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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商品流通企業的會計核算順利M行,必須針對當前企業會計核算特色進行分析,以完善當前會計核算制度,適應改革開放的進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
一、商品流通會計核算的發展
對于商品流通會計來說,其核心業務便是商品流通業務,主要包含商品的購進、銷售以及儲存三個部分。相比于其它行業,商品流通企業的特點在于:商品的購銷是其主要的經營內容,而商品的生產則在這個過程中被忽略了。另外,在企業的所有資產中,商品占據的比例非常大,企業在進行資產管理的過程中,也需要以商品管理為重點,與此同時,商品流通企業中資金的流通軌跡通常是從貨幣到商品,再從商品到貨幣。在企業財務會計體系中,商品流通企業會計是其中的一個分支,與所有會計一樣,都擁有對企業資金的核算與監督職能,但不同的是,商品流通會計主要針對的是商品流通業務,在核算過程中側重的管理方法也與其他會計存在差異。
二、會計核算的原則
商品流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的重要環節。與其它行業企業相比,商品流通企業的經營活動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經營活動的主要內容是商品購銷;二是資金運動的軌跡是“貨幣一商品一貨幣”;三是商品存貨在商品流通企業全部資產中占有較大比重,是企業核算和管理的重點內容。正是由于這三個特點,商品流通企業會計的核算重點和管理方法與其它行業不同:
(一)進貨費用的處理原則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等進貨費用,可以計入存貨采購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于已銷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對于未銷商品的進貨費用轉入“庫存商品”的期末結存成本,下月初再轉回。至于金額較小的進貨費用,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銷售費用。
實務工作中,商品流通企業又分為了商品零售企業和批發企業。商品零售企業一般經營的商品的數量較多,比如說家樂福、屈臣氏等連鎖企業,而且經常同批購進多種商品,可以將采購進貨費用直接攤入采購成本,也可以先歸集進貨費用,期末再分配進行處理,這樣既節約了會計人員的時間和精力,又簡化了會計處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批發企業的主要業務是在生產企業之間、生產企業和商品零售企業之間組織批發商品流轉,這種業務往往是跨地、跨行業的,因此具有交易次數少、交易金額大、異地交易占總交易的比重大等特點,因此批發企業的采購進貨費用直接攤入采購成本比較常見
(二)存貨核算方法獨特
實務工作中,制造業企業對于存貨的日常核算,可以采用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發出存貨時,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多種方法供企業選擇,而核算方法的選擇會影響產品成本的計算。根據商品流通企業的特點,可供商品流通企業選擇的存貨核算方法主要有四種:進價金額核算法、數量進價金額核算法、售價金額核算法和數量售價核算法。一般來說,經營鮮活商品的零售企業較多采用進價金額法核算,也就是說,庫存商品的總賬和明細賬均按進價金額記賬,已銷售商品的數量通過實地盤存制來計算。大中型批發企業一般采用數量進價金額法核算,也就是對庫存商品以實物數量和進價金額兩種計量單位來記賬。綜合性的零售企業一般采用售價金額法核算,即按照售價金額來記錄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動情況,小型批發企業和專業性的零售企業一般采用數量售價金額法核算,同時用實物數量和售價兩種計量單位來對商品的增加減少和結存情況進行記錄。
三、新時期商品流通企業的會計核算特色
近年來網絡經濟的蓬勃發展導致一大批網絡型商品流通企業,尤其是網絡型零售業的大量涌現。它們有的依托原有的實體商城而建立起網上商城,例如,國內幾大電器零售商國美電器、蘇寧電器等紛紛進軍網上商城。有的完全不依托實體商業,例如,當當網商城、新蛋網等有特色的網上商城。還有的是聯合實體商業而進行團購商品銷售業務的團購網站,例如拉手網、樂團兒等??焖僭鲩L的網絡消費市場成為零售業中無法忽視的一部分,網上商品購銷已成為一大流行趨勢。這些網絡型商品流通企業的會計核算也體現其特色。
(一)針對現實特點新設一些有特色的明細賬戶或費用專欄
網絡型商品流通企業針對其商品流通業務的現實特點新設一有特色的明細賬戶,主要表現在:網絡型商品流通企業的商品購銷業務多通過支付寶等網上結算手段進行結算,一方面,企業貨幣資金核算時應在“銀行存款”或“其它貨幣資金”下專設一明細賬戶支付寶存款,另一方面,由于支付寶結算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一些手續費問題,所以“財務費用”下應專設一費用專欄即網上結算手續費。
網上商城與傳統實體商業相比,增加了許多新的費用要素,可以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相對應的成本費用賬戶,如在“銷售費用”下根據實際專設網絡廣告費、信息傳遞費、物流配送費等費用專欄。
(二)電子原始憑證的廣泛使用
在傳統的實體商業中,原始憑證主要表現為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產生的紙介質原始單據,經過經辦人員簽字蓋章后作為正式原始會計憑證進入會計信息系統。網上商城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大量的電子原始憑證,比如電子訂單,電子配送物流單據,電子確認收貨單,支付寶賬戶等網上收付款憑證等。實際工作中,常見的做法是會計人員將收到的電子原始憑證打印下來,再像處理紙質原始憑證那樣簽字、蓋章、保存,再編制記賬憑證,最后錄入會計信息系統。
結論
綜上所述,在商品流通行業中,會計核算是企業運營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傳統的會計核算體系是依照計劃經濟的發展模式而制定的,己經越來越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因此,需要對商品流通行業中的會計核算進行改革,包括內容結構、相關科目、流通費用、銷售折扣、利潤分配以及會計報表等方面,為商品流通企業會計核算的發展打下基礎。
作者簡介:黃愛華(1982-),女,漢,衡陽技師學院,大學本科,管理學士,講師,主要從事會計專業教學。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機制的不斷完善,商品流通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可持續發展,必須使用多種管理手段和方法促進管理日益規范。管理會計作為促進商品流通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對企業正常運營有著巨大的幫助,在商品流通企業中的應用會越來越廣泛。管理會計通過對企業數據與信息進行加工與處理,將一些復雜的流程轉化為簡便的文字報告與數據模型,指導參與企業管理,為企業管理決策提供準確的信息支持。管理會計的應用有助于企業管理者加強對內部控制提升,規劃和控制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然而現階段由于缺乏對管理會計的科學認識和完善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導致管理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未得到足夠的重視,管理會計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隨著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化和市場競爭環境的日益激烈,如何更好地發揮管理會計在商品流通企業實踐中的作用,使其為商品流通企業的健康發展做貢獻,逐漸成為商品流通企業管理層面臨的新的問題和挑戰。
二、商品流通企業管理會計特點
1.側重于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性。管理會計不僅要為商品流通企業提供會計信息,更要側重于為商品流通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供服務,為企業提供內部管理會計需要的數據和資料,參與企業經濟決策,協助管理部門改善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準確有用的財務與管理信息,為經營決策的制定提供基礎。
2.管理會計重點是以未來事件作為控制和決策的對象。管理會計通過分析過去、控制現在、規劃未來,通過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對今后變化情況作出預測,將對事情的管理由事后核算轉變為事前分析控制。管理會計借助管理和會計信息,對商品流通企業未來的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的規劃與控制,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3.管理會計核算管理具有靈活多樣性。與傳統的財務會計相比,管理會計形式上多式多樣,不受相關的會計法規與會計程式的制約,可以靈活運用多種多樣的方式來收集、加工經營中的信息和數據。在計算分析方法、程序方面不受限制,可以運用不同管理會計軟件,對企業管理進行科學的預測和決策,不受約束,且不承擔對外提供財務信息的責任。
三、商品流通企業應用管理會計的必要性
1.管理會計為企業提供全面管理信息。管理會計通過及時、準確的匯集商品流通企業管理信息和會計信息,以商品流通企業的日常需求為依據,采用正確的方法和技術,對企業的會計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分析,為企業進行預測、決策、控制與規劃提供可靠管理信息。
2.管理會計主動參與經管決策,作為決策支持系統的組成部分。管理會計是現代化管理與會計結合體,是建立健全現代化管理制度的客觀需要,通過信息數據,及時提供可靠、正確、最新的信息,對企業的經營規劃決策提供依據,主動地參與到商品流通企業經營決策中。
3.輔助績效考核,優化企業管理??冃Э己耸枪芾頃嫷闹匾獦嫵蓛热荩趯ι唐妨魍ㄆ髽I經營過程和結果進行控制、考評方面,管理會計通過對預期數據與實際數據的對比分析,全面監控企業的生產經營,建立完備的控制系統,確定嚴格的考核措施,隨時掌握企業目標與實際業績的差距,客觀公正考評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工作業績。
四、商品流通企業管理會計應用存在的問題
1.決策者對管理會計重視不足?,F階段,我國很多商品流通企業對管理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缺少一定的重視和應用,對財務理論知識的認識不夠,管理會計工作的開展滯后。部分企業管理者尚未認識到管理會計對企業的意義,對管理會計的認識依舊停留在事后反映和監督核算職能上,未了解管理會計的預測、決策管理職能,嚴重阻礙了管理會計的應用。
