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方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農民工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醫療服務
目前,全國各省先后推出農民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重點解決農民工在城市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保障問題。本文就北京、深圳、青島、湖南等全國二十多個省(市)正在試行的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進行評述,試探求既適應農民工群體特征及現實需求,又盡可能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接軌的農民工醫療保險過渡方案。
一、全國各地農民工醫療保險的方案
(一)參保對象。目前,陜西、湖南、寧夏、山西等全國大部分省份的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皆實行“全省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組織等(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都應按規定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農民工無論就業于何種性質單位,都能享受醫療保險。遼寧省沈陽市鑒于大部分農民工已在所在單位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因此將參保對象界定為“僅限于在外地注冊在我市從事建筑施工的單位、在本市已參加養老保險而未參加醫療保險且招用農民工占本單位用工人數70%以上的個體餐飲和娛樂等服務性行業及其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廣東省深圳市的醫保方案名為《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參保對象專指“所有企業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工”。鑒于其地域的特殊性,將參保對象擴大到包括牧民在內的“農牧民工”。
(二)繳費辦法。天津、陜西等全國大部分地區對住院醫療保險或大病醫療保險采取用人單位繳納的辦法。僅寧夏回族自治區要求用工期限3個月以上的大病住院保險費用“用人單位承擔90%,個人承擔10%”,對選擇參加統賬結合基本醫療保險,保費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繳納,只有以個人名義參保的才要求個人承擔全部費用。遼寧省大連市保費均由用人單位承擔,農民工只享受相關待遇。天津、大連繳費基數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分別為3.5%和2%。重慶市要求參保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4%繳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0.1%繳納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資金,農民工個人每月繳納5元作為大額醫療互助保險費。山西省的做法是按3%的費率繳費,要求2.5%左右劃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0.5%左右劃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深圳市規定“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單位繳8元,勞務工個人繳4元,6元作為門診基金,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用,5元作為住院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醫療費用,1元用于調劑”。南京市除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外,要求同時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互助保險”,按4元/人的月標準繳納,用于建立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此費用由農民工個人承擔?!坝萌藛挝灰陨夏甓犬數卦趰徛毠て骄べY為基數,繳費率控制在1%-3%以內”辦法最為普遍,湖南、陜西、安徽、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全國大部分地區均采取此辦法。
(三)醫保待遇。目前,農民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保障范圍基本為“住院和門診特殊病”,起付標準、個人自付比例大多按照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建有大額醫療費補助基金的,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可通過大病醫療補助解決。重慶、南京及北京都設置了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賬戶”及“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資金”專戶,為農民工大病醫療提供可靠的基金保障。依照南京市的規定,對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暫定為6萬元)以下的門診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根據費用分段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50%~8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符合規定支付范圍的門診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由農民工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按規定給予定額補助。北京市規定統籌基金年度支付最高數額為5萬元,超過此限額時,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年度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其余30%由個人承擔。重慶市統籌基金支付限額3萬元,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資金支付限額20萬元。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民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較為狹窄,僅限于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及急診搶救留觀并收轉住院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不包括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在醫保待遇執行上,除深圳市使用專用《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待遇與連續參加勞務工醫療保險時間掛鉤外,其它省份均依照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執行,繳費當期享受相關待遇,期間發生費用由社會統籌支付。
(四)基金管理。農民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保費和統籌基金利息構成,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支付。在基金結算上,南京、深圳市實行當年核算,基金結余部分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足支付時,在下一年度調整繳費標準并予以補足。寧夏回族自治區統籌基金支付標準按保費有效期和醫療費用分段累加計算等辦法確定,每年公布一次。針對基金安全問題,各地多采用“單獨建賬,??顚S?,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辦法。深圳市將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列入成本,而南京市則規定“市、區兩級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其經費列入市、區兩級財政預算”。
