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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自動化 報表 稽核
一、問題的提出
報表的稽核包括會計報表所反映的數據是否真實、完整、準確;是否有擅自篡改報表數據情況;報表數據與帳簿、憑證是否一致,不同報表之間的數據是否一致與相互銜接;報表數據本身計算是否正確與準確等。會計報表的稽核作為會計稽核工作的重點與核心。面對大量且日益增加的報表數據(尤其是行業),對于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是一項十分煩瑣而艱巨的工作,如何搞好報表數據稽核,如何提高稽核效率,顯得非常重要與緊迫。
目前,報表的實現和會計核算一樣,一般通過通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即通用會計核算系統或通用財務報表系統來實現,但目前國內所有這些報表系統其報表的稽核功能非常弱,看上去有這樣的功能,但無實際的使用價值,或者,根本就沒有報表稽核功能。本文在實際的工作中曾遇到每月幾百個報表的情況,面對如此眾對的報表如何保證報表數據的真實、完整、準確,在找不到類似相應系統支持下,做了許多探索工作,在通用報表系統的基礎上進行改進,開發出了一種計算機報表稽核技術。
二、報表稽核的實際需求
(一)報表稽核實際上也是報表校驗,報表校驗需要解決如下幾個問題:
1. 報表數據有否被主觀修改,數據錯誤,報表數據有否有意改變,數據與實際不符;
2. 報表數據與帳簿、憑證是否一致;
3. 不同報表之間的數據是否一致與相互銜接;
4. 報表本身內部數據是否一致、計算是否正確與準確等。
(二)有關錯誤、與實際不符、一致與相互銜接、內部計算正確與準確性等問題的計算機描述為如下六種類型:
1. 大于(>):如出現小于等于的情況,則數據有問題;
2. 小于(
3. 等于(=):如出現不等(大于或小于)的情況,則數據有問題;
4. 不等于():如出現相等的情況,則數據有問題;
5. 大于等于(>=):如出現小于的情況,則數據有問題;
6. 小于等于(
(三)對于具體的報表,其中的數據可能會有如下一些對比情況:
1. 一欄與多欄對比;
2. 一欄與一欄對比;
3. 多欄與一欄對比
4. 一表與多表對比;
5. 一表與一表對比;
6. 多表與一表對比
7. 與帳簿數據對比;
8. 與憑證數據對比;
9. 本期與上期對比;
10. 本期與上年同期對比;
11. 本期與期初對比;
12. 累計與發生額對比;
13. 子(分)表與總表對比;
14. 以上多種情況的組合。
(四)有針對性的問題信息提示:
如:年初數與上期不平、固定資產期末原值錯、利息支出與分表之和不平等等。問題出現在什么地方,什么問題,問題的原因等。
三、解決方案
:上述情況多,非常復雜,要解決上述問題,如不理清問題與稽核的本質關系是不可能實現上述需求的。
我們知道,報表稽核實際上是對一個一個報表來稽核,對具體的一個報表,我們需要核對所有的數據欄目,對具體某個欄目,可能牽涉到本表的其它欄目,也可能牽涉到其它表(假設上期或上年同期也可以用報表體現)的其它欄目,也可能牽涉到帳簿數據,還可能牽涉到憑證數據等等。
指導原則:根據以上分析,實現時采用上述思路,從宏觀到微觀的方式,再從微觀開始實現,實現則是微觀到宏觀。分析從多表到一表,從多欄到一欄的方式,多個問題到一個問題。實現則相反,從帳、證、表、欄目的方式實現一個問題,然后從一個問題到多個問題,從一個欄目到多個欄目,從一個報表到多個報表進行。
實現思路:針對每一個報表,建立一個對應的稽核表,所謂稽核表,先重做報表數據,稽核數據與原報表數據對比,反饋對比結果。我們知道,每一個報表都有兩個狀態,其一是取數關系(式)狀態,其二是實際取到的數據(結果)狀態,因此,建立的稽核表也實現兩個狀態,其一是稽核關系(稽核要求)狀態,其二是實際取到的稽核數據結果狀態。稽核關系(稽核要求)狀態,應描述稽核數據如何取得,從何處取得,如何與對應報表數據比較,比較結果如何表述。報表數據結果與稽核數據結果對比即實現稽核。
舉例說明稽核關系欄目:
1. = SUM(E29:E33)-E34-E35-E36,個人營業利潤合計錯
說明:“SUM(E29:E33)”類似EXCEL單元格描述,意思為對E列29行到E列33行做匯總,本表達式表述為:本欄數據應與E列29行到E列33行做匯總減E34減E35減E36相等,否則,個人營業利潤合計錯。
2. =本期('工會0201',C34)+ 本期('工會0202', C30)+ 本期('工會0203', C36),利息支出與分表之和不平。
3. = D42-上期(,'工會02', ,D42),上下期不銜接。
4. =D47-D48,本年凈利潤縱向錯。
5. = 上期('工會01',C8),年初數與上期不平;
=C9+C10,年初活、定期與銀行存款合計數不平。
6. >=D36,期末長期債券投資錯。
7. =C7+C8-C17,期末固定資產原值計算錯;
=C29+C36+C37+C38+C41,固定資產期末原值縱向錯;
=本期('工會01',D44),期末固定資產。
對表達式7的解釋:表達式7為《固定資產情況》表中的“期末固定資產原值”欄,對該欄稽核有如下三項:
=C7+C8-C17,期末固定資產原值計算錯(期末固定資產原值應等于(一)年初固定資產原值+(二)本年增加的固定資產-(三)本年減少的固定資產,否則,提示:期末固定資產原值計算錯);
=C29+C36+C37+C38+C41,固定資產期末原值縱向錯(期末固定資產原值應等于(一)房屋及建筑物+(二)機具設備+(三)設備+(四)運輸設備+(五)其他,否則,提示:固定資產期末原值縱向錯);
=本期('工會01',D44),期末固定資產原值與“工會01”(《資產負債表》)表不平(期末固定資產原值應等于《資產負債表》的固定資產原值,否則,提示:期末固定資產原值與《資產負債表》不相等)。
通用報表系統報表定義(設置),是借助系統提供的取數函數或公式來實現的,通過引用改進過的報表定義(設置)計算(取數函數),即可以完成類似如上稽核表達式的建立與稽核的實施(類似報表數據的取得),實現對報表的稽核,稽核結果可存如一文件中,什么表的什么欄有什么問題。
四、
通過如上方式,我們實現了這樣自動化的計算機報表稽核系統,實際上,在原通用報表系統基礎上對實現技術進行改造即可實現。通過此方式實現的計算機報表稽核系統,真正做到了報表稽核自動化,大大提高了報表稽核效率,大大減輕了報表審計、核對工作量。本技術可推廣到其它通用報表系統。根據一般,報表審核、核對工作量隨報表數量增加而成倍數增加,這樣,對于有大量報表核對與校驗的單位,效果非常顯著,意義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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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固定資產是企業資產負債表中的一項重要項目,通常情況下在企業資產總額中占有較大比例。企業為適應經濟的發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的管理是一個亟待研究的課題。本文闡述了固定資產的內涵,簡要介紹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范圍,分析我國企業中對固定資產管理不當的弊端,并為現代企業提出如何避免這些弊端產生所應采取的措施。
關鍵詞 固定資產 企業管理 管理不當 弊端
隨著我國經濟的騰飛,我國現代企業的發展在逐步壯大,而企業固定資產的規模也在迅速擴大。固定資產是企業重要的勞動資料,其特點是使用期限長并且單位價值高。企業對于固定資產的安全管理必然變得越來重要。因此要加強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由于管理不當則會產生嚴重的弊端。
一、企業的固定資產的內涵及管理范圍
(一)企業的固定資產的內涵
固定資產是企業進行再生產和擴大生產的物質基礎,一個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發展水平可以體現在固定資產的技術水平和數量上。現行財務制度指出,固定資產能夠在生產經濟周期中發揮作用,其單位價值較高,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固定資產的價值隨著使用過程中的磨損程度,逐漸地、部分地轉移到所生產的產品中去,構成產品價值的組成部分。
《企業會計制度》固定資產提出了如下的定義:固定資產包括企業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此外企業中存在的價值在兩千元以上的非生產物品,如果使用年限超過兩年,則也應當屬于企業的固定資產部分。固定資產的價值并非一成不變,應用固定資產的過程會使其產生磨損,固定資產折舊,最終會報廢。
(二)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
固定資產的管理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組織工作, 管理的過程涉及到基本建設、財務、使用等企業的多個部門。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盤點管理、固定資產購置管理、固定資產核算管理、固定資產維修管理等幾個方面。
二、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不當而導致的弊端
固定資產不像銷售、存貨或成本等因素對企業效益的影響直接可見,它們擁有的價值在短時間內部容易被看見,因此企業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上就容易忽視。對于固定資產的管理不當,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重要的影響。
(一)盲目購建固定資產,造成浪費
有些企業在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時,并沒有從企業本身的條件出發,沒有制定預算,盲目的擴大生產規模,購建過多的固定資產。還有些企業雖然對固定資產的購建進行了預算,結果由于企業本身的規模有限,預算脫離了實際,使用不了那么多的固定資產,也造成了浪費,預算失控,為企業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
(二)賬實不符,導致財產損失
有些企業的財會賬目不清晰,有其對于固定資產的記錄模糊。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或殘值收入不入賬等現象普遍存在。這主要也是由于監管固定資產的力度不夠,或者沒有專人負責清理和處理固定資產的賬目,導致賬情不清。有些部門的設備早已經淘汰報廢,但是卻沒有履行報廢手續,導致財務和管理部門不能及時銷帳。
(三)管理不力,固定資產流失嚴重
搞好固定資產的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非常重要一環。企業對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不夠嚴格或者執行監督不力,因此就會導致某些部門或者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占有固定資產,導致固定資產的流失嚴重。此外,固定資產的處置環節如果管理不到位,則分成容易產生私自建立“小金庫”的腐敗現象。
三、固定資產管理的中弊端的產生原因及避免措施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建立獨立于企業其他部門的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工作要求細致并具有可靠性。
(一)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得力
我國的企業離現代企業管理的標準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企業內部的控制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執行起來也不夠得力。在管理固定資產中存在著管理不到位的現象,以及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
(二)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不明確,考核不到位
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設立了專門的資產管理人員;有些企業雖然設定管理人員,但是缺乏嚴格的制度和準則來約束管理員的行為。有些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不強,工作熱情不高,企業領導不能及時發現,缺少對管理員的考核措施。
(三)固定資產的維護保管不當,缺乏合理應用
首先要發揮企業管理層的領導作用,制定出適合企業運行的管理機制。要做到實事求是,切不可脫離實際,過高要求內部資產的管理制度,更不應該松懈管理,不能真正的制約到固定資產的利用。隨著社會技術的進步,企業的規模也在不斷的強大,固定資本管理占企業總的管理比重也就必然會增加,所以要健全資產保管部門,督促企業的領導者管理好固定資產。
