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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小學音樂合作教育存在的問題
(一)音樂合作教學是單純的模仿,還是為獲情感體驗。
由于教師對音樂課程的價值理解存在嚴重偏差,長期以來,教師在進行合作音樂教學的時候過于注重學生的模仿,單純地認為唱得像就是唱得好,只是進行加強合作、學會合作的說教與訓導的形式化合作學習,無視合作學習的內容,使學生陷入為合作而合作的怪圈。在音樂合作教學中,音樂與合作是互為基礎,互為前提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外一方而單獨存在,音樂合作教學要在模仿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學生音樂感知能力的培養,不斷溶入各種音樂審美、體驗、探究活動,才是名副其實的音樂合作教學,才能潛移默化地培養和發展合作能力,使學生在音樂合作教學中獲得一個美好的情感體驗。
(二)音樂合作教學是為了練“合作”,還是為了學“音樂”。
音樂合作教學,強調合作,但是更加尊重音樂,在合作教學中融入音樂審美,尊重學生對音樂的感知和體驗,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才是合作教學的目的。比如不少老師單純地追求教學課堂形式的新穎性,而不充分考慮教學任務和教學內容,濫用合作教學。對于能夠利用傳統教學完成的學習任務,花費大量課堂時間合作探究完成,對于不符合用合作教學形式表現的內容也牽強地使用合作教學,這樣易使學生產生合作疲勞,喪失對音樂合作的興趣,同時也不利于學生審美情趣的培養,音樂感知力的提高。
二、音樂合作教學如何發揮最佳教學效益
(一)重視異質分組,實現均衡競爭。
任何人都有渴望獲得他人肯定的心理,特別是獲得能力比自己強的人肯定。要促使音樂合作教學發揮最佳效益,就要讓學生在競爭中獲得肯定。進行異質分組,實行組內合作、組間競爭的模式,使學生在競爭中激發潛能,獲得肯定,培養音樂學習的興趣。異質分組,簡單來講就是根據學生音質、音色的差異,音樂基礎、音樂思維的差異進行有目的的分組,使各小組之間實力均衡,音樂水平懸殊不至過大,從而充分調動學生的參與積極性,發揮合作協調能力,達到合作教學的效果。如果單純只按照姓名、學號或者座位號進行簡單分組,有可能造成各組之間實力懸殊過大,不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熱情和發揮主觀能動性,使合作教學失去原有的意義。
(二)以全體學生為中心,實現全體進步。
合作教學的目的不是為了追求少部分學生的突破性進步,而是在整體協調合作的基礎上,促進每一個學生的進步,從而更好地實現音樂合作。教師在合作教學的過程中,除了要重點培養對音樂有良好感知力、有良好音樂天賦的學生,激發他們的音樂潛能,同時也不能忽視對音樂能力欠缺甚至五音不全的學生的音樂能力的培養。要以音樂合作教學為載體,培養每個學生的合作精神合作意識,激發他們學習的信心,提高其對音樂學習的興趣,使每個學生都真正地參與到音樂合作中來,實現音樂教學的良性循環。
(三)科學安排合作時間,創設美感合作空間。
音樂合作教學不同于其他的合作教學,它要保證過程的完整性和流暢性,這就要求老師在組織合作教學之前,要事先對合作教學流程、合作教學時間、合作教學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做一個事先的預估,避免時間利用不當造成合作內容不能完成或者時間過于充裕導致同一合作內容反復進行。合作空間上,要打破傳統的“秧田式”合作隊形,勇于嘗試各種站隊方式,比如梯形、圓形、風車形等。新穎的站隊形式拉近學生之間的距離,便于互相交流,同時也激發小學生的音樂學習興趣,增強合作音樂教學的藝術效果。
(四)強化教學手段的融合,促進教學目標的實現。
音樂合作教學不必拘泥于傳統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模式,要勇于在打破陳規的基礎上加強創新,整體、優化各種有效的教學方法,使音樂教學能夠更好地開展。音樂課程教學目標的多重性決定了教學方法的綜合性,在此基礎上,音樂合作教學必須在尋求與其他教學方法合作的過程中取得突破性進展。比如在合作表演的基礎上讓學生寫出或者畫出自己的真實體驗,充分調動學生多感官、全方位的感知,使其對音樂有一個相對完整的理解,甚至可以讓學生利用簡易的工具創設出“真實的”音樂環境,使學生在模擬的音樂環境中能夠更好地調動情感,發揮自身優勢,促進合作教學的完成。
三、結語
《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在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被提出,強調了音樂合作教學對培養學生的音樂審美情趣和音樂學習興趣的重要意義。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質教育,離不開對學生團體意識、合作意識的培養。美國著名教育評論家埃里斯和福茨在《教育改革研究》中這樣描述到:“合作教學如果不是當代最大的教育改革的話,那么它至少也是最大的之一”。實踐已經證明,音樂合作教學對于提高學生的協調合作能力、審美情趣、活動參與性和活動積極性以及改善人際關系大有裨益,因此教育工作者應加強對音樂合作教學的研究,并積極指導實踐,使音樂合作教學對人才培養發揮更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對于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而言,無論是實踐還是研究都較為薄弱,對其開展的現狀、問題和發展等方面的研究基本處于空白。本論文的意旨,一為反映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實踐和研究的現狀;二為反思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存在的問題,探討其發展方向,為更好地促進中小學音樂教學開展提供理論參考。
一、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的回顧
目前關于我國中小學音樂課堂觀察和評價的研究文獻還十分缺乏,內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關于課堂觀察和評價的標準和原則
有學者認為好的音樂課的標準是:強調音樂學科特點,以音樂審美為核心;實施雙基教學,將其融入音樂實踐中;教學中應體現內容與形式的有機結合;改變學習方式,關注主動參與、勇于探究和交流合作;適當地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王安國教授則指出:從總體上說,一節成功的音樂課,是以音樂課程價值、目標的實現為標準,其選材、流程及方法、手段符合音樂學科特點和學生接受心理,體現科學的教育理念,能給學生帶來審美體驗的愉悅和心靈洗禮,同時又能使學生獲得或積累一定的藝術修養。
對于音樂教學觀察和評價原則,有研究認為:應本著指導、激勵、調控、促進的原則,淡化評價中給教師定論的成分;另有文獻提出評課應依據《音樂課程標準》來實施,提出導向性、科學性、整體性、可操作性四點原則。
2.關于課堂觀察和評價的內容和環節
綜合相關研究來看,關于音樂教學的觀察和評價的內容集中體現在“教”與“學”這兩條主線上。教師方面包括:教學內容、教具準備、教學設計、教學方法和手段、組織教學能力、教學儀表、教師本身素質(范唱、伴奏等);學生方面主要包括學生興趣、主動參與、綜合能力培養、課堂氣氛、學生收獲與審美體驗、創新思維培養、個性能力的發展等。
從環節來看,對音樂教學的評價包括教學準備的評價(備課是否充分)、教學的導入評價等。還有研究提出從“情感態度價值觀”、“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三個維度目標,對音樂教學進行綜合性評價。
