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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企業所存在的財務風險
1.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面臨虧損、倒閉風險
一些保險公司本身規模小、資金少,相關業務也只是復制同行業公司的,加上經營不善,難以與大保險公司相抗衡。對保險基金管理不善,造成保險對外投資虧損或者保險基金本息難以收回,當發生理賠時,很難支付相關的賠償金。此外由于對相關的賠付標準、理賠過程缺乏監督、控制,常出現業務員非法操作的現象,長此以往,公司的償付能力越來越不足,資金鏈斷裂使企業面臨虧損、倒閉的風險。
2.缺乏有效的監督體制,內控缺失、財務管理漏洞危險
照理說:保險行業越發展,公司的內控合規管理也應該日趨完善,經營機制也應該越發規范到位才是。但現實是:隨著保險主體的增加,市場競爭漸入白熱化,為了擴大市場份額,一些保險公司放松了對企業內控合規的要求,放任分支機構進行不正當競爭,不計成本、不計后果地降低費率,大打價格戰,造成了保險行業盈利能力的整體下降。更有甚者,利用內控缺陷,以假保單,截留保費和挪用退保資金,制造了中國保險行業最大的非法集資案件:一個小小的地市級保險公司副總,在短短幾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拼湊短險團單當作長期個險產品來做,截留保費和挪用退保理賠等資金,非法集資高達近四億元。在這樣一個假保單組織中,即有公司業務人員還有單位內勤,以及相應的假保單內控核查人員。從一個側面反現出該保險公司財務管理與內部控制的嚴重缺失,財務風險巨大。
3.財務核算確認計量風險
(1)準備金風險。保險企業財務風險的防范重在保障資金流的暢通,保險業與一般企業運作經營不同的是,事先收取的保費只是保險企業的或有資產,需要等保險期過后才算真正的保險收入,保險期間短可一年以內,長可數十年乃至終身。如果保險準備金提取不足,一旦發生或有事項,巨額賠付的情況,保險企業就會出現相應的財務風險,導致現金流出現問題,同時影響企業未來的償付能力,如果不能按時賠付被保人,還可能出現被保人解約的問題。(2)公允價值評估計量風險。該計量方法本應是新會計準則下公平交易、市場化價格體現的方式,但一些保險公司,利用監管在會計準則上的漏洞,對投資不動產多次再評價估值,濫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標準,以達到保證償付能力不下降的目標。在一段時間內,這樣的做法,大行其道,正成為部分保險公司大玩特玩的“管帳游戲”。例如:某保險公司在2013年時不動產價值為12億元,而到了年末估值已增值到20億元,而到2014年時該保險公司對這項投資的估值又增加到了28億元,一年翻了兩倍多。這紙面上的財富,掩蓋了保險公司實際資產水平,一旦不動產進入下行通道,“泡沫”就必將會分裂,財務風險巨大。上述相關案例也僅僅是當前保險業財務風險的一部分縮影,但窺一斑而知全豹,新時期下保險業財務風險呈多元化、隱蔽性強等特點,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財務風險管理與控制體系建設,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維護企業品牌和聲譽。以下是筆者針對保險業財務風險的多樣化趨勢,提出相關的風險管理對策,以期能夠在可預見的時間消除化解部分財務風險,促進中國保險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財務風險管理對策與控制
1.加快新期中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
(以下簡稱“償二代”)的建立健全加快償二代組織實施為核心,繼續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力度,防范行業風險。通過密切監測行業償付能力變化情況,及早發現風險,強化對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及cd類公司的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方法的針對性和及時性,強化資本約束,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類償付能力風險。
2.建立健全財務風險預警體制,增強保險業防范財務風險的能力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有效的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在財務風險發生之前及時發出紅色信號,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規避財務風險。建立財務風險預警體制:首先要建立財務預警指標,包括財務效益指標和運營能力指標等;其次要建立資金監控系統,加強對資金的有效監管;最后,要根據實際制定有效的應急策略,當財務風險發生時可以將損失降到最低。
3.構建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并保證內控制度的執行力
一個有效的內控體系,有助于保證相關制度的執行力,降低財務風險水平,在內部控制系統的運行下,可以有效的規避財務風險,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內部控制系統的構建首先要完善公司的風險控制環境,主要可以圍繞五大目標去構建內控體系: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例如,優化公司經營理念、完善機構的設置、明確員工崗位職責、人員定時輪換崗等;其次,進行財務風險評估,采用相關的風險分析技術對各個環節進行風險評估,找出風險點,制定合理的風險應對策略;最后,建立有效的財務風險控制機制,包括財務風險的事前預測、事中監督、事后評估。遵循內部控制的五大要素特性,分步驟、分層次系統化的建設與實施內控體系。
4.規范會計核算
關鍵詞: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引言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鸷蚎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煽紤]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傊ㄟ^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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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物流金融;風險管理;銀行保險;產品創新
文章編號:1003-4625(2009)03-0091-03中圖分類號:F840.4文獻標識碼:A
一、物流金融風險管理概述
物流金融是現代物流與金融相結合的金融創新服務。近年來在我國發展很快,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成本高的難題提供了有效途徑。國內大部分商業銀行都提供該項金融服務。以開展該業務較早的深圳發展銀行為例,2002年至今物流金融業務量年增長率超過50%,累計投放信貸資金數千億元。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功能
物流金融涉及客戶、銀行和第三方物流企業(是指為物流交易雙方提供物流功能服務的第三方專業物流公司,以下簡稱物流企業),這三方對物流金融都有迫切的現實需求。對客戶而言,物流金融可以解決傳統擔保不足、貨物大量占用資金的問題,實現以貨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對銀行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擴大貸款規模,開展各類融資和結算業務;對物流企業而言,除了向客戶提供物流服務外,還可與銀行合作開展金融業務、提供資產的評估、監管和處理等增值服務,提高物流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和效益。
(二)物流金融的風險分析
發展物流金融能給客戶、銀行和物流企業帶來三方共贏的效果,但也面臨風險。銀行和物流企業作為物流金融的提供商,其贏利來源就是提供服務、幫助客戶分擔風險的同時能夠管理自身風險。有效分析和控制風險是物流金融成功開展的關鍵。
1.銀行面臨的風險
