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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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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

    第1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一、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融資模式現狀

    目前,世界各國主要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有:現收現付制、完全積累制和部分積累制。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人口結構老化和失業率提高的趨勢,實行現收現付制的大多數世界工業化國家都進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從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過渡。

    《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規定了我國農村社會保險資金的籌集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支持”的原則。但是現實的發展卻名不符實。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鄉鎮企業發展落后,集體根本無力或者不愿意提供補助;即使在經濟發達的地區,由于農村承包制的實行,集體積累越來越少,集體補助能力大為減弱。所以,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實行的完全是個人積累制,是一種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相區別的專門制度,不具備統籌共濟的性質,有悖于社會保險的社會性和福利性。雖然完全積累制有著其內在的優點,這種制度通過預提保險基金將勞動者本人在職勞動階段的部分收入轉化為退休時期的養老保險基金,它可以保證未來的支付、還能為經濟發展積累資金、也不會引起代際轉嫁負擔的矛盾。這也是許多國家進行改革的重要原因。但是現在重新審視這一籌資模式,不難發現,這種籌資模式存在著弊端。

    其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少社會統籌部分,不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實行的完全是個人積累制,有能力參保的都是些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戶,而經濟實力弱的農戶根本無力參保,“保富不保窮”的制度失去了建立社會養老保險的真正意義。其二,隨著農村養老保險不斷的發展,資金積累越來越多,國家承擔的風險也越來越大。由于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是以縣級管理為單位,實行專款專管、專款專用。隨著資金積累越來越多,首先,增加了資金被挪用的風險;其次,由于資金的基數大,保值增值難度大,尤其是難以抵御通貨膨脹的侵蝕,影響未來的支付。其三,近年來,農民工的不斷涌現,他們在城鎮和農村之間的流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在模式上存在著一定的區別,這些人的養老問題得不到妥善的解決。

    二、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融資模式現狀的幾點建議

    我國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已成為社會的焦點,針對此問題已有許多的專家學者提出了對原有的制度設計進行改善、調整、創新的方案。但是我個人認為問題的關鍵還是在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上,如何解決當前的籌資模式上的問題,使其既能保證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又能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其一,實行“統賬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它既引進了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的機理,積累基金建立在個人賬戶的基礎上,同時又保持了社會統籌互助調劑的機制。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過窄的問題,農村真正需要保障的農戶的養老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其次,實行部分積累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現行完全積累制的資金的基數大,保值增值難度大,難以保證未來的支付的負擔。最后,它創造了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空間。

    第2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一、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內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農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事業。

    *、基本特點:(*)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以自我保障為主,不給政府背包袱;(*)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帳戶,農民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屬于個人所有。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養老基金沒有互濟;(*)采取縣(市)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基金運營方式為儲蓄、購買國債,實現保值增值;(*)與城鎮養老保險比,農村養老保險沒有歷史包袱,是一項全新的事業;農村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較低。

    *、參保對象:全體農民。我區村干、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和“雙女戶”結扎對象。

    *、管理部門:民政部門負責管理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對基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和收支兩線管理,并實施財務監督。

    二、*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過程和現狀

    *區地處武漢北部,現轄*個街鎮場區,+圖面積*平方公里,總人口*萬人,農業人口*萬人。*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從*年開始啟動,近十四年來,有起有落,有轟轟烈烈的時候,有停滯不前的時候,有萎縮滑坡的時候。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為保障農民“老有所養”,預防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沖擊,以及穩定村干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啟動發展階段(*年—*年):*年我區被列為全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縣(區),全武漢市有*個。*年當年實現參保農民*人,征收基金*萬元,*到*年每年平均征收基金近*萬元,到*年底參保人數達*人,基金達*萬元。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開展較好,其主要原因有五:(*)國家大力推行,給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號)將武漢市列為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重點地區。以后民政部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年,民政部公布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保險對象、保險費交納和領取、保險資金的籌集、基金的管理等問題作出了規定,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積極引導。我區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納政府工作目標,并將農保基金征收任務分解落實到鄉鎮政府。(*)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作為中心工作之一,并在各鄉鎮民政辦增設*—*名專職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較為充足。根據民政部民辦發[*]*號文件,可以按當年收取的保險費總額的*%提取管理服務費。*到*年提取了管理費*多萬元,一是作為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經費,二是作為鄉鎮完成基金征收任務的獎勵,極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員和鄉鎮的工作積極性。(*)養老保險承諾利率較高,*年——*年*月為年復利*.*%,*年——*年*月為年復利*%,*年——*年*月為年復利*.*%,利率較高較好地調動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調整整頓階段(*年—*年):*年,國家發現農村養老保險存在基金擠占挪用、違規投資、鄉鎮和村截留保費、基金保值增值難等問題,決定對農村養老保險進行整頓規范,一是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由民政部門移交到勞動部門管理,二是不得從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管理費,三是清理整改基金違規問題。一方面由于工作關系未理順(民政部門至今未移交工作到勞動部門),工作經費無著落(按財政應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經費納入預算,但由于農保工作人員太多,我區鄉鎮*人,財政壓力較大,并未將此列入預算),另鄉鎮于*年開始機構改革,農保工作人員進行了精簡,區民政局只承認了退休的*人,使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另一方面,*年由于銀行利息大幅度降低,國家為了化解基金保值增值風險,對養老保險的利率進行了調整,*年*月降為*.*%(*年*月降為*.*%),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年省政府對養老保險進行了專題研究,決定“在農村養老保險整頓規范階段不再接受新業務”,至此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處于停滯階段。

    *、停頓、半停頓階段(*年—*年):由于受國家管理體制改革、利息持續下調和中央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變動的影響,到*年出現了退保人員增加、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難,近三年來基金當年收不抵支累計達*萬元,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農民繳費收入很少,沒有新的業務發生,養老保險工作處于停頓、半停頓狀態。

    目前我區的農村養老保險現狀可以概括為:低水平、窄覆蓋、功能弱、效果差、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陷于停滯不前的局面。截止目前為止,參保農民*人,退休人員*人,月支出養老金*.*萬元,人月平養老金水平為*元,高的達*元,低的只有*.*元。基金累計收入達*萬元,其中:繳費收入*萬元,利息收入*萬元,累計支出達*萬元,滾存結余*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保險覆蓋面窄。據統計,我區農業人口為*萬人,而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只有*人,占農業人口的*.*%。從參保對象看,只有部分村干部、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和“雙女戶”結扎戶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而其他廣大農業人口均未參加養老保險,基金共濟性較差,抗風險能力較低。

