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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專業分包,風險,控制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建筑市場不斷發展,建設工程的規模越來越大,建筑市場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建筑企業的管理層與作業層逐漸分離,建筑工程施工專業分包越來越多地被應用于建筑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通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較好的的管理成效,使建設工程項目更加專業化、精細化,從而達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的目的。但是,在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管理過程中的一些現象和做法,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存在一定的管理的險,阻礙了建筑市場專業分包管理的正常發展。
一、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存在的風險
(一)肢解建設項目違法分包
施工總承包企業對于其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專業分包,是我國建筑市場常見的施工管理模式。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些總承包單位將應由一個施工單位施工的“單位工程”分包給幾個所謂的專業施工單位來施工,即將工程肢解分包。將工程項目肢解分包,通常是由于對專業承包的劃分過于細化,并在招標文件中事先確定,使得設計與施工階段性進程混淆被合法化,其實質是無效的分包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的相關規定,因肢解發包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如肢解分包屬于肢解發包的一種,則因肢解分包所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亦屬無效合同。
(二)專業分包隊伍技術水平差
建筑市場上的分包商的技術水平和專業素質參差不齊,再加上掛靠資質現象嚴重,許多不具備專業分包主體資格的施工單位通過各種渠道拿到分包工程,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技術規范。個別分包隊伍的技術水平較差、整體素質偏低,忽視對工程項目的系統性管理,不認真對待工程,甚至為了追求更高利潤,在材料使用中以次充好,嚴重危害了施工質量。另外,由于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導致所簽的專業分包合同無效,進一步增加了民事訴訟風險。
(三)專業分包合同不規范
專業分包合同是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管理的依據和工作基礎,是規范和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依據。在現實中,總承包單位常常對專業分包合同內容、形式、條款的審核具有較大的隨意性,經常出現合同內容不全面、合同條款不嚴密,文字使用模糊等問題,造成專業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推諉、扯皮等現象,嚴重影響了總進度、總質量、總成本等總承包合同條款的正常履行。
(四)專業分包質量監管不到位
有些總承包單位的分包管理體系不健全,在簽訂專業分包合同之后,疏于對專業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尤其對于一些專業性強的特殊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缺乏相關的專業技術管理人才,忽視了專業分包施工過程管理,給工程建設帶來巨大的隱患。另外,工程監理在專業分包施工過程中,對分包單位的技術審核不嚴格,或者為了均衡各方利益而采取消極管理的態度,同樣會給分包工程質量管理帶來很大困難。由于專業分包工程質量監管不到位,導致分包工程的質量、工期、安全等一系列潛在問題,總承包單位都必須向業主承擔違約及賠償的連帶責任,加劇企業風險。
二、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風險控制策略
(一)規范專業分包行為
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應加強《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斷強化企業領導層、項目經理、合同審核人員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從思想上筑牢預防專業分包法律風險的有效防線。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不符合專業分包規定的項目,堅決不允許分包;對符合專業分包規定的項目,杜絕隨意指定專業分包單位,要嚴格審核專業分包單位的資質、施工人員技術水平等資料,審慎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加強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將建設工程項目專業分包的管理風險從源頭上降到最低。只有通過有效的招投標程序確定的專業分包單位,才能夠選到技術進步、管理先進、人員穩定的合格分包隊伍,才能使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通過緊密合作降低施工成本、互惠互利,有利于施工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嚴格專業分包承包商的確定程序
要選擇資質及信譽良好的分包隊伍,必須嚴專業格分包承包商的確定程序。面對紛繁復雜的專業分包商市場,一定要依法規范專業分包承包商隊伍的準入機制,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資質過硬、實力雄厚、管理有素、經驗豐富的專業分包商隊伍。首先,在資質業績審查方面,要注重審核專業分包商提供的“五證一照”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有資質掛靠嫌疑;對于分包單位提供的施工業績資料,尤其注重特殊專業分包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類別、施工安全、自有設備等業績情況的審核。其次,在分包隊伍人員素質方面,除了關注技術負責人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稱情況外,還應該關注管理層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施工工人的熟練程度。
(三)規范專業分包合同管理
專業分包合同是處理糾紛的法律基礎,通過規范專業分包合同管理,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不必要損失。首先,制訂專業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設立專職管理人員,包括專職法律人員和技術人員,建立合同執行責任制。其次,廣泛使用專業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內容,嚴密合同條款,合同中除了應具備工程范圍、工程質量、工期、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等一般性條款外,還必須明確禁止分包方轉包和再分包,明確約定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的交納和扣留,違約責任及合同爭議的解決等條款。最后,規范合同審批程序,明確合同責任,分包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四)強化專業分包質量監管