其次要妥善安排固定資產的處置與轉移。無論哪個部門對固定資產都不得擅自處理,固定資產需更換或變更的,使用部門必須提交書面處理意見,并經過領導研究批準后,才能按照企業規定的程序報批處理。企業要正確的處置固定資產,嚴格審核并派人監督處理的方式,并要求提供出適當的書面證明手續。財會部門及時對固定資產處置產生的相關費用及時入賬,并保持完整的信息記錄。
此外要實行職責和權力分離的制度。作為一個企業要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的權責,要確保辦理固定資產業務時部門不相容,而且不同的部門之間要做到相互制約,彼此之間相互監督。絕不允許同一部門或同一個人負責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以防止腐敗現象的出現。
結束語:
總之,固定資產是企業重要的生產力要素之一,是企業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及效益的源泉,要提高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這些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競爭力,關系到企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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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費用概念的變化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此定義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國務院令第287號)的規定相同。
新準則規定,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新準則首次規定了費用確認條件,即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且新準則明確了費用的三種確定情況:一是,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二是,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三是,企業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導致其承擔了一項負債而又不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上述費用概念是針對利潤表而言的。此外,需注意1992年《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包括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是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歸屬于產品成本、勞務成本。期間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實務中,企業應當注意合理劃分成本與費用的具體界限,以公允計量企業的制造成本和經營成果。
二、關于職工薪酬個別項目的處理變化
老準則規定,企業計提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企業交納的屬于企業負擔的養老保險費、待業保險費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有的企業將企業負擔的住房公積金也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
《職工薪酬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或勞務成本。(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企業確認因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計入當期損益。該準則應用指南指出,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所以,按照新準則規定,企業計提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要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和當期損益。
舉例,甲企業2008年工資總額1000萬元,其中生產車間人員800萬元,行政管理人員200萬元。工會經費2%、職工教育經費1.5%、企業負擔的養老保險費20%、失業保險費2%、住房公積金8%(其他社會保險費忽略不計)。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老準則規定,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335萬元〔1000×(2%+1.5%+20%+2%+8%)=1000×33.5%〕;按照新準則規定,應當計入當期產品成本268萬元(800×33.5%),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67萬元(200×33.5%),從而導致企業按照新準則當期管理費用減少268萬元,當期生產成本上升268萬元。
顯然,新準則確立的職工薪酬的處理辦法,是一種完全的人工成本法,相對于老準則而言,會使企業當期相關資產成本(包括產品成本、勞務成本、在建工程成本、無形資產開發成本等)其中的人工成本項目金額加大,當期管理費用減少,進而導致當期利潤有一定地提升。
三、 關于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的處理變化
老準則規定,生產車間(部門)固定資產修理費計入“制造費用”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和專設銷售機構固定資產修理費分別計入“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科目。新準則規定,不滿足固定資產準則第四條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并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明確指出: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在“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制造費用”科目與固定資產有關的費用項目是生產車間的機物料消耗、固定資產折舊,無固定資產修理費項目。
顯然,新、老準則對生產車間(部門)固定資產修理費的處理不同,老準則規定計入產品成本(制造費用),新準則規定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有的企業為了保障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轉,專門設立了維修車間或在生產車間(部門)內設立了設備維修班組。例如,甲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全年900萬元,則按照新準則的規定,必然使企業當期管理費用相對于老準則而言增加900萬元,同時產品制造成本相對減少900萬元,但由于產品制造成本對企業利潤的影響受銷售因素而一般較滯后,從而會使企業當期利潤的計量相對減少。新準則的此規定,不僅給企業制造成本的管理、考核以及生產設備的使用與維修(包括大中小修理)責任相掛鉤進行落實等帶來新的挑戰,同時要求會計人員恰當區分生產部門固定資產的機物料消耗(計入制造費用)和修理費(包括材料費、人工費和其他費等)之間的界限,避免人為調節制造成本與管理費用。
然而據了解,關于生產車間(部門)固定資產修理費,目前執行新準則的眾多上市公司仍在按照老準則的規定處理。
四、 關于無形資產確認與計量對成本、費用的影響變化
新準則與老準則相比在無形資產確認與計量方面的差異給企業成本、費用帶來的影響變化如下:
1、部分開發費用資本化。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按照老準則規定應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按照新準則規定,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對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舉例,甲企業內部研究開發某項生產技術當年花費1000萬元,其中研究階段支出100萬元,開發階段支出900萬元,其中開發階段支出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為700萬元。
那末,按照老準則的規定,應當計入當期管理費用1000元;按照新準則的規定,應當計入當期管理費用300萬元(即研究階段支出100萬元+開發階段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200萬元),開發階段支出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700萬元確認為無形資產。
顯然,新準則的此規定會使該企業當期利潤相對于老準則而言增加700萬元,假如暫不考慮內部開發活動形成的無形資產的攤銷。
2、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
老準則規定,所有無形資產均按一定的期限分期攤銷計入當期損益。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區分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對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按規定攤銷。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在每個會計期間對其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它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則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按照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進行攤銷處理。
舉例,甲企業年初購得或內部研究開發形成某項非專利技術,其成本3000萬元,但無法預見其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
按照老準則規定,該無形資產一般應按10年的期限進行攤銷,當年應攤銷計入管理費用300萬元(3000÷10=300);按照新準則規定,劃分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假如年度終了時其使用壽命仍無法確定,且估計其可收回金額高于3000萬元,則它對企業當年損益的影響為零。
相比而言,新準則的此規定會使該企業當期利潤相對于老準則而言增加300萬元。
3、無形資產的攤銷處理不同。
老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攤銷金額全部計入當期損益。但新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指出,某項無形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舉例,甲企業擁有生產某產品的專利技術當年應攤銷900萬元。
按照老準則規定應當計入管理費用900萬元;按照新準則規定應當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900萬元。
再舉例,假如甲企業在開發某項無形資產過程中使用其他專利和特許權,該專利和特許權當年應攤銷300萬元。
則按照老準則規定應當計入管理費用300萬元;按照新準則規定應當計入“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300萬元。
顯然,新準則的此規定可能會使該企業當期利潤相對于老準則而言有所增加。
此外,新、老準則對于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選擇、攤銷時預計殘值的考慮和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處理規定等,均有所不同,他們對企業的成本、費用和利潤也產生一定的影響。
五、 關于借款費用確認與計量對成本、費用的影響變化
