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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希望房價上漲速度過快,因此會采取相應的措施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此前政府已出臺了許多政策,但是房價上漲過快的跡象并未得到緩解,那么未來的政策會從哪些方面入手,來更加精確地對市場進行調控?而目前的市場格局又是什么樣子?作為房地產行業的資深人士,呂勁有著自己獨特的分析。
自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國內房地產市場轉暖以來,房價一直昂首向前,即便是在調控期間,房價仍然能夠不為所動而堅持上漲趨勢,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原因肯定有很多個,但是城市化的進程是其中不可忽略的因素。
呂勁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表示,房價上漲的最大推動力是城市化進程。在他看來,城市化進程帶來的人口增量,會形成巨大的市場需求,從而對房地產市場供應形成一定的壓力。而如果這種壓力在短時間內無法得到緩解,房價肯定在供需失衡間快速上漲。
呂勁表示,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的房價上漲速度最快。這是因為一線城市的謀生機會很多,因而吸引大量人口,形成巨大的人口聚集效應,其釋放出來的購買力自然也非同一般,所以相對來說,一線城市的房價上漲速度要快得多。他將這種特點歸結為“資源論”,即哪個城市資源越多,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速度也就越快。政策著力點重在加大供應
政府不會讓房價無節制地上漲,但是現實情形卻并非如此。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統計局近日的調查結果顯示,10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幅度高達9,5%。
房價上漲不止,勢必會引發新一輪調控。在談到政府會采用哪些政策時,呂勁表示最為切實可行的做法是加大供應量。他說: “我覺得政府最有可能采取的措施是加大土地供應量,以加大市場供應量,來減緩房價的上漲速度。”
至于是否還會有其他的政策出臺?比如近期風傳的物業稅等,呂勁表示難以判斷。他認為,政府已在稅收方面做出了相當多的規定,如恢復征收營業稅、個稅,回調房產契稅稅率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對需求尤其是投資性需求產生了不小的影響,而這些稅收政策在未來也將會持續發揮作用。
此外,他認為政府會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加大力度,他說:“加大對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力度,也是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的措施。”
上海供應緊張格局已形成
上海近期“地王”不斷涌現,這說明了什么?呂勁認為,這跟眼前市場供應不足有關。在呂勁看來,上海是所有地產開發商都想參與進來的地方,只是限于經濟實力因素,很多公司不能如愿罷了。目前市場供應不足的跡象十分明顯,因此造成不少開發商敢于不計成本去拿地。他坦承:“其實我也對一些地塊的價格感到吃驚,但是考慮到市場供應量在逐步減少的現實情況,于是又對高價拿地的行為能夠理解了。”
供應緊張的現象只是暫時的嗎?呂勁估計現實情況并非如此。他預計在未來三到五年內,上海供需失衡的現象會一直存在,當然是供應無法滿足需求。
二元土地制度是農民消費不足的制度成因
中國是當今世界上少有的足以拉動世界經濟增長的“超級消費市場”。但在消費總量上,2011年農村居民消費總量僅為城市居民消費總量的30%;在消費結構上,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仍高達40%,耐用品、文化、教育和服務的消費,城鄉消費差距仍相當懸殊。這表明,無論從消費的數量、質量還是結構上,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比城市居民至少要落后10年。占總人口50%以上的農村居民消費水平低是中國當前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緩慢
2000~2011年,農村居民的工資性收入占比從31%提高至42.5%,提高了11.5個百分點,家庭經營性收入占比從63%降到46.2%,下降了16.8個百分點,這一升一降意味著農民進城打工獲得非農業收入的比重在不斷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的上漲也有助于工資性收入的增長,而農業生產的脆弱性導致農民家庭生產經營收入占比在下降。隨著政府加大“三農”的支持力度和農村養老、醫保覆蓋面的擴大,轉移性收入的絕對額和占比都有較大幅度提高;但財產性收入無論是總量還是占比都還遠未成為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2011年農村居民的財產性收入僅為229元,占總收入的3.3%。
從制度究其原因,不難發現:二元土地制度是造成農村居民財產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這表現在:
一是對農民獲取土地增值收益的限制。現行法律法規對農地非農化有多種限制,使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進入城鎮建設用地市場,農地進“城”必須先由國家征用,改變其所有權性質,才能入“市”。如果說土地財產權應是集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為一體的權利束,那么,二元土地制度實際上只給了農民土地的使用權和不改變農地用途的有限經營權,剝奪了農民土地直接入市、轉讓并獲取增值收益的權利,從而很難以土地獲得財產性收入。
二是征地補償過低致使農地財富效益銳減。近年來,在每年審批的建設用地中,70%左右來自農地轉用,但農地進城并沒有給農民帶來可觀的收益。據相關研究顯示,土地用途轉變帶來增值權益分配中,地方政府大約得60%~70%,村集體組織得25%~10%,失地農民只得到5%~10%。征地補償標準過低不僅導致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緩慢,還加劇了征地范圍的擴大,導致被征地農民的失地、失業和失去生存與發展的基本保障。
(二)農民財富積累增長緩慢
農村居民的消費總支付能力和消費水平的提升,不僅取決于收入的流量,還要考慮財富的存量(如土地、房產和金融資產等)帶來的持久收入。二元土地制度不僅制約了農民財產收入增長,還導致農民的財富積累增長緩慢,這表現在:
一是對宅基地和房產出租出售的多種限制。農村居民除了承包的農用地外,還擁有著大量的宅基地和房產,這些資產不僅是農民生產生活的基本要素,也應是發展和致富的重要資產和資本。但二元土地制度對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產流轉有多種限制。產權限制使得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只能在農村內部流轉,房子建得再多也無法合理合法地進入城鎮住宅市場,因此就無法發現價值,并通過房屋產權交換實現其資產增值。
二是對農地和農宅抵押權的限制。在農村,農民靠土地資產致富的路徑障礙重重。同是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城里人和農村居民的抵押權利卻截然不同。按照《物權法》規定只有兩種情況下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一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地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抵押;二是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作為抵押物,其占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擔保法》第37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鄉村公益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這意味著農民承包的農用地、宅基地和房產不允許設定為抵押物。沒有有價值的抵押物,抵押難就成了農民貸款和農村金融發展的第一道門檻。二元土地制度下的金融二元格局切斷了農民靠土地、房產和金融資產致富的鏈條,導致農民財富積累緩慢和消費增長難。
破解二元土地制度的政策建議
土地制度作為一國基本的經濟制度,集“資源、資產和資本”三位一體的特點使之成為未來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啟動內需擴大消費的現實選擇,也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理想選擇。
(一)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消除城鄉之間土地資源、資產和資本流動與增值的壁壘。讓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農民意愿、城鎮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礎上,讓更多的農村建設用地和“城中村”土地,以有償出讓、作價出資(入股)、租賃、聯營、抵押等方式,早日進入城鄉土地市場,以土地市場化遏制征地范圍的擴大。這樣一方面可讓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權益,合法流轉,分享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另一方面,多元土地產權主體和多元供給地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地價形成機制,消除居住用地人為的緊缺,抑制地價房價的非理性上揚,緩解城鎮居民和農民進城定居難的問題。
(二)構建城鄉統一的住宅市場,為農民房產增值提供了合法的平臺。宅基地和房產是農民安身立命的保障,同時具有財產屬性和商品屬性,不能一否了之地剝奪農民資產致富的權利。城鄉統一的住宅市場可產生多贏的效果:一是允許農民的住房依法上市,以緩解城鎮住房供需矛盾,抑制高房價。二是給農民自主經營創業提供一個機會,使其合理合法獲得財產收益,與城里人一樣分享財產增值成果。三是將普通“小產權房”納入政府保障房儲備庫,由專門機構按市場價收儲,并轉租出售給保障房對象,以緩解集中新建保障房過程中土地和資金不足的問題,增加保障房的供給。同時,可以讓農民獲得長期穩定的租金收入。四是“小產權房”經營的收入在土地集體所有權人與農戶之間按比例合理分配,可為農村公共設施投資開辟新的資金來源,加快新農村建設。破除城鄉土地、住宅市場的二元結構對加快中國城市化、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和啟動內需均將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摘 要]在中國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城市市民文化的發展相對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這將影響到城市的健康、快速、和諧的發展。本文探討了快速城市化進程中市民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加快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促進農村文化與城市文化的相互融合、挖掘區域文化精華、凝練城市文化特色、加快政府管理改革等相應的建設措施。
