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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
第三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委托,依法查處影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違法行為。
市、工商、文化、衛生、建設、房管、規劃、環保、園林、水利、交通、國土、農林、廣電、宗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各部門、各辦事處,臨港新城各部門、辦事處應當協同做好本轄區、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社會事業發展計劃,推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市場化,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意識。
第六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尊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實行執法責任制度、過錯追究制度和投訴處理制度,并教育其工作人員文明執法。
第七條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公益活動。對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第八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責任區制度。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依法確定;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間約定管理責任的,從其約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不明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確定并予以告知。
第九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應當符合國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并保持城市市容的整潔和環境衛生設施的完好。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按照國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以及本辦法履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
第二章市容管理
第十條城市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設施,應當符合國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標準。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筑物原設計風格、色調、結構,影響城市容貌。確需改變的,應按城市規劃要求,報市規劃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設施的完好、整潔,對影響城市市容的臨街、臨河破殘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設施應當及時整修、改造或者拆除;臨街、臨河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設施的外立面出現污染的,應當及時清洗、粉刷。
第十三條城市主要街道和重要地區的臨街建筑物的門窗、陽臺、空調、遮陽(雨)篷、防盜欄等應當保持完好整潔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城市道路兩側臨街陽臺、窗戶的外側,不得堆放、吊掛、晾曬影響城市市容的物品。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臨時堆放物料,搭建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向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請,由市城市管理局會同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在指定的地點和期限內堆放、搭建。不得擅自在道路兩側臨街建筑物樓(房)頂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
第十五條戶外廣告的設置堅持統一規劃、規范管理、總量控制的原則。
第十六條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牌匾、店招、店牌、畫廊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按照批準的內容、形式、規格、地點和時限設置,不得擅自變更、覆蓋和拆除。
第十七條戶外廣告、標語牌、地名牌、路標、牌匾、店招、店牌、畫廊、櫥窗應當內容真實合法、用字規范準確、外觀整潔美觀、技術合格規范、設施節能環保,并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閑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應當公益廣告。
第十八條在戶外利用條幅、旗幟、充氣裝置、實物造型等載體設置標語、宣傳品的,應當在規定的地點設置,并保持整潔、美觀。發生損毀、污染的,應當及時更換;到期應當及時撤除。
第十九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按照規劃設置公共廣告信息欄,供市民信息,并負責日常管理和保潔;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城鄉居民個人張貼各類招貼廣告,應當在公共廣告信息欄內張貼,禁止亂貼、亂涂廣告。
第二十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督促戶外廣告的產權單位開展安全檢查、維修工作。
第二十一條夜景燈光亮化設施按江陰市夜景照明規劃進行設置;產權單位應當保持燈光亮化設施完好、整潔、美觀,并保持功能良好,開閉正常;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應當督促夜景燈光亮化設施的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開展安全檢查,及時修復、更換、清洗殘缺、損壞、污染的夜景燈光亮化設施。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移動、拆除夜景燈光亮化設施。
第二十二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在城市樹木、地面、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上涂寫、刻畫、張貼。
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設施,或者道路附著物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在指定的位置和時間張掛、張貼。
第二十三條城市道路兩側的建筑物圍護,應當根據需要與可能,選用透景、半透景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池)、草坪等作為分界,其色調、造型應當與建筑物及周圍環境相協調。院內空地應綠化,并保持場地整潔、美觀。出現損毀或污染的,應當及時修復或清理。
第二十四條臨街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應當保持整潔、美觀。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業留下渣土、枝葉等雜物,責任人或者作業者應當及時清除。
第二十五條工程施工現場的材料、機具應當放置整齊;施工工地應當封閉作業,采取措施防止揚塵污染周圍環境,產生的廢水、泥漿不得流出場外污染環境,渣土應當及時清運,毀壞的城市道路應當及時修復;施工工地應當設置臨時環衛設施,出入口應當硬化處理;應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保持駛出施工場地的車輛整潔;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除廢棄物料,清理施工現場,拆除臨時環衛設施,平整、修復場地。
第二十六條市政公用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維護和保持設施完好、整潔。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清洗車輛,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廣場、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公共場地擺攤設點,不得在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的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兜售物品。
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的,應當保持周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整潔。
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舉辦文化、商業等活動的,應當保持公共場所整潔,舉辦單位應當按照要求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及時清除產生的垃圾等廢棄物;舉辦活動結束,應當及時撤除設置的設施。
沿街和廣場周邊的商業、飲食業、室內車輛清洗以及制作、加工、維修等行業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墻進行店外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農貿市場、小商品市場等不得占道經營或變相占道經營,物品不得亂堆亂放。
第三章環境衛生管理
第二十八條環境衛生作業服務應當達到《**省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
第二十九條建設單位在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時,應當配建環境衛生設施,并征求市城市管理局的意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所需資金應當納入建設工程概算。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按照規定配套建設環境衛生設施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代為建設,建設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環境衛生設施建設,不得擅自損毀、占用、遷移、拆除、封閉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改變環境衛生設施用途。
因建設需要拆除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前提出遷建方案,經市城市管理局批準并按規定標準重建或者補償后,方可拆除。
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做好環境衛生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
第三十一條環境衛生設施包括垃圾轉運站、垃圾房(桶)、廢物箱等垃圾收集、中轉設施以及公共廁所等。
垃圾轉運站、垃圾房(桶)、廢物箱等垃圾收集、中轉設施應布局合理,數量滿足要求,并保持整潔、完好;公共廁所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建立管理制度,確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二條下列地方必須按規定設置環境衛生設施。
(一)單位、商店和居民區應當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應及時清運,保持場內整潔衛生。
(二)農貿市場、小商品市場等,應統籌規劃,定點經營,并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收集容器。
(三)經批準的(早)夜市、便民攤點(亭)及流動售貨車、修理攤、疏導性臨時占道的瓜果、蔬菜銷售網點等,應當合理布局,并備有專用垃圾收集容器,隨時收集廢棄物,保持經營場地整潔。
(四)集貿市場和大型商場、超市以及其他人流集散場所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標準,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
(五)車站、碼頭等交通集散地和各類船舶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標準,設置垃圾、糞便收集容器。
(六)其他必須按規定設置環境衛生設施的場所。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運輸、傾倒、堆放或者處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漿。產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漿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按批準的時間、路線、方式、地點密閉運輸和傾倒。運輸垃圾、工程渣土的車輛、船舶,應當保持外形完好,容貌整潔,不得沿途拋撒滴漏;車輛不得帶泥行駛。
第三十四條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處理,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
