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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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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首先從自然經濟說起。

    什么是自然經濟,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人們對它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和表述。是從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所反映的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的關系出發,從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對立出發,來考察自然經濟的。凡生產是直接用于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換的經濟,不論它在人類歷史上以何種形式存在,都可以認為它是自然經濟。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就是這種經濟的本質特征。我國學術界通行的這種理解和表述,體現著自然經濟一般。

    自然經濟是一個歷史范疇。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曾經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存在。在這幾個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自然經濟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質變。探討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討這個經濟范疇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

    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個體農民以至個體手工業者,都經營有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如在中國,封建國家經營有滿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業,封建地主經營有“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以贍衣食”的自給性生產等等。然而個體農民(包括自耕農和佃農)是社會的主要生產者,農民家庭是社會基本生產單位,小農經濟是社會經濟的主體。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都集中通過小農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表現出來。

    當時的社會經濟中,自然經濟已是與商品經濟相聯系而存在。從農民來看,由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民足以把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結合于家庭內部。農民為了直接取得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特別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資料,就要進行自給性生產。他們既從事農業,又從事手工業,并形成通常所說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結構。

    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日益多樣化。由家庭經營和個體勞動所局限,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都不可能滿足自己全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需要。小農的這種特點,就迫使他們卷入市場交換,從事商品性生產,與其他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產品,取得自己不能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以持續自己的生產,維持一家的溫飽。生產使用價值的自給性生產,與生產交換價值的商品性生產,就相輔相成地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也就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

    當時,自然經濟又與封建剝削制度相聯系。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通過繳納封建賦稅或封建地租,養活封建主階級。繳納封建租賦,是農民獲得小塊土地進行生產的先決條件,因此,他們必須把封建租賦同自己直接消費的產品一樣,擺在自給性生產范圍之內,當作使用價值生產出來。自然經濟成為農民既為自己消費需要,又為封建地主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就體現著自然經濟與封建經濟的本質聯系。

    盡管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內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但是,由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極大的廣泛性,整個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和手工業者所經營的自給性生產所不可比擬的巨大規模,自然經濟就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存在于封建社會之中。

    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相結合而存在的條件下,自然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式,仍然會同其他任何經濟形式一樣,具有體現自己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我曾經在《論清代前期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會中,由于自然條件和農民自身生產條件的差異,農民啟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程度,是會各不相同的。在整個小農經濟中會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商品生產結構。這個結構從另一個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自給性生產的多層次結構,即農民自然經濟保持程度的多層次結構,其具體構成如下。

    第一,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絕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產品投入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這里所說的總產品,是指農民所生產的包括農產品、手工業品和其他副業產品在內的全部產品。自用有余的產品,可能是屬于其中的這種或那種產品。

    這種農民的生產,不但自給性生產占有顯然的優勢,而且其出售的產品,本來是為了自用而生產的,即不是以社會分工為基礎,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換,才具有商品的性質。這是一種具有自然經濟痕跡的、在流通領域里形成的商品,還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

    這種農民少量產品的出售,只能補償少量的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不可能更新生產過程的各種要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主要還是自己生產的,即經濟條件的“絕大部分,還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的,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2]。盡管已經有了商品交換,但生產循環仍然是一種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馬克思把這種農民直接消費其產品的絕大部分,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的生產,叫做“真正的自然經濟”[3]。

    第二,半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同時又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換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前期,這部分商品還會包括一些是自然生產物的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盡管它們的再生產過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實現的,但一經由“任土作貢”的方物,轉化為商人販運貿易的商品,農民的狩獵,采集、捕撈等活動,也就帶有商品生產的性質;這種農民出售的產品,都是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這是他們與上廣種農民的區別所在。

    這種農民已經有了部分商品性生產,他們的生產也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生產分工的體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給性生產比重大,商品性生產比重小,其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實現價值補償和實物替換的部分,并沒有超過自己生產的部分。因此,從整體來看,這種農民的生產,還基本上不是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恩格斯說,這是商品生產“還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換型生產。這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些農民,其總產品除了繳納封建租賦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費,大部分用于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用品。他們從事商品生產,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以維持一家的溫飽。這是一種在交換價值形式下的使用價值生產,還沒有脫離自給的內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為買而賣”。由于商品性生產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給性生產已退居次要地位。這類農民已成為或基本上成為小商品生產者。

    交換型生產的另一類是,農民商品性生產的比重更大,自給性生產比重更小,甚至已無足輕重。他們從事商品生產,已不僅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潤,即交換價值增值,以發財致富。其商品流通是“為賣而買”。這種農民已屬于從小商品生產者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者的過渡形態。

    上述這四種類型的生產,以具有部分質的差異相區別,存在于整個封建社會階段。按照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任何事物不僅有質的規定性,而且有量的規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著多種運動形態和多種矛盾的統一體,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質。在這種情況下,事物的性質就是由其主要的質所規定的。當其次要的質的量變沒有達到一定的數量界限,它仍然會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質,而不會轉化為另一事物。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因此,它們就應當屬于或基本屬于自然經濟范疇,成為封建社會中體現自然經濟關系,即自給自足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是自然經濟單位在封建社會中存在的具體形式。

    自給自足是對自然經濟本質的一種通俗概括。現象總是以豐富多變的形式表現本質,特別是在事物具有多種質的條件下,現象與本質之間更會出現差別和矛盾。所以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會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對地存在于社會經濟生活之中。在事物質變和量變錯綜復雜的運動過程中,如果不區分主要的質和次要的質,如果不把握住決定事物性質的數量界限,而是機械地把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作為衡量小農家庭是否是自然經濟的絕對尺度,必將導致對自然經濟過多過早的否定,這無疑是不適當的。

    封建社會的農民,已是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并具有自有經濟和一定獨立性的生產者,他們比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的生產者,具有更高的生產積極性,具有更優越的生產條件,和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封建社會與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相比較,生產者產品自給的品種、數量和質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綜上所述,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以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的小生產方式為生產條件,這就是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它體現著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二

    在封建社會中,自然經濟具有強大的地位。但隨著社會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發展,自然經濟會逐漸削弱,并隨著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會最終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所代替。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和封建主都經營有使用徭役勞動、奴婢勞動或雇傭勞動的商品生產,還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商品生產,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農業和手工業中,以生產資料個體私有制和個體勞動為基礎的小商品生產。因此,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可以說主要是小商品經濟。列寧指出,“在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中有兩個重要關鍵:(1)直接生產者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2)商品經濟轉化為資本主義經濟。”[5]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主要是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過程。這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在封建社會初期,生產力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低下,作為一切生產首要條件的糧食生產,還不能在農民滿足自己消費之后,有更多的剩余,從而為從事農業的人和從事手工業的人,為從事食物生產的農民和從事原料生產的農民,提供實行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給型農戶這時就必然占有大多數,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還只是居于少數。

    這時在市場上,特別是在農村市場上交換的產品,既有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和手工業者商品性生產的產品,又有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這時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已不是偶然的、間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斷反復出現的剩余品。廣大自給型農戶把這種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使它在整個市場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經說過,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不是基于社會分工而生產的。生產的社會分工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因此,這時的商品經濟還不具有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歐洲的封建社會就有過這樣的階段,馬克思說過,“曾經有這樣一個時期,例如中世紀,當時交換的只是剩余品,即生產超過消費的過剩品”[6],(馬克思所說的中世紀,一般是指歐洲的9-14世紀)在中國,《孟子》所說的,農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紛紛然與百工交易”的階段,是否屬于這樣的時期,有待于經濟史學者的考證。

    盡管剩余品的生產還不是交換價值的生產,但是,農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種以流通、以設定交換價值為目的的趨勢”[7],經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促進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并且促使它們朝著交換價值生產的方向發展,推動自給型農戶逐漸轉化為半自給型農戶和交換型農戶,從而使整個市場逐步從以使用價值生產為基礎,轉向以交換價值生產為基礎。這是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長期趨勢。

    半自給型農戶由于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它們的生產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分工體系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某一個階段中,如果半自給型農戶在整個農戶中占有多數,它們投入交換的商品,在整個市場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這時商品經濟的社會分工的基礎,也就是交換價值生產的基礎,就會進一步完備。

    在封建社會中,各種生產力因素經過長期積累,會出現一系列發展變化。勞動人口和耕地面積的不斷增加,擴大了農業的生產規模;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系列化,提高了農業勞動的效率;水利設施、陸路和水路交通的發展,改善了農業生產的勞動條件;自然資源的開發,豐富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耕作技術和生產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農業勞動者的素質。到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會加快自己的發展步伐,為商品生產的發展,提供比較充分的農業基礎。

    在上述條件之下,商品生產就會得到較快的發展。通過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逐漸向交換型農戶轉化,會出現大量主要生產糧食和其他食物的農民,主要生產原料作物的農民,和“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8]的農民。通過農民家庭手工業以一定規模與農業分離,會使許多農民轉化為手工業者,并逐漸形成從事各種原料加工的獨立手工業部門。

    這種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不同,他們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產品,必須在市場上補償他們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產要素,甚至包括種子和口糧。他們的生產已經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礎之上,成為“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也就是,以產品的出售,以產品轉化為貨幣和再由貨幣轉化為產品的生產要素為媒介的再生產。”[9]他們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就具有質的差異。

    封建社會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賦之外,還能“生產出一個超過必要生活資料的余額”[10],也就是在封建租賦以外的剩余產品。這是一個變量,在封建租賦既定的條件下,就決定于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成果的大小。交換型農戶和獨立手工業者是最有能力生產這種剩余產品的個體生產者。這種剩余產品都是要投入交換的,因此,這種農民和手工業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個體生產者。

    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如果不從事自給性生產,“生產專業化即社會分工的完成”[11],他們就已經成為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列寧在討論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時候,就是以這種小商品生產者為準繩的。他說,“單獨的個別的生產者專門從事一種生產部門的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必備條件”[12]。這種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確實是存在的,如城市獨立手工業者。列寧在此加以強調,是理論徹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現象的統一是一個本質上無止境的過程”[13],在封建社會的實際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商品經濟剛在發展的時候,大量出現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而是不完全脫離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即具有一定程度專業分工的小商品生產者。

    出現這種情況,有各種各樣的具體原因。在封建社會中,最大量的是生產糧食的農民。他們的商品性生產不論如何發展,也不會脫離糧食的自給性生產,這是毫無疑義的。

    農民的商品性生產從一開始出現,就“已經包含著社會生產無政府狀態的萌芽”[14]。在交換型農戶中,商品性生產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場條件發生變動,它的產品的價值不能實現,其生產和生活就會出現危機。保留一定的自給性生產,特別是糧食的自給性生產,就可以緩解危機,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論是生產原料的交換型農戶,還是生產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糧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給性生產。

    特別值得提出的農村手工業者。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農業生產和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廣大農民的需求增多,會引起農村手工業一定程度的發展。西方學者把西歐各國出現的這種發展叫做前工業化階段。這種農村手工業產品的銷售對象,主要不是封建剝削者,而主要是廣大勞動群眾,就必然要求成本低,價格廉,生產就必須接近原料產地。這種大眾化的產品,質量不必精細,生產技術容易掌握,因之這種手工業必然首先從農村中發展起來。農民從農業轉向手工業只能是逐步進行的,在這個轉軌過程中,必然有許多農民保持著一定的糧食和原料作物的生產。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后,基于上述應付市場變動的原因,農村手工業者也會自然地保有一定糧食或者原料的自給性生產。當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農業生產力的不夠發展,沒有充足的穩定的糧食供應,農民和農村手工業者也無法切斷自己的自然經濟臍帶。

    這種保留有一定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戶,同獨立的小商品生產者一樣,都已屬于商品經濟范疇,都同樣是封建社會中體現商品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與屬于自然經濟范疇的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是不相同的。所以馬克思把“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的農民,叫做“新的小農階級”[15]。根據這一原則,那些生產糧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也同樣可以視為新的小農階級。

    自然經濟既是歷史范疇,又是地域范疇。在封建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自然經濟不會在全國各個地區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經濟也不會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發展。它們的發展變化,同任何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一樣,總是在不平衡的運動中實現的。各個地區由于氣候、交通、土壤和資源等自然條件的差異,經過人們長期開發,又會出現社會分工發展程度的差異,即出現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從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經濟強大、比較強大和比較薄弱的各類地區,也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比較發達和發達的各類地區。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地區中,還會形成具有不同專業分工的地區,有的是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自給性生產,成為糧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專業性生產地區;或者是手工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成為手工業品專業生產地區。因此,在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由于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的大量出現,由于各種專業分工地區的形成,商品經濟就會具有更為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總之,任何封建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內,都會通過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通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著不同的自然經濟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經濟水平。在任何一個封建國家中,我們都不可能獲得各種類型農戶比例配置的數據,也不可能獲得自給性生產產值和商品性生產產值的精確數據,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推斷,在封建社會一定的歷史時期中,自給性生產具有強大的地位,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商品性生產的產值則可能大于自給性生產的產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以至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發達地區,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無論多么發展,也不會導致自然經濟的消失。這種歷史連續性甚至可以延至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的時代。在十九世紀后半期,德國的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許多雇傭工人或者是自己擁有土地和菜園,或者是通過租佃擁有土地和菜園,以從事自給性生產。他們的這種“園藝業和耕作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曾經是保證工人階級物質狀況可以過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過得相當不錯的基礎”[16]。

    為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終封建社會之世,自然經濟還會始終存在,商品經濟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發展。這都有待于資本主義,特別是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的發展。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把一切以生產者本人勞動為基礎或只把多余產品當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產形式盡行破壞。它首先使商品生產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產逐步轉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17]。因為“只有當雇傭勞動成為商品生產的基礎時,商品生產才強加于整個社會。”[18]這是馬克思總結西歐歷史發展所得到的結論。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相對純粹的自然經濟,經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在對立統一中消長,然后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相對純粹的商品經濟,這正是歷史辯證法的生動體現。三

    商品經濟同自然經濟一樣,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以至社會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其性質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在總的量變過程中,也會出現階斷性的部分質變。

    在封建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由各種類型農戶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經濟,既會具有不同的社會分工發展水平,又會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經濟痕跡,因而呈現出部分質的差異。試以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作點粗略比較。

    首先,從農村市場看。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農民生產的自給性水平還很高,農民和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種生產者自用有余產品余缺調劑的交換,那種生產者必要產品同特殊需要發生關系時品種調劑的交換,會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這兩種交換都具有使用價值生產的自然經濟痕跡。因之,農村市場主要是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直接交換,假手于商人的情況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場交易量要分散在廣大農村,市場因之是狹小的,一般不能擺脫小范圍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廣大農村形成以墟集貿易為主體,以市鎮貿易為補充的“地方小市場的網”。[19]這種農村市場一般只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對于農民來說,就是能滿足他們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銷售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品的需要。

    通過商品交換,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不但是個體農民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一定地區,如一縣一州,必需有自己的產品,能與其他地區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會再生產得以順利進行。這就會形成一定的地區間的販運貿易。因此,某些農村市鎮,特別是商品生產比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鎮,除了具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之外,又會具有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使它成為農村外銷商品販運貿易的起點,農村輸入商品販運貿易的終點。在這種農村市場上,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互通有無的直接交換就會縮小,而以商人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會擴大。

    到封建社會后期,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大體還會保持封建社會前期農村市場的那種狀況。但在其他地區,由于糧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業品的商品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農村市場就會發生變化。如果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商業資本主要是以自己的運動,使農民的產品發展為商品;在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卻是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無法自己在當地銷售全部產品,也無法互相提供足夠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只能要求商業資本為他們的產品實現價值,并為他們的再生產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補償。因之,這里的農村市場已由主要是生產者之間的直接交換,轉變為主要以商人為媒介的交換。并且會突破地方小市場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業市鎮和手工業市鎮,建立起長途運轉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區以至跨越國界的市場網絡。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還會在生活資料市場之外,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在生產分工發展的基礎上,形成雇工市場;在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借貸增多的基礎上,從傳統的高利貸資本中出現金融市場,從而構成以商品市場為主體的農村市場體系[20]。這種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證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的、以市鎮貿易為主體、以墟集貿易為補充的農村市場,就為農民擴大再生產、發展商品生產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但是,生產者之間余缺調劑、品種調劑的交換仍然會存在,甚至會有一個較大的絕對值。只是在商品成交總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縮小了。

    其次,從販運貿易看。在封建社會中,通常存在著從農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剝削階級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費的,以農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為主要內容的販運貿易。同時,由于農民和手工業者需求的多樣性,他們也必需與外地區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互通有無,也會形成一定規模的販運貿易。因此,販運貿易就成為當時的重要商業活動。

    在封建社會前期,販運貿易的商品,除了手工業者的產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所提供的。它們每家每戶投入交換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萬戶的投入,也會成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可以形成繁榮的販運貿易。它們出售一些農產品或者家庭手工業品,雖然標志著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開始分解,但它們還主要從事農業,它們的手工業和其他副業還從屬于農業,基本上沒有專業分工。沒有生產的專業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區分工。自然條件的差異性和由它所帶來的自然產品的多樣性,是形成社會分工的自然基礎。這種地區的販運貿易,更多地是建立在這種具有自然分工性質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比如糧食這種重要的販運貿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豐歉,或糴之使來,或糶之使去”的地區間豐歉調劑市場。這種地區間糴來糶出的市場,就不是由地區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經濟正是這樣的販運貿易中保留著自己的痕跡。

    在封建社會后期,農產品和農村手工業品流向城市的販運貿易,在繼續發展的同時,地區間特別是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與手工業品產區之間的販運貿易,會有明顯的發展。如果說,前者是地區間的一種縱向聯系,后者則是地區間的一種橫向聯系。前者主要是體現農民、手工業者和封建剝削階級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資料,后者則主要體現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資料,又有生產資料,說明它已大體是建立在一定的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和手工業品產區之間出現大規模、長距離的販運貿易,正是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的重要發展。

    再次,從城市市場看,在封建社會中,城市市場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從、軍隊等以自己的收入,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他們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賦的轉化形態,即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剩余產品。數量巨大的剩余產品集中在數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換,就會出現繁榮的城市市場。封建賦稅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實物形式。它們是由農民和手工業者作為使用價值生產出來的,只是因為投入交換才成為商品。這種商品可以說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沒有商品的生產方式。這就使城市市場既建立在交換價值生產之上,又建立在使用價值生產之上。因之城市市場并不具備完全的商品生產的基礎,也就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經濟。盡管實物租賦會逐漸向貨幣租賦轉化,使城市市場的商品生產的基礎有所發展,但這種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商品生產基礎的不夠完全,是封建社會城市市場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城鄉商品生產不夠發展,城鄉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就不夠發達。盡管城市中有比較發達的手工業,但其產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費,并不流向農村,與農民的產品相交換。因此,城市市場規模的大小,主要決定于投入市場的封建租賦價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場保有較多的自然經濟痕跡。

