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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現狀
*縣地處九河下梢,上游每年有大量的工業污水下泄,同時本縣每年廢污水排放總量在400噸以上,其中工業廢污水占廢污水排放總量的90%以上。由于大量排放工業廢污水,地面水、地下水污染嚴重、河道斷流、水體污染,生態環境惡化,地下水水位連續下降,水質由好變壞,引發了一系列環境地質問題,給*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帶來嚴重威脅和破壞。
據20*年度《*縣水資源公報》顯示,全縣廢污水排放總量461.6萬噸,其中工業廢污水420.0萬噸,占廢污水排放總量的91.6%。全縣總入境水量17003萬m3,出境水16446萬m3,入出水量差557m3,主要用于農田灌溉耗于蒸發、滲漏。其中僅滏東排放過境水量(主要為引黃濟淀水量)5748m3為Ⅲ類水,其余11255萬m3為劣V類。據滏陽河小范占監測顯示,揮發酚的超標倍數為97.6,氨氮的超標倍數為41.0,化學需氧量的超標倍數為14.8。工業廢污水在破壞地表水環境的同時,也對地下水質造成了很大影響,通過全縣4眼監測井的分析評價結果看,街關鎮前馬莊站(離主要河渠較遠)評價結果為中污染,其它監測井評價結果均為重污染。主要超標物質為總硬度,亞硝酸鹽、氟化物、氯化物等。全縣淺層地下水平均綜合污染指數為9.44,比上年增加2.16,污染仍呈逐年加重的趨勢。
2、工業污染的危害
工業廢污水對農業、畜牧業、漁業、水利工程等造成嚴重危害,使人民群眾生存受到威脅。由于用污水灌溉,導致莊稼死苗、糧食減產,由于吃了用污染水灌溉生產的糧食,飲用了受污染的水,對人體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近年來,人群中腸道病、皮膚病、腫瘤、癌癥等疾病發病率明顯高于以前。
3、工業污染的防治措施
①建立污水處理廠。呼吁政府和社會,促使產污廠家要建立污水處理廠(設施),生產的污水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不達標不準排放,并做好水的重復利用。
②嚴格實行污水排放許可制度。凡向河道內排放污水的企業,應實行污水排放制度,對排污企業要收繳排污費,實行定期監測,廢污水不達標的限期達標,到期不達標一律禁止向河道排放。
一、環境污染事故的分級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根據程度分為: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的傷殘后果;
3、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
4、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5、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危害;
3、人員中毒死亡;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
三、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方針
堅持常備不懈、統一指揮、上通下達、環保部門和企業及有關部門相結合的原則,協調聯動,聯合處理。
四、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組織及職責
(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組織
*縣成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主管縣長擔任,副組長由政府辦主管主任和縣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具有環境保護管理職責的其它部門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進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負責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等工作。
3、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
4、負責向縣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報告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在應急事故發生期間和應急事故終止后,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的環境監測和環境污染事故性質的認定工作;
6、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的損失測算工作;
(三)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環保部門
主要職責:指導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范圍;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的業務和咨詢;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公安、武警、消防、司法部門主要職責:
負責落實事故現場的各項強制隔離措施;組織事故現場可能受到污染傷害群眾的及時安全撤離;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實施事故現場的搶險救災,保障群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事故調查,搜集和保護事故有關的物證、資料等證據,對構成環境污染事故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交警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污染區的交通管制工作,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優先安排傷亡急救、應急物資運送和人員疏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4、衛生、醫療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事故現場受到污染傷害人員的緊急救治和安排救治醫院,減少人員傷亡;負責污染疏散區人員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工作;指導和協調污染事故善后處理工作;事故中遇難人員遺體遺物的處理。
5、水利、農業、畜牧、林業、土地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環境污染事故區域范圍內流域、水源流量控制與監測,開展土壤、農作物、家禽及動植物受污染情況的監測和調查工作;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與損害評估;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6、安全監管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制定并實施防止環境污染事故危害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與損害評估;協調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7、監察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調查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期間和違規違紀、失職、瀆職案件,嚴肅立案和行政監察對象的責任。
8、財政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保證必要的經費支付,確保突發環境事件所需的裝備、器材等物資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9、民政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社會捐助用于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的經費和物資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員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0、新聞宣傳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環境污染防控科普欄目,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突發事件期間新聞報告的規范管理,營造有利于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11、科技部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防控工作的科學研究。
五、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接報
