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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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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1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以改革為動力,推進保險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創新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只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以及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公司各自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的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可以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

    2003年車險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業的一次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對國內保險業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保險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促進保險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將產生重大。保險公司應及時車險管理制度改革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改革創新推動公司按照市場規則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還應及時修改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環境下,將以往保險監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并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復雜程度的提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有效性遇到了嚴峻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控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國際上一般將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前者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后者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等。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全面掌握分支公司的有關情況,如分支公司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利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等。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最后,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

    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含量

    產品創新能力反映了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與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放松了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這是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的前提。

    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化和化建設的步伐,促進辦公自動化,豐富和拓展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加強人管理制度可以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個重要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入和中介業務管理的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

    ,保險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

    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的關鍵是靠保險公司服務意識的增強,靠保險公司服務的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體制、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在服務的創新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能因人而異,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控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內控管理制度是保險公司經營效益實現的保證,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他們的經營行為直接內控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第2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近年來,我國財產保險市場不斷的發展和壯大,但是當前的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并沒有滿足市場化發展的需求,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存在嚴重的滯后性。本文通過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現狀進行探討,分析財產保險公司在業務成本管理方面的現狀、問題和原因,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提供有效的應對措施,以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

    關鍵詞 :財產保險;業務成本;成本管理;措施

    我國保險行業近年來面臨著良好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尤其是財產保險業具有十分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財產保險市場規模和收入都不斷的擴大。當前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重視業務的擴張而忽視了加強內部管理,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業務成本管理存在嚴重的問題,制約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提升和市場競爭優勢的維持,因此,研究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有助于推動財產保險公司順應市場發展,提高自身的管理和經營效率。

    一、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

    1.缺乏成本管理觀念意識

    財產保險公司長期以來在經營和發展的過程中多重視保險業務的擴張,而忽視了業務成本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者和員工普遍缺乏業務成本管理意識,盲目的追求保費的增長,追求業績和利潤的突破增長,而對于業務成本的控制存在嚴重的忽視。另外,許多財險分支機構,為了追求銷售業績的增長和保費增長考核指標,盲目的加大了成本開支,這種盲目的、無序的業務擴展和無序競爭造成公司的業務成本費用的增加,給財產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帶來負擔。財產保險公司增加成本擴大保費業務的短視行為,歸根結底是公司的管理層對業務成本管理意識的淡薄,這不利于財產保險公司的有序競爭和良性發展。

    2.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制度落后

    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在成本管理制度的建設方面嚴重的落后于保險業的發展,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制度建設的不足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首先,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基礎嚴重薄弱,缺乏規范的成本預測分析和成本計劃。其次,財產保險的成本核算重心偏向于財務成本核算,而忽視了業務成本核算和管理成本的核算。再次,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手段相對落后,信息化技術的運用不足,導致成本信息不能得到及時的、全面的反映。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理念在保險公司的發展和市場競爭環境中得不到有效的運用,相關的成本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實,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無章可循,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管理方法得不到靈活的、有效的運用,業務成本管理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影響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發展。

    3.成本核算方法存在缺陷

    當前財產保險公司在進行成本核算的過程中,成本核算方法的不當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支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財產保險公司主要是對分險種的成本費用以及損益的核算方法存在不足。首先是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核算只是對直接變動費用進行核算,而對于間接費用的核算缺乏有效的追蹤和管理,造成成本核算的結果缺乏科學性。其次是財產保險公司對營業費用的管理和分類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沒有實施詳盡的賬務細則處理。財產保險公司在業務成本支出方面采用的分險種核算的方案,是一種粗糙的核算方法,雖然能夠對某一險種的成本情況進行掌握,但是缺乏對財產保險公司不同險種的成本對比分析。通過成本對比分析能夠有效的掌握公司的成本情況并加以控制。最后,保險公司在險種的營業費用方面的分配缺乏科學性,這不利于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支出的有效控制。

    4.缺乏成本約束和成本考核激勵機制

    財險公司在成本管理活動中,缺乏有效的成本約束和成本考核激勵機制,這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管理效率欠佳,造成業務成本控制機制難以落實。在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中,由于財產保險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核算和業務成本管理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約束,財產保險公司在成本支出和成本核算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增加了公司的成本支出。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成本考核激勵機制,財產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在營銷和銷售的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成本觀念,員工缺乏開展成本控制的激勵機制,使得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不注重業務成本的控制,加大了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成本,影響公司的整體競爭優勢。

    二、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的措施建議

    1.強化財險業務成本控制意識

    財產保險公司重視市場開拓和保費增長而忽視了業務成本管理的不良現象影響到財險公司的長遠健康發展,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必須強化業務成本管理,從公司的高層到基層員工,加強業務成本控制意識。保險公司的管理者不僅應該認識到市場開拓和業績增長的重要性,更應該注重業務成本管理的作用。將精力投入到保險服務業務的開展,而忽視了內部管理的強化和業務成本的控制,這反映了財產保險公司的服務管理效益的缺陷,影響企業的高速平穩發展,造成財產保險公司的風險隱患。因此,財產保險公司應該重視成本管理,公司高層應該著手制定財產保險的成本管理策略,堅持業務增長和業務成本控制的結合,加強對成本預算管理,制定和實施科學的成本管理計劃。公司的員工應該切實的落實公司所制定和實施的成本管理戰略,提高業務增長過程中的業務成本控制,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目標的有效實現。

    2.完善業務流程管理,有效控制業務成本

    為了有效的控制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必須重視對業務流程的管理。財產保險的理賠支出是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量最大的項目支出,因此,為了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必須重視對理賠支付環節的成本控制。有效的控制理賠量是促進保險公司業務績效提升的關鍵所在。控制財產保險的理賠量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是對承保質量的把控。提高承保質量,能夠防止公司遭受蒙騙和騙保,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財險業務的開展中,不要盲目的為了追求市場業務拓展而忽視了對承保業務質量的完善。保險業務人員在公司的過程中,應該重視對承保質量的控制,完善承保流程管理,切實有效的降低財產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促進財險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的有效控制。其次是加強對理賠環節的控制。把握好理賠環節,控制災害事故,防止出現錯賠、騙保情況的發生。保險公司應該重視對保險風險的深入的分析和調查,建立完善的理賠流程,加強保險監督檢查工作。在進行理賠案件處理的過程中,應該依據現場勘查結果,對案件進行科學細致的分析,切實履行審批制度,合法、合理的控制財產保險的支付成本,促進財產保險業務成本的控制。

    3.加強財務管理,明確各項費用開支

    財產保險公司的各項業務費用的開支中,營業費和手續費等支出占據了很大比重,而且公司的理賠支出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因素,因此,為了有效的控制業務成本,必須重視完善財務管理活動,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首先,保險公司應該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實施費用支出計劃,規范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各項費用支出的標準和范圍,促進財務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另外,應該加強對財產保險公司的費用的預算管理與控制,制定完善的預算計劃并執行,加強對費用審批制度的完善和履行,促進費用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另外,應該加強對各項保費的手續費的提取比例的控制,加強對財產保險的各項管理成本費用的控制。公司應當依照業務險種的特點、拓展領域以及操作難易程度實施合理的手續費提取比例,加強對各項營業費用的監督與控制,促進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的有效落實。

    4.改善公司成本費用管理的方法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業務成本管理水平,必須加強成本費用管理工作,在企業經營業績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有效的降低業務成本。首先是確定明確的業務成本管理目標,對公司業務成本費用管理實施預算計劃。其次,實施業務成本費用考核辦法。明確和擴大年度經營目標的考核范圍,將業務成本費用指標納入到考核范圍當中,從而有效的提高成本費用的控制力度。另外,降低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成本費用的方法還有:開發新的財產保險險種,改善保險險種的結構,將一些處于虧損狀態的險種業務切除,擴大盈利性的險種業務。降低保險的賠付水平。在保險賠付過程中,應該在不影響公司形象和不損害客戶利益的條件下,提高對賠付案件的審核力度。再次,改善保險理賠的鑒定手段,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事故勘察和監測的效率。最后,應該加強對保險銷售人員和保險理賠人員的專業培訓,促進保險業務人員素質的提升。

    結束語

    財產保險公司能否健康、持續、平穩、高效的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業務成本管理,業務成本管理對于財產保險公司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強業務成本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運營成本,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應該重視加強各項業務管理以及財務管理活動,有效的把控保險理賠環節的成本費用控制,控制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費用,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的持續競爭實力的提升。

    參考文獻:

    [1]陶濤.當前經濟形勢下財產保險所面臨的問題及對策[J].科技經濟市場,2009(11) .

    [2]張妮.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的風險及其控制[J].上海保險,2011(03).

