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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化產業;上市公司;技術創新;人才資源
[中圖分類號]G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353(2011)09-0154-05
一、對文化產業理論的簡要回顧與評論
法蘭克福學派開創了文化產業研究的先河,而在其內部一開始便已經有了“文化產業可行性”之爭。霍克海姆和阿多諾認為文化工業喪失了藝術本質,消解了人的個性,限制了文化的批判精神,成為國家進行意識形態控制的工具;不同的聲音來自于同樣歸屬于法蘭克福學派的本雅明,他對文化工業持肯定態度,認為復制技術使“藝術品從少數人壟斷和欣賞中解放出來,為大多數人所共享,給文化帶來了新的發展空間”。伯明翰學派則更加辯證地看待文化產業,傾向于支持發展文化產業。布迪厄在20世紀末提出文化資本理論,認為文化資本以顯性和隱性兩種方式向經濟資本和社會資本轉變,戴維?思羅斯比將文化資本視為與物質資本、人力資本和自然資本并列的第四種資本。可見,由法蘭克福學派對大眾文化的激烈批判,到伯明翰學派的寬容,再到后來對文化產業的理解和認同,態度日趨溫和,但質疑的聲音卻從未停止過。
時至今日,理論界“文化產業可行性”之爭仍未停止,但從發展實踐來看,20世紀90年代以來,資本的全球化和高科技的發展為文化產業提供了資本運營和技術基礎,文化產業獲得了迅猛發展,其社會功能和經濟功能日益凸顯,已經成當今世界衡量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指標之一。不爭的事實使得文化產業理論的批判主義者們擱置了爭議,將研究的重心轉移到了文化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管理、與宏觀經濟的關系和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等方面。然而,在這些研究當中,一個值得關注的議題悄然出現并逐漸成為現代文化產業理論關注的焦點:文化產品承載的歷史責任應該是什么?圍繞這一問題而進行的爭論本文將其稱為“文化產品定位之爭”。多數研究接納文化產品的經濟價值,認為文化資本是決定長期經濟增長與衰退的關鍵性因素和經濟增長的最終解釋變量之一,一方面體現了人類行為的本質特征和決定人類選擇的基本依據,另一方面又是潛在地制約和影響著制度安排、技術進步及物質利用。另一部分學者的研究關注文化產品的文化價值,認為文化產品首先是一種符號或者信息,其次才是商品的屬性,而文化產品基本的經濟價值來源于其文化價值,文化產品應該是民族文化精神的載體和傳承者。更為綜合和主流的觀點認為發展文化產業的主要訴求是更好地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文化需要,更好地塑造國家文化形象,不斷提高民族國家在國際競爭中的文化軟實力,簡單地說,就是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然而與良好愿景相悖,由于文化不斷被物化,使文化由“上層建筑”下沉為“物質基礎”,始于20世紀60年代西方青年運動中的“反文化性”趨向死灰復燃。柏定國指出我國文化產業具有“反文化”特征,文化傳播日益明顯的產業化和商業化趨向讓社會文化逐漸失去應有的公共精神,文化因為或垃圾化、或快餐化、或低俗化走向“反文化性”一面。
綜上所述,盡管關于文化產業的理論演進和實踐發展仍然存在著“文化產業可行性”和“文化產品定位”等爭論,但文化產業的發展能夠促進經濟增長、提高國家的軟實力和綜合國力卻是不爭的事實。努力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尤其對我國而言,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實現產業結構升級、實現跨越式發展和提高經濟實力的重要途徑,事關經濟發展、民族文化的弘揚以及在國際社會的地位,已成為當務之急。另一方面,文化產業的理論演進和實踐發展中的上述爭論也并非相互對立、不可調和。由否定和批判到肯定和包容是東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的研究趨勢,也是文化產業理論演進和實踐發展相統一的表現。正如我國學者王廣振和曹晉章所指出,“文化性”的目的在于滿足個人和社會的文化需求,“產業化”關注的是生產效率、成本控制、市場競爭以及攫取利潤等等,表面上二者毫不相干、甚至互相沖突。實質上,文化性是文化產業的目的和本質,產業化是文化產業的手段和工具,二者處于文化產業的不同層面,所以不會產生根本矛盾和沖突,而且在實踐中文化性與產業化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文化性的改善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擴大市場規模,從而促進產業化目的的實現;基于現代市場體系、高度專業分工和快速技術革新的產業化是一種高效的手段,可以極大地提高文化產品的生產和傳播效率。
二、我國文化產業的生存狀態和發展潛力評價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文化產業步入快速發展期,成為推動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和推動文化大繁榮的引擎。這種快速發展的局面,首先得益于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文化產業政策體系日益完善,發展文化產業的外部環境越來越好,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環境。其次在于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本身具有的比較優勢,對比世界各國文化產業的生存狀態,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和條件,有豐富的文化資源、悠久的文化傳統和龐大的文化消費市場。但我國的文化產業起步較晚,發展水平還不高,活力還不強,知名品牌還不多,尚有許多可供發掘的業態空間期待人們去拓展。要使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適應,與日趨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我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的新形勢相適應,讓文化產業在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中作出更大的貢獻,就需要總體把握我國文化產業的生存狀態和成長潛力,從而科學合理地設計政策和優化發展環境,解決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鑒于此,本文基于上市公司行業數據,從行業比較的視角對我國文化產業的生存狀態和成長潛力進行了評價,評價結果如表1所示。
由于文化產業下細分行業的名稱并不統一,它所包含的各細分行業都分散在各個相應的產業部類中,本文直接采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1年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作為行業分類的標準。為便于比較分析,除制造業外,在類別的細化程度上除制造業外均僅取到門類;限于行業內上市公司樣本數量,沒有考慮金融保險行業;在其中選擇能夠被明確劃分到文化產業的文化傳播、電子和信息技術行業歸為一類。經過上述處理,共得到11個行業(限于篇幅,表1中并未全部列出所有行業的評價結果)。本文設定的時間窗口是2008到2010年,因此有意義的樣本應在2008年之前上市。經過統計,共有810家上市公司進
入本文的應用范圍,其中文化產業上市公司共248家(剔除ST、*ST上市公司),包括傳播文化行業19家,電子行業101家,信息技術行業128家;非文化產業上市公司共562家。在評價指標的選取和度量方面,生存年限用來衡量文化產業成長過程中所處的位置和基本狀態。在具體測量時,首先,用是否發生過虧損作為衡量標準,若凈利潤在三年內任一年出現負值,則認為發生過虧損,賦值0.2;若凈利潤未出現過負值,則賦值為0.8。其次,依據產業生命周期理論,處于不同成長階段的產業具有不同的成長性,表現出不同的生存特征,從而也將成長階段作為測度文化產業生存狀態的一個重要指標。采用近三年投資活動產生現金流量凈額之和與近三年籌資產生現金流量凈額之和來測量,如果投資為正,籌資為負,為成熟期,賦值0.35;投資為負,籌資為正,為成長期,賦值0.65。此外,本文還選擇了費用凈利比衡量生存質量作為第三個評價文化產業生存狀態的指標,一定的費用支出是為了更多的經營效益,同時也能反映環境的支付成本,如果一段時期內的費用支出超過了收益,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生存狀態較差,反之則可能生存狀態較好,由于是逆向指標,在具體衡量時將其進行了正向處理。對文化產業成長潛力的衡量采用了銷售收入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技術水平、行業特征等四個指標。銷售收入增長率用來反映公司的市場占有能力以及市場拓展能力;總資產增長率用來反映公司當期的發展狀況,一般發展良好的公司資產是穩步增長的;技術水平用來反映公司所具備的在未來開發先進技術、先進產品等的能力;行業類型主要是反映公司所屬行業的整體狀況和發展前景。上述任意指標隸屬的行業數據是由行業內上市公司對應數據的平均值。
從表1中可以看出:第一,我國文化產業的生存狀態并不優越。一方面文化產業上市公司成長年限較短,生命周期仍處于早期成長階段,另一方面我國文化產業內部存在結構性差異,由于具有較高的生存質量和所在成長階段的獨特優越性,信息技術行業的生存狀態最好,而傳播文化行業由于處于弱勢成長階段,導致行業內企業生存年限低下,死亡率高,電子行業各指標均處于中間位置。第二,我國文化產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潛力和發展空間。三個細分行業當中,信息技術行業和電子行業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受到國家政策支持和傾斜;文化傳播和信息技術行業總資產增長率排在各行業的前列,文化傳播行業的銷售增長率也較高;就技術水平而言,信息技術和電子行業處于中間位置,但文化傳播行業技術創新能力較低,故整體而言,我國文化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有待提高。
三、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
我國文化產業在取得巨大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嚴峻挑戰。影響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才資源和技術創新能力等我國多數行業發展的普遍面對的影響因素,又有觀念傳統、法律環境等因行業不同而產生的特殊影響因素。然而,上述影響因素雖然被學者們反復提及,但鮮有研究對其進行實證檢驗。為揭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癥結所在,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可行且操作性強的文化產業發展建議,以下將對影響我國文化產業的主要因素進行實證檢驗。限于數據的可得性,本文只研究人才資源、技術創新能力和融資能力三個對行業發展而言影響較大的因素,檢驗其是否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產生顯著影響。