    到封建社會后期,由于地區間販運貿易的發展,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具有販運貿易的中轉市場,或者形成新的中轉貿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業在發展中逐漸向城市轉移,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手工業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業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隨著城市經濟功能的發展,在這些城市市場的商品成交總量中,封建剝削者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會縮小。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商品交換所形成交易量(包括體現在販運貿易中中轉的部分),其比重必然會擴大,后者甚至可以超過前者。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無疑已大大下降。當然,封建租賦投入這種城市市場還會有一定的數量,加以還會有許多消費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視的。總之,在城市市場,以至在整個國內市場上,封建租賦所形成的市場交易量,在封建社會前期和后期,是會各不相同的。它在整個市場交易中所占比重較大,市場促進生產和分解自然經濟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會中,由于各個時期的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許多經濟現象總是交錯地存在,難以劃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種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相比較,已具有不同的生產基礎,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場結構),不同的流通規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結構),不同的社會作用。特別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形成,不但會為本地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開辟道路,而且會通過與其他地區的經濟聯系,擴大和深化社會分工,推動其他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生發展提供歷史前提。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正是通過這種不同層次的發展,即部分質的變化,逐步排除自然經濟的制約和痕跡,逐步趨向完善。

    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表明,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以怎樣的廣度和深度相結合,會反映出自然經濟歷史地位變化的階段性,會反映出商品經濟發展的階段性,也會反映出封建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生產對于任何社會經濟都具有基礎的作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都是基于其生產基礎的具體變動而來,考察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及其歷史地位,考察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及其發展水平,首先應當對它們生產基礎的發展變化,作出正確的估量。不論在什么生產基礎上生產出來的商品,一經在市場上出現,都不會改變它作為商品的性質,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決不能因此而忽視對它們不同的生產基礎作具體的分析。否則,就容易夸大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把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同等起來,把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與不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等同起來,從而模糊對自然經濟歷史地位的認識。這就不能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研究中,更好地貫徹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論。四

    商品經濟所以能適應生產力的不同發展水平,在各種社會經濟形態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產生的基礎是社會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而分工的發展又會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在封建社會中,社會生產力總是在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既是封建經濟(包括領主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而封建經濟又可以容納小商品經濟有較高程度的發展,甚至可以容納以工場手工業為代表的商品經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因之,在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領主制下,在統一的封建國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國家中,還會得到更多的發展。

    廣大農民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把市場機制引入千家萬戶的生產領域,擴大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推動他們改善工具,提高技術,較好地發揮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的經濟效益,這對于發揮各個地區自然條件的優勢,擴大農業基礎,調整農業結構,增加社會積累,都會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不但農民商品經濟的個體比自然經濟的個體,具有較高的發展生產的活力和能量,也會使整個社會經濟含有市場機制,可以較靈活地較有效率地進行,從而有利于滿足消費,促進生產,加強地區間、民族間的經濟聯系,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于封建大國說來,也會為封建國家處理集中的政治與分散的經濟的矛盾,為征收賦稅、加強國民經濟管理,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封建社會中,只要有商品經濟的發展,就會有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會有社會生活水平的相對提高。總之,封建生產方式如果能允許商品經濟發展,就說明它還具有生命力,還沒有達到它的歷史終點。這是判斷封建生產方式價值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封建社會中,對立統一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制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么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發展。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無庸贅述。但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下,它們又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對立物相互補充的這種深刻的辯證關系,充分地體現在社會經濟過程之中。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既與商品經濟相聯系,又與自然經濟相聯系。他們總是通過二者的相互補充,使自己的生產得以完全。在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中,是商品交換對于自給性生產起補充作用;在交換型農戶中,是自給性生產對于商品性生產起補充作用。二者相互補充,就使小農家庭的再生產得以順利地運行,使小農家庭生產與消費的平衡得以順利地實現。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和手工業者既都是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的,各自通過自身的循環持續自己的生產。但是,他們又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因為他們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供給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又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購買他們的產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產單位,而更多的是消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它必須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是作為消費單位,也必須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消費品。因此,在封建社會中,就必須以商品交換為紐帶,把農民、手工業者和地主家庭聯系起來,才能形成整個社會再生產過程,使整個封建經濟成為一種一定程度的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

    要使這種復雜的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順利實現,社會生產兩大部類和各個生產部門之間就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在封建社會,社會生產的技術構成低,不論是進行簡單再生產還是擴大再生產,主要是靠投入勞動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產資料。而且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不經過交換無償地養活封建剝削者,因此,第二部類生活資料的生產必然要大于第一部類生產資料的生產,而擴大再生產更需要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優先增長。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這種比例關系,主要是由農民的自然經濟來保證的。

    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如前所述,是農民既要為自己的消費需要,又要為封建地主的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因而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擺在優先的地位,以安排好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的關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塊土地上,種植各種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災害時,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謂“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在糧食總供給不足與總需求發生矛盾時,農民就會去開墾荒地,開發山區,以至圍湖圍海造田,以解決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會中,糧食盡管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商品,卻又總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農作物。

    農民的這種遵循自給自足目標運行的經濟活動,就會使全社會勞動力與土地這兩種最重要的資源的分配,首先保證了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保證了封建經濟順利運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關系。如果說,封建經濟因為有了商品經濟,可以更靈活地運轉,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為有了自然經濟,才能保證它順利進行,保證它可以穩定地發展。

    自然經濟這種基于人類生存本能需要的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保證了廣大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繁衍,保證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的分工,從而促進了封建國家、法律和文化藝術的發展。盡管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農民和手工業者在封建租賦之外,還可以生產出另外的剩余產品,擴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藝術發展的物質基礎,但是,從整個封建社會來看,強大的封建國家和繁榮的文化藝術,始終主要是建立在作為使用價值生產的封建租賦基礎之上的。

    但是,自然經濟的這種基本歷史作用,又必須依靠商品經濟才能得以充分實現。在封建社會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獲取大量實物封建租賦之后,除了直接消費一部分之外,他們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賴于出售這種剩余產品。同時,他們又必須把大量的封建租賦,通過商業渠道轉化為商品,轉化為各級官吏,文人學士、仆役和軍隊的收入,并且進一步轉化為多種多樣的消費品和奢侈品,通過市場以實現社會總產品的最終分配,從而保證封建政治和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總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補充。如果我們只強調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自然經濟,就是一種片面性;如果只強調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商品經濟,就會是另一種片面性。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資本論》第3卷,第896頁。

    [3]《資本論》第3卷,第886頁。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3頁。

    [5]《列寧全集》第1卷,第77頁。

    [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頁。

    [8]《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9]《資本論》第2卷,第226頁。

    [10]《資本論》第3卷,第893頁。

    [11]《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2]《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17頁。

    [1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41頁。

    [15]《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464頁。

    [17]《資本論》第2卷,第43-44頁。

    [18]《資本論》第1卷,第644頁。

    第2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摘要:需要是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物有機體所共有的一種特性,是有機體為了自我保存更新而進行各種活動的客觀根據和內在動因。馬克思將人的需要分為自然需要、社會需要和精神需要,其中精神需要是人與動物相區別的一個重要標志,現代文明的發展告訴我們:個人或群體對精神需要的水平,往往是衡量個人或群體文明的重要尺度。需要是實踐活動的內在要素和驅動力。需要在社會發展中也有重要的作用,它是生產力形成的內在根據,是生產關系形成的決定因素之一。

    關鍵詞:馬克思;需要;實踐;唯物史觀

    人們對需要的研究由來己久。在中國古代,人們從人性的角度闡述需要,把需要等同于欲望,對需要有了初步認識。但人們當時研究需要并不是為了需要本身,而是在解決其他問題時不得不使用此概念。西方哲學家對需要的概念、分類、作用等也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古代哲學家對需要的認識有一定合理性,但由于時代的局限性,他們未能從實踐角度去理解需要,因而不能揭示出需要的本質,看不到人的需要與動物需要的根本區別,更不能正確理解需要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馬克思在吸取前人思想的基礎上,從實踐的角度正確認識了需要,確立了需要范疇在哲學中的地位,形成自己的需要理論。

    一、人的需要概述

    (一)基本涵義

    需要是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物有機體的共有特性,是有機體為了維持正常生存、發展的運轉,必須與外界進行物質、能量、信息交換而產生的一種攝取狀態。這種狀態是有機體對外界的依賴和需求,反映在心理上就是欲望、愿望和需求。需要是有機體為了自我保存更新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客觀根據和內在動因。

    人的需要具有不同于動物的新的用以維持人的生存和發展的本質特征。動物是以本能活動來獲得所需對象,維持其自身生存發展,這種需要永遠不會超出其自然生理需要的界限,其需要對象也會在沒有干預的情況下,永遠只指向自然界本身存在的自然物。而人是通過勞動來生產滿足其需要的物質生活資料,因此也就超越了本能活動的范疇和原始的自然生理需要的界限, 也超出了局限于自然物的需要對象的范圍。

    (二)人的需要的內容

    馬克思根據需要同個人活動的關系對需要進行劃分,把它分成了自然、社會和精神的三種需要。

    1.自然需要

    自然需要,主要指維持人的生存所必須的衣、食、住、行等需要。它不是純粹的自然需要,而是歷史上隨著一定的文化水平而發生變化的自然需要。馬克思舉例說:“饑餓總是饑餓,但是用刀叉吃熟肉來解除的饑餓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齒啃生肉來解除饑餓。” 所以人的自然需要總是以被揚棄的形式包含在社會需要中。

    2.社會需要

    社會需要主要是指商品交換、貨幣交換引起的需要。它是與自然需要相對而言的,其產生前提是商品生產的出現,它是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中的需要。在發達的商品生產社會里,個人需要和社會需要是通過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幾個環節聯系起來的。個別生產者只生產一種產品,他的多種需要必須通過交換取得別的商品來滿足,因此他就和別的生產者之間形成了一種互相依存的關系。這樣,個人需要就轉化為社會需要了。

    3.精神需要

    精神需要是人與動物相區別的一個重要標志,個人或群體對精神需要的水平,是衡量個人或群體文明的重要尺度。人類精神需要包含有求真、向善和愛美的模式。人類社會有機體中包含著人與自然、人與人以及人與自身三種基本關系。從人與自然關系來看,人類具有認識、改造世界的能力,這體現了求真特性;從人與人的關系來看,個人只有建構良好的人際關系才能獲得最大利益和幸福,這又體現了向善的特性;從人與自身的關系中,人作為自我意識的主體,必然要追求自我發展、完善和自我價值,并在此基礎上獲得精神愉悅和滿足,這體現了美的境界。

    精神需要是相對于物質需要而言的,物質需要即自然需要和社會需要。精神需要以物質需要為基礎,精神需要是從滿足物質需要的實踐活動中產生出來的一種高級、復雜的社會需要。但精神需要一經產生,便作為相對獨立因素,強烈影響、制約著包括物質需要在內的其它需要。

    二、人的需要的基本特征

    (一)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統一

    首先,從根源上說,人的需要是由人的生理結構及其對外界的依賴決定的,同時又是在人與外界客體的聯系中產生的。人作為主體認為外界客體能夠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便產生出一定的攝取欲望和要求。人的任何具體需要,都是在客觀自然或社會條件基礎上,對外界客觀事物的欲望和選擇。其次,人的需要雖然具有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但它又以人的主觀欲望和要求為表現,觀念性地存在于人的頭腦中。人的需要是人的一種自覺意識到的、有著明確對象和內容的具有能動性的意識。正因為因此,人才會積極地認識、改造世界,以滿足自身需要。

    (二)個體性和社會性的統一

    首先,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具體的個人,人的需要總是具體地表現為某個人的某種具體需要,由于他們自身狀況的不同,在社會地位上的不同,所處的具體自然、社會條件的不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需要。其次,任何個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的人,所以任何個人的需要都不可避免地會帶有社會性。一個人會產生什么具體的攝取欲望和要求,是受所處的具體的社會條件所規定和制約的。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同歷史時代的人的需要也有著明顯的差異。而且人的需要的合理性不是由個人來認定的,而是以社會的尺度來衡量的。由此,人的需要也具有社會性,是個體性與社會性的統一。

    (三)確定性和變動性的統一

    首先,任何個人的需要都不能超越他所處的客觀歷史條件和生產力發展水平。需要在現實生活中,總是表現為某個人的某種具體需要,而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個人的具體需要又是確定的,即有著歷史確定性。其次,雖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人的需要是確定的,然而,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人的需要又表現出永不滿足的無限性。

    (四)歷史性,現實性和未來性的統一

    首先,人不僅是社會存在物,而且是歷史的存在物。人類社會本身就是在歷史中生成的存在物,那么人的需要也只能是歷史性的東西,是歷史中不斷生成的存在。其次,人們面對外部環境時,基于自己現實的缺乏,會產生一定的攝取欲望,這種要求并不是虛無縹緲的幻想,而是有現實根據的需要,具有現實性。最后,當眼前的環境和事物不能滿足自己的欲望時,人們才希望它們經過自然變化,尤其是人為改造之后,能夠滿足自己的要求,所以人的需要又總是指向未來的。

    三、人的需要的作用

    (一)需要是社會實踐的驅動力、前提和內在要素

    1.需要規定實踐的目的

    需要是物質生產勞動的驅動力。無論什么社會實踐,都是以滿足人的需要為目的。動物的需要不能反映到頭腦中形成主觀目的。人的需要能夠被自己意識到,形成目的、計劃,成為支配人們實踐活動的一個內在因素。馬克思指出:“任何人如果不同時為了自己的某種需要和為了這種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②人的一切實踐活動都是從滿足自身需要出發,否則人做事就毫無意義可言。

    2.需要確定實踐的對象和工具

    實踐的目的是為了滿足需要,因而人們生產什么,是在一定條件下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的。人們總是根據自己的需要,有選擇性地制造和使用那些最能滿足自己需要的生產工具和手段,去作用于實踐的對象,生產出更多更好的產品。在實踐活動中采取何種手段、利用什么工具和方法,是由當時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決定的,同時要受到需要的性質、需要的內容來確定。

    3.分工和交換隨需要的發展而發展

    人的需要的發展是一個由單一到豐富、由簡單到復雜的無限發展過程。而個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是有限的,要滿足豐富多彩的需要,人們就必須分工協作,相互交換各自的勞動產品。分工和交換會隨著需要的發展而發展。反之,分工和交換的產生又促進了人的需要的滿足和發展。

    從邏輯上看,需要是實踐的驅動力、前提和內在要素,它影響著整個實踐過程。但是從現實來看,仍然是實踐決定著需要。需要的滿足、新的需要的產生又是通過實踐實現的,沒有實踐也就沒有需要。總之,實踐與需要共處于一種矛盾統一關系之中,二者互相依存、互相制約、互為存在的前提。實踐是需要實現的起點,而需要則是實踐觀念上的起點。在二者關系中,實踐居于主導地位,起決定作用。

    (二)需要是社會發展的源泉

    實踐是社會發展的動力,需要對社會發展的作用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具體體現就是形成了生產力和生產關系。

    1.需要是生產力形成的內在根據

    生產力是人與自然之間矛盾的體現。人的需要對象是由自然界來提供的,而自然界永遠不會自動滿足人的需要、提供現成的對象,這就形成了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為了解決這種矛盾,維持生存和發展,人就必須進行物質生產實踐,創造生活必需品。這樣,人就在實踐活動中形成了現實的生產力,即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因此,沒有需要就沒有人與自然的矛盾,也就沒有生產實踐和生產力。

    2.需要是形成生產關系的決定因素之一

    為了滿足人的需要,人們必須進行實踐活動。在馬克思看來,彼此孤立的與世隔絕的個人,他們的體力和智力并不具有改造自然、從事物質生產勞動的能力。真正能從事物質生產實踐的,是以一定的生產關系結合在一起的個人聯合體,即社會。這種聯合體通過生產關系組織起來共同活動。這種共同活動大大加強了個人與自然界相對抗的力量。

    由上述內容可知,需要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形成的基礎,而生產力和生產關系都是在現實的生產實踐中形成的。需要與社會發展的內在聯系,集中體現在需要與生產實踐的矛盾運動中: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人們必須進行生產實踐,一定的生產實踐滿足了人們的一定需要,同時在實踐過程中又產生出人們的新的需要,為了滿足新的需要,人們又必須進行新的生產,……如此循環往復。需要與生產實踐的矛盾貫穿人類社會發展的始終,推動人類社會不斷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5:10.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60:286.

    [3]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M].人民出版社,2000.

    [4]覃志紅.關于人需要問題的規律性探討[D].河北師范大學,2002,4。

    [5]郭秀麗.馬克思的需要理論探微[D].內蒙古大學,2007,6.

    [6]邢玉紅.“人的需要”理論研究[D].華中師范大學,2007,5.

    [7]尹彥婷.淺析人的需要[J].考試周刊,2009(39).