專業分包工程項目質量監管,需要通過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來實現。專業分包是一項系統的管理工作,分包項目的質量關系到總承包項目的總體施工進度、總體施工成本、總體工程質量,因此在專業分包施工過程中要嚴把“工期、進度、質量、成本、安全、環保”六關,決不能以包代管,放任自流。專業分包施工要服從總體施工進度要求,若總承包單位缺乏相關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可以通過聘請協作的方式,聘請行業內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質量把關,決不能以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人員不懂為由推卸責任。同時,加強監理人員對分包項目施工的過程控制,明確質量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化解項目風險。
總之,在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部分施工單位為了提高單位的核心競爭力,將主要競爭優勢集中在專業工程項目的技術水平上,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管理模式越來越被建筑市場所接受。施工總承包單位只有具備較高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管理協調能力,并不斷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逐步完善,才能實現雙贏,將企業做大做強。
參考文獻:
[1]刁萬洲、王金龍.國際工程分包淺議[J].施工企業管理,2010(3)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結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達到質量評定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___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___,職務:____,職稱: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___,職務:___,職稱: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關鍵詞】項目分包;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前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規模越來越大,施工難度也相應增大,依靠單獨某一企業去組織完成項目任務逐漸被多種專業的施工企業共同參與工程建設的組織模式所代替。也就是當下所說的工程項目分包。雖然這一模式解決了施工困難的問題,但 隨之而來的是分包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給我們的項目管理帶來了風險,值得我們去深思。
1 目前我國項目分包中存在的常見問題
1.1 分包單位以及總包單位缺陷
大量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企業處于私下交易的混亂狀態,無證承包、、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非常嚴重,大企業的轉包掛靠現象也很猖狂;政府工程、公有制投資項目中過多地指定分包商常常使總包商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同時影響了分包市場的健康發展;分包主體的社會地位下降,導致某些總包商憑借其有利地位,對分包商任意宰割;分包主體良莠不齊、素質普遍較低、人才缺乏和沒有專業精神等問題普遍存在;總包商的合作意識不強,不愿把自己不具優勢的專業分包出去;總包的項目管理水平低下也影響了分包與主包間的分工協作。
1.2 缺少全局考慮,協調性差,
有些大型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分包單位很多,同一專業的分包單位都有好幾家,但各分包單位都只負責自己本單位的施工管理,爭取把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視了項目的整體利益和系統性。主要表現在強占工具和材料、工作面,寧可放著不用也不給別人;文明施工逃避責任,采取事不關己的態度,這種局面給項目管理造成極大的困難,總包方人員把時間都浪費在了處理協調這些事上,但由于相互推拖,往往不能取的較好的解決。
1.3 “以包代管”
在施工過程中,有一些總包方誤認為分包合同訂立后分包出去的工程不論出現什么事情都應該由分包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與總包方沒有關系,有些總包方會只派一兩個人去監督;有的干脆不派人。事實上,部分分包單總體實力較弱、人員素質普遍較差且流動性很大,人員管理困難,造成施工過程中材料不合格,質量不過關,安全隱患多,不能按工期完成等問題。如果事故發生,總包方難以擺脫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4 轉包或再分包增大風險
如前面所提到的一些分包單位它根本不具備資質也不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只是通過一些手段獲得了改工程,它不得不把項目轉包或分包給其它單位,更有甚者出現層層分包,分包單位也不派人去監督管理其它單位,只是從中收取部分的費用。導致分包合同不再具備嚴肅性,加大了管理難度,減弱了管理力度,資金不能正確的使用在項目上,而且再分包單位的資源和施工能力很可能不滿足施工要求,最終導致施工質量下降,施工進度延緩,安全隱患增多,合同糾紛等等問題。
1.5 合同訂立不規范,履行不嚴格
現有法律非常重視總合同的的形式、條款、訂立審查程序,對分包合同卻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商與業主的合同已經訂立,但與分包商的施工合同條款就具體單項工程要求不一致,甚至有一些強迫性的不公平條款。總承包商將風險轉移給分包商,風險條款不訂立,分包商冒險施工,導致正常索賠不能正常進行,影響工程建設。
2 我國項目分包管理可實行方法
2.1 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審批流程
從源頭做起,杜絕那些不具備資質的企業,完善市場準入制,嚴格審核分包單位資格。審查分包單位進行技術資歷審查。主要審查分包單位的管理機制和管理層次,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技術人員數量、施工管理人員數量以及管理人員履歷。審查分包單位財務狀況。注重了解分包單位基本概況和公司法人資格、近三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及可從銀行獲得的貸款金額等。審查分包單位施工經驗。主要看分包單位有無類似工程項目的施工經驗、業績、近三至五年類似工程的現有或已建工程業主證明。
2.2 完善管理機制