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采取減輕和消除污染的措施,并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使他們及時撤出危害地帶,同時迅速向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并保證通訊聯系渠道暢通。在接報后,應清楚記錄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物性質、經濟損失和人員受傷害情況,并及時傳達到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同時向縣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二)出動
接到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令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迅速出動,縣主城區范圍在接報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其他地區在接報1個小時內到大事故現場。
(三)現場處理
應急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后,按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工作。對于環境違法事件和行為,首先予以糾正和制止。并根據事故發展情況,結合事故責任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采取緊急的防護措施,控制污染危害的擴大和蔓延。同時,迅速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使他們及時、安全、有序撤出危險地帶,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實施區域隔離、交通管制和人員急救。然后開展污染事故限產勘察、采樣監測、聲像取證等工作,依法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最后根據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情節、危害后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并提出拒絕和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和要求。
(五)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的條件
(1)環境污染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
(2)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再發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健康與環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環境污染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理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應急終止的程序
(1)事件現場經專家咨詢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急終止通知后,現場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后的評估,編制應急評估報告,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五)、報告
環境污染事故查清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作出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危害、采取的措施、處理結果以及遺留問題和防范措施等情況的詳細書面報告,并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縣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報告環境污染事故的詳細情況。
六、后勤保障
(一)物資儲備
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提出的計劃,建立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物資,儲備分為日常和戰時兩級。
(二)裝備保障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需要,加強可靠的通訊、交通、監測、檢驗、鑒定、調查取證、現場處理等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三)經費保障
【關鍵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監測;事故應急管理;
1 引言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是威脅人類健康、破壞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其危害制約著生態平衡及經濟、社會發展。我們不僅要研究如何有效的預防、減少以致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更要特別注意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又如何及時有效地處理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對環境和人身的危害。在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中,環境監測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2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是政府部門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規,進行環境質量管理和宏觀決策,環境科學研究及修訂環境質量標準所必須提供的基礎資料和依據的來源。環境監測是政府授權的公益型行為,環境監測是國家環境保護系統各級監測站的主要職責。環境監測可理解為對環境的監視、測定和監控等。環境監測可以定義為: 為了某種特定目的,按照預先設計好的時間和空間,定期的或連續的對一種或多種環境質量的代表值進行測定,并觀察、分析其變化及其對環境影響的過程,達到監視環境質量的好壞或評價環境污染的程度,進一步預測其變化趨勢,以便對環境質量起到監控作用。環境監測的內容應主要包括對環境質量和環境污染源的物理、化學、生物性質和生態性能變化趨勢的監測等。
3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在瞬時或較短時間內大量非正常排放或泄漏劇毒或污染環境的物質,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給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惡性環境污染事故被稱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環境污染事故,它沒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徑,發生突然、難以控制,防不勝防、來勢兇猛,對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破壞性大,對人民群眾及生物生命安全危害極大。20 世紀 60 年代以來,許多發達國家環境污染進入高發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頻繁發生。其中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不但包括常規性環境污染,也包括由于重大化學品、危險品的生產、運輸、使用和消亡過程中污染導致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
3.1 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特點。
第一、發生的突然性。突發性污染事故沒有固定的排放方式,事故的發生有很強的偶然性與意外性,往往突然形成,污染物排放途徑和方式不定,在瞬間或極短時間內就造成危害。
第二、形式的多樣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包括放射性污染事故、溢油事故、爆炸污染事故、農藥、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等多種類型,涉及眾多行業與領域。
第三、危害的嚴重性。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突然,在瞬時內大量泄漏、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事先沒有采取防范措施,在很短時間內往往難以控制,不僅會打亂一定區域內的正常生活、生產秩序,還會造成人員傷亡、社會財產的巨大損失和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事故的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都較大。
第四、事故處理的艱巨性。因為這類事故通常具有污染范圍大,處理難度高的特點,要根據污染物質屬性有針對性的進行處理,徹底清潔,同時還要阻止污染的繼續蔓延和擴散,因此處理起來任務艱巨。
3.2 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