2.缺乏統一、完善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目前管理會計尚不具備傳統財務會計的優勢,可以遵守具體的財務準則和規章制度,有固定的格式和流程對外報送報表。管理會計沒有相應的具體規則可以參照,實踐中缺乏具體詳細的規則指引和完整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由于缺少具體可操作的規章制度作為依據,導致實際的管理會計工作不夠規范,不能保證管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3.缺乏現代化的管理會計手段和方法。現階段我國企業管理會計基本上是依靠人工方法進行的,管理會計的現代化手段和方法,在計算機上具體運用不夠。管理會計計算分析方法復雜,運用人工運算容易出現人為誤差,準確性較差。分析計算使用人工計算的工作量巨大,無法適應現代化市場發展,削弱管理會計功能,企業推廣應用緩慢,阻礙管理會計的發展。
4.缺乏高素質、專業的管理會計人才。由于管理會計不像財務會計有會計準則可以遵循,管理會計的實踐活動中有很多需要會計人員進行評價、運用職業判斷進行會計處理,沒有固定的模式和參考,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商品流通企業缺乏綜合性、高素質管理會計專業人才,以及管理隊伍的不穩定導致管理會計不能有效應用到企業中。
五、加強管理會計在商品流通企業中的應用建議
1.增強管理會計重視程度。強化管理意識是商品流通企業管理會計有效運用于企業經營管理的關鍵,企業管理層必須改變對管理會計的認識,清楚管理會計對加強內部控制和提高經營效益的重要性。管理者要對管理會計的相關觀念給予支持,設置和配置專門的管理會計部門和人員,規范管理會計工作,實現企業內部的管理水準的提升。管理會計人員利用管理會計信息,科學決策,充分發揮管理會計預測、決策、控制與規劃作用,有效提高了領導層決策的正確性和科學性。
2.培養高素質、專業的高級會計人員。提高企業管理會計人才素質和能力,優化人才結構,是加強管理會計在商品流通企業中的應用關鍵因素。商品流通企業要落實好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的教育培訓工作,從思想層面,實際操作方面來提高管理會計的業務技能,定期對企業管理會計人員的培訓、學習,鼓勵其掌握新的管理會計知識和方法。創新人才引進工作,通過引進綜合型會計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會計人員的專業素養,規范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企業財務工作質量。
3.建立規范完善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管理會計體系是通過對財務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實現對經濟過程的預測、決策、控制職能的一個會計分支。商品流通企業要鼓勵管理會計人員對管理會計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技術方法上相互交流。結合商品流通企業自身的發展要求及特點,從管理會計職能發揮的角度來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讓制度規范引導企業管理會計工作的開展與落實。在管理會計應用到企業的過程中,還應該積極按照相關的制度要求出發,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確保管理會計制度和規范的有效貫徹執行。
4.實現管理會計與運用現代化手段方法有效結合。商品流通企業主要是對商品進行采購、存儲和銷售,以組織商品流通活動為主,將商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以獲取商品進銷差價為主要目的,會計管理中涉及的數據量大,是一項復雜而細致的工作,工作的完善性與系統性強,采用手工計算的方式,容易產生錯誤,并且計算的時間較長。商品流通企業要善于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方法,應用電算化,由計算機完成復雜計算分析工作,提高分析結果的準確程度。應用會計軟件系統,提高管理會計信息集、整理、傳遞、反饋的靈敏和準確程度,提煉有效的信息數據。
六、結束語
新形勢下管理會計作為企業的內部會計,具有使企業戰略、業務、財務有效一體化的會計職能,對企業的管理和決策制定具有有效的輔助作用,是綜合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工具。商品流通企業要及時轉變傳統觀念,提升對管理會計的認識,運用現代化的技術和方法,對信息數據進行處理,提高決策能力,提升管理會計控制系統效果。管理會計人員也要加強配合,充分發揮管理會計控制系統的作用,使管理會計更好地應用到商品流通企業中,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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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進貨費用列入當期損益的處理方法與1993年會計制度改革之前商業、糧食、供銷、圖書發行等企業的做法是不一致的。在物資供銷企業,原制度是將其作為待攤進貨費用處理的。在外貿企業,原來是將其計入商品進價的。1993年會計制度改革,統一了核算方法,要求將其一律列入當期損益,使相同的業務在該行業中的處理方法歸于一致,應該說是一大進步,但仍不夠徹底。這樣處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①商品流通企業尤其是商業企業所購商品的品種繁多,不象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那樣進料品種較單一。若將進貨費用在不同的商品品種之間進行分攤,勢必會加大核算工作量,浪費諸多人力。故為了簡化核算手續,一次列入當期損益。②為了提供商品的原進價,便于計算已銷商品的毛利。③為了扭轉企業虛盈實虧的局面。
從以上理由不難看出,將進貨費用列入當期損益,便于操作,減少了核算工作量,雖然對改變企業虛盈實虧有一定的作用,但卻不符合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首先,不符合歷史成本計價原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各種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各種存貨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核算”,而外購存貨的實際成本是由購貨價格和附帶成本構成的。商品流通企業將構成外購商品成本的進貨費用列入當期損益,使企業取得的商品不能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全面反映。無論是采用數量進價金額核算法,還是實行售價金額核算法,期末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商品存貨都是按進價成本列示在“存貨”項目中的,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不符合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也不符合客觀性原則。
其次,不符合收入與費用相配比的原則。將進貨費用列入當期損益,使進貨費用從當期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而當所購入的商品沒能在當期銷售尤其是在跨年度銷售的情況下,該批商品的進貨費用是從其他商品的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的,不符合配比原則。從另一方面看,當所購商品銷售時,結轉的已銷商品銷售成本也不是該商品的實際成本,僅是其原進價。商品銷售收入也未能和其真實的銷售成本相配比,導致損益表中經營成果不實。在進貨費用較高或進貨集中的情況下,還會引起年度中各月利潤額大起大落,不利于對各期的經營成果進行正確評價。
關鍵詞:新會計制度;庫存商品;核算方法;商品流通企業
商品流通企業是以商品的購進、銷售、存儲為主要經營模式,在商品購進銷售的過程中獲得利益。那么對于商品的庫存數量以及金額就需要企業的監管控制,及時發現新的問題或者商機,隨時進行商品數量的調整,才能使商品流通企業良好的運行和發展。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取適當的庫存商品核算方法。在新會計制度中取消了“后進先出”的方法,改為“先進先出”和“加權平均”以及“個別計價”三個方法來確定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
一、庫存商品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業庫存商品的核算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為用數量金額進行記賬;另一種為用售價金額進行記賬。
(一)數量金額核算
數量金額是指分別用庫存商品的數量和金額進行核算,通過數量和金額的變動反映出庫存商品的增減。數量金額核算法的優勢在于不僅可以在核算中明確表示出庫存商品的數量同樣也可以表示出庫存商品的金額。這樣就方便企業對庫存商品金額進行監控和適時調整,也方便企業銷售部門把握市場動態和市場需求變化。在數量金額核算法中,可以根據庫存商品的進價進行核算,也可以用庫存商品的售價進行核算。這一核算方法相較于之前的計算方法可以更加科學地得到相應的結果,而且應用起來工作效率也是比較高的。而且這一算法更多的依賴于程序化機械,對于人力的依賴大大減少,這樣我們就可以更好地避免人為主觀性的錯誤,使核算方法更加高效率。數量金額核算法的優勢在于可以對庫存商品進行隨時的監管,在核算賬目中可以清晰的表現出每一種商品的庫存數量金額;但是對每一種商品進行數量金額核算是一項艱巨的工作,細致的賬目對應的是龐大的工作量。所以數量金額核算適用于經營的商品種類簡單的企業或者是需要對庫存量變化要求精確的企業,比如批發行業。
(二)庫存商品售價核算
售價金額核算法在賬目的記錄上與數量金額核算法有很大的區別。售價金額核算法的賬目分為兩部分:總賬和細賬??傎~是指企業的財務部門對庫存商品的數量以及售價總金額進行記錄,在總賬目中只有數量和總的售價金額。細賬是由責任小組的責任人進行記錄,責任人需檢查每一種商品的相關手續和票據,在細賬中要求明確的表示出商品的具體類別、名稱等,并標明每一種庫存商品分別的售價以及售價總金額。對于價值比較高和需隨時監控的商品,在細賬中應該單獨記錄,在記錄中表示出商品的進賬數量以及支出數量。在賬目的具體項目中,售價金額核算法應設置“商品進銷差價”賬戶,這個賬戶用來記錄核算庫存商品進價與售價的差額。購入商品時,商品售價大于進價的差額記入貸方;月末結轉已銷商品實現的差價,記入借方;期末計算進銷差價率和本期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并據以調整本期銷售成本。“商品進銷差價”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銷售也尚未攤銷的商品的進銷差價。應用加權平均算法等方法來進行計算,在傳統計算基礎上增加了統計學計算規律,這一算法也可以更高程度地保證核算工作的精確性,而且這種算法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把這些因素都列入計算之中可以更好地保證核算工作結果的實用性、有效性。
二、新會計制度對庫存商品成本的影響