在選擇了合格的分包方是做好分包管理的基礎和前提上,我們還需要科學、規范地對其在施工過程進行管控.務必做到分包方在施工實踐中履行合同承諾,保障各大要素如工期、質量、安全等受控。因此,我們需要建立一套完整完善的分包管理體系來規范分包方施工。
嚴格規范進場手續。包括歸檔管理分包單位的員工信息、入場安全教育、施工機械、人員資質的報驗:配備勞保用品、現場臨時設施布置。進度管理制度。包括計劃的編制、執行、調整和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質量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質檢員持證上崗報驗、“三檢”制度、現場質量控制和工序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單位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培訓和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施投入制度及安全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責任與目標明確、檢查與控制過程、系統綜臺管理制度等。材料采購控制制度。包括材料的采購信息來源、詢價過程、質量檢驗等。
2.3 做到施工過程全程跟蹤
分包管理的過程既是對自己施工管理能力提高的過程,也是培養能跟自己長期合作的分包單位的過程,總包單位應該做到,沒完成一個項目,或項目的一個階段,對自己單位進行總結,對分包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對自身的分包管理經驗總結包括對管理中的得失做出全方位的檢查,繼承好的做法,改進不夠之處,這樣才能使企業的分包管理水平不斷上升,分包管理體制不斷完善。對分包單位的綜合評價包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施工能力、施工進度及信譽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存入檔案,以備下次項目分包單位篩選。
2.4 營造雙贏環境,構建和諧項目
不要一味的去強調甲方乙方,總包單位應該主動加強分包單位的整體意思,建立雙方合作關系的工作重點是致力于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實現的共同目標和利益,并通過建立各向工作利序,使總包商和分包商朝這些目標而努力工作。合作關系并不是要徹底消除沖突,而是要求籌團隊成員承諾的工程質量負責,并本著誠懇的方式解決問題。成功的合作伙伴關系不僅僅要求建立一套相應得工作程序,還需要項目參與人員轉變觀念。必須把項目看作是整個團體共同努力的才能取得成功,而不是用狹隘的局限性的觀點來看待。單獨一方的成功往往并不能給項目帶來好處,總包和分包任何一方的失敗都會給項目帶來巨大損失。當總包商和分包商之間的信任和風險共擔是雙方建立了穩固長期和合作關系的標志。為此總包單位應該多提供平臺供分包單位共同成長,如提供更多的項目信息,讓分包單位共同參與討論,這樣不僅有助于提高單位的整體能力,又能達到更好的溝通協調效果。此外還可以邀請分包分包單位共同參與項目會議,及時反饋項目信息,通過團隊會議增強團隊意識,又或者組織團隊活動,如球賽等等,增強團隊了人員之間的團結性和協調性。
2.5 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嚴格分包合同的管理程序,包括合同資格預審、合同談判、合同評審,合同簽訂,確保合同內容,形式有效合法。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進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努力講問題遏制在初始階段,將損失降到最低。全面及時地收集整理信息,做到合同糾紛有備無患,保證工程如期進行。
2.6 建設項目分包管理展望
提倡國內總包商實行公司和項目部對分包商的二級管理,總包商應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自定分包合同的藍本,加強合同管理在合作中的作用,在合同條款中要體現構建雙方合作關系的管理思想。根據分包商類型、對項目的總體影響對分包商進行分級,突出管理。提高分包商的競爭力,做到更專業化。
3 結束語
當下的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規模越來越大,施工專業技術水平要求不斷提高,單靠某個施工企業組織起各種資源已經相當困難,合作已經成為現代項目建設的趨勢,建立一個穩固的長期合作的工作關系來促進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對我國項目管理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參考文獻:
[1]魏安江.分包管理的隱性風險[J].施工企業管理,2006, 07:9-11.
早在2007年10月,中國中冶子公司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國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上海二十冶勞動服務公司(后改名為“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勞動服務公司”)簽訂了總價為487萬元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上海博力則把建筑任務交給了王兆存,并從中收取管理費。
按照協定,在2008年3月工程竣工后,中國一冶上海分公司就應支付款項。可是王兆存無法從上海博力拿到全部款項,稱中國一冶上海分公司并未結清。
王兆存在忍無可忍之下,2012年中國一冶和上海博力,希望判令兩家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款114萬元。今年初,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應由被告上海博力支付給王兆存114萬元。
可是,王兆存為了中國一冶上海分公司,私下與上海博力簽訂了協議,協議內容是王兆存不得向上海博力索賠。
7月10日,中國一冶法律事務部史志軍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項工程牽涉到與上海博力還未結算完。王兆存與中國一冶并沒有發生合同關系,要也是上海博力來中國一冶。當《投資者報》記者提出何時完成與上海博力的結算。史志軍稱詳細情況要問上海分公司。截至截稿,記者并未得到回復。
對于王兆存來說,官司是勝訴了,可是依然沒辦法拿到應得的工程款。
層層轉包埋隱患
在該項目之前,王兆存經常給上海二十冶勞動服務公司(后改名為“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勞動服務公司”)接活。兩者之間沒有什么合同關系,但是上海二十冶勞動服務公司會把工程交由王兆存去談,去實施,自己就可以拿工程款幾個點的中介費。中國一冶法務部史志軍也向《投資者報》記者確認,王兆存一直代表上海博力來的。
“行業內都是這么做的,作為個人很難直接接到工程,因此只好依賴于勞務公司。”王兆存說。
該工程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顯示,分包工程是上海市寶山鋼鐵股份不銹鋼分公司廠區內的高爐煤氣綜合利用暨熱點聯產項目建設工程。承包人是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包人是上海二十冶勞動服務公司。該工程的開工日期是2007年10月12日,竣工日期為2008年3月31日,分包合同價款金額約487萬元。
王兆存告訴《投資者報》記者,按照協議,在工程竣工后,中國一冶就會把工程款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扣取六個百分點后,就把款項給到自己。可是中國一冶給了一部分錢后,就沒有按照協議給勞務公司剩余的款項,以種種材料無法符合等莫須有的理由進行搪塞。