    第3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論文摘要:關于勞動價值論中勞動創造價值、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以及勞動價值論的現實指導意義等問題的認識,必須建立在尊重勞動價值理論的基礎之上。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創立100多年來,一直存在多方面的爭議,其中包括價值是不是由勞動創造的,勞動價值論以現實指導意義何在,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等等。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自動化、電子化甚至電腦化的出現,生產中需要投入的活勞動要素相對減少,而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包括機器、設備、新工藝、新產品在內的資本要素,即物化勞動要素卻急劇增多,很多產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勞動參與就能生產出來。那么,該如何看待這些問題?筆者認為,討論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必須采用全面的觀點,整體地看待勞動價值論的真正含義。

    一 關于勞動創造價值問題

    勞動價值論從無產階級立場出發,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方法揭示出“人類的抽象勞動是商品價值的唯一源泉”這一原理,為以后的無產階級革命提供了堅實的理論根據。伴隨科技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日益發展,特別是今天社會主義社會形態下的經濟關系、勞動過程,均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因此,“結合新的實踐,深化社會主義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已經成為新的歷史條件下面臨的一個重大理論命題。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著作中曾表現了對價值問題的極大關注。馬克思的博士論文《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自然哲學的差別》(1841)中,曾對人的自由與必然和反對神本主義價值觀等問進行過探討。在《資本論》、《政治經濟學批判》手稿和其他經濟學著作中,馬克思對各種不同意義的價值概念作過考察和把握。他首先嚴格區分物品的使用價值和商品價值、交換價值,立足于對交換價值及其內在尺度的考察,揭示了商品生產的秘密,從而在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創立了剩余價值學說。在這個過程中,馬克思面對利用混淆商品價值與使用價值來否定他的政治經濟學理論的庸俗經濟學觀點,進行了堅決的、毫不妥協的斗爭。他反復強調一般意義上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同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毫無共同之處”同時,馬克思并未因此而將它們的差別絕對化,并未否認在一般科學的范圍內研究使用的價值的意義。

    在以往的經濟學著作中,“價值”一詞有時表示商品的價值,有時表示交換價值,有時則表示使用價值,其含義往往只有根據上下文聯系及作者的思想才能具體地確定。雖然一些英國經濟學家曾有用“worth”(價值)表示使用價值、用“value”(價值)表示交換價值的習慣,但無論是日耳曼語源的“worth”,還是羅馬語源的“value”,都只是“價值”一詞的兩種不同語言符號形式罷了。為了避免象這樣多義地使用“價值”一詞所造成的混亂,馬克思對“價值”、“交換價值”、“使用價值”這三個概念作了明確的區分,并分別用三個不同的詞,且Ⅱ“value”、“usevalue”、“exchangevalue”來表示它們。換句話說,在馬克思的經濟學著作中,與價值問題直接相關的,實際上有三個概念,其中,“價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中所凝結的社會必要勞動,“交換價值”概念指的是商品價值在社會交換過程中的表現形式,它們都是經濟學領域的概念;而“使用價值”概念則不完全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只有“作為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才屬于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那樣,“作為商品的使用價值,不屬于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范圍”。

    勞動價值論認為,只有勞動才創造價值(“value”),而且是活勞動,不是物化勞動,它強調勞動價值論中“勞動”二字的含義及其理論價值。它強調和認可了勞動在創造社會財富方面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確認了勞動是人類存在、發展的動力和條件。

    馬克思認為,價值是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在商品中的凝結,價值實體是抽象勞動;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該商品的勞動量,即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生產商品的勞動量是衡量商品價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從價值量的變化規律來看,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產該商品的勞動量成正比,與生產該商品的勞動生產率成反比。商品價值量的變化,歸根到底是由勞動量的變化引起的。勞動生產率的改變,并不直接改變商品的價值量,而僅僅是改變生產單位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從而影響單位商品的價值量。

    與馬克思所處的時代相比,今天人們生產產品、創造價值的勞動,不再是以生產簡單工具和簡單日常用品為基礎的,只需要很簡單的工藝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簡單勞動,而是需要許多現代化的機器設備等資本要素的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復雜勞動,生產和消費之間的鏈條也大大地拉長了。但是,即使是最復雜的生產工具和機器設備,如果向前層層推移,最終都歸結于人類的活勞動,勞動在社會生產過程中仍然起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勞動創造價值仍然是正確的。

    二 關于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問題

    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勞動要形成價值,光靠勞動自身還不行。如果只有勞動而不具有諸如土地、機器、原材料等物質生產要素,無論如何是生產不出商品來的。沒有商品,自然也無價值可言。關于產品的生產要素,馬克思明確指出:“不論生產的社會形式如何,勞動者和生產資料始終是生產的因素作為產品的生產過程,“勞動過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產資料和勞動力”。 ‘脅”“勞動并不是它所生產的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可見,在任何社會和任何時代,勞動力和生產資料都是產品的生產要素,這是馬克思關于生產要素的基本觀點。

    近年來,有人認為,生產的過程是一個由活勞動與物質生產要素共同作用的系統工程,勞動與資本彼此之間誰也離不開誰,因此,不能說剩余勞動僅僅是由活勞動創造出來的。尤其在今天,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物化勞動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產能力,發揮著不可替代的、越來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價值創造過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觀地、科學地、正確地認識先進技術、先進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作用和功能。因此,認為應該是價值及剩余價值是由物質生產要素和活勞動共同創造的。  我們認為,物質生產要素雖然不是價值的源泉,但它在價值形成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物質生產要素本身的價值是商品價值的組成部分。物質生產要素本身也是商品,也有價值。它的價值通過具體勞動轉移到新產品中去,成為新產品價值的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在商品生產過程中,物質生產要素的消耗只有在社會“平均消耗”的情況下,其價值才能轉移到新產品中去。如果大于社會“平均消耗”的范圍,就意味著物質生產要素的浪費,超出部分的價值不能轉移到新產品中去。反之,如果大力節約物質生產要素,使物質消耗大大低于社會的“平均消耗”,就有利于降低生產該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從而有利于商品生產者實現更多的價值。其次,先進的物質生產要素有利于勞動者從事復雜勞動,在單位時間內創造更多的價值。同樣的勞動者,如果他們使用的勞動工具不同,在同一勞動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就不同,創造的價值也不同。但是,物質生產要素的先進程度要與勞動者的素質相適應,不是越先進越好。

    但承認物質生產要素在生產商品價值中的作用,并不否定勞動是價值唯一源泉這個勞動價值論的基本觀點。這是因為:第一,前者說明的是商品價值形成的條件,沒有這些條件,就不能創造商品價值;后者說明的是商品價值形成的源泉,沒有勞動這個唯一源泉,無論物質生產要素多么先進,多么豐富,同樣創造不出商品價值。第二,物質生產要素對商品價值的作用是通過勞動為媒介而實現的,它并不改變勞動量是衡量商品價值量的唯一尺度這個勞動價值論的基本觀點。

    三 關于勞動價值理論的指導意義問題

    對價值規律的揭示是勞動價值論的重要內容。根據勞動價值論,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以及競爭規律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刺激生產力發展的強大動力。在商品生產過程中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運動,必然會促使商品生產者設法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使生產力向前發展。市場化改革20多年的成就證明只要我們尊重價值規律,我們的事業就能向前發展;相反,如果忽視價值規律的作用,我們就必然走彎路。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教訓的,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在很長時期內,我們實踐上把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統統視為異端,簡單地認為我們可以不經歷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就能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目標,這種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做法,結果證明是行不通的。

    第4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一、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自給自足還是自給性生產?

    經君健同志的《試論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本質聯系》一文[①a],撇開以往經濟史研究中相沿已久的說法,試圖從一個新的思路解決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統治與商品經濟發達這種理論上的“矛盾”。他認為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是西歐中世紀早期以莊園制為主要內容的領主經濟的主要特點,至于以地主制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封建制度,則與商品經濟有本質的聯系,從總體上說來不存在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的特點。應該說,經君健同志的這篇文章是有新意的。以往有的學者雖然也認為戰國秦漢以后自然經濟不占統治地位,但他們大都是從商品經濟的發展(有的甚至認為是由于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出現)引起自然經濟的瓦解來論述這個問題的。經君健同志認為,封建地主制經濟根本不可能自給自足,因而也就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條件。在他看來,中國商品經濟很早就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關系產生、發展,就是因為這里的商品經濟與地主經濟相適應。

    認為地主制經濟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條件,當然也就取消了我們一開頭所說的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統治與商品經濟發達的理論上的矛盾。但這實際上并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因為它帶來了一系列新的難以解釋的困惑。首先,既然地主制經濟從一開始就與商品經濟有本質聯系,而與自然經濟沒有必然的關系,那么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類型是不是就應定性為商品經濟?既然商品經濟的繁榮和地主制經濟的發展完全適應,為什么秦漢以后歷代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要一再提出重本抑末、重農抑商的思想和主張?其次,倘若說中國封建經濟結構從總體上說屬于商品經濟而不是自然經濟,為什么這種與地主經濟相適應的商品經濟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生和發展?再有,既然自然經濟從中國地主制封建社會一開始就不占統治(或主要)地位,1840年以后,阻礙近代中國資本主義關系發展的內部經濟因素,究竟是自然經濟還是商品經濟?這些問題,從理論上顯然都是不容易得到合理解釋的。

    經君健同志的論文,用意是要破除按照歐洲中世紀的經濟模式來套中國封建社會歷史實際的教條主義。從方法論上說,這無疑是應該肯定的。但是他對“自然經濟”范疇的界定,卻完全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關于歐洲中世紀早期經濟生活某些特點的論述來加以概括,而沒有考慮這些特點在中國封建社會是否也同樣存在,這就不免削弱了他立論的用意。經君健同志承認,馬克思并不曾給“自然經濟”范疇下過定義。他根據馬克思的有關論述,把自然經濟的內容歸納為三點:一、經濟條件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二、賴以建立的生產方式的條件,是要有作為農業副業的家庭工業和工場手工業;三、產品根本不進入或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也只有比較小的部分進入流通過程。在經君健同志看來,“‘自給自足’是這種獨立的封閉的經濟個體最基本的特征,其他各點都是由此派生的”。也就是說,只有經濟單位的生產與消費在使用價值形態上保持平衡時,自然經濟才得以實現。他把這稱為“自然經濟平衡律”。

    按照經君健同志所論述的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和必要條件來衡量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生活,當然得不出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的結論。但問題是,從馬克思的有關論述看來,能不能說“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最基本的特征?經君健同志在分析自然經濟必須具備的五個條件時,是以西歐中世紀早期的領主莊園為考察對象的。但我們知道,即使在西歐中世紀早期,完全自給自足的領主莊園為數也不多,更不用說中期和晚期了。在領主莊園之外,歐洲中世紀還有許多分散的依附農民和自由農民,他們更不可能具備經君健同志所說的自然經濟的五個條件。這就是說,如果用經君健同志所說的“自然經濟平衡律”作為衡量的標準,則不僅中國地主制封建社會,就連西歐領主制封建社會恐怕也很難說是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事實上,如果我們全面地考察馬克思和恩格斯關于自然經濟的論述,就不難發現,他們更多地是強調經濟單位的生產或者是“為了生產者本身的直接消費”,或者是為了“封建領主的直接消費”[①b]。應該說,自給性生產才是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根本區別,就在于前者是自給性的生產而后者是商品性的生產。我們可以認為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表現得最完整和純粹的形態,但不能把自然經濟歸結為自給自足。同樣是自給性生產的經濟單位,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以什么形式滿足本單位生活消費和維持簡單再生產的需要,可能表現出具體的差異,但這并不改變自然經濟的本質。

    方行同志在《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一文中,認為小農經濟是一種自給性生產和商品性生產相結合的多層次結構,亦即有自給型、半自給型和交換型等不同生產類型的農戶。這個思路是正確的。但他一方面說:“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另方面又承認“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②b]這就不免使自己的理論前提陷入矛盾而難于自圓其說,因為“自給性生產”和“自給自足”畢竟是兩回事。

    自給自足的一個重要條件,是經濟單位可以獨立實現本單位所需要的農副產品和手工業產品的生產。這種自給自足的經濟單位在中國古代是存在過的。《鹽鐵論·水旱》說:“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農民不離畦畝,而足乎田器。”《淮南子·主術訓》說古代人君“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邱陵阪險不生五谷者,經樹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瓜,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為民資。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尸”。上述材料雖說都帶有理想化的成份,但在春秋戰國以前,生活在家族公社和農村公社中的農民基本上可以自給自足,而與市場很少發生聯系,大致是事實。

    春秋戰國時代,生產力的發展引起了社會關系的巨大變動。原先作為基本經濟單位的家庭公社和農村公社瓦解了,各諸侯國普遍形成以一家一戶為一個生產單位的個體小農農村。鐵農具的推廣和牛耕的使用是個體小農經濟形成的物質基礎,而這些生產資料卻是大多數個體農民家庭無法自給自足的。許行及其門徒號稱自食其力,“必種粟而后食”。但是他們卻做不到“織布而后衣”,而且做飯的鍋甑和耕田的鐵農具都需要用粟去交換。原因很簡單,“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①c]從戰國到秦漢,無論是農民家庭或地主田莊,與市場都有不同程度的聯系。它們的生產和生活消費,都需要通過市場得到補償和調劑。但是經濟生活的這種變化,并沒有改變大多數經濟單位仍然從事自給性生產的性質,因而也就沒有改變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基本特點。在本文往后的敘述中,我們對此將作具體的說明。

    “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都是反映經濟生活運行機制的特定范疇。在經濟史的研究中,需要應用經濟學的一些范疇、模式和原理來說明問題,因為只有通過這種理論的抽象,才能深刻闡明經濟現象的本質。但是我們又要注意歷史現象是非常復雜的,不能簡單地用一些范疇、模式和原理來剪裁歷史。恩格斯說:“歷史從哪里開始,思想進程也應當從哪里開始,而思想進程的進一步發展不過是歷史過程在抽象的、理論上前后一貫的形式上的反映;這種反映是經過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現實的歷史過程本身的規律修正的,這時,每一個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發展點上加以考察。”[②c]按照這種歷史方法和邏輯方法的統一,我們對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理解不能從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對歐洲中世紀歷史的一些論述出發,而應該從中國的歷史實際出發。自給性生產是自然經濟的本質,它并不排斥與市場的一定聯系,而是以后者為自己的補充,這就是我們對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基本認識。轉貼于   二、“男耕女織”:封建自然經濟的特色

    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我們通常所說的封建自然經濟,主要也是就小農經濟而言的。在中國封建社會的長期發展過程中,小農的生產能力并非一成不變,相互之間也不是完全沒有差別的。有條件生產較多剩余勞動產品的農民家庭,也就有可能從事部分的商品性生產。但對于大多數的小農來說,基本上都是從事自給性生產。在封建社會前期,尤其如此。孟子說:“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③c]能夠達到溫飽的小農家庭并不多,而即使是這樣的家庭,也仍然屬于自給性生產的類型。

    小農的自給性生產,具體表現為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亦即“男耕女織”的自然分工。這是中國封建自然經濟的特色。歷史文獻談到小農的生計時,經常耕織并提。《淮南子·主術訓》:“人之情不能無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織,萬民之所公見也”。《鹽鐵論·園池》:“夫男耕女織,天下之大業也。”農民男耕女織的勞動生產物,除供自己家庭消費之外,還要向封建國家繳納賦稅。有的農民家庭,由于男子在外做事,或要專心讀書,婦女也有從事田間勞動的。如劉邦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而平時鋤草一類的勞動則由呂后承擔。[①d]東漢高鳳“少為書生,家以農畝為業,而專精誦讀,晝夜不息。妻嘗之田,曝麥于庭,令鳳護雞”[②d]。但一般說來,男子總是農民家庭田間耕作的主要勞動力。還有的農民家庭由于某種特殊原因(如父家長死亡而子女幼小,或丈夫外出游學),婦女不得不單獨承擔維持家庭生計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婦女所從事的家庭手工業的產品,可能有相當大的一部分要拿到市場上出售,用以換取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樂羊子外出游學,思家返歸,其妻引刀以裂織相勸,“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③d]樂羊子之妻所以能夠獨力奉養婆母,還“遠饋羊子”,顯然靠出售家庭手工業產品維持一家生計。但這個例子對于廣大小農家庭來說,畢竟沒有代表性。相反,孟光嫁給梁鴻,“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其后夫妻“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④d],倒是反映了當時一般農民家庭男耕女織以自給的實際情況。

    正因為男耕女織是小農經濟的基本支柱,所以封建國家維護和扶植小農經濟的政策,著眼點往往也是加強和鞏固小農的耕織結合。商鞅變法獎勵“戮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⑤d]。秦始皇碣石刻石夸耀統一的秦帝國“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惠被諸產,久并來田,莫不安所”。[⑥d]而秦帝國的崩潰,恰恰是由于“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⑦d],亦即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被拖入絕境的結果。西漢一些政論家在談到秦朝滅亡的原因時,大都要指出這個深刻的歷史教訓。[⑧d]漢代皇帝屢次下詔勸課農桑,甚至親耕籍田以供宗廟粢盛,皇后則親自蠶織以奉祭服,作為編戶齊民男耕女織的表率。當時的一些“循吏”,也都把勸課農桑當作自己的一項重要任務。例如黃霸為潁川太守,“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于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⑨d]。龔遂為渤海太守,“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木畦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⑩d]。王景為廬江太守,”驅率吏民,修起蕪廢,教用犁耕”,“又訓令蠶織,為作法制,皆著于鄉亭”[①①d]。茨充為桂陽太守,“教民種植桑柘麻紵之屬,勸令養蠶織屨,民得利益焉”。[①②d]漢代的畫像石、畫像磚和壁畫,常見有男子扶犁和婦女采桑的圖像。山東、江蘇、四川等地的畫像石,還有普通的織機的圖像。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的這些材料,都說明耕織結合的小農經濟在封建經濟結構中的重要地位。

    我們說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這并不等于說當時所有農民家庭的衣著都由家庭紡績業得到替換和補充。《漢書·食貨志》載李悝計算魏國農民的收入和支出,其中衣著費用是以貨幣計算的。可見早在戰國時代有些農民家庭已從市場購置衣服。秦漢時代當亦如此。農民衣著不可能全靠家庭生產自給,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桑麻的種植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紡績技術的推廣則與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有密切關系。前引《后漢書·循吏列傳》,茨充為桂陽太守“教民種植桑麻紵之屬,勸令養蠶織屨。”說明在此之前,桂陽地區尚不知桑麻種植和紡織技術。同書《崔實列傳》載:“〔實〕出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實至官,斥賣儲峙,為作紡績、織絍、綀缊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可見五原到東漢后期家庭紡績業才得以推廣。大體說來,關中、關東和巴蜀這三個基本農業區,家庭紡績業比較普遍,因而歷史文獻經常談到這些地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頗有桑麻之業”,“女工之業,覆衣天下”,等等。[①e]《后漢書·廉范列傳》載,“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毀削先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褲。”說明成都家庭紡績業覆蓋面很廣。但即使在一些農業生產比較發達的地區,也并非所有農民家庭都存在男耕女織的自然分工。東漢初年禁民二業,劉般上疏說:“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②e]可見家庭紡績業不能不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但上述這些情況,都不能否定男耕女織在全國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意義。漢武帝時,一歲之中,“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武帝東封泰山,巡海上,“所過賞賜,用帛百余萬匹。”[③e]這樣大量的絲織品,都是廣大農民家庭手工業的產品。東漢末年,曹操平定冀州后,下令“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④e]。如果說這還只是限于曹魏統治地區的話,那么西晉平吳實現全國統一之后,“制戶調之式,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⑤e],就足以說明從東漢后期到三國,家庭紡織業已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廣,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也結合得更為緊密了。   三、小農的經濟狀況及其與市場的聯系

    說小農經濟具有自給性質,并不意味著農民的勞動生產物在維持簡單再生產和全家生活消費之后就不可能有剩余了。小農的生產條件不同,經濟狀況和生活消費的水平也會有差別。西漢初年封建國家實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不少農民家庭不但可以過上溫飽的生活,而且多少有些積蓄。《史記·平準書》說:“漢興七十余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稟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鹽鐵論·結和》也說,漢武帝即位之前,“上求寡而易贍,民安樂而無事。耕田而食,桑麻而衣。家有數年之蓄,縣官余貨財,閭里耆老或及其澤”。但是農民經濟狀況的改善,并沒有改變他們自給性生產的性質。漢武帝即位以前,農民和市場的聯系一般說來是比較少的。《史記·律書》說:“文帝時,會天下新去湯火,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嘗至市井,游敖嬉戲如小兒狀。”又《鹽鐵論·國疾》載賢良曰:“竊所以聞閭里長老之言,往者常民衣服溫暖而不靡,器質樸牢而致用。衣足以蔽體,器足以便事,馬足以易步,車足以自載,酒足以合歡而不湛,樂足以理心而不,入無宴樂之聞,出無佚游之觀。行即負羸,止作鋤耘。用約而財饒,本修而民富。送死哀而不華,養生適而不奢。”賢良所謂“往者”,即指武帝之前。他所說的“常民”,除了地主豪富之外,也包括一些比較殷實的農民。這一幅生活圖景,正是與市場較少聯系而自給程度較高的小農經濟的寫照。

