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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看申銀萬國,國泰君安,國金的各種報告。早上開盤前看晨報,前一天的大勢分析,從宏觀到行業到個股的順序看報。開盤后繼續看報告,和流動新聞(上證報,中證報,金融時報),聯系當日盤面,了解基礎知識,發掘問題.收盤后,問問題,聽講解。上周五,跟隨聽取申銀萬國分析師對保險、銀行、地產、投資策略的講座。
二. 知識總結
1,一級市場運作
近日,ipo重啟讓我學到一些基礎知識.例如ipo會在網上網下發行。機構和個體投資者可以在網上和網下申購。今年因為國家政策使更多機構投資者撤出網上。使的網上中簽率升高.按規定,網下中簽者需要在三個月后才能對手中持有股票進行交易,那時已有部分股票在二級市場流通交易,所以網下申購需要合理策略才能獲益。在股票上市前,有相應部門對于公司未來eps、pe,、pb的估值,例如運用類比法.然后做出合理價格,同申購數量的估計,進入詢價流程。如果通過競價中簽,就可以把資金匯去.過去,投資者買新股是一定會賺到利潤。而現在會有些公司因為策略不當導致新股虧損。
另外,國家在市場初期對公司股量限制發售,國家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而對公司進行分時段解禁,對每次解禁數量進行限制,并且對現有流通股東進行補償。因為如果一次性解禁數量太大,企業從流通市場套利太大,這是我對限售股的了解。
2.二級市場運做
我國股市尚處于初級階段,股市參與者包括各種各樣的個體和機構,有專業的,有外行,有莊家.投資需要關注經濟pe、eps和個人心理等因素.盤面我了解成交量、大盤指數、當日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等
長線價值投資
機構投資經理是長線投資主流,他們關注更多是宏觀經濟行業企業未來發展前景和投資心理等,從多方因素考慮得到是一個穩定的目標增長價格。
·首先,要觀看大的經濟環境。具體來說,今年經濟經過前期繁榮和衰退,進入到復蘇時期(與國家4萬億投資拉動項目有關)。宏觀經濟最大的指標是gdp,是由投資,消費和凈出口組成, 中國下半年經濟增長預測為8%以上。此外需關注cpi, m0, m1等重要指標.在今年政府寬松政策下,資金流動性充裕,大家就會把存款取出來進行投資以取得比存款利息高的投資收益,另外,上半年新增貸款7萬億,對于金融投資(股票,債券等)和實體投資(房地產等)和銀行業績都有支撐。另外,消費者能力提高了,消費信心指數也上升,物價就漲,需求量就慢慢回升,企業利潤提高。另外,中國股市與國外市場相關,當國外不好的,中國就會調整,跟隨世界步伐,港股是最為密切相關。對于出口業務較多的企業,會因美國,歐洲等進口大國因為經濟回暖困難受負面影響,進而影響企業業績。另外,海外資金流入中國資金和實體市場也會有影響。而藍籌股是影響大盤的主要力量,跟宏觀經濟緊密相關的行業龍頭股能有較好的投資機會。
·其次,關注行業。宏觀經濟能直接判斷必然會漲的行業,例如銀行,房地產,保險,汽車.但是如果市場走勢過熱,低估值、低漲幅,在上季度已見底,這季度將回升的板塊(鋼鐵,鋁)也值得重點關注。微觀影響也不能忽視.例如,不管經濟如何,人都是要看病吃藥,那么醫藥行業總的營利就能保持增長;下半年各種節日頻繁,影響到高檔白酒需求量變多;夏季因為天氣炎熱會影響到空調,冰箱,洗衣機銷售增高。所以證券公司都有各行的分析師來對行業同個股進行專業研究分析。行業間有著關聯,例如,汽車生產量增速大幅上升導致鋼鐵行業增幅大升。重點關注注前期漲幅滯后,且行業復蘇預期較強的板塊。行業板塊在近幾日表現為,大盤翻紅,被重點關注的銀行,地產,大盤股等權重股帶動;大盤調整,被次要關注或者過去滯漲板塊,例如食品,白酒等消費類會補漲。
·最后具體到公司和個股. 投資者從公司背景、基本素質等方面(來自調研,和研究別家公
司報告)多加分析,對市盈率水平進行合理判斷,需要對企業產品利潤(價格,產量,成本費用)增減幅和未來需求量預測分析。此外公司重組、合并和融資的消息對公司短期有正面影響,而長期影響需要深入研究公司運營等各方面。所以在個股投資報告中,筆者提到關鍵假設點、估值和投資評級、核心假定的風險、 股價上漲的催化劑這四大方面。例如比較保險股,就從保險公司的保費、保量等問題從公司投資狀況來分析。例如中國平安是投資大部分藍躊股,收益潛力較大,有養老金優惠政策對養老金需求增加的扶持,或者是牌照的出臺。另外一個地產例子是需要對房價、成交量、政府信貸、土地儲備量等因素考慮。運用報告對個股選擇。可以選擇有補漲潛力、相對漲幅較低、走輸大盤、p e偏低、業績增幅穩定且明確的企業(例如華域汽車)。
短線
對于短線投資者來說,正面消息的,一般會對一只股票價格在短時間內出現快速增長,在當日后段時間基本是處于跌的狀態。因為市場遵循低買高賣的原則,所以在什么時間投入,以什么價格買入是很難預測的,投機性質很強,但是仍然可以研究k線趨勢,和短期現象對某只概念股特別關注,哪怕公司并非在短期有盈利(例如萊茵生物,在豬流感特別時期或者四維控股, 在k線圖中近期買入,上升周期頻率都大于下跌時期)。但是短線投資具有高風險性。
股票交易容易出現跟風現象,市場并不完全規范,有些有錢人有意操縱某支小股,在很低價位的情況下買入幾乎所有股建倉.于是便有k線圖出現長時間只漲不跌,只進不出的現象,然后有些人判斷錯誤就在升的時候買進,跟風抬高股價,莊家很易非法賺取差價.國家會打擊這種行為.如果找到確切證據,會發出
3.投資技巧。
因為股價波動性很大,而且有時間性,一般很難判斷如何去判斷最低成本.有兩種方法去攤低成本,從而獲得最大利益.可以分階段投資,在一個認為有價值的點位買進,在股價下跌再買進一部分, 在股價低于初價位的時候,買進的部分可以使得平均成本變低,這樣降低了一擲孤注的風險.另外相似的就是合理配置.不單一投資.配置可以使投資更加穩健,收益可以彌補虧損部分.減低風險。
要理解資源共享,團隊合作的重要性。一個人可以因為合作而提高效率,一個公司更加如此.公司買入別家公司的報告,再綜合自己分析部分的報告,可以讓投資建議,計劃變的更加可靠,成功的機率也會變大.投資經理經常聯絡調研人員,或其他專業相關人員,獲取更多信息,以經驗對來源信息的合理選取和理性判斷。
中國實行銀證分業經營的制度,雖然這種分業經營與分業管理有其自身優勢,但是割裂了作為資金盈余方的商業銀行與資金需缺方的證券公司之間的正常聯系,在特定的條件下,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一些負面影響。銀證分業經營,切斷了商業銀行原本組建證券公司的初衷,銀行無法從中盈利;證券公司也缺少了商業銀行這樣一個重要的資金輸入來源,無法依靠貨幣市場取得更大的發展。
二、構建適合我國發展階段的證券公司融資模式
鑒于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的缺乏和不暢,對我國券商造成較大的資金流動性不足的壓力,發展受到阻礙。要改變這種現狀,構建適合我國發展階段的證券公司融資模式是根本,要大力拓寬融資渠道。為此就要借鑒先進的國外經驗,結合我國銀證分業經營的實際國情,構建一個適合目前我國發展階段的證券融資模式。
(一)加強銀證合作擴寬融資渠道是證券公司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不管是任何國家的證券公司,商業銀行都是其融資的主要途徑之一,雖然在融資的政策上會存在一些差別,但是在證券公司和商業銀行之間形成較為順暢的融資渠道對我國證券公司的融資制度建設都非常重要。從目前來看,我國的貨幣市場發展滯后,交易手段貧乏,交易規模也較小,相比之下,銀行系統總存款額巨大,融資潛力大。因此,必須著手加強銀證合作。
(二)積極鼓勵優質券商上市融資我國現在的證券公司有上百家,而上市的證券公司僅有八家,屈指可數。從未來的發展趨勢看,國內券商融資方式中上市必然會成為非常重要的方式。我國證券公司要創造條件,把握機會,通過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借殼上市等途徑進行融資融券。鼓勵那些優質券商進行上市融資,他們能為投資者帶來風險適中、流動性強、回報率高的投資對象,可以降低整個證券市場面臨的風險。上市后的券商股權可以更加多元化,法人治理結構更加規范,達到券商制度創新與融資渠道的有機結合。
(三)積極建立證券金融公司證券金融公司的建立可以避免銀行直接和證券公司打交道,從而降低銀行貸款的風險值,并且證券金融公司專門服務于證券公司,對貸款的對象及途徑進行更加嚴格地監控與分析,更大程度上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建立專營性質的證券金融公司也可以促進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監控,提高監控力度,因證券金融公司是一種專營性企業,一般的金融機構不經過國家批準不得參與進來,所以政府需要管理的證券金融公司為有限的幾家,這些公司由央行直接注入資金,直接影響公司的決策,這樣證券金融公司既能為證券公司提供資金,同時又能調控市場,減少市場波動。
(四)創新金融工具主要是創新信用交易,這是成熟證券市場流行的一種交易方式,可以推動金融產品的創新。在我國2006年出臺深圳、上海交易所規則明確了信用交易的合法性。相信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成熟,信用交易會逐步廣泛應用。
首先研究了管理學意義上的組織結構的演變和優化。對比分析了直線職能制、事業部制、矩陣結構、多維制結構的優勢與缺陷。然后結合基本的管理理論對證券公司的事業部制的優化問題進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業部制的案例,說明了事業部制對于證券公司在專業化和風險控制方面的優勢。同時,分析了現行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兩大問題:本位主義和前后臺脫離。最后,提出通過權力進一步分散化和后臺職能的虛擬化來解決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問題,實現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優化。
綜合類券商的區域管理總部問題是一個隨著管理半徑的擴大而產生的。筆者提出了“升級”和“降級”的兩種思路,來解決區域管理總部的設置問題。即通過提升管理總部為分公司的辦法,使其成為不具法人資格的區域性分支機構;另一方面,通過將其轉為代表處,將一些業務職能轉移給各事業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務性的管理職能。
風險管理是證券公司經營中的重要問題。本文介紹了美國投資銀行在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方面的作法。
第二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類別問題和設立審批問題。從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看,將其歸類于綜合類證券公司是較為恰當的。我國證券法只劃分了經紀類證券公司和綜合類證券公司,主要依據是公司的業務范圍。中外合資證券公司雖然不能進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進行承銷,以及從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業務范圍要遠大于經紀類公司,很顯然將其劃歸為綜合類券商是恰當的。對于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審批,筆者建議采取許可制。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證券集團和子公司制。
首先論述了現資銀行采取的組織結構形式的金融證券集團的形式。并分析了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事業部制同金融證券集團的內在聯系。
其次,對證券公司集團化下的相關立法問題進行了分析。
再次,對金融證券集團內部的母子公司之間的業務聯系進行了研究。在各項證券業務內在聯系的基礎上,提出了在立法上應允許專業化的子公司可從事相關的其他證券業務的建議。
第四,分析了同證券公司合并重組有關的問題。
最后,分析了除集團化以外的其他的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提出了立法上應允許證券公司自由選擇組織結構形式的建議。
正文:
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決定于證券公司的發展戰略,同時又受到現有法律框架的約束。在即將加入WTO的形勢下,我國的證券業面臨對外資開放和自身進一步發展的問題。一方面,我國現有的證券公司將會受到國外投資銀行的挑戰,證券公司自身如何發展壯大,在組織結構方面如何與發展相適應是一個普遍問題;另一方面,組建中外合資的證券公司也是證券業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中外合資證券公司采取什么樣的組織結構形式?它同現有的證券公司在組織結構方面是一個什么樣的關系?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緊迫問題。目前,證券監管部門正在起草和修改《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證券營業部管理辦法》和《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這些法規對證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問題。這里對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希望對有關立法工作有所幫助。
一.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有關問題
1.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類別問題
根據中美、中歐簽署的關于中國加入WTO減讓條款,在中國加入后3年內,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1/3。合營公司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從事A股的承銷,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這意味著,從合營公司的業務范圍來看,將不同于我國現有的法律對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業務規定。《證券法》第119條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并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分類頒發業務許可證。
從中外合營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看,難以確定其分類與歸屬。筆者認為,應當將中外合營證券公司歸類為綜合類證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證券法》對于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劃分,主要依據兩點,一是資本金規模,綜合類最低為五億元人民幣,經紀類最低為五千萬元人民幣。二是業務范圍,經紀類證券公司只能夠從事經紀業務,且公司名稱中必須包含“經紀”字樣。而綜合類證券公司可從事經紀、承銷、自營等多種業務。從業務范圍來看,是否只從事證券經紀業務是區分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重要標準。
從中外合營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看,雖不能從事A股的經紀與自營,但可從事B股及H股的承銷、交易等業務。其從事的業務范圍,要大于經紀類證券公司。而且,隨著加入WTO后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原則的實施,中外合營公司的A股的業務也將納入其可從事的業務范圍。因此,從現在和長遠來看,中外合營證券公司應當歸屬于綜合類證券公司。
2.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和審批問題
在中外合資證券公司設立和審批中,由于《證券法》和中美、中歐協議在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上存在明顯的區別,所以在審批設立方面存在著一定的操作障礙。筆者認為,對于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審批,可以采取許可制。即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由中國證監會對進行審批,其許可經營的業務范圍由證監會批準。
首先,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證券公司必須經證監會審批。據此,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也必須受《證券法》這一條的約束。