3.關于評課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音樂教學評價存在的問題,包括評課形式化、評課平庸化、評課極端化,對于這些問題,應樹立正確的評課觀念,建立“捉蟲”的音樂評課模式(“問題蟲”——問題和缺點、“螢火蟲”——優點和閃光之處),以及在評課中反思自己的教學等。另有文獻認為,音樂評課中存在著隨意性、為評課而評課、評課多“研究教”而少“研究學”的問題。其對策為,擺正角色、樹立新的評課思維方式以及改變方法、促進音樂評課方式轉變(課前交流、聽課思考、課后反思)等。
從檢索的文獻來看,有關音樂“教學評價”的更多文獻實則為學生學習的評價(包括學習效果和成績的評定),因這方面不是本文研究的內容,故此不進行考察。
其他方面的研究還有:關于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實習評課的探討——認為應加強高師音樂教育實習評課的指導,提高學生教學能力和教學分析能力;音樂教育實習評課應把握“情感與角色”、“感性與理性”、“目標與手段”的關系,并提出“歸納”、“演繹”、“探究”三種具體的評課模式。
另有文獻對高等院校音樂教育專業鋼琴課評價進行了分析,從教學評價的必要性、評價的基本原則、評價內容與要求、評價體系的建立等方面進行了切入。
總的來看,當前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和評價研究的問題和不足,除了文獻缺乏和研究深度有限,還表現在從教學活動觀察和評價工具、方法的推出來看,以改進課堂教學行為來開發和應用課堂觀察技術與診斷方法的研究還十分薄弱,相關研究還處于基層性、個別化探索階段,真正有效、得以認可并實際推行的觀察和分析工具幾乎沒有。
二、對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的反思
1.專業分析和研究的缺失及介入
從中小學音樂教學傳統課堂觀察的實踐來看,其更多地與形式化和功利化聯系在一起,發生于新教師入職階段及對教師的常規考核、評比中,并主要體現為公開課的形式。這種“觀察”更多與激勵性評價相關,而對課堂的專業化分析和“研究”則較為缺乏。
當前,在中小學音樂教研活動中,觀察課堂的行為基本采用傳統的看課、評課方式,它將注意力主要用在“看”上。“看”教師的教學目標是否達到、教學設計是否合理、教師的教學態度等諸多方面。觀察前通常沒有明確的研究目標,而著重于關注課堂效果。這雖然能就發現的問題展開一些必要的探討,但并沒有系統和全面的分析總結,指導性和針對性不強。故這種觀察常常帶有觀察者較強的個人判斷色彩及停留在課堂觀察的表層上,無法對課堂教學做出定量的、科學的分析。
相比之下,專業化的課堂觀察更為強調明晰的問題意識,需要預先明確觀察的目的、關注的要點和內容,課后再由觀察者各自陳述觀察報告并展開集體討論,并根據記錄的數據,緊扣課前確立的觀察點,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和對策。與傳統聽課、看課不同,專業化的課堂觀察更體現為一種研究性活動,更為關注“資料和信息收集”的專業研究。從觀察主體(觀察者)來說,其更應被稱為“課堂觀察研究人員”,他們(包括普通教師)需要接受專業培訓,要求不帶個人判斷,進行“中性”的專業分析。
從觀察的對象和指向來看,中小學音樂傳統教學課堂觀察活動主要考察教師的教學行為,而忽略學生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效果;而基于專業分析和研究的課堂觀察則既指向教師的行為,又關注學生的行為以及教師和學生的互動等方面。
與此專業化研究分析相適應,中小學音樂教學對課堂觀察主體也有不同的要求。當前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中,觀察主體主要為管理者、“專家”或業務骨干,對一般的教師并沒有提出“觀察”的要求。即使對于前者,他們的觀察能力也更多地與主觀經驗相聯系,或基于管理和“等級”評價的視角,而對于廣大教師來說,作為科學研究方法的課堂觀察至今在中小學音樂教育領域仍然是“一項被遺漏的教師專業能力”[1]。當今所提出的分析—研究型“課堂觀察”則要求普通教師以觀察者的角色切入:不僅要求他們具備主動參與課堂觀察的意識,并且,其觀察能力甚至應作為教師專業能力和素養的重要構成。
2.課堂觀察功能:從單一到多維
從外在“工具”理性來看,一方面,在實踐中,中小學音樂教學傳統課堂觀察主要被視為一種基于管理和“相互學習”的評價活動,而其他的功能則相對被忽視;另一方面,從課堂觀察在母體學科——教育科學來看,有學者只是把其視為一種“教育研究方法”[2],或教育科學研究方法[3]。而從以上論述得出,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應是對教學活動評價(作為一種教學活動)、分析—研究手段和作為“研究方法”的兼容。當然,這幾方面在特定情境下也是統一的。
從實用意義而言,專業化視角下的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超越于傳統的聽評課(如主要為了評價教師),具有多維的功能:既能促進中小學音樂教師自身專業化發展,又能加強中小學音樂課堂師生互動、改善學生課堂學習。首先,作為幫助中小學音樂教師專業化發展的有效途徑,特別是針對實習和新任教師這個群體,通過觀察他人可以學會自我觀察和被觀察,在學習、觀察、反省、改進等過程中全面提升他們的專業素養。因此,課堂觀察理應成為中小學音樂教師專業生活的重要方式。其次,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研究作為一種教研活動,需要分工合作,協同作戰。它能營造一種有助于開展合作的校本教研活動的教研文化。再次,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它將研究問題細化為一個個觀察點,且觀察點的設立都是以學生課堂學習的改善為中心。無論是教師教學行為的改進,比如提問、評價語言、創設情境等,還是課程資源的利用,比如多媒體課件、樂器、道具等,都是以學生在課堂中的有效學習為落腳點。課堂觀察應主要關注學生在音樂課中是否參與其中,以情感樂并享受音樂。
3.課堂觀察的理論基礎及學科差異性
(1)課堂觀察的理論基礎
當前,關于課堂觀察的理論基礎,還沒有引起相關學者和中小學音樂學科教師的普遍關注。這些理論基礎不僅提出課堂觀察的指導思想,也與其操作實踐直接相關,決定著中小學教學課堂觀察的向度和深度。這些理論基礎包括:當前國內外關于課堂觀察的最新研究進展、理念及工具、技術和方法,國家教育方針、法規、政策對音樂教育的最新要求,音樂教學的特點(包括不同教材及其針對對象)及國內外最新音樂教學改革和研究動態,不同地區、不同學校的實際情況等。
從課堂觀察的實施來看,正確、可靠的理論依據不僅與觀察標準的制定直接有關,并且只有具備充分的理論知識儲備,觀察主體才能很好地結合課堂教學實例,做到游刃有余,切中要點,達到指導、改進教學效果等目的。
(2)課堂觀察的學科差異
不可否認,在我國一些學科教學領域,已經引進與運用了一些先進的課堂觀察技術、相關系列方法和工具。從這些技術、方法和工具的適用性來看,課堂觀察或者適用于一般的文化和知識性教學課堂,或者具有某學科的特殊性。即使對于某些通用性來說,也主要基于技術的視角(如提問的數量、語言流動的頻次等),而從學科內容角度進行分析和診斷的技術還比較缺乏。如FIAS體系關注言語方面的信息,對于非言語的諸多信息則無法記錄和反映。
無疑,對于中小學音樂課教學來說,這些工具和方法無法直接引入。相對其他科目,音樂教學活動具有不同于其他課程的教學特征,相關教學活動和形式更為豐富多樣,如范唱(樂器示范)、指揮、音樂欣賞(錄像、錄音)、伴奏、獨唱、合唱、器樂演奏、樂器的個別輔導等。這種情況下,如果采用一般性的課堂觀察技術,則表現出較大的局限性,如取樣較少、觀察項目多、觀察對象相對分散而使得觀察難度增大、觀察者和被觀察者之間會產生更大的互動式干擾等。因此,課堂觀察要實現改進中小學音樂課堂教學,就必須克服“學科缺失”的弊端,構建具有學科特點的觀察框架,開發學科內容分析工具,從課堂主要構成要素出發,確立課堂觀察框架,以彌補現有的觀察技術缺乏學科內容視角的缺陷,為教學提供專業層面的診斷建議。
4.課堂觀察方法的研究與使用
從當前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方法和手段來看,課堂觀察還停留在較為原始的階段,具有粗糙、主觀性較強的特點。多年來,在方法的改進和提出方面沒有明顯的突破。相關文獻主要集中在探討觀察是什么、誰來觀察、觀察什么內容等問題,但基本上并不涉及如何進行觀察和具體的方法技術[4]。
