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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轉型期,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對策
隨著高校校內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為了適應高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新的變化和需求,內部審計亟需轉型。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應由原來只重視監督轉變為監督與服務并重,由原來只重視查賬轉變為查賬與管理并行。正如劉家義審計長指出的“內部審計不僅是現實資產的保護者、財務報表的復核者、會計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因此,處于轉型期的高校內部審計應積極開展以提高辦學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進高校內部科學管理為目的的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工作,在原有“監督”職能的基礎上重點突出“服務”和“管理”的職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十幾年的實踐發展,在對加強高校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隨著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尤其是隨著中層領導干部的定期輪崗、學校組織部門委托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漸成為高校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因此,筆者認為在內部審計的轉型期,我們有必要積極發現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結合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服務、管理”的職能深入思考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一、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流于形式,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立項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較規范的程序:由學校組織部門或其他部門向內部審計部門提出委托,審計部門再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實施審計。但大多數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的時效性較差,幾乎都是“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組織部門往往是在領導干部離任、調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審計委托,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的現象。這一現象導致了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審計結論和評價并沒有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也僅作為干部檔案中的一份“手續”材料而已。
(二)經濟責任不明確,被審計對象抵觸情緒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雖有制定所謂的經濟責任制等規章制度,但由于條例制定部門宣傳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門對新上任領導教育不夠、新上任領導自身不夠重視等原因,大多數領導干部對自身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并不明確。甚至有的領導干部缺乏必要的經濟責任意識,覺得自己沒有承擔什么經濟責任,沒有必要審計。其次,經濟責任制的相關條例內容制定的也不夠具體,內容比較空泛,相關領導干部或審計人員難以參照執行或進行考核評價。另外,大多數領導干部對審計認識也有偏差,認為審計就是來挑毛病、找麻煩的,對審計抵觸情緒較大。
(三)法規制度滯后,審計評價指標不健全
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結果是要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評價,供組織、人事部門參考。要做出較全面、客觀的審計評價,就要有科學的審計評價指標及合理的指標評價標準作為參考。然而,目前相關的法規制度中涉及指標這塊的內容還比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財務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不明確等原因,審計人員獲取形成相關的審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所需的數據比較困難,導致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由于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難度與風險。
(四)審計方法與內容比較單一,審計風險大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主要還是審查賬面資料,審計內容也主要是側重于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和豐富,很多經濟活動并不完全在賬面上反映出來。審計方法果只審查賬面資料,不注重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調查、了解及分析,審計內容如果不相應的擴展到包括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是否科學、內部管理是否有效、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經濟責任審計就無法準確了解被審計對象對經濟活動的真實影響以及應承擔的責任,也就無法對其做出全面準確的評價,加大了審計風險。
(五)審計部門自身因素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首先,目前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受到編制所限,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少。當面臨大面積領導干部換屆輪崗時,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多、時間緊、任務重。因此,在時間較短、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就會出現應付了事、走過場的情況,影響了審計質量。其次,目前高校的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多為財務出身,知識結構比較單一。而經濟責任審計特殊的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要求審計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業務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而言,勢必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再次,由于審計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響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也往往流于表面,對發現的問題不予深究,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也避重就輕,提出的審計建議也泛泛而談,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
二、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重點
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僅僅初步發揮了評價、監督的作用,對促進學校財經、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發揮的還不夠。因此,筆者認為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今后應積極適應內部審計轉型的要求,重點朝著為組織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基礎單位的財經狀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加強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建議的“建設性”,以及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免疫”功能等的方向發展。
(一)加大宣傳,轉變觀念,改善經濟責任審計環境
首先,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快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并對相關法規制度進行大力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讓校領導、相關單位和被審計對象,重新認識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具有“監督”職能,更具有“服務”和“管理”的職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應該是為組織等部門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財經狀況和基層單位管理情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轉變領導、群眾的觀念,積極消除被審計對象的抵觸情緒,努力形成一個“領導重視、群眾支持、被審計對象歡迎”的良好審計氛圍。