    漢武帝時期是西漢社會經濟由盛轉衰的時期。這個時期一方面由于社會財富的增長,出現了商品經濟繁榮的局面;另一方面隨著貧富分化的加深和封建國家賦稅徭役的加重,出現了大批農民破產外出流亡。有的學者從農民的“背本趨末”,得出了自然經濟已經解體的結論。我們很難同意這樣的觀點。因為所謂農民“背本趨末”,并不能理解為農民都去從事商業活動,更不能認為他們已經從自給性生產轉為商品性生產。昭帝始元四年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師古注:“流庸,謂去其本鄉而行為人庸作。”[①f]說明離鄉外出的農民,很多是從事暫時性的雇傭勞動。恩格斯在談到古代的雇傭勞動時說:“那時雇傭勞動是一種例外,一種副業,一種救急辦法,一種暫時措施。不時出去打短工的農業勞動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幾畝土地。”[②f]漢代許多外出庸作的農民,也具有這種性質。他們所從事的雇傭勞動,只是彌補生計不足的一種“暫時措施”和“副業”。一般說來,過一段時間以后還是要回鄉務農的。即使有些人從事只需少量資本的販運性商業,也都帶有暫時性和季節性的特點。他們并沒有完全脫離農業勞動,與其說他們是“背本趨末”,不如說是“以末補本”。有些從事販運性商業的農民,其實也是雇傭勞動者。居延漢簡所載“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③f],就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例子。寇恩原是潁川昆陽市南里人,寄居居延,簡文稱他為“客民”。甲渠令史華商、尉史周育本當為鄣候粟君載魚去觻得出售,他們因故不能去,雇用寇恩與粟君的妻子同去,約定“載魚五千頭”,“賣魚沽出時行錢*[原字廿加廿]萬”。但是到了觻得之后,賣魚所得不足四十萬。寇恩把原來談好給他作為僦值的一頭黑公牛賣了,湊成*[原字廿加廿]二萬給了粟君妻子,尚欠八萬。回來后,寇恩以粟君雇他兒子捕魚應得的庸值相抵,認為粟君還應給他兒子庸值余谷六石一斗五升。可是粟君不給,反而向居延縣廷告寇恩負債。寇恩為粟君去觻得賣魚,帶有包銷的性質。但他并沒有能夠獲利,反而是把自己和兒子的工錢都賠了進去。這個事例,有助于我們了解漢代那些所謂“背本趨末”的農民的實際情況。

    商品生產的基礎是社會分工。秦漢時代專門從事園圃業和畜牧業的農民基本上屬于商品性生產,因為他們生產的目的是為了交換。秦漢之際的召平,“故秦東陵侯。秦破,為布衣,貧,種瓜于長安城東,瓜美,故世俗謂之‘東陵瓜’”[④f]。像召平這樣的種瓜專業戶,當然就屬于商品性生產的農戶。但是從事谷物種植業(這是農業生產的主體)的農民,情況就不一樣,他們生產的目的并不是為了交換,而是為了養家糊口。以種植谷物為生的廣大農民家庭,并不具備從事商品性生產的條件。即使有些農民家庭有可能把剩余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我們也不能把這些農民家庭列入從事商品性生產的經濟單位,因為他們出售的剩余產品不但是很有限的,而且這種交換行為是不經常和非預定的。晁錯在談到農民生活的困苦時說:“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具,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①g]農民為了應付水旱之災和封建賦斂,有時不得不把有限的剩余產品乃至一部分必要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他們的這種交換行為并非經常和預定的性質是十分明顯的。

    秦漢時代廣大農民之所以只能從事自給性生產,而不能從事商品性生產,這是小農經濟低下的生產能力所決定的。戰國秦漢時代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由于土地豐度不同,加之當時畝制和量制都有大小之別,史書記載出入較大,要得出精確的估算有一定困難。以漢代而言,大致說來,平均一小畝可產粟2石,一大畝可產粟3石。[②g]耕種百畝(小畝)土地的農家,每年可收獲糧食200石左右。這個收入維持全家的生活是否還有剩余呢?不同經濟狀況的家庭,消費水平會有差別,但各個時代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生存消費,大體上有一個最低限度的標準。晁錯說:“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③g]從文獻記載和漢簡的有關材料,我們可以推算出漢代普通農民家庭為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消費。《鹽鐵論·散不足》說:“十五斗粟,當丁男半月之食。”《汜勝之書》說:丁男丁女“歲食三十六石”粟。王充《論衡·祀義》說:“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崔實《政論》說,長吏及其奴從二人每月“食粟六斛”。這些記載都說明漢代成年勞力每月口糧大致需要谷三石。漢簡所載邊塞吏卒的廩食,每月基本上是粟“三石三斗三升少”[④g],比上引一般勞力的口糧略高,這大概是因為邊塞吏卒勞動條件比較艱苦的緣故。漢簡還載有吏卒家庭成員每月的廩食標準,大女和子使男“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女和子未使男“一石六斗六升大”,子未使女“一石一斗六升大”。邊塞戍卒在服役之前,基本上都是農民,封建國家供給戍卒家庭的食糧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普通農民家庭為保證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食糧消費量。根據上述材料,我們可以推算出漢代不同規模和結構的農民家庭為維持全家生活所必需的糧食月消費量和年消費量。一個父母妻子型的五口之家,如果有兩個大男,兩個大女,一個使男,其糧食月消費量為12.48石,年消費量為149.76石;如果有三個大男,兩個大女,其糧食月消費為13.32石,年消費量為159.84石。一個夫妻子型的四口之家,如果有兩個大男,兩個大女,其糧食月消費量為10.32石,年消費量為123.84石;如果有一個大男,兩個大女,一個使男,其糧食月消費量為9.48石,年消費量為113.76石。漢代農民家庭的飲食非常簡單,通常是“餅餌麥飯甘豆羹”,“園菜果蓏助米糧”。在估算農民家庭最低限度的飲食消費時,我們甚至可以不考慮菜蔬,但食鹽的費用則是不可缺少的。漢簡所載官府供應邊塞吏卒及其家屬的食鹽,基本上是每人每月三升。據此估算,四口之家每月需要食鹽12升,全年144升;五口之家每月食鹽15升,全年180升。農家食鹽要從市場購買。漢簡有關于粟價和鹽價的記載,假定鹽價每斗30錢,粟價每石100錢,四口之家全年用鹽折糧4.32石,五口之家全年用鹽折糧5.4石。至于衣服費用,這是一個比較難于估算的項目,因為南方和北方需要的服裝不同,各種衣服耐穿的程度也不一樣。有手工業的家庭可以自己解決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員衣服的替換,而另外一些家庭的衣服則需要全部或部分從市場上購買。如果按照《漢書·食貨志》所載李悝估算戰國時代農民家庭全年衣食費用約為1∶1.8的比例來測算,漢代五口之家一年的衣服費用相當于82石糧食,四口之家相當于68石糧食。這樣,我們大體上可以估算出漢代普通農民家庭所需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有兩個大男的五口之家全年約需口糧149石,食鹽折糧5.4石,衣服費用折糧82石,共需236.4石。有一個大男的四口之家,全年約需口糧114石,食鹽折糧4.32石,衣服費用折糧68石,共需186.32石。有了這樣一些參照數字,我們對于漢代小農家庭的生產能力究竟能有多少剩余產品用于交換,就可以作出比較接近實際的估計。每年收獲200石谷物的四口或五口之家,如果只計算口糧和食鹽消費,應有富余;但如果加上衣服費用,則只有很少剩余或入不敷出。而這還沒有扣除種子、農具等生產費用和封建國家賦稅的支出。可以想像,農民怎么可能經常有剩余產品投入市場出售呢?貢禹有田百三十畝,自稱“年老貧窮,家貲不滿萬錢,妻子糠豆不贍,裋褐不完。”元帝征召他為諫大夫,他不得不“賣田百畝以供車馬”。[①h]像貢禹這樣有130畝土地的農家,尚且不能保證全家溫飽,土地不滿百畝的農民就更可想而知了。事實上,漢代農民占有土地不足百畝的很多。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的鄭里廩簿竹簡記載的25戶農民,占有土地的狀況多數是二、三十畝,最少的才八畝。其中占地最多的一家,是“戶人勝能田三人口五人”,也只有“田五十四畝”。[②h]以他家的情況來看,如果只靠土地收獲,沒有別的謀生之路,顯然也是無法度日的。

    農業的副業是農民家庭的一項重要收入。農民種植谷物入不敷出,其生計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副業來彌補的。這就決定了副業的性質基本上也是自給性生產。紡績業主要是為了供給家庭成員的衣著和向封建國家繳納賦稅,果蔬種植和牲畜飼養也是為了生活和生產消費的需要。黃霸、龔遂、茨充、崔實等人在郡太守任內勸民畜養雞豚、種植果蔬和養蠶紡績等,都屬于在農民中推廣自給性副業生產的性質,而談不到是商品生產。崔實《四民月令》說:八月“趣織縑帛,染彩色。擘絲治絮,制新浣故。及韋履賤,好豫買,以備冬寒。”反映了當時一般農民家庭手工業基本上是為了滿足自身衣著替換的需要。

    我們說秦漢時代絕大多數農民的生產具有自給性質,而沒有從事商品生產,這并不排斥他們和市場保持著程度不同的聯系。把農民與市場有聯系,在市場上出售部分農副產品,與商品生產混為一談,這其實是一種誤解。農民和市場之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聯系,不外乎是由于如下的一些原因。

    第一,小農家庭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并不完全具備維持再生產和滿足自身消費的必要生產條件。鐵農具和食鹽是農民家庭生產和生活的必需品,但這兩項皆“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③h]。即使是衣著之類的消費品,如前所說,也并不是所有農民家庭都能自行生產的。

    第二,封建國家的賦稅并不完全征收實物,漢代的算賦、口錢和更賦都需要用貨幣支付。農民為了繳納賦稅,不得不把農副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換取貨幣。漢武帝置均輸官,對農民“釋其所有,責其所無”,也迫使農民不得不“賤賣貨物以便上求”[①i]。

    第三,無地少地和生計艱難的貧苦農民,為了謀生,不得不長年或在農閑季節外出從事雇傭勞動。這部分靠庸作增加收入的農民家庭,大都要從市場上補充大部分或一部分生活資料。

    總之,秦漢小農和市場的聯系,不論是出售商品或購進商品,在多數情況下都是出之生產和生活需要的一種不得已的交換,并不是為了牟利的目的而采取的經常的交換。也就是說,這是一種使用價值的交換,而不是價值的交換。價值規律對農民投入市場的產品雖然也要起一定的作用(如“谷賤傷農”),但農民的生產品種和耕種面積并不會因此而有所變動。小農經濟的資源配置不受價值規律支配,說明農民和市場的聯系并沒有改變小農經濟的自然經濟屬性。   四、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

    秦漢大土地所有者的地產有兩種經營方式,一種是把土地出租,另一種是自營田莊。這兩種經營方式既有自給性的生產,也有商品性的生產。從事商品性生產的地主田莊,是秦漢時代農業中商品生產主要的經濟單位。

    租佃制地主經濟并不是一個統一的經濟單位。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一般只管收租,并不干預租佃農民的生產過程。因此,租佃制地主經濟實際上包含了地主家庭和農民家庭兩個經濟單位。就租佃農民來說,他們交納的地租雖然是自己的剩余產品(有時也包括一部分必要產品),但他們生產這些產品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出售,而是為了租種土地這一必要的生產資料,因而這些產品并不具有商品的性質。租佃制的農民經濟,應該說和自耕農經濟一樣,基本上也屬于自然經濟類型。至于租佃制的地主經濟,情況就比較復雜一些。按照“見稅什五”的地租率,一個擁有200畝(小畝)土地的地主,在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只能相當于有100畝土地的自耕農家的全年收獲。假定這個地主每年地租收入有200石左右谷物,如果他沒有其他的經濟來源,這個地主家庭的生活消費只能相當于有100畝土地的自耕農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沒有多少剩余產品可以投入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地租只不過是從農民自給性生產的剩余產品轉變為地主家庭必要的生活消費品,租佃地主經濟顯然具有自然經濟的性質而非商品經濟。但是,地主地租收入的多少,取決于他出租土地的數量。漢代有些地主,占有的土地多達數百頃,甚至千頃以上。如有名的酷吏寧成,因犯法抵罪髡鉗,他回到家鄉后,“乃貰貸買陂田千余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②i]仲長統《昌言·損益》篇指出,“豪人貨殖,館舍布於于郡,田畝連于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這些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就非常可觀了。一個擁有1000畝土地的地主,按照“見稅什五”的地租率,每年可收租谷1000—1500石左右。如果擁有100頃土地,則地租量可增加10倍。這樣大量的租谷,地主家庭當然不可能全部自己消費,而會投放市場換取巨額的貨幣,以便過上豪奢的生活,并且進一步擴大土地的占有。寧成把土地出租之后,幾年之間“致產數千金”[①j]。馬援在隴漢間役屬賓客田牧,“至有牛馬數千頭,谷數萬斛”[②j]。《昌言·理亂》篇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馬。……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這些身兼地主和商人的“豪人”,他們投入市場流通的商品,有許多本來就是從租佃農民那里榨取來的剩余產品。這樣,地租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也就是說,當地租量在滿足地主家庭的必要消費之后還有富余時,以谷物為主要形態的實物地租對于地主來說,已經不再只是具有使用價值,它還代表著一種交換價值。因此,租佃制的地主經濟也就不能再簡單歸結為自然經濟,而是在一定意義上帶有商品經濟的性質了。正是地租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誘使大土地所有者不斷擴大土地兼并和租佃制的經營。土地越多,意味著可以用來交換的地租量越大。這也是為什么漢代一些權家豪民熱衷于從封建國家那里假得大量公田,再轉手出租給貧民的原因。《鹽鐵論·園池》篇中的文學曾指出:“今縣官之多張苑囿,公田池澤,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歸權家。”

    秦漢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營田莊,有的屬于自給性生產和商品性生產相結合的經濟單位。如秦漢之際的宣曲任氏“力田畜,田畜人爭取賤賈,任氏獨取貴善,富者數世。然任公家約,非田畜所出弗衣食”[③j]。又如西漢末年的南陽著姓樊重,其田莊“波陂灌注,竹本成林,六畜放牧,魚蠃梨果,檀棘桑麻,閉門成市”[④]j]。不但規模很大,而且農、林、牧、副、漁生產俱備。《后漢書·樊宏列傳》說:

    〔樊重〕世善農稼,好貨殖。……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余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貲至巨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

    樊家田莊不但“閉門成市”,“有求必給”,而且連制作日用器物所需的梓樹和漆樹,都在田莊之內種植。像這樣高度自給自足的田莊,比之歐洲中世紀一些自給自足的領主莊園可以說毫不遜色。但是樊重又是一位貨殖家,他不但從事商品生產,還兼營商業和放高利貸。秦漢時代像樊重那樣高度自給自足的地主田莊是很少的,但在不同程度上實行自給性生產和商品性生產相結合的地主田莊卻不少。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另一特色。它說明,不能把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與自然經濟理解成完全對立和相互排斥的兩種經濟類型,它們在實際生活中可以在同一經濟單位中并存,并且相互補充。

    秦漢時代完全從事商品性生產的地主田莊,大多生產地區性的土特產。《史記·貨殖列傳》說:“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澤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魚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qiū①③;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及名國萬家之城,帶郭千畝畝鐘之田,若千畝卮茜,千畦姜韭。”谷物和姜韭不屬于土特產,但也必須土地肥沃又靠近城市,生產才有利可圖。值得注意的是,司馬遷到談到上述這些從事商品生產的大土地所有者時,說他們是“不窺市井,不行異邑,坐而待收,身有處士之義而取給焉”。可見這些大土地所有者自己并不經營商業,其產品是由專門從事販運貿易的商人收購而投放市場的。而這也就意味著上述大土地所有者所經營的商品生產的規模及其獲得的利潤,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商人對他們的產品收購的數量。由于多數農副產品容易腐壞和不易貯存,在交通不發達的情況下,它們大多只能在地方小市場或附近的都市銷售,這不能不使得農副產品的商品生產受到很大限制。《史記·貨殖列傳》在談到“通邑大都”的商人每年出售的商品數量時,列舉了“千石”、“千鐘”、“千鈞”、“千足”、“千皮”等等。論者或據此認為當時商品的營業額很大,說明市場廣闊。其實,《貨殖列傳》的這段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夠說明漢代市場的歷史實際,是很值得研究的。商品形態各種各樣,司馬遷一概以“千”計算其銷售量,這不過是形容其多而已。即使我們相信司馬遷的話有一定可信性,也需要再具體分析。就以《貨殖列傳》所說的“販谷糶千鐘”而論,一鐘六斛(石)四斗,千鐘6400石。大都市的商人一歲之中可出售如此數量的谷物,這個營業額可以說不小。但按照當時一般人每月需要口糧3石計算,6400石只相當于供應178人全年的口糧。這樣的供應量對于大都市的商人來說,就不見得很大。又《貨殖列傳》說,擁有“帶郭千畝畝鐘之田”的素封之家,其收入“與千戶侯等”。如此看來,大都市商人全年銷售的千鐘谷物,相當于一個素封之家千畝良田一年的糧食收入。有了上述這兩個參照數字,我們對于“販谷糶千鐘”所反映的商品銷售規模,就有可能作出比較實事求是的估計。其他一些商品的銷售,也有類似的情況。如一歲之中出售“鮐鮆千斤”,乍一看來數量也不少。但如對照前引居延漢簡所載寇恩一次長途販運賣魚5000頭,則大都市中的商人一年賣魚千斤,這個營業額也就不足稱道了。總之,對《貨殖列傳》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市場規模,不能望文生義而作過高的估計。   五、民間手工業與官府手工業的商品生產

    與農桑并舉的家庭手工業不同,獨立的民間手工業的產品基本上是為了出售。不論是個體手工業者的手工作坊或是豪強大家的手工工場,都屬于商品生產的經濟單位。

    與編戶齊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手工業,主要是釀造、紡織、煮鹽、冶鐵、鑄錢、制陶等業。其中,鹽鐵關系民生尤其重大。在封建國家實行壟斷經營之前,鹽鐵生產主要掌握在豪強大家手中。有些豪強的手工工場“一家聚眾或至千余人”[①k],生產規模相當可觀。這些鹽鐵工場主大都兼營商品生產和銷售,亦即成為鹽鐵商。他們“公擅山川銅鐵魚鹽市井之人,運其籌策,上爭王者之利,下錮齊民之業”[②k],因而皆致巨富。但是鹽鐵商“決市閭巷,高下在口吻,貴賤無常”[③k],卻反映市場機制很不健全。《鹽鐵論·水旱》說:“民得占租鼓鑄煮鹽之時,鹽與五谷同賈。”這種不正常的現象,更說明價值規律的作用有限。個體手工業者的生產規模很小,其產品只能在地方小市場出售。《鹽鐵論·水旱》說,有些生產鐵農具的個體手工業者“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務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農事急,轉運衍之阡陌之間。民相與市賈,得以財貨五谷新弊易貨,或時貰民,不棄作業”。這種在田間以貨易貨的交換方式,則顯然帶有自然經濟的痕跡。

    西漢中葉以后,“公卿大夫爭于奢侈,室廬車服僭上亡限”[①l]。消費觀念的變化,刺激了某些手工業商品生產的繁榮。以衣著而言,過去高級絲織品民間是很少服用的,而到了武帝、昭帝時期,“富者縟羅紈,中者素綈冰錦,常民而被后妃之服,褻人而居婚煙之飾”[②l]。由于消費需求擴大,錦繡冰紈這類高級絲織品的生產有了較大發展。齊地、蜀郡和陳留郡的襄邑都以高級絲織品的生產而馳名。《論衡·程材》篇說:“齊部世刺繡,恒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漢書·地理志》說,齊地“織作冰紈綺繡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左思《蜀都賦》描寫成都織錦生產的情況說:“圜圚之里,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其他供統治階級和富人享受的奢侈品生產也很發達。但這類奢侈品生產的增加,并不足以反映整個社會商品生產的發展水平,因為它們畢竟不是廣大農民所能享用的。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在抨擊“女極纖微,工極技巧”的侈靡風氣時,就指出“夫紈素之賈倍縑,縑之用倍紈。”[③l]。民間需要量最大的紡織品是縑布,而縑布的主要來源是與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

