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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能源經濟學;戰略性新興產業;課程體系;內容模塊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4)36-0117-03
當前,能源生產、分配和利用方式正面臨深刻變革,能源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和基礎性作用日益突出。能源產業也在經歷從傳統壟斷和計劃為主的管理模式,通過管制放松和競爭進行的市場化改革進程,能源相關資源配置將更多通過市場機制實現。這一進程中有大量理論和實踐問題需要回答和解決。
能源經濟學就是以能源生產、分配和利用全過程中的經濟問題為核心,闡釋能源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與相應經濟規律,為實現能源及相關資源在社會經濟中的有效配置和管理,提供理論和方法論支撐的一門應用經濟學,是能源經濟管理研究和實踐的基礎理論。2010年,教育部啟動包括能源經濟專業在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能源經濟學”課程普遍作為該專業的核心課程之一。
一、對能源經濟學理論體系的理解――基于課程知識框架的角度
當前,能源經濟學的課程教學內容主要包括:能源與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的關系;能源與環境和氣候變化的關系;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能源價格、能源市場和稅收;節能與循環經濟;能源替代;能源國際貿易和能源金融;能源政策等[1,2,4,5]。總體上,能源經濟學的理論基礎和有關理論來源,包括新古典經濟學和資源環境經濟學、產業經濟學、管制經濟學、能源技術經濟學、金融學等理論,所采用理論分析工具主要是運籌學及數學規劃、應用統計與計量經濟學、可計算一般均衡(CGE)理論、系統科學及系統動力學、博弈論及信息經濟學等。
對能源經濟學理論體系的構成,可以從對能源經濟的不同認識角度理解。
1.從宏觀、中觀和微觀多層面(圖1)角度
宏觀層面內容側重總量分析,有關政策分析考慮經濟環境因素,主要有宏觀能源供需及平衡分析、能源市場、能源環境管制政策、能源安全等;中觀層面內容主要是能源產業政策與管制;微觀層面內容涉及能源價格形成機制、能源供需均衡與配置優化、能源生產消費的外部性等。相對而言,能源技術經濟則強調圍繞能源生產消費過程或項目,更具有與技術特征相結合的管理學特征,如投資決策分析、能源管理機制、生產消費過程(或設備)的能效分析等。現在部分開設的“能源經濟學”課程,涵蓋了能源技術經濟學部分內容。
2.從產業鏈及其技術經濟特性角度
考慮不同品種能源,結合從作為礦權的資源到勘探/開采/生產、輸配和利用等環節(圖2)的技術經濟特點進行區分,如煤炭經濟學、石油經濟學(勘探開采、石油市場等)、天然氣經濟學(勘探開采、管道輸配等)、電力經濟學(發輸配、電力市場)、新能源經濟學等。現有能源經濟學體系就是以以國際石油市場為背景的石油經濟學為肇始,在原有各品種能源的專門經濟學基礎上拓展、融匯和深化形成的。
3.從研究方法論角度
以規范的定性和數理模型為方法的研究,為能源經濟相關分析提供理論基礎,如能源供需分析、能源環境稅收、能源環境資源配置優化等;采用實證分析方法的研究內容,為能源經濟分析提供實證方法和必要證據,如能源供需定量分析、CGE模型應用和能源市場建模等內容。
與資源環境經濟學、能源技術經濟等周邊支撐理論相比,能源經濟學理論具有以下特點:
(1)與經濟學結合更為緊密:緊密圍繞能源的生產、分配和利用過程,有更鮮明的針對性,側重闡釋能源在能源、經濟和環境(3E)系統中的作用,研究能源與經濟和環境諸要素之間的關系及相互影響、政策涵義。從宏中微觀層面,為能源經濟研究和實踐提供理論支撐和方法論支持。在當前主流能源經濟研究中,實證分析占有主要地位,重視實際應用。相比而言,資源環境經濟學更具基礎性,而能源技術經濟理論則側重于更微觀的工程經濟實踐。(2)兼具基礎性和應用性:能源經濟學為能源經濟研究提供相對基礎性的理論、方法和工具支撐。但是,如能源平衡表、能源CGE模型、3E系統理論等有關方法和工具,以及相關實證方法及其研究提供的實證證據,也能夠直接用于能源經濟管理決策和實踐;(3)交叉融合性、動態發展性和創新性:能源經濟學的理論來源多樣,現代能源經濟學內容實際上結合了經濟學、管理學、技術經濟學和能源工程等不同學科的理論方法,不斷進行交叉、融合和發展,不斷在深入和拓展研究領域,不斷為回答和解決能源經濟發展問題提供創新的理論、方法和工具支撐,逐步成長為相對獨立的理論體系。
但是,無論從研究還是從教學的角度,目前對能源經濟學涵蓋范圍的認識尚不統一,理論體系本身遠未成熟完善。
二、能源經濟方向專業和課程設置情況
能源經濟研究方興未艾,國內外高校設置能源經濟相關專業,培養能源經濟管理和研究人才,歷史不長,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及教材編制、都仍處于起步階段,各具特色。以前多作為研究生層次專業,設置于環境或能源相關系(學院),或能源環境相關跨學科專門研究中心,依托所在院系的專業及研究基礎,教學內容的工程和管理學特征較強。依托理論和應用經濟學科開設能源經濟專業的相對較少。考慮到學科交叉性,專業生源主要來自于理科和工科生源。
美國特拉華大學能源環境政策中心,于1983年最早面向博士和碩士研究生設置了能源經濟及管理專業,2012年開始招收能源經濟及管理本科專業。近年來,由于能源經濟及其研究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專業人才需求增加明顯。國外的著名高校如MIT、加大伯克利分校、南加大、科羅拉多礦業學院等,國內很多高校,如國內的中科院、清華大學、廈門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石油大學、江蘇大學、南京郵電大學、西安財經學院等,也都相繼招收能源經濟方向研究生。2011年后,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石油大學、重慶大學、山西財經大學、晉東學院等高校陸續開設能源經濟本科專業。
目前,國內已出版的教材[2-6]中,筆者認為魏一鳴主編的《能源經濟學》(第2版,2011年)較為符合當前專業教學要求,其它教材多適合研究生層次。國外多數院校多采用講義形式,也沒有正式教材。知名教材中,《Energy Economics:Concepts, Issues, Markets and Governance》較適合本科教學,但內容程度偏淺;《International Book on the Economics of Energy》更適合研究生層次使用。
從多數課程開設的情況來看,由于能源經濟學覆蓋面寬和研究視角多樣,對能源經濟學及其體系的認知差異較大,課程內容也因為銜接課程的差異和依托專業不同,差異較大,深淺不一。目前存在的明顯問題有:
(1)課程內容體系欠規范,與相關課程內容重復和沖突的情況突出:例如,資源環境經濟學對可耗竭資源開采、環境經濟的分析,在本課程中也會講授。在“能源經濟”專業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方面,前者有關內容作為能源經濟學理論來源之一,完全可以簡化和有針對性地納入能源經濟學課程內容之中,作為基礎理論模塊的內容;還有,能源經濟學與環境經濟學、氣候變化經濟學等教學內容存在部分重疊。(2)缺少一致認可的成熟教材,也是一個突出問題,教學多采用課堂講義和教輔資料結合的方式。(3)教學手段和方法有待創新。對非工科背景的經濟類專業學生,學習具有較強技術關聯性的能源經濟專業課程,理解上有一定難度,可考慮選擇多媒體課件、有關能源生產過程和技術的視頻、現場參觀及專業實習等多元化輔助教學手段,提高學生的接受程度;反之,依托工科專業建設能源經濟專業,需要增加開設經濟和管理有關課程,加深學生從經濟管理角度對能源經濟的理解。(4)教學學時數偏少。在目前高校本科培養體系規范下,多數高校可分配給專業課程的學時僅約占總學時的10~15%,單科課程多不超過60學時,中國石油大學等在能源經濟專業建設中具有較長辦學時間的高校,專業培養環節約占總學時的20%。教學學時普遍偏少,多是32或48學時。既要符合現有本科培養規格要求,又要盡可能地讓學生接受能源和經濟管理等多學科交叉的知識傳授和素養培養,以滿足未來從事能源經濟領域實踐與科研工作的要求,需要把握教學規律和專業學習特點,更為合理安排教學資源,改革教學方式,課內課外相結合,提高學生的知識接受程度。
總之,從國內外發展動態來看,本科層次“能源經濟學”課程的規范化建設還處于探索階段,教學體系建設存在諸多需要探討的問題,包括教學內容、輔助教學方法、教學過程和教學結果評價等。本文主要對教學內容和輔助教學方法、手段進行探討。
三、對“能源經濟學”課程建設的思考
1.建設思路
作為創新型專業核心課程,“能源經濟學”課程的建設,從教學體系建設角度,特別是教學內容組織方面,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原則:
(1)體現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點:能源經濟本身屬于新興領域,新的技術、理論方法和問題層出不窮。這要求能夠把握能源經濟理論及發展動態,在內容上采取教材(講義)和科研文獻相結合方式,不斷充實、拓展和創新課程教學內容,包括教學內容及其結構、課件和實驗環節等,反映該領域的新動態新發展。(2)特色定位:應充分結合原有教學和研究基礎,在目前國內能源經濟專業尚不多的情況下,各專業應找準自身定位,有的放矢,根據各品種能源及其子產業的技術經濟特點,有選擇地突出某一兩子產業或部分教學內容,單獨開設相關特色課程,形成自身特色和優勢。如石油大學單獨開設了“國際能源市場分析方法及應用”、“國際石油經濟學”,反映出了自身特色。(3)重視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能源經濟專業設置的直接目的是要培養面向能源經濟實際,能夠回答和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緊迫能源經濟問題的人才隊伍。因此,應注重課堂教學與實驗實踐培養環節相結合,豐富教學手段和方式,特別重視對專業素養和實際能力的培養。需特別指出的是,出于數量實證方法在能源經濟分析中的重要作用,能源平衡表、計量分析、投入產出分析、SAM及CGE模型編制的工作量大和比較復雜,有關教學內容最好安排獨立實驗課程。(4)區別不同能源品種及其產業鏈:在對能源經濟總量概念及有關分析理論的把握之外,應在能源供給、能源市場與價格、能源產業管制等具有明顯子產業特征差異的內容部分,根據不同能源品種的技術經濟特性劃分教學內容模塊,如可大致分為煤炭、油氣、電力和新能源等和能源市場、能源金融等細分內容模塊。在此基礎上,按照專業特色定位進行適當側重和取舍。(5)教學內容的靈活組合和調整:應從基礎理論、研究方法、分析應用和政策應用的維度,對內容模塊的設置仔細分析、靈活剪裁和設計,反映專業定位及特色,區分主干和拓展內容。(6)注意與其它課程的銜接承遞:明確課程之間的序貫承遞關系,合理設置教學計劃,盡量減少課程內容的重疊冗余,提高不同課程內容之間的相互支撐度,最大限度節約教學資源。適當考慮與研究生階段有關課程的銜接。
2.課程教學內容的模塊化設計
從各高校課程開設的情況來看,“能源經濟學”課程多設置于第4或5學期,課程學時多是32或48學時。課程預備知識,主要有:能源概論、宏微觀經濟學、應用統計學與計量經濟學、運籌學等。課程內容的設置,應是對這些知識的綜合運用和深化。參考有關《能源經濟學》教材內容,從便于學生消化吸收的教學需求出發,筆者認為該課程作為專業核心課程,應適當增加學時至60學時,內容模塊可大體劃分如表1所示。
對教學內容的取舍,基本思路和原則是:(1) 以“能源供需分析―能源市場與能源價格―能源產業管制―能源政策―能源與經濟增長、環境的關系”的有關概念及其理論闡釋為核心脈絡,組織和展開教學主干內容。(2)在理論和分析方法論的教學中,注重與有關課程內容銜接:理論分析部份,應注重在經濟學理論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加以講授和深化,注重提高學生運用經濟學理論分析能源經濟問題的能力;注重講授3E領域應用廣泛的主要量化方法,包括指數理論與因素分解、DEA效率評價、投入產出分析、CGE模型和計量分析等方法,最好能夠結合典型文獻和課程實驗環節,深化學生對有關方法及其在3E領域應用的理解。該部分內容有一定深度,可選擇另外單獨開設實驗教學環節或課程,實驗課時也可適當增加。(3)考慮內容深度、專業課程培養體系及教學安排和優化教學資源配置,強調學生對“能源-環境-經濟”基本問題及知識的掌握和準確理解,突出特色定位,有所側重,兼顧理論和方法論教學,進行內容取舍或單設課程。