按照勞務工作的情況,王兆存應該向勞務公司要,勞務公司再向中國一冶要。不過勞務公司顯然把責任推給了中國一冶。
記者撥打上海博力勞務經營部長張茂久電話,張茂久表示,此事要直接找王兆存,跟自己沒有太大的關系。
拖欠工程款沾官司
可是由于王兆存沒有與中國一冶簽訂直接的合同關系,因此,王兆存要直接找中國一冶要錢也是難上加難。王兆存只能與上海博力協商,以上海博力的名義向中國一冶要錢。
史志軍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公司與王兆存沒有發生合同關系,因此從合同的角度,不可能無窮往上追溯。責任主要看誰是簽訂合同的主體。
2011年,上海博力甚至發函給中冶紀委,稱與中國一冶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寶鋼股份不銹鋼分公司高爐煤氣綜合利用暨熱電聯產項目分包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已于2008年4月份全部施工結束并交付使用。可截至今日,該公司仍以各種莫須有借口拖延時間并不予結算,導致我單位所欠該項目工人工資及材料款項約100萬元左右至今也無法與之結清。目前,不斷有人找到公司,強烈要求盡快支付所欠款項。我單位強烈要求貴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盡快督促辦理結算支付工程款。
“可是之后中國一冶還是不予理睬。”王兆存說。
史志軍表示,該項工程與業主的結算已經完成了,但是與勞務公司的結算還沒有完成,工程的結算比較復雜,牽涉到人工、機械設備以及材料等等的分歧。
不過對于具體哪些內容有分歧,與勞務公司何時可以結算完成,史志軍表示不了解具體情況,將聯系上海分公司同事。截至截稿,中國一冶上海分公司并未聯系記者。
在忍無可忍之下,王兆存尋找法律途徑。
在打官司之前,王兆存不得不尋求博力公司的幫助。“由于沒有與中國一冶簽訂合同,所以在中國一冶的同時,是需要勞務公司的支持的。”王兆存說。
但是,勞務公司的支持也不是無條件的。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要求與王兆存先簽訂協議書,上海博力同意王兆存以實際施工人名義將上海博力和中國一冶列為共同被告訴訟至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同時表示,王兆存不得以法院的判決文書向上海博力申請執行工程款。
論述了開展工程審計工作對施工企業管理的現實意義,結合工程實踐經驗,針對項目管理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介紹了工程審計的相關內容和方法,以提升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水平。
關鍵詞:
工程審計;項目管理;施工合同;成本控制
0引言
施工企業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審計,要從工程投標、組織施工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包括對經濟效益、內部控制、經濟合同等內容進行審計,以實現促進項目部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管理效益的目的。根據工程項目管理具備施工工期長、管理跨度大、工程造價相對高等特點,工程項目審計應進行項目前期審計、過程審計和竣工審計三個階段,各階段審計相應內容如下。
1施工企業建筑工程前期審計
建筑工程的項目前期審計,主要是對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及施工管理的各項制度進行審計,找出項目管理的薄弱環節,為后續工程施工管理創造條件。
1)審計合同簽訂情況。是否簽訂了各項項目施工合同和勞務合同,相關內容是否完整,責、權、利約定是否明確,是否具有承包資格等。
2)審計項目工程施工準備情況。施工圖是否進行會審,施工組織方案是否先進合理,現場施工隊伍和機械設備的配置能否滿足工程需要,項目部人員的崗位設置、員工專業素質是否符合項目管理要求,專業結構是否合理等。
3)工程預算編制審計。是否編制了建筑工程項目標后預算、費用預算,編制依據是否充分,內容是否完整合理。
4)項目管理制度建立。是否建立項目預結算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質量安全管理、分包管理等管理制度,各項制度是否完善。
5)工程施工相關手續辦理情況。項目施工許可證、外經證等相關手續是否及時辦理。
2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的審計
工程施工過程審計,應主要圍繞項目施工成本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對工程項目的過程跟蹤和監督,找出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項目管理水平。
2.1對項目成本控制審計
通過審核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等成本要素,找出項目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相應管理措施和建議。
1)定額人工費的控制情況審計。審計相關資料及數據是否真實、準確,預算定額套價或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將其他費用計入人工費,使人工費加大。
2)定額材料費控制情況審計。材料費是項目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審核材料消耗是否按定額消耗量控制,實行限額領料,材料實際使用量與預算定額材料消耗量差額是否合理,材料采購、管理等手續是否完備,有無不合理的損失與浪費現象,余料是否進行盤點,周轉材料是否按規定合理分攤。
3)定額機械使用費控制情況審計。機械臺班統計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施工機械使用是否充分高效,費用攤銷是否準確、合理。
4)直接費和間接費控制。審計工程直接費、間接費的支出是否有嚴格流程控制,有無違反規定亂進成本的現象,費用攤銷是否合理。
2.2質量、安全、工期實施情況的審計
審計施工進度是否按施工組織方案進行,有無違規操作導致的質量安全事故,造成項目成本的虧損。
2.3實施項目管理制度情況
審計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嚴格貫徹實施,是否流于形式;對分包工程能否進行有效管理,有無因項目人員管理不善造成返工、窩工等情況,影響了工期和成本等。
2.4對工程預結算的審計
各工程結算收入支出是否真實,工程結算簽字流程等是否符合相關制度,驗工計價是否及時合理,相關簽字手續及資料是否完備,有無拖欠工程款情況。
3對工程項目的竣工審計
竣工審計主要是對項目經營狀況的結果進行審計。通過對建筑工程的工期、安全、質量、成本等方面管理進行全面審計,從而對項目負責人的管理實績作出有效評價。
1)應在工程完工后,對項目上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實。
2)審查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指標及內容具體實施情況。
3)項目是否按期交付,是否辦理竣工結算相關手續。
4)過程中有無質量安全事故,并分析其原因。
5)施工期間各項管理制度執行及費用控制情況。
6)費用成本等是否有重復或漏預提情況,造成項目成本失真。
4對建筑工程項目審計的體會
4.1對企業中虧損項目進行審計
由于項目成本過程控制不嚴、費用支出較大、管理不善等問題,導致工程項目出現虧損,應在成本核算中及時發現,審計工作應以成本組成客觀真實為基礎,以檢查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為切入點,找出成本虧損的主要原因,對項目現場管理進行客觀評價;同時針對性的提出審計管理建議,增強企業各管理層成本管理意識。