根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銀行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具體而言,物流金融中銀行面臨的風險主要有:
(1)信用風險:融資的真實性、客戶的誠信和還款能力等;
(2)市場風險:政策制度、經濟環境的改變引起質押財產價格波動,匯率造成的變現能力改變等;
(3)法律風險:合同條款及質押財產的所有權、合法性爭議等;
(4)安全風險:質押財產在監管過程中的變質、損壞或滅失等。
2.物流企業面臨的風險
(1)運營風險:從倉儲、運輸,到與銀行及客戶供應商的接觸往來,物流環節眾多,風險無處不在;
(2)管理風險:物流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員素質和誠信不高,安全管理水平較弱等;
(3)技術風險:物流企業缺乏信息管理技術、價值評估技術等。
(三)物流金融的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的方法是風險回避、損失控制、風險轉移和風險保留,其目的是消滅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或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損失控制和風險轉移是物流金融風險控制的核心內容。
物流金融的損失控制方法主要包括:
1.對客戶及其融資背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進行調查,嚴格控制融資用途,體現封閉性、自償性;
2.規范簽訂質押合同、質押監管協議,選擇合格的質押監管人和質押財產存放環境,對質押財產進行定期的現場核庫;
3.選擇交易標準化、流動性較好的貨物作為質押財產,并根據市場情況和評估結果設定質押率以控制融資上限。根據質押財產金額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當質押金額不足時要求客戶追加保證金或降低授信額度。
物流金融的風險轉移方法主要包括合同和保險。合同可以將風險轉移給其他參與者;保險可以通過固定的財務支出將不確定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是使用最為廣泛的風險轉移方式。
二、保險在物流金融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從物流金融的風險分析情況看,質押是物流金融產生風險的重要環節。根據銀行(質權人,下同)和物流企業(質押監管人,下同)面臨的不同風險狀況,可以提供相應的保險產品以轉移風險。
(一) 銀行的質押財產風險
我國《物權法》規定,“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百一十五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第一百七十四條)。
我國《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第一百一十七條)。
綜上所述,銀行對質押財產負有保管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此外,法律雖然規定在不可抗力情形下,銀行對質押財產損失免責,但這種損失導致的質押擔保金額不足,對銀行貸款安全直接帶來風險。也就是說,根據法律以及質押合同的規定,銀行對無論是保管不善或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銀行質押財產損失都具有明顯的可保利益。開發專門的銀行質押財產保險產品可以較好地滿足這種風險保障需求。
(二)物流企業的質押監管責任風險
我國《合同法》規定,“保管人應當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保管人驗收時發現入庫倉儲物與約定不符合的,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驗收后,發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三百八十四條);“儲存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三百九十四條)。
根據質押監管協議,銀行將質押資產委托給物流企業保管,并在協議中約定其他質押監管業務如財產價值評估等。由此,物流企業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質押監管風險和責任。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銀行質押財產險發生保險事故,銀行作為被保險人可獲得相應的保險賠償。對由于質押監管原因造成的保險損失,保險人依法取得被保險人的代位權向物流企業追償。也就是說,銀行或客戶投保銀行質押財產險并不能免除物流企業的責任。對于這種基于法律和合同產生的風險,物流企業可以通過投保責任保險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
三、物流金融相關保險的產品和營銷創新
如上所述,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銀行質押財產險和質押監管責任保險產品,保險在物流金融風險管理中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設計開發該領域的相關保險并應用推廣具有重要的市場價值。
(一)銀行質押財產險新產品設計思路
我國現有的普通財產險在投保主體、保險財產范圍、保險責任、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費繳納等諸多環節都無法滿足質押財產風險保障需求,以下提出新產品開發的具體思路:
1.投保人與被保險人
本保險可由銀行對質押財產進行投保并支付保險費用,作為被保險人享有保險保障。保險費作為銀行質押業務費用之一,最終由申請質押的客戶(出質人,下同)承擔;也可根據我國目前銀行業務收費的一般原則,在質押合同中要求客戶進行投保并承擔保險費,將銀行作為被保險人或保險賠償金優先受益人。上述兩種方式均符合可保利益原則。
在后者的操作中,銀行不作為投保人(保險合同當事人)而僅作為被保險人或保險賠償金優先受益人(保險合同關系人)時,是否能同時作為保險人的兼業人,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實踐中存在這種操作。
2.保險財產與保險責任范圍
我國現行的普通財產保險包括財產基本險、綜合險和一切險?,F行財產險的承保財產范圍過于寬泛,不利于控制質押財產承保風險;從保險責任看,現行財產險有的過窄、有的過寬,無法準確覆蓋質押財產風險。
本保險可以針對質押財產類型,在提供各種自然災害和火災、爆炸等常見意外事故保障的基礎上,重點承保由于盜竊、搶劫、破壞等惡意行為造成的質押財產損失;并可擴展承保因保險事故造成質押財產損失后,引起質押擔保金額不足而導致的銀行貸款財產損失。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與普通財產保險不同,由于質押財產由物流企業負責監管,本保險應當承保由于物流企業的監管過失(但不包括惡意和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此外,如保險合同以銀行作為投保人,應當將客戶及其代表或員工的惡意行為(包括法人行為和非法人行為)、物流企業的員工的惡意行為(非法人行為)也作為保險責任,而僅將物流企業及其代表的惡意行為(法人行為)作為除外責任;如保險合同以客戶作為投保人,則應在此基礎上,增加客戶及其代表的惡意行為(法人行為)作為除外責任。也就是說,除投保人的惡意和重大過失行為之外,第三人的惡意行為應當作為本保險的責任范圍,以充分保障質押財產的風險。
當然,對于承保的惡意行為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履行賠償義務后,依法取得代位權向第三人追償。這種追償對減少保險人賠償損失的影響,可以在保險收費標準厘定上予以適當考慮。
3.保險金額與保險期限
本保險應規定以質押財產的市場重置價值作為保險價值。未按保險價值作為質押財產保險金額足額投保的(如按質押融資金額投保),保險賠償將按照相應比例承擔責任。
保險期限內,質押財產的保險金額可根據銀行的許可進行調整,保險費做相應增減。
保險期限應與質押合同規定的質押生效日及到期日相一致,以確保銀行的合法權益。未經銀行同意,本保險不能提前到期或退保。
4.保險收費標準與保險費繳納
本保險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質押財產類型、質押監管的環境和管理水平綜合確定。保險費實行按保險期限一次性收費,不允許拖延付款或分期付款,避免導致合同失效的情形。
