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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的《企業會計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實施。新準則相對于現行準則和制度而言,存在較大的變化和差異。其中,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即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本文試就新準則規范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進行討論。
根據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和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新準則將長期股權投資進行了分類。主要劃分為:一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二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三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四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五其他權益性投資,即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范前四類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而第五類長期股股投資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包含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對于第五類長期股股投資,本文不作詳述。
一、初始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按形成或取得來源,將長期股權投資又分為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并分別規定了不同的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標準。
(一)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在我國將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時性的,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從形式上看,企業合并又可分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和控股合并。由于吸收合并中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解散,新設合并中合并各方均解散,被投資主體不復存在,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只有控股合并存在長期股權投資持續核算的問題。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購買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合并成本):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此外,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約定的可能影響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在購買日估計很可能發生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該未來事項的影響金額等兩項支出也應當計入合并成本。
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及或有負債公允價值后的余額)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初始確認后的商譽,應當以其成本扣除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計量。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首先對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計量進行復核,經復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例:甲上市公司與乙公司是不具有關聯關系的兩個獨立的企業,2007年1月15日兩公司達成合并協議,甲公司于2007年7月1日以公允價值為800萬元、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的資產作為對價控股合并乙公司,占乙公司60%股權。假設不考慮合并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無或有項目,2007年7月1日乙公司財務狀況如下(單位:萬元):
項目賬面價值公允價值
固定資產600800
長期股權投資400600
長期借款300300
凈資產7001100
那么,2007年7月1日,甲公司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800
貸:有關資產600
營業外收入200
借:商譽140(800-1100×60%)
貸:長期股權投資140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1、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hTtP://Www.XcHeN.COm.cn
2、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定,即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滿足“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條件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不確認損益。
5、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確定。即債權人應當對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值得注意的是,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無需區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僅需從長期股權投資形成或取得的角度,按照上述標準予以確定即可.
二、后續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是從區分長期股權投資類別的角度,根據不同類別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的。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下列兩類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前文分類中的第一類長期股權投資);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前文分類中的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特別地,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還需調整為權益法反映。
已經確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當然,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應當改按權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對于原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形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同樣適當用本轉換原則,即以金融工具準則確定的投資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權益法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前文分類中的第
二、三類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確定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與企業合并中的規定相同)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控股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后續計量按照成本法核算,不適用上述原則。
根據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和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新準則將長期股權投資進行了分類。主要劃分為:一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二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三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四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五其他權益性投資,即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范前四類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而第五類長期股股投資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包含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對于第五類長期股股投資,本文不作詳述。
一、初始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按形成或取得來源,將長期股權投資又分為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并分別規定了不同的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標準。
(一)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在我國將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時性的,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從形式上看,企業合并又可分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和控股合并。由于吸收合并中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解散,新設合并中合并各方均解散,被投資主體不復存在,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只有控股合并存在長期股權投資持續核算的問題。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購買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合并成本):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此外,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約定的可能影響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在購買日估計很可能發生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該未來事項的影響金額等兩項支出也應當計入合并成本。
