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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貫徹國務院《綱要》、《決定》和《意見》為主線,以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實開展法制培訓,強化行政主體,培訓實用法制執法人才,為我市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法制保障。
培訓目標
利用三年時間,對全市所有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法制素質能力輪訓學習。各鄉鎮、各部門每年培訓執法人員不得少于總數的三分之一;或每年組織全員培訓,培訓內容不得少于本規劃要求的三分之一,每名執法人員三年累計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一周。對于執法骨干(執法機構負責人及中層干部)每年要進行重點法制素質能力培訓,每人每年累計集中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一周。全市新上崗的執法人員嚴格執行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和持證上崗制度。從而使各級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普遍增強,法律知識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具備勝任本職工作的執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設一支法律素質較高、執行力較強的行政執法隊伍。
培訓原則
(一)注重培訓質量原則。培訓質量是開展培訓工作的靈魂,必須把提高培訓質量作為培訓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理論聯系實際原則。培訓不僅要著眼于法制理論學習,更要注重聯系行政執法工作實踐,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運用法治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突出培訓重點原則。要緊密結合行政執法部門業務工作需求,堅持突出重點、按需培訓,提高法制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操作性。
培訓的種類、內容
培訓主要分為素質能力培訓、師資培訓、執法骨干培訓、重點專項培訓和執法資格培訓,主要培訓內容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專業法律知識。主要包括各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掌握的本系統內貫徹執行的專業法律、法規、規章知識。
(二)通用法律知識。主要包括所有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掌握的國務院《綱要》、《決定》、《意見》、《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即行政法學基本理論等通用法律知識。
(三)執法實踐能力。主要包括法律邏輯思維、運用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即在執法中遇到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的解決方式、方法、措施。
另外,重點專項培訓是按照國家或省在某一特定時期,專門部署的臨時性培訓任務。主要內容為新頒布的某項重要法律法規即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綱領性文件。當前,我市重點專項培訓任務,是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
五、培訓、考試責任分工
培訓、考試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歸口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工:
各鄉鎮、各部門負責組織所轄單位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能力培訓、重點專項培訓,組織本系統、本單位有關執法人員參加執法骨干培訓。具體培訓和考試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組織。
市直各委、辦、局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在市上級業務部門指導下進行。
市國稅、地稅、煙草等部門,參加市上級部門組織的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能力培訓、重點專項培訓及考試。市工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參加本系統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能力培訓及重點專項培訓。
全市新上崗執法人員(新調入、由非執法崗位轉執法崗位和執法種類調換的人員)參加市政府法制辦組織 的資格培訓。
對于培訓考試不及格人員,應重新參加培訓和補考,補考一次仍不及格的,依法不授予執法資格或收回執法證件,調離執法崗位。
六、培訓師資
(一)培訓教材。專業法律知識培訓教材,由市直部門結合實際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在系統內劃定。通用法律知識培訓教材,由市政府法制辦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和省政府法制辦的要求,負責組織編制或指定。另外,由市政府法制辦按照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掌握的通用法律知識,以突出全面性、系統性、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的要求,重新完善編制《市通用法律知識測試題集》,供通用法律知識測試和執法人員學習模擬訓練使用。
(二)師資力量。市政府法制辦建立市通用法律知識師資庫。聘請省內知名法學教授、省市法制辦業務專家作為師資庫講師,市師資庫講師承擔政府法制培訓的授課任務。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制定計劃。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法制培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全面負責、統籌部署;分管領導要親自指揮;法制機構要切實做好具體組織工作。按照本規劃,抓緊組織制定本鄉鎮、本部門的三年法制培訓工作規劃和年度法制培訓工作計劃,于年5月20日前報市政府法制辦備案;并于2012年、2013年1月30日前,將當年度法制培訓計劃報市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完善制度,保障經費。各鄉鎮、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參訓考勤、測試成績通報等制度,將執法人員培訓情況、測試成績作為對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及晉升獎懲的依據,確保培訓計劃的落實和培訓質量的提高。培訓經費按照上級規定和政發[]8號文件要求,統一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由財政部門據實核拔。要加強培訓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審核,專款專用,提高培訓經費的使用效益。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省知識產權“十二五”規劃》,以“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扎實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努力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積極服務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發展,不斷拓寬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層次,構建并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知識產權培訓工作體系,創新知識產權培訓模式,提高培訓效果,逐步規范培訓教材、課件,培育師資隊伍。著力培養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實用型管理人才和專家型管理人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人才,中介服務人才,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知識產權人才支撐。