新準則與老準則相比在借款費用確認與計量方面的差異給企業成本、費用帶來的影響變化如下:
1、 擴大了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的資產范圍。
老準則規定,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僅限于固定資產。新準則規定,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用指南指出,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存貨,主要包括企業(房地產開發)開發的用于對外出售的房地產開發產品、企業制造的用于對外出售的大型機械設備等,其中“相當長時間”,是指為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所需的時間,通常為一年以上(含一年)。
舉例,甲企業發生借款費用1000萬元,其中直接歸屬于固定資產600萬元,歸屬于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存貨300萬元,其他借款費用100萬元。
按照老準則規定,應當計入當期財務費用400萬元,計入固定資產成本600萬元;按照新準則規定,應當計入當期財務費用100萬元,計入固定資產成本600萬,計入存貨的制造成本300萬元。
2、 一般借款的利息費用符合條件的可予以資本化。
老準則規定,只有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才可資本化,其他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新準則規定,除了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之外,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也應當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
舉例,甲企業某年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總額為500萬元,當年購建某車間取得專門借款6000萬元,當年建造該車間發生支出8000萬元,其中占用一般流動資金借款2000萬元,假如占用該部分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為120萬元可歸屬于建造該車間的成本。
按照老準則規定,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總額500萬元全部確認為當期財務費用;按照新準則規定,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500萬元,其中380萬元計入當期財務費用、120萬元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在建工程)。
3、 改變了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方法。
老準則規定,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資本化的金額=當期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所占用專門借款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利息費用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各專門借款本金×該借款在本期占用時期數(天或月數)/本期涵蓋期間數(天或月數),即老準則采用了將與固定資產購建支出相關掛鉤部分的專門借款的利息費用予以資本化,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費用超出此部分的予以費用化。新準則規定,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后的金額確認為資本化金額。同時規定,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以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
舉例,甲企業某年1月1日為新建車間取得一筆專門借款6000萬元專戶存入銀行,利率5%,期限3年,按年付息,當年利息費用300萬元(6000×5%),年底時該專項資金的存款利息收入8萬元。假如企業建造車間1月1日支付2000萬元,7月1日支付2000萬元,10月1日支付4000萬元,全年累計支付8000萬元,一般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6%。
按照老準則規定,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資本化的金額=(2000+2000×6÷12+2000×3÷12)×5%=175萬元,其余利息費用125萬元(即300萬元-175萬元)計入財務費用;
按照新準則規定,專門借款的利息費用300萬元-利息收入8萬元=292萬元全部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8000-6000)×3÷12〕×6%=30萬元。
顯而易見,新準則對借款費用的確認與計量規定相對于老準則而言,使企業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成本相對增加,計入財務費用的借款費用相對減少,從而導致企業當期利潤在專門借款及購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較多的企業有較大增加。
六、 關于企業所得稅確認與計量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變化
老準則規定,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兩種,由企業根據其具體情況選擇使用。不過據統計,絕大多數企業在實際中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因為該方法簡單,將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交企業所得稅直接確認為當期所得稅費用。而納稅影響會計法,以利潤表為基礎,將會計利潤總額與應納稅所得額分為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其中時間性差異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遞延稅款借項或貸項中反映。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簡而言之,該方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將其資產、負債項目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分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與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由此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并根據企業當期應交的企業所得稅從而確認企業的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由當期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構成)。現舉例比較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與應付稅款法對企業凈利潤的影響。
1、 舉例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形成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
甲企業當年計提超過稅法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共計6100萬元,利潤表反映當年利潤總額100萬元,假定依據稅法規定確定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6200萬元,稅率30%,當年應交企業所得稅6200×30%=186萬元。
按照老準則的應付稅款法規定,所得稅費用=186萬元,凈利潤=100-186=-86萬元。
按照新準則規定,假如企業年初各項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等于其計稅基礎,企業當年計提超過稅法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會導致企業期末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6100萬元,從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6100萬元,如果企業預期未來可形成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予以抵扣,則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1830萬元(即6100×30%),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186萬元-遞延所得稅收益1830萬元=-1644萬元,凈利潤=利潤總額100萬元-所得稅費用(-1644萬元)=1744萬元。
在此例中,同一企業在應付稅款法下凈利潤為-86萬元,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凈利潤為1744萬元,產生巨大反差,會使投資者做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投資決策。
2、 舉例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形成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
乙企業當年利潤總額6200萬元,其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期末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形成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100萬元,假如無其他納稅調整因素,則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利潤總額62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100萬元),應交所得稅為30萬元(100×30%)。
按照老準則的應付稅款法規定,所得稅費用=30,凈利潤=6200-30=6170萬元。
按照新準則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期末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在企業年初各資產、負債項目的賬面價值等于其計稅基礎時,則會導致資產項目期末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6100萬元,從而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6100萬元,形成遞延所得稅負債1830萬元(6100×30%),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30)+遞延所得稅費用(1830)=1860萬元,凈利潤=利潤總額6200萬元-所得稅費用1860=4340萬元。
在此例中,同一企業在應付稅款法下凈利潤為6170萬元,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凈利潤為4340萬元,同樣產生巨大反差,會使投資者做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投資決策。讀者從此例中,似乎會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會導致企業凈利潤的減少。但此例該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形成系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期末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形成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結果。從新、老準則的對比可知,老準則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并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故不會形成計入利潤總額的61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所以,就新、老準則整體比較而言,此例中按照新準則計算的凈利潤大于按照老準則計算的凈利潤。
