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基層文物保護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文物保護基層工作;四有建設
一、基層文物保護工作,必須做到宣傳教育嚴格執法相結合
文物宣傳教育工作包括宣傳國家文物政策法令,宣傳文物的價值和作用,普及文物和文物保護知識等。它的目的在于通過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樹立和增加人民群眾的文物意識,文物法制觀念,把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政策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起全社會共同承擔保護祖國文物的義務。文物執法工作是指依照《文物保護法》等國家法律嚴厲打擊和制止文物犯罪、文物破壞的違法行為,以法律的威力來保護國家文化遺產,其目的同宣傳教育工作是一致的。
總之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可以為貫切執行文物法規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于人人自覺依法保護文物,又促進了宣傳工作的開展,擴大了聲勢和效果。一手抓宣傳,做到細致深入,一手抓發展,做到嚴肅法紀公正不阿,二者結合進行,相得益彰,我們應正視和運用這加強基層文物保護工作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二、必須妥善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生產建設的關系
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生產建設的關系,是基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出課題,也是工作中的難點重點之所在。二者關系處理不當,往往給文物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生產建設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文物一旦破壞,便不能再生產。文物部門要對遺址作詳細的考古調查,劃定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根據文物法分別制定不同保護區農民生產活動用遵守的規定。將遺址納入法治管理軌道。
對于歷史原因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性占用的,如在古遺址中的夯土建筑基址或城墻基址上開辟耕地、建筑房屋的,耕地要立即收回,并應有當地政府另擇建房用地,逐步遷出該處的房屋,嚴禁在搞任何建筑施工。對于廠礦企業地處遺址范圍內或遺址附近的,其生產活動已經給文物造成較為嚴重的破會或安全威脅。這種情況往往是生產單位建于遺址被發現確認之前。解決這種生產與文物保護發生的矛盾,仍然要以保護文物為重。由政府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或搬遷,所需經費有生產單位和各級政府籌措解決。此外,文物干部應根據本地文物古遺址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研究制定文物保護利用規劃,要求政府將文物保護納入城鄉建設規劃之中。是城市建設的決策者能把文物保護這一關,在城鄉基本建設時,既要考慮如何有利于逐步實現城鄉現代化,又必須充分考慮如何保存和發揚文保單位的歷史文化物點。根據文物不能再創建的特點,文物保護與基本建設一旦出現矛盾,基本建設要給文物保護讓路。
三、做好基礎工作是依法保護管理文物的前提
文管所的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文物調查、普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建設文物藏品管理,考古發掘等資料的整理研究、文物安全保衛以及隊伍建設等幾方面工作。發現于寶馬城東附近的一處遺址時,經調查初步認定是古代居民遺址,但整個遺址已被挖沙取土破壞殆盡:據當地群眾講,近年常有人發現陶片、瓷片等文物殘片。我們專程調查,由于現場遭自然和人為破壞,無所收獲。吸取這類教訓,三普結束后,我們又接到群眾報告發現了幾處在耕地時撿到了不少陶片、瓦片的地方,我們馬上到野外群眾報告的地方去進行考古調查,又發現了幾處不同歷史時期的各類遺址,考古調查取得了一些較好的成果。由于調查及時有效的使這些遺址的歷史信息得到了完整的錄入,不然的話,這些重要遺址很可能會被毀掉。因此我們決不能陶醉于己取得的成果上,使我們的基礎工作停滯不前,給事業造成損失。
使文物保護執法前置不流于口頭形式。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①在土地被征用和占用之前,其生產建設部門應嚴格依法向文物部門申請進行文物勘察,在取得相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后方可占地征用;②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在基本建設的過程中始終注重對文物的保護,促成二者之間高度的和諧和統一;③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城市化建設的關系。城市的建設工作絕不能以損毀祖先留下的珍貴歷史文化遺產為代價,必須把文物的保護工作放在首位進行統籌規劃;④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的關系。許多旅游開發可能其初衷就是要利用文物這塊“亮點”牌,但必須加強這中間的管理,文物資源的利用必須是在保護性質的基礎上進行,只有將保護和利用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使“人類瑰寶”文物遺產得到永恒的持久的傳承,澤被今人,惠及后人。
最后談談文物工作的隊伍建設,由于各縣文管所的人員大多數是“半路出家”僅少數同志過去做過兼職或專職文物工作,再有文物工作專業性比較強,隊伍人員業務素質低是基層文物機構中又一普遍問題。有些同志常年抱怨基層文物工作沒有受到社會的應有重視,這是現實,但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來說要靠我們有一個過硬的隊伍,拿出自己出色的工作來,就目前看,我們隊伍狀況和我們所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問題,應看到加強隊伍建設的迫切性。上級管理部門要多為基礎文物干部創造和提供學習培訓鍛煉的機會條件,調動各級辦學的積極性,著力培養一批思想好、作風好、業務精的基層文物干部,而我們自身要爭取和不放過任何學習提高的機會,并勇于在艱苦的工作中,磨練自己成為有專業水平,有奉獻精神愿從事文博工作為祖國文化遺產而奮斗的文物工作者,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基層文物工作還要主動協助政府組建培養一批業余文保隊伍,以解決文物工作鄉村沒“腿”難以向基層延伸,而文物保護工作又必須落實到基層的矛盾。
總之要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做好基層工作是前提,只有踏踏實實一項一項地做好這些工作,才能保證我們基層文物事業發展有后勁,有前途。
[關鍵詞] 基層文物 保護管理工作 現狀 對策
一、莆田市涵江區文物管理工作的現狀及特點
莆田市涵江區文物保護單位大部分是宗教古建筑,它是社區、鄉村,尤其是農村群眾最集中的活動場所,做好這些宗教古建筑的保護工作,把它們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這不僅有利于保護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而且對于安定民心、安定社會、構建和諧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涵江區對于申報、公布文物保護單位的工作非常重視,多年來,在上級文物部門的指導下,涵江區文物管理部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一手抓保護,一手抓管理,促使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規的軌道。
1.形成與發展
1987年,涵江區公布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6處后,隨著人們對文物保護認識的提高,建區25年來,共公布了7批區級文物保護單位30處,是莆田市6個縣(區)中同期公布文物保護單位批次最多、數量最多的一個區。
2.文物的種類
涵江區有文物保護單位95處,具體分類如下:
(1)按級別分
有省級歷史文化名村1處(白塘鎮洋尾村),省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市級32處、區(縣)級56處。
(2)按類別分
有古建筑80處(古橋5座),古墓葬4處,石刻4處,古遺址2處,近現代建筑1處,革命舊址4處。
3.保護管理機構