    第3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維護被保險人利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指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

    第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償付能力充足率即資本充足率,是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

    第四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償付能力管理制度,強化資本約束,保證公司償付能力充足。

    保險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對本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負責。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層對本公司的償付能力管理負責。保險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具體事務。

    第五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建立以風險為基礎的動態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和監管機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和監督檢查,并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第二章償付能力評估

    第六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定期進行償付能力評估,計算最低資本和實際資本,進行動態償付能力測試。

    保險公司應當以風險為基礎評估償付能力。

    第七條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是指保險公司為應對資產風險、承保風險等風險對償付能力的不利影響,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規定而應當具有的資本數額。

    第八條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是指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

    認可資產是保險公司在評估償付能力時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規定所確認的資產。認可資產適用列舉法。

    認可負債是保險公司在評估償付能力時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規定所確認的負債。

    第九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規定進行動態償付能力測試,對未來規定時間內不同情形下的償付能力趨勢進行預測和評價。

    第十條在中國境內設有多家分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當合并評估境內所有分支機構的整體償付能力。

    第三章償付能力報告

    第十一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及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償付能力報告,確保報告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合規。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和臨時報告。

    第十二條保險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對償付能力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

    第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規定,報送董事會批準的經審計的年度償付能力報告。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董事會和管理層聲明;

    (二)外部機構獨立意見;

    (三)基本信息;

    (四)管理層的討論與分析;

    (五)內部風險管理說明;

    (六)最低資本;

    (七)實際資本;

    (八)動態償付能力測試。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于每季度結束后,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規定報送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第十六條保險公司在定期報告日之外的任何時點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在發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的償付能力。

    第十七條保險公司發生下列對償付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的,應當自該事項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一)重大投資損失;

    (二)重大賠付、大規模退保或者遭遇重大訴訟;

    (三)子公司和合營企業出現財務危機或者被金融監管機構接管;

    (四)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的總公司由于償付能力問題受到行政處罰、被實施強制監管措施或者申請破產保護;

    (五)母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或者被金融監管機構接管;

    (六)重大資產遭司法機關凍結或者受到其他行政機關的重大行政處罰;

    (七)對償付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在中國境內有多家分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當指定一家在華分公司作為主報告機構,負責履行本規定的報告責任。

    第十九條保險公司投資設立的境外保險公司向當地保險監管機構報送按當地監管規則編制的償付能力報告的,應當同時將該報告報送中國保監會。

    第二十條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調整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的報送頻率。

    第二十一條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規定,公開披露償付能力狀況。

    第四章償付能力管理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的綜合風險管理,影響公司償付能力的因素都應當納入公司的內部償付能力管理體系。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體系包括:

    (一)資產管理;

    (二)負債管理;

    (三)資產負債匹配管理;

    (四)資本管理。

    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資產管理制度和機制,重點從以下方面識別、防范和化解集中度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資產風險:

    (一)加強對承保、再保、賠付、投資、融資等環節的資金流動的監控;

    (二)建立有效的資金運用管理機制,根據自身投資業務性質和內部組織架構,建立決策、操作、托管、考核相互分離和相互牽制的投資管理體制;

    (三)加強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的股權管理、風險管理和內部關聯交易管理,監測集團內部風險轉移和傳遞情況;

    (四)加強對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資產隔離和授權制度;

    (五)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加強對債權投資、應收分保準備金等信用風險較集中的資產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保險公司應當重點從以下方面識別、防范和化解承保風險、擔保風險、融資風險等各類負債風險:

    (一)明確定價、銷售、核保、核賠、再保等關鍵控制環節的控制程序,降低承保風險;

    (二)建立和完善準備金負債評估制度,確保準備金負債評估的準確性和充足性;

    (三)建立融資管理制度和機制,明確融資環節的風險控制程序;

    (四)嚴格保險業務以外的擔保程序,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根據被擔保對象的資信及償債能力,采取謹慎的風險控制措施,及時跟蹤監督。

    第二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建立資產負債管理制度和機制,及時識別、防范和化解資產負債在期限、利率、幣種等方面的不匹配風險及其他風險。

    第二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資本管理制度,持續完善公司治理,及時識別、防范和化解公司的治理風險和操作風險。

    第二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資本約束機制,在制定發展戰略、經營規劃、設計產品、資金運用等時考慮對償付能力的影響。

    第二十八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與其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相適應的資本補充機制,通過融資和提高盈利能力保持公司償付能力充足。

    第二十九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高于150%的保險公司,應當以下述兩者的低者作為利潤分配的基礎: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確定的可分配利潤;

    (二)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確定的剩余綜合收益。

    第三十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董事會和管理層負責的償付能力管理機制,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在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管理、資本管理中的職責、權限以及償付能力管理的程序和具體措施。

    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償付能力管理培訓制度,對公司償付能力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定期進行償付能力管理及合規培訓。

    第三十二條保險公司管理層應當定期對償付能力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和改進,并向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

    第五章償付能力監督

    第三十三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督檢查采取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方式。

    第三十四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報送的償付能力報告進行審查。

    中國保監會可以委托中介機構對保險公司報送的償付能力報告及相關信息實施審查。

    第三十五條中國保監會在每季度結束后,根據保險公司報送的償付能力報告和其他資料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中國保監會定期或者不定期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下列內容實施現場檢查:

    (一)償付能力管理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二)償付能力評估的合規性和真實性;

    (三)對中國保監會監管措施的執行情況;

    (四)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方面。

    第三十七條中國保監會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狀況將保險公司分為下列三類,實施分類監管:

    (一)不足類公司,指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險公司;

    (二)充足I類公司,指償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間的保險公司;

    (三)充足II類公司,指償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險公司。

    中國保監會不將保險公司的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結果作為實施監管措施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對于不足類公司,中國保監會應當區分不同情形,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監管措施:

    (一)責令增加資本金或者限制向股東分紅;

    (二)限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和在職消費水平;

    (三)限制商業性廣告;

    (四)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開展新業務、責令轉讓保險業務或者責令辦理分出業務;

    (五)責令拍賣資產或者限制固定資產購置;

    (六)限制資金運用渠道;

    (七)調整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

    (八)接管;

    (九)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管措施。

    第三十九條中國保監會可以要求充足I類公司提交和實施預防償付能力不足的計劃。

    第四十條充足I類公司和充足II類公司存在重大償付能力風險的,中國保監會可以要求其進行整改或者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

    第四十一條對于未按本規定建立和執行償付能力管理制度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可以要求其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可以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二條中國保監會對外國保險公司在境內分支機構的償付能力實施合并評估,償付能力監管措施適用境內所有分支機構。

    第四十三條中國保監會派出機構根據保監會授權,在償付能力監管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內部風險管理的合規性和有效性實施監督檢查;

    (二)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財務信息等償付能力監管的基礎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實施監督檢查;

    (三)防范和化解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市場行為風險,防止重大的市場行為風險轉化為償付能力風險;

    (四)執行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采取的監管措施,確保監管措施在分支機構層面得到嚴格執行;

    (五)識別、監測、防范和化解轄區內的重大償付能力風險;

    (六)中國保監會授予的其他償付能力監管職責。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保險集團的償付能力監管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4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從國內保險公司組織機構形式和職能分配看,多數是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作為最基層經營單位,其主要職能是銷售保險產品、提供保險服務,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是保險公司運營系統的終端和服務窗口,是保險公司微觀經營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險公司業務收入和利潤的直接來源,其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保險公司的整體經營狀況,直接反映保險公司的形象和發展水平。加強基層保險公司的管理,提高基層公司業務發展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對于夯實保險公司發展的基礎、實現良好的經營業績至關重要。

    一、基層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經營理念上,發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經營過程中,為了保證完成保費計劃指標,基層公司領導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費計劃上,理賠管理、服務舉措、內部建設等方面工作存在諸多薄弱環節,業務發展屈服于管理的問題比較突出。面對競爭日益激烈而尚欠規范的市場環境,基層公司在處理速度和效益的關系上存在觀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輕效益,風險管理意識和風險控制水平不高,部分業務質量較差,為完成保費任務不計成本地承保一些賠付率高、連年虧損的業務,經營效益水平低,制約了保險公司的快速健康發展和壯大。

    (二)在市場開拓思路上,業務領域狹窄,產品創新力度小,銷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隨著我國市場的日益發展,國民經濟所有制結構已經發生巨大的變化,個體、私營經濟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險公司的業務領域沒有跟上形勢的變化,大、大項目仍然是各公司競相爭奪的焦點,存在巨大市場潛力的個體、私營經濟領域和地域廣闊的保險市場幾乎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從各保險公司產品結構看,部分市場需求接近飽和的傳統產品仍然是基層公司的主要保費收入來源,產品結構雷同、單一,不能適應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基層公司對新產品開發推廣的積極性不高,工作力度太小,新興保險市場領域亟待加強開發。在銷售渠道上,雖然擴大了營銷業務和專、兼職業務,但在管理上沒有建立落實相應的制度,比較混亂。