(五)政策執行方面。《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將穩定就業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從全國二十幾個省份方案執行情況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大多采取直接擴面形式,一定時限能穩定就業的農民工便可直接進入該體系。對于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要求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和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內部審計等制度,實行統一政策,屬地管理,分級執行。具體而言,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參保、繳費、待遇支付,醫療服務則由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國家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提供。上海、成都實行的農民工綜合保險較之有較大差異,特別是在醫保運行模式上不再采取政府經辦的傳統做法,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委托,這是一種農民工、企業、政府多方受益的醫保運作模式,在減輕政府負擔的同時,強化了農民工權益保障的社會責任。
二、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存在的問題
(一)醫療保障項目與農民工實際需求脫節。基于農民工流動頻繁、帳戶接續不便的特點,目前各地試行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基本遵循“不建個人賬戶、只建統籌基金”原則,保障項目僅限于住院及特殊門診。從推行效果看,農民工醫療保障現狀與政策目標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保障項目與實際需求不匹配。依照目前相關規定,門診費用由個人帳戶開支,必須與個人繳費基數掛鉤,即農民工必須個人承擔保費,或部分承擔、或全額承擔,現行方案大多采用“現收現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進
行管理,基金積累難以成為個人帳戶資金劃撥來源。若沒有其它資金來源渠道,全部由農民工個人承擔,這種個人賬戶等同于個人存款,以大數法則分攤風險的保險意義將不復存在。即使個人帳戶采用社會共濟原則籌資,在目前工資水平普遍低下的狀況下,無論全額或部分承擔保費都很難調動農民工的參保熱情?;诖祟惗喾N原因,目前各地多實行“建社會統籌、用人單位繳費、保當期大病”辦法,基金支付范圍只涵蓋大病醫療和特殊門診。有調查數據表明,目前進城農民工平均年齡為28.6歲,從生命周期規律來看,這類青壯年農民工人群的大病住院概率相當低,而常規疾病則不可避免。因此,農民工迫切需要的不是大病住院保障而是常見門診醫療保障。另外,在農民工頻繁流動的環境下,用人單位繳費且只保當期大病,意味著農民工任何工作異動都可能導致醫療保險待遇的終止,隨時都可能重新被排除社會保障網之外。
(二)城鎮醫療服務供給與農民工實際需求不匹配。長期以來,我國醫療衛生資源一直采取以城市居民醫療需求為中心的戶籍人口管理模式。在跨區域流動農民工已超過1.2億的今天,這種模式表現出明顯的缺陷。正規醫療機構的高額醫療費用與農民工低收入間的矛盾比較突出。2004年衛生部調研結果顯示,農民工患病后25.4%的人選擇城鎮醫療機構就診,73.2%的人采取從藥店買藥或服用自帶存藥的方式。這種事實證明農民工沒有真正享受城鎮醫療服務。
(三)農民工老年醫療保障存在政策缺失。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1.2億城市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8.6歲,且流動性頻繁、勞動關系極不穩定。所以目前我國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很少涉及農民工老年醫保的相關問題。大連、天津、沈陽等很多地區規定:“農民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用人單位不再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農民工本人也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這意味著當農民工年老后,醫療保險將隨用人單位繳費停止而終止,如果沒有其他相關政策規定來延緩其醫保關系,農民工將重新游離于社會保障網之外。農民工長年從事苦、累、臟、險工作,慢性病或其它高危重病的困擾較城鎮職工更為嚴重,更需要老年醫療保障,尤其在當前農民工逐漸成為城市產業工人主體的形勢下,如不能在農民工年老后享有與城鎮職工同等醫療保險待遇,不僅是政府職能的缺失,同時也分裂了勞動者醫療保險制度的統一性。
三、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險方案的建議
(一)建立農民工彈性醫保制度。農民工是個復雜而龐大的群體,城市移民型、回鄉型及城鄉兼業型等類別人群特征各異,同一種醫保制度安排很難滿足所有需求,有必要根據其就業特征及醫療特點制定彈性醫保制度。對城市穩定就業且具有相對固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可將其直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流動頻繁、收入低下的農民工,基于其經濟能力和其它條件的限制,可按照“低費率、保當期、保大病、不建個人賬戶”原則開展大病醫療保險,重點保當期住院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同時參加大額醫療救助;對回鄉務農的農民工,應督促其參加原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農民工,則可按照目前靈活就業人員醫保辦法,以個人名義參加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農民身份的轉變使現行農民工醫保暫行辦法向城鎮醫保制度轉換成為必然,不同醫保制度間的銜接與醫保關系接續需要彈性運作。在制度轉換方面,由現行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可將先前醫保模式連續參保時間折算為城鎮醫保繳費年限,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即按城鎮醫保規定執行相關待遇,也可對此期間醫保保費進行補繳,基數設定為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補繳比例稍低于基本醫療保險標準,補繳后可累計繳費年限,但不能補記補繳期間個人賬戶;在運作模式方面,鑒于農民工流動頻繁的特點,可建立相應的賬戶中斷與復效制度,對因失業、短期回鄉或工作變換出現保費中斷未繳的農民工,可保留其醫療關系,經補繳后,保費辦理接續或轉移。這種彈性運作模式可促進當前“保當期、不建個人帳戶”的農民工醫保暫行辦法向全民統一基本醫保制度轉變。
但現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于“低水平、廣覆蓋”原則,這就意味著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各類人群的醫療保障將主要體現社會的公平原則,而難以充分照顧不同人群的現實差別,難以滿足多層次的醫療需求。盡管相對統籌基金支付而言,個人負擔比例較小,但對有些長期患慢性病和大病的職工和家庭來說,還是有相當大的困難。這就需要建立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在內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以解決。因此在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需要同步發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從而促進醫療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企業通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更能體現企業對職工的關心,有利于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也有利于企業的深化改革,促進企業的不斷發展,解除職工對醫療的后顧之憂。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建立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技術難度大、與廣大職工息息相關的工作,加上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有些政策和機制目前仍不完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體制改革滯后的原因,考慮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可能給部分職工帶來的個人負擔加重的矛盾,分解、分散職工因患病所承擔的經濟風險,為穩定職工隊伍,減弱職工對醫療改革的心理障礙,有利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推進,因此在2005年參加屬地基本醫療保險時,路局同步實施了由企業內部自行管理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既是樹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企業的需要,也是企業改革的現實需求,對企業長遠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科學合理的制定,應把握以下幾點:
與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銜接。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結合本企業的特點及實際情況設計方案,在制定每一項具體細則時都要考慮到能否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問題,同時,還要注意企業內不同地區間的平衡。這就要求對各地區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詳細分析,找出其共同點及不同點,確保制定的政策既嚴密又有可操作性。