新會計制度的頒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各類數據統計工作的核算方法,所以對于庫存商品成本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在新會計制度下,如果商品所在廠出現資金負債情況,當今就可以把庫存的商品變為現金,當然,這其中肯定會有一些虧損。但是也有一些情況中庫存商品是可以以高于成本價的價格變現的。庫存商品的可變凈值是指未來凈現金流入,而不是指庫存商品的售價或合同價。企業銷售庫存商品預計取得的現金流入,并不是只是有售價構成的,因為很多商品進入廠房可能都是經過一系列的稅收的,所以可變凈值中也應該包含這部分資金。但是廠房一旦負債再進行表變現的話,成本價中稅收部分是很難回收的,所以就是損失的那部分。
三、小結
新會計制度的全面推行使各企業的財務工作更加規范化,無論是在專業術語還是業務流程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這不僅使我國的會計制度與國際進一步接軌更是使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獲得了一定的便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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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存貨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流動資產,它的正確確認、計量和披露對于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具有重大的影響。我國原《企業會計準則――存貨》對規范企業存貨的核算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實際問題,如確定發出存貨實際成本的移動加權法和后進先出法不具有普遍性,或不能真實地反映存貨流轉情況;對需要通過相當長時間的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銷售狀況的存貨,將其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利于客觀、真實地反映存貨成本。因此,為了建立完整的會計準則體系,適應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進程,進一步規范存貨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向有關各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財政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合理內容,針對我國會計實踐中的問題,對舊存貨準則重新進行了修訂,并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并要求上市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會計存貨準則修訂前后的變化
(一)總體結構
新存貨準則由總則、確認、計量和披露共四章二十二條組成;而舊存貨準則由引言、定義、確認、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的結轉、披露、銜接辦法和附則共十部分三十條組成。
從總體內容上看,新存貨準則比舊存貨準則更為概括、具體。
1.新存貨準則取消了舊存貨準則的“定義”部分,而是將其內容貫穿于整個存貨準則體系之中。例如,在“確認”中明確了存貨的定義;在“計量”中明確了可變現凈值和制造費用的定義等。
2.新存貨準則“計量”部分涵蓋了舊存貨準則“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的結轉”等部分的內容,顯得更為簡單而且精確。
3.新存貨準則取消了舊存貨準則中“銜接辦法”和“附則”兩部分內容,而是由財政部與其同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來規定。
(二)適用范圍
舊存貨準則規定;“本準則不涉及:(1)因建造合同而形成的在建工程;(2)農業企業收獲的農產品和采掘企業開采的礦產品;(3)牲畜等與農業活動有關的生物資產;(4)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存貨的初始計量?!倍麓尕洔蕜t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通過建造合同歸集的存貨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毕啾戎拢麓尕洔蕜t的適用范圍更廣。
(三)存貨成本
1.采購成本
新準則規定:“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進口關稅和其他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舊準則則規定:“存貨的采購成本一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于存貨采購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等。”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對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內容的說明條款,同時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內刪除了原存貨準則中有關“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倉儲費等費用”的內容。舊準則與原執行的《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銜接,對商品流通企業的存貨的采購成本做出單獨規定:新準則則取消了該項規定。
2.加工成本
舊準則規范存貨的加工成本確定時,列舉了可選用的制造費用分配的方法、聯產品加工成本可選用的分配方法,并規定了主副產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新準則則僅僅提出“企業應當根據制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制造費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產過程中,同時生產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并且每種產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區分的,其加工成本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未在準則正文中對制造費用分配等方法進行列舉。
3.其他成本
舊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確定”;新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強調了公允價值的運用。但新準則亦未具體規定如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存貨的價值應如何確定,相信會在配套的準則指南中做出規定。另外,舊準則專門規定了接受捐贈及盤盈存貨的成本確定方法;而新準則未對此作出規定,新準則中刪除了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證、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證情況下企業接受捐贈存貨成本確定的說明。筆者認為,這與本次準則體系修改、公允價值在會計計量中的重新引入有關,即接受捐贈及盤盈存貨的成本可都以相關存貨的公允價值加上相關的稅費確定,無需再做出專門的規定。新準則規定“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直接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作為存貨成本計量”;舊準則則無此方面的規定。
(四)借款費用
按照新準則第十三章第十條的規定,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了某些存貨項目中(而不只限于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即一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等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因為如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借助于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準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新存貨準則與新借款費用準則相對應,規定“應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币蛟瓡嫓蕜t中僅規定用于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所以舊準則不涉及存貨成本中的借款費用問題。
(五)發出存貨成本
舊存貨準則對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采用不完全列舉的方式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各類存貨的實際情況,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等?!?/p>
新存貨準則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即新準則中存貨發出成本的確定方法僅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三種方法,取消了移動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這兩種方法。這樣做主要考慮了以下幾點:1.確定發出存貨實際成本的移動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不具有普遍性或不能真實反映存貨的流轉情況。比如,一些企業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但其中不少企業為避免先購入或先生產完工驗收入庫的存貨存儲時間過長,導致貨物變質或毀損,便將先入庫的貨物先發出,造成存貨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互脫節;2.改進后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已取消了確定發出存貨實際成本的后進先出法,新存貨準則取消后進先出法,便于我國的會計準則與相關國際會計準則進一步達成一致;3.移動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準則也沒有使用移動加權平均法。
(六)可變現凈值
新存貨準則規定:“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少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其會計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舊存貨準則未作此方面的規定。