    官手工業的產品大致有三類:一是供皇室和貴族享受的奢侈品,如東西織室和齊三服官生產的高級絲織品,各地工官生產的高級漆器、玉器、金銀器和銅器等。這類產品基本上不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二是軍國之用需要的產品,如錢幣、士兵的武器和裝備、水利工程和皇家建筑工程和用品等。這類產品也不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三是與人民生活有關的產品,如食鹽、鐵農具、舟車、日用漆器和銅器、陶器等。這類產品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由于封建國家實行壟斷,官手工業的鹽鐵生產獲得巨大的發展。我們應該承認鹽鐵官營在某種程度上有保障人民供給的作用,但是這種體制也存在許多弊病。《鹽鐵論·水旱》載賢良說:“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為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縣官作鐵器,多苦惡,用費不省,卒徒煩而力作不盡”。“今總其原,壹其賈,器多堅*[原字石加堅],善惡無所擇”。“鹽鐵賈貴,百姓不便。”“鐵官賣器不售,或頗賦與民,卒徒作不中呈,時命助之。發征無限,更繇以均劇,故百姓疾苦之”。賢良所說的這些弊病,在官營手工業中帶有普遍性。封建國家經營商品生產,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只要有利可圖,根本不考慮維護商品生產的經濟條件。官手工業的勞動者主要是征發來的農民。他們的勞動帶有封建勞役制的性質。由于被征發的農民生產積極性不高,負責管理的官吏又不負責任,只求產品數量達到上面規定的指標,不考慮質量,因此成本很高而質量很差。產品賣不出去,官吏就強行配賣。凡此種種,都給人民帶來了許多不便和痛苦。昭帝時召開的鹽鐵會議上,雖然賢良文學反對鹽鐵官營的主張未被當政者采納,但王莽末年終于被迫廢除包括鹽鐵官營的六管之禁。東漢初年曾一度恢復鹽鐵官營的政策,而自和帝之后,就實行私營而由國家征稅了。鹽鐵官營這種商品生產之所以不能長期維持下去,其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它完全違反價值規律。也可以說,它其實還帶有很深的自然經濟的烙印。

    六、從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看封建經濟的特點

    在討論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問題時,不應當把某些經濟單位的經濟類型和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經濟類型混為一談。

    我們可以確認封建社會中有些經濟單位具備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但不能據此就推論整個社會經濟結構都具有商品經濟的性質。同樣,肯定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自然經濟性質,也不必否定有些經濟單位具備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長期以來,我們習慣于對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作絕對化和公式化的理解,因而不免在總體判斷上處于一種兩難的境地。

    一般說來,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由于商品生產建立在對勞動者的超經濟強制的基礎上,因而不論某些生產部門商品經濟有多大發展,總免不了要帶有自然經濟的痕跡。馬克思曾經指出:

    自然經濟在任何一種依附農制(包括農奴制)的基礎上都占優勢,在帶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摻雜著依附農制關系或奴隸制關系)的基礎上,更是占優勢。

    他還以希臘、羅馬的奴隸社會為例說:

    奴隸制度,只要它在農業、制造業、航運業等等方面是生產勞動的統治形式(就像在希臘各發達國家和羅馬那樣),也保存著一個自然經濟的要素。奴隸市場本身是靠戰爭、海上掠奪等等才不斷得到勞動力這一商品的,而這種掠奪又不是以流通過程作為媒介,而是要通過直接的肉體強制,對別人的勞動力實行實物占有。[①m]

    秦漢時代的社會經濟結構雖然不同于古代希臘羅馬,但是剩余勞動的占有不是以交換為中介,而是以社會上的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統治和超經濟剝削為基礎則是一樣的。如上所述,秦漢官手工業(并非全部)和私營手工業是從事商品生產的部門,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營田莊通常也從事商品生產。但是它們的直接生產者主要是奴隸、有人身依附關系的雇傭勞動者和被征發來的農民,因而這種商品生產同樣也保存著自然經濟的要素。更重要的是,農業是古代社會決定性的生產部門,秦漢農業中從事自給性生產的經濟單位(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以及一部分租佃制的地主經濟)占絕大多數,這就決定了自然經濟在整個社會的經濟生活中占有統治地位。只不過這種自然經濟不但不排斥商品經濟,反而是和商品經濟結為一體。

    秦漢時代商人資本活躍,這是人們容易得出自然經濟已經被商品經濟所取代的結論的重要根據。歷史文獻對于秦漢商人的活動確實有許多生動的描寫,如“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②m];“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游手為巧,充盈都邑”[③m];等等。我們從這些材料誠然可以看到當時商人資本的活躍,但又不能完全相信其中的夸張之詞。試設想一下,如果真是“舉俗舍本農,趨商賈”,社會生產還有可能維持下去嗎?有的學者認為秦漢時代已形成全國性的統一市場,這種說法很難成立。《史記·貨殖列傳》說,“洛陽東賈齊、魯,南賈梁、楚”;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可見即使像洛陽、邯鄲這樣的都市,也只是區域性市場的中心。《鹽鐵論·通有》云:“今吳、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勝用,而曹、衛、梁、宋,采棺轉尸;江湖之魚,萊、黃之鮐,不可勝食,而鄒、魯、周、韓,藜藿蔬食。”說明各地的土特產流通范圍有限。當時的民諺:“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④m]也反映了農副產品交換沒有越出區域性市場之外。漢武帝通西南夷,“發巴蜀廣漢卒,作者數萬人。治道二歲,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費以億萬計”[①n]。實行均輸法之前,各地所輸賦物運至京師時,“或不償其僦費”[②n]。為了供應京師官員和官奴婢的口糧,“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③n]。上述事實說明當時許多地區交通很不便利,甚至連封建國家需要的物資供應都遇到很大困難。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談得到已經形成了全國性的統一市場呢?至于司馬遷所說的“庶民農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④n],能不能說是形成了平均利潤率,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商業主要是建立在賤買貴賣和欺詐性買賣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基于價值規律的正常利潤率的基礎上。秦漢時代的市場機制不健全,價值規律作用的范圍有限,前文已經有所論及。有的學者指出,《史記·貨殖列傳》所說的“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的諺語,恰恰說明當時沒有形成支配整個社會經濟的平均利潤率,價值規律也不可能負擔起調節社會總勞動合理分配的任務,這個觀點是很有見地的。[⑤n]

    商品生產不發達,商品交換的范圍有限,市場機制發育不成熟,歸根到底是由自然經濟在整個社會經濟結構中占統治地位所決定的。這種情況與商人資本的活躍并不矛盾,因為“商人資本的獨立發展,是與社會的一般經濟發展成反比例的”[⑥n]。商品經濟包含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和貨幣流通幾個環節。一般說來,商品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商品經濟的正常繁榮必須建立在商品生產發展的基礎上。而在秦漢時代,由于商人資本的活躍,卻帶動了商品經濟的畸形發展。馬克思曾經指出,在商人資本得到獨立而優先發展的條件下,“正是商業使產品發展為商品,而不是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⑦n]他還說:“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夠對組織極不相同、按其內部結構主要仍然是從事使用價值生產的那些生產部門起中介作用。”[⑧n]秦漢社會的情況就是如此。如前所述,秦漢小農和一部分租佃地主的經濟本來都屬于自給性質,但是由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以及向封建國家繳納賦稅的需要,他們不得不把一部分產品投入市場換取貨幣。從一個農民家庭或一個地主家庭來說,這些產品的數量是很有限的,但在市場上集中起來,經過商人轉手出售的商品數量卻是相當可觀的。于是我們看到,盡管從事商品性生產的經濟單位數量并不多,但是活躍的商人資本卻源源不斷地把眾多的產品轉化為商品。眾多的商品在市場上流通,就形成了商品經濟的畸形發展。

    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相結合,而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這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一個重要特點。這種結合不是一種簡單的并存關系,它不僅表現為封建經濟既有自給性生產的單位,也有商品性生產的單位,而且表現為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這兩種經濟運行形式能夠互補和互相制約。無論是地主經濟或農民經濟,在自然經濟中都包含著商品經濟的成份;而在商品經濟中,又都帶有自然經濟的因素。因此我們可以說,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是不完全的自然經濟,而其商品經濟則是不發達的商品經濟。之所以說自然經濟不完全,因為它與市場有或多或少的聯系。之所以說商品經濟不發達,因為商品生產不發達,市場發育不健全,價值規律所起的作用有很大局限。

    了解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結合的這種特點,我們對中國封建社會的某些現象就不難作出合理的解釋。由于封建經濟既有自給性生產的單位,也有商品性生產的單位,而自給性生產的單位又與市場有或多或少的聯系,因而中國封建社會從一開始商品交換就比較發達,不像歐洲早期中世紀那樣,產品很少進入流通過程。但是,盡管中國封建社會從一開始商人資本就非常活躍,商業也相當繁榮,由于商品生產并沒有相應的發展,是商業使產品變成商品,而不是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因此商品經濟的發展并沒有瓦解自然經濟,反而是延長了自然經濟和封建生產方式的壽命。因為作為封建生產方式廣闊基礎的一家一戶的個體小農,可以通過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產品的交換,彌補生計不足,從而使男耕女織的自給性生產繼續維持下去。廣大農民的消費能力低下,對市場的需求有限,又無從刺激商品生產的發展,社會生產和勞動生產率得不到擴大和提高。這樣,封建經濟結構就得以長期延續下來。由于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土地在中國封建社會始終被視為最重要的財富,“以末致財,用本守之”成為人們治生的信條。商人的貨幣財富往往不是用于增加商品生產,而是用于擴大土地占有。農民因為對市場有所依賴,不得不在受地主和封建國家和剝削之外,再受商人的一層剝削。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維持再生產的能力特別脆弱,與他們受三層剝削有關。還應指出的是,由于中國封建生產方式與商品經濟有天然的聯系,這就為封建國家掌握大量財富創造了必要的條件。封建國家征收的賦稅既有實物,又有貨幣。地主經濟和農民經濟與市場的聯系,保證了貨幣的征收得以實現。封建國家把征收的實物投入市場,又可以換取大量貨幣。不僅如此,封建國家通過壟斷鹽、鐵、酒等與民生有密切關系的日用品的生產和銷售,又大大擴充了政府的財政收入。這就為封建國家機器的運轉(龐大的官僚隊伍的俸祿、士兵的給養等等)以及它內外職能的發揮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這些現象,都與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相結合的封建經濟結構有密切關系。  ①a 《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2期。

    ①b 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29、430頁;馬克思:《資本論》第2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8頁。

    ②b 《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①c 《孟子·滕文公上》。

    ②c 恩格斯:《卡爾·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535頁。

    ③c 《孟子·梁惠王上》。

    ①d 《史記·高祖本紀》。

    ②d 《后漢書·逸民列傳》。

    ③d 《后漢書·列女傳》。

    ④d 《后漢書·逸民列傳》。

    ⑤d 《史記·商君列傳》。

    ⑥d 《史記·秦始皇本紀》。

    ⑦d 《漢書·食貨志》。

    ⑧d 參看《漢書》《嚴助傳》、《主父偃傳》、《嚴安傳》、《伍被傳》。

    ⑨d 《漢書·循吏傳》。

    ⑩d 《漢書·循吏傳》。

    ①①d 《后漢書·循吏列傳》。

    ①②d 《后漢書·循吏列傳》。

    ①e 參見《史記·貨殖列傳》、《漢書·地理志》。

    ②e 《后漢書·劉般列傳》。

    ③e 《漢書·食貨志》。

    ④e 《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裴注引《魏書》。

    ⑤e 《晉書·食貨志》。

    ①f 《漢書·昭帝紀》。

    ②f 《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1頁。

    ③f 釋文見《文物》1978年第1期。

    ④f 《史記·蕭相國世家》。

    ①g 《漢書·食貨志》。

    ②g 參看寧可:《有關漢代農業生產的幾個數字》,《北京師院學報》1980年第3期;又林甘泉主編:《中國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第2編第4章。

    ③g 《漢書·食貨志》。

    ④g 漢簡所載吏卒的廩食,有每月粟“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三石”,以及“二石”、“一石九斗三升少”等不同記載,而以“三石三斗三升少”記載最多,陳直先生曾指出“三石三斗三升少”是小石,“二石”是大石,見《居延漢簡研究》第23頁,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

    ①h 《漢書·貢禹傳》。

    ②h 參看裘錫圭:《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墓出土簡牘考釋》,《文物》1974年第7期。

    ③h 《漢書·食貨志》。

    ①i 《鹽鐵論·本議》。

    ②i 《史記·酷吏列傳》。

    ①j 《史記·酷吏列傳》。

    ②j 《后漢書·馬援列傳》。

    ③j 《史記·貨殖列傳》。

    ④j 《水經注》卷29《泚水注》。

    ①k 《鹽鐵論·復古》。

    ②k 《漢書·貨殖傳》。

    ③k 《鹽鐵論·禁耕》。

    ①l 《漢書·食貨志》。

    ②l 《鹽鐵論·散不足》。

    ③l 《鹽鐵論·散不足》。

    ①m 《資本論》第2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39頁。

    ②m 《史記·貨殖列傳》。

    ③m 王符:《潛夫論·浮侈篇》。

    ④m 《史記·貨殖列傳》。

    ①n 《漢書·司馬相如傳》。

    ②n 《漢書·食貨志》。

    ③n 《漢書·食貨志》。

    ④n 《史記·貨殖列傳》。

    ⑤n 參看葉茂:《傳統市場與市場經濟研究述評·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戰國秦漢為中心)》,《中國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⑥n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6頁。

    第5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新人”觀;人與社會;全面發展

    發展是最基本的范疇之一。科學發展觀不僅是我們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戰略上的重大調整,也是我們黨執政理念的一大飛躍。把社會全面發展與人的全面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是對馬克思一個多世紀以前所熱切呼喚的“新人”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實際體現和創新。

    以人為本,作為一種社會思潮和價值觀念由來已久。但無論是我國古代“天地之間,莫貴于人”的重民思想,還是近代西方的人本主義思潮,都是試圖以抽象的、永恒不變的人性說明社會歷史。則從現實的、具體的、社會的人出發,把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問題置于廣闊的社會發展進程中經過考察分析所揭示的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蘊涵著深刻的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內容。

    馬克思認為,社會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作為現實存在的活的生命體具有各種各樣的欲望和需求,而這些欲望和需求又是通過物質生產勞動來實現的。從現實的、物質的前提出發,個人的發展是人類在不斷拓展自身活動范圍的基礎上,為物質生產的發展進程所決定的。一個時代的人有怎樣的社會存在,他也就獲得了不同于另一個時代的人的本性或人的本質。如同改變作為人的存在對象的自然正在改變以自然為存在對象的人自己一樣,改變作為人的存在對象的社會,本身即意味著改變以社會為存在對象的人。因此,資本主義本身固有的難以克服的歷史局限性決定了它并不能實現人的真正解放。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指出,造成市民社會自我分裂和異化的根源在于人的本質活動的異化。要變革不合理的社會,實現人的解放,最根本的問題不僅僅在于改變財產的占有方式,其核心是改變人的生存方式,恢復人的本質活動的自由自覺的和創造性的本性。馬克思關于社會進步和人的發展觀印證著新的哲學精神和實踐原則——人的發展唯有在“從事實際活動的人”的價值體系中才能獲得全面發展。

    馬克思又將人的發展放在了社會歷史的宏觀背景中去考察。他把人類社會歷史劃分為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發展時期,其中商品經濟是人類從歷史走向未來,從必然走向自由的中間環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創造出巨大的物質生產系統,經濟力量是超自然的人的力量。這時,人雖然不再是自然必然性的奴隸,從經濟生活中顯示出人相對于自然的獨立性,可是,繼而人又成為自己創造出來的物的奴隸。人無論是作為“自然存在物”還是“經濟動物”,都呈現出被某種外部力量奴役的特性——物役性。這個發現的意義是十分深遠的。

    馬克思科學地解釋了人類社會生產與人的發展之間的關系:一方面兩者之間存在著根本上的互相依賴關系,另一方面它們在發展中存在著矛盾不平衡關系,即商品經濟和人的發展的“二律背反”狀態。馬克思以自由為價值導向的人類發展觀,揭示了“物役性”的歷史進步性和局限性。在最初的社會形態中,由于勞動生產力處于低級發展階段,自然界作為一種完全異己的、有無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與人們對立著,人們就像牲畜一樣服從它的權力。在區域性的血緣群體中,每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是依賴于血緣關系的。而這種人和人的依賴關系主要表現為威嚴統治和絕對服從的關系。在第二種社會形態中,商品經濟的興起,打破了前一社會形態的封閉狀態,一種新的社會生活方式出現在人們面前,它有效地激發了人潛藏在物質欲望中的生命力,揚棄了那種阻礙和抑制個性發展的“人的依賴關系”。人類進入了“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的時代。人不再是血緣等級中的“精神動物”,先前的人對人的“統治和從屬”現在代之以各具自由身份的人對所締契約的共守;法律取消了等級特權,從政治形式上認可了每個人的平等地位。從對人的類本質自由自覺的能力的提升方面來說,這種“物役陸”要比對“人的依賴性”進步得多。然而追逐更多財富的強烈動機,就有可能使人萌生出沖破一切制約的欲望;壟斷財富所造成的金錢萬能的魔力的誘惑,抵消了人的一切最美好的精神情趣。而人如何掙脫“物役性”桎梏就成為擺在世人面前的一道難題。

    商品意識是現代文明意識生長發展的重要基礎。人既是社會性存在又具有精神性存在的特性,使得一批敏銳的思想家越來越多地把注意力轉移到從文化上尋求物質發展與人類自身完善之間的合理平衡上。馬克思的“新人”觀就為人類擺脫“物役性”文化困惑提供了一條根本出路:從文化理念上尋找商品意識與人文精神的融合與更新,從而為人成為“新人”提供“意義”的憑借和價值標準。