其次,貫徹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執行及監督體系。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一般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據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有關內容規定,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并通過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指導、檢查、協調本年度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交流和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困難和問題等。通過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能有計劃的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改善“先離后審”的情況。同時通過相關部門的全方位參與,使其加深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意義的認識,了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難處,能積極給予配合,并且能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進審計內容與方法,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內容應從目前的側重于對包含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內容的財務收支審計、法紀審計,擴展到包含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以上內容的審計,真正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等目的。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在傳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應更加重視調查、分析等審計手段和方法的運用。通過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審前的公示制度、座談會等制度與方法,收集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確定審計的關注點;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簽訂的經濟合同及會議紀要等資料的查閱,結合賬面資料,掌握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及執行等情況。通過以上方法的運用,首先可彌補以往僅限于審查賬面資料的不足,對被審計對象能做出較全面、客觀的評價,從而較好的控制審計風險;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的情況,能為其提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改進管理、規范經濟行為的審計建議
(三)明確領導干部任期目標,逐步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首先,內部審計部門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校新任領導干部的任前培訓。培訓內容可包括:與學校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意義和構建,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個崗位的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通過培訓,讓即將上任的領導干部明確自己即將承擔什么經濟責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進一步明確崗位任期經濟目標,對每一位新上崗的領導干部提出具體明確的任期經濟目標,以便年終或任期結束時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評價,同時也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提供依據。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客觀、公正的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評價,有賴于制定出一套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應充分考慮高校的行政管理體制、財務管理體制,并結合高校具體的財務數據指標,采用定量指標、定性指標、對比性指標和分析性指標并用的模式。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提到了一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定量評價的指標,但這些指標還比較分散、不夠系統,且這些指標可參照的標準值是多少還不是很明確。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學、實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僅要依靠理論研究者,還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者在審計實踐工作中不斷的總結、歸納。
(四)重視審計建議的質量,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一方面是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情況、遵紀守法情況進行評價,另一方面還應通過審計發現基層單位在經濟活動、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與漏洞,為基層單位預防和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經濟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從專業角度提出建議。對于內部審計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審計報告會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癢的審計評價的審計報告更受到學校領導、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的歡迎和重視。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能在審計報告中提出高質量的審計建議,為學校的發展提出“建設性”意見,將會進一步提高審計報告的的質量,大大的促進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對內部審計作為“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的最好體現,發揮了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五)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切實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發展
首先,要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豐富引進審計人員的專業類型。注意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內容的選擇,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和分析判斷能力。其次,注重開展審計人員之間的工作經驗交流,對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和特殊情況進行討論、分析,開拓思路,實現共同提高和進步。再次,要增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強調審計人員應該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職業道德。
參考文獻1 高尚國 建立科學合理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機制 教育財會研究,2008,(3)
2 陳曉芳,桂珍若 關于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理性思考 審計研究,2006,(4)
【關鍵詞】財務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 管理審計
目前我國在會計財務審計上主要包括財務審計、管理審計以及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穩定的環境。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這些基本的審計制度在我國作用愈加明顯。傳統財務審計是客觀真實地評價會計工作的合法性,經濟責任審計則是明確企業領導的職責與廉政,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一、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作用上的相同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各企業的經濟活動變得井然有序,一些以往的經濟違規現象已經越來越少,各企業間和平競爭,共同發展。同時,由此帶來的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深度就不斷提升。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企業獲得信息的途徑變得高效快捷,由此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從財務收支審計來看就是財務信息的實時性以及可靠性都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國企業的財務審計已經實現向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延伸。受當今市場環境的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是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根本保障,只有企業內部管理工作得到改善,經濟效益才能有所提升,于是就需要將企業財務收支轉變為管理審計與效益審計,以此滿足企業在市場環境中的競爭需求,方便企業內部控制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看做是一種針對領導干部的審計監督制度,該種審計方式不僅針對財務事項進行審計,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分析,是一種對事又對人的雙重審計方式。實際審計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更加偏向于對人的審計,其根本目的是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讓領導干部在有效的約束中提高其工作效益。經濟責任審計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及強制性,審計范圍較廣,兼容審計、組織人事、國資監管、紀檢監察和財政監督等綜合性監督方式。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展開,國家相關部門建立了而專門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了有力支持,實現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制化。除此之外相關部門還制定了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審計過程中不同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實現了工作上的協力合作,有效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展開。
