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城市治理建議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中圖分類號:X70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1132200
在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中,伴隨著愈加嚴重的城市水污染問題,亟需人們予以重視并采取措施進行有效解決。但是由于現階段城市環境保護中污水治療的觀念較為落后,并受到治療技術以及體制建設等的制約,城市環境保護污水治療中存在較多的問題,需要得到政府、企業等各方面的協作,不斷完善體制建設,加大配套設施及資金的投入,為城市污水治療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1 城市環境保護中污水治理的問題
1.1 建設污水治理體制建設的不足
在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下,城市污水排水量日益漸增,但結合實際情況而言,我國很多新建的污水處理廠沒有投入正常的使用中,甚至有的污水處理廠已經建立很長時間了,但由于技術不到位、資金缺乏等問題很難正常運作。污水收集過濾網過于落后,導致負荷率太低很難正常進行工作。此外,有的污水處理廠污水治理體制建設不健全,并未構建起相應的體制,影響了城市污水環境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2 不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網
城市污水的來源有工廠排放的工業污水、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等,這些污水在城市排水管網處匯集統一輸送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因此,城市建設應該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污水收集管網,但是很多城市污水收集管網都有不足。在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后,污水處理廠或者廠家選址和建設并未結合原有的污水收集管網進行,只是依據主干道進行建造。大多數城區都是雨水與污水共同運用管道城市污水處理,因為收集管網不配套致使污水治理工作效率低。
1.3 忽視了城市污水的處理
在城市長期的建設和規劃下,城市污水處理始終都是關注的重點。但在城市的快速發展下,城市建設重點從處理污水轉移為擴大城市建設規模,在追求城市規模和吸引外資企業投資城市建設下,忽視了城市污水處理的進行。同時,建設和維護城市污水處理廠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尤其是財力。城市建設資金通常來源于政府撥款和外商的投資,但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則需要城市自己解決。這樣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很難滿足建設和維護污水理廠的資金需要,導致建設和維護污水處理廠工作始終停滯不前。
2 解決城市環境保護中污水治療問題的幾點建議
2.1 構建起完善的治理機制
地方政府和污水處理有關部門,想要處理好城市污水,必須要了解城市污水排放的實際情況,進而制定出與之相符的處理政策。因地制宜才能更加快捷、高效的處理城市污水。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征集其他群眾的建議,群眾的建議是廣泛的,治理污水涉及到群眾的利益,可以說群眾比工作人員更加了解污水排放的實際情況。先要從源頭上進行污水治理,監督污水處理器,采用科學的、合理的污水處理技術來處理污水,確保污水處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并達到預期的效果。
2.2 實施配套的管網
加強污水治理水平和效率,既需要健全污水處理設施,也需要使污水處理設施充分發揮作用,想要做到這樣,就必須做到管網配套。掌握已使用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實際情況,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的解決好問題,確?,F有設施設備的穩定運作;了解污水的來源渠道,對于一些建設完善的輸送管道,但還未實施收集支管與接戶管的區域推行和完成配套管網讓污水可以正常的、順利的流入污水主管道內;改造雨污分流,確保城區的雨水和生產用水都能順利的進入污水處理廠,實施統一的處理。
2.3 拓展資金籌集途徑
我國各地方政府都需要加大對籌集社會資金的力度,重點處理污水工作,建立起長期的、有效的資金來源,不但需要政府撥放資金,而且還應該拓展資金籌集渠道,確保城市污水建設和維護有充足的后備資金。對城市污水處理進行宣傳,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的工作人員和人們意識到處理污水的重要性。推行多種籌資形式,如:向銀行借款、發行地方債券、發行股票等,在最短的時間內完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系統正常、有效的運作。
2.4 提高處理污水技術和水平
物理處理方法、生物處理方法、化學處理方法作為污水處理的主要3種方法,結合污水水量、流向和水質等狀況,采用相適宜的污水處理法。隨著城市污水的增加,提升污水處理技術和水平刻不容緩,在購買先進的、科學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和鼓勵科研工作者研究出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污水處理設備,借助科技的力量進一步提高我國污水治理效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遵循城市管理基本規律,以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按照“標準提升、重心下移、分級管理、強化責任、事企分開、市場運作、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思路,進一步改革完善城管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城市管理責任主體、監管主體和執法主體,建立健全價格保障體系,強化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逐步建立起更加符合我市實際,責權明晰統一、運轉高效、切實管用的城市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權責統一,責任明確。按照權責對等、分級負責的要求,理順職責關系,進一步確定市、區、街道、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職責定位,建立標準統一、分工明確、追責有力的管理和責任體系。
(二)堅持市級主導,屬地管理。強化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充分發揮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宏觀調控、綜合平衡和監督制約作用。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的要求,繼續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切實落靠區街屬地作業管理范圍和責任。
(三)堅持整體聯動,長效監管。協調發揮各區、市直相關部門在城管方面的職責作用,加快形成市區聯動、部門聯動的管理格局和高效管理合力。健全城市管理監督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標準,努力構建綜合協調、社會聯動、全方位覆蓋、全過程監管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
(四)堅持政府統籌,市場運作。積極探索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有效實現途徑,合理確定市場準入領域和標準,按照“政企(事)分開、管養分離、企業經營、市場運作”的改革方向,在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養護、環境衛生作業等領域,引進資質等級高、信譽度高的現代化、國際化城管作業和服務企業,提高維護管養效率和水平,實現城市建設可持續發展。
三、進一步明確分級職能,落實城市管理責任
市級管理在整個城市管理體系中處于核心和主導地位,起著宏觀決策、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作用。其主要職能是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決策,編制中長期管理規劃目標,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計劃,將任務落實到各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實施;擬定有關城市管理的規章,并提出政策性措施;對涉及跨部門、跨地區的重大事項和涉及全局性的難點、熱點問題進行統一協調;健全城市管理考評機制和經常性監督檢查機制;對各區、市直各部門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和完成目標任務情況實施考評、檢查、監督,按照行政問責等有關規定,查究管理和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對涉及城市管理重大舉措事項的資金調配及統籌管理大型公共基礎設施(如公交地鐵設施、重要跨區管養作業道橋及設施等)和大型作業機械;依法對影響城市整體形象和品質的戶外廣告(特別是依托路橋、桿體等城市公共設施設置的戶外廣告)等市容環境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必要時對城市管理的重大問題和重要區域組織綜合整治和實施管理。
區級管理是城市管理屬地化的關鍵,在整個城市管理體系中起著組織實施和管理主體作用。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將目標分解到區屬職能部門和街道、鄉(鎮),落實責任,監督實施,行使管理范圍內的城管監察權;指導街道、鄉(鎮)搞好城市管理;及時協調區各職能部門和街道、鄉(鎮),解決職能交叉、邊界管理薄弱等問題,使城市管理責任全覆蓋、無“空白”;對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組織實施轄區內環境清掃保潔、市政管護、綠化養護等作業,組織建設小型環衛設施、市政設施和綠化設施;落實法規、規章規定的城管綜合執法和物業供熱等專項執法職責。
街道、鄉(鎮)管理是城市屬地管理的基礎和落腳點。其主要職能是根據區綜合管理部門下達的城市管理目標任務,結合所轄行政區域管理實際,逐項進行實施;全面推行、落實城市管理責任制,負責轄區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除外)、城鄉結合部的環境衛生、綠化美化工作;負責落實市容衛生管理“門前四包”責任制,組織、調動、協調、督促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做好相關工作;負責對社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服務,協助市、區有關部門和執法部門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社區管理是社區居委會工作的重要內容。其主要職能是動員居民群眾和區域內單位參與城市管理,搞好社區服務設施的管理;配合街道辦事處處理社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和市政基礎設施問題,依法依規對社區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市政服務單位的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和監督社區內的社會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引導教育社區居民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開展創建文明社區、文明樓院等活動。
高密度、大容量人流、物流集聚的特殊城市管理區域或經濟社會發展特殊政策區域,通過政府授權等方式,集中相關部門城市管理權限,實行封閉或半封閉式管理。
四、下放管理權限,進一步推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明確落實區級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責任主體地位。在城市管理中,凡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賦予區級政府行使的事權,統由區級政府行使;市、區兩級政府均可行使的事權,原則上由區級政府行使;行政管理主體在市,由區級行使更有利于提高效能的,委托區級政府負責實施。
(一)將哈經開區下放到所在區管理的32條街路兩側建筑立面及廣場、園林綠化的城管執法職責調整給所在區負責。將哈高新區道里集中區的街路、廣場及園林綠化管理和執法職責下放到所在區負責。
(二)將城區內各類投資主體負責管理的人行過街天橋(含橋下空間)、地下人行過街通道和商業人防工程地下出入口的清掃、保潔(含清冰雪,下同)和環境衛生監督職責下放到所在區負責。
(三)將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的組織住宅小區進駐物業企業招投標、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及評價和物業服務信用保證金管理等權限等下放到區負責。
(四)將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的供熱企業辦理供熱許可證的受理工作、供熱質量保證金的使用意見和供熱質量不達標的熱費退賠工作、供熱企業信譽等級評價的初評工作、供熱企業對供熱保障對象補貼資金的申報綜合匯總撥付工作、供熱企業煤熱聯動補貼資金的初審等權限下放到區負責。
(五)將市政高架路橋下地面清掃、保潔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下放到所在區負責。
(六)將市城管局負責的實物造型、充氣模型、空中飄浮物、牌匾等行政許可及其管理職責下放到所在區負責。市城管部門負責制訂行業導則,對區的日常管理情況進行巡查抽查,監督查處不按導則規劃審批和管理的違規行為;區制定控詳規劃,并報市城管部門審定后組織實施。
(七)將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派出的群力分局合并到道里區城管行政執法局。