其次,對于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則可以不受證券法關于證券公司分類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盡管證券公司的業務上實行了經紀類和綜合類的劃分,但具體的業務范圍仍然要由中國證監會核定。因此,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合資證券公司在經營范圍的申請上,也須經過證監會的核定。筆者認為,對于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的申請,不僅要依據證券法核定,而且還要符合中美、中歐協議的要求。所以,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應在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據中美中歐協議,對其具體的業務范圍審批實行許可制。結合前述的合資證券公司應屬于綜合類券商的結論,其之所以不能從事A股的經紀業務是因為不符合中美中歐協議的要求。這樣,在《證券法》和中美、中歐協議下,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問題就得到了很好的解決,證券法和協議的某些沖突之處得到了回避。
在我國的臺灣地區和日本,證券公司的業務是實行的許可制。在未來修改《證券法》時,應當廢除綜合類券商和經紀類券商的劃分,而代之以不同證券業務經營的許可制。這樣可操作性就更強,實際上也更便于分類管理。
二.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
十數年來,我國的證券公司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伴隨證券公司資本規模的增大和業務的擴張,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也從簡單轉向日益復雜化。一方面,隨著業務從單一的買賣證券、股票的承銷上市發展到投資咨詢、以網上交易為主的證券電子商務、資產管理、兼并收購等新興業務,事業部制的內部組織結構(或者叫作管理體制)在證券公司內建立起來;另一方面,隨著證券業務從單一區域走向全國市場,證券公司之內的分公司、區域管理總部也紛紛建立起來,區域性的證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國化;第三,伴隨著業務發展,風險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導致了做業務的“前臺”和負責監管的“后臺”的分離,在證券公司內部逐步建立起來了行使監察、管理、服務、支持等職能的后臺部門。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證券公司各項業務的發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內部組織結構的復雜化又產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比如決策效率低下、機構職能重疊、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脫離等。因而,完善證券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探索適合與證券公司發展相適應的內部組織結構,對于解決證券公司存在的組織結構難題,將有重要意義。
1.公司內部組織結構的優化
在探討證券公司的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從現代管理學的角度,對公司組織結構的一般性問題——組織結構形式的演變與優化進行分析。這對于更為清楚地認識證券公司組織結構的問題將有較大幫助。
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有很多種形式,最基本也是最早的是直線職能制,后來又發展為事業部制,再后來又從事業部制中演生出超事業部制結構、矩陣制結構、多維制結構等多種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方法。
1)直線職能制(U型結構)
直線職能制又被稱為U型結構(UnitaryStructure)。其基本特征在于,將公司按照職能的不同劃分成若干個部門,而每一部門均由公司最高層領導直接進行管理。直線職能制實現了高度集權的組織結構。
2)事業部制(M型結構)
事業部制即M型組織結構(MultidivisionalStructure)。它是一種分權式結構,即在其總公司之下的各事業部或分公司都是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利潤中心。由多樣性經營所引致的管理上的需求可以說是M型組織機構發展的基本動因。事業部的劃分往往按產品、地區或國家來進行,各事業部一般都采用U型結構。
M型組織結構是一種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組織創新形式,它將日常經營決策權下放到掌握相關信息的下屬部門,總部只負責制定和執行戰略決策、計劃、協調、監督等職能,從而可以解決大規模企業內部諸如產品多樣化、產品設計、信息傳遞和各部門決策協調的問題,使企業的高層管理者既能擺脫日常經營的繁瑣事務,又能和下屬企業保持廣泛的接觸,同時也降低了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成為現代企業廣泛采取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然而,這種組織結構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問題,這主要表現在:
a.總部與分部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可能性增加。因為分部不僅有決策權,還有相對獨立的利益。分部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向總部隱瞞某些真實情況,如隱瞞利潤等,總部難以確知各分部的情況,尤其是在一個大型的組織內部。
b.由于允許各事業部之間開展競爭,分部之間由于利益的相對獨立性,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類似于市場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傳出有利于自己的不真實信息。
c.由于企業的高層管理者通常以利潤來衡量各分部的業績,就容易導致分部產生本位主義,只顧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視長遠的整體利益,從而影響各分部之間的協作。通常,總部為了協調上述矛盾,只能多設置一些中間管理層次和中層管理人員,不僅增大了監控成本,還會使企業的中間管理層膨脹,損傷了組織的運作效率。
3)矩陣結構
矩陣結構的概念是在人們對以工作為中心和以對象為中心的組織結構之優、缺點的爭論中產生出來的。其根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在軍事與宇航領域發展起來的項目管理的概念。矩陣制結構即在原有的直線職能制結構基礎上,再建立一套橫向的組織系統,兩者結合而形成一個矩陣,它是U型結構與M型結構的進一步演變。這一結構中的執行人員(或小組)既受縱向的各行政部門領導,又同時接受橫向的、為執行某一專項功能而設立的工作小組的領導,這種工作小組一般按某種產品或某種專業項目進行設置。
矩陣組織結構有以下優點:
(1)小組的領導負責項目的組織工作,行政領導無法干涉專業項目方面的事情。項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專業性都大大提高了。
(2)項目小組可以不斷接受新的任務,使組織富有一定的靈活性。
(3)矩陣組織結構可集中調動資源,以高效率完成項目。
(4)矩陣組織結構有利于把管理中的縱向聯系與橫向聯系更好地結合起來,可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了解與其合作。
(5)對各部門的專家,有更多的機會提高業務水平。
矩陣組織結構的缺點是:
(1)項目經理與部門經理之間為改善自己一方的工作績效可能會發生爭執。
(2)矩陣組織結構中成員受橫向與縱向的雙重領導,破壞了命令統一原則。
(3)雙重領導可能使執行人員無所適從,領導責任不清,決策延誤,項目小組成員對小組的工作任務缺乏熱情。
4)多維制結構
多維制結構又稱立體組織結構。多維即多重坐標,在這里指組織系統的多重性。多維制結構一般包括產業部門、職能機構、按地區劃分的領導系統,即成為三維結構。若再加上按其他某一因素劃分的組織系統,則成為四維結構,依此類推。但一般不會超過四維。多維制結構可以看做矩陣結構的擴展,因此可能存在與矩陣制類似的,由多重領導所帶來的缺陷。
2.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組織結構的優化
權變理論(contingencytheory)認為,企業管理沒有什么普遍適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論和方法,而應該根據企業所處的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權宜應變,靈活掌握。權變理論將企業看作是一個開放的系統,究竟應采用何種組織結構,應視企業具體情況而定,不可能有普遍適用的結構模式。當然,采取何種組織結構還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作決定。證券公司雖無統一的結構模式但其設計是有原則的。(1)服從公司的發展戰略。證券公司選定的服務領域、服務對象與服務方針對其組織結構有重要影響。(2)適合公司的發展階段。證券公司要選擇適合自己發展階段的組織結構。(3)動態調整組織結構,使其適應公司成長的需要。
1)事業部制的特點——以中金公司為例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大都采用事業部制的內部組織結構。這也是國際大型投資銀行所普遍采用的內部組織結構。以業務為劃分的事業部是獨立的利潤中心。由于不同的事業部的服務對象存在著利益沖突,通過事業部之間的“防火墻”,保證了證券公司經營上的公正性,同時也有效地避免了風險在不同事業部之間的擴散。
以我國現在唯一的中外合資證券公司中國國際金融公司(簡稱“中金公司”)為例,在其內部的業務部門就劃分為投資銀行部、投資顧問部、銷售和交易部以及研究部。
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主要向國內的大型企業、跨國公司和政府機構提供國際標準的證券承銷和金融顧問服務,包括:企業重組改制、股本和債券融資、兼并收購、公司融資和項目融資等。股本融資項目包括國內與國際融資。投資銀行部特別重視與客戶建立長期的戰略伙伴關系,為客戶提供長期的、廣泛的高增值服務。對于每一位客戶,投資銀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況和需求以及其所處行業的競爭環境的基礎上,為客戶尋找最恰當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幫助客戶實現目標。
中金公司投資顧問部從事企業上市前的股權投資,包括對企業投資結構的設計以及投資后的管理。投資顧問部的創業投資是長期的投資。投資顧問部通過與被投資企業管理隊伍的緊密合作協助被投資企業完成發展戰略,從而與其建立起穩固的伙伴關系。除投入資金外,投資顧問部還努力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支持,幫助企業改進管理體系,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使企業達到國際標準。
中金公司銷售交易部成立于1997年4月,從事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股票與債券的一級市場銷售與二級市場的代客與自營交易。銷售交易部擁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的交易席位,并已成為中國國債市場和企業債市場的積極參與者。銷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務對象為機構投資者,如國內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及大型綜合性企業。銷售交易部為客戶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寫的高質量的有關宏觀經濟、行業以及上市公司投資潛力的分析報告,提供及時的市場信息與投資資訊建議,以及執行客戶的交易指令。在國內資本市場上,銷售交易部建立了一整套市場分析交易執行和風險控制體系,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準的經紀人服務。在國際資本市場上,銷售交易部已創下"中國通"的品牌,為投資中國股票的客戶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準確及時的市場信息。
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設有研究部,為基金經理和公司客戶提供及時、可信賴的經濟分析及行業和企業研究資料。
從上述中金公司的部門設置來看,其內部組織結構是典型的事業部制。這種事業部制充分發揮了專業化和風險控制的優勢,使得公司的戰略目標的實現得到保障。
2)證券公司事業部制存在的問題
(1)本位主義。
事業部制是一種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組織結構。公司總部往往發揮統一決策協調關系的功能,而各事業部則在某一特定的業務領域(比如經紀、承銷)發揮決策和執行的功能。證券公司內部的各事業部實際上是不同的利潤中心。由于各事業部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本位主義往往與事業部制聯系緊密。
這種本位主義對于公司總部的統一決策和關系協調的職能的發揮有嚴重的制約作用。在許多證券公司中,我們都可以發現各事業部各自為戰、各行其是的現象。要解決統一決策及關系協調問題,往往又派生出一些中間層次的機構。這樣導致管理層次增加,決策效率下降。
對于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問題,有的觀點認為可以通過加強總裁的權力或者采取設置專司協調的“超級事業部”的方案來解決。這一思路的出發點是: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是一個管理問題。但事實上,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是與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特點聯系在一起的,它是一個組織結構問題,而不是一個管理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在組織結構方面進行其他的選擇。
(2)前后臺脫離。
證券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這一特點決定了證券公司必須在組織結構上建立嚴密的風險監管體系。同事業部制相聯系,大多數證券公司建立了前后臺分離的組織架構。所謂前臺部門,也就是從事各項證券業務的事業部;后臺部門就是專門進行監督、管理、服務的部門。在前后臺分離的架構中,往往出現兩種現象。一種是前臺與后臺的分離,導致后臺部門對前臺部門的監督、管理的弱化,使得財務監督、風險監控等后臺職能難以充分發揮;另一種現象是同前一種現象相聯系,后臺部門出現萎縮或者“膨脹”(機構臃腫但效率低下的情況)的現象。這一現象的實質是后臺的職能沒有充分發揮或者不正常發揮。
前后臺分離中出現的后臺部門功能弱化的情況,不利于證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風險的控制。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也在于事業部制。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也在于對事業部制進行改革和優化。
3)事業部制組織結構的優化
現代企業的組織結構是企業為了有效地整合資源,以便達到企業既定目標而規定的上下左右的領導與協調關系。證券公司是以腦力勞動為主的服務型公司,所處理的問題有綜合、復雜、多變的特點,項目性強,且每個項目都頗具獨立性,對人力資源和信息資源的調配要求高,在組織結構上要有較高的適應性、靈活性。一個項目往往要涉及多個領域、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地區,這就要有多個專業部門的協作與配合,以保證為客戶提供的服務是最專業化的服務。從人員上進行考慮,證券公司有的投資銀行專家會有自己最擅長的領域,為了保持并提高他們的專業性,也要求在組織機構上有合理的安排。這些特性決定了證券公司組織結構更宜于采取矩陣制結構和多維制結構。