向弱勢群體傾斜?;踞t療保險屬地化管理以后,醫療待遇下降最大的是退休人員和即將退休的人員,再就是慢性病和大病人員,這部分人群是最需要企業給予補助的弱勢群體。因此,在制定政策時應向弱勢群體給予適當傾斜。
資金的合理使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資金必須集中統籌使用,單獨建帳管理,不設立個人帳戶。要使有限的基金發揮最大作用,要保證基金的合理分配及運行方式,這就需要對每項細則的支出進行科學的測算,量入為出,從而保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能夠平穩運行。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完善
每一項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都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隨著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不斷調整、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在實踐過程中也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
完善個人自付比例。個人自付比例是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設置的防火墻,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制訂應考慮到職工人數、退休占比、平均年齡等基礎信息的變化,及個人帳戶平均水平及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調整,確定合理的個人負擔水平。應體現合理負擔原則,這樣既有利于規避道德風險,抑制不合理費用支出,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意識。按照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完善各類人員個人自付比例,避免出現過度醫療。
設立封頂線。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是路局集中統籌,相對統籌面較小,基金承受能力有限,為減少基金的風險程度,維持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應設立最高封頂限額,不能一包到底,封頂線上的醫療費用由工會醫療互助保障金分擔,同時應鼓勵個人參加多種保險,逐步轉變職工一切靠企業的觀念,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使職工的疾病風險得到多層次的分擔。
嚴格審核制度。加強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審核,完善審核流程,實行車間-站段-社保中心分別負責錄入-復核提交-復審,層層把關。設立交叉初審復核、高額費用集體審核制度。嚴格票據管理,控制超范圍、超劑量、超時間、超療程用藥以及過度治療現象。嚴厲杜絕開大處方藥、做大檢查,開假證明、冒名頂替等弄虛作假作為。
完善補充醫保信息系統建設。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是做好日常工作的保障,隨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不斷完善,補充醫保的工作量也逐年加大,僅2011年報銷2萬余人次,審核發票20多萬張,這樣的工作量沒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統做支撐無法完成。必須高度重視補醫系統建設,不斷完善各功能模塊,充實個人基本信息。使醫療費用的支付更加客觀、標準、透明,減少人為因素的干擾。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運行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協調好與工會互助醫療關系。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應積極與由工會開展的大病救助、互助醫療等做好對接,特別對一些癌癥、器官移植、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職工,僅靠補充醫療保險是不夠的,要完善企業醫療保障體系,使職工的疾病風險得到多層次的分擔。
強化企業醫療保險人員專業力量。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內部管理,從政策宣傳、報銷材料收集、粘貼、錄入、上報、審核、資金撥付、到報銷款發放到職工,每個環節都不能馬虎,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要建設一支過硬的醫療保險工作隊伍。企業缺少醫療專業人員,可適當聘請醫療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作為顧問,對醫療費用支付較高的疾病進行把關。
目前,有些委屬高校在公費醫療的管理中,積極探索加強內部管理,節約醫療費支出的路子。有的學校重視校醫院的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請專家來校會診會醫,增強校內留治能力,減少校外就醫,節省醫療費開支;有的學校注重完善醫療管理制度,嚴格藥品、衛生材料的管理,堵塞藥費報銷工作中的漏洞,防止浪費;有的學校充分利用校醫院現有條件,對外進行醫療服務,接治校外病人,合理取得收入,彌補醫療費支出;有的學校結合校情,建立平安互助基金等形式,樹立新的保障意識。因此,在這些高校醫療費超支就相對減少,教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也能得到保證。這表明,管與不管,改與不改,效果完全不一樣。公費醫療工作中有很大潛力可挖。
為了加強委屬高校公費醫療管理,推進公費醫療制度改革,減少醫療費超支,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應根據《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和李嵐清副總理《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的精神,保障教職工和學生的基本醫療水平,切實加強公費醫療的管理,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二、高度重視公費醫療超支問題,努力結合校情,想方設法減輕“包袱”;要學習有關高校的經驗,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醫療費的超支問題;要從長遠出發,正確處理改革與穩定的關系,早改、早想辦法,以利于學校的持續穩定發展。
三、應重視校醫院的建設,一方面利用校醫院的現有條件,提高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增強校醫院的留治能力,減少轉診、轉院,節省開支;另一方面,創造條件,促使校醫院對外實施醫療服務,增加收入,補償公療費開支。
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我國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我國正大力推進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我國各行業中的職工健康問題是當代人們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且職工的健康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密切聯系,因此,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大多數企業已建立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但現階段企業所實施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所以,我們要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實施現狀進行深入的分析,從而探尋其實施的標準及原則。
【關鍵詞】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健康;問題 標準及原則
我國最初實施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為了提高某些特定行業中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而現今我國快速發展的經濟以及穩定富裕的人民生活,使得人們對于我國各行各業中職工的健康問題愈加關注。職工的健康與其個人以及企業都有著密切的關系,提高企業內部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以及承擔能力,是現代企業所必須擔負的責任。所以,在國家的大力號召與支持下,大部分具有良好經濟效益的企業都已建立了自身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現今,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已經實施了一段時間,盡管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職工的醫療保險的承擔能力,但是,在其運行過程中,許多弊端與缺陷也暴露了出來。這些問題使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有效性的發揮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我們要針對這些問題進行積極、深入的分析,從而提出現階段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標準及原則。