涵江區政府成立文物管理委員會,由分管副區長任文物管理委員會主任,文管委負責領導全區的文物工作。涵江區文物管理辦公室的編制由原來的1人增加到4人,由原來的托附于文化館改為獨立編制,充實了文管辦的力量,擴大了文物干部的隊伍,增強了文物保護的功能,負責指導全區的文物保護管理的具體業務工作。在2006年95處文保單位全部成立“文物保護管理所”,完善了保護機構,提升了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力度。各村還聘任了文化協管員,參與文物保護工作。這樣形成了從區文管委、區文管辦、鄉鎮文化站到各文物保護管理所及村文化協管員的文物保護網絡,使全區95處文物保護單位置于這個網絡的有效保護之中。
二、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文物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
基層的文物工作隊伍,人員結構復雜,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業務素質存在著差別,這使得基層文物工作者對自己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的認識和判斷事物的能力存在著極大差別。加之專業不對口,缺乏必要的文物專業培訓、學習和深造,造成目前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勢。
2.工作環境不夠完善
許多基層文物管理機構的辦公條件簡陋,沒有必要的經費保證,沒有暢通的通訊工具和交通工具,甚至沒有相對安全的庫藏條件和安全預防設施。文物安全隱患無法及時排除,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3.機構不健全和體制不順
由于各地區的整體經濟實力不同和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同,致使基層的文物管理機構所肩負的任務繁多,絕大多數肩負著“一攬子挑”的任務。
4.經費短缺
由于管理體制的制約,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經費一般由地方政府財政投入,文物保護經費僅僅能夠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一些經濟條件落后的地區甚至連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文物保護單位不能進行有效管理、保護措施不能落實,有的只能任其損壞,甚至無存。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建立起來的業余保護組織的人員經費難以落實,挫傷了業余保護人員的積極性,業余保護組織形同虛設,不利于文物的有效保護。由于經費的短缺,交通工具難以保障,文物保護單位點多、面廣,管理工作難以到位;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民間流散的文物不能及時回收,許多有價值的文物不能及時調查保護,造成文物的流失。
5.宣傳力度與重視程度不夠
基層文物管理單位由于經費的嚴重短缺,往往導致在《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方面力度欠佳。正是由于宣傳力度不夠,一是難以得到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二是難以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視,難以形成群防群治的網絡。宣傳力度和重視程度不夠,往往出現法人單位不經過文物保護和勘探調查的基本建設擅自開工;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被侵占和破壞;司法部門難以有效配合打擊文物犯罪的行為和活動等一系列的問題。
6.開發與保護失調
應該說,文物保護單位的開發利用是體現文物價值的重要內容,但目前隨著國家經濟建設和旅游開發的熱潮,對基層的文物管理工作卻造成了新的問題。在基層的文物管理工作中,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經濟建設總體目標的影響和行政的干預,往往是文物保護為開發和經濟建設讓道,文物法規難以有效實施,文物保護難以有效落實,管理工作造成失控。
三、對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
針對當前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中所面臨和存在的諸多問題,作為文物工作者應認真分析、冷靜思考。在認真貫徹執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原則的基礎上,應做好以下幾點: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一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基礎;二是提高領導干部對文物工作的認識水平,領導文物保護意識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關鍵;三是加強對文物工作者自身業務水平和素質的提高,增強責任感,培養敬業精神,這是做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證。同時,文物部門還應抱著守土有責的態度,加大對《文物保護法》及《條例》的宣傳和貫徹,面對復雜多變的形勢,基層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將文物保護單位的有效管理與經濟建設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社會發展更好地結合起來,在矛盾中找到共同點,使之能互相促進,和諧發展。
2.加強管理,強化管理職能
基層文物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管理和業務監督管理上。為此,一方面,要根據涵江區的實際情況,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制訂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或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樹立《文物保護法》的權威性,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另一方面,基層文物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管理,加大監督力度,認真履行保護職責及有關管理措施,將文物保護單位納入科學、正規的管理體制,使業務管理、監督真正落到實處。
3.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問題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純粹的保護是沒有意義的,但片面地進行開發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堅持“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進行開發利用。但針對一個地區來說,眾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面開發利用也不現實,而要結合實際,二者兼得,走出適合當地發展要求的路。因此,開發利用應有主次,要貫徹“重點開發,全面保護”的原則,先以一個或幾個點為突破口,不斷探索經驗,循序漸進,促進整個涵江區文物保護單位工作的開展。
4.拓展文物經費來源渠道
文物保護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業,所以完全依靠財政的投入不太現實。但政府可以通過依靠財稅、開發等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吸引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5.理順基層文物機構的管理體制
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地區重視的差異,往往導致基層文物工作現狀的差異和各種不平衡。所以對文物工作的垂直管理,進行上劃管理,是體制改革的良好出路。對文物工作進行上劃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權、物管理,有以下幾個好處:一是便于推行統一的政策標準和規范管理;二是便于進行專業技術人員的統一調配;三是便于財力的統一平衡調配使用;四是免受地區差異帶來的各種沖擊和地方政令的干擾。最大的益處是便于統一的行政領導和統一的業務指導及監督。如此,就會使基層文物工作有一個統一的工作思路,打破小框框,放開手腳,統一思想,發展有序。這種機制的改革,將會解決許多基層文物工作中面臨的問題,有利于國家文物事業整體的健康發展。
6.認真落實文物工作“五納入”的要求
(1)把文物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在制訂社會發展計劃時,把文物保護列為全區工作計劃的重要內容。不管是編制長期發展規劃,還是制訂年度工作計劃,都體現了對文物管理、保護、維修等工作內容,并要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執行,認真實施。