前面提到的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本位主義問題,其實質是證券公司內部的不同業務之間的整合問題;而后臺弱化的問題的核心從某一方面來說也是整合問題。因此,證券公司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優化就是要解決不同事業部之間、不同事業部與后臺監管部門之間的整合問題。
(1)權力進一步分散化
在事業部制中,解決整合問題的傳統的思路是通過集權的方式,即通過通過加強總部的權力來實現。從其手段上來看,往往是通過加強公司總裁在統一決策和協調方面的權力或者是設置專門進行不同事業部之間的協調的“超級事業部”。集權的方式在后果上導致了管理層次的增加和決策效率的下降,因此被證明是失敗的。
根據矩陣制的特點,決策的中間層次是非常少的,決策的效率較高。因此對于事業部制的優化可以采取放權的方式,即進一步加強各事業部的決策權,同時加強各副總裁在分管項目上的決策權。權力進一步分散化從表面上看似乎整合問題更加突出,但實際上矩陣制的優勢將得到充分的發揮,使得項目能夠得到最好的完成,證券公司業務的整合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2)后臺職能的虛擬化
所謂后臺職能的虛擬化是指在不影響后臺部門基本職能發揮的前提下,將后臺的監管職能虛擬化,同時加強在前臺業務部門內部的監管職能。后臺職能的虛擬化對于解決前后臺分離中所產生的后臺監管弱化的問題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從證券公司的運作特點來看,前臺部門在業務運轉過程中存在著較多的一線監管的要求。而前后臺的分離,實際上又導致了后臺部門不能充分地及時地發揮監管的作用。因此可以通過加強前臺部門內部的監管和虛擬掉后臺部門的作法,來實現加強后臺部門對前臺的監督、管理、服務、支持的職能。
3.綜合類券商的區域管理總部問題
我國綜合類券商目前基本上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對應于這種法定的結構,在證券公司內部則大都實行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管理體制。從實踐來看,事業部制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證券公司業務的專業化,促進了業務的發展,有利于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隨著證券公司資本金和業務的擴大,小型券商和地方性券商逐步在地域上擴張,成為全國性的大證券公司。與此相適應,則在管理體制上出現了分公司和區域管理總部。比如,華夏、國泰君安、南方等公司實行的是分公司制;大鵬、長江等公司則實行的是區域管理總部模式。區域管理總部模式對于縮小管理半徑,提高管理效率,促進公司業務的全國化,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同分公司相比,區域管理總部不是法人組織,因而不利于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出現了“證券公司、證券營業部有人監管,而管理總部無人監管”的奇怪現象。
從證券公司的管理體制角度看,事業部制下的區域管理總部體制是一種混合的內部組織結構體制。一方面,證券公司的組織結構采取事業部制的管理體制,以不同的業務為劃分標準,采取“縱向”管理;另一方面,設立區域性管理總部,采取“橫向”管理。在實際運作中,這種混合的體制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在一些公司的經紀業務管理中,既有經紀事業部管理證券營業部,又有區域性管理總部管理的營業部,造成了公司內部經紀業務的條塊分割,不利于業務的管理與發展。又比如,區域性管理總部這一管理層次的增加,造成“中層膨脹”,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時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應對這種混合型的內部組織結構進行調整和改革。
綜合類券商在內部組織結構上,還是應堅持“事業部制”的形式。事業部制具有專業化、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優勢。這種“縱向”管理體制也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向金融證券集團公司的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組織結構基礎。對于區域性管理總部的改革,應采取兩種辦法。一是降級。撤消那些業務規模較小的區域總部,將其轉變為代表處。撤消后,區域總部的業務管理職能轉給各事業部,而其事務性管理職能則可以由代表處來承擔。另一種辦法是升級。將業務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管理總部升級為區域分公司。區域分公司是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區域性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經營范圍和管理區域由公司總部授權。在分公司的內部管理體制上,也可實行事業部制。
4.風險管理組織結構
風險控制的要求是證券業不同于其他行業的典型要求。由于我國證券業發展時間較短,因此在證券公司內部的風險控制組織上還很不完善。這也是證券公司內部組織結構上需要加以彌補的地方。下面主要介紹美國證券業在這方面的經驗。
美國證券公司的風險管制結構一般是由審計委員會、執行管理委員會、風險監視委員會、風險政策小組、業務單位、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公司各種管制委員會等組成,這些委員會或部門的職能分別介紹如下:
1)審計委員會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組成,由其授權風險監視委員會制定公司風險管理政策。
2)風險監視委員會一般由高級業務人員及風險控制經理組成,一般由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兼任該委員會的負責人。該委員會負責監視公司的風險并確保各業務部門嚴格執行識別、度量和監控與其業務相關的風險。該委員會還要協助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決定公司對各項業務風險的容忍度,并不定期及時向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報告重要的風險管理事項。
3)風險政策小組則是風險監視委員會的一個工作小組,一般由風險控制經理組成并由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兼任負責人。該小組審查和檢討各種風險相關的事項并向風險監視委員會匯報。
4)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為公司各項業務制定風險容忍度并批準公司重大風險管理決定,包括由風險監視委員會提交的有關重要風險政策的改變。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特別關注風險集中度和流動性問題。
5)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是一個專門負責公司風險管理流程的部門。該委員會的負責人一般直接向財務總監報告,并兼任風險監視委員會和風險政策小組的負責人,同時一般也是公司最高決策執行委員會的成員。風險管理委員會管理公司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公司交易投資由于利率、匯率、權益證券價格和商品價格、信用差(creditspreads)等波動而引起的價值變化。信用風險是指由于信用違約造成的可能損失。風險管理委員會還要掌握公司各種投資組合資產的風險概況,并要開發出有關系統和風險工具來執行所有風險管理功能。風險管理委員會一般由市場風險組、信用風險組、投資組合風險組和風險基礎結構組等四個小組組成。
(1)市場風險組負責確定和識別公司各種業務需要承受的市場風險,并下設相對獨立的定量小組專門負責建立、驗證和運行各種用來度量、模擬各種業務的數學模型,同時負責確立監視和控制公司各種風險模型的風險集中度和承受度。
(2)信用風險組負責評估公司現有和潛在的個人和機構客戶的信用度,并在公司風險監視和度量模型可承受風險的范圍內決定公司信用風險的承受程度。該組需要審查和監視公司特定交易、投資組合以及其他信用風險的集中程度,并負責審查信用風險的控制流程,同時與公司業務部門一起管理和設法減輕公司的信用風險。該組通常擁有一個特別的專家小組專門負責公司資產確認和管理在早期可能出現的信用問題。
(3)投資組合風險組具有廣泛的職責,包括通過公司范圍內重點事件的分析使公司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運作風險有機地結合起來統籌考慮,進行不同國家風險和定級的評估等。該組一般設有一個流程風險小組,集中執行公司范圍內風險流程管理的政策。
(4)風險基礎結構組向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提供分析、技術和政策上的支持以確保風險管理委員會更好地監視公司范圍內的市場、信用和投資組合風險。
6)除了以上有關風險管理組織外,還有各種管制委員會制定政策、審查和檢討各項業務以確保新業務和現有業務的創新同樣不超出公司的風險容忍度。這些委員會一般包括新產品審查和檢討委員會、信用政策委員會、儲備委員會、特別交易審查檢討委員會等等。
三.金融證券集團與按照業務劃分的子公司
1.現資銀行采取的普遍的組織結構形式是金融證券集團形式
現資銀行的組織結構經歷了合伙制、公司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等形式的演變。目前,國際主要投資銀行基本上采取公司制或者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組織結構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成為了現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的主流。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也有兩種含義,一種廣義的含義是指在金融混業經營基礎上的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不同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另一種狹義的是指在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基礎上的所形成的包括承銷、并購、經紀、資產管理、風險投資等不同證券業務的金融控股集團,這種形式一般又稱為金融證券集團。隨著金融混業經營日益成為全球性的發展趨勢,上述兩種含義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界限在逐漸淡化。
金融證券集團最早興起于美國。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期,美林證券上市后,美林由一家單一的證券經紀公司轉變為一家開展綜合性證券業務的投資銀行。美林隨之采取的組織結構形式就是金融證券集團的形式。美林集團按業務進行劃分,設立專業化的證券業務子公司。90年代日本進行金融業改革(日本版“金融大爆炸”)以后,日本的大型證券公司也紛紛進行金融證券集團化的改組。以大和證券集團為例,其前身為大和證券公司,改組為金融證券集團后則設立了十數家專業化的子公司。再如我國的臺灣、香港地區的證券公司,大都也是采取金融證券集團的組織結構形式。
金融證券集團的子公司組織結構形式是從事業部制的證券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發展而來的。一般來說,子公司體制具有業務專業化、風險控制集中化、不同業務之間的防火墻等優勢。經過數十年的實踐檢驗,金融證券集團的子公司組織結構是一種適合并促進證券業務發展的組織結構形式。
2.金融證券集團的組織結構和相關立法問題
金融證券集團是在一家集團公司控制下的眾多的從事證券業務的子公司、關聯公司的一種特殊的經濟聯系體。金融證券集團本身并不是一個公司,因此它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不具有法人資格。金融證券集團的核心企業是一家集團公司。該公司在集團中具有絕對的控制地位,因此也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集團內,集團公司以股份制為紐帶,控制數家子公司。
金融證券集團采取的是控股公司的模式。控股公司按控股的方式可分為兩類:純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的控股公司。所謂純粹的控股公司是指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權或其他有價證券,其本身并不從事其他方面的任何業務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經營自己的業務的公司。在現資銀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
我國《公司法》未對控股公司、集團公司進行規定。在國有企業改革深入的情況下,有關部委對企業集團、控股公司進行了一些規定。在證券公司的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證券監管機關應該對證券公司的控股公司制、集團公司制進行一些規定,以利于我國證券公司的發展。對于立法中的有關問題考慮如下。
a.現有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理論上講,綜合類證券公司都可以成為集團公司,而分設一些子公司。在實際立法和審批中,對成為集團公司的綜合類公司在資本金及業務規模上應提出更高的限制,以區別于證券法對于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這樣可以鼓勵那些規模較大、競爭力較強的公司進一步發展。資本金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集團公司制的證券公司的風險較之于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證券公司的風險更大,而提高資本金是防范風險的重要途徑。
成為集團公司的綜合類證券公司應該在公司名稱中冠以“集團”字樣。
b.綜合類的證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資本投資于其他的證券公司。若不能投資于其他證券公司,那么子公司實際上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綜合類證券公司應不僅可以從事證券業務,而且還可以從事對其他證券公司的投資,這種投資不能低于新設公司資本金的50%。
c.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綜合類證券公司,除專門的證券經紀公司以外。這與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情況類似。由于我國的證券公司只分兩類,如果綜合類券商的子公司不是綜合類,那么它就只能夠從事經紀業務了。事實上,就證券業務之間的聯系而言,如果子公司只能夠做某一種證券業務,那么這種業務事實上很難開展(下文將對此進行分析)。為避免綜合類證券公司過多過濫不利于監管,在實際審批子公司過程中,可以對其可以從事的業務范圍依據申請進行核定。
3.金融證券集團內部,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間的業務聯系
考察現代的投資銀行類的金融證券集團,集團內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專業化,確切地說,各公司的分工應稱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在金融證券集團中,集團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經營一部分證券業務,而非純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則是在專業化的基礎上經營另一部分證券業務。在業務分工上,各專業化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業務出現交叉,這是由證券業務的特點所決定的。