鑒于文化產業的細分行業較多,既有信息技術和電子等涉及制造、設計等員工的行業,又有以同類型員工為主的傳播文化行業,本文在此遵循廣義的人才概念,用各行業的員工規模(PeopSize)來表示人才資源的大小。高新技術貫穿了文化產業的整個價值鏈條,同時為文化資源的充分開發利用和產業鏈條的延伸帶來了更大的空間,科技創新是促進文化產業鏈升級的關鍵因素。一方面信息知識和科技創新的不斷擴散以及應用速度和強度的不斷增加,使科技增長周期不斷縮短,進而使文化產業更新周期相應縮短,提高了生產效率;另一方面,科技的高速發展和數字技術的不斷升級,使文化產業向高技術、高集約化演化,促進文化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延伸了文化產業鏈,使文化產業向新業態、高層次發展,不斷創造出新的增長極。此外文化產業與周邊環境、制度環境相互協同,形成了科技創新與文化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成為文化產業鏈升級和科技創新的動力。本文用R&D資金投入總額(R&D)、技術人員比重(TechRatio)和專利數量(Patent)三個指標衡量技術創新能力。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資本資源是一種稀缺性資源,企業能否分享這一稀缺資源及分享多少取決于企業的融資能力。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資本運作的支撐;文化產業引入資本元素可以確保長遠投入、融聚產業資源、推動產業升級與融合、形成人才優勢。本文用投入資本回報率(ROC)、銀行借款比例(BankRatio)來衡量融資能力的大小。此外,為了便于比較分析,本文設定了行業類型控制變量,文化產業(Culture)作為主體類別,制造業(Manufacturing)和其它行業(Others)作為對比變量。本文選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來分析以上變量對我國文化產業生存狀態(state)和成長潛力(Potential)的影響,使用的仍然是評價我國文化產業生存狀態和成長潛力的行業上市公司數據,上述所用變量的取值均是2008-2010近三年上市公司數據的行業均值。回歸結果如表2所示。
從表2可以看出,各模型的擬合優度R2均在0.5以上,且F統計量的檢驗值在25以上,表明各回歸模型蘊含的線性相關關系均成立。從模型M1可以看出:除技術人員比重對生存狀態的回歸系數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外,其它變量的回歸系數大于0且均小于0.05,表明人才資源、融資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的R&D資金投入總額和專利數量維度與文化產業的生存狀態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系數,且從標準回歸系數的大小來看,投入資本回報率、專利數量和員工規模對我國文化產業生存狀態的影響力較大;除專利數量對成長潛力的回歸系數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外,其它變量的回歸系數均大于0且小于0.05,表明人才資源、融資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的R&D資金投入總額和技術人員比重與文化產業的成長潛力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系數,且從標準回歸系數的大小來看,銀行借款比例、R&D資金投入總額和投入資本回報率對我國文化產業成長潛力的影響力較大。從模型M2和M3來看:除技術人員比重對文化產業和制造業以外的其它行業的生存狀態的回歸系數不顯著外,其余自變量均對生存狀態因變量的回歸系數的顯著性水平均小于0.05,這表明人才資源、技術創新能力和融資能力與制造業和其它行業的生存狀態之間也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除R&D資金投入總額對文化產業和制造業以外的其它行業的成長潛力的回歸系數不顯著外,其余自變量均對成長潛力狀態因變量的回歸系數的顯著性水平均小于0.05,這表明人才資源、技術創新能力和融資能力與制造業和其它行業的成長潛力之間也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從模型M1與模型M2和M3的比較來看:員
工規模與文化產業、制造業以及其它行業的生存狀態和成長潛力均顯著正相關,且與制造業和其它行業相比,員工規模對文化產業生存狀態的影響相對較小,而對文化產業成長潛力的影響相對較大;R&D資金投入總額對文化產業和制造業的生存狀態與成長潛力均存在顯著影響,且這種影響在兩行業之間并不存在顯著差異;技術人員比重對文化產業和其它行業的生存狀態不具有顯著影響,但對各行業的成長潛力均具有顯著影響,其中對制造業成長潛力的影響最大;與制造業和其它行業相比,專利數量和銀行借款比例對文化產業生存狀態的影響較大,但對文化產業的成長潛力不具有顯著影響;與制造業和其它行業相比,投入資本回報率對文化產業的成長狀態影響較大,但對制造業的成長潛力影響最大。
四、結論與建議
【關鍵詞】國際經濟 文化產業 發展
一、文化產業相關理論
文化產業即工業、精神文明和現代科學技術共同發展的產物,誕生于法蘭克福學派對于“文化工業”進行的批判。“文化產業”的概念具有綜合性特征,屬于一個舶來品,學術界對其始終是眾說紛紜。
(一)西方文化產業研究發展歷程
“文化產業”這個詞語起初被翻譯成“文化工業”,誕生于法蘭克福學派,該學派對于“文化工業”堅持一種批判性觀點,在西方社會文化被分割為相互對立的兩個部分,即真正的文化和上文所說的“文化產業”。阿多諾與霍克海默共同寫了一本名為《啟蒙辯證法》的著作,該書中提到:“文化工業:蒙騙大眾的一種啟蒙思想”,首次全面地解釋了“文化工業”的概念,他們覺得,“文化工業”能夠代表新出現的文化現象。由此得知,他們把法蘭克福學派所堅持的批判性理論挪用到了新發展起來的文化工業上。他們一直堅持的觀點是資本進一步拓展到文化領域,而市場與利潤才是最后發揮決定性作用的東西。
上個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英國伯明翰學派開始對文化工業的消費群體與接受群體進行研究,進一步開拓了其研究領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伯明翰學派和德國法蘭克福學派觀點相悖,德國法蘭克福學派贊成文化精英主義,而英國伯明翰學派卻反對文化精英主義。
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西方國家在文化產業理論方面的爭論慢慢減少,其文化產業理論分為基礎與應用理論兩部分,伯明翰學派主要研究基礎理論,而應用理論也就是操作性理論,是依靠實踐經驗發展起來的。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英國著名的媒體理論家尼古拉斯·迦納姆對西方文化產業的應用理論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他覺得,文化產業通過特定的組織方式來進行符號生產與傳播,生產與傳播的這些符號就是文化商品與服務。英國著名學者賈斯延·康奧納博士也說過:“文化產業即以生產交換符號性商品為主要內容的經濟活動”。由此可知,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西方文化產業就比較重視其經濟功能了。
(二)中國文化產業研究發展歷程
1992年的時候,在中國國務院綜合司編寫的《重大戰略決策-加速發展第三產業》這部著作當中,正式提到了“文化產業”的相關概念,從這之后文化產業的這一概念越來越受到重視。有觀點認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為社會大眾提供精神產品。我國于2004年3月29日正式將文化產業命名為“文化及相關產業”,這樣一來文化產業就具有更大的包容性。這樣進行命名不但是第一次對文化產業做了更加權威、科學以及規范的界定,而且也有利于系統、完善的文化產業統計制度的制定與實施,進一步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二、文化產業的分類
因為文化產業屬于新發展起來的產業,對于其分類始終是仁者見仁。祁述裕在其所寫的《中國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報告》這篇文章中提到:電影、音像、圖書出版以及娛樂行業、廣告行業等都屬于文化產業,此外其內容還有發行、金融、文化經濟人以及教育培訓等很多配套行業。總之,文化產業包括主體產業、相關配套產業,具有復雜性和開放性。而王琳覺得,文化產業不但包括原本就有的跟文化事業相關的行業,還包括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新出現的行業;其囊括了生產、銷售以及消費的所有環節,并將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當中的部分行業也納入文化產業的系統當中;其體制也多種多樣,有國有、個體、外商投資、集體以及私營等。
歐陽有權所著的《文化產業通論》這本書不僅考慮了產業及其相關分類,而且還采用了現階段文化產業實踐和研究中相對來說較為通行的一種行業劃分方式,歸納出目前適合在中國發展的文化產業內容:紙質與網絡傳媒產業、廣播影視業、廣告業,休閑文化產業以及藝術、體育和其他產業。
在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專家們也眾說紛紜,然而必須得達成一致。2004年的時候我國統計局編著的《文化及其相關產業分類》為這種一致性提供了非常好的范本,這是目前為止我國非常權威的分類體系。
三、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
通過對文獻進行整理我們發現,已經發表的所有論文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對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狀況進行研究的,對于現象的描述也非常具體、全面。從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所面臨的有利條件與不利條件這兩點入手,歸納了對于研究現狀的一些觀點。
(一)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有利與不利
祁述裕強調,中國發展文化產業有非常多的有利條件。深厚的文化底蘊、卷帙浩繁的文化典籍、豐富多彩的民俗風情、豐富的人力資源以及非常廣闊的文化市場,上述這些全部都是我國發展文化產業的有利條件。胡惠林說,中國文化產業目前存在的問題包括:一是文化產業政策與其管理體制之間缺乏創新聯動,文化產業政策方面的創新速度跟不上體制改革創新的速度,這是限制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二是文化經濟關系缺乏平衡性,管理體制方面過于集中,導致文化市場形成行政壟斷,這樣一來市場準入矛盾也隨之擴大,也會影響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進步。三是文化產業發展必須以先進性為前提,但是我國在文化產業方面的人力資源儲備不夠充足,這樣就形成了比較嚴重的政策性與戰略性矛盾。
祁述裕等人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十五個國家的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指數進行了排名比較,對我國發展文化產業的競爭優勢與劣勢進行了分析。一是生產要素方面。優勢是人口基數大,文化底蘊深厚,對外資的吸引力很大,外國資本容易引進等。劣勢是基礎設施不健全,人力資源儲備不足,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率相對較低等。二是需求狀況方面。優勢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均GDP也得到了迅速提高,為文化需求打下了雄厚的基礎。競爭劣勢是我國人均經濟總量相對來說比較小,經濟結構不合理,第三產業所占比重偏低,社會大眾的消費觀有待進一步提高,文化消費者不太成熟。三是相關產業集群方面。競爭優勢是我國旅游產業比較發達,而與文化產業密切相關的信息業、教育行業等跟發達國家相比均處于劣勢。四是企業戰略方面。在這一點上我國沒有競爭優勢可言。競爭劣勢是我國的文化產品在全球范圍內不是特別受歡迎,出口貨物在GDP中所占比重也很低。而營運基礎與企業運作也毫無競爭力。五是政府行為方面,在這一點上我國依舊沒有競爭優勢可言。競爭劣勢是我國文化產業在政策上不夠公開透明、相關法律也不健全,政府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不夠、國民創新能力較弱,這些對增強競爭優勢明顯發揮不了任何作用。
