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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制度
文章編號:1003-4625(2008)03-0117-02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的現狀
(一)建立了多層次、多方位的監管體系。目前國家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惟一所有者。財政部負責資產處置回收目標的制定與考核以及相關財務監督,在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收購和處置中起著主導作用;銀監會負責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監管,考核和任命資產管理公司經營領導班子;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監事會代表國務院負責監督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對資產公司總裁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二)建立了比較全面的內控體系。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自身經營中,不斷重視嚴格管理、規范操作,逐步建立了一整套與不良資產處置業務和其他業務相適應的內部控制機制和風險防范制度體系。設立了資產管理和處置的總部、辦事處兩級集體審議機構,即資產處置審查委員會、評估審查委員會和資金財務審查委員會。初步健全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機制。
(三)經營機制不斷健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僅在總體上實行債權資產處置目標責任制,同時各家公司又結合自身實際,在內部實行以提高不良債權回收率、降低處置成本為核心目標的激勵措施。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問題
通過現狀分析可以發現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組織體系。包括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缺乏利益相關者的監督與利益保護,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造成這些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在:
(一)產權制度過于單一化和所有者的缺位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所有權屬于國家,但在實踐中,缺乏有效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利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沒有一個真正對國有資產負責的持股主體,因而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沒有國家股股東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很難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目標符合國家作為所有者的目標。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所有權是支離破碎的。這表現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審計署等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利,但沒有一個統一的、完整的權利代表者。財政部承擔處置的最終損失而沒有人事權;銀監會有人事權卻無收益;人民銀行提供再貸款卻連利息都無法保證收回;審計署只是事后進行審計檢查,雖有處罰權但往往成馬后炮。這種多頭管理存在諸多弊端,首先各部門有多種行政目標,當所有者目標和行政目標發生沖突時,他們有可能以行政目標代替所有者目標,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損害。主要表現為:各家機構相互之間的溝通不夠,許多監督管理職能流于形式;信息的反饋不及時;管理機構之間沒有統一的監管標準,監管資源不能共享,以致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疲于應付檢查,影響工作;特別是多家管理機構往往由于政治因素和競爭而不考慮對方的利益,難以達成一致的意見,很容易造成“誰都管但誰都說了不算”的現象,甚至互相扯皮,致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一些請示問題久拖不決,其結果錯過了資產處置的大好時機。由于政府機關不是投資的受益人,又不受產權約束,政府機關本身缺乏監督資產公司經理層的激勵,也就沒有主動性。
(二)經營目標多元化、短期化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目標具有多元化問題。雖然《金融資產公司管理條例》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目標是單一的,即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減少損失。但實際上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有三大目標:一是化解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二是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和減少損失;三是通過債轉股幫助大中型國有企業扭虧脫困。從現實來看,這三個目標是沖突的,按照第一個目標商業銀行應把資產質量最差、損失率最大、手續最不完備和最無望收回的不良貸款都剝離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而根據第三個目標要求剝離的不少債轉股企業實際上還屬于正常經營的、商業銀行能夠收本收息的貸款,而那些本來應該進行剝離的不良貸款卻由于規模的限制難以剝離。根據第二個目標的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資產之后為了能夠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與減少損失,要求剝離的不良貸款具備一定的條件,比如債權債務關系必須落實,相關資料齊全等。根據這些條件,資產管理公司就不得不把一些不符合剝離條件的不良貸款拒之門外。而為了體現經營業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都無一例外地將回收資產特別是回收現金作為最重要的經營指標,在短期內這是可行的,但與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與減少損失的目標是相悖的。
(三)不良資產處置市場發育緩慢
我國現有的不良資產處置市場起步較晚,主要以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主體,參與者較少,再加上受社會中介機構與資本市場的配合較差,交易不活躍,效率較低等因素影響,抑制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速度與效益,從而從外部影響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發揮。
(四)行政監管有效性不足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是排除競爭的,雖然商業銀行未剝離不良資產處置會影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的處置進度,但不影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退出,除了行政性的監督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沒有來自市場的壓力。公司治理結構中雖設有監事會,但它更像一個行政性的監督機構,而不是公司治理中的組織。
三、重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的對策
(一)產權制度多元化
可以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或者將資產管理公司改制成股份制公司的辦法改變資產管理公司的產權制度。當然這一改革僅限于資產公司的新業務,因為新的投資者是不會為不良資產損失買單的。另外從降低交易費用的角度出發,可以對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機構改革,因為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之間并不存在競爭關系,如將其重組為一個或兩個公司,企業內部的管理費用肯定低于市場交易費用。
(二)明確經營目標
明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方向,集中經營目標,適度調整經營定位。在資產處置中要將經營目標確定在處置收益最大化,考核機制要以收回率為核心。長遠的經營目標應為公司價值最大化。為了提升公司價值,要加大開拓新業務的力度。
(三)逐步引進國內外戰略投資者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以不良資產的交易為紐帶,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恰當的出資安排,實現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企業及一些大型實業集團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互相參股。建立產權聯系;或由一家金融控股集團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戰略重組,使其成為集團旗下專門處置不良資產的專業公司。以此來逐步改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治理結構中一股獨大或內部人控制的狀況。
一、道德風險定義簡析
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動。當前,道德風險的問題頻繁的出現在經濟生活。一方面經濟人的自利性決定了其在求利過程中,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去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從而引發經濟學意義上“道德風險”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企業中普遍存在的契約的不完備性和信息的非對稱性,誘發了員工的機會主義行為。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道德風險的成因和表現形式