    (三)在市場競爭上,表現為“三高一低”的違規經營行為仍然是部分基層保險公司競爭的主要手段。近年來,部分專、兼職機構和個人人受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違反保險監管部門的規定抬高手續費;部分基層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不計成本地采取高返還、高手續費、高傭金、降低費率等違規手段招攬業務,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保險市場的惡性價格競爭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和保險公司的社會形象,影響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益,損害了被保險人的利益,造成大量保源流失,不利于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四)在服務水平上,技術含量較低,仍然存在過分依賴關系和人情的現象。基層公司在展業過程中,主要依靠業務人員的“關系網”拉業務,或者是通過大量招聘營銷員的“人海戰術”開拓市場,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誤導消費,坑害被保險人利益等行為時有發生,部分業務人員忽視消費者心理狀態而采取死纏濫打的推銷方式。基層保險公司的“人海戰術”和“關系業務”的過度膨脹,使國民對保險的作用產生誤解,有的甚至產生反感情緒和厭惡心理,不利于培育國民的保險意識,損害了保險業的社會聲譽和保險從業人員的社會地位。另外,基層公司在理賠服務過程中,有的為了穩固與大客戶的關系不講原則地進行人情賠付或通融賠付,有的為了個人或小集體的利益進行人情賠付和搞假賠款,而對一些非關系客戶另眼相待,服務態度和質量差,違背保險經營的損失補償原則和最大誠信原則。

    (五)在保險隊伍建設上,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減弱,企業文化氛圍不濃,團隊協作精神不強。基層公司領導班子為了各自一時的政績和小集體的利益,短期行為突出,當公司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發生沖突時,過多地考慮自身的利益和職位,缺乏大局觀念和長遠發展的意識。在對員工管理方面,多為簡單的“一包一掛”(包保費任務、掛費用),忽視了對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的考核。對公司文化建設重視不夠,忽視對員工的經營理念、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質。在“績效掛鉤”的考核機制下,基層公司業務人員和營銷人員過分地注重自身的經濟收入,沒有把從事保險工作當作終身的事業,缺乏主人翁意識,缺乏愛司愛崗和團隊協作精神。

    二、基層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中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尚處于發展初級階段的國內保險市場,沒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場運行規則。改革開放以來,國內保險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保險業務快速增長,保險市場不斷發展,保險立法不斷健全。但與保險業發達國家相比,國內保險業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主體較少,市場壟斷程度較高,市場競爭層次較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尚未形成,價值在保險市場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發揮,國民保險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在這種尚欠完善的保險市場環境下,市場供給大于需求,傳統市場領域趨向飽和而導致競爭激烈,新興市場領域因國民收入水平和行業發展水平的差異較大而沒有形成規模需求效應。直接經營業務和面向市場的保險公司基層單位受各自計劃任務的壓力和經濟利益的驅動,在市場監督管理力度不夠的情況下,難以避免地導致經營管理中的短期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

    (二)基層保險公司管理的精細化程度不高,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層公司在制定年度業務發展計劃指標時,缺乏對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保險市場發展水平等因素的,下達的計劃指標難免簡單化和針對性不強,導致基層公司完成保費任務的壓力過大而盲目追求業務發展規模,業務質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違規經營,采取一些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2.基層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缺乏長遠發展的眼光,對保險市場開發沒有長遠的計劃和措施,著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興市場開發和新的保險產品推廣上,因為市場對保險的認知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并且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大量的宣傳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層公司考慮到投入大、收效慢而喪失了積極性,遇到困難就退縮,新興保險市場開發工作難以展開。3.基層公司內控制度不健全,統一法人制度執行不力,貫徹落實上級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層公司對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根據形勢的變化健全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現實操作性,形同虛設,使管理工作無章可循而出現混亂的局面。部分基層公司統一法人意識不強,對上級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賠、規范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越權行為和違規行為時有發生。4.管理技術落后。部分基層公司化水平較低,運用電子化管理的認識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還大量依賴和使用手工操作,給管理工作的精細化造成障礙。

    (三)基層保險公司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據調查,部分基層公司業務人員90%以上沒有接受過正規的保險專業知識,文化水平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較差。對員工培訓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沒有長期性的計劃。當前,基層公司大部分業務員依靠經驗和關系網展業,對保險的職能和作用認識不清,缺乏市場營銷、風險管理等學科知識的支持,承保理賠工作技術含量低,服務水平停滯不前,對公司的戰略、經營理念、經營管理辦法,以及多項改革措施和公司發展前景缺乏足夠的了解。也有相當一部分基層公司高管人員不完全具備職業經理人的素質,對于發展戰略、經營目標、市場營銷、成本核算、人力資源配置、考核機制、統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職能缺乏足夠的認識和綜合靈活地加以運用。

    三、提高基層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的措施

    基層保險公司要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保險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須認真并解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和不足,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不斷實施新的競爭戰略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一)轉變經營觀念,變粗放式經營為集約化經營。我國加入WTO后,國內保險公司發展已經面臨各方面的挑戰。基層保險公司過去那種粗放式的經營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基層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必須樹立成本效益觀念,苦練內功,以增強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場競爭實力為中心,實現公司業務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長,不斷發展壯大。在業務發展戰略上,要深入調查了解當地發展情況,認真分析市場變化,不斷市場動態,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場潛力,以先進的經營理念、靈活的展業方式、豐富的保險產品、優質的保險服務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業務快速、持續、健康發展。要不斷和借鑒同業發展的先進經驗,彌補自身的不足,增強發展的后勁。基層保險公司領導班子要有長遠發展的眼光,避免經營管理中的短期行為,堅持依法依規經營,加強公司各項管理和基礎建設,為公司長遠發展打好基礎。

    (二)加快創新步伐,提升市場競爭力。創新是發展的不竭動力,是提高競爭實力的客觀要求。要加快產品創新,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加大對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力度,加大宣傳和投入力度,努力開拓新的市場領域,不斷形成新的業務增長點,徹底擺脫業務發展依賴于傳統險種的束縛。基層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戰略上,對我國國民經濟所有制結構發生的變化要有充分的認識,不能老是把眼光局限于一些國有大上,應充分挖掘個體、私營經濟和廣大市場的潛力,充分利用保險人、經紀人等中介機構資源,培養一批忠誠于公司、職業道德素質高的營銷隊伍,完善落實好營銷員管理制度、人管理制度、經紀人管理制度,開辟新的業務發展渠道。要加快服務創新,創新服務的內涵和形式。基層保險公司要突破保險服務僅限于承保和理賠的局限,強化對客戶的延伸服務,倡導增值服務和跟蹤服務。加強對承保前的風險評估和承保后的風險管理,對客戶提出全面合理的風險防范建議,既有利于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公司經營效益。

    第5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的發展,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持續增長,在持續增長的同時還保持著低碳綠色經濟轉型的發展,面對發展轉機我國服務貿易領域需要尋求新的生存空間,金融、保險、咨詢、通信、文體、文化等作為服務領域的代表,不管從組織結構還是公司管理體系上都在謀求改變與創新。我國保險行業的組織結構就是簡單的直線職能制,從基層單位到中層單位的管理上存在單一的隸屬關系,缺乏有效的競爭管理機制和監督體系,我國保險公司的發展理念缺乏對應的升級,目前只停留在“重視業績、輕視質量”的階段,對于保險資金投資的收入高低非常關注,而對于保險資金投資與發展所帶來的負面效應與資金發展帶來的連帶性效益低估,造成了保險行業財務管理的多種問題的出現。公司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保險從業人員經營理念錯位,造成保險業速度與效益的矛盾尖銳,導致了財務制度建設存在問題,二、財務管理人員自身素質較差,對于國際化財務管理標準認識不足,執行力不足,三、部分保險公司財務管理賬簿設置不規范,不能及時準確的體現財務管理狀況。

    二、保險行業財務管理的特點

    保險資本作為一種單位集體性質的擁有周期性的流動資本,可以實現有效地投資,可以通過貨幣形式或電子貨幣形式通過會計核算對公司可運營與盈利的資本做出歸類,實現資本最大化的價值。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主要有兩個特點:第一、保險公司不是以生產為主的企業,而是以保險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分配為過程的管理模式,保險公司的經營業務主要是通過資金運用的方式實現資金的盈利,這決定了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在整個過程中都會發生作用,第二、保險公司是一種負債經營的企業,它的經營活動不僅關系到公司的生存與發展,而且更直接關系到眾多保險客戶的切身利益,因為保險公司若發生財務危機或破產,受損害的是公司的股東和保單持有者。

    三、保險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操作存在的失誤

    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大多數依賴會計人員的前期核算與后期維護,會計人員提供的財務信息在我國具有很大程度的預期性,這是因為我國的特殊國情所造成的。保險行業收取保險費用、費用賠付是不確定性的時期,這兩者前后存在的差距極大,使會計核算時的時間出現混亂,所以會計人員就以隨意性的核算日期與標準進行預期的計算,導致了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嚴重。