(2)把文物工作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在編制城市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中,都把文物保護列為重要項目。如規劃部門制訂了歷史文化名村――白塘鎮洋尾村的保護規劃;在制訂莆田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區規劃部門又江蘿苜田等片區劃為重點保護范圍。
(3)把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
在涵江區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努力爭取為文物保護提供財政支持,將文物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及時定額下撥文物部門的財政經費,并在政策上支持文物保護單位以集資的方式修理受損文物。
(4)把文物工作納入體制改革
雖然在涵江區體制改革中,文物管理部門予以優先照顧,在全區機構精簡、人員縮編的情況下,文管辦的編制由原來的1人增加到4人,由原來的托附于文化館改為獨立編制,充實了文管辦的力量,但在沒有任何交通工具的情況下,要對全區95處文物單位進行管理是遠遠不夠的,為此擴大文物干部的隊伍,配備交通工具是燃眉之急。
(5)把文物工作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
涵江區本著“文物保護,人人有責”的原則,沒有把文物工作簡單看成是文化部門、文物部門的事情,而是將文物工作作為全社會、各部門的共同事業。從區領導起,到各職能部門,各社區、鄉鎮的領導都要為文物保護負起責任,納入他們的工作范疇,建立了相應的工作責任制。在每年度的年終考核中,都將文物保護工作列為考核的項目之一,各級領導的述職報告中都必須有文物保護的工作內容,從而促進了文物保護工作的全面開展,保證了文物事業的良性發展。
7.加強文物隊伍建設
盡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基層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業余文保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余文保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關鍵詞:文物保護;基層;安全;存在問題;重要性;預防控制;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G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3)35-0269-01
在文化產業領域,文物作為人類歷史文化重要的財富,具有非常重大的保護價值。文物的收藏與保護,不僅有利于提高國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幫助樹立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強國家的民族凝聚力,同時對促進社會文化的和諧發展與進步也有著積極的作用和意義。
一、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基層文物安全保護作為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文物保護與發展中本身就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國作為擁有五千年文化歷史的大國,在發展中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這些文化在歷史發展與進步中就形成了數量眾多、內容豐富的文物古跡和文化遺產。分布在全國各地的文物,成為中華民族幾千年文化發展的象征與代表。
二、當前基層文物安全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基層文物安全保護的重視程度不夠
結合當前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造成基層文物安全保護重視程度不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基層文物保護單位及政府對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或是基層文物安全保護的意識不夠強烈,這是基層文物安全保護中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很多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多流于形式,文物保護中沒有嚴格按照制度與規定履行,導致文物保護經費短缺,文物保護工作開展困難,影響基層文物安全保護的發展。
(二)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專業人才缺乏
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開展中,專業人才缺乏是比較普遍的一個問題。在基層文物安全保護開展中,由于文物保護本身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使得對參與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的專業性能力與素質要求也比較高,而基層文物保護人員本身結構的不合理性,導致了基層文物保護中專業人才缺乏問題的出現。
(三)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制度不健全
基層文物安全保護中文物保護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現在:基層文物保護機構進行文物保護工作開展中,沒有健全的文物保護機制,導致文物保護過程中經費投入與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編制問題比較突出,不利于基層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影響基層文物保護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針對當前基層文物保護問題的防控對策
(一)提高對于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認識
在今后的基層文物安全保護開展中,應注意進一步提高對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提高基層文物保護機構及領導干部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性認識。同時,要注意加強對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的領導,通過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人員業務能力與素質培訓,在提高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與道德素質及增強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的責任感。
(二)健全基層文物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健全,主要是針對上述基層文物安全保護開展中工作機制不健全所采取防控措施。首先,要對基層文物保護單位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職責進行明確。同時,基層政府以及城市建設、國土管理、交通等部門在工作開展中,注意配合基層文物保護的制度與要求,對文物保護申報建設項目要做好相關的審查與勘探工作。
(三)加強基層文物保護專業人才隊伍的建設
當前的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開展中,專業性人才的缺乏是影響基層文物保護工作提升與發展的重要因素。加強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專業人才的培養建設,要求基層文物保護機構要結合基層文物安全保護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在科學的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基礎上,通過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進行文物保護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同時,注意加強對基層文物安全保護現有技術人員的培養,以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與綜合素質。
(四)做好基層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