從以上陳述不難看出,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都是建立穩定的市場經濟環境,明確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促進全員參與,共同作業。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執行到位,審計調查的科學性、審計方案的可行性、審計信息的準確性、審計成果的轉化都必須在有效監督管理下進行,保證審計工作合理有效,實際提高企業的效率與競爭力。
二、財務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的不同點
(1)審計目的落腳點不同。財務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財務審計對象與財務相關的工作進行真實性與合理性分析,確定其是否符合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奠定基礎,促進我國經濟持續發展,保障國民生活水平。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針對領導個人,通過該審計工作客觀真實的評價領導干部在過去一段時間的經濟責任履行狀況,從狹義上來說可以看做是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評。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真實反映領導干部在審計期間是否出現不真實或違背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并需要對其所作所為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能夠克制領導干部以公謀私行為,為其日后的發展提供參考依據,若在審計中發現情節比較嚴重的經濟違法行為將依法對其進行制裁。
(2)審計內容的側重點不同。根基相關部門的規定,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主要指相關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在其領導部門所進行的各項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該部門的財政支出以及財政收入、企業部門的資產負債、經濟損益等)的真實性以及有效性進行判斷,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判斷該領導干部的行為是否能夠為企業帶來實際經濟效益,且該干部在任職期間是否存在的現象,最后綜合評價該領導干部對企業的實際影響。財務審計則是將審計側重點放在各單位的財務支出以及財務收入上,在內容上更加廣泛,且責任的承擔由整個審計對象部門來承擔,即使明確到部門人員也有主次之分,從這方面來看與經濟責任審計區別較大。
(3)審計方法不同。財務審計過程中的審計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對各種書面材料的審查,主要包括審計對象部門過去一段時間的各種會計財務憑證以及工作過程中的各項報告記錄。書面資料的審計方法多種多樣,主要包括核對法、審閱法、分析法、比較法、抽查法等,驗證書面資料的真實性,并通過對這些資料的審計了解相關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的經營狀況。另一種是對過去一段時間審計對象的實際工作進行審計。實際審計過程中通常將兩種審計方法相結合,從而真實有效的反映審計對象的工作狀況。經濟責任審計則是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的重大決策及主要的經濟指標進行審計與核實,體現廉政、有效、可靠的工作方式。
三、審計項目互動,資源共享
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在存在一定的異同,實際審計過程中都具自己獨特的優勢,因此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可以將二者結合,在審計過程中實現互動,共享審計資源。在審計過程中充分利用現有的審計資料,并結合經濟審計重點內容以及相關領域,在財務審計過程中可以對項目中的重要責任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實現資源有效共享,通過對財務的一次審計能夠得到多項成果。另外還可通過將任期績效評價工作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結合起來,起到良有效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科學發展。
四、結束語
財務審計以及經濟責任審計是我國經濟審計中的兩種重要形式,對企業的發展以及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有重要意義。實際審計過程中必須明確二者之間的區別與聯系,合理有效的利用兩種審計方法的作用,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隨著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各企業的經濟活動變得井然有序,一些以往的經濟違規現象已經越來越少,各企業間和平競爭,共同發展。同時,由此帶來的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深度就不斷提升。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企業獲得信息的途徑變得高效快捷,由此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從財務收支審計來看就是財務信息的實時性以及可靠性都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國企業的財務審計已經實現向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延伸。受當今市場環境的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是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根本保障,只有企業內部管理工作得到改善,經濟效益才能有所提升,于是就需要將企業財務收支轉變為管理審計與效益審計,以此滿足企業在市場環境中的競爭需求,方便企業內部控制管理。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看做是一種針對領導干部的審計監督制度,該種審計方式不僅針對財務事項進行審計,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分析,是一種對事又對人的雙重審計方式。實際審計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更加偏向于對人的審計,其根本目的是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讓領導干部在有效的約束中提高其工作效益。經濟責任審計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及強制性,審計范圍較廣,兼容審計、組織人事、國資監管、紀檢監察和財政監督等綜合性監督方式。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展開,國家相關部門建立了而專門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了有力支持,實現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制化。除此之外相關部門還制定了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審計過程中不同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實現了工作上的協力合作,有效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展開。從以上陳述不難看出,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都是建立穩定的市場經濟環境,明確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促進全員參與,共同作業。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執行到位,審計調查的科學性、審計方案的可行性、審計信息的準確性、審計成果的轉化都必須在有效監督管理下進行,保證審計工作合理有效,實際提高企業的效率與競爭力。
二、財務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的不同點
(一)審計目的落腳點不同
財務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財務審計對象與財務相關的工作進行真實性與合理性分析,確定其是否符合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奠定基礎,促進我國經濟持續發展,保障國民生活水平。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針對領導個人,通過該審計工作客觀真實的評價領導干部在過去一段時間的經濟責任履行狀況,從狹義上來說可以看做是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評。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真實反映領導干部在審計期間是否出現不真實或違背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并需要對其所作所為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能夠克制領導干部以公謀私行為,為其日后的發展提供參考依據,若在審計中發現情節比較嚴重的經濟違法行為將依法對其進行制裁。
(二)審計內容的側重點不同