    (二)保險財務管理應急管理能力較差

    保險公司財務管理中需要建立內部應急管理體系,財務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一個保障機制,才可以更好的實現保險資本的流動性均衡。當前保險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形同虛設,沒有互相之間的監管與牽制作用,導致了資本的流動性非均衡現象,保險資金的進入與流出都沒有保持在均衡的發展狀態上,反而是流出資本的漏洞依靠流進資本彌補,保險公司的各部門沒有明確的分工,賬目模糊,缺乏資金管理經驗。

    (三)預算管理缺乏有效性

    預算管理是保險公司對企業決策資金發展目標以及資源配置方式的量化發展做出的規劃。預算管理在保險公司中的作用是對未來的投資、經營、財務管理情況進行預期、控制、管理和安排。目前的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情況較復雜,遍及全國各地,部門設置眾多,預算管理的國際化標準理念難以被接受,保險公司各層級各組織的預算管理信息與交流難以實現,導致了預算管理的效率低下,失去了預算管理的意義。

    四、解決保險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會計核算監管制度

    保險公司的發展需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監管制度,并且要貫徹執行,制定統一化的財務管理制度。首先要讓會計核算制度遵循合規性原則,制定保險公司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發展科學、合理的財務核算監管制度,其次要適合本公司發展的現實性,遵循特殊性的規律,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不同的組織架構與經營方向以及不同的企業文化對財務管理中的會計核算體系造成了不同的影響。

    (二)加強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應急能力

    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能力提高很大程度反映在保險公司員工如何有效地管理公司財務賬目,加強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應急能力主要表現在:一、對進出賬目實行分開經營管理,對不確定性的流出資本與流進資本進行對比與分離管理,從各部門中建立單獨賬目,開展各部門互相監督,二、實行均衡化資本管理,不讓單獨的部門實現資金的充斥,均衡化發展保險公司的資金流動,實現資金與部門間平穩發展。

    (三)加強預算管理的效率

    保險公司要加強預算管理的執行力與執行效率,提高預算準確度與預算正確性,預算管理的有效性發展需要通過兩個方面來實現。第一、要加強預算管理人員素質,保持管理者認識清楚全國各地區情況,各不同層次機構與組織之間的保險預算區別。第二、要加強預算監督與評估能力,建立預算激勵機制,保險公司要加強預算管理的監督能力,科學合理的評估預算資金效率,還要對預算管理人員予以預算激勵,通過激勵措施實現管理人員的預算主動性與積極性。

    五、結束語

    我國經濟發展的當前階段就是由制造業產業向服務貿易產業轉移的過程,保險行業作為服務貿易領域的典型代表需要不斷的完善財務管理體系,需要提高財務管理制度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向國際化保險服務與財務管理的標準靠攏,實現我國經濟發展的騰飛。

    第6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人壽保險公司提供了范圍廣泛的產品,包括:定期、終生、死亡、疾并傷殘等有關的人身保險和與退休有關的年金保險等等。這些產品都是通過躉交或期交保費來得到將來對死亡、疾并傷殘或退休獲取保險利益的賠付或給付的承諾。這種對將來利益賠付或給付的承諾就是人壽保險公司的負債。壽險公司負債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期限較長,期限結構多種多樣;二是流動性要求較高,必須保證滿期給付、保險金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現金支付能力充足;三是負債是有成本的,即發生保險事故的賠付、給付或期滿按預定利率本金紅利的返還。因此,人壽保險公司資產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具有長期性,有的保險合同期限達二三十年甚至更長;二是具有信托資產的特點,儲蓄型業務到期需要返還客戶,必須進行資金積累;三是要求收益性,以滿足預定利率和支付紅利的需要;四是要求安全性,必須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如何保證人壽保險公司在長期的經營中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確保在將來有充足的資產來匹配負債,是人壽保險公司成功經營的關鍵。

    在經濟動蕩的年代,由于利息的變化、股票的下跌、不動產的貶值,會使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受到很大的影響,這些都會給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危險。特別是當保險合同簽訂時人壽保險公司承諾了過高的預定利率,而利率的下調使公司的投資回報達不到預期目標時,人壽保險公司將會承受巨大的利差損。分析利差損問題深層次的原因,關鍵還是缺乏資產負債風險的管理意識,大量長期資產短期運用,以及高風險品種占比較高等。如果利差損問題長期不能解決,導致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壽險公司將面臨被托管甚至破產的風險。人壽保險公司的性質決定其經營要受到許多風險的影響,所以在諸多風險因素的影響下,如果資產負債不相匹配,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占比過高,則大量短期資產的經營將受市場利率的波動影響,導致經營的不穩定性,長期負債形成的長期資產在運用形態上遭受無形損耗。因此如何對與投資以及負債有關的風險進行管理、使資產與負債相互匹配,以同時滿足人壽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與盈利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人壽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包括以負債為主導和以資產為主導兩種模式,二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促進的。以負債為主導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是指從負債的觀點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即根據負債的特點安排資產的期限結構比例。要針對不同產品負債的要求,包括期限要求、收益要求、流動性要求、風險承受能力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資產投資組合。以資產為主導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是指從資產的觀點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根據資金運用情況調整負債結構。一是對銷售量的控制,如果資金運用收益無法達到產品設計要求或投資風險過高,則應減少銷售量甚至停止銷售;二是對產品開發的調整,根據資產期限結構和資金運用收益結果,可以對新產品的預定利率、期限結構提出建議。但無論采用何種模式,都必須充分考慮到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

    一、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

    (一)精算方面的風險

    主要有四種風險:

    A:資產貶值風險:即由于資產的市場價值下降引起的損失。人壽保險公司持有許多不同的資產,如:證券、不動產、保單抵押貸款,等等,這使得人壽保險公司對利率與資產的市場價值的變化十分敏感。資產市值的下降,輕者會引起人壽保險公司盈利能力的惡化,更嚴重的會造成償付能力不足使公司經營出現危機。

    B:定價風險:人壽保險公司的定價包含許多因素,如:死亡率、發病率、營運成本、投資回報等等。而且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期限很長,在確定產品價格時,如果不能準確地將這些因素及其將來變化趨勢計算進去,將會影響到人壽保險公司是否能夠承擔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險責任。

    C:利率變化風險:利率變化的風險對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有著重大的影響。例如:如果利率變化造成資產價值的增減無法與負債價值的增減匹配,人壽保險公司可能會面臨倒閉。在過去的十年中,由于利率多次下調,使得部分人壽保險公司經營出現相當大的利差損。

    D:經營風險:包括監管制度的變化、稅法的變化、經營新的險種等等。在我國,由于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的投資作出了嚴格的限制,允許的投資范圍十分有限,主要是銀行存款、國債、金融機構和部分大企業發行的債券、一定比例的證券投資基金,因此投資組合的選擇十分有限,造成資產負債無法匹配的風險加大。此外,由于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的長期性,隨著時間的遷移,法律解釋的變化也會對未來人壽保險公司的給付、賠付責任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財務方面的風險

    主要有六種財務風險:

    A:費率風險:即在確定費率或給付、賠付標準時不準確產生的風險。主要有兩類:費率定價過低和給付、賠付標準過高。

    B:系統風險:又稱市場風險,即引起資產或負債價值變化的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和基本風險。人壽保險公司根據利率的變化衡量和管理資產負債,其股票、公司債券和質押貸款與利率基準點的變化緊密相連,任何利率的變化都直接影響到這些投資產品的回報率。人壽保險公司投資的資產在信用等級、流動性、期限等方面往往與負債并不相關聯而影響到兩者的匹配。

    C:信用風險:即由于債務人因其財務狀況惡化或擔保物價值貶值無法履行責任而產生的風險。由于人壽保險公司的資產有相當部分是公司債券,因此這種風險對其影響較大。

    D:流動風險:即由于無法預測的事件造成資產流動性不足引起的風險。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多數是長期業務,因此其投資也多數是長期投資以與保險合同到期的責任匹配。但由于某些無法預測的事件,如市場利率比保單預定利率高很多,造成保單持有人大量退保,在保險公司現金不足時不得不低價變現長期資產而遭受損失。

    E:經營風險:包括公司管理、信息處理、員工行為等方面的風險。由于這些方面低效與失誤會給人壽保險公司經營帶來昂貴的損失。

    F:法律風險:法律法規的變化,包括解釋的變化都會給人壽保險公司帶來巨大的風險。因此必須密切關注立法發展的趨勢,了解未來法律法規的變化,包括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經濟全球化給法律制度與環境帶來的沖擊。此外法律風險還包括保險欺詐、違規經營、保單持有人對保險合同的不同理解等,這使得法律風險變得十分復雜。法律風險可能會給人壽保險公司造成巨災式的損失。

    二、資產負債管理策略

    在我國,人壽保險公司按照股權的形式可以分為:國有獨資、股份制公司,在國外還有相互公司和上市公司。但無論那種形式的人壽保險公司,其根本的經營目標都是在獲取預定的資本回報的同時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者必須洞察投資環境的演變,了解投資要素變化的趨勢,在分析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的基礎上擬定資產負債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資策略。