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及或有負債公允價值后的余額)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初始確認后的商譽,應當以其成本扣除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計量。購買方對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首先對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計量進行復核,經復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例:甲上市公司與乙公司是不具有關聯關系的兩個獨立的企業,2007年1月15日兩公司達成合并協議,甲公司于2007年7月1日以公允價值為800萬元、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的資產作為對價控股合并乙公司,占乙公司60%股權。假設不考慮合并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無或有項目,2007年7月1日乙公司財務狀況如下(單位:萬元):
項目賬面價值公允價值
固定資產600800二、后續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是從區分長期股權投資類別的角度,根據不同類別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的。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下列兩類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前文分類中的第一類長期股權投資);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前文分類中的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特別地,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還需調整為權益法反映。
已經確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當然,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應當改按權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對于原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形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同樣適當用本轉換原則,即以金融工具準則確定的投資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權益法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前文分類中的第二、三類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確定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與企業合并中的規定相同)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控股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后續計量按照成本法核算,不適用上述原則。
權益法下,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被投資單位以后實現凈利潤的,投資企業在其收益分享額彌補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后,恢復確認收益分享額。
權益法下,投資企業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投資企業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投資企業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并據以確認投資損益。
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
當然,投資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長期股權投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應當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三、減值及處置
新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方法有其特殊性。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處理,即應當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且不得轉回;其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即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長期股權投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計量結果表明,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
總之,新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涉及多項具體會計準則,如長期股權投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合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資產減值等,需要相關會計工作者全面了解和掌握,以便于應用。
長期股權投資400600
長期借款300300
凈資產7001100
那么,2007年7月1日,甲公司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800
貸:有關資產600
營業外收入200
借:商譽140(800-1100×60%)
貸:長期股權投資140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1、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定,即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滿足“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條件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不確認損益。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后續計量;核算方法轉換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新準則保留了權益結合法的會計處理方式,因此,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比較復雜,是會計實務中的一大難點,對于廣大財務人員在實務操作中對于其核算必須要有清晰的思路。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相關的會計處理在計量屬性上有所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方式,包括非企業合并取得和企業合并取得兩大類,其中企業合并又進一步劃分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而取得的兩類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為付出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而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其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以及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新準則對不同取得方式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規定采用不同的計量屬性,充分體現出“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質量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雙方存在關聯關系,交易價格很可能不公允,且最終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對經濟資源的實際控制并沒有發生變化,從本質上來說,不能作為購買,會計處理上應當采用賬面價值。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交易各方是自愿、公平地進行交易,存在公允的購買價格,應當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計量。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
新準則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的會計處理,根據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和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
新準則規定,應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有:一是當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二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但是,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及個別財務報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調整為權益法,并且應區分以下兩種情形:1.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資產負債表應采用權益結合法處理,即被合并方的有關資產、負債應以其賬面價值計量。2.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資產負債表應采用購買法處理,即被合并方的有關資產、負債應以其公允價值列示,初始投資成本與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在合并報表上確認為商譽(大于差額)或計入當期損益(控股合并下,因購買日不編制合并利潤表,所以應在購買日的合并資產負債表中調整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不需要編制合并報表。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應對初始投資成本與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進行調整。對于大于差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包含在“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中,小于差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其后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對投資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新準則要求權益法中采用公允價值這一計量屬性,充分體現了“相關性”這一會計質量要求。