比如,大多數金融證券集團中都有從事資產管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內,或者在專門從事承銷的子公司內,也有從事資產管理的部門。如果純粹從專業化和規模經濟的角度看,集團內的資產管理業務似乎可以只由資產管理公司來經營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證券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必須在母公司(或者證券承銷業務子公司)內也設有資產管理部門。從自營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須有資產管理部門來為公司的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管理。從風險控制角度看,公司自營帳戶與受托資產帳戶是不能夠、也不應該混合操作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內部也設立資產管理部門。再從包銷業務來看。在證券包銷中,存在著銷售不出去的證券余額由承銷商吃進的可能性。在非集團的證券公司組織結構情況下,承銷商的包銷余額可以由公司的自營部門進行操作,在二級市場上售出。而在金融證券集團中,如果專事承銷業務的子公司沒有資產管理部門,那么證券報銷余額必須由承銷商用自有資金(或者融資)墊付。這樣就為承銷商帶來很大的風險。在風險和收益對稱的原則下,那么專業承銷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銷的方式,這樣就會對專業化的承銷公司的業務產生很大的不利影響。所以,在專門從事證券承銷業務的子公司內部,也有資產管理部門來進行包銷證券余額的管理。
對于投資銀行類的子公司設立的審批,在業務許可方面除承銷業務外,還應包括與承銷有關的其他證券業務,包括資產管理、咨詢等。對于經紀類的子公司,在經紀業務之外,可以允許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對于資產管理子公司,應允許從事咨詢業務。對于投資咨詢子公司,可以允許從事投資銀行類財務顧問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
4.證券公司的合并重組問題
為促進證券業的發展,可以通過券商合并的方式來發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據前述的允許綜合類券商成為集團公司制的證券公司及證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資本進行對證券公司的投資的設想,小型綜合類券商完全可以實現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時阻礙合并的地方稅收問題也可以同時解決。
例如,兩家在不同地區注冊的綜合類券商考慮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義的局限,往往難以實現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冊,從而導致地方稅收的流失。
在集團公司制的綜合類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兩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資本進行投資而新設一家證券公司。新設公司對公司內部的業務進行重組,而組成一些專業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兩家公司的原注冊地分別注冊。這樣一家新的證券集團就成立了。新公司屬于綜合類證券公司,同時在內部組織結構上實行控股公司制。同時,由于子公司在兩家公司原注冊地注冊,也兼顧到地方稅收問題。
5.除金融證券集團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證券公司組織結構
在美國三大投資銀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實行金融證券集團的組織結構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實行的事業部制管理體制。在高盛的管理委員會領導之下,設有權益部、投資銀行部、商人銀行部、投資管理部、固定收益貨幣商品部、全球投資研究部、技術部等十個業務部門。事業部制并未制約高盛成為美國三大投資銀行之一。這對于我們的啟示在于,對于證券公司采取何種組織結構形式,完全是證券公司自身選擇的結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給與證券公司選擇組織結構形式的法律空間,而并非規定證券公司必須采取某種組織結構形式。
四.小結——立法建議
1.證券公司分類管理的法律規定實行的情況下,應該對綜合類券商的不同證券業務實行許可制度。這是解決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證券公司子公司的業務范圍等諸多問題的基礎。
2.綜合類證券公司應允許以自有資本進行對其他證券公司的投資,投資不得低于新公司資本金的50%。
3.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應該是綜合類證券公司。
關鍵詞:證券經紀業務;傭金;財富管理;轉型第一章證券公司現狀
(一)證券公司收入縮水
2011一年可謂股市的寒冬,中國證券市場的各個主體包括券商、股民、基金等等無一不是怨聲載道,尸橫遍野。2011年上半年109家證券公司合計實現凈利潤260.54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1%。今年上半年日均股基交易量為210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8%。行業傭金率由2010年上半年的萬分之10.5降為萬分之8.2,下滑22%。A股開戶數上半年達到632萬戶,較去年同期減少12%。
就目前證券公司收入結構來看,經紀業務收入還是占了絕大部分比例。證券公司的收入大部分都還是來自于傳統業務即買賣證券業務收入也就是常說的傭金收入。但事實上自從2009年以來證券公司相互之間就已經陷入一種以低傭金為吸引客戶的主要手段的惡性競爭。也正由于這個原因,自2009年以來各大證券公司經紀業務的傭金率急速下滑直接導致證券公司的業務收入迅速縮水。
(二)經紀業務面臨的問題
翻閱券商的定期報告和招股說明書,近年來幾乎所有公司都無一例外地提到了“轉型”、“改革”和“創新”。在券商不斷嘗試營銷服務創新時,經紀業務轉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也將面臨各種挑戰,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陷入瓶頸的經紀業務——盈利下降,前景堪憂。公開數據顯示,在2011年A股低迷的成交量下,半數以上的券商營業部均處于虧損狀態,靠大量新設營業部“跑馬圈地”的競爭方式已難適應市場的激烈競爭。中國證券業協會數據顯示,因業務收入下滑,成本上升,2010年,上市券商經紀業務平均凈利潤率為57%,較2009年下降了11個百分點。而已公布2011年財報的上市券商數據亦顯示,2011年券商行業經紀業務整體呈下滑趨勢,在營業收入中的占比進一步降低。
2.轉型的必要性──形勢所迫,自身所需。由上述數據可以看出,歷經20余年的發展后,證券業長期激烈的同質化競爭已令經紀業務步入了微利時代。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券商經紀業務轉型的必要性愈發凸顯。放眼國外,經紀業務經營模式轉型在歐美等較為成熟的證券市場區域已取得了顯著成績。所以在以純通道交易模式為主的經紀業務難以突破自身所限導致的發展瓶頸的情況下,轉而選擇多元化、綜合化的經紀業務發展模式不失為一個良好的選擇。
3、隨著資本市場的開放加速和國內金融業綜合化服務趨勢加快,客戶對于財富管理的需求不斷升級,這將對券商經紀業務提出更高要求。但是可以預期,在不久的將來,中國也將誕生出類似于高盛、摩根大通這類的頂級券商,同時券商間的兼并收購,重新洗牌也將不斷發生,適者生存這一不變的定律必將在中國證券行業的發展過程中得到驗證。
第二章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
(一)財富管理的定義與發展
中國金融界當前并沒有明確、統一的“財富管理”定義。但是廣泛可接受的定義是:財富管理是金融機構在分析客戶自身財務狀況的基礎上,充分分析客戶的金融需求和風險偏好,為客戶制定財富管理目標,提供資產配置方案,從而實現客戶未來預期財富規劃目標的一種金融服務。目前從財富管理業務的服務對象——高凈值客戶需求上來看,在經歷金融危機的考驗之后,具備較多財產的高端人士對于財富管理的認識更加成熟,投資風險偏好更趨穩健,對于風險的認知日趨成熟。對融資服務和其他增值服務的要求更加復雜多樣,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士希望獲得個人融資、企業融資和資本市場融資方面的服務,同時對于如醫療健康服務、子女教育、海外資產配置規劃等財富管理增值服務需求逐步顯現。因此通過分析市場發展和客戶需求,證券公司在財富管理業務方面擁有巨大發展潛力,但證券公司參與程度尚有不足。
(二)加拿大財富管理特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中小板、創業板等的推出,迅速催生了一批國內新富豪,中國的高凈值客戶數量急劇增長。如何為這批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說為這批客戶提供什么樣的服務,以及如何保證服務的規范性和合規風控管理是我們要尋求的答案。觀察北美成熟市場曾經走過的路,借鑒他們的成功經驗,對于處于沖擊和轉型發展中的我們來說是極其必要和富有意義的。
加拿大財富管理特點:
1、服務于高凈值客戶,并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私人客戶多為一百萬加幣起,并為客戶提供財富規劃方案。
2、提供綜合性長期服務。包括稅收籌劃、保險規劃、遺產規劃等內容,涉及產品多樣,服務的寬度非常大,專業性強。
3、以團隊力量提供服務。加拿大的財富顧問往往是以小組的形式在開展工作:財富顧問主要進行客戶溝通、大類資產配置、總結投資業績等,其背后還有多名成員為之服務籌劃。
4、采用以資產規模為基礎的收費模式。傳統的理財服務以收取傭金為主,這就可能造成客戶與投資顧問的潛在利益沖突,例如投資顧問可能為了提傭而多讓客戶交易。但是財富管理業務通常以客戶資產規模為基礎收取管理費,投資顧問的收入只會隨著管理資產的壯大而增加。所以,投資顧問將更注重客戶資產的保值增值,注重客戶的滿意度。
第三章國內經紀業務財富管理借鑒思考
當前的中國證券市場還只是處于第二階段的起步,所以,僅從監管機構及協會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議,希望能借鑒加拿大財富管理中的基礎性的積極做法,應對當前的券商服務轉型和規范發展有極大的指導和幫助作用。
(一)編制從業人員行為實踐手冊CPH,并實行獨立考試制
財富管理的競爭,本質上是財富顧問――人的競爭,各公司需要重點培養一批素質過硬、親和力強的財富管理團隊。除了對從業人員的知識結構提出更高的要求外,對其職業道德和執業行為規范性要求更高。雖然2008年施行合規管理措施以來,國內監管法規一直在強調倡導,從業人員也都明白,合規除了合乎規范外,還需符合道德;合規的最高境界是培育合規文化,這都是理念意識層面的問題,但我們國內直到目前仍舊還處于口號大于行動,或行動缺乏具體標準和深度的階段,雖然各家券商都在摸索建立自己的員工合規教育體系,但我們行業尚缺乏完整系統的職業道德教育課程體系;雖然在我國已下發了證券從業人員行為守則、客戶適當性管理等多項監管法規,各公司亦有相應內規,但在從業人員行為職業道德和行為指引方面,相關法規的規定實際中還是多于泛化和原則性規定,對從業人員的指導性不足,同時更重要的是缺乏強制普及、強制教育的措施,我們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的要求測試,僅是在從業人員綜合考試內容中散見;各公司的合規教育的普及性和適用性也都未必覆蓋全面有效。因此,強化合規教育和獨立考試的措施對我們國內而言,這應該是一個全新和更高層次的理念及落到實處的問題。
(二)放開產品限制積極拓寬經營品種,以豐富券商產品線
我國資本市場盡管經歷了長足的發展、用20年時間走過了西方國家200年的發展歷程,但無可否認,我國資本市場能夠為客戶提供的產品確實太少!我們了解到國外基金公司能夠提供超過2000只不同類型、不同投資方向、不同行業、不同風險收益率的共同基金;僅多倫多交易所掛牌交易的ETF產品就有約200只,涵蓋了指數、個股、商品、甚至天氣;還有除了證券市場,加拿大的財富顧問還需要為客戶提供稅務規劃、退休規劃、受托進行遺產處理、甚至子女教育計劃等等。反觀國內券商,目前為經紀客戶提供的90%業務都只是股票、基金、債券,稍微激進的也最多加上私募理財產品(其基礎仍然是股票或債券),更大類的資產配置基本沒有;而看看我們潛在的競爭對手——商業銀行,隨著銀行業監管的放松,信托計劃、信貸類資產證券化、另類投資(紅酒、字畫)等等,在可投資的范圍上已經遠超證券公司。因此,在中國未來的財富管理市場,單一的券商已經落后,混業經營或者混業管理的金融集團將取得無可比擬的優勢。對此需要監管及券商層面足以正視并加以解決,在監管層面,建議應盡量放開各類金融產品在券商層面的銷售,如保險銷售、私募銷售、銀行產品銷售等,同時,盡快形成券商理財產品備案制,鼓勵券商理財產品的投資多樣化,以豐富金融產品線。
(三)強化單項業務的執業資格管理
如果作為加拿大一名財富顧問來講,除了市場預測、行業分析,推薦股票外,他還需要提供保險、購房、稅務、外匯投資、法律甚至生活方式等多種財富管理的處理方案,這就要求證券從業人員掌握更為豐富全面的知識并具備適格的管理能力,加拿大采取的是各項業務的資格管理,從業人員只要取得資格均可從事多項銷售或服務。對此,建議我國也可將現有的如融資融券、股指期貨中間業務、信托產品銷售、保險銷售等等,比照基金銷售采取資格上崗證進行管理。
結束語
從我國證券行業過往的發展歷程及軌跡來看,中國券商未來勢必走上各項業務協調發展的道路。投顧和資管一方面可為實體經濟提供必要資本來源,響應了國家從金融方面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倡導;另一方面又為投資者提供滿足其多元化需求的產品,滿足了社會大眾的理財需要。由此可以看出,券商的經紀業務轉型不僅僅為形勢所迫,亦是水到渠成、大勢所趨。(作者單位:九江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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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周小川
二二年六月一日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需要,加強和完善對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監督管理,明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設立條件和程序,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包括境外股東受讓、認購境內證券公司股權而變更的證券公司或者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證券公司。
第三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負責對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組織機構的設立及職責,應當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股票(包括人民幣普通股、外資股)和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
(二)外資股的經紀;
(三)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經紀和自營;
(四)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前款所稱外資股,包括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和在境外上市的外資股。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向中國證監會提出業務范圍的申請。從事股票主承銷業務的,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公司股票主承銷資格管理的規定,取得股票主承銷業務資格。
第六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符合《證券法》關于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的規定;
(二)股東具備本規則規定的資格條件,其出資比例、出資方式符合本規則的規定;
