。激勵對象中不包括兼職人員。
第二,激勵方式。采取超額利潤提成的激勵方式。
第三,激勵水平。以年度經營目標為基礎數據,超額部分作為超額利潤,超額利潤提取10%作為激勵資金,按比例獎勵給相關人員。激勵分配比例為執行董事(公司總經理、黨總支書記)20%;執行監事(副書記、工會主席)、副總經理40%;管理骨干21%;技術骨干5%;業務骨干14%。
第四,激勵條件。確保完成年度經營目標責,超額利潤提取激勵資金。
第五,激勵兌現。以年度財務決算作為基礎數據,按照年度考核,與單位負責人經營績效薪酬一并兌現。
六、激勵計劃管理與實施
第一,中長期激勵計劃,報董事會研究批準后,經理層負責組織實施,監事會負責全過程監督。
第二,董事會負責中長期激勵計劃的審核,有終止激勵計劃的職權。
第三,監事會負責對激勵計劃的制定、核準、執行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違規違紀行為,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研究終止激勵計劃的職權。
七、實行中長期激勵的保障措施
第一,加強經營管控,確保完成目標。針對全年利潤目標,層層分解落實,確保實現超額利潤。
第二,加強分配監督,確保激勵效果。一是嚴格考核兌現,利潤指標每月一考核,每月一分析、及時采取改進措施,確保目標實現。二是強化信息公開,考核結果及時公開、接受職工監督。三是強化追責問責,對弄虛作假騙取激勵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第三,強化業務督導,確保及時糾偏。風險審計、績效考核、監察部門要根據業務范圍,加強業務督導,及時糾正偏差,確保激勵效果。
八、中長期激勵的變更與終止
第一,執行過程中,職務變動的人員,按照實際任職天數核算。
第二,當公司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指標完成的,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可終止激勵計劃。
第三,在信息公開、考核兌現中出現弄虛作假騙取激勵收入的,一經查實,立即終止激勵計劃。
九、結論
在煤炭行業整體下滑、企業人才流失日趨嚴重的形勢下,龍礦集團通過非上市公司中長期激勵的探索和實踐,極大地調動了核心員工的積極性,留住了大批的優秀人才,為企業長遠發展奠定了基礎。同時,也對確保完成年度經營目標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2015年萊州龍泰熱電有限公司實現利潤1749萬元,山西龍礦大恒煤業有限公司扭虧為盈,當年實現利潤1223萬元。龍礦集團的探索與實踐對于同類企業扭虧增盈與長遠發展都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