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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制度作為我國基本的社會管理制度,在保障居民生活水平,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社保基金作為社會保障制度運行的物質基礎,社保基金管理也是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中最為關鍵的環節。由于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龐大,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難度也較高,近年來各種挪用、截留以及擠占社會保障基金的問題也時有發生。因此,強化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已經成為當前社會保障管理工作的基礎,這對于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的規范化與制度化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當前我國在社會保障基金監管上存在的問題分析
隨著國家對于社會保障管理的不斷重視,我國的社?;鸸芾硪踩〉昧溯^好的成績,這對于確保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發揮基本生活保障功能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當前制度管理弱化,導致我國社?;痫L險防范力度薄弱,制約了社保基金運營管理的進一步發展。綜合分析,當前我國社保基金監管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制度以及法律框架不完善
社會保障基金由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關系到國計民生以及經濟發展,因此對其監管必須具有完備的法律體系。但是目前我國在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仍然不完善,對于社?;鸸芾碇皇浅雠_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以及《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而且主要是以“條例”、“規定”以及“辦法”為主,由于這些條例規定的層次較低,無法向法律一樣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因此造成了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缺乏法律解釋以及執行依據,對于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十分不利。
2、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機構建設不完善
當前我國在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機構建設上也存在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首先,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機構的職能不明確,監管機構同時充當了社會保障基金的委托人、投資運營管理人以及監管人的多重職責,因此監管力度很難保證,同時由于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工作涉及到較多的部門,造成了社保基金監管上存在著綜合規劃以及協調一致的困難;其次,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手段較為單一,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主要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實現的,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方式缺乏整合,勢必會造成基金的監管困難。
3、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監管缺乏信息披露機制
由于在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權、運營權以及監督權都控制在政府機構之中,在監督信息披露公開方面還存在較多的問題。關于社會保障基金信息公開管理上雖然制定了一些規定,但是這些規定都非常的簡單,而且可操作性也相對較差,沒有形成程序化以及常態化的信息公開機制,不僅造成社會保障基金社會監督的困難,同時也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工作缺乏指導與約束,影響了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的有效性。
三、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基本原則
社?;鹱鳛槲覈鐣U现贫冗\轉的物質基礎,對其進行監管也是一項系統的、重要的工作。對于社保基金的監管,同樣應該采取有效方法,按照一定的規律開展監管工作。對于社?;鸬谋O管,應該遵循以下幾方面原則來開展。
第一,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應遵循依法執行的原則。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應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行使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行政監管權力,以確保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權威性、約束性以及有效性。第二,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應該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監管,應該以事實作為依據,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提高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透明度,通過采取各種管理手段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情況進行整體的把握。第三,獨立性原則。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應該遵循獨立性的原則,要確保對于社會保障基金客體監管過程中,應該具有足夠的獨立權限,不會受到其他機構或者是單位的干預,能夠對社會保障機構在基金運營活動管理上進行系統全面的監督管理。第四,科學性的原則。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隨著投資市場以及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也處于變化之中,因此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也應該遵循科學性的原則,通過科學地設計基金管理以及基金投資風險預警管理,提高社保基金的監管水平。第五,審慎性的原則。對于社?;鸬谋O管應該遵循審慎性的原則,要明確對于社保基金管理既要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同時也要通過科學合理的管理來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具體而言,就是在社?;鸨O管過程中應該重點針對社?;鸬牧鲃有浴踩砸约靶б嫘腿椧?,通過采取專業的監督指標,對社?;鸸芾磉^程中的風險進行控制,約束社保基金的正常運作,在法律與政策允許的環境內,實現社?;鸬谋V蹬c增值。
四、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可行措施研究
1、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
健全社會保障基金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不僅可以為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提供法律依據與工作指導,同時也有助于督促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要求進行基金的征繳、運營使用以及發放管理。首先,國家管理部門應該強化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專項立法,通過高層次的立法以及法律的強制性,提高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的效力。對于社會保障監管法律體系的建設,應該遵循配套全面以及層次分明的原則,可以將合理可行以及系統的條例或者是規章經過調整完善之后,形成法律依據,以提高其約束管理效力。
[論文摘要]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其的物資保障基礎。從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現狀出發分析目前存在如何對基金保值增值的問題,最后提出進行社?;鹗袌龌\營的方式。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會保障基金涵義以及來源
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為了實施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法律、行政或市場運營等手段籌集積累的資金.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首要問題和核心問題,是社會保障制度能順利進行的基礎和物資保障。因此,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問題尤其是如何在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中實現保值、增值是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發展的一個關鍵問題。
我國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從具體項目來分主要包括:由城鄉企業參保企業和職工繳費建立起來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由各級政府財政撥款和個人繳費建立起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政府財政全部撥款建立起來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靠企業和職工繳費建立起來的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建立起來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按籌集的方式分可分為一下三類:一是國家強制執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單位共同繳費籌資的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用于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用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區服務的基金。第三是以個人投保,企業投保和互保險形式存在的商業保險基金。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現狀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統籌制度,從實施到現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層次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對社?;鸬墓芾砗屯顿Y方面還有一定的問題。
1.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渠道單一,流動性比較差
有關統計數據表明,我國近年來社保基金的增長速度快,在通貨膨脹的風險下如何使社?;鹩行У谋V翟鲋凳且粋€復雜的問題。目前根據有關規定我國社?;鹬荒芡顿Y國債和存入銀行,這種投資安全系數高,但從長遠來看存在貶值和流動性較差的風險。社?;鹳H值的問題來源于通貨膨脹。而流動性較差的問題是因為對國債的投資。目前社保基金實行的是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額除預留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其余的按規定只能全部用于購買國家特種定向債券,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資。從我國現在發行的債券種類來看憑證式國債的利率比較高,我國的社?;鸹就顿Y在憑證式國債,但憑證式國債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動性較差,所以社?;鹪谧鲞@種投資后的流動性也比較差。