(二)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環境條件
花建說,中國加入WTO之后,文化市場的開放程度也日益加大,西方發達國家具有發展優勢的文化產業在全球貿易中通過較為開放的市場長驅直入,這樣會嚴重沖擊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入世,在宏觀上來看政府對之前產業采取的保護措施會慢慢消失,文化產業也會在優勝劣汰的國際競爭中繼續發展。這對于我國的文化產業而言將會是巨大的挑戰。就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來看呈現出的是以弱對強的競爭態勢。
鄭百靈等人(2002)覺得,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從國際機遇方面來說,首先是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與知識經濟的大背景下經濟和文化逐漸向一體化發展的強勁趨勢,形成了文化經濟這種新興經濟形態。其次是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讓文化產業的競爭在國與國之間在綜合國力的競爭中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再次是文化全球化的發展也深深地影響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而就國內機遇來說,首先是國家已經清楚地意識到了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可以說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就國際挑戰來說,首先是西方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特別強大,相比之下我國的文化產業就顯得非常弱小,這種以弱對強的競爭態勢不利于我國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其次是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在文化產業上存在的明顯差距,不但會影響到我國的經濟利益,甚至還會關系到我國的文化安全,也就是說我國有可能會遭受“文化滲透”、“信息殖民主義”以及“數碼鴻溝”等一系列威脅。
張曉明說,進入WYO之后中國在文化產業面臨的競爭在某些方面來說是一種“不對稱競爭”,其包括下述幾種表現:一是全球性產業發展格局具有不對稱性—用夕陽產業面對我國的朝陽產業;二是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發展具有不對稱性,利用產業實力贏得我國的資源與市場;三是已經作出承諾進行開放性競爭的領域具有不對稱性—用較為高端的位置對我國的較為低端的位置;四是規則具有不對稱性—用新機制對我國的傳統機制。
遵循市場和行業兩大規律,確保合理規劃
從哲學上講,發揮主觀能動性首先必須尊重客觀規律,只有充分把握好客觀規律才能穩步發展。發展文化產業,也必須遵循市場和行業發展的客觀規律。
首先,要遵循市場規律。產業與市場是緊密相連的,無論什么產業都是在市場的調控之下發展。文化產業屬于獨立于衣、食、住、行等日常必需品之外的門類,對人們日常生活起到的是豐富和補充作用,把握市場需求就更為重要,因此發展文化產業不能孤立于整個經濟發展之外,必須充分了解市場規律,根據需求對產業門類、產業規模等科學規劃,才能合理地進行產品創作和提供。
其次,要遵循行業規律。我國文化產業包括圖書出版業、新聞傳媒產業、廣播影視業、動漫產業、網絡文化產業、表演藝術業、廣告產業、休閑產業以及會展產業等很多子行業,每個行業都會有自身的發展特點。比如當前傳統媒體產業呈現下滑、網絡文化產業加劇擴張,又如動漫產業的衍生產品多、出版業呈現多元格局等等,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必須對每個行業的發展現狀、發展趨勢、發展模式等進行分析,只有這樣,才能找到更加符合行業規律的產業發展路徑。
著眼城市和農村兩大群體,擴大消費市場
文化產業是以知識為基礎、以服務為手段的行業,文化產品是一種以提升人的精神生活為目的,精神和物質相融合的特殊產品,相對于工業、農業等產品,文化產品缺乏必須性。因此,文化市場的繁榮,不僅僅取決于文化產品的供給,更取決于文化消費群體的數量和素質,強化文化消費群體的培育,是拉動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環節。
城市和農村,作為文化消費的兩大群體,有共同的需求,更有不同的需要,加速文化產業發展,必須統籌考慮城市和農村這兩大消費市場的培育。要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大文化產品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群眾轉變文化消費觀念,增強人們對文化產品的認同和喜愛,形成消費愿望,釋放消費活力。要認真研究城鄉受眾文化消費需求的關注點、興趣點、共鳴點,結合不同地區的人文特點,不同群體的消費傾向,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提供多樣化文化產品。要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充分利用綜合文化服務站、文化服務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陣地,努力構建貫通城鄉、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文化產品流通網絡。要加強文化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建設,引導其規范運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激活科技和人才兩大動力,推動持續發展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最核心的生產要素,文化產業要始終保持蓬勃生機,必須切實激活科技和人才兩大動力。
文化產業是“內容+載體”的產業,加強科技創新,有利于增強文化產品的吸引力和傳播力,有利于拓展新市場、催生新業態。要順應文化和科技加速融合發展的新趨勢,建立文化與科技融合的協調機制,成立由宣傳、文化、科技等部門組成的綜合協調機構,加大統籌協調力度。要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科技創新體系,推動文化產業持續創新。
人才是生產力中最活躍、最根本、最革命性的因素,文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一大批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要針對文化人才的特殊性和專業性,建立合作機制,實現人才資源的共享和互用,最大限度發揮人才的作用。要加大文化產業人力資源開發力度,建立文化經營管理人才庫,加快提高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要提高人才資源配置的市場化程度,建立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分配和服務等機制,加快人才聚集。要積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形式,逐步構建以效益為核心的多元分配體系。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條條框框限制,切實建立更加有利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成長機制。
實施項目和品牌兩大戰略,構建強力支撐
項目具有示范性,品牌具有吸引力。發展文化產業,必須緊緊抓住項目和品牌兩個關鍵,才能做到發展快、有后勁。
一是要大力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充分利用擴大內需、啟動消費和加強城鄉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契機,加快影劇院、博物館等大型公共文化設施項目建設,加快文化產業園、創意產業基地、廣告產業示范區等建設,以重點項目的實施帶動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建立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庫,科學研究編制一批支撐性、示范性和帶動效應強、成長空間大、經濟社會效益好的重大產業項目,根據產業發展的需要循序推進,以確保持續開發出基地型、龍頭型文化產業項目。
二是要大力實施品牌帶動戰略。“市場經濟的實質是品牌經濟”,品牌是文化產業競爭力的核心所在。如美國好萊塢的電影、日本的漫畫和動畫制作,都充分體現出品牌的影響和價值。打造文化產業品牌,必須強化產品的文化內涵,增強產品的創新創意,注重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結合;必須體現產品的自身特色,加強與文化、旅游、體育等產業的融合,打造具有獨特文化內涵的特色品牌;必須加強品牌營銷推廣,借助媒體宣傳、活動展示等不同形式,提升產品的知名度、認可度;必須把文化品牌同企業品牌建設有機結合,借助知名企業的影響力打造知名文化產品。
利用政府和社會兩大資源,促進力量聚合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新興產業,具有經濟功能、政治功能和社會功能。所以,對于文化產業的發展,要充分考慮其產業和意識形態雙重屬性,更加強化政府與社會兩大資源的整合。
從政府的角度,要加強文化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如成立指導小組負責文化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構建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聯動的文化產業發展機制;發揮政府在產業發展中的引導、服務和監管職能,引導文化產業結構優化,推進文化公共服務均等化,維護文化產業發展市場秩序;全面落實國家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各項政策,把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建立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積極出臺符合地方文化產業發展實際的扶持政策,比如對文化企業的稅費減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用地優惠等。
樊燕(1972—),女,漢族,湖北荊州市人,管理學博士,單位:海南大學國際旅游島發展研究院,研究方向:技術經濟與管理、公共管理。
摘要:文化是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靈魂,破解文化發展難題,推動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已成為海南面臨的重要任務。人才作為海南文化產業發展的依靠,是文化的發掘者,也是文化的創造者,但是目前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發展中還存在諸如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勻、創意性和復合型人才缺乏、時間力度不夠等問題,本文通過分析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發展不合理原因,提出海南文化產業人才建設中應該加強政府引導、制定專項規劃、推進人才培訓、完善人才發展的相應配套政策等。