做好基層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首先,要求基層政府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到基層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規劃中,通過基層政府的支持與監管,推進基層文物保護發展和進步。其次,鼓勵民間資助及捐贈等方式來獲得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支持,解決文物保護中資金不足問題和困難。再次,基層政府及文物保護機構要注重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最后,做好基層民眾文物保護的引導工作,以提高基層民眾對文物保護的自覺性,隨著文物保護意識加強與提高,來推動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與進步。
四、結束語
總之,基層文物安全保護作為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文物保護工作水平與發展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和影響,進行當前基層文物保護問題與防控對策分析,有利于提高基層文物保護工作水平,促進基層文物保護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基礎文物;保護管理;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黑龍江史志2015.4(總第341期)
一、文物保護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文物保護的概念
基于百年以上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遺存,運用法律、法規、政策、行政管理手段,運動用人、財、物和科學手段對其維護原貌稱為文物保護。
(二)文物保護的基本特征
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文物有這樣兩個基本特征:(1)是由人類創造,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2)是成為歷史的遺存,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按照國際上的一般慣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遺存。
二、 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護。由于探古求知是人們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跡可滿足這一需求,文物古跡也遂成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動旅游事業的發展。旅游界人士認識到文物古跡在旅游中的這一重要作用后,為了吸引旅游者,必須會注意保護文物,以便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
(二)為了文物這項旅游資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文物保護。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文物被破壞后,必須降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來,長期為旅游所用,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管轄范圍內的文物保護。
(三)增強人們的文物意識,利于文物保護,旅游的發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跡直接面對旅游者式的技術幫助和合作,比如派出專家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究,提供專家來培訓當地的保護和修復技術的專門人員。
三、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顯現
(一)機構不健全和體制不健全。由于各地區的整體經濟實力不同和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同,致使基層的文物管理機構所肩負的任務繁多。但相應機構并不健全。
(二)文物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基層的文物工作隊伍,人員結構復雜,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業務素質存在著差別,這使得基層文物工作者對自己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的認識和判斷事物的能力存在著極大差別。加之專業不對口,缺乏必要的文物專業培訓、學習和深造,造成目前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勢。
(三)管理經費短缺。由于管理體制的制約,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經費一般由地方政府財政投入,文物保護經費僅僅能夠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一些經濟條件落后的地區甚至連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文物保護單位不能進行有效管理,保護措施不能落實,有的只能任其損壞,失去管理的功能。
(四)工作環境不夠完善。許多基層文物管理機構的辦公條件簡陋,沒有必要的經費保證,沒有暢通的通訊工具和交通工上具,甚至沒有相對安全的庫藏條件和安全預防設施。文物安全隱患無法及時排除,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五)宣傳力度與重視程度不夠。基層文物管理單位由于經費的嚴重短缺,往往導致在《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方面力度久佳。正是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而引發一系列反映。
四、增強組織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一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基礎。二是提高領導干部對文物工作的認識水平,領導文物保護意識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關鍵;三是加強對文物工作者自身業務水平和素質的提高,增強責任感,培養敬業精神,這是做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證。
(二)加強管理,強化文物站的管理職能。
基層文物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管理和業務監督管理上。為此,一方面,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文
物保護法》為依據,制訂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或管理辦法。
(三)理順基層文物機構的管理體制。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地區重視的差異,往往導
致基層文物工作現狀的差異和各種不平衡。所以對文物工作的垂直管理,進行上劃管理,是體制改革的良好出路,對文物工作進行上劃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
(四)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問題。
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是進行開發利用,但針對一個地區來說,眾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面開發利用也不現實,需要結合實際,二是兼得,走出適合當地發展要求的路。因此,開發利用應有主次,要貫徹“重點開發,全面保護”的原則。
(五)拓展文物經費來源渠道。
文物保護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業,所以完全依靠財政的投入不太現實。但政府可以通過依靠財稅、開發等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吸引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發動社會幫助。
五、七臺河市文物管理站的概況與發展
目前七臺河市文物管理站編制8人,平均學歷大專以上,平均年齡40歲以上,建筑面積2000余平方米,管區使用面積900平方米,藏品1000余件,共分四大種類,如:鐵器、銅器、瓷器、陶器等。七臺河市行政管理四個區一個縣總面積屬多百丘陵與原面相接合,文物保護面廣。本站工作范圍主要負責本地區的文物保護與調查登記摸底。為了把文物管理工作管理更好,需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成立四個轄區的文物保護所;增加文物保護經費(財政方面);發動群眾贊助方式;適當增加文物的修復的工作人員;適當增加文物保護的硬件投入;適當投入現代電子信息技術與網絡技術相結合,提高現代文物站的科學管理水平。
六、結束語