新存貨準則可變現凈值的特征表現為存貨的預計未來凈現金流量,而不是存貨的售價或合同價。
企業預計的銷售存貨現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存貨在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以及為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還可能發生的加工成本等相關支出,構成了現金流入的抵減項目。用企業預計的銷售存貨現金流量扣除這些抵減項目后,才能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
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鑿證據是指對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有直接影響的客觀證明,如產成品或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與產成品或商品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銷貨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生產成本資料等。
不同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方法為: 1.產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以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2.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以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3.資產負債表日,同一項存貨中一部分有合同價格約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價格的,應當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并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或轉回的金額。
(七)跌價準備
舊存貨準則規定:“企業每期都應當重新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如果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則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應當減少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p>
新存貨準則則規定:“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币驗樾屡f準則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基準處理方法都是個別認定(即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所以新準則規定“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比舊準則規定的“轉回的金額應當減少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更加嚴密。
(八)攤銷方法
與存貨發出成本的確定方法一樣,舊存貨準則采用的是不完全列舉的方法,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成本費用??蛇x用的方法有一次轉銷法、五五攤銷法等”;新存貨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將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明確規定為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兩種。
(九)盤虧或毀損
舊存貨準則規定:“盤虧或毀損的存貨所造成的損失,應當在發生的當期計入損益”;新存貨準則在第三章第二十一條中進一步說明:“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除累計跌價準備后的金額。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p>
根據造成存貨盤虧或毀損的原因,具體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屬于計量收發錯誤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貨短缺,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將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2.屬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將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以上處理可以使企業對存貨發生盤虧或毀損的會計處理規定更加明確、具體。
(十)披露
1.新準則調整了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存貨信息內容。2006年,由于整個會計準則體系建設完成,應在會計報表中披露的內容都在《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進行規范,故各個新的具體會計準則在披露這個部分均只是規定在附注中應披露的內容;而舊準則在披露這個部分中除了規范附注中應披露的內容外,還包括了在財務報表中應披露的內容。
2.新存貨準則強調應當披露各類存貨的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對其總額的披露沒有作出具體規定;而舊存貨準則強調不但應當披露其當期期初和期末賬面價值,而且應當披露其總額。
3.新存貨準則強調應當披露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和轉回的有關情況;而舊存貨準則對此沒有具體規定。
4.新存貨準則對存貨取得的方式、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以及當期確認為費用的存貨成本,如主營業務成本等沒有要求進行披露。
5.因為新存貨準則刪除了存貨發出成本的后進先出法,所以在新存貨準則的信息披露中也相應地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應當披露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的發出存貨的成本與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確定的發出存貨的成本的差異”的內容。
三、新存貨準則對企業會計實務和學術理論的影響
(一)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做法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將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將產生的影響有:1.影響某些企業(如大型船舶制造業、飛機制造業等)的產品生產成本構成。這些企業如果靠借入資金進行產品生產的話,那么其產品生產成本的構成項目將在原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借款費用這一成本項目,按舊存貨準則的規定,這時的借款費用應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新存貨準則卻將其計入了產品成本,這必然會導致產品成本上升,從而增加報告期存貨資產和利潤。2.利用不同籌資渠道取得資金所生產出的產品的成本缺乏可比性。用借入資金生產的產品成本與用自有資金生產的產品成本出現較大的差異,從而導致企業與企業之間因生產產品(甚至是相同的產品)所需資金的來源不同而使其產品成本不具有可比性,甚至可能是同一企業前后各期因產品生產所需資金來源渠道上的差異導致產品成本前后會計期間缺乏可比性。3.“相當長時間”具有不可操作性。新準則所規定的“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中的“相當長時間”究竟是多長時間很模糊,這種表述難以操作,除非給出一個明確的時間界定,否則為生產產品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同樣可能被企業計入當期損益,從而出現利潤操縱問題。
(二)存貨出售、存貨跌價準備應當予以結轉
新存貨準則增加了存貨出售時必須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的內容。如某企業將庫存的20000件產品全部予以出售,單價100元,增值稅率17%,稅款收存銀行,單位成本80元,該批產品已提存貨跌價準備100000元,則新舊存貨準則的賬務處理分別為:
舊存貨準則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23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0
應交稅金 34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600000
貸:庫存商品 1600000
新存貨準則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23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00
應交稅金 34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500000
存貨跌價準備100000
貸:庫存商品 1600000
通過上述賬務處理可以看出,新存貨準則規定存貨出售時應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由此將產生的影響有:1.實施新準則后,雖然存貨出售時結轉存貨跌價準備并不會影響企業的利潤總額,但會增加銷售當期的毛利,在利潤表上則表現為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增加;2.在存貨跌價準備按單項計提時,每種存貨的跌價準備是確知的,出售時便于結轉,若存貨跌價準備是按類別或合并計提的,在存貨出售時因為存在著存貨跌價準備在各種存貨間的分攤問題,從而使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比較復雜;3.存貨出售要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這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處置時結轉減值準備保持一致,這樣做便于理解,也能夠更準確、及時地反映存貨的資產價值,不會導致賬面資產虛增。
(三)接受投資者投資存貨的成本,按公允價值確定
