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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風險分析;理性選擇;匯付;托收;信用證
中圖分類號:F7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1-0100-02
在目前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中,最基本的有三種:匯款、托收、信用證。另外,還有一些延伸的結算方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等。在實務中,現(xiàn)在還出現(xiàn)了一些比較新的結算方法,如電匯中加入第三方(船方)來控制風險。
對于貿易雙方而言,不同的支付方式在貿易結算中的風險及經營中的資金負擔各不相同。支付條款是國際貿易合同的一個主要內容。選擇正確支付方式能使進出口雙方在貨款收付方面的風險得到控制,并在資金周轉方面得到某種通融,從而促進交易目的的實現(xiàn)。在一般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通常只單獨使用某一種方式。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在同一筆交易中把兩種甚至兩種以上不同的方式結合起來使用。總之,在選擇中應從貿易雙方共同的利益點出發(fā),本著風險分攤的原則,選用綜合結算方式,從而促成進出口商的雙贏。
一、常用支付方式簡介以及風險分析
(一)方式簡介
貿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種:
1.匯付(Remittance),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其分為:電匯(T/T),票匯(D/D),信匯(M/T),其中電匯使用較其余兩種普遍。
2.托收(Collection),是指由債權人(出口商)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單托收,跟單托收根據(jù)交單條件的不同,可以分為付款交單(D/P遠期,D/P即期),承兌交單(D/A)。
3.信用證(L/C),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jù)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
(二)常用支付方式下的風險分析
1.匯款。匯付的缺點是風險大,資金負擔不平衡。因為以匯付方式結算,可以是貨到付款,也可以是預付貨款。預付貨款的結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對進口商不利,對于出口商來說,就資金而言,貨物運出前已得到一筆貨款或稱之為無息貸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購貨出運,主動權在出口商的手中,就風險而言,一方面,預付貨款的支付對于進口商日后可能出現(xiàn)的違約行為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另一方面,一旦進口商違約,出口商預付貨款抵扣部分貨款及費用,減少其損失。
因此,匯款方式結算,資金負擔和風險承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由一方完全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2.托收。使用托收方式時,對于出口商來說,承擔了較大的風險。在D/P條件下,代D/P遠期業(yè)務最大的風險在于有些國家的銀行有將D/P遠期等同于D/A處理習慣。在D/A條件下,由于承兌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承兌之后,即可取得貨運單據(jù),憑以提取貨物。也就是說,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權憑證,其收款的保障依賴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物與貨款全部落空的損失。因此,出口人對接受這種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態(tài)度。
3.信用。在信用證貿易中,作為信用出借方的銀行面對風險其實也難以獨善其身。雖然有UCP500作為銀行的“免責條款”,但信用證的一個重要特征――“銀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如果在Applicant不能按期付款的情況下,則為第一付款人的銀行也得必須將信用證項下的款項付給Beneficiary。這樣銀行便會面臨大量的呆壞賬,從而會給銀行自身的生存與發(fā)展帶來巨大的風險。所以在當今世界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信用危機的加劇,國際金融市場動蕩不定,因此出口企業(yè)應當采用不同收款方式,其所承擔的風險不同,從而影響到外匯的及時收回,這對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將產生重大影響。所以在國際貿易中要選擇正確的支付方式,使貿易風險降低到最小,從而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貨幣時間價值對經濟效益的影響
貨幣時間價值是指資金對時間指數(shù)的變化關系。例如為一個組織收購出口產品或出口產品的生產,一次貸款為a元,利率為1;經過n段時間后,累計償還國家的本利和為b-a(1+I)b,b為資金的外來值。現(xiàn)在從動態(tài)角度來考慮時間因素對出口企業(yè)的經濟效益的影響。1994年,我國出口總額為1210億美元,假如我們能從支付方式上爭取早收匯一天,短短一天之差,而貨幣的時間價值對出口可使國家全年增加或減少利息收入為5041.7萬美元,可使外貿企業(yè)全年增加或減少的貸款利息支出為3.056億人民幣元。
因此在國際貿易中,支付方式的合理選擇,決定收匯時間的長短,決定單據(jù)所經過的路線,必須正確選擇支付方式。
1.匯付方式中的時間對經濟效益的影響。在國際貿易匯款方式中,電匯最為常見,電匯通常是銀行間的直接通訊,中間環(huán)節(jié)少,電匯速度極快,一般賣方在一兩天即可收到。貨款匯付的收匯時間則取決于買賣雙方采用的匯付方式。對于預付貨款,隨訂單付現(xiàn),賣方可以取得利息而且不必擔心國際上匯率變動的風險,有利于企業(yè)提高經濟效益。但是對于交貨付現(xiàn),買方有可能拖欠貨款,使其承單貸款利息支出,而且可能有匯率波動風險,從而影響企業(yè)經濟效益。
2.托收方式中時間對經濟效益的影響。托收方式下結算時間是先發(fā)貨后付款,其收款時間又因托收種類的不同而不同。在托收方式中,由于銀行的介入,加長了單據(jù)和貨款的寄送距離,同時,委托人在委托銀行收取貨款時,還必須加上辦理托收手續(xù)的時間,在代收行收到貨款時,通過郵告(或電告)托收行,款已收安轉賬,托收行收到款后再將貨款劃撥出口方,這樣收匯時間大大加長,我們從貨幣的時間價值來考慮,影響企業(yè)資金周轉和喪失利息收入。
3.信用證付款方式對經濟效益的影響。信用證支付方式下,賣方收款時間在發(fā)貨后備齊所需單據(jù)后到銀行議付貨款,若果單據(jù)齊全并符合要求,議付銀行就可支付貨款。由于信用證方式是銀行信用,只要單證相符,不必因進口人故意阻攔而推遲收款,時間短于托收。由于我國中國銀行不采用真正意義的議付,往往等到付款行把錢匯到通知行(或議付行)才付款給出口人,影響外貿企業(yè)及時收匯,從而影響外貿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在國際外貿過程中,對于金額數(shù)目稍大款項,往往在出口企業(yè)訂立合同時,訂立電報索匯條款來縮短收款時間,并且采用即期付款信用證方式收款,加快資金的國收。在以上三種分析中,由于支付方式不同,收匯路徑不同,收款時間的長短也不相同,從而使企業(yè)在利息收入,支出方面產生很大影響。同時還必須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影響企業(yè)經濟效益。
三、支付方式的合理選擇
在國際貿易業(yè)務往來中,買賣雙方對于支付問題的矛盾始終存在,其中最重要的兩個問題是資金的周轉和雙方的信任。要想順利的促成交易的達成,就必須找到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有時一種方式并不能解決這種矛盾。但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jù)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方式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使之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因此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用某一種結算方式并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信用證與托收結合也是一種雙方容易接受的支付方式。信用證和D/A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yè)信用就被轉變?yōu)殂y行信用,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在這種方式下,一筆交易的貨款,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guī)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jù)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匯款與信用證相結合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yè)務時,究竟選擇哪一種結合形式,必須酌情而定。
匯付與托收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匯款與信用證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fā)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jié)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jié)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恰當與否,會直接導致出口人能否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因此,我國出口商在國際貿易往來中,對支付方式的選擇除了要考慮自己的風險、對方的成本外,還要考慮更多的因素,如應出口商的經營意圖、貨物的供求狀況、綜合考慮對方的資信等級、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盡最大努力達到雙贏的目標。同時,靈活熟悉地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對于分散結算的風險有著重大的意義,對促進國際貿易更順利地發(fā)展也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王立武.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與風險[J].中外企業(yè)文化,2004,(1).