城市市容環衛作業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自行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應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申報處置方案,做到日產日清、密閉運輸,并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消納場所,不得亂堆亂倒。
單位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收集、管理;建筑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垃圾袋裝化要求將垃圾收集房納入住宅配套設計,建設單位在住宅建設時必須同時建造垃圾收集房。
第三十五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實行收費制度。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數額、方式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收集、運輸、處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三十七條鼓勵和支持凈菜進城和回收利用廢舊物資,逐步減少城市垃圾。
城市主要干道兩側和重點地區不得設置收購廢舊物品經營場所。收購廢舊物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保持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對廢舊物品采取圍擋、遮蓋等措施,防止污水、廢油或者廢棄物污染周圍環境。
第三十八條道路和其他公共場地應當定時清掃、保潔;城市綠化管理養護單位應當保持綠地整潔。
維修道路及其附屬設施,清疏排水管道,栽培、修剪草坪、樹木、花卉,打撈河道漂浮物,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運所產生的廢棄物,不得亂堆亂放。
清運垃圾、糞便,接收船舶垃圾、糞便,以及進行水上航行和碼頭、船舶裝卸作業的,作業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第三十九條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廢油、廢液等污染周圍環境。
車輛清洗站點的污水應當集中排放沉淀池,污水經沉淀、除油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網,污泥應當落實消納場所,妥善處理,不得亂堆亂放。
第四十條城區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鴿。因教育、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居民飼養犬類和其他寵物、信鴿不得污染環境,對寵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地排放的糞便,飼養人應當即時清除。
第四十一條公民應當愛護公共環境衛生,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瓜皮果核、煙頭、紙屑、口香糖渣、飲料罐、塑料袋等廢棄物;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棄動物尸體;
(四)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亂丟廢電池、熒光燈管、電子顯示屏等有毒有害廢棄物;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城市管理、**、工商、文化、衛生、建設、房管、規劃、環保、水利、交通、國土、農林等部門按照各自法定職責以及江陰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拖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拒不繳納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第四十四條阻撓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人員執行公務或者侮辱、毆打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由**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罰款應當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收據。罰款全部上交同級財政。
城市的環境衛生是城市外在形象的表現,關系到城市未來建設水平以及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良好的城市環境清潔能夠為城市獲取更好的口碑,從而吸引更多的游客,所以加大對于環境衛生方面的投入是一項高回報的公共事業。但是,當前我國環衛市場機制不夠完善,該機制相應的規范和指導功能無法充分體現,不夠健全和完善的環衛機制極大的影響了城市環衛工作的開展。因此,必須重視環衛機制的完善,加快城市環境清潔工作的開展。
2進一步提升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城市環境清潔標準是城市環境清潔工作開展和進行的依據,高質量、高要求的標準必然會提高城市環境清潔工作的水平。只有高標準、嚴要求的執行城市環境清潔標準,才能保證城市環境清潔。具體的實施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首先,加強道路清理、灑水等工作的次數和質量,避免道路揚塵、垃圾積累等問題出現;其次,加強城市垃圾回收和清理工作,在道路街區等位置增設垃圾桶,時刻巡查道路、街區等位置是否有垃圾;最后,清潔工作完成后要進行檢查,只有達到標準才能確定完工。而且要增加城市清潔、道路清掃等工作的次數。
3加強宣傳,提高市民環境保潔意識
市民是城市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最具決定性和活躍性的因素,城市的環境衛生之差由市民導致,而環境衛生之好又是為市民著想,所以,無論是從哪一方面來講,每一位市民都必須意識到自己在城市環境衛生維護方面的責任與義務,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保護城市環境。意識是行動的必要前提,應該通過海報、視頻等方式強化市民環境保護的意識,讓市民從思想里、意識中和腦海深處認識到保護城市環境與衛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為了更加有效地做好城市的環衛工作,應該將獎懲機制運用到其中,對于那些以身作則、自覺保護環境的市民要給予獎勵,而對于那些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觀念的人要給予一定的處罰,為全體市民營造一個良好的、宜家宜居的生活環境。
4完善環衛清掃保潔經費保障機制
4.1全面核算道路清掃保潔作業任務量,落實環衛作業全覆蓋。各區人民政府要詳細準確地測量轄區內清掃保潔面積,明確環衛清掃保潔任務總量,消除環衛管理盲區。對于新建的市政道路,各區人民政府要在通車運行之日起落實清掃保潔工作,安排清掃保潔經費,配置果皮箱,解決“有路無箱”現象。
4.2市政道路清掃保潔實行分級管理,按等級核費。市政道路按期不同路段的人流量、車流量、門店數量、商業網點營業時間以及需要實施的保潔時間等實行分級管理,市政道路級別分類情況由區城管局審定。市政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指導價依據國家有關環衛作業規范、勞動用工定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城市清掃保潔分級管理實際進行測算。各區財政部門要按照公布的清掃保潔預算指導單價(各級別道路清掃保潔平均單價、具體單價見附件)、轄區內市政道路清掃保潔面積和市政道路清掃保潔撥付保障經費。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最低工資標準等因素,每3年對指導價格進行相應調整,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4.3首先應淘汰或更新那些傳統老套的城市環衛基礎設施,以此提高環衛工作效率和質量。其次,要相應的提高環衛工作人員的薪資待遇,因為環衛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較大,是城市建設的基層主導力量,只有給予他們更好地待遇和薪酬,才能讓他們從心理上得到滿足,以便增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這也是吸引更多人走上這個工作崗位的需要,畢竟目前的環衛工作存在較大的人力資源缺口,所以通過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增強整個環衛團隊的綜合素質,讓環衛工人為城市環衛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5建立健全競爭有序、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的環衛市場化運行體系
5.1加強對招標保潔公司的審核,提高招標要求標準。對參與招標的保潔公司進行審核,具體審核方面包括公司的規模、相關證書、取得的榮譽和成就、公司人員專業素質以及公司機械設備全面程度等等,這些都是審核標準,部分不達標的保潔公司不能給予其參與招標的權利。
5.2加強保潔服務投招標的公開透明度。要保證城市保潔服務投招標的公開、公正以及公平性,要將整個投招標過程透明化、公開化,讓政府以及城市居民對整個投招標過程進行監督。此外,還要加強對投招標的管理,禁止惡意投招標的行為,一旦發現要立即對其進行處理。公開透明的城市清潔服務投招標不僅保證了投招標的公平性,而且為城市清潔保潔服務帶來了保障。
5.3規范清掃保潔業務招投標管理。由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統一制訂市政道路清掃保潔和垃圾轉運站運營招投標文本及合同范本,經市財政部門和市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會審后印發各區參照執行;參與投標的清潔服務企業須按照招投標文件編制投標書,投標書中要根據機掃要求、道路清潔等級管理要求和發包路段人流量、車流量、門店數量及商業網點等實際情況,明確清掃保潔實施方案;要采取綜合評標法,提高技術標的比重;要將清潔服務企業以往保障環衛工人權益的情況列入評標內容,特別是要將是否購買環衛工人意外人身保險作為評標的依據之一;投標企業要提供中標履約保證金,保證企業履行合同招標要求和投標承諾;為提高環衛規模效益和降低機掃作業成本,實施機械化作業標段的清掃保潔面積一般不得低于100萬平方米。
5.4企業為環衛清掃機械設備的投資主體。城市保潔工作不僅需要龐大數量的人力,還需要一定數量的機械設備,如灑水車、清掃車、垃圾回車等等。這些設備應該有保潔公司自行準備,政府除部分應急設備外只負責該方面三年的資金支出。保潔公司在投招標階段就應準備好這些設備,招標資格審查也會將其劃入審查范圍內。保潔公司不僅要自行準備這些清潔機械設備,還需要保證這些設備的質量,杜絕不合格、老化以及性能不足的清掃設備進行保潔工作。最后,還要保證使用這些設備的人員的專業素質,相應的證書要齊全。
第一條為做好全市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依據《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生活垃圾城鄉一體化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城鄉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三條實行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管理,建立市、鎮(街道)、村(居)三級管理網絡,健全“戶分類、村收集、鎮清運、市處理”四級運行體系。
第四條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建立市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第六條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研究貫徹上級有關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制定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協調解決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督促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抓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實。
(二)負責對全市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督促單位、組織和個人履行維護城鄉環境衛生義務。
(三)收集掌握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信息動態,開展環境衛生問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推廣先進典型。
(四)承辦上級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配備工作人員,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指導工作。
(二)建立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建好環境衛生設施,配齊環衛機械設備,落實環境衛生管理經費,完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三)組織好轄區內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清運工作,對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督查、考核。