從課堂觀察方法和工具運用的發展來看,美國等西方國家在20世紀60~70年代就已經開始創立相關定量觀察方法和工具并予以推廣,現在較為常見的有十余種。另從定量觀察方法的應用范圍和廣度來看,該方法和工具系列已在美國等國教學活動觀察、評價中演變為最為常見的方法和工具,并已成為教師教育專業學生和新教師培訓必備的內容。而在我國,在其他學科教學領域,相關系列方法和工具的研究和應用已有所涉及,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還僅僅停留在采用傳統、單一的觀察模式,定量觀察方法的優勢仍處于被忽略的狀態。
從課堂觀察資料收集的方式以及資料自身的屬性角度來看,課堂觀察可分為定性觀察和定量觀察。前者具有自由性、開放性的特點,能相對充分、完整地描述觀察情境,保留事件的發展進程、邏輯關系。然而,這種課堂觀察具有較強的主觀性與個別性,觀察者的個人經驗、描述能力和相關理論水平與記錄水平有很大關系,針對同一事物的觀察結論很難達成一致,可能出現眾說紛紜的現象,觀察結果很難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從實踐來看,當前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中,基于不同的評價要素而對不同的等級進行確認的方法,以及“打分”法均屬于此類。
相對定性觀察的局限與不足,定量觀察則具有其特有的特點與優勢。所謂定量觀察是指觀察者運用一套定量的、機構化的記錄方式對中小學音樂教學進行觀察。從其他學科的實踐來看,它一般有一定的分類體系或具體的觀察工具,對預先設置的分類下的行為進行記錄,這種觀察記錄的結果一般是一些規范的數據。[5]它強調低推理、少判斷,觀察者在記錄時利用相同的標準對課堂行為和事件進行歸類。因此,不同觀察者之間比較容易達成一致,觀察收集到的所有材料可運用統計學的方法分析,還可以通過電腦和數據分析軟件實現,整個資料分析過程相對簡單、客觀,觀察結果也更具真實性、可靠性。可見,定量課堂觀察方法技術性、工具性較強,適合通過它對課堂進行有限距離的微觀研究。當前,國內外課堂觀察發展中最為流行的定量觀察和記錄方法體現為以編碼體系為特征。但遺憾的是,該方法體系還沒被引入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中來。突出對課堂活動進行“描述”分析(包括師生互動的量化分析),這無疑是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觀察下一步發展的可能趨勢和方向。
參考文獻
[1] 沈毅,崔允漷.課堂觀察:走向專業的聽評課.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
[2] 鄭金洲等.學校教育研究方法.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3.
[3] 楊玉東.“課堂觀察”的回顧、反思與建構.上海教育科研,2011(11).
1.1課程教育總體目標不明確,課程定位不合理
課程教學目標定位偏向音樂教育專業化,我校2009年7月修訂的小學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的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科學的教育理念、寬厚的文化基礎知識,系統掌握現代教育理論和從事小學教育的知識技能,學有專長,能勝任小學各科教育教學、管理的復合型小學教師。”[1]有的教師依據培養目標中的“能勝任小學各科教育教學、管理的復合型小學教師”,在本課程的教育教學中,套用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教育目標和教學模式,在教學中重視理論的講解和技能的訓練,輕視審美教育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所以,在實際的教學實踐中,課程教育目標與教學時數、學生基礎形成很大的反差,達不到預期的教育目標。最終令教師感到不知所措,讓學生感到枯燥乏味。
1.2教學管理不規范
這門課程是我校師范學院開設的,由藝術學院、高職學院及外聘的音樂教師任教,目前還不知道歸屬于哪個教研室。任課教師各人編寫教學大綱、授課計劃和教案,主要是針對每學期的教學檢查而寫。沒有針對該專業和課程的特點,經過認真研討而制定的教學大綱缺乏科學、合理性與全面性,起不到指導、規范教學的作用。教學存在盲目性、隨意性。
1.3選擇的教材不適用
本課程目前使用的教材是尹鐵良、孫蘭娟主編的《音樂基礎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才內容分為四篇:樂理與視唱基礎;聲樂與合唱指揮基礎;音樂欣賞基礎;少兒歌曲創編基礎[2]。各章的音樂知識以“作者獨白式文字闡述”的陳述方式編寫,各章內容沒有建立橫向聯系,融合貫通性不強,留給教師和學生的創造性教學的空間不大;教材選用的曲目大多是八九十年代中等師范音樂教科書上的經典曲目[3],反應當前學生社會生活與思想情感的曲目很少。在“反應學科最新信息,并適合學生能力和需求。”[5]、學科綜合及文化滲透方面做得不夠。所以,我認為該教材對于小學教育專業的《音樂基礎》課程來說不適用。
1.4教師教學觀念落后,大多采用傳統的傳授接受或示范模仿的教學模式教學
首先,由于任課教師外出學習、交流的機會很少,閉門造車,缺乏先進的教育教學思想理論的支撐,教學觀念肯定會落后。其次是沒有專門的《音樂基礎》學科教研室,缺少教學經驗的總結與反思,導致該課程的教學改革與研究處于停滯狀態。再次,由于《音樂基礎》學科教學的硬件設施不夠完備,不能充分給教師提供運用現代教學技術手段、嘗試新型教學模式的平臺。
2解決教學現狀的對策
2.1合理定位《音樂基礎》課程教育總目標
從本專業學生的實際況來說,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大多數學生中小學階段沒有接受正規的音樂教育,音樂基礎很差,經過64學時的音樂基礎課程的教學與訓練,不可能成為合格的小學音樂教師。況且,目前我國小學的音樂學科教學一般是由畢業于音樂教育專業的教師承擔。從培養方案的課程設置上看,小學教育專業培養目標上的“學有專長,能勝任小學各科教育教學”應該理解為:能勝任小學語文、數學主要課程的教學,且能兼帶一門或幾門其他學科(英語、科學、社會)的教學。如果要擔任小學音樂課程的教學,需要在學習《音樂基礎》必修課以后,通過進一步的音樂專業學習(選修),才能勝任。所以,本課程主要是以審美為核心的普及型教育。它既不同于音樂教育專業的音樂專業課、也不同于普通高校音樂欣賞選修課。本課程的性質是學科基礎平臺必修課程,它的教育目標應該是:讓學生接受審美欣賞、審美表現、審美創造的同時掌握基本的音樂知識和技能,提高感受、表現和創造音樂的能力;體驗音樂的美感,同時具備傳承音樂文化的責任感和基本能力;把審美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提高作為音樂教育的主要目標;最后達到開發創造潛能,培養全面、和諧、充分發展的個體的終極目標。
2.2建立音樂基礎學科教研室,嚴格組織與管理(非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音樂基礎》必修課程和全校公共《音樂》選修課程的教學與研究
目前,全校只有藝術學院有一個音樂教研室,主要負責音樂教育(本專科)專業的音樂各科課程的教學研究與管理。而(非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音樂基礎》必修課程和全校公共《音樂》選修課程的教學與教研基本上顧及不上。我校(非音樂)教師教育專業包括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英語教育都開設了《音樂基礎》必修課;目前每學期面對全校本科學生開設的《音樂欣賞》選修課也有一定的規模。可見,建立一個音樂基礎學科教研室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嚴格組織與管理該課程的教學,依據本課程教育目標制定符合實際的教學大綱,適當進行集體備課,編寫授課計劃和教案;進行教學經驗交流與反思,積極研討課程改革與發展,使該課程教學逐步走向合理化、規范化、最優化。