目前,文物站館藏文物保護工作雖然還存在許多問題,但是只要我們加強認識,努力改正,一定能夠使我國的文物得到妥善的保護,從而使文物的經濟性,文化性,藝術性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彰顯。
參考文獻:
關鍵詞:縣級文物管理所 文物保護 現狀 對策
中圖分類號:G2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7)06-0-01
文物保護工作是一條連接歷史與現在的紐帶,是對人類文明與智慧傳承的有效措施。因此就需要我國政府切實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力度。然而,在文物保護工作中,依舊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影響了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下文就圍繞如何開展文物保護工作進行簡要的探究。
一、縣級文物保護工作的主要現狀
1.保護經費極度短缺
縣級文物保護的經費通常都是由縣政府財政部門劃撥的,則主要是受到我國體制的影響。而且在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影響之下, 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工作不夠重視,許多文物保護的經費未能納入財政預算之中,在許多縣級文物管理部門,都存在著經費短缺的問題。基層文物保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1)文物調查、(2)文物征集、(3)發掘修繕、(4)文物修復等,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的經費支撐。然而由于縣級文物管理所的資金短缺,很難支撐這些文物保護工作,導致許多文物未能及時的收回,許多搶救性保護的文物也未能及時給予保護,促使我國的文化遺產蒙受了較大的損失。
2.文物保護機構缺位
現如今,許多基層保護機構缺位,缺乏以下幾種機構,如考古所、研究室等等,它們的任務就幾乎全壓到縣級文物管理所肩上,使得縣級文物管理所一方面要完成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又要開展業務工作,導致基層工作顯得非常的繁雜。還有一些地區將文物管理所同當地旅游局合并,但是這種機構對旅游更加關注,導致文物保護部門的職能被削減。
3.缺乏可行的法律程序
作為保護文物的基本法律,《文物保護法》為縣級的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因為沒有制定《文物保護法》的具w執法依據,導致一些施工單位在沒有得到文物管理部門的同意下,就貿然施工,導致一些文物遭到了嚴重的損壞。另外,人們的法律意識淡薄,導致執法監督工作的開展受到了阻礙,從而使文物盜竊變得更加猖獗。
4.對文物保護工作不夠重視
文物保護這項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也正是如此,使得該項工作一直以來都處于弱勢地位。此外,由于我國政府部門對《文物保護法》的宣傳較為欠缺,所以很難引起人民群眾的重視,也就很難讓社會群眾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之中[2]。另外,還有一些領導為了發展當地的經濟,將文物保護看作是阻礙當地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因為文物保護會占據大量的土地,會耗費大量的人力與財力,他們為了搞市政建設,而下令將一些遺跡拆除。這樣就導致文物保護工作很難有效的開展。
二、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主要對策
1.加大資金投入
文物保護工作是一項非常艱苦的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因此就需要政府部門的資金投入。現如今,許多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不夠順利,資金短缺是一個重要原因。首先,要擴大保護資金的來源,政府部門可以通過財政稅收或者是開發等一系列的政策,來達到激勵人民的效果,使廣大社會群眾都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當中。其次,我國政府部門要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到財政預算之中,要為文物保護爭取上級部門的專項資金,使文物保護工作有資金支持。
2.強化管理職能
縣級文物保護工作的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1)執法管理、(2)業務監督管理,故此,要加強管理職能。首先,要以當地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在根據《文物保護法》的條例,來制定與當地實際相符合的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縣級文物管理所也需要加強業務管理,認真履行保護職能,使業務管理與監督能夠得到貫徹落實。另外,還要進行信息化管理,在文物管理過程中,要運用數據庫技術,要將文物的信息與檔案等信息錄入到系統之中,以方便管理與查詢。最后,縣級文物管理所要不斷加強對管理人才的培養,要不斷引進高素質的管理人才。
3.不斷完善文物保護的機構體制
我國疆域遼闊,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也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各地政府對經濟發展的重視程度也有所差異,這樣一來,就導致各地區的文物保護工作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故此,就需要不斷完善文物保護的機構體制[3]。首先,要對文物保護工作進行管理劃分,也就是對行政管理以及人事管理等進行集中管理,這樣一來就有助于更好的進行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有助于對技術人員進行統一調配,防止因為受到各地差異所帶來的沖擊,如此,就能夠有助于對文物保護部門的統一監督與指導。
4.調動社會群眾參與文物保護的積極性
對文物的保護工作僅僅依靠文物管理所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我國地大物博,僅靠這些部門的人手很難去開展工作。因此,就需要充分調動社會群眾的參與意識,要正確看待民間文物保護組織。政府部門要加大對這些組織的扶持力度,使他們能夠有序、合理的去開展工作。另外,政府部門要加強宣傳普法工作,提升人民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并制定一定的激勵機制,來激發群眾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的積極性。此外,我國縣級文物管理所好需要與時俱進,要運用先進的科技,來加強信息數據的交流與互動,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界人士的力量,讓廣大群眾都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當中,通過信息互聯網的建設,使人民群眾能夠及時的反應工作,推動文物保護工作的有效運轉。
結語
綜上,在文物保護工作中,我國縣級文物管理所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然而在文物保護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保護經費欠缺;文物保護機構缺位;對文物保護工作不夠重視等等。故此,就需要我國各縣政府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到財政預算之中,要強化文物管理所的管理職能; 充分調動社會群眾,讓他們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中。如此,就能夠使我國文物遺跡免受破壞,使我國的文物得到有效的保護。
參考文獻
[1]鄭德蕓.縣級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和對策的分析[J].戲劇之家,2016,16:246-247.
一、主要做法
(一)廣泛發動群眾參加
現在各種類型的志愿者隊伍很多,如何讓群眾了解、認識文物文物保護的意義,從而接納、參與到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是首要的任務。首先要擴大社會影響。在招募志愿者的時候,首先通過*區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開招募,并將文物保護的意義、參與的辦法、條件等進行公示宣傳。其次通過基層文化站長向街道社區進行選擇性招募。采用板報、會議等方式向社區居民進行傳達動員。再次結合文物普查期間的了解情況進行動員招募,對于一些熱心文物保護工作的個人進行動員。經過3個多月的報名時間,共收到了70多人的報名申請。
(二)認真挑選高素質志愿者
