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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會計的研究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以Beams和Malin為代表。學者認為,企業自由排放廢棄污染物而不承擔生產制造過程中產生的相應環境責任,導致了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只關注生產過程中的內部成本,而忽略的外部環境成本(Kaplan, 1984)。傳統會計核算體系是按照一定的成本核算模式,著眼于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費用來反映企業在一定經濟周期內經濟活動的經營成果。這種傳統的會計計量方法側重于以貨幣計量的財務信息,更加強調企業以及企業所有者的微觀效益和短期利益,忽視企業生產過程中對社會資源的占用和潛在危害,最終導致企業以犧牲國家環境質量為代價而賺取其局部利益。由此,一些學者提出了一種能夠促進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并且服務于生態系統的管理工具——可持續性會計(Schaltegger & Burritt, 2010)。可持續性會計以社會、環境、經濟三者之間的聯系和作用為出發點,來研究一個經濟主體對生態環境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效果以及生態環境和社會發展對經濟主體中財務狀況的影響,其目的是應用相關方法來確認、計量、記錄以及披露這一系列影響。傳統的會計信息掩蓋了環境成本,無法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效信息。這使得會計信息的一項重要的質量特征——可靠性受到影響,從而導致企業利潤虛增,夸大當期經營業績,粉飾企業財務狀況。這些都會嚴重影響財務信息使用者做出合理正確的經濟決策(Gray, 1993)。現有的會計成本核算體系忽視環境成本的確認、計量和披露環節,此外有些企業即便將環境成本考慮在內,他們也僅僅是將這些成本籠統地包括在成本費用的相關會計科目中,未能單獨披露環境成本對企業經營的直接影響(Schaltegger, 1996)。
二、環境會計相關理論研究回顧
(一)關于企業外部信息披露研究
影響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程度的因素包含政策因素、制度因素、社會因素以及企業自身因素。各國均制定了相關準則和政策來規范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行為。美國主要體現在對會計準則制定方面對企業的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上市公司關于環境信息披露方面提出諸多要求,例如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上披露環境負債及或有事項的數額和相關信息。此外,以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為代表的非官方機構在規定或有事項的處理中規范了環境污染成本資本化的會計處理方法。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對環境會計發展上的重要貢獻體現在以下文件和報告中:《環境審計與環境職業界的作用》、《環境成本與負債:會計業財務報告問題》、《環境績效報告》和《完全成本環境會計報告》。這些分別對注冊會計師提供的環境審計服務、環境成本的定義及資本化或費用化處理、企業年報中對環境信息的列示和披露方法和完全成本核算方法與其他成本核算法的差異這些方面進行了具體細化的介紹和規定。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協會(aCCa)和英國會計標準委員會(aSB)通過設立獎項等途徑鼓勵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提供環境信息的披露。一些學者研究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程度的驅動因素,發現企業對環境影響的披露程度與其企業所處的行業、公司規模、市場業績、融資需求等因素有密切關系(Freedman,2010)。
(二)關于外部成本內部化研究