[關鍵詞]城市化;市民文化;建設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1)39-0138-02
1 前言
城市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城市化進程也同樣呈現出快速化的特征。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化的伴生品,市民文化的價值也隨之越發凸顯,凝聚著城市基因的市民文化構成了一座城市獨具魅力的人文景致。在中國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大量的市民人口急劇增加,城市的規模和土地面積急劇擴大與城市市民文化的發展相對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這將影響到城市的健康、快速、和諧的發展。因此,在我國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必須強調和注重市民文化的建設,不斷提高市民的文化修養,促進城市文化內涵的增加,進一步促進城市文化品位、城市品質的提升。
2 快速城市化進程中市民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市民文化是指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普通市民在漫長的生產、生活以及其他社會實踐中所形成、承襲、流傳的共同心理習慣、價值取向、道德情操、審美意趣、、理想境界等。它既不同于某個個人的意愿,也不是單個市民心性的簡單集合,而是廣大市民共有或相通的思想情感和意志。因此,市民文化反映和代表著廣大市民的普遍欲求、愿望和利益,并隨著一定的歷史條件、社會環境的變遷而發展和變化。作為城市文化語言的重要載體,市民文化在中世紀的歐洲城市中形成。時至今日,市民文化主要表現為城市中大眾文化的根本屬性,如通俗性、商業性、現代性與傳統性等,其不僅深藏著城市的歷史印記,同時散發著城市的人文品質,展示著城市的精神氣質,并在某種程度上變革著城市的功能。在我國城市快速化進程中,市民文化也呈現出這個時代所特有的問題。
2.1 城鎮人口的急劇增加帶來文化設施的匱乏
文化設施是用于文化服務的、在軟硬件方面滿足文化生活需要的社會公眾活動場所、建筑物、設備及其組織機構,是整個社會文化事業的組成部分,是文化生活的物質依托和組織形式,是體現一個國家生活水準、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國家統計局2011年公布的“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顯示:“十一五”期間,城鎮化水平進一步提高,2009年我國城鎮人口達62186萬人,城鎮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為46.6%,比2005年提高3.6個百分點。到2025年,中國將有超過66%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城鎮人口的急劇增加,使得原本就不寬裕的公共文化設施相對更加匱乏。近年來,我國文化設施建設盡管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由于傳統文化設施經營管理體制所固有的缺陷,導致了我國城市文化設施在資金投入、設施容量、設施功能、設施分布、設施種類以及設施服務水平等方面,滯后于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的發展需求。突出表現為集中程度高、區際間差異大,文化設施數量分布不均勻;基層和社區級文化設施不能滿足大多數居民需求;城市標志性文化設施匱乏,缺少文化品牌。
2.2 新增城鎮市民群體的文化修養普遍偏低
市民是市民文化的創造主體,市民群體的基數越來越龐大,其構成相對松散,也越來越多元。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為26139萬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3996萬人,不包括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22143萬人。因此,新增城鎮人口多為流動性人口,其組織相對松散,他們雖然生活在城市,但大多是打工者,很難形成共同的文化興趣和愛好。另外,農民工目前已經是當代中國城市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發展報告2010:促進人的發展的中國新型城市化戰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人口增至6.07億人,在城市中工作生活但沒有城市戶口的人已經接近城市人口的差不多50%。新生代農民工相對于老一輩的農民工受教育程度較高,但相對于城市居民而言,他們的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一般多為初中和高中,其文化修養,尤其是現代文化的素養普遍低于原有的城鎮人口。
2.3 新增城鎮人口的社會支持系統不完善
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城市化的建設力度不斷加大,勞動力資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多,進城務工人員數量出現陡增的趨勢。但城市的基本保障設施并未因人口的增加而有所改變,社會支持系統完善力度不夠,例如城市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教育問題日益突出、農民工醫療衛生條件差、拖欠工資問題時常發生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是社會支持系統不健全的一種基本體現。因為戶籍或居住地制度將其區別,在勞動、收入、消費、教育、生活等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形成兩個相對獨立的社會單元。作為城市新增人口,在城市難以享受到市民的待遇,他們在心理上難以產生以市為家的感覺,總是覺得這里只是打工掙錢的地方,農村才是屬于自己的。城市文化群體在與鄉村文化群體交往中,因占據政治、經濟等優勢地位,易對鄉村文化群體產生偏見和歧視,而這些對個體的行為和心理產生消極的影響,進而影響市民文化的建設。
2.4 文化體制改革與創新相對滯后
近幾年,我國公共財政對文化設施的撥款規模達到新高,但與此形成對照的是,我國文化體制改革還在醞釀之中,文化產業領域資源配置機制和政府職能轉變還未完成。文化事業單位的局部改革,使一部分文化設施實行“事業單位,企業管理”。過度的商業化經營使公益文化設施功能萎縮、服務效能減弱。部分基層公益文化設施文化活動較少,不能發揮應有的社會文化服務功能,公益性文化設施的商業化傾向問題突出。事業單位由于在體制內占據優勢地位,握有壟斷權力,這些單位已在多年商業運作中形成了既得利益,因此缺乏改革的內在動力。
3 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的市民文化構建措施
3.1 加快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公共文化設施是國家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將文化設施建設納入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制定引導扶持文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公共文化設施布局策略采取整體適當分散,局部相對集中,合理的網絡結構進行布局。另外,作為公共文化設施的補充,鼓勵機關、學校等單位內部的文化設施向公眾開放。應著力做好社區級文化設施的網絡布局與反映城市文化品位、地域特色的市域重大文化設施建設。政府要加大城市公共文化設施的投入力度,充分認識文化設施建設對促進市民文化建設的重要作用以及加大市民文化建設對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重大意義。國家要有城市公共文化設施的人均標準以及考核要求,敦促各地政府加大財政投入,逐步改善城市市民的公共文化生活。
3.2 促進農村文化與城市文化的相互融合
文化是人們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是人類文明的結晶。自從人創造文化之后,人與文化便出現相互影響的關系。無論是涵化還是濡化,最終的目的都是使人更具有文化性,滿足其文化歸屬感的需要,這也是一個身心健康人所必需的條件。新生代農民工由鄉村進入城市,由于出生地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文化模式,新生代農民工生長在農村,受鄉村文化的影響而具“土氣”,進入城市后,受城市文化影響而逐漸“洋氣”,這個過程實質是一種文化變遷的過程,也是文化沖突的過程,更是文化建設的過程。加快促進農村文化和市民文化的融合,使進城人員能夠在勞動、收入、消費、教育、生活等方面逐步平等,是發展市民文化的關鍵所在。
3.3 凝練城市文化特色
城市文化建設從整體上決定市民文化的發展方向,影響市民文化的質量和水平,具有導向作用。城市文化建設是市民文化的基礎,是市民文化的載體和體現。大力加強城市文化建設,要繼承自身的優秀歷史文化,把能夠反映城市歷史發展、體現傳統人文精神的文物和古建筑盡量維修、保護好、合理利用好,使其成為文化旅游和傳統文化教育基地。
3.4 加快政府管理改革
政府的管理要為所有城鎮人口提供服務。然而目前,戶籍問題是困擾城鎮人口的重要問題之一。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改革開放以來,大量的農民工來到城市,為城市的發展和建設播撒著汗水。時至今日,全國6億多城鎮人口中,非城鎮戶口的農民工已經達到將近一半。他們生活在城市,但是由于戶口的原因,在子女入學等方面無法享受城市人口的待遇。在進一步推進城市化的今天,如何解決這些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農民工的戶籍問題,是困擾城市發展的重要問題。根據《中國發展報告2010》,我國將從“十二五”時期開始,用20年時間解決中國的“半城市化”問題,也就是說,要以平均每年2000萬人的速度,到2030年基本解決4億農民工及其家屬的進城和落戶問題,使他們享受與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各項權利。這無疑會給市民文化建設帶來福音。要努力使城市新增人口更好地在城市生活,更好地融入和發展市民文化。
城市規模的發展可以快速化,但是城市內涵的建設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市民文化的培育也是一個緩慢發展的過程,要依靠城市文化意識的積淀,優秀的社會傳統與文化意識的積累,需要不斷的去粗取精,去偽存真。但是,市民文化建設是城市化的靈魂,不僅需要政府有意識的去引導和培育,更需要社會各方的共同的不懈努力。
參考文獻:
[1]黃鴻鴻.優秀市民文化的培育要先行[N].福建日報,2008-12-04.