遵循“權隨事走、人隨事移、費隨事轉”的原則,對明確下放的事權,要依法采取直接下放或以委托授權的方式下放到區級政府,并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由市統籌管理或暫不宜下放的事項,在必要管理環節上也可以賦予區級政府一定的參與權、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市、區兩級相關部門根據新的管護作業量及相應經費標準,重新測算核定和及時下達各區城市維護經費。
各區要結合實際,深入推動事權下移,進一步賦予街道辦事處相關城市管理職責,使街道辦事處成為本轄區城市管理的責任主體。
五、厘清分級管理邊界,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責分工
結合管理實際,當前,進一步落實以下具體職責分工:
(一)分級作業職責。市負責既有13條城市快速路(二環路)、46條主干街路及沿線橋梁、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作業管理;負責既有快速路橋梁路面(含南直路)清掃、保潔作業管理;負責既有5個市級公園園林綠化作業管理。區負責市管范圍以外的城市主次干道及沿線橋梁(管理至兩側建筑物臨街立面)、重要節點及窗口地區的市政基礎設施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建設和作業管理。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除市、區管轄范圍以外所有區域(含背街背巷、居民庭院、邊坡、人行梯道、溪溝等)的市政環衛基礎設施(垃圾中轉站、公廁、垃圾箱、果殼箱等)維護、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負責編制物業管理發展規劃、行業政策、服務標準,對區級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保證金的收取與使用。區級物業管理部門負責駐區物業企業的日常監管,對不履行合同、降低服務標準,業主投訴率較高、評議考核不達標的物業企業,依法予以處罰,直至依法降低企業資質等級、取消從業資格、責令退出市場;負責組織住宅小區進駐物業企業招投標、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保證金的收取和使用、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及工作指導等。
開發在建尚未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區市容環衛指導工作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交付使用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由產權單位負責;無產權單位的棄管住宅小區,由所在區負責,通過組建社區物業服務站或組織進駐物業企業招投標等形式承擔管理。暫不具備規范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實行基本物業管理。
(三)車輛停放監管職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放管理(包括公交運營車輛不按規定站點違章停靠)以及車行道上非機動車的亂停亂放管理。市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負責非機動車在道路兩側公共空間的亂停亂放管理。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交運營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的行業規范管理及車輛無證營運的查處。
(四)市屬建設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職責。市直相關部門在組織市屬建設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時,需在工程環境衛生、社會綜合治理等方面征詢所在區、街的意見,保證施工作業區域內在竣工驗收后無設備、物料存留,無作業施工人員聚留,做到工完場凈。
(五)城市非市政管理道路職責。將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開放道路、企業管理的開放道路、交通運輸部門管理的繞城高速以內道路和按城市道路標準改造的城市出入口公路,統一納入市政道路管理范圍,其路產、路權及相關管理設施移交城管部門負責。其中,與市管道路連接的新納入道路和新建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街路延長線的維修養護,移交市道橋主管部門負責;與區管道路連接的新納入道路和新建次干街路的養護維修,移交所在區負責;新納入和新建街路的清掃、保潔、綠化管理由所在區負責,作業面積和經費由市相關部門核定并及時下達各區。具體移交工作由市直行業主管部門與各區另行商定。
(六)各類臨時占道攤亭管理職責。由市城管部門牽頭,會同市城鄉規劃、市公安交通管理、市工商等部門,依據城市管理規劃組織編制冷飲攤點、書報亭(攤)、自動售貨機、治安亭、看車亭、售票亭、信息亭等服務設施的設置規劃和技術規范。區級政府依據通過的設置規劃和技術規范,結合區域管理實際,具體組織設置審批及日常監管。各區依法收取的臨時攤亭占道費納入城市管理資金使用計劃,專項用于本區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區臨時占道攤亭的日常管理及占道收費資金是否用于城市管理等情況。對現有各類臨時占道攤亭,由市城管部門牽頭,會同各區、市直相關主管部門及投資主體進行集中清理后,按權責利統一原則,移交所在區日常管理。
(七)區街參與新建住宅小區建設項目驗收職責。完善新建住宅小區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管理辦法,吸納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區、街及社區代表參與新建住宅小區建設項目及配套設施工程整體情況竣工驗收,對按規劃和設計文件配建的社區公益用房和服務于社會管理的相關配套工程完成情況,提出相關意見。對未按照規劃和設計文件配建社區公益用房及相關配套工程設施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對未辦理社區公益用房及相關配套工程移交手續的,不得組織社會評審。對未經社會評審或評審不合格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以及擅自將社區公益用房及其他服務于社會管理的公共設施、公共空間等出租、出賣、轉讓、抵押或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等違規違紀行為,由區街提交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會同市直相關部門依法聯合查處。
(八)推動街道辦事處職能轉變。新時期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推動轄區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實施城市管理,組織公共服務,指導社區建設。特別是負責轄區內市容整潔、環境衛生、小型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物業、供熱監管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監督和維護職能。要切實轉變現行街道辦事處以“扛經濟指標”為主的管理考核評價體制。街道辦事處要把工作力量和著力點轉向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逐步建立以城市管理為重點,以社區建設和服務為基礎,對轄區內地區性、社會性、公益性和群眾性工作履行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職能的新時期街道辦事處管理體制。區級政府要保障街道辦事處事業經費,保證街道辦事處集中精力抓好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
(九)邊緣地帶的城市管理職責。“城中村”、“城邊村”、散居區、城鄉結合部等邊緣地帶,由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負管理主體責任,負責貫徹落實市和區的統一部署和任務安排。區級政府負責監督考核。
六、理順管理和執法關系,調整城管行政執法體制
進一步調整理順城管行政執法隊伍權限,明確城管行政執法責任,推動城管執法力量向基層、向工作一線下沉,加大市級城管行政執法機關監督、指導和調控力度,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率。
(一)調整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部分專業執法職能和機構。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市人民政府關于將城鄉規劃管理行政處罰權和建筑房產管理等行政處罰權納入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范圍的決定》(哈政發法字〔2010〕22號)規定由市、區城管行政執法部門相對集中行使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分別調回到市建委、市城鄉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部門行使。同時,將原劃入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的市建筑市場監察大隊、市城鄉規劃執法監察局、市房產監察大隊整建制調回原管理部門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進一步明確市城管行政執法隊伍與相關部門相關方面的監察執法工作分工。
1.城鄉規劃有關方面?!妒谐鞘锌傮w規劃(2011-2020年)》是我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在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已取得規劃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劃撥用地的建設工程,以取得選址意見書為準;出讓用地的建設工程,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準)的監管,由市城鄉規劃執法部門負責。未取得規劃行政許可的各類違法建設行為的監管執法,由市、區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具體職責如下:
(1)對已取得規劃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在未進行規劃竣工核實前,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監察執法工作。執法監察幅面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和建設工程內容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規劃竣工核實后,原址未取得規劃行政許可的各類違法建設行為,由市、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監察執法工作。今后,市城鄉規劃行政部門在組織規劃核實時,須通知市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參加,核實合格后的相關資料復送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備案。
對建設工程負有其他專項管理責任的部門,也要在專項審批及現場勘察、復核、檢查、驗收等工作環節擔負監管職責。對在工作環節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通報城鄉規劃部門依法處理。對于在工作環節中隱瞞、推諉或不及時通報違法建設行為的,應予行政問責。
(2)對規劃審批手續不全或程序違法的建設工程,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監察執法工作。對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因建設工期要求緊急的政策性建設工程,以及土地權屬清晰、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產業項目建設工程,應當予以支持。
(3)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對未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原則上應立即立案拆除,立案資料應復送市城鄉規劃部門。市城鄉規劃局對市城管執法局依法立案查處的違法建設項目,在其立案查處后至行政處罰執行完畢前,不得辦理任何規劃行政許可。
(4)區級政府是整治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完善以區城管行政執法部門為主,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查處工作機制,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推進。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組織力量開展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及報告相關執法部門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5)市、區兩級政府應當加強查控違法建設工作績效考評,分別對下級政府不履行查控違法建設屬地管理職責或者組織查控違法建設不力的進行督辦督察,對不及時整改的,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問責。對違法建設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屬行政監察對象的,城鄉規劃部門和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或行政問責建議。對城鄉規劃部門和城管行政執法部門查處違法建設的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有在責任地段內不履行巡查職責、以罰款補辦手續代替、應當依法處理而不實施處理、未按規定辦案時限處理且情節嚴重的,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問責。負有協助查處職責的工商、環境保護、衛生、文化和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國土、房管、建設、供水、供電、供氣、電信、有線電視等部門或者單位,不履行協助查控違法建設職責、推諉屬于本部門的職責或協助查控違法建設不力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問責。
