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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指出,每個人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時候,也就不知不覺地為普遍利益服務。在市場經濟范圍內,個人的利己行為對社會利益的貢獻是正面的。
但是,環保產業卻是例外。宏觀來看,無論是社會、國家還是個人或某個特定團體在謀求財富利益的時候,都需要有個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的環境資源,這是共同的基礎;而從微觀的角度,恰恰是相反的。作為個人或某個特定團體來講,面對有限的環境資源,為了努力創造個體的財富,則最終以通過搶占資源、破壞環境而達到目的。因此,環保產業是一個宏觀需求與微觀需求對立的產業。環保產業很難用一般市場模式去套用。生搬硬套的套用之下,就會出現很多南轅北轍的政策悖論。
因此,環保產業不能簡單地把它推向市場化,而需要政府積極地加以干預。也因此,政府對環保產業的總體治理思路,是決定中國環保政策成敗的關鍵所在。
過去十多年的環境保護(污水治理)效果不盡人意,也許,是政府的總體環保治理思路出錯了!
二、現行總體環保治理思路應進行適時調整
中國污水治理的總體思路,概括而言就是:每個城市(縣鎮)建立一個污水廠。用管網將全城的污水收集到污水廠,集中處理之后,排入江河湖海。這就是集中式污水處理思路。一直以來,集中式的處理模式就被廣泛的應用,各級政府已經將環保與大型污水廠建設劃上了等號。
但是,中國這么多年來的環保治理越治越污,其中最根本的原因當屬集中式處理這一總體思路了。
1、管網建設,中國城市不堪重負
從各種口徑的數字測算,大概可以得出一個概念,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網投資成本大概是污水廠的3-5倍,平均算4倍吧。如此一來,我們不難算出一個行業收益率:按照1000元/噸.天的污水廠投資成本,加上4000元配套管網投資,每天每噸的污水治理投資成本在5000元左右;作為這個投資的補償,即使按照0.8元/噸的居民排污費征收,每噸每天污水治理毛利大約在0.2元,以此補償5000元的投資成本,年回報/,!/率僅有1.46%,遠遠低于社會平均資金使用成本。換句話說,這個產業根本不具備市場化的基礎。
政府硬要將這個沒有市場化根基的產業推向市場,政府就不可避免地要背負起污水治理社會總投資成本的80%(管網錢),而僅僅將那20%拿出來市場化。這種嚴重失衡的投資結構,給本來就不算富裕的國家財政造成重大的負擔。毫無投資回報可言的管網投資,是國家財政權衡之后所不愿意負擔的。于是,很多九五計劃的污水處理廠拖到十五, 十五拖到十一五……
大量的污水處理廠因為配套管網建設跟不上而無污可治,成為曬太陽工程。污水從污水廠旁邊流過,大量污染物依然直接進入河流湖海。
2、管網建設,中國農村無法實施
我國是個發展中的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是城市人口的兩倍多,農村的村落分散,地廣人稀,生活污水和農副業產生的污水污染源分散難以大規模收集,經濟落后,配套設施不完善,禽畜養殖污水往往不經任何處理直排周邊水系或污染滲透底下水。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無法實施。
一項以保護全國環境為目的的國策,假如在全國占2/3以上人口的區域無法實施,那我們很難想象這項國策最終能夠完成歷史使命。這就是中國,中國就必須考慮農村問題。
3、綜合國力支撐不了集中式治污模式
以下這組數據對比,能夠使我們量化理解上述的第1,2 問題。
在現行的集中式治污模式總體思路之下,大量的面子工程和在管網建設、污水廠的建設過程中產生各種暗箱操作不斷的產生,腐敗、漏洞滋生使得一個產業無法自身完成市場的良性循環。最終的結果是國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卻見不到成效,造成國家資源的大量浪費。這個結果已經被這么多年環境治理歷史結局所證明。環保產業因此被稱為一個尷尬的朝陽產業。
也許,是時候重新審視一下這個被歷史事實證明了是錯誤的但仍然被寫進了未來國家規劃之中的治污思路。其實,錯誤不難發現,難的是糾正錯誤的勇氣。
三、解放思想,認清主要矛盾,尋找一線陽光
既然管網建設我們投資不起,那么,不建管網又如何?這一下子可以節省下80%的投資成本。不建管網,將一個污水廠化整為零,就是適合中國國情的基本思路。起碼,這個思路應當可以在農村或者經濟不發達的城鎮,取代現有的集中式污水處理思路。
化整為零(分散治理),是中國環境保護(污水治理)的必由之路!
以下是化整為零(分散治理)思路所包含的5個核心要點,就當是給國家的五個建議:
1、一廠多點,節省管網:
--化整為零,突破中國污水治理資金瓶頸
目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普遍采用的工藝為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間歇式活性污泥)法、a-b法等,與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所采用的技術與工藝幾乎在同一水平上,必須配套大規模的管網來收集污水進行集中式的治理,投資費用十分高昂。
正如上一節所論述,管網的建設成本占整個污水處理項目社會總負擔的80%左右,而這一毫無效益可言的財政負擔,在我國現階段經濟承受能力之下,就成為了完成污水治理目標的最大障礙。
突破這一障礙的方法,就是在經濟實力不足以投資建設管網的地區,將一個規劃中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分成幾個,分別建設在城市納污水系周邊,原有城市排污口相對密集的地方。這樣,利用城鎮原有納污管網,就能夠既解決污水處理問題,又大幅度節省新增管網建設投入。
一廠多點,可以理解為將一個廠分成幾個分廠或者幾個車間,各自獨立完成污水處理任務。只不過這幾個車間依據城鎮原有排污口所在分布在不同位置。
理解小單元污水處理思路,也就同時解決了中國農村污水處理問題:村村自建污水廠。
當然,集中式處理模式主要考慮的是一個規模效應問題,也即是說,單位投資成本因為建設規模的擴大而下降。因此,一廠多點要考慮的技術因素就是如何尋找可以突破規模效應的低成本技術。這是下面第二個問題要討論的。
2、因地制宜,豐儉不拘
--靈活應用多種生態技術,追求最優性價比(最高削減系數)
要做到一廠