房山區城市化水平究竟怎樣
城市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經濟規模明顯擴大。2012年,本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49.3億元,比上年增長8%,比2008年增長1.2倍,年均增長22.4%,高出全市平均增速(12.5%)9.9個百分點。在全市十六個區縣中,總量排名第八位,增速排名第十四位。
2012年,本區實現財政收入74.8億元,比上年減少36.3%,比2008年增長2.4倍,年均增長35.7%,高出全市平均增速(19%)16.7個百分點。
城市體系框架逐步形成,產業布局基本到位。根據“兩軸三帶五園區”的城市框架,房山區先后推出“CSD中央休閑購物區”、“良鄉大學城”、“燕房新城”等多項城市綜合建設工程,推進大都市建設步伐。同時,以燕房組團為核心的石化新材料產業基地,以汽車工業為支撐的高端制造業產業基地,以及房山物流園等現代產業布局正在逐步成型。
城市承載能力不斷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2012年,本區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90.1億元,比上年增長7.8%,比2008年增長2.1倍,年均增長32.4%,其中基礎設施投資164.3億元,比上年增長48%。
2012年末,本區公路總里程已達2720.9公里,公路覆蓋密度達136.76公里/平方公里。軌道交通房山線并入全市軌道交通網絡,京良城市快速路基本完成,京石二通道工程也已經全面啟動,一小時城市交通圈初步形成。房山區水電氣熱等基礎設施加快完善,2012年新增供水廠和再生水廠7座,大型集中供熱廠3座。人居與生態環境持續優化,濱水森林公園建成開園,房山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13.72平方米,城市綠化覆蓋率達46.1%。
制約房山區新型城市化進程的因素是什么
經濟總量相對不足。近五年房山區GDP總量逐年上漲,經濟總量不斷增加,但占全市的經濟比重卻從2010年開始呈現下降趨勢。在城市發展新區中,房山區總量排名第三,隨時有可能被其他區縣趕超。
關鍵詞:城市化;農地非農化;政府驅動
中圖分類號:F30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848-2008(03)-0033-09
一、引 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得到快速發展,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4年的41.8%,年均增長3.32%。全國建成區面積由1985年的0.94萬平方公里增加到3.25萬平方公里,年均增長6.74%①。然而,與此同時耕地面積的迅速減少也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敲響了警鐘②。
固然,農地非農化是城市化的前提和必然結果,但問題是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并非完全由經濟發展所拉動,而是帶有很大的政府驅動因素。所以,在農地非農化過程中存在著過速轉化和低效利用的現象。土地征用是我國農地非農化的途徑,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農民對土地產權的部分缺失及其弱保護和土地征用的非市場化運作已經成為我國農地非農化的明顯弊端,亟需從制度層面加以匡正。
不少學者對此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如將政府的征地權限嚴格界定在公益性范圍之內[1],賦予農民完全的財產權,從而使農民能夠充分有效地保護耕地[2,3],打破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
對土地市場進行有效的整合[4-6]。其中,也不乏一些案例研究[6-8]。但系統的實證分析還十分鮮見。因此,對農地非農化的需求因素,特別是農地非農化過速轉化的成因分析,就成為非常現實的經濟問題。正是基于這一目的,本文利用中國264個城市2000―2004年的面板數據,實證考察我國城市化進程中農地非農化的影響因素。
本文結構作如下安排,第二節為文獻回顧,第三節分析我國農地非農化的運作機制,第四節為變量的篩選和模型設計,第五節對計量結果進行說明,最后是本文的總結。
二、簡要的文獻回顧
對我國城市化進程中政府對農地非農化的擴張和加速行為的實證研究以往多見于案例分析,而較少有計量檢驗。在僅有的計量研究方面,以城市為微觀主體對農地非農化的研究還未發現。
Seto and Kaufmann[9]利用人口、經濟和偏遠敏感社區數據對珠江三角洲城市化的驅動因素進行了一個面板回歸。其主要結果是,珠江三角洲大規模的城市化是由于國際資本流動造成的,外商投資導致了農地的快速非農化。同時,人均資本投資、農業生產率與工業生產率比率偏低、農業工資和收入低下也對這種轉化產生了積極影響。曲福田、陳江龍、陳雯[10]對農地非農化的驅動機制從理論和實證方面作了全面分析,認為農地非農化的經濟驅動機制包括供給因素、需求因素和制度因素。農業土地利用比較效益低是我國農地非農化的主要根源,農地非農化對于固定資產投資具有高度的敏感性,由低市場化配置所扭曲的土地價格促成了耕地的過速非農化。從實證結果看,人口、土地資源稟賦、固定資產投資、土地市場化程度、土地收益分配、政府管制效應和土地使用比較利益是影響農地非農化的主要因素。譚榮和曲福田[11]在他們提出農地非農化“代價性損失”和“過渡性損失”的基礎上,通過對1989―2003年農地非農化的檢驗,發現過度性損失為66.6%,代價性損失僅有33.4%。在過度性損失中,未考慮農地生態價值造成的農地損失為44.9%,政府失靈造成的農地資源損失為21.7%。應該說,這些分析和實證結果都是十分有益的。但是,他們的分析主要依據于投資、工農業產值比較利益等變量,從宏觀的角度來說明農地的過速非農化,且其分析主要建立在省級宏觀數據上,沒有從城市微觀主體的角度對農地非農化的因素進行分析。因此,仍有必要從微觀主體行為上進一步挖掘。
朱莉芬和黃季[12]利用東部14省數據分析了城鎮化對耕地的影響。其實證分析表明,雖然城鎮化對耕地變化有一些影響,但經濟發展是影響耕地變化的主要決定因素。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相對于農村建設用地而言,城鎮化對耕地減少還起到一些緩解作用。盡管這一結論值得信賴,但其分析只是表明城市化是土地集約化利用的一個方向,在城市化過程中不能因噎廢食,為保護耕地而阻止城市化。從方法上看,他們只是從土地使用的實際結果上進行檢驗分析,而對城市化過程中對土地需求的具體因素未作解釋,更沒有從制度角度對農地非農化的“過度和加速”因素做出說明,舍棄了轉化過程這一環節。然而,或許正是這一轉換環節存在著土地低效利用問題。所以有待作進一步檢驗。
簡而言之,從城市主體的角度對農地非農化因素的實證分析還存在著理論空白點,這為我們沿著這一方面的努力提供了一個嘗試機會。
三、農地非農化的運作機制及驅動因素
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農地非農化的運作機制主要表現為政府的土地征用制度。它包括以下內容:(1)所有城市化和工業化用地(非農建設用地)都必須通過政府征用來轉化,形成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2)沿用計劃經濟的資源配置模式,政府以公益性目的進行征用,對被征用土地按照農業用地的“產值倍數法”標準進行補償;(3)政府對被征用土地通過無償劃撥、協議轉讓,或者“招、拍、掛”的方式轉讓給土地使用者。這種機制賦予地方政府在農地非農化市場上絕對的壟斷力,成為一個要素市場和產品市場上的雙邊壟斷者。首先,任何非農土地使用者必須通過政府的許可才能獲得土地使用權,且不同的使用主體因土地轉讓方式不同而導致使用成本不同。因此,土地租金不是取決于市場,而是取決于政府的“價格歧視”,且主要是由政府捕獲和支配。其次,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價格水平(土地農業使用收益的資本化)對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給予定額的補償,表明政府在土地配置中較少受制于成本因素的制約,因而也較少考慮城市化進程中農地的機會成本。由此可見,這種轉化機制表明城市化對農地的需求并不是由城市經濟發展的微觀主體決定,而是由地方政府主導驅動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城市化進程對土地的需求可看成為外生的因素,主要取決于政府的決策行為。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土地資源的配置上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城市化偏向[13]和滿足政府(官員)效用最大化的過度配置行為,經濟發展、政府政績、形象工程、土地財政等成為城市深化對農地非農化的主要驅動因素。
首先,土地的低成本利用導致目前城市建設中“攤大餅”式的擴張。這主要表現在行政劃撥的土地供給上。例如,2000年全國城鎮現有土地總量中,95%是通過行政劃撥的,5%是有償出讓的。而在有償出讓的土地中,又有95%是協議出讓的,通過招標拍賣出讓的只有5%。2002年的情況雖有所改善,但全國真正實現招標拍賣的土地也只占出讓宗數的15%①。正因為如此,低成本獲取土地助長了鶴立雞群的政府辦公大樓、超大型廣場、超寬馬路等城市景觀的大量出現[14]。另一方面,要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就需要進行大量的投資,資金從何而來?為此,地方政府不惜以土地來撬動建設資金,形成“以土地經營土地”的模式。一種情況是以土地作為融資手段建設基礎設施。如在東南沿海的縣市,基礎設施投資高達數百億元,其中財政投入僅約占10%,土地出讓金約占30%,60%靠土地融資。再如,西部某省土地儲備中心利用儲備土地進行抵押貸款余額19.45億元,其中省會城市土地儲備抵押貸款余額達15.71億元,占全省的80.78%[14]。另一種情況則類似于“合作經營”。政府將部分土地以協議價格或者以優先購買權的方式轉讓給建筑開發商,從而換取對某段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無論哪種情況都會導致對土地的過度使用。第一種情況可能導致政府對土地的過度儲備,例如,根據國務院五部委的檢查結果,2004年全國省級以上900多個開發區中,已開發面積僅占規劃面積的13.5%②。第二種情況下則必然會導致地方政府放縱開發商對土地的任意開發。