    (二)管理較為松散。從我區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現狀看,我區農村養老保險目前正處在停頓、半停頓階段。在管理機構、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基金管理等方面均未形成完成的管理體系,只是靠著慣性的作用,維系著目前的現狀。一是管理機構沒有理順。*年國家要求農村養老工作全部移交到勞動部門,但到現在仍未移交,致使管理職能不明,工作不得力。而且由于我區農村養老保險專職工作人員少,管理服務難到位。現在各街鎮原有*名專職工作人員都已取消,區民政部門的專職人員也兼職做其它工作,使養老保險的日常管理較為松懈,對退休人員更是談不上進行生存調查,難以避免死亡后虛報冒領,造成基金損失。二是政策宣傳和組織實施力度不大。農村養老保險對保障農村老齡人“老有所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我區推行農村養老保險的工作力度不大,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存在種種疑慮和擔心,全區僅有*%左右的農戶贊成推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而真正愿意交納養老保險基金參保的農戶不到*%。三是制度建設真正不完善。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確立,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有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特別是民政部頒布的《方案》過多地考慮到農民的保險觀念不強而強調農民參保“自愿性”,資金籌集上堅持“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可以認為,這種保險模式基本不具備社會保險的含義,而是較多地體現出商業保險的特征,政府扶持職能缺失,不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三)政府扶持功能弱化。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規定,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為:“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上述三個渠道中,除了對個人繳費規定了具體標準外,其余兩個渠道都缺乏硬約束。在經濟不太發達的地區,普通農民很難享受得到集體補助。而《方案》又沒有對國家的責任通過約束性的規范加以具體規定。據統計,我區只有少數村干部由村進行了補助,其它大多數農民未得到村級補助,而政府更是沒有投入資金給予扶持。這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沒有穩定的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很難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險。

    (四)保障水平偏低。根據測算,如果按照《方案》設定的最低繳費標準*元/月繳納保險費,*年之后,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元,*年后,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元,這很難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調查表明,大部分參加保險的農民都選擇了較低標準繳費,從而導致退休后退休金水平極低,我區目前退休*人,人月平養老金水平為*元,高的*元,低的只有*.*元,有*%的低于*元,很難保證“老有所養,老有所靠”了。不僅如此,《方案》沒有按照國際通行的養老保險測算模式進行保險費和養老待遇的設計,養老金一經領取終身不變,使《方案》很難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經濟生活的快速變化。

    (五)農民參保意識差。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在農村養兒防孝的思想還大量存在,特別是在目前農村經濟基礎薄弱,農村家庭現金收入增長緩慢,增收困難,文化生活缺乏,束縛了農民思想認識的發展,形成了封閉落實的思想,特別是在一些僻遠的山區,由于受傳統的思想影響較深,與城市相比在思想認識上形成了差距,他們往往只注重眼前利益,卻忽視了近期生存的艱難性和風險性,即便有些意識到了全區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卻因為對農村養老保險了解不多,知知甚少,對農村養老持懷疑態度,因此,也不愿意參加。農民參保的態度和對養老保險認識的程度,直接決定了農村養老保險在農村的發展空間和前景,而目前農民表現出的參保意識淡漠、參保的積極性不高,正是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出現擴覆不力、征收困難的真正原因。

    四、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方向和對策

    目前,我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農村社會保障能力相對較差,在這種情況下,建立適應經濟發展水平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便成了各級政府急待解決的重大戰略問題。從我國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看,農村推行社會養老保險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既要積極,又要穩妥,不能急于求成。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五個統籌”的要求,各級政府要按照統籌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從組織領導、經費保障、理順部門關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合理引導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把這項服務農民、服務農村的工作做好做實。

    *、堅持“強制投保為主、自愿投保為輔”的原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充分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特征,凡達到全國農村平均收入水平以上的農民必須投保;同時,也應該考慮到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對收入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貧困線以上者鼓勵投保。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可以按人群和地區分類、分步進行。首先在農村的不同人群中分類推進,如鄉鎮企業職工和民辦教師,強制其必須參加保險;其次在較為富裕的地區,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資金的示范效應,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強制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然后逐漸擴展到其他地區。

    *、積極擴大農村養老保險的籌資渠道。一是從扶貧資金提取一部分。我國農村開發式扶貧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年以后基本解決溫飽問題后,農村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向應該進行必要的調整。隨著國家經濟形勢的不斷好轉,加之絕對貧困的消失,逐步轉移并加大財政對農民養老的支持應該是可行的。二是從國家財政收取的個人所得稅、財產稅、消費提取一部分。三是從農村稅收中提取一定比例。農村稅收包括對鄉鎮企業、農村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個人征收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四是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交納一部分。農民個人年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可按適當比例繳納保險金。受保個人做一定奉獻,也是國際社會保障制度通行的原則。不過,要以農民的收入達到一定的高度為條件,而且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加大“三農”投入,逐步改善農村軟環境。“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那么在這個五年計劃里農村必須將有著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何改變農村貧窮落后的面貌,如何改變農村落后的精神風貌,這既是擺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也是我們財政部門急需解決的財政分配問題。要從農村基礎設施入手,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結合區的“家園建設行動計劃”,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明顯改善廣大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加大農業收入力度,促進現代化農業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投入,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大農業設施建設,為農民增收夯實基礎。農村經濟綜合水平提高了,就會促進農民思想意識的提高。增加對農村養老保險重要性的認識,也就會積極參加養老保險。

    第3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關鍵詞: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養老保險

    1現狀

    1.1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養兒防老”和“土地養老”的觀念根深蒂固民族地區養老保險意識差,傳統的以“家庭內自然養老”為基本特征的養老模式和“養兒防老”的思想在民族地區還十分流行,農民寧愿自己留“養老錢”而不愿意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同時,在農村,土地對于農民兼具生產資料及社會保障雙重功能,是農民生、老、病、死的全部保障。但是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劇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土地作為農民全部的保障和土地保障功能“虛化”間的矛盾日益激烈。

    1.2參保比例微乎其微農村人口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很少。2000年底,云南省3 246.20萬人的農村人口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僅有135.91萬人,占農村人口總數的4.20%。約334萬60歲以上的老人中僅有2.91萬人按月領到了養老金,僅占60歲以上老人總數的0.90%。而且從參保人群上看,現在的農保業務主要針對相對有能力投保和一些特殊群體而展開,社會保障基金調劑范圍小,絕大多數的民族地區的農民還沒有享受到農保政策。如青海、甘肅等地區。

    1.3西部民族地區農村對推廣養老保障的認識不足西部地區農村由于受地理位置影響,交通不便,通訊條件落后,生態環境惡劣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長期處于一種比較閉塞的狀態。社會文化水平低下,人們思想觀念落后,使家庭成為主要的生產和消費單位,農村人口只能依靠家庭為之提供穩定的經濟養老保障。雖然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這些地區的農民也逐步了解到社會養老保障這一新鮮事物,但由于“低素質屏障效應”,使他們難以接受這種先進事物。

    2存在的問題

    2.1西部民族地區農村尚未形成農村養老保險市場,險種單一,費率差異小,保費交納方式缺乏靈活性,養老保險工作嚴重滯后,保險機構不健全,保險人才缺乏,保險基金管理混亂,出現了大量的“空賬”、“死賬”等問題,保險基金空缺量大。這些問題意味著西部民族地區并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體制,民族地區農民對養老保險制度了解甚少,更談不上投保,極大地制約了西部民族地區養老保險的發展。