(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五十人,并有必要的會計、法律和計算機專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風險控制和對承銷、經紀、自營等業務在機構、人員、信息、業務執行等方面分開管理的制度,有適當的內部控制技術系統;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七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所在國家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簽定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并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
(二)在所在國家具有合法的證券經營資格,經營金融業務十年以上,近三年未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和司法機關的重大處罰;
(三)近三年各項風險監控指標符合所在國家法律的規定和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
(四)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五)在國際證券市場上有良好的聲譽和經營業績;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公司股東資格條件。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應當至少有一名是內資證券公司。但內資證券公司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不在此限。
第九條、境內股東可以用現金、經營中必需的實物出資;境外股東應當以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第十條、境外股東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境內股東中的內資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有一名的持股比例或在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內資證券公司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后,應當至少有一名內資股東的持股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一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應當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
(一)境內外股東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共同簽署的申請表;
(二)關于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合同及章程草案;
(三)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人選的任職資格申請表;
(四)股東的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書和證券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申請前一年境內外股東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六)境外股東所在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出具的關于該境外股東是否具備本規則第七條第(二)、(三)項規定的條件的說明函;
(七)由中國境內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第十三條、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則對前條規定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股東應自中國證監會的批準文件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足額繳付出資或提供約定的合作條件,選舉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五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董事長或授權代表應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申請《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
(三)由中國境內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簡歷,主要業務人員的名單、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內部控制制度文本;
(六)營業場所和交易設施情況說明書。
第十六條、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則對前條規定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并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頒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頒發,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未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不得開業,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第十八條、內資證券公司申請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應當具備本規則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收購或參股內資證券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本規則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其收購的股權比例或出資比例應當符合本規則第十條的規定。
第十九條、內資證券公司申請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表;
(二)股東會關于變更為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決議;
(三)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四)股權轉讓協議或出資協議(股份認購協議);
(五)擬在該證券公司任職的外國投資者委派人員的名單、簡歷;
(六)境外股東的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書和證券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申請前一年境外股東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八)境外股東所在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出具的關于該境外股東是否具備本規則第七條第(二)、(三)項規定條件的說明函;
(九)依法不能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經營的業務的清理方案;
(十)由中國境內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第二十條、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則對前條規定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并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的證券公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一條、獲準變更的證券公司,應自中國證監會的批準文件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股權轉讓或增資事宜,清理依法不能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經營的業務,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換領營業執照。
第二十二條、獲準變更的證券公司應自變更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章程;
(三)公司原有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及其副本;
(四)由中國境內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五)依法不能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經營的業務的清理工作報告;
(六)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前項清理工作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驗證報告。
第二十三條、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則對前條規定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并自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換發,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合并或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與內資證券公司合并后新設或存續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本規則規定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設立條件;其業務范圍、境外股東所占的股權或權益比例應當符合本規則的規定。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分立后設立的證券公司,股東中有境外股東的,其業務范圍、境外股東所占的股權或權益比例應當符合本規則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按照本規則規定提交中國證監會的申請文件及報送中國證監會的資料,必須使用中文。境外股東及其所在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出具的文件、資料使用外文的,應當附有與原文內容一致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及報送的材料,不能充分說明申請人的狀況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補充說明。
第二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參股證券公司的,比照適用本規則。
關鍵詞: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綜述
Abstract:The failure of main U.S. investment banks in 2008 turned the U.S. subprime crisis into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very quickly,which almost damaged all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financial systems and further caused global economic crisis. These series crises strongly demonstrate that timely and effective early warning of the failure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investment banks)is very important. This paper reviews current research results about early warning of the failure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and provides a sound basis for further research in this important field.
Key Words:securities company,early warning of failure,research review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1674-2265(2009)12-0016-05
一、引言
自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危機以來,美國投資銀行業逐步陷入危機。2008年3月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因瀕臨破產而被摩根大通收購;2009年9月15日,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產,而美國銀行則宣布收購第三大投資銀行美林;2009年9月21日,美國第一和第二大投資銀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被美聯儲批準從投資銀行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美國主要投資銀行的基本崩潰,使得美國次貸危機迅速演變為傳染遍及主要發達國家的金融危機,進而導致全球經濟危機。這一系列危機表明,及早有效地對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的失敗進行預警極為重要。
就我國而言,2001年到2005年,伴隨著證券市場數年的低迷,證券公司長期累積的風險先后暴露,證券監管部門在短短幾年間對近60家證券公司采取了風險處置措施,以妥善化解行業危機。這次全面行業危機的集中爆發,既反映出監管的不足,也恰恰說明亟需建立一種有效的金融風險早期預警系統,以防患于未然。
本文擬通過對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成果進行歸納分析,為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系統的建立完善提供進一步研究的基礎。從國內外的研究現狀看,對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的研究很少,而且對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的研究基本上被視為一般公司(非金融類)失敗預警研究在證券行業的應用,其研究方法也基本沿襲了一般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因此,本文在全面梳理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的研究現狀時,必須涉及一般公司的失敗預警研究現狀,也須涉及金融類公司的失敗預警研究現狀。回顧一般公司和金融類公司的失敗預警研究,既可以理清失敗預警研究的發展啟承脈絡關系,又可以為證券公司的失敗預警研究提供參考借鑒。
二、一般公司(非金融類)失敗預警研究回顧
(一)國外一般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回顧
Beaver(1966)的文章開創了企業財務困境預測研究的先河,最早采用了單變量分析法進行企業財務失敗預警研究。其后,大量學者在這一領域進行了深入研究,并發表了諸多研究成果,可以說國外企業財務困境預測研究已經臻于成熟。
1. 多元統計方法。
(1)多元判別分析。判別分析用統計模型的語言描述為,設有 個總體,希望建立一個準則,對給定的任意一個樣本 ,依據這個準則能判斷它是來自哪個總體。
Altman(1968)首次采用多元判別分析對企業財務困境預測問題進行研究,選取了于1946―1965年間破產的33家制造業上市公司,通過行業、資產規模及報表年份進行配對選取了33家非破產企業,研究了涵蓋流動性、盈利性、杠桿比率、清償能力和經營活動5個方面的22個財務比率變量,最終建立了