3、 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小結
通過上述比較可知,一般情況下,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會導致所得稅費用的減少(即企業凈利潤的增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會導致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即企業凈利潤的減少);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會導致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即企業凈利潤的減少),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會導致所得稅費用的減少(即企業凈利潤的增加),但兩種情況除外:一是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會計準規定計入所有者權益,其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計入所有者權益;二是企業合并中取得的資產、負債,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計入合并中產生的商譽或是計入合并當期損益的金額。
一.實驗的必要性以及實驗目的
21世紀是信息化的時代,經濟的信息化關鍵是企業的信息化,而企業信息化建設過程中90%的信息來源于企業的會計信息,企業的會計信息絕大多數是由企業的會計信息系統提供的。隨著計算機和信息技術在會計中的廣泛應用,會計工作經歷了從手工會計電算化再到會計信息化這一發展過程。會計信息系統的建設將為企業的經濟管理、控制決策和經濟運行提供充足、實時、全方位的信息。
此實驗旨在通過各小組成員分工合作,達到熟練掌握會計信息系統應用軟件操作方法的試驗目的。
二.各系統功能描述以及分工合作的情況
1.固定資產系統
(1)核算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管理好固定資產卡片;
(2)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匯總和分配折舊費用;
(3)分析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4)實現與相關系統的數據傳遞。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應在完成固定資產核算后自動生成轉賬憑證,并傳遞到賬務處理系統中。
2.出納
出納在整個系統看似微不足道,但也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出納主要負責現金日記賬,出納簽字,銀行對賬單,ufo報表等。
3.總賬系統
賬務處理系統是利用計算機完成賬務處理工作的系統,無論是企業內部管理所需要的會計信息,還是企業外部有關決策者所需要的會計信息,都必須由賬務處理系統對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加工處理后才能取得。
主要可以有以下用途:系統設置;憑證管理;出納管理;帳表管理;期末處理。
4.應收應付系統
應收應付系統,主要是當企業發生購貨與銷貨業務時,進行銷售發票與購貨發票的開出,與業務憑證的生成。以及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的收回與沖銷,票據貼現等業務的處理。
5.工資管理系統
(1)收集、記錄和存儲有關人員和工資數據;
(2)計算匯總工資、分攤工資費用、完成工資核算處理;
(3)生成工資發放表、處理銀行工資業務;
(4)產生各種所需的工資報表并進行分析;
(5)實現與相關系統的數據傳遞。工資管理系統應在完成工資核算的賬務處理后自動生成憑證,并把有關轉賬憑證數據傳遞到賬務系統中,實現相關數據的自動傳遞。
三.實驗的收獲以及實驗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實驗收獲
1.會計是一門實踐性比較強的科目,會計信息系統的實驗課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把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應用的平臺。通過這門課的學習,我們增強了動手能力,對會計信息系統以及相關的會計知識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
2.此實驗是四個人分工合作,在此過程中大家團結協作,增強了我們的責任感和團隊意識。
(二)實驗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在自己做單個實驗的時候,除了工資系統出現了問題我們不能自己解決,其他都可以自己解決。但在做綜合試驗的時候,我們遇到的問題大部分自己解決不了。
我們總結了一下幾點:
1.四個人對軟件的不熟悉,造成我們的配合不是很默契,有時候我們感到很盲目,不知道自己應該干什么。
2.應收應付系統在做業務題時,有時候不知到在哪操作,結果反反復復,制了很多張單,造成很多麻煩。
3.就是根據所給資料錄入公司相關數據,要注意的就是要保證數據錄入的完整性和正確性,還有各項目的公式定義必須在完成了各項數據完整錄入之后才能進行,不然會成灰色。
4.記賬后發現有些憑證有問題,以至于無法結賬,這是我們遇到的最大的問題。
5.在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很多以至于實驗為能按時完成,出納也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但我們知道這是個人對軟件的不熟練造成的,以后應該加強練習,爭取能夠熟練應用用友軟件。
四.對軟件運行環境及軟件功能的改進建議
對于會計信息系統的相關軟件之中,用友可以算得上是比較普遍及通用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一些不太完美的地方:
用過用友的朋友都知道,安裝用友先得安裝數據庫,接著安裝u8,然后重啟,才能安裝成功。這其中就存在很大的不便之處,如果你電腦安裝了還原功能,特別是網吧的電腦,就安裝不上了,還得先卸載還原精靈,如果上次你安裝過用友,卸載不完全,也會導致安裝的不成功。
用友的卸載不管你在控制面板里面卸載還是用它自帶的程序進行卸載都卸載不干凈,這就導致下次的安裝不成功,還有增加文件的堆積。不過可以在網上找到專門的卸載軟件進行卸載
軟件運行速度有點慢,而且容易出現異常任務,然后軟件的序時性太強,這對業務出現錯誤時再進行修改造成很大的不便,希望以后能有所改善。
五.結束語
通過會計實驗課的學習,我們全方位地了解了企業會計的工作程序及會計體系,將過去所學習的理論知識和社會實踐進行了有機地結合,對我們所學的課本知識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國會計制度規定,會計要素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方面構成,其中前三個會計要素反映企業財務狀況,是資產負債表的構成要素,三者關系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后三個會計要素反映企業經營成果,是利潤表的構成要素,三者關系是:收入-費用=利潤,這里的“利潤”是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會計所得,而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又稱稅法所得)時是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稅法規定,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稅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據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會計上計算的會計所得必須是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必要的納稅調整后的余額,才能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兩者關系可表述為“應納稅所得額=會計所得±納稅調整項目金額”。下面筆者就從利潤表的構成要素,即收入、費用等方面來分析會計和稅法的差異表現。
一、會計制度和稅法的主要差異表現
(一)收入方面的差異
1.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差異
新會計準則對收入重新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對于收入的確認時間,新會計準則也提出了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收入準則規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額。而稅法對于銷售商品的應稅收入確認與會計規定基本一致,體現了權責發生制原則,例如有的企業發生分期收款業務時,稅法規定可以按交付產品或商品開出發貨票的日期確認收入,也可按合同約定的購買人應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但應該注意到,有的企業在實際發生分期收款業務時不是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按交付產品或者商品開出發貨票日期確認收入,而是按收到價款的日期確認收入,這樣可以起到推遲交稅的目的,從而影響到國家稅收收入的及時性。
2.非生產部門使用本企業產成品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而使用本企業的貨物的,應作為收入處理,其價格按同類產品同期市場價格確定。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則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而是按貨物賬面價值直接由產成品科目轉入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相關科目。
3.銷售折扣(現金折扣)與銷售折讓的差異
稅法規定,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折扣銷售,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折讓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折讓后的銷售額計算收入;如果將折扣額、折讓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折讓的金額。而會計制度規定,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即按總價法進行會計核算;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折讓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4.接受捐贈收入的差異
稅法規定,企業接受捐贈收入視為應稅收入,對于企業取得的貨幣捐贈,應一次性計入企業當年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照合理價格估價計入有關資產項目,同時作為企業當年收益,在彌補企業以前年度所發生的虧損后,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較大,企業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平均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并應在相應期間的年度所得稅申報中對有關收益額及分期結轉額的情況做出說明。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接受的捐贈收入包括貨幣捐贈和非貨幣捐贈,不視為企業取得的一項收入,接受捐贈的資產一般會使企業的經濟資源增加,將其納入“資本公積”項目核算。