    2.2保費籌資來源不穩定,缺乏充足可靠的資金保障,并且其投資形式單一,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由于西部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落后,農民增收緩慢,農民再生產資金缺乏,導致資金積累不足,影響養老基金的籌資。農保資金投資形式單一,沒有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徑, 加上農保基金一般都采用縣級統籌、縣級管理的模式,而縣級機構缺乏集中管理和運營基金的能力,缺乏穩定的投資渠道,導致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充足可靠的資金保障。

    2.3西北民族地區農村養老保險存在制度上的不穩定性,法律支持不足。制度上的不穩定性是西北民族地區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另一個致命傷。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沒有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撤消,費用的籌集、運用以及保險金的發放,不是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而是按地方政府部門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執行的,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對農民投保的信心缺乏足夠的支持,這在一定程度上還造成了參保人數呈逐年遞減趨勢。

    3對策

    3.1促進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經濟的發展是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落后的關鍵所在。近幾年來國家為了幫助西部民族地區農村能夠早日擺脫困境,曾給予了很大支持。然而,不能光依賴“輸血”,而要發揮自身的“造血”功能。政府今后應把工作重點放在如何協助西部民族地區進行“自我發展”上,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西部地區的外部環境,因地制宜發展當地特色經濟,推進科教扶貧,引導農民加入社會化服務體制,促進和帶動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的收入,從而提高西部民族地區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承受力,促進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在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順利地發展。

    3.2廣開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養老保險的籌資渠道,搞好養老基金的管理。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中資金非常緊缺,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因此必須開辟社會保障的籌資渠道,一是政府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如財政支農費用中增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補貼資金。在減免農業稅的過程中,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或地方政府的名義把減免的農業稅的一部分強制性地轉變為農民養老保險基金,根據一定的標準和方法,分層次地記錄到參保農民的個人賬戶,以減少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負擔。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 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二要開征社會保障稅,盡快建立起以稅收收入為主要來源的社會保障籌資機制。社會保障稅以法律的形式設立,增強了籌資的剛性,擴大了社會養老保障的覆蓋面,有利于平衡城鄉之間差距,從而使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有了穩定可靠的來源。

    3.3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 加強法制建設。目前我國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基金來源不規范、投保帳戶混亂以及擠占、挪用農保基金等違規現象, 無不與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養老保險法規有很大關系。因此, 為促進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有序進行和可持續發展, 強化養老保險的法制性, 盡快制定一套完備的養老保險法律則勢在必行。一方面,用國家法律的穩定性消除西部民族地區農民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疑慮,另一方面,用法律的權威性清理社會環境中不和諧的因素,統一認識,消除西部民族地區農民參加社會保險的障礙。要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走上規范化的軌道,建立一個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僅要制定適用于全國范圍的農村社會保障法,還應在全國統一的、基本的社會保障法規下,鼓勵與提倡各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保障辦法,從而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參考文獻

    [1] 雍容波.對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思考[J].湖南第一師范學報.2007.3第7期.

    [2] 王愛蓮.關于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思考[J].甘肅農業.2006.5第8期.

    [3] 李迎生.社會保障與社會結構轉型:二元社會保障體系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4] 黃建明.民族地區養老保險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J].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9第5期.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Z].2001.05-15.

    [6] 趙曼.社會保障制度結構與運行分析[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

    [7] 勞動保障部,博時基金有限公司,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測算與管理[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

    [8] 宮春子.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J].公共管理研究.2007.6第3期.

    第4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關鍵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農村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一項特殊內容,是指在國家政策引導下,農民自愿參加,以集體經濟組織為依托,以農村人口為對象而建立起來的養老保險制度。目前,隨著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發展速度的加快,廣大農民迫切需要建立相應的保險制度,建立完善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十七屆三中全會對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問題高度重視,就如何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問題進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推進的措施。

    1、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人,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家庭和土地這兩類傳統保障方式的功能持續弱化,放大了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社會風險。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嚴重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從目前情況看,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存在著許多問題。

    1.1設置模式不合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意識不強

        由于在制度設計中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策和資金支持,農民并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規定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共10個繳費檔次。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普遍偏低,加上農民對社保政策關注不夠或尚存疑慮,對制度缺乏信心,大都選擇每月2元的最低檔次保費,不能真正發揮養老功能,養老保障的目的難以實現。保障水平偏低,無法達到“老有所養”的初衷。

    1.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軟弱無力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但其中“集體補助為輔”難以落實。目前相當一部分農村集體經濟逐步萎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軟弱無力”,有相當部分村級集體積累實際是“空殼子”,導致多數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農保中“集體補助為輔”的原則成為空話,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實際上成了純個人儲蓄積累保險。“國家給予政策扶持”集中體現在鄉鎮企業職工參保,而農民參保并沒有得到直接財政支持。因而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僅僅是一種農村個人強制儲蓄型養老方案,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不具有社會性和保障性。這也是多年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未能展開的重要原因。

    1.3農民工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并不迫切

        現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制度上規定覆蓋所有在城鎮企業就業的勞動者,也包括農民工,但在實際執行中,農民工參保的比例很低。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保的農民工2 416萬人,只占在城鎮就業農民工的17%。主要原因是現行城保制度的部分政策難以完全適應農民工的特點。在政府投人和資金扶助均十分缺乏的情況下,農民工比較注重眼前既得利益,多數具備勞動能力的農民不愿意逐年繳費參加社保,感覺不僅要“自己養自己”,還要“出錢養活龐大的農保機構與人員”,難以獲得他們的認同與支持。對農民工而言,相比老年補貼這種很多年以后才能領取的待遇,農民工更看重現實收人。

    1.4城鄉一體養老保險制度接軌存在難點

        在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被征地農民。對這些必須納人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現階段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大大低于城鎮保障水平,不利于促進農民向城鎮集中和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現行政策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費的繳納期限不能低于巧年,要求繳納的保費標準為城鎮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8%,其中企業應負擔20%,這就基本排除了沒有集體企業或村集體經濟薄弱的失地農民進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可能。

    1.5家庭養老逐漸成為農村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

        愛老、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以土地保障為依托的養老模式一直是我國農村最主要的養老形式。然而,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均耕地減少,農業人口在逐步減少,農民觀念在發生變化,農村家庭規模逐漸變小,農村老齡化趨勢逐漸加劇,傳統家庭保障模式的基礎正在逐漸動搖,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快速走向衰弱。目前,許多地方的被征地農民陷人了“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保障無份”的尷尬境地。這中情況既影響農村的社會穩定,也會滋生一系列復雜的社會問題,嚴重影響中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2、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對策