4.2以項目成本和費用控制為主要審計目標
在工程結算收入基本確定的情況下,工程項目重點審計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安排,人、材、物的供應,施工機械的配置等關鍵因素:首先要加強對分包項目的審計,目前各企業的施工管理現狀是:項目分包較為普遍,而且有些項目分包工程量較大。其次要加強對項目合同的審計,重點審計合同或協議的簽訂、補充、變更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授權范圍及工作流程進行。再者要加強對項目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的結算單價的審計,評價其定價程序是否完善,是否能及時掌握當前市場價格的變動情況。
4.3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全面深入的審計
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素質難以達到進行工程全面的審計要求,而對影響項目成本的施工組織方案、材料采供、施工機械的配置、勞務及工程分包工程成本等重要因素的審計,如沒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參與,很難達到要求的審計深度。因此,審計部門應組織工程技術、合同預算、材料供應等多專業人員參與,進行項目的全面審計,才能達到較好的審計效果。
4.4對分包項目的審計
由于現階段工程建設速度加快,項目分包工程相對較多。對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的管理,容易出現相關問題和漏洞,施工項目常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如工程款超付,漏扣材料款等,針對以上問題,在工程審計中應關注對分包工程及其合同管理的審計,重點審查分包合同的簽訂:審查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對分包工程合同中的相關單價、數量、工程總造價、質量、工期、結算方式及其違約責任等是否進行明確約定。另外,要加強對分包工程的過程管理:對分包單位的相關資質是否進行了審查核實,合同履約過程中對分包項目計價結算、安全質量等是否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相關條款的辦理。
4.5對在建工程審計
在工程審計中,對在建工程的核算是否規范,未完施工手續是否完備,是否用在建工程人為調整項目成本,導致工程成本的不實。針對以上問題,在審計時要嚴格審核該在建工程所列項目的真實性,對未完工程盤點,審核工程報量是否符合實際完成的工程形象進度,以確保工程成本的真實性。
4.6工程項目結算收入具有不確定性
1.1.分承包商選擇不規范,總、分包間合同關系不清所謂“分包工程”是指建筑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因市場需要或工期原因,或施工單位專業資質限制,往往需要將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的分項或分部工程。總包工程中的一部分,一旦質量、進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會對總包單位的總體質量、進度、信譽帶來很大影響。建筑總承包單位在遇到工期緊,總包單位往往對分包商的資質審查不嚴,或者流于形式,難以全面考察分包商的實力、以往業績,在選擇分包商的程序上過于簡單。有的小項目干脆就直接指定、委托,沒有進行實地考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都明確規定,總承包單位與分承包單位是平等的合同關系,但有些總承包企業為了盲目追求進度,依賴自身的特殊身份,高高在上,僅與分承包單位口頭協議,分包商也勉于其難,缺乏合同概念。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技術要求、工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驗收標準都沒有明文規定,導致總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質量難以控制,現場難以管理,進度難以要求,更有甚者會造成嚴重的質量后患。
1.2.工程質量低劣:主要表現于材料質量和施工管理、質量監督等方面。
(1)分包方材料質量問題,以次充好,影響工程質量: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其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選用不當,都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甚至造成質量事故。分包商為了獲取最大利潤,在材料選擇上以次充好,魚目混珠。有些材料性能上相近,但品質價格上相差很遠。如防水涂料:油性和水性的,結果相近,但價格相差很大;如鋁合金門窗,同樣的樣式,但材料壁厚或合金品質不同,價格懸殊也很大;如鋼筋性能檢驗結果合格,但生產廠家的不同,其質量和價格也相差很大;如膠合板幾乎相同的板材,但執行新標準(環保)的和執行舊標準的價格就差別懸殊。材料要求不明確可能使總包方付出了成本,對材料質量把關不嚴、質量等次要求不明確,分包商以次充好,對工程質量都會留下隱患。
(2)總包方質量檢查、監督不力,分包商施工不規范,埋下質量隱患:其一,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對分包工程質量檢查不嚴或者疏于管理,錯誤地認為工程質量是分包單位的事。其二,分包商因利潤空間小,為降低成本、減少開支,在施工中不嚴格按規范施工,借總包方管理不嚴之機混水摸魚,將規范置之度外,這樣必然會留下質量隱患。其三,一些總包單位分包程序不完善,對分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審核流于形式或者干脆不審核,對隱蔽工程的驗收沒有嚴格的程序,分包商就會借機在質量管理上放松,在施工工序環節上把關嚴格,常此下去,必然會在施工過程中留下質量隱患。
(3)分包方掛靠、多級分包是影響工程質量的禍根:施工資質等級是綜合評價施工力量的資質條件。其一,一些承包商為了照顧某些關系或故意壓低成本,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分包方;其二,分包方為了獲得工程,“掛靠”于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支付管理費用;加之,監理方或總包方監督不力,使不具備資質者蒙混過關,這種因利益驅動掛靠、多級分包,層層剝皮致使施工人員水平低下,管理人員技術力量不足,機械化、專業化程度低,這一切勢必會影響工程質量。
1.3.建筑工程系統性強,施工交叉問題多
建筑工程是一個涉及多個分項的多分包方參與的系統工程。總包單位若整體計劃缺陷,工作面沒有創造出來,協調力度不夠;分包方人力、物力投入不足,人員、機械周轉不及,管理不善,都會影響工程的順利進展。分包方僅從自身的分包管理角度出發,節約自身成本,忽略項目的整體性,導致總包方與分包方以及分包方之間交叉問題不斷。主要表現在:文明施工逃避責任,第三方造成的不管;生產質量推卸責任,他方污染不修;工具和材料、工作面獨占使用。在合同約束方面,考慮欠佳,沒有通盤籌劃,沒有明確關鍵工作的時間和工期,一方面,分包發包工期界限不清,施工人員磨洋工;另一方面,其它分包商因工作面無法展開,提出索賠,無法進行流水作業,一旦關鍵線路出現了延期,勢必會影響整個工期計劃。
1.4.雙方權利不均等,總包商回避履行義務