3.輔助教學手段和方法
由于學時有限,學生對于跨經濟學和能源科學的課程內容理解上會有一定難度。因此,在教學上,既要安排對能源學科特別是能源工程領域知識的預備課程,也要結合有效的教學輔助手段,可包括:(1)以專業研究報告和學術文獻作為補充,較全面、細致和及時地反映能源經濟實踐和學術研究的進展,反映能源經濟研究的主要方法和重要結論。(2)能源經濟與工程技術的教學視頻、動畫等多媒體資源,能夠為學生提供直觀和感性認識。(3)能源經濟模型及其分析工具,如CGE模型、3E系統模型,能夠為學生更為深入和準確地理解能源系統提供模擬或仿真環境。有條件的情況下,還可以利用能源學科專業實驗室,提供能源工程教學的輔助仿真實驗。(4)安排課程認知實習環節。(5)有組織地開辦課外能源經濟專業講座,增加學生課外的知識獲取渠道等。
四、對重慶大學“能源經濟學”課程建設的思考
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CEBA)于2011年獲批在現有應用經濟二級學科下籌建“能源經濟”專業,于2012年開始招生。在專業建設上,CEBA結合自身實際,提出了“依托技術經濟及管理國家重點學科,傳承電力技術經濟特色方向,以打造輻射全國的特色專業為目標,為西南地區及至國家相關行業部門輸送急需的能源經濟及管理專門人才,并為相關專業研究生階段的教學科研培養輸送人才”的專業建設目標。從人才培養角度,提出了培養符合國民經濟建設和能源經濟研究急需的“懂能源,精經濟,會管理”的創新和復合型人才培養目標。
在“能源經濟學”課程建設上,課程教學學時規劃設置為48學時。根據我院本科教學總體課程規劃,梳理“能源經濟學”課程與其它課程的銜接關系如表1。對有關教學內容作出了相應安排:(1)在課程內突出能源經濟實證研究方法內容,設置實驗教學環節。(2)相對突出電力技術經濟特色,單設“電力技術經濟”、“電力市場與電力經濟學”課程,安排“電力工程概論”課程作為預備課程。(3)建立與能源企業的教學培養合作關系,安排能源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舉辦講座,安排課程認知實習、專業認知實習和專業現場實習等環節。
五、總結
能源經濟專業的設置和能源經濟學理論體系本身都是新興事物,需要不斷開拓創新。國內“能源經濟學”課程建設處于初創階段,有待規范化和經驗積累。本文基于對能源經濟學理論體系的理解,結合國內能經專業辦學的實際,探討提出了“能源經濟學”課程內容設置模塊化設計及其原則與必要輔助教學手段,希望能夠為能經專業的下一步建設提供一定的參考和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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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經濟學院是在原經濟管理學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經濟學科伴隨著蘭州大學走過了九十多年的歷程。學院現有經濟研究所、西北開發研究所、西北人口研究所、數量經濟研究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所等五個研究所。
本院教學科研力量雄厚,教學手段現代化。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具有創新精神,經濟學理論扎實,數學基礎好,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外語水平較高,實踐能力較強,在某一領域內有專長和實際技能的專門人才。畢業生適宜從事財政、金融、外貿、科研等工作。
本院設有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等3個本科專業和經濟學學校基礎學科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基地。政治經濟學、經濟史、區域經濟學、數量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金融學6個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區域經濟學專業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擁有區域經濟學國家重點學科、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來源:文章屋網 )
關鍵詞:環境經濟學;教學實踐;思路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33-0227-02
“環境經濟學”本科教學科目是普通高等學校在經濟學與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科學與工程等交叉學科培養方案中,所設置的一門必修專業基礎課程,課程以“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相互關系以及如何運用經濟手段來解決環境問題”為研究對象。環境經濟學課程的教學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聯系十分密切,特別是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這種聯系日趨緊密。因此,它具有環境學和經濟學交叉性和融合性的特點。環境經濟學被引入我國學科體系的時間較晚,可以追溯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環境經濟學家泰坦伯格、皮爾斯的外文影印教材將該科目介紹到中國,8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問題和資源節約問題的重視,以及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建設生態文明等一系列國家戰略和政策的提出,將環境經濟學的研究推向新的高度,帶來對環境經濟學理論知識和人才的大量需求,國內早起的一批環境經濟學專家和教師,將環境經濟學基礎理論、基本方法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已在舒適性資源價值核算、環境污染損失計量、環境經濟政策制定與創新等領域取得了重大研究成果[1]。環境經濟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體系和教材都處于不斷完善的階段,特別是對于專業基礎知識較為欠缺的本科階段的學生來說,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困難,同時也給教師的教學帶來一定的難度和挑戰。因此,在教學中充分考慮到本科層次學生的理解能力和經濟學基礎較為欠缺的現實,采取適當的教學方式,構建適宜的教學改革思路勢在必行。
一、在教學實踐中存在的關鍵問題
1.本科層次學生的知識儲備偏少,基礎知識缺乏。環境經濟學屬交叉學科,教學內容中包含環境學基礎、經濟學基本原理等基礎知識,對于本科層次學生來講,缺少對環境學、經濟學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對于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之間的物質、能量流動關系、生態系統對經濟系統的規模限制效應等規律缺乏深入地思考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授課教師在講解課程核心問題時,缺乏先期知識鋪墊,造成講解不夠深入,學生領會困難,影響教學效果。
2.學習過程中互動交流較少。目前,由于受到教學條件的限制,環境經濟學課程的學習主要以課堂講授為主,是典型的理論學習課程,教案設計與安排缺少實踐環節。教學過程中,使得學生和教師的互動交流無法順利開展,缺乏對環境經濟問題的討論和思考,影響學生對教學內容的深入理解。
二、基于“教―學”互動視角的教學思路構建
1.選擇合適的教材,優化教學內容。環境經濟學從環境―經濟大系統的視角,研究資源可持續利用,效率提升與福利最大化,解決環境資源在系統內外的高效配置問題。筆者認為,教材質量是保證教學和質量的首要前提,教材內容應該是本學科領域內最為成熟且不存在過多爭議的東西,因此,任課教師在進行教材選擇時,應注意:一是教材的難度不宜過高。環境專業本科學生缺乏經濟學基礎知識,經濟學專業的學生又缺乏環境學基礎知識,因此,教材的選擇必須兼顧環境學和經濟學專業學生的基礎,教材內容、練習題方面注意深淺程度,為學生透徹的理解知識點創造條件。二是針對新的環境問題所形成的新的理論和方法,可以作為專欄或者選讀的形式在教材中體現。盡量不要作為大綱中重點考試內容,原因是這些新觀點在某些方面可能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局限性。三是優先選用精品教材和推薦教材。如“十五”、“十一五”規劃教材等。這些教材內容較為嚴謹,更加準確地把握環境經濟學的學科體系,并且能夠借鑒科學家們的思維方式并為己所用。
2.參與式教學的實施。參與式教學須樹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緊密結合環境經濟學教學大綱中的要求,在教學中要以環境經濟學經典概念、環境學基本理論、環境經濟學基本方法、環境經濟策略分別設定主題,以鼓勵學生參與到課堂教學中來。參與式教法主要步驟包括:首先,合理設定主題。專題可以是一個概念,也可以是新近的一則相關新聞,也可以是一種法律法規的頒布等,也可以是資源環境的難點、熱點問題。教師將討論專題分角度設計若干個研究題目,并對討論的方向和內容做出簡要的說明。由4~6名學生組成的學習小組,在充分查閱資料和總結的基礎上,系統梳理國內外研究進展,分組討論,提出自己的觀點和見解。其次,打造寬松的學習環境。在互動式教學中,充分注意任課教師與討論組之間的交流,打破教師一言堂的學習氛圍,打破只有老師說得對的學習模式,發揮學生對知識的探尋和思考,發揮學生將知識與現實相結合的能力。在教學過程中,教師的提前準備工作要做到全面細致,提前制定討論時間和內容安排,制定引導學生的分析思路及邏輯體系框架。客觀要求發言的學生所做的研究問題切入和問題評述,有理有據,系統全面,制定課堂討論評價體系,通過學生和老師共同打分的形式,給出學生討論成績,給分標準包括觀點鮮明程度、邏輯清晰程度、內容完整程度、匯報人講解水平以及進一步研究方向是否合理等,充分激發學生的參與意識和思考能力。
3.典型教學案例的引入。在面對具體的環境問題時,學生無法利用經濟學的相關理論進行自如的分析進而予以解決。在參照國內外相關教材的基礎上,結合教學實踐發現,提高《環境經濟學》課程教學效果的有效方法就是在教學過程中引入大量的教學案例,即開展案例教學。案例教學法最早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主要應用于商業相關領域的職業培訓中,由于該方法教學效果明顯,機動靈活,能調動受培訓人的積極性,日益受到教育領域的重視,進而被廣泛應用[2]。例如在“環境影響的費用效益分析”章節中,其中有關環境影響的費用和效益評價技術――“機會成本法”的教學,就可以利用案例分析法來講授。因此,開展案例教學是《環境經濟學》課程性質的根本要求。
4.課堂學習與實驗教學的結合。我國的《環境經濟學》課程經過幾十年的探索已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但《環境經濟學》課程的高校大多只注重理論內容的講授,而較少涉及《環境經濟學》課程的實驗教學。《環境經濟學》實驗教學應在結合生態經濟學、能源經濟學等相關學科的基礎上,開展環境經濟分析測算、環境政策模擬分析、環境影響評價等理論應用性研究內容,主要包括四個主要模塊:①環境經濟建模與動態分析研究;②環境統計、計量與核算研究;③生態環境規劃與資源環境管理研究;④項目可行性研究與環境影響評估研究。這一系列實驗教學主要是針對協調我國高速發展的社會經濟與合理開發和利用環境資源之間關系所需的應用技能而展開的,旨在培養出我國現代社會經濟建設所需要的高質量、復合型的經濟管理和研究型人才。實驗教學是現代高等教育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理論教學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人才教育體系。加大實踐教學資金投入,對于培養和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環境問題的能力至關重要,因此,加強課堂學習與實驗教學相結合的教學設計對于《環境經濟學》課程的教學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王金南,逯元堂,曹東.環境經濟學:中國的進展與展望[J].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6(3):7-10.