    2.1發揮政府作用,加大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

        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建立籌資機制,加大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種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會養老待遇的保險制度,離不開資金的支撐。目前農村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主要由農民自己出,或完全讓農民自己出。所以,農民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因此,為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夠有效運作和可持續發展,政府宜重新定位在農村社會保險中的責任,建立以財政補貼為主導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了應通過繳費補貼、基金貼息、待遇調整補貼、老年人直補等多種方式引導和鼓勵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還應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為參保農民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費補助,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

    2.2創造條件探索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的辦法

        構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堅持城鄉統籌發展方向,破除城鄉分割體制,創造條件探索實現農村和城鎮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將享受到與城鎮職工一樣的參保模式:“基礎養老金十個人賬戶”。農民轉居后,便可與城鎮養老保險銜接過渡。

    第5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關鍵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國際比較

    三農問題一直以來都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要想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就必須不遺余力的大力推行城鎮化發展找略。但是對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也出現了許多現象問題,比如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問題、城鄉身份尷尬問題、就業問題以及年老面臨的個人養老保障問題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都將阻礙城鎮化進程,不利于社會長遠發展。然而國外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歷經幾十年的探索發展已日趨完善,梳理國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歷程,學習借鑒其發展經驗,對于探索適合我國農村社會的養老保險模式,促進我國城鎮化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1.幾個典型國家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比較

    國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選擇與其本國的保障傳統以及在城市率先實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都有著密切的聯系。從世界各國農村建立社會養老保險歷史來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主要有三種,即“投保資助型”、“福利型”、“儲蓄保險型”。

    1.1德國的“投保資助型”養老保險制度

    19世紀后半葉,德國率先在世界范圍內建立起社會保障制度。緊接著,德國在本國范圍內頒布了《農民老年救濟法》,根據這部法律的精神,為農民建立了專門的養老保險制度。

    德國農村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廣,主要有三類人群。第一類是農業和林業的企業主,主要指葡萄酒、水果、蔬菜和園林以及養魚業的企業主;第二類是企業主的配偶,也就是企業主的丈夫或妻子;第三類是在農業企業從事勞動的農民及其共同勞動的家庭成員或配偶。

    德國農村養老保險的資金主要由兩部分資金組成:一部分是投保人自身繳納的保險金,另一部分是國家專門設立的用來保障事業的補助金。其中第一部分的保險金具體又是由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一是投保人交出農場時與子女簽訂的帶有私法性質的合同,第二是國家強制投保人參加的相關養老保險的費用,第三是投保人根據自身需求自愿參加的人壽保險的相關保險費用。按照該法規的原則要求,如果農民想要獲得法律規定的個人養老保險金,必須要符合三個條件,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第一,從年齡上講,合格男公民必須要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65周歲,女公民必須達到60周歲;第二,參保人必須要交滿15年的保險費用;第三,農民必須要在達到50周歲以后脫離相關的農業勞動成為法律規定認可的農業退休者,可以采取出售、長期租讓或繼承的方式轉移農業企業。在整個德國農民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下,農民養老保險的待遇是完全屬于收入相關制,他們的待遇水平與其繳費年限、自身收入密切聯系。在農民整個養老保險金的構成中,大約只有三分之一是來源于國家設立的相關補助,大部分是來源于農民自身的繳費。

    按照德國出臺的保險制度規定,可以清楚知道德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強調個人責任的 “投保資助型”制度。個人和家庭在個人養老中起到基礎性作用,政府是最后的責任主體;主張給付與收入掛鉤,個人應該承擔一定的繳費責任;在制度設計中突出體現社會保障中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注重效率。這種模式將效率與公平很好地進行了結合。盡管這項制度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制度本身還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不足的地方,但是由于該項制度充分展現了個人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競爭的需要,也減輕了政府負擔,所以許多國家都倡導采取這一保險模式,比如日本、美國等國也是采取的這種“投保自助型”模式。

    1.2瑞典的“福利型”養老保險制度

    眾所周知,瑞典是一個典型的實行普惠制理念的福利性國家,在瑞典,農民享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他的公民的一樣。養老保險金主要是來源于三部分,一是基本養老金,二是補充養老金,三是部分養老金。根據瑞典本國的《全國退休金法案》的相關細則,全體公民必須要在達到65歲才可以按月從地方保險部門領取一定數額的基本養老金,不論他們退休之前收入如何,只要符合年齡要求都可以領取;而補充養老金則是根據退休者退休前的收入和工齡進行發放的,所以每個人的補充養老金是不一樣的;至于部分養老金,則是指年滿60歲的瑞典公民可以在要求減少工時的情況下,領取因工時縮短而減少的相關補貼。上述三種養老金的給付與物價升降密切相關,雖然基本上不會受到通貨膨脹的影響,但是還是會根據每年的經濟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

    在瑞典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我們知道,貝弗利奇的福利普遍性理論起著核心指導作用,崇尚“收入均等化、就業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設施體系化”。國家起絕對的主導作用,個人不承擔繳費責任,保障項目的開支全部來源于國家稅收,堅持普惠制,以消除貧困為目標。但同時也給國家的財政和社會經濟帶來巨大的壓力,一定程度影響著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實行這類“福利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的國家還有最先建立福利國家的英國和北歐幾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

    1.3新加坡的“儲蓄保險型”養老保險制度

    新加坡于1955年7月建立了中央公積金制度,它是一項強制性的儲蓄計劃,規定所有公民都必須繳納中央公積金。公積金是由雇主和雇員按規定的一定比例負擔,最初是各按月工資的5%交納,但費率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而進行相應的調整,目前的費率為39.5 %,即雇員交納23%,雇主交納16.5%。

    所有公民和永久居民在繳納中央公積金過程中,基金會依據其不同的用途存入不同的個人賬戶,主要分為三類賬戶。一是普通賬戶、二是保健賬戶,三是特別賬戶。按照該項制度的要求,當公民達到法定年齡55周歲以后,其個人賬戶的組成由普通賬戶、保健賬戶和特別賬戶變為退休賬戶和保健賬戶。當公民達到法定年齡60周歲以后并且它是滿足其退休賬戶存有法定的最低存款,便可以滿足條件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是達到法定年齡55周歲但是其退休賬戶內最低存款沒有達到法定的要求,便可以自由選擇推遲退休來增加賬戶存款,或是用現金補齊差額。

    毫無疑問,新加坡實行的這種 “儲蓄保險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是明確個人自我保障的責任,認為個人在自我養老保障中是第一責任人;推崇效率之上,堅持社會養老保障不應成為國家的負擔;養老待遇給付與個人繳費關聯度很高,政府負責制度的制定、政策的實施和制度監管并解決無力進行儲蓄積累的貧困階層的養老保障問題。在新加坡的這種中央公積金制度中,政府幾乎不承擔補貼責任,主要是由雇員和雇主均攤費用的保障模式,因此雇主或者雇員自身的投保費率是很高的,壓力也是很大的。正因為如此,這種模式強調個人的責任并注重效率,卻沒有兼顧到公平,在客觀上可能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發展。