2.3精心選擇一本適合于本專業特點的音樂教材
傳統的音樂教材是“教程式”教材,即立足教師的教學需要,突出的是音樂學科內容和邏輯結構,其目標是有利于教師完成教學任務。“當代教育與課程領域,強調的基本價值是‘滿足基本學習需要’,生成的價值觀是‘學習為本’。”在“學習為本”價值觀指引下,音樂教材要體現“以學生發展為本”的理念;體現音樂藝術特點與音樂學科教學特點;體現現代音樂課程的“多元化”、“精品化”和“時代化”的特點。“切忌把音樂教材當作是音樂知識的匯編,要按照學生的認知發展規律和學校的實際教學情況來設計和編寫教科書。在音樂知識的陳述方式上,要超越‘作者獨白式文字闡述’,走向‘多維對話式語言表達’,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啟迪學生的思維和創造力。”
關鍵詞:教育實踐?搖見習?搖實習?搖音樂教師教育專業
本世紀伊始,我國開展了新一輪中小學音樂課程改革。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教育部于2004年12月頒布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教育實踐亦是該指導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音樂教師教育的培養中,教育實踐環節包括見習和實習兩種。它們是培養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學生形成教學實踐能力的兩種重要途徑;同時也反饋出學生在專業課程上的學習效果,及在體驗教學實踐時遇到的問題。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教師打下堅實的基礎。換言之,教育實踐是教師教育培養體系中的“透視機”。透過這種機制,學生體驗實際的中小學音樂教學,再次完善自我;學校從學生的實踐反饋中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和改進課程建設及課程教學水平。由此可以看出,是否重視教育實踐,將是直接影響我國學校音樂教育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伴隨著新一輪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改革的步伐,使得我們有必要反思一下高師音樂教師教育的教育實踐的不足。
筆者擬從對現狀的分析與改進設想兩方面來談:
一、對高師音樂教師教育專業見習、實習現狀的分析
1.整體布局的缺憾:教育實踐缺乏系統的周期性整體規劃
首先,缺少科學、縝密的教育實踐方案。在為期四年的教師教育專業的培養過程中,應為四年內的見習和實習做出科學的合理的安排與布局,使其形成一個完整的教學實踐體系。并根據不同學年的課程設置與教學進度,結合中小學的教材和教學進度,提出相應的見習或實習目標。據筆者所知,有這樣教育實踐規劃的院校實屬鳳毛麟角。
其次,時間安排的現狀:根據教育部于2004年12月頒布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教育實踐安排10-12周。其中見習1-2周,實習8-10周。根據某些高師音樂教育實踐的經驗,在本科四年中,每個學期都會安排一定的教育見習活動。本科學習的第三、四年進行教育實習。就筆者而知,做到教育見習貫穿本科學習的四年,教育實習在第三、四學年進行的院校屈指可數。當然,一個教師真正的成長及其自身教學能力與教學水平的不斷提高,是需要傾其畢生去追求的。但無論從哪種角度講,作為培養教師的高師教育,理應為培育教師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切條件并使其盡快縮短“成長期”。大家都知道,教學是教育實踐的積累。也只有積攢了一定的教學實踐經驗,課堂教學水平才能逐漸提高。
2.音樂教育類課程薄弱
這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區別于專業音樂院校的特色課程。因此在今天看來,由于過去對培養目標認識的模糊,許多高等師范院校的音樂教育專業的音樂教育類課程設置顯得薄弱。然而,國外的許多師資培養的專業機構都十分重視此類課程類別。實踐也證明,忽視音樂教育類課程的設置,無疑會制約將來的中小學音樂教學水平。
3.教育實踐師資的缺失
在我們的高師音樂教師教育中,從事音樂教育類課程的教師受過正規的音樂教育專業的教育者為數不多。而在教育實踐中,各院校擔任音樂教育類課程的教師往往一至兩位,但在實際的教育實踐中,基于學生的人數,我們往往是分成若干組進行教育實踐。這就需要增加教育實踐的指導教師。各院校通常的做法是非音樂教育類課程的教師參與教育實踐的指導。這就需要對參與教育實踐的非音樂教育專業的指導教師進行培訓。
4.完善評價機制
在以培養高素質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中等學校音樂師資為出發點的教育實踐,應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涵蓋學生、指導教師、教育實踐成效(見習與實習)、本科課程學習的反饋。只有通過建立一個具有規范性、科學性的綜合評價機制把四年中的見習與實習進行全程化跟蹤評價,高師教育實踐才能真正起到促進未來教師成長與不斷提高高師教育水平的作用。
上述分析,使我們認識到我國高師音樂教育實踐,在整體布局、師資儲備、課程設置、評價機制等方面亟待完善。在新的困惑與挑戰昭示下,我們必須更新辦學理念,勇于探索。
二、音樂教育實踐的改進設想
1.改進教育實踐的整體布局
首先,建立科學、縝密的教育實踐方案。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的指導下,組織中小學音樂教育專家、教學能手。高師音樂教育專家、音樂教育類教師及在校學生進行座談、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國當下中小學音樂教育需求的高師音樂教育實踐方案。
其次,加大教育實習與見習的強度和時間的投入,以保證音樂教師教育專業學生教學實踐環節的充分實施。
見習:見習的頻率應該是從第一學年到第三學年逐年遞增,這種分布是有充分依據的,也是有其合理性和科學性的。因為每學期,都應制定出不同的見習目的與任務,它是一個循序漸進、環環相扣的教育見習體系。如第一學年的見習目的和任務,就可以是“以教師身份初步感知中小學校環境,教育教學常規和音樂課堂教學”。在相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該盡可能的在前兩學年多安排見習活動,多觀摩一些有經驗的優秀教師的課堂教學。這樣就能使學生更早更多地了解音樂課堂教學,提高學生對音樂教師職業的感性認識,為下一步教育實習打好基礎。
實習:傳統教育體系中的師范生教育實習是到第四學年才進行。作為培養教師這一實踐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特殊職業來說,自然就缺乏合理性和科學性。筆者曾多次在帶領學生實習的過程中,深深感受到,實習的時間太遲了。實習點的指導教師也都指出,學生在實習中暴露出的人文素養的欠缺、專業課程綜合應用能力與音樂教學技能的不足。由于時間關系,隨著實習的結束就再也沒有機會更正和完善,自然難以獲得更多的收獲和提高。因此,能否將教育實習增加為兩次,安排在第三、第四學年;有條件的學校還可將實習點選為中學、小學各一處。這樣才能使學生在實習中,充分經受一個音樂教師在學校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的鍛煉,從而加快其業務素質和專業教學能力的提高。
2.增加音樂教育類課程的開設
最大限度地彰顯音樂教師教育的專業特性。據調查,我國目前高師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發展極不平衡。除幾所國家重點高師院校。有能力開設《音樂教育學》、《音樂教育心理學》、《中外音樂教育史》、《中外音樂教育比較》、《音樂教學課件制作》等課程。多數地方院校由于受諸多因素的限制,往往只開設《學校音樂教育導論與教材教法》,就算完成音樂教師教育的培養任務。很顯然,它已不能適應當今社會對音樂教師教育的需求。因此,應加大音樂教育類課程的比重,如《音樂教育學》、《音樂教師教育技能》、《音樂課程教學設計》、《現代音樂教育技術》等課程,以構建完備的、科學的音樂教師教育課程體系。