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具有以下四種類型:
3.2.1 劇毒農藥和有毒化學品的泄漏、擴散。
3.2.2 易燃易爆物質的泄漏、爆炸。
3.2.3 溢油環境污染。
3.2.4 非正常大量排放廢水造成的污染。。
4 環境監測在突發性污染事故中的作用
4.1 事故應急管理。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是指中央及地方級政府和有關組織機構為避免或者減輕突發事件( 有時甚至是危機) 所帶來的嚴重威脅、重大沖擊和巨大損失,有計劃、有組織的制定和實施一系列管理措施與應對策略,包括應急預案、應急處理、突發事件( 或者危機) 的解決與解決后的恢復等動態過程。在任何工業活動中都有可能發生事故,并且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質,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慘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由于自然或人為、技術等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時候,建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已成為抵御事故風險或控制災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關鍵甚至唯一手段。
4.2 突發性污染事故中的應急監測。
4.2.1 應急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是指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之后,為了快速對事故作出反應和處理,需要確定污染物的種類、污染的范圍和程度而對環境進行監測的活動。具體是在事故發生后,由應急監測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采用小型、便攜、簡易、快速的檢測儀器、設備和一定的技術裝備及實驗室手段,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獲取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劑量、污染的范圍及其可能的危害等重要信息。應急監測分為定性和定量兩種,定性監測是為了準確查明造成事故的污染物種類,適用于突發性環境事故的開始階段; 定量監測是為了確定在不同環境介質中污染物的濃度分布情況,確定不同程度污染區的邊界并進行標志的監測。同時,定性和定量監測也可以是查明導致事故發生的客觀條件而進行的監測。
4.2.2 應急監測與事故應急管理。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包括兩個方面: 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與處置; 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中,必須首先找出泄漏源,并采取措施控制泄漏源。除此之外,還應查明污染物的泄露和擴散態勢、影響范圍。充分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泄漏量和污染范圍。環境監測部門應能快速做出應急監測響應,科學的實施監測,并及時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事故污染現狀,為進一步采取應急措施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是事故應急救援的四大基本任務之一。其具體要求就是要針對事故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如果沒有應急監測的實施,就沒有辦法獲得真實的污染情況和污染數據,也就無從判斷污染的程度如何,更無從去談如何控制事故對人員和環境的危害。因此,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是正確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前提。
5 結語
通過應急監測我們能迅速獲得污染事故的初步分析結果,如污染物的釋放量、形態及濃度,估計向環境擴散的速率、受污染的區域和范圍、有無疊加作用、降解速率以及污染物的特點( 包括毒性、揮發性、殘留性) 等[8]。這對于評估事故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整個事故影響區域產生的后果隨時間的變化以及污染事故的有效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另外,這為制定處置措施快速的提供了必要的信息。鑒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應根據初步分析結果迅速提出適當的應急處理處置措施,或者為決策者及有關方面提供充分的事故信息,以確保對事故做出及時有效的應急反應,盡量將事故的危害減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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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有毒化學品、電磁輻射,以及核、生物化學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它嚴重污染事故等。
二、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分級
(一)滿足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
2、有人員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積污染,跨區域污染,并有迅速擴大或發展趨勢的。
(二)滿足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2、有人員出現明顯中毒癥狀的;
3、事件危害影響到周圍地區、經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進一步擴大或發展趨勢的。
(三)滿足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有人員出現中毒癥狀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圍內,經自救或組織救援能予以控制,并無進一步擴大或發展趨勢的。
(四)一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環境污染事件。
三、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市政府、所在鎮(處)、市環境保護局報告。
市政府、鎮(處)政府(行政)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接到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及時動員受到環境污染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四、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系統
(一)市政府成立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和組織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處理處置工作。
(二)發生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由本市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本市指揮部及事故發生地所在鎮(處)在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本市指揮部組成人員: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副市長
成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聯系環境保護工作的副主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維護社會穩定辦公室主任、市辦公室主任、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市民政局局長,市衛生局局長,市建設局局長,市經濟貿易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市交通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監察局局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市電力聯營公司經理,電信公司總經理,移動通訊公司經理,聯通公司經理。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環境保護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環境保護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的工作人員組成。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事故處理的各種信息。