作為國有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治理結構、運營機制和管理模式與國內大多數國有金融同業相同或類似。因此可從目前國內金融同業的道德風險的表現形式中找到共性或潛在因素。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內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道德風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金融機構的某些人員利用職權牟取個人私利;另一種是金融機構的決策者或各層面人員為達到經營、績效目標,違反現有的規章制度,為短期利益而對銀行長期利益目標的損害。從國內已披露的金融機構典型案例看,當前國有金融機構道德風險呈“長期交易、權力尋租、上下皆為、內外勾結、損失驚人”五大特征,其成因除了產權制度缺陷、治理結構失衡、激勵機制扭曲、約束體系軟弱、考核制度異化之外,由金融機構改制轉型引起的文化缺失、心理恐慌、財務重組等則進一步加劇了道德風險。道德風險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決策層(機構主要負責人)的道德風險。由于目前國內金融機構的決策層個人不擁有與其職權相應的產權,事實上無足夠的經濟能力對決策結果負責,或者說只能負微不足道的責任。決策層如果私欲膨脹、不負責任或者水平低下、政策性差,很可能決策失誤,甚至造成重大損失,這種失誤和損失,決策層本身承擔不了多少,也就是責任與權力不對等。
二是管理層(部門及項目負責人)的道德風險。由于“官本位”意識在企業的滲透,管理層一般來說要迎合決策層的意思,即決策層的道德風險增加了管理層的道德風險,管理層即使認識到決策層的決策是錯誤的,也只能是保留意見、違心執行,致使道德風險加重。
三是執行層(具體操作人員)的道德風險。執行層處在微觀信息最豐富的層次上,具體到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業務人員在項目盡職調查環節,未履行盡職義務,對上反饋信息時往往刪掉一些不利于他們自己的信息,致使管理層、決策層收集的信息失真,直接影響決策進一步加劇了內部道德風險;在金融商品價格談判環節,為一己私利,內外勾結,泄漏公司核心報價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在中介機構的選用、業務往來和費用支付環節等方面,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有章不循、違規操作,非法索取或收受賄賂等,損害公司利益。當管理層的監督和控制不到位時,執行就成為內部道德風險發生頻率最高的層次。
三、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潛在道德風險的防范對策
道德建設的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制發展的特殊時期,隨著其職能的加強,業務功能的完善,在防范和化解道德風險和培養員工良好的信用意識上,要堅持“以人為本”,著眼于提高人的素質,著力于塑造人的高尚精神,才能筑起一道堅不可摧的“道德風險”防范之墻。筆者認為,做好道德風險的防控要從提高領導干部修養、強化員工操守教育、構建合規企業文化、強化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員工執行力水平等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加強領導干部學習和思想道德修養提高,提高科學素養和領導力水平
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制發展的關鍵時期,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與時俱進,通過不斷地、自覺地參加學習教育來加強本人思想道德修養,拓寬自己的知識面。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委中心學習制度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此外,應通過舉辦專題輔導和定期培訓,堅持不懈地開展黨性教育、開展法紀教育、開展廉政教育、開展作風教育、開展責任教育、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科學普及教育;領導干部本人也要堅持不懈地自學。通過學習教育,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已之心,筑牢思想防線,嚴控思想失防。
(二)強化員工學習和職業操守教育,全面建設誠信企業文化
為更好的開展商業化業務,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近幾年加大了人才引進力度,引進了一批學歷高、能力強的新員工。人員的增加能夠提高工作效率,但是隨之也會帶來一定的道德風險隱患。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針對員工的具體情況,強化職業道德和風險意識教育,安排部署周密的培訓計劃,增強員工的責任心、意志力,充分發揮黨、政、工、團職能,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認真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規章制度教育,增強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拒腐防變的能力,筑起堅實的思想防線。應不孤立的看待道德風險防范工作,而是將其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公司健康風險文化建設緊密結合,從道德風險防范的源頭―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入手,筑牢道德風險防范底線,從明確健康風險文化的內涵入手,逐步引入包括道德風險防范在內全面風險管理理念,到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道德風險防范的形式到內涵,從表象到內因,層層深入,教育和引導員工構筑道德風險防范底線,營造積極向上的團隊氛圍,為公司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強的思想基礎。
(三)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和體制創新,規范員工業務操作行為,筑牢道德風險防線
防范道德風險要從制度創新、體制創新、管理方式創新多方面入手,通過制定制度加以約束。一是加強人員控制。建立合理的選人、用人機制,堅持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對極少數涉嫌營私舞弊、品行惡劣的人,采取斷然措施,堅決的清理出公司隊伍,永除后患。二是要切實執行重要輪崗輪調和強制休假制度。經常留意、排要崗位人員的行為,及早發現問題,對重要崗位要定期進行輪換,防止長期在一個崗位工作所產生的道德風險。三是要嚴格規范重要崗位和敏感環節員工八小時內外的行為,建立相應的員工行為失范排查制度,對行為失范的員工要及時進行教育,情節嚴重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四)強化規章制度觀念,不斷提高執行力水平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從建立與完善制度上防范道德風險。首先要從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上去防范道德風險,通過認真總結分析資產處置風險防范中的薄弱環節,不斷完善和強化內控制衡制度,明確責任,規范處置行為。堅持處置過程的“三化”和 “三公” 原則,即公開化、市場化、程序化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擇優原則。在審批決策上。實行“集體審查、授權管理、分級批準”制度,遵守審核制度,在程序上嚴把處置審核審批關。
其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領導干部要牢固確立依法合規經營理念,始終保持高度清醒的頭腦,絕不能涉足違法違規,發現違法違規的苗頭,要堅決予以遏制。要經常開展案例剖析,以案說法,運用反面的教訓警醒員工,不斷加深其對法律、制度、規定、操作流程、道德標準的認識,提高員工按照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約束自己行為的自覺性,使其在遇到道德考驗時,能夠根據道德指引做出陽光選擇。對于應當承擔責任的員工,要加大法律、制度、規定的制裁力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加強法律、制度、規定的威懾作用,為金融機構創造良好的經營管理環境。
(五)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從源頭上防范道德風險
從源頭上防范道德風險,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加快法人治理機制建設,形成權責明確,各司其職,協調運轉,有效制衡機制,經營層的決策失誤、執行層的執行不力而發生大案要案。應深化勞動報酬分配改革,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實行向一線創利員工傾斜的分配制度,不因嚴重分配不公引發案件。推進監督不斷深化,將紀檢監察、內部審計、風險管理資源整合,解決監督分工分家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人和事,發揮好保駕護航作用,努力使從業者不想不敢不能作案,在標本兼治中變成現實。
然而,借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銀行不良貸款在中國畢竟史無前例。高度重視資產管理公司的“試驗田”作用,密切關注資產管理公司開拓性的處置實踐,了解其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及時跟進、完善配套的解決辦法與政策法規,不僅有利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工作的順利推進,而且也會為仍留存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積累寶貴的經驗。
(一)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中遇到的問題
1.地位微弱,手段不夠有力。作為受命于國家金融改革和國有脫困危難之機的國有獨資企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國有資產的監管者和保全者。兩年來,各公司為完成自己的使命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效果卻不完全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根源在于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過于微弱,處置手段不夠有力。按照國家現有規定,資產管理公司只是一個從事市場化處置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于債務人來說,它們只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債權人,地位還不及原商業銀行(因為從它們手里還有可能繼續得到資金支持)。盡管資產管理公司在債權處置過程中有折扣的權力,但對那些長期拖欠銀行貸款卻毫發無損、嘗盡賴賬甜頭的債務人來說,小幅度的折扣根本不解渴,他們認為資產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就是國家對企業的“豁免”,或想方設法隱匿資產,或找出種種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對付賴賬企業,資產管理公司能夠使用的最嚴厲一招就是民事訴訟,而這對嚴重資不抵債、職工負擔比較重的國有、集體企業沒有任何威懾力。債務企業負責人公開以職工鬧事相要挾,聲稱希望資產管理公司將他們告上法庭,各資產管理公司對此都司空見慣。對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不提供真實資產的債務人,資產管理公司甚至沒有查閱賬目的權力,面對大批毫無信用的賴賬戶顯得力不從心。