接受投資者投資存貨的成本,按公允價值確定。由此產生的影響表現為兩方面:1.避免了對投資者投入存貨成本的人為操縱,避免了存貨資產的失實,便于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為可靠的存貨資產價值;2.目前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健全,公允價值的確定仍是一個難題。新存貨準則并未具體規定如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存貨的公允價值究竟該如何確定的問題,因此如果不對此做出明確規定的話,企業對存貨資產價值的操縱問題仍不可避免。
(四)專門規定勞務存貨成本的確定
新《企業會計準則》專門規定了如何確定勞務存貨成本,使存貨內涵擴大,由此可看出新存貨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在勞務成本的確定上是一致的。此規定產生的影響是:1.擴大了存貨的內涵,使存貨不再局限于原材料、庫存商品等實物范疇,存貨資產可以是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也可以是不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2.體現了權責發生制原則,能夠更真實地反映企業存貨資產的價值;3.實施新存貨準則后,由于將原本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計入了存貨成本,會使提供勞務所占比重較大的單位的利潤產生不正常的波動。
(五)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
新存貨準則取消了“后進先出法”,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由此產生的影響表現為:1.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操縱利潤的機會,避免了存貨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互脫節的問題;2.避免了資產負債表日存貨資產價值偏離市價的問題,符合以資產負債表為導向的觀點;3.不會降低上市公司的報告期利潤,從而不會使股票價格降低;4.與修改后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保持一致。
其不足之處是取消后進先出法后,在短時間內,會對那些存貨較多,原來又采用此法確定發出存貨成本的企業的利潤產生不正常的波動。
(六)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
新準則規定,企業只能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兩種方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新舊準則的變化防止了企業利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攤銷方法的變化多計提或者少計提費用現象的發生,減少了人為操縱利潤的空間。
(七)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的確定
新存貨準則取消了“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如果真這樣的話,新存貨準則的實施將對整個商品流通企業的會計核算產生巨大的影響,必然會導致這些企業的存貨資產和利潤指標出現大幅度的波動。
(八)接受捐贈及盤盈存貨成本的確定方法
新存貨準則取消了接受捐贈及盤盈存貨成本確定方法的規定,相信這種變化與公允價值在會計計量中的重新引入有關。即:接受捐贈存貨的成本按該存貨的公允價值加上有關稅費確定,而盤盈存貨的成本則直接按相關存貨的公允價值確定。但這同樣涉及到公允價值難以確定的問題。
一、增值稅三種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
現行增值稅有關法規對銷售額的規定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在此基礎上又規定了以下三種關于銷售額確定的特殊情況。
(一)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核定的原則和順序為,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p>
例如:A公司×月份批發甲商品1000件,每件不含稅單價為60元,銷售額為60000元,銷項稅為10200元,由于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稅務機關依照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核定其銷售額為100000元,即每件不含稅單價為100元,銷項稅為17000元。
上述情況的會計處理為:借:應收賬款——×企業70200;貸:主營業務收入——甲商品6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00。
以上會計處理顯然使國家稅款遭受損失,所以應按稅法規定對其進行調整,增補會計分錄為:①在企業可以向購貨方補收貨款的條件下:借:應收賬款——×企業46800;貸:主營業務收入——甲商品4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②在企業自行負擔的條件下: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6800;貸:主營業務收入——甲商品4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
(二)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依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工業企業發生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應直接沖減產品銷售收入;商品流通企業應通過“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進行核算,期末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
例如:A企業×月份以賒銷方式銷售甲產品(商品)一批,不含稅銷售額為100000元,按合同規定,全部貨款應在30天內付清,如果在20天內付清貨款,給予8%的現金折扣。
1.如果折扣額和銷售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則會計處理為:①工業企業。借:應收賬款——×企業107640;貸:主營業務收入——甲產品92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5640。②商品流通企業。借:應收賬款——×企業107640,銷售折扣與折讓8000;貸:主營業務收入——甲商品10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5640。
2.如果折扣額和銷售額沒有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工業企業和商品流通企業的會計處理均為:借:應收賬款——×企業117000;貸:主營業務收入——甲商品10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三)包裝物押金
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所收取的押金,如果單獨記賬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對不再退還的包裝物押金,工業企業通常作其他業務收入處理,商品流通企業通常作營業外收入處理。
例如:某企業×月份發生逾期未退的出租出借包裝物押金58500元(適用增值稅率為17%),此時,其增值稅會計處理為:①工業企業。借:其他應付款——包裝物押金58500;貸:其他業務收入5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②商品流通企業。借:其他應付款——包裝物押金58500;貸:營業外收入5000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
1.目標上的區別。財務會計依據的是《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有關會計制度,企業可按上述準則和制度的規定,選擇適當的會計處理方法,向與企業有利害關系的相關各方(如企業所有者、債權人、顧客、政府管理部門、公眾等)提供財務報告;稅務會計是以稅法為依據來核算企業的收入和成本,稅法往往體現了國家對國民收入再分配的方針和比重。可以看出,稅務會計主要是為依法納稅服務的,其信息使用者是稅務部門。由于財務會計遵循準則來進行會計核算處理,準則中規定的各種方法均可在一定的條件下采用,會計處理結果具有一定的彈性,而稅務會計則按稅法的要求進行處理,這就使得稅務會計的內容必須與稅法的要求嚴格保持一致。
2.核算基礎的區別。財務會計是以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的,此原則最明顯的結果是,會計上的收入不等于企業可支配的現金流入,會計上的費用也不意味著企業的現金流出。同樣,企業當期的會計利潤也不代表當期可支配的現金凈資產。稅務會計一般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具有以實際收到現金為標準的要求和規定,較客觀和明確,既操作簡便,又可防止偷稅逃稅。
3.構成要素及等量關系式的區別。財務會計的六大要素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其等量關系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收入-費用。稅務會計的要素是應稅收入、扣除費用、納稅所得、應納稅額,其等量關系式為:納稅所得=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納稅額=納稅所得×適用稅率。
三、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系
1.稅務會計的信息以財務會計的信息為基礎。現實中,通過企業的財務會計系統,企業已經建立了一套完備的企業財務活動“資料庫”,該“資料庫”為企業對外編制財務報告提供基本的“素材”。同時,該“資料庫”也具備著企業進行稅務會計處理的基本“素材”。從國際上看,大多數國家都以企業的會計利潤為基礎,再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整。我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表”就說明了這一點。
2.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最終將反映在企業對外編制的財務報告上。由于任何稅務會計處理均會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影響,而這種影響必然反映在財務報告中。如企業所得稅會計中,為了處理時間性差異,企業要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該項目可作為企業的長期負債列示,也可作為企業的長期資產列示。