第十條各村(居)民委員會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村(居)環境衛生管理網絡,明確1名兩委成員具體負責環境衛生工作,原則上配備2名以上環境衛生監督巡查員,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
(二)宣傳城鄉環境衛生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把環境衛生日常監管制度納入《村規民約》或《衛生公約》,增強村(居)民的環境衛生意識。
(三)合理劃分保潔員責任區域,嚴格落實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制度,按要求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
(四)對本村(居)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每日至少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
(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作業隊伍與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作業隊伍按以下標準建設:
(一)鄉鎮駐地及各村(居)原則上按照每100戶設1名保潔員的標準,配齊保潔人員。
(二)每輛垃圾壓縮運輸車原則上配備1名司機和2名裝卸工。
(三)城鄉道路、河道原則上按每2公里設1名保潔員,涉及多個村莊的,以中間線為界,各自負責本轄區保潔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保潔員聘用、培訓、考核、辭退等制度。
鄉鎮街道駐地保潔工作實行市場化運作,擇優選擇保潔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由保潔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聘用、管理保潔員;村(居)保潔員由村(居)民委員會按照村民自治原則選聘,由村(居)民委員會與保潔員簽訂務工合同。保潔員要統一著裝,統一配置作業工具。
第十三條鄉鎮街道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可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采取競標的方式優選承包人,由鄉鎮街道與承包人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承包人負責司機及裝卸工的聘用、管理,并承擔交通安全等風險。
第十四條設備按以下標準配備:
鄉鎮街道原則上按照每15-20個村莊配備1輛垃圾壓縮運輸車,鎮區(含駐地村)配備12噸、其它村莊配備8噸垃圾壓縮運輸車。
村(居)原則上按照每100戶設置1處600升垃圾箱,每名保潔員配備1輛三輪垃圾收集車,配齊清掃收集工具和標志服。
第十五條垃圾壓縮運輸車、垃圾箱、三輪垃圾收集車由市政府采購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集中采購,分期分批配備給鄉鎮街道。
第十六條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做好環境衛生設施的保養,保持環境衛生設施整潔、完好。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立和建設。
第四章作業規范及質量標準
第十八條村鎮垃圾收集清運作業規范:
(一)村鎮道路實行每日一普掃,全天巡回保潔,道路衛生達到三級道路保潔標準。
(二)生活垃圾實行分類存放,定時定點收集,每天早8點前將生活垃圾收集完畢。
(三)每年5-10月份期間,生活垃圾一日一清運,每日兩次藥物消殺,進行滅蠅控蚊。其它季節兩日一清運。
(四)集中收集清運的垃圾包括塑料制品、金屬、電池、紙屑、果皮、菜葉、雜草等,建筑垃圾、煤渣、玻璃、農作物秸稈等,由農戶自行處置。
(五)垃圾收集運輸車輛保持車體整潔,視野范圍內無污垢。垃圾滲濾液無滴漏。
(六)嚴禁亂倒亂卸垃圾。
第十九條村鎮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一)主次干道、路面兩側干凈整潔,視野范圍內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無樹掛,無雜草,無瓜果皮殼,無白色污染,無污染積水,無人畜糞便,建筑物料、柴草擺放有序,周圍保持潔凈。
(二)房前屋后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溝內無污泥水及污染物,無糞堆,建筑物料、柴草擺放有序,周圍保持潔凈。
(三)坑塘、河道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無雜草,無各種漂浮物。
(四)垃圾箱周圍衛生整潔,無白色污染,無污泥積水,無垃圾外溢,垃圾箱內無積水。
第五章經費保障
第二十條各級財政將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大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并逐年增加。
(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設備建設購置費用。由鄉鎮街道承擔,市財政根據各鄉鎮街道經濟條件分別給予補助。
每購買一輛垃圾壓縮運輸車、一個垃圾箱、一輛三輪收集車,補助70%的購置費。
鄉鎮、街道承擔的一次性設備購置費,由市財政從轉移支付中扣除。
(二)日常運行費用。垃圾壓縮運輸車運行費用,村莊保潔員標志服、工具費,設備、設施維修維護費等,由各鄉鎮街道籌集支付,市財政按照進場垃圾數量和運距進行以獎代補。按照實際過磅計量數據,每運送至市垃圾綜合處理場1噸垃圾,獎勵15元。
(三)村莊保潔員務工補助。由市、鄉財政每戶每月各補助1元,不足部分由村(居)按照村民自治原則自行解決。
第二十一條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進一步研究制定城鄉企事業單位、工商業戶等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為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提供資金保障。
第二十二條各鄉鎮街道對市補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并采用多種方式、多渠道補充環境衛生經費。
第六章監督與考核
全力推進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
南陽市城市管理局
自從我市籌備世界月季洲際大會以來,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分配的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各項籌備任務,動員系統上下,攻堅克難,全面抓好落實。通過一個時期的不懈努力,圓滿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給的各項任務,使中心城區月季特色景觀建設和市容秩序等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一、中心城區月季特色景觀提升工作
按照“一主兩副、一帶八脈、六大出入市口、13條景觀道路”的總體思路,市城管局重點實施了中心城區公園游園、道路綠化、河道綠化、空間綠化等30個項目月季特色景觀的建設和提升,共種植各類喬木1.8萬余株,各類月季100余萬株,其中樹狀月季6000余株,大花、豐花月季30萬余株,地被月季64萬余株,月季造型2900個,藤本月季6900米,使市花月季的特色更趨明顯,城市綠化的水平顯著提升。一是公園游園建設有重大突破。中心城區新建公園游園17個,改建提升27個,月季觀光園、月季公園二期、迎賓南北園、寸草園等一大批公園游園以嶄新的面貌呈現在市民面前,僅在白河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就新增鋪園路4公里,新增家訓廣場、太極廣場等融文化、綠化、美化為一體的小廣場12個,新增廊架座椅30處,種植各類月季3萬余株,綿延十多公里的帶狀公園步道上,步移景異,心曠神怡,成為市民休憩游玩的好去處。特別是在中心城區建成了一批以月季為主題的公園游園,受到世界月季聯合會和中國花卉協會月季分會領導的關注和稱贊。二是道路綠化有質的飛躍。以打造“一河兩岸多元、八縱九橫一環”600里林蔭路系統為目標,先后對迎賓大道、濱河路、車站路、仲景路、雪楓路、孔明路等13條景觀道路進行月季特色景觀提升,力求主要道路的每個交叉口都融入月季元素,成為綠化精品,使城市道路的節點更靚,林蔭路的里程更長,初步形成了“城在林中、路在綠中”的城市美景。三是河道綠化有新的進展。承擔溫涼河、漢城河、護城河治理及邕河提升改造工程,截污引水,沿河布綠,增種月季,注入文化,著力把貫穿城區的內河變成潤澤南陽的水道、風道、行洪通道和風景廊道。比如,在對漢城河進行綠化的同時,兩岸修建了6個小精品游園,串珠成線,綠化亮點不斷。四是空間綠化成為增加綠量的新途徑。實施屋頂綠化、拆墻透綠、公廁綠化和橋梁綠化,推進園林單位、園林小區建設。推薦創建省級園林單位(小區)30家,中心城區屋頂綠化共完成250家,增加綠化面積16萬余平方米,完成拆墻透綠2600余米,新增公廁綠化29家,實施了光武大橋、仲景大橋、雪楓大橋綠化美化等,這些都有效增加了城市綠量,增濃了月季特色景觀元素,成為城市綠化的新亮點。
市動員會后,市城管局第一時間就召開班子會議,就如何快速推進各項任務落實進行專題研究,把月季洲際大會項目建設作為我局中心城區綠化工作的份內之事和重中之重,作為提升中心城區園林綠化水平的絕佳機遇,統一思想認識,成立領導機構,擬定工作方案,舉全局之力向前推進。在2018年3月份春季綠化的關鍵節點,向全系統發出“大干60天,決勝月季洲際大會項目建設”的動員令。要求系統內各任務承擔部門,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就項目建設開展勞動競賽,看誰的項目啟動早,看誰的項目進度快,看誰的項目質量高,形成比學趕幫超的濃厚氛圍。市城管局機關從領導到同志,推行一線工作法,深入實地,現場督導,克服項目落地晚帶來的不利影響,采取日統計、周通報、三天一小結、一周一觀摩的辦法,強力推進項目建設,通過連續14次的現場觀摩、點評和通報,終于在2018年上半年實現了各項任務大頭落地的既定目標。特別是以月季為主的各類植物的種植任務,趕在夏季來臨之前全部種植完畢,這樣,經過今年夏、秋、冬三個季節的滋養,確保這些植物在世界月季洲際大會開幕期間,展現出最佳的景觀效果。
作為全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市城管局充分發揮“牽頭、抓總、考核”的職能作用,對市政府分配給各縣的“三個一”工程(即一個月季公園、一條月季大道、一個月季基地),及時進行督導檢查,促使各縣的“三個一”工程有序向前推進。對中心城區四區街道辦事處和周邊鄉鎮,則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督其細化方案,明確責任,強化領導,市城管局采取現場觀摩方法來推進度,保質量,抓落實。四區今年新建及改造提升漢苑游園、仲景游園、馬武游園、三川玖龍臺游園等20多個區級游園,質量高、效果好,有效地增加了城市綠地,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數。與此同時,在道路綠化、河道治理工作中積極與市公路局、住建委、水利局協調溝通,共同努力提升中心城區月季景觀。
二、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為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打造干凈整潔、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確保世界月季洲際大會成功舉辦,市城管局按照“集中整治、規范管理”的原則,對市容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強力整治,圓滿完成了節會期間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嚴密部署。南陽市城管組織召開局屬的城管支隊和各區城管大隊負責人專項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節會期間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成立節會市容保障領導小組,制定月季洲際大會市容秩序整治方案,建立工作臺賬,組織執法隊伍在解放廣場舉行市局領導參加的市容整治“百日雷霆行動”誓師大會,牽頭組織“百日雷霆行動”。
二是明確任務,責任落實。世界月季洲際大會期間,市城管局合理安排人員,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實行定人定崗,全方位整治、無縫隙管理,局領導按照分工,每天帶隊對分包區域督導檢查,確保工作落實。針對檢查中發現市容秩序存在問題,下發《關于加強“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市容秩序管控的通知》、問題督辦通知,并跟進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為加強夜間市容秩序管控,對夜間市容管理亂象進行強力整治,取締夜間占道經營小商品夜市240余處。同時按照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和市局領導安排,于4月27晚組織執法人員300余人,執法車輛56臺,租用大型清障車11臺,對中心城區違規設置的共享電動車進行強力取締,暫扣經營車輛3000余輛,對剩余車輛后期逐步清理中。確保月季大會市容秩序良好。
三是強力整治,成效顯著。為確保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市容整潔,市城管局組織對中心城區市容管理存在亂象逐條道路進行拉網式整治,整治內容:拆除違規設置各類商業廣告、一店多牌、立招。清理沿街違章設置的亭、棚、遮陽傘;清理取締店外經營、流動點、馬路市場,合理設置臨時市場;清理沿街春聯、亂拉商業條幅、橫幅、亂設彩虹門、空飄等商業促銷行為。強化沿街“門前五包”管理,清理沿街亂堆亂倒、亂擺亂放、亂扯亂掛、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現象;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開展環境衛生、公園廣場、市政設施、城市內河涉及城市管理問題綜合整治。重點對各大出入市口、城鄉結合部、文博景點、廣場游園、商場、會場兩站區域、三個場館、五個賓館周邊進行嚴格管理,確保不出問題。據不完全統計,4月23日至5月7日共清理占道經營3538處,店外經營3037處,亂貼亂畫2089處,私圈亂占287處,違規店招、各類商業橫幅、標語等廣告1438處,違規商業促銷、慶典319處。通過全體城管執法人員夜以繼日、頑強拼搏、嚴防死守、強力整治,使我市月季洲際大會期間市容秩序良好,為我市成功舉辦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做出了突出成績。