    在市場經濟社會,人對自身發展的意向、要求和評價,人的理想、人格特質和倫理道德,歸根到底是為市場經濟所制約,并受相應的商品意識影響。然而,“文明”的真實含義并不是對人的自然欲望的一味滿足,而是對“自然本性”中種種“非人性”因素以及文化中非人性傾向的疏導和改造。社會實踐內容包括商品生產流通和人類精神生活等。在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意識主要反映人在經濟活動中的利益和要求,人被設定為“經濟人”,其全部活動背后所潛藏的動機都只是為了利益,這就使得資本主義社會“人和人之間除了裸的利害關系,除了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就再也沒有任何別的聯系了”。人文精神則反映著以人的發展為中心的社會要求和價值取向,它把人設定為“道德人”、“完整人”,其全部活動都蘊涵著對生存意義、精神家園和價值目標、理想信念的追求和憧憬。顯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意識和人文精神不僅是兩個不同的精神范疇,也是兩種不同的價值觀念體系。它們都深深扎根于市場經濟的土壤中,折射出市場經濟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即以物和金錢為鵠的,還是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的。二者的矛盾和對立使社會具有了兩種對立的價值觀念、兩種對立的輿論導向和兩種對立的行為規范與評價標準。市場經濟社會自身的矛盾,將不同性質的力量施加到同一個人身上,使人的精神生活陷入深深的困惑和苦惱之中。如果說人類第一次是從“宗教”枷鎖中解放出來,那么如今人類有必要實行第二次解放,即從“物”的枷鎖中解放出來。而馬克思的“新人”觀則鮮明地反映了這一歷史性要求。

    “新人”觀是在馬克思的以自由為價值導向的人類實踐發展觀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哲學作為實踐的唯物主義,始終反對在抽象的理想中設計人的前景,而是要立足于社會物質條件,從人的現實活動出發去考慮問題。“當18世紀的農民和手工工場工人被吸收到大工業以后,他們改變了自己的整個生活方式而完全成為另一種人,同樣,用整個社會的力量來共同經營生產和由此而引起的生產的新發展,也需要一種全新的人,并將創造出這種新人來。”這種新人不是自然而然產生的,是現代化大生產的產物,這種新人是在實踐活動中,在改造環境的同時也在改變著自己的“自由王國”中的“自由的人”。如前所述,人類目前整體上面臨著嚴峻的精神危機,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既需要調動每個社會成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各自的智慧和潛力;另一方面又需要社會各成員的協作行動。人是實踐活動的主體,是世上唯一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意識來決定和創造對象世界的存在物。隨著社會實踐的不斷擴大和豐富,馬克思所憧憬的“真正的自由王國”將會愈加富有生命力。那時候,“個性得到自由的發展,因此,并不是為了獲得剩余勞動而縮短必要勞動的時間,而是直接把社會必要勞動壓到最低限度,那時,與此相適應,由于給所有的人騰出了時間和創造手段,個人會在藝術、科學等方面得到發展”。在人的實踐活動中,人的自覺的意識所創造的全部精神文明將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根本力量之一。

    因此,馬克思所熱切呼喚的“新人”是一種“全面發展的人”。馬克思認為:“人以一種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質。”這一文化價值理想深深植根于對人的辯證發展的自覺把握與切實體認上。按照馬克思的人的發展三階段理論,人的發展歷程必須經過群體人、個體人與社會人三種形態。如果說人在群體主義時期,人依靠自然紐帶組成共同體,在能力十分低下的情況下去處理同自然界的關系,那么,當人已經從大自然的限制與束縛中解放出來,并成為大自然的主人時,一些人卻為了占有更多的物質財富而企圖統治和控制他人。因此。要擺脫“物役性”的精神困惑,必須依賴人的覺醒,使人成為歷史過程的自覺參加者,成為社會化的個人。這種“新人”與受制于“控制消費的官僚社會”的“經濟人”截然不同,他完全擺脫了以占有財富為人生宗旨的“物欲”的束縛;同時又與只重精神而輕財富,重義輕利的“道德人”完全不同,這種“新人”力爭把“道德人”理念中體現的終極意義的價值合理地落實于俗世中,而不使其因空靈而無法實現。這種“新人”所體現的文化價值理想,是在更高層面重建科學與人文、物質與精神、人類與社會協調促進、全面發展的人。

    堅持以人為本,堅定不移地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思想,是我們黨在堅持馬克思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是最高理想的基礎上,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深刻總結國內外現代化建設的經驗教訓,突出發展旨在實現兩個全面發展的新理念。經濟增長、社會和諧、環境優化歸根到底是為了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就是人類能動創造的主體能力不斷生成、進步、展現并由片面的人向“新人”躍遷的過程,是人類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不斷創新的過程。其創新的意義和價值在于以一種動態的形式揭示了人的發展同社會發展之間的互動關系。所謂全面發展,指經濟發展的目標是致力于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所謂協調發展,旨在改變過去那種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片面發展觀,必須使得經濟與社會、城市與鄉村、東部與西部地區以及社會各個領域互相促進,共同,發展;所謂可持續發展,就是實現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人的和諧相處。在這里,社會的全面發展與人的全面發展是辯證統一于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之中: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人的全面發展提供了豐裕的物質和有序的制度文化保障,人的全面發展反過來又為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思想和人力資源。因此,堅持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它同馬克思的“新人”觀有著一脈相承的關系。

    首先,科學發展觀明確把“以人為本”,構建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共生共存的社會作為社會主義發展的終極目標。馬克思一貫重視人的發展,人類歷史發展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人是“社會聯系的主體”。因此,人是社會歷史發展的主體的命意就使“以人為本”、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共生共存成為唯物史觀的題中應有之義。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我國社會的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渠道、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趨多樣化。它使得社會中各階層的競爭觀念、主體意識不斷增強。同時,改革中的利益調整所帶來的社會各個階層的重新定位,要求我們建立起一整套能夠體現和包容、平衡和調節各階層利益的政治機制,充分實現和保障最廣大人民的民主政治權利。“以人為本”就是從價值觀上解決這些問題的一種思路。其中,各盡所能、各得其所是和諧社會人的發展的基礎,共生共存、和諧相處則是人的發展的目的要求。即以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安定有序之理念把各種社會資源和力量調整到最佳狀態,使其凝聚成一股合力,使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保持著相互促進、共同生長、和諧相處,共建人類家園。“各個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并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由”,這正是當代關于人的歷史和歷史的人在質的向度上的躍遷和提升。

    第6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論文摘要:消費問題是我國商品經濟研究的重要內容.史學家司馬遷不僅在歷史學方面成為了那個時代無人比擬的大家,而且在消費經濟思想方面也實現了 "成一家之言"的目標.他的人性自利論學說與斯密學說不謀而合且似乎存在著淵源聯系的影子,基于此所形成的"因導"消費思想更是形成了其經濟思想獨特的理論體系,這種與傳統貴義賤利論和黜奢崇儉論格格不入的消費思想也為后世提供了極具參考意義的理論來源.

    “歷史一不一定是線性的一是人類對那些稍縱即逝事物的意義化回應”(保羅-利科)。司馬遷是中國古代偉大的史學家和文學家。正是這位被譽為“史學之父”的漢代良師,不但在歷史學中“究天人之際,通占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而且他在經濟思想方面對社會經濟問題進行的論證說明也是經濟思想發展史中容忽視的篇章和系統的經濟學說,其中他的消費思想可以說是其思想理淪中的特色之說。

    一、司馬遷消費思想的產生背景

    司馬遷1O歲誦古文經書,20歲南游長江、淮水,北渡汶水、泗水,訪會稽、游齊魯,經彭城、梁、楚而歸。少時師從孔安國、董仲舒,出仕為郎中,后繼父職為太史令。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雖遭李陵之禍,但終忍辱完成其不朽之作《太史公集》。就司馬遷的經濟思想而言,主要體現在《平準書》和《貨殖列傳》這兩篇文章中。其中所體現出的關于人性自利學說及由此形成的“因導”消費思想可以說是司馬遷經濟思想中的精要之處。

    在司馬遷生活的時代,正值西漢政權建立六七十年,漢皇朝已達鼎盛時期,但就是在這樣一種社會背景下,他卻以自己獨特的敏銳目光看到漢武帝時代因軍費、封禪而形成的揮霍,看到鹽鐵專賣、均輸平準中的與民爭利。正是因為當時蓬勃向上發展的社會商品經濟,促使司馬遷憑借一種進步的歷史觀來抒發自己反對與民爭利的豪氣,來抒發自己對社會經濟活動發展規律的認識,從而形成了自己具有鮮明特色的經濟理論。

    一、司馬遷的基本思想是自然主義。

    他宗法孔孟,摻之以道家學說并企圖用黃老之學融合各家。崇信:“春夏[人]死,秋冬旺相,非能為之也;日朝出而暮人,非求之也,天道自然。”這種動態的自然觀體現在經濟思想中,就是一種經濟自由主義。司馬遷的自由經濟崽想,是基于他的法自然思想,既要盡物之性,還要盡人之性。而基本的人性是以自利為基礎的,正所謂“富者,人之性情,所不學而俱欲者也”。這種基于自利思想的經濟自由主義體現在消費觀,也就必然會帶有某些與傳統的黜奢崇儉思想格格不入的理論特征。

    二、司馬遷的自利觀與斯密的人性學說

    司馬遷認為人的性情是求財益富,追求功利,“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淵之’卜,無所不入”。人的本性就是滿足自己的欲望,自占及今無有例外。《史記·貨殖列傳》對此曾有過精彩的描述:“夫神農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詩》、《書》所述虞、夏以來,耳目欲極聲色之好,口欲窮芻豢之味,身安逸樂,而心夸矜勢能之榮使。俗之漸民久矣,雖戶說以眇淪,終不能化。”自古以來,人們的耳朵和服睛都總是盡量享受最美妙的聲音和色彩,嘴里都總是想嘗遍牛羊豬狗等各種美味,身體安于舒適快樂,而心里則夸耀自己的權勢本領,引以為榮,這種習俗對人民的浸染已經很久了,即使用最美妙的言辭逐戶去勸說,最終也是無濟于事的。司馬遷告訴人們,關于人的自利自榮說決不是一己之見,上古的典籍記載充分地體現出這一事實。人的本質是一樣的,但各有專長,人們為滿足自己的欲望,各揚所長,以為互補,并制約著經濟活動的不良現象,使各行業健康的發展下去而不必人為的指令或號召。“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為證明此觀點,司馬遷還分別列數了1O種有著不同自利動機的社會現象。總之,人們無不為謀一己之利而奔波,即所謂“此有知盡能索耳,終不全力而讓財矣”。

    司馬遷的認識集管子、韓非之大成是有一定現實基礎的,雖然也有其偏頗之處,但這種肯定謀利是人的本性,勢必會要求人的謀利行為應當得到尊重,在經濟政策上也就必然要求經濟的自由主義,這種要求的提出在傳統社會幾千年的集權統治思想中是難能可貴的。司馬遷的思想是宣揚自利合理和經商致富光榮的經濟思想,自漢代以來,國家政權在法律上對商賈…直是打擊或抑制的,在士大夫的心目中始終是不齒的群體。所以司馬遷的這種與時政對立的反潮流作法,在當時足具有重大開創意義的。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表明:“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賤之征貴,貴之征賤,各勸其業,樂其事,若水之趨下,日夜無休時。不召而自來,不求而民自出之。”這種自利的觀點和亞當·斯密的理論有類似之處,斯密在《國富論》中說:“我們并不從屠戶、釀酒家或面包師的恩惠,而是從他們對他們自己利益的關心中,期望我們的飲食。我們不訴諸于他們的利他心,而訴諸于他們的利己心。……每一個人,只要他不觸犯司法規章,便可完全自由自主追逐他自己的利益,把他的勤勞和資本,來同他人或其他階層的勤勞和資本相競爭。”亞當·斯密的社會觀是人性論。他研究經濟現象的出發點是自然秩序的思想,而這種自然秩序是建立在人的本性的基礎之上的。在斯密看來,人的本性是利己主義即個人主義,追求個人利益是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惟一動力,而交換就是由于“人類本性”所決定的,人類的利己心促使他們相互交換。他說:“他如果能夠刺激他們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訴他們,給他們做事,是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他要達到目的就容易的多了。……請給我以我所要的東西吧,同時,你也可以獲得你所要的東西:這句話是交易的通義。”

    因此,斯密認為,每個人雖然追求的是個人利益,不會顧及到社會的利益,但是他為了個人利益的活動,其結果會給整個社會帶來利益。在“一切都聽其自由”的社會里,人們就是受著“一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達到一個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雖然亞當·斯密和司馬遷的自利觀點受著不同的歷史條件的影響,但二者的結論卻是極為相似的,只不過司馬遷比斯密要早約2000年認識到人性自利的一面。正如歌德所說,“在審美標準上,當歐洲人還在叢林中奔跑時,中國人已有優美的傳奇故事了”。

    同時,司馬遷還認為求利致富的欲望人人都有,并且人人都想通過各種手段得到滿足,但他贊許的是那種有著較高道德標準的求利行為。這一點要比斯密似乎更有向上的人生意義。他認為,“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忿,忿而無度量則爭,爭則亂。先王惡其,故制禮義以分之。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不窮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持而長。”然而,從根本上說,思想的形成總是要受到人們有限理性的限制而不可避免的沾染上那個歷史時期某些正統道德的氣息,司馬遷也不例外,他在揭示人類各種自利行為的同時,也不忘用禮義:道德的約束來規整人民的各類欲求,以不致損害政治上的統治。但是,總體來說,司馬遷的人性自利學說在中國古代經濟思想中的確是一股新鮮的氣息,這種承認自利、重視消費的思想與傳統的貴義賤利論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說到司馬遷與斯密的淵源問題,目前理論學界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其中楊格認為足司馬遷最先提出了“看不見的手”的等價隱喻,人們逐利的行為就像水自然流淌一樣無需刻意地把握,這種人類的經濟活動是“道之所符”、“自然之驗”。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的中心思想很可能就是來源于中國,其依據是在《國富論》出版前的1O年,斯密曾經到巴黎訪問了著名的重農主義學派創始人杜爾閣,而此時正值杜爾閣接待兩位來自中國的學者高麗殊與楊德旺。那么斯密很有可能直接從這兩位中國學者或者杜爾閣那里了解到司馬遷的思想從而受到啟發,這一點從二者的理論觀點和自然哲學態度的不謀而合似乎可以窺見其中淵源聯系的影子。當然,對這一觀點持反對意見的學者也不在少數,然而不論其淵源一說是否屬實,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距斯密理論的幾千年的東方世界里,司馬遷已經開始關注人性自然、循勢因導的經濟活動了。

    三、司馬遷基于自利論的“因導”消費思想

    消費思想是指人們對待可支配財富的觀念和態度,是對消費活動過程的消費對象、消費方式和消費趨勢的認識評價和價值判斷。而黜奢祟儉思想在中國的古代一直作為正統的消費理論存在,這一點西方也不例外,西方人直到十七八世紀還在強調黜奢崇儉,把奢侈看作“難以制服的野獸”和“最大的災禍”。但是,司馬遷在對人性自利行為的精彩論述過后,基于這種自利論的思想,他又提出了一種與封建正統黜奢崇儉思想格格不入的消費觀即“因導”消費思想。由此,秦漢社會一直以來的“尚儉”思想逐漸產生了向“崇奢”思想演變的趨勢。

    所謂“因導”消費思想得名于他對國家在經濟活動中的指導方針:“故善者兇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也就是說最好的調控經濟的方法就是順應其發展的必然趨勢,其次是因勢利導,再次是教育勸說、約束管理,最下策才是與民爭利。基于這種理論基礎,建立于此之上的消費思想也同樣帶有濃厚的“因導”色彩。

    《史記·禮書》中曾經生動精彩地寫到:“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人體安駕乘,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目好五色,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口甘五味,為之庶羞酸咸以致其美;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司馬遷認為消費者一般都是具有奢侈攀比風氣心理的,但這種放縱消費在集權王朝是不適于平民百姓的,而具有此種消費心理且具備此種消費能力的人是上層政治階級和富有的商賈階層。而等級消費制只確保了王權統治階級較高的消費標準,卻限制了商賈階層的消費要求,這是不利于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司馬遷列舉當時各地名品特產認為此皆中國人民所喜好,他認為農虞工商是消費資料的總源泉,EffJ越發達,消費品供給越充裕,社會經濟也就會越繁榮。在這里他雖然模糊了必需品和奢侈品的界限,但是這種將消費的基礎由農業生產擴大到整個國民經濟的思想,完全擺脫傳統重農唯農主義的偏見,向傳統黜奢崇儉思想發起了挑戰。但由于司馬遷的這種“因導”消費思想并沒有意識到在當時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工商業的優先過度發展也許會有害于作為當時經濟基礎的小農經濟的穩步發展。所以,他的這種超現實思想并未得到統治階層的重視和支持。然而,司馬遷的“因導”消費思想畢竟是傳統消費經濟發展中的一種逆思潮,他的思想為后世商品經濟要求商人資本獨屯發展的消費意識做出了開創性的貢獻。

    司馬遷的“因導”消費思想明確地表達了當時商人階層的消費意識,這個階層具備足夠的消費能力,卻受到爵祿等級消費制的約束和封建特權階級的不齒。而只有在消費政策上實施“因導”消費思想,統治階級和商賈階層的適時消費才會有政治依據。他認為這種消費思想于已于國都是有利的,尤其是依靠制作、出售奢侈品為業的富商臣賈可以使自己的經濟活動師出有名,并以此盡可能多的分割封地主的地租和賦稅收入,對于國家而言“因導”消費思想會由于鼓勵消費活躍經濟使得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普遍提高,仁義道德才會因此而廣泛滲入人們的心中。做到“禮生于有而廢于無,人富而仁義附焉”。

    司馬遷消費思想的屬性決定了它的反傳統特點。他認為正是在財貨的種類較少而人的物質欲望受到限制的時代,才會形成“小國寡民論”和否定商業的論調。但是,一旦消費生活的水準提高和習慣于富裕生活之后,要想人為的限制和壓抑人的欲望就非常困難了。所以不如通過使農業、林業、手工業等行業的產品符合消費者的欲望并滿足他們,最終使國家和人民走向富裕之路。

    司馬遷肯定消費生活中的人的本能欲求,并以滿足這種欲望作為經濟生活的目標。這種消費觀存舌定傳統貴義賤利論和黜奢崇儉論的同時,也肯定了人的欲求重視消費活動對社會經濟的重大影響作用,指出了致富途徑的“富無經業”,表達了要求提高商業社會地位和要求經濟自由運行的超時代的思想,為后世留下了從欲求以及消費角度“得以觀擇”的理論參照。

    四、結語

    人類的求利動機是一種天性,這種“天性很可能以這種方式來欺騙我們。正是這種蒙騙不斷地喚起和保持人類勞動的動機。正是這種蒙騙最初促使人類耕種土地,建筑房屋,創立城市和國家,在所有的科學和藝術領域中有所發現、有所前進。這些科學和藝術,提高了人類的生活水平,使之更加豐富多彩;完全改變了世界面貌,使自然界的原始森林變成適于耕種的平原,把沉睡荒涼的海洋變成新的糧庫,變成通達大陸上各個國家的行車大道。”經濟是一種文明,更是一種文化、一種思想,它不僅僅是只包有物質的內容,同時它還包含著濃厚的精神層面的意義。司馬遷的人性自利論學說以及基于此產生的“因導”消費觀思想作為我國經濟思想長河中的一份珍貴遺產,正是這樣的一種思想和文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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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詹姆斯·w·湯普遜.中世紀晚期歐洲經濟社會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