(營運資本/總資產)、 (留存收益/總資產)、 (息稅前利潤/總資產)、 (權益/負債總額、 (銷售收入/總資產)五變量的值模型:
采用樣本數據對該模型進行檢驗,結果表明:在財務困境前一年該模型具有95%的預測能力,在財務困境前兩年該模型具有72%的預測能力。這說明該模型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后來,Altman,Haldeman 和Narayanan( 1977) 修正了模型,在原有 5 個財務指標的基礎上加入了公司規模與盈余穩定性兩個變量,建立了模型。Altman(1995)又進一步拓展了其研究,分別建立了針對非上市制造企業的 模型和針對非制造企業的模型。2000年再次對 模型進行了修正,去掉了帶來行業影響因素的銷售收入/總資產,得到了跨行業的 值模型:
由于多元判別分析方法不僅能夠了解哪些財務比率最具有判別能力,而且同時考慮多項指標,因此對整體績效衡量較單變量分析更為客觀。在Altman(1968)之后,多元判別分析成為學術界研究財務困境預測問題的主流方法。但是應當注意的是,多元統計分析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設之上的,包括自變量服從多元正態分布,財務困境組與非財務困境組具有相等的方差-協方差矩陣,發生財務困境的先驗概率和誤判成本均為已知等,而事實上,這些假設常常不成立。
(2)多元條件概率模型。學者們隨后引入了假設相對寬松的多元條件概率模型Logit分析和Probit分析,克服了多元統計分析面臨的統計假設問題。Logit模型的目標是提供可以歸為某一類觀察對象的條件概率。它建立在累計概率函數的基礎上,不需要自變量滿足多元正態分布和兩組間協方差相等的條件。
Ohlson(1980)將Logit分析方法應用到企業財務困境的研究中。Ohlson選擇在1970―1976年間破產的105家公司(破產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至少三年)和2058家非破產公司組成的非配對樣本,使用Logit回歸方法,分析了樣本公司在破產概率區間上的分布以及兩類判別錯誤和分割點的關系。相比而言,運用Probit方法進行的研究較少,這主要是因為Probit方法計算較為復雜,且預測效果與Logit方法相差不大。Logit方法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對多重共線性、極值和數據缺失等問題極為敏感(Ooghe,2006),而且一些實證研究對MDA和Logit兩種方法的預測效果進行了比較,并沒有得出Logit方法明顯優于MDA方法的結論。
2. 期權定價方法。1974年,默頓論述了有關將期權定價理論運用于風險貸款和證券估價的思想。其后,許多學者嘗試將期權定價理論應用于信用風險的度量領域,KMV模型正是這樣的一個成功的例子。
KMV模型是KMV公司開發的一種違約預測模型(信用監控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運用預期違約頻率來衡量一年內借款者的違約概率。違約風險大小是用違約距離(Distance-to-Default)來衡量的。該值越大,說明公司到期能償還債務的能力越強,該公司信用風險越小;反之,則公司信用風險越大。為計算違約距離,KMV模型采用Black―Scholes―Merton期權定價模型構建了資產市場價值和股權市值之間的關系。在計算得出公司違約距離后,將其與相應的違約距離數據庫相對比,把相同違約距離公司中實際違約公司的百分比作為該公司的預期違約頻率(EDF),從而對公司違約破產概率進行衡量。KMV模型是一種動態模型,它是一個基于現代公司理財和期權理論的“結構性模型”,對外界條件的改變能很好地作出反應(EDF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且可以及時反映股票市場上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過,KMV模型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由于KMV模型主要依靠股票市場數據來預測違約率,股票的價格若受投機因素影響很難正確反映公司資產價值及其變化情況,模型的精確性將大打折扣;根據同樣失敗距離確定失敗頻率必須依賴于一個龐大的公司失敗信息數據庫。
3. 其他方法。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綜合智能等方法被應用到研究中,主要包括:遞歸分類算法(Recursive Partitioning Algorithm)、專家系統(Expert Systems)、神經網絡(Neural Networks)等。但是并沒有證據表明這些方法的預測效果明顯優于傳統的多元判別分析和Logit分析(Ooghe,2004)。
(二)國內一般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回顧
由于我國企業破產制度不完善,并且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建立較晚,國內對企業財務失敗預警的研究起步比較晚。但近十幾年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上市公司的會計實踐和信息披露制度不斷完善,國內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將國外的研究方法應用到國內的研究中,得出了許多有價值的結論。主要的研究按照方法不同介紹如下。
1. 多元統計方法。陳靜(1999)以1998 年27 家ST 公司和27 家非ST 公司為對象,進行了單變量和二類線性判別分析,總體正確率為92.6%,該研究是國內第一個以上市公司為樣本判定企業財務困境的成果,雖然在方法選擇、樣本構造、判別標準等方面有待深入,但其意義卻是重要的。
高培業、張道奎(2000)選取深圳市非上市企業作為樣本,運用多元判別分析、Logit分析、Probit分析等多種方法建模,并借鑒Altman設定待定區間的做法,提高了模型的預測效率。吳世農、盧賢義(2001)則以140 家上市公司為樣本比較了Fisher 判別、多元線性回歸分析和多元Logit 回歸分析的預測效果,發現多元Logit 回歸模型的判定能力最好。
2. 期權定價方法。由于有關公司破產的歷史統計數據嚴重缺乏,相應數據庫還未建立,很難把違約距離轉化成預期違約頻率,KMV 模型的建模方式在我國應用尚有些困難。而由于宏觀經濟的差異,我國直接使用國外的數據庫來建立映射關系顯然也是不合適的。
3. 其它方法。劉洪、何光軍(2004)在用傳統的判別分析方法和Logit方法對公司經營失敗建立模型的基礎上,應用人工神經網絡方法對該問題進行了比較研究。另外,有些學者將數據挖掘方法(吳俊杰,2006),生存分析中的COX模型(陸志明等,2007),學習矢量量化算法(王靜等,2004)應用在我國公司財務失敗預測模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結果。
三、金融類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回顧
由于金融類公司與非金融類一般公司在資本結構、經營方式、風險暴露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對金融類公司失敗的預警研究更要有針對性。金融類公司失敗預警方法中應用較為廣泛的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外部評級機構的評級。比如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評議委員會于1979年建立的CAMEL評級系統。二是借鑒非金融類公司的思路和方法對金融類公司失敗預警進行研究(見表1)。對非證券、金融類公司的失敗預警研究,國外文獻比較少。
目前,國內對金融類公司失敗預警研究比較少,例如在銀行失敗研究方面,多是對引發銀行危機原因的分析及應對機制的設計,在主流學術刊物上基本沒有定量研究的論文。我們在此不作敘述。
四、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回顧
相比其他金融類公司,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具有自身行業的特殊性。目前對證券公司風險預警研究的文獻不多。相對于國外證券業失敗預警的研究而言,國內證券業失敗預警的研究更顯得滯后。
國外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的代表性研究是1976年Altman和Loris發表的論文。文章以1971-1973年美國SIPA條例下破產的40家證券經紀商作為研究樣本,選擇能夠代表NASD市場上公司規模和壽命的125家公司作為健康公司樣本。指標選取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傳統財務指標,如盈利性指標、流動性指標、杠桿類指標等。二是能夠代表證券行業特征的指標,如次級債占股東權益的比率等。三是壽命、組織形式等非財務性指標。文章根據數據完整性和可靠性并運用系統選擇技術對變量的判別能力進行評估后,最終選擇了6個指標:(1)反映盈利能力的凈利潤/總資產;(2)反映財務杠桿水平的(總負債+次級債)/權益,此處作者將來自于所有者和顧客的次級債看成是證券經紀商的負債而非權益;(3)反映公司總資產結構流動性的總資產/調整凈資本,調整凈資本被廣義地定義為流動性強的資產與總負債之差;(4)(期末資本―資本附加)/期初資本,該比率體現了報告期資本的運轉和支出對公司資本結構的影響,反映了在沒有新資本注入的情況下公司的信用情況;(5)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風險的加權壽命,與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經營經驗相關,SIPC清算的經紀商中經營時間不長于5年的占了75%,反映出經驗的缺乏是公司失敗的一個重要因素;(6)涵蓋10個元素的綜合指標,這10個元素是在NASD工作人員對能預示失敗指標判斷的基礎上選擇的,包括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標、對資本短缺和破產較敏感的指標,反映壽命以及報告及時性的指標。作者通過檢驗得出了失敗經紀商和非失敗經紀商的組內協差陣不相等的結論,為選擇二次判別函數形式(
)奠定了理論上的依據。文章設定臨界值為-4.385,檢驗結果顯示二次判別式前一年的正確判別率達到了90.1%,誤判率僅為9.9%。由于使用初始樣本檢驗使檢驗結果有被高估的偏差,作者通過回代檢驗和交叉檢驗來檢驗模型的可靠性。檢驗得出的結論為:判別模型用一年前數據對證券經紀商的失敗正確判別率為86.2%,誤判率為13.8%。作者又利用季度數據對模型進行了檢驗,由于季度數據的缺失,剔除了稅后凈收入/總資產和綜合指標中的兩個因素,最終選取了5個指標變量。剔除變量后,模型的誤判率只是輕微提高,說明判別模型提前一年對證券經紀商的失敗有很好的預測能力。
國內最早的對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的研究,是合肥工業大學――國元證券課題組(2005)發表的《證券公司失敗研究》。該課題組運用Logit 回歸分析模型建立證券公司財務困境預警系統,以2002年以來19家破產或被接管的證券公司為失敗證券公司樣本組A,以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正常經營的48家證券公司為正常證券公司樣本組B(已剔除有經營不利的市場傳聞的證券公司),A組部分證券公司和B組證券公司數據來源于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公布的財務報告。模型依據監管部門對證券公司安全性評價提出的7個指標為基礎,確定了凈資產、利潤總額、注冊資本、營業收入(主要是發行收入、經紀收入、自營收入、委托理財收入)、扣除客戶保證金后的負債總額、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客戶保證金、權益類證券總額、委托資產賬戶購入的權益類證券期末余額等10個研究變量,以失敗概率P為預測變量,建立了Logit回歸模型。由于選取的變量為資產負債表項目,而非財務指標,而且變量選取與設計并沒有反映出證券公司業務與風險的特點。最終結果表明選取的變量對判定證券公司經營成敗不存在顯著的差異,未能建立證券公司失敗的預警模型函數。
截至2006年10月,我國共有58家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程序,這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了較為充足的數據資料。李濤(2008)將證券公司財務困境定義為證券公司破產或被監管機構采取風險處置措施。依據這一定義,作者得到了9家在2004―2006年間陷入財務困境的證券公司,同時,根據資產規模匹配原則,按1:1的比例選取了9家正常經營的證券公司,其中剔除了雖不符合上述財務困境的定義但是公布重組的證券公司。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在財務困境前1年多元判別模型和Logit模型都有較好的預測能力,財務困境前2年,其綜合誤判率均較財務困境前1年有顯著的上升,基本上不能有效地對證券公司財務困境進行預測。由于作者只選擇了18家證券公司,樣本數量偏小,代表性不高,實證結果缺乏大樣本數據的支持和檢驗,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王曉燕(2009)也將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程序界定為財務失敗,按資產規模配對的原則,共選取了24家健康的證券公司作為配對樣本。作者最初設計了36個財務指標作為研究變量,然后利用非參數檢驗、相關性檢驗、逐步判別分析等方法對變量進行了篩選,最終選擇5個變量建立了線性判別模型、二次判別模型和Logit模型。回代檢驗和交叉檢驗的結果表明,由5個變量構成的線性判別模型判別效果最好,回代檢驗和交叉檢驗的正確率均在85%以上。二次判別模型和Logit模型的判別效果略有下降。該論文的方法和結論有待進一步驗證和優化。
五、結論
從國內外研究現狀看,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失敗預警研究在研究方法、研究模型和模型變量選擇等方面基本沿襲了一般公司(非金融類)失敗預警研究,或者借鑒了非證券、金融類公司的失敗預警研究。主流的研究方法有兩種。其一是以實證為基礎的多元統計方法,其中又以多元判別分析方法和Logit回歸分析方法運用較為普遍,該類方法多是根據公司歷史財務數據和其他公司特性指標來構造模型;其二是以KMV為代表,基于理論模型、并結合實證方法(即根據失敗距離,借助實際數據庫映射出失敗頻率)的期權定價方法。由于大量證券公司并不是公開上市公司,這使得在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中運用期權定價方法存在困難。
從應用有效性來看,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在全球范圍內仍然任重道遠,亟待出現突破性研究成果。2008年美國具有系統重要性的諸家投資銀行幾乎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發生崩潰的。這為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提出了一個極具挑戰性的課題:為什么過去的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無法預警此次諸家投資銀行的失敗?這一系列危機確定無疑地表明,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極為重要;而過去的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一定存在某種局限性。
未來的證券公司失敗預警研究必須努力突破這種局限性。在研究方法上,應對現有的各種方法進行對比分析,選擇適合證券公司的失敗預警模型以提高預測的準確性。今后的研究可以嘗試加入更多的外部因素(如宏觀因素)作為區分失敗與否的另一邊界,在多維空間中設定多維的閾值進行判別分類。在變量的選取上,仍然需要根據證券公司行業特征和風險特點,因地制宜地設計相應的變量指標。鑒于宏觀經濟的周期波動對證券市場的周期波動具有決定性影響,進而對證券公司的經營狀況有決定性影響,所以加入反映經濟周期的宏觀經濟變量可能顯著提高預警模型的有效性;同時,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過度運用金融創新工具在獲取收益、規避風險的同時更可能帶來新的、未知的風險,所以未來的研究中也應考慮加入能夠反映金融創新相關風險的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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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肥工業大學――國元證券課題組.證券公司失敗研究,上海證券交易所第十三期聯合研究計劃項目,2005.