三、環境衛生提升工作
世界月季洲際大會,讓月季故里南陽享譽全球,全市環衛工作者為世界月季洲際大會的環境衛生保障工作做出了巨大努力,保證了2019世界月季洲際大會順利召開,鞏固了“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給國內外游客提供良好地游覽環境。
一是加強領導,條塊結合。世界月季洲際大會是我市舉辦的同類規模最高、規模最大的盛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世界月季洲際大會指揮部的安排部署,市城管局高度重視,制訂了《月季洲際大會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對公廁管理、道路清掃保潔灑水抑塵工作、生活垃圾收集清運、生活垃圾處理廠規范運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全市環衛部門建立每日工作臺賬,嚴格落實;四區環衛部門領導分包路段,專人負責。四級聯動、網格化管理,市城管局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及時表彰、批評,以確保月季洲際大會期間環境衛生工作不出問題。
二是加強宣傳,營造聲勢。4月17日市城市管理局在解放廣場組織開展《南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集中宣傳活動,設置宣傳展板60多塊,設立咨詢臺10多處,發放宣傳手冊3000多冊,引導市民嚴格遵守,從根本上改善市區人居環境,為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勝利召開創造良好氛圍。
三是突出重點、注重細節。對重點路段、重要場所實行高強度保潔,把作業與管理的觸角不斷向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延伸,不僅解決好“面子”上的問題,而且著力解決“里子”上的問題。環境衛生保障工作更加精細,市區環境衛生更加整潔。在常態化作業的基礎上,對市區主次干道、出入市口、兩站區域、市場道路等重點區域進行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全面提升市區的環境衛生質量;做到環衛機械作業時間不低于16小時,對市區1400多萬平方米道路進行沖洗、灑水作業。同時加強“前沖后掃”的機械聯合作業模式,保持道路濕潤度,達到“路見本色”的機械作業質量標準,并按時對所有環衛作業車輛進行徹底洗刷,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干凈,打造干凈整潔的市區環境;全面落實沿街門店生活垃圾上門收集,做到早上7:00時-9:00時、下午14:00時-16:00時、晚上19:00時-21:00時,三個時間段集中對沿街門店進行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切實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減少因垃圾置留對道路環境衛生的二次污染;對6700多果皮箱每天全面擦洗、清掏,補裝更新果皮箱1000多個;強化落實道路清掃、保潔“雙十”作業質量標準,嚴格執行主次干道路面積和塵量不超過每平方米10克,道路廢棄物十分鐘內撿拾的作業定量管理標準。開展地毯式清查,全面清理盲區死角;夜間延時保潔實現常態化,增加人工清掃,保潔密度,人工作業執行“三上班”模式,加強上、下午道路人流、車流高峰時段,重點路段、重點部位,快速巡回保潔密度,保證每天人工作業不低于20個小時;針對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對重點區域公廁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文明服務培訓,對公廁管理規定和衛生標準逐一詳解,公廁管理工作精細化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公廁。完善公廁導向系統,制作公廁電子地圖,方便游客如廁,著力打造方便城市;繼續引導單位公廁對外開放,緩解公廁數量不足的難題,提升公廁管理水平;世界月季洲際大會保障期間市垃圾處理廠安全運行,平均日進場垃圾1200余噸,嚴格按照生活垃圾處理技術規范進行作業,及時壓實,按時消殺,進場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滲濾液達標處理,平均日處理滲濾液230噸。世界月季洲際大會環境衛生保障期間,全市城管系統廣大環衛干部職工全員上崗,節假日不休息,堅守崗位,揮灑汗水,以辛勤勞動打掃家園,扮靚城市,助力“2019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勝利召開,喜迎八方賓朋齊聚宛城。
一、工作目標
完善城鄉環境衛生“四位一體”長效保潔機制,集中力量實施城鄉環衛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積極配合全市水環境治理、美麗鄉村和生態市創建工作,為“三市”建設作出積極貢獻。具體目標是:
(一)雙百工程:完成89座(近百座)公廁和146座(百余座)城鄉垃圾中轉房的建設改造。年內各鎮區至少建成一座二類以上公廁,村級中轉房全部實現封閉管理。
(二)雙提工程:即村莊保潔提質,河道保潔提效。
1.村莊保潔提質:日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達到600噸以上,較上年增長10%,村莊內衛生死角、成堆垃圾清理率達到95%以上。
2.河道保潔提效:在市區及飲用水源河道設置不少于4處攔截設施、2處河道垃圾上岸設施,建立“集中攔截打撈為主,船只機動打撈為輔”河道保潔新模式,有效提升市區及飲用水源河道保潔效率。
二、組織領導
按照“一個部門統籌、一條線管理、屬地負責、以塊為主”的工作原則,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市城管執法局要統籌兼顧,加強工程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認真做好市區及飲用水源河道的保潔提效工作;各鎮(街道、開發區、景區)(以下稱“屬地”)要把“雙百雙提”工程列為環境衛生“四位一體”長效保潔推進工作重點,專人負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日常管理和檢查,確保村莊保潔水平的提高;財政、水利、交通、農辦等部門要分工合作,共同配合按標準開展驗收工作,確保“雙百雙提”工程取得實效。
三、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2年4月底前)
1.制訂環衛設施建設改造計劃。由屬地負責,對區域內環衛設施設備現狀開展詳細調查,制訂更新、購置計劃,上報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負責統計匯總,并會同財政、發改部門下發《2012年度市城鄉環衛設施建設改造計劃》。
2.全面排查衛生死角和保潔盲區。利用市、鎮、村三級考核的機會,對村莊內、河道兩岸存在的衛生死角、保潔盲區進行常態化全面排摸和分析,由屬地制定月度清理(整治)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間。
3.成立城鄉環衛工程技術服務小組。由城管執法局負責,從行業管理部門、設計單位、屬地專職機構中抽選專技人員組成城鄉環衛設施建設技術服務小組,為屬地項目建設、設施購置提供技術服務。
4.研究河道保潔作業提效新方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重點通過建設一批固定式河道垃圾攔截設施和購置專業機械打撈設施,構建“集中攔截打撈為主,船只機動保潔為輔”的市區及飲用水源河道保潔作業新模式。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1.實施環衛設施新建(改造)工作。屬地根據下發的建設計劃要求,專人負責,制訂詳細的項目建設分月進度計劃,按基本建設要求做好項目實施,按月上報項目建設進度,按考核驗收要求認真做好資料整理歸檔,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2.對市區及飲用水源河道實施保潔提效試點。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在、、等河流設置保潔攔截設施,選址建設(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設施,開展河道保潔提效試點。實施飲用水源河道保潔清障工作,加強攔截設施設置處的日常打撈管理,實現市區及飲用水源河道8小時保潔制,確保河道無垃圾堆積。
3.完成農村河道長效保潔攔截設施建設。由屬地負責,根據《市河道長效保潔攔截設施設置方案》(海河治辦〔2011〕1號)要求,結合原有進度,繼續完成全市市級及以上河道與鎮村級河道接口處及鎮(街道)交界河道分界處的河道攔截設施設置(補助標準、設置方法、驗收辦法等仍按海河治辦〔2011〕1號執行)。有條件的鄉鎮選擇合適地點,建設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設施,參照市區試點經驗嘗試河道保潔作業新模式。同時加強攔截部位的清理打撈工作,提高河道保潔效率。
4.加大衛生死角、保潔盲區的清理力度。以市、鎮、村三級聯動考核為載體,屬地強化保潔區域內的日常保潔工作,以村莊內衛生死角、保潔盲區為重點,不定期開展集中整治,清理積存垃圾,提高垃圾收集和保潔質量。各級考核部門加強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責任單位整改落實。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
1.雙百工程驗收。屬地將已建成并達到正常使用狀態的環衛設施及已購置投入使用的設備(車輛)向市城管執法局申請驗收。市城管執法局根據《關于做好2011-2012年度市城鄉環衛設施設備購建補助工作的通知》海城執〔2011〕98號文件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全年分兩次進行驗收。
2.農村河道攔截設施驗收。屬地在12月底前,將建設(購置)完成的河道攔截設施報市城管執法局申請驗收,市城管執法局適時組織考核驗收。
3.河道、村莊保潔考核。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結合“雙百雙提”工程修訂完善城鄉環境衛生“四位一體”長效保潔考核辦法,將村莊保潔和河道保潔作為重點,認真開展月暗訪季考核年考評。
四、措施保障
1.資金保障:“雙百”工程和村莊保潔提質、農村河道攔截設施設置所需“以獎代補”資金根據海城執(2011)71號文件和海河治辦〔2011〕1號文件由海財預(2012)96號和海財預(2011)44號文件落實,市區河道及飲用水源河道保潔提效所需設施購置和清障資金由市財政追加預算承擔。
2.技術保障: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環衛設施建設專家組,編制垃圾中轉房和公廁建設參考方案圖集、開展河道攔截、上岸、打撈設施選型。組建環衛工程技術服務小組,赴各地指導建設和維護服務工作,為“雙百雙提”工程的實施提供技術保障。
3.宣傳保障:由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制訂城鄉環境衛生“四位一體”長效保潔工作宣傳方案,利用報紙、廣播、電視、流動廣告等開展市級宣傳。屬地根據自身特點,采用板報、宣傳欄、標語、橫幅、宣傳牌、宣傳畫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引導城鄉居民自覺維護環境衛生。
五、工作要求
1.領導重視,認識到位。屬地要充分認識實施“雙百雙提”工程是完善全市城鄉環境衛生“四位一體”長效保潔工作的重要舉措,對項目選址、土地落實、政策處理、工程招標等方面要給予有力的支持,在衛生死角、成堆垃圾垃圾的清理工作上推行“問責制”,確保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村保潔質量的提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市容環境衛生規劃和建設
第三章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
第四章 市容管理
第一節 建筑物、構筑物
第二節 道路及其相關設施
第三節 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及其他宣傳物品
第五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一節 環境衛生設施
第二節 作業服務管理
第三節 清掃保潔
第四節 垃圾等廢棄物的管理
第六章 管理監督
第七章 其他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促進城市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市、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和開發區、科技園區、工礦區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
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的具體范圍由市、縣(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第三條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管理、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市容環境衛生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證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主管全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民的市容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為其履行職責提供便利。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在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市容環境衛生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確定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目標,實現市容環境衛生的科學管理,完善環境衛生設施,提高環境衛生作業服務水平。