[2]任曉燕,任嘵鴻.論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J].商場現(xiàn)代化,2007,(9).
[3]高增安.國際貿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選擇[J].經濟體制改革,2002,(4).
[4]黎孝先.國際貿易實務[M].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3.
【論文關鍵詞】:支付方式;選擇;綜合
【論文摘要】:支付條款是國際易合同的一個主要內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對于貿易雙方而言,在貿易結算中的風險以及經營中的資金負擔都是不相同的。選擇正確支付方式能使進出口雙方在貨款收付方面的風險得到控制,并在資金周轉方面得到某種通融,從而促進交易目的的實現(xiàn)。在選擇中,應從貿易雙方共同的利益點出發(fā),本著風險分攤的原則,選用綜合結算方式,從而促成進出口商的雙贏。
在現(xiàn)有的結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種:匯款、托收、信用證。另外,還有一些延伸的結算方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等。在實務中,現(xiàn)在還出現(xiàn)了一些比較新的結算方法,如電匯中加入第三方(船方)來控制風險。不同的支付方式對于貿易雙方而言,在貿易結算中的風險及經營中的資金負擔各不相同。
一、常用支付方式簡介及風險分析
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yè)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jù)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jù)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jù),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jù)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jù)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jù)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jù)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jù)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jù)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jù)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xiàn)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jù)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guī)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jié)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guī)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jù)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shù)氖乱耸怯少I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qū)、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fā)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jié)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jié)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jù)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yè)信用就被轉變?yōu)殂y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jù)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1]王立武.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與風險.中外企業(yè)文化,2004(1).
[2]高增安.國際貿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選擇.經濟體制改革,2002(4).
[3]任曉燕,任嘵鴻.論國際貿易支付方式的選擇.商場現(xiàn)代化,2007(9).
關鍵詞 進口貿易 付款方式
一、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承擔著為基建物資供應和綜合產業(yè)物資供應,其中部分設備和原材料供應是通過進口業(yè)務來實現(xiàn)的,公司目前主要供應原生多晶硅,該產品由德國瓦克公司供應,結算由于公司采購數(shù)量多,金額大。因此,在貿易結算中如何選擇正確的貨款支付方式,如何使公司的資金風險得到控制,使貿易得以順利進展的前提。
二、公司進口貿易付款方式及其分析
由于目前國內生產原生多晶硅且達到等級(純度達到99后面11個9)的多晶硅廠家極少,且產能與質量均達不到要求,瓦克公司已經同黃河公司進行過多晶硅的采購合作,能夠滿足對貨物的質量數(shù)量及其他服務。在這種條件下,公司與瓦克公司達成了以下采購付款協(xié)議(注:以下是貿易采購合同中涉及與本論文相關的內容):
“公司,作為買方,目前有采購原生多晶硅的需求。德國瓦克公司(以下簡稱瓦克公司),作為賣方,意向向出售原產地為德國的原生多晶硅。”
“付款方式:公司將在每次發(fā)貨前,并在收到下列內容后,通過電匯方式100%預付貨款:瓦克公司將在每批次產品發(fā)貨前的合理時間前向黃河公司出具形式發(fā)票,該合理時間將不得晚于計劃發(fā)貨前十天。物資公司將在收到該形式發(fā)票后七日內,根該據(jù)形式發(fā)票指示的價格付款。瓦克將在收到全款三日內,備齊全部提貨文件。瓦克將向公司提供與形式發(fā)票一致的最終發(fā)票。”
在上述合同條款中,公司在進行國際貿易時在完全沒有了解供應商信用、貨物供應狀況等情況下,采取100%的預付款進行付款,完全是沒有考慮資金風險,很可能給公司帶來“錢貨兩空”,另外,公司是否考慮資金支付能力,如果不按合同條款支付資金,在國際貿易中可能要承擔金額不少的違約金。那么公司在國際貿易中的資金付款中如何正確地選擇付款方式,促進貿易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就進行以下說明:
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條件,不論采用哪一種方式,都要認真處理好與客戶的貿易關系,既要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又要維護好貿易渠道,使貿易量不斷增加,在國際貿易的結算中,基本的付款方式有三種:匯款、托收、信用證。另外,還有一些延伸的結算方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等。在實務中,現(xiàn)在還出現(xiàn)了一些比較新的結算方法,如電匯中加入第三方(船方)來控制風險。不同的支付方式對于貿易雙方而言,在貿易結算中的風險及經營中的資金負擔各不相同。
(一)常用支付方式簡介及風險分析
(1)匯款結算。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對方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但對于進口商而言,如果涉及合同金額大,面臨著資金是否及時籌措到位、如何有效防范資金風險控制、匯率變動對匯兌損益的影響等一系列問題;貨到付款則對于公司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于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如何選用匯款方式對公司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起到關鍵的作用。