根基相關部門的規定,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主要指相關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在其領導部門所進行的各項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該部門的財政支出以及財政收入、企業部門的資產負債、經濟損益等)的真實性以及有效性進行判斷,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判斷該領導干部的行為是否能夠為企業帶來實際經濟效益,且該干部在任職期間是否存在的現象,最后綜合評價該領導干部對企業的實際影響。財務審計則是將審計側重點放在各單位的財務支出以及財務收入上,在內容上更加廣泛,且責任的承擔由整個審計對象部門來承擔,即使明確到部門人員也有主次之分,從這方面來看與經濟責任審計區別較大。
(三)審計方法不同
財務審計過程中的審計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對各種書面材料的審查,主要包括審計對象部門過去一段時間的各種會計財務憑證以及工作過程中的各項報告記錄。書面資料的審計方法多種多樣,主要包括核對法、審閱法、分析法、比較法、抽查法等,驗證書面資料的真實性,并通過對這些資料的審計了解相關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的經營狀況。另一種是對過去一段時間審計對象的實際工作進行審計。實際審計過程中通常將兩種審計方法相結合,從而真實有效的反映審計對象的工作狀況。經濟責任審計則是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的重大決策及主要的經濟指標進行審計與核實,體現廉政、有效、可靠的工作方式。
三、審計項目互動,資源共享
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在存在一定的異同,實際審計過程中都具自己獨特的優勢,因此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可以將二者結合,在審計過程中實現互動,共享審計資源。在審計過程中充分利用現有的審計資料,并結合經濟審計重點內容以及相關領域,在財務審計過程中可以對項目中的重要責任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實現資源有效共享,通過對財務的一次審計能夠得到多項成果。另外還可通過將任期績效評價工作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結合起來,起到良有效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科學發展。
四、結束語
【關鍵詞】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模型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復合性審計類型,審計范疇不僅包括財務基礎審計,還包括企業績效評價和經濟責任評價。因此,國企高管經濟審計風險也具有風險類型更多、隱蔽性更強的特點,其審計風險模型也應該與民間審計審計風險模型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和內涵。重新對國企高管經濟審計風險模型進行構建,對于國企高管經濟審計風險的防范具有重要意義。
一、構建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假設
第一,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承擔主體是從事經濟責任審計的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
第二,國企高管經濟責任風險的產生源于國有資產這一特殊受托經濟責任,審計機關代表國家這一特定的資產所有者履行審計評價責任。
第三,審計人員與國企高管之間是一種特殊的審計關系。表現在不是以審計收費的方式進行審計,故由于審計風險導致的審計失敗通常也不是通過經濟賠償的方式進行承擔。
二、構造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基本思路
審計風險的一般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該模型主要適用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模型中審計風險只包含審計查證階段的風險,而不包含審計評價與處理階段的風險。
對于國企高管的經濟責任審計而言,其審計的主要目標應該是評價當事人履行經濟責任效果的好壞,并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必要的懲處。審計人員作出審計評價和處理處罰決定的過程中也會存在風險,即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評價風險是指實施審計后,對被審計的國企領導所進行的評價不準確、不客觀所引起的風險。處理處罰的風險則是有關組織、人事、紀檢部門根據評價不準確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國企領導進行了不恰當的處理或者處罰,導致國企領導采取行政復議,從而導致對審計質量的質疑,形成對審計機構和人員聲譽的損失,嚴重的話可能要承擔必要的連帶責任。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包括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這些風險要素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在這些風險要素中,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是相互獨立的,而評價風險和處罰風險是建立在前兩個風險要素基礎之上的,受前兩個風險要素的制約。
第二,各個風險要素的排列是有規律的。在評估風險要素的過程中,審計人員按照“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罰風險”的順序進行。
第三,各個要素產生的后果不同。重大錯報風險與被審計對象有關而與審計人員無關,而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則與審計人員有關而與被審計對象無關。
第四,審計風險各要素均不等于零,它們共同作用于審計風險。與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不同,評價風險與處理處罰風險之間以及二者與其他兩種風險之間均不獨立。因此,應該在審計風險的一般模型基礎上,加上審計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構成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模型應該為: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理處罰風險。
三、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應用分析
我國現階段進行的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中,仍然采用以制度審計為主的基礎審計模式。制度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評估,主要是結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各個環節進行的,針對各種風險要素進行評估;最后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理處罰風險)確定審計的最終風險,把最終風險控制在審計人員可容忍的水平上。
風險基礎審計模式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方向。在這種模式下,審計人員從企業所處的商業環境、條件到經營方式和管理機制等構成控制結構的內外部各個方面來分析評估審計的風險水平,并把客戶的經營風險植入到本身的風險評價中去。在風險基礎審計條件下,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在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審計準備階段和審計終結階段。
在審計準備階段制定審計方案時,需要對被審計對象的審計風險進行評估。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在這一階段的運用主要是確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在確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時,可以采用一般的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暫不考慮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在確定計劃檢查風險之前,先根據被審計企業的情況,對重大評錯報風險進行評估,確定其風險水平以及不包含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的總體可容忍風險。根據已經確定的風險因素,確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其計算公式為:計劃檢查風險=總體可容忍風險÷重大錯報風險。計劃檢查風險確定以后,再去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收集審計證據的數量,進而確定合理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同時,還要對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進行估計,再根據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確定整個審計項目的可容忍風險水平。
在審計終結階段,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主要用于評價實際終極風險是否低于整個審計項目的可容忍風險水平。先對實際檢查風險、實際評價風險和實際處理處罰風險進行評估;再根據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確定實際終極風險,其公式為:
實際終極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實際檢查風險+實際評價風險+實際處理處罰風險
最后將實際終極風險與整個審計項目的可容忍風險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則說明該審計結果可以接受;若前者大于后者,則說明審計證據不夠充分,需要重新評價各種風險的估計是否恰當,必要時,應追加審計程序。
四、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驗證
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審計風險的構成以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理處罰風險四大要素進行分類為佳。重大錯報風險既包括被審計國企由于某些經濟活動和經濟決策事項責任不夠清晰,某些經濟業務或資產產生錯誤的可能性所導致的固有風險,也包括國企由于內控制度不夠健全或雖有健全的內控制度而未能發揮效果所造成的控制風險,或者由于這兩種風險交織所產生的風險。筆者將重大錯報風險風險系數設置在0—1之間。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后,被審計單位的某些經濟業務或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存在的錯弊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將其風險系數設置0—1之間。評價風險是指實施審計后,對被審計國企高管進行的評價不準確、不客觀導致的風險,它是產生后續處理處罰風險的前提,因此設置的風險評價系數在0~5%之間。處理處罰風險是根據評價結果對國企高管處理處罰不當導致的后續風險,主要是對審計機構和人員聲譽的損失以及國企高管申請行政復議所導致的連帶責任的承擔,該風險評價系數設置為0~2%之間。