關鍵詞: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人才;發展規劃;可行性分析
近年來,隨著《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推進文化改革發展的決定》、《海南關于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的出臺和與之相關的一系列政策的支持,海南文化產業也呈現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十二五”時期,海南要圍繞建設文化強省的戰略目標,針對重點發展的文化產業門類,不斷完善相關人才培養、選拔、引進、使用、激勵等管理機制,大力打造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富有開拓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文化產業人才隊伍。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產業人才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產業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
我國統計局與等部門制定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中提出,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
二、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發展現狀
自2006年以來,海南省文化產業增加值已連續5年實現2位數增長,2011年高速增長態勢進一步擴大。①經過建省、辦特區24年的發展,海南文化產業體制內和體制外人才隊伍在組織結構和人員配置上已經趨向成熟,人才規模有所擴大,但總量不足,比重偏低。
(一)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結構
(1)人才結構類型不合理。
首先,從總體來看,海南文化產業核心層人才比例明顯偏低,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多,企業管理人才和生產一線的技能人才少,因而難以適應文化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根據對還海南全省41家文化產業單位的抽樣調查,得出文化產業人才總計1160人,其中管理人才95人,占總數的8.19%,非管理人才占91.81%。
其次,人才結構呈現高素質勞動力緊缺的狀況。根據對海南全省41家文化產業單位的抽樣調查,得出文化產業人才總計1160人,其中有專業技術職務的有75人,占總數的6.47%。
(2)海南文化產業人才年齡結構已經開始朝高端化、年輕化的方向發展。根據對海南全省41家文化產業單位的抽樣調查,得出文化產業人才總計1160人,其中30歲及以下的人才占了56.90%,31-40歲的人才占26.29%,41-50歲的人才占13.36%,51歲及以上的人才只有3.45%。
(3)從業人員的學歷結構不合理。雖然學歷不能絕對說明人才素質的高低,但現階段學歷仍是衡量人才素質的一個重要標準。根據對海南全省41家文化產業單位的抽樣調查,得出文化產業人才總計1160人,其中專科學歷人數占了34.05%,本科學歷和高中及以下學歷的人數分別占28.45%,中專學歷人數占5.60%,而研究生學歷的人才只占3.45%。
(二)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的分布
盡管近年來海南文化產業人才規模明顯擴大,文化產業人才聚合能力逐步增強,但與我國東部發達地區相比,海南文化產業人才仍呈現明顯的地區、行業分布不均衡。就全省范圍看,明顯存在人才地區和行業分布不均衡。海口、三亞兩市文化產業人才相對集中,總量占全省人才總數的一半左右,在某些領域甚至相對過剩,中部地區的五指山、白沙、保亭、瓊中等4市縣僅占全省人才總數的5.4%,文化產業人才十分匱乏。下面以表1為例進行說明。
這種高度集中的現狀,既顯示了海南旅游發展的不平衡,也顯示今后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在實行東西共進、山海并舉旅游發展格局時在旅游人才建設方面的難點和工作重點。
此外,海南文化產業的人才分布呈現明顯的行業分布不平衡。從行業分布來看,文化產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主要集中在教育、旅游、住宿和餐飲、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行業,占全省人才總數的76.4%,而制造業、科研等部門,人才占較小的比重。
三、海南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迫切需要文化產業的支撐。但是,海南省文化產業人才仍存在結構不合理、專業化程度不高、人才原創能力、技術吸納能力和市場拓展能力薄弱等問題,還不能推動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主要表現:
第一,缺乏新興行業的專業人員,如從事會展、旅游、體育、演藝、娛樂、印刷、出版、網絡、動畫等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傳統的黎錦技藝、椰雕工藝、黎族制陶、瓊劇等特色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和使用沒有形成良性互動,整合度不夠。
第二,內容創意人才奇缺。海南省創意產業人才不足嚴重制約了其文化產業發展。如紐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占勞動力人口總數的12%,倫敦是14%,東京是15%,而海南省創意產業比例還不到千分之一。
第三,缺乏復合型管理人才。海南經營管理人才數量偏少、結構不合理、專業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懂經營管理、會市場營銷、擅長項目策劃、文化經紀、資本運作的少,缺乏大型集團經營管理經驗。而且海南文化產業人才工作還出現了“留不住,引不來”的尷尬。
第四,文化產業人才的實踐培養不夠。專門的文化產業人才教育尚未開展,經營性的文化單位參與度不高,大學生人才參與市場實踐的力度還不夠。高等院校培養出的學生,接受的主要是文化產業方面的基本知識和理論,而對于實際工作中需要的職業素質和能力卻有著后天培養方面的不足,造成文化人才的培養和文化市場需求的脫節。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文化產業發展的物質基礎相對薄弱。由于歷史的原因,目前海南的經濟發展較之我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相對落后,經濟基礎相對薄弱,且省內的發展不平衡,因此無法很好地解決文化產業人才在物質生活保障(例如住房、醫療等)和自我發展(例如培訓、繼續教育、科研等)上的需求,使得文化產業人才無法更好地施展才華,同時也不利于優秀文化產業人才的引進。此外,海南目前的高價住房讓很多優秀的青年人才望而卻步。
第二,人才觀念落后。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還沒有真正被接受,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氛圍不濃。在人才引進上缺乏政策和措施或有政策但執行不力;市場配置資源觀念淡薄,偏重自有資源發展經濟,缺乏合作文化;缺乏風險文化,求穩怕變,不敢冒風險,不敢參與市場競爭。
第三,文化宏觀管理體制不適應文化產業人才發展需要。表現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夠健全;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沒有做到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停滯不前,多頭管理長期存在、對管理者沒有明確的考核指標、對管理者的選拔任用渠道不寬;政策機制不夠完善或執行乏力;部分文化單位對人才管理僅停留在人事管理層面,重使用輕開發培訓,人才管理多頭無序,人才自由流動渠道不暢;宣傳思想文化部門領導干部文化素養也有待提高。
第四,文化產業人才研究、教育和培訓平臺欠缺。首先,缺乏應有的專業教育和研究機構,海南省目前還沒有一所高等院校專門設置文化產業學科,沒有結合海南省“一區三帶九重點”的產業布局開展海南急需的專業學科教育,更沒有針對海南實際的文化產業研究機構;其次,培訓產業落后,不少國內發達省市已把教育培訓產業作為重要產業來抓,但海南省的培訓產業卻沒有真正起步,遠遠落后于先進地區;最后,高校專業設置不合理,專業設置時要么傳統型學科和基礎性學科比重過大,要么重視新興專業的設置而忽視基礎專業。
作為一個剛剛建立起來的、以文化產業為建設中心的國際旅游島來說,海南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有一個結構合理、層次分明、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的人才體系,這也正是海南文化產業在人才方面所呈現出的主要問題。
四、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發展的對策建議
海南省文化人才發展水平與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打造國際經濟合作與文化交流平臺的新形勢新要求還不相適應,與文化發展的要求也不適應,人才數量需進一步擴大,高層次領軍人才數量遠遠不足,專業技術人才優選優用機制尚未完全形成,人才管理的體制機制和人才服務體系仍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
(一)加強政府引導
充分發揮政府在各層次文化產業人才創新創業中的引導作用。首先,創新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制定文化產業及文化產業人才發展規劃,制定扶持文化產業人才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體制內、體制外人才競相發展、競相涌現。其次,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政企分開、管辦分離。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文化企業主要履行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行業管理職能,把該下放的人事管理權等下放給企業。最后,創新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按照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結合的原則,深化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造就一批國有骨干文化企業領軍人物創造體制機制優勢。
(二)制定專項規劃
針對目前海南尚沒有文化產業人才發展專項規劃這一情況,應該盡快制定出臺海南文化產業人才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對我省文化產業人才未來的發展進行科學、合理規劃,對未來的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周密部署,通過規劃引導文化產業人才發展與我省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