2.建設施工有關管理方面。市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全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行全過程指導、監督,對建設單位違反施工圍擋、殘土車裝載和清水沖洗、出入口硬化鋪裝等規定的不文明施工行為,以及發現的不具備運輸殘土資質、違反合同約定、不文明守法運輸,或者相關執法部門抄告的違反建筑施工殘土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查處。市城管部門負責運輸車輛《建筑垃圾排放處置證》、《建筑垃圾準運證》、《運輸卡》的核發;對建筑工地垃圾排放工作進行檢查,嚴禁超載、密閉不嚴、未清洗車輪和號牌的殘土車駛出工地;指定消納場,會同市公安交管部門編排運輸路線,建立消納登記回執制度,加強回執反饋等方面的管理。市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加強路面的監督檢查,有效監管建筑垃圾排放行為,對不辦理《建筑垃圾排放處置證》和《建筑垃圾準運證》、超載、遺撒偷卸等違法違規排放的單位、個人作出行政處罰。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證牌檢查,對超速、超載、闖紅燈、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市公安部門負責對阻撓執法、暴力抗法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保證建筑市場聯合執法工作正常進行。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運輸資質的審核監管,對違法記錄多、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車輛的殘土車駕駛人及車主,一律取消從業資格;牽頭負責對汽車修配改裝業違法改裝殘土車行為進行處罰。市監察部門負責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對行政不作為、工作落實不力、失職瀆職等行為以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嚴重污染市容環境的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運輸單位,予以行政問責。
(二)強化城管行政執法隊伍整體作戰能力。進一步落實對區城管行政執法局的雙重管理體制。區在任命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同志前,要征求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的意見,形成統一考核意見后任命。市財政承擔區行政執法人員經費部分,由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考核后下撥。強化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權和集中整治活動的指揮調度權。重大行政處罰標準,由市城管行政執法局作出具體規定。區城管行政執法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應及時報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備案審查。全市集中整治執法活動,由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統一指揮調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區城管行政執法局的行政執法活動進行定期量化評議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區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要支持區城管行政執法局開展工作,加強業務指導、隊伍培訓。對區開展的重大城管執法工作需要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直屬隊伍或其他區提供執法保障的,市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協調調度,保證區行政執法部門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加強區城管部門和區城管行政執法部門的協同配合。按照“既互相制約,又互相協調配合”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區城管與行政執法的權責關系,建立責任清晰、協同統一、執行順暢、合理管用的區級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逐步統一調整各區城管局和區城管行政執法局機構設置,區城管局掛區城管行政執法部門牌子。松北區、群力新區可按照有關規定,繼續加強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改革探索。
(四)向街道辦事處延伸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區城管行政執法隊伍實行垂直管理、分片駐防、定期交流的管理體制。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向本區所屬街道派駐相應執法力量,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垂直管理,以區城管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在街道辦事處開展執法工作。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與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緊密配合、相互支持、定期溝通的工作機制,并切實加強街道辦事處對派駐執法人員的考核。區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在干部獎懲使用等方面應尊重街道辦事處對派駐執法人員的考核評價意見。各區可利用區環衛隊伍、治安聯防隊員、社區公益崗位人員等充實和加強城管協管員隊伍力量,配合街道城管辦和派駐的城管行政執法人員工作。
(五)推進鄉(鎮)行政執法監管共同責任體制。在城市總體規劃區內的鄉(鎮)政府,依法承擔本轄區集體用地和農用地的規劃、建設等管理主體責任,擔負日常巡查及違法行為的糾正制止、違法事件的信息報告和牽頭組織聯合執法等責任。建立鄉(鎮)行政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制,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向鄉(鎮)派出執法分隊,與市國土資源、市城鄉規劃、市公安等部門,以鄉(鎮)政府名義,對鄉(鎮)集體用地和農用地各類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查處。各有關行業執法部門要主動配合區、鄉(鎮)政府共同落實執法責任。
七、提升政府服務功能,加快城市管理作業社會化進程
市政府主導全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凡不宜由市場調節或市場產出效率低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應由各級政府負責。遵循“政事企分開、管養分離”的原則,將現有市政作業隊伍通過改組、改造、改制,整合組建“市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增強政府在城市管護作業方面的主導能力,推動城市管理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按照政府采購服務的方式,以市場化手段選擇管理規范、裝備先進、信譽度高、實力雄厚的市政市容環衛企業實施相關作業,做到以事養人,提高城管工作效率。
八、強化城管委作用,推進城管部門轉變政府職能
充分發揮市城管委的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高位協調體制。結合工作需要,充實和加強市城管委組成人員。市城管委代表市政府對城市管理和組織協調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決策、統一指揮。落實市城管委工作規則,實現市城管委議事工作經?;?、制度化。市城管委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市城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可不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市城管委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以下簡稱“市城管辦”)。市城管局要充分發揮作用,擔負起市城管辦工作責任,統籌組織落實市城管委交辦的任務。市城管局局長兼任市城管辦主任,市城管局及相關部門的副職兼任副主任。在市城管辦建立和推行例會制度。市城管委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城管委的決策部署,服從市城管辦的統籌協調和組織指揮,圍繞城市管理總體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聯動,形成權責對應、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維護城市管理運行的良好秩序。各區也要參照市的模式建立區城管委。
大力推進市城管局轉變政府職能,切實減少審批管理,強化統籌協調和監管評價職責,加強重大城市管養作業的組織實施和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真正把職責重心轉移到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總體規劃、相關行業管理規范、技術標準、定額標準、招標辦法、準入機制及對全市城管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監察、服務等方面。按照新的職責任務,對市城管局內設機構和人員作出適當調整,并整合設置“一站式”綜合指揮監管評價機構。將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下稱“中心”)由市城管委管理調整到由市城管辦管理。依托中心整合城建系統各部門現有信息機構,構建市、區兩級政府資源共享,管理和執法部門工作信息收集、處理、監管雙向反饋,以及對建設、管理、執法部門“一站式”指揮調度、綜合監管、履職評價的城市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平臺,實現常態管理與應急管理、城市運行監控與重點工作保障相結合。中心隨時指揮和監督市直相關部門、各區及街道的工作,并通過信息管理系統自動生成評價排序,對市政部件及事件處理情況作定量和定性考核。建立法規管理與個案判例相結合的確責工作機制,對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的,由中心依法確定案件承辦單位;存在法律法規盲區和部門法間認識存在不一致的,本著有利于案件完成更得力、更有效率的原則,以判例方式由中心確定承辦單位;對難以確定承辦單位的,由中心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市城管辦審定。各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也應理順有關職責。
九、建立健全城管工作機制,實現工作順暢有效推進
(一)完善城市管理巡查管控機制。市、區城管部門及市直相關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對城市運行狀況實行不間斷值守和巡查,隨時發現和處置相關問題。建立違章易發區域固定執勤點位制度和日常及重點部位巡查機制,切實解決好職責范圍內的城市綜合管理問題。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專業執法和綜合執法的關系,建立城管行政執法局與建設、交通、住房、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公安等專業管理部門合作的城管執法協調配合運作機制,開展集中專項整治或長效執法管理。建立交界地帶的協同管護和執法機制,對街道之間、區與區之間的交界地帶,特別是區與重點、特定封閉管理區域交界及跨區市政高架橋的市容、環衛管理和執法,可互相延伸對方管轄區域交叉管理或定期輪換作業管理,防止出現幾不管“真空”地帶或低效重復勞動。
(二)加快建立網格化、信息化、數字化城市管理機制。以城市管理職責范圍、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城市社區分布為基本框架,統一將城市管理劃分為專業管理責任區、街道網格區和社區網格單元等管理責任區。將轄區內人、地、物、情、事、組織全部納入網格管理,推進城市部件網格化管理向城市事件網格化管理轉變,并逐步實現由網格化城市管理模式向網格化社會管理模式轉變。推進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化進程,加快建設與“大城管”相適應的“數字城管”系統,鼓勵和引導區政府加大“數字城管”投入力度,為深入推進“數字城市”建設提供重要載體和技術支持。逐步將數字化城管、信息化公共服務向街道、社區延伸,使城市管理指揮的各個子系統與中心指揮平臺互動、互聯,努力實現社區管理服務信息化全覆蓋。
(三)建立健全城管服務價格管理和經費保障機制。推進城管服務價格管理體系建設。逐步健全項目明確、標準科學、動態管理的價格管理機制。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與城市發展方向和城管服務要求相一致的價格調整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促進提高城市服務水平與提高居民自律意識的良性互動。推進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多渠道增加城市管護經費投入。城市管護經費要隨著城市建設加快、規模擴大、任務增加、養護標準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應適度穩定增長。進一步完善城市維護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方式。堅持合理安排、有效利用的原則,城市維護資金的安排使用要有利于調動市直各專業部門和各區的積極性,通過以獎等方式激勵各部門、各城區增加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堅持事權與財權相統一原則,根據維護管理的工作量和工作標準,合理確定城市維護資金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數額,按計劃及時足額核撥城管工作資金。積極探索鄉(鎮)城管經費投入辦法,逐步解決鄉(鎮)環境衛生投入和管理標準相對較低等問題。