(二)質押監管責任險新產品設計思路
我國目前尚未有專門保障質押監管責任風險的保險產品,以下提出該新產品的設計思路:
1.投保人與被保險人
物流企業為本保險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并享有保險保障。保險費作為物流企業向銀行收取的監管費用之一,由申請質押的客戶承擔。
2.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
物流企業由于過失(但不包括故意)行為造成銀行的財產損失,根據法律和質押監管協議的約定應由物流企業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本保險可以根據質押監管協議約定的質押監管業務范圍,在保管責任基礎上對其他業務和責任進行擴展承保。
非物流企業的原因、非保險損失、保險合同規定的免賠額等,不在保險賠償范圍之內。
3.賠償限額與保險期限
保險合同賠償限額根據質押財產金額確定,并作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
保險期限根據質押監管協議期限確定,采用期內發生式,即對發生在保險期限內的事故承擔賠償責任。為避免保險合同期限過長,可約定保險合同標準期限為一年,超過一年的另外收取保險費。
4.保險收費標準與保險費
本保險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質押監管業務范圍、質押財產類型、質押監管的環境和管理水平綜合確定。并實行按保險期限一次性收費,不允許拖延付款或分期付款,避免導致合同失效的情形。
(三)銀行質押財產險和質押監管責任險的應用推廣
作為物流金融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銀行質押財產險和質押監管責任險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
在物流金融開展過程中,銀行與客戶簽訂貨物質押合同時,應將辦理銀行質押財產險的有關條款納入其中;銀行與物流企業簽訂質押監管協議時,應將辦理質押監管責任險的有關條款納入其中。通過在質押合同和質押監管協議中對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責任、保險金額(賠償限額)、保險期限、保險費等各項保險要素進行明確約定,確保上述險種得以有效應用和推廣,防范物流金融的風險,積極支持物流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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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模式:前沿理論構建、實務問題研討、經典個案解析。
研修對象:業主、承包商、銀行、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大中型工程項目風險和保險運營及管理專業人士。
授課專家:
魏鋼:工程保險專家,澳洲保險與金融學會資深會員資格(ANZIIF(Fellow))、澳洲保險學會認證保險師資格(CIP)、新加坡保險學會資深會員資格(FSⅡ)。歷任美資大陸保險集團駐華首席代表(北京)、英資一米耐特保險經紀公司亞洲地區經理(悉尼)、美資一通用再保險公司承保師(悉尼)、美德合資一通用科隆再保險公司亞洲地區超賠合同業務經理兼首席承保師(新加坡)、澳資一維信保險公司董事、瑞士豐泰保險集團高級顧問、中瑞合資一華澳風險管理公司常務董事。曾在新加坡、菲律賓、中國大陸、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講授保險類高端課程,特別在大型工業/基礎設施保險等方面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豐富的實踐經驗。
劉俊穎: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專家,天津大學工程管理系講師,英國雷丁大學(UniversityofReading)工程管理博士,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會員(MCIOB)。擁有大量風險管理論著,曾為多家ENR225國際承包商進行國際工程項目管理高級培訓,并有豐富的咨詢經驗。
報名須知:請填寫報名表格1份,E-mail至連邦管理咨詢公司公開培訓部,即視為信用注冊學習;并于開課一周前將培訓費匯至指定帳戶或經協商報到交費。凡注冊報名的學員,在開課前將收到詳細的報到路線圖及時間安排通知。
研修費用:1880元/每位(含培訓費、材料費、兩日正餐和一晚住宿費用)。
主辦機構:連邦教育集團、天津市連邦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3116085986 022―23202228
戶名:天津市連邦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老師
開戶行:天津市中信銀行華津支行
【關鍵詞】 工程承包合同 風險管理
1. 概述
在任何經濟活動中,要取得盈利,必然要承擔一定的風險。這里的風險是指經濟活動中的不確定性。它如果發生,就會導致經濟損失。一般風險與盈利機會同時存在,并成正比,即經濟活動的風險越大,盈利機會則越大。
由于承包工程的特點和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承包工程風險很大,范圍很廣,這往往是造成承包商經營失敗的主要原因。在現代工程管理中,風險管理已成為衡量承包商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
2. 承包工程的風險
承包中常見的風險有如下四類:
2.1工程的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風險
2.1.1現代工程規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術,特殊的工藝,特殊的施工設備,工期緊迫。
2.1.2現場條件復雜,干擾因素多;施工技術難度大,特殊的自然環境,如場地狹小,地質條件復雜,氣候條件惡劣;水電供應、建材供應不能保證等。
2.1.3承包商的技術力量、施工力量、裝備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標報價和工程實施過程中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失誤,例如:技術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計劃和組織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計劃不周,報價失誤。
2.1.4承包商資金供應不足,周轉困難。
2.1.5在國際工程中還常常出現對當地法律、語言不熟悉,對技術文件、工程說明和規范理解不正確或出錯的現象。
2.2業主資信風險
業主是工程的所有者,是承包商的最重要的合作者。業主資信情況對承包商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經濟效益有決定性影響。屬于業主資信風險的有如下幾方面:
2.2.1業主的經濟情況變化,如經濟狀況惡化,瀕于倒閉,無力繼續實施工程,無力支付工程款,工程被迫中止。
2.2.2業主的信譽差,不誠實,有意拖欠工程款。
2.2.3業主為了達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難承包商,濫用權利,施行罰款或扣款。
2.3外界環境的風險
2.3.1在國際工程中,工程所在國政治環境的變化,如發生戰爭、禁運、罷工、社會動亂等造成工程中斷或終止。
2.3.2經濟環境的變化,如通貨膨脹、匯率調整、工資和物價上漲。物價和貨幣風險在承包工程經常出現,而且影響非常大。
2.3.3合同所依據的法律的變化,如新的法律頒布,國家調整稅率或增加新稅種,新的外匯管理政策等。
2.3.4自然環境的變化,如百年未遇的洪水、地震、臺風等,以及工程水文、地質條件的不確定性。
2.4合同風險
上述列舉的幾類風險,反映在合同中,通過合同定義和分配,則成為合同風險。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風險條款和一些明顯的或隱含著的對承包商不利的條款。
3. 承包合同中的風險分析
3.1承包合同風險的特性
合同風險事件是指合同中的不確定性。它有兩個特性:
3.1.1合同風險事件,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但一經發生就會給承包商帶來損失。風險的對立面是機會,它會帶來收益。
3.1.2合同風險是相對的,通過合同條文定義風險及承擔者。在工程中,如果風險成為現實,則由承擔者主要負責風險控制,并承擔相應損失責任。所以對風險的定義屬于雙方責任劃分問題,不同的表達,則有不同的風險,則有不同的風險承擔者。
3.2承包合同風險的種類
具體地說,承包合同中的風險可能有如下幾種:
3.2.1合同中明確規定的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
一般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明確規定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條款,常見的有:
⑴工程變更的補償范圍和補償條件。例如某合同規定,工程變更在15%的合同金額內,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補償。則在這個范圍內的工程量可能增加是承包商的風險。
⑵合同價格的調整條件。如對通貨膨脹、匯率變化、稅收增加等,合同規定不予調整,則承包商必須承擔全部風險。
⑶業主和工程師對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的認可權和各種檢查權。在國際工程中,合同和合同條件常賦予業主和工程師對承包商工程和工作的認可權和各種檢查權。
⑷其他形式的風險型條款,如索賠有效期限制等。
3.2.2合同條文不全面、不完整,沒有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沒有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
3.2.3合同條文不清楚,不細致,不嚴密。承包商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內容,造成失誤。這里有招標文件的語言表達方式,表達能力,承包商的外語水平,專業理解能力或工作不細致等問題。
3.2.4發包商為了轉嫁風險提出單方面約束性的、過于苛刻的、責權利不平衡的合同條款。
3.3合同風險分析的影響因素
合同風險管理完全依賴風險分析的準確程度、詳細程度和全面性。合同風險分析主要依靠如下幾方面因素:
3.3.1承包商對環境狀況的了解程度。要精確地分析風險必須作詳細的環境調查,大量占有第一手資料。
3.3.2對招標文件分析的全面程度、詳細程度和正確性,當然同時又依賴于招標文件的完備程度。
3.3.3對業主和工程師資信和意圖了解的深度和準確性。
4. 合同風險的對策
對合同風險一般有如下幾種對策:
4.1在報價中考慮
4.1.1提高報價中的不可預見風險費
對風險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報價中的風險附加費,為風險作資金準備。
4.1.2采取一些報價策略
在國際工程中,許多承包商采用一些報價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轉移風險。
4.1.3在法律和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書使用保留條件、附加或補充說明。
4.2通過談判,完善合同條文,雙方合理分擔風險
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文,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
4.2.1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合同中予以詳細地具體地規定,防止意外風險。
4.2.2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獨立承擔風險。例如:
合同規定,承包商應準時開工,則同時應規定,業主在規定日期內為承包商的勞務人員、機械設備的入關辦好各種手續。
4.2.3將一些風險較大的合同責任推給業主,以減少風險。當然,常常也相應地減少收益的機會。
4.2.4通過合同談判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承包商權益的保護性條款。
4.3購買保險
工程保險是業主和承包商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一般在招標文件中,業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種類,并在工程開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險作出審查和批準。
承包商應充分了解這些保險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
4.4采取技術的、經濟的和管理的措施
在承包合同的實施過程中,采取技術的、經濟的和管理的措施,以提高應變能力和對風險的抵抗能力。
4.5在工程過程中加強索賠管理
用索賠和反索賠來彌補或減少損失,這是一個很好的,也是被廣泛采用的對策。
4.6其他對策
4.6.1將一些風險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嫁風險。
4.6.2與其它承包商合伙承包,或建立聯合體,共同承擔風險等。
結語
通過對工程承包合同中薦在風險的分析探討,能使承包商有效地對合同風險進行管理,從而規避風險、管理風險,盡可能地取得盈利機會。
參考文獻:
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管理與控制對策來對風險進行防范和控制。
如今信息技術不斷發展,市場競爭也日益激烈,為了保持自身的核心優勢,以便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很多企業開始與物流公司進行合作,將一些非核心業務外包給物流公司。現如今,物流外包逐漸成為一種新的運作模式,并受到了大眾的認可,但企業的物流外包在產生積極作用的同時也面臨著很多風險。如何將物流外包所具備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并對其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已經成為現代企業發展道路上最主要的問題。為此,企業應當樹立良好的風險防范觀念,并制定出科學有效的發展戰略,妥善處理好物流外包的風險問題。
物流外包的風險種類
環境風險。物流外包的過程中必然會受到各種自然因素的影響,如暴風、暴雨、暴雪、地震、交通事故以及火災等等,這些因素具有不可抗力,會給物流外包帶來一定的阻礙,造成企業損失。
合同風險。合同風險是物流外包面臨的首要風險,它是針對物流外包的具體業務來對外包合同進行設計,如果物流服務商無法完成合同中所做的規定,或者是物流的委托方無法按時、按標準支付相應的費用,就會給物流外包帶來合同風險。
信息風險。企業在和物流供應商進行合作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具有較高價值的運營信息面臨失控的風險。具體來說就是,為了更好的滿足客戶和市場的需求,企業會私自對產品結構進行調整,而物流供應商卻依舊遵循以往的物流活動模式,使得實際的物流運作中某一環節發生差錯,對物流績效造成消極影響。
管理風險。管理風險指的是在企業和物流供應商進行合作時,由于在企業文化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差異,而使得合作出現管理風險。
財務風險。企業外包部分業務會改變其所處的環境,使得投資回報遠低于預期,從而帶來財務風險。另外,在挑選適合的物流供應商過程中,企業需要花費很多財力和物力,而且在與其談判和對其進行監督的過程中也會隱含很多交易成本。
物流外包風險管理與控制策略
加強社會防范控制力度。要提高物流外包的水平,推動物流外包的項目進一步發展,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管理和控制好外包的風險。首先,應當從國家層面來對相關部門加強監管,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從法律層面為物流外包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利保障,并營造出良好的市場氛圍,配備健全的服務系統,增強社會對物流外包的風險進行有效管理的意識,為企業開展物流外包的風險管理相關工作打下扎實的基礎。其次,政府還應制定有效的社會防范與控制策略,積極在企業內建立物流信息的網絡交流平臺,為社會各界提供有效途徑來積極參與到風險管理工作中去。最后,還可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險相關系統,讓企業可以和社會共同承擔由物流外包風險造成的經濟上的損失,減少企業的憂慮,從而對風險管理的模式進行創新來做好物流外包風險的管理與控制工作。