2.隨著老齡化問題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問題
隨著全球進入老齡化社會,各國政府都在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解決退休福利的問題,特別是社?;鸬墓芾韱栴}得到了各國政府的關注。我國也即將面臨一場人口的變化,目前我國還處于一個較年輕的社會,2004年我國60歲及上的老齡人占人口總數的11%,但到2040年,聯合國估計該比例將上升到28%。我國也將面臨老年化問題。隨著老齡化問題以及因國企改革退休,下崗職工的增多,用于養老,醫療保障的費用以及下崗職工的失業保障基金大大增多,這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劇大幅增長,而社會保障基金卻增長緩慢并存在貶值的風險,這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針對以上管理問題提出幾點改革建議
為了解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遇到的社?;鸹I集問題,我國大部分學者以及社會上從事社保工作的人員,提出了很多解決的方法,大致歸納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改社會保障費為社會保障稅
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國際上社會保障系統普遍采用的籌資方式,目前在已經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140個國家中有80多個國家開征了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障稅有強制性特點,通過強制征收增強了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保障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會及時足額的供給社會保障基金;使我國經濟體制能更好的同國際接軌,有利于我國的對外開放。
(二)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累積制過渡
現收現付制是根據“量出為入”“以支定收”的原則,依據當年社會保障的支出來籌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種模式可以避免因物價上漲而引起的通貨膨脹問題,但因為我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國企改制大量員工下崗等問題的出現,將會對現收現付制這種籌資模式提出嚴峻的挑戰。因此必須對現收現付制這種社?;鸹I資模式進行改革,必須改為基金累積制。基金累積制是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是將將來發生的費用提前提取形成社會保障基金,即當期員工的保障費用由自己來承擔。采用這種模式可以達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這種模式也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漫長的積累過程中會面臨通貨膨脹的風險。并且我國現在是處于由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轉變的過程中,出現了當代人要付兩代人養老保險的雙重負擔,因此在這種轉變模式中關鍵要解決如何使社會保障基金增值的問題。
以上兩種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法是從兩個不同的方面解決了社?;鹬贫雀母镏械牟糠謫栴}。保障費改保障稅是國家采取強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資金的征收效率,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強化了社會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識。
三、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
如何使社會保障基金不貶值達到保值增值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難題。如果繼續采用現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銀行或者購買國家債券,隨著時間的推移,利率的調整,通貨膨脹等因素很難保證社?;鸬谋V?,甚至是貶值。因此為了社會保障更進一步的發展提出了社?;疬M行市場化運營方式,在市場中獲取更高的利潤。
(一)社會保障基金市場化運營的內容
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是指由有關的經營機構將社會保障基金投入市場特別是金融資本市場中,使社會保障基金進入社會再生產領域,從而使社會保障基金在市場的經營中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場中運營,要將基金分類根據不同的基金來進行市場化經營。根據流動性可以將社?;鸱譃槿?第一準備金,第二準備金,第三準備金。其中第一準備金是用來支付三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障的基金;第二準備金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用于支付的社會保障基金;第三準備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較長時期后給付的社會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據分類,第三準備金流動性不大可以進行中長期投資,這部分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關鍵。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也要考慮要安全問題,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資者將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許社保基金投資的國家都采用多種投資方式相結合的形式,盡量分散投資的風險。
(二)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方式
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運營根據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類,但總的來說可以分為社會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場運營以及非金融市場運營。
1.社?;鸬慕鹑谑袌鲞\營
a.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家債券
這是我國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國銀行存款和政府債券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或者國家委托商業銀行來辦理的。政府債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銀行的利率,而且風險比銀行存款還要低,但是政府債券的償還期限比較長,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購買公司債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籌集資本時,向股東發行的載明一定股份的書名證明。股票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公司債券也是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持有者擁有公司債權的一種憑證。債券和股票都是屬于有價證券,是現在公司融資的一種手段。社?;鹪谶x擇投資于股票還是債券是要根據投資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
采用這種方式來運營社會保障基金,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和金融機構定期存款相當,因為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比銀行存款利率高,這樣可以使基金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
在委托金融機構進行貸款業務時,雙方簽訂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幾個方面:委托貸款的總額,委托期限,貸款利率,償還期限,資金用途,風險的承擔等問題。其別要注意金融機構的監管問題,以及到期后資金的收回問題。
2.社?;鸬姆墙鹑谑袌鲞\營
a.直接投資企業事業
社?;鹂梢灾苯佑靡酝顿Y企業,事業單位。采用這種方式投資社會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隨時了解生產經營的動向,有較大的主動權。并且這種方式的投資可以獲得比貸款和存入銀行更高的利潤。但是,這種投資方式也有一定的缺點,社會保障基金機構要承擔全部的風險,安全性相比較前幾種投資方式而言比較低,不利于風險的控制。
堅決守住社?;鸢踩凹t線”
會議決定,在依法審慎合規、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債券投資范圍擴展到地方政府債券,并將企業債和地方政府債投資比例從10%提高到20%。二是將基金直接股權投資的范圍,從中央管理企業的改制或改革試點項目,擴大到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優質民營企業。三是將基金的信托貸款投資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礎設施等項目的參與力度。四是允許基金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一級市場直接投資同業存單,并按照銀行存款管理。會議要求,在把社?;鹳Y產更多配置到收益相對較高且比較穩定的領域時,要做好政策銜接,控制投資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紅線”,在促發展中壯大保民生的實力。
3月28日,國務院正式《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這一消息在市場看來。意味著社保投資即將步入更高層次的“有規可依”。事實上,早在2001年財政部和原勞動保障部就曾頒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此次《條例》的頒布意味著升級到了國務院條例級別。
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定義和定位,《條例》明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國家根據人口老齡化趨勢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確定和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在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投資上,《條例》表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
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和監管,《條例》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配置計劃、確定重大投資項目,應當進行風險評估,并集體討論決定;應當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在管理運營的各個環節對風險進行識別。衡量、評估、監測和應對,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應當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委托投資的,應當選擇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專業托管機構分別擔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一托管人;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等。