政府(官員)效用最大化主要表現在對經濟發展的驅動上。我國政府政績的考核存在著一種“錦標賽”的競爭機制[15],其結果必然導致政府動用所能動用的一切資源進行以城市為主體的經濟競爭。特別是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隨著地方政府財稅來源的減少和事權的擴大,這種現象愈來愈明顯化。在這種競爭中地方政府往往扮演著三重角色:一要不遺余力地推動當地經濟增長,提升城市的競爭力,以此贏得上級政府的青睞和當地居民的支持;二要考慮上級政府任期考核的要求和當地居民的意愿;三要在一定層面上滿足自身的利益需求。這其中,由于我國資源注入型的發展模式從根本上還沒有改觀,因此,招商引資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競爭的主要內容。這樣,土地就成為其競爭的主要砝碼,所以,不少城市出現了零地價、甚至負地價的情況。當然,在1994年分稅制之后,由于財權和事權的嚴重不對稱,各級地方政府只有依靠預算外收入來尋求財政來源的激勵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致使近幾年來土地成為其預算外來源的主要渠道[16,17]。實際上,中央政府也曾試圖在這一方面進行限制,但財政分權所造成的困境也不得不使中央政府步步退讓。如,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中,最初《修改草案》的送審稿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100%上繳中央財政,在地方政府的反對下,隨后出臺的《修訂草案》則改為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四六分成,而在最終審議和通過的《土地管理法》中則規定為三七分成。所以,盡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嚴格保護耕地,但地方政府對非農用地的擴張沖動并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曲福田等人[18]認為中國農地非農化一方面存在著普遍的市場失靈,另一方面又有嚴重的政府失靈,相應地,理論上可區分為代價性損失和過度性損失。如圖1所示:AC為農地的需求曲線,MSC為農地非農化的邊際社會成本,MPC為農地非農化的邊際私人(企業)成本,P2、P3分別為考慮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時的均衡價格,P1為外生給定的土地征用價格。則Q2―Q3為市場失靈所造成的未反映農地生態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過度性損失Ⅰ;Q1―Q2為政府失靈所導致的過度性損失Ⅱ。
劉東和張良悅[3]把政府在城市競爭中對土地資源的各種動用能力和行為納入一個土地需求函數中,并通過遞歸的方式將政府官員效用最大化行為加以模型化。在圖2中,U(g,l)表示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數(其中g為設定的最低發展速度),Q(l)表示生產函數;C(l)表示成本函數,L為土地需求量,c=c表示低價征用的固定成本,則按照等邊際原則,有l*u>l*m>l*c。其中,l*u為政府效用最大化的土地需求,l*u為政府固定成本征用下對土地的需求,l*c為市場競爭條件下的土地需求量。這表明:(1)政府對土地征用的壟斷購買及對土地使用費用的固定補償,必然導致較之由供求雙方共同決定的土地使用效率低下,土地使用數量增加;(2)在現行征地制度下,由于土地征用費用過低,政府(官員)效用最大化的驅動,必然導致土地的過度使用。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提出如下命題進行檢驗。
命題:城市化進程中城市偏向戰略所導致的城市之間的經濟競爭以及由此形成的土地財政依賴加速和膨脹了農地的非農化。
四、數據說明與模型設定
對任何經濟資源的需求都必須考慮其機會成本,城市化對農地的需求也必然受土地價格的制約。然而,由于我國城市化對土地的需求是通過土地征用完成的,且在土地的征用過程中,土地征用的數量不是由供求雙方共同決定,而是僅由征用一方的意愿決定,因此在這樣一種制度約束下,可假設供給不變,從而著重從需求的角度加以分析。
文中被解釋變量為城市建成區面積(平方公里),用land表示,解釋變量包括城市規模和制度因素。
城市發展首先表現為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在此基礎上城市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公共產品供給的擴大。在選擇城市規模的解釋變量上,我們試圖使用城市非農業人口(popu)反映城市人口規模,用gdp(城市第二、三產業增加值)表示城市經濟發展規模,用城市公交(bus)代表公共產品供給水平。但在進行解釋變量的相關性檢驗中發現這三個指標具有高度的相關性,必須進行取舍。由于城市非農業人口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出居住、經濟發展、公共產品供給、城市美觀或休閑用地的綜合情況,因此,我們選擇城市非農業人口(萬人)作為城市規模的解釋變量。
城市規模是經濟發展和城市化的必然結果,這是一個內生的因素。本文的研究目的不在于解釋城市人口規模與土地使用面積的恰當比例,或者說多大的土地容積率是最為合適的,而在于探討在城市化過程中是否由于制度性的原因導致城市規模過度膨脹和加速發展,從而增加城市化對農地非農化的壓力。因此,我們在回歸過程中將城市規模指標設置為控制變量,以主要反映制度性因素對農地非農化的壓力。
簡單地說,制度因素主要表現為政府對土地征用的加速和放大,主要表現為經濟增長的驅動以及與此相關的土地財政依賴。就經濟增長的情況來看,由于gdp指標與其它變量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所以我們主要選擇人均住宅面積(平方米)(averhous)、外商協議投資(百萬)(fdicont)、預算內財政缺口(fiscal)和土地出讓收入(百萬)(incom)作為變量來說明。
房地產業已經成為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所以房地產業必然會成為各個城市經濟發展的首要選擇。由于整個房屋建筑數據收集困難,我們選擇人均住房面積來間接反映房地產業的發展。人均住宅面積反映城市居民生活質量,是一個基本的需求,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對住宅的要求必將成為其首要的消費和投資選擇。所以,人均住宅面積的增加能間接地反映出對土地的需求情況。當然,人均住宅面積的增加可以在不增加土地,甚至減少土地面積的情況下通過增加建筑容積率來實現,也可以通過大量使用土地,建筑低容積的住宅來完成,這里關鍵取決于土地的稀缺程度、城市發展的規劃政策以及土地的使用成本。我們認為盡管我國土地十分稀缺,但在城市規劃和使用成本的約束上卻相當寬松,極有可能出現土地粗放化的使用現象。
開發園區設立的初衷或者是為了吸引外資,或者是為了集約化地發展經濟,形成產業集聚。但之后我們發現不少地區的開發區產業集群沒有形成,而高校園區卻開發成片①。因此,對于開發園區的用地應該用高校園區和工業園區來加以描述才較為準確,相應地,我們認為有必要使用高校人數(人)(collstud)擴招作為補充。按照計劃經濟的傳統,城市劃撥用地一般是依據用地單位建設規劃為依據的,所以,在外資的引進上我們使用合同資金額而不是實際金額作為變量來解釋它們對土地的占用。
使用預算內財政缺口(fiscal)表示城市經濟規模和城市公共產品供給情況是出于這樣的考慮。因為缺口越大表明對經濟補貼越多,提供的地方公共服務越多。這或者是由于經濟規模擴張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城市規模擴張從而需要更多地提供公共產品造成的②。該指標的含義是當年財政支出占財政收支的比重,即:
如果比重大于0.5,則表明存在財政缺口,小于0.5,則存在財政盈余。從統計資料的整理情況看,除溫州和新疆兩個城市比重5年全部小于0.5,蘇州、杭州等幾個極少城市個別年份出現財政盈余外,其他均是嚴重的財政缺口。
目前,地方政府嚴重依賴土地轉讓所形成的收入,用于補充正常的財政預算資金和城市擴張所需的資金[8,16]。所以,我們最后選擇用預算外土地出讓收入(incom)表示對土地的直接需求。
本文所考察的城市主要是中國地級以上城市,通過對286個城市的數據進行篩選,最后選定264個城市2000年至2004年的面板數據。數據主要來自于2001年至2005年《中國城市年鑒》、《中國城市統計年鑒》、《中國國土資源年鑒》。
五、計量結果及其說明
首先對模型使用Husman隨機檢驗,檢驗結果不支持隨機效用模型。因而,我們使用固定效用模型進行分析(檢驗結果見表1)。
在模型Ⅰ―Ⅲ中,我們用城市人口作為控制變量,分別對人均住房面積、高校人數和外商投資、財政缺口和土地出讓收入進行單獨回歸,效果十分顯著。模型Ⅳ將這些變量全部納入之后,除了外商投資未能通過檢驗外,其他變量都顯著地通過。這表明我們提出的假說得到了驗證。應該說,這些變量的顯著通過表明這些因素確實是城市化進程中農地非農化的影響因素,但還不足以說明這些因素在城市化進程中對農地非農化的擴張和加速現象。因為,計量結果只是表明,人均住房面積、高校人數擴張、外資引進、預算內財政缺口和預算外土地出讓收入同城市化的人口一樣都是造成城市對土地需求的因素,不能僅此就判斷這些因素加速了城市對農地的擴張,也不能就此說明地方政府在城市化過程中對土地需求的驅動行為。
然而,我們從圖3的散點圖上可以看出,高校擴招、引進外資和土地出讓收入明顯呈現出U形狀態,而且,散點都主要集中在曲線的上升部分。從理論上說,這三個因素對建成區面積應該有遞增的影響,非常有必要對這一現象進行檢驗。因此,在模型V中,我們加入了collstud、 fdicont、 income三個變量的二次項重新回歸。研究結果發現,這三個變量的二次項都至少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這三個變量值在很低的情況下對建成區的面積具有負的影響,但當超過某個點時對城市建成區面積的影響就是正的,而且具有遞增性。但問題是二次項的回歸結果是否值得考慮?