文物保護志愿者相對來說是專業的,任務也是單一的,因此志愿者的選擇至關重要,要始終貫徹文物保護為先的前提。在挑選的時候堅持了三個原則。一要是文物愛好者,同時也是品行端正者;二要熟悉街道社區情況;三要身體健康。從年齡、職業、個人素養等方面遴選了65人,體現了如下的特點:一是老中青搭配,65名志愿者,來自不同的年齡階層,最大的年過花甲,最小的還是在校小學生,但中青年占到80%。二是來自不同的行業,有教師、學生、公務員、醫生、社區工作者,其中社區工作者(含社區義工、樓棟長)占到70%。三是部分精英人士。*區的文物保護志愿者中有人大代表2名、政協委員2名。這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非常關注關心文物保護工作,多次撰寫建議、提案,促進了文物事業的發展。
(三)提升志愿者文物素養
由于志愿者來自不同的職業、接受不同的教育,素質參差不齊,一些隊員的文物素養急需提高。在某種程度上而言,志愿者承擔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者的角色,更甚于其文物保護、巡查的角色。一是加強業務培訓。主要灌輸文物基本知識,以趣味性為主要。內容包括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文物的基本鑒定方法,如何進行文物巡查,如何發現文物安全隱患以及文物巡查中的自我保護等。二是組織參觀學習。通過參觀學習提升文物志愿者的興趣,增強責任感。帶領志愿者熟悉自己巡視范圍內的文物點,了解其文物保護范圍,布置其巡視要點和注意事項。帶領志愿者逐一參觀我區的文物點,助其了解我區文物的基本情況。
(三)加強管理與激勵
志愿者隊伍是一個松散的組織,為把這支隊伍運用起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不定期舉行活動。如培訓、知識講座、文物點集中參觀等,構建一個相互交流、提升的平臺。二是分片進行管理。按街道區域分配了志愿者,志愿者的工作基本由街道的巡護人員進行指導和安排。街道可以按之際情況組織活動、開展活動,并將志愿者的活動情況納入對巡護人員的考核之中。三是獎勵和表彰。對一些優秀的志愿者在年終進行表彰,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同時在媒體上進行報道,既是肯定推廣,更起到示范的作用。
二、主要成效
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成立以來,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增強了全區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系數
加強文物保護是文體局組建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的初衷。*區是長沙市中心城區,僅40.8平方公里,卻有省級保護單位2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另有一般不可移動文物28處,重要的史跡標志17處。中心城區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環境復雜,人員流動量大,被損毀的幾率高,巡護的任務比較大。由于經費有限,文體局聘任的巡護員基本都是兼職,難以實現全天候的巡查。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與巡查隊伍相互配合則可構成無縫網絡。任何有危及文物安全的可能情況,文物巡查人員和志愿者都在第一時間報告給我們,得到及時的處理。自文物普查開展以來,由于得到了及時的巡護,*區新發現的文物點沒有一處被損毀、被破壞。在建工程的文物發掘現場也都得到了有效的保護。
(二)提高了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通過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拓展了一條文物保護知識的宣傳渠道。志愿者首先是宣傳員,通過志愿者以點帶面地將文物保護的知識在群眾中進行有效傳播。志愿者隊伍成立前后,共組織宣傳動員活動2次,發放《*文物保護宣傳手冊》*余本,發放志愿者倡議書5000余份,街道社區辦專欄板報30余期,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通過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架設了一條加強文物保護的溝通渠道。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身份的志愿者,為*區進行文物保護的高位協調、反映問題、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提供了很好的通道和平臺。通過志愿者也構成了一條與群眾溝通的渠道,達到了影響群眾、服務群眾的目的。通過文物保護志愿者隊伍,還架設了一條普及文物保護知識渠道。目前全社會文物保護的意識還比較淡薄,有意無意破壞文物的現場依然存在。通過志愿者,將加大文物保護知識的普及。同時我們選擇了一些小學生擔任志愿者,目前區文體局正在選擇幾所學校為文物志愿者培訓基地,加快文物保護知識進學校、進課堂的進度,對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具有重要意義。
(三)促進了全區文物工作的發展
這個斗爭源自老吳一次無意中的發現。在打電話的一個小時前,老吳在巢湖邊上不小心挖出了一個墓(考古人員后來判定為宋墓),墓里面還有些瓶瓶罐罐的東西。老吳當時就很矛盾,因為他34歲的兒子患重病在家已經快一年了,這個因為無錢看病隨時會從生命出局的年輕人,一年來讓老吳心力交瘁。
老吳最后還是給這個電視新聞欄目打了電話。因為他的想法很簡單,“《第一時間》上說,發現古墓不要亂動”。
這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老吳可能并不知道,其實他對古墓的價值評判就來自《第一時間》的日常報道,這些報道對老吳的影響潛移默化、日積月累。據不完全統計,安徽電視臺《第一時間》開播7年多來,共播出考古報道達260條,也就是說,這個欄目平均一個星期就有一條考古方面的報道。這么多報道,其宣傳教育效果到底有多大,我們無法計算,但有一個細節可以拎出來:我們在翻看它多年來有關考古報道的時候發現,稿件標題的變化很明顯,從最初的《發現古墓不要亂動》到后來大量類似于《發現古墓村民保護》這樣標題的出現,其中變化不言而喻。
可以說,電視民生新聞欄目是文物保護宣傳的重要陣地。因為這是由電視民生新聞欄目的受眾定位決定的。電視民生新聞的受眾對象主要是城市和農村的基層百姓。而從發現古墓葬的概率來看,其實概率最高的也正是這些基層百姓。查閱這個欄目五年多來的報道,很容易就能看出,除了當初文物普查時由考古人員發現、定名的(如蚌埠雙墩一號墓、六安雙墩一號漢墓)以外,其它的古墓葬基本上都是由老百姓最先發現。中華文明源遠流長,華夏大地古墓葬無處不在。單從《第一時間》報道的來看,有的古墓就“大大咧咧”的躺在農田里;有的在郊區建筑工地里時不時的就會出現;而有的則“大隱隱于市”,就在車水馬龍的城市里。老百姓往往在刨地、打井、挖地基、修路的時候,無意中就驚動了“古人”。
要是“驚動了”怎么辦?雖然我們國家早在1982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但這對老百姓來說,知道的又有幾個?相比而言,古墓里的文物誘惑大啊。在一些人看來,它們就像是一筆飛來的橫財,不拿白不拿。而事實上也正如此,2005年12月7日,在合肥到武漢的鐵路工地上,工人們偶然發現了一座古墓,但沒想到卻引來村民們對文物的一通哄搶。哄搶的結果自然是民警出動,追繳文物,處理哄搶者。
基層群眾特別是農村群眾,他們在接受新事物新觀念的途徑很具有局限性。從傳播學角度看,途徑一般只有兩種,一是純粹的人際傳播,點對點;另外一個就是通過傳統的大眾傳播(這里主要是指電視傳播)。因此,從文物保護的宣傳對象看,電視新聞節目相比報紙和網絡,在受眾面上具有先天的優勢。
既然有這個優勢,那我們應該怎么利用,以達到傳播效果的最大化?雖然傳播學理論研究早已論證了一個觀點:大眾傳播可以影響公眾對現實問題及其重要性的認識,但很多時候,我們都在思考,思考應該通過什么樣的傳播手段才能更好地影響人、教育人。目前理論界評判傳播效果的最佳狀態是從傳播對象的行為層面考慮的,即認知、心理和態度所發生的變化通過人們的言行表現出來。
文物保護宣傳,抑或具體到電視新聞的考古報道,其實專業性都很強。而我們面對的主要宣傳對象又都是基層的百姓,知識鴻溝以及興趣上的障礙都很明顯。如何克服這些障礙,答案就是將文物保護的宣傳民生化,在貼近性、趣味性和故事性上下功夫。