3.提高教育實踐師資的指導水平與科研能力
前文已提到專業的教育實踐師資的缺失。當然,非專業的教育實踐的教師,由于在其專業教學領域都有豐富的理論素養與實踐經驗。所以,還是有能力指導教育實踐的。為了保證和提高教育實踐的水平,筆者建議,在不增加教育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利用校內的教育專業資源,有計劃地對所有或部分認可教師進行教育教學的培訓,并經常性地開展教育教學交流。從而,全面提高高師院校教師的教育理論素養。不僅僅提高了教育實踐的水平,也相應地提高了教師其專業課程的教學科研能力。
4.完善教育實踐的評價機制
建立有效的綜合評價機制,從而有效保證教育實踐提升未來教師的教育素養與教學能力,及促進高師教育的辦學水平。綜合評價機制分為四層次:學生、指導教師、成效、反饋。
學生:按照教育實踐方案,完成教育實踐工作,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幫助、評價。
教師:由任課教師、實習點教師指導構成。在教育實踐過程中擔負組織、指導、評價三方面的職責。
校內任課教師的指導。在教育類課程授課基礎上,加強對學生在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環節等方面的培養與指導。尤其在教材處理與教學環節設計給予具體指導幫助,其中包括教案寫作指導和現代音
樂教育手段的靈活應用,為下一步“教學實戰”掃清障礙。
實習點教師指導。應注重于課堂教學的組織和管理等教學能力的指導,其中包括檢查各項教學準備工作、教案編寫、教具的準備和應用、教學中各環節之間的連接與過度,還包括試講中教師的教態,教學中的語言以及教學過程中存在的控制課堂教學的技巧和處理意外狀況的能力,為實習教師較為順利的完成課堂教學任務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成效:包含指導教師對學生教育實踐的評價,與全體指導教師對于當次教育實踐的評價。
反饋:由全體指導教師總結在教育實踐中發生的現象與遇到的問題,回饋和反思當下高師教育的現狀。
綜合評價機制可采用評語、等級等形式全程考核,以此來促使學生教育教學能力的全面提高與高師辦學水平的提高。
我們期待,通過高師音樂教育實踐的改進,使得音樂教師教育專業的學生獲得一定的教學能力,初步熟悉和掌握中小學音樂教學的步驟、方法、特點,及不斷創新的勇氣。從而,更好地推動我國學校音樂教育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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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音樂教師教育 音樂教育 “雙導師”制
隨著音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的教師為了培養出能適應新世紀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的音樂教師,使其能在未來社會中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及研究能力,快速、有效地成長,搭建了一個寬廣而堅實的平臺――校內外“雙導師”制。
一、立足社會需求,探索教師教育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的教師十分關注基礎音樂教育。鄭莉教授把高校音樂教師教育視為服務于基礎音樂教育的“搖籃”,她常說的一句話是:“音樂教師教育脫離了基礎音樂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當他們看到“準音樂教師”走上工作崗位后專業知識和專業素質、綜合能力和實踐經驗的缺失在短期內難以彌補等問題時,就考慮在建構音樂教育學課程框架時從“三個需要,一個角度”出發,即從基礎音樂教育的需要出發,從音樂教師的成長需要出發,從音樂教育的發展需要出發,從中國音樂教師教育與世界音樂教師教育接軌的角度出發,將音樂教師教育與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實際相結合,形成自己獨特的理念和教育模式――校內外“雙導師”制。
傳統音樂教師教育主要由校內教師單方培養學生,校內外“雙導師”制則是校內教師與校外教育基地的教師共同負責指導學生學習、觀摩、實踐等活動。在實際工作中。指導老師之間既有協作,又有一定的分工。學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專業選擇一名指導老師,后者側重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專業技能和理論知識進行一對一的指導,這項工作從大一延續至大四。同時,將學生分成多個小組派往音樂教育系所提供的多所中小學中,在那里選擇一名校外指導老師,他們將對學生教育實踐方法、課堂教師教育進行理論與實際接軌的指導,主要任務是指導學生教育教學實踐,培養鍛煉學生的綜合能力和整體素質,包括課堂駕馭能力、課程的設計、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在這過程中,指導老師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良好的業務技能、工作態度、對音樂的熱愛都能給學生以潛移默化地影響,使學生能盡早地進入角色,把新的教育理念、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使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對05級師范班學生進行了“雙導師”的培養,學院將他們分配到校外教育基地,將原先每學期3―5次的教育見習改為每周至少1次的教育教學見習活動,學生在校外導師的帶領下,觀摩教學、與學生座談、幫助導師組織社團活動、社會調查、見習畢業班學生示范課教學、觀看優秀教學錄像、聽取特級教師或專家講座等,深深感受到:“僅有理論上的準備是不夠的,還必須盡早加入到音樂基礎教育的一線,跟從校外導師學習、積累經驗,了解本行業最新的發展動態和趨勢,再將其帶進校園使自己在校期間學習更加有的放矢。為就業積聚能量。同時。參與基層一線導師的實踐研究,為自己畢業論文的選題開闊了眼界和思路。”這就是理論到實踐再到理論良性循環的“產物”,它強化了高校音樂教師教育與地方音樂教育的聯系,形成了優勢互補、交叉互動的局面,同時促進了學生的全面發展,滿足了社會對人才的需要。
二、新型教育模式,培育創新人才
“準音樂教師”的培養過程是一個復雜而任重而道遠的工作,要將“準音樂教師”培養成合格的音樂教師,就必須進行嚴格系統的理論與實踐等全方面的培養和訓練,使其掌握必須具備的知識和技能。同時,培養“準音樂教師”對待孩子所必須有的愛心責任心,這一切的形成都不是一兩天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經過長期培養和訓練。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的教育者為了使學生生的學習能與實踐緊密結合,打破了以往的音樂教師培養模式,探索性地提出新型培養模式――“雙導師”制。這一模式使學生在校內教育、校外教育、教育實踐這三點一面的基礎上支撐起了一個中心――自我教育。這個模式是圍繞學生自我教育、自我實現、自我成長來設計和展開的,“雙導師”培養模式不僅僅是為了理論聯系實際而鋪路架橋,更重要的是為“準音樂教師”的成長提供一個恰當的、“安全”的、邊學邊驗證的、積累經驗的綠色“生態園”,使學生通過自己在實踐中的“自我教育”,明白自己哪兒不足、缺什么、還需要學什么、本行業需要什么樣的人才等。依據國家、社會發展的需求回校汲取自身所需的知識,加速“準音樂教師”向音樂教師角色的快速過渡。從而跟上時代對音樂教師的要求,培養出來的音樂教師便具有自主、創新、反思的能力。