一般來說,總包商由于自身的地位優勢,較容易逃避義務,一般是在合同條款對總包商的約束效力不夠。由于總包方和分包方權利關系嚴重不均衡,合同中掌握著絕對的主動權,在這種情況下,總包商通常會將自身的義務推卸到分包方,逼使分包方無條件接受。而分包方處于被動地位,為了獲得項目,草率簽訂了不平等協議,總包方逃避了本應承擔的相應義務。對分包商來說,由于總包商逃避義務,從而無形中分包商增加了成本。由于分包商長期處于被動的、劣勢地位,本應很微薄的利潤也不能及時拿到,分包商與總包單位會經常性地陷入矛盾之中,必然會影響工期和質量。
2.措施與對策
2.1.選擇有良好信譽的分包商,合同中明確總、分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平等的合同關系
對策:作為總承包單位在選擇分包企業時,首先應選擇符合專業資質要求的施工企業分包是首要條件;同時,必須對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分承包企業以往的業績、社會信譽進行全面綜合考察,借鑒以往與總承包單位的合作信譽。一般來說,可以選擇2-3家進行綜合比較確定,隨后,總包單位應與分包單位簽訂一份明晰權利、義務、驗收標準的合同或協議。不論總、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如何?以往合作的情況如何,都不能利用口頭協議代替分包合同,而且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范圍,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工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驗收標準等等,同時,明確對分包企業的現場質量監督、安全檢查,這樣權責明確,目標清晰。總承包企業也要放下架子,一定要明確自己與分承包商是平等的合同關系,決不能高高在上,用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總承包方決不能向無分包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業分包工程,禁止多級分包和資質掛靠。
2.2.工程質量差
對策一:針對分包商材料以次充好的問題,需在合同中詳細指明材料品質、品牌、性能參數等,監理方和總包方必須在現場嚴把材料關。總包方應關注材料性能和市場信息,建立一套完整地材料檢驗和驗收體系;對主要材料可以總包方直接供應,堵住分包商的鉆材料質量的空子,實行工程的動態檢查,確保材料質量。
對策二: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長、參與單位多、交叉作業多及不確定因素多,參與工程的各分包方之間易出現矛盾,工程越復雜,分包方越多,工序交叉矛盾就越多。總承包方必須科學、有效、合理地協調各方關系,避免各種矛盾激化,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對策三:針對分包商施工質量不規范的問題,可以采取動態檢查,研究質量缺陷、分析原因,制定改進計劃,跟進監督,嚴格執行合同,實施和敦促承包商改進。
對策四:總分包單位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對分包工程進行全面技術交底,審核分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批準《施工方案》,批準方案時一定要滿足設計圖紙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滿足總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要嚴格檢查關鍵線路上的工序、工期需要是否滿足總工期要求,是否滿足各分包項目的要求。對不盡合理的方案要及時整改完善,待完善后進行重新審查認可后,方可正式開工。
對策五:針對由于分包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力量低下,采取對策是在合同詢價階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資質和施工、管理人員的技術力量,可采取樣板工程法,實地考察,防止分包方低劣素質人員進入;總包方要堅決督促分包商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及時分析存在問題,及時更換不合格施工、管理人員,保證工程質量。
2.3.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工期、質量雙目標的實現
對策一:建設工程的復雜性和系統性,決定了從事建設工程的管理也必須實行嚴格的動態管理,跟進項目全方位管理。只有動態檢查,才能控制進度,檢查進度不應僅局限于完成的工程量上,還應包括分包商的人力、設備投入、材料供應、工作面展開,實際進度與工程計劃的偏差,以及應對偏差的策略及關鍵線路的進度情況,才能落實進度目標。
對策二:總包方的建設工程生產具有連續性,而分包方僅僅承擔了工程的某一部分的工作,總包對分包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計劃,妥善安排后續工作,以免分包商因非自身原因的工期耽誤,向總包方提出過多索賠。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 職稱:________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職稱: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共5頁,當前第1頁12345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共5頁,當前第2頁12345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共5頁,當前第3頁12345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
關鍵詞:項目虧損;審計;防范措施
一、開展虧損項目審計的必要性及意義
施工企業項目虧損,具有諸多方面的原因,開展虧損項目審計,必要性及意義主要如下:
(一)查找虧損原因,制定減虧扭虧措施
通過開展虧損項目審計,能夠核實項目虧損情況,量化虧損金額,查找虧損的主客觀原因,剖析具體原因形成的緣由,對客觀原因產生的虧損,認真研究總分包合同,有針對性的制定虧損治理方案,通過索賠變更、分包清算等增加項目收入,降低項目成本,達到減虧扭虧目的。
(二)界定虧損責任,為追責提供依據
通過審計,核實了虧損原因,結合虧損產生的原因和環節,根據崗位責任制及其他相關規定,界定虧損責任,對因主客原因造成的虧損或損失,有依有據地提出追責建議,嚴肅問責,針對違法事項,按程序移交司法機關處罰。
(三)總結施工經驗,提升項目整體管理水平
虧損項目審計結束后,通過召開分析總結會,編寫虧損項目總結專題報告,通報項目虧損金額、虧損原因、管理存在的漏洞、違法違紀及處理情況,以及治虧扭虧情況經驗總結,對其他項目起到防微杜漸作用,警示其他管理人員要恪守職責、忠于企業、廉潔自律,對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利具有借鑒作用。
二、項目虧損原因
同一標段的施工項目,有的盈利有的虧損,盈利的項目整體管理水平較高,管理人員責任心強,然而虧損項目大都存在管理水平弱,內控建設缺失,項目虧損既有客觀上的原因,也有主觀上的原因,根據虧損項目審計,分析歸納項目虧損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低價中標造成虧損
施工企業市場競爭激烈,時常存在“僧多粥少”的局面,在經營任務壓力和市場份額驅動下,企業為了中標,只能采取降造的方式低價中標,加之總包合同常常存在不平等條項,項目虧損在所難免。
(二)投標決策程序不規范
公司違反“三重一大”未經集體決策程序投標,或雖集體決策但標前編制的工程施工調查報告內容簡單,測算的成本及利潤率不準確,影響投標決策的正確判斷,造成中標簽訂合同后就形成虧損。
(三)施工工期延長