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會計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相對比較簡單,以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將長期股權投資的“損益調整”及“其他權益變動”明細科目轉入“成本”明細科目,不需進行追溯調整。本文側重分析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一)追加投資引起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因追加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由無重大影響下的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時,應按照權益法的核算要求對原成本法下的核算結果進行追溯調整,即應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并在此基礎上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的屬于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對于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按照上述權益法的核算要求進行會計處理,惟一的區別是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取得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原投資至新投資交易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當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對應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調整數=(追加投資日被投資單位公允價值-初始投資日被投資單位公允價值)*原持股比例
并相對應地作出以下調整:初始投資至追加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調整留存收益;追加投資當期期初至追加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調整當期收益;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對2001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投資準則)做了進一步修正,從準則規范的范圍到具體核算內容均發生了變化。
一、關于準則規范范圍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涉及的范圍與投資準則相比明顯較小,僅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且不包括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存在活躍的市場、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短期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有關核算問題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范。投資準則規范了除外幣投資的核算業務、證券經營業務、合并會計報表和企業合并以外的所有投資的核算問題,范圍較廣。
二、關于投資持有期間兩種計價方法適用范圍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五條規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第六條規定,在確定能否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當期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由此可知,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在考慮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實際擁有的表決權的數額對其控制權及影響力的影響之外,還考慮潛在表決權因素的影響,確定的判斷標準更加客觀、全面。
而投資準則規定,投資在持有期間的計價應視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所占的股份比例以及所能產生的影響程度而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或者被投資單位在嚴格的限制條件下經營,其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則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計價。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采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計價。
顯然,對于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平時不再采用權益法,而是改用成本法進行核算,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才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筆者認為這種變化是為了避免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利用權益法核算來操縱利潤,使會計核算結果更為可靠。
三、關于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方式與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增加了企業合并、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取得方式,取消了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使投資的取得方式更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在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上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價方法,既提高了資產價值的相關性,也保證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一致。如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以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入賬;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主要以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購買方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所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預計能夠流入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認。
此外,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還詳細規定了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方法:
(一)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同時,為了防止企業操縱利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四、關于股權投資差額核算的比較
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而投資準則及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二)中規定,企業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分別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投資成本)”科目,并按規定的期限攤銷計入損益;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投資成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由上述可知:在初始投資時,判斷是否存在股權投資差額的計量基礎及核算兩個準則發生了較大變化。投資準則以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確定,且無論正差還是負差,均應單獨在賬面上反映,并將正差在一定期限內分期攤銷。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以取得投資時投資企業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定,并且僅在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情況下,其差額才單獨反映,且無需進行攤銷,直接在取得投資的當期確認為損益。
五、關于投資減值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即:在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項投資發生減值時,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確認的減值損失為該項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處理。即:當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時,應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時,說明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應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另外,第8號和第22號準則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投資準則對所有的長期投資減值均采用統一的核算要求,規定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長期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并計提減值準備。同時還規定,如果已確認損失的長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數額內轉回。