    (一)資產負債管理過程

    按照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特點,資產負債管理可以用“計劃—實施—反辣的過程來表示:

    計劃——包括長期計劃和短期計劃。長期計劃根據各類負債的特點、未來盈利的要求以及利差倒掛的風險,分析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通過模擬測算,決定中長期的資金運用方針和基本投資策略。短期計劃根據長期基本投資策略和年度現金流量預測情況,確定短期基本投資計劃和年度資金安排計劃。

    實施——根據不同負債對應的資產情況,由具體操作人員根據年度資金安排計劃調整、組合投資結構。管理的重點是投資決策的透明化、明確化,以及擁有一批專業的資金運用人才和較強的投資組合能力。

    反廓—壽險公司應建立風險管理部門,對資金運用戰略及實施過程的風險進行管理,對運用績效進行評估,對投資情況進行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及時反饋投資決策部門,以便使投資結構趨于合理。

    (二)資產負債管理圖

    目前國際上較流行的資產負債管理方法可以用下列資產負債管理圖表示:

    附圖

    圖1資產負債管理圖

    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者進行資產負債管理時,必須考慮到其公司的產品的期限和特征,如:長期和短期產品的比例、傳統和投資產品的組成等等;還必須考慮到制約投資組合的因素,如:法律法規對投資范圍的限制、資本市場投資產品的可能獲得等等;同時還必須考慮到對資本市場的預期,如:利率的走向、資本市場發展的周期等等。通過對上述因素的綜合考慮,確定出投資組合戰略,并進行檢測。目前國際上壽險資產負債管理使用的檢測方法主要有:彈性檢測、現金流檢測(CFT)、動態償付能力檢測(DST)、風險資本法(RBC)、隨機資產負債模型、財務狀況報告(FCR),其中前兩種方法較為常用。然后才設定符合資產負債管理戰略的投資策略。

    當管理者制定出綜合可行的資產負債組合以后,必須將有關理念貫徹到公司的每個階層,同進還要保證有足夠的技術支持和組織機構來幫助管理者完成資產負債管理,當然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組織機構,因而不存在某種適用于所有公司的通用的組織機構。有效的組織機構必須根據各公司的戰略和對風險的容忍程度而制定的資產負債管理目標來建立,以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但建立一個高層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和實行合理的分別投資并進行財務衡量管理將會大大幫助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

    (三)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運用資產負債管理構建資金運用戰略,人壽保險公司要健全資金運用機構,除成立投資決策委員會以外,還應成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高層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通常又叫風險委員會,它由高級行政管理人員組成,負責在連續的狀態下監督和管理人壽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風險。它的任務包括審查投資策略、產品開發、產品定價以及市場開發。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銷售對市場利率的變動非常敏感,一方面過低的產品預定利率會使公司的產品在競爭中失去市場,另一方面過高的產品預定利率會產生利差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必須對產品進行審查,使定價能夠與投資合理的匹配,達到公司預定的資本回報率和其他經營目標。

    三、根據資產負債管理的原則設計投資組合

    依靠資產負債理論確定了投資策略以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原則設計投資組合。以下簡單介紹有關的資產負債管理原則:(1)規模對稱原則:即投資總額與負債總額相一致,建立一種在正常保費收入凈流人增長基礎上的動態平衡;(2)結構對稱:長期負債用于長期投資,而短期負債只能進行短期運用,保持償還期基本一致;(3)成本收益對稱:選擇投資品種要把握投資收益與資金成本相對應,保證實現合理收益,而且要根據市場利率變化對資產、負債的現金價值的沖擊程度隨時調整投資結構。合理地分配資金,構建分散互補的資產組合,這就可以使不同資產間的系統性的風險相互抵消,以降低總體風險水平。一方面,應根據資金來源、成本和期限,選擇不同期限、收益水平的品種,設計相對獨立的投資組合;另一方面,各投資品種的資金覆蓋率要科學合理,單一項目投資比例應適中,力求分散風險。壽險資金不但規模大、期限長,而且保費收入源源不斷,可用資金增長數量非常可觀,所以建立長期的資產負債管理原則戰略是壽險資金運用現實的選擇,也是追求保險資產長期穩健增值的必由之路。

    在設計投資組合時,必須根據人壽保險公司業務的特點開展投資多樣性的選擇并對其進行財務衡量。由于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的多樣性以及期限等產品特征的差異性,人壽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不同的產品和險種分別進行多樣性的投資,并根據產品或險種的風險特性和其他因素設定資本回報率和投資目標,對投資進行財務衡量。例如,分別投資的決定可以根據產品或險種的保費量大孝風險高低、盈利特點等等來決定。在投資策略的構建上,首先要認真研究負債的特性,建立分險種核算體系,根據每一產品的特性、每一客戶的需求,以期望收益率的最大化和控制利差倒掛風險為條件,以滿足長期、效率、平衡的資產結構為目標,構建長期的資金運用戰略。其次是以分險種核算資金為單位實施資產分配,并在分配過程中不斷參考負債信息的變化,如利率選擇性、流動性、期間性以及資金市場的成熟性等。第三,壽險公司應具備相應的資本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準備金,以保證資產負債管理戰略的穩定性。在作出這些決定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到許多運作上的事宜,如:建立某一分別投資的交易規則;投資的融資與組合的重組;稅收和費用的分攤等等。此外,公司建立起高效的財務信息系統是十分重要的,因為管理者需要知道不同險種的現金流量以便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這種分別投資的方法可以是人壽保險公司在整個公司范圍內對資產負債組合進行分析,使管理者對公司的投資組合以及資產負債有較深入的了解,及時發現公司資產負債的不足或機會,以及在給定的投資環境下抵消不同險種帶來的某些風險。

    人壽保險公司有許多方法可以用來優化資產組合以使其與負債結構相互匹配并使公司的價值最大化。在乎穩的投資環境下,例如利率保持穩定時,這將是比較容易做到的,投資回報也比較容易預測。但是,在過去的十年來,由于利率的下調、資本市場的動蕩、不動產價值的起落,人壽保險公司面臨著重大的考驗。同時,政府法規的變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加強、市場的開放也給人壽保險公司的運作以及發展戰略帶來諸多的挑戰。因此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者必須制定出適應投資環境變化的資產負債管理策略才能夠達到預期的經營目標。

    四、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

    在設計投資組合、建立投資策略以后,人壽保險公司還應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原則建立一整套投資風險管理制度,并將之貫穿在壽險投資過程的始終。

    1.資金的集中管理、統一使用:壽險公司各分支機構按核定限額留足周轉金后,其余資金應全部上劃到總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統一使用,減少風險產生的環節,實現資金的專業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其次,要嚴格授權、層層負責。在資金運用過程中,要嚴格按額度大小,明確決策和使用權限,每一層級都要對權限內的決策和使用結果負責。再次,要建立健全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帶來許多實際操作中的問題,進而滋生風險。因此,必須建立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如資金劃撥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帳戶管理制度、會計核算管理制度、稽核檢查管理制度等,并嚴格貫徹落實,堵塞風險漏洞。

    2.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許多風險案例說明,因決策失誤而導致的風險遠比一般的經營風險更為重大。因此,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是保險公司控制投資風險的重要任務,應該由保險公司最高管理決策層、包括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組成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公司中長期投資政策,對資產進行戰略性分配;另外,還要對資金運用部門提出的業務計劃和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分析、論證、審核,并最終作出決策。

    3.健全投資部門:人壽保險公司的投資部門是投資的直接執行者,目前國內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中擔當這一重任的,與國外保險公司負責資金運用的獨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不同,大多以保險公司的一個部門的形式存在,必須依據公司授權進行投資活動。資金運用部門要根據公司決策部門制定的中長期投資政策,依靠專業的分析研究和投資管理人才,對宏觀經濟形勢作出判斷,對金融市場進行理性把握,從而擬定中短期投資計劃,確定戰術性資產配比,并由下屬業務部門選擇品種具體實施。

    4.綜合風險評估:在評估資產所面臨的風險制定資產負債管理策略時,人壽保險公司還應該注意綜合公司的各個分支機構形成的累計風險。在電腦技術和能夠提供模擬程序的軟件支持下,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先進行不同的資產負債管理模擬分析,再作出投資策略的制定。

    在當前我國人壽保險市場快速發展以及加入WTO市場不斷開放的今天,投資業務已經成為人壽保險業的主營業務,而人壽保險公司也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主要機構投資者。如何保證人壽保險公司在長期的經營中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確保在將來有充足的資產來匹配負債,是保證我國人壽保險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的課題。希望本文能夠在這個方面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邱華炳,龐任平:“加快中國保險投資體系建設的基本思路”,《國有資產管理》,2000.10.