二、培訓對象
科技局全體公務員。重在普及知識產權基本知識,增強知識產權觀念和保護意識。通過普及培訓知識產權知識,使科技局領導班子增強知識產權觀念和保護意識,掌握知識產權基本知識,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戰略的能力。
三、培訓形式
(一)集中培訓。針對培訓對象、培訓目的和應掌握的知識,集中安排課時連續授課,一般脫產學習。
(二)集中培訓+現場教學。組織培訓對象進行針對性的集中學習,掌握知識產權基本理論,并組織實地現場教學,提高感性認識,一般脫產學習,屬于研討性質的培訓。
(三)集中考試。在培訓結束后進行統一考試,試題內容是培訓范圍內的知識點。采取閉卷形式考試,統一時間、地點,統一答題。之后進行試卷的批改。針對成績不合格的培訓對象進行再培訓。
四、培訓安排
縣科技局2014年知識產權培訓工作計劃見附表。
五、培訓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增加培訓投入。
一、圍繞全市統計中心工作,進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統計法制工作必須堅持貼近專業、貼近基層、貼近實際,要圍繞全面推進“四大工程”建設,堅持依法統計,積極主動配合各主要統計專業的業務工作,將統計法制工作與統計業務工作融為一體,統籌安排,充分發揮統計法制工作的規范引導和支撐保障作用。
(二)規范調查對象統計行為。對新增的“三上”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要及時發放統計法律事務告知書,明確統計機構與調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要督促調查對象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四項管理制度;要開展“三上”企業及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遲報、拒報統計資料的專項整治。
(三)強化中間環節監督檢查。要嚴肅查處非法代替企業填報統計數據的行為,嚴肅查處違反法定程序和業務流程、擅自修改源頭數據的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順利實施。
二、加強和改進統計執法工作,進一步增強執法工作活力
(一)改進和整合執法方式。緊密結合專業統計工作的需求,制定具體明確的統計監督檢查工作計劃,采取專項調研、業務指導、重點督查、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源頭數據質量的監督和檢查,促進基層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確保源頭數據質量穩步提高。
(二)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要繼續開展執法效能評估活動,堅持以數據質量是否提高、統計工作環境和條件是否改善、統計權威和公信力是否樹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處罰決定是否落實等為評估標準,積極探索聯網環境下統計執法程序和調查取證方法。
(三)探索和推進柔性執法。要積極探索剛柔相濟的執法形式,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糾正錯誤、落實整改”為原則,試行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導下,通過強化行政指導,推進統計工作正常開展。
三、深化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統計法制意識
(一)全面推進“六五”統計普法。認真制定本年度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明確重點,講究實效,進一步推進統計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增強地方、部門、單位負責人、政府統計工作人員和重點企業統計人員依法統計的意識。認真做好本地區的普法骨干培訓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統計法律知識、熟悉統計業務的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隊伍。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各種系列宣傳活動。要充分利用統計法律、法規的頒布日、實施日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特殊時機,開展形式多樣的統計普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依法統計的氛圍。
(二)扎實開展日常統計法制教育。要動員各方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將統計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業一套表等核心業務的任務布置、人員培訓、數據采集、質量核查、資料公布全過程。在繼續抓好黨政領導、統計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基礎上,突出抓好“三上”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單位負責人、統計人員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廣大企業對“四大工程”建設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斷夯實統計基層基礎,進一步提升制度執行能力
(一)推進統計“雙基”建設。積極推進鄉鎮統計機構規范化達標活動的創建,力爭達到百分之百合格。推進聯網直報企業規范化建設的達標驗收工作,驗收通過率超過95%。分專業對企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并制定檢查考核辦法,開展統計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檢查。積極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設的法律保障問題,重點研究網絡直報環境下的基層統計基礎建設、鄉鎮和企業行為規范,以及法律責任認定等問題。
(二)大力做好統計法制調研工作。積極配合省局的立法調研,調研報告做到有論有據、貼近工作實際,并有建設性建議,爭取在全省統計立法調研成果評比獲得好成績。
一、制定2012年法制宣傳工作計劃。各市國土資源局要按照“六五”普法規劃的總體安排,制定本地區年度宣傳計劃,確定年度宣傳要點,明確年度宣傳任務目標,切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
二、加強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認真總結“五五”普法期間開展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驗,結合不同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適合不同重點對象需要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各地要將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同時加大對被征地農民、負責土地征收出讓事務的政府機關以及工礦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深入開展憲法的學習宣傳。把學習宣傳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大意義和基本構成,深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內容。省廳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期間,組織全省國土資源系統開展“憲法學習周活動”,進一步提高我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干部職工維護憲法、遵守憲法的意識。