第九條 市、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環境衛生標準,結合本地實際,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開展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科學技術研究,鼓勵推廣、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勞動作業條件,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
第十一條 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以政府投資為主,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資興建市容環境衛生設施,興辦市容環境衛生作業企業,推行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市場化、社會化。
第三章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
第十二條 市容環境衛生實行責任區制度。責任區是指單位和個人所有、使用、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場所等一定范圍內的區域。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和責任人,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三條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城市道路、廣場、橋梁、地下通道和其他公用設施,由維修養護單位和清潔作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由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負責;
(三)文化、體育、娛樂、游覽、公園、綠地、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由經營、管理者負責;
(四)商品交易市場、展覽展銷場所、賓館、飯店、商店以及飲食零售點等,由經營者或者所有權人負責;
(五)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管理區域,由其單位負責;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由使用權人負責;
(七)穿越城市的鐵路及其管理范圍內,由經營者負責;
(八)城市河道及其沿岸,由其管理者或者使用者負責;
(九)宗教活動場所由其管理者負責。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不明確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四條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要求:
(一)保持市容整潔,無占道經營、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二)保持環境衛生整潔,無亂倒的垃圾、污水,無糞便,無污跡,無渣土等;
(三)保持公用設施的整潔、完好;
(四)及時清除冰雪。
第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和責任要求,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書面告知責任人。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按照要求履行責任。
第十六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問責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評比,對不按責任區要求履行責任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
第四章 市容管理
第一節 建筑物、構筑物
第十七條 建筑物、構筑物應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和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的要求,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外立面應當保持整潔、完好。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專業企業按照規定代為修飾粉刷,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主要街道和重點區域的范圍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
第十八條 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的臨街建筑物、構筑物的屋頂、陽臺外和窗外不得吊掛、晾曬或者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平臺、陽臺內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護欄。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臨街建筑物的外墻安裝的防護欄、空調外機、遮陽棚,應當統一規范并保持安全、整潔。防護欄不得超出外墻立面,空調外機下沿與地面距離不得小于兩米,冷卻水不得向街面排放。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城市街道、廣場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建筑小品、雕塑等,應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出現污損的,應當及時粉刷、修飾。
第二十條 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筑物需要與街道分界的,應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選用或者改用透景、半透景的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草坪等作為分界并保持整潔、美觀。
第二十一條 城市道路兩側的建筑物進行門面改建、裝修的,應當符合城市容貌標準。
第二節 道路及其相關設施
第二十二條 城市道路、立交橋、過街橋、人行地下通道的路面、道緣石、無障礙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道路和橋梁上設置的隔離墩、防護欄、防護墻、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有效。出現破舊、污損的,應當及時清洗、修復、更換。
第二十三條 道路上設置的井蓋、雨箅應當保持完好,出現損壞、丟失、移位的,維護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采取設置警示標志、護欄等臨時防護措施,并及時維修、更換。
第二十四條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的交通、電信、郵政、電力、環境衛生等各類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出現破舊、污損、丟失的,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施工作業完成后,應當及時清理現場,不得存留廢棄物。未清理現場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在劃定的地點停放,排列整齊,不得影響市容和通行。
占用城市道路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點,由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部門、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劃定。劃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點,不得占用盲道、綠地、消防通道,不得妨礙消防設施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使用。
第二十六條 城市道路、立交橋、過街橋、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因特殊需要,臨時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征得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違反規定堆放物料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可以并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依照《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罰。
城市道路、立交橋、過街橋、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禁止擺攤設點。在不影響城市交通和市容環境衛生的情況下,市、縣(區)人民政府可以確定特定路段、場地、時間準許設置臨時零售點。違反規定擺攤設點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可以暫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裝盛器具,并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實施暫扣的,應當出具暫扣清單,并通知違法行為人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造成損失的,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 臨街的商業、飲食業、車輛清洗維修等行業的經營者,不得店外占道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違反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禁止在道路兩側的護欄、電線桿、樹木、綠籬和公共場所等處晾曬、吊掛雜物。違反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物、構筑物、廣告設施以及城市道路、廣場、綠地等設置夜景照明設施的,應當符合夜景照明規劃。
夜景照明設施的設置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保持整潔、完好。
第三節 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及其他宣傳物品
第三十條 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統一規劃,按照規劃的要求和規定的期限設置。設置戶外廣告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到期后未拆除的,由戶外廣告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戶外廣告及其設施應當保持安全、整潔、完好。戶外廣告設施空置超過六十日的,戶外廣告經營者應當按照戶外廣告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內容設置公益廣告。
第三十一條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字號、標志等標牌和標識的設置,應當牢固安全、整潔美觀,符合語言文字規范。出現破舊、污損的,應當及時清洗、粉飾、更換。
第三十二條 公共場所的閱報欄、信息欄、條幅、布幔、旗幟、充氣裝置、實物造型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設置,并保持整潔、美觀,出現破舊、污損的,應當及時更換。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可以在街巷、居住區等適當的地點設置公眾信息欄,為信息者提供方便。
禁止在城市的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路面和樹木等處刻畫、涂寫、噴涂等影響市容的行為。張貼、懸掛宣傳品的,應當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違反規定的,責令行為人限期清除,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前款規定刻畫、涂寫、噴涂、張貼的非法廣告、信息,內容涉及偽造證件、印章、票據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第五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一節 環境衛生設施
第三十四條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所需費用納入建設工程概算。
建設工程未按規定配套設計環境衛生設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環境衛生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新建、改建住宅區,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密閉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街道、商業網點、集貿市場、旅游景點、文化體育、車站等公共建筑和場所,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大中城市、重點旅游景區新建、改建公共廁所應當達到二類以上等級標準。