(2)托收承付結算。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根據(jù)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fā)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jù)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一方面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jù),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另一方面付款人在承付期內,如果供應商未按合同有關條款執(zhí)行,有正當理由且充分證據(jù)證明,可向銀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絕付款。
(二)付款方式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從以下方面進行考慮: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信用證)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付款交單,是一種商業(yè)信用、風險較大),既可以達到即節(jié)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電匯)的方式。
(2)匯率變動的影響。在國際貿易中,在訂立合同直至到裝貨需要一定的時間段,在這段時間里,如果匯率發(fā)生變動,公司可能就面臨著承受匯兌損失,當外匯匯率上漲時,公司將遭受經濟損失。在國際業(yè)務結算中,人民幣與外幣在兌換中有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差價,目前公司專門設立了外幣賬戶,企業(yè)可以提前購匯,防止匯率波動導致企業(yè)成本增加,以及節(jié)省來回購匯所產生的手續(xù)費。企業(yè)開立外幣賬戶,隨時可以存取外幣單位活期存款開辦的貨幣。(種類為美元、港幣、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歐元、新加坡元等),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可按存入日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上述貨幣入賬,開立外幣賬戶交易資金實時清算,即時到賬,當天可多次進行交易,比購匯后在進行交易省去時間,以及避免匯率的浮動,最大限度提高資金效率,省時省力,方便快捷。另外,在條件成熟時公司利用金融工具做好匯率風險的防范。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公司在國際貿易中剛剛起步,公司如何選擇正確的付款方式對公司的正常貿易的開展、風險控制、資金保證、市場環(huán)境等方面要進行全面分析;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除以上支付方式外,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一)匯款和托收相結合
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fā)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jié)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jié)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二)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
例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1、匯款人是指(債務人)將款項主動交給銀行,并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同時也作為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按照使用結算工具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匯款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的不同,匯款方式主要有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有利于出口商的利益,既能夠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也能減輕資金負擔;而貨到付款有利于進口商,在降低資金風險的同時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于得到資金融通。此外,如果付款的期限長,就要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由此可見,結算時采取匯款方式,就會出現(xiàn)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的情況。
收付款人要注意的問題:
(1)確保客戶名稱、賬號與銀行信息的正確、完整。因此,對收款人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正確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集中管理應收付款項。對付款人來說,辦理匯款一般要承擔手續(xù)費和電報費兩部分費用。對收款人來說,收取匯款一般要承擔銀行的清算費用,也是按筆數(shù)收取。
2、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并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盡管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yè)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jù)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jù)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jù),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采用托收方式結算時,出口企業(yè)要注意的問題:
(1)提供完整正確的代收行、進口企業(yè)名址。托收銀行是完全按照出口企業(yè)的指示來處理托收業(yè)務,主要涉及到代收行和客戶信息,繕制出口托收函件并進行郵寄等。通常情況下,托收銀行幾乎無法,也不可能負責審核代收行的名稱、地址等信息。在實務中,經常有出口企業(yè)提供代收行、進口企業(yè)的名稱或地址不完整、不正確。如果代收行郵寄地址錯誤,將會延誤收匯,甚至是單據(jù)遺失而無法收匯。如果進口企業(yè)信息不完整(尤其是沒有地址、電話),還會令代收行無法及時聯(lián)系到進口企業(yè)而延長收匯時間。
(2)必須使用明確規(guī)范的業(yè)務術語。
托收使用的術語主要有D/A和D/P兩種形式,對于這兩種方式,在托收統(tǒng)一規(guī)則等國際慣例中都有詳細的規(guī)定,一般進出口企業(yè)和相關銀行很少發(fā)生爭議。而在實務中,很多進出口企業(yè)可能被要求使用其他術語。比較常見的有D/P遠期,CAD等。
3、近年來,信用證支付方式成為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jù)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一般采取該方式將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因此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就由銀行承擔,承擔了審單的義務后,也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guī)范,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結算的風險,資金融通更加便利,由此該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的接受。