    2.國外農村養老保險模式對我國的幾點啟示

    在對如上幾個典型國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構建與發展歷程的梳理比較之后,再結合我國特有的實際情況,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的一些啟示:

    2.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規范

    在對如上幾個國家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和發展歷程的梳理比較之后,可以總結出這幾個國家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都是遵循的先立法,后實施的步驟。完備的法律是一項社會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門檻。德國的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是以該國《農民老年救濟法》為參照的;瑞典的公民養老金是以《全國退休金法案》為藍本的;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也是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詳細完備的法律條文、有效的制約機制和法律監督,都奠定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基礎。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一直都是依靠各級政府的政策、文件來開展工作的,相關法律制度還沒有跟上步伐。因此,我國應該建立健全相關法律,例如應該盡快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確切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性質;規定相關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過程;規定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等等,強制而高效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使農村社會養老事業健康發展。

    2.2制度選擇應該做到從國情出發,實事求是

    通過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進行國際比較,我們可以知道一個國家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的選擇,是取決于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各國根據本國國情自主決定,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可以參照的。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面臨著許多特殊的國情:首先,我國農村人口數量多。據我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約為67415萬,人口基數大這個客觀因素就決定了我國農村不可能采取向西方國家那樣的高水平的養老保障模式。再者,我國農村地區發展落后,農民收入水平低并且不穩定,因此也客觀上決定了我國不可能向新加坡那樣采取全民一致的中央公積金強制儲蓄制度。第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工業化的推動,農村許多土地被征用,農民因此依靠土地來進行年老養老保障的可能變小。依照相關統計資料知,我國人均耕地面積只有1.4畝。第四,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使得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目前農村更多的是高齡老人,依靠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障逐漸變得不切實際。因此,很有必要在借鑒國外農村養老保險的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充分結合我國目前農村現狀,以及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推動,構建出一種可以有利結合家庭、土地及國家支持的社會養老保險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3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結合我國農村目前生產力水平低下,農民收入普遍不高不穩定的客觀事實,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模式更應選擇德國的“投保資助型”模式,采取個人、集體、國家三方共同負擔農民的養老保險模式。一方面應該大力拓寬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來源渠道,加大國家、集體兩方對農民個人的資金補助和支持,保障廣大農民最基本的養老保險待遇。另一方面,鼓勵有能力有余錢的農民提高自身投保的檔次,從而提高養老待遇。與此同時,國家應該大力支持農村地區的發展,采取積極的措施促進農村農業的發展,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農民收入水平提高相對應的可以減輕國家負擔。這也有助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得以有效實施。(作者單位: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第6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基金

    一、籌集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存在的問題

    (一)保費籌集原則與參加自愿原則相矛盾,農民參保缺乏積極性目前在鄉鎮企業發展比較好的地方,也就是說,農村工業能夠使農村集體經濟有一定實力支撐農村養老保險的地方,或者農民家庭收入由于經營特色農業而比較高并且集體的經濟實力也因之而較強的地方,社會保障的開展就不會遇到太多的障礙,而對于經濟水平不太高,集體的經濟實力又不強的中西部農村,就存在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如:當集體經濟不強大時,農村社保基金的來源主要是農民個人,有時是由個人全部繳納。這就使這種農村“社會”保障失去了意義。這種機制很難使農民自愿把錢交由政府機構管理,為此還要支付一大筆管理費用,要使這種沒有任何補貼的社會保險延續下去,惟一可行的就是采取強制性的繳費辦法。然而,農村社會保險的建立強調的是自愿原則,沒有國家和集體對保費的相應補貼,即在對繳費沒有任何經濟刺激的情況下,保費收繳自然成為農村社會保險最難解決的問題。

    (二)預籌積累為特征的儲蓄型保險制度導致養老基金互濟性差

    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經濟予以適當補助,投保對象平等享受集體補助。這種以預籌積累為特征的儲蓄型保險制度,與城鎮養老保險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濟性。它沒有城鎮養老保險中社會統籌部分,即如果個人交納保險費越多,集體補助也越多,個人賬戶積累資金也越多,未來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因此,要在一個縣的范圍內把養老負擔在不同年齡層次的人口中分攤開來就頗有難度,這就使保險系統內的互補和互濟性很差。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村養老保險并不完全具有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來實施社會保障的功能。

    (三)保費籌資來源不穩定,社會養老缺乏充足可靠的資金保障

    按照《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規定,個人交納要占一定比例;集體補助主要從鄉鎮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支付;國家給予政策扶持,主要是通過對鄉鎮企業支付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體現。上述特點決定了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民收入和集體經濟有著密切而直接的聯系。然而,在新形勢下,這兩個資金卻難以真正到位,由于農產品需求彈性小,農業收益水平逐步降低,再加上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按保護價敞開收購余糧的政策沒有全面落實,出現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現象。因此,許多農民再生產資金不足,根本沒有錢參加養老保險。為緩解生產和生活不足,相當一部分參加保險的人也被迫退出保險。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使個人繼續投保,就成為當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急需解決的問題。農村經濟積累不足,也影響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從實踐中看,政策規定的集體補助農民養老保險費的構想在許多地方很難到賬。當今農村集體積累基金主要來源于鄉(鎮)、村辦企業的創收,而近年來,多數農村集體經濟幾乎停滯,難以撥出專款來補充農民養老保險,這就導致農民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出現“空賬”。集體經濟的不景氣,也使國家通過對鄉鎮企業支付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這一優惠政策成為一句空話。

    (四)保費投資形式單一,缺乏增值的有效途徑按現行政策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縣(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在指定的專業銀行設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專賬專管,專款專用。保費只能用于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不直接用于投資。隨著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資金積累越來越多,當前以縣為單位的分散管理形式不僅增加了基金被擠占挪用的風險,而且由于投資形式單一,缺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徑,特別是難以抵御通貨膨脹的侵蝕,難以保證養老保險基金不“縮水”,削弱了未來保障能力。

    二、籌集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途徑

    (一)各級財政給予補貼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我國經濟以平均每年8%左右的速度發展,近兩年的發展速度在9%以上,到2020年,我國將進入小康社會,2050年,將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所以,可以預期政府的財政收入在今后幾十年內,仍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屆時政府應有能力提供較多的財政支持。若省級地方政府對參保的農民實行如3%———5%的補貼,10億元的保費收入政府也不過支出補貼3000萬———5000萬元,省財政應能承擔。若其他各級財政都能夠補一些,則補貼可以大幅提高,還可以帶動村集體對農民參保給予補貼,從而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1.對保險基金給予補貼。智利就采取了這一形式,但其只對基金未達到規定收益標準的差額實行補貼。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雖然也可以采取這一方式,但在我國利率水平相對穩定的情況下,以財政提供一定比例的數額可能更為適宜。如對基金運營收益實行2%左右的補貼,10億元規模的基金,補貼金也只有2000多萬元,政府應有能力支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參保人個人賬戶上的基金收益明顯高于儲蓄收益,有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2.對經辦機構經費實行財政撥款。農村養老保險在實行之初,為減少地方財政的負擔,把提取管理費作為經辦機構的經費,這一辦法一直實行到現在。如果說實行之初是受國家財力限制不得已而為之,現在則應當改變這一做法把農民的權益返還給農民。