多點或者實現農村的小規模污水處理單元,就必須應用單位投資成本和單位運行成本不受規模效應影響的技術。而這種技術體系,是存在的。這方面的技術實際上已經是十分成熟的,其中涵蓋了:接觸氧化法,人工濕地,泛氧化塘(穩定塘)等等。依據各地污水自然匯集形態,因地制宜,選擇:小型的接觸氧化,人工濕地,或者穩定塘等不同模式,再通過添加高效的人工基質的辦法極大地提高這些成熟工藝的處理效率。這種將水體自凈能力極大提升的生態技術思路,最大限度減少污水匯集土建成本,依據不同的污水承載水體,添加不同量的基質就行。因此,完全突破了規模效應的束縛,單位投資成本和營運成本,甚至比號稱擁有規模效應的各種活性污泥法還要低得多。
評判一項技術是否適合中國國情,我們認為,最重要的一個指標就是性價比,也就是說單位投資成本每天削減的有機污染量。我們用一個公式描述:
α(削減系數)=c/(a+b)
其中:
c = 每天系統削減的cod總量
a = 系統總投資(包含土地、管網、污水廠)按照8年折舊計算出的每天投資總額
b = 系統每天營運總費用
α(削減系數)= 系統單位投資加營運的削減總量
削減系數,應依據污染源污染濃度,橫向比較應用。
削減系數公式為:α(削減系數)=c/(a+b)
其中:c = 每天系統削減的cod總量;a = 系統總投資(包含土地、管網、污水廠)按照8年折舊計算出的每天投資總額;b = 系統每天營運總費用;α(削減系數)= 系統單位投資加營運的削減總量( 削減系數,應依據污染源污染濃度,橫向比較應用。)
舉例計算說明:
某a污水處理廠:
集中式處理,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日處理量為1萬噸,cod進水300mg/l,出水cod≤50 mg/l。投資費用管網3500萬+污水廠建設1000萬,工程占地15畝(按均價15萬/畝計)營運能耗0.6元/噸。
置換削減系數公式為:
c=(300 mg/l -50 mg/l)=250 mg/l·d10000噸/天=2500000 mg/l
a=(管網3500萬+污水廠建設1000萬+土地費用225萬)÷8年折舊÷365天=16182元/天
b=(0.6元/噸10000噸/天)=6000元/天
2500000 mg/l
則α(削減系數)=-------------- = 113 mg/l·元
22182元
如進水量在5000d/t的話,則該系數公式為:
c=(300 mg/l -50 mg/l)=250 mg/l·d5000噸/天=1250000 mg/l
a=(管網3500萬+污水廠建設1000萬+土地費用225萬)÷8年折舊÷365天=16182元/天
b=(0.6元/噸5000噸/天)=3000元/天
1250000 mg/l
則α(削減系數)=-------------- = 65 mg/l·元
19182元
某b污水處理廠:
分散式就地處理,一廠多點,節省管網阿科蔓處理工藝,日處理量為1萬噸,cod進水300mg/l,出水cod≤50 mg/l)。投資費用管網零+污水廠建設合共800萬,工程占地10畝(直接利用暗涵、地埋式兼容綠化用地等等,節省用地,按均價15萬/畝計)營運能耗0.3元/噸。
置換削減系數公式為:
c=一半達標(300 mg/l -50 mg/l)=250 mg/l·d5000噸/天=1250000 mg/l
一半削減70%(3000.70)=210 mg/l·d5000噸/天=1050000 mg/l
合計:c=1250000+1050000=2250000 mg/l
a=(管網0+污水廠建設1000萬+土地費用150萬)÷8年折舊÷365天=3938元/天
b=(0.3元/噸10000噸/天)=3000元/天
2250000 mg/l
則α(削減系數)=------------ = 324 mg/l·元
6938元
如進水量在5000d/t的話,則該系數公式為:
c=一半達標(300 mg/l -50 mg/l)=250 mg/l·d2500噸/天=625000 mg/l
一半削減70%(3000.70)=210 mg/l·d2500噸/天=525000 mg/l
合計:c=625000+525000=1150000 mg/l
a=(管網0萬+污水廠建設500萬+土地費用75萬)÷8年折舊÷365天=1969元/天
b=(0.3元/噸5000噸/天)=1500元/天
1150000 mg/l
則α(削減系數)=-------------- = 332 mg/l·元
3469元
332 vs 65,分散治理削減系數是傳統污水處理模式的5倍。
而實際情況會令這個差距更加大,因為,很多地方實際污水量要比規劃少得多,在規模效應之下,污水廠建設通常遠遠大于實際污水收集量。這樣一來,實際的投資削減系數就會下降到60-70。只有分散式的一廠多點的15%左右,優劣更加明顯。
削減系數越高,表明這種技術體系單位投資效率越高。我們提出削減系數的概念,旨在提出一種新的技術評判模式,這種評判模式有助于中國發掘性價比最優的污水治理技術。
我國城市經濟能力尚不強,何況廣大的農村地區。對于城市污水處理后的出水要求應根據我國國情,制定相應適當的標準,不必一律向發達國家看齊,要求絕對的達標。發達國家的城市污水廠出水標準也是隨經濟能力逐步提高的,象污水處理事業發達的美國在七十年代主要采用膜法,70%的污水處理廠采用高負荷生物濾池,其原因主要是它的造價低、運行穩定、能耗小。后來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出水標準提高,生物濾池不能滿足要求,才逐漸采用活性污泥法等。因此我們應在適當的標準的基礎上,選擇適合我國國情的,削減系數最高的技術工藝。
3、理清主次,鎖定目標
--達標與削減結合,完成總量削減目標
在集中式治理模式之下,污水廠達標似乎成為了環保各界唯一的目標。而忘記了,總量削減才是我們國家總控的目標,點上的達標是實現總量削減的手段。
手段與目標不清,產生了很多奇怪的現象。
例如,南方某城鎮,全鎮污水自然匯集到城東流入一個飲用水源。省里環保局要求鎮政府將污水引導到城西建一個污水廠,然后排入另外的水系,以此保護城東的飲用水源。初衷是好的。
但是,鎮里財政困難,無力承擔數千萬元的管網和污水廠建設。鎮里提出首先在城東投資數十萬元建一個泛氧化塘,用人工基質提升處理能力,使污水大幅削減進入飲用水源;第二步,在省里撥下管網錢之后,再在城西建污水廠。這樣分兩步走,既是鎮里力所能及的,又有效保護了飲用水源。
結果,省里環保部門與建設部門扯皮,以鎮里的這個方案不符合污水廠建設規范,不符合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為由,否決了。于是,鎮里污水繼續合法地流入飲用水源。
這是一個多么悲哀的結局,我們的應用水源被各部門依法污染著。這就是手段與目標錯位之下的政策悖論。
因此,環保部門和建設部門應該解放思想,理清手段與目標的關系,不能做出以手段為由阻礙了目標的達成。
這一點,與上述第2點的削減系數息息相關。假如目標清晰,則會鼓勵各級政府量力而行,選擇地方政府負擔得起的削減系數最高的技術工藝,完成總量削減的任務。而假如各職能部門機械地圍繞手段工作,則會領到地方政府停工待料,等待上級政府撥款,而因為我們本文第一章節提到的國力原因,這個等待將會遙遙無期,污水繼續依法直排!