四、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如前所述,現行會計制度的有些規定,由于受稅收制度的影響,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如,對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銷售商品或貨物的,只要開出結算憑證,即使銷售款尚未收到,也視作銷售收入,導致銷售收入虛增。再如,壞賬準備的提取比例、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等與國際會計規定相比較,都有較大的差異,從而導致企業一部分利潤虛增,同時,也不利于企業自身的生存發展,而這些完全可以通過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加以解決。
關鍵詞:新舊企業會計準則 資產計價 差異;變化
我國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在將近九年的應用實踐中,新企業會計準則也在不斷地完善與優化。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推廣應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國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從企業的利潤在短期內發生較大變化。因此,研究新舊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影響,不論是對企業本身還是對投資者,均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一、新舊企業會計準則的比較研究
通過對新舊企業會計準則的綜合分析與比較可見,兩者之間的變化差異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資產減值準備方法的變化、合并報表會計處理方法的變化、投資分類方法的變化、會計核算基本原則與計量屬性的變化、存貨成本管理辦法的變化、債務重組方法的變化、金融工具的變化、費用資本化的變化等等。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被大量引用,這樣一來,使得企業資產的價值更吻合其實際的市場價值,能夠更好地反映經濟事實,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此外,新會計準則對一些定義進行了明確化,這也需要會計人員好好理解與學習,才能在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靈活應用,確保企業財務管理的效果。
二、新會計準則主要的變化體現
新企業會計準則主要的變化體現,如下幾點:一是公允價值的應用――歷史成本的采用,包括非貨幣交易、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合并、債務重組、生物性資產、無形資產、金融工具、基于股權支付的報酬等方面的應用;二是確認損益――確認資本公積,如負商譽、關聯交易;三是資本化――包括借款費用、無形資產等費用化;四是現值技術的利用――終值的運用,包括收入、租賃、或有事項;五是長期投資及企業合并購買法的運用。
三、企業會計準則歷史性變革的意義
企業會計準則歷史性變革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兩點:一是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資本市場發展。企業會計準則質量越來越高時,便能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促進資本市場發展。二是有助于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及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新會計準則的推廣下,可以有效提高會計信息的透明度,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及投資者利益,而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也突出了充分披露原則。這樣一來,便能有效地維護投資者與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經濟秩序。
四、新舊企業會計準則關于資產計價的變化
(一)固定資產的變化
新舊企業會計準則在固定資產方面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如下幾點:一是新準則中提出了關于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而舊會計準則中便無這項規定,在某些特殊行業(如天然氣行業、石油行業的油氣資產)便可根據新會計準則中關于棄置費用的概念進行會計處理。二是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取消了量化標準,允許企業可直接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確定單位價值標準,且新準則中也取消了固定資產減值轉回的規定。三是新企業會計準則針對舊準則中后續支出的確認原則進行了優化修改,與國際準則趨同,規定了與固定資產相關的修理費用,需在發生時計入到當期管理費用當中。
(二)資產減值的變化
資產減值是指企業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帳面價值的情況,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減值準備提取的會計處理進行了大幅的改動,具體體現在如下:除了舊會計準則中規定的長短期投資、存貨、應收款項、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委托貸款、無形資產作為提取減值準備外,針對尚未處置,但已減值的資產,也可提取減值準備。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企業在合并時形成的商譽,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以及一些特殊企業,例如油氣開采企業的未探明礦區權益,至少每年要進行一次減值測試。針對企業其他資產,當其存在減值跡象時,便需及時進行減值測試,做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三)存貨的變化
舊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產生的裝卸費、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等,均是納入到營業費用內,不能包含在存貨成本中。而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則取消了這一項規定,直接將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產生的費用計入到了存貨成本當中。這種改變,將會引起企業營業費用減少,營業成本與存貨余額增加;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允許存貨的借款費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資本化,除了固定資產外,需要經過長時間生產活動或購建才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也可進行資本化。而在舊企業會計準則中則無這項規定,舊準則中對于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的范圍,僅僅限于固定資產;針對舊企業會計準則而言,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取消了發出存貨計價的后進先出法,新準則中這項規定的取消,限制了企業通過發出存貨調節成本,來調整利潤的行為。
(四)無形資產的變化
在無形資產的定義方面,新舊企業會計準則有著不同的規定,舊準則中將可辨認無形資產與不可辨認無形資產(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指外購的商譽)均歸入到了無形資產的范圍。而在新準則中,借鑒國則準則的相關規定,明確表明企業的無形資產不能包括商譽(不論企業外購商譽,還是企業自創商譽,均不能算作無形資產)。此外,新舊準則中關于無形資產的定義還體現在土地使用權方面,新準則中規定,若企業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能從房屋建筑物成本等固定資產中單獨分離開,則可將其列入到無形資產,根據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原則,進行減值測試或攤銷處理。
存貨是企業流動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存貨會計核算的正確與否,對于恰當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具有重要影響。鑒于存貨在資產中的重要性,財政部早在1993年就將“存貨”準則立項,并與1994年7月4日了征求意見稿,直至2001年11月9日正式了《企業會計準則——存貨》(以下簡稱舊存貨準則),該準則于2002年1月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其他企業也開始施行。
《企業會計準則——存貨》施行以來,為提高企業存貨的相關信息質量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例如,企業利用存貨跌價準備操縱利潤等。因此,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存貨的會計核算,滿足建立完整的會計準則體系,財政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合理內容,針對我國會計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對舊存貨準則進行了重新修訂,并于2006年2月15日了修定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以下簡稱新存貨準則),要求上市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總體來說,新存貨準則在內容上與舊存貨準則相比變化不是很大,但對一些具體問題作了一定的修定和修改。
一、新存貨準則的主要內容:
新存貨準則由總則、確認、計量和披露共四章內容組成。
1、第一章“總則”部分,說明了制定新存貨準則的目的、依據等。
2、第二章“確認”部分,說明了存貨的定義以及存貨確認的條件。
(1)、定義:存貨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谐钟幸詡涑鍪鄣漠a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確認條件:a、該存貨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b、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3、第三章“計量”部分,說明了存貨成本的初始計量、存貨成本的構成內容、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方法以及存貨成本的期末計量等內容。