(四)建立分類考評獎懲機制。強化城市管理工作領導責任制,加大考核權重,以領導責任制的落實帶動促進各項工作責任制。將城市管理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體系,由市城管辦制定分行業城市精細化管理系列標準、工作制度和內容細化、指標量化的考核辦法,并代表市政府和市城管委會同相關部門實施考核。各區政府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可操作性更強的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將管理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社會反響強烈的市容環境衛生、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集貿市場等管理內容,市城管局可實行專項檢查考評。
(五)建立健全城管監督和行政追責機制。堅持行業監督和分級監督相結合。市監督區落實城管規劃、城管目標和行業管理標準,城市維護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市管范圍作業層的作業質量。區監督區城管有關部門專業執法、城管任務完成情況,街道辦事處落實城管任務情況。街道辦事處監督管區內單位、個體工商戶、居民樓院“門前四包、院內達標”以及履行城管義務情況,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履行合同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對各區域、各行業、各單位的城管工作及居民個人行為進行全面監督,并定期在新聞媒體公布監督考核結果。按照《市行政問責規定》,在城管系統建立健全行政追責機制,對市直部門及各區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法定職責、違規決策、違規審批、回避矛盾、推諉扯皮、以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行為,予以行政問責。
(六)加快建立城市管理宣傳引導機制。堅持以宣傳教育為主,強化市民的城市意識、文明意識和衛生意識,著力提高市民素質,增進社會和諧。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城市管理。開展形式多樣的公益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自覺維護市容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城市管理、共同建設和諧城市的良好局面。
十、及時完善法規規章,加大法規規章貫徹執行力度
各中隊、科室:
20*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我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第七年。為了進一步深化打造“最清潔*”創建目標,做好我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城市化建設快速推進的發展趨勢和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部署,現對20*年我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年總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打造*中心區,構建和諧新*”工作目標,以打造“最清潔*”為契機,堅持“依法、從嚴、文明、理性、規范”的執法理念,以“鞏固、提升、創新、和諧”為工作要求,著力提高執法績效、規范執法行為、加強隊伍建設、加大改革創新,切實發揮行政執法作用,努力實現和諧執法,為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貢獻。具體將實施“12345”城管執法工作思路。
二、工作思路
1、實現一個目標
按照打造“最清潔*”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實現面上的有效管控和城管執法的全面覆蓋。堅持“嚴控區抓示范、控制區抓規范、延伸區抓有序”的工作思路,加大整治力度,狠抓長效管理,理順“重心下移、全面覆蓋”體系,提高城管執法城鄉一體化水平,實現城管執法分類管控、全面推進。為保證這一目標的實現,我們將具體細化為十四大指標:
1、案件總量:*、*、*、*、*、*中隊人均每月辦理簡易程序案件不少于8件,辦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1.5件;直屬、丁橋、九堡、汽車東站中隊人均辦理簡易程序不少于5件,一般程序案件1件。各中隊每月完成進入重大案件案審程序的案件(包括層級式處罰和從重處罰案件),不少于中隊每月一般程序案件總量的15%,全局全年完成400件(包含在中隊全年案件總量內)。
2、案件質量:各中隊每月優秀案件量必須占案件總量的50%以上,消除四類案件。
3、網上辦案:全局全年網上辦案率達95%。案件及時上網率為99%。
4、受理:堅持半小時承諾制。全年受理辦結率、反饋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98%以上。
5、數字城管:解決率達到100%。及時解決率達到95%。
6、“執法通”辦案:加大“執法通”辦案培訓,提高運用“執法通”辦案水平。按中隊執法通配備率每月完成的辦案數量占中隊總案件量的80%。
7、路面管控:切實履行差異化道路管控的要求。全區各類道路的管控覆蓋率達到100%。
8、示范化道路:提高示范化道路創建水平,積極發揮示范化道路帶動作用。各中隊在明確一條道路序化管控示范化道路的基礎上,爭創各類道路的示范化。
9、熱點難點:有效控制、及時破解熱點難點問題(各類反復投訴、領導批示、媒體曝光、局督察通告),各中隊按年初梳理的熱難點問題,年終整改率、解決率均達到90%。
10、行政強遷:依法完成行政強遷工作,區政府責成一起,完成一起,完成率100%。
11、行風建設:全年行風效能投訴不超過全局人數的10%,各中隊全年行風效能不超過2件。無有責投訴。
12、中隊建設:提升中隊建設規范化水平,爭創1-2個星級中隊。
13、學習培訓:積極組織全體干部隊員開展思想整治、業務能力和學歷學習培訓活動,確保全員培訓率達到100%。
14、志愿者活動:充分發動志愿者的力量,積極開展城管執法志愿者活動。各中隊每月志愿者活動不少于2次。
2、圍繞兩條主線
(1)以提高面上序化管控水平為主線。以“控得住、管得好”為要求,根據所在轄區的重要地位、道路的繁華程度、城市化的實際進度等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分類管控的時間、要求和標準,科學安排執法力量,制定有效管控工作機制,提高管控覆蓋面。建立和落實區域交界處管控制度,努力減少管控盲區。通過日常管控,落實街面管理的標準化和長效化。
(2)以創新城管執法工作機制為主線。一是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充分發揮條的保障作用,充分調動屬地單位的積極性,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大力開展城市管理與執法“無縫鏈接”活動,形成資源共享、信息互通、職能互補、力量互動的城市管理運行體系;三是堅持控疏結合,有序疏導,在限時限地、控制數量、提高檔次的基礎上,努力探求疏的途徑,提升長效管理水平;四是著力提高執法績效,以全面落實“96310”和“數字城管”運行機制為重點,以提升數字化、信息化執法水平為抓手,向效率要資源,向績效要增量。
3、夯實三項基礎
(1)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良、作風正派、敬業奉獻”的要求:一是以學習強隊,打造素質團隊。認真抓好崗位大練兵、素質大培訓,強化黨的十七大精神學習,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創新能力、城市管理和行政管理相關知識、信息技術運用能力培訓,不斷提高執法隊員履行各項職能的技能和素質。二是以制度律隊,打造規范團隊。在組織建設、廉政建設、執法辦案等各方面,形成具體工作制度,真正使每項工作都有制度、有規范、有標準。三是以文化建隊,打造敬業團隊。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加大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培訓力度,深化“愛崗敬業”主題教育,增強干部隊員“愛崗敬業、執法為民”意識,塑造隊伍良好形象。四是以情感帶隊,打造和諧團隊。開展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和隊員輪崗交流,組織辦案能手和十佳城管執法隊員評比活動,切實關心隊員生活,增強城管執法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提高執法辦案能力。一是建立以提高執法辦案質量為核心的綜合考評體系;二是進一步落實層級培訓制度,全面提高全體隊員的案件辦理水平;三是深化案件質量評比競賽、“我做一天案件審理員”主題活動和法律法規業務大培訓三項活動,提升辦案品質,實現“人人會辦案、人人辦好案”。
(3)規范基層中隊建設。一是著力改善基層中隊的硬件設施,積極拓展硬件建設的空間和條件。二是積極提升基層中隊的軟件環境,規范電子臺賬、數字化執法標準,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規范化中隊創建質量和文明執法水平。三是加速推進基層規范化建設和人民滿意基層站所的評比,努力創建星級中隊。
4、突出四個重點
(1)規范執法辦案程序。一是推進“執法通”的應用,以網上辦案的公開、透明,促進“陽光執法”。二是規范案件辦理的自由裁量權和執法程序,促進執法辦案公正、公平;三是健全辦案機制,深化逐級審批制度,提高對辦案環節的可控性。四是強化內外監督,開展案件回訪活動,聽取當事人意見建議,確保執法行為公正高效。
(2)破解熱點難點問題。一是將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結果納入對各中隊的考核;二是以“數字城管”派遣案件和受理情況為導向,實行熱點難點問題消號制度;三是加強與各級各部門的聯系溝通,運用行政、經濟、法制等手段,強化對拋灑滴漏難抓難管,亂停亂放缺乏出路,城市兩攤長抓長出等難點問題的查處。
(3)抓好序化管控延伸。全面深化“駐村聯絡員”制度,配合管理主體消除延伸區各類違章行為,有效提升延伸區道路街巷管控水平;總結延伸區序化管控的經驗,積極探索有效形式,拓展城管執法渠道,提升三類街巷和城郊結合部城市管理水平。
(4)服務大項目建設。切實為大項目建設做好各類執法保障工作。強化對國有土地上違法建筑的查處力度,確保群眾舉報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筑做到查處率100%,反饋率100%。進一步完善強制拆遷執法程序,對已進入責成程序的案件,積極籌備、嚴密程序、及時拆除,保障大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
5、落實五大舉措
(1)強化執法查處力度。依托“數字城管”平臺,確保各類違章行為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查處,第一時間解決”。以執法辦案手段,全面落實嚴管重罰,以高密度巡查、高額度處罰、高效率辦案威懾各類違章行為的反復,實現以罰促管的目的。
(2)積極開展專項整治。以綜合大整治為抓手,以落實長效為根本,強化對攤點亂擺、車輛亂停、垃圾亂扔、廣告亂貼、工地亂象“五亂”行為的整治力度,突出抓好我局牽頭的“垃圾亂扔、攤點亂擺”專項整治工作,實現“整治一處,鞏固一處,長效一處”三個一的目標。積極配合“八小”行業整治。
(3)注重城管執法宣傳。一是繼續開設“城管執法講壇”。按照循序漸進、逐步開放的要求,擴大講壇參與范圍,推動講壇規模建設,切實發揮講壇實效。二是做大做強城管執法志愿者品牌。以重規模、重質量為原則,穩步擴大城管執法志愿者隊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進志愿者活動長效有序發展,不斷提高城管志愿者用群眾宣傳群眾、用群眾帶動群眾的效能。三是充分發揮社區、企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作用。深化執法隊員進社區、進企業、進學?!叭M”服務活動,進一步密切于社會各層面的溝通聯系,形成依托社區(企業、學校等社會組織)互信互利、群眾參與的互動機制。四是設計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緊緊抓住創建“最清潔*”這一重大活動,借勢發力,開展一些圍繞中心、深入基層、主題集中的宣傳活動,積極鞏固拓展宣傳陣地。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監理;質量控制;措施
Abstract: the author introduces the many years of experience in building quality problem to the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has a direct and significant influence, to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need all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participants continuous efforts, in order to constantly improve build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level, and improve the purpose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6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前言
建筑工程的質量高低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因此,必須保障建筑工程的質量。在建筑施工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給工程的整體質量帶來嚴重后果。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一個重要體系,監理是加強工程質量的重要控制和保證因素。
1、監理工程師要明確建筑工程質量監理的主要環節
施工過程是關系到建筑工程質量好壞與否的最關鍵環節,而監理工作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因素。在各單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之前,駐地監理工程師須要求承包人提交單項工程開工報告及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并進行審批。開工報告應注明材料、機械設備、勞力及現場管理人員、施工條件等基本情況,并提供放樣測量、標準試驗、施工工藝圖等必要資料。
