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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模式分析
行政主導模式。行政主導模式強調政府在社會管理與服務方面的主導作用,從多方面利用新的管理和技術手段來實現社會管理與服務創新,這種創新主要有政府內部機制創新和管理信息技術創新兩種途徑。
第一,政府內部機制創新。內部機制創新是指改變政府內部的職能與結構,通過理順部門關系、優化組織結構、創新機制體制、強化業績導向來創新基層管理和服務模式。
推動政府內部職能的轉變。通過調整政府內部職能與結構,規范治理行為,提高管理和服務的供給效能。北京市清源街道辦事處的參與式社區治理是政府內部機制創新的典型模式,其主要特點有三:一是轉變街道辦事處職能。街道辦事處在服務項目執行過程中逐步轉變為為社區服務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監督指導,實現了由原來的直接提供服務向為社會組織服務和提供服務資源的轉變。二是推動社區服務中心從管理轉向服務。社區服務中心從行政工作下派轉變為與社區共同協作開展社區服務項目,承擔服務項目管理的設計、咨詢、監督以及項目資金使用的審計等職責,發揮溝通街道政府與社區居委會的橋梁作用,實現從管理到服務的角色轉變。三是服務項目從政府制定到以社區需求為導向設置。服務項目根據社區特點并在需求調查基礎上設置,由社區居民、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街道部門以及社會組織共同參與評選,確定社區項目。
健全內部競爭機制和績效考核。通過給政府部門以壓力,改善其服務意識,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歐盟國家推出的適用于公共組織的通用評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縮寫為CAF)吸納了全面質量管理、平衡計分卡和卓越績效模式等企業績效管理工具中的合理要素,并融入了公共管理的管理經驗,成為公共組織績效管理的先進工具。深圳市龍崗區2008年試點整體等效導入CAF,尤其是引入以公民為中心的導向,即以顧客群體確認的重要領域和組織能夠改進的特定服務領域為基礎,在職能轉變、運行機制、工作流程、改進管理方式和建立政府與社會平等合作關系等方面,實現事務性管理向愿景管理、從局部管理向系統管理、從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從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轉變。
第二,管理信息技術創新。目前管理信息技術創新主要是網格化管理和數字化管理相結合。2004年北京市東城區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地理信息系統和無線通信等多種數字技術,將社區細劃為網格,形成精細化的管理單元。為每個網格整合配置網格管理員、網格助理員、網格警員、網格督導員、網格黨支部書記、網格司法工作者和網格消防員“七種力量”,并在基礎數據平臺基礎上,運用移動智能終端,結合移動互聯網技術,實現各類數據的實時采集和基礎數據的動態更新,準確掌握網格內的基礎數據、民情民意。
數字化管理實質是政務信息化系統的一部分,將電子流程管理與服務通過現代網絡技術進行集成,對政府需要及擁有的信息資源、關鍵數據進行深層次挖掘、分析、利用和管理,以提升政府行政服務能力。
協同治理模式。協同治理模式是通過更新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形成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相結合的社會管理與服務新格局,以此實現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促進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能力的提升。根據基層組織內部創新的不同層次,協同治理大致可以分為管理組織協同化和運行機制協同化。
第一,管理組織協同化。管理組織協同化側重于從組織架構方面創新基層管理與服務的組織結構,構建多元化的參與主體,實現組織目標的重新定位和不同組織之間資源的重新配置。浙江省慈溪市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協同治理就是管理組織協同化的典型。2006年4月,慈溪市率先在坎墩五塘新村創設了“村級和諧促進會”,以人際和諧為目的,以村(社區)為單位,由市鎮兩級黨委政府引導推動,當地群眾與外來建設者共同發起,把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納入基層自治范疇,解決村(居)兩委會在外來人口管理上的缺位。隨后,這一社會組織的功能由融合為主向參與基層社會協同治理拓展,形成了以村(社區)黨支部為核心、村(居)民委員會為主體、村(社區)經濟合作社為支撐、和諧促進會為依托、社會各界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管理與服務模式。
第二,運行機制協同化。運行機制協同化是為原來獨立的社會管理服務的政府組織(包括“條”上的職能部門和“塊”的綜合管理機構)和社會組織建立共同解決公共問題的網絡,形成資源共享、彼此依賴、合作互惠的組織結構和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協作的機制。義烏市總工會社會化維權模式就是運行機制協同化的典型。義烏市總工會通過與新聞媒體、律師事務所、勞動部門、司法部門、兄弟市縣工會、高等院校等先后實現社會性聯合。一是發揮工會組織作為重要的政治資源、組織資源和制度資源的作用,建構工會工作體系。二是把政府管理的過程性與社會團體的互動性結合起來,形成“互聯、互動、互補”的社會管理運行機制。
社區治理模式。從行政權力和基層民主變化的取向來看,社區治理出現了形式各異的模式。
第一,議行分設模式。議行分設是按照“社區自治、議行分設”的原則,將居委會在計劃經濟時代所形成的行政、服務和自治職能歸位于自治組織,形成“議”與“行”的并立同行。其代表是深圳鹽田區社區管理體制改革。
社區服務站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政府撥付的社會公益服務資金、購買社區服務的專項資金以及服務站開展低償社區服務項目的自收經費。社區居委會則履行社區自治功能,由居民依法民主選舉產生,其功能是充當政府組織、社會中介組織與居民之間的橋梁,將居民的權利要求轉達給政府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并代表居民對政府組織、社會中介組織的行為進行監督,其經費來源于政府撥付的辦公經費、資產的收益資金及向社區募集的資金。
第二,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是行政調控機制與社區自治機制相結合、行政功能與自治功能互補、行政資源與社會資源相整合、政府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模式。
寧波市海曙區構建新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是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2004年3月,該區政府出臺政策,試行為高齡、獨居的困難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區政府以改革職能履行方式為出發點,將擴大社會參與作為重要內容,尋求與社會組織和社區之間的合作,吸引社會資源參與養老工作。政府主要扮演服務規劃者和購買者角色,形成了“政府扶持、非營利組織運作、社會參與”的合作機制。“政府扶持”指區政府將購買服務的開支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向星光敬老協會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非營利組織運作”指星光敬老協會負責項目運作。“社會參與”指整合和利用社會資源,一方面實施“義工銀行”的激勵機制。另一方面整合社會企業資源,將居家養老和社會企業提供的信息服務平系起來。
完善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的建議
各種模式的實踐經驗表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社會協同治理、增強社區治理能力等是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證。為了加強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還需要在以下幾方面進一步下工夫。
推動社會管理與服務制度化發展。一方面,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是社會政策的發展和完善。社會政策的本質是通過政府的再分配以縮小社會成員初次分配差距,提高全體成員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水平。必須在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方面進行統籌規劃,通過頂層設計勾勒出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框架,與國家社會政策融為一體。
另一方面,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必須厘清政府、社會與市場的職能,將應當由市場、社會完成的治理功能交還給市場與社會之后,政府要加強公共服務部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監管。其要件在于以組織方式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以制度化的途徑完善政府的服務監管、資源支持等職能。
增強社會組織管理服務能力。著力構建政府主導、資源激勵、合作互補的新型社會組織培育和發展機制,解決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居民參與不足、多樣化社會需求難以滿足的問題。一是形成制度化、有序化的公眾參與渠道。政府應釋放社會空間,要尋求“信息相關”、“業務相關”和“需要相關”等協同的粘合因素,推動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合作治理。二是推進公共服務組織體系建設。三是強化社會工作體系建設,使社會工作者能融他們所具有的社會“管理職能”和作為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行為”為一體。
明確社區服務管理目標。一方面要明確社區是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的落腳點,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要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展開。另一方面要解決好基層服務管理與社區居民需求之間的矛盾,關鍵是以“服務”來強化基層的社會網絡,加強鄰里互助、增強地區歸屬感,培養互濟互助因素,培育基于互惠主義的服務機制。
增強社會資源動員能力。一方面,政府要夯實基層組織基礎,將資源下沉到基層,讓基層真正有人力、有資源、有手段去為群眾提供服務。另一方面,要根除基于政府提供服務管理資源的依賴性,著力解決社會資源動員能力匱乏的問題,其重要的路徑就是使社區居民和社會組織自發組織起來,通過理性的集體行動破解政府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的困境,加強社會組織的資金籌集能力,推動其可持續發展。
一、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立足基層、面向社會、關注弱勢群體,充分發揮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職能優勢,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提高協調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能力,積極參與涉法工作和處置工作,積極探索在法庭外和非訴訟活動中促使當事人和解的方法和途徑,努力做好在農村征地、城鎮拆遷、企業改制、工程建設、勞資糾紛中引發的各種矛盾的調處工作,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營造濃厚的法制氛圍。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實際,大力開展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農業生產、農村市場經濟為內容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干部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動員和激勵廣大干部群眾依法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有力法律保障和服務。通過訴訟和非訴訟、法律咨詢等方式,積極參與解決農民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土地承包和稅費減免等“三農”涉法問題,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保障農村各項改革事業順利進行,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關鍵詞:社區治理 居民參與 城市