1 對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實施現狀的分析
1.1 有關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不完善
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至今,我國都沒有推行有關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相關法律文獻。健全的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法律,是系統管理補充醫療保障形式以及效率的關鍵。相關法律的不健全使得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管理基本處于無序的狀態,從而制約了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進一步發展。
1.2 不能有效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對我國所實行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但是就其補充的范圍與人群來說,其似乎并沒有真正地發揮其效應。
補充醫療保險中的保險項目以及保障人群,其與現階段所實施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著很大程度上的重合,像是職工互助醫療保險,這一項目所覆蓋的人群范圍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所覆蓋的有著明顯的重合,或是僅僅在保障的金額上有部分提升。所以,不能有效銜接的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使得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不能充分地保障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
1.3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工作效率較低
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中,全部在職、退休的職工都能享受部分醫療費用的報銷。我國的各個企業大都會在年中或年末,進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的集中報銷,大量的醫療費用報銷業務增大了企業費用報銷人員的工作負荷。并且,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報銷與企業中相關的工作人員的業務熟練程度有著密切的聯系。所以,如果報銷人員在工作時稍有疏忽,就會降低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工作效率。
2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標準
2.1 標準化的補充醫療保險的制度辦法
現代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標準就是,具有標準的制度辦法。企業內部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辦法的標準化,對于補充醫療保險的定位以及職工所享受的醫療消費水平等都具有積極、穩定的作用,并且,標準化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辦法對于企業內部各種方案的實施也有著一定的高效性與統一性。
2.2 專業化的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工作
對于企業內部職工的醫療費用的報銷,企業應建立專業化的報銷平臺,從而提高報銷業務的效率,并穩定職工的焦躁情緒。從而進一步提高自身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保障性能,使得企業內部的凝聚力得以增強,從而建設穩定的職工隊伍。
2.3 多元化的補充醫療保險的設計方案
企業自主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前提是自身經濟效益的穩定與充分的負擔能力,要使得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能夠保證職工的健康,并激勵職工的協作,從而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企業就要對內部的補充醫療保險進行多元化的方案設計,以保證補充醫療保險所使用的費用在企業自身可掌控的范圍之內。并且,企業還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內部所實施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進行隨時的調整、完善。
3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原則
3.1 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同步實施的原則
企業在制定自身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時,首先應了解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從而將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與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有效結合,從而保證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與承擔能力。
3.2 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合法性原則
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必須是按照國家與當地的有關法律與政策等所制定的,而且對于企業后期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調整與完善,其也要在相關法律與政策的指導下所進行的。比如,現行規定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最大的支付金額不能超過企業內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四。
3.3 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比例分擔原則
企業在對職工進行醫療費用的報銷時,要充分考慮自己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在自身可以接受的范圍內,結合企業周圍的外部環境等因素,確定適當的分擔比例??茖W合理的比例分配既能在企業的承受范圍內給予職工最大的幫助,對于企業自身的不合理的成本支撐,其也具有一定的制約作用。
3.4 費用報銷方案的靈活性原則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解決企業內部職工的醫療費用過重的問題,在保障職工醫療消費水平與承擔能力的基礎上,保證職工的健康。所以,對于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方案,企業應具備一定的靈活性,根據職工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分擔比例,從而保障職工與企業自身的共同利益。
4 總結
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起步較晚,具體操作也不熟練,所以隨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其顯現自身優勢的同時,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制約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自身有效性的發揮,并對其的進一步發展也有著一定的限制作用。所以,我們要根據現階段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狀況,探究其中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現代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標準及原則。同時,現代企業要建立完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還必須要按照國家與地方的相關政策,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以及外部環境等,進行合理的規劃設計,從而保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的優勢發揮以及其自身有效性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安佳.淺析我國補充醫療保險現存問題[J]商,2013(05)