監理工程師必須建立完備的質量監控體系以保證對所有環節進行有效控制,此外應建立獨立的監理中心試驗室和測量機構,承包人自檢質保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各級分項工程自檢質量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必須對其嚴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改正。
同時,駐地監理組必須通過旁站監理對承包人的各項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進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監督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其助理人員(監理員)擔任。最后,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完工的單項工程進行系統驗收,檢查合格后,提請駐地監理工程師簽發《中間交工證書》,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單項工程,不得交付下項工程使用。
2、建筑施工質量監理工作的具體方法
2.1事前認真閱讀理解圖紙,了解設計意圖
每一分項工程施工前,作為監理人員必須認真讀理解圖紙,弄清設計意圖,并且了解現場情況,對現場情況及設計圖紙做到心中有數。針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狀況,找出易出現質量缺陷的環節,及早與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商討,積極采取預防措施。
2.2注意交流溝通,與施工單位保持平等合作關系
監理與施工單位的關系,雖是監理與被監理關系,但在建筑市場上仍是平等的責任主體。作為現場監理人員,為充分發揮自身作用,就必須注意與施工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技術負責人要多交流,相互探討對施工質量薄弱環節的改進方法。不要以為質量管理上就是監理說了算,動不動就下“停工指令”,這是做不好監理工作的。就施工單位來講 ,如果監理人員事前與之交流溝通過,在施工過程中一般會按要求進行施工操作的。
2、3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和控制
首先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針對鋼筋、水泥等材料多源頭、多渠道,對進場的每批鋼筋、水泥做到“雙控”(即要有質保書、合格證,還要有材料復試報告),未經檢驗合格的材料不允許用于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時清退出場。將鋼筋焊接半成品的質量檢查作為監理工作的重點,采用目測和檢測相結合,首先從外觀上對軸線位移彎折角度、裂紋凹坑等進行檢,然后隨機抽取焊接試件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驗收。對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質量,監理細則要求施工單位保證水泥、砂、石、水、外加劑等均滿足質量要求,有試驗報告的前提下,再審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確,校核各種計量表具、量具是否準確、齊全。澆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規范、標準要求,立即通知施工單位質檢人員組織整改,進行管理。
2、4加強質量意識,實行“三檢”制
在工程施工前,監理方召開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及有關各工程隊組長質量會議,加強質量管理意識,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每道工序必須執行 “三檢”制,且有公司質檢部門專職質檢員簽字驗收。然后經監理人員驗收、簽字認定,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單位沒有進行“三檢”或專職質檢員簽字,監理人員拒絕驗收。另外,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采用巡視、平行檢查、跟班旁監,隨機抽查的方法,待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再進一步驗收,徹底消滅工程中質量問題。
2.5嚴格把好隱蔽工程的簽字驗收關,發現質量隱患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整改
在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時,首先要求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再由公司專職質檢員核定等級并簽字,并填寫好驗收表單遞交監理。然后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現場檢查復核原材料保證資料是否齊全,合格證、試驗報告是否齊全,各層標高、軸線也要層層檢查 ,嚴格驗收。要求施工單位質檢員簽字不能只流于形式,要真正去檢查驗收,再由監理方檢查。監理方發現問題及時以書面通知施工單位,不能口頭,待施工單位處理或返工完后,還要再進行復檢,嚴格檢查把關,保證質量。
2.6在重點部位加大平行檢驗的力度,提高平行檢驗的質量
平行檢驗強調的是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對某些工程部位、試驗、材料等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進行質量判斷的能力。由于工程建設監理不是單一的管理專業,還必須有必要的驗證性的具器檢測 工程建設實施行為,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針對某些工程部位、試驗、材料等,通過采用先進的技術裝備、檢測手段,進行檢測驗證,達到一切以事實為依據,用數據說話,為加強質量過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據,實現監理的客觀性,科學性和公正性,保證監理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平行檢驗針對的檢驗項目主要是對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規定的建筑工程 中那些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作用的“主控項目”和部分“一般項目”。其檢驗項目應是可重復的,即對檢驗項目的性能能夠進行再次地測量、檢查、試驗等,如運用高精度的測量儀器對建筑物方位的復核測定,使用先進的無損傷設備,對焊接質量的復核檢驗,運用計算機對某些關鍵部位進行結構驗算或工藝設計的復核等,此外還有對某些結構部位標高、尺寸、偏差、位置等的復核檢驗等。
3結語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是建筑工程質量好壞的最關鍵環節。監理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一個重要體系,是加強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因素。不同階段的監理工作其表現形式有所不同,在施工階段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提高施工過程監理工作的作用,對提高工程整體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趙儒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理與驗收[J】科技資訊,2009(10).
1.工程施工質量成本的費用構成
工程施工質量成本是指為了將工程項目施工質量保持在規定的質量水平上所需要的費用以及因未達到既定的質量標準而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的總和。工程施工質量成本由預防成本、鑒定成本、內部損失成本和外部損失成本四部分組成。
質量成本中的控制成本與符合性質量水平是互為條件、互為因果的。預防成本和鑒定成本是先期投入的控制成本,內、外部損失成本原則是結果成本。就其性質而言,內、外部損失成本純粹是一種浪費,是真正的損失。由于受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以及質量管理上存在著不完善之處,要完全避免損失是做不到的。然而在一定的科學技術水平條件下,若能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是可以做到使質量損失成本大大下降的。為達此目的,就必須加強預防措施和質量鑒定活動。把握質量成本各子目之間相關性變動趨勢,就能夠自主調控質量成本的費用分布及其各成本子目之間的比率關系,進而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降低其中某些子目的質量成本,從而優化質量成本結構、降低質量成本總額提供可能。
2.工程施工質量成本分析
質量成本中四大項目的費用大小與質量水平之間存在一定的變化關系。一般質量水平較低時,預防成本和鑒定成本也較低,隨著質量水平的提高,這兩項質量管理費用就會逐漸增加。當質量達到一定水平后再需提高,這兩項質量管理費用將急劇上升。內部損失成本和外部損失成本的情況正好相反,當質量成本較低時,內、外故障損失較大,隨著質量水平的提高,質量故障損失的費用會逐步下降,當質量達到一定水平后,盡管大幅度地增加質量保證費用,但質量故障損失成本下降的速度卻逐漸減慢。上述規律說明:一方面,質量水平的提高需要采取更多的預防控制措施與檢驗手段,使成本增加;另一方面,質量水平的提高減少了內、外故障損失,從而降低了損失成本。因此,存在一個最佳的質量水平點,使得預防成本、鑒定成本、內部損失成本和外部損失成本四項費用之和構成的質量總成本最小,此時的質量總成本即為最佳質量成本。
因此,我們對質量進行控制,并不是要求質量越高越好,質量逍高,會導致成本費用的增加。反之,質量過低,也將會導致成本費用的增加,從經濟角度看,要防止出現兩種傾向:一種是片面追求低成本,忽視施工質量,造成生產過程中返工返修率高,反而大大提高了成本;另一種是不惜工本,片面追求“高質量”,盲目提高技術標準,遠高出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不講效益,脫離實際需要。
3.工程施工質量成本的優化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成本的優化,就是要確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成本各項主要費用的合理比率,以便使質量總成本達到最低值。隨著質量控制成本的增加,符合性質量水平的逐步提高,返修率逐漸下降,內、外部損失成本得到較大幅度的下降,表現為質量總成本在逐漸降低。隨著質量控制成本的增加,內、外部損失成本的下降幅度已經很小,質量控制成本的增加幅度已超過質量損失成本的降低幅度,表現為質量總成本在增加,這說明增加控制成本所帶來的質量經濟效果不佳,不宜再增加控制成本。
在具體應用時,應根據以往類似工程質量成本數據資料,模擬出該類型建筑工程的質量成本曲線,從而求最適宜的返修率和最佳的質量成本費用,作為下一個工程施工質量成本計劃的依據。然而,根據已往資料確定的最適宜返修率和最佳質量成本只能作為一個參照目標值,在具體應用到下一個工程時,由于具體條件的不同,其實際的最佳點會有所偏離?;谫|量成本的變化規律,可以采用逐步逼近的辦法,達到最佳質量水平。首先,可以采取某種質量改進措施,即增加預防或鑒定成本,如果此時質量總成本下降或有下降的趨勢,則說明可以增加這一措施的強度,或增加類似改進措施,直到質量總成本停止下降為止,說明已接近最佳工作點,應轉向采取控制措施。反之,當采取某項質量改進措施后,質量總成本上升了或有上升趨勢,則說明應撤消這一措施,或采取反作用的逆措施,按相反的方向接近最佳點。實際上并不需要找出絕對的最佳工作點,只要知道已位于適合區即可。
4.工程施工質量成本的控制
質量成本控制就是依據質量成本計劃,對質量成本形成過程中的一切耗費進行嚴格的計算和審核,揭示偏差,及時糾正,實現預期的質量成本目標,進而采取措施,不斷降低質量成本。質量成本控制應貫穿于質量形成的全過程,它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按質量成本的發生區域,將質量成本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實行歸口分級控制,落實控制計劃,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措施,實施控制。
(1)預防成本主要是為預防質量事故的發生而開展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質量信息、技術質量培訓以及為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而開展的一系列活動所發生的費用。質量較高的工程項目,這部分費用占質量成本費用中的比例相應就大。應實行以預防為主的質量成本管理,把錢花在避免故障的出現,而不是花錢解決不合格項目造成的后果。因為不合格項目造成的后果,往往比直接預防控制措施花費更大,這種得不償失不僅體現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尤其體現在失去業主的信任,以及保修費用及訴訟索賠等方面。
(2)鑒定成本主要是對施工原材料試驗和對施工過程中工序質量、工程質量檢查等發生的費用。這是預防及控制質量事故發生的基礎工作,應把“下一道工序就是用戶”的思想貫穿到整個生產過程中,在組織施工前,要把各項工序的質量標準印發到施工員、檢查人員手中,確保全體職工對工程質量標準心中有數。同時對工程原材料的質量控制至關重要。而控制原材料的最好辦法就是加強檢測。
(3)內部、外部損失成本也稱工程質量事故成本,主要是指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而發生的工程返工、返修、停工、事故處理等損失費用。這部分費用隨著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下降。施工單位和協作單位應切實加強質量管理,各自負責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最大限度地把這項費用降到最低。
(4)在質量成本的控制中要注意防止過剩質量成本的現象,過剩質量成本是指在工程質量方面過多地投入物質資源而增加的工程成本。過剩投入成本的發生,實際上是質量管理水平不高的突出表現。這種做法是不宜提倡的。在實際施工中,我們應當嚴格按技術標準、施工規范、質量要求進行施工,片面加大物耗投人的做法不一定能創出優質工程,也是對工程質量內涵的曲意理解。
參考文獻
[1] 操張林. 建筑工程質量成本要素與控制[J]. 安徽建筑,2006(2).