城市社區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位,也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單元。隨著社會轉型的深入,當前中國社會進入了利益訴求多元化、價值取向多元化的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因此在城市社會治理體系中,需加強城市社區治理的基礎性作用。作為居民聚集的生活場所,社區的基本屬性決定了在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核心作用。因此,在社會轉型期,為了維持基層社會的穩定,探討城市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參與具有重要意義。
一、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必要性
社區治理是在政府指導下,社區職能部門、社區組織、社區居民等對于社區內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以最終促進社區的和諧發展以及居民生活利益的滿足。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利益訴求多元化,社會整合方式也發生了相應的變遷,社區治理的對象從一元到多元發展,社區治理的目標也發生了變化,單一的治理主體難以滿足社區發展的需要,因此社區治理中需要居民參與。
首先,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參與能夠整合不同居民利益訴求的需要。隨著住房商品化進程的推進,在城市社區,來自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具有不同價值訴求的居民因為商品房的購買而居住在同一小區。在社區內部的人口結構趨于復雜化、價值趨于多元化的背景下,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能夠解決治理資源不足問題,同時社區居民的充分參與也能彌補傳統治理模式、單一治理主體的不足[1]。社區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滿足居民高品質生活的需要,因此社區治理必須建立在社區居民需要的基礎上,整合不同利益訴求,社區居民的參與能夠充分整合不同居民利益訴求的需要,從而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其次居民參與社區治理能滿足社區日常管理及居民自我實現的需要。社區治理的最終目的是滿足居民的利益需求,社區的服務和治理水平關系到每個居民的日常生活。對于居委會、物業公司等社區治理組織來說,社區治理很難做到事無巨細、面面俱到。面對龐雜的居民群體,居委會與物業公司做的非常有限,因此要以提高社區服務為核心,居委會、物業公司與居民共同參與,實現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作用,必須要發揮居民的主體性作用,讓居民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同時,居民通過參與社區治理,為社區發展出謀劃策、與鄰里互動,這種溝通與能力的實現也能滿足居民自我實現的需要,通過參與社區活動,建立起強烈的社區歸屬感、責任感,增強社區凝聚力,最終實現社區共同體的建設目標。
二、當前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形式
根據居民參與內容、現實表征,當前居民參與的形式主要分為娛樂活動參與型、公共事務參與型等形式。
隨著城市社區的發展,為了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一些商品房社區一般配備了小區廣場、健身設施、開發了一些文體娛樂的場所。居民有在室外活動的需求,對于時間比較充裕的中老年人來說,這種需求尤為強烈。所以在城市社區,居民參與比較多的是共同的娛樂活動。一些社區還成立了進出比較自由的娛樂組織,近來年,很多居民出于鍛煉的需要,在社區廣場跳廣場舞。一些居民出于共同的興趣和愛好,早晨一起散步、打球,或一起下圍棋、象棋等。
隨著住房商品化以及物業公司進駐社區,小區居民一般對關系切身利益的物業收費、停車位、小區治安、保潔等問題比較關注。公共事務參與是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的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等問題。在目前的社區參與中,公共事務參與比較少。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居民對物業收費問題、車位問題、治安問題雖然比較關注,但是缺乏正確、合理的參與渠道。一些社區居民停留在私下議論公共事務的階段,在居民看來,作為居民個體去向物業公司、居委會提出意見,很難得到滿意的答復。從居民的參與意愿來看,很多居民有強烈的公共事務參與意愿,但是在現實的社區治理體制中,社區公共決策一般由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做出,很難傾聽居民意見,居民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的暢通的、常規的渠道。
三、提高社區治理效果、推動居民參與的核心路徑
居民作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之一,有著參與社區治理、參與公共事務決策的訴求。居民公共事務的參與狀況直接影響社區治理的效果。面對社區居民日益復雜化、多樣化以及其需求的多元化,必須打破傳統單一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加強自下而上的雙向交流互動,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社區組織需要依據自身的功能定位與職能設定適時地調整和改進其決策形式及與居民的聯結方式。為有效推動居民參與公共事務決策,需要構建新的參與平臺。如可以利用互聯網,建立公共事務交流平臺,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負責人參與其中,居民可以對社區內的公共事務發表意見、同物業公司、居委會交流互動。也可以增加居民與物業公司、居委會面對面交流的機會,設置物業公司經理、居委會主任聯合接待居民日,傾聽居民的意見。在關系居民利益的物業收費、停車位、公共設施維護等重要決策中,居委會、物業公司要傾聽居民的意見,在決策程序中要強化居民的監督作用。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涉及居民利益的決策中,物業公司只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不顧居民的意見,導致矛盾突出,直接影響了社區治理的效果,也正在危及社區的和諧穩定。
四、結論與思考
隨著社會轉型的推進,基層社會日益呈現出價值多元化、利益訴求多元化的趨勢,社區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傳統行政性的治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突出,社區公共事務決策漠視居民的參與需求,這給當前的基層社區治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在這種背景下,必須改變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給予居民社區參與更多的空間,創建居民公共事務決策參與的平臺。在涉及居民利益的公共設施維護、物業收費、小區治安、停車位等問題上,考慮居民的意見,顧及居民利益,這樣才能達成社區治理的和諧目標,才能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 向德平,王志丹. 城市社區管理中的公眾參與. 學習與探索.2012(2):37.
作者聯系地址:石家莊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珠峰大街288號 石家莊學院政法學院 張紅霞
一、認清形勢,科學定位,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長效機制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科學判斷和全面把握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勢,牢牢掌握社會治安防控的主動權。××街屬典型的城鄉結合部,轄內影響穩定的因素多樣,治安環境復雜,主要表現在:一是地域形態多樣,矛盾糾紛隱患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難度突出。轄內地域形態多樣,既有××市最大的關閉國有企業—××氮肥廠,又有東圃最旺的商業地段;既有××區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個新型住宅小區,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多,主要是勞資糾紛、物業糾紛、鄰里糾紛、醫患糾紛、經濟糾紛,還存在著國企遺留問題、房屋拆遷問題等隱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的存在,給轄區的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帶來很大的工作難度,要排查調處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種政策法規,又要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齊抓共管。二是流動人口多,平均素質偏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壓力突出。轄內有出租屋1.9萬套,近年來外來流動人口迅猛增加,據初步統計,××地區的外來流動人口超過8萬人,平均素質偏低,相當一部分外來人口為暫時找不到工作、打散工、從事體力工作等人員。從近年來對違法犯罪分子人員的分析來看,外來流動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來人員,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網前居住在出租屋,給××地區的治安帶來了嚴重的壓力。三是案件基數大,多發性案件典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挑戰突出。近年來,雖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數仍然較大,其中盜竊、詐騙、搶劫、搶奪約占80%左右,壓案保平安的任務十分繁重。在源頭預防上,城中村內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環境、居民意識、硬件設施等影響面臨很大挑戰;在打擊管理上,基層民警工作量多,壓力大,如何發揮他們的主力軍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參與面臨著挑戰;在教育宣傳上,面對居民群眾法律意識普遍不高、素質偏低的現狀,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爭取最大效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等意識面臨著挑戰。街黨工委、辦事處以“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觀念為指引,把保穩定和促發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學地分析我街實際,從街道層面進行全局性、系統性考慮,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街道層面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觀念、思路的轉變和突破。