在施工過程中,因業主征地拆遷進度緩慢,地方政府配合不力,施工干擾大,或因業主資金不到位暫停施工,引起施工進度嚴重滯后,如業主同意延長工期,項目管理成本、各種窩停工補償費用也大大增加,業主相應補償費用低于投入的成本,大大降低了項目效益;如業主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工期,將增大人力、物力及設備投入,趕工費用大大增加,增加的費用侵蝕了投標的利潤目標,項目最終形成虧損。
(四)施工組織不力
組建項目部后,未認真組織編寫施工方案,或編寫施工方案不能指導現場施工,未對施工方案進行優化和經濟比選,施工專項方案過于保守,增大物資設備投入而增加項目成本;責任成本下達依據不充分,項目部未層層分解責任成本,導致施工組織過程中成本失控。
(五)招標程序不規范
施工企業大多實行精細化管理,但因人為因素加之利益關系,項目部對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物資采購、設備租賃方面,違反公司規定采取邀標或議標方式對應公開招標的項目進行招標,或指定分包單位、供應單位,有的存在圍標中標情況。這樣的中標單位進場后常常提出不合理要求或以停工、停供要挾搞退場經濟增大項目成本。
(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較多
安全是企業生存之根本,質量是企業生存之保證,項目部安全質量控制不力,如發生嚴重的安全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工程返工,項目賠償費用及返工費用大大增加項目成本,嚴重的還造成企業停標,給企業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
(七)合同管理不規范
合同簽訂后項目部未認真落實交底,或交底工作流于形式,未認真理解合同主要條款,執行合同不力,特別是對勞務合同中合同的條款,不認真履行,造成應扣未扣或漏扣現象非常普遍,錯誤套用單價時常發生,未對分包隊伍主要材料節超進行核算,造成材料鋪張浪費嚴重。
(八)機械設備管理能力不足
機械設備占工程總成本比重較大,且難于管理,編制的機械配置計劃不能很好地滿足施工需求,機械運轉記錄和油耗記錄不實,單機核算只是應付檢查,機械使用率嚴重低下,閑置率較高,項目機械使用費占用較高。
(九)專業分包管理失控
項目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專業分包管理失控。項目部對專業分包疏于管理,思想上還停留在包而不管上,對專業分包隊伍的成本漠不關心,專業分包隊伍采購的材料未進行監管,機械設備及人員進退場未進行動態管理,專業分包隊伍管理人員素質及能力不足,造成管理混亂,成本大幅上升,造成專業分包隊伍虧損(或未達到理想利潤),因此,專業分包隊伍以各種理由提出高額補償費,達不到目的就采取停工威脅等手段,迫使項目部給予高額補償,必將造成項目較大金額的虧損。
(十)內部控制薄弱
項目部內部控制建設不健全,部分關鍵崗位人員配置不齊,加之管理人員責任心缺失,部分項目領導凌駕于內控之上,查手干預招標事項等;收方計價混亂,部分管理人員虛開、亂開機械臺班和計日工套取現金發放獎金,或私分公款等違法違規事件。項目管理混亂也是虧損主要原因之一。
三、防范項目虧損的措施
項目虧損既有客觀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觀方面的原因,總之,虧損原因多種多樣,如何防范項目主觀方面造成的虧損,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狠抓招投標管理工作
施工企業一方面要加強投標管理工作,應做好投標決策,公司主要領導要把好投標關,認真搞好標前成本測算分析,對利潤低下,或只能保本的項目堅決放棄,多投利潤率高的項目,盡量不投利潤率低的項目,從源頭上杜絕中虧損標;另一方面加強內部招標管理工作,加強對主要物資實行集中采購,機械設備集中租賃方式,降低項目成本,以及加強勞務分包招標工作,擴大范圍選擇施工能力強、資金雄厚的信譽良好的施工隊伍,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各種形式的補償。
(二)把好項目經理選用關
推行項目經理競聘上崗,完善約束和激勵機制,建立定期考核制度。項目經理是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力量,通過內部承包責任書的簽訂,規范項目經理的權責,獎勵與處罰,對不稱職、素質差、責任心不強的項目經理堅決撤換。同時機關各部門要加強過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偏。選好用好德才兼備的項目經理,是防范目虧損的重要一環。
(三)重視經濟活動分析考核工作
項目經濟活動分析,能客觀地反映一定期間內項目整體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能綜合評價項目在資金使用、材料消耗、機械利用、驗工計價、潛盈潛虧、債權債務、合同管理、各項扣款等,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堵塞項目管理漏洞,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監管項目一種手段。因此,公司應重視該項考核工作,加大對經濟活動分析各項數據的復核,堅決制止項目部對經濟活動分析的數據編造、提供虛假數據應對檢查的情況,促使項目客觀、真實地反映項目日常經營活動,規范項目管理行為,加強成本管控,提高項目盈利能力,防止項目因管理失控面出現較大虧損。
(四)加強分包隊伍幫扶工作
分包隊伍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項目部應從技術上加強分包隊伍指導,關心分包隊伍成本狀況,了解分包隊伍盈虧點,幫助他們分析總結施工經驗,必要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升分包隊伍管理水平。只有分包隊伍成本降低了,存在利潤空間,才能減少經濟糾紛,項目成本也相應降低,達到雙贏目的,培育打造核心層分包隊伍,促進企業和諧共同發展。
(五)嚴肅追責程序,強化責任追究
應根據審計結果,對相關人員在工作職責工范圍內,未履行或未正確職責,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相關規定,造成項目虧損或發生違紀違規等現象應負的責任進行界定,并對主觀原因導致的項目虧損,分清主要責任、主管責任、分管領導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對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的責任進行追責。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工程造價;有效控制;投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結算
本文主要從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和竣工結算階段三個階段對如何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進行了分析、闡述,對如何控制好施工階段的造價提出了個人的見解和主張。
1、招投標階段的造價控制
現階段招投標主要以甲方給定的工程量清單計價為主,施工企業再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根據擬定的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在合理有效的范圍內進行報價,此階段造價控制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1進行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是為了充分了解施工現場附近的資源、人力、物力等情況及現場勞務、材料、設備等價格實際情況,報價要做到心中有數;