我們再回頭來看看老吳,老吳的事情在電視上播出后,打動了很多人。節目播出后的第二天就有好心人趕到他家,鼓勵的同時還給予了資金上的幫助。而像老吳這樣在發現古墓后積極保護、立即上報的,在現實中很普遍,而且還有人比老吳更熱心呢。2005年4月,安徽壽縣村民金傳友,在挖當家塘的時候發現了幾座古墓。金傳友迅速打了兩個電話,一個是給文物管理部門,還有一個就是給安徽電視臺的《第一時間》。就這樣,他還不放心,當晚愣是在古墓邊守了一夜,等來了記者和考古人員后,他才放心。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2004年在合肥,一群建筑工人在發現古墓后,大家輪流看守,還對其他工友封鎖消息。因為保護得好,他們還受到了文物部門的表揚。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傳統文化的價值凸顯,文物保護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重視。近年來,黃河三角洲地區各級政府為文物保護做出巨大的努力。除國家和省政府頒布的一系列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外,《濱州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東營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制度》、《淄博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淄博市文物市場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法規相繼出臺。2011年8月,濱州市還成立了“濱州市文化遺產保護委員會”。各市充分落實文物保護員制度,尤其是文物部門積極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同時,各級部門加大了文物保護宣傳力度,加大資金投入,對文物進行修繕保護,文保工作較過去有了明顯的加強。但是也應該看到,由于各方面條件的制約,黃河三角洲地區文物保護總體還處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從黃河三角洲文物保護情況來看,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總體保護較好,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損壞嚴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消失的112處不可移動文物點,全部是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由于保護級別低,人們重視不夠,加之人員和經費缺乏,往往處于難于監管或放任自流的境地,“四有”①難以落實,文物古跡任由人為破壞或自然侵蝕。相對而言,在黃河三角洲各類現存文物中,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保存較好,古墓葬類文物破壞較重,破壞最嚴重的是古遺址類文物。
在各市統計的消失的不可移動文物中,絕大部分是古墓葬和古遺址。究其原因,主要是多數古建筑有一定的利用價值,石窟寺和石刻則多與有關,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往往與重要事件和人物有關,因此得到了較好的保護。古墓葬類文物中,有些墓主是有影響的人物,如廣饒縣的冢頭墓群(歐陽八博士墓)、倪寬墓因屬儒學名人墓葬,民眾對其崇拜有加,也得到較好的保護。時代較近的一些家族墓地,由于后代尚存,出于祖先崇拜和宗族凝聚力的需求,也保護較好。而一些時代較遠,墓主不明的墓葬,則往往破壞嚴重。古遺址類文物由于多地處田野,時間久遠,自然損毀嚴重,加之保護界限不明晰,往往在城鄉建設及農田耕種中遭到破壞。文物破壞比較嚴重的地區,都是經濟相對比較發達,或是人口比較稠密的地區。由于文物主管部門監管不力,在城市基礎建設、大型工程項目建設中都存在著占壓甚至是破壞文物的現象。位于農村地區的文物,在村民開挖溝渠、建房取土、開挖魚塘、修建蔬菜大棚時,也容易造成破壞,或是受到潛在的威脅。另外,一些文物點地處偏僻,缺少有效的保護,自然的風吹日曬也會造成文物的破壞。還有一些文物古跡挪作他用。比如,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饒南宋關帝廟大殿就改建為孫武祠,破壞了文物的本來面貌,使文物蒙受了巨大的損失。除此之外,盜挖盜掘現象也會對遺跡造成毀滅性的破壞。1994年7月,博興縣文管所一尊北魏菩薩造像被盜,經過14年的努力才最終追回。1998年9月,廣饒縣李鵲鎮發生一起用炸藥盜挖漢代黃丘古墓的案件。2009年4月29日,陽信縣溫店鎮傳說為廉頗墓的戰國古墓葬遭到盜掘,幸好公安部門破案及時,才沒有造成重大的損失。
二、文物保護不善的原因
黃河三角洲不可移動文物保護之所以存在以上問題,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管理機構薄弱,管理體制不健全
按照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各級文物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文物的管理,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古文化遺址實際屬于多頭管理,尤其是一些有旅游價值的文物或文化遺址,往往被開發成旅游景點,屬于旅游部門管理。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魏氏莊園就由山東惠民魏氏莊園旅游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博興縣龍華寺歸旅游局管理,有些宗教場所則歸宗教部門管理。多頭管理必然帶來職責不明、分工不清、管理混亂的情況。在實際管理中,文物部門由于自身性質所限,不具備行政處罰主體資格,造成許可權與處罰權分離,不利于執法工作的開展。另外,在文物行政審批工作中,也存在各相關部門工作相互脫節的現象。以濱州市為例,雖然政府嘗試將文物行政審批事項納入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統一辦理,也出臺了相關聯辦審批程序,但在一些配合大型基本建設考古調查、勘探審批上,仍存在文物部門與發改、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配合脫節的情況,許多建設工程在未經文物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就立項施工,造成文物保護工作處于被動執法的窘境。2006年,鄒平魏橋創業集團在進行項目建設施工中,未經審批勘探擅自動工,致使清代“袁氏墓群”中的一座主墓遭到嚴重破壞,造成了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2007年7月,濱州經濟開發區黃河十二路西延工程在未經文物部門進行地下調查勘探的情況下擅自施工,致使一宋代窖藏遭到嚴重破壞,大量宋代銅錢被挖掘機拋撒到路基上,圍觀群眾紛起哄搶。2012年,陽信縣在建設項目中,也使一處戰國古墓葬遭到破壞。
(二)保護管理經費不足,使用不規范
文物保護經費投入不足是制約當前文物保護工作的最重要的因素。目前黃河三角洲文物保護經費還是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各市政府已經將文物保護資金列入預算,但總額偏少,如濱州市每年撥付財政資金50萬元,且已多年未增加。這些有限的經費大都用于維修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市級及以下文物保護單位缺少財政支持。各縣區文物保護資金更是少得可憐,有的縣區一年的保護經費僅撥付1.2萬元,遠遠不能滿足文物保護工作的需要。有些縣區資金雖較為充足,如鄒平縣在2011年除安排好正常的文物保護經費外,還及時撥付了突發文物的發掘經費25.3萬元,但即便如此,這對于文物保護來說仍然是杯水車薪。同時,還有相當部分縣區未能將文物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缺少有效監管,縣區政府挪用文物保護資金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文物保護經費不足造成保護措施難以落實,基層文保員報酬偏低或沒有報酬,工作積極性不高,不利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
(三)法規落實不到位,基礎性工作薄弱
一是法律法規得不到真正的貫徹執行。各市雖然相繼出臺了一些法規或規范性文件,某些縣區也出臺了相應的文件,制定了相應的措施,但由于體制的原因,實際很難落實到位,某些地方文物保護法規形同虛設。二是文物保護“五納入”、“四有”工作落實不到位。部分縣市區未把文物保護及文物保護經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已經納入規劃的也存在規劃不明確、經費標準低的問題。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基本具備,但落實起來有一定的難度,標志碑被破壞,文物保護范圍被非法侵占等現象屢有發生。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亟待加強。三是文物管理機構不健全,個別縣區缺少專門的文物保護部門,文物保護責任不明確。
(四)專業人員缺乏,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文物工作對專業素質要求較高,必須有一支業務精、作風正、能吃苦的工作隊伍。從各地情況來看,由于編制緊張,各級文物管理部門缺編嚴重。黃河三角洲現有3市市級文物管理機構人員均不足10人。各縣區文物管理所多只有3至5人。博興縣文管部門人員較多,有在職工作人員12名,但卻是博物館與文管所合署辦公,且其中只有4名為全額撥款編制,8名為自收自支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少之又少,人員老化嚴重,青黃不接,人員的專業素質良莠不齊,文化程度也參差不齊,個別工作人員根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人才尤其是專業人才缺乏已經嚴重影響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解決策略
關鍵詞 文物保護 存在問題 原因分析 建議
中圖分類號:F594 文獻標識碼:A