5.國債利息收入方面
稅法規定,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稅,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因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二)費用方面的差異
1.工資、薪金的差異
稅法規定,(1)工資、薪金支出實行計稅工資扣除辦法的,按計稅工資規定扣除。即企業實際發放工資、薪金在計稅工資、薪金標準內的,可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經國務院批準,自2006年7月1日起,企業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允許扣除的計稅工資標準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調到1600元,同時停止執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2)工資、薪金支出實行工資、薪金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企業,其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在工資、薪金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薪金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以內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企業按批準的工效掛鉤辦法提取的工資、薪金額超過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額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用于建立工資儲備基金,在以后年度實際發放時,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在實際發放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當期應負擔的工資、薪金應全額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2.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計算扣除。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高于其計稅標準的,應按計稅工資標準分別計算扣除;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低于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當期應負擔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全額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3.業務招待費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即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應全額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4.固定資產折舊的差異
(1)折舊年限。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都明確了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批準,可以自行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2)折舊方法。稅法規定,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采取直線折舊法。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從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中任選一種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表中予以說明。
5.資產攤銷的差異
(1)無形資產攤銷的差異
稅法規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業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于10年。而會計制度規定,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2)開辦費攤銷的差異
稅法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而會計制度規定,將開辦費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月損益。6.研究開發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10%以上的,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按規定據實列支外,年終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增長比例未達到10%的,不得抵扣。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據實列入當期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7.借款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1)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2)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為開發房地產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房地產完工之前發生的,應計入有關房地產的開發成本。
(3)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財務費用,沖減利潤。
8.廣告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其當年度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其當年度銷售(營業)收入5%的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可全額計入營業費用,沖減利潤。
9.捐贈、罰款、贊助支出的差異
稅法規定,各種非廣告性贊助支出不得扣除;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各種稅收的滯納金和罰金不得作為扣除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保險業為1.5%)以內,準予扣除;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對農村義務教育、中國紅十字會、公益性青少年活動等的公益性捐贈可全額扣除,(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省份)對慈善機構、基金會的公益性捐贈可全額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捐贈、罰款、贊助支出全額計入營業外支出,沖減利潤。
二、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協調辦法
會計制度與稅法產生差異有其深刻的歷史前景和理論根據。由于會計和稅法規范的經濟關系不同,這種矛盾的存在是客觀的。然而,從我國的現狀來看,這種矛盾是可以通過一定的辦法進行協調的,如果片面強調各自的獨立性,會產生較強的負面影響,所以我國應積極采取一系列具體措施對會計與稅法差異進行協調,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一)相關政策制定部門應加強溝通
我國的會計制度與稅法制度的制定分別隸屬于不同的職能部門,會計制度的具體制定者為財政部門,稅法的具體制定者為國家稅務總局。他們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應加強溝通與合作,財政部門在制定會計制度時,不僅要滿足會計報表的報送要求,還要盡可能滿足規范納稅基礎的需要;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在制定稅收制度時,應盡可能與會計保持一致,使得納稅調整項目減少到最低限度,以減小實際征稅的難度。
(二)稅法應適當放寬對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限制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技術進步的加快,企業資產在實物形式上損耗和技術上的無形損耗都迅速增加。但是目前稅法對企業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的限制性規定非常嚴格,如規定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0年,折舊方法一律采取直線法。這些規定極不利于企業技術進步和增強競爭力,同時也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的難度。當然為了防止企業利用會計政策變更而達到調節納稅的目的,稅法可以規定當企業發生會計政策變更時,必須報請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并且一經確定在一定年限內不得變更。
(三)加強會計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傳的力度
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并且應加強會計制度的強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以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同時我國還應加強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在會計界和稅務界的相互宣傳力度,結合實際情況,把會計知識與稅法知識的培訓、宣傳納入日常工作,組織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辦稅人員及廣大經濟工作者認真學習,搞好會計制度和稅法的宣傳工作,加深對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認識,為進一步深入貫徹會計和稅收改革與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調的有效性。
(四)會計制度盡量縮小會計政策的選擇范圍
會計政策作為企業財務揭示所選定的會計原則、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企業組織形式及經營性質的差別以及發展階段的不同導致了不同的利益驅動情況,加之企業管理人員對企業會計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同,企業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利益驅動取向不同、目的不同,使得會計政策的選擇情況千差萬別。而稅法對會計政策又規定得過死,必然與靈活的會計政策選擇產生矛盾,產生大量的納稅調整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制度應盡量縮小會計政策的選擇范圍,規范會計所得與稅法所得的差異調整方法,簡化稅款計算。而對于眾多的非公有制小型企業可嚴格按稅法的規定選擇會計方法。
一、ERP系統中會計合規性問題例證及分析