因此,筆者認為,此次《條例》的意味著社?;鹜顿Y相關條例的立法層次和權威性得到提高,社會各界關注的社保基金資金來源、投資范圍、監督管理等問題將得到進一步落實,執行《條例》將真正實現“有規可依”。
投資股市基石作用會日益顯現
從《條例》的內容來看,并沒有特別超出此前暫行辦法的內容,只是進一步明確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應當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這表明雖然升級為國務院條例級別,但社?;鹪诠潭ㄊ找骖悺⒐善鳖惡臀瓷鲜泄蓹囝惖雀黝愘Y產的投資比例上并沒有進一步放寬。
從定位來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運營,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這一定位表明不論此前、當前還是未來,社?;鸩粌H在資金來源上是明晰的,投資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也是不變的。比如對股市的投資。社?;饘墒械拈L期投資是有利于股市長遠健康發展的,絕不是快進快出的炒作資金,隨著社保基金規模的日益增大。其對股市的基石投資作用也會日益顯現。
從現實情況來看,社會保障基金運行至今,在保值增值等方面還是顯而易見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已由設立時的200億元發展到15085.92億元,累計投資收益額為7133.34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82%。其中,2015年,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總額2287.04億元,收益率達到15.14%。
與此同時,《條例》明確,經國務院批準,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可以接受省級人民政府的委托管理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受托管理運營社會保險基金,按照國務院有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規定執行。這意味著只要省級人民政府愿意,都可以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來委托管理運營該省的社會保險基金。在此之前,只有少數省市在這樣做,比如廣東省和山東省委托資金1732.88億元。此外,無論從《條例》內容本身還是現實情況來看,國有資本劃轉仍然會是未來社保基金資金來源的重要方面,這也意味著,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這方面的資金來源也是可持續的。
可以預見,隨著《條例》的實施與不斷完善,隨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其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作用也會不斷增強,對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也會產生良好的支撐作用。
《條例》落地需加快配套制度設計
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前副理事長孫小系介紹,社會保障基金運行至今,應該說是比較成功的。一方面實現了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建立了一套適合養老金市場化、專業化運作的制度,培養了一支隊伍?!拔磥戆鸦攫B老保險金結余部分交給我們運營,有一定的必然性。但這部分資金跟目前我們管理的基金是有很多不同的。”孫小系表示,社會保障基金是儲備性基金,沒有支付要求,也沒有負債管理問題,但社會保險基金的結余是現收現付的,期限短,關注度高,需要相應的負債管理。為此,這部分資金的管理從風險的角度來說,要求會更加嚴格。
這次《條例》明確提出國資將劃轉社保基金,為進一步降低費率提供了法律依據,換句話說,有利于加快社保降費的效率。國資劃轉無疑能為社?;鹛峁┏渥恪皬椝帯?,社保降費就能邁出更大的腳步,企業和個人負費就有望真正減輕,也能為中國經濟注入更大活力。另外,《條例》還將對社?;鹜顿Y運營起到規范作用,同時還能為養老金投資探路。雖然社保基金蛋糕越來越大,2015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收益率達15.14%,但也有很多問題,比如公告顯示社?;鹱誀I指數化投資的標的范圍較窄,2010年到2013年相關投資組合虧損近70億元;再如社保資金曾被挪用等。
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先天不足,除殘疾人、婦女、老年人權益等方面頒布了相應的法律以外,社會保障的主要領域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至今沒有法律。因此,社會保險立法勢在必行。完善的社會保障立法,是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基礎,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經辦機構、監管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權限劃分的依據,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監管的前提條件。
社會保障稅的實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應建立社會保障法與社會保障稅法。關于社會保障稅的優惠政策問題,如稅收減免、稅收抵扣等制度必須規范化,做到全國基本統一,以利于勞動力要素的流動。對于少數民族邊遠地區,可以用專門條例做出特別規定。社會保障稅的立法中還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稅收管理體制問題。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短時間內社會保障不能達到全國統籌水平。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標是努力達到省級統籌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會保障稅只能作為地方稅種,待時機成熟后,由中央與地方共享,根據地區間差異確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調節地區間的不平衡。
二、加強征收管理,以滿足社會保障財源需要
可以預測,社會保障稅稅基為所得額,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問題。此外,工資制度的不規范,也加大了社會保障稅征管的難度。要解決以上問題,首先必須深化工資制度的改革。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同時對國家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作相應調整,原因是這部分人員原工資沒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對企業類工資不必調整,因為20世紀80年代初期,企業的保障已全部由職工自己負擔;由于目前社會中的分配差別主要體現在發放給職工的各種補貼上,宜將已固定化的補貼加入工資的基數,作為征收的稅基,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其次,應實現工資性收入的貨幣化,建立實名制的個人工資性收入銀行賬戶,用人單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以利于稅務部門的稽核。
三、完善預算制度,優化支出管理
社會保障稅的開支,應當與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社會保障稅收入是一種基金性收入,與一般預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和專門的用途,其收支應自成體系,單獨管理。我國可以在目前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基礎上,增加一項社會保障預算,將社會保障的收支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這樣有利于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運用,置于國家法律的制約和監督之下,更好地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會保障預算的內部,不同稅目的收入也必須專門用于相應的支付項目。
在我國目前情況下,社會保障稅的稅率不可能很高,這就限制了社會保障預算的資金來源數額。而社會保障支出又有較強的剛性,其中養老金支出規模和水平會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齡化的加速而不斷增長;醫療保險支出會隨著醫療服務和藥品中高技術含量的增大而提高;失業保險支出則會隨著經濟增長速度的周期變化而有起伏。因此,當社會保障稅收不抵支時,一般預算收入應給予必要的支持,財政部門在編制預算時也應留有一定空間,以發揮財政對經濟的
“內在穩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權明晰、責任明確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增強監督力度
第一,各級政府內部建立協作分工的行政管理體系。涉及社會保障管理的部門有: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財稅部門、金融部門。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制定政策,稅務機關征收,財政監督,銀行發放。
第二,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間的事權。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則、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問題。對困難地區的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據地方政府財政經濟狀況,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幫助。地方政府承擔籌資征管、支付標準制定、社會化發放等社會保障事權,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額籌措資金。
第三,建立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法律監督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實施全面的監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鸬陌踩行н\行。行政監督包括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審計監督。財政監督即通過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投資管理、預算審核等手段,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中的有關行為進行經常性審核和檢查。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稅務監督主要通過稅法的執行和日收管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收支情況及納稅情況實施監督。審計監督是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制度,對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及結果進行定期審核。以上幾個方面的監督應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監督體系。社會監督是指由社會中介機構,對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年度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確保報告所提供的財務信息質量,并向社會公布。
五、盤活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保值增值
關鍵詞: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風險;管理