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投資準則僅從總體上規定了長期投資減值的處理要求,對可收回金額的確定缺乏詳細的指導,不便于實際操作,減值可以轉回又為一些企業操縱各期利潤提供了機會。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雖然根據投資持有期間不同的核算方法要求遵循不同的會計準則(第8號和第22號準則)對投資減值進行處理,但其核算實質是相同的,即:確認的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將來投資的價值得以恢復,也不得轉回。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企業通過減值的計提與轉回操縱損益,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另外,第8號和第22號準則規定的減值處理更為詳細,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操作性大大增強,方便企業實際運用。
六、關于會計披露的比較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投資準則核算的范圍發生變化,要求披露的信息存在較大差別,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披露的信息不包括有關短期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內容。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要求投資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長期股權投資有關的下列信息:(1)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清單,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業務性質、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比例;(2)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當期的主要財務信息,包括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的合計金額;(3)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4)當期及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金額;(5)與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或有負債。
投資準則要求企業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下列與投資相關的事項:(1)當期發生的投資凈損益,其中重大的投資凈損益項目應單獨披露;(2)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余額,其中長期股權投資中屬于對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投資的部分,應單獨披露;(3)當年提取的投資損失準備;(4)投資的計價方法;(5)短期投資的期末計價;(6)投資總額占凈資產的比例;(7)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會計政策的重大差異;(8)投資變現及投資收益匯回的重大限制。
下面通過案例比較分析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異同。
摘要:財政部于2014 年3 月13日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于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筆者對新舊準則的異同點進行了比較,希望對財務人員運用新準則有所幫助。
關鍵詞 :長期股權投資;修訂;異同點;比較
財政部于2014 年3 月13 日了修訂第2 號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通知,要求從2014年7 月1 日起施行。
一、準則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內容的不同
(一)原準則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內容
1.如果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即被投資企業為投資企業的子公司,則投資企業應將該項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2.如果投資企業能夠與其他一方或多方合營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共同控制,即被投資企業為投資企業的合營企業,則投資企業應將該項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3.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有重大影響,即被投資企業為投資企業的聯營企業,則投資企業應將該項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4.如果投資企業持有的投資,對被投資企業不能共同控制,沒有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公開報價、同時公允價值也不能可靠計量,則投資企業應將該項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二)新準則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內容新準則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內容僅包括上述的1、2、3項,不包括第4項。
由此可見:新準則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范圍比原準則有所縮小,根據第22 號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投資企業應將該項投資作為“金融資產”核算,并根據投資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投資策略、企業管理要求及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力等因素,將其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二、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不同
(一)通過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
1.原準則規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投資企業應當在確定的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非公允價值)與持股比例的乘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轉讓資產及承擔債務的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不足的部分調整盈余公積及未分配利潤。
如果合并方通過發行股票完成合并的,按照前述方法確定的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與發行股份的面值之間的差額順序調整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購買方在確定的購買日按照第20 號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合并》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2.新準則規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在確定的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非公允價值)與持股比例的乘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確定的成本與轉讓資產及承擔債務的賬面價值的差額,順序調整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如果合并方通過發行股票完成合并的,按照前述方法確定的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與發行股份的面值之間的差額順序調整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與原準則規定一樣。
由此可見:新準則與原準則對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規范原則是一致的,均要有效限制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有可能產生的人為操縱的因素,從而影響合并成本的真實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不可能存在人為操縱的因素,所以新準則與原準則都要求,通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均按照市場正常交易原則,視同投資企業首先出售資產,并以換取的貨幣資金購入被投資企業的股權一樣確定初始投資成本。
(二)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確定
新準則與原準則對通過除企業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基本相同,只是新準則取消了企業通過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的相關規定。
三、后續計量的不同
(一)原準則規定的后續計量
原準則對下列兩項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即對子公司的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期末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要按照權益法調整成本法核算的結果。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不能共同控制,無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公開報價、公允價值也不能可靠計量的投資采用成本法。
確定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后,在股權持有期間除追加投資或收回投資外,也不調整初始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如屬于被投資企業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投資企業應按照持股比例確認為投資收益,如屬于被投資企業接受投資前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投資企業應按照持股比例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新準則與原準則對權益法核算的規定基本相同。
(二)新準則規定的后續計量