1.收入確認中的會計合規性。在ERP系統中,收入確認不再是財務部門單獨完成的過程,而是企業內部供應鏈上幾個相互協同作業的子系統共同完成的過程。訂單部門生成銷售訂單,在檢查訂單條款符合企業銷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各項規定后予以執行;倉儲及物流部門依據已執行的銷售訂單生成裝箱單和出庫單;財務部門只能對系統中顯示“已發貨”狀態的銷售訂單執行過賬,確認收入實現。據調查,絕大多數ERP上線企業都是把產品出庫、生成裝箱單和出庫單的時點作為過賬確認收入的時點。從業務流程的銜接來看,這一收入時點似乎是自然而然無需質疑的選擇。然而,銷售收入確認時點的判定,不是一個可以在應收模塊中作標準化處理的事項,而是一個需結合具體銷售條款才能確定的判斷事項。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收入實現條件,對照企業的具體銷售條款,合理確定收入確認時點。這一時點可以是產品出庫的時點,也可以是產品出庫后收入確認各項條件均已滿足的時點。如根據銷售協議,客戶并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風險,則收入確認時點應為客戶收訖貨物、驗收無誤的時點。再如,若銷售協議涉及重大退貨條款,則收入確認應推遲到退貨期屆滿的時點。因此, 系統在發貨時確認收入,而收入實現條件得以滿足的時點遲于發貨時點,就會產生會計合規性問題。
2.成本確認中的會計合規性。ERP系統的標準配置是在產品出庫時自動結轉銷貨成本,從例證收入確認時點的分析中不難看出,ERP系統本身不能保證收入和成本的配比。如果企業并非在產品出庫環節確認收入,且又啟用了ERP系統產品出庫環節成本自動結轉功能,就會導致收入與成本核算相脫節,難以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與收益狀況。幾乎沒有企業會放棄使用產品出庫時成本自動結轉功能,因為這被普遍認為是ERP系統優于傳統財務記賬軟件的主要優越性之一。但這些企業往往不能主動意識到,這一做法嚴格意義上僅僅適用于產品出庫時點確認收入的情形(如果實務中適當放寬的話,收入確認時點需與產品出庫時點處于同一月份中),在非產品出庫時點確認收入的情形下會出現會計合規性問題。此外,一些特殊的會計處理也會產生成本確認的會計合規性問題。如根據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已提取存貨跌價準備的存貨在出售時,轉回的跌價準備需計入銷貨成本;再如出口貨物征退稅率之差額也需計入銷貨成本。由于ERP系統中成本核算與信息集成都由ERP存貨模塊自動執行,而上述特殊會計處理都是直接在總賬模塊中手工完成的,手工記錄是不能直接結轉銷貨成本,因而產生會計合規性問題。
3.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的會計合規性。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指確定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固定資產應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量。在ERP系統中,外購固定資產有時不是通過固定資產模塊,而是首先通過存貨模塊進行核算。這主要針對兩種情形,其一,企業外購設備,對外銷售時作為存貨,留作自用時作為固定資產;其二,企業外購原材料,對外銷售時作為存貨,內部領用自建固定資產時作為工程物資計入在建工程。以上無論哪種情形,通常都是先按照存貨采購流程辦理入庫,然后再從存貨轉入固定資產或者工程物資。由于存貨成本通常都是按照一定的存貨流轉假設計量(如先進先出法,移動平均法等),人們往往忽略存貨轉出時的成本與入庫時的實際采購成本存在差異。如果采購價格波動較大,會導致固定資產不能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價,因而產生會計合規性問題,對企業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的公允性均會帶來不利影響。
4.應收賬款計量的會計合規性。企業采購材料入庫時,有時會出現材料短少殘次等情況,倉庫管理人員在驗收時只能根據實際點驗的數量,對質量合格的材料辦理入庫,ERP系統應付賬款模塊會依據采購訂單的價格信息以及實際入庫數量自動計算應付賬款及存貨的暫估入賬金額。財務部門在將供應商發票、入庫單,以及采購訂單與系統信息核對后就可以過賬并確認應付賬款及存貨的入賬金額。財務部門過賬時往往直接依據系統自動計算得出的庫存商品金額直接得出相對應的應付賬款金額,這在一般情況下沒有問題,但在材料入庫存在數量短少,或者質量殘次不予入庫的情況下,就可能導致應付賬款的低估,產生會計合規性問題。這是因為企業事后向供應商投訴往往產生不確定結果,歸納起來有三種:第一,供應商不接受投訴;第二,供應商接受投訴并補送;第三,供應商接受投訴并開具貸記憑證(負發票)。以上3種結果中,結果1和結果2都不能夠減記應付賬款。
二、ERP系統中會計合規性問題成因分析
在實務中,會計合規性問題不僅普遍存在于ERP系統財務會計各子模塊以及業務流程各環節之中,而且表現形式隱蔽,對財務數據的公允性、客觀性、準確性產生不利影響,導致法律監管風險。因此,必須進一步分析探討其產生的主客觀原因。首先,會計制度及會計準則觀察企業經濟事項的著眼點不同于ERP系統,兩者客觀上很難實現無縫對接。會計制度及會計準則主要著眼于企業經濟活動的價值特征,對經濟事項的認定、計量和披露以及具體的核算處理作出專門規定,有助于提供具有決策有用性的財務信息;而ERP系統首先是高度集成的管理信息系統,著眼于對整個供應鏈資源進行管理,打破傳統業務功能和職能部門界限,實現了從采購入庫、銷售、記錄、收付款及開票等業務流程的集成,提供包括財務信息在內的更為廣泛的信息和數據。因此,盡管財務會計模塊構成所有ERP系統的最核心模塊,任何ERP 系統也難以在上線之初就能滿足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全部合規性要求,兩者之間的客觀差異決定了這必然是一個長期的在使用中逐漸磨合,在使用中再次開發的過程。前述例證2提及的成本確認過程中的會計合規性問題就是由這一客觀差異造成的,由此導致的會計合規性問題往往也是較為棘手,不易解決的。
很難想象,如果收入確認的時點顯著區別于發貨時點(跨月),在不放棄發貨時自動結轉成本這一ERP系統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能夠不通過二次開發輕松解決這一難題。其次,實際使用ERP系統的財務人員主觀上存在“重”流程和功能的自動執行,“輕”會計職業判斷運用的傾向。ERP系統上線后,財務人員的操作模式、職責范圍都發生了很大變化。財務工作雖仍居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位置,但從ERP系統全局來看,也僅是企業供應鏈信息集成的環節之一,傳統的財務人員職責范圍,如記錄商品采購入庫、存貨盤盈盤虧、記錄銷售收入以及銷貨成本核算等,都不再是由財務部門單獨完成,而是由倉儲部門、采購部門、訂單部門共同完成,財務人員花更多的時間去“等待”上游部門完成其工作,業務視野變得狹窄。另外,ERP系統具有很多不同于傳統電算化軟件(如K3、U8等)的使用特征,財務人員需要更多時間去熟悉模塊的功能與設置,或者是憑證與賬簿的查詢。在某種程度上,財務人員似乎變成了自動流水線上的操作工,因為相當比例的手工會計分錄已經被系統在后臺自動執行了;財務人員很少運用職業判斷,因為需要運用職業判斷的事項都隱藏在龐雜的標準化、自動化流程中了。前述例證1提及的收入確認時點的選擇問題,很明顯就是因為財務人員過多關注業務模塊與財務模塊的前后連接(倉庫發貨之后自然是確認收入),因而完全忽視了收入確認事項本身所具有的嚴格的會計內涵。再比如,前述例證4提及的應付賬款低估問題,本質上還是因為財務人員過分專注于ERP系統內按部就班的操作,事事以系統為準,忽略了供應商發票等相關原始憑證的參照意義。最后,ERP系統過分強調通用性與標準化,系統柔性度較差,二次開發的可操作空間有限。目前主流的ERP軟件產品都是由西方軟件巨頭研發和提供的,雖經改造,仍難對我國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作出全面而準確的反映。對系統參數的重新設置,很多情況下難以完全達到會計合規性要求。二次開發,也不能觸及系統程序的核心代碼,也不能對系統作過多修改且必須保持對原程序的可追溯性。此外,高昂的再開發費用及時間成本同預期可能帶來收益之間的權衡,以及不確定的開發前景等諸多因素都極大增加了在ERP系統中提升會計合規性水平的難度。前述提及的固定資產初始計量問題,雖然建立獨立于存貨模塊的第二套訂單系統是最佳選擇,但未必是現實的、可行的選擇。例證提及的出口貨物征退稅率差,以及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存貨出售時的已提準備,需計入銷貨成本等特殊會計事項,也涉及二次開發成本與收益的權衡問題。
三、ERP系統中會計合規性問題破解路徑探索
會計合規性問題給ERP系統帶來的潛在危害性,不僅使財務信息不能達到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標準,而且會使企業直接面臨法律與監管風險。因此,提升ERP系統運行中的會計合規性水平,對企業具有重大性和緊迫性。解決問題的路徑也主要有以下幾條。
路徑一,充分認識并尊重企業會計制度及會計準則與建立在現代網絡通信技術及全新管理理念基礎上,以信息和業務流程的高度集成為主要特征的ERP系統之間的重大差異,,在必要時尋找能夠兼顧兩者要求的次優方案。這就要求無論是上線前的測試階段,還是上線后的磨合期,或者正式使用期,一旦發現會計合規性問題,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召集軟件公司顧問人員、IT技術人員、財務專業人員以及關鍵使用人一道組成任務組。任務組既不能過多強調依照系統既定流程執行,也不能拘泥于相關財務會計規定的每一個細節,而是要準確定義需求,準確理解相關規定并運用職業判斷,制定出可行的改進計劃。在前述成本確認會計合規性問題的例證分析中,公司針對產品出庫自動結轉銷貨成本功能帶來的收入與成本不配比問題,實施了系統再開發,兩次執行存貨金額自動結轉功能,即在存貨發貨時首先將存貨金額自動結轉到“發出商品”科目,待確認收入時再將“發出商品”科目自動結轉銷貨成本。這一解決方案,在充分認識到成本與收入配比問題重要性基礎上,挖掘系統改造的潛力,而非簡單舍棄成本自動結轉功能,較好兼顧了兩者的要求。
路徑二,大力加強ERP系統的財務人員培訓,使財務人員不僅要懂得系統的使用,也要懂得系統的設置,不盲從、迷信系統,在系統中操作時積極主動利用會計職業判斷。實踐表明,很多會計合規性問題并不是ERP系統自身的問題,而恰恰是由于財務人員不熟悉系統,因而不能在既有的功能和流程中選擇正確的會計處理方式。絕大多數財務人員長期在“手工賬”的思維模式下從事會計工作,一旦來到全新的會計作業環境,就變得無所適從。與傳統會計電算軟件相比,ERP系統無論是數據采集,會計憑證生成,還是信息輸出形式,乃至整個成本核算體系都有著巨大的不同。財務人員只有不斷加強自身的學習與培訓,從提高操作技能入手,進而熟悉系統的功能與結構,總結出嵌入標準化流程與操作步驟中的會計內涵,最終達到靈活運用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基本原理,重新設計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的程度。只有這樣才能以對系統改變最小的方式解決會計合規性問題,這種方式,自然也是費時最少、成本最小的最佳方式。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就不難做出前述例證1針對收入確認時點的正確選擇,也不難做出前述例證3對應付賬款首先按照發票金額全額計量的正確選擇。
會計電算化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影響淺議
一、會計電算化對會計管理程序的影響
人員培訓。計算機會計系統在開發階段就要對使用該系統的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這些人員對系統的認識和理解,以減少系統運行后出錯的可能性。外購的商品化軟件應要求軟件制作公司提供足夠的培訓機會和時間。在系統運行前對有關人員進行的培訓,不僅僅是系統的操作培訓,還應包括讓這些人員了解系統投入運行后新的內部控制制度、計算機會計系統運行后的新的憑證流轉程序、計算機會計系統提供的高質量的會計信息的進一步利用和分析的前景等等。
二、會計電算化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管理環境的影響
電算化會計系統改變了會計憑證的形式。
在電算化會計系統中,會計和財務的業務處理方法和處理程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各類會計憑證和報表的生成方式、會計信息的儲存方式和儲存媒介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先反映會計和財務處理過程的各種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作為基本會計資料的書面形式的資料減少了,有些甚至消失了。由于電子商務、網上交易、無紙化交易等的推行,每一項交易發生時,有關該項交易的有關信息由業務人員直接輸入計算機,并由計算機自動記錄,原先使用的每項交易必備的各種憑證、單據被部分地取消了,原來在核算過程中進行的各種必要的核對、審核等工作有相當一部分變為由計算機自動完成了。原來書面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轉變為以文件、記錄形式儲存在磁性介質上,因此,電算化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與手工會計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有著很大的不同,控制的重點由對人的控制為主轉變為對人、機控制為主,控制的程序也應當與計算機處理程序相一致。