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建立于2000年,并于同年成立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在我國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我國在社會保障方面也在不斷的努力,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規模更是在這些年里不斷增長。而社會保障基金作為社會保障系統穩定運行的根本,需要社會保障基金在保值和增值方面取得預期的成果,同時這也是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的核心內容。運用科學合理的手段,將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穩定在相應的水準,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以及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穩定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具有相當的研究意義。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問題分析
1.投資渠道狹窄,投資結構不合理。我國人口規模龐大,社會保障基金運營又是“牽一發動全身”的工作,因此,長期以來都將基金安全性作為了首要目標,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和投資工具采取了嚴謹的態度。在這十多年的運營之后,低風險的投資占據了總資產的80%以上,同時這也造成了長期一來的收益水平一直較低。這類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資金安全性,但也對收益率、投資渠道、投資結構等做出了限制,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長久發展具有相當一定的限制,也從另一方面威脅了安全性的目標實現。2.社會保障基金的風險管理工作需要強化。從理論方向上來看,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在投入資本市場是為了保障自身的價值,并實現增值。同時也為低風險的資本市場提供了長期性的穩定資金來源,而管理風險也是客觀存在的,尤其是現階段準許社會保障基金進入股市,需要面對眾多的市場風險。例如: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購買力風險(也稱通貨膨脹風險)、市場風險、道德風險等等均在其列,主觀臆斷所造成的投資決策失誤風險更是具有極大的危害?,F階段,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層需要建立相應的風險意識,深入認識風險,減少主觀經驗的判斷,提高風險客觀分析的準確性。與此同時,還需要強化監管對于社會保障基金的保障,減少私相授受所帶來的違約風險。最后,還需要強化制度和管理部門的保障。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的完善策略
1.加強基金投資的制度化。科學合理有效的制度可以對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重要的保護。不少學者認為,只有在信用制度的保障下,國家的幣值穩定才會得到基礎保障,公民才會對于投資擁有較大的信息。以此來看,制度的有效性可以協調信資金,以此來發揮增強市場信心的作用。在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過程中,政府也需要負起制度規劃、完善以及維護的設責任,從發達國家的基金投資管理制度建設中總結出適合自身發展情況的成功經驗,督促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和實施,盡快為社?;鹜顿Y鋪平法制化的軌道,建立法律法規的“保護罩”。2.提高基金投資的安全性。事實上,我國對于投資安全性相當重視。因此,政策制度的引導下需要對各種投資方向進行最高比例的控制,并時常依據國內外市場風險變動進行調整。同時,還需要適時調整投資渠道寬度和廣度,防止風險過于集中而無法控制,因為一旦發生道德風險將會造成巨大的損失。此外,委托人的問題也需要重點關注,需要采取相關措施來約束委托人或人的行為,控制風險的發生,運用相應的激勵措施來激勵,提升社?;鹜顿Y的收益率和安全性。3.加強基金監管的有效性。監管作為約束和保障的重要力量之一,政府需要盡快完善對于體制的優化工作,強化監管有效性和適當的集中性。首先是監管組織結構的緊湊性,需要以法制監管為核心,根據現有的制度和法規進行集中化管理,構建主輔分明的多重監管模式。與此同時,還需要積極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有選擇的融入到我國的社?;鸨O管工作當中,例如:垂直管理。最后,還需要積極推進基金監管的市場化進程。4.提高基金投資的透明性。隨著國際局勢的不斷復雜,政治經濟風險給基金投資帶來的影響也在逐漸增加,社?;鹦枰肿陨響械耐该骱凸_原則,防止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風險。然而,同時還需要相應的信息披露機制,保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實時性,盡量確保相關人員可以及時掌握基金的投資組合狀況、投資風險等方面的信息,盡快做出反應。與此同時,基金管理人在投資運營能力上的水平也直接關系社?;鹪谕顿Y過程中的收益性和風險控水平。除了需要選取合適的積極管理人之外,還需要加快對專業人才團隊的建立速度,不斷提高團隊工作的水平,以此來保障基金投資的風險管理水平、投資控制能力以及投資收益率。5.拓寬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范圍,改善投資結構。首先,需要強化對于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管理。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投資風險上相對較低,同時也具有穩定性和長期性的收益特點,很大程度的符合了社?;鹜顿Y的需求。而對于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也是保障社會福利實現和公眾生活水平提升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如此,社會保障基金在投入到電力資源、石油開采、通訊發展、鐵路和高速公路規劃建造、港口修造以及鹽業等關乎國家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基礎建設項目當中,滿足這類項目資金需求規模大和投資收益回收周期長的需求,同時也滿足了自身對于高回報率、穩定收益以及低風險的需求。除此之外,社?;鹜顿Y還可以將目標投向環保、養老以及醫療等影響我國發展的產業,同時這類產業的發展也與社會保障基金關聯較高,可以形成協同發展的效益。然后,也可以適當拓展海外市場的投資活動。根據國際規范和條例進行嚴格評審,然后選取合適的境外投資資產托管人和監管人?,F階段,我國社保基金在海外投資的總額約為十六億美元左右,占其資產管理規??偭康?%左右,未達到政府所設立20%的投資紅線。同時,海外市場也存在更加豐富的投資渠道和利潤空間,也給社?;鹛峁┝烁嗟倪x擇,提供了分散投資風險的渠道。最后,還可以進軍私募股權投資產業。現階段的基金投資運營仍然屬于正常狀態,但是社?;鹪谕顿Y配比上需要遵照國家限制,不可超過標準。而私募股權投資在資產配置后,也很大程度的彌補了其他投資工具所構建投資板塊的不足。次貸危機時代的重創仍舊影響美國和歐洲大部分國家,預計未來三五年時間將會成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發展的黃金時期。而社會保障基金也需要盡量把握這一發展趨勢,加快對自身投資渠道的豐富和完善,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提供更大的幫助。
三、結語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在投資運營管理體系發展上還屬于初級階段,隨著我國人口紅利退潮后的人口老齡化,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管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尤其是保值增值的工作壓力。然而,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管理工作的開展還需要更加嚴謹,強化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在風險防范和監管等方面的工作。然后,根據未來的發展需求進行合理的資金配置,調整投資模式,滿足社會保障基金日常運營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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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托責任與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受托責任的概念來源于財產權。在社會經濟活動中,財產所有者將其擁有的財產托付給他人進行管理、計劃、決策時即產生了受托責任。受托責任關系一般涉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兩個當事人。受托責任即為財產的受托人對財產的委托人承擔有解釋、說明其受托財產的保值、增值活動的義務。受托責任其責任主要表現在行為和報告這兩個方面,行為責任是指是否按要求管理受托經濟資源,報告責任則是指提供的財務信息是否合法。受托責任與任何審計活動都是相輔相成的。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作為審計活動的一種,也與受托責任存在必然的聯系,投保者購買社會保障基金并非自己直接購買,通常是通過公司或其他機構代繳,這種代繳行為就是受托經濟關系,其審計活動也和受托責任息息相關。
(二)公共受托責任與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相對于受托責任理論,公共受托責任理論是其發展的更高階段。社會公眾作為委托人,在信息優勢和所有權不對等的情況下,對公共受托責任產生了需求。因此國家財富的所有者———人民由于缺乏信息優勢,將國家財富委托給政府進行管理,使政府擁有管理國家各項事務的權力;同時政府在遵守各種法律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避免權力的濫用,以保證這些財富的安全與完整,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并向社會公眾公開相關信息。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采取的主要是管理的形式,社會保障部門并不是基金的所有者,而是委托經營者,這就表明在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上存在著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同時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主要依賴于政府行政機構,審計機關相當于是委托審計機構,其本質也是一種公共受托關系。因此,公共受托關系體現在社會保障基金的各個方面,這也體現了審計的重大意義,無論是運營部門還是審計部門對社會保障基金都具有公共受托責任。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審計法律基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還沒有完整的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出現。由于沒有統一的法律規范,導致我國負責各個不同單位性質社會保障審計工作的政府部門,站在各自的立場,自行制定了相關政策,自成一派,這就使得社會保障體系變得混亂,使其權威性和強制性得不到保證。由于沒有強有力的法律,對社會保障機構的職責沒有構成約束,越來越多的基金運營者利用法律的空隙,非法套取社保基金,而審計部門也由于沒有法律作為依據,審計監管形同虛設。
(二)基金擠占挪用現象突出,監督不到位。從審計署對企業進行的關于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財務專項調查結果中可以看出,企業財務中存在占用社會保障基金挪為他用的現象。
(三)監管機構缺乏真正獨立性。我國設立了社會保障基金政府審計部門,把勞動保障部門以及社?;鸸芾頇C構作為審計對象,目前負責基金監管的基金監管機構是被審計對象勞動保障部門的下級機構。這就形成了勞動保障部門同時擁有運營和審計的權力,將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與投資運營混為一體,社保部門是基金管理者,也是基金監督者。因此,監管與運營重合,導致了權責部分、監管不明現象的產生。
三、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監管法制不健全。我國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法律,也就沒有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相關法律文件,只有大部分以“通知”“、暫行規定”、“條例”等形式存在的行政規章由國務院各部委制定,導致社會保障基金審計體系缺乏有力的監管網絡,各類法規條例相對分散,缺乏聯系。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社會保障部門的責任與義務沒有得到有效的約束。此外,審計部門沒有一致的審計規范,社會保障基金的基礎數據、基本指標取值標準不同步,使審計難度加大。