    3.集體補貼的制度化。農村集體財產是農村居民的共有產,在政府對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承擔了有限經濟責任的條件下,政府有權力要求農村集體支出集體財產的一部分或一定的比例,用于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補貼,并將這一辦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4.在特殊情況下對個人養老金給予財政補貼。如在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時期,為避免物價的貶值對養老金預期值產生的嚴重負面影響,政府應對參保人個人賬戶上的資金給予保值補貼。

    (二)土地資本化

    1.以轉讓承包土地收益充作社區補助養老保險基金。按現行規定,農村人口只有在60歲以前參保,60歲以后才可領取養老金,并且養老金數額又取決于個人賬戶的積累余額。這樣,在這一方案實施之日起,已達60歲的老年人就沒有納入這一體系,開始投保時已超過40歲的農村人口,極有可能因其投保年限短而使養老金積累不足。因此,為了彌補現行民政部組織實施的農村養老保障的不足,年滿60歲的農村老年人口應當退出其責任田和口糧田,修養余生。這部分人的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為村公益金、老年人口原服務的未實行退休金制度的鄉鎮企業提留以及老年人口讓出土地承包地由轉包者上交集體的“承包費”。補助金的發放標準由地方自定,原則上應超過老年人口耕種承包土地的收入。此項保險可先以農村為單位實行,條件具備后,逐步過渡到鄉鎮統籌或縣統籌。

    2.被征用的土地補償費充作新型小城鎮人口的養老保險基金。將現行《土地管理法》中的安置補償費的用途之一明確為建立被征地人口的養老保險;以縣為單位,算出被征地人口補繳養老基金的總額;將基金總額從征地補償費中一次性劃出,為被征地人口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納入城鎮養老保險體系。對于因非征地原因進鎮落戶的農村勞動人口,可由其本人補繳積累建立個人賬戶,也可由原行政村出錢為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買斷其在行政村的包括土地和勞動積累在內的所有權益。

    (三)稅收

    1.通過減免土地稅費支持。目前地方財政可控制的來自土地稅費的有:土地轉化為城鎮工商業和其他建設用地后的土地轉讓費、土地補償費、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契稅等,地方財政可以從中返還5%注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2.對基金收益實行免稅。對基金運營實行免稅是國際慣例,但迄今為止,國家對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仍沒有出臺有關免稅的規定,政策比較模糊,以至于基層機構經常遇到免稅上的麻煩,因此,國家有必要出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免稅的專門規定。

    3.通過減免農業稅支持。地方財政可控制的農業稅主要有:經營種植業的農業稅及其附加、牧業稅及其附加、農林特產稅,地方財政可從農業稅中返還5%注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4.對企業、集體補助給予稅前列支。對參加農村養老的鄉鎮企業、鄉村集體企業,地方財政可根據不同的經營效益、企業負擔養老保障的任務確定一定金額的稅前列支數額。

    (四)基金保值增值

    1.設置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專營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運營養老保險基金。首先,明確投資主體。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涉及的范圍和層次非常多,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可設立四級法人制,初期(5年以下)資金積累規模較小,應以縣為單位平衡并運營和管理;中期(5-10年)資金在一個縣內已經難以尋找到最有效的增值途徑,投資主體應以地市級法人運作為主;穩定期(10年以后)資金積累規模已經非常大,應以省級法人為主要投資主體。在這三級法人以上,成立中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監督各級投資基金的運作情況。其次,要正確選擇投資工具。根據世界各國的經驗和我國的具體情況,筆者認為農村養老基金的投資工具應具備這樣一些基本特點:(1)是公開提供的金融資產;(2)這些工具的發行者具有良好而穩定的信譽;(3)這些工具沒有風險或風險經過保險機構或銀行機構分擔了;(4)這些工具發行者受到強有力的監控。按照這些標準,適合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資的工具應該包括:國家發行的金融工具、金融機構發行的工具、法人債券、可轉讓債券、公開法人股票、公開房地產法人股票、投資基金股份、公司發行的可協商工具以及外國政府的金融工具等。

    2.在養老保險增值率高于銀行同期利率的地方,允許養老基金進行適當的投資組合,適當放寬投資領域。這些地方養老保險的增值率高于銀行同期利率,除去管理成本,仍會有一定的積累結余。為盤活資本,可讓他們適當進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投資領域。

    參考文獻:

    [1]立榮,李海華1中國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分析與對策構想[J]1華中師范大學學報,2000,(6)1

    [2]迎生1農民進城與擴大城市社會保障覆蓋面[J]1人大復印報刊資料(社會保障制度),2001,(5)1

    [3]鄧志旺,勵丹霞1淺議當前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的缺陷和問題[J]1人大復印報刊資料(社會保障制度),2001,(2)1

    [4]宋曉梧1中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與發展報告[M]1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1

    [5]伊志宏1養老金改革模式選擇及其金融影響[M]1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

    第7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繳費確定型模式 法人受托模式

    一、問題的提出

    目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處于試點階段。雖然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我國農民的數量在逐漸減少,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我國目前農村人口仍然占全國13億人口的56%。農村人口如此龐大,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不斷增加的情況下,隨之而來的突出問題便是由個人繳費形成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問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目的一是要保證基金的安全,二是要保證基金的保值增值。管理的內容一是基金收支管理,二是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目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個人帳戶機制,大部分基金集中在縣級政府下設的機構管理運營,由于運營層次低、管理分散化,基金不能形成規模優勢,收益不高。而且基金放在縣級,還存在著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風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必須改革現行的基金管理體制。本文通過對國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研究,并針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具體情況,提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建議。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收支模式選擇

    國外養老基金收支模式可以分為兩大類,給付確定性(簡稱DB型)和繳費確定型(簡稱DC型)。DB模式,是指養老金管理者向投保者作出承諾,保證其養老金收益按事先的約定發放,也就是說,投保者在退休后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數量是事先確定好的。DC模式是指投保者到法定退休年齡為止,一共向養老金管理者繳了多少費用是確定的,但其退休后每月可領取多少養老金是不確定的,因為養老金總額是繳費和投資收益的總和,而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風險由投保者自己承擔。