3、電算化系統自動化處理的充分體現。根據用戶定義,由系統自動生成轉賬憑證的方法稱為"自動轉帳”,它已經成為電算化會計系統非常成熟的方法之一。自動轉賬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直接從賬項數據中取數生成記賬憑證,如結轉期間損益;另一種是要通過函數進行較為復雜的運算才能得到憑證上所需的數值,如計算并分配應付福利費。自動轉賬又分為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在總賬系統(或稱賬務處理系統)中定義并使用的自動轉賬;另一個層次是在各個子系統中定義和使用自動轉賬,如工資系統中的工資費用分配、固定資產系統的折舊費用分配等。“自動轉賬”一旦完成定義,即可在不同會計期間重復使用,大大提高了系統的效率。
三、會計電算化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發展趨勢的影響
會計電算化對行政事業單位引起在線財務管理。在會計電算化和網絡會計模式下,每個財務管理人員將不再面對算盤、計算器和紙張的賬本,互聯網上的計算機就是他們的工作臺,所有的工作均可在這個工作臺上完成,即財務管理人員可以根據動態財務會計信息,在網上及時地作出反應,部署經營活動和作出財務安排,從而實現在線財務治理。會計電算化更加速了財務報告生成的及時性,為會計的充分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契機。我們核算中心已經實行了會計電算化和網絡會計業務,可做為全區120多個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財務核算及資金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通過會計電算化建立了公開、高效、廉潔、務實的財政管理運行機制。
關鍵詞:中小企業 勞動關系管理 現狀 對策
一、勞動關系管理的定義
勞動關系是一種社會經濟關系,它是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和所工作的單位之間建立起來的,這些工作單位涵蓋個體經營者、事業單位、各種企業等等。大的方面來講,只要是因為工作,職工不管是和哪種工作單位達成的社會經濟關系,統稱為勞動關系。小的方面來講,勞動關系指的是國家勞動法規章制度規定的關于勞動的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國家勞動相關法律強行地把職工和單位二者的權利和義務統一在一起,這些權利和義務受到國家法律的強制性保障。勞動關系的管理工作,是一項利用信息傳遞、交流的方法,對職工和單位進行的管理過程,例如:勞動合同的簽署、勞動糾紛的解決等等。
二、中小企業勞動關系管理的現狀
最近幾年,很多中小規模的企業因為設備、技術的不先進,資金的匱乏,競爭力不強等原因,導致企業的效益連年下降、經常處于虧損狀態,有的常年處在近似停產的狀態。處于這樣的處境,企業的勞動關系問題很復雜,涉及到的問題也很多。在有些企業中, 勞動關系牽扯的職工、企業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劃分不合理,企業本身沒有科學的調節方法,日積月累的,導致了很多勞動關系糾紛事件。近幾年,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市場上,買方占絕對的主導地位,單位占有絕對的主導權,職工屬于弱勢群體。另外,下崗等現象日漸增多,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現象加重,工作很難找。有些人迫于生活壓力,只在乎工資收入的高低,對于企業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享有保險、工作環境是否安全等問題沒有奢望。這一社會現象,加重了某些企業無視工人的合法權益,讓勞動糾紛頻發。
在現如今的經濟條件下,企業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相對來講,職工的權益不被重視,這使得職工和企業二者之間的抱怨、矛盾日漸增多。特別是一些規模很小、效益不是很高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中,企業領導的法律意識不強,在管理勞動關系方面,不夠專業和合理:一是,隨意拖欠工人工資,對員工沒有任何的保障,福利幾乎沒有,勞動合同更是很奢侈的東西,這使得雇傭雙方的矛盾不斷加深;二是,這些小規模的企業,內部的勞動關系管理辦法不健全,雇主和工人之間有了矛盾,不能很好地及時地解決掉,讓問題惡化,最終形成勞動糾紛。
三、中小企業在管理勞動關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勞動合同簽署比例低,多數是只走形式。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實施新的《勞動合同法》。此法規定,各類企業必須要和企業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際上,勞動合同的簽署比例依舊很低。在合同簽署的過程中,存在著三方面的問題:一是,企業只愿意和企業的管理者或是技術工人簽訂合同,不愿意和基層職工簽合同;二是,合同形同虛設,對企業、對職工的實際作用不大,落實難度很大;三是,某些企業和職工簽署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障雙方的利益,只是在形式上應付上級檢查,在實際工作中,合同并沒有真正發揮效力。
2.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的比例不大。大部分中小企業不是所有的員工都繳納社會保險。原因有二:一是,企業考慮到自身利潤的情況,只給企業高管、技術工人投保,或者是給員工繳納的保險達不到五險一金的要求,只是繳納一到兩項社會保險;二是,一些外地進城務工的人員,或者是就業方式靈活的人員,他們為了緩解自己當前的生活壓力,愿意讓企業將自己的保費以工資的方式發給自己,不愿參保。
3.工資水平很低,而且拖欠情況嚴重。從國家的層面上講,對企業給工人水平干涉力度不夠,監管力度不大,使得企業在工資分配方面,不科學,而且差距很大。一些中小企業以經濟危機、市場情況不樂觀等各種理由,蓄意降低工人的工資或是提高日常生產定額,以“軟裁員”的手段,逼迫工人自己提出離職,這樣,企業就省下了一筆辭退工人的經濟補償,從而讓成本更低,利潤更大。
4.企業工作環境不好。多數中小型企業,還處于積累資金的階段,在控制成本方面要更加的嚴格,特別是固定資產的引進更是謹慎。所以,大部分的中小型規模的企業中,設備特別簡陋,職工勞保不到位;部分企業的車間、倉庫、職工宿舍混在一起,防火工作做得不到位;還有的企業,在工人工作的環境中,有些污染氣體、有毒氣體,但是相應的保護措施卻很不齊全。上述狀況,都增加了工傷、勞動糾紛的發生頻率。
四、中小型企業的勞動關系管理工作的相應對策
如前文所述,中小型企業成立時間不長,生產的規模也不是很大,生產、經營的條件較差,工人的流動性很高,很多問題的發生是必然的、長期存在的,對此,筆者提出幾點解決中小型企業勞動關系管理現狀的建議。
1.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的內容。企業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完整,對兩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必須明確規定,讓雙方的行為受到制約和規范,健全合同管理機制,保障合同的實際有效性,出現什么問題,按程序解決、按規章辦事,讓兩方的利益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真正發揮合同的效力。
2.社會保障系統要進一步完善。要努力加大社會保障的涉及范圍,按照保險的基本順序:工傷第一、醫療第二、然后醫療,加快保障系統的建設,在養老和醫療方面加大完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
3.適當調整工資結構。國家要遵循“以人為本”的準則,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努力解決當前國家對中小型企業員工工資分配管理不足的問題,宏觀調控企業的工資分配情況,保證工資的公平,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用增長工資的措施進一步鞏固勞動關系的穩定。
4.企業工作環境要進一步改善。這里所說的工作環境不僅是工人上班地場所,還包括企業周邊的環境。企業應該拿出一定的資金,引進新的生產設備、改善工人們的工作環境,要考慮企業發展的長期目標。讓員工適當參與到企業的經營活動中,讓工作氛圍更民主、平等,這樣員工的工作熱情會更高,責任心會更強,勞動關系也會更加融洽。
5.加大工會維權的力度。工會是工人的代表,它的任務是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因而,要充分發揮工會的作用,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讓勞動關系更融洽。
參考文獻
(一)從會計要素角度看暫時性差異范圍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差額。在這一概念中,它基于資產負債表為主體價值觀,以資產和負債要素項目反映進入所得稅的考慮范圍。多年來,利潤表在企業財務報表體系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利潤也成為各方面考核企業管理層業績,衡量企業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但是利潤反映的是一定時期內相匹配收入與費用的差額,是企業某一期間的經營成果,基于對利潤指標的追求,企業經營者往往為追逐短期利益而操縱利潤水平。在所得稅的指標中,無論是應付稅款法、遞延法,利潤表債務法都無法逃出對收入和費用兩大類要素與稅法收入和可抵扣項目的差異的思路。從資產負債表債務范圍上看,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較為完全地體現了資產負債觀點,在所得稅的會計計算方面,徹底貫徹了資產、負債的界定,征稅項目較以前所得稅會計中采用的應付稅款法、遞延法,利潤表債務法更為全面。從會計要素構成的兩個基本會計等式可以知道,三個要素之間關系可以表示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六大要素中,資產的綜合性最強,資產的變化涵蓋了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變化的結果,它們的變動均可反映在資產的變化之中。
如果會計等式被表示為5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一費用,此時所有者權益只代表除本年利潤外的所有者權益,此時,收入、費用的增減變化可與資產直接對應,剩余資產和負債與所有者權益對應。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中的資產項目不僅能夠涵蓋所有者權益中的收入要素項目與費用要素項目,而且把影響所有者權益變動的經濟行為而產生的資產項目也歸納到了所得稅征納的范圍中了。遞延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實際是資產增值與負債減值的綜合考慮,因此,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實質上是把凈資產增值(減值)對企業的影響傳導到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中去了,從而會導致凈利潤的減少。反之亦然。
(二)資產負債表賬面價值計量新會計準則條件下,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實際經濟利益流入與流出基本等同。以資產、負債表項目作為所得稅計量的項目范圍外,資產、負債賬面價值的計量也成為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重要基礎之一。對于資產與負債的確認,能否帶來經濟利益或流出經濟利益是資產、負債的一個本質特征。在實踐中,與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否流入(流出)企業,或者能夠流入流出多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因此資產負債的確認應與經濟利益流入流出的不確定性程度判斷結合起來。就具體計量而言,可以采用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來進行計量。由于壞賬準備、減值準備、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賬戶的使用,使得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在持有期間與其實際價值基本等同。這為比較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的計量提供了科學的基礎。