另外,流域總量削減總體目標的監控應該是流域斷面。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以后另文討論。
4、科學規劃,長短兼容
--提高污水處理單元的兼容性,減少污水廠重復建設
集中式治理模式并非不可行,而僅僅是與中國目前的國力所不相符而已。那么,我們在提倡以分散式治理思路解決目前中國總體國力之下的污水治理問題的同時,還需要考慮的是未來的發展,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國力強大到一定程度,或者某些地方經濟發展到可以支持建設大規模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時候,該如何操作?這里涉及到的是一個未雨綢繆的超前規劃問題。
我們認為,這個短期污水分散治理,未來污水集中處理的長短期兼容思想,應該被制訂到一個區域的長遠建設規劃里。
具體而言,我們建議在建設規劃里,對未來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工藝選擇,應選擇與分散式模式可以兼容的工藝,以便暫時用在分散式治理工藝里(如穩定塘)的人工基質,可以被用作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填料。這樣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復建設的資源浪費。諸如此類。
那么,這種思路之下,也許生物固著法(接觸氧化法)應該是較優的選擇,而不是活性污泥法。
5、保護生態,發展循環經濟
--最大限度的保持水態原貌
水是城市活的靈魂,如果我們進行錯誤的城市水系改造,必將導致城市特色流失,功能萎縮,影響城市可持續發展和人對環境的友好。這是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在5月30日舉行的首屆城市水景觀建設和水環境治理國際研討會上闡述的觀點。
集中式的污水處理思路,實際上很大程度改變了一個流域原有的水態,城內河網歷史上往往都有納污功能,將污水截走,也就使之失去了補水。很多城市的內河干涸都是來自于污水被截走。
分散治理的思路,基本上不改變原有水態,只是實現污水削減凈化后排回內河,甚至在 河中治污,這樣就最大程度地保持了水態原貌,從而保護了原有生態,起碼不至于以保護環境之名破壞生態。
從循環經濟的角度出發,分散式治理思路比起集中式處理思路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以集中式之理思路處理完的污水,應該處在整個流域的下游,要實現中水回用,就需要再建回用管網以輸送回城。從經濟的角度來講,建管網收集污水尚且不是我國國力所能承受得起的,更遑論建設回用管網?
關鍵詞:環境工程,大氣污染,治理
0前言
工業化與城市化的快速推進,始終伴隨著大氣污染問題,對我國未來的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2016年我國多次爆發大規模的霧霾天氣,特別是12月份,全國有17個省市區受影響,七分之一的國土被霧霾籠罩。大規模的大氣污染問題,給我國的環保工程敲響了警鐘,如何改變我國大氣污染的現狀,如何推動我國環保工程的健康發展,是我們每一個環保人艱巨的使命。
1我國的大氣污染
1.1大氣污染的危害
大氣污染,是指空氣中的有害物質達到了一定程度,對生態自然造成嚴重破壞的現象。污染成分包括CO、CO2、SO2、萜烯類碳氫化合物、硫酸鹽、亞硫酸鹽等,主要的污染物包括粉塵、煙液滴、霧、降塵、飄塵、懸浮物等,污染源包括風砂、生活燃煤、工業廢氣、汽車尾氣等,會對自然造成嚴重的傷害。首先是對人身體的傷害,受污染的空氣進入到人體,會引發呼吸類疾病,引發慢性中毒或癌變。其次是對地球生物的危害,大氣污染會帶來極端惡劣天氣,如酸雨災害,污染植被和水源,造成動植物死亡。最后是造成臭氧空洞,臭氧在大氣中的減少,會增強紫外線的強度,紫外線會殺傷細胞,很容易引發皮膚癌。
1.2我國大氣污染現狀
我國的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于兩方面,分別是工業大氣污染和生活大氣污染。在城市當中,大中型的工業園區是污染的聚集地,如化工廠、鋼鐵廠、制藥廠等,向空氣中排放大量的有毒物質。生活大氣污染包括我們平常開車拍排放的尾氣,做飯時產生的油煙,冬季供暖時大量的燃煤,這些都是重要的污染源。目前,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情況,由于大城市對大氣污染的嚴格控制,大氣污染正在向中小城市發展,特別是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小城市的汽車數量、工廠數量和房地產開發都在猛烈增長,這給我國的環境工程建設帶來了嚴峻的考驗。
2環境工程中的大氣污染的治理方案
2.1政府管理部門要提高認識
當前,大氣污染治理是我國發展的重中之重,各級政府管理部門一定要有充分的認識和準備,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強對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要協調好經濟發展和環境工程之間的關系,不要因為經濟發展而犧牲環保工程,而是應該讓環境保護來促進經濟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要明確各部門職責,實行領導負責制,對不能完成任務的管理者加以處罰,使環保事業能夠真正的深入人心。另外,應當賦予環保部門實權,保障治理方案能夠切實落實。
2.2加大對污染企業的管理
首先,要對管轄區域的企業廢氣情況進行細致的摸排,對廢氣處理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對廢氣排放不達標的企業進行嚴厲的處罰或者直接關閉,保障環境工程的順利推進。其次,要合理使用能源。對于一些燒煤炭的企業,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用清潔能源替代,如天然氣、石油液化氣、煤氣等,有效控制污染氣體的排放。然后,對于冬季供暖的煤炭使用,鍋爐供暖所產生的廢氣,應在處理后再排放,將大氣污染物質的排放量盡量降到最低程度。最后,應優化產業結構,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改進傳統的生產模式,積極創新,使我國的環保事業再上一個新臺階。
2.3加強汽車尾氣治理
據公安部交管局的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2.9億輛。可想而知,每天有多少汽車尾氣排放到我們呼吸的空氣當中,減少和控制汽車尾氣的排放量刻不容緩。一方面要對城市內的所有進行科學、嚴格、規范的檢測,一旦發現超標車輛,給予嚴格的處罰。另一方面要加強機動車燃料管理工作,加大對燃油公司的監察力度,使其生產出的每一輛車都能達到國家的相關標準,從根源上減少尾氣的排放。
2.4加強綠化造林工作
環境工程一方面要對污染源進行嚴格的管控,另一方面要加強大氣污染的預防,只有兩方面同時做好,環境工程才能健康快速發展。要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活動,利用樹木來降低風速、沉墜灰塵和吸附粉塵,同時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并釋放氧氣,以此來凈化空氣。要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工業區與居民區要有一定的空間距離,也要建立起大量綠化帶,減少空氣污染對居民所造成的傷害。
3結論
當前,我國面臨著嚴峻的大氣污染問題,如果不加強環境工程的實施力度,將會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政府要提高管理力度,企業要加強社會責任心,個人要提升自身的環保意識,通這三個方面的共同努力,提高我們的空氣質量,使我們都能生活在一片干凈湛藍的天空之下。
參考文獻
[1]韓明霞,過孝民,張衍桌.城市大氣污染的人力資本損失研究[J].中國環境科學,2006(04).