同時,在文化產業人才發展專項規劃中,針對不同類型的人才,要體現出不同的目標、原則和措施。文化產業人才是一個宏觀的概念,不同類型的人才之間差異還是很大的,所以,不同類型的文化產業人才發展目標、發展途徑、發展方法也應該是不同的。就文化產業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來說,他們更為關注的則是經營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的提高,因此,在規劃中就應該加大考察學習、互動交流方面的內容;而對文化產業技能人才來講,他們最為需要的則是新技術、新技能,因此,在規劃中就應特別突出各種培訓班的功能。
(三)推進人才培訓
一是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對文化產業人才的教育培訓力度;二是要全力以赴,積極組織、安排、落實各種各樣的教育培訓項目,為文化產業人才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教育培訓。具體來說,可采取以下措施:
(1)設立文化產業研究所。充分利用海南省高校學術研究平臺,依托海南大學系統開展海南文化產業研究及相關的人才引進、人才培養、應用培訓等活動。
(2)加強文化產業學科建設。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結合海南省“一區三帶九重點”的旅游文化產業布局,相應設立文化旅游、文化創意、會議會展、文化產業管理等急需的專業學科,抓緊培育一批文化產業發展急切需要的專業人才和專業技能人才。
(3)產學研合作。國內國外省內省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文化企業在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合作。一是合作辦學。省內高校與國內國外著名院校合作設立文化產業專業學科,高校在相關文化企業設立實習基地,校企開展人才培訓合作。②二是科研機構合作。引進國內國際知名的文化產業研究機構和著名科研專家,以海南省高校文化產業研究所為平臺,以“研究+度假”的方式,開展文化產業前沿研究。三是創辦“培訓+度假”型基地。支持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人力資源培訓機構重點建設若干文化產業人才培訓基地,尤其是要爭取與國際知名院校和國際文化企業巨頭開展合作,實施文化產業人才培訓項目。
(四)完善配套政策
筑巢引鳳:解決人才入戶、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出入境簽證、職稱評審等方面的問題;在文化產業人才創業、生活居住、個人所得稅補貼等方面采取優惠措施;定期開展高端對話、創業沙龍、企業家聯誼等主題活動,營造敢于冒險、勇于創新、寬容失敗、追求成功的創新文化,搭建政企溝通的平臺。
(五)推動載體建設
目前,急需在全省建立若干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研究和開發基地(公司),
把地方特色文化人才的培養與地方特色文化的發掘結合起來,為更高水平文化產業發展和高層次文化產業創業創造物質基礎,使文化建設、產業開發、人才發展形成良性互動。如組建海南省瓊劇藝術研究院、建立瓊劇文化示范基地(鎮)、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等,集中開發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產品。
五、結束語
海南省人才競爭力的逐步提升,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海南省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但是,海南省目前文化產業的發展依然面臨巨大的挑戰。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后,投資海南文化產業的勢頭強勁,大企業、大項目越來越多,確保海南文化產業各層次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已經成為海南完成文化大目標的重要一環。(作者單位:1.海南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海南大學國際旅游島發展研究院)
基金項目:海南省人才辦重點課題《海南省文化產業人才發展問題研究》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資料來源:祁亞輝、曾繁詩,《在新的起點上再創高成長佳績—2011年海南省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分析研究報告》。
②參見,海南省人才發展戰略體系研究系列成果(二):《海南人才強省戰略體系專題研究報告》,第43頁。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文化產業;區位商;甘肅
中圖分類號:G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研究背景
甘肅是華夏文明和中華文明的重要發祥地,是古代中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中華民族重要的文化資源寶庫。但長期以來,其文化優勢并未轉化成為經濟優勢,文化資源富集與經濟落后一直是甘肅并存的兩大問題。近期,甘肅省依托悠久厚重、豐富多樣的歷史文化資源和自然人文資源,經國務院批準建設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確定了圍繞“一帶”,建設“三區”,打造“十三板塊”的工作布局。
本文試圖通過區位商方法,對甘肅十四個城市文化產業進行實證分析,分別找出具有顯著競爭優勢、潛在競爭優勢、競爭劣勢的區域,以期在未來發展中,有的放矢,突出重點,并結合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已有規劃,提出相應發展戰略。
二、甘肅文化產業發展現狀
根據2011年甘肅省文化產業統計結果顯示:2011年甘肅省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62.03億元,較上年增長19.1%,占甘肅省國內生產總值的1.24%。甘肅省現有文化產業機構3887家,從業人員9.65萬人,資產為259.51億元,并呈現出發展速度加快,效益明顯提高,內部結構變化明顯,重點行業的主導作用日益突出,分布高度集中,區域間發展不平衡等特點。
三、區位商分析法
在區域經濟學中,通常用區位商來判斷用來衡量某一產業在特定區域的相對集中程度。本文運用的區位商是指某區域某行業就業人員數與該區域全部行業就業人員數之比和全國該行業從業人員數與全國所有行業就業人員數之比相除所得的商。
其計算公式為:LQ=(N1/A1)/(N0/A0),其中N1為研究區域某部門產值(或從業人員數);A1為研究區域所有部門產值(或從業人員數);N0為背景區域某部門產值(或從業人員數);A0為背景區域所有部門產值(或從業人員數)。
一般說來,LQ>1,表明該產業在該地區專業化程度較高,該行業具有比較優勢,LQ值越大,專業化水平越高,競爭力也就越強,同時也意味著該地區該行業的產出除滿足本區域需求外還對外提品或服務。LQ=1時,表明該地區該產業的專業化水平與全省相當,競爭力一般,該產業的優勢并不明顯。LQ
四、實證分析
根據測算,甘肅省十四市(州)的區位商如下:慶陽市1.37、嘉峪關市1.12、酒泉市0.97、蘭州市0.96、定西市0.89、平涼市0.86、武威市0.83、張掖市0.70、臨夏州0.69、金昌市0.66、天水市0.66、白銀市0.59、甘南州0.58、隴南市0.43。為了進一步考察和分析甘肅省文化產業發展具有優勢的城市,我們將區位商值大于1的地區列為“顯著優勢地區”;區位商值大于0.8小于1的行業列為“潛在優勢地區”;區位商值小于0.8的地區列為“比較劣勢地區”。
顯著優勢地區。甘肅省文化產業具有顯著優勢的地區分別是慶陽市與嘉峪關市。慶陽市文化產業優勢集中體現在其民俗文化上,以香包為代表的文化資源形式多樣,其黃土風情在全國獨樹一幟。而嘉峪關市境內有西部長城、大漠風光,現已圍繞長城的文化產業發展成為一座新興的現代化工業旅游城市。在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規劃中,慶陽市位于以始祖文化為核心的隴東南文化歷史區,而嘉峪關市位于以敦煌文化為核心的河西走廊文化生態區,這兩個地區發展的過程中應利用各自集群優勢,迅速積累資金及人才,并向周圍輻射。
潛在優勢地區。甘肅省文化產業具有潛在優勢的地區分別是酒泉市、蘭州市、定西市、平涼市、武威市。這其中酒泉市的敦煌莫高窟,蘭州市的黃河城市風光,定西市的森林資源,平涼市的崆峒山,武威的西夏文化都各具特色。在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規劃中,蘭州市是黃河文化為核心的蘭州都市圈文化產業區的中心,蘭州市無論是文化產業人員還是文化產業增加值都占有絕對優勢,不但要發展文化旅游業,更要全面發展影視制作業、、出版業、發行業、印刷業、廣告業、演藝業、會展業、數字內容和動漫等文化產業。而其他幾個地區,可以作為隴東南文化歷史區、河西走廊文化生態區的有力補充。
比較劣勢地區。甘肅省文化產業具有比較劣勢的地區分別是張掖市、臨夏州、金昌市、天水市、白銀市、甘南州、隴南市。這些城市中張掖市的大佛寺,天水市的伏羲廟,甘南州的拉卜楞寺等資源都久負盛名,但大多點狀分布,沒有形成集群優勢,雖然類似金昌市、白銀市、天水市、張掖市的文化產業增加值并不低,甚至名列前茅,但根據本文區位商的測算方法,這幾個城市的問題在于從業人員的相對量較少,所以專業化程度較低,競爭優勢不明顯,只是單純依賴自身資源,發展一直停留在低水平上,沒有做大做強。
五、結論與對策
甘肅省文化產業資源優勢明顯,但總量少、單位規模小,發展水平低,潛力有待開發和培育,其產業結構仍不合理,傳統文化產業比重過大,新興的文化產業比重偏小,投資不足,缺少具備競爭力的文化產業主體,居民的文化消費力不強,人才比較匱乏。
隨著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的建立,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省級層面都會有相應的扶持措施,根據本文的分析,甘肅文化產業一方面要突出重點,著力發展蘭州市、嘉峪關市、慶陽市、酒泉市等較成熟的中心地區,通過招商引資與政府投入,以品牌龍頭企業與大型產業園區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另一方面對有特色文化資源的城市的文化資源要進行保護與傳承,對現有資源進行深度挖掘與宣傳,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并完善以景點為中心的服務配套設施,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讓每處文化資源都成為所在城市的發展引擎。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文化產業; 結構; 特點;
一.文化產業結構的含義
文化產業結構是指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所形成的、反映著一定社會文化關系的文化再生產過程中文化產業間的相互聯系和比例關系。①從這一概念可以看出,文化產業結構是一個歷史的產物,并不是一開始就存在的,它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才產生的,是產業結構高度化的產物,并且會隨著生產力的不斷進步而發生演變。其次,文化產業結構不單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同時它是一定社會制度的文化反映,是社會生產關系的文化反映。”②表現出了文化產業結構的經濟與文化的雙重屬性。其三,它是一種社會文化關系結構,也即是一定的文化生產力所展現的一定秩序性和關聯性。這種社會文化關系是通過文化產業這種文化再生產過程體現出來的。文化轉化成文化產業是這種文化再生產過程,文化產業結構受固有的文化結構的影響。其四,體現的是“文化產業間的相互聯系和比例關系”,只考慮文化產業內部各行業的相互關系。但是“文化產業結構是一個立體的結構系統,具有多層次交織共生的特征。它既包括文化再生產過程中大類產業間的關系,也包括某一產業內部細分的專業產品生產部門之間的相互關系。”③而楊吉華在對此概念進行界定時,則只關注文化產業結構在經濟層面的含義,他認為文化產業結構既指文化產業在宏觀產業結構和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和比重。同時還包含文化產業內部各行業的比例關系。④