    2鄭偉、孫祁祥:“論保險投資的風險與管理”,《保險研究》,2001.3.

    3段國圣:“保險資金投資運作及風險管理”,《上海證券報》,2001.10.20.

    4陳志國:“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現狀及對策”.

    5DrDavidLaster,Asset-liabilityManagementforInsurers,S-wissReinsuranceCompanyEconomicResearch&Consulting.

    6StephenW.Philbrick,1999,DynamicFinancialAnalysis:Taxon-omyRevisited,CasualtyActuarySocietySpecialInterestSemin-aronDynamicFinanicalAnalysis,Chicago.

    7Oldwick,NewJersey,N.M.BestCompanyInc.,1997:Best''''sInsu-raneReport,life-Health.

    8Campbell,TimandWilianKracaw:FinancialRiskManagement,1993.

    9StephenForbes:Asset-LiabilityManagementintheLifeIn-suranceIndustry,1993.

    10TRACReport:LifeTRAC1996.

    11Dr.ArthurRudd:LifeInsuranceandAnnuityinCanada.

    第7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關鍵詞:保險業;誠信缺失;誠信建設

    誠信是保險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內在要求,是保險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作為保險業發展的基石,誠信日益受到保險業內的重視,誠信體系建設也已初步展開。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強調:“越是加快發展,越要注重誠信,搞好服務,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2005年以來,中國保監會更是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文件及規定,為我國保險業的誠信建設指明了方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我國現行的誠信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為有些保險企業產生失信行為提供了空間。近年來,一些重大違規經營案件屢有發生,在社會上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也阻礙了保險企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一、保險業誠信缺失現狀

    國際著名咨詢公司麥肯錫的調查報告顯示,近兩年國內壽險保單退保金額巨大,甚至逾300億元,其中有兩成理由是因為消費者被騙。而據某網站的“你認為國內的保險公司可信度為多少?”的投票調查顯示:63%的投票者認為國內的保險公司可信度為0%,35%認為可信度為50%,只有1%的人認為可信度為100%。

    (一)保險供給者的誠信缺失

    保險供給者即保險市場上提供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一直以來,保險行業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加上保險業務專業性較強的特點,使得保險消費者實際上處于信息嚴重不對稱的狀態中,從而妨礙保險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并產生次品驅逐良品的現象。許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難以了解保險人及保險條款的真實情況,只能憑借主觀印象及人的介紹做出判斷,客觀上為保險人的失信行為創造了條件。此外,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中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及時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付義務,使一些保險消費者喪失了對保險公司的信任。

    (二)保險中介者的誠信缺失

    保險中介的誠信缺失主要為保險人的誠信缺失。由于目前我國從事保險業務的人數量眾多、規模龐大、業務素質及道德水準參差不齊,不少保險人在獲得更多手續費的利益驅動下,片面夸大保險產品的增值功能,許諾虛假的高回報率,回避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甚至誤導投保人,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經濟損失,引起保險消費者的普遍不滿。

    (三)保險消費者的誠信缺失

    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同樣表現在投保人(被保險人)方面,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使保險公司難以根據投保標的的風險狀況確定是否承保、應該以什么樣的條件承保,使道德風險防范產生困難。

    二、保險業誠信缺失癥結所在

    國內保險業誠信缺失的問題日益突出,已大大制約了保險業的發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信息不對稱

    按照信息經濟學的原理,賣方總是比買方更了解產品的質量,而受短期利益驅動,商家可能會利用信息不對稱來誤導客戶獲取利益。對保險這個特殊行業而言,信息的不對稱還表現在買方或投保人總是比保險公司掌握更多關于保險標的信息,這也是為何在實際的保險交易中投保人騙保騙賠現象屢見不鮮的原因。假如交易雙方都想利用信息不對稱來誤導對方的話,最終博弈的結果就是陷入相互做假的惡性循環,即經濟學中所謂的“囚徒困境”。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保險供給者及保險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管力度不夠,使保險公司員工及保險人的誠信行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保險公司的業務運作是保險公司的內部員工及保險人行為集合的結果,員工及人的忠誠度、能力及協作精神是保險公司誠信狀況的基礎,當員工及人的誠信狀況失控超過一定的范圍和度,就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整合狀況,弱化保險公司的誠信能力。由于對保險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崗要求不夠嚴格,保險人總體素質偏低,保險公司難以完全控制保險人的不誠信行為。

    (三)《保險法》不完善,執法不切合本法

    我國《保險法》仍不完善,國際慣例不能體現,許多具體案例無法可依。比如,我國《保險法》規定了重復保險的定義和分攤方式,但是,對于重復保險的規定是不完善、不嚴謹的,并且對于被保險人的索賠沒有提供法律上的依據。此外,對于近因原則等國際慣例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對各種不誠信行為缺少相關的懲罰規定,這些法律漏洞形成了我國保險業的誠信問題的一個很大來源。我國對《保險法》的執法也常常不切合本法,有些執法者對《保險法》及保險的相關概念和原則不清楚,同時由于《保險法》的不完善,在具體操作時常用其他法律條款代替,造成誤判。

    (四)國家信用管理制度體系不完善

    國家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的不完善,導致誠信的保障機制、懲罰機制和監督機制的缺乏。從誠信的保障機制來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健全的國家,會從制度上保證誠實守信的合法權益。而目前中國保險業的誠信監督沒有完善的相關法律的強制約束,失信行為的屢禁屢犯也就在所難免。

    三、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幾點建議

    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的出臺,為我國保險企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遇,與此同時,當前的嚴峻形勢對保險企業的誠信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與挑戰。

    完善誠信體系,規范誠信秩序,是當前我國保險體制改革和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加強保險業的誠信建設要從企業內部和外部各方面著手。

    (一)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機制

    由于保險機制的固有特性,無論是保險的買方還是賣方都不可能如愿獲得足夠的信息,這種對信息占有的不對稱狀況,很容易被保險市場參與者所利用,并導致保險市場運行的低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機制,使買賣雙方能夠站在同一平臺上平等、公開地對話,建立買賣雙方的相互信任顯得尤為重要。此外,建立和完善法律監督懲罰機制,加大失信行為懲罰力度,增加失信成本,也是減少商業活動中誠信缺失行為的有效途徑之一。

    (二)強化保險監管力度

    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市場的監管一直是促進我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重點話題,從兩次《保險法》的修訂都把強化保險監管手段和措施作為一個重要方面可以看出其在保險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繼第一次修訂增加了監管機構對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存款的查詢權,增加了對保險違法行為處罰的措施,加大了懲治力度等規定后,第二次修訂草案擬增加的監管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對監管對象進行現場檢查,進入涉嫌違法行為場所調查取證,詢問當事人及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等;與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對出現重大風險等情況的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采取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處分財產等。只有更加有效的進行保險監管,才能使保險這一社會的“穩定器”更好的發揮其作用。

    (三)提升員工誠信服務意識,構建保險業的誠信文化

    保險市場上的各種行為主體應該轉變觀念,重新認識企業利益、個人利益與誠信的關系,樹立維護誠信行為的責任觀。在保險公司的員工培訓及對保險人的培訓中,應重視誠信教育,增加誠信內容,特別是要規范保險展業行為。保險機構要制定并遵守規范的業務程序管理,完善業務考核管理辦法。要改進、優化保險服務,及時兌現理賠承諾。要落實營銷員持證上崗制度,制定從營銷員招聘到市場退出的管理辦法。

    (四)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要進一步完善《保險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充實保險誠信的具體條款,將保險人、保險中介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等各有關方面的行為納入相關法律法規之中。要加大依法查處各種失信行為的力度,重點是要嚴厲打擊各種弄虛作假騙保騙賠的行為。

    2008年8月1日,國務院討論并原則通過了對《保險法》的第二次修訂《草案》。草案進一步明確了保險活動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保險行業的基本制度和自律規定作了進一步補充、完善,并強化了保險監管機構的職責和監管手段,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如“不可抗辯條款”的增加,能有效減少保險人的“逆選擇”現象,有助于解決困擾保險行業已久的“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問題,更加體現保險的最大誠信原則。

    (五)建立統一協調的保險信用管理體系

    第一,要完善保險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了解和評價客戶咨信和風險情況的機制,及時掌握和制止不誠信行為的發生。第二,要完善保險信用監管機制,推行違信懲罰制度,增大失信的成本。此外,還要建立和完善保險人信用管理制度,規范和約束人的行為。把保險信用管理制度納入社會誠信體系框架,做到明確目標,統一領導,有效考核考評,各有關方面及時互通信息。

    參考文獻:

    [1]魏華林,林寶清.保險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魏華林.保險法學[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

    第8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關鍵詞:保險 誠信 缺失 優化

    一、中國保險業的誠信缺失的表現

    目前,中國保險業的誠信缺失不僅體現于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關系人,還體現于保險中介人。