首師大音樂學院05級音樂教育學生就是這種新型教育教學模式的受益者。在他們的現代音樂教學的課程作業中,單從文章的選題就可看出,他們思考問題的角度、關注的問題和看書的程度都與以往的學生不同,例如這樣的選題:《一條難走卻要走好的路》、《素質教育與樂中寓教》、《中國基礎音樂教師培養何去何從》、《我們的民族文化,我們的驕傲――淺談基礎音樂教育與中國民族音樂文化的保護》、《小學音樂教師應具備的素質》等。學生感慨地說:“‘雙導師’是全新的方式、全新的學習,導師的點撥和啟發可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使我們茅塞頓開,增加了信心,也少走了彎路,我們喜歡這樣的教育模式,它讓我們快速成長。”僅僅一學期的“雙導師”教育就使“小荷”露出了尖尖角。高師音樂教育是為中小學輸送具有專業音樂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師資的地方,如果培養出來的教師沒有創新意識、探究精神、自主學習的能力、常反思的習慣等,那么這樣的教師根本不可能把中小學的音樂課上好,更不可能培養出具有創新精神的中小學生。
音樂教育從本質上來說是一項塑造人的工程,它通過對人的審美能力的發掘和培養,通過構建人的審美心理結構達到人心靈的凈化和人格的塑造,具有喚醒、聯系和整合人格的力量。音樂教育的目的更是充分發揮音樂教育獨特的情感教育功能,培養出具有全面發展完善的人。教育的起點是人,教育的歸宿還是人。因此,在這四年相對“分散和集中”的學習、見習、實踐過程中,學院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學生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及貫穿于各學期分階段的教育教學和實踐教學培養和訓練,使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發現自身的優勢和問題所在。所謂“學貴有疑,小疑則小進,大疑則大進”,學生只有在實踐中不斷發現問題,才能不斷探究解決問題的方法,才能培養出不斷探索未知世界的能力,才能激發探索精神和解決問題的主觀能動性。學生在這種教學、實踐活動中可以從教育觀念、教學方式、教學手段、教學活動、教學內容等多方面獲益。
三、“雙導師”制勢在必行
“準音樂教師”在考入大學前文化學習和技能學習是 一種單向的教與學的形式,學習的接受方式是給什么就學什么,沒有參與學習的意識和權利;生活方面完全依賴父母的照顧,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自理能力很弱,只要將老師布置的任務完成就可以,至于將來干什么、能干什么,他們都不會關心。大學的學習和生活與中學時代完全不同,特別是學習方面,如何制定學習計劃,如何規劃自己的學業,如何選擇選修課程,如何構建完備的知識結構等問題都是絕大部分“準音樂教師”的弱項,今后走上教師崗位后該如何教學,如何管理學生、如何去愛學生等問題都“準音樂教師”們感到懵懂和不知所措,這就需要有經驗、懂專業的校內導師依據專業的知識結構和完整性問題對學生進行個性化的指導,挖掘學生的潛能,使學生能系統地、完整地建構起自己的課程體系,積累教學經驗。校外導師給學生以實際的指導和為學生親臨教學一線創造了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最終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同時,“準音樂教師”們在校外導師的帶領下開展課外活動,與中小學生慢慢地建立起良好的師生關系,也培養了愛心,不至于畢業后難以勝任音樂教師的工作。
葉圣陶先生說:“教是為了不教。”課堂上適量地教,是為了達到不教的目的。實踐中的發現是為了不教的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通過“不教”的手段,讓學生在實踐的“自我教育”中,不斷提高“會學”的能力,從而達到“教”的目的。通過這個過程,學生能夠形成具有探索精神、批判性思維、創造性意識、學以致用的能力、發現問題和獨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并且培養自我尋找方向、自我駕馭、自我指導的能力。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高等音樂教育也呈現出國際化的發展趨勢。以教學為中心,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質量為生命,以市場為導向,培養社會需要的復合型人才,是當今高師音樂教師教育必須面對的,而“雙導師”制的實行,則無疑是給了學生生以“雪中送炭”的指導。
05級師范班學生說:“‘雙導師’制的培養方式不再是從前那樣,當我想要樹上的蘋果時,導師不是直接摘給我,而是鼓勵我、啟發我、引導我,讓我想辦法自己去摘取它。”愛因斯坦曾說過:“大學應該把發展獨立思考和獨立判斷的能力放在首位,而不是把專業知識的學習放在首位。”音樂教師人才培養的目標是擁有寬厚而扎實的基礎知識、較強的實踐能力、強烈的創新精神的復合型人才。實施“雙導師”制不僅使學生在學業上可以得到導師全方位的個性化指導,同時,學生還能進入導師的研究領域較早地接觸科研,對學生的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的培養也大有裨益,這樣的培養過程為“準音樂教師”的就職插上了“翅膀”。
一、簡樸務實,集中高效,努力構建音樂教育學術交流新平臺
自創辦至今,論壇始終堅持以學校音樂教育為中心,促進基礎音樂教育和音樂教師教育發展一體化為宗旨,探索符合中國國情和富有時代特色的學校音樂教育體系。本次論壇參會人員由政府管理部門、高校學術機構以及一線教師共同構成,目的在于落實國家藝術教育方針,強化學術交流,共享音樂教育成果。因此,政策引領,專家解讀,突出實踐,及時總結,共同研討音樂教學中的實際問題,成為本次論壇的最大亮點。其中主旨演講有: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副巡視員萬麗君博士的《中國學校音樂教育的發展與推進策略》,就目前我國藝術教育的現狀和發展趨勢作了細致分析和前瞻愿景。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專家工作委員會委員、《音樂課程標準》制定負責人王耀華教授的《面向全體學生,凸顯學科特色——從〈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的修訂看中小學音樂教育改革的發展趨向》,就修訂依據、思路、重心、內容及對教師的建議四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解讀與闡述。中國音樂學院謝嘉幸教授的《讓傳統音樂走進媒體時代》則針對傳統音樂在當下存在的危機,呼吁應重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在的育人教化功能。三位專家講解鞭辟入里、深入透徹,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反思差距與不足,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政策性和前瞻性并重,理論性與實踐性兼得,可操作性強。在其間提問及之后的交流中,有的老師結合自己教學中的實際問題,征求專家們的意見,積極思考尋找解決方案;有的專家與一線教師交流學術性話題如何真正獲得實踐效果;特別是兩岸學者們相互尊重,彼此學習,體現出開放包容、兼容并蓄的良好氛圍和精神狀態。
就目前來看,我國藝術教育還比較滯后,全國藝術課程開課率僅為45%左右,無論設施、師資以及教育質量都與時展有較大距離,尤其是中國音樂教育面臨著數量大,教學任務重,音樂教育資源分布不均的嚴峻形勢。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政府引導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經濟強、文化強,國家的綜合實力才能壯大,人民物質、精神文化才能真正提高。首先,必須改善當前對藝術教育認識不足、社會認可度較低的局面,必須打破藝術教育的“精英式”、“特長式”、“門窗式”的陳舊觀念,深刻理解音樂教育的價值、功能、作用和存在意義。藝術教育既要體現出文化的先進性、多元性,又要尊重藝術教育的公平性,體現出每個人獲得藝術教育的基本權利。其次,學校音樂教育的本質是育人的過程,是一種培養高尚情操和人格魅力的審美教育過程。所以從形式與內容、精神與物質上既要表達社會的審美理想,又要集中體現人的審美需求,把人類優秀的音樂文化傳授和傳遞給每一個學生,即是對人的尊重,也是社會公平的最好表達。再次,一個國家的發展離不開創新,如今全社會都在提倡建設創新型社會,音樂的獨特性和音樂教育的價值就成為了提高學生創新能力的重要渠道之一。最后,音樂的民族性也不容忽視,理解、傳承民族音樂,離不開音樂教育,尤其是學校音樂教育,通過音樂文化的教育,培養良好的民族音樂審美意識,樹立民族自信心,是尊重和發展民族音樂文化的重要保證。