    從兩種模式的建立和發展趨勢而言,DB模式早于DC模式,但DC模式發展速度快于DB模式。DB模式的代表國家是美國,DC模式的代表國家是智利。這兩種模式各有優劣性和運行條件。在養老金發放水平上,DB型收入較穩定,投保者無須為市場風險而擔心。而DC模式的發放情況主要看退休那個時點上養老金投資的情況如何和以往的收益情況,存在著收益風險。但DB模式也存在明顯的缺陷:首先,養老金管理者對其所承付的養老金不能按物價的上漲進行指數調節,因此投保者退休的養老金收入難以得到真正的保值增值;其次,不利于投保者的自由流動,因而對年輕人缺乏吸引力,同時在不斷變化的新興產業中難以適用;第三,由于養老金待遇水平具有較強的剛性,因此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退休人員的增多,養老金管理者的負擔會不斷加重,嚴重時會導致養老金管理不堪重負而難以發放。DB型計劃在美國是最普遍的形式。DC模式是完全積累式的模式,養老保險基金通常由專業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來管理。養老金發放水平取決于繳費年限的長短和繳費數量的多少。投保者有權決定年金的投資方向,通常由基金管理者向投保者提出投資建議,投保者自主決定并承擔投資風險。投保者居住地點轉移時,可以將其個人賬戶包括單位繳費在內的所有養老金積累,轉移至其相應的養老金管理處。DC型模式的上述特征,決定它具有較強的靈活性,有利于人才的流動,因此深受中青人的歡迎。

    對我國而言,現在正處于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階段,雖然DB和DC模式各有優勢和適用范圍,但就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現狀和將來發展趨勢來看,養老金管理應當采用DC模式。采用這種模式一是有利于農村人口流動,有助于國家城鎮化建設方針的實施;二是有助于與城市養老金管理接軌,實現我國城鄉統籌社會保障戰略的實現。DC模式的投資風險可以通過選擇專業的投資信托公司來規避。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選擇

    當前國際上養老基金的運營模式主要分為兩大類,法人受托模式和理事會受托模式。法人受托模式是養老金計劃的委托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者和投保者)將養老保險基金運作管理等相關事務委托給一個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托機構,由其行使處置和養老保險基金的相關職責;理事會受托模式是指舉辦養老保險基金計劃的管理者和投保者將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權和相關事務委托給由管理者組成的內部養老保險基金理事會,由其行使處置和管理養老保險基金的相關職責。

    相對于理事會受托模式,法人受托模式在經營管理和配套服務方面擁有明顯的優勢。法人受托機構由取得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士組成,包括精算師、律師、投資經理、會計師、IT管理人員以及專職的運營人員等,能夠保證受托服務的系統、專業和高效。理事會模式基本上沒有專職人員,最多是政府負責養老保障管理的人員兼任,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具體管理工作不夠了解、不夠專業。在國外養老金運營市場,法人受托模式也比較常見。近年來,許多以前采用理事會模式的組織也陸續將養老金計劃轉為法人受托管理模式。如2005年4月,菲利浦將其160億美元的企業養老金基金移交給美林投資管理公司,并將其養老金行政管理部門出售給總部在美國的翰威特。這一舉動,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節約經營成本,立足主業經營的考慮。

    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的不完備性,從專業化角度,從成本分析、信息披露和有效監管的角度,法人受托模式可以更加有效地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專業化管理,是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計劃較優的選擇。同時,為了確保養老金投資的成功運作,政府可以成立“養老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中擔當監管人的角色,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有效進行。

    參考文獻:

    [1]劉琳:國外職業年金的運作模式選擇[J],經濟與管理,2009年2月

    第8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關鍵詞】農村 商業養老保險 經營策略

    隨著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我國的養老保障問題,特別是農村的養老問題愈發凸顯其重要性。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是農村金融體系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對于提高保險業整體發展實力,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1]。如何有效推動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加快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為當前保險業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

    一、發展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必要性

    (一)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是應對老齡化趨勢的有力舉措

    據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向社會的《2012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占總人口的14.3%;2010年~2020年的十年平均每年新增596萬老年人,年均增長3.28%,至2050年將達4億老人。目前,我國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為1.25億,占全國老年人的64.4%;預計到2050年,這一數字有可能達到2.5億[2]。面對如此嚴峻的農村老齡化形勢,如果不能妥善處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將對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造成嚴重影響。農村商業養老保險作為多種養老保障手段之一,具有效率高、靈活性強等特點,通過引入商業保險機制參與農村社會管理,能夠大大提高農村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有效減輕老齡化對政府管理和財政帶來的巨大壓力,也是解決“三農”問題重要方式之一,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是對傳統養老模式的積極改革

    我國農村地區農民傳統的養老,以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兩種模式為主。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實施導致農村家庭日益趨向“4-2-1”的結構,打破了傳統的養兒防老機制[3];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市不斷集中,嚴重地削弱了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助功能,傳統家庭養老功能日趨弱化。由于生產資料的價格提升,生產成本提高,農民從土地中得到的收益越來越小;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村地區的耕地在不斷的減少,依托土地作為單一的生存來源已具有極大的局限性,土地保障已不能擔當起農民養老的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農村大量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已直接面臨老無所養、病無錢醫的危險局面,迫切需要商業養老保險替代傳統養老保障方式。

    (三)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是對社會養老保險的有益補充

    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目的是保障廣大農民的晚年基本生活需求,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體現了“廣覆蓋”“低保障”和“社會公平”的原則,但同時也表現出養老金數額低、保障能力有限等不足[4]。商業養老保險可以滿足不同年齡、不同類別、不同性別、不同收入、不同地域農民的多層次、多樣性需求.隨著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擴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民,通過投保多層次、多樣性的商業養老保險,來滿足自身的保障需求。商業養老保險恰好是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兩者互相促進,互相發展。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實現社會穩定與和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四)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是保險行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渠道

    我國是世界上農村人口最多的國家,快速發展的農村經濟,使農村潛在著廣闊的保險市場,為商業保險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如今大部分的保險公司的目標市場仍然集中在城市,僅有為數不多的幾家在農村地區開展保險業務[5],農村保險則是尚未完全開發的處女地,其市場潛力巨大。在技術層面來講,商業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的技術和方法上都有一定的優勢,可以通過合理的投資組合促進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過準確的精算技術確定繳費標準和給付水平將風險共擔,不僅緩解了財政緊張的狀況,也促進了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因此農村市場是商業保險公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新的增長點。大力發展農村人身保險,提高其養老保障功能迫在眉睫。當前各家保險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條件,創新經營理念開拓農村養老保險市場,也是為了適應日趨激烈的競爭形式,保證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二、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現狀及困境

    我國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經過多年發展,其社會接受程度、產業覆蓋率和業務量都有顯著提升,商業養老保險逐漸成為我國農民養老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但目前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情況,同我國農村龐大的潛在需求相比,還十分不對稱,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制約因素。

    (一)政府總體規劃不夠,政策支持不明顯

    政府職能部門缺乏對商業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規劃,整體思路沒有向社會明晰;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完善的情況下,政府對補充養老保險介入過深,限制了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在農村養老保險的制度提供與財政支持等方面承擔的責任不足,關注點偏重于經營業績;相關立法滯后,對農村商業養老保險行業的不規范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缺乏支持、補充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相配套的政策,限制了體系的健全;縣、村一級缺乏商業養老保險監管職能部門,市場監管不力,農民權益容易受到侵害。[6]種種因素導致商業養老保險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在農村保險體系中定位不準,發展受限。