[2]周媛,邢德山,谷建功,等.對環境工程中大氣污染處理的探討[J].江西建材,2014(02).
一、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與海岸連接,工程主于海岸線向陸一側,對海洋環境產生影響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具體包括:
“(一)港口、碼頭、航道、濱海機場工程項目;
“(二)造船廠、修船廠;
“(三)濱海火電站、核電站、風電站;
“(四)濱海物資存儲設施工程項目;
“(五)濱海礦山、化工、輕工、冶金等工業工程項目;
“(六)固體廢棄物、污水等污染物處理處置排海工程項目;
“(七)濱海大型養殖場;
“(八)海岸防護工程、砂石場和入海河口處的水利設施;
“(九)濱海石油勘探開發工程項目;
“(十)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家海洋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海岸工程項目。”
二、第七條修改為:“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有關部門預審后,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批準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之前,應當征求海事、漁業主管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的意見。
“禁止在天然港灣有航運價值的區域、重要苗種基地和養殖場所及水面、灘涂中的魚、蝦、蟹、貝、藻類的自然產卵場、繁殖場、索餌場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圍海造地。”
三、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未持有經審核和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興建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八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第二十七條修改為:“拒絕、阻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第二十八條修改為:“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或者未達到規定要求,該項目即投入生產、使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六、刪除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此外,對條文的順序和個別文字做了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本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做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新華社北京訊,2007年10月1日《人民日報》)
第一條為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減少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因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等活動造成礦區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的預防和治理恢復,適用本規定。
開采礦產資源涉及土地復墾的,依照國家有關土地復墾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條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四條國土資源部負責全國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條國家鼓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普及相關科學技術知識,推廣先進技術和方法,制定有關技術標準,提高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科學技術水平。
第六條國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或者個人投資,對已關閉或者廢棄礦山的地質環境進行治理恢復。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破壞礦山地質環境的違法行為都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規劃
第八條國土資源部負責全國礦山地質環境的調查評價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工作。
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行政區域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工作。
第九條國土資源部依據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結果,編制全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全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結果,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經國土資源部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市、縣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審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條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和發展趨勢;
(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
(四)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重點工程;
(五)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十一條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應當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等相協調。
第三章治理恢復
第十二條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應當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報有批準權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礦山基本情況;
(二)礦山地質環境現狀;
(三)礦山開采可能造成地質環境影響的分析評估(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四)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
(五)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案;
(六)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經費概算;
(七)繳存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承諾書。
依照前款規定已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不再單獨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第十三條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編制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和相關工作業績;
(二)具有經過國土資源部組織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方案編制業務培訓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十四條采礦權申請人未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或者編制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準權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補正;逾期不補正的,不予受理其采礦權申請。
第十五條采礦權人擴大開采規模、變更礦區范圍或者開采方式的,應當重新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十六條采礦權人應當嚴格執行經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當與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同步進行。
第十七條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由采礦權人負責治理恢復,治理恢復費用列入生產成本。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責任人滅失的,由礦山所在地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使用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政府專項資金進行治理恢復。
國土資源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按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資金補助。
第十八條采礦權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繳存標準和繳存辦法,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繳存數額,不得低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所需費用。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遵循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十九條采礦權人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要求履行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經有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的,按義務履行情況返還相應額度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及利息。