[2]許景耀.基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探討[J].科學時代,2013(09)
[3]蘇厚斌,邱松.企業自主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探索[J]成功·教育,2011(08)
[4]陳濤.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基本原則與思路[J].現代經濟信息,2011(09)
[5]張秋君.淺談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原則和思路[J].中國商界,2012(04)
[6]王富春.淺議當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決策與信息·下旬刊,2012(12)
[7]婁輝.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模式探討[J].市場周刊·理論研究,2010(12)
撰寫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2021年工會工作第一季度工作總結
緊貼區委、區政府重大活動,積極___開展體現先進性的各項活動。根據區復旦百季度校慶活動的總體安排,在集聚職工、宣傳楊浦,“打造知識楊浦”中展示機關干部團隊風采,結合機關干部實際需求,制定了全季度活動方案,發動___名機關干部參加楊浦區政府和___大學舉辦的音舞詩畫、共同擁抱,慶復旦百季度校慶大型文藝晚會和煙火晚會;___多名機關干部、職工參加___“夢想杯”,慶復旦百季度校慶___市高校長跑邀請賽;___個部門工會女職工參加維護女職工權益法規知識競賽;會同有關部門___個部門和單位的___多名機關干部進行___比賽,___個部門和單位的___名處級領導干部進行乒乓球比賽;積極協助做好楊浦區領導干部“迎七一”,建設楊浦知識創新區卡拉ok大賽;會同有關部門___多名處級干部鑒賞交響樂室內樂,進一步豐富機關精神文化生活,塑造團隊精神,增強機關干部、職工身體素質營造了良好氛圍。
二、加大幫困結對,不斷為機關工會職工和群眾多辦實事
關心需要幫助的弱示群體,是構建和諧的___社會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工會___義不容辭的職責。機關“一日捐”形成制度,區四套班子領導成員和各單位領導高度重視,積極參與,機關干部康慨解囊,大季度初一日捐儀式上___余名機關干部、職工捐款___余萬元,為___、___定向捐款___多萬元,募集衣被132包(標準包)。在此基礎上,積極協助做好“雙千”活動的具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召開“雙千”表彰會,陳安杰書記到會作重要講話,不斷拓展延伸。一是向事(企)業單位拓展;二是向社會各界拓展;三是建立網上愛心助學平臺,在結對___名基礎上,與事業(企)單位結對___戶送慰問金___余萬元,并做好日常性資料統計結果工作。在做好社會幫困的同時,關心服務機關干部、職工工作,經常了解機關干部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反映,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積極向有關方面宣傳總工會補充保障計劃,今季度為機關干部、職工辦理意外保險,繼續做好辦理住院醫療保險工作、在職職工住院補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從業人員意外保障計劃參保率為___%,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與___局協商,解決了___余人人才儲備參加保障計劃工作。
三、積極務實創新,不斷夯實機關工會的自身建設
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會干部素質,是做好新時期工會工作的基礎和保證。我們重在加強___建設,提高工會凝聚力量,服務中心上下功。新建工會___個,指導___個工會按照工會法換屆選舉;積極探索新形勢下___工作,召開機關工會主席工作交流匯報會和專題輔導講座,區總工會副主席鄭星霞就“把握形勢,做好新時期___工作”作了專題輔導報告,激勵機關工會干部做好工作,更好地服務于、服從于區的中心工作發揮工會___的積極作用。認真做好對工會經費收支、財產管理及相關工作,增強為機關會員辦事的能力,堅持每月按時向區總工會繳工會經費,指導新建的工會___按工會法的規定上繳工會經費,針對機關各部門工會實際,通過上門聯系,電話、發催交單等方式,請各部門工會及時上繳工會經費;季度初還為各部門工會撥發了一定的活動經費,為服務于職工群眾,服務于企事業提供了物質保證。
今季度,我們盡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區總工會和機關黨工委的要求,與干部、職工的愿望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如創新工作思路還不夠寬,深入實際,為基層、為職工服務等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需在明季度工作中不斷努力加以改進。
數據顯示,從1978年至1988年,我國職工人數上漲30%,而同期的醫療費用卻上漲414%;人均醫療費用上漲310%;1988年以來我國醫療費用每年以20%的速度遞增,大大超過同期國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但是1992年以來醫療費總額的增長明顯鈍化。自1991年至1994年職工的總醫療費增長分別為17%、18%、23%、21%。與工資總額同期增長率13%、19%、25%、35%相比,人均醫療費的增長1992年以后也低于人均工資的增長,1994年甚至低于消費價格指數25%的漲幅。北京、上海等一般被認為醫療費增長較快的地區,實際上醫療費增長也都低于工資增長,甚至天津、遼寧等國有企業集中的地區醫療費增長不足10%。
這種相對鈍化現象有多方面的原因,醫療事業總體投入不足、嘗試性改革抑制過渡消費、國企經營狀況的惡化導致的無力負擔、醫療消費的改革的敏感性相對較低。種種原因說明了一點事實——我國城鎮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沒有隨著經濟發展得到相應的提高。這種國民福利水平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狀況,長此以往不利于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F實中,由于人口老齡化、科技進步、疾病譜的變化以及人們醫療需求提高等原因造成醫療費用的上升,所有這些都沖擊并推動著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的變革。
二、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內容
國家進行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改革嘗試自1994年開始,在九江和鎮江試點進行以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為基礎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1996年在全國57個城市擴大試點。1998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簡稱《決定》)以來,1999年、2000年,國務院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又陸續出臺了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了醫療保險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以《決定》為主體,以10多個密切相關配套政策為支撐的政策體系,這標志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這一政策體系為全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提供了統一的政策依據。
改革的目標是自1998年起用3-5年的時間,以建立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核心,在擴大覆蓋范圍、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完善基礎管理的基礎上,建立多層次的城鎮醫療保險體系,根據人口和經濟特征,通過多種形式解決醫療風險,滿足不同人群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首先,全國城市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本著“基本水平、廣泛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基本原則,實現三個轉變,即由福利型轉變為保險型,由包攬型轉變為分擔型,由自保型轉變為互濟型。
其次,以自愿的原則,發展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醫療保險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相結合的辦法是由我國的國情、國力決定的,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財政困難、企業效率不高,所以為了使醫療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下的具體需要,宜實行多種保障模式。