我們利用二次曲線拐點值的方法來判斷變量的集中度。設U形曲線形式為Ay^U9=Aβ^U90+Aβ^U91x+Aβ^U92x2,則其拐點為Aβ^U91/2Aβ^U92[19]。將模型Ⅴ中三個變量的回歸系數代入上式,分別求得collstud、fdicont、income的拐點值為3.33、4.34、8.43(如果將這三個變量單獨回歸,則計算出的拐點分別為3.36、3.76、5.93)。而這三個變量的均值分別為8.89、7.56、9.54。兩相比較說明均值點大于拐點。由此可以判斷出,這三個變量主要集中于曲線的上升階段,必須加入對二次項的估計結果。這樣,這三個變量對被解釋變量的彈性值就應該為β1+2β2x。例如,高校園區對建成區的彈性為(-0.0667+0.0103*(collstud)),從而表明城市土地在一定時期內確實出現一種加速擴張的現象。
為了驗證這一估計結果的可靠性,我們用表示城市公共產品規模的bus變量代替人口(popu)變量對模型進行穩健性檢驗,結果發現這三個變量也十分顯著,說明模型具有穩健性(模型Ⅵ)。
需要說明的是,從散點圖上看,財政缺口變量對土地的需求是負相關的。如果僅就這兩個變量的無條件關系分析,這是正確的。因為財政缺口越大,對土地的需求越少(投資減少)。但當把這一變量作為對經濟規模的變量納入整個回歸模型之后,就會發現財政缺口與土地需求之間的正相關關系。因為,此時財政缺口表示對城市存量經濟規模的補貼和城市公共產品供給的支出狀況,自然應該是缺口越大,城市經濟規模越大,城市公共產品供給越多,因而使用的土地也越多。模型Ⅲ到Ⅵ都顯著地表明了預算內財政缺口對土地的間接需求情況,說明政府主導的城市經濟競爭對土地需求驅動的現象確實存在。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結論:在城市化進程中由于制度性的因素,存在著政府對城市土地擴張的干預性色彩。房地產業的開發、以城市經濟發展和公共產品供給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競爭是城市農地非農化的重要因素;高校園區擴張、吸引外資和獲取預算外收入更是直接加速了農地非農化。
從全國總體計量情況看,各個城市在農地非農化上都有政府的驅動因素。然而,各地區由于區域優勢和經濟規模的差異,在具體的擴張方式上會有不同的側重。因此,有必要對這一現象也做一檢驗。按照通常的標準①,我們把全國分為東、中、西部三個區域分地區進行回歸(參見表2)。
首先按照模型Ⅳ進行回歸,即在未加入二次項的情況下,東部地區財政效應和外資引進效應顯著,人均住房面積、高校園區擴張和土地出讓收入未獲檢驗,表明經濟發展和開發園區對土地的需求影響明顯;中部地區則人均住房面積、高校擴張和土地出讓收入效應顯著,而財政效應和外商投資則不顯著,表明住宅建設、高校園區和土地財政依賴對中部地區城市農地非農化有明顯影響;西部地區則只有人均住房面積通過檢驗,其他因素都不顯著,表明住宅建設是西部農地非農化的主要因素。
在加入二次項后利用模型Ⅴ重新回歸,結果發現東部地區高校擴張、吸引外資和預算外土地收入在城市化過程中對農地的非農化影響都非常明顯,但人均住房面積呈負相關關系;而中、西部地區只有人均住房面積和高校擴張這兩個因素顯著,吸引外資和預算外土地收入則未通過檢驗。另一方面,無論是東部還是中西部,財政缺口效應都不顯著。
綜合分析來看,我們認為東部地區經濟發展對土地的壓力較大,城市之間的競爭尤為明顯。吸引外資、高校園區擴張和土地出讓收入都成為其經濟發展的競爭工具,加速了農地的非農化。預算內財政缺口效應明顯表明其快速發展的經濟規模也是農地非農化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東部土地更為稀缺,盡管房地產開發可能是經濟增長的引擎,但并未造成對農地的需求,而主要是對城市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據此,我們認為東部地區在城市化進程中農地的非農化具有經濟發展的驅動因素。
中部地區房地產開發、高校園區擴張和土地出讓收入效應顯著,說明中部地區在城市競爭過程中存在著“追趕效應”。在經濟發展和預算內財政支撐不足的情況下,城市化的發展和城市競爭力的打造帶有明顯的土地財政依賴效應。由此,我們的結論是中部地區在城市化進程中農地的非農化具有土地財政和高校擴張的驅動因素。
西部地區則顯示出經濟發展落后的整體特征。不僅外商投資難以落戶,而且依賴“土地財政”來啟動本地經濟也難以打開,所以,只有依靠房地產開發來帶動經濟發展,并造成對農地的需求。我們這樣分析倒不是為西部城市沒有大量侵占土地“惋惜”,而恰恰是應該謹防這一現象的蔓延,應該進一步分析這一現象是由于經濟發展落后造成的,還是由于好的地方政府運行機制帶來的。當然,中央政府的財政轉移可能減少了西部地區對預算外土地收入的依賴,從而可能造成西部地區土地出讓收入對城市土地擴張影響的不顯著,但這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政府在城市化過程中驅動的動因。于是,我們把房產開發和高校擴張看成是西部地區城市化進程中農地非農化的驅動因素。
六、總 結
本文在對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農地非農化運行機制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由于制度因素可能導致的政府對農地非農化驅動行為的假說。通過對中國264個地級以上城市2000―2004年面板數據的分析,發現城市化進程中農地非農化確實存在著加速和膨脹的政府驅動行為,包括房地產開發、城市公共品的提供和土地財政等方面。特別是回歸結果顯示出,高校園區擴張、開發園區設置和土地出讓收入對農地非農化具有顯著的遞增作用,表明農地非農化加速擴張的態勢。進一步按東、中、西部分地區回歸發現,在農地非農化的政府驅動中,東部地區經濟增長因素突出,中部地區土地財政依賴顯著,而西部地區只是高校園區擴張和房地產業影響明顯。據此,我們認為,盡管中國城市化處于快速發展時期,客觀上對農地非農化的需求強勁,但不能由此否定農地過度非農化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現象的存在,需要從制度上加以改進。
本文的工作僅是對城市農地非農化的需求因素進行了分析,驗證了城市土地需求過程中由于制度因素所產生的政府驅動行為。但中國高度緊張的人地關系,“土地財政”的制度癥結,以及城市偏向的推動機制等具體問題還需要作進一步研究。另外,本文的數據主要是地級以上城市,縣級以下城鎮由于經濟發展薄弱,在城市化過程中可能存在更多的制度性擴張和加速因素,需要作進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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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化 動力 對策
1.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各階段動力
我國的城市化路徑表現出了和西方國家以及其它發展中國家不同的特征,也因此,對我國之前的城市化的動力機制的考察不應太多參照其它市場經濟國家的發展歷程,即以城市化率和工業化率之間的關系作為研究范式,我國城市化各階段的動力應如表1-1所示:
表1-1城市化動力機制演變過程的一般劃分
城市化階段 城市化主要特征 動力機制演變趨勢
初期階段 發展速度比較緩慢;城市規模小、數量少;城市的擴張表現為“量”上的擴張,即外延擴大。 工業化與制度是城市化基本動力;第三產業吸納勞動力增加;經濟與技術等資源匱乏,制約城市化發展。
中期階段 城市化高速發展;城市在外延擴大的同時也開始了內涵的進展。 工業化、制度仍是重要動力;產業結構的轉移推動力開始顯露;經濟與技術等資源約束機制得到緩解。
后期階段 發展速度趨于平緩;城市化主要表現為內涵的擴大,即質量上的提高。 產業結構的轉移已經成為主要的后續動力;制度的變遷能有效地促進城市化往更高層次的發展。
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的三大動力
城市化動力機制是一個復雜的動態系統,不同時段、不同發展階段的地區,其城市化動力結構是不同的。城市化進城的動力有很多推動城市化發展的力是多種多樣的,但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不同的主導力量,城市化作為動態的過程,主要表現為政府政策影響、經濟增長與技術創新和產業結構轉換三種基本動力,屬于城市化動力的核心表現。 1 制度變遷
制度和政策因素對我國城市化,尤其是區域城市化的影響巨大。我國實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制度安排。人口在城鄉之間的遷移具有明顯的政治運動特征,而不是由于經濟原因的驅動而引起的流動。國家對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實行了非常嚴格的控制,加上在農村不讓農民發展工業、運輸業和商業等制度安排,使農村無法內生發展小城鎮,致使這一階段城市化發展進程非常緩慢,甚至出現一定時段上的停滯和倒退。 2 經濟增長與科技進步
從經濟學角度看,城市化是在空間體系下的一種經濟轉換過程,人口和經濟之所以向城市集中是集聚經濟和規模經濟作用的結果。經濟增長必然帶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無疑又加速經濟增長。
科技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加大,經濟發展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科技進步會加速經濟增長,深刻地促進產業集聚及產業結構的轉換,影響城市化進程,可以說技術進步是城市化發展的源動力。先進的農業技術推動人口向城市轉移。 3 產業結構的轉換
中國城市化發展的最基本的動力是產業的空間集聚,也就是工業化過程。