五、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所在鎮(處)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發生較大和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分別通知市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并上報上級指揮部。由指揮長或其授權的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令指揮部成員及市有關單位負責人按應急處理專業組的分工,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及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和環境應急監測設備趕赴現場,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事故處理。屬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在報上級人民政府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后,按上級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10個專業組,各有關部門和專業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各專業組的組成和任務:
1、專家組:由市環境保護局選定專業人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分析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形成原因,預測事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事故應急處理對策,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市環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本區域環境污染控制、環境監測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專業人員組成,負責現場環境監測,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現場保衛警戒組:由公安及當地駐軍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4、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衛生部門、醫療急救中心、事故單位就近醫院等單位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5、交通運輸保障組:由交通、建設、公安交警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相關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種措施。
6、基礎設施保障組:由建設、供電、電信、移動、聯通、公安部門指揮中心和鎮(處)負責人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信暢通。
7、后勤物資保障組:由市指揮部、財政、經濟商務等部門和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急需的資金、物資裝備,負責參加求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8、事故善后處理組:由市指揮部、市維穩辦、市辦、事故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險、環境保護、公安、財政、工會、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損害人員的安撫和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9、事故調查組:由市指揮部、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10、宣傳報道組:由宣傳部門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等的關新聞單位參加,統一報道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危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的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六、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處、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并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的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市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鎮處、各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組織訓練和演練。
關鍵詞:應急監測;工作方法;取樣;監測報告
中圖分類號:P185.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最大的特點在于突發性和危害性。由于事發突然、危害強度大,不僅可能造成嚴重的直接后果。對社會安定也會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必須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理。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能夠在發生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緊急情況下,及時了解污染進展,進而采取正確的處置手段來化解污染和降低損失。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頻率在逐年增加,危害性在逐年加重。因此,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受到更加廣泛的關注。
1 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型及產生的影響
相關部門結合事故發生的原因、造成污染的物質以及事故的表現形式將突發性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分成了4類:第1類,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事件。這類事故主要是由于在生產、運輸、儲存以及使用和排放的過程中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泄漏所引發的;第2類,毒氣污染事件。這是最常見的一類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主要的有害氣體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氫、氯氣、氨氣等;第3類,爆炸性污染事件。這類事故是指由一些易燃易爆的物體引起的火災或者是爆炸所形成的污染事件。此類物質主要有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木材、油漆以及硫磺等;第4類,有些垃圾、固體廢物因堆放或處置不當,也會發生爆炸事故。
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形式有很多種,所包含的污染因素也比較多。一般來說,普通的環境污染屬于常量排污,有其固定的排放方式和途徑,并在一段時間內具有規律性。而突發性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沒有固定的發生方式,難以預測,有較典型的偶然性和瞬間性。并且相對于普通的污染事件來說,突發性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破壞性更強,若沒有事前采取相關措施則很難在短時間內得到有效的控制。
突發性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人類在發展中過度追求高頻經濟回報,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忽略生態環境的保護。近年來頻發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已經造成比較嚴重的環境破壞,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相關部門還需要加強監管力度,對事故的應急監測還需要更多的投入。當然發生事故的原因還有,操作人員的素質問題,化學反應過程的設備老化、交通事故等等。據相關部門統計,1993年發生在深圳市的危險化學品庫燃燒大爆炸時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超過了2億元,其后期長時間的整理和回復花費巨大,間接經濟損失難以估計。除了經濟損失之外,對于污染區和污染區以外的居民會造成一定的心理影響和壓力,對人民正常的生活秩序會有不利影響。特別是造成了人員傷亡的,還會引起糾紛甚至某種混亂,從而危害社會治安。