三、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深層次影響
醫療保險的性質是國家和社會為社會成員提供的用于患病、受傷、年老的治療費用、服務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的非盈利性的社會事業。它作為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穩定器,無論對于體制的順利轉軌,還是作為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組成部分,都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而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又是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戰略性舉措之一,是我國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基本目標之一。因此,對于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這項涉及方方面面關系和億萬職工利益的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盡力做好。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到1999年,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率為81%,失業保險為72%,而基本醫療保險不到10%。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例,從1998年全國醫療保險改革方案出臺至去年上半年,職工基本醫療參保人數僅有1396萬人,而此時全國的失業人口就達1120萬人,其中95%以上的職工都不能得到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我國城市貧困人口總數也達到1176萬人。如果這部分人群的就醫難問題得不到很好解決或缺乏正確的處理和引導,容易引發社會不滿情緒的滋長和蔓延。所有這些要求各地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分散決策、因地制宜,也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
四、 改革中存在的難點及主要操作策略
關鍵詞:大學生社會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個人賬戶
一、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的歷史沿革和現狀
1.公費醫療階段。現有高校公費醫療制度是1953年實施的。大學生公費醫療制度的特點是:醫療費用國家全面負責,保障水平較低。50多年過去了,醫療費用不斷上漲,而政府對大學生醫療保障的投入卻一直未見增加。每年高校主管部門撥發包干醫療費,重點院校一般為60元,而一般院校只有十幾元。我國醫療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公費醫療無法滿足大學生的醫療需要。大學生得一次感冒就要花掉幾十元的醫療費,更別說患上重大疾病。“病不起”成為高校中十分尷尬的現象。大學生公費醫療制度形同虛設。
2.公費醫療向商業保險轉變階段。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高校紛紛進行大學生醫療保險改革,在公費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大力引入商業保險。主要采取“公費醫療+商業保險”的模式。學校主管部門撥款給校方醫院,對于大學生的門診費用采取公費醫療的方法,對門診費用進行報銷。嚴重疾病住院費用通過商業保險解決。
3.商業保險向社會醫療基金制度的轉變。各高等學校自身建立學校自主籌資,分配的醫療基金,來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障的難題。湖南省多所大學醞釀聯合建立“大學生大病救助基金”。徐州師范大學在本、??茖W生中實行學生團體保險與醫療互助基金相結合的制度。在大學生中采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制度,很好得體現了社會保險互助共濟的特點,但在我國這種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還處在試點階段,各個高校改革措施也不盡相同,缺乏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
二、建立統籌基金加個人賬戶模式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制度安排
根據現階段大學生醫療保險狀況,以及大學生自身的經濟狀況,筆者認為可以借鑒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施方法,在大學生中也采取社會統籌基金加個人賬戶模式的醫療保險制度。社會統籌基金的籌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學校主管部門,如教育部,財政部等各部委的教育財政投入,以及地方政府的教育財政支出。二是學校自身的投資。社會醫療統籌基金歸學校自主管理,財務模式實行現收現付制,余額轉歸下年基金。主要支付學生普通住院費用;嚴重疾病治療費用。個人賬戶方面,學生自主籌資,自我積累。從大學生入學開始就建立個人賬戶,通過三到四年的積累,個人賬戶會達到很可觀的規模。個人賬戶主要支付個人門診費用以及普通疾病的醫藥支出,可以采取“醫??ā钡男问?方便個人賬戶的支出和使用。
社會醫療統籌基金以及個人賬戶的規模和籌資比例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以遼寧省的高等院校為例,統籌基金以及個人賬戶的總規模為每人200元左右。其中統籌基金占其中的80%左右,即160元左右。這160元可以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由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構成,相當于大學生公費醫療支出,這部分資金占到總規模的50%以上,保證為每一個在校大學生每年提供100元以上的醫療補助。第二部分由高等院校自主投資,比例為30%左右,即為每一個在校大學生每年投入60元的醫療補助。這兩部分資金構成了由學校掌管的大學生社會醫療保險的統籌基金。在個人賬戶方面,個人賬戶資金占總規模的20%,即個人每年要繳納40元左右。這樣以來,在校學生規模10000人的高校,每年大學生社會醫療統籌基金會達到200萬元。根據大學生疾病率以及醫療消費狀況,這筆基金完全可以應對大學生的嚴重疾病治療和康復問題,有效地發揮社會醫療保險的互助共濟功能。
【關鍵詞】新農合;行政管理權;人社部
國務院于2013年3月10日出臺的《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中提到,“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由一個部門承擔”,但并未說明由哪個部門進行管理。鄭秉文、鄭功成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應該交由人社部管理,而李珍認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為論述方便,簡稱為衛生部)更具優勢。但是筆者認為,不論是從性質、存在問題還是發展前景看,新農合歸人社部主管,符合社會保險合并管理的規律和趨勢,是大勢所趨。
一、由人社部擔當行政主管,更能體現新農合的性質
傳統農村合作醫療歸衛生部管理,是農民在合作社的基礎上,自發創建的具有社區互助、社區自治性質的傳統農村合作醫療,是衛生事業的一部分,所以,屬衛生部主管。但是新農合制度是“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是通過統籌分配籌集的資金,在一定范圍內對有醫療需求的繳費人群給予必要的幫助,是社會保險性質,屬于社會保障事業,并于2010年被納入《社會保險法》。而我國社會保險的主管行政部門,就是人社部。人社部對社會保險的制度創新、制度運行和制度改革相對衛生部,更為專業一些,更能符合新農合的制度本身。
而且新農合由人社部主管,也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按蟛恐啤备母锏母灸康木褪且眄樄芾眢w制,減少制度摩擦和內耗,提高效能。實踐證明,相同職能交由不同部門管理,只會增加管理的成本,降低管理的效率,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更會造成制度上的差異、政策上的摩擦,會使得原本有利于人民的好事,就因管理體制的不順,造成制度的不銜接、待遇的不公平、服務的不便捷等問題,便會弱化改革帶來的影響力,容易導致民眾不滿。所以國務院于2008年組建了人社部,實行了社會保險歸口統一管理。新農合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都屬基本醫療保險,同屬保險性質,就應由人社部管理。而且將新農合交由社會保障部管理,不但能體現歷次機構改革的基本精神,而且是最終完成“三保合一”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的關鍵環節,更是社會保險制度合并管理的必經途徑。
二、由人社部擔任行政主管,能更好地籌資難問題,并提高參保農民醫保水平