    第7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小學思想品德課的基本任務就是要教育學生學會做人,因此,從當今新的歷史時代出發認真總結、研究中國古代道德文化遺產,對于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美德,推動小學思想品德課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什么是傳統美德?今天我們應當繼承哪些美德?這是我們在討論此問題時首先應當明確的。中國幾千年的道德文化為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借鑒的東西,就道德內容講,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以善為本的人倫思想。與人為善是傳統道德中很重要的內容,至今仍被人們奉為做人之本。其中強調,在與人交往時要溫和、友愛、忠厚、善良。在家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姐妹;在外要“愛人”,如孔子提出“仁者愛人”,墨子提出“兼相愛”,要“愛人猶己”,都強調了要善待他人,對人有仁愛之心。另外,在處理個人與他人的關系上,強調要講謙讓,替他人著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教人們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不要只顧自己、不想他人。在這種道德倫理思想支配下,形成了我們中華民族良好的社會風尚,如尊老愛幼、助人為樂、講謙讓、懂禮貌等等。這種謙和、善良的人倫思想,正是我們今天待人處世、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所應提倡的。

    第二,自謙自責,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為人之道。對己嚴、對人寬一直作為傳統美德流傳至今,它強調做人要謙虛、謹慎,不能驕傲自滿。事情沒有做好,首先要“反求諸己”,從自己這里找原因。所謂“躬自厚而薄責于人”、“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都強調了在為人處世上要嚴于解剖自己,對待他人要寬容,不苛求于人。傳統道德觀還強調,當自己強于人時要“毋以己長而形人之短”,當自己不如人時,不要嫉妒人,“毋以己拙而忌人之能”。這些都是很好的品質。今天,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我們提倡要敢于表現自己參與競爭,這種自謙自責、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思想還需要不需要呢?我認為,不但需要,而且還有它特殊的意義。我們講競爭不是資本主義的相互傾軋,在競爭中更需要學會正確對待自己和他人,心胸寬闊,能與人合作。

    第三,自尊自愛,講情操、重氣節的人格品質。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多少仁人智士都把追求高尚情操作為理想人格的重要方面。比如,強調為人要正直,面對邪惡要剛直不阿,敢于主持正義,寧愿直死,不可曲生。做人要有骨氣,“在上不驕、在下不諂”、要潔身自好,“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另外強調做人要知榮辱,懂得自尊自愛“痛莫大于不聞過,辱莫大于不知恥”、“人必其自愛也,然后人愛諸、人必其自敬也,然后人敬諸”。這種自尊自愛、追求高尚情操的精神品質,千百年來一直是中華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天,在對外開放的新形勢下,加強對學生進行高尚道德情操的教育,從小培養他們懂得自尊自愛是很重要的。

    第四,以公為先的人生價值觀。與西方人本主義道德觀相比,中國傳統道德觀更注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個人與國家利益的關系上,強調要“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要以“為國為民獻身為榮”,在生死觀上強調要能做到“舍生取義”生要生得正大、死要死得壯烈。“生當做人杰,死亦為鬼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這些都表達了以公為先的人生價值觀。特別是在祖國危難關頭,民族英雄們所表現出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以國家之務為己任”的民族責任感和“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的熱愛祖國、忠于祖國之情。盡管在封建社會中,這種以公為先的思想通常與忠君相聯系,帶有封建主義的色彩,與我們今天提倡的先公后私、大公無私的道德境界不能相提并論,但其中的忘我精神、犧牲精神、高度的民族責任感,還是我們進行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應該發揚光大。

    此外,在傳統道德中,還有一些。如:教人們要珍惜時間,勤奮好學,自強自勉,以及勞動人民在長期艱苦的生活和勞動環境中形成的吃苦耐勞、克勤克儉,艱苦奮斗的精神和豁達樂觀的性格等等。這些都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如何將這些傳統美德吸收到思想品德課中,使它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重放異彩?我認為首先要處理好繼承傳統美德與體現時代精神的關系。

    我們經常強調在思想品德課中要繼承傳統美德,也要體現時代精神。這二者之間并不是各自孤立的,存在著辯證統一的關系。談繼承,應立足于當今時代,從當今時代的要求出發對傳統道德進行篩選、創新、改造,使之成為新時代道德文明的一部分;談到時代精神也離不開對傳統道德的繼承,因為任何一種新的道德觀都不是憑空產生的,它不僅依賴于當前的社會經濟基礎,也是對原有道德的揚棄,新的道德觀念是在對舊道德的更新改造的基礎上確立起來的。因此,小學思想品德課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著重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從時代進步的角度對傳統美德的再認識。

    道德是一定時代的產物,每一道德觀都以一定時代為基礎,即使是帶有人類道德共性的傳統美德,人們對它的認識層次也因時代的不同存在差異。

    如,艱苦樸素、艱苦奮斗,這是勞動人民在長期的艱苦生活和勞動中形成的美德。這些美德在任何時代都是應當提倡的,但今天講與過去講,哪怕是20年前都是不一樣的。過去講艱苦樸素、艱苦奮斗更注重于物質上的節約,生活上的儉樸和在貧困艱苦條件下的吃苦耐勞精神。這是勞動人民對勞動成果和艱苦的勞動環境所持的一種樸素的情感和態度。今天,生活條件改善了,特別是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區,人們已經開始向小康水平邁進,我們還抱著原來的觀點教育學生顯然不行,那么,我們還要不要講艱苦樸素、艱苦奮斗呢?當然要。艱苦樸素、艱苦奮斗不僅是人對勞動成果、物質條件的態度,同時也是人的一種生活態度、生活追求,在物質生活逐漸豐富的今天,是以奢侈、浪費,以能吃能花為美,還是以節儉為榮;是貪圖安逸、追求享受,還是艱苦奮斗,反映出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態度。今天,我們進行艱苦樸素、艱苦奮斗的教育,應從現實社會出發,著眼于培養學生以簡樸為榮,肯于吃苦,勇于奮斗的良好品質和道德風貌,而不能停留在“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認識水平上。

    再如,熱愛祖國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可以說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哪個民族有著像中華民族這樣濃厚的愛國情感。然而,在自然經濟狀態下和長期封閉的社會環境中形成的愛國情感又具有狹隘性和封閉性,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我們的愛國主義教育。比如在認識祖國方面曾經表現出的夜郎自大的傾向,單純強調祖國的繁榮富強,缺少憂患意識的培養;另外,過分強調愛國不離本土,簡單地把是否留在國內作為衡量愛國與否的標準等等,從而造成教育上的片面性。今天我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決不是狹隘的民族主義,要在世界大背景下讓學生認識祖國,既要看到祖國建設的興旺發達,又要看到與先進國家的差距,著眼于提高學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為祖國做貢獻的責任感。

    另外,如寬厚、謙讓、謙虛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在封建社會里,又與忍讓、與世無爭、隨遇而安、孤高自傲等消極的人生態度相聯系。

    所以,在談到繼承傳統美德時,應從時代進步的角度,對傳統美德進行再認識,使小學思想品德課教學,更好地體現時代的要求,反映新時代的風貌。

    (二)以科學的態度對待道德文化遺產,從時代的要求出發,對道德文化遺產進行更新改造,為現實服務。

    傳統的道德文化遺產是古人留下的一筆寶貴財富,它們流傳千百年,至今仍有著深刻的教育意義和借鑒價值。對這些傳統道德文化遺產,應本著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原則,進行更新、改造,賦與新的生命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以合理的利用。

    有些優秀的傳統篇,如優秀的傳統故事、格言警句,可以直接納入小學思想品德課教材。目前,我們教材中已吸收了一些,如“狼來了”、“鑿壁借光”、“十八缸水”等故事,以及古代的格言、諺語,但隨意性較大。我認為,對優秀的傳統篇應有一總體考慮,對其中代表中國道德的精華、具有流傳價值又符合小學生理解能力的,應有意識、有重點地吸收到教材中,使這些傳世佳作一代一代傳下去,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思想品德課教材風格。

    有些傳統道德,如孝敬父母,在封建社會中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是封建家庭倫理觀的核心,體現著封建的宗法依附關系。特別是“父為子綱”、“父母在不遠游”之類的說教,是我們今天應屏棄的,但其中贍養父母、尊敬父母等觀念還是要提倡的。對類似這樣的傳統道德,我們既不能一概排斥,也不能照搬古人的說教,而是在更新、改造的基礎上,賦予新的內涵,使其成為反映時代要求的新道德。

    另外,古代蒙學中采用的一些方法,我們也可以考慮借鑒。如《增廣賢文》,將各時代和當時社會廣為流傳的格言、諺語,用依韻歸類的方法編排成文,讀來瑯瑯上口,便于詠誦和記憶;再如《三字經》,將道德要求和道德故事用三字排列方法,編成順口溜。學生在讀誦中記住了這些故事和要求,數年后,一想起“三字經”,就能回憶出故事的內容及所講的道理。兒童期是一個人記憶力最好的時期,在這時給他們一些至理名言,讓他們記憶、背誦,將會使他們終生受益。當然,我們不能照搬古時的方法,它們只是給我們提供一個思路,我們還應根據當今時代的特點編出具有時代風格的新篇。

    (三)在克服傳統道德觀中消極因素的基礎上,不斷確立反映時代精神的新道德,以新道德代替舊道德。

    當我們談到繼承時,也應看到傳統道德中存在著的不可低估的消極因素。它不僅根深蒂固地積淀于人們的思想意識中,而且也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下一代。

    如封建的家庭依附觀念對現代孩子的影響,集中表現為孩子對父母的過分依賴和獨立意識的欠缺;再如,長期存在于沒落封建統治者中的擺闊氣、講排場的風氣,在今天的社會中也有反映,由此造成一部分學生道德觀念的混淆,以顯闊、出手大方為美;另外,在傳統觀念中存在著的保守性、封閉性,造成我們民族長期以來求穩求安、墨守成規、滿足現狀的心理狀態,缺乏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到現代的青少年一代。

    第8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小學思想品德課的基本任務就是要教育學生學會做人,因此,從當今新的歷史時代出發認真總結、研究中國古代道德文化遺產,對于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美德,推動小學思想品德課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什么是傳統美德?今天我們應當繼承哪些美德?這是我們在討論此問題時首先應當明確的。中國幾千年的道德文化為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借鑒的東西,就道德內容講,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以善為本的人倫思想。與人為善是傳統道德中很重要的內容,至今仍被人們奉為做人之本。其中強調,在與人交往時要溫和、友愛、忠厚、善良。在家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姐妹;在外要“愛人”,如孔子提出“仁者愛人”,墨子提出“兼相愛”,要“愛人猶己”,都強調了要善待他人,對人有仁愛之心。另外,在處理個人與他人的關系上,強調要講謙讓,替他人著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教人們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不要只顧自己、不想他人。在這種道德倫理思想支配下,形成了我們中華民族良好的社會風尚,如尊老愛幼、助人為樂、講謙讓、懂禮貌等等。這種謙和、善良的人倫思想,正是我們今天待人處世、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所應提倡的。

    第二,自謙自責,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為人之道。對己嚴、對人寬一直作為傳統美德流傳至今,它強調做人要謙虛、謹慎,不能驕傲自滿。事情沒有做好,首先要“反求諸己”,從自己這里找原因。所謂“躬自厚而薄責于人”、“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都強調了在為人處世上要嚴于解剖自己,對待他人要寬容,不苛求于人。傳統道德觀還強調,當自己強于人時要“毋以己長而形人之短”,當自己不如人時,不要嫉妒人,“毋以己拙而忌人之能”。這些都是很好的品質。今天,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我們提倡要敢于表現自己參與競爭,這種自謙自責、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思想還需要不需要呢?我認為,不但需要,而且還有它特殊的意義。我們講競爭不是資本主義的相互傾軋,在競爭中更需要學會正確對待自己和他人,心胸寬闊,能與人合作。

    第三,自尊自愛,講情操、重氣節的人格品質。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多少仁人智士都把追求高尚情操作為理想人格的重要方面。比如,強調為人要正直,面對邪惡要剛直不阿,敢于主持正義,寧愿直死,不可曲生。做人要有骨氣,“在上不驕、在下不諂”、要潔身自好,“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另外強調做人要知榮辱,懂得自尊自愛“痛莫大于不聞過,辱莫大于不知恥”、“人必其自愛也,然后人愛諸、人必其自敬也,然后人敬諸”。這種自尊自愛、追求高尚情操的精神品質,千百年來一直是中華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天,在對外開放的新形勢下,加強對學生進行高尚道德情操的教育,從小培養他們懂得自尊自愛是很重要的。

    第四,以公為先的人生價值觀。與西方人本主義道德觀相比,中國傳統道德觀更注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個人與國家利益的關系上,強調要“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要以“為國為民獻身為榮”,在生死觀上強調要能做到“舍生取義”生要生得正大、死要死得壯烈。“生當做人杰,死亦為鬼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這些都表達了以公為先的人生價值觀。特別是在祖國危難關頭,民族英雄們所表現出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以國家之務為己任”的民族責任感和“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的熱愛祖國、忠于祖國之情。盡管在封建社會中,這種以公為先的思想通常與忠君相聯系,帶有封建主義的色彩,與我們今天提倡的先公后私、大公無私的道德境界不能相提并論,但其中的忘我精神、犧牲精神、高度的民族責任感,還是我們進行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應該發揚光大。

    此外,在傳統道德中,還有一些。如:教人們要珍惜時間,勤奮好學,自強自勉,以及勞動人民在長期艱苦的生活和勞動環境中形成的吃苦耐勞、克勤克儉,艱苦奮斗的精神和豁達樂觀的性格等等。這些都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如何將這些傳統美德吸收到思想品德課中,使它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重放異彩?我認為首先要處理好繼承傳統美德與體現時代精神的關系。

    我們經常強調在思想品德課中要繼承傳統美德,也要體現時代精神。這二者之間并不是各自孤立的,存在著辯證統一的關系。談繼承,應立足于當今時代,從當今時代的要求出發對傳統道德進行篩選、創新、改造,使之成為新時代道德文明的一部分;談到時代精神也離不開對傳統道德的繼承,因為任何一種新的道德觀都不是憑空產生的,它不僅依賴于當前的社會經濟基礎,也是對原有道德的揚棄,新的道德觀念是在對舊道德的更新改造的基礎上確立起來的。因此,小學思想品德課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著重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從時代進步的角度對傳統美德的再認識。

    道德是一定時代的產物,每一道德觀都以一定時代為基礎,即使是帶有人類道德共性的傳統美德,人們對它的認識層次也因時代的不同存在差異。

    如,艱苦樸素、艱苦奮斗,這是勞動人民在長期的艱苦生活和勞動中形成的美德。這些美德在任何時代都是應當提倡的,但今天講與過去講,哪怕是20年前都是不一樣的。過去講艱苦樸素、艱苦奮斗更注重于物質上的節約,生活上的儉樸和在貧困艱苦條件下的吃苦耐勞精神。這是勞動人民對勞動成果和艱苦的勞動環境所持的一種樸素的情感和態度。今天,生活條件改善了,特別是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區,人們已經開始向小康水平邁進,我們還抱著原來的觀點教育學生顯然不行,那么,我們還要不要講艱苦樸素、艱苦奮斗呢?當然要。艱苦樸素、艱苦奮斗不僅是人對勞動成果、物質條件的態度,同時也是人的一種生活態度、生活追求,在物質生活逐漸豐富的今天,是以奢侈、浪費,以能吃能花為美,還是以節儉為榮;是貪圖安逸、追求享受,還是艱苦奮斗,反映出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態度。今天,我們進行艱苦樸素、艱苦奮斗的教育,應從現實社會出發,著眼于培養學生以簡樸為榮,肯于吃苦,勇于奮斗的良好品質和道德風貌,而不能停留在“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認識水平上。

    再如,熱愛祖國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可以說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哪個民族有著像中華民族這樣濃厚的愛國情感。然而,在自然經濟狀態下和長期封閉的社會環境中形成的愛國情感又具有狹隘性和封閉性,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我們的愛國主義教育。比如在認識祖國方面曾經表現出的夜郎自大的傾向,單純強調祖國的繁榮富強,缺少憂患意識的培養;另外,過分強調愛國不離本土,簡單地把是否留在國內作為衡量愛國與否的標準等等,從而造成教育上的片面性。今天我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決不是狹隘的民族主義,要在世界大背景下讓學生認識祖國,既要看到祖國建設的興旺發達,又要看到與先進國家的差距,著眼于提高學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為祖國做貢獻的責任感。

    另外,如寬厚、謙讓、謙虛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在封建社會里,又與忍讓、與世無爭、隨遇而安、孤高自傲等消極的人生態度相聯系。

    所以,在談到繼承傳統美德時,應從時代進步的角度,對傳統美德進行再認識,使小學思想品德課教學,更好地體現時代的要求,反映新時代的風貌。

    (二)以科學的態度對待道德文化遺產,從時代的要求出發,對道德文化遺產進行更新改造,為現實服務。

    傳統的道德文化遺產是古人留下的一筆寶貴財富,它們流傳千百年,至今仍有著深刻的教育意義和借鑒價值。對這些傳統道德文化遺產,應本著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原則,進行更新、改造,賦與新的生命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以合理的利用。

    有些優秀的傳統篇,如優秀的傳統故事、格言警句,可以直接納入小學思想品德課教材。目前,我們教材中已吸收了一些,如“狼來了”、“鑿壁借光”、“十八缸水”等故事,以及古代的格言、諺語,但隨意性較大。我認為,對優秀的傳統篇應有一總體考慮,對其中代表中國道德的精華、具有流傳價值又符合小學生理解能力的,應有意識、有重點地吸收到教材中,使這些傳世佳作一代一代傳下去,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思想品德課教材風格。

    有些傳統道德,如孝敬父母,在封建社會中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是封建家庭倫理觀的核心,體現著封建的宗法依附關系。特別是“父為子綱”、“父母在不遠游”之類的說教,是我們今天應屏棄的,但其中贍養父母、尊敬父母等觀念還是要提倡的。對類似這樣的傳統道德,我們既不能一概排斥,也不能照搬古人的說教,而是在更新、改造的基礎上,賦予新的內涵,使其成為反映時代要求的新道德。

    另外,古代蒙學中采用的一些方法,我們也可以考慮借鑒。如《增廣賢文》,將各時代和當時社會廣為流傳的格言、諺語,用依韻歸類的方法編排成文,讀來瑯瑯上口,便于詠誦和記憶;再如《三字經》,將道德要求和道德故事用三字排列方法,編成順口溜。學生在讀誦中記住了這些故事和要求,數年后,一想起“三字經”,就能回憶出故事的內容及所講的道理。兒童期是一個人記憶力最好的時期,在這時給他們一些至理名言,讓他們記憶、背誦,將會使他們終生受益。當然,我們不能照搬古時的方法,它們只是給我們提供一個思路,我們還應根據當今時代的特點編出具有時代風格的新篇。

    (三)在克服傳統道德觀中消極因素的基礎上,不斷確立反映時代精神的新道德,以新道德代替舊道德。

    當我們談到繼承時,也應看到傳統道德中存在著的不可低估的消極因素。它不僅根深蒂固地積淀于人們的思想意識中,而且也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下一代。

    如封建的家庭依附觀念對現代孩子的影響,集中表現為孩子對父母的過分依賴和獨立意識的欠缺;再如,長期存在于沒落封建統治者中的擺闊氣、講排場的風氣,在今天的社會中也有反映,由此造成一部分學生道德觀念的混淆,以顯闊、出手大方為美;另外,在傳統觀念中存在著的保守性、封閉性,造成我們民族長期以來求穩求安、墨守成規、滿足現狀的心理狀態,缺乏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到現代的青少年一代。