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演進會改變城市的形態和規模,進而影響城市化的發展進程。城市化發展的本身,就是變落后的鄉村社會和自然經濟為先進的城市社會和商品經濟的歷史過程,所以農業發展是城市化的初始動力,而在產業革命之后,工業化則成為城市化的根本動力。
中國“一五”時期和改革開放以后的快速城鎮化過程,也證明了工業化對城市化的巨大推動力量。隨著工業化步入現代化階段,第三產業開始崛起,并一躍成為城市產業的主角,成為大城市的后續動力。 4 三者與城市化的關系
經濟增長與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轉換和制度變遷共同推動城市化進程,但其各自推動的方特征、方式及其表現形式是不同的。首先,經濟增長與技術進步體現在城市效率與城市競爭力上,產業結構對城市化的推動主要是從整體上、總量上體現的;制度變遷對城市化的影響往往還要體現在結構上、形態上,比如對城市的規模結構的影響。
對策
1 調整城市發展戰略,完善城鎮體系
我國在城市發展的指導思想上,一直貫徹“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小城市”的方針,但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這一方針已不適應城市化發展的要求,因此,應順應潮流,適應形勢,及時調整方針。目前應確立“發揮大城市的優勢,強化中小城市的功能,積極發展小城鎮”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鎮體系。城鎮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意味著城市化由低級向高級轉化。
2 積極發展小城鎮,推進城鄉一體化
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及時改變指導鄉鎮企業發展的基本方針,有重點的選擇和扶持一批縣城和主要建制鎮,促使其成為農村地區現代經濟新的生長點,推動鄉村工業化和鄉村城鎮化,這是我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徑之一。小城鎮是城鄉之間的紐帶和橋梁,是大中城市發展的基地,是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現實選擇,因此,應充分發揮中小城鎮的優勢。目前在小城鎮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規模偏小,布局不合理,環境污染嚴重,土地浪費嚴重,戶籍制度管理滯后等問題,國家應給予高度重視,并積極加以引導,重點要搞好小城鎮規劃,配套建設各項基礎設施,并逐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實現城鄉經濟的最終順利接軌。城鄉一體化是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選擇,而小城鎮的大力發展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 3 加強政策管理
一、城市化發展和糧食安全問題現狀
1、我國城市化正處在快速發展階段。目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發展的中期階段,也是城市化的快速發展階段,城市化水平已從1990年的18.96%提高到目前的37%,預計到2010年和本世紀中葉,將分別達到45%和65%。同時,我國的城市化進程還呈現出兩大基本特征:一是城市化進程滯后于工業化進程;二是城市化水平呈現出很大的地域差別,即東中西部的城市化水平按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一是和我國的經濟發展背景有關。由于我國的工業化過程是從發展重工業開始的,重工業技術構成較高,所需資本投入量大,所以一定數量的資本對工業勞動力的吸納則相對較低,這就使城市化的發展滯后于工業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鄉鎮工業化的分散發展,又使得農村城市化進一步滯后于工業化。二是與我國的特殊地理環境有關。我國三大階梯的地勢形態構成了我國三大地帶城市化水平的明顯差異,東部地區明顯高于西部,而中部地區則介于兩者之間。近年來,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進一步擴大,東、西部之間城市化水平的差距更大。
2、糧食安全問題突出。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確保我國的糧食安全,對于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農業生產水平不斷提高,1996年至1999年我國的糧食總產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年產量約為5000億公斤,成功地解決了十幾億人口的溫飽問題。然而,2000年至2003年我國糧食卻呈大幅度下降趨勢,產量依次為40522.4萬噸、39648.2萬噸、39798.7萬噸、37428.7萬噸。2004年以后出現好轉,但仍低于5000億公斤。有學者預測,隨著我國人口數量的持續增長,預計未來我國的糧食需求在5000億公斤到7000億公斤。由此來看,近些年我國糧食產量波動明顯,且呈下降趨勢,所以在未來一段時期我國糧食安全問題將更加突出。一方面是人口的自然增長帶來的糧食需求壓力。如果按照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為6.5‰計算,到2010年全國人口將達到135200萬人,同時根據2002年到2004年平均每年人均糧食消費量約378公斤推算,“十一五”期末我國糧食需求總量至少要達到51100萬噸;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城市化的加速發展階段,城市化過程中帶來了農業稀缺資源的流失,使糧食供給增長的瓶頸約束日益加劇。比如,農村土地減少和農業勞動力減少都是不可避免的,這兩種生產要素的缺失將必然導致糧食產量一定程度的降低,所以我國糧食安全問題變得尤為重要。
二、城市化發展對糧食安全影響分析
城市化發展帶來的直接效應有兩點:1、農業人口明顯減少;2、農業用地明顯減少。間接效應有:農業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化進程最本質的含義就是農業人口的減少,這部分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由糧食的生產者轉變為糧食的消費者。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規模擴大,城市數量增加,大量農業用地改為城市建筑用地,包括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住宅建設。同時,城市化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它提高了資源的生產效率和配置效率,帶來了經濟結構的轉變,最終會導致農業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化發展對糧食安全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土地資源減少帶來的壓力。經驗表明,人口密集型國家在城市化發展的過程中,都將遭遇耕地資源的損失。數據顯示,日本在1955~1994年間耕地面積減少了52%,韓國在1965~1994年間耕地面積減少了46%。在我國,耕地減少加劇了“人地”之間的矛盾,成為經濟發展的長期性制約因素。雖然大量的國外實例證明,城市化的推進和加速對于緩和“人地”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是我國的城市化發展,不但沒有緩和“人地”矛盾,反而有所加劇。1985~1995年間我國平均每年減少耕地84.4萬公頃,其中鄉鎮企業、住宅用地和小城鎮是耕地浪費的三個主要原因。1997~2004年間,我國共減少耕地760萬公頃,依據當年糧食產量計算,因耕地減少導致糧食減產近2700萬噸。因此,耕地資源數量安全始終是糧食安全的基礎。
其次,農業勞動力減少帶來的影響。城市化發展帶來的最直接的效應就是農村人口的減少,也就是農業勞動力的減少。按我國人口為13億來計算,每當我國城市化水平提高一個百分點,就意味著要有1000多萬的人口從農村轉移到城市。短時期內這不僅導致了農業勞動力絕對數量的下降,也使得農業勞動力的人均質量下降。因為在城市化過程中,最先轉移出去的農業勞動力都是人力資本水平較高的,只剩下相對人力資本較低的勞動力繼續從事農業勞動。所以,在城市化發展初期,勞動力的減少將會給糧食安全帶來負面影響,但隨著城市化的進一步發展,它將會被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所帶來的正面效應所抵消,農業人口減少反而成為農業發展的動力。
最后,農業現代化水平提高帶來的糧食安全壓力的緩解。城市化的發展過程,即是一個農業比重不斷下降,二、三產業比重不斷上升的過程。規律表明,農業比重下降和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是一個同步過程。這是因為城市化的發展一方面導致農業比重的下降,另一方面又為農業現代化提供了條件。隨著城市化發展水平的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就越高,現代化水平也越高。技術進步和生產率水平提高對于農業的貢獻會越來越大,從而農業產出增長率明顯提高,糧食產量也會提高。