新準則規定,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后,在持有股權期間除追加投資或收回投資外,均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應當按持股比例全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由此可見:新準則與原準則在后續計量方面主要有三個方面的不同: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范圍不同;
2.投資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是否需要按權益法進行調整規定不同;新準則下編制合并報表時不需要將成本法核算的結果調整為權益法核算的結果,原準則下編制合并報表時需要調整。
3.持有股權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投資企業的確認不同;新準則下投資企業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全額確認為“投資收益”,不存在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情形。
參考文獻:
[1《]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財政部,2014.3.13.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 會計核算 納稅籌劃
伴隨著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為了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不斷的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企業間的合并等現象屢見不鮮,進而,我國對于投資企業通過合并或轉讓方式得到的長期股權投資,也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并且對其核算方法也進行了相應的規范。這不僅使企業間的經濟往來、財務狀況等能夠按照規定來進行規范,促進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提高,同時也為在市場競爭之下各企業間的經濟活動進行了有效的管理和規范,進而更好的促進企業的發展,從而帶動我國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
1、長期股權投資概述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通過持有股份參與被投資企業的分配,或者是為了謀取其他的經濟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一種資產。目的是為了實現對被投資單位的控制,加大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從而達到控制原材料供應,控制銷售渠道和達到規模效益,分散經營風險。長期股權投資具有投資大,投資期限較長,風險大,能為企業帶來較大的利潤。
2、關于成本法及權益法的解讀
2.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投資按照成本計價的方法,在以下兩種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應該采用成本核算法。第一,當投資企業可以實現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時,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以及公允值無法實現可靠計量的時候;第二,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方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的影響,同樣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及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時候,長期股權投資就應該采用成本核算法。
2.2、權益法
權益法就是指投資以初始的投資成本計量之后,在投資持有的期間內,根據投資企業在實際中享有的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合理調整的方法,當投資企業來說,對被投資企業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響的時候,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3、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3.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3.1.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
通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實際的核算過程中,可以將初始投資成本視作被合并單位凈資產賬面報價的份額來計算,如果初始投資成本和支付合并報價的賬面價值出現差額,則差額要記入資本公積之中。
3.1.2、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取得
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實際的核算過程中,可以把初始投資成本看做付出的資產或者所承擔債務的公允值來進行計算,若付出的資產或者所承擔債務的公允值同其賬面價值出現差額。則差額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中,或者營業外支出之中。
3.1.3、非合并方式取得
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包括兩種,一是以現金購買股票,初始投資的成本為購買股票所支付的所有款項;二是接受投資企業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
3.2、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
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股權的時候要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之后再追加或者回收投資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另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應該保持不變。被投資企業宣布分派的利潤或者現金股利,應確認為當期的投資收益,然而投資企業在確認投資收益的時候,僅僅限于被投資企業接受投資后,進而產生的累積凈利潤分配額,當企業獲得的利潤或者現金股利大于應有數額的部分,應當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回收,以此來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在權益法下,企業在投資時,若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比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小,要將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按照差額調增,且要記入營業外收入。在期末,當確認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凈損益份額時,首先應以被投資單位的各項可辨認資產公允值為基礎,對其凈利潤進行相應的調整。其次,依據調整后的凈利潤來確定應享有的或應分擔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且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4、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4.1、股息和資本利得的納稅籌劃
由于股息與資本利得各自承擔的所得稅稅負不同,前者是依據投資雙方所得稅的稅率差異來補繳所得稅,若投資的雙方稅率相同,那么股息不再補稅,后者則要全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此,為了實現合理的納稅籌劃,在投資方轉讓股權的時候要避免把股息轉化成資本利得。具體有以下兩種方法:第一,在投資方轉讓股權之前,由被投資的單位對累計未分配利潤或者盈余公積進行分配;第二,若投資方所轉讓的不是全資子公司,這時要將投資比例提高之后再轉讓。
4.2、會計核算方法的納稅籌劃
在成本法下,在投資收益已經實現但是未分之前,“投資收益”這一賬戶并不能反映已經實現的投資收益,因此不需要對投資收益計算補繳所得稅。而在權益法下,不論投資收益是否收回,投資企業都要在被投資單位實現利潤當期,依據所占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比例來確認投資收益,并計算補繳所得稅。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企業可以采用選擇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的方式,以此來進行納稅籌劃,通常投資企業利用成本法比權益法更能實現延遲納稅與降低稅負的目的。
5、總結
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企業改制的不斷深化,我國股權投資的現象日益普遍,隨之而來的股權轉讓的行為也逐漸增多。為了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以及社會經濟水平的有效提高,在實際的工作中,應該不斷加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管理,不斷的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一、不同渠道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交易費用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新準則規定,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這些規定中并沒有明確提到交易費用,但交易費用的處理是隱含其中的。舉例說明:2007年6月30日,A公司向同一集團內B公司的原股東定向增發15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價13.02元),取得B公司100%的股權,并于當日對其實施控制;同時A公司發生交易手續費150萬元,合并日B公司的賬面所有者權益總額6606萬元,合并前兩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相同,合并后B公司仍維持其獨立法人資格繼續經營。
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66060000
貸:股本15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49560000
銀行存款1500000