關鍵詞:經濟學;滲透式環境教育;模式
基金項目:湖南省環境教育研究中心2014年度開放基金項目“企業環境教育模式及績效測評研究”;衡陽師范學院教學教改項目“滲透式環境教育與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研究(JYKT201402)”;湖南省重點建設學科“區域經濟學”資助
在高等院校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進行環境教育對于普及環境科學知識、環境法律知識和環境道德知識,促進新型人才培養、教育改革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起到積極作用。我國經濟學專業教育經過30多年的發展,為國家經濟建設培養了大批優秀經濟管理類人才,這些優秀的經濟管理人才在各行各業擔負著領導和決策職能,然而在決策過程中只重視經濟效益忽視環境效益的理念和行為模式卻加重了當前的生態環境危機,也讓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理念和方式。因此,本文分析了當前經濟學專業在人才培養方面的環境缺陷,并借鑒國外經濟學專業中的滲透式環境教育模式,最后提出了適合生態文明社會發展需要的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的滲透式環境教育模式。
一、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無視環境價值性
經濟學起源于古希臘的家政管理,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迅猛發展,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才呈現在高等學府。我國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出現是在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國家提出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策導向,各大知名高校紛紛開設經濟學專業,傳授經濟學理論與知識,為國家經濟建設培養了大批經濟管理人才。從1978年國家恢復高考以來,經濟學專業經歷了緩慢發展、快速發展、穩定發展三個階段,為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競爭的要求,各高校開始探索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與國際接軌。總體來講,經濟學學科發展呈現出精、尖、深的發展趨勢,與數理學科融合明顯的同時與人文社會科學相分離的趨勢并存。隨著經濟與科技的飛速發展,環境承載能力的限度也逐步展現出來,人們逐漸意識到絕不能以犧牲子孫后代的健康幸福為代價發展經濟,然而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的無視環境價值性更是加劇了環境承載負擔,越來越背離“美麗中國夢”的實現軌道。
(一)培養目標價值取向單一
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是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價值取向的綜合反映,關涉經濟管理人才培養的好壞。從當前我國各大高校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來看,均突出以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為導向,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以培養具有扎實的經濟理論基礎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實操型人才為目標。然而遵循這一價值取向的經濟學人才培養目標所培養出來的人才在人生價值觀方面堅持功利主義和利己主義,在實踐管理工作中大多傾向于以經濟利益最大化作為價值判斷標準,目光短淺,行為短視。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自然資源的支持,自然資源的承載能力決定經濟發展的質量。面對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短缺的現狀,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單一價值取向已完全不能適應生態文明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二)課程設置不全面
課程設置是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的重要載體。在高教司的調查中,我國經濟管理類學生應具備綜合素養、創新能力、學習能力、專業知識、社會責任感五方面能力,然而從經濟學專業課程設置來看,要滿足這五方面能力還遠遠不夠。例如,在課程設置方面經濟學專業均開設《西方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統計學》等主干課程,而這些課程都過分強調理性經濟人假設,物質利益最大化,無視環境的價值性,帶有明顯的環境缺陷,專注于培養學生的專業知識能力,而忽視了學生的綜合素養及社會責任感等方面。面對日益嚴峻的生態危機,經濟學專業課程設置為考慮環境系統和經濟系統的融合,無法培養學生的系統思維。
(三)教學內容陳舊
教學內容的設計直接關乎學生知識結構體系的塑造。我國自開設經濟學專業后一直沿用西方經濟學思想理論體系,而西方經濟學理論體系強調一系列假設基礎上的數量模型設計與推導,不注重考慮環境成本和生態補償,課程內容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未能引導學生把經濟學放大到整個自然環境系統中去思索,無論是經濟人假設、還是生產函數、消費者理論、廠商理論以及我們用來衡量經濟增長的GDP都不考慮環境成本,與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理念相脫節。這些不考慮環境成本、環境代價的經濟學知識一旦被運用到實踐,各級管理者就會想方設法追逐利益最大化,置生態環境于不顧,這樣,所培養出的經濟管理人才自然無法擔負起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建設和諧社會的歷史使命。
二、國外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的滲透式環境教育模式借鑒
隨著全球人口數量的上升和經濟規模的不斷增長以及一系列世界公害事件的出現使人們逐漸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環境保護除了法律、行政等強制約束外,更重要的是教育。滲透式環境教育是將環境知識分散于文、理、工等學科教學中,通過各門學科課程化整為零地實施環境教育,使學習者在各學科的學習中獲得環境保護的知識、技能和情感,深入學生內心世界,以樹立正確的環境價值觀,提升學生環境保護自覺性。以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為代表的發達國家都主張環境教育應滲透到所有學科的教學過程中,并在環境教育的內容、特點、方式方法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尤其是在經濟學的發展中引入環境和生態科學的內容,形成“環境經濟學”這一學科分支,為人類克服經濟發展與環境危機的矛盾提供了理論基礎。同時,在經濟學教學過程中尤為強調經濟系統的環境分析,注重吸收最新的環境資源性、有價性和稀缺性理論,逐步建立了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倫理觀。
(一)環境價值觀深入每個教育管理者心中
教育管理者在環境教育過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引導作用。學生環境保護意識的提升、環境價值觀的確立,在很大程度上都取決于教學管理者。在國外,很多教育管理者本身就是環境保護組織的成員,經常利用周末休息日參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自身已經確立了深厚的環境價值觀和可持續發展理念。因此,在教學中滲透環境教育已經成為每個教學管理者的自覺活動。
(二)課程設置規范、全面
國外經濟學為適應時展自身也在不斷完善中。西方經濟學吸收生態學、環境學等學科內容,形成環境經濟學學科分支,為經濟學的發展注入了新生力量。由此,國外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把有關環境教育、環境經濟學等課程作為必修課程,課程體系更加全面和系統,引導學生把原有孤立的經濟系統放大到整個生態系統中,讓學生學會在社會生產實踐中考量環境價值。
(三)重視各教學環節的滲透式環境教育
在國外,無論是課堂教學還是課外實踐教學都非常重視滲透式環境教育。在經濟學課堂教學中,教師通過案例分析將工業園區循環經濟的清潔生產觀介紹給學生;通過辯論討論的形式將西方經濟學推崇的生產消費觀轉變為適度消費綠色消費觀。此外,國外充分利用經濟學實踐教學環節進行滲透式環境教育,例如,在學生專業實踐活動中,深入企業了解整個供應鏈管理流程,產品制作過程的清潔工藝,三廢循環處理技術及企業環保投入等內容,并自主虛擬設計企業生產營運系統,從而通過實踐教學滲透環境教育,提升經濟學專業學生的環保意識。
三、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的滲透式環境教育模式
經濟學專業學生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行為對未來環境問題的預防和解決將產生重要影響,對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面對發展經濟與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我國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的滲透式環境教育還沒有真正開展起來,探索出一條滲透式環境教育有效模式成為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做好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頂層設計
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頂層設計是指運用系統論的方法,從全局的角度,對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的各方面、各層次、各要素進行統籌規劃。從宏觀上來講就是要求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必須要立足十“五位一體”的發展戰略,培養出適應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全方位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從微觀上來講,各大高校應致力于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修訂,實現所培養的經濟管理人才不僅具有深厚的經濟理論功底和實操能力,而且更要有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這樣學生在實際管理工作崗位上才能形成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并重的處事思維,才能實現決策的真正理性化。
(二)優化課程設計