二、深入實踐,開拓創新,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基礎和架構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注重實踐,開拓思路,創新方法,在實踐中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突破點,解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根本問題。街黨工委、辦事處從2006年底開始,深入社區進行調研,召集研究討論,結合街道的實際情況,著手研究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關于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工作意見》,并全面開始實施。治安防控體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安全防范、基層創安、流動人口管理、安置幫教、法律道德宣傳教育、執法聯動、隊伍培訓管理、組織保障、檢查考核為內容的“十大機制”,形成了以打擊為重點、以預防為基礎、以控制為關鍵,以建設、管理為方法,以改造、教育為手段,綜合性、立體化、系統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根據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點,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落實防控體系的三項工作原則:先易后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通盤考慮全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實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個完美的載體,將街道轄內可利用的資源充分整合起來,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大綜治格局。
(一)以統一高效為方向,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運行機制。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科學合理的運行模式,是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關鍵。以統一指揮、方便管理為原則,建立了由街維穩及綜治委牽頭,以街道一級有關職能部門為主力,以社區居委會、轄內機構、單位和各類社會力量為基礎的縱向層級運行架構。在橫向聯動方面,主要分為三種模式:一是街道一級聯動,主要是職能部門之間的執法聯動和矛盾糾紛聯調聯動;二是社區一級聯動,圍繞平安和諧,以社區黨支部為龍頭,以社區民警為骨干,以社區治保會為基礎,以出租屋管理員、××公司治保隊員、社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群眾為主要參與力量;三是基層治安力量聯動,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整合社會各類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隊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戰斗力。以縱向層級運行架構為主體,通過橫向聯動工作模式進行協調整合,構筑一個職責分工明確、團結協作、效率快速、效益明顯的綜合運行機制。
(二)以保障有力為核心,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奠定堅實的基礎。以“綜治大格局,群眾得實惠,管理出實效,和諧又平安”為建設標準,建立街綜治工作中心,構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臺。街綜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組織保障功能,表現為建立完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硬件設施,明確職責任務和部門分工;協調指揮功能,表現為通過制訂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實聯調、聯防、聯勤、聯治、聯創的“五聯”運作機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現為健全學習培訓制度、加強隊伍管理,進行工作績效評估、檢查考核。通過充分發揮綜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強化基層管理,完善基層服務,優化基層資源,夯實基層基礎。
(三)以整合統籌為準則,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精干隊伍。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整合社會力量建立社會治安工作隊伍,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以公安派出所為主力軍,以治保隊員等治安力量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為補充,實行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充分發揮隊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將轄區保安員、治保員以及物業小區、工業區、大型企業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聯網基地指揮臺建設,實現了勤務指揮聯動。以義務平安巡邏隊伍為補充,在社區民警統一安排下協助開展社區治安巡邏工作。通過治安力量的整合,達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準確、綜合性的合理安排,發揮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創新為指引,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防范網絡。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通過市場機制運作,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鮮的血液。建立健全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一是建設全街視頻監控系統,現在街面主要路段設置了212個監控點,城中村內街內巷設置了107個監控點和5個監控崗亭。二是發動轄內物業小區、企事業單位自建視頻監控系統,現我街轄內主要小區、企事業單位安裝了1000多個攝像機。三是推進城中村單體出租屋視頻監控小系統建設,由屋主自籌資金安裝,主要對出租屋內部進行實時監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鋪內部技防建設,積極推行“手眼通”、億光安防、門禁系統等家庭、商鋪技防。通過建設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動靜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形成一張覆蓋全轄區范圍、解決重點治安問題、排除大部分治安隱患的安全防范網絡。
(五)以立體滲透為手段,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宣傳教育模式。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模式,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意識環境。構筑××街法制宣傳教育平臺,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眾、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為目標,打造室內法制宣傳教育服務、室外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網上法制宣傳服務三大宣傳陣地,不斷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拓寬宣傳教育途徑,從源頭上預防違法犯罪,增強轄內居民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促進社會和諧。
三、以人為本,立足長遠,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一)從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緊緊配合經濟社會的發展,促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持續發展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其全面落實要始終堅持“三個結合”:一是要與上級綜治工作精神相結合,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推進要以省、市、區綜治工作精神為指導,落實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二是要與經濟發展規律相結合,以經濟建設為基礎,從××地區的經濟發展需求和趨勢出發,繼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才能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具有科學性、長效性、穩定性。三是要與社會矛盾發展態勢相結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將會不斷涌現出新的社會矛盾類型,如何排除矛盾糾紛隱患,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將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自身的不斷修正和完善。
(二)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是核心,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對社會治安的參與度和滿意度,是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施效果的最好詮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全面推進,要立足實際,始終以群眾安不安全、滿不滿意為根本考慮,切實圍繞社會治安問題的重點、難點和盲點,實現社會治安狀況的明顯好轉。要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始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融入到群眾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使群眾首先做好自身、自我的安全防范,增強防范意識,減少犯罪分子犯罪機會;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活動,進一步引導和發揮群眾參與社會治安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群眾承擔一定的治安防范義務;通過及時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治安信息,使群眾及時了解身邊的社會治安環境,采取相應地防范措施。
關鍵詞:民生;社區建設;社會建設
近年來,在大力開展社會建設的背景下,改善民生已成為我國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重要話題。一定程度上說,改善民生不僅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在要求,而且也是促進我國社會結構調整的題中之義。伴隨著“單位人”向“社區人”的轉變,在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總體要求下,改善民生的重點向基層傾斜有其一定的現實性與必然性。當下,基層社區已成為人們生活的重要空間,人們在社區里不僅有基本的溫飽、安居等生活需求,而且也有社區醫療、社區教育、社區養老等現實需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改革的縱深發展,人民群眾在社區里的社會需求將會越來越大、越來越多樣化。可以說,改善基層民生,不僅要在社區層面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生存需求,而且也要根據社會發展的實際不斷地“與時俱進”,即通過綜合創新的平臺來滿足社區居民不斷增長的民生需求,而以增進社區居民幸福感為宗旨的“美麗社區”建設無疑是當下通過綜合創新來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的有益嘗試。