(二)監管方式單一,信息披露制度薄弱。我國審計監管的現狀是以行政部門審計為主要審計手段,而國家審計機關所涉及的審計對象頗多,內容繁瑣,難以對社會保障基金做到及時有效地監督?,F行的監管模式主要是事后監督,對造成的損失無法彌補。缺乏預警監督、單一的監督方式和監督手段導致了社?;饘徲嫷男什桓摺I鐣U匣鸨O管不夠透明,監管部門實行封閉運作,參保者沒有被告知自己的錢是如何被管理,社會監督存在嚴重缺位。
(三)未形成有效的監管體系。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主要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審計部門責任分配不合理,社會保障基金審計實行分散監管,由多個政府部門共同承擔監管責任,這就必然導致監管主體間難以協調,責任不明確。二是審計人員數量不足,人員素質不高。審計人員嚴重不足,社會保障基金中存在的問題很容易被忽略。目前審計部門的的成員以老一輩人員為主,在審計分析和對現代審計技術的運用上都無法達到標準。
四、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國際比較與啟示
(一)審計依據。社會保障基金需要法律來規范,而審計依據的完整是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基礎??v觀國外社會保障基金的發展,國外很多國家都有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為社?;饘徲嬏峁┝艘罁?。以德國為例,1881年社會保障制度開始形成,到1976年進行了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在1985年之后以社會保險、社會補貼、社會救濟為主體的社會保障制度得以形成。相比之下,我國尚未頒布任何法律來作為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依據,立法滯后,造成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缺乏法律依據。
(二)審計模式。從審計主體和審計模式方面來看,大多數發達國家的審計模式是以政府審計為主,同時輔助以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通過德國對社會保障基金在審計權限、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結果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國首先都把與社會保障基金相關的各個管理部門作為審計對象;其次審計內容都涉及面廣,信息量比較大,涵蓋了社會保障基金來源、支出、管理、運營的各個方面的審計;最后,德國的社保基金審計都包括了對財務信息的審計,以及對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的效率和收益的審計。而我國的審計模式主要是政府行政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環節薄弱,這與國外的審計模式存在大的區別。
(三)審計方法。在審計方法方面,早年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方法比較單一,沒有先進科學的審計方法。而國外發達國家則擁有了相對先進的審計手段。在德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有風險被當作出發點,通過對其進行分析和評價,圍繞基金風險來設計審計計劃,建立了風險導向型審計,將其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之中。2000年,又實現了計算機審計與風險審計的結合。隨著科技的發展及國外先進審計理論和審計方法的影響,我國在21世紀以來,開始實行聯網審計和效益審計。效益審計將成為我國未來5年審計工作中的主要審計方法,建立社會保障預算體制,通過預算來控制支出。
五、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堅持有法可依、依法審計。嚴格的法律規范是我國社保基金審計工作有效進行的保證。不僅需要以基本法的形式頒布《社會保障法》,還要出臺配套的更為詳細的法律文件,將社會保障的征收與使用范圍、繳納額與發放額的計算、基金的投資管理、社?;鸸芾聿块T的權利義務與懲處機制等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加以規定,以此來建立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為基金審計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實現有法可依。社會保障部要加強審計監督制度建設,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格做到對違法行為進行懲處,杜絕一切徇私枉法、知法犯法行為,做到依法審計。
(二)健全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
1.完善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監管體系。國外通過以法律來作為社會保障基金安全運營的保障,以基本法的形式對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提供依據;其次有依法設立的行政機構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監管;最后,規定重要的審計報告必須送交國家權力機關審查。我國應該加強社會保障經濟審計監管體系的建設,完善審計監管制度,提高審計質量。進行審計體系改革,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所有者、監管者和經營者色角色分離。我國需要把社會保障基金這“第二財政”納入財政預算的范圍,在目前地方政府掌管著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運營權的情況下,要加強中央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宏觀調控,實行政府財政預算,這將強化政府財政職能的發揮,實現收入分配效應和資源配置效應。此外完善社會保障基金審計體系還要加強對其使用的相關信息公示,實現運營公示,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透明度。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公布最新的社?;鹗绽U比例、收繳金額,使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
2.強化社會保障基金內部審計。審計活動嚴格遵照審計法律文件的相關規定進行,任何審計項目的規范性、權威性、準確性、強制性都能有法律作為保障。突出審計工作的重點。深化審計工作分析,避免審計只停留于社會保障基金矛盾的表面,而無法發現問題的本質所在。約束審計權力,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將審計職權進行細分,防止審計權限過分集中現象,嚴懲權利濫用和越權行為。
3.推進社會保障基金社會審計。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主要依靠政府行政審計,而社保基金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對象基金管理機構都是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領導,這樣的隸屬關系對政府審計的獨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帶來了負面效應。必須將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來確保審計效率。社會審計人員獨立于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和審計部門而存在,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其公正公平性可以得到保證。因此,就我國國情而言,應該采取以政府審計監督為主導,其他多種監督方式并存的監管體系。
(三)重視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確保審計質量。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社會保障基金必將與國際接軌,社會保障政策也隨之改變,傳統的合法性審計所固有的審計模式與審計思路不再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這就需要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不僅包括審計方法、法規制度方面的培訓,還應從提高審計人員對社會保障基金問題的認知分析能力和創新性思維,擺脫固有的審計思維模式。只有這樣,審計工作才能為社會保障基金的高效有序運營建立堅實的基礎,才能真正實現依法審計,審計為民。
(四)加強社?;鸬耐顿Y運作和風險控制。根據社會保障基金《暫行辦法》的規定,在基金的投資運作中既要實現基金資產增值,同時須重視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加強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風險控制也是審計工作的一部分,實現有效的分散投資風險必須拓寬投資渠道,按市場原則實行投資的多元化。市場經濟體制下,涌現了大量的基金管理機構,為多元化投資模式的發展帶來了便利。
國際上通常將監管方式分為兩類:
(一)審慎型監管—
即根據審慎原則對基金進行監管。監督機構不對基金資產的具體安排做任何數量化的規定,但要求投資管理人的任何一個投資行為都要像一個“謹慎人”對待自己資產一樣考慮各種風險因素。有如下四個主要特點:一是強調基金管理者對基金持有人的誠信義務以及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打擊欺詐行為,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二是要求對基金資產進行多樣化的組合,避免風險過于集中;三是限制基金管理者進行自營業務;四是鼓勵競爭。在這種監督模式下監督機構較少干預基金的日常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審計師、精算師等市場中介組織對基金運營進行監管,只是在當事人提出要求或基金運營出現問題時才介入;這種監督模式給基金管理者依靠專業背景進行投資以很大的發揮空間。
(二)嚴格限量監管
即預先配置好各種資產在總資產中的比例,然后按照既定的比例投入資金。其主要特點:監督機構獨立性強,權力較大,除了要求基金達到最低的審慎性監管要求外,還對基金的結構,運作和績效等具體方面進行限制性的規定。監督機構根據這些規定,通過現場的和非現場的監管方式密切監控基金的日常運營。
其風險較小,但保值風險一般高于審慎性監管模式。
(三)兩種模式的比較與分析
兩種模式各有特點;對待不同的風險抵御能力不同。從資金投資權力上來講,審慎性監管是較寬松的,因為管理人享有充分的資產配置權。但從另外一方面看,它又是非??量痰模驗樵诎l生投資失敗時,資金管理人必須能夠舉證自己當時的決策是符合謹慎性原則的。與審慎性監管相比較,嚴格限量對投資管理人在承擔投資失敗責任時比較有利;只要不違反預先規定的資產數量比例規定就可以免除承擔投資損失的責任。
在表1中,我們可以看到大多數國家采用的是嚴格限制監督模式,而只有英國、美國、愛爾蘭是采用的謹慎人投資監督模式。這些國家采用謹慎人投資監督模式,其資產組合中不動產投資均在50%以上,股票投資尤其居多。
從收益率上看,這種模式的特征是不動產和股票投資收益率大于其他的投資組合的收益率,其傾向于風險較高,靈活性強的投資模式。采用審慎型監管方式的國家的基金收益率一般高于采用嚴格限量監管的。但這類投資組合的風險較大,需要成熟的資本市場和有效的制衡機制作為充分條件,否則基金的安全難以保證。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方式及其實際效果
(一)當前社?;疬\營的監管模式
我國目前采用的是嚴格限量監管模式。2000年我國成立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并于2001年出臺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基金的投資渠道和內容進行了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鸬耐顿Y范圍限于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托社?;鹜顿Y管理人管理和運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它的優勢是資產承擔的風險有底線,但最大的缺陷是容易產生人風險,而人風險在公共產權資產管理框架尚沒有形成合理制約或激勵的投資。土壤上是最容易滋生的,也是最難根治的,這類風險常常表現為“道德風險”。
(二)基金運營現狀