[2] 王永忠. 加強工程項目的質量成本管理[J]. 山西建筑,2007(11).
關鍵詞 質量保證體系 施工階段 質量監理
一、加強監理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首先,加強對監理企業的宏觀管理,提高綜合素質,樹立良好形象。建筑市場的準入制度給各地企業的流動、競爭帶來了廣闊的空間。但是,一些良莠不齊的企業進入市場,不但不會促進競爭,反而會影響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因此,在對建筑企業的監管上,一是準入等級制度,重點核查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執業注冊人員是否一致;二是強化對監理執業人員的管理;三是建立、健全連帶責任制。公司領導對總監,總監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一般監理人員,不僅要負管理上的連帶責任,而且要負技術上的連帶責任,以便提高業主和施工方對監理單位的信任度。監理方一旦進入工程質量監理,首先要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同時,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質量,杜絕質量事故隱患。另外,針對工程特點和合同中簽訂的質量等級,以及建設方的要求、施工單位的資質等情況,確定監理方的監控目標和標準,確保監控內容和各自的職責、權利,訂出監控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施工質量監理工作正規化。
二、質量監控事前預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導
1.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針對鋼筋、水泥等材料,多源頭、多渠道地對進場的每批鋼筋、水泥做到“雙控”(即要有質保書、合格證,還要有材料復試報告);將鋼筋焊接半成品的質量檢查作為監理工作的重點,采用目測和檢測相結合,先從外觀上對軸線位移、彎折角度、裂紋凹坑等進行檢查,然后隨機抽取焊接試件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驗收;對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質量監理細則,要求施工單位保證水泥、砂、石、水、外加劑等均滿足質量要求,有試驗報告的前提下,再審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確,校核各種計量表具、量具是否準確、齊全,澆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
2.加強質量意識,實行“三檢”制。在工程施工前,監理方召開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質監員及有關各工程隊組長質量會議,加強質量管理意識,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每道工序必須執行“三檢”制,且有公司質監部門專職質監員簽字驗收。然后經監理人員驗收、簽字認定,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嚴格把好隱蔽工程的簽字驗收關。若發現質量隱患,應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整改。在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時,首先要求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再由公司專職質檢員核定等級并簽字,并填寫好驗收表單遞交監理。然后,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同時,現場檢查、復核原材料,保證資料、合格證、試驗報告齊全。另外,各層標高、軸結也要層層檢查,嚴格驗收。在此說明一點,施工單位質檢員簽字不能只流于形式,要真正用心去檢查、驗收,再由監方檢查。若監方發現問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待施工單位處理或返工完畢后,還要進行再次復檢。
三、動態控制,事中認真檢查
1.加強管理力度,全天候旁監。對于每一位現場監理工程師,要求其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經常到現場了解施工情況,多看施工圖,熟悉設計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發現問題要常記,處理哪些問題要有記錄;腿勤,常到現場轉轉;口勤,對于施工隊易出現的質量隱患要常提醒,對施工隊要經常交底;腦勤,熟悉圖紙,動腦筋想措施來保證工程質量。在工作方式、深度上,要做到“嚴”(嚴格按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嚴格檢查把關)、“準”(處理問題要果斷、準確,要以數據為說話依據)、“細”(工作中細心,自理事情要細致)、“實”(做到親自檢查,遇到質量問題要做實質性處理,不能找理由推脫,要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解決實質性的技術難題)。在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藝要求的部位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須全天候、24小時跟班旁監。
2.工程中抓“第一”、“重點”、“臨界”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工程特點和技術要求,從實際需要出發,確定監理要管理的項目。當施工現場開始進行施工時,監理工程師要到現場去檢查,嚴格按施工規范和設計要求驗收。對臨界項目,則要求施工隊進行“三檢制”,實行對工序交接檢查,避免不同工序、工種交接時,將質量問題和隱患帶入下一道工序中。
3.現場巡視,量測檢查,數據說話。監理工程師通過現場巡視,實地測量結果和數據,來檢查和判斷工程質量,以所測數據來評定質量等級。
四、事后驗收,及時處理質量問題
1.加強管理,嚴格驗收程序。監理是受項目業主的委托,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的社會組織。無論從隸屬關系還是從合同關系上,監理都不應為施工單位承擔質檢工作,不能讓施工企業的自檢流于只作資料的形式。監理每次驗收時,只要發現其不合格分項超出抽檢允許數量,就不要繼續往下進行驗收,應要求其先進行整改。經整改合格后再次驗收時,監理除驗收首次發現不合格項的整改情況外,還需對所報驗收段重新進行全面抽檢。以此類推,直到抽驗合格為止。質量控制中最后的補救措施是事后驗收。通過事后驗收,發現施工中存在的質量缺陷或重大質量隱患,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同時,配合有關單位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將問題處理。這樣,既保證工程質量,又不影響工程進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針對重要分部項工程及工序,根據施工工藝和操作要求畫出流程圖,并標明施工順序。若發生質量事故或出現事后問題,要求監理工程師只對質量問題進行實質性處理,并及時提出合理可行的處理意見或方案,而不去強調事故的責任原因。這樣,會使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愿意接近監理人員,有利于施工方與監理方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質量。
五、結束語
關鍵詞: 建筑管理 工程質量 監管措施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在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工程質量的要求在不斷提高,而依靠傳統的質量監管模式和管理體系,已經不能有效的保證建筑工程的總體質量了,傳統的質量監管體系中過分依靠建設企業和施工企業,對監管的體系劃分不夠明確,監管力度不達標,這樣不僅難以保障建筑工程的質量,還會阻礙其有效發展。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要想促進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就必須抓緊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從而優化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監管體系。
一、工程質量監管的本質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要想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保證工程的安全程度和環境標準,就必須依靠建筑行業的行政執法單位等機構來進行監管,在監管的過程中,對必要的程序和法規等進行利用采納,讓建筑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施工管理機構都能將工作責任有效落實。這樣的工作就是工程質量監管的本質工作內容,而其監管的最終目標還是為了將用戶的利益進行有效的維護,也就是監管機構利用行政方式保障用戶的利益。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工程質量監管的體系和制度都在不斷的完善,走向了科學化有效化的道路。
二、目前我國工程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工程質量監管機構的定位不夠明確
現階段,我國很多施工企業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定位不夠明確。有些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管機構只擁有監督管理的檢查權力,卻缺乏行政處罰的權力,這樣的質量監管機構難以對工程項目中發現的問題做出必要的處罰措施,導致施工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效率低下,而監管機構的監督內容缺乏明確的規定,監督管理的方式也有待進一步的規范化。因此,在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監管工作與工程施工單位以及項目監理單位工程項目質量責任相互混淆的現象。
2.2 施工質量監督管理的方法比較單一
目前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大多采取巡回監督管理的質量監管方法,負責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部門無法發揮市場的優勢對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因此就很難及時和全面地發現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質量問題。此外,即使在施工監督管理的過程中出現了質量的問題,相應的處罰也很難做到客觀而有效,無法根據市場經濟的特點來建立一些必要的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管理制度。
2.3 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
在建筑施工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方面也缺乏相關的政策和法規支撐?,F階段我國的國家以及某些地區的政策還是欠缺必要的連續性,也沒有廣泛的覆蓋面,并且相關的質量監管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有著無法協調的矛盾,這些法律法規和地方政策都是不適用于建筑施工的監督和管理的,這樣就給工程帶來了一定的阻礙。除此之外,在現代的建筑工程中,監管的工作沒有占有優勢,隊伍也不夠大,一些新進的工作人員又在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經驗方面存在不足,受現實條件的限制難以發揮出他們應有的作用。
三、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各項因素
3.1 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意識對工程質量的影響
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意識對工程質量的影響是非常關鍵的,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質量管理意識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的整體設計和建筑施工項目中工作的實施。在現如今,很多的建筑施工企業目光短淺,只為眼前的蠅頭小利而忽視了企業的長遠發展,不能達到利益的可持續。在工程施工建設的過程中,沒有形成相應的質量控制的責任意識,導致相應的建設工程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同時也忽視了建設施工企業的服務意識、品牌意識的樹立,這些都不利于施工企業的科學發展和持續發展,也不利于建筑行業的整體發展。
3.2 建筑工程的管理機制對工程質量的影響
建筑工程的管理機制對工程質量的影響也是較為重要的一個環節,體制機制的建立是關系到項目能否順利進行的保證,在目前來看,機制的建立還不完善,也就導致了相應的管理體制以及管理的規范也難以跟上工程建設的發展,就無法從整體上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管理和控制。建筑工程的管理體制以及質量控制如果無法達到相應的建設要求,就會導致相應的建設工程的質量無法得到保證。
3.3 建筑工程的材料以及人員素質建設對工程質量的影響
建筑工程的施工環境以及相應施工管理過程中的多種因素導致建筑工程的管理是一個較為復雜的過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員的素質對施工工程的質量也有著重大的影響。管理體制的缺失會導致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以及工程建設,甚至是管理的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中如果缺乏專業素質的人才,或者不注重業務培訓,都會導致企業職工的素質偏低,都會對建設工程的質量產生影響。
四、提高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的措施
4.1 明確施工企業質量監管機構的職責
在當前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要通過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對工程建筑企業的行為進行規范化,進而完善工程質量監管的政策和體制,對工程項目質量監管的工作范圍、程序和標準等進行明確,進而提高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管工作效率。此外,完善監督管理法規和標準,對于提高質量監管的工作效率也是極為有效的。如果可以為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管工作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支撐,那么就可以使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管工作實現制度化和標準化。
4.2 注重質量監管隊伍建設
加強建筑工程企業質量監管隊伍的培訓工作,提高監管隊伍的專業素質和創新意識以及監督人員的學習能力,從完善崗位責任制、強化考核、完善工程質量監管手段等方面入手,培訓出高效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隊伍,可以切實改變質量監管隊伍監管工作缺乏規范化的問題,進而有效地提高工程質量監管的工作效率。
4.3 進一步改進施工項目質量監管形式
在施工項目的質量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優勢,尤其注意以市場為導向,改變傳統的質量抽查和處罰的監管形式,在加強施工質量檢查的同時運用市場化手段來制約工程項目建設。同時也要有效地協調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斷地改進工程項目質量監管的工作模式。此外,施工項目的質量監管形式也可以采用信息化的管理模式,這可以有效提高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管力度,實現動態管理。
結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在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我們要不斷創新建筑工程質量監管方法,完善監管措施,從而更好的保障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
參考文獻
[1]王麗艷.新時期如何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之我見[J].科技與企業,2013,(18):39-40.