2.債權資產轉讓定價困難,債權處置決策左右為難。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不良資產有三種存在形態:債權、物權和股權。對于物權資產的處置,可以評估值作為定價的,對于股權資產,可以企業對應凈資產價值作為定價依據,這兩類資產價值評估爭議不大,處置定價較容易;但對于不良債權的處置定價,目前還沒有成熟的辦法。各資產管理公司在實踐中探索了債權價值、償債能力評估等方式,但在實踐中均遇到了債務人配合不力,評估結果可靠性差,且耗資大、耗時長等實際問題,使資產管理公司在債權轉讓項目處置決策時十分為難:參考評估值,明知沒有債務人的配合結果很可能不實;不用評估結果,又沒有其他決策依據,無法杜絕道德風險的發生。
3.資產重組后沒有后續資金,重組績效難以完全實現。企業資產重組是一項周期長、跨度大、非常復雜的資產經營業務,需要有周密的計劃從資產優化組合、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富余職工的分流安置等多個方面逐步推進,有時需要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完成。資產管理公司選擇適合的目標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是提升不良資產價值的重要手段。但由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重組中只能運用股權、實物資產、債權對企業進行投資,而不能給企業帶來新的增量資金投入,使一些重組后很有潛力的企業,特別是型企業,不能迅速擴大生產規模,規模效益難以發揮,重組工作績效大打折扣,有時甚至會造成重組成果付之東流。
4.債轉股企業股權轉讓政策滯后,股權轉讓工作進展緩慢。債轉股是國家支持國有企業脫困的一項重要措施。大多數債轉股企業通過債轉股達到了減輕財務負擔、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企業活力的目的。也有少數企業債轉股后經營仍無起色,凈資產持續虧損。但無論是債轉股后經營狀況好的企業還是差的企業,資產管理公司在存續期內完全靠企業自身回購退出股權都十分困難。按照目前的政策導向,隨著各資產管理公司可供處置的有效債權、物權資產的逐步減少,資產管理公司將部分債轉股企業股權向第三人轉讓將是必然的選擇。對債轉股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目前有關部門要求按照適用于所有國有股權轉讓的有關文件規定辦理,且不允許股權縮水。而國有股權轉讓有著嚴格的要求,如必須經財政部批準、轉讓對象須為國有控股企業等,這對于由不良債權轉變而來的債轉股企業股權來說難度很大,不少企業必須進行股權縮水轉讓才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使企業煥發新的生機。
5.地方利益左右政府行為,維護穩定因素成了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的必要成本。由于的原因,國家對一些行業的國有在社會保障方面欠賬較多,還有的債權當時就是“信貸財政化”的產物,企業多年擔負的政策性虧損嚴重其正常經營活動,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一筆糊涂賬,如供銷社系統和國營農場系統等。這些行業一直要求各級財政對歷史負責,給予一定的補償。代表國家財政履行職責的資產管理公司在追償債務時,不僅受到企業的抵制,且地方政府也很地站在企業一邊,如支持企業借破產逃債,借改制懸空債權等。維護社會穩定、防止企業職工鬧事成了這些企業應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擋箭牌。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這些企業債權時,即使集體所有制企業(如供銷社企業)也須參照《破產法》有關規定操作,安置職工費用被當作企業資產的必要扣除,商業化處置的宗旨成為空談。
6.資產質量差,市場容量小,處置損失大,決策者難下決心。國外商業銀行是按通行的五級分類標準來區分資產質量的,不良資產中的“損失類”資產一般由銀行自己用準備金消化,只有“可疑類”和“關注類”交由專門機構去處置,且國外不良資產大多是房地產貸款和有價證券抵押貸款,本身價值較高;而此次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是按“一逾兩呆”標準剝離不良貸款的,由于是建國以來積淀多年的不良貸款,形成原因又很復雜,再加上剝離額度遠遠不足,使得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有1/3甚至一半屬于呆賬和事實呆賬貸款,且信用貸款占比極高,資產質量非常差。在社會信用惡化、通貨緊縮的市場環境下,加快資產處置速度與提高資產回收率形成了一對矛盾,即使是物權資產和股權資產,也經常是有價無市,市場接受的價格不及評估值的2/3,經營決策常常陷入兩難境地。
(二)對策性建議
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著10000多億的不良資產,它們曾是全國人民的血汗錢。血不能白流,學費不能白交,如何最大限度地保全這些資產并通過此次不良資產處置積累一整套適合國情的不良資產處置,不僅是資產管理公司而且更是各主管理部門須高度重視的。成立資產管理公司是國務院審時度勢的慎重決策,要想確保達到預期目標和效果,須由資產管理公司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缺一不可。為此,我們建議:
1.強化資產管理公司的地位,不斷完善并逐步形成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不良資產處置法律體系。國務院頒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解決了一些資產管理公司遇到的法律問題,但隨著資產處置業務的深入開展,下列法律問題的解決已成為當務之急。一是通過立法明確資產管理公司行政和企業雙重職能的法律地位;二是賦予資產管理公司司法調查權,以利于其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三是明確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管理的債權、擔保權的訴訟時效不受現行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限制,資產管理公司存續期內均有權對債權、擔保權進行法律追償,避免為中斷訴訟時效消耗大量的人、財、物力;四是突破(擔保法)規定的抵押物抵債必須經法院裁定的限制,明確債務人不按期償還債務時,資產管理公司有權直接處置抵押物,以減少中間環節,提高資產處置效率。
2.在強化資產處置的透明度、加強監督的基礎上,明確對一些不具備評估條件的債權資產處置可不進行評估。對既有一定的償債能力又愿意進行債務重組或債權轉讓的債務企業進行償債能力評估咨詢或價值,不僅能為債權處置提供最低價格依據(采用假設清算法),還有可能通過獨立的第三方評估公司獲得許多有用的信息,達到厘清債務人資產及或有資產狀況,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債權人、債務人信息不對稱問題,對債權人保全資產、減少損失極為有益。然而,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絕大部分是可疑類和損失類貸款,很多并不具備償債能力評估或價值分析的條件,如有的企業法人主體資格已不存在,有的企業根本沒有近期的報表等財務資料,有的企業根本沒有與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方對應的資產,有的企業根本不配合中介公司的債權價值評估行為等等。有關部門應該明確,對確實不具備評估或價值分析條件的債權,可在強化資產處置的透明度、加強監督管理的基礎上,不必經過評估即可進行公開處置。這樣做可防止將評估工作流于形式,為國家節約大量的中介機構評估費用。
3.盡快出臺支持外資參與不良資產處置的政策,并賦予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職能和一定的融資職能,為提升不良資產價值,最大限度回收減少資產處置損失創造條件。國外不良資產處置的經驗和我國兩年來的實踐證明,不良資產處置的效果與資本市場的容量和結構密切相關。由于我國大部分落后地區資本市場容量較小,因此,結合當地產業結構調整的計劃,利用外資處置不良資產早已引起業內外的重視。各大資產管理公司都在采取不同的方式探索引進外資處置不良資產的,在資產證券化方面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這就為有關部門針對各公司實際操作中遇到的難題與困惑,出臺相關的支持政策創造了絕好的條件,建議有關部門抓緊時機,盡快出臺針對不良資產引進外資方面的配套政策。為使重組績效能夠順利實現,建議賦予資產管理公司對重組企業的投資權,并允許資產管理公司對投資于重組后企業的戰略投資進行融資,為不良資產的價值提升創造條件。
關鍵詞:資產管理;非標準化業務;風險控制
現代金融服務隨著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政策性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向現代金融服務企業的轉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理從銀行剝離不良資產的歷史使命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各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逐步發展為擁有保險、信托、租賃、銀行和證券等各類金融業務子公司的綜合金融控股公司,為轉變成現代金融服務企業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及各分支機構的業務模式也從傳統的處置銀行剝離不良資產向為各類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進行轉變。在這種業務變革的背景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出現了許多非標準化業務,如夾層融資、資產證券化、固定收益類增信業務等,這些非標準化業務在準入標準、盡職調查規范、風控要求等方面對標準化規范的制定、執行和監督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形成了新的挑戰。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準化業務
2000年11月頒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1]”此外,傳統的業務范圍還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債務追償和重組,資產置換、轉讓和銷售,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二是財務及法律事務咨詢顧問、資產及項目評估;三是向金融機構借款,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發行債券;四是資產管理范圍內的上市推薦和債券、股票承銷。[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成立之初,在管理和處置商業銀行剝離的政策性不良資產方面,已形成了一整套不良資產管理和處置的標準化規范,培養了一大批處置不良資產的專業人員隊伍,積累了豐富管理和處置經驗。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的背景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建立或控股了一批金融業務的平臺公司,業務種類已延伸至銀行、保險、信托、證券等金融行業范圍內,區別于傳統已形成標準化規范的處置不良資產業務,業務范圍不斷擴大,出現新的業務如資產證券化、中間業務、投資咨詢顧問、固定收益類增信業務等,尚未建立真正意義的標準化規范理念和文化,也未形成體系性的標準化規范,這些業務由于自身業務或交易內在構成的復雜,很難制定標準化規范并加以執行和監督。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非標準化業務,從實務概括來說,是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基于金融創新的背景下,運用多種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開展的尚未通過成體系性的標準化流程或規定進行規范的商業化業務,其具有如下特點。