根據《暫行辦法》,目前主要投資于國內資本市場,投資品種包括銀行存款、國債和股票等。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投資,由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內部專業人員直接運作。股票等風險較大的投資,社?;鹞薪o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運作。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專業投資機構人圍,成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人。2000年我國建立起了全國保障基金理事會,對全國社?;鸬姆e累部分進行統一投資運營。通過各種投資渠道,社保基金取得了一定成績如表2所示。全國社?;鹄塾嬍找媛蕿?1.48%,比同期累計通貨膨脹率5.04%高出6個百分點,說明理事會較好地實現了社?;鸨V翟鲋档哪繕?。
(三)投資創新與探索
這幾年,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針對社保基金的運作展開了一系列多元化投資的探索和創新。2003年,開展了債券回購業務;以戰略投資者的身份,申購了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新股。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進行了股權投資,并且開通了上證50ETF直接投資渠道。從實際效果來看,這些投資工具和投資方式的創新,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發揮了積極作用。此外,在進入新的資本市場方面,2004年2月,國務院已經原則同意全國社?;疬M行海外投資。這對社會保險基金來說又是一個全新的機遇與挑戰。
三、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實行審慎型監管方式的必要性
我國當前面對的老齡化問題嚴峻;其一是我國的養老保險起步晚,層次低,覆蓋面窄;其二是人口老齡化速度迅猛。據測算,目前我國退休人員占在職職工的比例為20%左右,2010年達到30%,2032年達到50%,2045年將達到55%。從目前的投資收益來看,我國社?;鹱晕冶V翟鲋的芰﹄y以應對未來20年后的老齡和購買力風險。故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監督機構有必要從制度供給方面考慮,轉變現行的監管方式。
(一)資金增值是監管方式轉變的內生要求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需要通過投資運營實現其保值增值,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目前社保基金來源有限,多半來自于財政撥款。如表3。假設財政支持可這樣繼續,對于要承擔的2萬多億的轉制成本,凹這無疑是杯水車薪。如果情況不能得到改善,這些歷史成本很難甩掉,還會使財政陷入泥潭不能自拔。這就需要為資金創造一個合理的投資環境,讓其實現自我保值增值。
(二)監管模式要與投資方式相適應
投資方式改變,要求其監管方式也應該隨之改變,兩者相輔相成。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成立之初,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主要將資金在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投資。在這種投資方式下,選擇嚴格限量監管是比較適宜的,其優點在于投資風險、委托風險及成本比較小。不過,隨著基金積累規模擴大,應對未來老齡化危機的要求,選擇更能保值增值的投資渠道,基金入市成為大勢所趨。2003和2004年,共有10家專業投資機構入圍,成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管理人。這一投資方式的調整,要求監管方式也需要隨之改變,使監督方式向適合于社?;鸢l展的方向漸進。此外,國家對投資的范圍有所擴大,開展了債券回購,股權投資,并原則上同意海外投資等一系列政策變化。這也就為我們的投資管理人提供了提高收益,降低風險制度前提。但這個前提還不完全,需要適合的監管方式與之配合,才可能達到基金保值增值預期的目標。
(三)化解“資產——負債”風險
社保基金在運營過程中,會遇到經營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信用風險,在限量型的監管模式下,它們都得到了較有效的控制,但是“資產——負債”風險就成為了一種很難規避的風險。這種風險就變成了一種系統風險。也就是說,當未來的現金流量是已知的,那么就能夠購買合適的債券來抵消負債的影響,然而,假如未來的現金流量是不確定的,特別是由于工資、物價變化,資產價格上漲或人口因素等,那么固定收益工具或政府債券是一種拙劣的保值工具,不能化解社?;鸬馁Y產—負債風險。風險管理學中有一句言簡意賅的結論,那就是“不能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告訴人們要用分散的辦法去規避風險。這種規避方式正與審慎型監管方式相匹配。因此,轉變監管方式成為一種大的趨勢。
(四)理清產權
社?;饘儆诠伯a權資產,劃清產權界限,良好的制度供給才能充分發揮對投資管理人進行激勵的作用。依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商業銀行是基金的“托管人”。銀行存款、國債等風險較小的投資,由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內部專業人員直接運作。股票等風險較大的投資,我們委托給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運作。從這里可以看出,基金理事會兼有基金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的雙重身份。兩者的目標也不盡相同,基金托管人的目標是社?;鸬陌踩院?、流動性高;而投資管理人的目標是社?;鹜顿Y的收益最大化。這樣看來,“雙重角色”必然產生一定程度上的沖突,所以這個機構應該進一步“專業化”。審慎型監管有利于這種產權的清晰劃分,使得基金理事會真正成為基金托管人,專業的投資機構成為投資管理人。從而權責匹配,使它們最大限度的發揮各自的優勢,增大社?;鸨V翟鲋的芰?。
(五)提高競爭層次
從制度的角度來看,沒有—個適合的制度,市場經濟只能是低效的,審慎型的監管方式實質是政府的一種新的制度供給。這種監管方式的轉變,會引入與市場經濟相一致的競爭,符合市場經濟及全球化的要求。在嚴格限量監管條件下,基金投資管理人自由較小,沒有資產—負債風險壓力,也沒有積極尋找基金增值的內在需求。他們只要按照比例投資就高枕無憂,盈虧對這些機構影響不大,缺乏逐利動力。而審慎型監管模式會打破這種“大鍋飯”的情況,采用一種機制設計的方式將表現優秀的和低劣的基金投資者區分開來。使得它們有動力和壓力盡可能的為基金保值增值。這樣的話,保值增值能力強的投資管理人會有獲得更多的資源;反之,可供投資的資源越來越少,甚至取消其投資管理人資格。
綜述所述,社?;鹚鎸Φ娘L險呈多樣化,不能完全靠政策法規,行政命令,更不能依仗投資人或稱為內部人的那部分人的自我約束來控制和化解。需要政府從制度上來考慮,從制度上來約束,為社?;鹜顿Y營運提供制度環境。通過上述分析,審慎型監管應該是比較適合今后社保基金保值與增值的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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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也不斷深化,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基金來源更加多元化,而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核心內容,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有效的管理,不僅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社會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運行的關鍵。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政策發展沿革
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為實施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法定的程序,以各種方式建立起來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貨幣資金。社會保障基金按用途可分為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又分為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障基金是以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為目的而建立的基金,所以,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再生產中消費基金的組成部分,近幾年來,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加強了管理,出臺了相關的監管政策,具體如下:
1999年7月1日,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聯合制定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開始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
2001年5月18日,勞動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明確了基金監管的原則,確定了監管機構的監督范圍。
2001年12月,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聯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暫行辦法》,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002年5月23日,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社會保障審計檢查證>,的通知》。
2002年,有關建立基金監管部門協作機制并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基金監管責任主體的相關政策,以及有關《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的延伸性程序規定,正在加緊擬訂當中。
2002年12號文,勞動保障部《關于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盡管各級部門加強了對基金的管理,但在基金籌集及運用等環節上也存在不少問題。國家有關部門通過對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監督檢查,發現瞞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少繳社會保險費、騙取或違規支付社會保險金等問題時有發生,針對出現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大力加強其監督和管理,充分發揮會計監管和審計監督的管理效應,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使社會保障基金管理與運營納入到良性循環的軌道上來。
二、國外社會保障情況簡介
以美國為代表的“自由型”社會保障社保制度,基本特點:一是項目多但覆蓋面和保障水平不及“國家福利型”高,如在美國投保者每日領取的養老金只相當于原工資的50%.;二是共同基金在養老保險資產比重逐步上升。
美國共同基金業已將重點轉向了養老類型的投資項目。今后,養老市場仍將在共同基金的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共同基金的長期回報率一般達到10%左右。2001年回報率有所下降,但一般仍高于儲蓄的利息。當然也有一定的風險,但比直接投資股票風險要小得多。
歐陸國家多數實行“穩健型”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特點是:一是公民必須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定期交納社會保險費,從而享有申請保險待遇的權利;二是除失業保險外,其他保險均由獨立的保險機構經營,實行自治管理,政府只起指導作用,保險基金由雇主和雇員共同承擔。
北歐和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實行“國家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特點:社會保障內容龐大,覆蓋面廣,保障水平高。如瑞典的社會保障覆蓋了在瑞典居住的所有人(不論其是否有瑞典國籍,不論其是否就業,只要居住到一定年限,均可享受);二是基金的來源是各行業的雇主,雇員則基本不交納。這種類型的理論基礎是福利學派思想,主張建立合理分配、收入均等的國家。政府通過課征高累進稅,向全體居民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一切社會保障。但這種類型因企業負擔較重,如1995年瑞典企業主負擔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等各種法定保險費用占利潤的32.9%,影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