(1)、存貨成本的初始計量: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計量,但下列費用在發生時應當確認為當期損益,而不計入存貨成本:a、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b、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c、不能歸屬于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等。
(2)、存貨成本的構成內容: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進口關稅和其他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存貨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3)、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方法: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也應當予以結轉;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勞務的成本,通常應當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4)、存貨成本的期末計量: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4、第四章“披露”部分,規定了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存貨有關的信息內容。
二、新舊存貨準則的差異比較與分析
(一)、新舊存貨準則總體結構差異的比較與分析
新存貨準則由總則、確認、計量和披露共四章二十二條組成;而舊存貨準則由引言、定義、確認、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的結轉、披露、銜接辦法和附則共十部分三十條組成。
從總體內容上看,新存貨準則比舊存貨準則更為概括、具體。
1、新存貨準則取消了舊存貨準則的“定義”部分,而是將其內容貫穿于整個存貨準則體系之中。例如,在“確認”中明確了存貨的定義;在“計量”中明確了可變現凈值和制造費用的定義等。
2、新存貨準則“計量”部分涵蓋了舊存貨準則“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的結轉”等部分的內容,顯得更為簡單而且精確。
3、新存貨準則取消了舊存貨準則中“銜接辦法”和“附則”兩部分內容,而是由財政部所同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來規定。
(二)、新舊存貨準則具體內容差異的比較與分析
1、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對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內容的規定與說明。舊存貨準則中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而在新存貨準則中沒有這樣的規定與說明;相應地,新存貨準則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中也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有關“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等費用”的內容。
2、新存貨準則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中將舊存貨準則中“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成本”的內容修改為“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使之更加明確、更加具體。
3、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對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具體規定(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從而允許將用于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資本化,使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了存貨中(而不再只限于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因此,使得一些需要通過取得專門借款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將導致使存貨處于長時間生產周期中的企業損益表中當期的財務費用減少,利潤增加;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資產額和權益額也相應增加。從而使那些專門為出售而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企業所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真實、可靠。
例如,船業公司a(以下簡稱a公司)按照與遠洋運輸公司b(以下簡稱b公司)簽訂的合同,于2007年7月1日開工,為b公司建造大型車輛滾裝船,預計建造工期為22個月。為建造該型車輛滾裝船,a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由銀行借入3年期、到期還本付息,不計復利的專門借款2000萬元。2007年度,a公司借入該項專門借款計提的借款利息為66、95萬元,其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的符合資本化的借款利息為25、025萬元,即應將借款利息中的25、025萬元計入存貨成本(該大型車輛滾裝船的成本),而將其余41、925萬元的銀行借款利息計入發生當期的財務費用;但按照舊存貨準則的規定則應將66、95萬元的借款利息全部計入發生當期的財務費用。
4、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收獲時農產品的成本和企業合并時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本次新制定的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同時又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關于捐贈方提供了有關證據和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證據情況下企業接受捐贈的存貨成本確定的相關說明。
5、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的內容;相應地,新存貨準則在第十四條中將舊存貨準則中“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當發出存貨的成本”的內容重新修訂為“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當發出存貨的成本”,以與新存貨準則第十三條相對應;而舊存貨準則中則沒有對“提供勞務”存貨成本作出規定。
6、新存貨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即應當按照公允價值來確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而公允價值的確定是本次新修定會計準則的一個亮點;而舊存貨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確定。所以舊存貨準則對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人為可操縱性很大,容易造成存貨資產的不實。
7、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舊存貨準則中關于發出存貨成本的后進先出法。因為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企業發出存貨的成本不能真實反映企業存貨的流轉情況,會造成存貨的實物流與成本流相互脫節。從目前來看,取消后進先出法,會使原來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存貨較多而且周轉率較低的企業,造成毛利率和利潤的不正常波動;但從長遠來看,取消后進先出法,可以使企業更加真實的反映存貨的流轉情況,以提供更為可靠的會計信息。
7、新存貨準則對舊存貨準則中“盤虧或毀損的存貨所造成的損失,應當在發生的當期計入損益”,在第二十一條中作出了相應的修定:“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帳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帳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后的金額。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使企業對存貨發生盤虧或毀損的會計處理規定更加明確、具體。
8、新存貨準則在信息披露方面也作出了進一步的修定:
(1)、新存貨準則強調應當披露各類存貨的期初和期末帳面價值,對其總額的披露沒有作出具體規定;而舊存貨準則強調不但應當披露其當期期初和期末帳面價值,而且應當披露其總額。
(2)、新存貨準則強調應當披露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和轉回的有關情況;而舊存貨準則沒有具體的規定。
(3)、新存貨準則對存貨取得的方式、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以及當期確認為費用的存貨成本,如主營業務成本等沒有要求進行披露。
(4)、因為新存貨準則刪除了存貨發出成本的后進先出法,所以在新存貨準則的信息披露中也相應地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應當披露采用后進先出法確定的發出存貨的成本與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確定的發出存貨的成本的差異”的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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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 實踐性教學 案例 存貨 新會計準則 會計利潤 反思
一、實踐性教學案例解析
1. 案例資料
某上市商業零售M公司的會計政策規定,入庫產成品按實際生產成本入賬,發出產成品按先進先出法核算。M公司2006年度甲產品的相關明細資料見表1:
2. 發出存貨計價方法對會計利潤影響的比對
(1) 發出存貨成本的核算