一、“美麗社區”建設體現了改善基層民生的現實要求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不斷深入,社區在解決我國民生問題中的優勢與潛力越來越凸顯,可以說,伴隨社區建設的大力開展,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已成為社會共識。近年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社區建設工作,為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的有序踐行不僅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而且也通過加大投入力度、增加人力保障等行動,使在社區里開展民生建設的物質基礎得以明顯改善。如在社區服務機構建設上,“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各類社區服務機構20.0萬個,社區服務機構覆蓋率29.5%;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覆蓋率72.5%。城鎮便民、利民服務網點39.7萬個。”[1]總體來說,在和諧社區建設的推動下,通過實行諸如增加社區服務機構等一系列的具體舉措和行動,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的整體質量得到了大幅提升。然而,隨著社會發展“不確定性”因素的增加,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面臨的諸多挑戰也在向社區轉移,一定程度上說,改善基層民生面臨著新經濟社會發展因素的全面考量。特別是在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的背景下,隨著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整體推進,改善基層民生必然要有新的要求與期待,而這種新的要求與期待恰又與“美麗社區”建設的內涵具有一致性。
“美麗社區”建設,既是美麗中國建設的結構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下推進社區建設的有益探索。它著力于把生態文明建設的思想與實踐貫穿于社區建設的全過程,以提升社區居民的歸屬感和幸福感為導向與宗旨,從積極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戰略高度,全面、有序地改善基層民生的整體格局,努力在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多層次的社會需求上有所作為。可以說,“美麗社區”建設是當下提升社區建設質量與效益的有效契合,更是當前著力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的鮮活實踐。
民生涉及人的生活方方面面,既有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有保障和發展的現實需求,既有物質方面需求,也有精神方面需求,而且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民生需求也在不斷變化。對于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而言,必須要結合當前社區居民所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及時地回應居民在社區生活中所面臨的各種實際問題,特別在新的發展理念下,社區居民對于低碳生活、幸福生活的期待已成為當前改善基層民生的重要需求。
在社區生活中,隨著生態文明意識的提高,在基層民生建設中要時刻注重生態元素,這不僅體現在人民群眾對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熱切期盼,也體現在人民群眾對于環境優美、宜居生態的生活小區的良好期許,更體現在人民群眾對于低碳生活方式的美好訴求。在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過程中,隨著社會重心的下移,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創新尤為迫切,可以說,社會管理創新的重點與難點都在基層,這不僅體現在基層民生需求要通過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來保障和實現,而且也體現在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以此來有效改善基層民生是國家發展戰略的必然選擇。從基層民生建設的內容和實際來看,保障和改善基層民生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多個維度,特別是在我國現階段,民生問題呈現一定的復雜性,而且還存在著具有階段特點的結構性矛盾,為此說,推進基層民生建設需要進行綜合創新。面對我國民生問題的結構性矛盾,尋求在基層解決好民生問題,以此實現社會結構的有序調整是實踐中的一種理性選擇。
可以說,無論從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來看,還是從社區社會管理創新的要求來看,乃至從化解民生問題的結構性矛盾來看,“美麗社區”建設不僅體現了當下改善基層民生的現實要求,而且也體現了探求通過綜合創新平臺來改善基層民生的實踐努力。也可以說,“美麗社區”建設既有對社區建設的生態追求意涵,也有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價值指向,更有通過綜合創新解決基層民生問題的具體實踐。
“美麗社區”建設的“美麗”具有豐富的內涵,它不僅有外在的“物質”之美,更有內在的“精神”之美,既有生態之美,又有心態之美。“美麗社區”建設就是要適應當下社區生活的實際,從社區居民的現實需求出發,通過綜合創新平臺和手段解決各種基層民生問題。進一步來說,“美麗社區”建設是新的發展理念下社區建設的生動寫照,它賦予了社區建設新的內容與新的價值,它的實踐集中體現了在社區里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效益與生態文明效益的高度整合、體現了社區“生態”與社區人的“心態”的協調與統一,它通過各種改善基層民生的具體實踐,讓“美麗”常駐人心,讓“美麗”充實現代人的生活方式。
二、改善基層民生是“美麗社區”建設的主線
“美麗社區”建設是一個內容廣泛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個層次和不同面向。僅就回應當前社區民眾關心的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而言,它的實踐著實地體現了在社區層面通過綜合創新來集中推進基層民生建設的思路與舉措。可以說,“美麗社區”建設的主線就在于努力改善基層民生、提升居民幸福指數。黨的十報告指出:“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2](P.34)為此說,“美麗社區”建設的全部實踐必然要圍繞基層社區里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而積極行動,具體來說就是要從當前社會發展的重點與難點問題以及社區建設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出發,在保障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的基礎上,通過建立一個適應多樣化社會需求的社區服務與管理的體制與機制來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基層民生建設。
從實踐上來看,如天津市按照“居民自治規范化、管理手段現代化、辦事服務便捷化、人文環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眾參與廣泛化”的標準啟動了“美麗社區”創建活動,并根據“美麗社區”的創建安排將實施六項工程,即居民民主自治工程、社區管理深化工程、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居住環境優化工程、社區文化繁榮工程、社會組織培育工程。[3]可以說,天津市提出的“美麗社區”建設以及所要實施的六項工程,既是對當前社區建設中的一些重點與難點問題的及時回應,也是對解決社區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與民生問題的積極嘗試。如社區物業管理問題,當前城市社區里物業糾紛問題相當突出,物業糾紛及其后果不僅影響了社區整體的穩定,而且也影響了社區環境的改善。有的小區由于物業糾紛而造成了小區綠化無人養護、生活垃圾無人處理等等一些不良后果。物業糾紛的頻發既影響了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影響了物業公司的有序經營,可以說,面對當前社區物業管理的現狀,建立多方參與的社區物業管理新機制就成為當前社區建設的一個重點,對此,“美麗社區”的創建給予了積極回應。又如社區環境問題,治理城市社區中的亂搭亂蓋、亂貼小廣告等問題已成為困擾社區管理工作的難點,而“美麗社區”建設的天津實踐――“居住環境優化工程”對此也給予了積極探索。諸如此類的涉及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民生問題還有很多,如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等等。可以說,民生問題是“美麗社區”建設的重點,“美麗社區”建設的“美麗”之處恰在于它時刻以民生建設為根基,及時回應社區民眾的現實需求。
當然,“美麗社區”建設不僅對民生問題的基本面給予了必要關照,而且還面對民生需求的變化,及時地調整思路、更新理念,時刻用“以人為本”的手段解決社區層面的民生問題。如社區信息化建設問題,隨著網絡社會的到來,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與手段,把高效便民的智慧服務帶進社區生活已成為民眾的重要需求。“美麗社區”建設通過建立社區管理信息平臺,提升網格化社區管理的運行效率,讓社區居民在網格化治理空間中獲得最大限度的民生實惠。又如社區養老問題,面對新時期養老的新需求,傳統的養老模式已無法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探求在社區層面回應養老問題已成為時代課題。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推進,老年人對在社區里進行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情感關懷、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為此,必須要改變過去應對養老問題的思維方式,讓社區養老成為我國養老服務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美麗社區”建設對此也進行了回應。
可以說,“美麗社區”建設的依據、思路均在于基層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而且它還隨著民生需求變化的實際而不斷調整。以“美麗社區”建設推動基層民生的有序改善,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從社區居民不斷變化的社會需求出發,確保“美麗社區”建設的目標、任務等內容時刻體現基層民生的現實要求;必須堅持構建“幸福生活”的原則,以社區居民滿意與否作為美麗社區評價的根本標準,讓幸福指數成為改善基層民生的導向;必須堅持統籌規劃,努力在社區建設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上有所突破,爭取在保障基層民生的體制機制、政策體系、財政保障等方面有所創新。誠然,通過“美麗社區”建設推進基層民生的全面改善,不僅要有新的思維、新的理念,更要有實實在在的美麗指標,如天津市提出的“美麗社區”建設已細化到了具體的美麗指標上,這些指標包括6個大項目,81個子項目,每一個為社區“量身定做”的評分項目都與提升居民幸福指數息息相關。[4]
總之,以“美麗社區”建設推動基層民生的有序改善,既體現了積極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現實要求,也體現了改善基層民生向“美麗”求索的實際需求。美麗社區是環境優美、衛生干凈的宜居生態社區,同時也是和諧友善、安居樂業的幸福家園。“美麗社區”建設所提供的綜合創新平臺不僅拓展了改善基層民生的思路,而且也豐富了改善基層民生的內涵。
參考文獻:
[1]民政部.2012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http:///article/tjbg/201306/20130600474746.shtml)
[2].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關鍵詞]城中村治理;政府協同;社會網絡分析
[中圖分類號]C936;D630 [文獻標志碼]A