1.2制定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及工程踏勘了解到的現場具體情況,合理制定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施工方案的確定將直接影響企業成本控制,只有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每個工程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對各種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上、經濟上的對比分析,從中選出最合理的方案,以達到資源最佳配置和組織,從而降低工程造價。如土方工程,可以使用的機械很多,必須經過計算認真選擇最經濟、合理的施工機械,才能達到最佳的經濟效益。
2、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
由于此階段合同價基本已經確定,因此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顯得尤為重要。施工階段是人力、物力、財力消耗的主要階段,此階段工程量大,受施工周期、政策變化、材料和設備價格、市場供求等等因素影響較大,因此要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就要在工程施工階段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和監督職能,從而加強對工程項目建設的全方位、全過程造價的有效控制。
2.1制定工程造價控制目標
工程項目在施工前應制定本工程的造價控制目標,并進行造價控制目標的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分部分項工程中,制定每個分部分項工程造價控制要點、控制策略,并在控制工程中定期進行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值與實際值的比較,找出偏差原因,當目標值和實際值偏差較大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證工程造價控制目標的實現。
2.2有效控制工程變更
在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中,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般變更量比較大,因此必須加強工程變更管理,進行有效的控制,變更盡可能在甲、乙方的圖紙會審、設計院的技術咨詢中予以消除,才能使工程造價得到有效控制。對于有分包工程的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分包工程變更的管理,以免由于分包工程價款的控制不當影響最終總造價控制。并且應該在工程變更確定后的14天內提出具體的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請監理工程師予以核實;監理工程師應在14天內予以核實,監理工程師若在14天內無正當理由未予確認,從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送達之后的14天后視為此報告已經被確認;變更工程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2.3嚴把材料價格關
材料價格是影響建設項目成本控制的重要因素,嚴格控制材料價格是降低造價的有效手段。對進場材料要根據企業合格分供方花名冊上選擇質優價廉的材料,并簽訂材料供求合同,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基礎上,嚴把材料價格關,力爭把材料價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對招標時規定品牌的材料也要加以控制,注意實際施工采購的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是否與投標時一致,在這過程中一定做好記錄,如果不一致不應給予進場,如果進場時忽視了,那么在結算時進行調整就會出現扯皮。
2.4嚴格審核施工圖預算
在工程項目施工中,現場造價管理人員要及時對現場已完工程量與投標中的工程量進行對比,發現工程數量有誤,應及時提出,防止結算時出現扯皮現象。對于預算超出相應概算的施工圖設計部分,要加以詳細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時與項目負責人溝通,對工程造價實施動態控制,確保造價控制目標的實現。
2.5擇優確定專業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選擇的好壞關系到總承包單位最終造價控制目標是否能夠實現,在選擇分包施工單位時,除了考慮分包企業的工程業績、企業資信情況和技術裝備外,還要考察分包單位是否在類似工程中采取了有效的造價控制措施,并應簽訂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合同條款越具體越好,能事先預料到的問題,都應在合同中明確,且語言應嚴密精練,雙方權利、義務分工必須明確,工程索賠條件清楚,合同價款的調整的比例以及如何進行調整都應有明確的規定,以免在以后施工過程中引起工程價款結算糾紛。
3、竣工結算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
在竣工階段,應按有關規定編制竣工結算報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是項目建設施工全過程的最后一個程序,施工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完整地編制好竣工結算報告,所以竣工結算對整個工程的造價控制是至關重要的。
3.1及時進行資料收集
竣工資料通常包括竣工圖、施工技術資料、竣工結算書、合同變更、洽商、會議紀要、往來信函等。及時收集各種竣工資料、做好竣工結算,在施工中應及時收集和保管好各種資料,除了工程技術資料、安全文明施工資料外,各種設計修改補充聯系單、現場工程簽證單、業主或監理人認可的施工方案等,都要及時收集整理。
3.2索賠工作不可忽視
索賠工作應該是全部竣工結算的內容之一,施工企業應該重視索賠的方法和時間。當工程施工中出現了合同內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會因素等引起工程發生事故或拖延了工期,施工企業應及時收集文字依據,認真分析,提出索賠報告,要求追補損失。
3.3及時收回拖欠款,加強資金周轉
工程竣工結算通過后,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收回工程款,避免由于拖欠工程款造成企業的資金運轉不良。一般情況下應該在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核通過后的28天內甲方應該支付工程款,否則可以簽訂延期付款協議,對未付款而又不簽訂還款協議的工程,通過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以增加對業主的壓力,增加工程款的回收力度。
結 語:由此可見,工程造價的控制與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管理,任何環節都缺一不可,為了實現預期造價控制目標,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只有對建筑工程進行全過程造價控制才能達到目的。因此,施工企業在注重招投標、施工過程及工程竣工結算的同時,應立足現場管理,從實際工程情況入手,強化全過程控制,不斷探索降低工程成本的方法,積累經驗,以提高施工企業的工程造價管理水平,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