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對當期利潤的影響體現在存貨價格波動上。當存貨價格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計價,發出存貨以最高價格入賬,增大當期成本費用,減少當期利潤;當存貨價格下跌時,則正好相反。
①后進先出法:
M公司在市場價格出現上漲情況下,發出存貨選擇后進先出法。此方法下,發出存貨的成本價格接近市場價格,銷售利潤較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計價低,期末存貨成本低于市價,存貨銷售成本偏高,利潤偏低。其發出存貨的成本為:700×4.5+1300×4.6=9130萬元。
②先進先出法:
M公司在市場價格出現下跌情況下,發出存貨選擇先進先出法。選用此法,存貨成本較接近于最近購貨成本,存貨銷售成本偏低,利潤偏高。其發出存貨的成本為:500×5.0+400×5.1+1100×4.6=9600萬元。
(2) 不同計價方法的選擇對會計利潤影響的比對
在舊會計準則下,M公司通過對存貨市場價格的波動,可以選擇不同計價方法。從上述案例來看,M公司選擇“先進先出法”和“后進先出法”兩種不同計價方法會對會計利潤產生影響,形成470(9600-9130)萬元的當期會計利潤差額。顯然,這對利潤的影響是很大的,尤其是對大量擁有存貨的企業來說就更大,最終也影響企業的盈余分配。這一案例說明,在舊會計準則下,M公司可以利用選擇發出存貨的不同計價方法所產生的存貨價值的差異對企業經營成果的影響來操縱自身利潤的目的,達到盈余的不合理分配。
二、基于會計實踐性教學案例對新準則的反思
1. 發出存貨計價方法的變化對會計利潤的影響
從上述實踐性教學案例表明,舊會計準則下,企業對發出存貨計價方法在“后進先出法”和“先進先出法”上是有選擇空間的,而新準則變更了企業對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不能再選擇“后進先出法”。這意味著市場價格不論出現上漲還是下跌,企業在發出存貨計價方法“后進先出法”和“先進先出法”上不再具有選擇的空間,使得企業存貨流轉都以客觀的歷史成本真實地反映,加強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控制了存貨成本的人為調節因素,限定了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的空間來壓低或增加當期銷售存貨成本來達到操縱當期和以后各期利潤的目的。
2. 存貨跌價準備對會計利潤的影響
在舊會計準則規定下,由于資產減值準備可以轉回,一些企業通過大量計提當期減值準備,在以后各期轉回其減值準備來操縱利潤,制造虛假會計信息。作為存貨也不例外,企業一方面出于某會計期目標利潤考核,在前期大量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使得前期利潤計算偏低,從而使期末存貨成本減少,導致以后期間銷售成本偏低,從而使利潤反彈,達到當期目標利潤考核要求,獲得“績效”。另一方面,存貨跌價準備具有隨意性,主要體現在:一是濫用穩健性原則;二是企業在執行會計制度時對存貨跌價處理的認識還存在偏差;三是我國的資產減值會計規范體系尚未健全和完善。這樣,企業利用存貨跌價準備所具有的隨意性來操縱利潤。再者,企業出于應對暫停上市或禁止上市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明確規定: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則面臨暫停上市或停止上市的風險。這對于期末存貨占資產比重較大的上市公司來講,公司可能在某一會計年度計提巨額存貨跌價損失,實現對存貨成本的巨額沖銷,虛減當年利潤,然后次年轉回存貨跌價準備,就可以順利實現利潤的逆轉,規避了連續三年虧損就遭受暫停上市或退市的風險。
新存貨準則第14條規定:對于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也應當予以結轉。 這規定意味著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即:存貨跌價準備一但計提后,在以后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情況除外),只能在處置相關存貨資產后,再進行會計處理。這一規定表明,企業在不滿足條件下是不能轉回存貨跌價準備的,即封死了減值沖回操縱利潤的主通道,有效地遏制了企業利用存貨跌價準備作為“秘密儲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使得調節利潤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小,控制了企業粉飾經營業績,規范了企業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隨意性。
3. 存貨“公允價值”的確認對會計利潤的影響
為充分體現會計信息質量,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接軌,促進與國際趨同,新準則適度、謹慎地引入“公允價值”,明確地將“公允價值”作為會計計量屬性之一,并在17個具體會計準則中不同程度地運用了這一計量屬性。存貨準則――1號具體準則中在計量或初始計量中做出規定,即:投資者投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應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這意味著接受投資形成的有關資產,必須以“公允價值”確定?!肮蕛r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 同時“公允價值”的確認原則中指出,如果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確定為“公允價值”;如果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企業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在存貨實務核算中極有可能成為調節利潤的工具。其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在活躍市場中以“公允價值”計量,但目前我國作為新興和轉型經濟國家,一些資產和負債缺乏成熟的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的取得會存在具體困難;另一方面是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企業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這評估有賴于職業判斷、有賴于我國資產評估的市場規范性和評估質量,所以在執行中也容易產生差異。針對上述兩種原因,無論存不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的計量都給企業留下了操縱會計利潤的空間。
4. 存貨借款費用資本化對會計利潤的影響
《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的存貨準則規定: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也可以將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部分計入存貨成本 。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存貨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用于出售的房地產開發產品、機械制造企業的用于對外出售的大型機械設備等。這些存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建造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其中,“相當長時間”是指為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所必要的時間,通常為1年以上。
上述存貨準則規定表明,存貨借款費用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資本化,這對生產周期長的企業會計利潤影響較大。按照舊會計準則規定,因采購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進行費用化計入當期期間費用。但執行新準則后,對于因采購存貨發生借款較多的企業來說,允許將用于存貨的借款費用資本化,計入存貨成本。這將比舊會計準則處理來講,使企業存貨成本加大,減少企業當期財務費用,提高了當期的會計利潤。
5. 存貨進貨費用對會計利潤的影響
舊會計準則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等,不包括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對于工業企業會計核算,則包括在其采購成本中。而新準則規定不再區分商品流通企業和工業企業,二者采購成本都包括購買價格、進口關稅及其他稅金、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以直接歸屬于存貨采購的費用。新準則的規定無疑增加了商品流通企業存貨成本,減少進貨當期銷售費用,使當期會計利潤增加。
6. 債務重組與非貨幣易中存貨核算對會計利潤的影響
《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規定: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即將重組的賬面價值超過抵債資產的公允價值、所轉股份的公允價值或者重組后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 新準則允許企業確認債務重組損益,而舊會計準則規定確認為資本公積。這種新舊會計準則的差異,勢必對企業會計利潤產生影響。在新準則規定下,企業可能會在出現虧損、出于維護企業業績或配股發行新股需要的情況下,通過債務重組確認重組收益來操縱會計利潤。
新準則還規定,凡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無論是否支付補價,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而舊會計準則規定,不涉及補價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支付補價方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均不確認損益。這樣在新準則規定下,在非貨幣性資產――存貨交換中,確認重組收益的條件范圍更廣,對利潤影響的可操作性相比舊準則就更大,主要體現在:一方面,企業利用會計政策操縱利潤。企業利用存貨非貨幣性資產進行交換時,只要滿足存貨具有商業實質和以公允價值計量,無論交換中是否支付補價,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樣為企業人為操縱利潤留下了空間。另一方面,企業對商業實質的判斷也存在一定的彈性。應用指南中對商業性實質做出了詳細說明,還補充了關聯方之間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性實質,但企業仍然會想方設法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仍然給人為操縱利潤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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