日本實行把企業的利益和職工的利益捆在一起的辦法,在戰后恢復和發展時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終身雇傭制、年功序列工資制、較高的獎金和職工集體福利。近年來,因受東南亞危機和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日本經濟持續低迷,原有社會保障制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日本采用職工持股制度補充退休準備金制度。
三、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借鑒國外社會保障實例,筆者認為我國應該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在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管理體制不統一法制不健全,包括領導管理體制不統一,基金管理難以協調、法制不健全,管理缺乏規范;社會保障基金運行機制不健全,基金的籌集,運用和保值增值難以形成良性循環;基金未納入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統一預算,缺乏統籌安排,基金分散,難以產生效益、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難以渡過“老齡時期”,“代際轉嫁”方式將出現支付危機、缺少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基金保值困難等。針對這些情況,應該大力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和管理。
四、加強會計與審計監管功效
在社會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與社會保障整體改革步伐不協調之處。財務會計理論體系不完善,財務管理秩序混亂,管理透明度低,資金管理過程暗箱操作手法嚴重,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會計管理體系不順暢,會計制度欠缺等。為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會保障基金運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規性,在實踐中就必須加強會計監管及審計監督的管理效應。這里的會計監管,是指對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運動過程實施內部監管,具體執行部門包括:財政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財政專戶管理機構、稅務征收機構以及銀行、郵政、醫療等社會服務機構。這些機構,為防范基金運作風險,提高管理質量和水平,必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運用的內部會計監管及內部審計監督;而外部審計監督,是審計部門獨立于各執行部門之外&對資金運行的全過程實施外部全程監控,審查各級經辦機構的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財務和內部審計機構是否健全,能否有效地發揮核算監督和控制作用。
(一)加強法律規制
市場經濟及WTO對法制環境的要求和社會保障制度自身建設的需要,均決定了法制性取代政策性的必然。應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法》,使其與《會計法》、《審計法》聯手,如果在某些關鍵環節實施會計監督以及審計監督受到阻礙時&可以采取必要的司法介入,在社會保障及其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發揮內外共同監管的效應。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實行動態監管
我們可以借鑒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計算機操作和聯網管理,這就在根本上消除了虛報、瞞報、暗箱操作等違法行為,所以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專業化、網絡化、信息化、現代化管理勢在必行。
(三)加強各層次執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
隨著安然公司的倒閉,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做假事件公諸于眾&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提高執業人員整體素質&包括內部會計和內部審計人員、外部審計人員及社會各界執業人員,是確保執業誠信的根本。應定期開展執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誠實守信教育,樹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從業作風是加強誠信的第一步。
(四)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審計監督
社會保障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社會保障審計的范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農村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項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等。其目的在于:保障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我國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保證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與完整,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促進接受社會捐贈的部門、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社會捐贈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1.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稅務征繳,是規范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需要。稅務征繳與社會保障機構征繳相比,一是更具有“威懾”力,更具法律效力,有利于規范社會保障基金征繳,防止偷、漏、拖欠繳納等問題;二是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征管法對不履行納稅義務的企業和個人采取一些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加強征管。
2.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稅務征繳,是當前社會保障基金收繳管理的現實選擇。要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社會保障機構成為社會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者,它原來承擔的收繳任務必須分離出來,由其他機構收繳。與成立新的征收機構相比較,稅務征收具有新建成本低、管理經驗豐富、更容易掌握和控制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贏利情況,更容易掌握企業的歷史資料,實行稅務征收有利于規范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管理。
3.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稅務征繳,是建立真正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需要?!笆濉庇媱潖娬{,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真正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原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企業仍然是社會保障的主要承擔者,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和退休、失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沒有從企業中分離出來。一方面,造成許多國有企業這方面的負擔越來越重,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大瓶頸;另一方面,現有的社會保障也沒有完全解決因國有企業改革所帶來的失業人員增長和退休人員增多等社會問題,沒有為國企改革提供一個寬松的社會經濟環境。此外,社會保障因企業性質不同而差別較大,而且呈現固態化,不利于不同企業、不同行業間人才的流動。這些都不利于促進經濟改革與發展,不利于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不利于迎接加入WTO所帶來的挑戰。因此,建立真正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將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障職能分離出來,當前迫切需要社會保障基金通過稅務機構實行社會化收繳。
社?;鸲悇照魇諏崿F的幾大轉變
1.“差額繳撥”向“全額繳撥”的轉變。原來實行的“差額繳撥”,就是企業應該上繳的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機構應撥付給企業的社會保險金相抵消以后,收大于支的企業,差額上繳;收不抵支的企業,差額撥付。那么收支相抵的部分,就其本質而言,收繳和發放的責任和壓力都在企業。這樣,一方面造成國有企業的讓會保障負擔越來越重,另一方面,現有的社會保障也難以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所帶來的人員流動和社會動蕩等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情況下為企業挪用、擠占社會保障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機,造成社會保障基金發放拖欠嚴重,嚴重影響到離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原來的差額收繳模式,因為種種原因,社會保險資金的征收日趨困難,社會保險機構難以征繳足夠的收入滿足其發放,不得不以支促收,實行“差額繳撥”,這也是權宜之計。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將企業的收繳責任分離出來,使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責任落在稅務機關身上,而發放由社會保險機構負責,使發放機構不能以發放促征繳,更有利于實現了“差額繳撥”向“全額繳撥”的徹底轉變。
2.收繳責任由企業向政府的轉變,是健全政府職能還出的重要一步。原來的征繳模式下,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責任存在兩層關系:一是政府與社會保險機構的關系,政府委托社會保險機構負責征繳和發放,在這種情況下,發放是硬的,一旦發放出現什么問題,受保障人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這時政府就會給社會保障機構施加壓力,但其征繳社會保障基金的手段是軟的,只是收費的形式,缺乏相應的法律與制度建設,缺乏強制性,它的權利和責任是不對稱的,難以全額收繳和發放。社會保障機構為了完成職責,只好轉移壓力,就是第二層關系,社會保障機構和企業的關系。由于沒有法律保障,手中可以控制企業的重要手段就是社會保險金的發放,于是你社會保險基金收繳不上來,我也沒法發放給你,只好采取“差額繳撥”的辦法解決,把社會保障基金收繳的壓力推給企業。實質上說,企業收上來就發,收不上來就發放不了,社會保障的責任最終還是落在企業身上,使社會保障的功能大大減退,讓會保障的本來意義受到嚴重的扭曲。
實行稅務征繳以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責任在稅務機關,發放的責任落在社會保障的管理機構,企業的收繳責任實現了向政府的轉變。企業既不再承擔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任務,也不承擔社會保障基金的發放任務。社會保障機構不再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任務,專門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發放工作,實現這種責任轉變以后,企業分離了社會保障職能,社會保險機構消除了收繳的壓力,有利于社會保障資金的及時足額發放,但是壓力轉移到稅務機關,也就是說政府承擔起了社會保障的籌資工作,承擔了原本就應該由政府承擔的職能,健全了政府職能。