信用證的出現(xiàn)不僅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進出口企業(yè)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也促使雙方在支付貨款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但銀行做出的確認承諾是以交單相符為前提的,如果出現(xiàn)交單不符的情況,那么開證行可以按照規(guī)則拒付單據(jù)。出口企業(yè)在繕制信用證下單據(jù)時,要格外小心,并符合信用證的條款和條件。所以,信用證支付方式對出口企業(yè)繕制單據(jù)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較高。但是,我國當前的外貿企業(yè),尤其是中小出口企業(yè)的單證人員業(yè)務水平偏低,素質不高,這也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二、選擇正確的支付方式應注意的事項
目前,從國際經濟貿易的實踐情況來分析,如果只堅持某一種結算方式,那么要滿易各方的要求是極為不現(xiàn)實的。面臨長期不斷的市場變化,我們所要采取的是綜合支付方式來進行結算。
1、將匯款與托收結合起來。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 %,在裝船后付T/T合同款的4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付剩余的50%。這種選擇可以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fā)貨的義務,也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節(jié)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和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關鍵詞:國際經濟貿易 外匯風險 成因與解決措施
中圖分類號:F7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9-054-02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企業(yè)與世界市場的聯(lián)系越來越密切,這些情況不僅給我國企業(yè)帶來發(fā)展機遇,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挑戰(zhàn),外匯風險就是其中之一{1}。目前,在我國市場上存在的外匯風險有很多種,例如,不交易風險、折算風險和經濟風險等,這些風險不僅企業(yè)的發(fā)展帶來了一定的阻力,也影響到我國經濟的整體發(fā)展。
一、外匯風險極其影響
(一)外匯風險分析
外匯風險是隨著國際貿易發(fā)展而產生的一個詞匯,其主要指的是因為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在外貿領域,外匯風險的影響力是十分巨大的,它是企業(yè)發(fā)展不可忽視的一個內容。外匯風險一般是由匯率的變動所決定的,而匯率變動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其主要的影響因素有:經濟增長率、國際收支狀況、通貨膨脹等,這些因素在國際經濟發(fā)展中,各自有著不同的作用,有些能夠促進經濟的增長,有些卻能阻礙經濟的增長。現(xiàn)如今,在我國經濟發(fā)展過程中,經濟結構和進出口結構都與其他國家存在很大差異,加之當今的人民幣尚不能進行自由兌換,這就增加了人民幣匯率的波動程度。當人民幣的匯率值增大時,就出現(xiàn)升值現(xiàn)象,反之人民幣就會貶值。這就使我國的經濟貿易產生兩種情況,一方面,我國的收支順差會繼續(xù)增加,另一方面,人民幣的升值壓力也會持續(xù)增大{2}。由此可知,在未來的國際貿易當中,外匯風險將會成為外貿企業(yè)面臨的主要風險,為此,企業(yè)應該積極探索應對措施,以此來保證企業(yè)的良性發(fā)展。
(二)匯率變動對我國企業(yè)的影響
我國大型企業(yè)都集中在進出口貿易領域,在涉外貿易過程中,許多企業(yè)會面臨這樣或那樣的外匯業(yè)務,進而不可避免的接收大量外幣或外幣債務,當這些外幣匯率發(fā)生變動時,就會對企業(yè)的經營產生一定的影響。
1.在兌換貨幣時造成損失。我國的進出口貿易業(yè)務復雜,經歷的時間較長,因此在經營過程中會時常經歷匯率變化,如果交付時的匯率與簽訂合同時的匯率有所不同,就會直接造成一定的匯兌損失。如果外匯的匯率變大,就會對進口商造成一定的壓力,如果外匯匯率偏低,就會對出口商造成一定的影響。
2.對企業(yè)業(yè)務量造成影響。匯率的變動會引起企業(yè)業(yè)務量的變化,而企業(yè)業(yè)務量的變化又會影響到企業(yè)的經營。例如,對于出口企業(yè)來說,如果國內匯率上漲,那么在本幣不變的情況下外銷價就會變高,這就使得此種商品的需求彈性變大,進而導致出口量減少,企業(yè)收益減少。反之,對于進口企業(yè)來說,如果國內匯率下降,那么外幣的內銷價就會增高,這樣就增加了企業(yè)的進口成本,如果這種商品在國內市場的需求彈性也變大,就會使企業(yè)的進口量減少,從而導致企業(yè)出現(xiàn)經營風險。
3.造成企業(yè)賬面損失。企業(yè)在其經營過程中通常會制定一定的資產負債來表示自己的經營狀況,在我國,賬面資產形勢有兩種,一種是本幣,另一種就是外匯。企業(yè)在制定財務報表時,往往會對不同貨幣進行統(tǒng)一折算,并將其折算成企業(yè)所在國的貨幣形式來表示企業(yè)資產狀況,在這個過程當中,往往會因為匯率變動而使賬目發(fā)生變化,從而造成企業(yè)的賬面損失。
二、產生外匯風險的原因
(一)兌換產生的風險
在世界經濟貿易中,由于各國的貨幣品種不同,結算方式不同,就導致了交易方法也不同,為了促進各國的經濟發(fā)展,許多企業(yè)都采取外匯結算、本幣記賬的方式,這是造成外匯風險的一個根本原因。如果各個企業(yè)都使用本幣進行交易和記賬,就會避免外匯風險。然而,這一點是無法實現(xiàn)的,可以說,外匯風險是外貿企業(yè)必須面對的風險。
(二)匯率波動產生風險
在國際經濟貿易中,外匯匯率在不斷發(fā)生著變化,這是造成外匯風險的另一個原因,試想,如果外匯匯率一直保持不變,那么企業(yè)在經營過程中就可以避免匯率風險。然而在現(xiàn)實的經濟格局中,這是不可能的。
(三)結算方式多樣化造成的風險
由于各國的經濟狀況不同,導致結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通行的結算方式主要有:賒銷、匯兌、信用證等{3}。這一系列過程在操作時往往歷時很久,其中難免會發(fā)生匯率變動的情況,因此會為企業(yè)帶來一定的外匯風險。
(四)我國企業(yè)的應變能力不強
在我國企業(yè)發(fā)展的過程中,缺乏相應的專業(yè)人才,使得企業(yè)的應變能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差,無法對外匯風險進行及時預測,更無法制定出健全的應對方案,最終使得企業(yè)難以應對外匯風險,經營失敗。
(五)我國的外匯市場不完善
嚴格意義上來講,我國外匯市場的發(fā)展是不健全的,還不是一個具有完全意義的金融性的外匯市場,而是我國外匯體制的附庸產品{4},在外匯體制中僅僅承擔一個匯兌貨幣的功能,因此與國外成熟的外匯市場相比存在許多差距。此外,我國外匯市場的發(fā)展程度也相對落后,使許多防范外匯風險的方法受到限制,進而無法為企業(yè)規(guī)避風險。
(六)與之相配套的金融機制不完善
與發(fā)達國家相比,我國目前的金融市場還不夠完善,金融服務也相對落后,許多金融機構的外匯風險防范措施還不夠健全,因此,無法為企業(yè)提供高效的預防外匯風險機制,進而導致外匯風險在我國外貿企業(yè)中間影響越來越大。
三、外匯風險的預防措施
(一)樹立防范意識
樹立防范意識是企業(yè)防范外匯風險的基礎。首先,企業(yè)應該加強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的防范意識,健全員工的價值觀念;其次,企業(yè)需要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以此來提高員工的防范意識;再次,企業(yè)還應該鍛煉相關部門的反應速度,以便能夠做出應急策略,從而減少企業(yè)的損失。
(二)建立外匯風險管理機制