2 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工作方法
突發大氣環境污染事件之后,在緊急狀態下的應急監測需要簡單有效的工作步驟,以便實現快速、準確、有條不紊的應急監測,在實際工作中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監測的工作方法如下。
2.1 準備工作
應急監測工作一定要在平時做好充分的準備,避免在事故發生時手忙腳亂,對于常見的應急監測準備工作列于表1。
表1 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監測準備工作表
做好以上準備工作的基礎是要建立應急監測組織,環境監測站務必對應急監測這項工作引起重視,要制定監測責任制,配備專人、專用的通訊工具以及交通工具,監測人員要配備專用區域污染事件隱患分布電子圖,專用的取樣設備以及有效的防護設備等。對應急監測工作要設立專用電話,并且配備專人值班,當接到上級下達的應急監測任務或者是接到社會污染事件舉報后,要迅速作出反應,根據舉報情況立刻抽調相關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勘察,對污染區域做好防護措施,然后通過分析現場的情況作出應急監測的方案,并迅速展開對污染物質的采樣和監測。
2.2 現場的取樣和監測
當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監測人員要迅速攜帶專用的取樣工具。儀器和設備趕往事故現場,然后根據污染事件現場的狀況立刻布點取樣和監測,盡量在事故現場就得出監測的結果,其余的項目則應立即送到分析檢測室進行分析,并且要及時、準確的報告分析結果。由于事故發生的現場,污染物的分布極其地不均勻并且沒有規律,因此采樣的點位要慎重選擇,這是準確判斷污染物的濃度分布、污染范圍與程度等級的先決條件。在實際檢測中,點位的選擇要根據以下幾點來分析:第1點,事故類型,污染程度以及影響到的范圍。第2點,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人口密集區等。第3點,事故發生現場的天氣狀況,特別是主意風向、風速及其變化情況。除此之外,布點還要遵循一定的原則,采樣點在事故發生點及其附近、主要附近人群的生活環境、合理設置參照點等。
當污染物進入大氣后,會逐漸地稀釋、擴散、降解和沉降。在進行應急處理之后,污染物的濃度會逐漸降低,所要監測要根據污染物的情況制定不同的監測頻次。頻次的確定原則見表2。
表2 監測頻次確定原則
對于應急監測的質量保障問題,目前我國由于還處在應急監測質量保障體系的初建階段,所以還沒有針對應急監測的質量保障相關文件。因此在此初級階段,加強應急監測的質量保障工作是獲得準確、有效監測數據的關鍵所在。這種質量保障體系應包括監測人員培訓、監測方法、儀器設備、化學試劑、現場檢測以及采樣、實驗室分析、結論記錄、應急演習等要素。這些要素之間有密切的聯系,同時又相互制約。在實際的應急監測中,監測人員要保持鎮定,切不可應為事故情況嚴重而不知所措,盲目增加監測的頻次,反而會有不好效果。要在保障監測質量的基礎之上,去增加監測的頻次,提高數據的可靠性。
2.3 處理監測到的數據并對分析污染的趨勢
在現場監測到數據之后,監測人員將監測到的數據迅速輸入計算機,從而進一步得到監測結果,并且根據氣象條件和資料和大氣污染物的擴散模式,用計算機分析出污染物的擴散趨勢以及影響范圍,從而推測出有可能的造成的危害。這一步至關重要,這是對前期監測工作的提升,將原始的數據經過分析成為可以參考的科學依據,對后面的工作具有指導性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為保證數據的可靠性,除了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和監測工作之外,在進行分析前在可以對數據進行一個簡要的檢驗,然后再進行數據的分析。
2.4 根據分析的結果,整理成監測報告
在監測得出結論之后,要將分析的結果整理成監測報告,對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在最短的時間內送達領導機關,以便領導機關及時作出批示,對污染事件進行處理,盡可能的抑制污染物的擴散。這是應急監測的最后一步,是對所有監測結果的歸納與總結,是一份實質性的,具有指導作用的報告。
3 相關建議
突發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是非常難以預料和防范的,具有很強的隨機性。但是通常在事故發生之后要經歷一段時間污染物才會進入環境,所以及時、有效的預防措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污染物的擴散速度,甚至有可能完全阻止污染物進入環境。
首先,加強宣傳,提高認識。通過相應的宣傳,加強廣大人民群眾對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教育,增加對大氣污染的認識。當污染事件發生時,只要能利用污染事件處理的方法和緊急救援的知識和技能,不僅能有效地降低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也能減少事故現場的破壞程度,方便隨后的應急監測。
重視檔案的重要程度,雖然大氣污染具有很強的隨機性,但是也具有一定的規律。通過對每一次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的記錄存檔,分析、總結其中的規律和相關應急監測的經驗。這一方面可以對今后建立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監測預案起到很好的參考作用,也能將其投入到對應急監測人員的培訓當中。建立大氣環境污染事件監測預案要根據污染源影響程度和范圍、氣象條件、污染源的排放情況、監測的能力和條件來確定。對于監測人員來說要有非常強的快速反應能力,事故發生之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快速準確的監測污染源及其污染物、受污染的程度及范圍;根據大氣擴散模式預測事故發生點污染物的稀釋擴散;通過現場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樣品,進行現場分析污染源或排放口所排污染物在空氣中的濃度。
及時的整理出應急監測報告。這些工作對于整個污染事件的處理具有指導性的作用,報告可以作為政府等領導機關及時控制和解決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提供科學依據,并且可以作為檔案保存,可以對日后發生的類似事件提供參考。
4 結語
總之,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幫助環境監測人員在短時間內科學、客觀、準確地報告污染的實時情況,使政府部門及時高效地判別污染狀況,進而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以確保環境質量的恢復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環境監測部門應該加大對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的研究,盡快完善應急監測處理機制,以降低突發性大氣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
參考文獻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大連漏油事故發生兩月有余,肇事公司一如既往地沉默應對,大連市政府成了信息披露和善后清污的主力軍。即便如此,漁民的油污打撈款也僅發放50%,有關的損害評估和賠償事宜更是毫無進展,受害者訴訟無門,只得走上漫漫維權上訪路。而剛剛近期發生的中海油渤海蓬萊19-3油田海上滲漏事件,從6月21日一條微博曝出至今已經從一起安全生產事故,演變為一起公共事件,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令公眾痛心,相關企業在事故處理中所透出的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國內外案例對比分析表明,在對環境污染的執法處罰方面,我國與國外存在明顯差距。當前我國正處于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企業違規造成的污染事件屢見不鮮。頻繁發生的事故責任究竟該由誰來承擔?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機制來懲處污染企業,遏制污染事故?尤其“十二五”期間,“有效防范環境風險”是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的四大重點戰略任務之一,我國需要在污染損害賠償方面建立健全哪些法律法規支撐?
本文在分析國外政府針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所適時制定的一系列應急管理政策與措施基礎上,概括指出國外環境應急管理機制特點:首先,環境突發事件推動了發達國家相關應急管理機構的建立和加強;其次,環境突發事件促進了發達國家環境應急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和完善;再次,環境信息公開是發達國家有效預防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同時,建立應急管理基金及提供災難損害補償機制是環境應急管理堅實的經濟保證;最后,建立有效的責任與利益分享的市場機制是有效減少環境突發事件風險與影響的必要。為此,我國應該借鑒國外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預警應急管理經驗,更新應急管理理念,加強我國環境應急管理。
國外環境應急管理機制特點
國外尤其發達國家面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經濟、環境及人們生命和健康等巨大損失,深刻反思之后針對國內外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背景制定了一系列積極應對措施,在機構、法律、政策措施等方面逐漸建立和完善了其預防和應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