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的滲透式環境教育必須在課程設計上進行優化。首先是更新課程觀念。經濟學是一門古老的學科,門類齊全,體系完備,但整個經濟學體系中卻忽視了環境這一重要資源的價值性,使得學習與社會生活脫離,因此,必須通過滲透式環境教育來彌補傳統經濟學這一缺陷。其次,課程設置綜合化。當代科學發展呈現出分化與綜合雙向拓展的態勢,為適應經濟社會生活的變化,經濟學專業課程內容應在學科間進行橫向綜合。在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除開設《西方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統計學》等主干課程外,應吸收國際先進科研成果,開設《環境倫理學》、《資源環境學》、《環境經濟學》等基礎必修課程。第三,課程安排合理化。大學經濟學專業學習時間為四年,在大一入校開設相關環境保護方面的通識課,大二開設《環境經濟學》等基礎專業課,在掌握一定的理論知識之后大三開設實踐課,使學生掌握全面系統的知識體系和知識結構。
(三)改革教學內容
改革教學內容是在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進行滲透式環境教育的重要途徑。然而,在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還未將有關環境教育、環境倫理課程列為必修課程的情況下,需要一些專家學者根據我國國情自編經濟學教材,并在各章節安排有關環境知識、環境資源、環境成本等內容;同時,對經濟學專任教師提出更高要求,吸收先進的環境價值理念,樹立正確的倫理價值觀,在課堂教學中自編講義,將經濟學知識點與現實環境保護聯結起來,在介紹經濟學流派或代表人物的思想觀點時,應拓展對其思想淵源的倫理基礎和經濟思想的價值判別,對經濟學所提出的政策主張應立足國情給予道德分析等,啟迪學生的環境思維,引導學生形成經濟學環境價值思維。
(四)改良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直接關系到教學的成敗。在經濟學專業人才培養中進行滲透式環境教育對專任教師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師轉變過去“一言堂”、“填鴨式”教學方法,在理論教學中通過多學科滲透,合理設計教學內容,借助案例分析、辯論等形式,運用現代多媒體技術手段,讓學生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了解環境保護知識,樹立環保意識。其次借助現有經濟學的實踐教學環節,通過參與見習、實習、模擬實訓等方式,深入企業實際,了解整個企業的生產營運過程,循環技術、清潔技術等環保技術,增強環境保護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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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吳月(1982- ),女,湖北荊門人,漢族,衡陽師范學院經濟與管理系講師,研究方向:生態經濟;
【關鍵詞】經濟發展成本分析,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理論基礎
前言
自從可持續發展理論提出以來,國內外理論界就進行了熱烈地研討,但目前仍然停留在邏輯思辯的角度,缺乏實施層次的研究。從經濟學角度的研究情況來看,雖然也出現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是整個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缺乏一個統一的理論基礎,沒有抓住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問題。本文不揣淺陋,提出并論證此問題,以期引起經濟理論界的關注與思考。
1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理論基礎建設現狀
目前,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研究現狀中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①從理論定義的角度來看,尚且存在一定的不規范性,由于可持續發展經濟學中缺少相對統一的理論基礎,所以目前的理論定義一直是次啊用的布倫特蘭夫人定義,其中比較推崇的思想是“當發展能保證當代人福利增加時,不會使后代人福利減少”,對上訴內容進行分析的話,很容易得出:可持續發展可以被看作是無代價的發展過程。可是事實卻并非如此,生態環境一定會在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收到一定的破壞,而且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可能對生態環境沒有任何危害。
②從理論內涵的角度來看,尚且存在一些模糊性,這一現象也是由于可持續發展經濟學沒有統一的理論基礎造成的,內涵中并沒有確切的指出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以及內容,甚至對發展的措施以及注意事項也模糊不清,在發展于環境中不能有效區分重點。那么如果二者在運行過程中不能相互協調,該如何進行可持續發展。
③可持續發展經濟學中統一理論基礎的缺失,導致可持續發展經濟課題研究停滯不前,其自身的統一性于整體性得不到發揮。
所以針對這種現象,首要的工作就是能夠建設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統一理論基礎,在這一基礎結構要求下才能夠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從而使可持續發展在各個方面能夠層次清晰的開展。
2經濟發展成本分析: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理論基礎
我們都知道可持續發展的內容應該是非常廣泛的,它關系到生態環境、資源環境以及人口環境等等方面的發展與治理。同時我們也知道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生態環境與經濟環境是相互影響的,也就是說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是需要和生態環境中的能量與物質做交換的,那么人類的經濟發展行為勢必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而這種影響會使生態環境遭受到破壞,總的來說就是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會在一定程度上干預生態環境與系統的良性循環,在這一干擾過程中就會對生態環境的資源造成破壞,凸顯出的使社會經濟發展的負面效應,以此表現出的效應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本。
那么這種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本不會因為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理論的提出就被抵消,只能夠在一定的范圍將這種經濟發展成本降到最低。在降低的范圍內能夠對二者產生一定的效益,其一是生態系統可以在一段時間內得到良好的修復,其二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本要低于所得到收益,這一循環過程是遵從了成本-收益法則。那么,從這樣的實際發展中我們可以總結出: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要將被污染的環境進行有效治理,從而實現生態環境的保護,使生態系統能夠得到良性循環,從而使社會經濟發展能夠利用有效的資源,最終實現控制人口增長的目的,這樣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能夠大大縮小對生態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
3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理論基礎研究思路
3.1重新界定可持續發展概念。根據上訴扥內容我們可以講可持續發展的概念總結為:可持續發展經濟學是依托在人類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二者有機結合之上,從而實現的制度以及政策,在發展過程中以激勵與約束制度遏制當代人類對生態環境的負面采集,同時講人類經濟發展的成本減少到一定范圍,在經濟發展中實現代際公平與代內公平的結合,最終保證經濟發展的持續性。
3.2強化可持續發展制度安排。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相關制度安排要從三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慮:第一,要充分考慮市場機制對制度安排的影響與作用,所以要在生態系統資源的利用中合理介入價格機制,之后利用市場機制來科學合理的控制生態系統中的資源利用,以促進我國資源的合理利用,有效節約經濟發展成本。第二,強化我國政府部門的宏觀經濟管理能力,在制度安排過程中要充分體現出市場秩序性的合理維護以及相關法制法規的有效建設,要按照政府的要求來實施行政規制中的內容,以法制手段來約束社會經濟的合理發展,使之在發展的過程中將生態環境污染指數降到最小。第三,最重要的是市場制度的健全與完善,這樣才能夠使資源環境市場占有一定的優勢,進一步實施市場機制的建立與完善。
3.3建立可持續發展政策機制。政策的引導與約束作用使無可厚非的,所以可持續發展想要從理論向實踐過度的話,需要政策性的強化與引導。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已經明確了關于環境保護以及生態保護的內容,所以生態環境這一內容在我國的法律條文中是占有一定份額的,所以針對經濟發展主體來說,政策性的引導應該體現出減免、補償、鼓勵、優先等形式,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來引導其保護環境,使我國的生態系統與經濟發展能夠相互協調。
4 結論
綜上所訴,就是對經濟發展成本分析: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理論基礎研究的深入探索,在這一過程中我們要注意的是發展經濟的同時要注意成本控制,生態環境系統對于人類的生存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有效保護環境資源,這也是可持續經發展經濟學的統一理論基礎,在這一基礎上我國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能夠長期、有效的依存發展,使我國的綜合國力得以有效提升。
參考文獻:
關鍵詞:排污權交易;法經濟學;市場機制;治污成本
排污權交易作為一項污染防治手段和環境經濟政策,近年來備受各國的關注。它的出現克服了傳統環境管理制度消極和滯后的一面,給環境保護事業帶來了新的轉機。
一、法經濟學與排污權交易制度概述
從法經濟學的產生和發展歷程我們可以得知,法律經濟學這一概念來自于國外,然而,國外的學者至今也沒有對法律經濟學的概念達成共識。比如,國外經濟學界一般將法律經濟學謂之“法經濟學”或“法與經濟”,認為法律經濟學是歸屬于制度經濟學的一種經濟學與法學交叉的研究方法或學科理論。而國外法學界將法律經濟學謂之“法律的經濟分析”或“經濟分析法學”,認為法律經濟學是歸屬于法理學范疇的一種經濟學與法學交叉的研究方法或學科理論。對于兩種學界的觀點,筆者更認同后者,即作為學科理論的法律經濟學,是經濟學方法不斷被用于分析法律問題的結果。
排污權交易制度是指通過賦予排污主體享有合法的排污權利,并允許排污主體將這種權利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即將自己享有的排污權利作為一種商品通過排污權市場交易平臺自由轉讓給其他排污主體,交易雙方最終均以最低的污染治理成本實現高效率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控制。
二、排污權交易制度的主要經濟學理論
1、哈丁的“公地悲劇”理論