作者:胡翠華 單位:上海立信會計學院數學與信息學院
基于服務創新與活動的視角,筆者以企業的主營業務為分類依據,將證券信息公司分為資源建設、信息傳播、技術開發、產品開發和綜合型五類。綜合型指可能包含前兩、三或四種業務而難以區分主營的企業。從理論上講,資源建設型企業的主營業務是對各類市場信息、證券信息和政策信息等進行采集、加工與存儲,主要向信息咨詢研究機構、傳播機構與技術開發企業提供原材料,是證券產業價值鏈的起點,應采用使用模式。信息傳播型企業的優勢在于傳播通道,應采用傳遞模式。產品開發型企業、技術開發型企業和綜合型企業采用何種服務模式與其具體的業務類型有關。如產品開發型企業,若其業務是對證券信息內容、傳播渠道或者服務方式的開發,則可分別采用使用、傳遞和問題解決模式。再如技術開發型企業,若其業務是為證券信息服務提供平臺和技術支撐,則采用平臺服務模式,若其業務是開發出類似行情軟件這樣的證券信息產品,則需根據其產品用途來確定其服務模式。因為軟件既可以作為信息傳播的渠道或者平臺,也可以作為數字商品進行銷售。為了突出證券信息資源的特點,這里把行情軟件作為信息獲取渠道或者平臺,則技術開發型企業采用平臺服務模式。后文將重點討論產品開發型和綜合型證券信息公司的服務模式。從內容挖掘、信息傳播、平臺搭建與服務方式的角度,證券信息公司的服務模式有6種:①內容粗加工服務模式。信息原創—收集與處理—傳播渠道—投資者;②內容精加工服務模式。信息原創—收集與處理—分析與研究—傳播渠道—投資者;③內容包裝服務模式。信息原創—收集與處理—分析與研究—產品化包裝—傳播渠道—投資者;④內容傳遞服務模式。內容—傳播渠道—投資者;⑤平臺服務模式。內容—技術平臺—投資者;⑥咨詢服務模式。證券投資者—有(或無)傳播渠道—資訊生產方。對產品開發型企業,特別是綜合型企業,均衡地配置企業的人、財、物是個難題,即使具備采用上述6種服務模式的條件,但是否都需要采用,采用的那些服務模式效果如何,能否實現企業資源最優配置效率都需要進行實證分析。
業務類型的選擇Zott和Amit(2010)指出可通過活動系統的視角來設計商業模式[12],考慮到研究結論對證券信息公司實際業務選擇的現實意義,本文將上述6種服務模式拆分為表1所示20種有代表性的業務類型。其中,行情服務僅指商家向投資者提供的行情信息,不包括上證所信息公司或深圳證券信息公司對商家提供的行情銷售業務。這兩家有政府背景的綜合型證券信息公司,由于擁有實時行情數據、網上信息披露等壟斷資源,該比較優勢使得其服務模式傾向于面向機構銷售行情數據,為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服務。而其他沒有該資源的公司難以通過行情銷售與信息披露服務獲取收益,也不太會考慮這兩種業務。因此,后文不考慮這兩個企業,也不討論信息披露業務,即共討論19種業務類型。調研對象的選擇企業調研時,選擇證券之星、金融界、東方財富網、和訊為綜合型證券信息公司的代表,選擇中財網作為產品開發型證券信息公司的代表。主要原因是這五家證券信息公司無論在證券市場還是在投資者眼里,都非常有代表性,市場關注度高。和訊(總部在北京)和證券之星(總部在上海)是中國最早、代表著北方和南方的20世紀90年代的證券信息公司,網聚了中國最早的投資者,并且有網站、移動運營資質、行情軟件等平臺,提供的服務也最廣、最全、最雜。金融界(總部在北京)和東方財富網(總部在上海)則是21世紀初代表著北方和南方的證券信息公司新起之秀,它們雖然沒有和訊、證券之星的豐富資源,但有后發優勢,先后在Nasdaq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中財網(總部在武漢)也是早期的證券信息公司,其資訊有一批早期的市場追隨者,有先發優勢,但由于它位于經濟發達程度不高的中部城市,后期發展明顯受經濟約束,也代表著中國發展中城市證券信息公司的一般狀況。其次,這五家企業由于業務類型的多樣性,更需要進行科學評價和選擇,業基于SUPER的證券信息公司服務模式選擇務類型的選擇結果可能具有市場普適性和導向性。指標體系的構建Kaplan和Norton(1992)提出平衡計分卡的方法從財務、顧客、內部經營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緯度來測量企業的運營績效[13]。Mark、Clayton和Henning(2008)提出四模塊說,認為商業模式由顧客價值主張、盈利模式、關鍵資源以及流程四個模塊組成[14]。本文根據證券信息公司的業務特點,借鑒并拓展這兩種分析思路,從經營前景、內容挖掘、技術開發、客戶關系、效益5個緯度和13個子項建立評價指標體評價模型和計算步驟數據包絡分析(DataEnvelopmentAnalysis,簡稱DEA)已經被普遍接受并廣泛應用于決策單元(DMU)的效率評價與排序之中[15]。在評價證券信息公司不同業務類型效率的過程中,需確定一組輸入與輸出變量。Charnes等(1978)提出CCR模型可以評價決策單元的規模有效和技術有效性,但CCR模型在進行效率評價時,往往有很多決策單元的效率(有效指數)均為1,因此無法選出最好的。而Andersen與Petersen(1993)提出的SUPER模型往往不會得到相同的效率值,因此能夠有效甄別各個單元之間的區別,能夠衡量有效單元相對于其他單元的優劣程度,故能較合理地衡量有效單元之間的排列順序。SUPER模型如下:假設有m個DMU(業務類型),每個DMU消耗p種投入并生產s種產出。對于第j個決策單元,記其第i種投入為Xij(i=1,2,…,P),第r種產出為yrj(i=1,2,…,s)。對于第d個DMU,其SUPER效率指數由下式(1)的規劃計算得到:(式略)。計算步驟為:首先,對每個DMU運算規劃(2),選出具有最大SUPER效率的業務類型;其次,將已經選取的業務類型排除,針對剩余的業務類型,重新運算(2),選出具有最大SUPER效率的業務類型,反復進行上述步驟,直至計算完所有的業務類型。數據處理由于業務類型的數量有限,而DEA分析的前提是決策單元數量是輸入和輸出變量的兩倍以上。因此,數據采集時,對各調研對象進行數據采集,構建各樣本的業務類型與指標子項矩陣,保證得到第一手數據資料。而進行DEA分析時,將各樣本的業務類型與指標細項矩陣轉化為業務類型與指標緯度矩陣。處理流程如下:設業務類型與指標子項矩陣為(式略)通過專家打分和企業調研后獲取的數據,按上述方法進行計算,得到矩陣C,其中客戶關系、效益為輸出指標,經營前景、內容挖掘、技術開發為輸入指標。考慮到進行DEA分析時,投入越小越好,產出越大越好,而打分時對各指標子項的打分均是越大越好。故計算時對輸入指標進行調整使之越小越好。文獻[16]以專家打分均值的倒數作為輸入指標,本文也采用這種數據調整方法。因此,對矩陣C中的輸入指標取倒數,輸出指標保持不變,得到的數據統計結果,總輸入指標和總輸出指標的均值分別為2.377和0.490,標準差1.549和0.175,這說明輸入指標比較離散,輸出指標相對集中。數據分析從SUPER效率評價結果看,證券信息公司的業務類型從優到劣依次選擇順序為:Y5、Y9、Y10、Y6、Y16、Y15、Y18、Y19、Y7、Y17、Y20、Y1、Y14、Y3、Y2、Y11、Y4、Y12和Y13。如果對該19種業務類型使用CCR模型進行計算(限于篇幅,結果表略),從得到的效率值、松弛或剩余變量,只有DMU5、DMU8、DMU9和DMU17的效率值θ=1,松弛或剩余變量S+=S-=0,即業務Y5、Y9、Y10和Y18這四個業務類型滿足DEA有效,包括技術有效和規模有效,其它不為DEA有效,或為技術無效,或為規模無效。可見,DEA效率評價的結果表明,提供投資資訊(Y5)、證券網絡平臺(Y9)和行情軟件服務(Y10),可作為優先發展的業務類型是可信的。通過企業調研,筆者發現該研究結論與證券信息公司的實際業務相吻合。從排名前十的業務類型來看,它們依次歸屬于M2、M4、M3、M5和M6。另外,考慮到每一個服務模式所含業務類型的個數不一樣,而業務類型的排名也有區別,這里參照波達數的計算方法作如下處理:首先,計算各業務類型的得分(這里用20減去排名),然后求各服務模式所含業務類型得分的均值。各服務模式的得分向量為(6.33,11.00,13.50,13.00,7.80,11.00)。這說明證券信息公司的服務模式從優到劣依次選擇為M3、M4、M2、M6、M5和M1。
通過理論分析表明,資源建設、信息傳播和技術開發型證券信息公司,能較明確地選擇服務模式,產品開發型和綜合型公司應有針對性地選擇那些投入產出效率有相對優勢的服務模式。從實證分析的結果看,這兩類證券信息公司在選擇服務模式時,內容傳遞服務模式(M4)、內容包裝服務模式(M3)應優先考慮,其次是內容精加工服務模式(M2)和咨詢服務模式(M6),再次是平臺服務模式(M5),最后才考慮內容粗加工服務模式(M1)。未納入討論的業務Y8也可證明內容傳遞服務模式對于證券信息公司的重要性。不同的證券信息公司可能會因其人才、技術、資金、社會網絡等資源的差異而選擇不同的服務模式。證券信息公司的關鍵資源是證券信息內容和技術開發。從企業資源的不同,筆者嘗試給出證券信息公司服務模式選擇的幾點建議,為現有或擬進入的同類型企業的服務模式選擇提供參考。1.對于內容團隊和技術開發實力都很強的證券信息公司,可優先選擇證券信息內容傳遞和包裝服務模式。其中建網站或電子商務平臺是最基礎而有效的內容傳遞服務模式。內容包裝是成本相對較低、收效較好的服務模式。但其前提是企業產品種類豐富、用戶數量有規模或者可按一定的規則細分。考慮到商業效益最大化,無論是建網站、編制軟件還是進行產品和客戶細分,都需要強大的技術團隊和健壯的后臺數據管理。2.內容團隊較強而技術開發實力一般的證券信息公司,可優先選擇內容精加工和咨詢服務模式。內容精加工和咨詢服務對人力資本、知識資本的要求較高,但其作為商品可通過技術要求較低的網絡渠道或者其他現成的傳播渠道進行銷售。SUPER模型分析中業務Y18現場股評會排名靠前,并且CCR效率評價達到了DEA有效,也可證明咨詢服務模式市場空間大。3.對于技術開發實力較強而內容團隊一般的證券信息公司,或者有諸如移動信息服務運營資質等平臺資源優勢的企業,可優先選擇平臺服務模式。
關鍵詞:證券公司;信息化;發展
當今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同時信息技術也在快速的發展,信息化已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大特征及趨勢。證券行業是高度信息化行業,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行業的主要參與者,其信息化發展亦是如此。中國證券行業發展的驅動力是證券信息技術的進步及其廣泛應用。本文對證券公司信息化發展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一、我國證券公司信息化發展與重點。
90年代初,以滬、深兩個交易所成立作為標志,中國證券業開始了實質性的起步。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技術手段在國際上處于先進水平,成功建立了全國性的交易網絡系統,1990年深交所證券市場完成了柜臺交易向場內集中交易的轉變,中國證券市場在短短十年時間經歷了柜臺交易所集中交易和無形化網上交易階段。到2003年我國證券市場市價總值42457億元,但是與國外相比較信息化發展相對滯后,管理與決策系統、風險監控系統、信息咨詢服務系統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證券公司的信息化建設主要是圍繞著公司所從事的業務進行的,目前國內證券行業信息化建設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總部管理,在中國,證券業內許多券商的總部是發展相對較弱,這種局面的形成主要的原因還在于技術的局限。總部管理就是總部對各營業部進行有效經營監督,有效地避免風險。第二個重點是虛擬化,經營的虛擬化是指證券交易系列流程可通過信息終端遠程進行。虛擬化的遠程證券經營體系帶來的更直接的一面是營運成本的大幅下降和現有的證券交易模式的改變。另外還有靈活多變的資產管理系統也是進行風險定量分析和控制的有效工具,日漸成為大資金投資管理的有效手段和發展趨勢。風險控制系統也是未來證券公司生存的根本。
二、我國證券公司信息化發展中的問題。
就證券公司信息化發展存在的問題來說,首先是信息化系統管理水平無法保障安全性、重復建設,資源和資金的嚴重浪費和系統效率低,業務創新能力差,信息比較分散,很難提高服務水平。傳統交易系統的過度競爭和新業務系統的極度缺乏,中國的證券信息化發展中某些證券IT產品的功能和實用性存在缺陷,以目前數據倉庫產品為例,目前的數據倉庫仍然帶有強烈的技術色彩,集中于現有狀況的診斷,作為技術部門進行應用分析,無法與經營機構需求相適應,而在僅有技術特征情況下只能成為電子化的報表系統,所以該類信息產品的功能和性能需進一步加強。
其次是信息化發展對證券公司的業務優勢沒有足夠的保護,證券公司作為證券市場交易的中介主體在面對客戶時變得電子化,反而忽視自身業務優勢的保留,陷入價格戰。圍繞客戶端的創新使得證券公司與合作有關的關聯方對客戶的影響力增大,證券公司沒有對單個券商的業務優勢予以保護,客觀上對任何有優勢的創新起到了推動作用。這種狀況下,對證券公司而言,技術創新的時間優勢短暫,業務優勢喪失;對客戶而言參與意愿減弱。最終結果只能是證券公司削價,客戶自然流動。同時證券信息化的發展對于客戶服務所存在的業務上的需求被技術開發商遺忘。這就要求證券公司在進行信息化發展過程中必須加強管理與技術的結合,增強總部的集中控制力,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三、證券公司信息化發展策略探討。
在競爭環境日益激烈的證券業中尋找一條可持續發展道路己經成為證券業關注的焦點。就證券公司的發展中策略來說,首先要建立集中交易平臺,以客戶為中心的新一代信息系統,整合公司的資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激烈的全球競爭下,證券公司信息化整合不可避免,證券公司集中交易即實現數據的集成和應用系統的整合。證券公司集中交易系統其組成主要是由數據庫服務器、應用服務器、通訊平臺和集中經紀業務系統客戶端等四部分組成,有利于降低證券公司交易成本和總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更有利于創建信息化的基礎平臺,另外證券公司應在業務數據集中的基礎上,建設數據倉庫,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也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其次是進一步發展網上證券,著眼于充分發揮網上交易的低成本優勢,我國互聯網發展迅速,要進一步完善網上證券,側重于服務的深度,著眼挖掘現有服務手段、業務內容及信息系統的潛力,強調個性化服務,通過對客戶個體數據分析,有針對性地提供有效信息指導業務,基于因特網的自動服務與人工服務相結合為客戶提供更加友好及時的交易服務,進一步完善數據挖掘和商業智能等技術,網上證券要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戰略目標,形成網上服務為中心的綜合業務平臺,對證券客戶提供電話、互聯網、移動設備等渠道享用證券交易,信息查詢等服務。
最后是進一步加強銀證合作,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銀行和證券業迫切需要實現規模經營,從而促使銀證合作得以迅速發展。證券公司交易系統與銀行儲蓄系統相聯接,客戶通過證券公司或銀行的證券交易系統進行委托買賣,并通過在銀行完成資金清算。目前的銀證合作模式分為總平臺模式和分平臺模式兩大類。可以預見,隨著中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銀行與證券業務融合的趨勢已不可避免,證券與銀行的業務還有更大的合作空間,雙方以各自優勢為基礎聯合拓展新業務,形成銀證業務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新局面。還要注意構建適合未來發展的證券公司廣域網,滿足高可靠、高智能、高性能、高安全性和管理性的要求,為集中交易、網上交易、銀證合作的順利實施打下堅實的網絡基礎。