采礦權人未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或者未達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要求,經驗收不合格的,有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采礦權人限期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
第二十條因礦區范圍、礦種或者開采方式發生變更的,采礦權人應當按照變更后的標準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第二十一條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后,對具有觀賞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礦業遺跡,國家鼓勵開發為礦山公園。
國家礦山公園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申報,由國土資源部審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條國家礦山公園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國內獨具特色的礦床成因類型且具有典型、稀有及科學價值的礦業遺跡;
(二)經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的廢棄礦山或者部分礦段;
(三)自然環境優美、礦業文化歷史悠久;
(四)區位優越,科普基礎設施完善,具備旅游潛在能力;
(五)土地權屬清楚,礦山公園總體規劃科學合理。
第二十三條礦山關閉前,采礦權人應當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采礦權人在申請辦理閉坑手續時,應當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提交驗收合格文件,經審定后,返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逾期不履行治理恢復義務或者治理恢復仍達不到要求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使用該采礦權人繳存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組織治理,治理資金不足部分由采礦權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采礦權轉讓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義務同時轉讓。采礦權受讓人應當依照本規定,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以槽探、坑探方式勘查礦產資源,探礦權人在礦產資源勘查活動結束后未申請采礦權的,應當采取相應的治理恢復措施,對其勘查礦產資源遺留的鉆孔、探井、探槽、巷道進行回填、封閉,對形成的危巖、危坡等進行治理恢復,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采礦權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相關責任人應當配合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作體系,健全監測網絡,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動態監測,指導、監督采礦權人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采礦權人應當定期向礦山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礦山地質環境情況,如實提交監測資料。
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將匯總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資料報上一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確立的治理恢復措施落實情況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并依法查處。
第二十九條開采礦產資源等活動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突發事件的,有關責任人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應當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而未編制的,或者擴大開采規模、變更礦區范圍或者開采方式,未重新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頒發采礦許可證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通過其采礦許可證年檢。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未按照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礦山被批準關閉、閉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復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5年內不受理其新的采礦權申請。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未按期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不繳存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頒發采礦許可證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通過其采礦活動年度報告,不受理其采礦權延續變更申請。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探礦權人未采取治理恢復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5年內不受理其新的探礦權、采礦權申請。
[關鍵詞]環境監測 環境治理 關系 作用
中圖分類號:X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01-0263-01
進入新時期以來,我國的工業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然而環境破壞、環境污染則日益嚴重,并逐漸成為一個社會性話題,我們目前需要開展的最為緊要的工作就是進行環境治理。而在環境治理的過程中,環境監測是一個必要的環節,其對于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筆者結合自身的經驗,先是對兩者的關系開展了闡述,在此基礎上細致明確了環境監測對環境治理的作用,希望能夠加深人們的認識,更好地進行環境保護。
1.環境監測與環境治理的關系分析
為了更好地明確環境檢測對環境治理的作用,就需要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探析,這樣才能更好地認識環境監測對于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為了更好地對環境進行科學管理,加強環境執法監督的效力,就需要充分發揮環境監測的作用,其是環保部門的一項基本的工作職能,通過環境監測我們能夠對污染物進行分類,了解污染物的分布情況,預測污染的發展趨勢,并提出相應的預警方案,這樣就能更好地解決存在的問題。可以說,環境監測是環境治理的基礎,氣需要利用環境監測的技術優勢,掌握環境質量的變化以及主要的環境技術數據參數,進而提出有效的措施來進行環境治理。環境治理往往需要相關的數據作為支撐,而環境監測就負責對數據的測定、解釋、獲取、運用,并對環境執法監督進行技術仲裁,還可以實現服務升級,更好地為環境治理服務,諸如幫助相關機構進行環境規劃、排污費用測算、環境工程指導等。環境監測部門是整個環境治理部門的重要的環節,是執法技術監督部門,為了保障環境治理工作走上軌道,就需要充分利用環境監測工作取得的成果。
2.環境監測對環境治理的作用
分析了環境監測和環境治理之間的關系,我們對環境監測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為此,就可以更加明確的分析環境監測對環境治理的作用,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2.1 輔助環境監督管理工作
我國工業的快速發展,導致大量的排污企業的存在,為了更好地降低污染濃度,保障環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對污染物處理效果的鑒定,就需要借助環境監測機構的作用,在現場的監督檢查中,其需要對污染源或是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進行取樣,并進行相應的檢測,做出詳細的檢測報告,這個報告就是建立監督管理部門對排污單位進行治理的重要的依據。根據檢測報告的實際內容,就能判定是否需要對單位進行停業改進或是限期更換等措施,這樣就能更好地提高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效率,保障環境監督管理的科學性。
2.2 檢查污染申報內容真偽
企業排放污染物需要具有排污許可證,為了能夠獲得這個許可證,需要提交相應的排污申報,將自身的實際排放總量、標準、排放方案、環保設備參數等進行技術檢查,通過審查就能及時發現申報中存在的問題,并糾正其排放方案,對相應的設備配置進行指導,而執行機構就可以根據技術檢查結果對排污單位進行具體的指導工作,定期對其進行檢查,并保障監督的效力。
2.3 支撐環境評價的效果
環境評價是進行環境治理的重要的標準,環評體現出來的問題需要組織相關的人力、物力等來進行解決,無論是在環評的初期、建設期,還是運行期、后期,都需要環境監測來提供相應的數據支撐,可以說環境監測是進行測定環境影響的重要的基礎。
2.4 提供糾紛仲裁的技術依據
污染事故時有發生,而要對這些事故進行調查,明確污染來源,進行沖裁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處理,明確污染的責任主體,盡快對人們的生活狀況。
2.5 給予征收排污費用指導
環境治理的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排污收費,這樣不但是為了加強環境治理的效果,另一個方面也是為了對排污范圍排放污染物的類型、濃度等相關數據進行收集。一般來說,這些污染數據的得來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物料衡算進行獲取,另一種方法就是進行環境監測。
3.總結