二、圍繞主題,深入研討,分享音樂教育教學研究成果
澳門理工學院代百生的《影響學生音樂學習的社會因素》認為,影響學生學習的因素不僅有音樂教育學研究中給予很多關注的學習內容、方法以及學生的學習心理等,更有諸多的社會因素。香港教育學院劉永慈和黃樹誠在其《新穎的音樂肢體課程對在職幼師于信念、態度、技能和知識上的改變》認為,在學前教育中,音樂肢體課程在發展幼兒的生活技能、社交技能、美育智能和創造能力方面起著積極的作用。臺南科技大學陳資光《流行音樂錄音帶文本分析之研究》認為,在學校音樂課程中進行流行音樂錄影帶文本分析的教學,不但能引起學生學習的動機與興趣,同時也能提升他們在音樂性和媒體認識上的能力,是值得音樂教師多加重視的教學活動。臺南大學音樂系謝苑玫、許芷葳的《自由軟件操作與教學策略結合的音樂教師培訓》以自由軟件musescore的應用為例,分享其教學行動中逐步的改變。華中師范大學張業茂認為,隨著新媒體時代的到來以及中國綜合國力的不斷上升,中國文化影響力及國際地位也不斷攀升,國內學校音樂教育在新媒體時代的世界音樂教育話語權重構過程中面臨著機遇與挑戰。廣東東莞橋頭鎮第二小學音樂教師葉劍波認為,媒體資訊輔助教學的出現,豐富了音樂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增強了課堂教學感染力,讓教師能夠更系統更靈活地進行教學。廣州大學音樂舞蹈學院馬達教授則從目前內地普遍開展的綜合大學音樂人才培養模式出發,結合自身對“院團結合”新模式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對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做了有益的嘗試。華南師范大學王朝霞《教育信息化時代音樂教師的角色定位與重構》認為,多媒體時代催生的教育信息化給音樂教育帶來巨大變化的同時也給音樂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王培喜《音樂教師教育應體現基礎教育的需求》認為,音樂教師教育應為社會培養合格的音樂教師,應具備對音樂教育進行研究的基本能力,更強調作為教師的綜合素質和音樂專業技能。
學校音樂教育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中初等、中等、高等音樂教育的一體化尤為重要,而并非僅僅指中小學音樂教育。然而現實中其連貫性和整體性往往被人忽視或輕視,高師與中小學音樂教育出現割裂或斷層。高等師范院校無視基礎音樂教育現狀,一味地強調專業性,忽視基礎性,以至于出現“你改你的,我教我的”,缺乏相互溝通和了解,教師教育的質量便無從保障。否定學校音樂教育的整體性,否定“動局部而牽扯全身”的客觀現象,就是否定音樂教育的基本規律,因此,基礎音樂教育實施改革,必然會深刻影響音樂教師教育的改革。
三、主題演講與現場觀摩并重,彰顯學校音樂教育的連貫性
會議期間,為了推動一線教師與教師教育的進一步交流,主辦方安排與會人員參觀了澳門當地的學校音樂教育現場,使得大家對其有了更為直觀的了解,成為本次論壇的另一大亮點。浸信中學由澳門浸信教會創辦于1955年9月,開辦初期僅辦幼稚園及小學,1967年增辦初中,目前已發展成為一所規模相當的“一條龍”學校。全校共分幼稚園、小學部及中學部三個教學部,學生1600名,教師200余人。學校突出發展學生多元智能的教育理念,提倡從多方面表揚、肯定及欣賞學生的表現,讓學生樹立一個健康自我形象。學校為與會者安排了一場小學音樂課觀摩。小學部借鑒“愉快教育”和“創思教育”的理念,利用多媒體設備授課,強調以學生為本,減輕學生學習負擔,提高學習興趣,注重培養學生的品行、能力及學科基礎,設計多元化的教學活動,發展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課程,使之得到全面發展。授課中多媒體演示、教師彈唱與學生參與相結合,學生以教師為中心形成一個半圓,教學內容簡單,但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互動特別多,這種學生參與式教學也是近幾年內地普遍提倡和采用的教學方式,其目的在于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更多地體驗音樂,提高學生大腦的靈敏度和音樂鑒賞力和想象力,為學生的智力發展提供良好的學習基礎。該校與澳門青年交響樂團合作,為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開設小提琴及大提琴課,每周進行兩節課,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學習自己喜歡的樂器。這種聯合式培養模式有效地訓練了學生的毅力、組織力、協作能力以及處事能力。中學部設有合唱團、管樂團、管弦樂團、舞蹈組等多種學生興趣組織,并參加教青局的“融合教育計劃”,為在音樂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學生,專門聘請老師,學校專設浸信中學高中職業技術課程,期望透過這種課程重點培養音樂人才,提升他們音樂方面的能力,為進一步從事專業音樂教育學習奠定基礎。培正中學1889年創辦于廣州,是中國第一所由華人基督徒開辦的新型學校。1938年為了躲避戰亂,遷至澳門。該校以“至善至正”為校訓。教學包括幼稚園、小學及中學,全校學生超過3200人,教職員工260位。該校的管樂隊、弦樂隊、中樂團很有特色,一方面作為實施學校音樂教育的重要渠道,旨在培養學生興趣,普及高雅音樂文化,為學生提供豐富的課余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則對于學有所長的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和培養,使其為將來從事專業音樂教育學習奠定良好的基礎,例如表演弦樂四重奏的四位成員即是本校學生,也是澳門青年管弦樂團的成員,經常代表澳門外出演出。
觀摩的兩所學校,學校藝術教育各有所長,但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是學校音樂活動平臺面向所有學生,學校的藝術活動也豐富多彩。只要每位學生依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學習,再通過教師的正確引導,學生的素質一定能夠得以全面發展,個性得以突出表現。
四、培養感情,強化溝通,健全音樂教師培養機制
正如華南師范大學郭聲健教授總結本次論壇時所言,論壇的初衷即是為中小學音樂教育與高等師范音樂教育搭建一個學術的交流平臺,通過對話和交流,建立起情感機制,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而反思以往教師教育的得與失,積極構建符合時展要求的新型音樂教師教育體系。隨著近幾年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院校注重辦學的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加之專業定位模糊,管理者缺乏自覺意識和時代意識,使得高等師范院校培養的學生合格率不足30%。對于高師音樂教育而言,一位合格的中小學音樂教師不僅應具有專業技能與視野,更主要在于具有教育教學能力,既懂得學校音樂教育基本規律,又能駕馭學校音樂教學和實踐。高等師范院校的關鍵不是如何追求“窄、專、深”的教育模式,而首先在于培養和加深與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感情。基礎音樂教育和高師音樂教育本沒有高低之分,只是社會的分工不同,是學校音樂教育的兩個不同階段。