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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蓄水、排水和水資源合理調配等功能,水利工程對農田灌溉、分配生活用水及降低洪澇災害損失發揮著巨大作用。通過分析水利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及其形成原因,將工程實踐與理論分析相結合,從科學創新、內部管理、建筑市場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分析了相關對策,可為水利工程更好的服務于各項生產、生活以及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支持。
關鍵詞:水利工程;工程監理;問題分析;對策建議
引言
在推動我國水利事業發展中工程監理制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對工程投資、安全施工和質量控制等取得了明顯成效。然而,我國監理建設機制還存在許多方面的不足,由于推行時間較短處于起步階段,仍需要不斷完善水利建設監理工作,由此不斷提升監理工作效率和企業競爭力[1-3]。
1水利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
1.1對監理的認識問題
監理單位既要按照技術標準和法規規范注重投資、進度、質量控制,還要作為管理者和協調者處理好施工單位、業主之間的關系,保證水利工程進度、投資和質量目標的實現。監理單位接收業主委托,對水程質量、進度和投資以其自身管理水平、專業技術有效控制,以最優的方式實現項目總體目標。經過長期的發展,西方發達國家的監理制度已趨于成熟完善,而國內監理企業內部、業主方和施工單位對監理工作的認識還普遍存在一些誤區,這體現在以下方面。
1.1.1監理地位與角色的認識1)部分業主認為自己花錢聘請委托的監理單位,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監理人員就應該按照業主要求或意愿工作,這顯然與建設部門有關通知和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單位要以科學、公正、客觀、獨立的態度,以獨立的第三方身份對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處理,堅持熱情服務、嚴格監理的原則不偏袒或依附于任何一方[4]。2)部分施工單位認為對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檢查為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但無權干涉施工單位其他事情和工作。然而,相關行業規范和法律文件明確賦予了監理人員有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以及建設總承包人的建議權,有對工程建設使用功能、生產工藝、規劃設計、施工標準和工程規模等相關事項向委托人的建議權,有對開工報告、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權,有對機械設備、工程材料、構配件及測量成果監督審查權。3)也有人認為監理人員就該每天駐扎在施工現場,依據設計圖紙和工程規范將主要精力放在施工操作控制上。然而,實際工程中檢查和旁站監督并不是監理的全部工作,還包括協調各參建單位關系、管理信息與合同以及控制進度、投資、質量目標等。
1.1.2監理責任的認識部分業主認為監理接受了業主委托就不應該出現問題,若出現問題監理人員就應承擔全部的責任。實際上,工程質量并不是監理檢查或監督而成的,而是施工單位生產的實質性工程。因此,施工單位自檢為保證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監理單位復檢為第二責任。許多潛在干擾因素均可對工程建設產生影響,并且監理工程師無法完全控制和駕馭這些因素,只能通過自身服務水平和專業技能盡量或最大程度的降低這些因素的干擾。然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人員應對其未盡職或失職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向水利工程業主負責[5]。
1.2監理范圍和授權問題
1.2.1監理的真實控制與業主授權相差甚遠當前,許多業主不愿意授予或部分授予監理的進度控制權、投資權,把監理作為質量控制的工具僅授予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權。即使有些項目,業主授予了監理投資控制權也是流于形式,實際工作過程中并未真正的做到“控制”,但監理效果與授權范圍密切相關。1)項目施工階段監理人員被授予質量控制權,其質量控制難度遠遠超過全面監理的項目,其原因為無需經過監理批準、無論工程質量高低承包商都能拿到工程款,監理人員因未被授予投資控制權而無法有效的監控工程質量。若監理被業主授予投資控制權就會很容易開展監理工作,可以按照質量檢查情況決定是否簽發付款通知書,對施工單位的行為利用經濟手段來約束[6]。2)局部監理的水利工程往往無法落實進度控制,施工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業主投資成本的降低、周轉資金的加快以及投資效益的提升,所以未全面實施監理的項目無法有效控制進度,不利于業主的投資控制和監理人員提出合理化投資控制建議。
1.2.2未實施全方位、全過程建設監理全方位、全過程的建設監理涉及項目交付使用、施工、涉及、可行性研究等各個階段,由于存在周期長、規模大、投資多、技術復雜、易受自然條件影響等特點,水利工程更加需要全過程、全方位的建設監理。結合工程監理現階段工作狀況,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仍為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其原因為全面推行設計監理受監理人員專業技能、業務水平的制約,并且現階段設計監理工作未引起業主的重視。目前,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大多對設計工作比較生疏,相關設計規范和內容掌握的還不夠全面,對于設計監理相關工作還無法勝任。此外,結合現行監理制度相關規范,無明確的設計監理規范,大多是施工階段的有關內容,這就使得工程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沒有可靠的依據。工程設計質量直接決定著項目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其質量的高低影響著投資效益的發揮,并且許多業主認為沒必要委托監理,相關的設計工作完全交由專門的設計院負責即可[7]。然而,工程設計結果在很多情況下并不完美,采取不同的設計方案所達到的經濟效果明顯不同,從某種程度上設計監理工作可以解決此類問題。