下面以某煤炭集團的經濟責任審計為例,說明這一模型的應用。
該煤炭集團是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根據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組安排和2009年省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審計組于2009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對公司董事長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審計。被審計人在位期間存在多計費用,少計利潤以及偷稅漏稅等現象。該公司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可避免出現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四類審計風險,以下從這幾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進行分析。
(一)確定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
審計小組經過研究確定將該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在5%以內,即對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審計評價的正確性上存在95%的把握。
(二)分析重大錯報風險
審計人員聽取了被審計人的述職報告,并進行了談話,了解到在經營過程中加強了內控制度建設和財務管理,重大經濟決策程序規范,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合法、有效;被審計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嚴于律己,且對干部職工也要求嚴格;被審計領導能夠做到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能夠很快執行領導意圖,但對觸及財經法規問題,過于靈活。該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一套內部控制制度,但個別制度的執行力不夠,出現出借違規資金、基本建設項目審批不嚴,出現概算外工程以及對子公司監管不嚴格等現象。通過對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測驗,了解到個別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得不夠及時或失效。比如違規出借資金長期未能收回,在資產管理中,應收款長期掛賬未能收回,成為不良資產。
遵循穩健性原則,審計人員將該公司的控制風險確定為中下水平風險,將在更大的范圍內進行內控的穿行測試。測試后,發現85%的業務能夠按規定程序執行,審計小組決定將該風險設定為15%。
(三)確定檢查風險
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公司采用抽樣審計方法,對一般賬面采用10%的抽樣范圍,對重大經營決策、重大投資項目等,擴大抽樣范圍達到50%。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公司進行實質性測試,針對會計報表采用分析性復核、余額測試等審計技術。其中分析性復核主要側重于總分類賬余額的總體合理性,余額測試側重于對期末各總分類賬余額的核實,特別是對重大投資項目或重大經營決策業務的實質性測試檢查,以降低檢查風險。因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保證程度越高,其所需抽取樣本和收集審計證據的數量就越多,因時間緊、人員少,還未實行審計技術的信息化,因此審計人員考慮效益成本原則,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為20%。
(四)估計評價風險
審計人員對員工隨機抽樣調查將總體范圍控制在40%,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一般職工再按比例進行抽樣,在領導能力方面、制度建設與執行方面、廉潔自律方面、檢查監督等方面進行調查題目設置,這樣可以在較大范圍內得出比較準確的評價。被審計人在任職期間,推動企業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企業規模、經濟效益和綜合競爭力跨上了新的臺階,年均主營業務增長率保持在40%以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為127%,履行經濟責任總體上是好的,得到班子成員和廣大干部職工的廣泛認可。但由于所處行業的特殊性,評價指標設置得不夠全面,重要性程度不能得到滿足,因此將評價風險估計為2%。
(五)估計處理處罰的風險
審計人員通過對上述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和評價風險的估計和分析,對被審計公司的財務收支審計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風險有了較好的把握,同時也對被審計人履行經濟責任的評價風險作了充分的估計。基于此,審計人員對審計評價失敗,導致對被審計人造成處理處罰不當以致引起被審計人申請行政復議,從而造成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名譽受損或者承擔相關責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給出的處理處罰風險為1%。
(六)匯總分析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通過對該公司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的分析,按照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公式,實際終極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實際檢查風險+實際評價風險+實際處理處罰風險,得出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為6%,該風險在超出可接受的范圍內,應擴大抽樣和測試范圍,直到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五、結論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產生不僅與審計環境的復雜性有關,也與審計人員的個人素質及職業道德緊密相連。因此不管是審計風險的規避,還是審計風險的構建都應當建立在細致分析被審計對象所處經營環境、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業能力以及審計工作審慎性的基礎之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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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消防部隊 反腐 審計 會計 管理 科學發展觀 部隊建設
引言
前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最愛說一句話:“審計就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也有人說,審計是反腐工作的“偵察兵”,事實上,審計本質上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那么如何發揮消防部隊審計工作的職能作用,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積極效應,對消防部隊的健康發展也就顯得尤為重要,在此筆者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加強審計組織領導
審計部門雖說是權力部門,但是審計工作卻是得罪人的,審計人員的工作對象往往是自己的直接領導或是為消防部隊奉獻多年的老干部,所以只有消防部隊各級黨委能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把審計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軍政主官要經常過問審計工作,形成主官親自掛帥、分管領導直接抓、審計部門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在審計工作遇到的困難時,為審計人員履行職責提供良好的環境,消防部隊的審計工作才能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推動審計工作取得新建設和新發展。
二、理順審計工作體制
要認真貫徹部局《關于明確公安消防部隊總隊審計處隸屬領導關系的通知》精神,各支隊級單位均要調整審計部門隸屬關系和人員分工,審計機構、人員和審計業務工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歸口政治部門管理,逐步建立機構設置合理、編制人數適當、人員知識結構全面、適應消防工作發展需要的審計組織體系。要積極探索實行審計工作責任制,落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審計、干部、紀檢、后勤等部門的職責,構建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分工負責的經濟責任審計協作機制。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審計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只有具備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會計、審計人員才能勝任,特別是隨著經濟犯罪高智能化、隱蔽化、網絡化趨勢的到來,對審計隊伍建設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單位要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熟悉審計和財務業務工作的優秀同志配備到審計崗位,并鼓勵、支持審計人員參加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學歷再提高教育,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審計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為杜絕“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總隊審計部門為充分調動兼職審計員的工作積極,可以對支隊級審計工作開展評先創優活動,通過表彰、宣傳在審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同時對工作標準不高、作風紀律不嚴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營造爭先創優的審計工作氛圍。