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推動了發達國家環境應急管理機構的建立和加強
強有力的環境應急管理機構是應對和處理環境突發事件的重要保證。隨著20世紀50-60年代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不斷發生,發達國家不斷建立和加強了國家級和地方級的常規應急管理組織機構。20世紀70年代后美國緊緊抓住了一些有影響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發生的機會,改革和加強相關環境應急管理機構,以彌補當時環境突發事件或環境危機管理機構的缺失。如為預防或應對類似1986年印度的博帕爾災難,美國建立了國家應急反應委員會及地方應急規劃委員會。1970年1月1日,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簽署建立環境質量委員會(CEQ),為總統提供環境問題的建議并審評環境影響報告。這些報告要求包括所有聯邦機構規劃項目和主要環境結果。1970年12月2日,美國環保署簽署法令,衛生教育和福利國家大氣污染控制局(NAPCA)及內務部水質量管理司(FWQA)成立。1979年建立聯邦應急管理局。1990年由國會授權,美國建立了化學品安全和有毒物質調查委員會獨立機構,其職責為調查特別化學品事件及一般性化學品事故,報告及為改善安全狀況提出規章調整等政策建議。
環境突發事件促進了發達國家環境應急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和完善
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檢驗各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完善和符合現實需要的重要標準。在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預警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體系方面,目前發達國家應急管理法規體系已相當健全,并根據應急形勢的發展不斷修改和完善。日本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中,日本政府在震后40個小時內沒有采取任何應急行動,國家的抗震救災行政管理幾平陷于癱瘓。這是日本政府的一次重大教訓。針對這一重大教訓,日本政府全面改組了災害的救援系統。1961年日本國會制定了《災害對策基本法》,并于1995年進行了修改,其主要內容包括:各個行政部門的救災責任、救災體制、救災計劃、災害預防、災害應急對策、災后恢復重建、財政金融措施、災害應急狀態等。這種嚴密的法律,再加上對于各個條款都制定有具體的行動計劃,同時還有其他一些領域的專門性法律相配套,因而形成了比較全面的應急管理法規體系。
環境信息公開是發達國家有效預防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
環境信息公開已成為各國政府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并在環境信息公開化的內容、范圍、能力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長足發展。在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和環境災難經驗中,環境信息公開作為各國政府有效預防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其重要內容。如公開有毒物質的存放和釋放信息,有利于公眾監督,對有效預防環境突發事件尤其重要。
在美國的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法中,要求那些非常危險物質的儲存量超過一定限度的企業向相關機構通報,而且要求相關企業對600多種有毒化學品釋放數量每年進行報告,并將這些報告向公眾公開。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要求在化學品制造或分配之前優先對健康和環境影響進行測試,而且要求保存這些記錄,同時允許環保署通過公民程序執行。美國的有毒物質釋放清單(TRI)要求公眾可以免費獲得有毒化學品的年報。公眾還可以根據記分卡網站(污染信息網站)公布的數據了解其周圍有毒物質的釋放情況(WWW,SCORECARD,ORG)。事實上,許多社區組織已經使用的數據給企業施壓使其減少排放,同時,重要的是,許多企業由于信息公開的要求已經自愿減少了其化學品排放。
建立應急管理基金及提供災難損害補償機制是環境應急管理堅實的經濟保證
眾所周知,環境突發事件的處理需要強大的資金支持。在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預警應急管理政府財力和社會保障方面,發達國家除了由強大的政府財政的財力支撐和保障外,還通過政府、民間機構、市民三者分擔的形式,構建起了一個安全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日本提倡“自救、共救、公救”的理念,由包括居民、企業、NGO、NPO在內的社區和政府共同組成,建立了市民自主應急組織和企業自身應急體系。美國相關法律在這方面也有具體規定,而且事實證明,提前建立特別基金并提供災難補償機制對處理環境突發事件是非常必要的。美國“綜合環境應急、補償和 責任法”中規定建立超級基金(Superfund)為政府處理環境突發事件提供資助。超級基金最初規定每5年基金額為16億美元,并通過對化工產業征收新稅提供資助。1986年超級基金的預算提高到90億美元。
建立有效的責任與利益分享的市場機制是有效減少環境突發事件風險與影響的必要
在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預警應急管理的參與主體方面,發達國家提倡參與主體多元化,危機應對機制市場化。即在環境應急管理中,明確環境突發事故的責任主體以及各方應該承擔的責任與利益分享義務,這樣可以有效預防環境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有效處理環境突發事件。美國“綜合環境應急、補償和責任法”中指定了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責任主體,包括:有毒物質釋放時,設施的所有者和運營者;處置有毒物質設施的所有者和運營者;發生泄漏設施有毒物質的生產者;有毒物質釋放的運輸人員。除此之外還明確規定了事故的擴展責任,包括:任何責任主體都對所有清潔有害物質的清除或補救行動成本負有法律責任;任何責任主體都對所有其他應對有害物質釋放的費用負有法律責任;對自然資源的傷害和損害負有法律責任;對受影響社區執行健康評估負有法律責任。
由此可見,美國“綜合環境應急、補償和責任法”最具威懾力的地方是它認定環境責任具有可追溯性,即如果個體行為造成環境污染,那么該個體需要承擔污染治理的有關費用。這無疑是為很多公司增加了巨大的環境風險,由此企業自身積極要求和推進保險公司提供相應的保險產品,以幫助企業規避風險。這便導致了環境責任保險產品的誕生。多數的環境保險公司都是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因此,發達國家在環境應急管理中,都非常重視市場激勵與約束手段如環境責任保險等金融工具的運用。
(寧陽縣環保局山東寧陽271400)
【摘要】環境污染事故是威脅人類健康、破壞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其危害制約著生態平衡及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本文就針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應用與發展進行簡單的分析,旨在為日后的環境保護工作提供簡單借鑒。
關鍵詞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應用;發展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mergency system inquiry
Hao Wen-juan
(The ningyang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NingyangShandong271400)
【Abstra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 is a threat to human health, an important factor in the destruc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hich endanger the ecological balance and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Therefore, this article on a simple analysis of the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designed to provide a simple reference for futur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Key words】Environmental monitoring;Emergency system;Application;Development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既是日常工作,也是系統工程。隨著經濟、技術的不斷發展,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也應不斷發展和完善,并不斷地推廣與使用。這就要求相關工作者要根據本地特點做好計劃,合理安排,為最大程度的降低環境污染帶來的損失做好準備。