中國社會的轉型是整體性、綜合性和系統性的結構型社會變遷,其實質是覆蓋政治制度、經濟生產、社會生活與文化習俗領域的全面社會變革與社會大轉變。在這個社會全面變革與社會大轉變的過程中,城中村無疑是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進階的熱絡地帶。城中村見證并直接推動了中國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由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的轉變,由鄉村社會向城市社會的轉變。正因如此,城中村成了社會各種矛盾的交匯區,是社會矛盾與社會沖突頻發的地區之一,同時也是城市政權組織和農村政權組織利益博弈的集聚點。城中村具有流動人口急劇膨脹、違章建筑四處泛濫、基礎設施破敗落后、安全隱患層出不窮、社會矛盾日益集中、社會沖突此起彼伏、健康風險規避困難等特征,是我國穩步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必須解決的痼疾。由于城中村問題多、治理難,加上受各種復雜因素的影響,以區、街道辦(部門)為代表的城市政權組織與以縣、鄉鎮政府(部門)為代表的農村政權組織對其均存在某種程度的排他性,影響了城中村治理的健康發展。德國著名物理學家H.哈肯認為:“組成社會環境的各個元素存在相互影響又協調一致的關系,通過協同會使社會環境從混沌變為有序。”同理,組成城中村治理大環境的城市政權組織和農村政權組織兩大元素之間,存在既相互影響又協調一致的關系。找出并解決影響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推動城市政權組織和農村政權組織的協同契合,是完善和加強城中村治理的重要途徑。
國內外學界對城中村治理進行了大量的研究。H.Canter第一次把城中村理論引入城市地理學中;J.W.R.Whitehand認為城中村是介于城市與鄉村之間的特殊區域,具有不同于城市和鄉村的特征;加拿大學者麥基用Desakota來概括城中村這一空間模式;希臘學者瓦西利斯?斯古塔斯認為應把重心轉移到城市邊緣正面的潛力上來,指出土地是核心問題,必須加大城市邊緣的規劃和政策扶持,運用“適宜技術”維護城市邊緣秩序;J.W.R.Whitehand還認為應注重對城市邊緣區人口和社會的城鄉過渡性等方面的研究。國內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城中村治理的理論與內涵、體制與制度、問題與對策等方面,針對城中村治理中之政府協同作用的研究仍比較薄弱。本文擬從政府協同這一新視角,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要素進行調查和分析,以推進城中村治理中城鄉政權組織協同行動,形成優勢資源最優化利用的協同治理格局。這對推動“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基層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擴大基層民主,激發基層社會活力,增加基層和諧因素,減少基層不和諧因素,營造和諧社會環境等工作的相關政策制定,有著重要理論意義與應用價值。
一、研究方法
一項基于加利福尼亞州阿拉梅達縣6 928名居民為期9年的隨機抽樣調查顯示,“缺乏社會聯系及社區聯系的人,與那些有著廣泛接觸面的人相比,死亡率更高”。同時,“保有一個廣泛的聯系網絡,會使患普通感冒的概率大大降低”。另一項研究顯示,若與組織中的不同群體的人保持網絡聯結,會產生或獲得更高的績效評分。以上關于網絡聯結的探討給我們的啟示是:個人或組織嵌入到關系網絡,會對其開展的活動產生積極影響,甚至會對活動的成敗產生極其重要的影響。社會學理論認為,社會是由網絡構成的,網絡中包含結點(行動者)以及結點之間的關系(關系紐帶)。社會網絡分析方法(簡稱SNA)是通過分析網絡中的關系來探討網絡的屬性和結構,并在此基礎上來探究網絡改進策略的一種社會科學研究方法。B.韋爾曼(BarryWellman)指出:“網絡分析探究的是深層結構――隱藏在復雜的社會系統表面之下的一定的網絡模式。”SNA具有通過用不斷豐富和發展的運算方案、法則、程序等來分析網絡關系的特色,通過對構成社會網絡的多個結點和各結點間連線關系的狀況進行簡單分析,然后運用Ucinet、Pajek等軟件進行計算,對各種關系進行精確的量化分析,以探究出網絡組織的深層結構。本文擬運用SNA中的網絡中心性分析法,以影響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要素為網絡結點,以各個要素之間的關聯為關系紐帶來分析各要素之間的關聯,從中找出影響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進而找出改善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對策。
二、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現狀調查
為了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基本狀況有更真實全面的認知,本文采取立意抽樣的形式,從湘潭市雨湖區選取了300個調查對象,向雨湖區政府、雨湖路街道、羊牯塘街道、中山路街道、窯灣街道5個城市政權組織部門,鶴嶺鎮、楠竹山鎮、昭潭鄉、護潭鄉、響水鄉5個農村政權組織部門以及雨湖區城中村的基層群眾,共發放調查問卷300份,其中有效問卷263份,有效回收率為87.67%(見表1)。將問卷進行編碼之后,運用SPSS 18.0社會統計調查軟件進行分析。調查問卷主要涉及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滿意度、重要性及基本現狀等。
從雨湖區城中村治理的現狀來看,認為城中村治理非常好的只有4.6%,認為差和非常差的卻占到了38.0%(見表2)。不難看出,雨湖區城中村治理現狀堪憂。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看到雨湖區城中村的道路交通設施、環境衛生、生活服務設施以及社會治安狀況等存在很多問題。可見,當前亟需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城中村的治理,而加強政府協同是改善城中村治理的重要路徑。
事實上,城鄉政權組織間的協同契合對城中村治理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調查發現,有53.6%的調查對象認為加強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非常重要,認為重要的占到了35.7%,認為不重要的只占3.1%(見表3)。加強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可以實現城市政權組織與農村政權組織的資源共享,為城中村的治理提供更多保障,從而不斷提升城中村治理的效率及質量。但是,另一項調查數據顯示,當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群眾滿意度較低,感到非常滿意的只占11.8%,基本滿意的也只有28.1%,而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卻占到了60.1%(見表4)。
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滿意度較低,表明其重要作用并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因此,找出并解決影響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推進城市政權組織和農村政權組織之間的協同行動,對完善和加強城中村治理非常重要。
三、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分析
根據社會網絡分析方法,運用網絡中心性分析,通過要素分析、關聯分析、矩陣分析來逐步確立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影響要素。首先,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各項要素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一套反映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要素類別的指標體系。根據調查結果、文獻探究和規范分類原則可以構建起基礎設施建設、基本結構劃分、基本發展現狀、組織基本構成、各種相關保障5個一級要素指標類別,每類一級要素指標中包括多個二級要素指標,二級要素指標由具備不同主體、內容、視角等屬性的具體要素指標構成。其次,對已經確定和識別下來的各要素之間的關系進行系統分析,確立起各要素間的關系網絡,構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要素的鄰接矩陣。因為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強弱不同,所以必須根據各要素之間影響程度的不同來判斷關聯值(0代表無聯系,1代表弱聯系,2代表中等聯系,3代表強聯系)。通過關聯分析和專家論證,最終構建起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要素的鄰接矩陣。最后,通過對已構建的鄰接矩陣進行分析,識別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要識別關鍵要素需要借助網絡中心性分析法中的度數中心性分析方法,運用ucinet軟件來測算鄰接矩陣的內接中心度和外接中心度,而關鍵要素的基本特征是“具備較低的內接中心度和較高的外接中心度”。
鄰接矩陣構建的科學性和可靠性是識別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關鍵要素的先決條件,也是重中之重。為了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要素進行科學的關聯分析,本課題組對鄰接矩陣的每一個關系結點的關聯值進行了多次論證,并形成了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要素的鄰接矩陣設計初樣;之后,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和學者、城鄉政府部門代表、社會公眾等參與鄰接矩陣設計初樣的認證討論會,后經課題組修改完善,最終形成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要素的鄰接矩陣模型(見表5)。
根據已構建的鄰接矩陣,借鑒美國弗里曼教授運用內接近中心度和外接近中心度測量企業智力資本核心要素的方法,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進行識別。通過運用ucinet軟件進行計算,將那些具有較高外接中心度(90
四、結論與不足
通過對湘潭市雨湖區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現狀調查,可以看出當前城中村治理的現狀不容樂觀,人們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現狀感到不太滿意。運用社會網絡分析法,我們構建了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要素的鄰接矩陣,識別出了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
首先,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受經濟發展水平以及人才、制度、信息技術等關鍵要素的影響。從表6可以看出,經濟發展水平、人才保障、制度保障、信息技術保障等是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關鍵要素。因此,要不斷加快城中村的經濟發展步伐,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和特色經濟的創新發展,同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才、技術、信息、制度等相關保障。
其次,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受社會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城鄉區域劃分等關鍵要素的影響。城鄉區域劃分一直是影響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重要要素,受區域劃分的影響,城中村承受著不同于城市和農村的文教體衛、治安管理、社會保障以及生產生活方式等壓力。社會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是推進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協同的重要保障,包括社會福利設施、文化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商業服務設施等。
關鍵詞: 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機制創新;法治進路