    (一)保險供給者的誠信缺失

    過去十幾年,我國保險業一直處于粗放型發展階段,由于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及保險業務的專業性強,使保險消費者處在信息不對稱的博弈中,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難以了解保險公司及保險條款的真實情況,只能憑借主觀印象及保險人的介紹做出判斷,客觀上為保險公司的失信行為創造了條件。因此保險業務活動中保險公司便容易產生經營行為短期化,導致“投保容易、索賠難,收錢迅速、賠款拖拉”的現象;保險公司不嚴格履行賠款時限義務,出險賠款程序也過于繁鎖,許多索賠人經過多次反復還難以從保險公司領到應得的保險金,使得投保人大為不滿,從而失去了對保險公司的信用度。

    (二)保險消費者的誠信缺失

    保險消費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其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投保時和索賠時,逆選擇和道德風險是其主要表現。有些投保人在投保前或出險后,都不按照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有的為了謀取巨額賠償金甚至還制造人為事故,直接影響保險業的健康發展。虛假索賠案件近年也在逐漸增多。

    (三)保險中介者的誠信缺失

    不少保險人在獲得更多手續費的利益驅動下,片面夸大保險產品的增值功能,回避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甚至誤導投保人,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經濟損失,引起保險消費者的普遍不滿,更導致了整個保險業失信于社會,嚴重損害保險業的聲譽。

    (四)保險人之間的誠信缺失

    保險業的整體形象和競爭優勢有賴于所有保險公司和全體從業人員的共同維護。但在現實經營中,以鄰為壑的情形卻時有發生。有的保險人為了爭攬業務,不惜違背監管機構的規定和行業自律協議,變相降低費率、提高手續費。有的保險人在分保過程中,有意隱瞞和原保險標的有關的某些風險。有的保險業務員在展業時,常常視同行為冤家,標榜自己,貶損他人。這樣的相互排擠損害更不利于整個保險行業的發展。

    二、中國保險業誠信缺失的根源

    (一)產權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軟約束

    “產權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給人們提供一個追求長期利益的穩定預期和重復博弈的規則。”事實上,按照博弈論的觀點,在保險一方不守信的情況下,一方受損,另一方獲得利益最大化,使總體利益趨于小化;在保險雙方都不誠實守信的情況下,雙方均難以獲利。即產權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軟約束,會使保險行為主體產生追逐短期利益的心理,陷入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導致誠信行為在質與量上的差異。

    (二)保險供給者及保險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保險公司的業務運作是保險公司的內部員工及保險人行為集合的結果,員工及人的忠誠度、能力及協作精神是保險公司誠信狀況的基礎,當員工及人的誠信狀況失控超過一定的范圍和度,就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整合狀況,弱化保險公司的誠信能力。又由于對保險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崗要求不夠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實行的時間短,保險人總體素質偏低,保險公司難以完全控制保險人的不誠信行為。

    (三)國家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的不完善

    在一個具有良好信用的社會中,遵守信用將有利于個人及社會;而在一個不守信用的社會中,守信用者卻將要付出代價。從誠信的保障機制來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健全的國家,會從制度上保證誠實守信的合法權益,誠信的人會獲得更多的交易和贏利機會。在懲罰機制上,信用管理制度嚴格的國家,對于違背誠信的行為從法律上進行懲罰,并讓其承擔經濟上較為嚴重的損失,使其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的失信行為不僅無利可圖,而且會喪失未來的交易機會,這就促使人們盡量維護自身的信譽度。在目前中國的保險市場上,由于國家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的不完善,信用的保證主要是基于人的道德要求,當社會性與“經濟人”人性的矛盾相沖突時,“經濟人”的有限理性使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驅動下,出現利已主義動機,產生違反誠信原則的道德利益風險,這也是保險領域產生誠信缺失的重要根源。

    三、構建中國保險業誠信制度的思路

    誠信制度是對誠信行為及其關系的規范和保證。這種制度安排既有正式制度,又有非正式制度。

    (一)建立明晰的產權制度和健全的誠信法律制度

    保險市場主體在從事保險活動時,往往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喪失理性而違背誠信原則,因而依靠市場機制和道德約束難以確保保險雙方的誠信行為,必須借助于制度的外在強制力—明晰的產權制度及健全的法律制度。市場經濟的運行需要相應的產權制度,產權能夠引導人們將外部性較大地內在化。明晰產權關系是規范經濟行為主體的誠信行為的制度保證。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只有法律保障產權的明晰,才能真正奠定誠信的約束基礎;只有通過法律約束,建立和完善誠信者的利益保障機制及失信者的懲罰機制,才能促使保險市場主體的行為更加規范、符合誠信的要求,才能保障保險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只有通過完善與誠信相關的法律制度,使當事人誠信行為的收益大于不誠實守信的收益,誠信的成本小于不誠信的成本。通過誠信法律制度的保障,在整個保險市場形成一種誠實守信的保險交往關系,使每一個市場參與者,都只有規范保險行為,注重誠信形象,不斷提高自己的信譽,才能獲得更多的交易機會,取得更大的收益。只要保險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反誠信的行為,就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嚴重不守誠信者將被淘汰出局,使保險誠信制度真正建立在法制化的軌道上。可見,明晰的產權制度是維護誠信的前提,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維持誠信的保障。

    (二)培育誠信理念,構建保險業的誠信文化

    誠信既是一種道德追求,又具有經濟意義。在市場經濟中,信用是一種財富,良好的信用是一種有價值的稀缺資源。市場經濟越發達,就越要求誠實信用。一個不誠信的企業或個人不可能發展。保險市場上的各種行為主體,都應該轉變觀念,重新認識企業利益、個人利益與誠信的關系,樹立維護誠信行為的責任觀。全社會特別是保險公司應高度重視誠信問題的教育與宣傳,培育誠信理念,使誠實守信的倫理精神滲透到保險各方的意識中,為誠信行為創立思想基礎。保險機構應將誠信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的、核心的、不可缺少的內容,確立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為誠信行為創造良好的行業風氣。在保險公司的員工培訓及對保險人的培訓中,應重視誠信教育,增加誠信內容,使保險公司的員工及其人明了哪些行為屬于違信行為,不誠信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等。保險公司及其有關機構應利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及手段,宣傳誠信對企業、個人發展的重要意義,并通過各種管理措施的采取和道德約束,強化誠信意識,崇尚誠信觀念,使誠信成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自覺行為,并以擁有良好的誠信度及較高的信用等級來體現自身的價值。

    (三)健全保險監管機制,推行違信懲罰制度,增大失信的成本

    在建立健全誠信法律制度的同時,應加強對現行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促使保險行為主體遵守法律、法規。在最近幾年保險領域違法犯罪活動激增的現狀引起了保險監管層的高度關注。特別是“三假”(即“假保險機構、假保單、假賠案”)尤為嚴重。中國保監會作為保險市場的監管主體,代表政府實施監管職責,應通過監管加大執行力度,鼓勵、引導誠信行為,并與司法機關配合,依法懲治失信行為,促進保險誠信制度的建立,消除安全隱患。要讓消費者信賴保險,首先保險自己要足夠“保險”,保監局在這方面起到了很大的監管作用。但我國在提高失信者的“失信成本”方面還缺乏力度,“失信成本”輕微,沒有起到懲戒作用。因此,應從法律、道德約束等方面構建違信懲罰制度,增大失信者的利益成本、道德成本乃至政治成本,使行為主體面對高額的“失信成本”,以保障整個保險市場的有序運行。

    (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行業自律制度

    行業協會是協調和平衡市場主體利益、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組織。在市場經濟較為成熟的國家,所有市場主體都處于行業協會的管理之下,行業協會代表行業的整體利益對行業進行自我約束和管理,違信者都會受到行業協會的排斥和處罰。我國的保險行業協會近幾年做了大量工作,但對保險公司的約束力仍然不夠。要在保險業構建誠信制度,就應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起保險行業的自律制度。

    (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

    應該對保險市場主體的資信狀況進行科學、準確的信用風險評級,如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及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道德信用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定,以確定信用等級。通過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及信息披露,促使保險市場主體始終誠實守信用,認真履行保險合同規定的義務。可以考慮創立商業化的信用運作機制,設立信用記錄公司,盡可能對保險市場上參加保險活動的所有人的誠信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將記錄資料輸入電腦數據庫,并一直跟蹤調查客戶的信用變化情況,并通過互聯網絡,24小時不間斷地提供有償的在線服務。在保險機構需要調查某一位保險客戶的誠信狀況時,或者在保險消費者調查某一個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人的信用時,向信用記錄公司購買信用記錄資料。這種新型的信用機制,能夠區分和評判保險行為主體的信用狀況,將有不良信用記錄者列入“黑名單”,把失信者缺乏誠信的形象公之于眾,即使保險消費者能夠選擇有良好誠信記錄的保險公司及保險人,又使保險公司更便于審核投保人、被保險人。