1.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基本概述
(1)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概念。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是一個對日常環境進行實行監測、對突發事件進行報警及環境進行處理的應用平臺。它主要包括五個系統:監控預警系統、現場處置系統、應急指揮系統、決策系統和災后評估系統。
(2)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目的。
近年來,環境污染事故在給人們造成危害的同時,也給大家起到警示作用。如何在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把損失降到最低,使措施有效和安全,是政府處理事故的主要原則。應急監測的主要目的首先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向事故處理的指揮者提供污染物的名稱、性質、污染強度、預計擴散的范圍和時間、可能造成的危害等,使政府用最有效的方法處理事故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安排受到事故影響人群。其次是隨時保持監測狀態,及時報告事態進展狀況。最后是事故處理完以后,監測污染事故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
(3)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作用。
應急監測貫穿突發性污染事故的全過程,其主要作用為:在事故初期,能夠快速定性和定量(或半定量)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污染物種類和濃度,迅速提供污染物的理化性質和污染范圍,快速提出適當的應急處理處置措施,將事故的有害影響降至最低限度;在事故中期,連續、實時地監測突發性污染事故發展趨勢的污染物濃度變化和污染變化范圍。一方面進一步了解污染物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另一方面不斷修正事故處置措施,確保環境安全;最后在事故后期,更夠跟蹤監測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污染范圍的污染物濃度,為污染事故后的環境、生態恢復不斷提供充分的監測數據。
2.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應用
2.1現階段所存在的環境問題。
(1)大氣污染:隨著工業企業的增多,企業的廢氣排放量越來越多,還有人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汽車人均擁有比例也上升很多,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是汽車尾氣排放量也非常大,而且冬季取暖,燃煤過程中更是形成很多廢氣,這些因素都是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這些因素引起了溫室效應,而且霧霆天氣頻繁出現,環境遭到了破壞,而且非常不利于人類的身體健康。
(2)水體污染:水體污染是各種污染物進入了水體,其數量超過了水體自凈能力的現象。當前水體污染來自生活污水及工業污水,一些有毒物質、放射性物質、油類與冷卻水等流入水中,都會造成水體嚴重污染。
(3)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地表的土壤及母質、巖石受到水力、風力、凍融等外力的作用,使土地表層侵蝕和水土流失。由于不利的高強度暴雨、土質松軟等自然因素和亂砍亂伐、毀林毀草、過渡放牧等人類的不合理經濟活動,造成水土大量流失,生產條件惡化,破壞了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2.2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應用。
(1)應用到環保部門:環保監測應急系統能夠對日常環境進行監測和防御,因此,率先被應用到環保部門。環保工作人員根據環境情況建立一系列的應急方案,結合環保監測應急系統,做好防護工作,減低環境污染的程度。
(2)應用到氣象部門:氣象部門肩負著為人們監測天氣狀況的責任。利用傳統的氣象監測工具費時費力,而且監測的數據也不是非常準確,但是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應用到氣象部門,方便了氣象人員工作,而且監測的結果更加準確、無誤。
(3)應用到應急指揮中心:環保監測應急系統中的一個系統是應急指揮系統,因而被應用到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的面對突發狀況最大的困難是如何做好應急指揮工作,然而環保監測應急系統正能解決這個問題,減少應急事件受到的損失。
3.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發展方向
(1)環境應急監測就是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緊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的環境監測。應急監測是做好環境污染事故處理、處置的前提和關鍵,也是善后處理工作的基礎。應急監測預案制定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監測組織機構與應急監測人員職責分工、應急監測設備的配置、應急監測技術支持系統、應急監測分級處理制度,根據所轄區域污染源的特征制定有針對性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應急監測預案等。
(2)由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監測和處理要比一般的環境監測更艱巨、復雜,難度大,要求高,因此需要不斷提高應急監測技術。根據環境保護的發展,對人體健康有影響、難降解、在環境中蓄積效應大,尤其是“致癌、致畸、致突變”的物質、二嚷英類、環境荷爾蒙類、激素類(如除草劑)物質的監測是監測工作的發展方向。如:微量和痕量有害物質的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開發;生物技術的應用;從常量到超痕量進行多成分測量的簡易方法及設備;利用生物傳感器的連續自動監測等。
4.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發展策略
(1)加強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學習。
目前,人類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還不是很了解,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夠熟練掌握。而且系統的結構包括五個大部分,環保監測人員也尚未對整個系統走到了如指掌,應用自如。所以,必須加強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學習,定期搞一些系統的培訓,把環保監測落實到實處。
(2)防護和應急相結合。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需要防護與應急相結合,對突發的應急事件,必須結合當時的環境,從而制定出一系列的應急方案。根據方案,采取有效營救措施,盡最大的努力降低對環境的破壞,減輕給人類帶來的危害。在應急系統建立時,對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危險品做好記錄,同時針對危險品做好防范工作,加強工作人對環境污染的意識。通過相關措施,減少對環境造成危害的機會。
(3)加大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重視。
環保工作是靠大家共同努力的,一個地方受到了污染,不僅是某一企業的責任,政府也在、要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為了環境和人類少受到危害,必須加大對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重視,把它應用到實際中,通過環保監測應急系統實時對環境進行監測,對水土對突發事件采取技術的救援措施,而不讓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空有虛名。
(4)建立優良的決策系統和災后評估系統。
環保監測應急系統在應用更廣泛,發展的更好,必須完善其決策系統和災后評估系統。面對應急事件,最困難的問題就是對事件作出決策和災后評估,良好的決策系統可以幫助工作報告人員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提供一些評估依據,而災后評估系統可以準確的估測出損失,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對災后的重建計劃,做好災后防范工作,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建立優良的決策系統和災后評估系統,可以降低損失,讓環保監測應急系統得到更好的發展。
5. 結語