我國現行新農合的籌資機制是由“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但是我國對“集體”這個組織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且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現日趨邊緣化和發展水平地域化,使得籌資來源和集體的經濟收益出現不確定性。交由人社部管理后,可以取消集體經濟的籌資任務,由農村居民自行承擔,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以分紅的方式發給農村居民。現在農村居民的經濟收益有所提升,部分農村居民完全有能力負擔和城鎮居民相同的個人繳費。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合并后,可以設置成“一制兩檔”,供參保人員自由選擇。這樣,部分農村居民就可以選擇和原先城鎮居民一樣的繳費檔次,而部分貧困的城鎮居民也可自主選擇繳費較少的原先新農合的繳費檔次。這樣,不僅可以調動居民積極性,實現全面參保,也會有穩定的基金來源,解決了籌資難的問題。
醫療保險其本質就是互助共濟,風險共擔,高收入的人群幫助低收入的人群,低風險人群幫助高風險人群?!叭:弦弧焙蠼挥梢粋€部門管理,會使得同一制度下參保人數和基金總額大幅度增加,使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增強,運行更穩定,風險負擔更公平。而且現在農民的經濟條件也在好轉,與城鎮居民所處的經濟社會環境基本相同,經濟收入也基本相當,完全可以被同種保險覆蓋。但在新農合試點的快速推進中,衛生部面對龐大的新農合經辦業務已經是自顧不暇,疲憊不堪,根本無力承擔三項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相對而言,人社部原本就管理三項基本醫保中的兩項,且已形成相對完整成熟的管理體系,加之城鎮化過程中,將會有更多的農民市民化,加入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行列中。所以,人社部應當仁不讓的承擔起“三保合一”后的行政主管職責。
三、由人社部擔當行政主管,能更好的應對城鎮化、老齡化等未來趨勢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進程加快,勞動力在城市間的流動也在加快,但是由于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不對接、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統一,造成流動人員醫療保險關系難以轉移和接續,無法滿足我國龐大的流動人口看病就醫的需求,“農民工就醫難”問題依然突出存在。由人社部擔任“三保合一”后的行政主管,能順利解決制度整合問題,能對城鄉居民實行統一的籌資標準和統一的醫療服務待遇,使用統一的醫療保險卡,就不會存在城鄉流動人口醫保權利的轉移和接續問題。當購買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有醫療服務的需求時,可享受當城鎮居民相同的醫療服務待遇,不必將城市生的病帶回家去治,也不會出現在城市看完病,將醫藥單寄回農村報銷醫療費用的情況。這樣不僅降低農民工享受醫療服務的成本,更能調動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積極性,更能消除城鄉居民在同一區域內醫療待遇不公平的現象。
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十分突出,農村的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人口老齡化不僅涉及養老的問題、醫療的問題,還有老年人護理的問題,所以需要把養老和醫療捆綁在一起。交由人社部擔當行政主管,不但可以進行統一管理,而且使社會保障各項目之間功能互補,更能避免醫療與養老、生育、工傷等之間待遇上的遺漏、交叉和重復,也能平衡設計參保人員社會保障需求的政策。形成從出生到養老的一整套醫療保障體系,從而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進而提升整體社會保障能力。
一、關于國外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研究
世界上有很多國家都有針對未成年人的醫療保險制度。例如,發達國家有美國、德國、日本和俄羅斯等,欠發達國家有印度、泰國、越南和古巴等,我們可以從中汲取一些經驗來發展我國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事業。
1.發達國家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模式。
美國未成年人的社會醫療保險包括Medicaid(醫療救助計劃)和SCHIP(聯邦未成年醫療保險計劃),聯邦政府或者州政府是這兩個計劃的主導者。醫療救助計劃是政府對低收入家庭和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的醫療福利。針對未成年人來說,主要向貧困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醫療保險。家庭收入低于美國聯邦貧困線133%的6歲以下未成年人,以及家庭收入低于美國聯邦貧困線100%的6歲~19歲未成年人可參加這個計劃。其經費60%來自聯邦政府,40%來自州政府。而聯邦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計劃是在1965年的醫療救助計劃和醫療照顧計劃之后,在社會醫療覆蓋范圍方面取得的最大進展。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家庭兒童提供醫療保險。其參保條件為:年齡在19周歲以下、不符合醫療救助計劃的準入條件、沒有任何其他的保險、家庭收入低于美國聯邦貧困線2倍的未成年人。聯邦未成年醫療保險計劃實施以后,參加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人數逐年增長,美國低收入家庭沒有醫療保險的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有了明顯下降。為了鼓勵各州積極參與聯邦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計劃,聯邦政府給予了很高的配套資金支持。聯邦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計劃的實施使得參保未成年人的數量逐年增長,但卻對商業保險有一定的排擠和替代。
根據德國《社會法典》第五卷“家庭保險”中的規定,按照參保人群的性質,法定醫療保險分為義務參保、自愿參保和家庭保險參保三大類。其中,家庭保險參保遵循“免費聯動保險”原則,也就是所謂的家庭醫療保險,符合條件的雇員參加法定醫療保險,其家庭成員也可以享受同樣的醫療待遇,其中未成年人可以免費參保。所有在德國讀書的大學生和實習生也要強制性的參加義務醫療保險,學生必須參加醫療保險才能在德國大學注冊,可以在公立或者私立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德國政府做統一規定。近年來,德國法定醫療保險體系入不敷出,新的醫療改革方案已經從2007年4月開始實施。該方案提高了公司和個人繳納的保費額度,也提高了對醫療保險的補貼,這些補貼主要被用在了未成年青少年醫療保險的補貼上。
日本的青少年未成年醫療保險屬于國民健康保險的一個部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參加了國民健康保險或社會保險,則未成年人無需另外繳納保險金。在執行上,對有固定收入的國民根據收入的不同劃分為不同的等級,國家根據劃分的等級向國民收繳健康保險費。國民和其所在的單位各承擔50%的保險費,每月向醫療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一般情況下,就醫者只承擔發生的醫療費用的30%,其余的70%由保險機構來支付。對于學齡前(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只要進行登記,就可以享受免費醫療服務。針對未成年青少年的問題,一些自治體還制定了輔助條例來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水平。
根據《俄羅斯聯邦公民醫療保險法》,俄羅斯政府向所有的國民提供免費的義務醫療保險。針對未成年的保險主要包括人壽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事故保險。每個未成年人都可以憑借獲得的保險單免費接受相應的醫療服務。
2.發展中國家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模式
印度《憲法》規定,所有國民都享有免費的醫療,而且待遇非常高。
所有去印度政府醫院看病的病人,不論貧困與否,不論是否具有印度國籍都一樣免費,免費項目包括很多,急診搶救、掛號費、住院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甚至包括住院病人的伙食費。印度政府建立了遍布城鄉的三級醫療服務體系,全國醫療服務網絡中60%是公立醫療機構。
2002年4月,泰國開始正式實施“30銖計劃”全民健康保險(UCS),泰國是中低收入發展中國家中為全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保障的國家之一。其主要支付標準是按人頭付費,全民健康保險資金主要來源于稅收,公務員、僧侶、國有企業職工、12歲以下的未成年、60歲以上老人、窮人和殘疾人,實行免費醫療。
越南從1995年規定,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享受免費醫療,其資金來源于公共財政,由衛生部負責,每個未成年人的免費醫療費用大致為3美元。對6歲及6歲以上的學生未成年人,由附屬于衛生部的越南醫療保險公司負責實施學校醫療服務,建設校園醫療服務,增加預防性醫學服務常識,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衛生條件。一些省市還拿出財政收入的10%給無力負擔保險費的孩子作為入保費。