完善企業發展戰略布局。企業在戰略方向上產生問題而導致物流外包出現風險,這就需要對企業以往戰略布局中的發展目標進行適當的調整。企業應對自身做出明確的定位,規劃好具體的發展方向以及發展范圍,并與發展目標相同的企業加強合作,建立起戰略同盟關系,提高企業內商品的質量,從整體上為顧客帶來更為滿意的體驗。企業可以通過建立戰略同盟來將物流外包的風險分擔給其他的同盟,在共同承擔風險的基礎上來實現共贏的目標,使企業避免一些在經營和財務上的風險,從而提高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發展水平。
設立外包風險管理部門。對于企業來說,做好物流外包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企業應當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并建立管理小組來負責物流外包風險的管理工作,科學有效的控制好物流外包的風險。在設立管理部門時,企業應當挑選一些具備較高專業素質的管理型人才,科學預測出可能遇到的各種外包風險,并針對不同風險制定出不同的管理和控制策略。另外,企業還應建立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相關機制,提高企業應對物流外包風險的能力,以便能夠給及時處理好物流外包的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將物流外包的風險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圍之內。企業應當選擇風險管理的高素質人員來與建立合作關系的物流公司簽訂合同,這些高素質人才應該具備豐富的管理學相關知識以及高超的控制風險的能力,并且應當對國家制定的相關政策有全面的掌握,確保將合同中所有的細節和條款都檢查仔細并落于實處,充分保護好企業的切身利益,在進行物流外包的過程中,也不會讓物流公司出現違約行為,避免給企業帶來經濟上的損失,為物流外包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健全企業的財務管理系統。為了進一步管理和控制好物流外包中的各種風險,企業還應當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相關系統,并挑選一些專業化的、具備豐富的財務、會計以及對賬等各個方面知識的管理人才來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管理隊伍,及時發現物流外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有效的解決對策,并對物流外包中所需要的資金做出合理的預算和控制,盡可能的站在企業發展角度來控制物流外包所需的時間、費用成本,并提高顧客的滿意程度,為推動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另外,還需要實時掌控物流外包的具體進程,確保在第一時間就能夠了解到物流外包的項目實際的運行狀況,從而開展科學的財務管理和控制工作。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一個國際公認的高風險的行業,在各種錯綜復雜因素的交互作用和影響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運作過程中必然要面臨多種風險。再加上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歷史還不長,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散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還沒有很好地形成,與協作銀行的利益共事、風險共擔機制也不夠到位,省級再擔保機構還沒有普遍組建,受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宏觀經濟運行中不確定因素增多,擔保業潛在風險不斷增加,因此,當務之急是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中小企業信用擔??赡墚a生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分析
(一)來自中小企業的風險
經營者素質和競爭力風險。很多的中小企業實行家族管理模式,在經營決策上往往集權力于一個人,缺乏長遠打算和擴張能力,更缺乏科學性和計劃性;有的中小企業甚至依靠不正當的競爭行為維持生存,低下的經營者素質往往導致中小企業脆弱的競爭力,使企業面臨的競爭力風險和經營風險加大。
市場風險。中小企業面對一個充滿競爭的市場,不僅中小企業之間爭奪有限的市場份額,而且大企業也隨時關注著中小企業市場的變化,一有機會或一旦發現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產品,大企業便會利用自己的資金與技術優勢介入中小企業的競爭。因此,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市場風險是不可忽視的,有時可能是經營失敗的直接原因。
信用風險。良好的信用秩序是信用擔保機構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石。我國的經濟運行由于受計劃體制的影響,社會信用嚴重缺失,特別是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正常的信用關系被扭曲。一些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混亂,報表賬冊不全,內部控制不嚴,財務信息嚴重失真,這無疑會給信用擔保機構進行信用擔保帶來更大的風險。
技術風險。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缺乏,生產技術和裝備落后,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能力弱,由此帶來的結果是中小企業技術含量低,缺乏市場競爭能力,即使具有某方面的技術,也往往由于后勁不足而無法形成長遠的技術優勢,技術風險對于中小企業也很突出。
(二)來自協作銀行的風險
協作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沒有建立起分散信用風險的共同體。擔保機構的實質是為銀行服務,分散銀行風險。但目前我國協作銀行還缺乏共擔風險的意識和機制,協作銀行往往只要求權利而不愿承擔義務,造成銀保關系中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
協作銀行和信用擔保機構沒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一方面,在信用擔?;顒舆M行之前,如果協作銀行不愿或不及時把受擔保的中小企業以前的信用狀況提供給信用擔保機構,這樣就會使信用擔保機構不能夠對中小企業的資信做出準確的評估。另一方面,在信用擔?;顒舆^程中,如果協作銀行不把中小企業的日常的資金流向、財務狀況等及時反饋給信用擔保機構,就會使擔保機構不能很好地監管受擔保的中小企業。
(三)來自信用擔保機構本身的風險
資金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差。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較單一。目前大多數擔保機構的資金幾乎完全來源于政府撥款,其它渠道的資金來源很少。二是自我積累少,消化風險能力不強。
沒有建立規范的管理運作體系。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擔保過程中,對擔保對象的選擇上存在不平等現象,如存在人情擔保、領導擔保的現象;信用保證費的征收上不統一收取;不重視受保企業的信用調查等;擔保機構的財務處理不規范等,這些現象的存在都影響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的持續性。