建立外匯風險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的必然選擇,對于企業(yè)的發(fā)展而言,企業(yè)要想在世界貿易中提高自己的經濟實力,就需要從公司自身做起,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機制,并從根本上保證企業(yè)的發(fā)展{5}。首先,企業(yè)可以向其他優(yōu)秀公司或先進國家借鑒成功經驗,并將之與企業(yè)自身的發(fā)展狀況相結合,以此建立一種健全的管理機制;其次,企業(yè)應該對外匯風險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細致分析,找出企業(yè)外匯風險存在的原因,以此為依據(jù)來制定相應的策略。
(三)采用健全的外匯風險管理工具
對于我國企業(yè)來說,外匯風險管理工具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夠為企業(yè)防范外匯風險提供幫助,并進一步提高企業(yè)抗風險能力。就目前形勢來講,常用的風險管理工具有: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期權交易、期貨加以和掉期交易等。企業(yè)在應對外匯風險時,可以采用一種適合自己的方法,也可以將多種方法放在一起進行整合,制定出適合自己的綜合性方法。
(四)加強外匯風險管理
內部管理在企業(yè)防范外匯風險的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加強企業(yè)內部管理成為許多企業(yè)防范外匯風險的重要舉措。企業(yè)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外匯風險管理,例如,選擇正確的結算幣種、適當調整貨幣資產負債情況、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條款、增加外幣貸款規(guī)模等{6},這些都可以為企業(yè)帶來一定的保障,從而降低企業(yè)的經營風險。
(五)培養(yǎng)相對應的人才
缺乏相應的風險管理人才是我國企業(yè)面臨的主要問題,因此,為了實現(xiàn)長遠發(fā)展,企業(yè)應該盡快解決這一問題。首先,企業(yè)可以為員工提供抵抗外匯風險的培訓機會,并培養(yǎng)出外匯風險管理人才,同時,在招募人才時,也需要對應聘人員的外匯風險意識加以測評;其次,企業(yè)需要制定預測機制,以此來增強員工的抗風險能力。
(六)選擇更加適合的結算和融資方式
在國際貿易中,各國結算方式的不同也會帶來一定的外匯風險,因此,為了避免此種風險,企業(yè)在選擇結算方式時需要多加考慮,從自身出發(fā),選擇科學合理的結算方式進行結算。例如,企業(yè)需要在交易過程中對貨幣的收付進行跟蹤,同時對匯率變化進行跟蹤,這樣,就可以保證在匯率變動之前完成貨幣交易,從而降低外匯風險對企業(yè)的影響{7}。此外,企業(yè)在選擇融資方式時,需要通過信用證下的出口押匯來解決融資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所以,對于企業(yè)來講,無論是融資還是結算,都需要采取正確的方式來減少外匯風險。
結束語
近年來,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國與國之間的交往日益密切,而在這場交易中,外匯是一種不可或缺的形式。為了規(guī)避外匯風險,企業(yè)應該從自身入手,不斷加強管理,制定出適合的管理機制,同時積極向先進的企業(yè)進行學習,以此來提升自身的抗風險能力,進而實現(xiàn)自身的長遠發(fā)展。
注釋:
{1}解曉昕.淺析外貿企業(yè)外匯風險防范[J].商情,2013(44):51-52
{2}周德.簡析國際經濟貿易中外匯風險及防范措施[J].中國經貿,2015(3):34-34
{3}張蓉.我國跨國公司外匯風險管理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1
{4}劉月,謝源虎.國際經濟貿易中對外匯風險的防范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5(6):105-106
{5}王懷軍.國際經濟貿易中潛藏的外匯風險及防范對策[J].哈爾濱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4(6):67-69
{6}董明英.中國跨國企業(yè)外匯風險暴露的實證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2
{7}林麓.現(xiàn)代外貿企業(yè)外匯風險管理探索[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3
(作者單位:青島濱海學院商學院 山東青島 266555)
外貿企業(yè)的結算風險保護屏障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從事貿易工作的人,對結匯方式選用及安全收匯沒有不關心的,因為采用的結算品種是否合適,決定了本次交易的順利結匯與潛在風險。
傳統(tǒng)方式失效
自從央視播出“浙江近千企業(yè)遭遇美國‘老賴’,拖欠國際貨款成為轉嫁次貸損失的一種方法”后,各種報刊紛紛跟蹤報道,各地企業(yè)家感言頗多。一時間,海外欠款成為眾矢之的。據(jù)國家商務部研究院的保守估算,中國企業(yè)被拖欠的海外商賬已超過1000億美元,并以每年150億美元左右的速度遞增。
今年美國破產法院公布的多起家具、五金機械類破產案中,多數(shù)債權人都是處于中下游的中國企業(yè)和供貨商,不少企業(yè)和供貨商因此被迫放棄美國市場。
近年來,我國各地企業(yè)海外欠款不斷增加,日積月累已經成為一個可觀數(shù)字,引起各方關注。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企業(yè)的影響之大,企業(yè)海外欠款的程度之嚴重,使得許多進出口經理人幾乎到了談虎色變的程度。
不能否認的是,海外欠款的形成,與內地不少企業(yè)選用的結匯方式是相伴而行的,特別在遭遇不測情況時,顯得尤為突出。
盡管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外向型企業(yè)對于通行國際結算方式的普及工作,并且加緊了對外貿單位會計、單證、業(yè)務人員的培訓指導,但是由于有些企業(yè)遠離中心城市,信息溝通和交流存在差異,因而仍未引起重視。有的企業(yè)依舊我行我素,仍采用傳統(tǒng)的內貿方式進行外貿交易,造成了企業(yè)應收賬款和呆賬的增加。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實際操作中,一些內地企業(yè)采用的海外貨款結算方式,既不是《國際商務單證教程》中提到的信用證結算方式,也非完全采用托收或匯款等結匯辦法。他們用的是一種獨創(chuàng)的綜合貨款結算辦法,接近于內貿的“前T/T”匯款,而又帶有托收結算方式,也具有“貨到付款”的涵義,在安全收匯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獨創(chuàng)方法之一
在浙江紹興柯橋和金華義烏地區(qū)駐有大批外國商客及。這些外商游走于各個市場、各家供貨商和企業(yè)之間,大多對當?shù)厣藤Q習俗了如指掌。在產品原材料進價、勞動力成本、中間環(huán)節(jié)的利潤、商品差價等方面,買賣雙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紹興貿易商采用的結算辦法,與內貿的某些結算方式大同小異,即買賣雙方在合同上規(guī)定,供貨商在發(fā)貨之前,或者在賣方開工生產之前,先收取一定比例的“定金”,然后出口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取得“貨運提單”。至于定金的多少,一般取決于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可以是貨款的三、四成,或五、六成,不一而定。剩余的貨款,則以交付“物權憑證”的海運提單作為條件。買方付清了余款,賣方再交付海運提單。
這種結匯辦法對于出口方來說,收到對方交付的一定金額的“定金”,再開工生產或發(fā)貨,風險已經得到相當程度的控制,不會落得“財貨兩空”;以交付海運提單作為償付余款的界限,使賣方仿佛吃下了“定心丸”。如果買方到時不付清余款,賣方已經有了定金和“物權憑證”的提單在手,不愁買方不履約。一旦有了其他諸如國際市場價格波動等意想不到的風險因素,賣方仍可將貨物運回,或轉售他人。