水利工程的建設乃是一項利國利民的事情,如今,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對于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視力度越來越高。本文首先對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對其質量控制的措施進行了探討,僅供參考。
關鍵詞:
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質量控制;建議
水利工程具有綜合性強、影響面廣、工程施工條件復雜以及工程施工周期長等特點,水利工程的好壞與其施工質量的優劣有著直接性的關系。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水利工程的建設質量與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采用施工技術水平的高低以及施工質量控制的是否有效關系重大。本文首先對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重要意義進行了概述,并在此基礎上,結合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現狀,對其質量控制提出了幾點建議。
1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重要意義
水利工程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基礎性工程,對于民生的保障與改善有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關系著我國小康社會的能否全面實現,對于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由此看來,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意義重大。從整體上來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不僅能夠影響到水利工程的使用年限以及其功能的發揮,甚至能夠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四川水利工程經過多年的實踐,在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方面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措施,例如,質量管理制度與體系的建立與健全、質量責任制的有效落實等。然而,水利工程項目具有工程量龐大、施工復雜、涉及面廣等特點,而且工程的施工質量會受到施工環境、施工材料、施工人員以及氣候等因素的影響,如果不對這些因素進行重視,勢必會出現問題,進而對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產生直接性的影響。
2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現狀
2.1缺乏安全施工意識,且質量控制意識不高
由于水利工程在實際施工的過程中會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對于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的保障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實際施工中,存在某些施工單位為了謀取私利,壓制成本,偷工減料的現象,而且為了能夠節約成本,獲得更加的經濟利益,在對施工人員的配置方面,往往更加傾向于缺乏較高專業素養的農民工或臨時工,由于其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且缺乏足夠的實踐經驗,施工過程中的不規范操作問題時有發生;另一方面,為了使工程能夠在規定的工期之內完工,對于施工技術是否與規范要求相符合、工程質量是否合乎標準等問題有所忽略,而且對于施工環境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質量控制工作也沒有進行高度的重視。
2.2沒有充分地發揮監理的職能,監理方法不夠完善
監理單位的質量監理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但是,從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現狀來看,其監理工作不到位,監理職能沒有充分地發揮出來,而且在施工現場中采用的監理方法大多比較單一、涉及范圍也不夠廣闊,因此,很難與新形勢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的要求相滿足。例如,部分監理人員由于缺乏較高的專業素養,因而對于質量監督有著一定的誤解,他們認為在施工現場旁邊對施工進行監督或者是檢查就是質量監督,實則不然,施工質量監理不僅包括對施工現場的施工進行監督或檢查,而且還包括項目投資、合同信息以及進度等相關事宜的監管。然而,由于其對于這些內容的忽視,造成施工質量監理工作的效果不佳。此外,部分水利工程在實際施工建設的過程中,監理部門很少參與到其中,而且很多企業認為監理部門沒有必要參與到施工建設的過程中,因此,僅僅配置少量的監理人員,并且這些監理人員大多缺乏較高的素質,甚至無證上崗的現象大有存在,因此,其也沒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2.3管理人員以及施工技術人員缺乏較高的專業素養
在四川水利工程中,很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在對施工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進行選用的過程中,往往選用一些缺乏足夠實踐經驗的工作人員。由于缺乏較高的專業素養與實踐經驗,其在實際施工建設的過程中,必然會對整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產生極大的影響,因此,要想對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進行加強,提高管理人員與施工技術人員的專業素養十分必要。
3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幾點建議
3.1對施工人員的質量控制意識與專業素質進行提高
作為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者,要求施工人員需要具備基本的專業素養,對于基層的農民工,可以在其正式上崗之前,組織其積極地參加崗前培訓班,在接受了相關的培訓之后,將其納入考核的范圍,考核成績合格者方能允許其參與到施工建設中。而對施工人員進行考核的內容除了包括基本知識與專業的技能素養之外,思想道德考核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對施工人員的質量控制與安全施工意識進行培養與提高,要對施工過程中比較容易出現質量問題的工序進行重點地強調,管理人員也需要對自身的專業素養進行不斷地提高。
3.2對現場監理職能進行強化,使質量監管水平不斷提高
對工程施工現場的監理職能進行強化,就是要求監理部門能夠在水利工程施工的過程中,不僅要求其對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問題進行重視,而且還需要對施工合同、施工的進度以及施工材料設備等進行監督與管理。同時,監理單位在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與管理的過程中,所采取的監理方法也應該打破單一性、范圍狹窄的不足,應該采取多種監理手段,對各個工作部門之間的工作進行銜接與協調,從而保證水利工程能夠在規定的工期范圍內順利竣工,同時,使其施工質量與相關質量管理標準相符合。此外,施工單位與監理部門之間應該加強合作與交流,監理人員在工程監理的過程中,要腳踏實地,恪守職業道德,施工單位需要加強配合,從而使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高。
3.3嚴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質量,實行質量標準化管理
為了使水利工程施工質量得以保證,一個關鍵的環節就是實行質量標準化管理,在實際施工的過程中,應該對施工材料的質量以及各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嚴格地控制,并在施工現場將各項管理制度落到實處。水利工程施工工序繁雜,因而,在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也比較雜,材料與設備的種類也比較繁多,鑒于此,應該對施工現場的秩序進行控制,使施工能夠安全、文明的進行。特別是在對施工材料的控制與管理方面,在對材料進行采購的過程中,必須嚴格地按照施工合同與有關質量標準進行,同時,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水泥、鋼筋、砂石等材料進行抽樣檢測,在與標準相符合之后才能允許其入庫。另外,要妥善的安放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并安排專門的人員對其進行看管,為了能夠有效地避免施工材料出現生銹或者是混入其他物質等問題出現,還需要做好材料的堆放管理工作。
3.4對工程施工進度進行合理地規劃
不良商家中標之后對于工程的質量能夠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必須要對招標工作進行嚴格地把關。在進行招標工作期間,應該對各個施工單位的資質水平進行嚴格地考察,并對水利工程分包、轉包的質量監管進行加強。工程的施工進度會受到施工前期規劃不合理、施工單位資質水平不高以及施工環境千變萬化等因素的影響,進而對工程施工質量的保證極為不利。舉例來說,水利工程具有較強的季節性,因而氣候能夠對工程的建設工期產生直接性的影響,因此,施工單位與監理部門應該對工程的施工進度進行合理地規劃,在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程的施工進度。在某些比較緊急的情況下,搶進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在此情況下,首先要保證決策的科學性,不能在追求進度的過程中而對施工質量產生不利影響,應二者兼顧。
4結語
總之,水利工程的建設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工作,其施工質量的高低與人們生活安全的保證也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要對施工質量控制進行加強,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使水利工程的壽命與功能得以有效地延長與充分地發揮。在四川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過程中,應該對其現狀進行分析,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從而使施工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得以有效地解決,使施工質量控制得以加強,繼而提高水利工程的整體質量。
作者:榮可 單位:四川二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一)統籌城鄉發展是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三農”問題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雖然取得了高速發展,但城鄉差距并沒有相應縮小,反而在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1985年的1.7倍擴大到2002年的3.1倍;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與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現金消費支出差距從1985年的2.2倍,擴大到2002年的4.1倍。如果將農民的實物收入、生產性投入和市民的非貨幣收入等因素考慮進來,則目前的城鄉收入差距達到驚人的6倍。而世界多數國家的城鄉收入之比為1.5:l左右,在韓國、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起飛時期,城鎮居民收入一般是農民的140-160%。即使在一些收入分配高度不平等的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也不像中國這樣大。
城鄉差距的擴大、“三農”問題的形成,都與城鄉分割體制和“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有很大關系。要想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發展,消除城鄉分割體制,放棄“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