進入新時期以來,我國的工業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然而環境破壞、環境污染則日益嚴重,并逐漸成為一個社會性話題,我們目前需要開展的最為緊要的工作就是進行環境治理。然而要進行治理就需要對環境進行檢測,發揮檢測機構的作用。環境檢測是環保部門的一項基本的工作職能,通過環境監測我們能夠對污染物進行分類,了解污染物的分布情況,預測污染的發展趨勢,并提出相應的預警方案,這樣就能更好地解決存在的問題。本文分析了環境監測和環境治理之間的關系,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環境監測對環境治理的重要作用,旨在更好地促進環境治理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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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剛(1984.5―― ),漢族,山東濟南天橋區,本科,助工;
2010年,湖南省耒陽市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全面展開,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參與其中,為全省資源型枯竭城市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樹立了典型,提供了學習借鑒的參照。
深入實地調查地質環境問題
湖南省耒陽市是典型的以采煤為主的資源型工礦城市,為湖南省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然而,通過幾十年高強度的開采,該市的煤炭資源逐漸枯竭,煤炭及相關產業的產值逐年下降。同時,在長期的采礦過程中也產生了環境污染、城市基礎設施老化、生態破壞等問題。2009年,湖南省耒陽市進入第二批國家資源型枯竭城市名單行列。
2010年6月,耒陽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編制了《湖南省耒陽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實施方案》,邁出了耒陽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第一步。
自接受委托以來,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地質環境所不僅充分收集利用以往的調查與評估報告,還多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耒陽市的的每一個礦山地質環境進行了實地勘查,收集了礦區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經濟、水文、礦業地質等多方面的資料,對耒陽市的礦山地質環境有了準確而全面的了解。
“耒陽市煤礦數量眾多,采煤的時間也比較長久,很多采礦的方法及技術比較落后,另外,加上一些非法采礦行為,因此,積累的地質環境方面的矛盾繁多且復雜。”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地質環境所負責人介紹到。
經過調查,目前礦區已經勘查清楚的地質環境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地面沉陷問題。這是國內礦區地質災害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也是耒陽市礦山地質環境整治工程中的重要方向。耒陽市的煤礦區開采時間已久,大多在中淺部采煤,環保意識較差,且由于一些煤礦的地質構造方面的緣故,穩固性較差,因此,很多礦區地面出現塌陷區,造成多戶居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損。2011年重點治理的以新生煤礦區為代表的六大礦區因為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面積累計高達七八百萬平方米。二是廢渣問題。以紅衛煤礦區陽塘村為例,據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地質環境所調查數據顯示,該地的一個廢渣堆占用旱地面積達到60000平方米,浪費了土地資源。另外,礦區很多的廢渣堆沒有采取保護措施,存在失穩隱患,遭遇暴雨時極易引發廢渣流危及下方農田與村民房屋安全。廢渣堆的存在也污染了礦區內的水質,阻塞了河道。
此外,采煤也引發了一些新生煤礦區等地方的山體滑坡,威脅到當地的交通、農田及居民房屋安全。采礦引發的地面塌陷還使得農田的灌溉渠道受到不同程度的破損,影響農田灌溉用水。
科學規劃治理工程
2011年,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地質環境所通過成功競標成為工程測量、勘查與設計的四家單位之一。隨后,該院完成該項目的治理工程設計方案,推進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進展。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是一項牽涉面廣、投資大、技術要求較高的工程,涉及到工程地質學、環境地質學、土壤學等多種學科理論。此外,由于各礦區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有所不同,因此,必須從整體上進行科學規劃。
在對礦區地質環境問題深入了解的基礎上,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地質環境所立足于“考慮長遠、全面規劃、綜合防治、因地制宜、統籌安排、規范管理”的原則,優先突出關系“民生”的地質環境問題,追求安全、經濟、實效,以保障礦區的可持續性發展。
在設計治理方案時,根據不同礦區的地質環境問題及分布狀況,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手段與治理方式。例如,2011年耒陽市新生煤礦區等六個礦區的地質環境治理內容盡管大體相同,但仍有一些差異。因此,在設計時,充分考慮了礦區的環境現狀以及周邊居民的心理訴求。
在工程實施方面,以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為主,以礦山地質環境一般治理區為輔,將規模較大的礦山單獨作為一項治理工程,若干小型礦山組成群采區整合成一項治理工程。這充分體現了湖南省國土資源地質環境所設計規范方案的科學性。
治理方案設計充分考慮綜合效益
耒陽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是響應國家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工程,湖南省國土資源規劃院地質環境所在設計治理方案時,充分考慮了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百姓生活、農業生產的等社會、經濟、環境效益。
根據制定的《湖南省耒陽市2011年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年度實施方案》,推進耒陽市礦區地質環境治理工程,不僅可以消除存在或潛在的地質災害,減少對當地村民生命財產的危害,還能增加就業機會近4000人次,有效解決礦區企業多年來所承受的農賠負擔以及工農矛盾沖突,為湖南省甚至全國建設“綠色礦區”、“安全礦山”提供示范作用,具有較大的社會效益。
按照《關于及時報送2013年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任務報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加快推進我鎮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礦山生態環境綜合問題,現根據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指導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逐步建立我鎮非煤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制。
目標任務
加大宣傳力度,落實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主體為礦山企業主,提高其做好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自覺性。同時完善相關的各種治理工程措施及植被恢復工作,將礦山開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礦管所全體干部
下設辦公室主任:
負責活動期間的綜合協調、指導、督查工作。
工作內容
(一)時間:從2013年3月——2013年12月。
(二)主要內容:
1、深刻認識當前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現狀
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是一項社會事業,需要社會的重視和投入,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也是一樣,可是一些礦山開采者只顧自己開礦得利,把生態環境保持和治理的投入推向社會和政府,相當一部分礦點生態環境治理保持工程投入很少,甚至沒有投入。
2、制定我鎮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任務分解表
按照《關于及時報送2013年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任務報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鎮將下達的具體任務數分解到各礦山,要求各礦山認真抓好落實,做好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確保按期完成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任務。并于每月20日交生態環境治理進度表至鎮礦管辦。
3、加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投入
要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的投入機制。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規劃、監督和重點工程治理,企業則要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方針,加大對治理的投入。要求企業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進行治理,對礦山企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責任,我鎮將及時報新羅區礦管辦進行查處。以確保礦山土地復墾及生態恢復、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等工作落在實處。
4、加大行政監管和執法力度
領導小組要明確職責,督促指導非煤礦山企業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按照企業的分解任務,加強監管和檢查,防止礦山地質壞境破壞。