中圖分類號:D9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0829(2014)05-0032-04
針對當前基層糾紛現狀,如何更好地構建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以及如何尋求在法治化路徑下進行糾紛解決,是改善基層治理機制、維護基層群眾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障,是回應社會轉型期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實現社會治理和體制創新的主要任務。課題研究的基本思路,即在對當前基層糾紛現狀進行介紹、說明的前提下,對當前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的具體適用進行評述,提出通過優化現有糾紛解決機制、尋求以法治化手段為主綜合運用多種方式解決糾紛的路徑。
一、當前基層糾紛總體情況概述
(一)基層糾紛的基本內容
所謂糾紛是指社會主體之間的利益對抗、矛盾沖突存續的一種持續的狀態。當前發生在基層地區的糾紛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傳統型糾紛,如婚姻糾紛、繼承糾紛、撫養糾紛、贍養糾紛、宅基地糾紛;另一類是非傳統型糾紛,也叫新型糾紛,是指處于社會轉型期的基層地區基于經濟社會發展、政策調整等因素沖擊下產生的矛盾、沖突,如村民自治糾紛、村干部特定行為產生的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土地征用征收糾紛、農房拆遷糾紛、環境污染糾紛、消費者侵權糾紛、農民工勞務報酬及用工損傷損害糾紛等。總體來說,糾紛主體日趨多元化,涉及群眾生存、發展權利的糾紛持續增加,糾紛涉及的領域逐漸擴展,糾紛造成的破壞力更加持久。
(二)基層糾紛的基本特征
目前發生在基層地區的糾紛呈現的基本特點主要是:傳統型糾紛的數量持續上升,利益糾纏與糾紛緣由更加復雜,由糾紛引起的矛盾、沖突程度高,如關于贍養父母的問題、夫妻離婚問題及遺產繼承問題等,一旦不能及時、妥當地處理,往往極易演化成惡性的刑事案件;非傳統型糾紛的類型明顯增多,利益訴求表達多元化,訴求渠道相對不夠暢通,權利表達與利益救濟機制相對缺失,糾紛烈度明顯增強,糾紛解決方式多樣化并趨向尋求法治化方式解決,對息事寧人的認識基于利益導向不同而趨向復雜化。
(三)對當前基層糾紛的理性判斷
基層糾紛產生后,矛盾得不到化解,訴求得不到回應,很容易產生不滿情緒,即使微小的糾紛也極有可能產生“蝴蝶效應”,最終引發惡性刑事案件或。雖然糾紛的產生有消極作用,但是也有其積極意義,必須客觀、全面地看待糾紛的發生:其一,在社會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糾紛的產生不可避免,糾紛的產生從根本上來說是經濟發展、社會轉型、利益結構調整等諸多因素作用的結果,一般糾紛是“高壓鍋”的安全閥,典型糾紛是制度發展變革的契機和動力。其二,糾紛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在進行糾紛解決時,必須要對糾紛有著理性的認識,要掌握正確處理轉型期各種矛盾、糾紛的主動權,必須在社會治理進程中不斷分析糾紛產生的根源,從源頭上化解糾紛并采取預防措施防止此類糾紛的再次發生。其三,減少、解決和預防糾紛是政府的基本任務與職責所在,政府作為社會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主體,必須負起責任,在送法下鄉、提供糾紛解決多元機制和途徑等方面發揮優勢,[1]44-45注重作為社會公共產品的糾紛解決機制的提供和完善,增強制度建構與機制創新的積極性。
二、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適用的實證分析
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已成共識,也是當前走出糾紛解決困境的基本出路。目前在基層中存在國家糾紛解決機制和非國家糾紛解決機制兩類。國家糾紛解決機制層面上可以劃分為兩大體系、四類機制。兩大體系是指司法體系與調解體系,四類機制在基層的具體表現即以司法所為中心的人民調解機制、以公安派出所為中心的治安糾紛解決機制、以人民法院和各類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為中心的調解機制。此外,在基層中還存在各類具有協調性質的調解機制,如鄉鎮和縣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綜合治理辦公室、縣區以上各類協調委員會和協調機構。對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適用的評述主要是派出所、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法庭這四類國家糾紛解決機制。
(一)以公安派出所為中心的治安糾紛解決機制
基層治安糾紛解決機制處理的糾紛類型多為治安糾紛及糾紛主體間存在不同程度暴力沖突的糾紛。基于基層群眾對公安機關作為執法機關這一認知的高度契合以及基層派出所設置的網絡化布局,快速反應的警務機制,糾紛化解的免費性、快速性、主動性和一定程度的強制性等特點滿足了基層群眾對糾紛解決的基本要求,基于這些因素的綜合考量,在未來相對較長一段時期內,不僅會有越來越多的糾紛流向公安機關,而且排查與解決民間糾紛也將成為基層警務工作的重點。對于以基層派出所為中心的治安糾紛解決機制,應當從快速化解社會沖突、保障人民群眾權益和維護基層和諧穩定的角度統籌謀劃。[2]34-39一方面,作為一種化解矛盾沖突的應急反應機制,治安糾紛解決機制對預防與減少因糾紛而轉化為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這一糾紛解決機制還需要從加強隊伍建設、優化內部管理、完善績效考核、增加技能培訓等方面對現有機制進行完善。
(二)人民調解組織糾紛解決機制
近幾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將基層調解組織的機制建構和制度完善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方面高度重視基層調解組織機構的規范化建設:以司法所為中心,形成了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調解小組三級調解組織;以鄉鎮黨委為中心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或社會矛盾調處中心,進行行政調解;此外,還設立大量行業調解組織、特殊部門調解組織等。另一方面,在調解組織運行機制上予以完善,不僅建立了具有一定職能分工的辦公場所,經費投入有所增加,調解隊伍不斷壯大,調解人員業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而且建立了調解檔案制度,制作了格式化的調解書,規范了調解的工作流程。
然而,由于調解組織在糾紛解決過程中的確定性不強、權威性不夠、調解組織專業性不強等因素,也致使其在化解新型糾紛方面能力較弱。同時,適用人民調解處理糾紛的案件數量逐年下降,調解的運行規則被國家機制層面的司法“侵入”,基層群眾自愿選擇適用人民調解化解糾紛的意識也比較弱化。但是也應該意識到,以和為貴、重視和解是我們一直以來的文化傳統,作為東方經驗的調解制度的存在仍具有現實需要。基于糾紛主體的多元化及尊重主體選擇的多元化,人民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最為及時,修復社會關系的成本最為低廉,在防范社會沖突、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具有天然優勢,是其他糾紛解決機制在很長時期內都無法完全替代的。保障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其功能應該從重塑調解理念、強化調解功能、創新調解組織機制、量化評價指標、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加大扶持投入力度等方面進行。
(三)訴諸的糾紛解決機制
當前,通過解決的糾紛以政策性糾紛為主,主要包括歷史遺留問題、法律問題和特殊問題的案件等。基于歷史傳統和現實需要,作為利益訴求渠道和具體的權利救濟機制,與其他解紛機制相比較,可以綜合調配使用多種行政資源,促使案件得到快速解決。
不過,通過解決糾紛問題也存在不足。例如中各部門之間的“踢皮球”現象,上訪群眾“討價還價”的纏訪、反復上訪、越級上訪現象等屢禁不止,不僅糾紛得不到較好解決,而且導致基層群眾滿意度較低。除此之外,通過,上級政府部門把案件特案特辦,在某些情況下,不僅容易增加糾紛解決的成本,而且易導致與基層組織、上級組織、社會和諧穩定之間形成緊張關系。以政府為中心,以為手段,通過行政權力和資源集中來化解糾紛的方式,對日益增多的基層糾紛往往應接不暇甚至無力應接。[3]25-27
在目前社會轉型期,盡管制度仍然存在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但制度作為人民群眾進行權利表達與利益訴求的渠道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當前,在國家層面,已經對機制在制度與運行機制上進行了大量的創新,如完善約談制度,取消排名通報制度,實行網上受理制度,中央與地方建立點對點的通報機制,創新涉法涉訴上訪和越級上訪處理機制等。基層政府也在積極通過暢通常規性、法治化案件解決渠道,探索設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等措施實現其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
(四)以人民法院為中心的司法糾紛解決機制
基于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傳統糾紛解決機制在糾紛解決中的作用不斷弱化。而與此同時,由于基層群眾追求糾紛解決結果一致性的現實需要以及法律消除糾紛解決差異具有優越性等特征,加之轉型期社會的高風險性需要發揮司法在風險控制、糾紛化解、秩序重建等方面的作用,近幾年來,國家對人民法院進行了重建,讓人民法院成為基層社會中重要的糾紛解決機制。基層地區獲取司法服務的便捷性增強,法律的上傳下達使法律的實踐性、法律定紛止爭的功能得到了更好的展現。從現在來看,基層地區的人民法院越來越成為基層社會中通過調解解決糾紛的重要部門。
當然,人民法院解決糾紛也存在一些現實問題:一是人民法院按照行政區劃設立還是按照人口數量兼顧行政區劃設立的標準問題;二是基層糾紛尋求司法解決的案件數量逐年上升,面對不斷增多的案件、愈加復雜的案情,如何提高法官審判水平、保證審判質量的問題;三是人民法院在糾紛解決過程過度強調調解可能導致與人民調解組織功能上的重合問題;最后,如何解決基層地區人民法院存在的場所建設滯后、專業司法人員缺少、經費保障不到位等現實問題。
三、基層糾紛法治化解決進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析
(一)法治化解決糾紛是必然要求
首先,法治化解決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在遵循依法治理與加強法治保障前提下積極穩妥地化解矛盾與糾紛,這就意味著法治建設的核心是要建立良好的法律運行機制和促進法律秩序的生長。[4]3法治化是解決基層糾紛的最佳方案,強調法治化解決并不排斥依法治理前提下尋求其他解決方式。其次,法治化解決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運用的具體體現,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在處理社會糾紛時,基本內容就是由政法思維轉換為法治思維,由激烈程度較高、破壞力較強的革命方式轉變為相對溫和的、社會易于接受的法治方式。再者,依法解決糾紛才能徹底化解矛盾沖突。依法解決糾紛具有較大的明確性和強制性,它通過提供常規化手段和制度化路徑,以規則為導向,遵循法律原則和法治精神,通過法定程序化解矛盾沖突。法治化解決的根本即在于修復秩序或者重建秩序。
(二)法治化解決糾紛的基本內容
首先,基層糾紛的解決必須以維護基層群眾的權利為根本出發點與立足點,借助多種糾紛解決機制,有效運用法律解決復雜的社會糾紛矛盾,實現糾紛解決法律功能與社會功能的協調統一,能夠最大程度地維護基層地區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其次,依法防止糾紛發生是首要環節。必須具備足夠的預防意識,通過搭建權利表達平臺、基層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暢通權利表達渠道,優化社會管理。再者,充分重視基層組織、家族因素、親友配合等要素在糾紛解決中的積極作用,善于借助社會力量與運用調解手段等多種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最后,法制化解決糾紛要將抓工作重點與解決現實問題相結合。一方面要以依法治理、及時公正、切實維護基層群眾合法權益為基本原則,另一方面要將公正解決民事爭議、打擊坑農違法犯罪、清除黑惡勢力等工作作為重點,實現依法維權與維護穩定的協調統一。
(三)法治化背景下糾紛解決機制的定位