3.社會保障資金實現由收支一體管理向收支兩條線管理轉變。原差額繳撥的模式下,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是混在一起的,在兩個層面上存在缺陷:企業的層面上,除差額繳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社會保障資金都是由企業收繳、企業發放的,也就是說企業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于一身,或者企業在收繳時因為困難收繳不足,保證不了發放;或者企業收繳的資金難以用于發放,而是被挪作它用,造成養老金發放拖欠嚴重,不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在社會保險機構的層面上,社會保障機構也是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于一身,缺乏有效地監督,致使社會保障基金的擠占、挪用現象時有發生,造成了社會保障資金的流失。
實行稅務機構征繳以后,實現了社會保障資金由收支混合管理向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轉變。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由稅務機構承擔,收入上繳財政。而社會保障基金的發放由社會中介機構承擔,依靠財政撥款。企業已經與社會保障資金的收繳和發放沒有直接的組織責任關系,沒有掌握和挪用資金的渠道。社會保險機構只負責管理社會保障的政策以及組織社會化發放,與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入不再有直接關系,也難以挪用社會保障資金。這樣,稅務部門負責社會保險稅的征管;由財政部門負責監督社會保險金的支付和使用;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訂和執行,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管、用運行過程的有序化和規范化。
目前試點稅務征繳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試點稅務征繳取得的成績。就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的試點情況看,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稅務征繳,較之原來的社會保障機構征繳,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1.實現了全額繳撥。地稅部門征繳社會保險金,改變了與繳撥單位的基金繳撥方式,即由差額繳撥改為全額繳撥,杜絕了“協議繳費”等不規范作法,做到收支分開、帳實相符、真實準確。
2.提高了征繳率。實行稅務征繳以后,許多省市的收繳率達到或超過了90%,高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差額繳撥、全額記帳情況下歷年的征繳率。同時,
地稅部門更加具有優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借助對欠費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客觀掌握,加大了清理企業欠費的力度。
3.促進了社會化發放基本養老金工作的開展。地稅部門全額征繳養老保險費,為實行社會化發放基本養老金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試點地方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達到60%,個別地市基本實現100%社會化發放。而且,這項工作的推開,有利于促進建立真正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
4.促進了“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落實。目前試點省市初步形成“稅務收、財政管、社保用”的基金運行管理體制,從而在機制上保證了基金的規范、安全運轉。
5.保障了基本養老金的及時足額發放。通過實行地稅部門全額征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提高了征繳率,提高了基本養老基金的負擔能力,有利地促進了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基本養老金的及時足額發放,有效地促進了“兩個確?!钡穆鋵?。
(二)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存在的問題。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較之以前社會保障機構征繳,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改革必然受到傳統體制及現實國情等因素的制約,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問題。就其試點情況看,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基礎數據不夠完善。目前社會保障稅務征繳最大的障礙就是基礎數據和信息網絡建設和管理落后,使得征管缺乏有效的數據,管理和稽查力度缺乏有效的依據,不利于社會大眾對其的有效監督,致使在征管過程中漏繳、少繳的情況難以有效遏制,嚴重阻礙了社會保障管理社會化的進程。另外,改革必然帶來部門利益的調整,使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地稅部門對基本養老金基數的確定存在意見分歧,地稅部門為了更好地取得工效掛鉤成績,存在人為減少繳費基數的情況,導致繳費基數不統一。
2.社會保障經辦機構仍設“收入過渡戶”。財政部與勞動保障部聯合頒發的《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規定,實行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設“收入過渡戶”。但絕大多數試點地區仍舊設立“收入過渡戶”,有悖于財務規定,增加了社會保險費的運行環節及在途時間,不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兩條線”管理。
3.稅務征收權不完整。地稅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主要依據的是《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地方行政性法規,在強制征收措施中,只能對延遲繳費的加收滯納金,并對責任人處以罰款,逾期不繳納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而實行稅收保全、強制扣款等稅務部門最有力的征收手段則缺乏法律依據。在征收程序上,社會保險費的征收計劃和緩交審批均由經辦機構認定,地稅部門處于“代征”的地位,難以發揮地稅部門“依法征費”的作用。
4.稅務機構職能尚未完全到位,征收管理落后。目前稅務征繳職能末完全到位,關系未完全理順,收繳工作還是由社保機構、稅務機構兩家管理,繳費單位既要經辦機構確認,又需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增加了社會保險基金交納的工作量,延長了交納時間,有些出現“壓票”現象。另外“收入過渡戶”的存在,稅務收繳的社保費沒有直接上繳財政,導致使資金劃撥周轉環節過多,影響資金劃撥效率和管理。
進一步完善稅務征繳的建議
(一)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的短期建議。
1.規范、細化地稅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操作辦法。目前,許多省市實行了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一些地方正在積極醞釀實施。但是,目前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地稅征收社會保險費工作僅在有關政策文件上作了原則規定,缺乏統一、規范的操作辦法。針對這種情況,財政、稅務等部門應及時交流征繳情況,進一步總結經驗,深入分析研究,提出規范和細化的具體辦法,要點是:第一,各級政府年初要確定社會保障基金預算,預算一經確定,地稅部門就根據確定的基數、費率等相關政策具體實施征收;第二,企業按地稅部門的征管程序辦理繳費業務;第三,社會保險費實行屬地化征收;第四,征收的社會保險費不設“收入過渡戶”;第五,經辦機構建立繳費單位和個人的資料檔案及臺帳;第六,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等。這樣,使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工作有章可循、規范操作、健康運作。
2.賦予稅務機關完整的征收權。從法律法規、建章立制的角度真正賦予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權利,使稅務機關能夠旗幟鮮明地行使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手段,征收的全過程包括繳費基數和人數的核定、征繳入庫、處罰、催繳等全部由稅務機關依法完成,同時,也要明確稅務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責任與稅收責任同等重要,增加稅務機關的收費意識和壓力,力爭做到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3.理順社會保障基金征繳機構的關系,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稅務部門負責社會保險稅的征管;社會保險基金實行預算管理,進入各級財政的社會保障預算,由財政部門負責監督社會保險金的支付和使用;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訂和執行;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負責發放。形成稅務管征繳、財政管資金、社保管核撥、銀行郵局管發放的機構體系,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管、用運行過程的有序化和規范化。
4.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督。隨著社會保障基金規模的不斷增大,其監管工作日益重要。按照“一攬子社會保障預算”方法編制社會保障預算,將所有社會保障的收入項目都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規范管理,避免社會保障基金的浪費、流失,對于強化社?;鸨O管具有重要意義。
(二)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稅務征繳的中長期建議。
1.適時開征社會保障稅。依法確立計稅依據和適用稅率等要素,統一社會保障社會統籌項目,納入稅務征管范圍,并通過立法確定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增強征收的規范性和強制性。這是規范社會保障基金征收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社會保障預算的重要措施。
2.建立健全養老金的融資體系,保證養老金收入充足。一是依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國家強制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項目,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二是有步驟地變現部分國有資產,用于擴充社會保障基金;三是將利息稅、遺產與增與稅等的收入,專向用于社會保障基金;四是采取其它可行的辦法,比如可以考慮發行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債券和彩票等??傊?,要積極開辟融資渠道,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3.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基金征管的基礎數據體系。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將企業應該交納社會保險金的人員的資料建立統一的數據庫,并且隨著“金卡工程”的推進和工資社會化發放普遍推開,及時與銀行的工資發放系統聯網,多方配合核實,促進征管基礎數據體系的真實性、可靠性,建立稅務征管的數據基礎。這樣,才能為稅務機關全額征收奠定堅實的基礎,為社會各界的監督提供依據,社會保障社會化管理才有可靠的保證;這樣也可以與社會化發放的數據庫聯網,促進社會保險金的社會化發放。
通過基礎數據和信息系統的建設,一方面可以加強財政、稅務、社保、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