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增強工作的實效性,成立“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非煤礦山企業主要擔負第一責任人認真組織好“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力戒走過場,務求取得實效,強化對治理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關鍵詞:環境監測;環境治理;促進作用;研究分析
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主要包括對三方面內容的監測:其一是物理目標的監測。在這一過程當中主要以檢測水溫、色度以及臭和味等指標為主。水溫和水源兩者存在著密切的關聯,一般來說,地下水溫和地上水溫相比較而言要更加穩定。因此在現場測試水溫的過程當中,要做好對大氣溫度以及水體pH值的檢測工作,在這一過程當中可以借助倒置溫度計法或者水溫計法來進行測量。在檢驗原水以及處理水的過程當中,需要借助定性描繪法來檢測臭,由于受到工業廢水的影響,地面上水色會更加復雜,在檢測的過程當中可借助分光光度法或者稀釋倍數法來展開檢測。其二是化學指標的監測。在這一過程當中主要以檢測水樣稀釋以及生化需氧量BOD等指標。其三是生態監測。在這一過程當中需要借助化學技術和物理技術來密切監測生態系統當中的不同因素、生物、環境彼此之間的相互聯系以及生態系統的布局等各項工作,例如可以使用遙感影像翻譯、遙感影像處置等方式來展開各項工作。
1環境監測對環境治理的促進性作用分析
1.1有利于確定環境治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標
環境監測在環保治理工作當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能夠及時發現社會及生活中所存在的污染問題,并以數據的形式準確、全面地反應出區域污染及環境破壞程度,并對各項環境污染數據資料進行統計然后上傳給環境監測部門,為接下來的治理工作提供有力參考。現階段,我國環境治理工作主要以大氣污染、水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的治理為主,通過借助環境監測技術獲得環境信息,能夠更好地明確接下來環境治理工作的目標,并在此基礎之上科學合理地制定健全完善的環境污染治理對策,進而達到最佳的環境治理效果。
1.2增強環境治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序性
現階段,在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并且污染源更加復雜,這進一步加大了環境污染治理工作難度。環境監測是大范圍檢測環境污染問題,環境治理主要是預防并治理環境污染問題。通過檢測區域環境質量狀況,明確導致環境污染的有害物質,進而使得環境治理工作的開展更加具有針對性。除此之外,在環境治理的過程當中,借助環境監測技術能夠保障環境治理工作的有序開展,并能夠及時掌握環境治理改善狀況。
1.3為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費征收提供可靠依據
社會的快速發展雖然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經濟增長,但是經濟利益和環境保護兩者之間的矛盾卻也日益突出。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粗放型的發展模式導致環境受損嚴重。由于生態系統承載力非常有限,要想降低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對于環境所帶來的污染,國家投資和項目建設部門應重點做好環評審批工作,只有獲得環評報告后方可保障項目順利開展。借助環境監測技術,能夠及時掌握環境質量變化的相關要素,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不僅如此,通過征收排污費的方式,也能夠有效降低污染源,進而達到改善自然環境的目的。在征收排污費用的過程當中,環境監測發揮著重要作用,借助相關環境監測技術獲得污染數據,為排污費征收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幫助。
1.4給污染環境罪提供定罪量刑標準
在環境治理的過程當中,要重點做好對所出現的環境污染行為的嚴厲打擊工作。該項工作的開展,離不開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的有力支撐。當前我國已經將環境污染罪納入刑法,并出臺落實了新環境保護法。但是,通過不斷的實踐應用,我們發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因此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要重視起優化完善工作。在環境治理的過程當中,環境監測部門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旦出現污染行為,應在第一時間內制止并懲處,而環境監測數據,則成為污染環境罪的重要量刑標準。在環境監測的過程當中,主要是對污染物排放方式、種類以及排放次數來進行測定統計,然后在此基礎之上對犯罪人員進行不同級別的處分,進而使得更多的企業提升環保意識。
1.5有利于維持區域生態平衡
在環境監測的過程當中,需要對整個生態系統的污染物質進行準確監測。當前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的剖析,逐漸從微觀監測轉變為宏觀監測,環評工作也由生態管理逐漸發展為生態危害評價,這極大地提升了環保監測工作的正規化水平。做好環境監測工作,使得環境監測部門充分掌握生態污染的多樣化,并能采取針對性措施來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生態環境平衡發展。
2應用環境監測進一步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對策探討
2.1提升環境監測的針對性
提升環境監測的針對性具有重要意義,這是提升環境治理效果的基礎。在環境監測的過程當中,區域環境污染狀況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因此所使用的環境監測方法也不盡相同,必須要充分結合實際情況來科學合理的選擇相應的監測方法以及環境治理方案,才能使環境監測及治理工作的開展更加具有針對性。
2.2遵循區域對待性原則
眾所周知,各個地區污染源不同,環境污染類型也不同。因此在開展環境監測的過程當中,必須要嚴格遵循區域對待性原則來展開各項工作。通過準確全面分析監測區域的實際污染狀況,然后在此基礎之上合理選擇應用監測方法以及環境污染治理對策,促進環境治理水平的提升。但是,由于環境監測中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監測人員必須要明確檢測重點、難點以及主次檢測內容等方面的工作,重點做好對嚴重污染區的監測工作,制定健全完善的環境治理方案和環保對策,有效控制污染源,避免環境污染。
2.3保證環境監測工作的合理開展
保障環境監測工作的高效開展至關重要,能夠加快環境治理進程。在環境監測之前,首先要對監測區域的污染狀況形成一定的認知,然后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環境監測方案,并嚴格遵循該方案展開布置各項監測工作,在確保其合理有序開展的同時,提升環境監測數據的科學性。
2.4針對人為污染進行重點監測
在社會發展的過程當中,由于部分人缺乏一定的環保意識,導致在生活中存在亂排亂放行為,其中主要以工業、生活廢物為主,這些廢物如果沒有及時進行處理,不僅會導致環境污染,甚至會影響生態平衡。部分企業受到經濟利益、資金以及污水處理技術等方面因素的制約,依然存在亂排亂放行為,給自然生態環境帶來了嚴重的污染。不僅如此,在農業發展中,很多農戶過度過量使用化肥、農藥,給水源及環境帶來了嚴重污染。環境監測部門要重點做好對人為污染行為的監測工作,制定完善的應對措施,有效控制人為污染。通過做好環境監測工作,對所發現的亂排亂放企業進行嚴厲處罰,使更多企業及個人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提升環保水平。
一、深化城鄉環境工作與交通事業發展同步推進
(一)強化城鄉環境工作,不斷提高環境治理意識。交通運輸局領導班子牢固樹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觀念,充分認識到城鄉環境工作與交通事業發展關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城鄉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在班子調整時,及時將城鄉環境工作領導組進行了調整充實,落實了專人具體抓,實行了目標管理考核,使城鄉環境工作真正做到了領導重視、機構健全、措施有力、責任落實。
(二)認真制定全系統2014年交通系統城鄉環境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指導思想、工作內容、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同時落實了工作責任,對系統各單位也要求制定了城鄉環境整治工作計劃,明確了城鄉環境整治的工作范籌,并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列入了對系統各單位的目標考核內容,從而在全系統各單位中形成了交通局牽頭、系統各單位參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三)強力推進工作開展。交通運輸局班子高度重視城鄉環境工作,把城鄉環境工作與交通本質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根據交通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展和全區城鄉環境不同階段要求的整治內容,及時研究布置工作。2014年以來,交通運輸局班子先后召開了系統專項工作會議2次;針對不同工作內容專題研究了工作方案和實施步驟、2014年交通城鄉環境主要內容、交通城鄉環境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等。
二、強化宣傳,不斷營造環境治理氛圍
(一)在干部職工中深化環境治理知識學習教育,不斷增強職工參與自覺性。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城鄉環境相關知識內容,進一步深化工作意識。交通運輸局城環治理領導小組3次結合工作會議、干部職工會、系統各單位主要領導工作研究會議等,深刻學習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和區上領導對此項工作的要求,不斷提高認識,增強工作意識,調動干部職工共同支持參與城鄉環境治理的積極性、自覺性,認真落實各項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繼續發揮交通窗口作用,在全社會營造城鄉環境治理工作氛圍。為了更好發揮交通窗口的職能作用,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我區城鄉環境治理工作,為建設環境優美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2014年通過懸掛室外宣傳標語,城鎮公交車、城區公交車RED顯示屏,河東客運站RED顯示屏,出租車張貼標語等方式宣傳城鄉環境,展示標語1200余條;交通系統結合“百日安全活動”深入11個鄉鎮和、街道開展百日安全和城鄉綜合整治宣傳,散發宣傳資料800余份,讓更多城鄉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整治活動中,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城鄉環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結合“元旦、春節”、“酒博會”、迎“五一”等開展交通環境治理專項活動,打造交通優良環境