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建構的根本宗旨,是建立多樣化發展的具有不同功能又相互配合的糾紛解決體系,既強調中立、公正地解決糾紛,又要求不同機構之間呈現高度的協同性與聯動性,形成一個良性互動、功能互補、程序銜接、彼此支持的體系結構,相互配合、有效化解矛盾沖突。尋求法治化解決糾紛過程中,必須注重糾紛解決機制是系統、公正和科學的,糾紛解決體系要以能夠形成良性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為出發點與落腳點。人民調解組織必須堅持運作機制上的非國家性、糾紛解決過程與形式中的非司法性;司法機關必須堅持運作機制上的國家性、糾紛化解過程中法律的權威性;治安調解應該堅持嚴格法治主義,即“嚴格的依法而為”特征。[5]153-155
(四)政府主導優化基層治理
當前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在公權力引導之下建構的。其中,黨委、政府在基層社會糾紛治理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如何構建長效的糾紛解決機制,實現基層治理的優化是一項重要工作。一是完善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統攬全局,協調各方,鼓勵和支持社會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二是注重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此外,要加強基層地區糾紛排查調處網絡規范化建設和矛盾糾紛信息網絡系統工程建設,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尚未激化、釀成沖突和激烈對抗之前。三是加強自身治理。通過積極轉變職能加快法治型政府建設,嚴格依法行政,預防和減少糾紛的發生。糾紛解決機制不僅是社會治理的有效方式,還是向社會提供的公共產品,要通過服務型政府建設以及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不斷加強糾紛解決機制的“產品”供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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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衛民.中國基層糾紛解決研究――以S縣為個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3]張林海.轉型期非制度化的突出問題及矯正路徑探析[J].理論導刊,2010(6).
創新發展經驗之一:融合型的“和諧促進會”
慈溪市現有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之比幾近1∶1,目前所有的村(社區)都成立了“和諧促進會”。“和促會”的建立,旨在探索新老市民社會融合機制,會員主要由村干部、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社區保安、村民代表、出租私房房東、私營企業主等組成,協會受鎮(街道)黨(工)委指導,由村黨支部(總支)、村民委員會、經濟合作社管理和協調。“和促會”采用會員制的組織形式,會員通過促進會獲得更多表達、參與、培訓、決策的機會,這是一個信息傳播、雙向溝通、自我規范、社區認同的過程。
“和促會”是外來人口自主管理、新老市民共同管理,實現多元融合、一體發展與協同治理的發展模式。它通過民意懇談會、議事會等形式組織新老居民共謀社區事務,聽取意見與建議,加強居民與外來人員的交流,增進新老居民間的融合。它的優勢功能在于為會員提供表達訴求和彼此溝通的渠道和服務平臺,協調多方利益關系,創新民意表達機制,有效解決因訴求表達渠道不暢而產生的多種矛盾和問題,成為慈溪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
創新發展經驗之二:互助型的“老年人協會”
“老年人協會”是各地較早成立的普遍性的社區社會服務組織,在提供社區養老服務方面普遍發揮著重要作用。慈溪市的“老年人協會”緊緊圍繞社區互助優勢,以自我服務激發參與熱情,拓展服務功能,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個性化、專業化、精細化的服務能力。“老年人協會”成員由居委會主任、離(退)休干部代表、老協會代表、志愿者代表組成,目前“老年人協會”內部普遍組建了若干個為老服務組,為老年人推出了多種服務。如醫療保障組,提供醫療保健和健康咨詢服務;文化教育組,提供文化教育和娛樂休閑服務;生活照料組,提供及時的生活照料服務;權益維護組,提供法律宣傳和權益維護服務;養老保障組,提供養老保障等方面服務。
“老年人協會”堅持“以老養老”理念,實行自主養老與外部關注有機結合的發展模式。“以老養老”的理念更加突出自我服務,能夠激發參與熱情,提高老年人參與度,從而把社區中大量老年人的作用充分挖掘出來,提供更為多元化、個性化、專業化、精細化的服務,更好地滿足老年人的自身需求,這比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和滲透性。
創新發展經驗之三:監管型的“環保志愿者協會”
近年來,慈溪市陸續成立了一批“社區環保志愿者協會”,它是以社區環保志愿者為主要成員,以“綠色社區”、“和諧社區”、“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等創建工作為載體,引導和發動居民參與“人人守望、呵護綠色家園”環保專項行動,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協會通過開展植綠補綠、小區環境大掃除、揀拾白色垃圾等環保公益活動,通過定期開展污染源排摸和監督,引導社區內居民及單位以實際行動踐行綠色環保、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營造綠色家園,在社區(小區)形成了更直接、更到位、更有效的環保自治監管隊伍。
“社區環保志愿者協會”是承接政府社會管理職能,推動社區事務治理向社會化和專業化方向演進的協同治理發展模式。“環保志愿者協會”發端于社區居民,在發現需求信號、提供非規模化管理和服務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同時,它為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管理提供了便捷的渠道,通過協同社區居委會完成部分社會管理(社區衛生、社區環境等)職能,不僅增強了社會的自我組織和自我管理能力,而且也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節約了行政成本,在承接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中發揮了重要的協同功能,既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又促進了社區自治發展。
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的啟示
高度重視對社區社會組織的規范引導和積極培育。慈溪社區社會組織的典型案例和創新模式表明,具有公益性、自治性、微型性等特征的社區社會組織在基層社會管理、基層公共服務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已成為我市當前推動社會轉型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任務。但總體來看,目前慈溪社區社會組織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仍面臨著發育良莠不齊、功能結構簡單、內部管理不夠規范、資源整合有限等問題,這就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居民、社區組織等多元主體的參與支持作用,共同推動發展的規范化和持續化。同時,要積極推廣成功經驗和創新典型,促進先進經驗與區域特色相結合,不斷創新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
強化社區社會組織自治和自主自律的能力。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方向是成為能夠自我組織、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擁有自主自律能力的自治主體。因此,當前社區社會組織要進一步提升自我發展的能力。首先,要形成科學合理的社會組織結構,這是社會組織得以有效運轉的基本框架和制度規范;其次,要形成專業化、精細化的組織功能結構,提高服務力,這是社區社會組織發揮職能作用的核心支撐;第三,要加大組織運營和宣傳力度,擴大影響力,提高居民參與度,形成社區居民共同支持的發展氛圍。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拓展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空間。政府在發展社區社會組織中要加強引導作用,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更重要的是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為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讓渡空間。政府要加強分類指導,比如對服務類的社會組織,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其提供服務項目;對維權類的要采取政策引導、法律服務和業務指導等方式;對社會事務類的要采取權隨責走、費隨事轉、事費配套、政府購買崗位、購買服務和項目資助等方式。政府也要不斷完善與社會組織管理相關的政策法規,健全社會組織管理的制度框架。同時,在“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領域里,政府更要積極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關鍵詞:城鄉;社區建設;社會管理
中圖分類號:F29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6月17日
一、加強城鄉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迫切需要。基層組織建設是整個社會管理的根基。在城鄉基層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社區在社會建設和黨的組織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加顯著,承擔的社會服務和管理任務更加繁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組織部分。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有利于發展基層民主、鞏固基層政權,有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刻認識加強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城鄉社區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統籌推進,強化服務,創新管理,為社會管理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是改善人民生產生活條件的迫切需要。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是民生,民生問題關乎群眾的“幸福”,做好民生工作就是做好群眾工作。社區是社會最基本單位,能準確了解群眾訴求,社區服務與廣大居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直接相聯系。加強城鄉社區建設與管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更好維護群眾利益。
(三)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社會穩定的根基在基層,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有助于促進社會良好秩序的形成,為社會穩定創造基礎性條件。要充分認識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真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從社區開始,建立解決問題的基層機制,注重從源頭上減少矛盾、注重維護群眾權益、注重做好群眾工作,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為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積極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加強城鄉社區建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當前城鄉社區建設的情況看,社區建設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社區建設也面臨一些困難,在體制、理念、政策等方面依然存在制約社區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影響了社區建設進程。