文化產業結構除了表現經濟層面豐富的內涵之外,還可以從中解讀出反映在經濟層面之后的更加深刻的文化及政治意味。也就是說,文化產業結構并不單單是現存文化行業的經濟組合,而是通過它表征了其背后的社會文化變動,而文化變動又隱藏著社會階層的權利和利益關系。它既反映了一定背景下文化商品的市場化水平,也揭示了“人們文化消費需求的主體差異,以及由這種差異所反映出來的主體社會身份和文化權利的差異。”⑤由于文化產業結構與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文化消費行為間存在文化權力結構的對應關系,而這種對應關系又傳遞出人與人之間不同的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關系,因此可以說,文化產業結構是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延伸,展示了一種政治經濟學關系。究其原因是因為,文化資源的主要掌握者――政府擁有對社會資源的絕對分配權,文化產業結構正是以一種社會資源的存在方式而存在的,它的產生及演變過程正是不同時期的權利掌握者對以往的歷史文化及其它社會資源按其利益集團化的方式分配的結果。在這種意義上來看文化產業結構和其它產業結構就有了明顯的不同,它主要受社會因素的制約,而其它產業結構更多受自然條件的束縛。
在我國,由于文化產業脫胎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文化事業單位,文化產業的政府行政化管理意味更濃,文化產業結構的形成更多的反映出政府從文化的意識形態管理需要出發,對文化產業資源配置的一種權力安排與部署。
二.文化產業結構的特點
1、等級性
文化產業結構的等級性是由文化產業的文化屬性決定的,而文化的意識形態性必然影響到文化再生產的文化產業的,但是不同的文化產業部類所具有的或傳播意識形態的強弱是很不一樣的,所以國家基于文化安全的考慮勢必要對文化產業不同部類的重要性作“共同而有區分”的認識和判斷。在我國,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產業一直處于嚴格的管控之中,民間資本和外國資本很難獲得市場準入,由此形成了文化產業不同部類間文化權利資源的等級性分配,這種文化資源權利分配的結果是直接導致不同文化產業門類發展能力的差異。由此也就形成了各文化產業部類在整個文化產業中權重的不同,久而久之,權重大的獲得了較大的發展,而被壓抑的則逐漸蕭條,這也是當前我國部分文化產業門類獨大、文化產業整體畸形發展的部分原因。
波特在《競爭優勢》一書中認為產業價值鏈可以分為兩種類型:垂直供應鏈和橫向協作鏈。垂直供應鏈可劃分為上、中、下游關系,橫向協作鏈則是產業的服務和配套。每一種文化產業門類均包含了這兩種價值鏈關系,但是在這種橫向和垂直關系相互交織的關系網中,總會有一個核心的交織點,那即是具有較長、較廣價值鏈的核心產業,也是這里所謂的等級性較高的文化產業門類,而以較高等級性文化產業門類為中心的相關產業門類則屬于較低等級性的產業門類。同時,那些不具有生長較長產業鏈條的文化產業門類也可歸于等級性較低的文化產業門類。以等級性較高的電影產業為例,電影產業垂直供應鏈包括前期劇本的創作、版權的交易、前期的策劃等,中期包括電影制作的所有方面,后期包括流通發行過程涉及的相關方面,有產品的推廣和發行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延伸出相關的產品,比如與該作品相關的音像制品、各種類型的圖書出版、相關的版權交易等。而電影產業橫向協作的價值鏈則出現在垂直供應鏈的每一個階段上,前期涉及電影制作相關設備的生產、加工行業,各種類型電影人員的培訓行業等,中期有制作過程中的場地提供及相關的道具生產行業、配套的服務行業、作品加工行業等,后期包括與推廣該作品所涉及的多種平臺及服務、與電影放映相關的設備生產及服務行業、由電影作品延伸出來的生產加工音像、圖書等制品的的相關產業等。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電影產業是具有較高產業鏈價值的文化產業門類,也即是處于文化產業結構的較高等級,而以它為基礎生長起來的相關產業門類則產業價值鏈相對較低,也即是處于文化產業結構的較低等級。
但是,文化產業結構的等級性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先處于較高等級的部類也會向較低等級滑落,相反亦然。比如,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進步,網上傳播成為重要的傳播途徑,以前被劃為層的網絡文化服務就逐漸進入到核心層,成為國家重點關注和發展的文化產業部類。同時對文化產業鏈的重新認識,致使文化產業相關層的地位也有了變化。
2、變動性
文化產業結構的變動性指文化產業與其它產業,以及文化產業內部之間的聯系及比例關系的運動性。產業結構是隨著生產力的不斷變化而調整和豐富的。文化產業結構作為產業結構的一部分也不例外。首先文化產業在整個產業結構中的比重日益提升。2004年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正式從統計的角度確立了我國文化產業的內涵,開始有了文化產業統計數據,2004年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3440億元,而2006年,此數字就達到了5123億元,占GDP比重也由2004年的2.15%上升到2006年的2.45%,2007年占GDP的比重更是達到2.6%。
其次文化產業內部不同部類隨著生產力及生產關系的變化而不斷演進。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網絡技術、通信技術、數字技術等為主的高新技術革命,極大地推動了文化產業結構的演變。其表現有三個方面,一是高新技術導致新的文化產業門類的不斷產生,以互聯網為主的一系列文化產業形態,如網絡游戲業、博客、播客、微視頻等。二是高新技術促使傳統文化產業門類向高級化發展,如傳統的模擬信號電視向數字電視、手機電視、網絡電視、移動電視等運動。三是高新技術使原來獨立的文化產業門類逐漸走向融合,形成新的產業門類,如傳統獨立的廣播、電視、游戲、動漫、出版業等多種媒體融合,產生了新的文化產業類型---新媒體產業(主要包含虛擬社區、電子郵件、聊天室、搜索引擎、門戶網站等)。
但是,文化產業結構的變動性,不是說它是任意的,而是遵循一定的產業發展規律的。究其原因,是因為文化產業結構的系統性決定了系統內各要素的相互關聯能夠束縛子系統的運行,使系統在總體上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在產業內部,有相應的行業經過發展成為主導產業門類,由此帶動相關的其它門類,隨著其它門類的崛起以及外界因素的影響,原來的主導產業逐漸衰落,新的主導產業門類崛起,又帶動相關的產業,周而復始。就文化產業整體及文化產業內部各行業來說,它也都會經歷誕生、起步、高速增長、成熟以及衰退等發展階段,有著和其他產業一樣的周期性。
3、系統性
產業結構體系中的各種單位相互間緊密聯系、彼此依存,組成一個系統。產業結構可以分為不同的層級單位,以三次產業分類法為例,最高層級為以農業為主的第一產業、以工業為主的第二產業、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而在一、二、三產業之下又分別包含不同的次級產業門類。以第三產業為例:第三產業包含流通和服務兩大類,其中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商業、飲食、物資供銷和倉儲等業。服務部門又可分為三類,其一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地質普查、房地產、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旅游、咨詢信息服務和各類技術服務等業。其二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等業。其三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低一級的層次單位組成高一級的層次單位,最后組成產業結構的整個復雜系統。文化產業作為整個產業結構體系靠中間位置的一級,其上位于整個產業系統的第三產業之中,在第三產業系統中,又位于服務部門的子系統之中。同時,文化產業本身除了與整個產業形成一個系統之外,它本身也是一個自足的系統,在文化產業本身的系統之中,其下又有不同的層級體系。文化產業結構就是各個單位在不同層和級上構成的一個系統的層級裝置,在這個層級裝置中,各個層級呈現出這樣的特點,那就是層次的數量逐層增多,從有限到無窮。
皮亞杰在論述結構的整體性時說“一個結構是由若干個成分所組成的;但是這些成分是服從于能說明體系之成為體系特點的一些規律的。這些所謂組成規律,并不能還原為一些簡單相加的聯合關系,這些規律把不同于各種成分所有的種種性質的整體性質賦予作為全體的全體。”⑥產業結構是整個社會經濟系統的重要子系統,而第三產業則是產業結構新興的重要亞系統,在第三產業內部,文化產業作為一個全新的重要增長極,在第三產業系統內部是一個支撐性的亞子系統要素,在文化產業系統內部,又由不同的部類行業等更小的系統要素組成。文化產業結構的系統性決定了系統內部的各個構成要素之間存在著相互依賴、相互作用的關系,這種關系決定了文化產業結構系統整體功能大于各組成要素單個功能之和。同時,系統性決定了層次性,文化產業結構的層次性要求處于較低層級的子系統應當始終圍繞較高層級的母系統目標運行,在考慮系統的整體性的前提下,不斷推進文化產業結構的各個方面向結構的合理化和高級化方面前行,以期從各個較小的層級漸進實現整個產業目標的實現。
4、意識形態性
由于文化產業本身不僅是一種經濟產業,更是一種以具有強烈意識形態特性為客體的文化作為其表達對像的產業形態。基于此,文化產業結構就表現出一種文化存在結構形態,是一定的社會制度的文化反映,表現出一定的社會生產關系。由于文化產業的意識形態屬性,決定了國家意識形態在文化產業制度和政策上的取向性,這種取向性直接影響到文化產業結構的每一個層次。同時,我國的文化產業脫胎于政府嚴格管理的事業單位,是計劃經濟體系下政府根據文化的意識形態的不同表現形態及重要性而劃分的文化產業類別,比如新聞出版業、廣播電視業、文化藝術創作、休閑娛樂業等。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中,把文化產業劃分為核心層、層和相關層,通過對每層具體文化產業門類的考察,不難發現這種劃分除了產業經濟學上的意義外,更多的反映了相關門類意識形態的強弱,在此基礎上,文化資源分配上的差異表達出權力的差異。
因此,可以說文化產業結構是現存一切文化關系的制度性反映與總和。它反映了人們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和制度文化的背景下文化消費的主體差異,這種差異進一步反映出主體社會身份和文化權利的差異。“由于文化產業的存在形態與文化消費主體的消費行為之間存在著文化權利結構上的對應關系,而這種關系又反映著不同主體間的經濟與文化關系,以及由這種關系決定的不同的社會關系,因而文化產業結構是人的社會關系延伸。”⑦文化產業結構作為一種社會資源的存在方式,受到政府掌握的資源分配權的制約,政府對資源的分配首先考慮的是對其統治的影響,基于此,位于文化產業核心層的具有濃烈意識形態意味的相關產業門類就成了政府強力控制的部類,當然也是具有文化資源分配優勢權的部類。這就使得文化產業結構不僅具有一般產業結構的意義,更具有政治經濟學和制度經濟學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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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皮亞杰.結構主義[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2.