說明在此種情況下,投資方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交易費用并沒有計入投資成本,而是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如果資本公積不足沖減,再調整“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新準則規定,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確定的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企業合并成本包括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以及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之和。這意味著這種情況下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與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處理是不同的。舉例說明:2007年4月30日C公司為取得D公司75%的股權,支付的資產包括銀行存款1200萬元和一項專利技術,原價1500萬元,至合并日已累計攤銷400萬元,支付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600萬元,取得該股權后C公司能夠控制D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合并中C公司支付相關費用100萬元。假定合并前C公司與D公司不存在關聯方關系。
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27000000
累計攤銷6000000
貸:無形資產——專利技術15000000
銀行存款13000000
營業外收入5000000
此例中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2700萬元由C公司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2600萬元和支付的相關費用100萬元組成,而銀行存款1300萬元包括付出資產的1200萬元存款和支付的相關費用100萬元,借貸方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二)企業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1.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新準則規定,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將交易費用直接計入投資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銀行存款。舉例說明:E公司2008年2月10日自公開市場中買入F公司20%的股份,實際支付價款8600萬元,其中含有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600萬元,另外,在購買過程中支付手續費等相關費用200萬元。
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82000000
應收股利6000000
貸:銀行存款88000000
此例中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由8000萬元購買款和200萬元相關費用構成,特別需注意的是,實際支付價款
8600萬元中的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600萬元不是交易費用,也不能計入投資成本,應作為未來可收回的應收股利處理。
2.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新準則規定,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相關費用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應自溢價發行收入即“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中扣除,溢價收入不足沖減的,應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這種情況與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比較類似。
3.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
新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這意味著交易手續費等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舉例說明:E公司設立時,其主要出資方之一甲公司以其持有的對F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作為出資投入E公司。按約定,該項長期股權投資作價6000萬元,交易中E公司發生相關費用200萬元。E公司注冊資本為24000萬元,甲公司出資占E公司注冊資本的20%。
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60000000
貸:實收資本4800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0000000
銀行存款2000000
二、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交易費用的會計處理
雖然長期股權投資的形成是多渠道的,不同渠道形成長期股權投資交易費用的會計處理各不相同,但對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產生交易費用的會計處理應該基本相同,基本處理方法是將取得的轉讓價款與該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具體的賬務處理為: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除上述規定外,還應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交易費用應直接沖減處置資產的收益,即減少“投資收益”的賬面額。舉例說明:G公司原持有H公司40%的股權,采用權益法核算該長期股權投資。2007年12月20日G公司決定出售10%,出售時G公司賬面上對H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構成為:投資成本1800萬元,損益調整480萬元,其他權益變動300萬元。出售取得轉讓收入715萬元,另支付轉讓手續費10萬元。
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705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4500000
——損益調整1200000
——其他權益變動750000
(一)股權收購企業的會計處理 股權收購企業作為合并方,其通過股權收購而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區分企業合并的類型,分別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與非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分別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原則。
(1)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采用權益結合法,收購方按取得的被收購企業所有者權益帳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收購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合并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收購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以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非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采用購買法,收購方應當按照確定的企業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企業合并成本包括收購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以及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之和。
(二)被收購企業的會計處理 對于被收購企業來說,股權收購是其原股東將其持有的相關股權轉讓給收購企業,因此,其會計核算只需改變實收資本(股本)的明細賬戶即可。
(三)被收購企業原股東的會計處理 被收購企業的原股東會計處理需區分以下情況:(1)收購企業以股份支付為合并對價,被收購企業原股東取得的對價股權也形成了企業合并,應當按合并準則進行會計處理。應注意的是,此時,形成了被收購企業原股東對收購企業的反向購買,從而影響到收購企業甲公司的合并報表編制。(2)收購企業以股份支付為合并對價,但被收購企業原股東取得的對價股權未形成企業合并,或收購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為合并對價,應根據《非貨幣資產交換準則》,按長期股權投資換取資產進行會計處理。(3)收購企業以貨幣資產為合并對價,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按股權出售進行會計處理。
二、股權收購所得稅處理
(一)一般稅務處理 (1)收購企業以公允價值作為取得的股權或資產計稅基礎;(2)收購企業應確認非股權支付對價的所得或損失;(3)被收購企業的股東應確認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4)被收購企業股東自收購方取得的各項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作為計稅基礎;(5)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二)特殊納稅處理 (1)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以本企業股權支付取得的部分,按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以非股權支付取得的部分,以公允價值為計稅基礎。(2)收購企業應確認非股權支付對價的所得或損失。(3)被收購企業原股東取得收購企業的股權的計稅基礎,應按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但取得的非股權支付的計稅基礎應按公允價值確定。(4)被收購企業的原股東暫不確認與收購企業股權支付相對應的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但應確認與收購企業非股權支付相對應的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5)收購企業、被收購企業的原有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和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選擇采用特殊性納稅處理規定的股權收購業務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1)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2)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不低于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75%(3)收購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發生時的股份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或為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股權收購。(4)股權收購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5)取得股份支付的被收購企業原主要股東,在收購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三、股權收購遞延所得稅處理