四、加強新法的宣傳學習力度。將《行政強制法》、《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作為年度學習宣傳的重點,組織人員大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五、繼續開展主題日宣傳活動。在日常宣傳的基礎上,充分利用“3·19”礦產資源法宣傳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大法制宣傳教育節日,組織人員走上街頭開展咨詢和送法活動。在利用好報紙、標語、期刊等傳統媒體做好宣傳的同時,加強新興媒體的宣傳。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組織國土資源文藝演出、音樂、戲劇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國土資源政策法規,加強國土資源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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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按照濟南市歷城區《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濟南市歷城區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實施辦法》等要求,現將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部署普法工作情況
(一)加強普法工作組織領導。街道成立了由街道辦主任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社區負責人任成員的普法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制定普法責任清單和工作計劃。年初,普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上報年度普法計劃,各社區按照各自需求上報普法活動方案,司法所匯總各方信息,完成街道年度普法責任清單,詳細列明工作計劃,街道普法領導小組要求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確保計劃落實到位。
(三)建設普法隊伍情況。以社區法律顧問為依托,成立普法講師團,共9人,全年開展活動20場,包括華信銀座廣場、憲法公園、七里河社區廣場等大型廣場宣傳;各社區利用三八節、重陽節、憲法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針對性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社區黨員活動日、老年大學、家長課堂等平臺開展普法講座。
二、重點對象學法考法情況
組織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按照上級要求,積極組織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工作,目前共有6名同志參加培訓課程,2月底將參加全市統一考試。
三、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情況
(一)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宣傳活動,受眾1000人次。主要活動具體情況:
1.在街道辦事大廳電子屏上滾動播放憲法系列宣傳片,在各社區通過懸掛條幅、電子大屏等方式宣傳憲法精神。
2.12月3日司法所聯合東風街道政法科、禁毒辦、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及龍信社區,在綠地隆悅公館小區廣場開設憲法宣傳專場,為群眾發放了歷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統一印制的法律常識一點通及憲法常識宣傳材料100余份,同時邀請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侯天瑜律師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問題,內容涉及房產繼承、遺囑公證、物業管理等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3.各社區法律顧問積極對接所服務社區,通過線上線下雙平臺開展宣傳活動,利用社區法律服務微信群,宣講《民法典》知識,解答群眾法律咨詢,積極引導居民尊法、學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組織開展“法治六進”活動5場次,受眾1000人次。主要活動具體情況:
1.2020年6月,街道應急管理辦公室聯系轄區部分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取得良好活動成效。
2.2020年7月,政法科、司法所、禁毒辦、元序律所聯合走進百花社區、辛甸社區、祝甸社區等進行普法宣傳,主要包括反、禁毒、法律條文知識,并進行現場法律咨詢解答。
3.2020年10月,街道政法科、司法所與元序律所聯合在化纖社區憲法公園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現場解答群眾關于房產繼承、遺囑公證等法律問題。
四、法治文化建設情況
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為切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促進依法行政,根據《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發放管理辦法》和省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2011年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計劃的通知》皖府法[2011]5號)受省法制辦委托,辦定于開展城市管理(第八期)及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認證對象
(一)所持執法資格證書有效期已到期或即將到期人員;持有建設、市容等專項行政執法資格,已取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資格。未取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資格人員;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新錄用的行政執法人員。
(二)本市省擴權強鎮試點鎮中即將從事鄉鎮綜合行政執法的人員。
二、認證程序
(一)分級審查行政執法人員的各項條件。各單位填寫《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審查表》或《市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審查表》(一式兩份)經同級人社、法制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報市法制辦進行資格確認,同時報送到電子郵箱:
(二)其中參加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資格認證的人員還需參加由各區縣法制辦組織的有關專業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舉辦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培訓考試。
(三)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報省法制辦頒發由省政府統一制作的行政執法人員《省行政執法資格證》
三、培訓內容