美國著名的生物學家哈丁教授最早提出“公地悲劇”理論。該理論的核心在于,完全理性的個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結果卻實現不了集體利益的最大化。同樣,環境資源作為一種有限的資源具有公共性,當允許所有的排污者任意排污而不加以治理時,就會超過環境自身對污染物的承載力或自凈能力。而作為完全理性的排污者,他們只考慮如何提高自己的生產效益,完全不考慮給環境帶來的污染損害,最終導致這一污染損害由生活在該環境中的全體居民分擔。
2、外部性理論
外部性理論可追溯到庇古的著作《福利經濟學》一書,他在該書中明確提出外部性問題。外部性又分為正外部性(又稱為外部經濟)和負外部性(又稱為外部不經濟)。正外部性是指某一個體的生產或消費決策使得其他個體因此受益而前者又無法向后者收費的現象;負外部性是指某一個體的生產或消費決策使得其他個體受損而前者又無法向后者補償的現象。環境污染是一種典型的負外部性,而排污權交易制度則是利用市場機制鼓勵企業積極治污減排,將外部不經濟內化。
3、產權理論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科斯是現代產權理論的奠基者,他認為,沒有產權的社會是一個效率絕對低下、資源配置絕對無效的社會,能夠保證經濟高效率的產權應該具有明確性、專有性、可轉讓性和可操作性的特征。排污權交易制度則是科斯定理在環境問題上的典型應用,將環境產權明確化為排污者的排污權,通過市場交易排污權,實現總污染物治理費用最低。
三、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法經濟學分析
1、實證分析
法經濟學中實證分析著重于分析法律制度的實施效果,分析法律規則約束下的法律要追求的目標有沒有實現。也就是說不對既有法律規則進行規范判斷,專注于分析在法律規則約束下,所有的相關主體付出的成本是什么、得到的收益是什么、成本和收益是在什么條件下發生的、是否都滿足了激勵約束原則、是否只是一部分人實現了最大化。這些結果和法律所預期的結果是一致還是不一致。如果是一致的,至少在經濟分析這個角度來說,是一個理想的法律。排污權交易最早產生于美國,1990年,美國通過了《清潔空氣法》修正案并實施酸雨控制計劃,將排污權交易制度予以法律化。通過《清潔空氣法》修正案,美國成功地實行了酸雨控制計劃,通過排污權交易削減的二氧化硫量占到削減總量的75%以上,是迄今為止最為成功的排污權交易實踐。
目前,我國立法雖未將排污權交易制度法律化,但是我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已引進并試點實施。1991年,國家環保總局在上海市、太原市、包頭市、柳州市等16個城市展開了排污許可證制度及排污權交易的試點,其中上海市閔行區率先成功進行了化學需氧量排污權交易。2002年由于山西太原二電廠一臺50兆瓦熱電機組的脫硫工程半年內不能完工,達不到太原市下達的二氧化硫控制指標,而同時,太原一電廠有一臺300兆瓦機組早已安裝脫硫設備而使得該廠的二氧化硫排污指標尚有富余。在有關方面建議下,兩廠進行排污許可的交易。與此同時,位于城郊的太原剛玉東山熱電公司出于同樣的原因購買了太原重型機械集團公司的二氧化硫排污配額。上述兩筆交易總計買賣配額2330個單位,總費用達到122.6萬元。從太原一電廠與二電廠的排污交易實踐來看,其背后蘊藏著深厚的法經濟學原理。具體分析如下,太原二電廠的設備落后,治污成本實在太高,在有限的時間內也達不到污染控制目標,而如果強制要求太原二電廠夠買先進環保設備或者更新治污設備,那么可能會導致二電廠的治污成本大大高于生產收益,甚至會導致二電廠入不敷出而關門大吉,這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相反,太原一電廠不僅治污成本低,而且通過安裝脫硫設備使得該廠的排污指標有所剩余。排污交易的精髓就在于既能保證二電廠不倒閉又能保證二電廠降低治污成本,既鼓勵一電廠積極治污減排又能利用剩余排污指標增加收益,運用市場機制,將一電廠的排污權剩余作價轉移給二電廠以補足排污權的需求缺口。通過排污權交易,一電廠與二電廠無需分別購買環保設備而總共只需購買一套環保設備即雙方均可實現以最低成本實現高效治污的效果,這種效果也符合帕累托最優。
從排污權交易實踐效果來看,無論是美國的排污權交易首次實施還是我國各地的試點實施,都取得了有效的治污成果。
2、成本―收益及均衡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作為法經濟學的主要分析工具,把微觀經濟學中所使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引入制度變遷理論,通過權衡不同決策方案的成本、收益來對各種方案進行評價,為政府決策提供了可操作性、客觀性標準。而均衡分析方法作為法律經濟分析的工具之一,由英國的經濟學家馬歇爾將這一概念引入經濟學中的。在經濟學中,均衡主要是指經濟行為人認為調整的決策(如調整價格、調整產量)已不可能增加任何好處,從而不再有改變行為的傾向;或兩種相反的力量勢均力敵,使力量所作用的事物不再發生變化。作為經濟活動中的理性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不可避免地要實現成本與收益的最大差距,必然會降低成本。在傳統的經濟理論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唯一的目標和主要責任,因而企業是典型的“理性經濟人”。在排污權交易中,企業作為主要的排污者和理性經濟人,同樣也會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作為一個理性的經濟人,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下,污染者作出到底是購買還是出售排污權是有經濟根據的,這個根據取決于污染物的邊際治理成本和排污權的市場價格之間孰高孰低。要實現減排治污的環境目標,必然要求排污企業采取一定的積極措施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而排污企業作為理性經濟人也必然會選擇最理性最經濟的治污措施。由于不同的企業的治污成本是不同的,因此排污企業會根據各自的邊際治理成本的大小和排污權的市場價格的高低,作出購買還是出售排污權的理性決定,這樣可以使那些排放污染物較少且治污成本較低的企業與那些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治污成本高的企業之間達成一種均衡,使資源使用得到最優配置,以最低的污染治理費用,實現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通過這種方式,企業治污的積極性和效率提高了,而總共花費的治污成本比政府管制下的強制標準方式要低,因此,排污權交易機制通過排污權交易達到了公平與效率兼顧的目的。
四、排污權交易制度的重要意義
通過上述對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法經濟學理論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排污權交易制度是一種效率型的環境經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實現了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的“雙贏”。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實施具有以下幾方面的重要意義:一是通過排污權交易制度,將環境資源的產權明確化,然后利用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實現環境資源優化配置,最終實現環境容量資源配置的最優化;二是通過排污權交易制度,將環境治理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從而激勵企業主動改善污染處理設備,提高治污技術,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治污效率;三是通過排污權交易制度,將行政機制、市場機制和社會機制有效地結合在一起,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充分發揮市場價格機制的優越性,同時為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并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而提供良好的機會平臺。
五、結語
排污權交易機制被譽為是“以最低的成本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經濟手段”。排污權交易機制不僅在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得到了不斷的發展和完善,而且在全球范圍內也逐漸受到重視,因為環境問題不僅是國家的,也是全球性的,即是人類需要共同面對和解決的。隨著全球變暖和臭氧層損耗的問題加重,運用傳統的環境政策措施已不能實現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和有效的污染減排,所以,近年來歐美的許多環境經濟學家已開始探討建立國際排污權交易體系,以控制溫室效應和臭氧層的破壞。因此,排污權交易是人類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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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侵權;外部性成本;充分賠償
在我國,環境侵權數量正日趨增加。環境損害賠償問題不僅關系到環境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也關系到公民的基本環境權益的保護和環境法律制度的實施。然而,環境侵權作為一種新型的侵權行為,其損害賠償法律制度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學者們大多是從法學理論上進行探討,很少從經濟學角度分析。事實上,侵權行為是一種與經濟利益密切相關的行為。由于市場自身的缺陷,不能把環境效益的損失轉化為侵權行為人的內部成本,從而行為人不會自覺防止環境污染、控制環境侵權。我們有必要運用經濟學的有關原理來分析環境侵權的形成原因,尋找最科學的環境損害賠償范圍,在法律中引入經濟學的方法來有效控制環境侵權。
一、環境侵權的動因
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是企業環境侵權的動因。企業在“經濟利益最大化”原則指導下,時刻都在進行成本一收益分析,期望以最低的成本獲取最高的收益。而環境侵權是為實現其終極目標所附帶產生的一種副(負)產品。作為一個排污企業,它會盡可能地把治污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減少生產的總成本。因為大部分治污成本對企業來說屬于外部成本,企業不會主動支付這部分成本。而未加治理的污染,會侵害他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環境權益,從而產生環境侵權。按照傳統福利經濟學的觀點,外部性是一種經濟力量對于另一種經濟力量的“非市場性”的附帶影響,是經濟力量相互作用的結果。環境經濟學者揭示了環境問題的經濟根源是外部性問題。環境權益的沖突,是競爭性環境功能在環境資源稀缺性條件下發生沖突的外在表現形式,它的經濟學理論形態就是人們所熟悉的“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外部不經濟性”理論由著名經濟學家馬歇爾于1910年提出。1920年馬歇爾的學生庇古(Pigou)在發展福利經濟學理論時指出,外部性是指廠商或者某項經濟活動所引起的與本活動的成本與收益沒有直接聯系,從而未計入本經濟活動之內的外部的經濟影響,它是相對于本項活動財務上所付出的費用及取得的效益出發考慮的。環境侵權是一種典型的負外部。
明知要賠償還是進行污染,一個合理的解釋是因為污染是有效率的,其所受到的損失要低于防止污染所需花費的成本。行為人從不法行為中獲利,其獲利數額越大,行為人就越可能寧可選擇污染后進行賠償也不事先采取預防措施。其實每個人都不愿意看到事故的發生,任何人也都會愿意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但問題在于當事人究竟愿意付出多大的努力來避免事故的發生。環境侵權損害賠償制度要對促使潛在的加害人采取預防措施產生有效的激勵,其先決條件是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賠償必須等于或者大于事故成本;也就是說,賠償必須是完全的。