(一)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對于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企業一般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但同進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除外:(1)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企業應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其能夠控制有關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該差異不會轉回,從而對未來期間不會產生所得稅影響。(2)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可能不會轉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會在處置或轉讓該項投資時轉回,如果企業打算長期持有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則該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期間不會轉回,對未來期間不會產生所得稅影響。在持有意圖由長期持有轉變為擬近期出售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對于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1)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轉回。(2)未來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是否很可能轉回,主要取決于企業對該項長期投資的持有意圖,如果企業不打算長期持有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則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將在該項投資出售時轉回,從而對該期間的所得稅產生影響。對于不符合前述條件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案例分析
[例]甲公司原有股本9500萬股,現以每股7.2元的價格向乙公司的原股東丙公司定向增發500萬股普通股(面值1元),以及一臺原值500萬元,已提折舊200萬元,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的機器設備,收購其持有的乙公司全部股權。丙公司原持有乙公司80%的股權,采用成本法核算,其賬面價值為2000萬元(假設與計稅基礎無差異)。收購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4000萬元,公允價值為5000萬元。在此股權收購業務中,甲公司的股份支付比例為:(7.2×500)/(7.2×500+400)=90%。超過了特殊納稅處理要求的85%的股份支付比例,取得了乙公司80%的股權,超過了75%的收購股權比例,在滿足其他特殊納稅處理條件的情況下,收購各方可選擇特殊納稅處理,也可選擇按一般納稅方法處理,但相關企業必須選擇一致的納稅處理方法。
(一)一般稅務處理 一是同一控制下。(1)甲公司(收購企業)。由于甲公司取得了乙公司90%的股權,其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按取得的乙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份額確定為:4000×80%=3200萬元,其計稅基礎為取得的乙公司股權的公允價值5000×80%=4000萬元,從而產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0萬元。若甲公司不準備長期持有該項投資,且未來有足夠的用以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則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800×25%=2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32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00
股本 500
資本公積 2600
借:固定資產清理 308
累計折舊 200
貸:固定資產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8(400×4%×50%)
借:營業外支出 8
貸:固定資產清理 8
(2)丙公司(被收購企業原股東)。甲公司以股權支付和非貨幣性資產的組合作為收購對價,收購后丙公司取得了甲公司股權比例為500/(9500+500)=5%,未形成對甲公司的合并,因此,對取得的股權和資產根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進行處理。由于同一控制下的非貨幣換業務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丙公司取得的甲公司股權和設備,應以其換出的原持有的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2000萬元確認,不確認損益。其中換入股權的入賬價值為:2000×(7.2×500/(7.2×500+400))=1800(萬元)。換入機器的入賬價值為:2000×(400/(7.2×500+400))=200(萬元)。
丙公司換出的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股權轉讓所得:5000×80%-2000=2000(萬元),需計繳所得稅500萬元,取得的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按其公允價值3600萬元確認,取得的機器設備的計稅基礎按其公允價值400萬元確認。此時,換入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間產生了2000萬元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若丙公司不準備長期持有該項投資,且未來有足夠的用以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則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2000×25%=5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 1800
固定資產 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 2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500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
二是非同一控制下。(1)甲公司(收購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按收購對價的公允價值計價:500×7.2+400=4000(萬元),與取得的乙公司股權的計稅基礎相同,此時,兩者不存在差異。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4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400
股本 500
資本公積 3100
借:固定資產清理 308
累計折舊 200
貸:固定資產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8(400×4%×50%)
借:固定資產清理 92
貸:營業外收入 92
(2)丙公司(被收購企業原股東):非同一控制下的非貨幣換一般具有商業實質,丙公司取得的甲公司股權和設備,應以其換出的原持有的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4000萬元確認。其中換入股權的入賬價值為:4000×(7.2×500/(7.2×500+400))=3600(萬元)。換入機器的入賬價值為:4000×(400/(7.2×500+400))=400(萬元)。丙公司應確認股權轉讓所得2000萬元,計繳所得稅500萬元,取得的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為3600萬元,取得的機器設備的計稅基礎為400萬元,與其賬面價值無差異。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 3600
固定資產 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 2000
投資收益 2000
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
(二)特殊納稅處理 一是同一控制。(1)甲公司(收購企業):此時,長期股權投資按取得的乙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份額3200萬元入賬,其計稅基礎由兩部分構成,以股份支付取得的部分按丙公司原計稅基礎1800萬元確定,非股份支付部分按設備的公允價值400萬元確定,共計2200萬元,從而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000萬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90%的股權,可以控制被投資單位的利潤分配政策。如果甲公司打算長期持有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則該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期間不會轉回,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假設現甲公司不準備長期持有該投資,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32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50
股本 500
資本公積 2150
(2)丙公司(被收購企業原股東)。丙公司取得的甲公司股權和設備的入賬價值,應以其換出的原持有的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2000萬元確認。由于采用特殊納稅處理,丙公司不確認換出的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中股權支付對應部分的股權轉讓所得,以此取得的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按換出乙公司股權的賬面價值1800萬元確認。但應確認換入設備對應部分的換出股權轉讓所得:(5000×80%-2000)×10%=200萬元,需計繳所得稅50萬元,取得的機器設備的計稅基礎按其公允價值400萬元確認。
此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間不存在差異,但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產生了200萬元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 1800
固定資產 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 20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