對于進口方來說,先付一部分定金,對方開工生產,或者發(fā)貨,掌握了一定程度的主導權。如果買方有常駐內地,還可以定時派人監(jiān)督生產、裝運過程,對于交貨期限、商品質量、數(shù)量等,做到心中有數(shù);同時,也可以在合同上規(guī)定,發(fā)貨前以出據(jù)買方客檢證書作為付清余款的條件之一。一旦對方因某種原因不能履約,或者在商品質量或交貨期限上有了分歧,買方尚有余款未付,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回旋余地,掌握了主動權。可以說,這是一種雙贏的貿易結算辦法。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此種國際貿易結算辦法,既避免了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繁復程序,減少買賣雙方在銀行等中間環(huán)節(jié)產生的費用,又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采用“前T/T”與“后T/T”對于買賣雙方造成的各種不利因素。
上述結匯辦法,在浙江紹興柯橋、金華義烏與永康等地較為普遍。一個有利因素是,當?shù)伛v有大批外商或外商,可以隨時監(jiān)督生產和裝運過程,不少外商與船代、貨代也有一定程度的聯(lián)系,在買賣過程中能做到腳踏實地。
獨創(chuàng)方法之二
多數(shù)外商在內地沒有,只能通過洽談會或電函形式進行交易,這樣的貿易商采用的是一種“押金”和“托收結算辦法”同時使用的結匯方法,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規(guī)定,買方先支付一部分“定金”,通常定金的數(shù)額最少不能低于交易貨物運往目的港往返運費的總和,買方采用T/T方式先匯給賣方。
有了定金,賣方做到心中不慌,有條不紊。對于買方來說,只是支付了一部分貨款,有余款未付,對于履約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諸如商品的質量、交貨期限等問題,仍可以掌握一部分主動權。等出口方將貨物運出后,取得的作為物權憑證的提單并不是采用快郵方式直接寄到客戶。因為如果此時將提單寄出了,其實也就放棄了對貨物的控制權,余款的收回就成了懸念。因此,出口方通常采用銀行托收方式來收取貨物的余款。
賣方將海運提單及其它裝運單據(jù)交給出口地銀行,再由托收銀行向進口地銀行代收余款。依據(jù)國際慣例,進口地銀行(代收行)收到托收行寄來的單據(jù)(包括“物權憑證”的提單),如果采用托收項下的“見單即期付款”方式(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代收行在買方不付清匯票金額的情況下,是不會輕易放單給進口商的。
按照國際慣例,如果進口商不付款贖單,提單仍在銀行,貨權依然屬于出口方。一旦因國際市場價格波動或其它因素而節(jié)外生枝,出口方已經有了“不少于來回運費的定金”在手,還可以將貨物轉售他人,或者運回。
可以說,采用這種托收與押金相輔相成的結匯辦法,賣方的收匯風險系數(shù)相對減少。因為對于出口商,無論從安全收匯,還是從風險防范角度來說,有了定金和銀行托收貨款的兩道屏障,不至于出現(xiàn)采用單純托收結算方式時的被動局面。
對于進口方而言,只是支付了一部分定金,仍有余款未付,避免了“前T/T”結算方式的貿易風險,可以減少部分銀行利息的損失。同時,由于余款是“貨到付款”的支付形式,在交易過程中,如果對方在履約過程中出現(xiàn)爭議,仍處于主動地位。
爭議方式慎選
爭議較大的幾種結算方式,一是出口商在收到買方定金之后,就開工生產,當貨物出運后,直接將提單用快郵方式寄給對方。此做法對于出口商不利,因為在余款尚未收到的情況下,就將作為物權憑證的提單轉移給對方。如果雙方出現(xiàn)了爭議,或者出現(xiàn)了市場波動、客戶資金周轉、產品質量,甚至對方的誠信等問題,往往就造成了后續(xù)收款的障礙。
另一種結算方式,是在出口貿易上單純采取托收結算辦法。眾所周知,托收結算方式是一種有利于進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結匯辦法。貨款能否按時足額收回,完全取決于對方的誠信。如果出現(xiàn)諸如“次貸危機”這樣的金融風險,如前文所述的“國際老賴”情況就有可能發(fā)生,必須引起相關人員的重視。
此外,如果交易采用的是“非海洋運輸”方式,可能產生的收匯風險也不容忽視,因為航空運單、鐵路運單等不是“物權憑證”。航空運單與鐵路運單等必須做成“記名抬頭”,買方以承運人的到貨通知書提取貨物。采用非海洋運輸方式對于出口商來說,一定程度上已經放棄了對貨物的控制權。即使采用有收匯保障的信用證結算辦法,當對方出現(xiàn)諸如金融危機時,仍可以在單據(jù)中尋找所謂“岔錯”,用“合理”的方式拒付貨款。實務中,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
關鍵詞:網絡;信用評價;外貿出口;結算模式
國際市場越來越趨向于買方市場,對于以外向型為主的浙江外貿企業(yè)來說,將面臨著來自買方和競爭對手的雙重壓力。而且,在后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國外需求的萎靡不振使買方市場特征更加突出,出口的競爭壓力進一步增大。于是浙江外貿出口企業(yè)為擴大出口,并力求使自己的商品占領國際市場,除了以高質量、低價格作為競爭手段外,更應該在出口結算模式上向進口商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優(yōu)惠條件。
一、浙江傳統(tǒng)外貿出口結算模式的缺陷
浙江外貿企業(yè)的傳統(tǒng)結算模式主要包括預付款、信用證和賒銷等方式,每種方式都有其不容忽視的缺陷。
第一,預付款。預付款這種支付方式對外國進口商來說極其不安全也不夠吸引。除非雙方已經合作很久,外國進口商相信本國出口商可以保證準時發(fā)貨且貨品質量良好,否則這種方式很有可能導致外國進口商利益嚴重受損。
第二,信用證。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法之一,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兩方交易的安全性,但是由于信用證和基礎貿易相分離的原因,信用證這種結算方式不能保證出口商貨物的質量和數(shù)量是否相符,當單據(jù)符合信用證要求,銀行就實施付款,而不管與單據(jù)有關的貨物、服務及其他行為方面出現(xiàn)的問題。而且因交易條件嚴苛,很容易造成客戶的流失,限制業(yè)務的擴展和市場競爭力的提高。信用證結算效率也非常低,成本業(yè)比較高。
第三,賒銷。雖然賒銷結算方式相較于信用證結算而言其成本更低,交易流程也更為簡便,更加吸引進口商,但是對國內出口商而言風險較大,且外貿進出口雙方的合作多是短期的合作。目前,賒銷方式適用于熟悉的進口商或者金額不大的交易,這種方式下出口商承擔了很大的風險。
二、網絡結算模式的優(yōu)勢及其運用現(xiàn)狀
第一,網絡結算模式的優(yōu)勢。外貿企業(yè)采用網絡結算模式具有如下優(yōu)勢:首先從安全性角度來看,國際結算電子化收發(fā)不存在先天的風險,且有自己的確定程序,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防范提單欺詐;其次是高效性,采用電子提單可簡化許多重復和繁瑣的手續(xù),提高提單簽發(fā)的速度;再次是準確性,電子提單可避免紙張單證分次、分散繕打發(fā)生不一致的錯誤,即便有錯誤也可以立即由單據(jù)的簽發(fā)方通過EDI進行更正,減少拒付事件。國際結算電子化是外貿企業(yè)發(fā)展的方向,將大大的幫助企業(yè)提高交易效率,減少交易成本。
第二,網絡結算模式現(xiàn)狀及其成因。總體來看,浙江在外貿出口企業(yè)中,以網絡支付平臺為結算方式的企業(yè)并不多,在結算方面使用網絡結算的方式還較少,即使運用了網絡支付平臺,也只與其他結算方式并存,并沒有成為主要形式。文章通過對31家浙江外貿出口企業(yè)進行問卷調查和訪問,發(fā)現(xiàn)僅有2家企業(yè)的結算方式中包含網絡支付平臺,具體如圖1所示。
而在使用網絡支付平臺的企業(yè)中,大部分使用的信用卡。絕大部分外貿企業(yè)則是沒有使用過網絡支付平臺,具體如圖2所示。
在調查浙江外貿企業(yè)不使用網絡支付平臺的原因時,大多數(shù)企業(yè)指出由于對原有支付方式已經比較滿意且熟練,認為利用網絡平臺風險大,安全系數(shù)不高,所以沒有進行網絡支付的打算。可見,對傳統(tǒng)的結算模式的路徑依賴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外貿出口企業(yè)進行結算模式的創(chuàng)新。
三、浙江外貿企業(yè)出口結算模式的創(chuàng)新方向
網絡時代網絡出口結算模式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交易風險和信用風險問題。所以,要解決網絡交易平臺安全系數(shù)低的問題,首先必須構建網絡信用評價平臺。信用評價平臺是依托于進出口企業(yè)的商業(yè)信用,雙方交易銀行的銀行信用、雙方國家的政府信用三個方面的一個龐大數(shù)據(jù)庫。只要雙方進行交易就會在此數(shù)據(jù)庫中留下數(shù)據(jù),并且將這些數(shù)據(jù)透明化,便于以后與之進行貿易的企業(yè)、銀行和政府機構進行查閱參考。