    總之,中國應建立健全保險誠信制度,形成一整套提升保險機構信譽度的行為規范,把保險機構及保險消費者的經濟價值取向與誠實守信的道德價值取向統一到誠信行為中,使誠信在更完整的意義上體現出市場經濟中“義利合一”的社會價值取向,保障保險雙方在道德與法律的雙重約束與驅動下,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促進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給保險雙方帶來均衡利益和長遠利益,實現保險市場利益的最大化,使之為國家的經濟的健康穩定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陳文輝.《2008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12

    2.陳文輝.《中國保險中介市場報告2009》,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12

    3. 張維迎.《產權、政府與信譽》,[M].上海:三聯書店,2001.11

    5.[美]考埃特.《演進著的信用風險管理》,[M].機械出版社,2001.4

    6. 魏華林,林寶清.《保險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

    第9篇:保險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近年來,隨著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興起,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在我國獲得快速發展。各保險公司紛紛開辦住房和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一時間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市場熱鬧紛繁。但是,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形勢急轉直下。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開始暴露,保險公司面臨的業務風險開始顯現。如某財產保險公司從2001年開始經營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截止2003年5月底,累計保費收入1872萬元,累計賠款459萬元,賠付率24.5%。逾期貸款3296萬元,占保費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個月以上的貸款達2515萬元。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持續經營和健康發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縮相關業務。人保、天安公司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清理整頓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平安產險公司也在近日對部分地區的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亮起黃牌。

    一、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發展面臨的障礙

    幾年前還是人人爭搶的“香餑餑”怎么忽然就變成了“雞肋”呢?問題是多方面的:社會信用基礎薄弱,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銀行盲目競爭,違規發放個人消費貸款,放松對房地產公司和車行的資信調查;產品設計存在缺陷,風險責任不對稱等。但筆者認為,真正的問題卻是來自保險公司自身,就是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的風險認識不足,業務管理不嚴格,市場運作不規范,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淡薄。由于管理缺失產生的風險才是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

    (一)保險公司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風險認識不足,風險管理缺乏長期觀念。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屬于高風險業務,而且業務周期長,短則2、3年,最長可達30年,期間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風險具有巨大性和滯后性特征。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風險的特殊性,要求保險公司對業務管理和風險安排要有長期思想,業務經營要立足長遠,要正確把握經濟發展的基本趨勢和周期性特點,要妥善處理短期利益和長期目標之間的關系。

    目前,保險公司在經營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過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費收入)、重市場拓展,輕業務管理、輕市場研究的現象,缺乏嚴謹、科學的經營理念,不能全面地認識和分析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經營環境,為公司的穩健經營和長遠發展帶來潛在隱患。如一些基層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產業形勢一片大好,居民購房踴躍,房價節節攀升的表面現象,而沒有把房地產業納入到整個經濟發展的全局中來分析,也沒有和當地的經濟發展形勢結合起來分析,更沒有意識到房地產業出現的投資增幅過高、商品房空置面積增加、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低價位住房供不應求和高檔住宅空置較多等結構性問題,對房地產項目不做分析、不加區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擴大住房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最近,人民銀行發出通知,要求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國務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就是對房地產業投資過熱、出現泡沫現象的一種警示,應當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

    (二)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淡薄,不正當競爭現象嚴重,市場秩序混亂。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主要依靠銀行開展,業務一般占業務總量的90%以上。因此,與銀行的合作就成為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拓展的主要環節。目前,各保險公司與銀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協議+條款”的方式進行。

    由于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不強以及對渠道的過度依賴,在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經營過程中違規現象嚴重。保險公司普遍存在不嚴格執行標準條款費率的情況,違規與銀行簽定“不平等”協議,將本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部分或全部轉移給保險公司自己承擔,由此產生了巨大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1.擴大保險責任范圍,將意外傷害和疾病責任擴展為履約責任。如某保險公司條款本來只將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繼續履行還款義務作為保險責任,擴展后變為只要投保人連續三個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即為保險責任。

    2.縮減責任免除,取消免賠額。在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條款中,責任免除條款是保護保險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道德風險的重要內容。縮減責任免除就是變相擴大保險人的保險責任,減輕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道德約束,增加了保險人面臨的道德風險。同時,取消免賠額弱化了被保險人的風險責任意識,造成被保險人的風險責任缺位。

    3.降低費率,一般在標準費率基礎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設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風險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風險控制的一種有效手段。對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風險度的業務,保險公司通過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進行調節,可以有效地控制風險。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險公司的業務風險、加大了風險管理難度。

    5.高額手續費,以及由此產生的退保風險。保險公司在辦理住房和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時,一般一并承保房屋保險和機動車輛保險且一次性收取保費,按協議支付商手續費。據了解,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手續費為10%—15%左右,房屋保險和機動車輛保險業務手續費為20%~30%,一般以現金形式坐扣。如果投保人提前償還銀行貸款后提前辦理相關保證保險的退保,或者投保人在獲得銀行貸款后提前辦理房屋保險或機動車輛保險的退保,保險公司將面臨直接的經濟損失。如果這種情況集中發生,保險公司該業務項下當期的保費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退保費,出現“紅字”保費。巨大的支付壓力將給公司的正常經營帶來困難,并可能由此造成巨額虧損。

    (三)保險公司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管理不嚴格、控制能力不強、措施落實不到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風險的產生是多方面的,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具備較強的風險管理能力。目前,各公司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均建立了相應的管理制度,規范了業務操作流程,加大了業務培訓力度,采取授權經營、集中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從掌握的情況看,一些基層公司風險意識不強、管理粗放,沒有把風險管理容人業務管理的各個環節,有關規章制度不健全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實。

    如對商的管理,遷就的多、制約的少,沒有建立起相應的管理制度。不僅沒有很好地研究環節的風險控制,反而通過協議將銀行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轉移給保險公司自己承擔,造成在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經營過程中銀行的風險責任缺位,從而進一步弱化了銀行的責任意識。對投保人的資信調查是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一方面,目前我國社會信用的基礎十分薄弱,經濟活動中信用缺失現象嚴重,企業和個人的信用體系尚未建立,為保險公司開展信用資信調查工作帶來很多困難;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有制度不執行或執行不堅決,工作不夠扎實、細致,相關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實,調查程序流于形式。如一些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員工、親屬以個人購房名義或通過虛增樓房面積、虛增樓層騙取銀行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用于房地產項目開發。一些犯罪分子勾結不法車行,利用假身份證騙取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等。這些情況時有發生,說明保險公司在資信調查環節仍然存在較大漏洞。

    二、加強管理,促進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發展

    (一)要提高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重要性的認識。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在業務總量中占的比例較低,未引起有關方面足夠的關注;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所具有的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發揮;消費信貸保證保險風險的巨大性和滯后性也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保險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研究和分析,要站在經濟全局的高度,認識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在促進經濟增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要站在保險業發展的高度,分析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自身的發展前景以及對保險業發展的帶動作用;要站在防范保險業風險、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的高度,提高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加強和改善業務管理,規范市場經營行為,增強做好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責任感。

    (二)要強化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目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管理環節產生的,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主要風險是管理風險。因此,加強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重要環節和有效手段。

    1.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操作流程。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的風險點多,業務環節多,操作程序復雜。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規范的操作流程是業務健康發展的基礎和保證。保險公司要充分認識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風險的多樣性,在商的選擇、投保人的資信調查、逾期貸款的跟蹤管理和追償等各個環節都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強業務人員的培訓,落實責任制,徹底改變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責任不到位的狀況。

    2.授權經營、集中管理。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屬于高風險業務,要求具備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授權經營、集中管理是一種有效控制風險的經營模式選擇。分級授權經營,由上級公司按照統一標準對下級公司經營該業務的資質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允許具備條件的公司開辦此業務;業務管理則集中到省級分公司,應開發專門的業務管理系統、設立專門的業務部門負責核保、核賠、債權追償等具體管理工作。

    3.加強對商和銷售商的管理,認真做好資信調查工作。要加強對商和銷售商的業務宣導,提高其對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作用的認識,端正經營思想和行為。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是商、銷售商擴大經營規模,增加銷售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商、銷售商防范經營風險的重要措施。保險公司和商、銷售商之間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關系,應相互尊重共同發展。資信調查工作是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風險控制的重要節點。要充分利用社會上公開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資信平臺開展資信調查,盡可能地擴大對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圍,確保信用評級的科學性、客觀性。同時,應加強各保險公司之間的信息交流與合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4.加強市場研究,及時總結經驗,調整經營策略。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屬于新興業務,保險公司業務數據積累不夠充分、管理經驗不足。加強對銀行消費信貸業務和消費信貸保證保險市場的研究,及時發現和總結業務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公司經營理念和經營行為,可以有效地防止風險的擴大。例如通過對發生賠案的業務進行分析發現,法人類、營運類、工程機械類業務的出險率高,保險公司可以采取細分客戶群、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擔保條件、限制抵押物用途等方式來預防和降低可能由此產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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