二是非同一控制下。(1)甲公司(收購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按合并對價的公允價值4000萬元計價,其計稅基礎由兩部分構成,以股份支付取得的部分按丙公司原計稅基礎1800萬元確定,非股份支付部分按設備的公允價值400萬元確定,共計2200萬元,從而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8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4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4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450
股本 500
資本公積 2650
(2)丙公司(被收購企業原股東):丙公司取得的甲公司股權和設備,應以其換出的原持有的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4000萬元確認,其中長期股權投資為3600萬元,機器設備為400萬元。丙公司不確認股權支付對應部分的股權轉讓所得,以此取得的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按原賬面價值1800萬元確定此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間產生了1800萬元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應確認非股份支付部分股權轉讓所得200萬元,計繳所得稅5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 3600
固定資產 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 2000
投資收益 2000
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450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
(一)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具體會計處理時,對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購買日按企業合并成本(不含有應自被投資單位收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按享有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按支付合并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有關資產或負債,按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涉及以庫存商品等作為合并對價的,應按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將相關的資本進行一并結轉。
[例1]甲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取得乙公司70%的股權,遂聘請專業資產評估機構對乙公司的資產價值進行評估與核實,支付評估費用300萬元。合并中,甲公司支付的有關資產在購買日的賬面價值合計為10800萬元,公允價值合計為15000萬元,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權(自用)賬面價值為6000萬元,公允價值為9600萬元;專利技術賬面價值為2400萬元,公允價值為3000萬元;銀行存款賬面價值為2400萬元,公允價值為2400萬元。如果合并之前,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沒有任何關聯方關系,而且甲公司用作合并對價的土地使用權和專利技術原價為9600萬元,到企業合并發生時已經累計攤銷1200萬元。
由于甲乙雙方公司在合并之前并不存在任何關聯方關系,故應當作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處理。甲公司對于合并形成的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確定的企業合并成本作為其初始投資成本,并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53000000
累計攤銷 12000000
貸:無形資產 96000000
銀行存款 27000000
營業外收入 42000000
(二)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取得股權最終形成企業合并 此時,企業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換交易的成本之和。其中,企業合并前對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核算法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購買日的成本應當為原賬面余額加購買日為取得進一步的股份新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之和;企業合并前對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等方法進行核算的,購買日應對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進行調整,將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調整到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礎上加上購買日新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購買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例2]甲公司于2007年4月投資12000萬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權,因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對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按照權益法核算,于當年確認對乙公司的投資收益450萬元;次年5月,甲公司又以15000萬元取得乙公司另外30%的股權。如果甲公司在取得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后,乙公司并未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而且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同時甲公司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未計提任何減值準備。
由于甲公司是通過分步購買最終實現對乙公司的控制,形成企業合并,故在購買日,甲公司應當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借:盈余公積 45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4500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150000000
貸:銀行存款 150000000
購買日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12450-450)+15000=27000(萬元)
另外,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應當計入企業合并成本,該直接相關費用不包括為企業合并發行的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也不包括企業合并中發行權益性證券手續費、傭金等費用。在合并合同或協議中對于可能影響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做出約定的,購買日如果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并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購買方應當將其計入合并成本。
無論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作應收項目處理。如果合并成本的公允價值大于合并成本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則差額作為商譽;如果合并成本的公允價值小于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則差額應作為當期損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投資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進行日常核算,并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由此可見,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應當采用成本法。
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一般情況下,投資企業在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資單位累計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投資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計實現凈利潤的,投資企業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部分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
在成本法下,對于現金股利的處理涉及三個賬戶,即“應收股利”、“投資收益”和“長期股權投資”。在實際進行賬務處理時,可先確定應記入“應收股利”賬戶和“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金額,然后根據借貸平衡原理確定應記入“投資收益”賬戶的金額。當被投資單位宣告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應得部分借記“應收股利”賬戶。“長期股權投資”賬戶金額的確定相對復雜,基本做法是,當投資后應收股利的累積數大于投資后應得的凈利的累積數時,其差額即為累積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然后再根據前期已經累積沖減的投資成本調整本期應沖減或恢復的投資成本;當投資后應收股利的累積數小于或等于投資后應得凈利的累積數時,如果前期存有尚未恢復的投資成本,則首先將尚未恢復的數額全額恢復,再確認投資收益。“應收股利”科目和“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按照下列計算公式進行處理:
“應收股利”科目發生額=本期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投資成本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金額=(應收回股利的累積數-投資后應得凈利的累積數)-投資企業已沖減的投資成本
在應用上述公式計算時,如果計算結果為正數,則為本期應沖減的投資成本,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方反映;如果計算結果為負數,則為本期應恢復的投資成本,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借方反映,但恢復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
三、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