二、環境侵權的責任比較
環境侵權案件中,侵權人和受害者之間的經濟實力、信息掌控能力相差懸殊,這種不平衡使得在實踐中環境污染案件受害者敗多勝少;即便勝訴,受害人也僅僅只能獲得因為身體或財產受到損害而給予的賠償。單純的同質賠償常常使受害人感覺得不償失,認為自己為訴訟付出的時間、精力和財力很多,而實際獲得賠償較少,導致污染受害者面對司法救濟時態度消極。這使得加害人對于環境的謹慎程度會大大降低,從而造成環境侵權現象泛濫,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公平價值。僅僅賠償有形損失的環境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在現實的環境侵權案件中未能有效地阻止侵權甚至還有激勵侵權的嫌疑。當侵權人在衡量其預防侵權的成本大于賠償侵權損失的成本時,他寧可侵權,還有可能采取策略或利用機會主義因素逃避被追究的責任;受害人沒有正確的激勵采取積極的行動尋求損害賠償,還有可能得不到救濟。這樣持續的結果便是,環境侵權行為依舊大量發生,社會上的公民仍要為企業的生產獲益付出沉重的代價,社會的總體效益下降。
一般性的等價于受害人所受損失的賠償不足以控制環境侵權,一種更為嚴厲的懲罰性賠償在我國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上自法學專家下至普通民眾,都在呼吁將其盡快引入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之中,以彌補現行環境侵權救濟制度的缺陷。作為在西方國家尤其是英、美、法等國家中廣泛適用的一項原則,懲罰性賠償制度在環境侵權救濟方面正發揮著日益積極的作用。它是在同質賠償的基礎上通過對加害人課以高過受害人實際損失的賠償金的形式,對受害人因訴訟而付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訴訟過程中的鑒定費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所遭受的心里創痛和消耗的精力給予一定程度的補償;它在有效救濟原告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可以加大加害人的違法成本,并能有效地剝奪加害人原本所預計的在補償性賠償之外依然可以獲得的額外利益,可以對環境侵權加害企業產生實實在在的威懾力。此外,懲罰性賠償還能夠激勵受害人提訟,對加害企業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進行監督、抑制,防止環境侵權現象的泛濫,從而使法律得到充分的實現。可見,懲罰性賠償不僅具有填補損害的功能,還同時具有制裁及預防和激勵的功能。
所謂懲罰性賠償,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的損害數額的賠償。大大提高損害賠償金,使得侵權成本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必然可以促使侵權人將外部性納入考慮,變得更加小心,從而大大減少環境侵權事件的發生。但是,賠償范圍被過分擴張的話,就是將預防或注意的成本過多地分配給企業,會產生生產的低效率,嚴重限制了企業的生產積極性,企業有可能會為了避免污染的高責任成本而嚴格限制自己的生產規模。所以,如此設定環境損害賠償范圍,雖然避免了外部效應的發生從而保證了社會的公平,但卻是以犧牲經濟效益為代價的,并且可能導致經濟停滯,最終將影響社會的持續發展。這對于社會總體利益來說仍然是不經濟的,也是無效率的。正如大衛·D·弗里德曼指出的:我們的目標是取得有效率的預防措施,從而得到有效率的風險水平。我們需要這樣一個世界:只有在檢查成本至少與減少可能發生事故的成本相等的情況下,我才會再檢查一次我的剎車系統。我們并不需要一個沒有風險的世界,而是一個只發生有效率的事故的世界,只有一個事故其本身的價值高于采用預防措施來組織它的成本時,它才是有價值的。我們需要這樣一個世界:每個人都會而且只會采取成本合理的預防措施。當一種制度課加給人們過重的注意義務以至于超出了這個注意程度能夠帶給社會的效益時,這個制度必然不利于社會總體效益的提高,是不值得提倡的。我們規定責任范圍的目標在于,促使社會只發生經濟的或者說有效率的環境污染,而不是為了防止污染而杜絕生產。懲罰性損害賠償運用在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中仍然是不經濟的,因而仍然是不可取的。
三、改進路徑的選擇
在法經濟學領域,損害賠償制度應當是一種將外部性內化并因而產生出有效率的選擇的法律機制。效率一詞被波斯納用來表示使價值最大化的資源配置。科斯指出,公害普通法可以被看作一種通過將財產權分配給對他最有價值的那一方當事人而增進資源的使用價值的一種嘗試。確定加害人應在何種范圍內進行賠償取決于何種賠償范圍的設定更有利于社會財富最大化,因此社會財富最大化原則是判定是否應當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標準。在波斯納看來,所謂財富乃是個人為某物進行的自愿的支付或者自愿接受的數額,財富最大化原則就是支配法官所進行的對較高價值的選擇原則。(一)財富最大化原則
在經濟學家看來,環境污染是經濟發展所不可避免的,關鍵是如何確定最有效益的污染水平。也就是說,外部效應也有個最優值的問題。環境損害賠償范圍的設定以實現最優污染水平為目標。企業有了一個合理的預期,會將預防成本和污染的責任成本進行綜合考慮,其生產規模將會控制最優污染水平所對應的生產總量,從而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這也正是經濟學家所苦苦追求的目標。我國環境侵權損害賠償法律制度應規定的賠償范圍是能夠完全將外部性內部化的賠償范圍,即應確立充分賠償原則:侵權人賠償受害者所有的損失,使受害者恢復到侵權發生前的狀況。只有這樣,外部性因素才會被行為人充分考慮到行為的成本中。使受害者恢復原狀也正是庇古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方法所暗示的,侵權者強加給受害者一定的成本,所以要支付與受害者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相同的數額,這樣就給了侵權者一個動機,使其在做決定時恰當地考慮外部成本。
(二)環境侵權責任的改進方案
既然損害賠償的目的在于彌補受害者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所有損失,使受害人恢復到原有的狀況,而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既有人身、財產損害,也有對公眾的環境損害,那么環境侵權財產損害賠償范圍應包括如下:
1.財產、人身損害的賠償
財產損害是指由于侵權行為侵害了受害人的財產權或人身權而致其經濟利益之損失。對這種行為而致的財產損害各國一般實行全額賠償原則,包括賠償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也就是既要對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進行賠償,也要對在正常情況下實際上可以得到的利益進行賠償。人身損害指侵權行為對受害人的人身權、健康權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傷殘或死亡。對于人身損害應當賠償由此引起的全部財產損失,包括必要的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后的生活補助費、死者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所撫養的人的生活補助費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
環境侵權對人的精神狀態、健康狀況、生活條件均有較大的影響,甚至可以通過遺傳因素危及后代的身體健康。而這種已經形成的損害和潛在的危害,采用排除侵害等方法難以消除,而基于財產損害、人身損害的實際賠償費用也遠不能彌補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因此借助精神損害賠償給予經濟上的賠償和精神上的撫慰是合理的。
2.環境資源損失的賠償
由于自然環境具有特殊性,在污染損害情況較重時環境往往無法恢復而導致一種連續性的損失,因此環境資源損失的賠償其實應該作為環境侵權損害賠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但在現實中往往是被忽略的。從中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例看,由于中國的法制水平還很低,對環境的損害以及恢復的費用的主張非常少。這種現狀使得企業可以將污染的后果強加給社會,企業必然會怠于采取環境損害的預防措施,從而導致社會承擔巨大的、本來可以避免的事故成本,因此既是不經濟的,也是不公平的。無論是基于效率的考慮,還是基于公平的考慮,環境資源損失的賠償都應該納入環境侵權損害賠償中。環境資源損失的賠償具體應包括三個部分:環境資源經濟價值損失的賠償;環境資源生態價值損害的賠償;環境污染后的恢復費用的補償。
(1)環境資源經濟價值損失
環境經濟價值的損失作為法律認可的一種實質性損害,已經成為法律救濟的對象。但是在當前的司法實踐中,由于中國法制水平及受害人的法律知識有限等原因,在現實中提起這種主張的很少。例如,一個農民的農田被污染,導致農作物絕收,他最多只會提出對農作物的損害賠償請求,而不會提起對土地使用價值降低的賠償請求。法律規定的賠償范圍應明確包括這一點。
(2)環境資源生態價值損害
環境資源的生態價值不是傳統意義的財產。法律認可的損失通常是那些可被認識、感知,進而可被界定。再進而可被數量化,最后又能被社會的某種規范或標準認可,如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損失。在當今的科學技術水平下,雖然人們已經揭示了環境資源的多方面功能,如調節功能、承載功能、生產功能、信息功能等,但是能在傳統經濟學中真正獲得規范和恰當的價值計量的,僅占少數,主要集中于承載功能和生產功能的一些內容。不可能期待環境資源的損失有一個全面、精確的計算,因為人們是用永遠有限的知識去認知一個無限復雜的自然體。的確,目前我們只能在知識殘缺不全的情況下計算環境資源的生態損失。在實踐中我們一方面要應用已有的成熟知識去計算環境損失;另一方面應以一種開放式的態度去容納新的科研成果,通過司法實踐去傳達一種新的價值取向,改變人們的思維方式。因此,在計算環境損害賠償數額時也要將環境的生態效益考量在內。至于具體的計算方法,我們可以采用波斯納提出的“影子價格法”等間接計量的方法。
關鍵詞:排污權交易 理論基礎 經濟學 管理學 法學
引言
理論基礎是指理論依據和來源。排污權交易作為一種有效控制污染的政策和措施,其產生和發展都有著寬廣而深厚的理論基礎。對排污權交易理論基礎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分析排污權交易的經濟學理論基礎這方面,而缺乏分析排污權交易的管理學、法學理論基礎,并且已有的理論基礎研究大多是介紹性的,缺乏全面的深入分析。
2011年10月17日《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明確指出“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國家排污權交易中心,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 2011年12月20日《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也提出要健全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使用制度,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拓寬排污權交易理論基礎研究的視角和范圍,可以為我國排污權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更多的理論支撐。
排污權交易的經濟學理論基礎