(二)統籌城鄉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農村之所以在小康建設中明顯落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國在過去相當長時間里沒有統籌城鄉發展,實施了“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對“農業剩余”或農民的生產成果和農村的生產要素進行過多的強制性剝奪和轉移。因此,要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發展,停止對“三農”的剝奪。
(三)統籌城鄉發展是建立公平競爭、全國統一市場經濟的需要
目前,公平競爭、全國統一、高效有序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遠未形成,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城市政府對城市居民的特權進行地方保護,以各種方式阻礙農民共享現代城市文明;二是大中城市的戶籍制度還沒有放開,農村人口不能在全國范圍內自由遷徙;三是城鄉的勞動就業制度不統一,進城務工的農民還受到一些城市制定的歧視性就業和勞動用工制度的限制;四是城鄉福利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不統一,農村居民還沒有獲得平等的福利保障和受教育待遇,這成為城市吸納農村勞動力的重大障礙;五是城鄉財稅金融制度不統一,本來就較窮的農村居民反而承擔著比城市居民重得多的稅收負擔和各種非稅負擔如提留、統籌、攤派、集資、克扣等。
我國要想成為現代化強國,就必須建立公平競爭、全國統一的現代法治市場經濟。如果城鄉之間繼續存在種種制度差異和權利不平等,要想成為現代化強國是不可能的。
(四)統籌城鄉發展是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需要
我國近年內需不足主要表現為農村需求不足,而農村需求不足,主要是由農村居民購買力低造成的。我國農村實際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60%多,但農村金融資產不到全國的30%,農村社會購買力不到全國的40%。
農村需求不足或農民購買力低是由農民收入水平低造成的。農民收入水平低與農村剩余勞動力過多,人均資源少,勞動力生產率低等有直接關系,而所有這些又根源于城鄉分割制度和“城市偏向”的工業化或經濟發展戰略,或者根源于沒有統籌城鄉發展。
全面理解統籌城鄉發展
統籌城鄉發展是指統籌城鄉的全面發展,包括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和統籌城鄉社會發展。
(一)統籌城鄉經濟發展
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包括統籌城鄉經濟增長、統籌城鄉產業發展、統籌城鄉企業發展和統籌城鄉要素配置四個層面。
統籌城鄉經濟增長,主要表現為統籌城鄉GDP(或人均GDP)增長,要使農村和城市的GDP(或人均GDP)增長速度保持大致同步的狀態,即使有差距,也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
統籌城鄉產業發展,主要是要使城鄉之間在市場機制的引導下形成合理的產業分工,農村主要發展第一產業,城市主要發展二、三產業。但也絕不能忽視在自然經濟的轉型過程中,農村也會大量地產生第二、三產業。只是隨著城市化的逐步推進,第二、三產業越來越多地布局在城市包括小城鎮。統籌城鄉企業發展,主要是要給予城鄉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允許城鄉企業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
統籌城鄉要素配置,主要是要按照自由選擇原則,允許城鄉勞動力和人口自由流動,形成合理的勞動力配置和人口分布;按照平等交易原則,實現資金、土地、技術等要素在城鄉之間的優化配置。
(二)統籌城鄉社會發展
統籌城鄉社會發展包括統籌城鄉人口發展、統籌城鄉科教文化發展、統籌城鄉福利保障、統籌城鄉資源環境保護等。
統籌城鄉人口發展,主要是在盡快使農民享有國民待遇的前提下,逐步實現城鄉按照統一的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長,按照城鄉統一的教育培訓制度提高全民的素質。特別是不能忽視尚處于不穩定狀態的城鄉流動人口的生育控制和素質提高。
統籌城鄉科教文化發展,主要是要按照公平的標準,統一規劃城鄉的科學研究和教育文化事業,國家對農村的科教文化投入要保持在與其人口規模和人口比例相適應的水平上,使城鄉的科教文化發展保持協調發展的態勢。
統籌城鄉福利保障,主要是要建立城鄉銜接、公平統一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特別是要統籌城鄉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業的發展,要按照公平的原則,統一規劃城鄉的醫療衛生機構和設施建設,國家對農村的醫療衛生投入要保持在與其人口規模和人口比例相適應的水平上。城鄉的養老保障制度和各種補貼制度也要逐步實現公平統一。
統籌城鄉資源環境保護,主要是要按照基本相同的標準和協調一致的步驟來實施城鄉資源環境保護,既不能將農村的污染轉嫁給城市,也不能將城市的污染轉嫁給農村;既不能將城市的資源無償劃撥給農村,也不能將農村的資源無償劃撥給城市。
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是建立城鄉統一制度
只有通過建立城鄉統一的制度,才能走出城鄉分割體制,形成全國統一市場,規范政府行為,充分調動城鄉經濟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轉變“城市偏向”的發展戰略,形成城鄉協調發展的局面。
(一)建立城鄉統一的產權制度
我國目前的城鄉產權制度是不統一的,如城鄉土地產權制度、住房產權制度、資金產權制度就不一致。具體表現在:城市土地屬于國有,農村土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城市公有和混合所有住房多,農村私房為主;市民的資金所有權能得到較好的保護,而農民的資金所有權常常受到侵犯。
城鄉不統一的產權制度使城鄉之間的勞動力轉移面臨巨大障礙,使城鄉之間的生產要素優化配置難以順利進行,阻礙城鄉協調發展。因此,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產權制度。在城鎮化高速推進的過程中,一方面現有城市不斷向郊區農村擴張,另一方面原有部分農村逐步演化為新興城鎮,兩種土地所有制不斷產生沖突,農民和國家的土地權益不斷被侵蝕,因此,有必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將城鄉土地盡可能統一明晰到自然人和企業法人身上,政府只控制必要的土地。城市住房商品化的步伐要加快,特別是要加快放開和激活住房二級市場。要按照與市民同樣的標準對農民的資金所有權進行保護,絕不允許各部門在國家法律規定之外隨意侵犯農民的資金所有權(如攤派、集資、克扣等)。
(二)建立城鄉統一的價格制度
長期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前我國城鄉的價格制度不統一、不自由,如存在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城市部分壟斷行業存在壟斷定價,農村部分農產品存在保護定價。
城鄉不統一、不自由的價格制度,扭曲了市場信息,不利于城鄉資源的優化配置。即使是表面上看起來對農民有利的農產品保護定價,事實上既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也不能真正保護農民的利益延遲了農民向更有利的產業和區域轉移的進程。因此,必須按照現代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行城鄉統一、自由的價格制度,徹底消除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打破壟斷行業的壟斷定價,減少對部分農產品的保護定價。
(三)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
我國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所承載的權益是不一致的,擁有城市戶口的居民可以享有一系列福利保障待遇甚至特權,而沒有城市戶口的農村居民則不僅不能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待遇,而且要承擔比城市居民更重的稅收和各種非稅負擔。
這種城鄉不統一的戶籍制度,既不符合社會主義的理想,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原則。因此,必須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城鄉統一的以身份證管理為核心的人口流動制度,即任何一個人,只要其在一地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就有資格辦理當地戶口,并依法享受當地居民的權利,實現以居住地劃分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以職業劃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使戶籍登記能夠準確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職業狀況。
(四)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
在現代市場經濟制度下,城鄉就業制度應是統一的。在城鄉統一就業制度的引導下,勞動力在城市和農村的邊際生產率和工資率應趨于均衡。但我國的就業制度是明顯城鄉分割的,國家只負責城市居民的就業安排包括下崗再就業安置和就業登記,而基本不負責農村居民的就業安排和就業登記,農村居民基本上處于自發就業狀態。進城民工一般不納入城市勞動就業管理體系,不能享受與城市職工相同的勞動保障等待遇。
這種城鄉不統一的就業制度,扭曲了勞動力的價格和供求信息,破壞了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不利于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優化配置。因此,要想統籌城鄉發展,就必須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利用行政手段將勞動力分割為城鎮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以及本地勞動力和外來勞動力的就業管理體制,統一城鄉就業制度,承認和實現勞動力的擇業自由和選擇工作地點的自由;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規定農村居民在城鎮就業并落戶后,在住房、參軍、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應的義務;取消限制農民工進城就業的不合理規定;取消針對農民工的不合法和不合理收費;整治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等。
(五)建立城鄉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
實行城鄉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即使是前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福利保障待遇也是覆蓋全體公民的。但我國在改革開放前為了實施“城市偏向”的趕超型工業化戰略,實行了城鄉差別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改革開放后也一直未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制度。醫療、養老、住房、勞動保護等福利保障待遇基本上只施惠于市民,國家對農村的教育投資大大少于對城市的教育投資,很多地方的農村教育主要靠農民集資。這種城鄉不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既不公平,也阻礙了城市對農村人口和勞動力的吸收。這種制度致使許多城市為了維護本市市民的福利保障和教育特權,對農民進城就業、子女上學和落戶進行排斥。
因此,要想統籌城鄉發展,就必須盡快建立城鄉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凡是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種福利保障和教育待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農民也應同樣享有。考慮到農民進城面臨很多風險和不確定性,應規定農村居民在城鎮就業并落戶后,可繼續保留原籍土地和山林承包權,并可享受原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繼續保留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等。要通過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育和醫療衛生制度,消除在城鄉分割制度下農村勞動力在獲得教育、技能培訓、健康與營養等人力資本投資方面與城市勞動力存在的巨大差別。
(六)建立城鄉統一的財稅金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