四、浙江外貿網絡信用評價平臺的構建思路
浙江外貿出口企業(yè)的網絡信用評價平臺主要依托政府官網以及知名度較大的網絡運營商如阿里巴巴等,對與浙江省有貿易往來的所有國外企業(yè)及銀行機構的信息上傳到信用評價平臺上,建立即包括國內相關企業(yè)及機構的信用數(shù)據(jù)庫,也包括國外相關貿易企業(yè)及機構的數(shù)據(jù)庫。網絡信用評價平臺實施會員制,由專門組織對加入平臺的企業(yè)和組織進行審核,以確保平臺上的企業(yè)和機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并保證各種信用數(shù)據(jù)得到合法的利用。信用評價平臺構建包括數(shù)據(jù)庫和數(shù)據(jù)采集兩項內容:
(一)數(shù)據(jù)庫
數(shù)據(jù)庫的內容是由信用評價平臺的本質決定的。因為網上信用評價平臺是商業(yè)信用、銀行信用、政府信用三方面的集合體,所以數(shù)據(jù)庫是由企業(yè)的商業(yè)信用數(shù)據(jù),銀行的信用數(shù)據(jù)以及國家的政策數(shù)據(jù)三部分組成。
1、企業(yè)商業(yè)信用。企業(yè)的商業(yè)信用數(shù)據(jù)主要包括:(1)訂單:訂單中指定交易的貨物、數(shù)額,訂單成立時間。(2)訂單的完成情況:若企業(yè)完成了訂單,企業(yè)所選擇的交易方式,選擇的支付貨款的銀行,企業(yè)完成交易的時間;若企業(yè)未完成訂單,則數(shù)據(jù)庫中記錄其未完成訂單的具體原因是什么。(3)其他:在貿易中雙方有無糾紛,損失或者意外情況;如果有,是否已經妥善解決。
為了確保數(shù)據(jù)都是動態(tài)變動的,要求一旦有了新的交易數(shù)據(jù),此數(shù)據(jù)庫就會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更新,而且在最后的條目中應該顯示至今為止的交易成功率,方便相關人員查詢和進行企業(yè)間的對比。浙江外貿出口企業(yè)要確保網絡收匯安全,務必要獲得全面的國外進口商的信用信息,所以,數(shù)據(jù)庫不僅包括出口企業(yè)的相關信用信息,尤其是要涵蓋進口商有關信用情況。
2、銀行信用。銀行的商業(yè)信用數(shù)據(jù)主要包括:(1)接受進口企業(yè)付款的委托任務:進口企業(yè)所選擇的結算方式,支付的數(shù)額以及委托任務成立時間。(2)任務的完成情況:任務若完成,則記錄任務完成的時間,若任務未完成,說明具體未能完成的原因以及是否解決。
3、政府信用。政府的信用數(shù)據(jù)主要包括:(1)政府在進行外貿的時候提供了哪些渠道和法規(guī)政策。(2)完成情況如何。(3)效果如何。(4)貿易壁壘的類型極其程度。
(二)數(shù)據(jù)的搜集方式
企業(yè)的商業(yè)信用數(shù)據(jù)可以由海關開設一個網站,任何出口企業(yè)若想要進口中國的貨物就必須在這個網站上進行登記以上數(shù)據(jù)庫的內容,同樣,國內任何進口企業(yè)也必須在海關開設的網站上登記以上數(shù)據(jù)庫所要求的內容。銀行信用和國家信用可以由專門設立的專家調研組來收集資料和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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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信用證 匯付 托收 貿易術語
一、不同支付方式的比較
目前進出口實踐中較為常用的基本結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證支付方式、匯付與托收三種。匯付是指付款人主動委托銀行通過電報或信函或郵寄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將款項付給收款人,因此,它又分為三種:信匯、電匯與票匯。這種方式下,資金流向與支付工具的流向是一致的,因此又稱為順匯;信用證支付是指付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按照申請人的指示出具一種名為信用證的付款承諾書,承諾當收款人能夠提供信用證所要求的票據(jù)和滿足信用證所要求的條件時付款的方式,它是銀行信用作保證的一種支付方式;托收方式是收款人出具某種票據(jù)作為債權憑證,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一種支付方式。后兩者支付工具與資金的流動方向恰恰相反,因此這種支付方式被稱為逆匯。不同的支付方式各自有不同的特點,也各有利弊。不能單純地講哪種支付方式更為合理。
1.信用種類不同決定收匯風險不同
對于賣方而言,信用證方式是收匯風險最小的一種方式。只要信用證中所述條件滿足,銀行就必須付款,這種結算是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當然信用證分為可撤銷信用證與不可撤銷信用證,從風險控制角度來講,賣方應該只接受不可撤銷信用證。在這種支付方式下,賣方基本上不需要擔心在發(fā)運貨物后由于買方信用不足而出現(xiàn)貨款不能收回的問題。
托收則是賣方在發(fā)貨后將含提單在內的所有商業(yè)票據(jù)遞交給銀行,委托銀行代收貨款,買方是否付款與銀行都無關系,它是以商業(yè)信用為基礎的,根據(jù)該方式下的支付工具是否隨同提貨的單據(jù)同行,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基本形式。在光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只是委托銀行收回出口貨物的價款,可供進口商提貨的單據(jù)由出口商直接郵寄,銀行對進口商支付貨款的行為沒有任何約束力,因而收匯風險是很大的。跟單托收相對而言對風險可有所控制,其控制能力的大小取決于是采用付款交單還是承兌交單方式。在承兌交單(D/A)托收方式下,進口商只要在代收銀行出示的由出口商簽發(fā)的匯票上簽章承認付款責任,即可取得可供其提貨的單據(jù),因而所蘊含的收匯風險也比較大;而在付款交單(D/P)托收方式下,進口商只有向代收銀行支付了貨物的價款,才能取得可供其提貨的單據(jù),因而所蘊含的收匯風險要小得多。但總體上講托收的收匯風險大于信用證結算方式,一般只對有著長期合作關系并具有良好信用的老客戶才采用。目前在我國的貿易實踐中采用得已越來越少,在少數(shù)由國家支持并進行擔保的機電產品出口行業(yè)中采用。
匯付分兩種情況,一種為預付貨款,即由進口人在賣方發(fā)貨前將款項匯付給賣方,另一種是貨到付款,都是純粹的商業(yè)信用形式。在這種形式中,顯然前者基本無收匯風險,而后者也屬賒賬銷售(OA),所蘊含的收匯風險非常大。是各種結算方式中收匯風險最大的。
2.資金轉移方式不同決定收匯時間長短不同
信用證支付方式中,賣方收款時間是在發(fā)貨后備齊所需單據(jù)后到銀行議付貨款,如果單據(jù)齊全并符合要求,議付銀行就可支付貨款。無需等到貨物到達或支付工具到期時才收款,即使是遠期信用證,議付銀行也可貼現(xiàn)由賣方開出的跟單匯票。對賣方而言這是一種收款較及時的結算方式。
托收方式下結算時間是先發(fā)貨后付款,其收款時間又因托收種類的不同而不同。從收匯時間上講,托收方式也不同于信用證方式,由于它是商業(yè)信用,很少有人愿意貼現(xiàn)此種方式中的跟單匯票,因此,遠期跟單托收的收匯時間就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到期以后。
匯付的收匯時間則取決于買賣雙方采用的匯付方式,由合同進行約定。
以上三種支付方式中,信用證支付程序相對繁瑣,涉及的銀行當事人較多,又是銀行信用保證,所以費用收取比例比托收和匯付方式要高,有些費用還采用一次性固定收費方式,托收方式與匯付方式的程序則相對簡單,費用比例基本相同,比信用證支付方式要低一些。
二、合理選擇和利用各種支付方式
1.合理選擇支付方式
在訂立買賣合同中的支付條款時,選用何種貨款的支付方式是買賣雙方反復磋商的重點問題。雙方一般都要對各種因素進行全面考慮,如對方資信狀況與經營作風的好壞、貨物本身是否暢銷、市場競爭是否激烈、交易金額是否較大、企業(yè)本身的流動狀況等,并在此基礎上確定采用一種對交易雙方都比較安全的支付方式,并充分地利用好所選擇的支付方式進行流動性管理是相當重要的。