未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中小企業融資中的各種風險并沒有因擔保機構的建立而消失,只是這種風險由銀行向擔保機構轉移,因此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想方設法防范這種風險。擔保風險防范機制包括內部控制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預防機制。在內部控制機制上,許多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沒有建立起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在風險預警機制方面普遍缺乏一套科學的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對受保企業的資信調查主要借助于簡單的財務報告和走馬觀花式的詢問,缺乏真實準確的評判。在風險預防機制方面我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存在體制定位不清,風險文化的制度建設不完善、組織框架交疊冗雜等問題。
未建立有效的風險化解機制。擔保風險的化解機制包括風險轉移機制、風險分散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在風險轉移機制上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作為專業擔保人,有效轉移風險的反擔保和再擔保機制未得到全面有效的建立。在風險分散機制上,擔保風險過分集中于擔保機構,沒有在擔保機構與銀行合理地分散,從而導致了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過高的現象。在風險補償機制上我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無力提取足夠的風險準備金,各級政府的基金補償制度又沒有建立起來。
(四)來自政府部門的風險
政府對中小企業政策的不穩定性。要使信用擔保機構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又離不開政府的各項政策支持,特別是財力上的支持,而這種財力支持力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對中小企業政策的穩定性。
政府部門的不適當干預。由于擔保機構大多在政府支持下成立,政府作為審批人、出資人,其行為明顯地影響著擔保機構的運作,通常會以行政名義指定擔保等各種形式和途徑直接干預信用擔保機構的擔?;顒?這些無疑加大了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風險。
信用擔保業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滯后。我國擔保業相關法律建設滯后于擔保行業的發展速度,目前國內還沒有出臺相應法律用以規范和保護擔保行業,致使擔保行業目前還沒有準確的法律定位,尚未建立準入制度和規范的運行機制,沒有建立統一的風險控制和分散機制和與之配套的社會保障措施。
三、加強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管理與控制的措施
(一)要建立健全信用擔保機構內部控制度
首先要建立合理的規章制度,完善落實制度,規范操作。其次是要強化自身的經營管理。一方面要注重市場分析和研究,把握市場需求動態。另一方面要加強對資產和負債的管理,定期分析自身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財務報表,保證公司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最后要建立內部審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擔保部門進行稽查審核。
(二)加強項目風險評價和預警系統的研究
為了有效控制擔保風險和科學、客觀地對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進行評審,有必要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風險評價和預警系統的研究,建立起一套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信用擔保風險評價體系。
(三)不斷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自身的完善和發展
首先要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擴大擔保基金規模,增強其風險承受能力。其次,要加強擔保機構人員隊伍建設。
(四)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信用擔保業的監管,為中小擔保機構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降低其運行的外部風險
應進一步明確規定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金限額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從業資格等準入條件,明確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就擔保機構的擔保實施方式、擔保比例、擔保倍數、損失理賠及資本金來源、補償機制、稅收優惠等方面做出規定,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和運作有法可依。政府也需依法明確自己的功能和地位,限定規范自己的行為,不直接操作擔保業務,真正做到政府性資金的市場化操作和企業化管理。
(五)建立與金融機構良好的合作關系來合理分擔風險和分散風險
擔保機構的建立實際上也分散了銀行風險,因此雙方應遵循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合作原則。
(六)健全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強化中小企業信用觀念
開展信用擔保的目的是為了促使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而非為企業違約提供保障。信用擔保是建立在企業信用基礎之上的,只有企業按時還款,擔?;鸩拍茉阶鲈酱?擔保機構才能降低成本,從而支持更多的企業,發揮更大的功能。因此要將各種與企業信用相關的社會力量有機結合起來,共同促進社會信用的完善與發展,制約和懲罰企業失信行為。
(七)建立和完善反擔保制度和風險保證金制度等,降低企業違約風險和道德風險
一方面,對擔保額較大或時間較長的被擔保企業,要求提供反擔保,就是要求提供反擔保人或擔保品,特別要注意對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另一方面,風險保證金比例由擔保機構在信用評估的基礎上,按照貸款擔保期限和風險等級等因素與被擔保企業協商約定。當合同履行完畢,風險保證金全額退還,如果違約,則履行擔保合同時先以風險保證金抵償銀行貸款。
(八)建立再擔保系統
一、信用擔保機構風險管理審計內涵界定
在企業經營中,風險和收益往往是并列的。伴隨著經濟環境的日益復雜和多變,企業在經營中遭遇風險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我國《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指出,企業面臨的風險分為戰略風險、運營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要求企業辨別出對戰略和目標影響最突出的重大風險作為重點管理。目前就實際情況來說,銀行、擔保等作為經營風險的行業,風險管理工作更是企業組織機構管理工作的重點。但是由于傳統的內部審計方法大多以財務、控制為重點,對風險管理工作的效果甚微,已不能滿足公司治理的需要。在此背景下,企業對內部審計的要求進一步加深,要求內部審計部門將“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實現價值增值”的理念加入到內部審計工作中。