(一)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定位不清。社區服務是社區建設的基礎,但由于社區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責模糊,服務功能錯位,社區服務業發展比較單一,削弱了其應有的管理和服務的職能。主要是由于基層政府管理的邊界不清,造成社區組織承擔了許多不該承擔的職能,侵蝕了社區自治的空間,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受到很大限制。如不少地方社區建設基本上以解困濟貧、解決孤寡殘困人員和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的困難為主要內容,缺少集教育、生活、娛樂、保障等為一體的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網點,社區服務功能不完善,在實現社區全方位建設方面做得不夠。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大量社會成員從“單位人”到“社會人”的轉變,需要回歸社區,原有的單位組織管理網絡被逐步弱化,而新的社區管理網絡還沒有建立起來,以至于出現了管理缺失的現象,同時也影響政府職能轉變,給我國社會管理帶來不少難題,大大增加社會治理成本。
(二)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社區原有基礎設施較少,工作場所多是租用或借用,條件相對簡陋,辦公用房普遍達不到要求,不能滿足日常工作需要。同時,社區活動場所嚴重不足已無法滿足當前民眾生活的諸多要求。要保障社區的辦公條件,解決社區綜合服務站建設問題非常嚴峻。社區建設經費及辦公經費短缺,也是困擾社區開展正常工作的主要問題。資金投入已經成為制約社區建設的“瓶頸”。由于投入嚴重不足和缺乏統籌規劃,已影響到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網點建設,導致社區服務設施不全,影響社區服務和活動的開展。
(三)城鄉社區服務人才十分缺乏。做好群眾工作,關鍵在干部,社區管理人員素質高低直接關系著社區治理水平。社區干部中年富力強、文化層次高、懂得現代管理知識的較高素質人才還相當缺乏。主要是缺乏激勵機制,待遇低,難以吸引較高素質的社區管理人才。同時,社區中許多人力資源也沒有得到發揮,專業化、職業化程度不高,難以適應社區建設發展的需要。社區人才隊伍素質亟須提高,社區人才結構亟待優化,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工作能力亟待加強。
(四)城鄉社區治理思路不夠明晰。由于自治理念不清,目前仍有很多社區工作負擔過重,承擔大量行政性工作,削弱了社區居委會在帶領社區居民建設和諧社區中的凝聚力和協調力。有些社區成員對社區建設這一與自身生活息息相關的工作知之甚少,缺乏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沒有被激發、調動起來,使大量的社會資源沒有得到很好地利用。現階段城市的社區服務已經發展到對社區居民物質和精神需要的全面服務,而社區社會組織力量比較薄弱,又因重視不夠和受政策影響,成立和運作門檻設置較高,導致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緩慢,難以滿足社會管理要求。
三、加強城鄉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
(一)加快社區功能定位,明確社區服務職能。“社會千條線,社區一根針”。社區是居民自治組織,肩負著基層自我管理的任務,肩負著幾十種服務功能。從國際社區發展經驗和我國的實踐來看,社區建設必須依托于比較完善的服務體系。在這方面,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有許多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新加坡為加強社區組織管理,發揮基層社區組織作用,在政府部門專門設立職能管理機構,直接從政府部門中選派公務員到社區任職等,政府則通過對社區組織的物質支持和行為引導,來把握社區的活動方向。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劃定基層政府與社區邊界,賦予社區自治功能,科學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職能,大力推進社區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建設,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各級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行政推動等措施,加快構建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志愿互助服務相結合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大力開展社區救助、就業、衛生、養老、計生、文體、教育、安全及生產生活服務,搭建面向社區的綜合服務信息平臺,使社區居民不出家門就能享受到定向、便捷、周到的服務。加強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鼓勵社區興辦居家養老服務等福利服務項目。要優化社區布局規模,加快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服務網絡,建立健全新型社區管理服務體制,切實完善社區服務功能。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區服務條件。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社區建設的投入力度,增加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在辦公用房上,可以借鑒新加坡的經驗,通過立法來解決社區工作用房、居民公益設施建設問題。新加坡國家設有住宅發展局,早在1967年,該局就制定了“土地所有權法案”,其中規定,由開發商建設的公共組屋,每棟樓底層都不得安排住戶,而是用于開設商店或娛樂室,供居民休息、娛樂和購物之用。因此,要切實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加強城鄉社區公共用房建設,將社區工作用房、服務設施和戶外活動場所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專項規劃,根據社區布局,在綜合考慮增強社區造血功能的基礎上,合理設置辦公用房面積、地點、結構,配齊公共配套設施,建議可在土地出讓時,將社區辦公用房建造設置為前提條件,由受讓方負責建造,無償提供給社區使用。在保障措施上,財政應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將社區建設經費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社區基礎設施項目扶持資金和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資金。國外社區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的資助、基金會和私人捐款,以及收取的服務費用。在加拿大,政府撥款占60%左右,捐助占11%,服務收費占29%。我們可借鑒國外經驗加快建立多渠道的社區資金投入機制,采取共駐共建、社會支持、街道自籌等多種形式,籌措社區建設管理資金。
(三)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創新社區服務模式。社區信息化不僅能顯著提升社區的工作效率,而且能大大提高社區居民的服務滿意度。從國際發展經驗來看,我們應加快社區服務網絡建設,建立完善的社區服務體系,實現社區服務功能由單一型向綜合型、被動應付型向主動創造型轉變。為此,要把社區信息化納入當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資源,建設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信息服務網絡。在社區服務上,以社區服務中心為核心,綜合各類服務資源,建立完善社區服務行業信息平臺,開設熱線電話和社區服務網站,提供家政服務、家電維修、水電維修、房屋工程、房產服務、法律指南、勞動結業、教育培訓等多種服務信息。要大力支持社區信息化建設,整合社區服務內容,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提供更加便捷的社區政務、商務服務,著力推動“平安社區”建設,提升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四)建立激勵考核機制,穩定社區人才隊伍。要完善優秀人才服務社區的激勵機制,鼓勵優秀人才參與社區管理工作,積極為社區人力資源提供施展空間。在干部待遇上,建議在繼續強調社區干部的奉獻精神的同時,應盡可能提高他們的收入,把報酬與工作崗位、工作實績、年終考核相掛鉤,建立由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值班補貼、年終工作目標考核獎等組成的工資報酬形式,提高工資水平,以進一步激發干部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同時要創新人才激勵機制,選聘一批年輕化、專業化、組織協調能力強、有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和熱心于社區建設的高素質人才,充實社區干部隊伍,提高社區工作者素質。要積極探索城鄉社區用人機制的改革,廣泛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從事城鄉社區工作。要大力培養社區衛生服務技術和管理人員,滿足社區日益多樣化、方便化和家庭化的衛生服務需求。要積極動員、廣泛發動,大力發展城鄉社區志愿者隊伍,積極引導社區居(村)民開展自助互助服務,不斷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促進形成強帶弱、富幫貧、老幫小、我幫你、你幫我的社區和諧新風尚,使社區潛在資源都集聚到提升社區服務工作水平上。
(五)發揮社會力量,提高社區自治水平。社會組織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社區建設的主體是社區成員,社區成員的參與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是社區建設的生命力所在。新加坡的經驗告訴我們,推進社區建設,必須提高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和對社區事務的參與意識,增強社區凝聚力。社區建設如果缺乏社區成員、社區居民、駐區單位的廣泛參與,社區建設就不能說是成功的。政府與社區及非營利組織、企業建立密切合作、相互補充的伙伴關系,政府引導支持、社區和非營利組織主辦、企業通過市場提供多樣化服務,是國際上社區發展成熟的組織模式和重要經驗。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制定促進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立足社區,以社區居民為參與主體,著力培育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組織,強化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功能,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基層管理和服務。同時,要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明確其管理和服務的社會責任。在組織建設上,要依照《居委會組織法》,強化自治職能,抓好居委會基礎制度建設,把社區建設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使社區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將城鄉社區打造成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平臺,為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主要參考文獻:
[1]魏禮群,何家成.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講座[M].學習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