[關鍵詞]文化產業;發展模式;區域發展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2095-3283(2012)07-0076-02
作者簡介:白雪艷(1971-),女,哈爾濱商業大學講師,經濟學碩士,研究方向:區域經濟、經濟政策。
基金項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非正式約束對東北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研究:基于空間經濟的理論分析與實例檢驗”的階段性成果(10YJCZH058)。
一、引言
文化產業是21世紀最具發展潛力的產業之一,是我國經濟新的增長點。目前我國大多數城市已將其作為重點支柱性產業來發展,文化產業必將成為我國區域經濟體發展的新動力。區域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布局,關系到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文化產業模式的選擇一直是理論界和城市決策管理者所關注的焦點。目前文化產業模式還沒有統一的定義。一般認為,區域文化產業模式是根據其地區文化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區位特點和文化產業所處發展階段、歷史機遇方面的差異所形成的有利于本地區發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產業發展目標、方式和樣態。
二、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各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理性化程度不斷提高,各區域從自身優勢出發,從一開始的盲目模仿型、隨從型向自主型、特色型轉變。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文化產業發展模式雛形正在顯現,但是還存在已成為制約區域文化產業發展的問題,如市場嗅覺不夠靈敏、市場推廣能力不足,使得文化原創能力方面的優勢沒有很好地轉化為產品優勢和文化貿易優勢;文化原創能力不強,原創人才結構單一、文化產業鏈前端原創不足,中端生產環節集約化程度不高,終端營銷能力不強等,缺乏品牌包裝和主流文化品牌,細節執行能力不強;缺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所需的智力要素和市場意識;智力與產業的有效結合不夠,產業發展上缺乏有效協調,文化產業結構雷同,缺乏創新;在旅游演藝、節慶會展和產業園區建設方面存在大量的重復建設、文化資源浪費嚴重等現象。這將導致未來區域文化產業發展的整體失調,為有效發展區域文化產業,應加快制定可行的區域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并積極探索各種特殊的區域發展模式,從實際出發為區域文化產業發展選擇多樣化的模式提供空間,實現區域文化產業發展模式的創新。
三、區域文化產業發展的影響因素
從首次提出“文化產業”概念以來,我國文化產業已經經過了11年的高速發展,文化產業已經初具規模,2004—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速度超過23%,區域經濟的進步有賴于文化產業的貢獻,不同區域文化產業發展的影響因素不同。本文選取文化產業增加值和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GDP比重(區域經濟中反映文化產業的貢獻)的主要變量來分析。影響因素主要有該地區國內生產總值GDP,該地區人口對文化消費平均支出,從事經營性文化產業的部門數量,非盈利性文化產業機構數目,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比重。
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達到11052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78%,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5%),遠未達到支柱產業的標準。截至2010年底,納入統計的全國各類文化機構共計31.35萬個,比2009年增加7776個;從業人員210.79萬人,比2009年增加12.38萬人。分類型看,執行事業會計制度的文化機構62172個,比上年增加1713個,全年收入合計696.33億元,比2009年增長16.1%;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文化機構251368個,比2009年增加6063個;全年營業收入1244.14億元,比2009年增長15%,實現利潤403.39億元,同比增長9.6%。按照國際人均收入和支出平均標準,我國文化消費支出總量應該達到4萬億元以上,而目前尚不足l萬億元,存在較大缺口。
文化事業費總額持續增長,2010年,全國文化事業費(財政撥款)323.06億元,比2009年增加30.75億元,增長10.5%,其中農村投入116.41億元,僅占36%,對西部地區的投入僅占全國的24%;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0.36%,比2009年下降了0.02個百分點。近年來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一直在0.4%以下徘徊且不斷下降。2010年,文化事業費占財政支出的0.36%,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新低。文化事業經費投入的城鄉差距和區域差距較大。
四、區域文化產業發展模式選擇
(一)集約式區域文化產業發展模式
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走規模化、集約化的道路。就一個地區而言,區域文化產業發展,既不局限于以地理劃分的自然區,也不拘泥于國家管理的行政區域劃分,而應遵循文化自身的“超時空”特性和文化產業發展的內在經濟規律。可根據文化資源、行業特征、技術規模和科技創新能力等對文化產業進行整合,使文化產業優勢得到最大發揮。集約化模式是當代區域文化產業發展主要模式之一,不僅包括行業內跨部門重組,也包括跨地區、跨行業甚至跨國組合,從而形成規模化的集約生產模式。整合或者集約經營會使區域的文化價值實現共享,提升各自經濟效益。通過文化產業并購或重組,可以迅速形成文化產業鏈,產業集聚使文化產業上下游產業鏈在一定區域內高度集聚,有利于整合文化資源,產生規模效益。通過地域接近的相互聯系的企業和關聯產業間的整合,形成高度專業化的企業協作,從而產生集聚效應。文化產業區域間的整合與集約,有助于文化產業科技創新,提高創新效益。
戰略定位不突出
“特色文化產業沒有被納入文化產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中,戰略上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導致特色文化產業處于放任自流、自行發展的狀態,不利于特色文化產業的快速、科學發展。”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有關負責人說。
戰略定位不突出,致使不少地方對文化部門重視程度不高,維持工作正常運轉的經費嚴重不足。除此之外,一些地區在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的過程中,還存在產業布局隨意性強的問題。云南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院長、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李炎教授認為,地方政府多以能否賺錢作為財政投入多與少的評判標準。盡管一些地區設立了文化產業園區,但并沒有綜合考慮整合特色文化資源,產業布局有待優化。
專家指出,我國文化資源豐富,民族地方文化種類繁多,文化走出去的空間廣闊。可以由文化部聯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根據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原則,采取精神鼓勵和資金支持等辦法,引導各地深入研究評估當地可業開發的特色文化資源,提出資源利用和轉化規劃,進而創建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集群,形成一批產業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產業鏈完整的特色文化產業基地、園區和集群。
融資難題扼命脈
基層文化工作者和企業家普遍反映,融資難制約了特色文化產業做大做強。文化產業本身的特點決定了這個行業存在許多中小型企業、個體經營者。這些經營者具有很強的原創能力,但初期普遍規模小,難以獲得政府資助和銀行信貸,從弱變強的“臍帶”由此被扼住。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目前支持的主要是中央文化企業和部分地方轉企改制企業,中西部地區特別是民族地區文化企業很難得到中央的資金扶持。從事產業經營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更難得到政府的資金扶持。全國民營書業綜合排名第一的山東世紀金榜書業有限公司,主營教輔材料,年銷售額超過17億元。董事長張泉曾多次聯系銀行貸款,但因為品牌價值不能抵押,只能依靠自有資金滾動發展。
企業還普遍感受到增值稅稅負較重。生產民族民間工藝品所需的原材料,多為自然資源或農林產品。但向農民采購這些原材料時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因而原材料交易應繳納的流轉稅自然就轉移到了企業身上。另外,工藝品生產過程中,手工費支出占成本的絕大部分,也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進行抵扣。如手工編織一套蕭山花邊床罩所用針線成本只有大約200元,但人工編織成本費則高達2400元。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齊勇鋒表示,文化產業不僅是富民產業,還承載了文化傳承的功能。因此,不能單純依靠市場,而要在找準市場定位之后,政府給予大力支持,“這也是世界上通用的做法”。
湖南省張家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向曉燕認為,文化產業本身有回收效益周期長等特點,民間資本一般不愿意進入。如果文化產品完全脫離國家投入而進入市場大潮,一些核心價值觀的優秀文化就很可能被異化。因此,應加大中央財政對特色文化產業的投入力度,增強對文化產業的掌控力。
專家認為,資金投入方式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對文化企業、個人工作室進行資金補助、貸款貼息和信用擔保;二是在積極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的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行小額貸款貼息政策;三是對特色文化產業的創意設計、品牌推廣、技術研發、人才培養、市場營銷給予一定資金資助。
張泉等業界人士認為,當前還需要研究知識產權、企業無形資產和影視制作權的質押方式,對的確有收益的文化企業可直接授信,以解決文化產業普遍缺失抵押物、質押物的問題。
產業政策需完善
專家指出,由于起步較晚等因素,我國的文化企業尤其是特色文化企業依然存在“軟小散濫”的問題。規模化和集約化程度不高,產業布局不均衡,缺少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和骨干企業,加上文化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不高,影響了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和產業的繁榮發展。
在江蘇、湖南、江西等地,地方特色文化產業由于生產企業相對分散,產品往往是通過經營戶自己聯系營銷渠道,通過私人方式進行交易,缺乏必要的現代營銷平臺,更談不上規模化和集約化。一些地方只是將生產戶集中到一起,距離現代企業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揚州市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夏林寶16歲學玉雕。他認為,當前我國傳統文化產品營銷最關鍵的問題在于缺乏品牌意識,這成為產業化的一個重要掣肘。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水晶藝術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朱景強介紹說,江蘇省東海縣水晶市場商戶超過400家,但有品牌意識、愿意做品牌的商戶屈指可數,“不少商戶本身不懂營銷,同時小富即安,不愿意在品牌培育上投入資本。”
專家指出,改變特色文化產業守著“金飯碗”討飯吃的局面,必須解決制約產業提升的核心問題,使產業發展規模化、集約化,創新理念,提高營銷意識。建議國家從戰略層面進行頂層設計,改善產業發展的基礎條件,培育一批優秀的文化貿易公司,強化國際市場的整體策劃創新能力、市場拓展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打造名牌產品,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
祁述裕等專家建議,政府應著力加大公共服務平臺和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重點在特色文化產業集聚區,策劃建設一批包括公共技術支撐、投融資、公共服務、貿易合作、人才培養、信息、資源共享、統計分析等功能在內的文化產業綜合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非盈利性的公共服務,為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創造基礎條件。
“農民自己幾乎沒辦法開拓市場,有的地方政府搞網上代售等形式幫助農民銷售產品,有效促進了產業發展。小舉措帶動大市場,成功的關鍵在于與時俱進、因地制宜的政策設計。”祁述裕說。
專家還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進一步培育特色文化產業做大做強。
完善產業政策。建議出臺國家層面的特色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從政策、資金等方面扶持其發展。
搭建服務平臺。盡快建立相關的公共服務管理平臺,探索政府組織、企業參與、行業協會主辦、機構聯辦的管理模式。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立知識產權服務托管平臺,發展服務中介機構。
促進人才培養。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特色文化產業研發培訓基地”,進一步加強高校等相關專業建設,實施激勵計劃。
[關鍵詞]經濟危機;文化產業;經濟拉動
自2007年以來,美國“次貸風波”所引發的金融危機導致了全球性經濟衰退,中國也未能幸免,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8年中國GDP季度增幅依次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劇減至6.1%,二季度稍好,也僅7.1%,形勢不容樂觀.