四、加大審計工作力度
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積極將離任審計向任期審計轉變,前移審計關口。扎實開展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實現從真實性審計到效益性審計的轉變,注重加強對管理效益的評價,強化經費預、決算審計,逐步解決經費預算過粗、分配不透明、使用分散、變通隨意性大、管理不善、決策失誤等問題,確保經費保障的重點落實到基層建設和事業任務上,促進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執行的嚴肅性和結果的效益性。切實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資采購的審計監督,努力維護部隊經濟利益,要進一步規范采購審計監督機制,積極開展對采購活動的審計監督,通過對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資采購的審計監督,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違紀等腐敗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浪費。開展預算外經費專項審計,促進部隊預算外經費管理規范化、效益化。重點審查預算外經費收入的合法性、合規性,審查預算外支出的合理性、效益性,是否存在收不抵支問題。
五、完善審計制度機制
各級消防部隊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推動審計工作發展,各單位結合《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和《公安消防部隊審計公開暫行辦法》制定適合本級的制度規定,使審計程序更加規范、評價更加客觀。健全定期審計制度,這是衡量審計工作是否正常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推行審計結果公示制度,通報公布制度在部隊內部的借鑒和運行,對擴大審計工作影響,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促進問題整改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落實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果通常能反映一個單位經濟工作的的真實情況,能反應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運用好審計結果,將能對反腐工作起到積極的引導和啟發作用,從而實現審計工作與反腐工作互促雙贏。
六、總結
對于腐敗現象一定要通過法律給予嚴厲懲處,而通過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加強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抑制腐敗現象產生,有利于保證我消防部隊的純潔性,更好的做到為人民服務。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地勘單位;經濟管理;措施
一、新形勢下加強地勘單位經濟管理的重要意義
地勘單位的基本屬性是生產型單位,具有直接的生產性和社會公益性。但在不同經濟體制下,人們對其兩重性的認識是有差異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其社會公益性占主導地位,因而執行與企業管理體制對立的國家事業管理體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則更突出地體現了其直接的生產性,因此呼吁變事業管理體制為企業管理體制,提出了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方向,并迅速以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的過渡形式步入實施。這樣,隨著管理體制的轉變,地勘單位與主管部門的職能及其之間的關系必然發生一些重大的變化。因此,必然重新調整和規范經濟管理職能,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目前我國地勘單位經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生產經營出現危機。今年以來,全國工業經濟緩中趨穩、穩中有進,結構調整穩步推進,但經濟運行中許多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下行的壓力也依然存在。行業生產經營狀況十分困難,房地產投資回落等使整個經濟面臨下行的壓力也依然存在。地勘單位的主要生產經營業務與煤炭、鋼鐵、有色金屬、房地產等行業相關度較高,這些行業不景氣導致相關項目減少,地勘經濟進入新常態,一些單位生產經營難度加大。
2.對新形勢下產業結構的研究不夠深入。我國當前的經濟形勢和環境下,大部分地勘企業都沒有進行產業結構的變化研究,或者是有研究,但仍存在多元化的產品格局布局不均衡等諸多問題。尤其對于市場項目復雜的產品結構缺少合理的規劃、成本管理、預期收益等,使得眾多內容都沒有一個完善合理的規劃,最終就形成了項目運營成本過高,收入過低,而且項目運營過程中的各項投入所耗費的非經濟資源過重,在單位內部形成一種嚴重內耗。
3.經營管理者的經營管理水平有限。管理者的經濟管理水平有限,在一些規劃上就可能出現不周全的情況,盡管有些單位也能夠較好的經營,賬面的營收比例也能夠維持正常的情況,但是資產比例卻嚴重失衡,例如應收賬款、存貨資產的占比過大,使得經營過程中可以動用的周轉資金不足,導致循環性的運營障礙。也有一些管理者能力有限,導致在一些糾紛中無法占據有利地位,最終對地勘單位的人力、物力等造成重大的損失。
4.競爭環境更加復雜。一是多數地勘單位業務結構相近,各自的競爭優勢和特色不明顯,在相同的目標市場上同業競爭激烈。二是一些大型礦業企業已經組建了自己的地質勘查隊伍,壓縮了地勘單位的市場空間。三是民營的地質勘查、巖土工勘、測繪、鉆探施工等經濟組織日益增多,與地勘單位主業相關的社會市場競爭加劇。在一些市場面上,民營經濟組織低成本、運作靈活等優勢,正在削弱地勘單位的競爭力。
三、加強地勘單位經濟管理的具體措施
1.明確地勘單位內部管理目標。首先,提高地勘單位產業化、市場化的程度。要想提高地勘單位的經濟效益就必須保證地勘單位實施企業化管理模式,走產業化道路,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積極構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市場主體。為此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地勘單位的事業機制與資本運作的矛盾、地勘單位在處理固定資產的權限問題以及單位所用于礦業權、土地權的歸屬問題;其次,構建多元化的投資主體。地勘單位要進一步明確產權,深化產權改革,積極借助國家的宏觀政策爭取民間資本的投資,從而建立具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地勘單位制度,形成相互制約的治理結構,將單位的經濟效益與員工的個人利益相掛鉤;最后,管理與改革同步推進。地勘單位進行的一系列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單位的經濟效益,而每一項改革方案的出臺,必須要依靠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因此要想明確單位內部管理目標,就必須要依靠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創建一套科學的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管理制度。
2.深化地勘單位制度改革。解決地勘單位人的問題是提高單位經濟效益的首要問題,要改變傳統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就必須通過一系列的人事改革制度組建一支強大的人才團隊。首先,要在人才培養、選拔上下功夫,建立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采取崗位競爭制,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地勘單位要按照個人專業技能實施競爭上崗,實行聘任制,打破傳統的“鐵飯碗”模式,形成收入靠實績、獎金看效益的機制;其次,建立完善的激勵制度。有效的激勵制度是留住人才的關鍵,地勘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的激勵制度,形成以物質獎勵、精神獎勵以及多種獎勵形式相結合的激勵制度,最大程度滿足不同崗位人才的需求,增強他們對地勘單位的歸屬感;最后,建立地勘市場營銷管理團隊。在市場環境運作下的地勘單位要提高經濟效益就必須實施走出去戰略,及時地掌握地勘市場的需求信息,積極主動地爭奪市場、占領市場。傳統的等、靠模式已經不能帶動企業的發展,因此地勘單位必須建立一支熟悉地勘市場、懂得資本運作的專業營銷團隊。
3.建立完善的單位經濟責任審計。一是完善“主輔分離”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能夠促使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主輔分離”是針對當前地勘單位以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為主、工程勘察與施工為輔的經營管理模式而言的,基于此種經營現狀要求地勘單位要對單位的不同性質的經營數據等信息進行區別統計與對比,以便及時地發現問題;二是完善地勘單位會計制度。由于地勘單位業務種類的增多,對地勘單位的會計核算的要求也就越高,但是由于地勘單位仍然采取傳統的會計制度,導致其會計核算已經不能滿足單位業務的發展要求,地勘單位要修改與完善地勘單位會計制度,加快與企業會計準則的接軌;三是建立完善動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改變地勘單位被動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局面,就必須完善主動的經濟審計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置于單位領導任期內的工作的常態化,同時加強對相關檔案的管理與運用。
4.完善地勘單位績效工資體系。地勘單位要結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制度。把獎勵性績效作為撬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杠桿,建立有激勵,又有約束的收入分配機制。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把獎勵性績效與單位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個人業績、崗位職責、工作效率等方面掛鉤,最大限度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效率和效益。一是實施績效工資與清理規范津貼補貼相結合。雖然各個地勘單位普遍實施了績效工作,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中其將績效工資看作是一種變相的福利。地勘類事業單位在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績效工資的相關規定,對各類津貼補貼進行清理規范,真正將績效工資落到實處;二是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確定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制定崗位說明書。進行崗位評估,確定績效工資分配;三是實施績效評估。通常情況下要進行員工自評、群眾評議和上級評估三個步驟;四是績效反饋。通過以上各個環節對員工績效評估之后,各地勘單位人事部門必須組織與員工進行面談溝通,及時反饋考核結果,以保證績效考評結果推動績效管理,帶動員工提高工作能力。