邊際凈私人產品和邊際凈社會產品的差額即私人經濟活動產生的外部成本,Pigou(1920)首次提出污染的外部性問題。外部問題的內部化是可以通過協商后的補償得以解決。Dales(1968)提出了排污權交易的概念:政府制定一個環境污染可控制的范圍,將污染權公開出售給污染者,從而實現外部問題內部化的效果。將外部成本內部化可以通過排污權交易許可制度和征收環境保護稅得以實現。Hahn(1984)認為排污權的初始分配對排污交易的效率有重要影響。美國將初始分配劃為空開拍賣、固定價格出售和免費分配,并開發出溫室氣體遠期合同定價模型。Gandgadharan(1994)研究了排污權交易成本的特征,發現交易成本的作用會隨著排污權市場的成熟而下降。Keeler(1991)研究了在企業存在違規行為時排污交易制度的效率問題。近年來學者也從排污權交易會計披露的延伸到排污權交易。Bebbington(2008)研究如何對溫室氣體排放權進行會計確認和計量。我國學者肖序(2010)也研究了排放權交易在我國的會計處理方法。Mete(2010)認為市場是排污權制度中能否有效進行資源配置的前提條件,并從會計和稅法體系角度幫助政府機構研究排污權交易的制度意義。
(三)關于企業內部成本管理研究
在對環境會計的研究過程中,以Lawrence為代表的西方學者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將環境會計從兩個研究視角加以分類:環境財務會計和環境管理會計。環境財務會計是以財務報告的形式對股東、潛在投資人、政府機構以及其他社會公眾進行相關信息披露。而環境管理會計是以企業內部管理者為主體服務對象,目的是為企業管理者提供相關環境信息以幫助其對環境成本加以控制,同時對環境問題加以解決。認為環境管理會計中最為重要的要素是環境成本,應該研究如何確認環境成本、如何進行環境成本控制以及如何應用環境成本核算得出的信息進行合理決策(Beer,2006)。
許多西方國家在傳統的成本會計核算方法基礎上吸納了能夠體現環境成本的新技術,例如包含了企業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的完全成本法(FCa)和控制私有成本和投資節約額的總成本會計法(TCa)。但Herbohn(2005)在對澳大利亞公共森林進行環境會計實驗之后提出:完全成本法的發展在實務操作過程中受到計量技術的局限。此外,德國的Bernd教授提出通過流量管理的方法來減輕環境負擔并降低成本的想法,這形成了資源流成本會計體系的原始雛形。以肖序為代表的中國學者進一步拓展了資源流成本會計中材料的概念,從單純的生產領域向采購、銷售、處置回收等領域延伸。Mylonakis(2006)認為在進行環境成本分析時應該考慮時間因素,并提出成本效益分析(CBa)模型。但至今為止,在環境成本管理中究竟哪一種環境成本核算方法最優還沒有定論,不同國家不同類型的企業適用不同的核算體系。
三、環境成本核算方法研究綜述
(一)作業成本法
作業成本核算法(activity-based Costing,aBC)建立在成本動因基礎上來進行成本核算。企業環境成本動因主要 包括:循環利用,廢物處理,節水處理,節能減排處理,預防污染處理,環境法律法規實施,環保技術更新,環保設備購置,以及員工培訓等。鑒于環境成本發生起因的復雜性,將aBC引入環境成本核算和環境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義。該方法以作業或活動作為成本核算基礎,有利于更加具體地識別環境成本動因,更準確地對環境費用進行分配和歸集,更有效地追溯環境成本的來龍去脈,進而提高企業對環境成本的控制力。
(二)總成本法
總成本評估法(Total Cost assessment,TCa)是一種介于傳統會計核算體系和環境會計核算體系中間的成本核算工具。總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長期不可量化成本。該方法綜合考慮了企業的組織業績、環境業績和財務業績,其包含的成本范圍大大超出了傳統成本會計所包含的內容。TCa能夠幫助企業通過環保創新投入以及環境污染預防支出來獲得更多的競爭優勢和更高的顧客滿意度。但這種方法也存在自身缺陷,原因是它忽略了企業外部的社會成本,將由非關聯方引起的負外部性成本排除在核算體系之外。
(三)完全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Full-Cost accounting, FCa)在總成本評估法的基礎上將產品帶給環境的未來成本納入成本核算范圍,并追溯分配給各類產品。未來成本主要是指企業在生產運行過程中為了挽回外部環境損失而發生的成本,如因降低環境破壞而發生的預防性費用;評估環境影響及自然資源損耗程度的評估費用;治理和修復環境破壞的費用。FCa的主要特點在于它可以幫助企業有效區分: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當期成本和未來成本。完全成本法彌補了總成本法的缺陷。FCa相比aBC和TCa而言更具優勢。不僅能夠為企業發展戰略提供更為完整的成本信息,幫助企業管理者區分和界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當期成本和未來成本;而且還能夠為企業產品定價及生產經營策略調整提供成本核算信息。但是在看到FCa的種種優勢的同時,需要認識到它不易被企業接受。企業在產品定價中以FCa信息為基礎,顯然無法獲得價格優勢。因此,FCa目前只作為大多數企業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中的一種信息工具。