(三)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額從資產負債表角度考慮,資產的賬而價值代表的是企業在持續持有及最終處置某項資產的一定期間內,該項資產為企業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而計稅基礎代表的是在這一期間內,就該項資產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一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的,表明該項資產于未來期間產生經濟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從其產生時點來看,差額應從應交所得稅的范圍在一定時期內可扣減,減少應交所得稅,從而形成一項遞延資產。反之,一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的,兩者之間的差額將會于未來期間產生應稅金額,增加未來期間的應納稅額及應交所得稅,對企業形成經濟利益流出的義務,從而形成一項遞延負債。負債項目分析與上類似。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章應納稅所得額,第二節收入內容,對于企業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被認定為各類形式的資產,首次將收入的形式直接與資產相聯系。而對于非貨幣形式的價值的確認,規定應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其資產稅務處理規定:(1)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2)企業持有各項資產增值、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提基礎。(3)各類資產的計稅基礎的詳細說明。因此,從2008年開始執行的新稅法使企業在資產計稅基礎上的確認帶來了明確的信息,各類負債的計稅基礎則需要根據賬面價值一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于稅前扣除的金額來具體確定。
二、暫時性差異與時間性差異關系
(一)暫時性差異包含時間性差異所得稅會計主要對企業應稅收益與會計收益產生的差異進行處理。盡管應稅收益與會計收益都以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收益為核心,但會計上所定義的收益為企業在一定期間內所實現的利潤總額;而所得稅法所界定的收益為企業在一定期間內所實現的納稅所得,即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稅法界定收益包含企業某些行為所產生的項目。
暫時性差異則是從資產、負債項目出發。從前分析,暫時性差異應包括時間性差異、永久性差異內容,除此外,還包括非暫時性差異,如企業合并形成的商譽,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本公積,惡性通貨膨脹導致對非貨幣性資產,負債進行重新計量形成的差異。收入、費用的變化都會導致資產的變化,但資產的增減并不一定完全是收入、費用的增減變動所形成。從這個意義來看,暫時性差異所包含的范圍要廣于時間性差異的范圍。暫時性差異的引入使用,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對企業所得稅費用的大小有直接影響,間接影響企業凈利潤指標。2008年新稅法將企業所得稅率降低為25%,對企業所得稅費用與凈利潤大小產生進一步影響。
(二)時間性差異是暫時性差異的一種表現暫時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既會由于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產生,也會由于按照會計準則計算利潤總額與按照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之間的差異產生。它們之間存在必然聯系,是因為會計各要素之間存在內在的聯系。
從會計理論上來講,收入,所有者權益或負債的增加會形成資產,資產獲取后使用中要轉化為費用,資產的減值會對資產賬面價值的計量產生影響;而有些早期負債的償還在后期則會逐步形成收入。因此,盡管時間性差異所反映的會計科目為費用,收人類科目,但背后往往對應的是資產;會計科目為收入、費用類的,有時對應的是負債;所有者權益的變動往往也會對應資產與負債項目。這時分析差異,完全可以轉化為資產負債項目的逐一分析。因此理論界多數人認為時間性差異是暫時性差異的一種。
三、暫時性差異項目的確認
在所得稅費用計算上,對暫時性差異的區分是關鍵環節。基于以上分析,對暫時性差異的實務操作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一)2007年新舊會計準則過渡階段本階段由于上市公司開始執行新會計準則,出現了以下幾個問題需要企業面對,而企業采取了謹慎務實的做法。一是出現新的資產、負債項目,如何在所得稅暫行條例(均以1993年國務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
暫行條例》及其相關實施細則為準)中確定其計稅基礎,找到資產、負債項目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不明晰。如以下項目: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合并差額――資本公積;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合并差額――商譽;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權益;衍生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等。二是對于資產、負債項目會計上可以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稅法對于其計稅基礎未有明確說明。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符合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辭退補償;符合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重組義務;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惡性通貨膨脹導致對貨幣性資產,負債進行重新計量。三是不能納入到資產、負債的特殊項目。如;企業正常生產活動前發生的籌辦費;可抵扣虧損及稅款抵減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四是對于原先影響收入、費用的永久性差異、時間性差異,這些項目對于暫時性差異的確認,主要以1993年所得稅暫行條例對比確認。如:企業主要涉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應收賬款,存貨因銷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務等原因確認的或有負債,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的鐲款和滯納金等。對應付職工薪酬按1993年所得稅實施條例分為計稅工資與超出計稅工資的處理來考慮對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的影響數額。
由于新增資產、負債項目,對公允價值的采用,計稅基礎的不明確,在2006年報中對于這些項目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采用了相當謹慎的做法,導致的所得稅費用的調整在這些新資產、負債項目上并不明顯。從2006年各上市公司年報中的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差異調節表中可以看到,新舊會計準則在新資產、負債項目,新資產、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列示上比較集中,但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在新資產、負債項目上無數據,即并未立即采用新項目,也談不上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有些企業對原先老項目按照新所得稅準則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對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按1993年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之間的差異進行分析。如陜西廣電(600831)針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導致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進行披露;中鐵二局(600528)對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按照新準則對在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增值差額進行了披露,形成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二)2008年級及以后結合新稅法確定暫時性差異2008年頒布的稅法結合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中的內容,對資產負債項目計稅基礎做了明確的界定。基于新計稅基礎對新準則出現的新資產,負債項目可以判斷其是否是暫時性差異。例如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對于增值減值部分的變動,會計中計人當期損益,而稅法中明確對于這類資產發生的變動不予以考慮,即以這類資產的歷史成本作為計稅基礎。另外,由于對于一些費用的范圍的變化,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也趨于一致,例如應付職工薪酬,可在實際支付的范疇內進行扣減費用。同時,對不能納入到資產負債中的項目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思想在新準則解釋中有較為詳盡的解釋。從理論上新準則與新稅法的某種程度上的統一應該可以明確確定暫時性差異的內容:(1)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存貨。暫時性差異形成依據,稅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2)應付職工薪酬。暫酬性差異形成依據,稅法第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一條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3)應付利息。暫fI==I性差異形成依據,稅法第第三十八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一是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二是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4)對于預計負債,補虧稅前利潤,企業正常生產活動前發生的籌辦費則采用實質重于形式的規則判斷暫時性差異的形成。(以上項目只羅列了部分,其余暫時性差異不一一列示)
四、新準則下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
對于時間性差異與暫時性差異的關系,理論界認為時間性差異是暫時性差異的一種,但實際使用中,如果按照現行的計算公式,時間性差異與暫時性差異同時使用,現行的所得稅準則或實務中對于這一觀點仍存在矛盾的做法。比較典型的表現是所得稅費用的計算。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遞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