證券業是特殊的高風險行業,證券公司由于在證券市場上同時擔任多種角色(發行中介、交易中介、投資者、融資者、信息提供者等)而處于證券業的核心位置,從而成為證券業風險的聚合處和匯集點。現代證券公司的業務具有高信用性、高流動性、高預期性、高虛擬性的特點,使得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更加復雜和難以把握。
我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建設環境存在著嚴重的先天不足。一是證券公司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證券市場存在著諸多突出的問題;二是證券公司缺乏規范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難以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證券業發展環境將發生劇烈變化,在為我國證券公司走向國際化提供了廣闊的舞臺的同時,也使其高風險的行業特征充分暴露。一方面,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聯動增強,證券公司將面對快速傳遞的全球性宏觀經濟風險和金融市場風險;另一方面,為改變目前因資本規模小、業務結構趨同、管理體制落后等而在國際競爭中處于的劣勢,國內證券公司將加大改革步伐,這意味著其將面對更多更新的不確定性。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1)規模擴張風險。為迅速壯大實力,縮小與境外同行的資本差距,證券公司將通過增資擴股、兼并重組、發行上市等途徑來實現跨越式增長。如果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沒有同步跟上,就會演變成粗放型數量增長和外延式規模擴張,在防范和化解風險方面尤其顯得薄弱。(2)業務創新風險。隨著行業競爭的激化,證券公司為突破業務雷同、種類單一的瓶頸,紛紛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將從傳統、單一的證券發行、經紀、自營業務拓展到金融產品的創新與應用中去。但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效應,若管理不善、經驗不足,其風險也將是成百上千倍放大的。(3)網絡運用風險。信息產業革命為證券公司的發展帶來全方位的深刻變革,我國證券公司業已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開展網上在線證券交易,而隨之而來的是網絡安全、系統穩定性等問題,管理風險增大。
二、我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現狀分析
我國證券公司起步較晚,內部控制機制建設起步更晚。在證券公司發展的初期,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缺乏動力。一是工作重點和注意力過分集中于如何開拓市場,擴大業務,內部控制意識薄弱;二是在證券市場不規范、投機性強,證券業法規、法制建設滯后及業務監管不力的環境中,證券公司在利益驅動下不惜進行違規操作,違法操縱,根本無視巨大的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但是經過多次惡性違法違規事件之后,特別是經歷了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之后,無論是證券監管部門,還是證券公司,都深刻地認識到了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重要性,走上了探索建設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制的良性道路。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從控制環境看:一是監管部門制度建設初見成效。從1997年出臺的《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指南》,1998年的《證券法》及各項業務的管理辦法,一直到2001年的《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指引》和《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立為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指明了方向。二是證券公司的產權結構得到較大改善。通過增資擴股、重組合并,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明顯向多元化發展,公司制衡的組織結構開始建立與規范。從內部風險管理體制建設看:一是逐步重視建設專門的風險監管機構,包括風險控制委員會、重大決策咨詢委員會、內部稽核部門等;二是逐步制定涵蓋公司內部交易經紀、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證券自營等各項具體業務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保證各項業務依據授權進行;三是探索建立公司內部風險預警和控制系統,通過建立以指標VAR管理為目標的風險限額預警系統,尋求將公司經營風險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及相關部門和相關崗位的具體辦法;四是開始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公司內部統一的管理信息系統。
但是,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還存在著諸多不足:一是在管理理念上,沒有站在影響公司生存的戰略高度上重視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建設。部分證券公司領導在思想上甚至認為建設內部控制機制,是用條條框框束縛自己的手腳,不利于自己大膽工作,在行動中仍然重外延擴張,輕內涵發展;重業務拓展,輕風險防范;重部門短期經濟利益,輕公司長遠發展目標;重被動地迎合外部監管法規及制度的要求,輕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系統建設。二是證券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運行的有效程度明顯不理想,缺乏確保各項制度得以履行的落實機制。比如雖然制定了明確的授權審批制度,但由于公司內部缺乏及時高效的信息傳遞機制,難以及時發現和制止越權行為。三是激勵與約束機制不合理,激勵手段單一,主要表現為即期物質獎勵,目標過于短期化,約束機制中的決策咨詢系統和風險管理系統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四是還需要花大力氣建立集中統一、高效運轉的資金管理控制體系。五是在重視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大力發展網上交易等新業務的同時,對網絡交易系統的風險控制與防范不夠,缺乏必要的監督和相互牽制制度。
三、加強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建設的幾點建議
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理論指出,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受企業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員工影響,旨在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的效果和效率以及現行法規的遵循。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動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而不僅僅局限在防范和控制風險與糾錯防弊上。建設一個運行良好、高效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核心在于:一是要營造有利于內部控制制度良性運行的控制環境。控制環境的因素包括企業的組織結構、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員工的誠信原則、道德價值觀及能力;責任的分配與授權;人力資源政策與實務等。二是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風險作出恰當評估,并相應設計高效的控制活動。證券公司必須圍繞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報告等環節,對公司的經紀、投資銀行、自營和資產管理等各項業務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加強控制,精心設計授權批準、資產保全、內部報告、人員素質、內部稽核等各項控制活動。三是要有及時、準確的信息生成與傳遞系統。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必須在合適的時間與地點辨識、取得準確的信息,并能在整個企業內進行及時溝通,以使整個企業的各個層次都能夠恰當地履行責任。
依照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理論,結合現今我國證券公司的實際,筆者認為,證券公司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繼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培育誠信為本的企業文化,營造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環境。
1.完善法人治理結構。(1)繼續拓寬融資渠道,引入各種性質的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本結構,徹底消除地域或部門行政控制的色彩,形成規范的制衡機制。(2)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企業的董事會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嚴重缺位的不利狀況,強化董事會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主導地位,突出董事會在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過程中的核心作用。(3)大力推行獨立董事制度,通過對董事會這一內部機構的適當外部化,引入外部的獨立董事,以期對內部人形成一定的監督制約力,最大限度地維護所有股東的權益。(4)明確董事會內部分工,設立獨立的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使其在公司內部審計、預算編制和控制、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投融資決策等一系列對內部控制至關重要的活動中發揮監控作用,從而有利于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提高,有利于企業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及保護所有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5)實施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實行職工持股計劃和股票期權激勵機制。
2.培育誠信為本的企業文化。(1)要以人為本,培養企業每一個員工的誠信意識。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無論多么完美,畢竟是人制定的,一定存在著漏洞。完全依賴規章制度,并不能解決問題的全部。真實、可靠是規章制度的要求,但同時肯定也只能是與誠信共同作用的結果。人是最為關鍵的因素。企業內部控制的最高境界(目標)就是每一位員工能夠做到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必須強調溝通和感情的交流,消除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膜,從而調動每一個人的積極性。(2)要明確和落實誠信責任。通過制定、完善制度、規則,明確提出各個層次的人員在企業運作中的誠信要求與責任。要通過經常性的檢查監督促進有關各方切實履行誠信義務。要依法依規對違反誠信的人員進行制裁,真正落實誠信責任。
(二)全面建設風險評估和管理體系,設立良好的控制活動,系統建設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1.建設風險評估和管理體系。(1)建立與公司內部組織架構相適應的多層次的風險管理框架,包括董事會、管理層、各業務部門,從職能部門一直到各個風險控制單元或關鍵控制點等多級控制結構,同時也包括總公司與分公司或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風險管理架構。(2)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建立按業務類型劃分的經紀業務、自營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網上交易業務等業務風險管理制度體系以及建立按企業重大決策活動內容劃分的投融資、預算管理、資金管理等職能管理內部控制制度體系。(3)建立風險管理的落實機制。充分運用現代化的財務管理手段,圍繞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報告等環節,使風險控制程序化、制度化、科學化。包括建立證券公司內部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完成公司風險的識別與量化,分別把握公司風險的總體水平和各業務種類的風險水平。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使違反制度可能付出的成本,遠遠高于可能得到的收益。
2.設立良好的控制活動。(1)梳理工作流程,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實現定崗、定人、定責,使每一員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互相監督。(2)明確關鍵控制點,實施重點監控。對在業務流程中起著重要作用的控制環節,進行重點監控。(3)實行授權授信控制,明確授權批準的范圍、層次、責任與程序。(4)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監督體系。(5)完善文件記錄控制,建立全員崗位說明書、業務操作規程手冊、授權審批權限等文件,對要求進行內部控制的各個環節和措施都形成文字材料,有據可查。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公司內部集團化、網絡化、一體化的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