仙游縣從唐圣歷二年(699年)設縣迄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燦爛的歷史文明造就了“文獻之邦,海濱鄒魯”的美譽。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1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仙游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我縣至今錄入的不可移動文物有554處,其中國家級文保單位4處,省級文保單位11處,縣級文保單位169處,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護點102處。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古遺址36處、古墓葬65處、古建筑387處、石窟寺及石刻21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58處,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尤其是明清時期古建筑的完好保存,體現了當時的民間傳統技藝和時代風格。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仙游文廟、天中萬壽塔、洪橋鄭紀祠、城內萬壽觀、城內林氏宗祠、龍騰玉新書院、麟山保和堂等十余處國、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
2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1存在的問題
(1)文物保護單位存在人為破壞情況。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在文物保護中存在人為因素造成的破壞,如改造、污染、環境破壞等。如縣保單位南門橋,橋面用水泥重鋪,護欄用藍色涂料粉刷,嚴重破壞了原有面貌;霞街吳瑛碑亭,周邊擺滿攤位,遮雨棚架在石坊上,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蔡京墓旁建養鴨場,鴨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等等。
(2)基層建設工程中文物保護艱難。隨著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的發展,我縣基本建設項目日益增多,面廣量大。而縣又缺少從事考古勘探、發掘的單位,況且許多建設項目開工前文物部門也無從知曉,加之現在的建設工程大多使用現代化的機械設備施工,數日之內土方工程就已完成,十幾分鐘甚至幾分鐘之內,就可以使地下埋藏文物毀于一旦,這都給基層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困難和挑戰。有些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只能在項目開工后,在建設工地發現埋藏文物后,接到群眾舉報趕到現場,這時才與建設單位協商文物保護事項。但此時往往只能進行搶救性發掘,文物保護力度受到一定影響。
2.2原因分析
2.2.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
一直以來,因有些文物受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的影響而破損,那些文物保護單位和普通百姓就認為,花錢修補不如重建一座高大宏偉、金碧輝煌的建筑,才能體現文物自身的價值。他們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淀。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2.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
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干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系,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群眾則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霞街吳瑛碑亭周邊的商販攤位,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2.2.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
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于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及時處理。如蓋尾石馬橋,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于職責關系,相互推諉。
2.2.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
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復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3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歸納起來,主要以下幾個幾點建議: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莆田晚報》、仙游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仙游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編輯、出版《仙游文物全集》,使全縣人民了解仙游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了解仙游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仙游、建設仙游的熱情,為我縣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共同努力。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核內容。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核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是文物管理部門要與城市規劃、基本建設等有關部門密切聯系、共同協作,把文物的保護計劃納入新的建設之中。文物管理部門應當把縣域內的文物保護單位目錄,提交給縣規劃建設部門,提醒他們在建設規劃在能原地保護的劃出范圍,以便加以保護,如或是無法原地保護的,早做好搬遷或維護加固等措施。
四是加強文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我縣文物機構設置較晚,工作人員從無到有,現有編制兩名,而且人員都是中途調入,專業知識相對薄弱,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今還沒有一名考古專業的專職人員和從事文物修補的專業人員。隨著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引進專業人才,盡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全縣文化站人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余文化站人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五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護前期下,要加強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縣現有革命烈士紀念碑、礪巴寨戰爭遺址、“工農108團”成立舊址等革命文物,積極發揮革命文物對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認識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資源,為我縣旅游業服務。我縣文物資源較為豐富,除了以九鯉湖名勝、麥斜巖、菜溪巖、天馬山為代表的“仙游四大景”外,還有以濟川名勝為代表的濟川風景區,以百松古驛道為代表的書峰生態文化體驗,以無塵塔為代表的九座南少林文化景區等文物,是我縣歷史文化底蘊的體現,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門應積極配合旅游部門充分發掘這些文物資源,把這些文物資源整合起來,為我縣旅游業服務,以彌補我縣旅游業缺乏文化內涵的弱點,從而發揮文物在我縣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也可使人們充分認識到文物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總之, 文物保護的目的就是因為它有用,能夠為今天和將來所用。文物的作用也就是根據它們本身的價值加以闡發運用,闡發出它們在歷史、藝術、科學方面的價值。加強文物工作,合理利用好文物,不但能使廣大群眾充分感受中國傳統文化的魅力,提高科學文化素質,而且還能使他們陶冶情操,豐富人們的精神內容,提升人們的精神境界,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