(一)外部不經濟性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環境問題主要是經濟問題。在西方經濟學中,經濟活動的外部性是解釋環境問題形成的基本理論。對外部性的探討從古典經濟學時期就已經開始,但外部性作為一個正式概念,最早是由馬歇爾提出,并由福利經濟學家庇古豐富和發展。庇古區分了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庇古在解釋二者時指出:“此問題的本質是,個人A在對個人B提供某項支付代價的勞動過程中,附帶地,亦對其他人提供勞務(并非同樣的勞務)或損害,而不能從受益的一方取得支付,亦不能對受害的一方施以補償”( 庇古,1971)。可見,外部性是指某個微觀經濟單位的經濟活動對其它微觀經濟單位所產生的非市場性影響。
所謂非市場性,是指這種影響并沒有通過市場價格機制反映出來。經濟活動的外部性分為外部經濟性和外部不經濟性兩方面,外部經濟性是指正面的,積極的,有益的外部性,即未被反映在產品價格上的那部分經濟活動的副作用,對社會而言是有益的。如蜂農養蜂的直接經濟效益是生產蜂蜜,但蜜蜂采蜜時為果樹授粉而給果農帶來了好處,這就是蜂農養蜂活動的外部經濟性(蔡守秋,2002)。
外部不經濟性又稱負面的,消極的,有害的外部性。如生物化工廠的直接產品是化工產品,但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許多廢氣、廢水、廢渣等污染物,這些污染物對環境造成了污染,但在化工產品的價格中卻沒有將這些污染造成的損失計入市場交易的成本中。庇古非常重視外部的不經濟性,他認為,在商品的生產過程中存在著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的不一致性,這兩種成本之差就構成了經濟活動的外部性。外部不經濟性與造成污染的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沒有直接聯系,污染不影響該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易,不能在市場上自行消除。
外部不經濟性理論深刻揭示了環境問題產生的經濟根源。分析環境污染行為的外部不經濟性原因,并尋求內部化的途徑,也就成為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辦法。排污權交易制度正是建立在將排污成本內部化,并有效配置環境容量資源,達到有效環境治理目的的機制和措施。
(二)“公地悲劇”理論
“公地悲劇”這一概念來源于哈丁的同名論文,它描述了一個向所有牧民開放的牧場的經營情況:該牧場是公有的,畜群是私有的。自然法則是草場對牲畜的承載力是有限的,每增加一頭牲畜都會給草場帶來某種損害,但是這一損害由全體牧民分擔。而市場法則是每個牧民都力求使個人利益最大化。牧民盡可能地增加牲畜頭數,因為每增加一頭牲畜,他將獲得為此帶來的全部收入。作為“經濟人”的牧民,他們只考慮如何擴大畜群以增加收入,完全不考慮整個草場的破壞和退化,最終導致了草場報廢,使全體牧民都不得不從草場撤出,從而釀成“公地悲劇”。 哈丁“公地悲劇”理論說明了產權不明使得企業和個人使用資源的直接成本小于社會所需付出的成本,從而會導致資源被過度使用。
“公地悲劇”說明了資源環境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對污染物的凈化能力是一種環境資源,對這種公共物品的自由使用,每位排污者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無節制的排污行為便導致了環境公地悲劇的產生。排污權交易以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為前提,總量控制確認了環境容量資源的國家產權屬性,需有償使用而不再是公共物品。排污許可確認的污染物排放量則界定了排污者的排污權產權屬性,既實現了對排污行為的有效監管和控制,又通過不同排污者之間排污權交易實現了容量資源的優化配置。
(三)科斯定理
1960年,科斯在芝加哥大學《法與經濟學雜志》上發表的《社會成本問題》一文中運用交易成本理論分析了法律制度對資源配置的影響,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若交易成本為零,無論法律對權利如何界定,只要交易自由,資源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得到有效配置,換言之,當交易無成本時,法律權利的任何分配都能產生有效率的結果。此為科斯第一定理。但在現實世界中,交易成本總是大于零,由此又推出科斯第二定理:即在交易成本為正的情況下,不同的法律權利界定會帶來不同效率的資源配置。因此,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適當的法律。
對外部不經濟性問題的解決,科斯定理不同于庇古理論。庇古理論認為,外部不經濟性無法通過市場來解決,需要政府介入以克服“市場失靈”,如通過政府實施稅收的方式,將污染成本增加到產品的價格中去,實現外部成本內部化。由于政府的干預也是具有成本的,即禁止污染也會產生社會成本。因此科斯提出了“非干預主義”方案:認為政府干預行為是非理性的,完全可以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外部性內化問題。
因此科斯定理推論出,在交易成本高昂時,采用一種替代性的經濟組織形式可能以更低的成本達到同樣的結果,從而使效益增加,企業就是這樣一種更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形式。但是科斯并沒有簡單在市場、企業與政府之間進行取舍,而是重視政府在特定交易發生的制度環境中的作用。排污權交易制度就是通過明確排污權的產權屬性,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環境容量資源的優化配置,調動了排污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同時,通過政府的制度安排減少了交易的成本,從而實現外部不經濟性的最優解決。
(四)資源稀缺性
資源稀缺是經濟學研究的出發點,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曾將經濟學定義為:它“研究的是社會如何利用稀缺資源以生產有價值的產品,并將它分配給不同的個人”。同時,經濟學還認為,只有稀缺資源才具有交換價值,才能夠成為商品。環境是一種資源,不僅僅體現在作為生產的資源要素方面,它還具有對污染物質的凈化能力,形成環境容量資源。在人口較少,生產力水平較低的情況下,環境的容量資源顯得十分豐富,無論在資源的價值上還是在數量上,都既能滿足人們的生活需要,同時又能滿足人們的生產需要,因此它被認為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但是,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經濟迅猛發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長,污染物排放已遠遠超出環境的可容納能力,導致環境容量資源的稀缺程度急劇上升。這種環境功能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容量資源的稀缺性正是總量控制的理論基礎,也是排污權交易的前提。
管理學理論基礎
(一)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
市場失靈是指由于市場的內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條件缺陷引起的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的某些領域運作不靈,導致資源配置無效率或低效率。產生環境問題原因的外部性因素實際上是市場失靈的表現。環境資源的公共物品屬性,也使得在環境資源領域,市場機制不能很好的發揮它的作用。
當市場失靈的時候,人們希望通過政府干預來彌補市場失靈的缺陷,用“看得見的手”去解決“看不見的手”辦不好的事情。但是在很多情況下“看得見的手”并沒把事情辦好,甚至比“看不見的手”處理得更糟,由此便產生了政府失靈。政府失靈主要是指政府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不能有效地發揮自己的作用。政府失靈的主要表現有:代表性的局限、信息的有限性、對私人部門控制的有限性、決策的時滯性和實施的有限性、決策程序的有限性和政府干預的失控性等。
從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可以看出,單純依靠市場手段或單純依靠政府手段都不能有效解決環境問題。只有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各自的優勢,使二者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取長補短,才是正確的解決之道。排污權交易是在政府管制失靈情況下利用市場機制來達到控制污染的目的,但它不是純粹市場性手段,而是政府管制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的產物。排污權交易制度中,從污染物總量的設定、排污權的初始分配以及交易市場的構建、運行、監督,政府的職能都必不可少,但此時政府管制的理念、手段和對象都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如政府的角色從排污(配額)交易的主體變成排污權(市場)交易的監督者和保護者,從“運動員”轉變成“裁判員”。因為單靠剛性管制手段并不能引導排污主體的積極性,更需要法律確認的具有財產屬性特征的排放權利及交易制度來進行利益引導,達到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的最終目的(王清軍,2009)。
(二)公共選擇理論
狹義的公共選擇理論將公共選擇的理論和方法應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領域,既把官僚看成是理性的經濟人,也把官僚機構作為生產者納入公共選擇的供給模型,關注的重點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因而被稱為“官僚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認為,西方社會出現的諸多問題,并不是市場制度的失敗,而是政治(政府)制度的失敗,準確地說,是政府制度安排的失敗。所以,有必要以改革為基礎,建立一個能夠有效制約政府公共行為的政治決策體系,即公共選擇制度(張國慶,2007)。
公共選擇理論對政府失敗的分析也合乎邏輯地得出矯正政府失敗的方法,其結論是:一要通過社會制度的改革,約束和限制政府權力。二要用市場的力量改進政府效率。進行政府改革,并不是要否定政府干預,而是有效把握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干預行為的局限性及限度問題,確定好政府干預的范圍、內容、方式及力度,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其職能。
因而,在市場經濟下,政府也要利用市場機制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將市場調節與政府控制結合起來,在市場機制運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環境管理作用。排污權交易制度正是這一思想的集中體現,是政府在環境管理過程中公共選擇的結果,它實現了政府與市場的有效結合,使政府充分運用市場機制來高效控制環境污染(吳玲,2007)。
(三)制度變遷理論
制度是調整人們行為規則的總和。制度并非一成不變,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環境的變化而變遷。所謂制度變遷是指制度諸要素或結構隨時間推移、環境變化而發生的改變,是制度的替代、轉換和交易過程。制度變遷是制度需求誘發的結果。諾斯在 1971 年與蘭斯·戴維斯合著的《制度變遷與美國的經濟增長》一書中提出,制度變遷與技術進步具有相似性,同樣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源泉。諾斯指出,推動制度變遷和技術進步的行為主體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當然,不同的行為主體如個人、團體或政府推動制度變遷的動機、行為方式以及產生的結果可能不同,但都要服從制度變遷的一般原則和過程。制度變遷的成本與收益之比對于促進或者推動制度變遷起著關鍵作用,只有在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的情況下,行為主體才會去推動直到最終實現制度的變遷,反之亦然(盧櫟仁,2010)。