綜上所述,從短期看,由于土地和勞動力等農業生產要素明顯減少和農業現代化水平的不明顯提高,城市化帶來的負面效應大于正面效應;但從長期看,城市化的發展對于解決糧食安全問題具有重要作用,因為農業現代化水平提高帶來的糧食增產將會大于因農業生產要素減少而帶來的糧食減產。也就是說,當城市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它將不再對糧食安全產生威脅,而是有利于糧食安全問題的解決。事實已經證明,城市化率低的國家,雖然能夠通過勞動力、土地等要素投入的增加實現糧食生產的較快增長,但相對于其更快的糧食需求增長,仍然會存在著糧食供給的不足;而城市化率高的發達國家,能夠依靠技術進步提高要素生產率,從而彌補要素投入減少帶來的負面效應,也實現了較快的產出增長,與其較低的需求增長率相比,糧食供給反而傾向于過剩。
三、結論
1、大力發展城市化才是解決糧食安全問題的根本辦法。糧食安全問題的根本解決辦法,就是農業勞動力轉移,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了數以千萬計的剩余勞動力。我國農業剩余勞動力的產生是市場化、工業化、社會現代化的必然結果。我國現在糧食補貼政策效果低下的原因是農村勞動力過多,大量的糧食資金補貼到更多的勞動力時,每個勞動力所得到的收入就微不足道,不足以提高其糧食生產的積極性。大力發展城市第三產業,取消各項制約農民進城的不合理制度,提高農民受教育水平,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糧食安全問題。
【關鍵詞】城市化;城中村;問題;改造
1 前言
受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驅動,我國城市化浪潮高漲。在城市建設急劇擴張的同時,也悄然出現了一種特殊現象,即城中村。從字面意義上來看城中村,也知其令城市化水平大打折扣。有數據顯示,一些大城市如上海的徐匯區有四十多個城中村,深圳市有241個,在一些發展較快的中小城市如浙江紹興有45個城中村。由此可見,城中村的現象還是很普遍的,也是令許多人極為困擾的,如何應對這一問題也就極具現實意義了。
2 何謂城中村
關于城中村的定義可謂眾說紛紜,綜合學界的說法可從狹義和廣義上來定義城中村。從狹義上說,即都市里的村莊,也即原農村村落由于耕地被占用而成為城市里的居民區。從廣義上說,一切滯后于城市化進程、缺乏現代城市管理機制、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平均水平的居民區均可稱為城中村。
城中村其實是一種矛盾的產物,急劇擴張的城市建設與相對滯后的城市管理機制之間的矛盾造就了城中村。快速的城市化進程,城鄉二元化的管理機制,城中村的獨特現象就“應運而生”。說白了,城中村就是城鄉不統籌的產物。征用農民的土地使他們喪失生活資料,國家又不提供相應的保障,迫于生活,成為城市居民的原住民們以收取租金為生,從而形成了臟亂擁擠的聚居環境——城中村。
3 城中村存在的問題
城中村凸顯的嚴重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城鄉二元管理機制使城中村在繁華的都市內仍沿用農村管理機制,村民的生活方式、居住習慣、住房外觀等等一切均滯后于城市化水平。在繁華的都市內偶見這樣的景象,令人新奇的同時也讓人倍感心酸,感嘆中國的各項機制健全之路還很漫長。
第二,城中村的規劃和管理均不科學,這樣使得城中村建筑密度較高、房屋布局雜亂無章、道路擁堵不堪、公共設施如消防等設備嚴重缺乏,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更別談什么綠化率了,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屢禁不止。這不僅破壞了城市的總體形象,也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隱患。
第三,由于農民失去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為維持生計只得以出租房屋為生。這些出租的房屋可租給外來務工人員,也可用來經營各種發廊、餐館、便利店等。姑且不論社會治安這方面的隱患,單從發展方面來看也讓人揪心。依靠租金過日會滋生惰性,村民個人的發展方向及后勁均不太明了,嚴重沖擊著城市化經濟規模效益。
第四,城中村居民無法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征用農民土地時只是應一時之急或應勢所然,相關部門并沒有妥善處理失地農民的安置問題,一些安置方法的制定也明顯看來對失地農民不利。
第五,城中村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設跟不上。城中村居民本身思想道德觀念落后,外來務工來此租房的人員素質也不是很高,國家對三農問題很重視,對城市中的這種居民則不是很上心,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缺乏必要的扶持,精神文明建設這一塊就可想而知。
4 城中村的改造
如何改造城中村是擺在全國幾乎所有城市面前一個重大的課題。城鄉二元化的管理機制無疑給城中村的改造增加了困難。因此改造城中村必須因地制宜,在制定統一政策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相應的改造方式,堅持把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置于最高位置。
在具體做法上,針對城中村現在的表現形態,可采取以下的改造方式:
第一種,位于城市建成區內的城中村。這些地區早已取消了村鎮的行政建制,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的管理機制,即街道辦事處。因此,這類地區其實就是城市的危舊房改造區,所要做的不過是改造危舊房而已。這里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外來務工人員的妥善安置問題,一律采取無償轟走的辦法是行不通的。城市建成區內的城中村是外來人口的集中居住區,因為這些地區低收入人群至少能夠住得起,趕走他們讓他們流離失所是對他們為這個城市的經濟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的一種漠視,這種粗暴的辦法其實是一種裸的歧視。城市化進程就是讓農民變為市民享受城市現代生活的過程。轉變的過程中要讓進城的農民能夠生活下去。曾有學者指出,有了貧民窟的存在才使得城市擁有特別的活力。貧民窟房租較低廉,新移民容易找到安身立命之地。生活在貧民窟的大部分新移民一二代之后,便融入主流社會。貧民窟的存在,使得城市擴充成本低,極具包容性。
第二種,耕地全無,宅基地和房屋產權農民自有。這類情況除了給予足夠的補償外,更重要的是妥善安置農民的問題。不能任由他們坐吃山空,花完土地補償款后就無所適從。要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扶持或鼓勵他們進行職業生涯的規劃。
第三種,有部分耕地,農轉非后仍有不少人是農業戶口,實行的還是村鎮的行政建制。對這樣的地區進行改造,可將村鎮的行政建制改為城市的居委會模式,但土地產權和賴以生存的經濟組織形式可以不變。借鑒北京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可采用發展都市農業的辦法,發展現代化農業,養殖業。用都市農業改造“城中村”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改造辦法。如:無土栽培高檔蔬菜、花卉;觀光旅游農業;種植果園、藥草;開展孔雀、錦雞等珍稀動物養殖;發展農牧產品深加工及不影響城市景觀和環境的其它農工貿產業,以使農民能利用原有土地資源,熟悉的工作技能就能融入城市生活。
第四種,首先將城中村土地國有化,根據憲法規定,將已經納入城市范圍的城中村土地國有化并沒有法律上的障礙,并且依此而行有利于明晰產權,如果在現行政策法規框架下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地產開發還可避免“小產權房”問題。其次,城中村土地的國有化應實行區段征收。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政府可將一定比例無償征收的城中村土地作為城中村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另外部分土地通過有償轉讓可作為城中村基礎設施建設款的來源。有了這筆基礎設施建設款后,可由地方政府進行統一規劃。地方政府在進行統一規劃的時候,手段要靈活,考慮要全面。如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及其子女的教育問題。政府在開發城中村剩余土地的時候,可建造一些面向外來務工人員的出租房,或建造一些面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公立學校,這樣即使是在城市規劃限制的基礎上,也可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解決城市中低收入群體包括外來流動人口的居住問題及子女的教育問題。開發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切割后地塊面積過小的情況,應進行交換分合,在重新整理的基礎上確認原土地權利人的歸屬。當這些改造及相關安置妥善完成后,城中村面貌或許會煥然一新。
5 結束語
城中村的存在是一面鏡子,警示我們更加關注底層小人物的生活狀態。民生問題雖說是我們一直關注的問題,但年年努力的結果好像并不讓人滿意。城中村在觸動原有城市利益格局的時候,也激發我們對城中村改造問題的思索。后期出現的各種經驗和對策性研究逐漸成為主流的現象,在當前的政治經濟環境下,城中村改造能否成為中國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還有待我們以一種更加多元化的視角去審視它。城中村的發展與起伏,應激發著我們以一種更加動態、全面的眼光來理解這段歷史,從中把握中國經濟改革及整個社會變遷的一線脈絡。我們的各項機制完善還任重道遠,千萬不要被來自各方的糖衣炮彈所迷惑,繼續努力最終實現這段歷史的完美過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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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城市化;問題;研究