總而言之,在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的今天,我們必須采取一些實際措施,對環境進行治理,并加以保護。環保監測應急系統的建立,正能加強對環境的保護,符合社會的發展需要,不但起到對環境的保護工作,還能對一些突發事件進行治理。我們必須讓環保監測應急系統良好的發展和應用,確保我國的經濟更快的發展,環境污染程度減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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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環境應急管理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積極推進應急管理整體規劃和應急平臺體系規劃建設,根據 府應急發[ ]4號文件精神,我局 年 月27日至 月14日,從隊伍建設、應急能力、預防預警、應急預案、應急宣傳五個方面入手,認真組織了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自查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了應急隊伍建設。成立了環境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規范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以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控制隊伍為基礎,建立健全了環保內部應急救援隊伍,明確組織、協調、監管職責,使應急管理工作進入了經常化、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軌道。
二、強化了應急能力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專項資金,構建了由環境污染事件響應、信息傳遞反愧應急決策指揮、應急物資保障信息、應急技術支持構成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系統;重視環境應急裝備能力建設,在配備應急車輛、防護裝備和監測儀器等必要設備的同時,加強了環境安全應急技術和應急物資信息的儲備;建立起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并實行動態管理。
三、狠抓了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體系的建設。實施源頭控制,對新、擴、改建設項目未按照規定進行環境風險評價或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該建設項目;建立了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制度和風險源評估制度,今年組織力量對全市環境風險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環境安全隱患1個。對存在風險源的單位,采取了限期完善環境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對限期不能完善或驗收不合格的,實行限產或停產治理;完善落實環境預警監測體系,在香山、石溪濠、老池等關鍵節點設置環境風險預警監測點位并實行市縣(區)兩級的定期監測。
四、健全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并在總結、梳理原有應急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修訂完善了《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范應急處置程序、職責、聯絡方式等內容,確保應急事故的得到快速、高效處置。同時,依托12369環保舉報投訴熱線,搭建了環境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平臺,接警立即啟動應急體系,迅速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置。
五、加大了對環境污染事件防范應急知識的宣傳。通過電臺、報紙、網站、現場宣講等多種形式,開展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提高了公眾的環境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了對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了企業開展救助和自我防護的水平。
關鍵詞:環境風險;風險評估;污染物排放;管理方案
環境風險管理涉及企業管理的多個層面,當前許多企業正在積極實施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這是建立環境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途徑。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如何更好地將環境風險管理與日常生產管理相結合,防患于未然,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這是有效控制環境風險的關鍵。污染物排放風險控制是環境風險管理的核心,本文從這一角度來談談環境風險控制的一些具體做法。
一.污染物排放分類
污染物排放一般指廢水、廢氣、粉塵、噪聲、廢棄物、輻射等污染物質的排放,每個企業隨生產工藝的不同其污染物排放也各具特點。企業污染物排放,可以分為正常污染物排放和異常污染物排放兩類。正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排放為正常污染物排放,由于檢修維護、設備故障、人為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污染物排放為異常污染物排放。為更有針對性的進行污染物排放風險控制,參考可靠性指標管理方法,這里嘗試引入計劃和非計劃異常排放的概念,將異常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分為計劃異常排放、非計劃異常排放和污染事故排放。計劃異常排放指發電生產中由于設備設施維護、檢修等需要進行的,經過預先計劃并受到控制的,可能產生或將會產生的污染物排放。非計劃異常排放是指由于人為、設備故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非預先計劃或未受到控制的,但未造成排放超標或污染事故的污染物排放。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或污染事故的為污染事故排放。
二、正常污染物排放風險管理
目前,企業對正常生產環節中的污染物排放已逐漸給予相當的重視,企業污染治理力度不斷加大,污染物治理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電除塵器、污水集中處理及回用系統、脫硫系統等高效污染治理設施和各種在線監測設備正在不斷推廣使用。只要企業重視環境保護工作,企業生產中配置了必要的和有效的污染治理設施,并確保其正常運行,一般情況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能夠得到較好的控制。
因此正常污染物排放風險的主要控制措施是:加強對排放的監督和監控,確保污染物治理設施的正常投用,并通過清潔生產、技術改進等手段不斷提高企業環境綜合治理水平,使污染物排放濃度不斷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斷減少。
三、異常污染物排放風險管理
1、計劃異常排放風險管理。根據計劃異常排放的概念,要求生產管理部門在制定設備大、小修、定修、臨修和設備維護計劃及擬定相關作業文件時,應對相關檢修、維修項目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根據環境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相應的環境管理方案,內容應包括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風險控制措施等。環境管理方案必須列入相關作業文件包或項目說明書,經審批后執行。對于環境影響不大的項目可以適當放行,但必須加強監控,防止超標排放。(1)為提高工作效率,生產管理部門應根據常規檢修、維修工作項目和內容,編寫典型計劃異常排放管理方案,并列入檢修、維修作業文件包中,經審批后執行。(2)為加強風險控制,對涉及重大環境因素的計劃異常排放,可參照安全工作票制度設立環境風險控制工作票,以確保控制環境風險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2、非計劃異常排放風險管理
相對污染事故排放來說,非計劃異常排放發生的機率更大,也不容易控制,員工容易疏忽,但稍不注意又容易引發污染事故,因此必須加強控制和管理。(1)生產管理和運行部門應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環境風險評估,對環境治理設施、有關管路、關系排放的設備、存在隱患的生產工藝環節進行重點評估,并針對性地制定環境風險管理方案。生產管理和運行部門應加強管理和檢查,減少非計劃異常排放的發生。(2)非計劃異常排放發生后,生產管理和運行部門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事后對非計劃異常排放進行總結和分析,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工作,補充完善相應的非計劃異常排放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防止由于非計劃異常排放導致污染物超標排放和污染事故的發生。對于設備缺陷造成的非計劃異常排放,可通過加強設備維護、加強監控巡查、進行技術改進等措施予以改進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