2009年初的“兩會”期間不斷有代表呼吁:將“文化產業”作為“金融危機時期新的經濟增長點”[1]。此前,學術界對“文化產業”的贊美之詞一直絡繹不絕,諸如“文化產業是全球范圍內興起的新興產業,在許多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P1)、“文化產業以其強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經濟舞臺上展示了自己作為‘朝陽產業’的無窮魅力,并迅速成為21世紀的支柱產業”(P3)、“在發達國家,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點和支柱產業”(P1),諸如此類的話語在其他論述中亦屢見不鮮。文化產業真的能夠有效拉動經濟增長,甚至成為一國經濟的支柱產業嗎?對此,本文持有異議,并擬從外國與中國、理論與實踐的層面,指出前述命題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處.
一、突如其來的“文化產業”
1947年,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的領軍人物阿多爾諾和霍克海默在其專著《啟蒙的辯證法》一書中,將商業化和標準化了的大眾文化稱為“文化產業”,并批評了“文化產業”的平庸、強迫性與單一性。此后英國的“伯明翰學派”盡管得出了與法蘭克福學派不同的結論,但采用了同樣的“理論-意識形態”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亞發表了一個政府工作報告《創意國度》,強調文化產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產業”開始納入政府施政綱領。《創意國度》的發表,標志著人們對“文化產業”的態度由原來的理論性思辨轉向了現實生活中的倡導與扶持。在西方發達國家中,澳洲的經濟與文化實力并不占優勢,因此其政策主張并沒有引起世人太多的關注,直到1997年情況才為之一變.
1997年7月,工黨贏得了英國大選,為了應對當時的經濟衰退,工黨政府進行了機構重組,成立了“文體傳媒部”,力圖將“文化產業”①作為振興經濟的突破口,并組建了一個“創意產業專家組”,進行創意產業界定、創意產業綱要擬訂、創意產業成果計量等工作。1998年和2001年,“文體傳媒部”分別公布了當年的《文化產業行動綱領》,把“文化產業”看作增長最快的部門之一,認為應納入國家的政治議程。在英國的鼓噪下,其他國家也紛紛跟進,宣布發展自己的“文化產業”。一時間,“文化產業”聲名大振.
但是英國政府似乎沒有從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產業,以至于它的后繼者也陷入了同樣的困境。2000年,奧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負責藝術管理的國務卿,他宣稱:在未來的文化和經濟政策中,文化產業是最有前途的行業。在當時的奧地利,沒人真正知道他在談論什么,甚至,連這位國務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產業”到底是什么。雖然“文化產業”已被納入了奧地利文化政策爭論的核心,但并不意味著人們已經搞清楚“文化產業”能夠帶來什么樣的經濟增長、藝術進步或文化發展.
在筆者看來,所謂的“文化產業”不過是從現有的各產業———主要是“第三產業”下屬的各行業中抽取一部分,組成一個“新”的產業形態,使之成為繼一、二、三產業之后的“第四產業”。“文化產業”仍然屬于傳統的三大產業的范疇,只不過在重新排列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質與功能。由于各國/地區對“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國/地區所抽取的“文化產業”的范圍也互不相同(表1)(P53).
表1 各國/地區文化創意產業范疇比較分析表由于各國/地區在“文化產業”的界定上難以達成共識,那么我們有理由質疑:既然各國/地區的“文化產業”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統計數據就難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謂的“文化產業已經成為發達國家支柱產業”的說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當然,我們也應當看到:盡管各國/地區在“文化產業”的范圍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處于各方外延的重疊之處。大衛·所羅斯比分析了幾種“文化產業”的分類模型,發現在確定“文化產業”的范圍時,各方對以下部門沒有疑義:廣播、電影、電視、戲劇、舞蹈、音樂、音像、電子游戲、視覺藝術、廣告、攝影、手工藝、出版。事實上,這些達成共識的部門占據了“文化產業”外延的大部分,從而使各國的“文化產業”統計數據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產業”之經濟拉動作用的經驗驗證
世界各國中,英國在文化產業的理論研究和實際運作方面一直處于前列,因此我們決定“管中窺豹”:以英國作為典型,通過英國“文體傳媒部”的統計數據透視文化產業的經濟作用.
在英國,政府和學術界高調宣揚文化產業的重要性,給人一種任何地方都能發展“文化產業”的幻覺,似乎“文化產業”成了帶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之一,各個地區紛紛宣稱要建立本地的“創意中心”或“文化產業區”,將“文化產業”當作一個應當大力扶持和培養的部門,全然不顧各地不同的工業基礎、資源稟賦和歷史傳統。另一方面,“文體傳媒部”提供的數據表明:在英國各大產業中,“文化產業”的經濟重要性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大.
以2004年為例(圖1),在產生的增加值總額①(GVA)中,“其它服務業”的貢獻超過了2/3,穩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業,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過10%;剩下的農業、采礦、建筑、旅游和文化產業所產生的“增加值總額(GVA)”占總體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屬于“第三梯隊”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隊”里面,“文化產業”才算得上貢獻最大的行業,但從宏觀來看,“文化產業”對整體經濟增加值的貢獻仍然有限。當然,我們不排除未來英國的“文化產業”將成為帶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之一.
圖1 2004年英國各行業增加值占全部經濟增加值的比重
資料來源:英國文體傳媒部
另一方面,從1997~2006年的十年間,英國“文化產業”所產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經濟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終在5%~7%之間徘徊(圖2),雖然有增長的跡象但速度緩慢。依此趨勢,要使“文化產業”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重要因子,還需待以時日.
資料來源:2009年1月英國“文體傳媒部”的《創意產業經濟統計公報》
不但英國的“文化產業”在經濟總量中處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發達國家也大抵如此。圖3來自于英國“文體傳媒部”的統計,刻畫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五個重要成員國的“文化產業”對本國GDP的貢獻,即使貢獻率最高的英國也不過6%左右,其余四國大都在3%~4%之間。很顯然,這樣的態勢難以證明“文化產業”對宏觀經濟成長的重要意義。考慮到各國“文化產業”統計口徑的差別,我們再選取我國香港和臺灣地方政府對主要國家“文化產業”的統計數據(表2及圖4),作為審視“文化產業”的經濟意義的參照。如果說圖3反映了英國人的視角,則表2出自香港人的視角,我們可以從表2得出與圖3相似的結論:美國和臺灣省的“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國家都在3%~5%之間。這樣,無論是歐洲的英國還是亞洲的香港,其統計數據都支持我們的假設:“文化產業”在發達國家/地區經濟總量中的比例沒有人們想象中那么大!但表2也同時表明:“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遠遠快于一般產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觀的增長潛力,這恐怕是世界各國看好“文化產業”的主要原因了,但良好的發展前景并不等于現實,何況目前主要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規模在宏觀經濟總量中的比例偏低.
圖4所選取的樣本中有將近一半來自亞洲,同時也包含歐、美、澳洲的國家,顯得更有代表性。在圖4中,美國和英國文化產業的產值占GDP的比例最大,在5%~6%之間;澳大利亞、韓國、香港、臺灣的“文化產業”產值占GDP的比重在3%~4%之間,只有新西蘭最低,僅1.7%。圖4同樣表明:“文化產業”在各國/地區GDP總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不是“支柱產業”!表2 創意產業經濟價值———所選國家/地區概覽轉貼于
三、“文化產業”之經濟拉動作用的理論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