    (二)農民理解認同度不強,購買意識淡薄

    我國農村信息閉塞,農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當新事物和新信息進入農村時,農民理解和接受相對困難,農民對商業養老保險的認同度有限;農村以家庭家族為核心,養兒防老、風險自御,對天災人禍“宿命論”等觀念由來已久、根深蒂固,通過保險來抵御風險的意識淡薄[3];農村經濟欠發達,農民可支配收入較少,少量閑余資金往往存入銀行,對于商業養老保險的儲蓄和投資認識不足;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涌入城市務工,老年人對商業養老保險的接受和理解更加困難,購買更為謹慎。

    (三)保險公司供給不足,產業發展不平衡

    我國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經營主體匱乏,產業規模較小,有限的保險機構在農村的數量、分布和工作人員數量更顯不足,市場競爭不充分、服務質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農民投保的有效需求;農村自然環境差異較大,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布局不合理,經濟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業務發展差異過大,尤其是西北、西南等落后地區農牧民商業保險幾乎沒有涉足。

    (四)營銷模式不合理、服務管理相對滯后

    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在設計上與農民的需求不協調,農民大多數既沒有較高的儲蓄資金來支付過高保費,也無需很高的保險賠付額,而保險公司產品設計主要定位于城鎮市場,少有推出適合農村市場的養老保險新品種,保險費率偏高,往往超出了農民的可接受范圍,難以有效響應農民的保險需求。同時,商業養老保險公司在農村市場上的營銷制度和管理服務體系不完善,其營銷、服務、培訓體系均未針對農村市場的特點進行制定,導致養老保險業務難以在農村推廣,相關售后服務、理賠服務跟進不及時,成為制約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7]

    三、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經營策略分析

    面對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保險公司可以實施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調整策略。加快適應農村保險市場,不斷拓展業務,以期改變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緩慢的局面,切實發揮應有作用,取得更大經濟效益。

    (一)產品開發策略

    在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設計上,應以農民的需求為導向,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收入水平、消費習慣、農村居民的家庭人口結構、傳統風俗等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開發適合于農民的商業養老保險保障產品。在產品的定位上,可根據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情況,開發繳費期限靈活、保障范圍較廣的保險產品。在條款設計上,通俗化的條款設計便于廣大農村居民的理解,靈活的繳費方式有利于農村居民根據自身收入的情況對繳費的時間和繳費期限進行調整,保單貸款的實現可以幫助農村居民進行短期的資金借貸和拆借,多層級的保險金給付可以為農村居民實現養老保障需求方面提供多層級的服務。

    (二)宣傳和營銷策略

    在宣傳和營銷方面,要注重創新方法手段,不斷適應農村市場,拓展營銷網點,建立以鄉鎮為中心、輻射村戶的營銷服務體系,降低逐戶上門銷售的成本,提高業務覆蓋率。同時要加大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刊、雜志等媒體,和宣傳欄、標語等更容易農民接受的手段,在農村欄目、老年欄目廣泛宣傳;注重在農村中培養良好口碑,通過農民口口相傳提高認知和接受程度;加強針對城市中農村務工人員的宣傳,培養其為家中老人購買養老保險解決后顧之憂的意識。

    (三)管理策略

    在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管理和營銷方面,商業保險公司有必要對現行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加強營銷隊伍管理、培訓和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探索適合于農村保險業務營銷的教育培訓方法。針對農村營銷人員理論知識薄弱的現狀,建立體系化的培訓管理系統,不斷提高營銷隊伍整體素質。要注重強化營銷人員的職業素養和誠信意識,防止因個別業務人員素質不高,造成對養老保險業務不信任的區域化影響。要提高營銷人才的本地化水平,說方言、嘮家常,從心理上更為親近,也更能夠依據營銷對象的實際需求推薦所需業務。在銷售過程中保險銷售服務人員需要根據農民的實際經濟水平,幫助他們選擇相適應的保險保障產品,設計合適的保單繳費水平和繳費期限,同時將保險條款以通俗化的方式準確的為客戶解說,并簡化單證的流程,幫助農民完成整個保單的投保。

    (四)服務策略

    商業保險公司要在保全、咨詢、投訴等方面針對農村地區的特點,建立簡單、完善、易接受和理解的服務體系。建立知識普及培訓體系,通過為農民開設保險知識、健康知識宣傳講座服務。加強保險營銷人員和客戶之間的聯系,提高農民對保險業務的了解和信任。建設有農村特色的標準化、專業化的理賠服務體系,建立專業的理賠服務隊伍,確保在理賠過程中,為客戶提供快速、合理和人性化的服務。優化核賠、理賠的流程,擴大各層級營銷服務網點的權限,確保保險理賠程序方便、快捷。

    參考文獻

    [1]張建偉,胡雋.發展商業薺老保瞼構筇萋層次農民薺老保障體系[J],2007(6):53-55.

    [2]趙楠.保定市農村商業養老保險調查研究.河北大學[D],2013.

    [3]趙延君.論農村保險市場的開發,勛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報[J],2008(2):104-107.

    [4]張蘭萍.新時期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發展對策[J],2011(7):18-20.

    [5]張宇.農村商業養老保險供給與需求研究.附件農林大學[D],2013.

    [6]胡豹.商業養老保險問題研究.中國鄉鎮企業會計[J],2009(7):8-9.

    第9篇:農村如何交養老保險范文

    第一個原因是特殊的人口政策。1979年之后,因為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只用了26年的時間,整個社會的老年人比例從7%增加到14%,目前大約有2億老年人。而讓老年人口占社會總人口的比例翻番,法國用了115年,瑞典用了85年。更嚴重的是,對于全社會來說,奉養一個老人的勞動力人數在逐年下降。1990年的時候,是18個勞動力養1個老人;2013年,變成5個勞動力養1個老人。可見,特殊的人口政策給我們國家的未來,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第二個原因是我們現行運作的社保機制,根本就是一個“龐氏騙局”。1984年,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開始改革,一些地方開始引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機制,探索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然后在1991年,國務院正式頒布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企退休職工的退休金改成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到了1998年,絕大部分地區都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軌,但新問題出現了:1998年之前參加工作,1998年之后退休;還有1998年之前參加工作,而且在1998年之前退休的人,他們少交或者根本沒交過個人養老保險,那他們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誰來埋單?

    這是我們巨大的養老保險轉軌成本,有些專家叫它“隱性債務”。根據世界銀行和我們有關部門的估算,總計至少達到3萬億元。但從目前個人賬戶被嚴重挪用的情況來看,很可能就是由在職的各位員工來埋單,而且是20世紀60年代生的人埋自己父輩的單,20世紀80年代生的人埋自己父輩、祖輩的單,形成一個類似于“龐氏騙局”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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