5.采用多元化戰略。采用多元化經營戰略,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是地勘單位跨越發展的有效途徑。市場低迷時也正是選擇項目、新上項目的有利時機。地勘單位選定多元化經營項目后,要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籌融資,推動項目順利實施,為保持地勘經濟穩中求進打基礎。實行多元化戰略,可以避免單一經營的風險。地勘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在嚴謹可行性論證的基礎上,進入不相關的新領域建立新經濟增長點,形成地勘主業與其他產業相互支撐的產業結構,有利于單位長期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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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村級財務管理一直是廣大農民最為關注的熱點,它不僅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基層組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也關系到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開展正常業務年度審計、農村干部任職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重點審計,不斷擴大村級財務的審計覆蓋面,加強審計監督力度,有利于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的約束機制,有利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融洽干群關系,促進集體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明確村級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這次村級財務審計既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財務預決算、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債權債務、上級撥款等村級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要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如集體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使用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進行專項審計等。
1、集體資產處置。重點審計村集體企業改制破產,以及其它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看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行為,有無變相長期占用集體資產的問題。
2、債權債務管理。主要審計村舉債是否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款現象;是否擅自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抵押,導致新增債務的產生。
3、土地發包承包。主要審計機動地、山林、水面及“四荒”等資源性資產的發包是否采取招標、拍賣、租賃、參股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是否簽訂規范的承包合同;村級基建工程是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承包和“以權”承包等問題。
4、專項資金管理。重點審計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惠農政策性資金發放情況等。
一、事業單位財務專項資金檔案管理的意義
財務專項資金檔案管理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于四個方面:一是響應了國家法律的號召,嚴格貫徹執行《檔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會計法》等,這對國家相關單位提升依法治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二是有效的提升了事業單位工作效率,在經濟新形勢下,單位資金管理逐漸呈現出復雜化、多維化的特征,且網絡經濟的滲透使得傳統簡明化的檔案管理辦法逐漸在子系統與細節處理方面呈現出一系列問題;三是益于單位管理者更準確、快速的做出決策,清晰、如實的歸檔可以使得管理者快速獲得決策的一手資料,更益于財務計劃制定、預算編制、財務問題提煉、糾正等;四是檔案管理的細分化、信息化、嚴格化更便于各部門工作人員快捷的查找歷史資料,獲取有效信息。因此,無論從國家政策層面,還是單位內部利益層面,檔案管理均具有深遠意義。
二、事業單位財務專項資金檔案管理現狀
(一)檔案管理傳統化
互聯網經濟下,檔案管理也需要實現網絡化。但目前許多事業單位尚未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模式,未能與數字化信息技術相接軌。這種傳統化主要表現為系統信息化和財務人員信息化兩方面:一是檔案管理方式過于陳舊,個別單位仍然沿用上世紀90年代的手工記賬、整理、歸檔方式,且仍采用紙質檔案形式,這樣既不安全,又占用庫存成本,部分單位雖然采用微機操作,但缺少輸出設備;二是檔案管理人員老化,信息技術要求單位人員必須具有現代網絡技術操作能力,而當前的事業單位檔案管理通常是準退休人員,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單位難以實現財務人員信息化。
(二)監管片面化
監管是單位防范檔案管理風險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之一。但事業單位當下呈現出三方面不足:一是監管設備落后,在大數據智能時代仍然采用手工簽字的事后監管方式,顯然已經落后于部分違規手段;二是違規代價小,公款私存現象近幾年雖然加大了懲罰力度,但仍局限于任中監管,未延伸至任后;三是監管主體只是財務部門或審計部門,難以形成監管的長效化、常態化,甚至財務部門或審計部門作后,監管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三)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
事業單位中有兩種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現象:一是白條抵庫現象,這就使得財務賬面金額大于實際庫存現金,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賬實不符,難以入檔,尤其此類現象發生在跨會計年度期間,檔案管理更加復雜;二是公款私存現象,主要表現為專款挪為私用和專款挪為其他項目用,這直接導致會計檔案賬證、賬實、賬賬均不一致,甚至出現跨項目入賬,使得檔案管理難度呈現幾何級增加。
三、規范和加強事業單位財務專項資金的檔案管理策略
(一)搭建與維護信息管理平臺
信息系統平臺搭建主要著手于財務人員信息化和業務處理信息化兩方面。首先,單位必須招聘年輕財務人員,實現新老交替,強化財務人員網絡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部門領導必須重視檔案交接、保存、銷毀環節,嚴格把控管理信息系統登錄權限,同時必須保障電子賬簿與紙質賬簿雙管齊下,這益于保障檔案安全;定期培訓單位老員工,加大繼續教育力度,強化檔案管理服務能力和信息應用能力,專業上鼓勵老員工帶新員工,信息系統操作上鼓勵新員工帶老員工。其次,單位必須加大信息技術投入,加快實現單位內部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線上信息傳遞、實時獲取信息,增強電子檔案、電子賬簿在部門內部的傳遞、使用頻率;強化內部信息技術風險防范意識,組織開展部門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風險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統開發以及測試和維護、信息科技運行、信息科技外包等方面內部控制,建立健全風險狀況的防范機制。
(二)創新監管機制
檔案管理的規范與強化需要借助監管機制的創新,這主要體現于三種機制創新:一是科技監管機制創新,積極拓展和提高計算機在檔案管理監管領域的應用和使用層次,搭建業務數據平臺,實現會計、稽核信息系統與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傳輸與對接,促進各類業務數據的共享與監測,加快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業務分類監管模型,通過數據+模型分析的數據化監管模式,查找線索、確定重點、精確范圍,實現實時監控、動態監控。
二是聯動監管機制創新,實施重大項目聯動監管機制,在部門間充分實現橫向、縱向的協調配合,共享監督成果,一方面建立檢查聯動機制,強化檔案管理、會計、審計等各部門間的溝通交流,有效整合各自資源優勢,共同參與項目檢查,形成監督合力;另一方面建立監管與業務部門間檢查成果的相互反饋機制,實現有效的互補。
三是違規機制創新,以經濟審計為切入點,推進監督全覆蓋。積極穩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使經濟責任審計從離任審計向任中審計,從事后監督向事中、事前監督的轉變,實現審計監督的常態化、長效化,促進部門領導主動作為、有效作為。一方面單位必須建章立制,夯實基礎,另一方面要把握重點,有的放矢。以檔案流程設計為主線,突出重點機構,以風險為導向,突出重要環節,對不同部門歸檔時間、準確性、分類有效性配以相應的評價標準,強化違規機制的目的性和針對性。
(三)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及其相關工作領域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的強化和規范涉及的不僅僅是檔案管理部門,它還涉及到各類業務部門。因此,必須建立健全相關部門的管理制度。主要著手于以下三方面:一是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建立專項資金反饋制度,有結余或未投入項目的專項資金必須上交,將專項資金用于固定資產購置、工程項目改造等,必須統一按照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核銷;二是積極落實《檔案管理辦法》,設計檔案歸檔流程,會計等相關部門自覺對信息分類,嚴格記錄檔案查詢、入檔、銷毀等環節,且一切記錄均要按照單位制度進行備份;三是規范檔案管理程序,檔案管理的移交、存檔、銷毀等必須在部門領導監督下進行,如果存在只交接內容、沒有明確義務與責任的情況,則要對監督領導、交接人員一并處罰。
