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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各類養老保險的政策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
(1)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第一,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或省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以及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提高和加發的基礎養老金。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2)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第一,單位繳費。單位繳費按工資總額的20%進行繳納。第二,個人繳費。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2)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第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指數化月平均工資=〔(1×視同繳費年限+建立個人賬戶第一年本人月繳費工資÷建立個人賬戶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建立個人賬戶第二年本人月繳費工資÷建立個人賬戶第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當年本人月繳費工資÷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累計繳費年限)〕×本人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有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不同,計發月數就不同,退休年齡越大的計發月數越小,退休年齡越小的計發月數越大。第二,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且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月過渡性養老金。月過渡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3%
3.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第一,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第二,個人繳費。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人工資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2)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
事業單位參保政策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事業單位參保政策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標準由各試點省(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事業單位參保政策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綜上所述,國家目前執行的幾種養老保險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一致,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繳費到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都不一致,只有統一出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才能使養老保險進一步推進。
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及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存在的難點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上不一致的問題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中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雖然文件對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及待遇計發作出了規定,但由于兩種養老保險政策不一致,給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養老金待遇的計發辦法帶來困難。
(1)記入個人賬戶政策不一致
第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并計算繳費年限。第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只計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2)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不一致
第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第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為中央財政或省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以及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提高和加發的基礎養老金。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轉移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轉移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除轉移個人賬戶外還需轉移資金,目前已執行順暢,沒大問題,關鍵問題是現在沒有并軌,沒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不是按此執行,是按本人工資根據其工齡按比例計發。我國現在企業養老金的替代率為50%,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的替代率為80%,導致參加養老保險人員與不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相差太大,引起社會的不穩定。
三、使幾種養老保險關系順利接續和轉移的建議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銜接
(1)個人賬戶的計入方法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儲存額一并計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
(2)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采取分段計算的辦法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其參加的年限分別計算其基礎養老金。第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時的基礎養老金,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法計算,即: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截止計算時間按個人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時間計算。由轉出社保機構計算出結果后,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將計算出的基礎養老金及個人賬戶繳費表提供給轉入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構,待達到退休條件時參與計算。第二,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的基礎養老金,按其政策進行計算。第三,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及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之和除以139。第四,達到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的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及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第一,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轉移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只轉移其個人賬戶繳費金額,不計算繳費年限。第二,達到退休條件時,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計發其基本養老金。總之,目前國家已經普及養老保險制度,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乃至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實現了養老保險全覆蓋。只有將各類養老保險關系的接續轉移理通暢,確保參保個人的養老保險關系得以正常接續和轉移,才能確保達到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真正做到老有所養,才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
作者:陳坤 單位:云南錫業控股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