第三十六條 環境衛生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者應當做好環境衛生設施的維修、保養,保持其整潔、完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損毀或者擅自拆遷、改建、封閉環境衛生設施。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遷、改建、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環境衛生設施損毀或者喪失使用功能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節 作業服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規定的專業技術條件,經縣級以上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從事經營。具體審批的程序和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下列環境衛生作業項目的承攬單位,可以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單位通過招標、委托的方式確定:
(一)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
(二)生活垃圾和糞便的收集、運輸;
(三)其他需要通過招標、委托作業項目。
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承攬的作業項目不得轉包。
第三十九條 從事環境衛生作業,應當遵守環境衛生作業規范,達到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道路和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進行,減少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響。
第四十條 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應當為專業清掃保潔人員提供勞動作業休息場所和勞動保護用品,改善環境衛生作業的工作條件。
第三節 清掃保潔
第四十一條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專業清掃保潔人員,應當按照作業規范和環境衛生標準的要求,定時清掃、全日保潔。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圍擋、垃圾收集容器等臨時環境衛生設施。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清除廢棄物料,拆除臨時環境衛生設施。違反規定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城市公共綠地應當保持整潔、美觀,養護單位應當及時清除綠地內的雜物、枯葉。在道路兩側栽培、修剪樹木、花卉等產生的枝葉、泥土,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
第四十四條 從事車輛清洗維修、廢品收購等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保持經營場所周邊的環境衛生整潔,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違反規定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城市運行的機動車輛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及時清洗車身的泥土、污物。
第四十五條 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瓜皮、果核、煙頭、紙屑、口香糖、飲料瓶、包裝袋等廢棄物;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棄動物尸體;
(四)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拋撒、焚燒紙錢冥幣;
(六)在實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區域,亂丟廢電池、熒光燈管、電子顯示屏等有毒有害廢棄物;
(七)其他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違反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二)項規定的,處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的,對個人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四)項規定的,對個人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六)項規定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 禁止在設區的市和縣級市的市區內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禽家畜。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予以沒收,并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家禽家畜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城市居民飼養寵物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對寵物在公共場所排放的糞便,飼養人應當即時清除。違反規定的,處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第四節 垃圾等廢棄物的管理
第四十七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減少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產生,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水平,實現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建設垃圾處理場(廠)。
禁止單位和個人擅自建立垃圾處理場(廠)。違反規定的,予以取締,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標準由設區的市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制定或者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應當舉行價格聽證會。
第四十九條 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分類投放、收集的標準和方法,由市、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告。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區域的單位和居民,應當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第五十條 裝飾裝修產生的垃圾,由單位和居民自行或者委托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清運到規定的處理場所。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一條 居民產生的生活垃圾、廢棄物和未接入污水處理系統的糞便,由市、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收集、清運。
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廢棄物,由單位自行或者委托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收集、清運。
生活垃圾實行日產日清、密閉清運。垃圾站要保持整潔、衛生。
第五十二條 餐飲業和單位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收集、清運、處理泔水,不得將泔水排入下水道、河道、公共廁所和垃圾收集設施等,不得與其他垃圾混倒。違反規定的,對個人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廢棄物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施工單位應當向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申報處理方案,并按照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處理場所自行或者委托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清運。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車輛運輸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遺撒、滴漏。違反規定的,責令清除,并對承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 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棄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廢棄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收集、運輸、處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第六章 管理監督
第五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管護工作和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的監督,定期公布市容環境衛生狀況。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導、督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履行責任。
第五十六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對執法人員加強教育、培訓、監督,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和效率。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進一步加強了市政管理養護工作。先后完成了起步區民族街等7條街區瀝青罩面4.7萬平方米,整修、更換道牙4000米8000多個,雨水井、檢查井27個;完成了區內土人行道硬化7000平方米,維修區內市政設施1200多平方米;對區內道路增設了斑馬線,有效規范了開發區的交通秩序;新購進垃圾桶50個,有效解決了部分路段亂倒垃圾的問題;完成了長豐路、建業街等13條街區路燈安裝工程,新裝路燈324盞;為西塬新村安裝路燈20盞,維修損壞路燈10盞。
完成春季起步區春節補植樹木350余棵,更換、修剪、整容綠化樹木2000多棵,在頭營鎮虎洼村高質量完成市上下達的秋季義務植樹任務,共挖樹坑450個,受到了市綠化委通報表揚。完成了開發區供熱站整體移交。為南關村17戶失地農民辦理了農轉非手續。完成城市垃圾處理費收繳任務22431元。
20**年度,我們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與領導和市民的要求,與其它先進局室相比,與開發區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20**年,是自治區成立50周年大慶,也是開發區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一年,作為一名普通員工,我深知肩上任務仍然繁重。我一定要繼續立足本職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作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對工作認真負責,以高度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加強專業技能的學習,不斷掌握新知識,積極適應開發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
二是圍繞黨工委、管委會提出發展思路和工作重心,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不折不扣地執行好黨工委、管委會的各項決策,高質量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是更加自覺服從局室領導安排,認真做好開發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為客商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做好社會事業管理和日常事務性工作。
四是倍加珍惜榮譽,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繼續發揚好的傳統、好的作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以先進為榜樣,向先進學習,務實苦干,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強化服務意識,開拓進取,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一、指導思想