(一)業務內在構成復雜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這些非標準化業務,從廣義上說,可以概括為大投資銀行業務。在現代金融服務領域內,金融創新日新月異。投資銀行業務作為金融創新最為活躍的領域,業務內在構成越來越復雜,交易結構從資金來源至項目運營,往往涉及諸多相關利益方,法律關系錯綜復雜,交易手段各有不同。各種業務同質性差別較大,往往一個項目、一個案例在交易結構、資產評估等方面都較難比較。這種內在構成的復雜為制定統一的標準化規范帶來了極大挑戰。
(二)業務需求多樣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從傳統的政策性處置商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轉變為開展商業化業務的金融服務企業,經營目標要實現市場化,經營模式應通過自身產品的服務為客戶創造價值,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客戶也已經從商業銀行、大型國企和政府機構發展擴大為各類金融機構、大小企業和政府機構、甚至是高凈值的個人客戶等等。客戶的業務需求多種多樣,業務需求的規模、手段和內容大相徑庭,而作為市場化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立身之本應該通過自身的服務來滿足客戶需求,而這種多樣的業務需求很難通過統一的準入標準、風控要求等進行標準化規范。
(三)從業人員觀念不同和經驗不足
金融資產管理從設立之初至今,發展歷史不過十幾年,經營理念也發生了從處置不良資產的政策性任務向開展商業化業務的變革,從業人員在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積累了豐富的運營經驗。但在商業化業務當中,不少從業人員,包括法律審查、風險控制部門人員和項目人員,尚未形成以客戶服務為中心的商業化觀念,商業化業務的操作經驗也不足,不少從業人員還以政策性業務階段的慣性思維對待客戶需求,以我為大。這些都為非標準業務標準化規范的制定和執行帶來困難。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業務標準化規范的必要性及指導思想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非標準化業務進行標準化規范,并沒有明確的定義,從實踐經驗總結來看是指為了防范和控制非標準化業務產生的金融風險,根據業務范圍的不同在準入標準、業務承攬要求、盡職調查、交易結構的設計、風險控制措施等方面,通過制度化建設建立指導規范,并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嚴格執行,監督交易或業務事項的變化,并根據執行過程中的反饋,及時修訂指導規范。
(一)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金融服務企業,從某個程度來說經營的就是風險,而非標準化業務由于自身業務特點,比較傳統的經營范圍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風險的影響更大,因此,通過制定和執行標準化規范,對于防范和控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準化業務產生的金融風險意義重大。標準化規范為非標準化業務的開展不僅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更有利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準化業務規模的擴大和經驗的積累。
(二)金融資產管理商業化轉型經營理念的變革
非標準化業務的開展是商業化轉型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對非標準化業務進行標準化規范應當樹立合規經營和利潤最大化并重的指導思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具有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特征的金融服務企業,在完成政策性處置不良資產歷史使命后,為股東創造價值是企業經營的根本目標和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在合規經營的前提下,實現利潤最大化是為股東創造價值的重要標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非標準化業務進行標準化規范就是滿足合規經營的要求,而樹立同時以利潤最大化并重的思想就是要在制定和執行標準化規范的過程中建立以服務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只有建立服務客戶的理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市場化經營當中才能為客戶創造價值,與客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從而為自己創造利潤,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持續地獲得利潤為股東創造價值。
三、關于非標業務的標準化規范的建議
(一)轉變和加強從業人員的經營理念和文化
從管理學角度講,任何標準化規范工作的落實都要依靠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來進行,而從業人員的理念和企業風險管理文化的影響都是標準化規范工作的有效性實施的基礎。[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2009年經營存續期限問題得到解決后,從業人員隊伍不斷擴大,人員結構不斷更新。但從整體來講,從事傳統標準化業務和具有傳統業務經驗的從業人員仍占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人員的大多數。在部分從業人員當中,特別是法律審查、風險控制部門的人員,存在沿襲著原政策性處置不良資產的思維習慣和作風。在對非標準化業務制定和實施標準化規范過程中,沒有建立以服務客戶、滿足客戶需求為中心的經營理念,造成工作僵化、阻滯工作創新。因此,樹立新的經營和風險管理文化,轉變從業員傳統思維觀念,對于發揮標準化規范在非標準化業務保駕護航和促進非標準業務發展的方面是最為重要的影響因素。應當建立從高層做起,通過公司新文化的宣傳和培訓,逐步樹立和加強標準化規范應以合規經營和利潤最大化并重的指導思想。通過明確的前后臺職責分工和便于業務開展的流程管理,發揮執行標準化規范對于開展非標準化業務的積極作用。
(二)根據不同業務模式制定相應的標準化規范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非標準化業務因自身的業務構成的復雜和業務需求的多樣性,通過制定統一的標準化規范對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防范和控制具有相當大的困難,而且統一的標準化規范也較難適應不同的非標準化業務模式特點。雖然統一的標準化規范有利于執行,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準業務的創新,而創新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區別于傳統銀行發展的根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大投行概念,提供的金融服務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為了促進非標準化業務的發展,在合規經營的前提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相關部門應充分研究銀監會、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的監管思想和指導意見,正確領會監管部門監管思路,根據目前非標準業務發展的現狀制定相應的標準化規范以利于業務開展。按照不同的產品和服務模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制定統一的指導意見,避免標準化規范帶來的指導僵化、不適宜實務要求的現象。例如,對于固定收益類增信業務,在準入標準上應根據房地產行業、能源行業、商業、農業等不同行業類型規范制定有所不同,在抵押擔保的風控措施上應本著實質重于形式,在抵押率上設定不同要求。[4]
(三)建立健全標準化規范工作的信息溝通和監督機制
科學合理的標準化規范有利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準化業務的開展,但有效執行標準化規范不僅需要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還要依靠有效的監督機制和信息溝通。目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過整合業務審查流程和項目管理流程,一定程度上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階段建立標準化規范有效執行的監督機制,通過內部審計和不定期檢查,在事后控制階段監督標準化規范的執行效果。[5]但是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機會,標準化規范的監督機制一定程度上雖然能保障標準化規范工作有效執行,但對于適應監管要求和市場變化及時修訂和完善標準化規范方面卻有所欠缺。因此在監督機制當中,應當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有效信息溝通管道,通過在公司網站建立部門提問與解答共享板塊、建立不定期業務部門訪談、建立信息溝通的激勵機制等,加強和完善標準化規范工作制定和執行工作的科學性和合規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標準化規范在防范和控制可能產生的金融風險的作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標準化業務是金融創新的重要領域,也是可能產生金融風險須加以關注的重要方面。非標準化業務的開展對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合規經營和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形成自身競爭優勢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而對于非標準化業務的標準化規范工作是防范和控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風險的重要保障,也是其合規經營和持續發展的基礎,推進標準化規范應當符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理念的變革,以服務客戶為中心,以為客戶創造價值作為標準化規范的重要指導思想,這個過程任重而道遠。
作者:姜慧 單位: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2000-11-10.
[2]中國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金融企業財務規則[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0.
[3]于家欽.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前景的思考[J].金融縱橫,2014(4).