(一)狠抓“元旦、春節”交通環境治理,讓群眾滿意出行。區交通運輸局結合工作會議,對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城鄉環境工作專項治理進行了動員部署,結合年終交通各項工作檢查成立了城鄉環境檢查內容在內的6個綜合檢查組,對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交通“窗口單位”治理工作及責任區域整治情況開展了重點抽查,對存在問題進行督查督辦,有力推進了活動開展。整治期間參加檢查人次42人次,先后對交通養護、路政、運管、航務(海事)等單位管轄范圍內公路水路沿線的公路接道口、汽車客運站(包括公交簡易車站)、客貨運碼頭和航道、汽車維修廠及附屬設施進行周巡查和突擊檢查;并指導鄉鎮加強對鄉道、鄉鎮汽車客運站、鄉鎮客渡碼頭的巡查整治;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道路、汽車客運站、客貨運碼頭、公路沿線機動車修理廠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通過安排布置、檢查落實、監督整改使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交通城鄉環境面貌有較大的改變,交通秩序有進一步好轉,較好地實現了群眾出行需求,在此期間,沒有收到一起反映交通城鄉環境較差的投訴,出行群眾較為滿意。
(二)以優美交通環境展示環境治理成果,迎接中國“酒博會”順利召開。在中國酒博會召開期間,交通運輸局領導高度重視,交通環境打造,從主要領導到分管領導都親自到場做好重點道路環境治理工作,展示整體優美環境。按照城鄉環境治理辦對“中國酒博會”召開期間對交通正向環境治理要努力為“中國酒博會”營造干凈整潔、優美有序的城鄉環境的要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都親自帶隊,親自安排具體工作,并7次與路政大隊分管領導、鎮政府分管領導等相關人員,沿高速公路進鎮、二級路進鎮、二級路經繞城路進三條道路,檢查了砂石場貨運車輛拋灑滴漏現象和公路養護保潔情況進行了檢查和督導,加強了對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督促區路政大隊對長江邊砂石貨場全部發放了禁止砂石貨車超載造成的拋灑滴漏告知書,對造成道路環境污染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以重罰;指導養護段按照工作要求,對繞城道路加強了清掃保潔,通過開展重點清理整治,通行美觀度有較大改善,確保了中國“酒博會”在的順利召開,同時也展示了環境治理成果。
(三)認真開展“深入治五亂、整潔迎五一”專項行動。認真落實貫徹瀘納城鄉治理辦(2014)8號關于集中開展“深入治五亂、整潔迎五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系統各單位認真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履職,扎實開展工作,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徹底治理責任范圍的城鄉環境衛生,鞏固交通環境治理成果,讓出行群眾在“五一”期間感受到交通環境的優良效果。
四、認真開展常態化交通城鄉環境治理,營造通行優良環境
(一)堅持城鄉環境治理工作常態化開展。在城鄉環境整治中,我局堅持以涉及治臟、治亂、治差為重點,突出抓好城鄉結合部道路、運輸客運市場秩序和交通重點窗口環境衛生等專項整治工作,交通運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都非常重視交通環境治理,對治理辦、出行群眾反映出來的對交通存在的環境問題,都親自過問,多次參與研究和現場辦公,并要求系統各單位和各運輸企業要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堅持重點治理與綜合整治相結合,整體提升交通城鄉環境形象,對交通客運站、公交車、道路客運車輛、出租車、客運船、碼頭等窗口部位,要開展重點環境衛生整治,美化交通環境。2014年道路運輸分局督促客運企業淘汰過舊客運車輛,有計劃推進城鎮公交改造,增加至白節城鎮化公交客運班線車輛16臺,方便了群眾出行,提升了客運通行環境質量;同時,加強了對城市出租車、農村客運車輛管理,規范經營秩序,檢查車容車貌600輛次、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共查處涉嫌非法營運面包車23輛、檢查汽車維修攤點30個,制止占道經營15次;航務(海事)處認真抓好揚塵專項治理工作,督促貨場碼頭減少噪音污染、粉塵污染,確保大環境干凈整潔;同時,出動打撈隊對城區范圍內河段左岸漂浮物進行打撈和維護江面清潔11次,參加人員56人次;督促轄區長江客渡船更新了雨棚,修繕了船艙座椅設施船體刷新。通過美化交通環境治理,有效提升了交通運輸系統對外形象;區路政大隊檢查超限車700余輛,處罰超限車42輛;組織開展集查處拋灑滴漏80車次,清理堵塞公路涵洞12處,清理主干縣道公路道口2處,拆除非交通廣告牌5塊,清理堆物占道20處,排查發現安全隱患1處;區公路養管理段加強了對縣道養護。整修路肩邊坡和清掃路面110余萬㎡,隨時保持管養路段路面清潔、路肩平整無雜物、水溝暢通和行道樹干凈整齊。
(二)加快區域道路建設與道路升級改造,優化道路環境。截至6月份,正在組織實施的區域道路205公里安保設施建設,涉及13個鎮(街道)58條道路,通過安保設施建設,使區域道路更加安全美化,提升了區域道路的形象,突出了道路環境的進一步標準化;2014年通村水泥路建設改造80公里,聯網公路建設5.3公里目標任務目前正在積極、順利推進,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年底完成時,全區道路完好率又將實現進一步提升,城鄉道路環境治理建設又有新的突破。
(三)認真組織開展河邊責任區、門市網格化責任區和大道自愿者服務的環境治理維護工作。作為河邊責任區的部門牽頭單位,4月2日交通運輸局城鄉環境工作分管領導組織河邊責任區的責任單位政法委、總工會、水務局、廣電局的相關領導在河邊現場召開協調會議,進一步監管明確責任分工,對2014年河邊責任區保潔監管重新進行了安排,確保河邊責任區城鄉環境治理工作不脫節,環境衛生進一步好轉;對網格化責任區進行不間斷的拉網式排查,開展衛生大掃除3次,70余人次參加,保持網格化責任區的環境衛生優良狀態。積極組織單位黨員干部在大道交通責任區內開展環境衛生自愿者服務行動,出動自愿者參與行動130余人次,使大道交通責任區月考評分都在99分以上,為進出口通道展示了優美的道路環境,贏得廣大群眾的好評。
(四)開展認真開展交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切實降低道路環境對大氣的污染。為認真貫徹落瀘納府辦函(2014)94號,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4年度實施計劃的通知精神,切實開展交通大氣環境防治行動,使我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生活質量得到進一步提高,有力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經交通運輸局認真制定2014年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對全系統各單位提出了目標任務要求。特別是加強對搞好路政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巡查監管力度,以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要求大力整治道路“三亂”和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協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公路沿線車輛清洗、維修點、加水點的管理,防止污水、廢油、廢液污染公路路面及道路沿線企業公路占道行為,及時制止亂堆亂放、堆物作業;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運載沙石、石灰、礦渣、煤灰等容易拋灑物品車輛的管理,防止貨運車輛拋、冒、滴、漏造成的大氣污染,保持公路干凈整潔衛生。
(五)加強環境衛生工作,保障群眾健康。2014年是市第六次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啟動之年,交通運輸局認真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營造衛生舒適辦公環境和交通通行環境,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打下交通環境基礎。按照區愛衛會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滅鼠、滅蚊、滅蠅、滅蟑螂考核鑒定辦法》的相關要求和區愛衛會相關會議精神,交通運輸局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為交通環境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改善交通環境衛生、為干部職工營造舒適辦公環境,推進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徑,認真制定工作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積極組織、協調配合愛民防治公司開展道路邊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治理,碼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治理,汽車客運站、客運車輛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治理、貨運環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治理及機關單位辦公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治理。
五、2014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4年下半年將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區治理辦的統一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對城鄉環境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安排,全面深入開展好今后6個月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交通職工參與意識,在規范措施、落實制度的同時,要把廣大交通職工的積極性充分調動,參與進來,提升他們在城鄉環境整治中的主人翁感,把環境治理變成自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