全區環衛系統將積極貫徹黨的十精神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四區四高地”建設,提高全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紀律意識、創新意識,服務于全區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著力改善民生福祉,加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工作組織,實現穩中求進、轉中求好、難中有為,促進環衛作業效能和環衛管理科學化水平繼續提高,促使城區環境衛生和城市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
二、工作目標
以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和“打造最干凈、最整潔城市”為總目標,緊緊圍繞全區建設“歷史文化保護示范區、高端服務經濟集聚區、文旅融合發展創新區、和諧社會建設樣板區”的總定位,進一步加強環衛工作的精細化、網格化、機械化、信息化、長效化管理,切實引領環衛隊伍健康穩健發展,切實做好全區日常環境衛生維護和重大活動、重大任務的保障服務,切實做好重大環境整治提升城市環境質量。進一步加強工作組織,加強體系完善,認真落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省城市管理示范路”、“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區”、市“最干凈社區”、以及“美麗”等系列創建活動,以城市突擊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推進城市環境的繼續提升。進一步加強統籌安排,加強規范管理,組織環衛事實工程建設,以改造建設和護養相結合,提高全區環衛運營能力和應急響應水平。進一步加強機制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全區環衛行業服務工作能力與保障水平,積極開展垃圾分類推廣活動,積極組織“市容環衛杯”創先爭優勞動競賽,積極營造“比、學、趕、爭、超”的濃厚氛圍,以隊伍建設與管理干部培養相結合,推進全區環衛隊伍的穩定發展。
三、主要措施
(一)齊心協力,切實加強環衛保潔日常基礎管理。繼續推進全覆蓋精細化保潔作業,完善跟蹤考核監管模式,不斷提升衛生保潔、垃圾房(桶、箱)維護、公廁管理、中轉站運轉、環衛設施設備作業管理水平。進一步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及時清運無主建筑垃圾,及時消除道路、街巷、新村保潔死角。完善環衛日常管理臺帳資料,加強環衛信息化建設,做好環衛作業信息統計、錄入、動態管理等信息化網絡建設。環境衛生作為最基礎的城市管理主要內容之一,動態性特別強,加強對作業質量監管顯得更為重要,在考核制度上,既要做到3個環衛服務片基本面的內容、標準、方法的基本統一,實現公平性、透明性和實效性。在縱深系統上逐步建立局、環衛所、街道城管科、社區衛生干事等“四位一體”的環境衛生保潔監督考核機制,制定全區環衛系統任務明確、分工清晰、標準統一、考評透明的綜合性考核制度,形成快速反應的高效整改體系。制定《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辦法》,明確職責,由街道城管科和社區做好對保潔員配備到崗情況、日常保潔狀況檢查和督促整改,對于有物業管理的市場化保潔老住宅小區,探索由物業公司按照第三方監督模式,對小區衛生難點和保潔動態情況組織日常檢查。環衛所做好保潔公司的周整改、月點評工作,局環衛處根據社區、街道和環衛所的檢查情況組織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工作,建立局機關、環衛所、街道城管科、社區“四位一體”的日常保潔考核體系,從而形成有序的動態控制基礎保潔工作體系。同時,環衛系統要發揮街道、社區的協調職能,搭建“大城管”平臺,形成職能部門、街道、社區、物業、保潔公司多部門公共參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機制,在街道層面形成環境衛生和城市管理的月度工作例會制度和協調機制,通過爭先創優的榮譽和物質獎項調動各方面的主觀能動性,推進社會管理體系積極支持和參與環衛工作,創建環境衛生齊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攻堅克難,努力加快推進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全年全區計劃新、改建19座公共衛生間及新建2座環衛工人休息點、12座城區招標公共衛生間以及1座環衛工人休息點大修;計劃建設收集亭250座,對4座轉運站進行升級改造、2座轉運站設備設施大修,提升與完善垃圾收集、運轉功能。其中,平江環衛所要對星橋巷、保健路、古巷巷、大新巷、北倉街、大新橋巷等處6個公共衛生間的翻建以及碧鳳坊、東環路2處環衛工人休息點實施大修和蔣廟前1處環衛工人休息點的改建,對挹秀中轉站組織改建以及80個垃圾收集亭建設。滄浪環衛所要組織實施位于雙塔菜場、大河浜、紅板橋、殺豬弄、盛家帶、瓣蓮巷、紅廟西、宋家墳、界石浜東等9座公共衛生間改建和市橋頭公共衛生間的大修,計劃在相王弄新建1處環衛工人休息點,組織宏葑中轉站的升級改造和70座垃圾收集亭建設。金閶環衛所要組織實施廣濟公園公共衛生間的翻建、花園綠地公共衛生間的移建以及10座公共衛生間的大修,組織實施何山中轉站的移建、清塘運轉站的改建以及新莊和談家巷2座轉運站的大修。局環衛處和各環衛所在工程程序上將嚴格把關,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市市容市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市容市政系統政府采購(工程招標)工作意見>的通知》(蘇容政發[2012年74號])相關規定,落實《2014年市區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采購及垃圾收運系統優化實施意見》(蘇容政發[2014年25號])相關要求,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各環衛所班子對相應服務片的環衛事實工程集體研究,根據工程內容制定環衛事實工程月度實施計劃、工籌表和形象進度計劃。實施過程中按照安全、進度、文明、質量的總體要求,在制度上力求完善,在經費上厲行節約,合理安排,確保財政資金在環衛設施事實工程建設方面高效、合理、節約使用。區環衛處要主動配合市條線部門加強對環衛基礎設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初步方案預審和論證、設計圖紙審核、招標文件審核、工程進度推進、竣工驗收等環節上加強監管,促進工程遵照質量標準,有效提升環衛基礎設施設備檔次,確保打造環衛基礎設施精品工程。
對環衛設備采購和使用要加強監管,落實市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制定垃圾運輸車輛等環衛設備資產使用監管辦法,督促各個環衛所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規范化管理。同時,要注重環衛硬件設施的運行護養。對垃圾轉運站、車隊、工人休息點等環衛設施加強護養管理和檢查監督,要抓好道路、街巷和小區的垃圾箱、垃圾亭、垃圾房的日常管理,創造整潔的環衛設施環境,引導居民愛惜環境、覺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力爭把亮點做得更亮,進一步把環衛作為全國品牌的公共衛生間管理打得更響,成為文明城市建設的一支奇葩,從從業人員的素質、業務技能、勤勞吃苦精神等多個方面,督促養護公司加強人員管理,確保養護情況全天候處于整潔、清潔的穩定狀態。
(三)完善模式,繼續加大環衛運作機制創新。一是運作體制上,逐步通過制度建設、效能監察、后勤保障等多管齊下的措施手段推進隊伍和行業建設。在管理人才方面,有計劃地招聘引進技術和管理人才,補充到環衛管理隊伍中,改善基層環衛所管理人員“青黃不接”的現狀,以管理求效能。同時,逐步提高環衛一線工人的待遇和福利,確保隊伍的穩定性,以求環境秩序的長治久安、常態穩定。針對區環衛的新生團隊——環衛機械化作業所,原為全國叫得響的環衛品牌之一,加強管理是重頭戲。結合其運行設備部分國外進口、科技含量相對較高的情況,以及三班運轉的作業和管理模式,對管理團隊人員自身的素質、技能、管理經驗、管理水平都要求較高,薪酬和福利方面加強調查研究,實現專業化與效能化。同時,局機關環衛處加強力量,做好對機務所的監管和服務工作。二是目標管理上,要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加強綜合檢查、季度和年度考評,進一步強化環衛基層單位的職能管理。由區局對4個環衛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各環衛崗位職能以及業務開展、隊伍建設、安全生產、事實工程建設、環衛資產管理、環衛經濟發展等方面全年的目標任務,環衛所對各個管理站、車隊、特管站等基層部門也要采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加強管理,落實崗位職能,明確工作任務,強化效能建設,以不定時綜合檢查,節前檢查和季度考評、年度考評相結合的辦法,推進目標實現。按照目標完成情況發放績效考核工資,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等重大問題和嚴重違紀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采取一票否決制。
(四)公開透明,進一步加強環衛作業市場化保潔招標管理。2014年是環衛市場化保潔招標年度,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和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與市財政局制定的《2014年城區環衛作業管理指導意見》的要求組織環衛作業招標工作,將制定區《2014年區環衛作業管理實施細則》,區政府成立區環衛招標領導小組,區住建市容部門要組織好環衛所共同探索更加合理高效的作業模式,按照市指導意見精神,有條件的地區實現主次干道與街巷新村保潔“無縫對接”,在“以塊招標”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街巷保潔與主次干道合并“以塊”劃分標段的管理方式。金閶、平江、滄浪等3個環衛所要聯合相關街道和社區做好實際保潔面積的核算,根據城市建設和城市改造項目的情況,準確核減或者增加實際保潔面積。各所做好標段劃分,做好部分主次道路、街巷新村保潔及公共衛生間等本底資料,根據主次干道和街巷新村的人流量、保潔難度以及公共衛生間的客流量、用水、用電等進行經費測算,提前做好前期基礎性工作,為市場化招標早計劃、早打算、早預算資金、早落實經費。局環衛處要注重招標程序和流程管理,及早起草制定招標方案,根據區人大城建環保工委、政協古城保護(城建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紀委監察局等有關部門的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后通過市條線部門審核,報請區政府批準,然后落實實施,確保招標工作程序合法、流程嚴謹、公開透明、務實高效。
(五)狠抓落實,深入開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建活動。一是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按照全區的實施方案,加強組織,狠抓落實,著力解決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問題,努力實現規范化、精細化和長效化。積極參與“省城市示范路”、“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爭取將三香路、大公園社區打造為全省的標桿,力爭轄區不斷呈現新亮點,通過創建標桿帶動全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二是美麗示范街道創建活動。通過加強檢查、督促整改、樹立標桿、推廣經驗等多種方式推進城市管理下移,繼續推進警城聯動,努力探索街道層面建立偷倒垃圾執法監督機制,解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難點,爭取市容環境取得提升。三是開展“最干凈社區”創建。日常管理工作中,區環衛處要發動街道城管科、社區積極開展和組織好創建工作,每2個月組織一次“最干凈社區”上報評比,爭取廣大社區居民積極參與,開展不同形式的環境整治,組織保潔公司做好清理和清運配合工作。加強申報的初審、督促整改等工作,通過創建消除小區種菜、亂堆雜物等現象,引導居民養成良好的習慣,提高公共衛生意識。
(六)精心策劃,全面做好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推廣工作。全區全年計劃在37個新村小區建設垃圾分類亭250座,各個街道要組織社區統籌安排垃圾亭的選址和建設工作,加強對群眾宣傳,通過現場會、座談會、居民代表表態會、個別居民溝通等多種層次和多種途徑的宣傳,以取得居民對分類垃圾亭選址與建設的理解和支持,自覺維護垃圾分類設施的環境衛生。各街道要組織社區開展垃圾分類大型宣傳活動,主動與主流媒體對接,通過群眾喜聞樂道的宣傳形式和垃圾宣傳內容,普及垃圾分類常識,提高分類質量。要站在公益角度,把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當做一項提高社會文明程度、保護城市生態環境的綜合性工程來抓,局環衛處要策劃好區層面的垃圾分類知識普及和創建宣傳工作,聯合區環保局、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推廣垃圾分類工作。市局將引進第三方機構對全區實施垃圾分類的住宅小區和單位組織檢查考核,局環衛處要做好協調配合工作,積極參與檢查考核的組織工作。各個環衛所要加快收運體系網絡建設,通過與街道、社區相互配合,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持久地開展多種形式垃圾分類知識和垃圾分類操作宣傳引導,拓展分類試點,引導居民自覺進行垃圾分類,形成垃圾分類放桶、分類收運、分類儲存、分類處置的完整流程體系,建立檢查和考核制度,力求垃圾分類硬件建設與運行管理同步提高。