【關鍵詞】 二級學院; 財務內部控制; 內部審計監督
隨著我國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高校日益向綜合性、專業多元化發展,依托專業設置的二級學院呈擴張式增加。二級學院作為高校教學科研的實體,是高校重要的有機組成部分。然而,筆者從高校內部控制評審實踐以及查閱相關文獻發現,高校財務內部控制管理的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二級學院。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普遍存在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控制薄弱等諸多問題。研究如何提高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實現二級學院與其母體高校的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高校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本文所指二級學院是指公立院校按學科專業設置的下屬二級公辦學院,區別于一般所說的有獨立法人身份、實行獨立核算的民辦獨立學院。總體而言,隨著教育事業的迅猛發展,學校及學院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取得了實效:學院財務管理的規范性、計劃性、責任制逐步提高;學院領導層內部管理控制意識不斷增強;學校及學院內部的管理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執行,財務內部控制的關鍵環節如專項經費使用范圍控制、日常工作和會議記錄控制、票據規范性和完整性控制、費用性開支項目及標準控制、成教創收核算及雜費收取管理控制、資產日常管理控制等實施基本有效。
我國高校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在取得較大成績的同時,還存在著亟待解決的問題:
第一,學院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學校全校性的財務規章制度都比較健全和完善,但在逐步下放財權給各二級學院時,相應的二級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卻未完全形成。雖然二級學院根據學校相關制度和本院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但大部分學院財務管理制度都較為籠統,內容簡單,主要控制環節及具體要求不明確,可操作性不強。
第二,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控制薄弱。學院一般按照學校要求按使用性能將固定資產劃分為行政、教學科研兩類,有人員專職管理。行政設備的管理目前基本限于卡片管理,管理人員換崗、資產調劑調度大部分未及時到資產處辦理變更手續,資產的賬、卡、物控制脫節。實驗室使用記錄普遍只記錄日常實驗教學外的使用情況,而且內容較為簡單,如只登記了課次,無使用儀器設備名稱記錄,未真實反映實驗器材實際利用情況,也不利于向校內、校外有關部門真實反饋儀器設備管理使用信息。
第三,財務報賬票據不規范。學校相關的財務報賬規定落實執行較差:一是有關餐費、辦公用品、書籍(資料)報賬的手寫發票極不規范,這類票據一般只填寫了金額和品名,與發票應準確填列“客戶、時間、品名、單價、數量、金額、財務章、開票人”八要素的要求相差甚遠;二是使用個體戶私車的報賬票據較亂,只有個別票據是在稅務局代開,大多數取自某些小酒店、小商店,增加了經濟業務真實性審核難度;三是的士票據報銷量大,且較多票據日期與報銷單據填列日期不符。
第四,費用性開支失控。各個學院普遍存在開支標準失控,開支事由審核不嚴,報賬票據隨意的現象,突出表現在招待費開支超出內部管理規定,差旅費報銷票據不完整、不規范,用車費開支較大等。同時,對于專項經費也存在使用范圍失控的現象,如在教學業務費中開支辦公經費、招待費、電話費、資料費等,不少學院在實驗材料費中領用辦公用品、開支辦公經費,在學生經費中報銷大量的士費。
第五,文件記錄內容不詳實。會議記錄對研究事項反映欠完整、質量普遍不高。抽查的財務管理工作、年終分配會議記錄中,有關會議主題內容、個人發言要點、會議決議及具體執行要求等普遍記錄不全,或意思表述不明確,特別是操作性條款記錄過于簡單。
二、高校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問題的成因
二級學院內部控制問題形成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綜合起來大致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內部控制先天不足。對于專業二級學院,我國高校一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校、院兩級財務管理體制,即在統籌安排的前提下,二級學院具有一定的財務自,這是內部控制實施的基本依據。然而,具有這種“有限獨立性”的二級學院容易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局限于本學院的發展需求,輕視甚至忽略內部控制的要求,其業務處理常未能從學校整體發展的視角出發,作出有利于全局的決策。二級學院在資源的配置、使用還是制度的執行方面往往都較為片面和被動,內部控制在實施過程中往往缺乏動力,存在先天不足。
第二,內部控制意識淡薄。首先,學院領導對內部控制重視程度不夠。單位負責人是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的有效責任人,然而,當前二級學院管理層對內部控制認識普遍存在偏差,認為內部控制就是一堆手冊、文件和制度,更為嚴重的是有章不循,執法不嚴,使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在經濟業務活動中甚至以強調靈活性為由而不按規定程序辦事,使內部控制制度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其次,學院將內部控制歸為學院財務管理部門的責任,沒有認識到內部控制不僅僅是財務、審計等少數部門與工作人員的事,更是一個需要所有二級學院及其他各個職能部門積極參與的全員性、全方位的工作。最后,學院內部控制相關工作一般都未設置專職人員,而且相關工作人員因為自己工作不受領導重視,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態度也不夠認真。
第三,內部審計監督不力。高校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但這一內部控制重要方式的職能發揮不盡人意,主要表現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效果不理想,失去應有的監督作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及獨立性不高。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困難重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先離后審,審任脫節”的工作現狀。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是干部離任后,組織人事部門才委托審計部門進行審計。經濟責任成了事后審計,這使審計工作陷于被動,對查出的問題也不好處理,審計結論難以落實。二是經濟責任劃分困難,特別是任期經濟責任難以界定,因此難以作出準確的審計評價。內部審計人員方面,由于高校屬于“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小社會、我國“人情化”社會的特點,導致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原則難以得到充分發揮,致使其失去了應有的監督作用,而且內部審計隊伍中,不少人員為照顧性安排,學歷層次不齊,所學專業以會計專業居多,專業審計人員較少,因此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不高,從而也造成監督能力下降。
三、加強高校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管理的對策
鑒于以上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為加強高校二級學院財務內部控制管理提出以下對策:
第一,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意識。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經濟組織管理的每一個環節,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基礎。隨著學校校院體制改革的啟動,學院具有了充分的財務、辦學自,經濟活動的日常管理更多的由學院自行把關,內部管理控制日顯重要。學院應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管理意識,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報賬會計、規范日常基礎工作等方面予以重視,以提升學院管理質量和水平。
第二,強化學院層面預算和核算。經費預算是財務管理的第一步,只有在科學、合理、完善的預算框架下實施的經濟活動才能有助于學院各項目標的實現。核算則是對經濟活動的事后反映和監督,及時、準確、全面地核算能適時向學院領導反饋本院財務狀況,有利于學院合理安排整體工作。建議學院對各項經費來源及使用(如:學校撥付經費、成教創收收入、其他收入等),分類進行詳細流水記錄和核算,做到經費專款專用,規范使用。
第三,修訂完善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制度。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學校規模的擴大,經濟活動更具多元化、復雜化。學校現行財務、資產等管理制度中有關處理程序、規范要求、開支標準、審批權限等方面存在不適應學院經濟發展的規定,建議學校以財務、資產管理部門為主,教務、審計等職能部門參與,全面修訂完善學校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以達到規范管理,促進發展的目的。
第四,進一步加強財務部門的服務和監督職能。一是建議學校要求財務部門組織對學院領導及報賬會計的定期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內部控制管理知識、各項經費管理及財務報賬要求等;二是建議在下達經費時將每項經費的管理使用要求也一并印發,以便學院遵照執行;三是加強對報賬票據、收費規范性的審核和監督,確保學校經濟活動合法、規范、有序。
第五,定期檢查評價,確保廉政建設制度、財務、資產、實驗室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學校應定期對學院進行制度落實執行的檢查評價,充分發揮財務、資產、教務、審計等職能部門的監督、指導作用,實現制度管理、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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