(一)公共法律知識: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行政執法行為基本規范、城管執法實務、城管執法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等。
(二)由各區縣法制辦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實施擴權強鎮工作方案和各有關部門委托試點鎮執法的具體情況,專業法律知識:城鄉規劃法等。參加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資格認證人員的其他專業法律知識培訓。結合試點鎮行政執法人員實際,會同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擬定培訓方案,并組織相關法律知識考試或實際操作能力考核。
四、培訓時間、地點及費用
培訓時間:;
電話總機培訓地點:
費用每人200元。費用按單位統一繳納。培訓費用:培訓、教材、考試、認證費每人300元;統一安排食宿。
五、培訓日程安排
略六、
有關要求
一、組織開展統計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工作
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要求,對全市政府統計部門統計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識培訓與考試,通過考試的人員予以核發或者換發新《統計執法檢查證》。各區、縣(市)統計局要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及時做好組織報名、參訓、參考等工作。(時間安排2月至4月底)
二、開展政府統計部門“每月學法”活動
2010年統計普法重點是抓好各級政府統計部門干部職工統計普法教育。市及各區、縣(市)統計局要將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列入每月學習計劃之中,組織干部職工以處(科)室、中心為單位開展“每月學法”活動,并做好學法記錄,全年干部職工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每半天為4學時),要求干部職工統計普法面達到100%。(時間安排1月至12月)
三、抓好政府統計部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工作
市及各區、縣(市)統計局要重視抓好領導干部學法工作,把法制學習列入本單位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之一,年度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時間不少于4次,并做好學法記錄。(時間安排1月至12月)
四、抓好全系統干部職工法律知識考試工作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11月份組織全市政府統計部門干部職工參加全省政府統計部門干部職工統計法知識考試。(時間安排11月底前)
五、啟動對基層企業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市及各區、縣(市)統計局要將統計普法列入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之一,抓好對基層企業統計人員的統計普法培訓、考試、發證工作。(時間安排4月至12月)
六、進一步加大對鄉鎮領導干部統計普法教育的力度
2010年市局將會同市委組織部在市委黨校舉辦兩期全市鄉鎮長統計工作培訓班。進一步增強鄉鎮領導干部依法統計意識。(時間安排8月至9月)
七、組織開展全市統計法制宣傳月活動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5月份為全省統計法制宣傳月。全市各級統計部門要結合統計業務培訓、統計稽查、統計會議、統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統計繼續教育等工作,以統計法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等形式,組織開展本地區統計法制宣傳月活動,做好省政府的《浙江省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辦法》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把學習、宣傳統計法活動推向新的。(時間安排5月份)
八、組織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活動
各級政府統計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通過舉辦法制講座、統計法知識競賽、召開統計年報會議、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12月全國統計法制宣傳旬宣傳活動。(時間安排12月份)
九、積極做好2010年對各級領導干部統計普法的準備工作
各區、縣(市)統計局要加強調查研究,著手起草對領導干部統計普法實施方案,特別是要做好與當地人大常委會、黨委組織部門、黨校、普法辦等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爭取將依法統計知識納入2010年當地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法制講座、黨委組織部門與黨校舉辦的各類領導干部培訓班以及普法辦制定的普法工作要點的內容之一,為啟動2010年實施對領導干部的統計普法宣傳奠定基礎。(時間安排12月底前)
根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安排和我市工作實際,為了認真貫徹我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進一步推進依法辦事,規范辦事順序,有效制約違規行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緊密圍繞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認真貫徹實施《鄉鎮企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方法,以及我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以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為重點,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制度落實,促進工作開展,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為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優良的法制環境。
二、重點工作
著重培訓《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公務員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陜西省依法行政監督方法》陜西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法》陜西省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方法》陜西省政府關于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商洛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陜西省政府關于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通知》等內容,認真開展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工作。本局全體干部職工要認真開展外地本部門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工作。學習貫徹各部門的專業法律法規,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不時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宣傳和普及中小企業法律知識,大力宣傳和深入貫徹《鄉鎮企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方法等法律法規。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依法經營。加快制定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指導意見》實施方法。