(七)注重檢查,盡力加強環境衛生安全生產工作。局環衛處要在季度、重要節假日前等組織專項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各環衛所班子要高度重視環衛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實施“一崗雙責”,要從提高安全意識、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完善檢查制度、建立整改機制、增加防范手段、加快事故處置等多方面、全方位加強管理,完善臺帳制度,建立月度和季度檢查制度,控制和降低事故率。同時,局環衛處和各環衛所要對參與轄區環衛作業的單位加強監督,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尤其引導企業加強對環衛工人安全生產的培訓和常態化檢查安全,減少環衛作業事故率;督促企業加強對環衛工人集體宿舍用電、用汽等防火防災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同時,要加強安全生產環衛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一是垃圾運輸車輛的靜態和動態管理。環衛所自身加強運輸車隊和清潔服務公司的車輛日常維修、洗刷護理管理以及規范駕駛、提升技能等駕駛員隊伍管理。對外包公司的車輛和對外出租車輛要從車輛、人員兩方面加強日常檢查、督促整改,抓好合同管理。嚴謹車輛“帶病”作業,嚴謹駕駛員“帶病”作業,通過加強車輛管理,改變和提升環衛的作業形象和行業的素質形象。二是要加強垃圾轉運站和垃圾收歸集點的安全生產管理。各環衛所要做好日常運行維護和安全生產工作,日查日改,建立檢查與整改臺賬。
(八)夯實基礎,持續加強環衛隊伍管理。區環衛處要加強內部建設,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分工,帶動環衛所練內功、塑形象。要保持常年絕大多數工作時間奮斗在街巷新村、主次干道的一線,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創造潔凈的城市的環境,以辛勤的勞動換取區市民百姓的滿意。同時,要加強對環衛所的業務管理,從流程和程序管理、環節和節點管理、考核和總結管理等逐步完善工作體制。轄區4個環衛所要加強內部基礎管理,班子成員要講團結、講大局、講奉獻,形成以所長為班子核心的凝聚力和領導力。環衛所班子成員要站在環衛長遠發展的角度培養管理團隊和管理干部。要從嚴和規范內部管理,從工作方面,所班子和中層管理干部要一起開會研究每月的工作重點,做到每月制定計劃,落實具體時間、人員和檢查推進機制,加強效能建設,以任務考驗人,以工作鍛煉人。同時,要積極開展創先爭優“市容環衛杯”勞動競賽活動。不斷推進工作向縱深開展,及早制定配套評比標準和獎勵辦法,繼續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各環衛所要在不同層面、不同形式爭取更多的環衛一線人員參加勞動競賽活動,通過勞動競賽,激發更多環衛工人愛崗位、爭先進的工作激情,并通過勞動競賽規范和提升環衛工人的崗位技能以及環衛企業的管理水平。另外,環衛所要制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從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等對全體員工組織培訓學習。并要求相關市場化作業單位組織各自的環衛工人開展培訓,提高工人規范操作的崗位意識。同時,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市場化作業公司加強對自身環衛工人作業隊伍的管理,從用工合同簽訂、養老保險等三金繳納、工人加班工資執行情況等企業合法情況加強檢查,督促企業規范化發展,促進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提高廣大群眾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為根本出發點,以建立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長效機制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多方聯動、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思路,大力推廣“村收集、鎮、社區運輸、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模式,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生活垃圾處置管理工作步入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發展的軌道。
二、工作目標
到2011年底,“村收集、鎮、社區運輸、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模式全面推廣,“一村一站、一鎮、社區一車、一縣一場(其中,城關鎮、赤道社區的農村生活垃圾全部運往縣垃圾資源化處置中心集中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歸集處置設施全部建成并規范運行,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規范處置”,農村環境衛生狀況不斷改善,人民群眾環境意識明顯提升。
三、重點工作
1、加快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各鎮、社區要遵循布局合理、分類實施、經濟適用的原則,大力開展以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收集分類站、垃圾中轉站等設施建設,以及封閉式垃圾桶、垃圾轉運車等設施配置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達到相關標準要求。要統籌考慮各行政村區位條件、自然環境和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環衛基礎設施布局和規模,做到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一次設計、分步實施。
2、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運。各鎮、社區要著眼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的目標,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運機制,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運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要科學制訂垃圾清運車作業線路,合理調配作業車輛和清運頻次,在確保垃圾及時清運的同時,進一步降低運輸成本。要加強對垃圾清運車輛日常作業情況的檢查考核,妥善做好垃圾清運車輛的管理、保養、維護,確保所有垃圾清運車輛正常運行。
3、積極推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要面向各村大力宣傳推廣生活垃圾分類以及資源回收利用的相關知識,引導農民群眾自覺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要妥善做好危險廢棄物的規范化處置,特別是對農藥瓶、廢電池、廢日光燈管,以及農村醫療廢棄物等有害垃圾,必須與其他生活垃圾進行隔離存放,落實有關防護措施,并設置明顯的標識。對可氧化的有機垃圾,通過堆漚成肥、沼氣厭氧化等方式處理,實現合理利用;對不能氧化的玻璃、泡沫等垃圾,能利用的盡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統一運往縣城垃圾資源化處置中心進行處理。對產生的建筑垃圾要進行定點集中堆放,通過回填機耕路面等方式有效處置。
4、健全農村環境衛生保潔機制。各鎮、社區要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環境衛生保潔模式,采取“戶前三包”、制訂村規民約和專業隊伍保潔等辦法,建立農村環境衛生保潔長效機制。要加強農村清掃保潔隊伍建設,所有鎮、村要配備專(兼)職清掃保潔人員,嚴格清掃保潔質量標準,落實日常清掃保潔責任。要加強對農村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的日常檢查、定期考評,對環境衛生整體質量較差、垃圾清運不及時、清掃保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要定期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對村道兩旁、河邊溝渠、房前屋后、公共場所等垃圾死角進行全面清理,不斷提高農村環境衛生整體質量。
四、職責分工
1、各鎮、社區管委會:在縣政府的統一安排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和“制度健全、資金落實、人員到位、設備齊全、處置規范、監管有力”的要求,精心組織開展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具體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2、縣住建局:全面負責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監管工作,指導各鎮、社區做好垃圾填埋場的規劃、布局、建設等工作,積極配合爭取中、省、市相關項目、資金。
3、縣環保局:做好各鎮、社區的農村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選址工作;對各鎮、社區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進行全程監管;對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過程中伴生污染物(廢氣、滲濾液等)無害化處置進行業務指導;會同相關部門爭取中、省、市農村生活垃圾轉運設施項目及資金。
4、縣財政局:將各鎮、社區農村生活垃圾處置補助資金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5、縣農業局:指導各鎮、社區農業生產廢棄物(農膜、農藥瓶等)回收、處置工作。
6、縣國土局:做好各鎮、社區垃圾填埋場項目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7、縣人社局:落實各鎮、社區農村環境衛生保潔專業隊伍人員及工資。
8、縣編辦:進一步明確各鎮、社區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工作管理機構。
9、縣物價局:制訂我縣農村垃圾規范化處置收費標準。
10、縣新農辦:將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工作作為全縣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并抓好落實。
11、縣扶貧辦:將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工作作為移民搬遷及“三告別”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實施。
12、縣考核辦:將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工作納入各鎮、社區年度目標責任考評范圍。
五、實施步驟
全縣農村垃圾規范化處置體系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
成立縣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全縣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置工作動會。各鎮、社區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工作。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
各鎮、社區按照《縣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廣泛動員,全民參與,整體推進,采取縣、鎮、村聯動,村鎮為主體,部門包抓的辦法,全面完成農村垃圾規范化處置體系建設工作任務。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
縣農村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鎮、社區農村垃圾規范化處置體系建設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進展快的鎮、社區進行表彰,對進展緩慢、未達到建設相關要求的鎮、社區予以批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全縣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由縣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的“縣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鎮、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精心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謀劃、調研、指導、協調、督辦,促進整體工作全面順利推進。
(二)強化工作責任。各鎮、社區要按照縣政府開展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的上總體安排,抓緊制訂工作方案,細化分解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做到“任務明確、職責明確、標準明確、時限明確、獎懲明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協作,積極配合各鎮、社區開展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通過加強行業指導、爭取上級項目資金等方式,為各鎮、社區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三)加大資金投入。縣政府將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各鎮、社區也要積極拓寬籌資渠道,確保垃圾收集桶、填埋場等配套設施足額配備、正常運行。各相關部門也要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對各鎮、社區開展此項工作的資金支持。縣環保局要加強與市環保局的聯系,全力解決垃圾清運車輛配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