    第9篇:商品經濟形成的歷史條件范文

    經濟活動是人們在一定的經濟關系的前提下,進行是生產、交換、分配、消費以及與之有密切關聯的活動。在經濟活動中,存在以較少耗費取得較大效益的問題。經濟關系是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結成的相互關系,在各種經濟關系中,占主導地位的是生產關系。

    經濟一詞,在西方源于希臘文,原意是家計管理。古希臘哲學家色諾芬的著作《經濟論》中論述了以家庭為單位的奴隸制經濟的管理,這和當時的經濟發展狀況是適應的。

    在中國古漢語中,“經濟”一詞是“經邦”和“濟民”、“經國”和“濟世”,以及“經世濟民”等詞的綜合和簡化,含有“治國平天下”的意思。內容不僅包括國家如何理財、如何管理其他各種經濟活動,而且包括國家如何處理政治、法律、教育、軍事等方面的問題。

    包括在“經世濟民”內的“經濟”一詞,很早就從中國傳到日本。西方經濟學在19世紀傳入中、日兩國。日本的神田孝平最先把economics譯為“經濟學”,中國的嚴復則譯為“生計學”。二十世紀80年代以來,經濟學已逐漸成為各門類經濟學科的總稱,具有經濟科學的含義。

    現代經濟學在研究方法上大量運用現代數學方法和現代計算機技術,進行經濟數量關系的分析,這是由于現代經濟發展日益錯綜復雜,在此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運用這些新的方法進行精確的描述和解釋。經濟學各門學科依據本身的特點,適當運用現代數學和計算機技術的新方法和新成果,對于增強經濟科學的精確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經濟學發展簡史

    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是在資本主義產生和發展的過程中形成的。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以前,對當時的一些經濟現象和經濟問題形成了某種經濟思想,但是并沒有形成系統。

    在以歷史和文明悠久著稱的民族和國家中,以中國、古希臘、古羅馬及西歐中世紀保存的歷史文獻最為豐富。它們是兩個獨立發展的文化系統,在經濟思想方面都有重要的貢獻。

    古希臘、古羅馬及西歐中世紀的經濟思想

    古希臘在經濟思想方面的主要貢獻中,有色諾芬的《經濟論》,柏拉圖的社會分工論和亞里士多德關于商品交換與貨幣的學說。

    色諾芬的《經濟論》論述了奴隸主如何管理家庭農莊,如何使具有實用價值的財富得以增加。色諾芬十分重視農業,認為農業是希臘自由民的最好職業,這對古羅馬的經濟思想和以后法國中重農學派都有影響。

    柏拉圖在《理想國》一書中從人性論、國家組織原理以及使用價值的生產三個方面,考察社會分工的必要性,認為分工是出于人性和經濟生活所必需的一種自然現象。這種分析與中國古代管仲的“四民分業”論和孟子的農耕與百業、勞心與勞力的“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的理論,基本上是一致的。

    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與《倫理學》兩書中指出,每種物品都有兩種用途:一是供直接使用,一是供與其他物品相交換,而且說明了商品交換的歷史發展和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職能,指出貨幣對一切商品起著一種等同關系的作用,從而成為最早分析商品價值形態和貨幣性質的學者。

    古羅馬的經濟思想部分見于幾位著名思想家如大加圖、瓦羅等人的著作中。古羅馬對經濟思想的貢獻,主要是羅馬法中關于財產、契約和自然法則的思想。

    古羅馬早期有十二銅表法,以后在帝國時期有適用于羅馬公民的民事法律—市民法,和適用于帝國境內的各族人的萬民法。在這些法律中,對于財產權、契約關系以及與此相聯系的買賣、借貸、債務等關系都有明確的解釋。萬民法所依據的普遍性原則和自然合理性,以后逐漸形成自然法則思想,成為資本主義初期的自然法、自然秩序思想的重要來源。

    西歐中世紀雖然經歷了千年之久,但封建制度是在十一世紀才真正建立起來。中世紀的學術思想為教會所壟斷,形成所謂經院學派

    經院學派主要用哲學形式為宗教的神學作論證,但也包含某些經濟思想,用來論證某些經濟關系或行為是否合法或是否公平。后來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興起,教會不得不回答當時社會上出現的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貸款利息的正當性問題,一是交換價格的公正性問題。

    貸款取息與教義抵觸,教會曾一再明令禁止。但后來迫于大量流行的貸款取息的現實,經院學派不得不采取調和態度。

    在中世紀神學家中較早論述公平價格的是大阿爾伯特,他認為公平價格是和成本相等的價格,市場價格不能長期低于成本。對這兩個問題,在中世紀并未形成有說服力的觀點,但為以后的經濟學家提出了研究的課題。

    中國古代的經濟思想

    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和政治制度有著自己的特點。與西方古代的經濟思想比較,除在重視農業生產、社會分工思想等方面有些共同之處外,也有它自己的特點。這方面主要有“道法自然”的思想、義利思想、富國思想、賦稅思想、平價思想、奢儉思想等。

    道法自然是道家的經濟思想。道家從自然哲學出發,主張經濟活動應順從自然法則運行,主張清靜無為和“小國寡民”,反對當時儒家所提倡的禮制和法家所主張的刑政。道家這種經濟思想后來傳到西歐,對17~18世紀在西歐盛行的自然法和自然秩序思想有一定影響。

    義利思想是關于人們求利活動與道德規范之間相互關系的理論。“利”主要指物質利益,“義”是指人們行動應遵循的道德規范。儒家貴義賤利,成為長期束縛人們思想的僵化教條,妨礙了人們對求利、求富問題的探討和論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品經濟在中國的發展。

    中國古代思想家為使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國家富強,提出了各種見解或政策。孔子的學生有若就提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這是儒家早期的富國思想。以后商鞅在秦國變法,提出了富國強兵和“重本抑末”政策。商鞅和以后的韓非,認為農業是衣食之本、戰士之源,發展農業生產是國家富強的唯一途徑。同時,他們認為工商業是末業,易于牟利,如不加限制,就會使人人避農,危害農業生產,因而主張“禁末”。富國思想在中國的政治經濟思想史上具有獨特地位,這與中國長期是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主義國家這一特點有著密切關系。

    對土地課征賦稅是中國封建社會農產品的主要分配形式,是中國思想家經常論述的問題之一。自西周的“公田”制消亡后,對農業生產改為按所有田畝課征賦稅。因此,中國古代的經書、史籍如《尚書》、《周禮》、《國語》等,常有關于田地分級和貢賦分等的論述。

    平價思想,即關于穩定物價的思想。戰國時代,李悝、范蠡鑒于谷價大起大落對農民和工商業者都不利,提出國家在豐年購進糧食,在歉年出售糧食的“平糴”、“平糶”政策,使糧價只在一定范圍內漲落。這一平價思想也被用于國家儲備糧食的常平倉制度,和救濟貧民的義倉制度中。

    古代王公貴族生活的奢侈或節儉,關系到財用的匱乏或富足,稅斂的苛繁和薄簡,因此,對待消費應提倡“儉”還是“奢”,這也是中國古代思想家經常論述的一個問題。一般來說,黜奢崇儉是中國封建時期占支配地位的經濟思想。

    但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里,也出現過一些相反的觀點。如《管子》一書的《侈靡》篇,就論述過富有者衣食、宮室、墓葬等方面的侈靡性開支,可以使女工、太工、瓦工、農夫有工作可做。即有利于貧民得到就業和生活的門路,也可使商業活躍起來。這在當時確是一個頗不尋常的觀點,它從經濟活動各方面的相互聯系來考察消費問題,提出了消費對生產的反作用的卓越見解。

    除上述幾種主要經濟思想外,中國古代思想家還有其他的經濟觀點,如欲求思想、功利思想、理財思想、田制思想、富民思想、人口思想,以及地盡其利、民盡其力的思想等等。一般來說,中國古代的經濟思想,大都是為維護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統治服務的,但也有些思想是為擴大商品生產與交換、發展社會生產力開辟道路而提出來的。

    資產階級經濟學的發展和演變

    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產生和發展,在西歐各國逐漸形成了資產階級經濟學。

    重商主義16~17世紀是西歐資本原始積累時期。這一時期商業資本的興起和發展,促使封建自然經濟瓦解,國內市場統一,并通過對殖民地的掠奪和對外貿易的擴張積累了大量資金,推動了工場手工業的發展,產生了代表商業資本利益和要求的重商主義思想。

    重商主義原指國家為獲取貨幣財富而采取的政策。16世紀末以后,在英、法兩國出現了不少宣揚重商主義思想的著作。重商主義重視金銀貨幣的積累,把金銀看作是財富的唯一形式,認為對外貿易是財富的真正源泉,只有通過出超才能獲取更多的金銀財富。因此,主張在國家的支持下發展對外貿易。

    古典經濟學17世紀中葉以后,首先在英國,然后在法國,工場手工業逐漸發展成為工業生產的主要形式,重商主義已經不適應日益壯大的產業資本的利益和要求。資產階級面臨的任務是對封建勢力作斗爭,這種斗爭要求從理論上說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怎樣使財富迅速增長,探討財富生產和分配的規律,論證資本主義生產的優越性。由此,產生了由流通過程進入生產過程研究的古典經濟學。

    古典經濟學的先驅是英國的配第和法國的布阿吉爾貝爾。配第的主要貢獻在于提出了勞動價值論的一些基本觀點,并在此基礎上初步考察了工資、地租、利息等范疇。布阿吉爾貝爾認為流通過程不創造財富,只有農業和畜牧業才是財富的源泉。

    出現于18世紀50~70年代初的以魁奈和杜爾戈為主要代表的法國重農學派理論,是對資本主義生產的第一個系統理解。他們提出自然秩序的概念,用按資本主義方式經營的農業來概括資本主義,用的生產經營活動來分析資本的流通和再生產。

    斯密是英國古典經濟學的杰出代表和理論體系的創立者。他所著《國富論》一書把資產階級經濟學發展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他批判了重商主義只把對外貿易作為財富源泉的錯誤觀點,并把經濟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到生產領域。

    他克服了重農學派認為只有農業才創造財富的片面觀點,指出一切物質生產部門都創造財富。他分析了國民財富增長的條件以及促進或阻礙國民財富增長的原因,分析了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把它看作是一只“看不見的手”支配著社會經濟活動,他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生活,提出自由放任原則。

    李嘉圖是英國古典經濟學的完成者。他在1817年提出了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以分配論為中心的嚴謹的理論體系。他強調經濟學的主要任務是闡明財富在社會各階級間分配的規律,認為全部價值都是由勞動生產的,工資由工人的必要生活資料的價值決定,利潤是工資以上的余額,地租是工資和利潤以上的余額。由此,他闡明了工資和利潤的對立,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對立。此外,李嘉圖還論述了貨幣流通量的規律、對外貿易的比較成本學說等等。古典經濟學到李嘉圖時達到了頂峰,對后來的經濟學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

    古典經濟學產生于西歐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處于上升發展的時期,在這種條件下,古典經濟學還能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內在聯系和矛盾進行較為客觀的探索,因而具有一定的科學成份。古典經濟學員主要的貢獻是奠定了勞動價值論的基礎,從而成為馬克思的經濟學說的一個重要來源,但由于階級和歷史的局限性,他們的理論不可避免地包含一些庸俗因素。

    歷史學派19世紀上半葉德國資本主義的發展還遠遠落后于英法。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條件下,出現了以國家主義為先驅的德國歷史學派。

    歷史學派分為舊歷史學派和新歷史學派兩個階段。以羅雪爾為創始人的舊歷史學派活動于19世紀40~70年代。他們反對19世紀中葉以前的英法傳統經濟學,以歷史歸納法反對抽象演繹法;以歷史反對理論,否認經濟規律的客觀存在;以國家主義反對世界主義;以生產力的培植反對交換價值的追求;以國家干預經濟反對自由放任。

    隨著19世紀70年代德國資本主義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工人運動的蓬勃興起,出現了以施穆勒、瓦格納、布倫塔諾等為主要代表的新歷史學派,他們在上述基本觀點的基礎上,提出改良主義的“社會經濟政策”,因而被稱為“講壇社會主義者”。

    邊際效用學派這是19世紀70年代初出現在西歐幾個國家的一個庸俗學派,以倡導邊際效用價值論和邊際分析為共同特點,在其發展過程中形成兩大支派:一是以心理分析為基礎的心理學派,其主要代表為奧地利的門格爾、維塞爾和帕姆·巴維克等;一是以數學為分析工具的數理學派或稱洛桑學派,其主要代表有英國的杰文斯、法國的瓦爾拉斯和帕雷托。

    邊際效用學派在美國的主要代表是克拉克,他在邊際效用論的基礎上提出邊際生產力分配論。當代經濟學家把邊際效用價值論的出現稱為“邊際主義革命”,即對古典經濟學的革命。這個學派運用的邊際分析方法,后來成為資產階級經濟學發展的重要基礎。

    新古典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劍橋大學的馬歇爾,他在1890年出版的《經濟學原理》一書中,繼承19世紀以來英國庸俗經濟學的傳統,兼收并蓄,以折衷主義手法把供求論、生產費用論、邊際效用論、邊際生產力論等融合在一起,建立了一個以完全競爭為前提、以“均衡價格論”為核心的相當完整的經濟學體系,這是繼密爾之后庸俗經濟學觀點的第二次大調和、大綜合。

    馬歇爾用均衡價格論代替價值論,并在這個核心的基礎上建立各生產要素均衡價格決定其在國民收入中所占份額的分配論。他頌揚自由競爭,主張自由放任,認為資本主義制度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的自動調節達到充分就業的均衡。新古典經濟學從19世紀末起至20世紀30年代,一直被西方經濟學界奉為典范。

    制度學派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美國出現的歷史學派變種。它的主要代表有范勃倫、康蒙斯、米切爾等。他們把歷史學派的方法具體化為制度演進的研究,否認經濟理論的意義,以批判資本主義的姿態出現,提倡改良主義政策。

    此外,在北歐出現了以維克塞爾為代表的瑞典學派,提出與馬歇爾不同的理論體系,強調投資與儲蓄的均衡,提出自己的利息理論,在這一時期的資產階級經濟學說中,占有特殊地位。

    當代資本主義經濟學

    這里主要指經過所謂“凱恩斯革命”迄至今日的資產階級經濟學。

    凱恩斯主義與后凱恩斯主義1929年爆發空前規模的世界經濟危機后,資本主義經濟陷入長期蕭條狀態,失業問題嚴重。經濟學關于資本主義社會可以借助市場自動調節機制,達到充分就業的傳統說教徹底破產,壟斷資產階級迫切需要一套“醫治”失業和危機,以加強壟斷資本統治的新理論和政策措施。正是適應這個需要,凱恩斯于1936年發表了《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一書。

    《通論》的出現引起了西方經濟學界的震動,把它說成是經濟學經歷了一場“凱恩斯革命”。凱恩斯抨擊“供給創造自己的需求”的薩伊定律和新古典經濟學的一些觀點,對資本主義經濟進行總量分析,提出了有效需求決定就業量的理論。

    有效需求包括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它主要由三個基本心理因素即消費傾向、收益預期、流動偏好和貨幣供應量決定的。他認為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之所以存在失業和蕭條,就是由于這些因素交相作用而造成的有效需求不足。據此,他提出加強國家對經濟的干預,采取財政金融政策,增加公共開支,降低利率刺激投資和消費,以提高有效需求,實現充分就業。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以凱恩斯這一理論為根據而形成的凱恩斯主義,不僅成為當代資產階級經濟學界占統治地位的一個流派,而且對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政策具有重大的影響。

    新經濟自由主義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和20世紀50~60年代相對穩定的經濟增長,促成了凱恩斯主義的盛行。但是隨著壟斷資本主義固有矛盾的激化,國家干預經濟不斷引起一系列的新問題,特別是70年代以來出現了經濟停滯和通貨膨脹同時并存的“滯脹”局面,使凱恩斯主義的理論和政策陷于困境,受到各式新經濟自由主義流派的挑戰。

    各種色彩的新經濟自由主義具有各自的論點和論證方法,但是,反對國家干預經濟,鼓吹恢復和加強自由市場機制的自動調節作用,是他們的共同立場。

    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所面臨的問題愈來愈復雜,所研究的范圍也愈來愈廣泛。不同的流派出于維護資本主義制度的存在及其有效運行的共同目的,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別性,既相互交叉地研究同一課題,又各有側重地研究不同的經濟領域。因而,不僅在理論上彼此有爭論,而且出現了門類繁多的“經濟學科”。

    經濟學說

    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經濟學說的主要內容,是研究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產生、發展和滅亡的規律。馬克思從分析商品開始,分析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批判地繼承并發展了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派奠立的勞動價值理論,指出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二重性是由生產商品的勞動具有勞動的二重性決定的。

    剩余價值學說是政治經濟學的基石。馬克思把社會總生產分為生產資料生產和消費資料生產兩大部類,并把每一部類產品的價值,分解為由不變資本、可變資本和剩余價值所構成。馬克思還考察了資本的各種具體形式,以及相應的剩余價值的各種具體形式。

    經濟學學科分類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深化,人類經濟活動的內容愈來愈復雜、豐富,專業化程度愈來愈細密;同時,各種經濟活動之間、經濟活動與其他社會活動之間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聯系,也愈來愈緊密。

    為了適應這種情況,經濟學的研究范圍也愈來愈擴展。一方面,從帶有高度概括性的理論經濟學中,不斷分化出帶有應用性和獨立的部門經濟學、專業經濟學等分支學科;另一方面,也出現了經濟學科內部各個分支相互交叉的學科,以及經濟學科與其他社會科學,以至自然科學學科之間彼此聯結的邊緣學科。

    與此同時,隨著經濟學研究的深化,對分析的精確性的要求愈來愈高,出現了研究經濟數量的分析和計量方法的學科;為了總結歷史經驗,為理論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系統的歷史依據,出現了各種經濟史的學科。這樣,就在社會科學中逐步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門類分支繁多的經濟學科體系。

    關于現代經濟學的學科分類,大體上可以分為如下幾個門類:

    理論經濟學論述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經濟運行和發展的一般規律,為各個經濟學科提供基礎理論。理論經濟學通常稱為一般經濟理論,它分為宏觀經濟學與微觀經濟學兩個分支。

    宏觀經濟學以整個國民經濟為視野,以經濟活動總過程為對象,考察國民收入、物價水平等總量的決定和波動。其中經濟增長理論和經濟波動(經濟周期)理論又是宏觀經濟學的兩個獨立分支。

    微觀經濟學研究市場經濟中單個經濟單位即生產者(廠商)、消費者(居民)的經濟行為,包括供求價格平衡理論、消費者行為理論,在不同市場類型下廠商成本分析與產量、價格決定理論、生產要素收入決定即分配理論等。

    經濟發展史是研究人類社會各個歷史時期、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發展演變的具體過程及其特殊規律的學科。它為總結歷史經驗和預見未來社會經濟發展趨勢提供依據,也為研究各個歷史時期形成的經濟思想、學說、政策提供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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