對于風險管理審計的概念,國內外機構和學者沒有給出統一的規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從實施的主體和功能方面,對內部審計給出了明確的定義,但對于風險管理審計的這種內部審計方法并未給出詳細解釋和說明。風險管理框架(FRM)也僅從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要求方面提出內部審計人員要在監督和評價風險管理成果方面承擔重要任務,評估風險管理要素的內容和運行以及執行質量,協助管理層和董事會履行其職責。我國風險管理審計的起步較晚,對其研究的領域和深度等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傮w來看,國內有關協會和組織提出以下解釋。我國內部審計師協會(CIIA)認為,風險來源于企業內外部,風險管理審計是針對企業內外部風險管理活動來進行的。時現等(2010)認為風險管理審計就是內部審計人員以風險管理為對象進行的審計。王曉霞指出(2005)風險管理審計是一種系統化、規范化的內部審計方法。通過對企業各部門、各個業務流程、各個管理系統等所需面對的風險進行識別、計量和分析,提出解決對策的同時對企業的整個監督和控制過程進行評價,幫助企業減少損失,提高效率,最終實現經營目標。學者張海(2009)認為,風險管理審計是傳統內部審計發展的新方向。通過評估風險識別的充分性,風險防范措施的恰當性等為管理層提出改進意見,幫助企業減少風險帶來的損失,從而實現更多價值。胡靜波和李卜(2012)等注重風險管理審計對于風險管理的監督和評價功能,并認為該功能是風險管理審計產生的根源。
通過對有關學者理論的分析,筆者認為,信用擔保機構風險管理審計是以專業化的信用擔保機構內部風險管理作為審計客體的內部審計方法,該方法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著眼組織整體以及戰略目標的角度,著重關注組織在風險管理機制的構建,在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健全性方面實施評價與監督,旨在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實現組織目標。
風險管理審計作為新型的內部審計方法,使風險管理成為企業組織核心競爭力的一部分,必然會成為組織治理工作的重點內容
二、信用擔保機構風險管理審計的現實需求
(一)巨額代償風險
信用擔保機構作為一種信譽和資產責任擔保結合的金融中介,其風險主要來自于宏觀政策、銀行、機構自身以及受保企業。其中,受保企業主要是中小企業。只有中小企業實現盈利才能保障其與銀行貸款協議的履行,而中小企業經營效益差的現實客觀上加大了違約風險。就目前實際情況看來,我國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經營效益差、財務制度不規范、破產率高等問題,中小企業虧損倒閉的幾率遠遠大于大型企業。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為2.9年,在大多為中小企業的民營企業中,每年平均有100多萬家民營企業倒閉。一旦發生擔保事故,尤其是很可能全額代償的現實使信用擔保機構面臨巨大的“代償風險”。
(二)信用擔保機構風險管理不到位
我國專業化的信用擔保起步較晚,風險管理水平也相對落后。首先,擔保機構普遍尚未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文化沒有形成。同時,風險管理部門也一直存在著職責不明、效率低下、工作流于形式等問題。從風險防范機制上講,信用擔保機構缺乏科學的防范和評估程序,大多機構僅僅從受保企業財務報告和粗略地詢問出發,并且在風險評估上側重于定性評估而忽略了定量評估,主觀性過強的弊端甚至造成“人情擔?!钡痊F象的發生。另外,在機構與中小企業簽訂協議后往往忽視對其進行全程監管以及對抵押品的關注,化解風險的能力大打折扣。以上幾個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我國信用擔保機構風險管理還相對欠缺,需要內部審計部門實施風險管理審計進行完善。
(三)增加內部審計工作價值和功能
擔保行業不同于其他工商業,它是通過收取擔保費用來實現收益,而前提是能夠防范、控制和經營風險,風險管理備受關注。這自然給很多內部審計人員造成假象,認為機構內部風險管理已很完善。再者,信用擔保機構內部審計部門還處在查錯糾弊的階段,注重對財務以及事后審計,并且大都采取現場審計的形式,非現場審計執行力度不夠。加上很多擔保機構有政府資金支持的原因,內部審計人員只是被動執行審計工作或者即使開展也只是拘泥于流程,不能充分從風險角度展開工作,種種原因限制了內部審計部門對于風險管控和價值增值功能的發揮。內部審計部門開展風險管理審計能夠從全局和戰略層面展開工作,能夠從貫穿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進行風險管理的評價和監督,彌補了缺乏非現場審計的缺陷,增強了內部審計部門防范和控制風險的價值功能。
三、信用擔保機構風險管理審計工作重點
(一)審查風險管理工作體系
風險管理體系是組織機構展開風險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應首先對擔保機構內部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性實施評價和監督。其工作主要從三個方面展開:
1. 組織體系。內部審計人員通過查閱文件或走訪問卷等形式,審查擔保機構是否充分發揮了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能,是否制定了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并設立職責分明的領導體制,評價其合理性。同時還要確定風險管理部門組織目標與擔保機構整體戰略目標的一致性。
2. 內控體系。內部控制作為風險管理工作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內部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擔保機構內部控制構建的各個要素,評價和核實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如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查閱日常報告文件、突發風險事件報告以及與相關管理層訪談的形式,推斷驗證有無“人情擔?!?、“越權審批”等事件的發生。
3. 考核體系。內部審計人員在審查考核體系時,應關注考核體系是否覆蓋風險管理的全流程,預警指標、考核方式的設定是否符合本擔保機構的實際狀況,如考慮注冊資本等。同時還要關注考核體系在多大程度上對風險管理工作起到的促進作用,評價其合理性。
(二)審查風險識別工作
信用擔保機構面臨著來至內外部的各種風險,風險識別工作是有效的風險管理實質工作的基礎。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風險識別審計工作時,應結合內外部環境以及其具體擔保實例,關注信用擔保機構是否對風險進行充分、全面的識別。比如,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查閱歷史擔保案例,復核機構在審批前收集的風險信息,結合實際管理狀況,分析并評價已有的風險信息是否對案例中所涉及的風險實現充分識別。同時,內部審計人員還應審查對比本擔保機構在不同時間段整理歸檔的風險信息文件、具體擔保項目后續跟蹤風險的文件,評價信用擔保機構是否持續動態的進行風險識別工作。
(三)審查風險評估工作
風險評估是全面風險管理的中心環節,其評估質量的好壞往往是擔保項目成功與否的關鍵。內部審計人員在對風險評估工作進行審計時,應重點關注“風險發生概率”和“風險的影響程度”兩個要素。通過查閱資料文件、詢問相關人員,如有條件,可現場觀察實時項目的風險評估工作,了解擔保機構風險評估的過程、方法和風險評估所依據的成本―效益衡量標準,重點關注風險評估工作中定量、定性的評估手段,并在必要時通過向專家咨詢的方式,分析評價風險評估是否合理有效。同時,風險評估工作需要應用各種風險工具,技術含量以及難度都比較大,對于風險評估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可通過與工作人員溝通詢問的方式對工作人員作進一步了解,作為評價風險評估合理有效性的有力補充。
(四)審查風險應對措施
1社會保障基金入市的價值定位價值定位決定了社會保障基金入市所應遵循的理念,如果價值定位有偏差,社會保障基金入市將會偏離社會保障基金原有的功能屬性。