就出口方而言,選用信用證支付方式和匯付方式中的預付方式是最為安全的方式。在信用證方式中,以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為最佳支付方式;而采用匯付方式中的預付方式的好處就不言而喻了,無論是電匯、信匯還是即期票匯,所收的貨款都是現(xiàn)匯。即使是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的票匯方式也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只在貼現(xiàn)市場進行貼現(xiàn)就獲得現(xiàn)金。最好不要采用托收方式;而對于進口方而言,一般情況下采用遠期信用證支付方式,即可防止賣方不及時發(fā)貨,也可獲得相當一段時間的融資;小額交易可采用匯付或托收方式,大宗成套設備爭取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式。但為了吸引客戶,促成交易,有時也需要采用對對方較為有利、對自己風險較大的支付方式,這取決于雙方在貿易中地位與雙方的信用程度,信用證支付方式是雙方矛盾最小的一種方式,因為有銀行出面來緩和了雙方的矛盾,但信用證方式的費用較高,關鍵是要找到一家愿意提供信用的銀行,手續(xù)相對復雜,在一些小額交易中,應考慮用托收或匯付方式。
此外,在選擇支付方式時,還應考慮貿易取采用的貿易術語。不同的術語所規(guī)定的交貨方式和運輸方式是不同的。而不同的交貨方式和運輸方式能適應的貨款收付方式也應有所不同的。在使用FOB、CIF、CFR、FCA、CIP、CPT等屬于象征貨貨術語的情況下,賣方交單收款 、買方憑單付款 ,控制單據(jù)就意味著控制貨物,這類交易既可使用信用證方式 ,也可通過跟單托收方式收取貨款 。但在使用EXW、DAF、DES、DDU、DDP等屬于實際交貨方式的術語的交易中,由于賣方是向買方直接交貨,因此,除非經約定由進口地銀行收貨,一般不能采用托收方式。即使是在采用象征貨術語的情況下,也要考慮運輸方式不同來確定支付方式。如果貨物通過海洋運輸時,賣方發(fā)貨后所取得的是不記名提單,加上貨物在途時間較長,因此采用結算程序較復雜、收匯時間較長的信用證支付與托收方式收款都是可以的。此時如果是采用信用證支付方式,銀行承擔了買方拒付的風險;而在托收方式中,賣方可以在買方付款前通過控制提單控制貨物的處置權。但如貨物通過航空、鐵路運輸或用郵包寄送,賣方得到的運輸單據(jù)是航空運輸單、鐵路運輸單或郵包收據(jù),在貨物運抵目的地后,由運輸機構直接通知收貨人取貨,只要收貨人沒有拒收貨物,貨物不管是否已經付款,都由收貨人買方控制,賣方將失去貨物的控制。因此采用這些方式運輸貨物的交易 ,都不適宜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最好采用信用證或匯付方式,如果是采用信用證方式,通常也應把這些運輸單據(jù)的收貨人填寫為開證行。
2.合理利用不同的支付方式進行融資
不管采用何種支付方式,合同一旦確定,就必須履行,對于出口商而言,在支付方式確定后,也可以在確定的支付方式下充分利用金融市場進行合理的融資,以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如在采用托收方式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國際保付業(yè)務來獲得資金的融通,由保理公司收取一定的保付費用,墊付貨款,并代為追償貨款,也可以利用銀行進行托收方式下的出口押匯融資等;如采用的是信用證方式,出口人可以利用信用證進行出口打包貸款,解決生產或采購出口貨物的資金困難,也可以在原信用證為擔保的基礎上向銀行申請開出以其上游企業(yè)為受益人的橋式信用證,獲得出口貨物的資金融通;特別要提到的是,如果是銀行遠期承兌匯票付款方式,企業(yè)可以利用貼現(xiàn)市場將匯票進行貼現(xiàn)。再用貼現(xiàn)來的資金向銀行申請更大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因為目前銀行開具承兌匯票一般只需要50%的保證金,而且手續(xù)簡單,限制少,貼現(xiàn)利率遠遠低于貸款利率,企業(yè)甚至可以再將這種匯票拿到票據(jù)市場貼現(xiàn),這樣反復,資金融通規(guī)模和速度要遠遠大于貸款,融資成本也遠遠低于貸款,是一種很好的資金融通方式,當然,銀行開具承兌匯票也不是沒有任何其它條件,可任由企業(yè)無限制擴大融資規(guī)模,這只是相對而言的。
三、通過不同結算方式的結合減少矛盾與風險
在國際貿易業(yè)務中,買賣雙方就支付問題的矛盾始終是存在的,雙方信任問題、資金的周轉問題是最主要的兩個問題。要想順利的促成交易的達成,就必須找到一種雙方都能按受的方式,有時一種方式并不能解決這種矛盾。但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jù)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方式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使之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貨物數(shù)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可采用信用證與匯付相結合的方式,雙方可約定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支付。不采用這種方式時,可在信用證中規(guī)定,憑裝運單據(jù)先付發(fā)票金額的一部分,或在貨物發(fā)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等待貨到達目的地(港)后或經再檢驗后用匯付方式支付。
信用證與托收結合也是一種雙方易為接受的支付方式。在這種方式下,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guī)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jù)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fā)票金額后方可交單”的條款。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的結算可采用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的方式。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guī)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yè)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必須酌情而定。
參考文獻:
[1]黎孝先:《國際貿易實務教程》.對外貿易大學出版社,2000年
匯率風險中小企業(yè)在進行對外貿易的時候,常常需要將人民幣兌換成出口國家的幣種,而匯率是隨著時間的變化而不斷發(fā)生變化的,所以企業(yè)的財產也是不確定的。尤其在近幾年,人民幣升值的問題吵得沸沸揚揚,對企業(yè)的發(fā)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比如,人民幣升值就會提高勞動力的價值,提高中小企業(yè)產品的單位成本,使得中小企業(yè)在世界市場上喪失價格競爭力。
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一些中小企業(yè)缺乏專業(yè)的懂出口國國家法律的人才,所以在向出口國出口產品時,很可能觸犯其他國家的法律,產品被出口國沒收或者做出其他賠償?shù)取1热纾覈浘陀幸恍┲行∑髽I(yè)就出現(xiàn)過出口玩具被召回的情況,原因是那些玩具有損小孩健康。所以,中小企業(yè)在向其他國家出口產品時,一定要先對那個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調查,做到充分地掌握和理解其他國家的法律,然后再根據(jù)他國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出口合格的產品。
政策風險政策風險主要是指中小企業(yè)在東道國受到的政策風險,它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假如東道國的政局不穩(wěn)定、社會混亂,那么中小企業(yè)很可能在東道國遭遇人身安全風險和財產安全風險,從而給企業(yè)的發(fā)展造成嚴重的困難。第二,假如東道國地處國際局勢不穩(wěn)定,政策經常做調整,這樣就會給中小企業(yè)的發(fā)展帶來很大的不穩(wěn)定性,從而阻礙企業(yè)的發(fā)展。第三,東道國與我國的國家關系也對我國的中小企業(yè)在其他國家的發(fā)展有很大的關系,如果東道國與我國的國家關系比較好,東道國對我國的中小企業(yè)政策就會比較寬松,這樣就對中小企業(yè)的發(fā)展有利。反之,就對中小企業(yè)的發(fā)展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