【關鍵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持續發展 問題
一、存在的幾個問題
1、發展方向和相關配套政策亟待明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時規定了存續期,在發展過程中,國家提出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賦予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三項新業務的市場準入政策,要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謀求商業化轉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怎樣轉型?是發展為金融服務企業,還是成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商業轉型的業務范圍和方向始終未能確定。此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從有限存續轉變為持續發展,還面臨財務重組和資本注入問題。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均為100億元人民幣,按賬面價格剝離收購了國有銀行1.4億元不良資產,收購資金主要來源于央行再貸款(5700億元)和金融債券融資(8200億元),完成政策性不良資產處置任務后形成的資金缺口一直未明確解決辦法。無論是金融服務企業,還是金融控股公司,均屬資金密集型行業,僅靠100億注冊資本,顯然難以奏效。是引進戰略投資者,還是國家繼續注資?無論哪種方式都需剝離政策性業務損失,實施財務重組。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亟待明確財務重組配套政策和發展方向,否則很難持續發展下去。
2、人員結構和業務素質亟待改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業務人員絕大部分來自于商業銀行,業務技能和素質偏重于商業銀行業務,在近幾年發展過程中除少數創新業務鍛煉外,員工主要從事不良資產的管理和處置業務。雖然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從市場上引進和通過自身培養鍛煉了一批證券、投資銀行業務和法律方面的人才,但總的來看信貸資產保全管理以外的業務人員數量不多,素質和能力尚需提高。加之強烈的政策性特點,公司不像公司,機關不像機關,員工社會理念、意識、效率、業務素質和能力與市場化業務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操作市場化業務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
3、產品研發和市場開拓能力亟待增強。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定位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從事的主要業務是剝離接收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業務仍來源于監管部門的委托和政策安排,自身開拓的業務不多,向社會提供的產品主要集中在金融不良資產管理和處置。雖然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開發了一些不良資產處置技術和提升不良資產價值的方法,但服務的領域仍局限于國有銀行、業務關聯的債務企業以及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產品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有限,在開發金融服務產品和開拓市場方面仍較薄弱,真正在市場中求生存還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亟需提高金融服務產品的開發和市場拓展能力。
4、風險控制能力亟待提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高度重視風險控制工作,致力于強化內部管理工作,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風險控制體系,不斷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信達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還推行了ISO質量管理工作,但風險控制主要集中在不良資產定價和處置程序上,更多地是在防范道德風險,具體說就是業務點上的風險。而一旦發展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服務企業,在防范道德風險的前提下,還要防范經營風險,要在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實現優化,要優化配置公司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控制公司全面業務風險。風險控制從點到面的轉變,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5、客戶關系亟待穩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現有的業務格局和特點,決定了其與客戶的關系主要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一旦債權債務關系了結,便終結了與客戶的聯系和關系。在對客戶的了解上,更多局限于資產負債,很少涉及客戶的金融服務,沒有與客戶形成緊密的業務合作關系,給客戶的形象更多是債權人和股東,與金融服務者相差甚遠。沒有密切穩固的客戶關系,就失去了在市場中求生存的前提和條件。
二、幾點建議
1、國家應站在完善現代金融體系的戰略高度,盡快明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方向和扶持政策。黨的十七大提出了“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各類金融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國家應從建立我國現代金融體系的戰略高度和順應金融混業發展趨勢要求來規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未來,明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方向,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業務定位。(1)可以定位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機構,賦予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職能,負責統一征集、管理和使用金融機構風險基金,接受金融管理部門的委托,對危機金融機構進行托管和對退出市場金融機構進行清算。(2)可以定位為不良金融資產專業化管理機構。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市場化收購和處置社會不良資產,改革金融機構損失資產核銷辦法,鼓勵金融機構由內部核銷損失向打包轉讓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損失轉變,最大限度提高損失類資產價值。(3)可以定位為金融服務企業,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證券、信托、租賃、基金管理業務、信用評級、擔保和咨詢顧問業務,通過市場手段對中小金融機構實現并購重組,優化金融機構結構,提高整體金融服務能力。與此適應,盡快明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政策性業務損失解決方法,或核銷處理,或掛賬停息,適當增加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本,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行財務重組、股份制改造和引進戰略投資者,提高資本實力。
2、公司應站在生死存亡的戰略高度,建設專業化員工隊伍。市場經濟離不開優質的金融服務。優質的金融服務源自于優秀的人才,優秀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業務能力和業務特點。有個性和專業的人,聚集了有影響的事,形成了有特色的業務,鑄就了機構的輝煌業績。有特色和業績的機構不斷吸引更多有個性、特長的人加盟和參與,成就了更大的事業,如此循環往復,人才越來越強,業務特色越來越明,事業越做越大,這就是市場經濟的馬太效應。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員工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在我國金融體系發展完善和金融事業發展壯大的大環境中找準自己的角色和位置。要有立足當前,放眼未來,立足公司,放眼全球,立足不良資產處置崗位,放眼金融行業的視野,制定和實施人才戰略。公司要根據未來業務發展需要,提前進行專業化隊伍建設,在人才儲備和隊伍建設上打好提前量,站住制高點。要結合現有隊伍現狀和未來業務需要,從現有員工培訓挖潛和社會引進兩個渠道,有計劃地優化員工結構,提高員工業務素質,打造學習型組織,做到公司轉型,隊伍建設先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員工更應在公司轉型過程中不斷提高素質和能力,要緊盯全球金融人才市場和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的崗位要求,設計好自己的職業生涯,增強事業的榮譽感、崗位的使命感和競爭的危機感。
3、公司應站在立身之本的高度提高產品研發和市場開拓能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品直接決定一個市場主體的核心競爭力,只有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力,公司才有市場競爭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能否從處置不良資產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發展成有市場競爭力的金融服務公司,關鍵在于能否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產品。金融服務產品不同于物化產品,客戶接受金融服務產品的最終結果不是擁有了金融服務產品,而是接受了通過金融服務產品所帶來的服務,這種服務必須給客戶帶來效率和效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未來可能涉及到的業務領域,主要集中在信用評級、征信服務、投資咨詢、財務顧問、金融租賃、信托、汽車金融租賃、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等方面,這些業務在我國尚屬新領域。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現有產品主要集中在不良資產處置上,對上述金融服務產品鮮有涉及。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持續發展,成功轉型,必須加大產品開發力度,要借鑒國內外成熟的經驗,研究和發現金融服務產品的規律、實現功能、表現形式、工藝流程、操作內容和規格標準,培育出成熟的金融服務產品。
關鍵詞:資產管理公司 商業化轉型 資本管理