1.1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與功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本文所講的社會保障基金主要指的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基金與普通的投資基金不同,在民間社保基金被稱作“保命錢”,其作為個人生活的最基礎的保障,承擔著重要的社會保障功能。社?;鹗且环N專款專用的為實現社會保障功能的儲備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的財政撥款和經國務院批準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或者收益,它是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具有積累的特點。社會保障基金主要是為了應對我國不斷加重的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壓力,是用來滿足社會的長遠需求而建立的。保障社會成員的最基本生活需求,維持穩定的社會秩序是社會保障的目的,社會保障基金即是在這個目的下發揮功能,保證社會成員老有所養。其次,社?;疬€實施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為維護社會公平和經濟公平發揮作用。社?;鸨囟ㄒ獙崿F嚴格的管理和監督,其用途是特定的,只能用于廣大的受保人,任何挪用基金用作他用的行為都是違背社?;鸪踔缘摹?/p>
1.2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與功能決定社?;鹑胧械膬r值定位社?;鹑胧械膬r值定位為入市提供基本的目標定位,如果社?;鸬膬r值定位有偏差,必將導致社?;鹜顿Y運營中出現種種大的弊端。實踐中,社保基金的入市被賦予了太多的期望,比如穩定現今不穩定、不健全的股票市場,促進資本市場的成熟,監督上市公司促進證券市場的繁榮。但是,社保基金沒有救市的義務是肯定的。解決股市低迷、市場不穩定并不是社?;鸬氖滓康?,不能混同社?;鹑胧械姆e極意義和社保基金入市的主要目的。在明確社保基金的基本性質與用途的基礎之上,其價值定位只能是保值、增值。因此,社?;鹑胧械倪\營中,應當始終將安全性放在首要的位置,在嚴格條件的限制之下運行入市。社?;鸬牧魇П貙⒂绊戦L遠社會的穩定發展,在安全性和盈利性之間必然存在矛盾,社保基金入市的制度設計不能盲目地追求盈利的最大化,謹慎的入市才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出路。
2社會保障基金入市的風險分析
2.1一般風險一般風險是指不受參與者個體的影響,在資本市場內,每一個參與者都會面臨的風險。一般風險并不能通過優化投資運作來加以避免,是特定的實際環境和因素造成的。比如我國政府干預證券市場的一些政策和行為,是加重風險的重要政治原因。另外,經濟的發展有自然的周期性,股票價格的波動時有發生,且其波動并不完全受價值規律的影響,受其他因素的影響更大,因此社?;鹑胧泻笫欠衲鼙V翟鲋颠€是一個未知數。
2.2特殊風險特殊風險是指通過優化投資運作可以加以避免并防范的風險。特殊風險在我國主要表現為證券市場不成熟、投資管理的風險、投資組合的風險、委托的風險,投資項目的風險,等等。我國的證券市場并不成熟,上市公司中有不少壞現象,比如內部人控制公司、關聯交易、退市機制不能有效落實,等等。證券市場安全性差,大量的市場投機現象、投資理念大都是短期的而非長遠的,這種氛圍必然導致了我國的股票市場有大起大落的現象。證券市場的泡沫無疑會給社會保障基金入市后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務帶來危險。委托的風險主要是由社?;鸶鹘巧碾p層關系決定的。全國社?;鹩蓢鴦赵何腥珖绫;鹄硎聲撠熯\營,再由理事會委托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機構具體從事運營。這種雙層的關系導致了效率低,而且人的活動也會受到較大的限制。委托合同的機制并不能刺激管理人盡最大的努力,不利于加強其責任心。當其存在違規行為時,最大的出發也只是卸下管理人的資格而已,此種責任的承擔對于社?;饟p失的彌補毫無意義。社?;鹜顿Y組合的風險表現為多個方面,比如不能一味地強調以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績來評估優劣,因為如果基金管理公司過分地追求業績,在投資組合的選擇上會忽視安全性,而過分地強調高收益,這種投資理念會加大社?;鸬娘L險。
3對社會保障基金入市運行監管的若干思考社?;鸬闹贫葘傩詻Q定社?;鸬耐顿Y策略、財政支付的能力。因此,一套完整的監督制度是保證社?;鸨V?、增值的重要因素,特別是監督投資管理人的行為成為重中之重。為了有效減小社會保障基金入市遭遇的種種風險,筆者提出以下思考。
3.1監管社會保障基金入市的主要原則在明確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入市投資的出發點和根本目的是保值、增值的基礎之上,我國必須確立社?;鹑胧袘斪裱踩?、盈利性、流動性相統一的原則,在三者之間達到協調和平衡。只有在該原則的指導下才能夠確保社保基金入市后的良性運作。在監管基金管理人運作投資的過程中,要控制管理人的資產和負債處于一個相匹配的狀態,確保其投資股票市場的期限和社保基金受益人負債的期限大體上保持一致。在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三性之間不存在優先次序,追求的是投資過程中的動態安全,這也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內在要求。
3.2建立嚴格的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市場準入制度和退任制度,并完善績效評估制度社?;鹜顿Y管理人的選聘是監控投資運作風險必須的一步,只有選擇專業化水平的投資管理人才才能為社?;鹑胧刑峁┣疤岜U?。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人一般都是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機構,但我國的金融市場的自身監管水平并不完善,金融機構的專業水平也是參差不齊。因此,建立嚴格市場準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參加投資運營社?;鸬臋C構應該選擇高水平、高信譽的金融機構,具備相應嚴格資質條件的投資公司才能夠獲得投資管理社?;鸬馁Y格。另外,即使是獲得了進入的資格,也應當定期清理整治,做到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公司清理出局。相關資質條件的設定應當適度提高,從各方面的情況來進行優劣選擇,包括經營信譽、經營規模、經營時間、財務指標、收益率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等,應設置一套完整的條件體系選擇投資管理人。其次是切實落實退任制度,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公司不能一拖再拖,應建立即時強硬的退任制度。審定是否退出以及退出方案時,應當有勞動與社保保障部、審計單位、財政部、證監會等部門共同參與決定,在審議決定和清算的過程中,應按照合理的方案進行,保障基金在交接過程中的正當運行,維護社?;鹚姓叩睦婧徒鹑谑袌龅恼V刃颉W詈笫峭晟瓶冃гu估制度。評估的時間應當根據股票市場的運行投資周期而定,不宜過短,也不宜太長。周期過短,不僅看不出投資運作的實效成績,更加不利于穩定股票市場;而評估周期過長,起不到及時的評估監督作用,危害了社?;鸬陌踩?。
3.3加強社?;鹜顿Y運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只要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信息披露制度就是一個必要的監督手段。監督機構要想將監督落到實處,就必須對投資管理人的運營情況有充分的了解,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減少由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首先,應設定定期披露機制,不同的事項分別以年報、季報、月報的形式規定下來,比如每季度按證券投資分類的不同情況公布其收益回報率等。對于一些重要的事項應設立及時限期公告制度,并規定在相應的日期或期限內沒有履行披露義務的法律責任。認定屬于重要事項的內容應當通過列舉加概括的形式規定下來,比如社保基金出現大幅度損失,投資管理人合并、分立、解散、破產等涉及到對社?;鸬耐顿Y安全性產生明顯影響的事項?,F行規定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鹳Y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是不夠合理的,期限過長,不利于監督作用的發揮。其次,對信息披露的內容要予以明確,信息披露的內容應該更全面些。包括定期的報告制度與資產評估制度(包括資產評估的原則和資產評估的頻率等)等相關具體制度都對防止投資管理人的違法違規行為起到積極的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