加大相關政策、辦事順序等政務信息的公開工作力度。局政務公開專欄要及時全面公示政務、人事等各類信息,以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信息網站和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工作交流》簡報等信息化服務體系為平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修訂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依法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配合勞動部門認真執行《勞動合同法》完善勞動保證的配套制度。
具有執法證件的人員要嚴格按照《陜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方法》規定,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作為配合政執法部門。按時參與資格審核和法律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和責任意識。
實行實施分層負責和首問負責制;處置方式上,必需實行依法辦事;保證措施上,實行跟蹤問效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依照調處責任上。及時化解矛盾,解決爭議。矛盾調解化解力爭達到100%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力,引發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及依法治市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管理全市律師和律師業務工作。
(三)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四)管理全市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指導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工作。
(五)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指導協調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管理和開展“*”法律服務專線電話以及組織協調案件分流工作。
(七)組織實施對經濟困難的公民及特殊案件當事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內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行政負責機關政務各保密、對外接待工作;承擔文電審核和收發運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文字編譯及文書編譯及文書檔案工作;負責機關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局黨組搞好本局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干警隊伍建設;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管理體制方案;負責本局的組織人事、勞資、紀檢和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科(市普法辦、市依法治市辦)
負責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普法、依法治市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寫、翻譯、指導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普法、依法治市的宣傳材料;協調、指導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對基層普法人員進行培訓;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調研、經驗交流和總結工作。
(三)基層工作科
指導縣(區)司法局管理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對鄉(鎮)基層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解答人民和社會組織有關法律的實體和程序問題的咨詢,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受理群眾尋求法律服務的委托,及時組織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掌握重大民間糾紛信息,指定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和調解組織及時予以調處;聯絡協調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群眾求助事項提供聯動服務;負責統計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的有關數據,研究民間糾紛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向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為黨委、政府提供有關信息和決策依據。
(四)公證律師工作科
管理全市公證、律師工作,對公證、律師機構進行管理,負責法律服務機構的設立和撤銷;負責對執業律師、公證員的批準登記和頒發執業證書,并對執業執照進行一年一度的年檢注冊等工作;負責對公證員、律師的獎懲工作;組織律師、公證人員,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減、免費的法律援助;統一受理法律援助申請;統一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統一指派法律服務人員承辦援助事項;統一監督檢查法律援助事項的辦理進展情況和質量;負責*地區國家司法考試的初審報名工作;組織考試的考務工作;
負責辦理國家司法考試資格證書的頒發;負責當事人不服司法行政機關內部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而提出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五)“*”法律咨詢中心
管理和開展“*”法律服務專線電話以及組織協調案件分流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
貫徹執行《法律援助條例》及法律援助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依照有關規定承辦法律援助事務,提供法律咨詢;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全市(七)縣一區基層司法機關符合申領《法律援助工作者證》人員條件審查和相關材料呈報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及培訓工作;把握申請法律援助的資格審查、審核及呈報援助工作分管領導的審批并指派律師等相關工作流程的嚴肅性、合法性;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律師承辦案件質量情況;負責法律援助案件歸類歸檔工作;負責法律援助的對外宣傳、交流活動;承辦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法律事務和其他事項。
三、中介機構
(一)*市公證處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依法進行國內民事公證、經濟公證和其他公證;依照國際慣例,辦理涉外房地產、學歷、婚姻、死亡等各項民事公證以及合資、合作、金融等涉外公證;依法保護國家、集體、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日光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