近年來,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商業化改革轉型要求,不斷拓展新業務和創新發展模式,通過全資或控股形式投資入股了多家子公司,業務范圍除包括證券、基金、信托、租賃、銀行等金融業務,還涉及到房地產等非金融業務,初步確立了金融控股公司雛形。但隨著四家公司綜合化經營進程加快、股權關系日益復雜和管理鏈條不斷延伸,集團內的風險傳染性和脆弱性也在不斷增加,迫切需要公司加強資本管理,提高風險防御能力。2011年新頒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明確指出“集團擁有的合格資本不得低于銀監會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同時這一要求也是資本監管的核心指標之一。若要滿足這一規定,資產管理公司必須采取相應策略加強資本管理。在此背景下,對于處在商業化轉型進程中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隨著經營業務不斷市場化、綜合化和多元化發展,如何加強資本管理成為國家公司當前改制和未來發展都需要重點研究的課題之一。
金融危機后國內外金融監管發展新趨勢
2010年底,巴塞爾委員會了《第三版巴塞爾協議》,該協議進一步強化了資本定義和計量標準,要求商業銀行和金融控股集團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以抵御風險,增強吸收損失的能力(見表1)。《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也引入《第三版巴塞爾協議》的新監管理念,對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了更加嚴格的資本和流動性要求。國內外金融監管措施的新調整,將廣泛影響各金融機構的資本管理工作。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管理也將必然受到監管變化的影響。
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現狀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相關制度出臺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本管理工作主要參照銀監會頒布的《銀行并表監管指引(試行)》、《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試行)》以及財政部頒布的《金融類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及監管指標。2011年3月8日,銀行會正式印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該指引成為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后進行資本管理的重要依據。整體來看,當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結構有如下特點:
測算后的合格資本符合監管要求。以某家資產管理公司為例,該公司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要求進行測算,當前集團合格資本高于最低資本要求,超額資本為超過50億元。根據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率估算,目前該公司合并杠桿率為25%,遠高于銀行業杠桿率4%-5%的水平,另外兩家資產管理公司也與該水平相近。
資本構成簡單,以核心資本為主。目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構成比較簡單,核心資本主要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東權益,附屬資本種類和占比均較少。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商業化轉型的不斷推進,經營效益逐步改善和提高,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公積、盈余公積以及未分配利潤會不斷增加,附屬資本補充渠道也會逐步建立,資本總體規模將逐漸擴大。
資本補充渠道和工具較少。受資產管理公司體制制約和歷史業務影響,目前可供其補充資本的渠道和工具較少。
相關數據積累時間較短。以資本充足率指標為例,由于商業化轉型剛剛起步,資產管理公司沒有或僅有近兩年相關歷史數據,因此還需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的建立相關數據庫。
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面臨的挑戰
由于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任務是處置政策性不良資產,沒有商業化經營要求,因而對資本管理并無實質性地需求。即使是目前各家公司的業務已開展商業化運行,但也未對資本管理形成有效需求,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本管理工作面臨較多挑戰。
(一) 開展資本管理工作的基礎較薄弱
一是開展資本管理的理念尚未建立,各家公司雖已有相關考慮,但還未形成科學和系統的規劃。二是雖有公司已初步償試建立資本充足率指標,但還未形成硬約束。三是當前現有的股權結構和行政色彩較濃的管理模式決定了公司還不是完全商業化的經營機構,還需要進一步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由此來看,資產管理公司加強資本管理的外部條件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 缺少可借鑒的成熟資本管理經驗
巴塞爾委員會在《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具體考慮》中建議在銀行及實施并表管理的集團內部應設立正式的組織, 諸如“資本管理政策委員會”(由具有適當專門知識的高級管理層成員擔任負責人), 對資本問題進行全面的指導和指引,我國監管當局也對資本管理和風險管理有明確的盡職要求,但當前我國除少數新資本協議銀行外,包括資產管理公司在內的大多數金融機構都未建立此類的專門機構或管理部門,相關制度規定也是近期才出臺,尚無成熟的經驗做法可以借鑒。
(三)現有可供參考的資本需求估算方法難以準確把握業務風險因子
以銀行類金融機構為參考,當前其主要是根據年度業務預算或未來業務規劃對資本凈額和風險加權資產的影響進行簡單測算,從而確定當期需要的資本補充額度。按這種簡單的資本需求估算方法,只粗略估計了未來風險因素的影響,缺乏對自身業務風險因子如風險敞口、違約率、違約損失率等因子的準確把握,這不但會打破規劃期內預定的資本充足率目標,擾亂業務發展規劃,而且在較大壓力事件下極有可能導致資本充足水平大幅下降,甚至觸及監管風險。
(四)外部監管環境日趨嚴格
全球經歷了金融危機后,各國認識到必須進一步加強外部監管,才能有效防范和識別金融體系的風險的必要性。總結本輪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訓,巴塞爾委員對資本監管國際規則進行了根本性改革,如擴大監管資本覆蓋風險范圍和捕捉風險的能力,提高監管資本工具的質量,建立簡單的、透明的杠桿率監管標準和反周期超額資本監管框架等。與此同時,我國監管部門也加大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對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2011年3月,監管部門頒布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進一步明確了對改制后的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的具體要求。
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本管理的策略建議
(一)全面掌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中關于資本管理的監管要求
2011年新頒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明確指出,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并表管理應充分考慮集團所處的商業化轉型階段,將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相結合。其中,定性管理主要是優化資本配置,提高資本使用效率;定量管理主要是最低資本管理和杠桿率管理。但目前此《指引》仍具有概念性的特點,沒有給出一些指標的具體測算方法,因此還需公司結合自身業務特點進行研究和設計。
(二)建立和完善資本管理架構
由于資產管理公司業務體系結構和資本構成的特殊性,提高資本管理水平是一個長期和漸近的過程。結合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的實際情況,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建立和完善資本管理架構:
1.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樹立資本管理觀念。商業化轉型后,各家公司應不斷完善治理結構、組織流程和業務流程等各方面機制,以實現公司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甚至公司全體人員對資本補充和快速發展之間的關系形成統一認識,并將資本約束貫徹到日常經營活動中。
2.科學實施資本規劃,提高資本精細化管理水平。資產管理公司可引入全面風險管理和資本規劃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評估流程,加強各分支機構、各部門之間溝通協調,合理確定資本總量,科學制定資本規劃。同時,結合業務經營計劃和當期執行情況,科學評估資本水平充足程度,為資本管理目標的設定和資產結構優化提供指導,提升資本精細化管理水平。
3.規范資本計量,確保資本水平充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頒布后,資產管理公司應及時把握監管導向,分析該《指引》對公司資本狀況和經營管理的影響,梳理各資本項目定義,從而規范公司的資產充足率、杠桿率等指標的計量方法,在符合監管資本最低要求基礎上,確立資本緩沖水平。
4.合理調整結構,提高資本充足率。從國際金融機構發展經驗來看,要解決資本充足率問題,必須重視結構的調整,包括資本結構和資產結構的調整,這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將涉及到公司經營的多個環節。要提高資本的比重,資產管理公司還可考慮降低風險資產在總資產的比重,即通過減少風險資產來減少用來承擔風險資產的資本,風險資產的減少可從存量和增量上下功夫。
5.在未來條件成熟時逐步建立和完善經濟資本配置和評價體系。經濟資本管理可反映金融機構資本的使用效率和股東價值的創造能力,因此在資本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以經濟資本占用、EVA(Economic Value Added,經濟增加值)、RAROC(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風險調整后的資本回報率)為核心量化指標的管控和評價體系,有利于公司強化資本約束意識,控制資本成本,促進資產結構優化,增強公司核心競爭能力和長期資本回報能力。
6.加強和完善資本管理技術支持建設。資產管理公司加強和完善資本管理技術不但應包括內部風險計量模型和資本壓力測試模型等與資本管理直接相關的系統建設,還應包括建立和發展管理會計體系和資金轉移定價體系。因為計量RAROC 是實施經濟資本分配的關鍵和基礎,而精確計量每筆業務的RAROC需要進行科學的成本分攤,離不開管理會計系統的支撐。同樣,從單筆業務、產品或客戶的維度分析風險收益和盈利能力,也離不開資金轉移定價系統做支撐。由于這些系統之間呈現較強依賴性,因而資本管理技術支持體系的統籌規劃和安排對科學開展資本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參考文獻:
1.王勝邦.商業銀行資本管理:挑戰和對策[J].中國金融,2008(10)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而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亞洲金融危機之后,世界各國開始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理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我國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有著特定歷史背景,1995年《銀行法》出臺之前,我國正處于計劃經濟時代,幾乎全部為國有經濟,公民、法人信用度都很高,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并不是人們關注的問題。此時國有商業銀行是采取的是專業銀行的運作模式,信貸業務政策性色彩濃厚。隨著我國經濟由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國有企業虧損嚴重,一時間關閉、停產、破產的企業增多,加之部分銀行盲目放貸,且銀行對信貸質量缺乏有力地監督與管理,導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急劇增加。不良貸款比例居高不下增大了國家金融管理風險,成為經濟運行中一個重大隱患,使之成為我國進一步發展和改革進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為了依法處置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1999年我國政府決定成立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處置從商業銀行收購的不良貸款,東方公司負責收購、管理、處置中國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信達公司負責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華融公司負責中國工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長城公司負責中國農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后,依據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令有計劃、分階段地從國有商業銀行收購了大量的不良貸款,其收購方式表現為兩種,一是政策性收購,一是商業性收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其所收購的債權通過債權(單筆或多筆債權打包)轉讓、租賃、資產重組、債務重組、債權轉股權(階段性持股)、對外合作和訴訟維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其中以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為主要手段,涉訟案件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原告向債務人提訟;二是繼承原國有商業銀行已訴但未審結案件中的權利義務;三是因不良資產轉讓合同糾紛原國有商業銀行;四是被債務企業或利害關系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發生訴訟案件給人民法院的審理提出了諸多法律適用上的問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等現行法律,結合實際中的問題,先后出臺了多個司法解釋,為各級人民法院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筆者借此文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因不良資產轉讓合同糾紛能否原商業銀行的問題作些探討。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而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是具有完全獨法人資格的金融企業,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商業銀行轉讓糾紛主要是由于商業銀行向資產管理公司轉讓的金融資產虛假引起的,但筆者認為雙方債權轉讓糾紛的可訴性是值得討論的,就此要從政策性收購和商業性收購兩方面加以分析。
一、政策性收購
1999年底至2000年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指令性計劃,按照國有銀行不良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一次性對口從四家國有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收購了1.4萬億元的不良資產,這次收購被業界稱為“政策性收購”。不良資產剝離和收購過程基本按國家規定完成,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形式上表現為合同、協議,但實質上并非合同法上的基于平等、自愿原則簽訂的合同,只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國有商業銀行對資產轉讓結果的書面確認。該收購實質上是根據國家規定,將國有資產在兩個國家指令的管理者之間實施劃轉的行為。因此政策性收購中因不良金融資產引起的轉讓合同糾紛不具有民事法律關系上的可訴性。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17日就此問題答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家根據有關政策實施的,具有政府指令劃轉的性質,就該轉讓協議發生糾紛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商業性收購
2004年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商業銀行的后幾批債權轉讓,不同于1999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向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等值、對口定向的剝離,而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將不良資產向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公開招標,通過市場化的招投標方式,現場開標確定并宣布中標資產管理公司。此被業界稱為“商業性收購”。這幾批收購從形式上似乎已符合《合同法》規定,如轉讓雙方因虛假不良資產引起糾紛是否可訴,對此筆者認為也是有待商榷的。
首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一個政策性的民事主體。根據《條例》規定資產管理公司是為收購、管理和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而設立的,其注冊資本(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
其次,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具有特殊性,宜由國家確定,不應由轉讓雙方自行協商。《條例》第三章規定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
從負債累累到200億美元的股權投資,再到380億美元的管理資產
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NorthStar Realty Finance,NYSE: NRF)于2004年在紐交所上市,作為一家REITS公司融資6.478億美元。上市之初,公司以商業地產的抵押貸款和CMBS(Commerc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商業地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為主要投資方向,并通過發行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擔保債務憑證)將所投資產的優先級部分證券化出售給其他機構投資人以放大資金杠桿,而自己僅保留投資的劣后部分。到2008年時,公司的不動產債權及不動產證券投資總額已達到50億美元(含證券化的表外部分),但由于公司發行在外的CDO大多附有“當標的資產的市值或財務狀況不符合某些基礎條件時,發行方有回購義務”的條款,所以,在金融危機期間,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累計確認了超過15億美元的投資損失,并使公司股價大幅下挫,到2009年2月時,股價較2007年1月已下跌了88%,到2010年時公司旗下子公司的多項債務出現違約,并面臨訴訟風險。
勉強撐過金融危機的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在危機后期開始積極轉型,包括以凈租賃方式大量投資于醫療養老物業、酒店類資產和活動房屋等經營性物業資產,并在二級市場上折價收購了多個私募地產基金的LP份額(有限合伙份額)包;同時,公司還發起了多只非交易型REITS,分拆了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歐洲的地產投資業務……
截至2015年三季度,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的對外投資總額已超過200億美元,其中,直接投資的經營性物業資產約170億美元,另有約14億美元的私募地產基金投資;而金融危機前的最主要投資標的――商業地產的債權及證券投資額――已減少到27億美元。
此外,加上2014年被分拆為獨立上市公司的北極星資產管理公司(NYSE: NSAM),公司的管理資產總額達到380億美元,另有兩只封閉式債權投資基金和1只非交易型BDC已經提交注冊申請,在2015年四季度和2016年陸續發起融資。
那么,在負債累累的背景下,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是如何轉型的?轉型后的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又面臨哪些考驗?
金融危機中,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慘遭滑鐵盧
上市之初,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主要通過發行商業不動產的抵押貸款、然后將其證券化出售來獲取收益,其中,約60%-70%是第一抵押權貸款,80%-90%是以LIBOR為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公司通過將這些抵押貸款打包成CDO,然后再將其中的優先級部分在N-Star品牌下分拆出售給機構投資人以放大資本杠桿,而自己只保留劣后部分,這一策略在金融危機前一度創造了豐厚的收益。
2007年時,為了進一步放大資本杠桿,公司又發起了證券投資基金NorthStar Real Estate Securities Opportunity Fund,對外融資8100萬美元,該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于CMBS、CDOs等證券化資產的次級部分,或其他REITS公司發行的信用債,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資金投資于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自己發起的N-Star品牌的CDO產品的劣后部分,從而使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的劣后投資也由表內資產轉為表外資產。