1.3監理費的收取和監理人員素質問題
目前,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實施還與監理收費制度的合理性密切相關,實際工程中監理收費明顯低于相關標準,其原因為部分業主將監理費用支出作為經濟負擔,因此過度壓縮監理費用致使監理工作處于被動地位,對正常開展監理工作產生嚴重影響;此外,監理企業競爭激烈,由于費用少、成本低部分監理企業自行壓低監理費以承接監理項目,為承攬工程故意低價競爭;同時,對于監理費用的收取招投標監管部門和物價行政主管部門還未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低價競爭的現象普遍存在。我國監理制度的發展較為緩慢且推行時間比較晚,加之監理現場條件艱苦、監理酬金比較低,愿意從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才越來越少,從而導致監理人才的流失和監理工作的難以開展,高質量人才招聘難度越來越高。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單位明顯缺乏,高素質、高質量監理人員更加不足,現階段監理單位數量已無法滿足水利事業發展需求。新形勢下,大多數監理單位對收益低、監理條件差、施工地點偏遠的項目不感興趣,而對容易監管、收益較高的項目比較積極。此外,若無法嚴格按照相關監理規范、標準和技術過程實施監理工作,則極易產生質量缺陷,對監理單位的形成和工程安全質量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8]。
1.4監理企業內部管理問題
1.4.1監理企業體制水利工程監理企業普遍存在掛靠的現象,由于監理行業競爭激烈致使臨時拼湊監理隊伍、不擇手段承擔監理業務的問題突出,監理企業掛靠擁有甲級資質而工程現場并無注冊監理工程師的現象嚴重。
1.4.2監理企業內部管理1)部分監理企業為減少人員開支將公司大小事務由公司經理一人統管,企業各職能部門在管理組織機構框圖中齊全,但實際中僅保留了現場駐地監理人員。2)搞好項目監理工作的重要原則是嚴格執行監理工作程序及國家相關規定,而內部管理制度與程序在部分監理企業中并不存在,即使通過了ISO質量體系認證有些監理企業也不按監理程序辦事,程序文件如同虛設或作為對外經營的招牌,實際監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標準化程度低。3)旁站監理現場記錄不真實、不齊全,工作不到位,監理旁站制度應嚴格、科學,對于涉及結構安全和實體質量的重要供需、關鍵部位實行現場跟班制度,現場記錄要完整準確。根據工程重要級別建設單位要求監理單位提交旁站部位和工作范圍,上報旁站方案并為旁站工作提供必要的必要條件;施工單位在旁站監理記錄上簽字認可并主動接收旁站監理,監理單位應明確監理人員、總監和專業人員職責,建立完善的監理制度并定期檢查旁站監理工作質量、工作記錄和監理人員到位情況。4)照抄照搬監理技術文件,缺乏可操作性和項目針對性。在編寫監理技術文件時部分監理工程師無法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和項目特點,不能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而照搬照抄監理技術文件,無法充分發揮技術文件的功能和作用。未落實總監責任制。總監是實現監理項目的最高責任人、監理項目的責任主體以及工程監理活動的全權代表,一般的專業監理工程師無法替代項目總監的作用。然而,由于總監人才的缺乏往往存在總監一身多職、一人多頂的現象,一個總監承擔多個項目難以發揮其功能作用,總監的職責無法真正履行并對項目監理效果產生影響。
2水利工程監理對策分析
2.1加強行業監管,規范監理行為
水利工程各參建方應形成相互監督、互相制約、協同配合的關系,各級建設廳等監理行業主管部門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將監理工程師的管理和監理企業資質管理納入信息化管理系統,采用現代化網絡手段受理并審查各類人員資質和企業資質,將個人不良行為及企業信譽公開,為社會監督提供便利條件,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透明度,以一個更高的水平監督管理水利建設。此外,應提供合格的監理工程師人才庫和形成一套完成的監理人才大市場,做到物盡其用、人盡其才以及切實提升水利工程的建設監理水平。規范水利工程監理行為必須強化安全、質量和責任意識,依據水利工程特點履行監督職能,切實落實監理人員持證上崗、考試、培訓和崗位職責年度量化考核相關制定;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培訓,加強管理人員專業知識提升監理企業整體競爭力[8]。
2.2規范施工承包商和業主行為
業主應賦予監理單位相應的權利,明確監理職責并為監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此外,業主的行為是水利工程建設的必要條件,也是保持招投標制、監理制和項目法人制良性發展的先決條件。在加強監理知識學習的同時承包商和業主要提高對監理的認識,了解法定的監理要求和程序以更好的服務于工程建設。
2.3加強監理企業內部創新和管理
監理人員和監理企業要加強水利工程監理暫行規定、監理企業管理規定、招投標法、合同法等相關文件的學習,對工程合同依法實施科學管理。并且,還要深入學習和驗收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監理合同等內容,這也是開展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
2.4明確監理人員職責,培養責任感
監理人員的綜合能力與水利工程監理整體監理效果直接相關,在水利工程監理工作中監理部門應考慮專業配置的合理性、人員結構和機構設置的科學性,為保證具有較強的綜合能力應盡可能選擇高質量的監理人才。然后定期對確定的監理人員培訓,明確分配監理任務和監理人員職責,不斷提升其專業技能水平保證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加強培養監理人員的責任感并讓其認識到監理工作的重要性,本著盡職盡責、堅守崗位、明確分工的思想盡心盡力的做好自身監理工作。
作者:徐赫峰 孔慶宇 單位:撫順海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