古巴政府為未成年人提供了質量較高的免費醫療,家長不需要為孩子購買任何的醫療保險,古巴的各個社區醫院和中心大醫院都設立有兒科,看病比較容易。實際操作中,古巴政府關注未成年青少年的行為從嬰兒在母體中發育就開始了。古巴政府不斷加大《母嬰計劃》的實施力度,《母嬰計劃》主要是為了減少嬰兒和產婦的死亡率,降低他們的發病率,提高兩類群體的生活水平。為了保證母嬰的健康,高風險孕婦可以免費住進古巴政府專門設置的“孕婦之家”,享受全天的醫護照顧。嬰兒出生以后,城鄉嬰兒要接種免費的13種疫苗,以保證新生兒健康。
從上述的介紹中可以看出,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國家都作為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主要責任承擔者。在醫療待遇方面,一般是免費就醫或者是繳納較少的保險費用,但各個國家的覆蓋范圍和入保條件有所不同。雖然各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各不相同,保障待遇和財政補貼比例也不相同,但都把未成年人醫療保險作為一個重要的部分納入到了醫療保障體系當中。
二、我國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的現狀
我國已經有一些大城市開始重視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在現有的城鎮未成年人醫療保險中存在著兩種形式:專門針對未成年人制定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兩種形式具有較高的政策穩定性和普及程度。目前,我國實施相對獨立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的城市有上海市、蘇州市、深圳市、杭州市、珠海市、紹興市和溫州市等,我們通過搜集、解讀這些城市相關的政策文件,對各市的政策進行了提煉和比較(見表1)??傮w看來,我國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有以下幾個特點:
1.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息息相關。
從出臺政策的地區分布來看,目前,實施較為獨立的城鎮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的城市大多分布在東部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這些地區在原來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之外,有條件建立較為獨立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提供層次更高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同時,從表1中也可以看出,各個相對獨立的城市之間在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水平上也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反映出不同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
2.覆蓋范圍因年齡和戶籍而不同
從覆蓋范圍來看,在以上地區城鎮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中,大多數地區把參保人群限定在本市或市區的中小學生和持有本地戶籍的未成年人,基本覆蓋了大部分城鎮未成年人,但對非本市戶籍的未成年人,杭州和深圳等市通過設定參保條件來限制,而蘇州和上海等市直接把外地戶籍人員排除在制度之外,戶籍制度成為部分未成年人納入當地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的主要障礙。同時,年齡限制主要體現在18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是否也在覆蓋范圍之內。
3.制度設計以保障大病醫療為主要目標
各地區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雖然在具體的設計中有所不同,但在制度目標上都保持著高度的一致,即重點是保障未成年人的住院和門診大病服務,對平常的門診治療費用和醫藥費用不予保障,不給報銷。一方面,這些年重大疾病在未成年人中的發病率不斷升高,這些高花費的醫療服務對未成年人所在的家庭具有較高的經濟風險;另一方面,在制度實施的初期,各級地方政府財政能力有限,醫療保險制度的社會共濟能力還比較弱,因此制度實施必須有其針對性“,保大病”成為各市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的共同特點。
4.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
出于對未成年人群的脆弱性和擴展保險覆蓋范圍的考慮,蘇州、上海和杭州等市的未成年人醫保制度將參保人的家庭繳費部分由父母所在單位進行分攤或直接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中支出,進一步緩解了參保未成年人的家庭經濟負擔,具有一定的福利特點;而且各地未成年人醫保制度都實現了制度范圍內目標人群的全覆蓋。同時,除上海市、紹興市以外,其他城市的未成年人醫保制度都具有強制性。強制性是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特征,能夠在最大程度上發揮醫療保險的社會共濟和風險共擔的作用,有利于醫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5.具體的制度方案設計仍較為粗糙
各地區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在具體的方案設計中不盡相同,制度的覆蓋范圍、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等方面均有所不同。這一方面是由于各地區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上的不均衡和地方政府對未成年醫療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是由于各地在制度方案設計理念上的差異,各地在具體的制度方案設計上仍較為粗糙。以各地起付線規定為例,有些地區未設置單一的起付線,有些只規定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線。
三、啟示與思考
通過對國內外現有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模式的分析,不難發現,任何模式都是根據各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具體情況做出的選擇,與各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文化價值觀念等多方面的因素相關。基于我國人口眾多、經濟底子薄的考慮,建立起全民免費醫療是不符合國情的。因此,我們可以在低水平醫保的基礎上考慮建立多層次、多途徑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模式。
1.未成年醫療救助
現有的未成年人醫療救助大多依賴于非政府組織,救助的范圍很有限,這就要求國家承擔起未成年人醫療救助的責任。需要醫療救助的未成年人所在的家庭一般都比較貧困,而家里有病人也會導致家庭的貧困,因此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可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配套建設,在進行未成年人醫療救助的同時可以減輕審查管理成本。
2.未成年醫療保險
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充分利用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互助功能,是一種比較合適的方案。從其歷史發展中也可以發現,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在改革前是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一部分,將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中,這種做法也是企業和職工可以接受的。在德國模式中,雇主和雇員共同負擔保費,國家對于企業實行相應的稅收優惠或者是補助,這樣做既分散風險又有利于保障效果。在建立未成年醫療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往往會忽視農村未成年人的利益。不能因為家庭貧困交不起保費而把農村未成年人排除在覆蓋范圍之外。關于這點我們可以借鑒泰國的模式,優先考慮未成年人,對特定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實行免費醫療或者提高其待遇水平。
3.社會慈善的發展
慈善事業是一種有益于社會的公益事業,是政府主導下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一種必要的補充。例如,現有的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F階段的兒童醫療慈善組織和個人行為為未成年人醫療事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因此,國家對這些慈善機構在政策和輿論上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