到2007年底,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內僅保留了約25億美元的不動產債權投資、約5.5億美元的不動產證券投資,以及約11億美元的經營性物業直接投資;相應的,當時公司的業務部門主要有以下三塊組成――不動產債權投資、不動產證券投資和凈租賃模式下的經營性物業投資,其中,經營性物業投資在公司總資產中的占比只有24%,如果考慮表外資產,則實際的債權投資比例更高。
但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這些債權資產的風險開始大規模暴露,到2009年時,公司債權投資部門的不良率上升到了4.91%,2010年不良率已超過了10%,相應的,N-Star品牌下的CDO資產大幅縮水,2007-2008年公司所投證券的平均評級還能保持在Baa2/BBB的投資級水平,但2009年上述證券的平均評級已降低到Ba2/BB,到2010年進一步降低到B2/B,其市值更大幅貶損60%-70%,并面臨平倉(Margin Call)壓力;實際上,即使到了2015年,公司所持有的N-Star品牌的CDO資產的市值也只恢復到當初面值的六成左右。
2010年隨著美國會計政策的變更,公司更不得不將N-Star品牌的表外CDO全部表內化,結果導致2010年表內的證券投資總額從上年的3.36億美元大幅上升到16.91億美元,相應的,證券化負債也從上年的5.85億美元上升到22.59億美元,這還沒有包括全部的證券化負債――截至2010年底,公司的證券化債務總額達到44.49億美元,如果加上表外部分,公司的債務總額將超過62億美元,而當時的凈資產值只有12.8億美元,實際的財務杠桿率(帶息負債/凈資產)已接近5倍。
在債務額大幅上升的同時,公司的證券化融資渠道和資本市場融資渠道都被封閉,傳統的信貸融資額度也被大幅縮減,到2009年時,公司的信用貸款額度更被完全減至零。2010年,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度過了最艱難的一年,不僅面臨嚴峻的現金流危機,同時還遭遇多項債務違約訴訟,并面臨CDO產品的回購壓力,現有的債務也面臨到期再融資的問題,融資成本更大幅攀升,公司只能通過折價拋售其所持有的債權資產及其他證券資產來維持現金流,這期間,公司股價已大幅下挫了近九成。
2012年,隨著后危機時代的到來,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的融資環境有所放松,公司也由此啟動了轉型之路。管理層將2011年以前的不動產債權和不動產證券投資都定義為Legacy Investment(有毒資產)。截至2012年底,有毒資產合計占到公司資產總值的50%,而這些投資都主要通過危機前發行的CDO來提供融資支持,其中不少CDO面臨回購壓力。
2013年,公司開始將N-Star品牌的CDO主動清算,即,在回購日,將標的資產出售,回籠的資金用于回購CDO項下的負債,平均的回購成本雖然只相當于面值的34%,但也讓公司確認了不少投資損失;而剩下的幾只未回購的CDO,多數已經不符合壓力測試標準,其標的資產的管理權已轉移給第三方,僅余少數幾只CDO仍停留在資產負債表上。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公司的不動產債權投資總額減少到20億美元(表內為5.9億美元),另有約7億美元的不動產證券投資(表內為4.6億美元),在投資組合總值中的占比從上市之初的80%-90%下降到15%。
上述不動產債權投資和不動產證券投資預計在2015年可貢獻2.35億美元的凈利息收益,并在上半年貢獻了約2000萬美元的升值收益,但此前公司的不動產債權和證券投資已累計減計了約17億美元的投資損失。
從凈租賃業務入手轉型經營性物業的直接投資
2011年,隨著后危機時期的到來,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逐步恢復了融資能力。這一年公司在私募市場發行股票融資6900萬美元,發行可轉債融資1.63億美元,并從富國銀行處獲得了新的附帶回購協議的抵押融資支持。2012年資本市場的大門重新向地產企業開放,這一年公司從股票市場融資3.83億美元,發行優先股融資2.62億美元,發行可轉債融資7900萬美元。2013年公司再次發行普通股融資14億美元,發行優先股融資1.93億美元,發行可轉債融資3.35億美元……
用這些錢,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開始大舉拓展它在凈租賃物業上的投資。所謂凈租賃模式(Net Lease),通常是指REITS等不動產領域的長期投資人將經營性物業資產從經營者手中買下后再返租給原來的經營者,有時也會為經營者定制開發物業或將合同到期的單一租戶物業轉租給其他經營者,但租期一般都在10年以上,且由承租方(物業的經營方)自行負擔與物業相關的所有稅費,包括物業的維護費用、保險費用及物業稅等。在凈租賃模式下,物業持有人(通常為REITS公司)幾乎不提供任何物業管理服務,其經營利潤率通常可以達到90%以上(不含折舊攤銷),租金收益相對穩定,但增幅較小;而且由于這類物業大多為單一租戶,具有較強的定制性,所以,當主要租戶破產違約時,物業轉租的難度較大,物業持有人的盈利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主要租戶的財務狀況。
不過,由于在凈租賃模式下,對物業持有人的經營能力要求較低,所以,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在由資產證券化向直接股權投資的轉型過程中仍選擇了以凈租賃模式來持有經營性物業資產。為了競爭,公司降低了對租戶財務狀況和資信水平的要求,而更加強調物業本身的通用性。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傳統的凈租賃物業組合的總值約7.8億美元,相當于公司股權投資組合總值的5%,共有64處建筑、880萬平尺(約96萬平米)的可租賃面積,平均的出租率為96%,平均的剩余租期9年,預計2015年可貢獻凈經營收益6200萬美元,其中,50%來自工業地產,42%來自單一租戶的辦公樓,8%來自零售物業。
從傳統凈租賃領域延伸進入醫療養老地產的凈租賃市場
為了避開激烈的市場競爭,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決定在凈租賃領域開辟新的市場空間。它先是合資成立了Wakefield,主要投資于養老物業,然后再以凈租賃模式返租給當地的養老社區運營商。2009年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將Wakefield平臺上合資方的股權買下,并計劃將旗下養老地產業務單獨分拆上市。但受到金融危機影響分拆計劃被擱置,直到2013年公司才通過發行非交易型醫療養老REIT NorthStar Healthcare Income突破了醫療養老物業的融資瓶頸,NorthStar Healthcare首輪募集資金11億美元,后又將融資目標提高到18億美元,目前已累計完成15.5億美元的融資計劃。
2014年,隨著公司債權投資風險的逐步出清,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成功增發股票融資13億美元,發行優先股融資2.42億美元;2015年上半年,公司再次發行普通融資13億美元,并在7月發行優先票據融資3.4億美元,融資成本也從此前的7%以上下降到4.625%。在資本市場的融資支持下,公司先是在2014年以40億美元的總價(其中11億美元以定向增發的股票支付)收購了一家非交易型的醫療養老REIT Griffin-American Healthcare REIT II;2015年5月,北極星地產金融公司又以8.9億美元代價購入了一個養老物業組合的60%權益,該物業組合由32處獨立居住型養老社區構成。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公司醫療養老物業的總值已經從2013年的不到6億美元猛增到68億美元,占公司股權投資組合總值的46%,該物業組合由495棟建筑的28104張床位構成,平均的出租率87%,平均的剩余租期8.7年,2015年預期可貢獻4.27億美元的凈經營收益,預期的凈租金回報率約6.4%,其中,83%的收入來自于運營商支付的租金,17%來自于運營商經營收益的分享――上述物業大多以收購返租的形式租賃給養老社區的運營商或醫院、護理機構等,前十大運營商合計租賃了公司245棟建筑的22235張床位,占床位總數的79.1%,貢獻了公司醫療養老部門凈經營收益總額的56.9%。
經過半個月馬拉松式的談判,布什政府提交的7000億美元救市方案經過一再修訂,從最初的薄薄3頁紙變成了現在厚厚的400多頁,在增加了許多保護納稅人利益和賦稅減免的條款后,終于化解了眾議院內諸多議員對動用納稅人巨額資金去救市的不滿情緒,使該法案在10月3日眾議院二度投票中順利過關。布什總統隨即在短短的兩小時之內便迫不及待地簽署了這一《緊急穩定經濟法案》。但這一法案不僅沒有“立竿見影”,3日當天美國股市大跌,而不少美國媒體也認為,該救市計劃的實施仍面臨諸多挑戰。
美式救市引歐洲激辯
有媒體認為,美國救市計劃可能挽救金融系統,但美國經濟仍無法止痛,而且這種痛也將傳染給世界各國。面對美國政府債務的急劇上升,如果日本、中國投資者停止購買甚至開始拋售美元資產的話,美國仍將處于泥沼。也有媒體指出,全球的國家干預拯救了受到沉重打擊的銀行,而有的銀行干脆國有化,如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英國北巖銀行、德國巴伐利亞州立銀行等等,依靠國家資助才避免破產命運的金融機構的大名單一天比一天變長。這個悲慘的消息同時表明,純粹的市場經濟及其自我清潔程序正在消除。同時,沒有嚴格的監控和整頓措施,救助計劃又將孕育出金融市場的另一個泡沫。
不過,也有不少觀點認為,國家有義務救市,因為此次危機不僅體現了市場失敗,也是政府失職。國家沒有真正擔負起監督和調控的職責。目前,歐洲金融體系的問題雖尚未達到美國的程度,但損失也足以對金融體系基石構成威脅,迫使國家伸出救援之手。英國財政大臣達林在接受電視訪談時表示,政府愿意采取非常步驟,穩定銀行系統。但他同時表示,在目前情況下,英格蘭銀行不受行政干預是至關重要的。當然,歐洲能否比美國更好地度過這場金融風暴,現在還言之尚早。此外,金融危機也會波及發展中國家,比如美歐進口減少,就會影響中國等新興國家。
歐洲民眾對于美國通過救市法案也意見不一。有民眾表示,這樣做非常糟糕,這完全是管理不善。為什么政府不為民眾的保險埋單?也有民眾認為,如果市場回升,政府的投入就可能獲得大量回報,政府可以用這筆錢來造福民眾。
救市需過“利益平衡”關
有美國媒體10月4日稱,這一救市計劃的立法過程實際上已經暴露了該法案在具體操作時面臨的許多挑戰。首要問題是在動用7000億美元收購陷于困境的金融公司的不良資產時如何給這些資產定價。因為沒有買主,政府準備接手的不良貸款和房貸抵押證券根本沒有市價可言。如果政府以殺低價格收購,納稅人利益可獲得保障,但銀行會蒙受巨額損失,而銀行在募集到新資本前,就無法恢復放款活動。如果政府依照銀行賬本上的定價來收購不良資產,納稅人肯定要吃虧。
此外,過分依賴私人資本管理公司將帶來利益沖突。據悉,美國政府將聘請大約20余名具有資產管理、會計和法律等專業人士作內部幕僚,大部分工作將外包給5~10家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買賣將采取逆向拍賣方式進行,即政府將標購一整類資產(如次級房貸抵押證券),而最后價格將取決于有多少家銀行愿意出售這類資產。而這些資本管理公司在推升或降低這些資產價格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問題是,大型資產管理公司本身不是擁有政府計劃收購然后代銷的證券,就是跟擁有這類證券的銀行有密切關系。這些政府挑選的資產管理公司如何兼顧利潤極大化和社會大眾利益的目標就成了問題。救市法案規定,政府在聘用民間公司、決定收購哪些資產、資產如何管理等方面必須注意避免利益沖突,但財政部仍需給出細節規范。前美聯儲副主席阿蘭?布林德說:“遺憾的是,很少有這樣的人,既有你需要的專業知識,又沒有任何潛在的利益沖突。”
救市未必能立竿見影
在該法案等待美國國會批準期間,美國股市大幅波動。而最新公布的數據也顯示,美國9月份就業人數降幅達2003年以來的最高水平。眾議院許多議員或許正是在看到經濟顯現出越來越多低迷跡象后才改變立場的。而這一救市法案的通過,意味著美國將出現世界數一數二的資產管理體系,它有7000億美元可以調度,全球經濟前景將取決于該體系的成敗,而從成立到開始運作,美國財政部只有四周的時間籌備。
由于救市計劃本身存在贏利的可能性,目前還不清楚該計劃對美國已創下歷史記錄的財政赤字會產生什么影響。但有一點可以明確,美國政府只能通過舉債為救市埋單。有經濟學家估計,美國外債規模占GDP比例將由2007年的61%上升至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