制度變遷理論為排污權交易制度替代傳統的末端控制制度及直接管制的命令控制制度奠定了理論基礎。從排污權交易產生的制度動因來看,是環境問題日趨嚴峻需要有效制度應對的結果。傳統的濃度控制、排污收費等制度屬于末端控制方式。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末端控制方式下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環境污染惡化的趨勢得不到有效緩解。直接管制的命令控制方式也因其高成本、低效率的弊端而無法有效改善日益嚴峻的環境狀況。
排污權交易體現了總量控制的要求,相對于排污收費的末端性特點而言是一種全過程控制的措施,相對于直接管制的命令控制方式而言是利用市場機制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是一種有效的環境經濟政策。從排污權交易的制度目標來看,是通過激勵機制促使污染者減少排放,從而實現環境治理的高效率。
(四)新公共管理理論
20 世紀 70 年代,公共管理出現了新的范式轉換,西方各主要國家掀起了一場“政府再造式”的新公共管理運動,等級僵化的科層體系向著一種更加靈活、以市場為基礎的公共管理轉變。這場轉變是在適應全球化、信息化以及提高政府效率為背景下開展的。新公共管理亦稱管理主義,近似的稱謂還有“后官僚制理論”、“市場化公共行政理論”。新公共管理有這幾個中心學說:以管理而非政策為焦點;以業績評估和效率為焦點;將公共官僚機構分解成各種建立在使用者付費的基礎上的處理事務的機構;準市場的使用和合同承包以培育競爭;一種強調產出目標、限制性項目合同、金錢誘因和自由裁員的新管理風格(陳振明,2000)。排污權交易是新公共管理理論在政府環境管理領域的生動體現,是政府在環境管理中引入市場機制,注重污染控制的總量目標和環境管理效率的實現。
法學理論基礎
(一)環境權理論
所謂環境權,是指公民及其相關主體對影響其生存和發展的各種環境因素所享有的各種權利。從權利的內容上來說,環境權是一個包含有多項子權利的權利體系,如環境使用權,即主體有開發、利用環境資源進行生產的權利(李愛年等,2004)。污染物的排放是人類正常生產活動的副產品,在目前的科學技術條件下,完全無污染是不可能的,只能是采取措施減少人類活動中污染物質的產生。因而,要進行正常的生產活動,排放一定的污染物也是環境權的內容之一,即對環境容量資源的一種利用。在環境容量資源有限的條件下,要保證環境質量必須對排污行為實施有效的制度安排,因而確認排污權并通過排污權的交易以實現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也是保障人們環境權的要求。
(二)法律價值理論
博登海默(1999)說過:“任何值得被稱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須關注……某些基本價值”;“一種完全無視或忽視上述基本價值的一個價值或多個價值的社會秩序,不能被認為是一種真正的法律秩序”。可以說,價值是一個法律制度存在與發展的前提與基礎。其中,公平和效率是法律的兩個基本價值,是法應當促成實現的價值。法的效率價值是指法能夠使社會以較小的社會資源投入,獲得較大的社會實際效果;法的公平價值是指依照自然法則或自然權利的正義。這兩種價值可以和諧共存,但又經常處于深沉的張力之中,是一對既相適應又相制約的法律價值。一方面,以效率為標準配置社會資源,促進經濟增長,增加社會財富總量,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高層次的公平,即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如果把效率絕對化,不考慮公平,就可能導致收入懸殊,兩極分化,造成社會不穩,影響以致從根本上損害效率。這就需要運用各種機制來衡緩平價值,盡可能和它們之間的張力,擴大它們之間的互補性。
排污權交易是以經濟手段刺激企業減少排污量和充分利用環境容量資源,它既體現了效率優先原則,又同時具有公平的價值取向,涉及到在社會成員間公平地分配經濟和環境的費用以及利益。
首先,通過排污權交易,可以實現對環境容量資源使用的合理負擔,使生產活動的外部性問題得以公平解決。如排污者由于超量減排而剩余排污指標,出售排污指標而獲得的經濟利益,就是市場對有利于環境的外部經濟性的激勵。如果排污者無法按政府要求減排,則需支出的費用以購買排污指標,就是市場對不利于環境的外部不經濟性成本的內部化。因此,排污權交易制度既能控制排污總量又能有效地配置環境資源。
其次,通過排污權交易為新的污染源提供一個獲得排污權的較為公平的機會,并在競購排污權時可以公平自由地競價;再次,排污者作為理性的經濟人,在市場機制的激勵下,必然會采用先進的污染治理技術并不斷地開發更加有效的技術,由技術進步而帶來的排污權節余又會為企業帶來收益,實現效率和公平的統一(王育紅,2009)。因而,排污權交易制度既具符合公平效率價值的內在品質,又具保障公平促進效率的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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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環境教育是樹立環境意識的基礎,是貫徹環境法規的保證,是環境保護的關鍵。目前,高等院校經濟學專業的環境教育還處于起步階段,關于經濟學專業要不要開展環境教育、開設什么樣的環境類課程、采取怎樣的方式開展以及對開設環境教育的效果如何評估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在經濟學專業中進行環境教育的共識未達成一致隨著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步伐加快,環境教育被提上日程。有關環境教育的研究成果可謂汗牛充棟,大部分學者都認為環境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在學校教育階段開展環境教育,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但在一些經濟學學者看來,在經濟學專業中進行環境教育是與經濟學追求的經濟至上價值觀完全背離的,如果將環境教育納入經濟學專業教育,整個經濟學理論王國和大廈都將被顛覆。由于部分經濟學學者對環境教育的排斥,進而使得在經濟學專業中開展環境教育未達成共識。
(二)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的課程設置不足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課程設置主要包括專業課程和通識課程兩大方面。隨著社會分工越來越精細化,高等院校的專業設置越來越多,專業與專業之間的融通性越來越低。與環境類專業不同,經濟學專業與環境教育在理論上不僅不兼容,甚至相互沖突。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趨勢,出現了經濟學與環境科學融合的趨勢,即誕生了“環境經濟學”這一新的學科,但很多經濟學專業還未將此納入經濟學專業基礎必修課程,有些是作為專業選修課來開設的。除專業課程設置以外,有關環境教育的通識課程還未在經濟學專業全面普及起來。
(三)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的教學方式有待探索教學方式是指教師在要求學生獲取知識,提高能力,獲取學習方法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包括教師教的方法和學生學的方法。在現有經濟學專業的環境教育過程中,首先表現在師資力量的欠缺,任課教師大多為環境類專業教師,并不清楚經濟學專業學生的需求及其環境知識的水平。其次,教學方法單一,以講授為主。環境教育更多地應是一種體驗教育,傳統的講授法根本無法滿足經濟學專業學生對環境知識的需求。第三,無合適的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規范教材。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的教材一般都是采用自編或環境類專業教材,甚至不使用教材,這樣嚴重影響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的教學工作效果。
(四)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的教學評價體系缺乏教學評價是依據教學目標對教學過程及結果進行價值判斷并為教學決策服務的活動。教學評價主要是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和教師教學工作過程的評價。目前經濟學專業的環境教育活動缺乏完善的教學評價體系,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方式、教學活動過程以及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等方面沒有建構詳細全面地評價指標,不能為環境教育教學提供良好指導。
二、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實施的對策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隨著生態文明社會“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理念的深入,在高等院校經濟學專業中開展環境教育將成為21世紀經濟學專業發展的新趨勢。鑒于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存在的以上問題,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高等院校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給予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和對策。
(一)樹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的綠色文化理念綠色文化理念是一種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和諧共進,能使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文化理念,它以崇尚自然、保護環境、促進資源永續利用為基本特征。高等院校經濟學專業要樹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的綠色文化理念,除培養學生經濟管理專業知識和能力外,還要借助學校綠色教育、綠色校園、綠色科技等方面進行“綠色大學”建設的契機,培育學生的綠色文化理念,增強學生的環保意識,樹立生態文明觀和文明發展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完善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課程體系經濟學專業環境教育的課程體系應逐步在專業必修課程和通識課程兩方面進行完善。第一,加大在經濟學專業中開設《環境倫理學》、《資源環境學》、《環境經濟學》等基礎課程的力度,促進環境系統和經濟系統的融合。第二,學校所開設的環境教育通識課,要設定為經濟學專業的公共必選課,同時根據經濟學專業特點,編制規范的環境教育通識課教材。因此,從以上兩個方面逐步完善經濟學專業的環境教育,將環境教育內容融入經濟學專業課程體系,培養經濟學專業學生注重環境資源價值的思維模式,使環境教育成為經濟學專業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探索經濟學專業體驗式環境教育模式體驗式教學就是以培養學生獨立、自主、創新等主體精神為目標,以營造教學氛圍、激發學生情感為主要特點,以學生自我體驗為主要學習方式,力求在師生互動的教學過程中,達到認知過程和情感體驗過程的有機結合。環境教育的目的在于促成環保行為的自覺。經濟學專業的環境教育應轉變傳統講授式、灌輸式等教學方式,通過情境模擬、角色扮演,從行為和感情上強化經濟學專業學生的環境教育意識和行為。同時,組織學生參加環境日、土地日、水日等重要紀念日的專題展覽以及各類環境論壇活動,讓學生在實踐中親身體驗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重構經濟學知識和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