1.城市化和農村城市化的內涵
關于"城市化"及"農村城市化"的內涵,不同學科間的理論和解讀是不盡相同的。經濟學家認為城市化是不同等級地區的經濟結構的轉換過程,如城市效益的增加和城市規模的擴大;社會學家認為城市化意味著人類生活方式的轉變,即由農村生活方式轉為城市生活方式,等等。由此可見,城市化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經濟現象,其影響因素是多方面的,幾乎涵蓋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科技等各個方面,其中經濟因素是影響城市化的根本因素。綜合上述,關于"城市化"的概念我們可以這樣來表述:城市化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是全球性的社會現象,這種現象突出表現為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鄉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轉化與聚集。"城市化"與"農村城市化"的涵義基本上是相同的,城市化的過程就是由農村變城市、農民變市民的過程,但"農村城市化"的涵義更寬泛、更多向、更豐富,除以上表述外,"農村城市化"還應包括各種資源、能源的集約利用以及公共服務的延伸、區域經濟的整合升級等諸多要素和內容。
2.當前我國農村城市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1思想認識方面
城市化必然會促進城鎮發展和規模擴大,但是,城市化不是簡單地等于城市建設數量增加,而忽視產業結構的升級、自然資源配置的優化以及城鄉協調發展,更不能只顧城市,不顧農村。不能只建設城市,而不建設農村。所以,城市化既是城市的事,又是農村的事。中央十分強調城鄉統籌,在城市化開發度達到中等規模和工業化程度較高時,必須及時將城市化戰略轉移到農村,以城市反哺農村,城市支持農村,工業支持農業。
農村城市化是一個漸進的自然歷史過程和經濟社會轉型過程。農村城市化要建立在工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基礎之上,市場主導,政府有效引導,二者有機結合,是農村城市化健康發展的有效保證。農村城市化不能盲目攀比,不能不顧條件,一味追求速度。要知道城市化速度越快,出現的問題會越多。農村城市化的發展速度、規模要由經濟發展水平、就業崗位的增加來決定,過分強調城市化率會帶來巨大風險,比如大量農民進城找不到適合的工作崗位,會帶來生活、社會、環境、治安等一系列問題。我們要汲取拉美和非洲部分地區的過度城市化教訓,加強城市化過程的宏觀調控,要扎扎實實地推進速度、規模適度的高質量的農村城市化。
2.2發展空間的不均衡性
根據資料統計,中國城市的空間分布重點集于于東部沿海,這一地帶只占全國14.2%的國土面積,卻分布著全國44.98%的城市數和41.50%的城市人口,是中國城市分布最密集的地帶,其中密度最大的又以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和遼中南地區城市為主。中部地帶占全國29.2%的國土面積,分布了37.07%的城市數和37.0%的城市人口,而西部地帶占全國56.5%的國土面積卻分布了17.99%的城市數18.0%的城市人口,城市分布密度僅是東部沿海的10.05%和中部地帶的24.66%,是中國城市分布稀疏地帶。從城市等級規模來看,東部沿海地帶集中分布著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這一區域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城市人口分別占全國同類城市人口的49.4%和51.0%;在中部地帶,大中小城市分布比較均衡,它們的城市數和城市人口均占全國各類總數的30%-42%,而西部地帶則表現為以小城市占優勢的地域分布特征。
2.3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傳承
農村城市化不斷發展,各級城市也迅速崛起。很多城市在發展過程中,一味地去追求高樓、闊路、霓虹燈卻忽視了本身的地域特色、文化歷史、傳統民俗。致使眾多的歷史名城、山水名鎮在現代城市的的混凝土中逐漸消失,甚至直接抹殺。人民群眾除了物質要求,更需要精神需求,但是很多城鎮在發展規劃和建設中忽略了這一點,造成了"村村像城市,鎮鎮像農村"這種畸形的現象。一個城市要保持續健康、穩固的發展,就應該因地制宜,結合當地特色形成一個具有豐厚歷史文化傳承的城市。通過城市的規劃,我們要達到從城市的區域、街道,甚至每一個建筑物都能夠和諧地統一起來,既能體現共性,又能夠體現一個城市歷史文化的標志性建筑物。在國內,目前已有很多城市為了體現特色,公開向社會征集城市建設方案。如深圳,為了把中心城市建設成為世界一流水平,近10年先后進行了多輪次的國際咨詢,通過評審,最后選定德國某公司的設計方案,深圳從而成為我國整體現代化水平較高的一座國際化大城市。
3.當前我國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對策研究
3.1推進農村城市化,解放思想是前提
思想是行動的前提,理論是工作的先導。我國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了農村城市化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首先最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真正解放了,才能從容面對各種困難,理清思路,找準方向,選好突破口,打好農村城市化工作攻堅戰。在實際工作中,必須緊密結合思想工作實際,進行科學發展觀的再學習、再教育,不斷克服"中心工作多,重點工程多、接待應酬多"的現象,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高于一切的新觀念;不斷克服"唯書唯上,照抄照搬"的老思想,樹立從實際出發,創造性開展工作的新觀念;克服條塊分割、封鎖壟斷的弊病,樹立務實高效、開放競爭、跨越式發展的新理念。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心往一塊想,勁往一處使,聚精會神搞好城市建設,一心一意同謀農村發展,同心同德,真抓實干,共謀發展,形成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強大動力。
3.2推進農村城市化,科學嚴謹、先進的總體規劃是方向
農村城市化發展過程中要堅持總體規劃先行,分步驟、有計劃、分片區穩步推進的方針。首先,規劃要突出先進性、科學性、超前性和整體性,精心設計,一次規劃到位。在規劃設計時要將拓展生產力布局、明確發展重點、培植優勢產業、找準城市功能和定位等諸多因素通盤考慮在內,工業區、商貿區、住宅區要合理布局,形成特色,展現新貌,以利于招商引資,繁榮新城區。其次,切實抓好建筑風格的設計。要確保建筑物格調高雅,設計新穎,符合現代審美情趣,經得起歷史的時代的檢驗。再次,要確保規劃的嚴謹性和嚴肅性,總體規劃和建筑方案一經確定,任何人和單位不得隨意更改,不得隨意降低標準。堅持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高速度發展。力爭建一個新區、帶一方產業、活一片經濟、富一方百姓。將社會主義新農村一步步建設成為基礎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工業興旺、商貿繁榮、環境優美、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現代化新城區。
3.3推進農村城市化,必須建立必要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
對于已經進城落戶并將土地一次性出讓的農民和失地農民,首先應該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在農村城市化進程中,很多農民因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失去了土地,而農民以土地為唯一的社會保障載體,一旦失去,將無所依靠,因而應給予他們最低生活保障。對于還未進城落戶的失地農民,由于他們的情況比前一種情況更差,真正屬于種田無地,上班無崗,更應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由政府財政解決他們的低保收入來源。而對于那些仍擁有承包地使用權,只是將一部分土地出讓的農民,由于他們還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獲得一定的租金、分紅等收入,有經濟來源,考慮到國家的財政負擔過重,這一部分人可以暫時不納入低保范圍。對于鄉鎮企業的職工和進城務工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應該為他們建立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在農村城市化進程中,就業、醫療、養老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而失業和生老病死又是難以抗拒的事情,因此社會應給予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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