(四)生命周期成本法
生命周期成本法(Life Cycle Costing,LCC)是在環境經濟問題研究中建立起來的一個分析體系。 LCC追溯產品生產加工或作業活動的全過程對環境施加的負面影響作全面分析和評論,試圖將與產品生產相關的所有環節所產生的內部和外部環境成本都包括在內。簡單地說,LCC涵蓋了產品生命周期各個階段:原材料采購階段、企業制造階段、運輸使用階段、產品再利用及維護階段、產品回收階段和廢棄物處理階段等。LCC環境成本分析的最終目的是尋求企業成本核算改進的機會,詳細分析產品從原材料采購到最終廢棄的整個生命周期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該方法能夠使企業將環境成本納入成本核算系統,正確界定和反映環境成本信息,利于企業做出正確的環境決策,改善企業與環境的關系,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五)資源流成本法
資源流成本會計起源于德國,它是一種較為先進的環境成本核算工具。它在生命周期成本法的基礎上,將產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定義為物量中心,在各個物量中心將成本循環分攤給正制品和負制品。該方法將成本分為四類:材料成本、系統成本、能源成本和廢棄物成本。如圖三所示,企業在產品生產初期在物量中心a投入材料成本、能源成本和系統成本,隨即產生正制品a和負制品a。物量中心a所消耗的總成本將會分攤給正制品a和負制品a。正制品a和新投入的材料成本、能源成本和系統成本將一同輸入給物量中心B,新成本又會在正制品B和負制品B之間進行分攤,以此類推。企業在各個物量中心都會產生負制品(環境資源損失),其中一部分可以進行回收再利用,另一部分將一廢棄物的形式排放到生態系統中。因此,廢棄物排放得越多,企業承擔的環境處理成本就越高,對環境的損害也越大。
四、結論及展望
我國目前處于經濟高速發展階段,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經濟發展的壓力使我們忽視了環境的污染和自然資源的破壞,但環境會計的研究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發達國家的很多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為我國環境會計發展提供了指引作用。首先,由于環境問題的負外部性,政府部門在推動環境會計發展的過程中應起到首要作用。美國、英國、德國、加拿大等國家設立專門機構來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并實施監管職能。筆者認為完善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對環境成本的確認和計量這部分內容將為我國環境會計的發展提供準則依據。同時,設立專門機構來負責監管和實施環境成本管理也將是大勢所趨。其次,跨學科交叉研究也將成為我國環境會計研究的又一趨勢。目前國內從事該領域研究的學者主要是會計學背景出身,而環境會計是一個多學科領域,除了會計學之外,它還涉及社會學、經濟學、環境學、生態學等。因此,具有不同專業背景的學者應當共同參與環境會計的研究,以拓展環境會計研究的廣度和深度。最后,在環境成本核算方法適用性的問題上,國外理論界也沒有形成共識,許多問題仍然在爭論和探討之中。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各有利弊,也分別適合于不同的環境會計目標。這就給我們帶來兩個啟示:一是研究必須結合行業的特點,二是研究必須結合環境會計的目標。而科學研究的經驗告訴我們,面對這樣的情況時針對具體案例進行分析是一個可取的研究方法。企業環境成本核算是企業進行成本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它以環境成本的確認、計量和分配提供的信息為依托,幫助企業降低環境風險、提升環境業績,同時還是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核心內容。如何更好地匹配環境成本的確認計量與環境信息的披露將成為一個有實際操作意義的研究方向。此外,環境成本的核算方法會因為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發展階段而產生差異。因此,如何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不同地區的企業以及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采用更加匹配其具體情況的環境成本核算方法也將成為重要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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