兩者只有多交流,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協調的機制,音樂教育教學改革才能順利進行,藝術教育質量才能得以保障,高師院校辦學特色才能彰顯。21世紀以來,基礎教育改革全面展開,帶動了教師教育的改革,為了進一步強化高師育人目標,教育部相繼制訂了《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等相關政策和組織舉辦了“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學生基本功比賽”等一系列活動,其目的就是推動基礎音樂教育與教師教育相互協調,一體聯動,就是要為2020年實現教育現代化奠定堅實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行動研究是指“研究人員與教育實踐工作者針對實際的教育活動或教育實踐中的問題,不斷提升改進教育的方案或計劃,用以指導教育實踐或教育活動,同時又依據教改研究計劃實施進程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充實和修正、完善計劃或方案,不斷提出新的目標”。③ 行動研究始于社會活動領域。在西方社會科學工作者那里,“行動”和“研究”是指兩個用以說明由不同的人從事的不同性質的活動的概念。“行動”主要指實踐者、實踐工作者的實踐活動和實際工作;“研究”則主要指受過專門訓練的專業科研工作者、學者專家對人的社會活動和社會科學的探索。長期以來,“行動”與“研究”相脫節,實際工作者和研究者之間缺少必要的溝通,理論與實踐相互割裂。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已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人們的不斷探索和研究中,行動研究便應運而生。行動研究這一概念最早由美國學者柯利爾(Coller,J.)在20世紀30年代提出。20世紀50年代,經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師范學院院長考瑞(Corry,S.M)等人的倡導,行動研究進入美國教育科研領域。④ 考瑞在其1953年出版的《改進學校實踐的行動研究》一書中,首次將行動研究定義運用到教育中來,他提出:“所有教育上的研究工作,經由應用研究成果的人來擔任,其研究成果才不致白費。同時,只有教師、學生、輔導人員、行政人員及家長、支持者能不斷檢討學校設施,學校才能適應現代生活之要求。故此等人員必須個別及集體采取積極態度,運用創造思考,指出應該改變之措施,并勇敢地加以試驗;且須講求方法,有系統地搜集證據,以決定新措施之價值。這種方法就是行動研究法。”⑤行動研究之所以能在教育界得到推廣,主要原因是當時的教學研究人員對一些教學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難以找到有效的解決辦法,而行動研究則要求教師以研究者、參與者、當事人的身份,在實際的課堂教學中采取行動,在實踐中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行動研究對于提高教育科研質量和教學質量以及促進教師專業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行動研究的特點
行動研究的主要特點如下:⑥
(一)主體實踐性。行動研究的主體是音樂教師。音樂教育研究的實踐表明,開展音樂教育科學研究,教師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音樂教師置身于現實的開放的動態的音樂教育情景中,能夠隨時隨刻體察音樂教學活動、背景以及有關現象的種種變化,在教與學的互動過程中,不斷及時地解決新問題,能夠依據自身豐富的工作經驗直覺地對假設、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作出判斷。
(二)環境真實性。行動研究的環境就是真實的工作環境,它是走出圖書館或實驗室的一種研究方法,研究工作就在問題發生的真實環境中進行。行動研究就是要針對這個環境中所產生的問題,直接謀求改善,解決問題。⑦對于音樂教育教學的行動研究來說,它的真實的工作環境就是音樂課堂、課外音樂活動的場所以及與音樂教育教學有關聯的場所。
(三)直接針對性。行動研究的問題來自教師的音樂教育教學實踐,是教師自己的直接經歷和感受,通過行動與研究的結合,運用實踐行動來改善和解決實際教學工作情境中所面臨的問題。行動研究強調研究的應用價值性,即行動與研究的直接針對性。
(四)持續反思性。反思是立足于自我之外的批評性地考察自己的行動及情景的能力。行動研究中的反思即是音樂教師反思自己的教學過程,在反思中發現問題。這種自我反思式的研究模式正與反思性教學的思想相一致,它將教學研究與實踐操作相結合,通過反思與評價重新建構自己的教學模式,從而有效地避免了音樂教育理論研究與音樂教育實踐脫節的弊端,使音樂教師的音樂理論水平和教學實踐能力都得到提高。⑧
(五)靈活可變性。行動研究具有動態性,即在音樂教育行動研究過程中,可以隨時根據研究情況邊實踐邊修改研究計劃,不斷修正研究問題的假設與研究方法,以適應實際情況的需要。
二、行動研究的步驟
行動研究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⑨
(一)發現問題。發現問題是科學研究的起點,是推動研究的動力。音樂教師應以音樂教育教學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為行動研究的開始,在實際工作中,音樂教師通過自己的觀察和思考,發現問題。
(二)界定問題。研究者經過思考和分析,要從所發現的問題中選定研究主題,了解待解決問題的本質和范圍,分析、診斷問題存在的原因,以期對問題的本質有較為清晰的認識,為采取解決問題的行動奠定基礎。
(三)文獻探討。在確定研究主題和研究目的后,應深入探討分析有關文獻,以便從他人的研究中獲得理論和方法方面的啟示,用以指導行動研究。
(四)擬訂計劃。行動研究計劃,即行動研究的實施方案。它是行動研究最初設想的一個總體計劃,也是行動研究法各個步驟具體實施的藍圖。
(五)實施行動。將研究計劃付諸行動是行動研究的最重要的步驟。在不脫離正常音樂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應嚴格按照計劃的要求,實施的研究必須在真實的情景中進行。可根據課堂現實因素的變化情況,對計劃作出適當的調整。
(六)評價效果。既是對行動研究的結果進行總體評價,也是對整個研究工作所作的總結。在總結中,必須對研究中所獲得的數據、資料進行科學的處理,必要時可用統計方法,將實驗數據轉為有意義的統計量數,作為解釋后果和預測之用。在此基礎上,研究者對照行動研究計劃,檢查、反思該課題在音樂教育教學實踐中的成效與存在的不足,總結行動研究的得失經驗,最后根據研究計劃的要求寫出研究報告。
三、行動研究對音樂教師專業發展的意義和作用
行動研究對音樂教師專業發展的意義和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行動研究促進了音樂教師教育科學理論水平的提高⑩
獲取較系統的教育科學理論知識是音樂教師專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美國學者舒爾曼(L.Shulman)認為,優秀教師的知識結構主要包括教材內容知識,一般教學法知識,課程知識,與教學內容相關的教學法知識,學生及其特點的知識,教育環境的知識,有關教育宗旨、目的、價值及其哲學與歷史背景的知識等七大類。{11} 舒爾曼認為,系統的教育教學科學知識是教師專業成長所不可缺少的。這主要緣由是,盡管教育教學實踐現場具有極大的復雜性、可變性與個體性,但在這種現場的背后離不開教師處理問題的理性思考,現代教育科學理論在很大程度上為教師的理性思考提供了幫助,沒有教育科學理論作為參照,教師對實踐的分析、判斷、決策有可能缺乏基本的依據,從而使自己的教學策略失去科學性和可行性。因此,較為系統的音樂教育科學知識是音樂教師專業成長過程中所不可缺少的。
行動研究要取得高質量的成果,就必須重視音樂教育教學理論在行動研究中的價值。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重視理論對分析問題的價值,努力謀求在廣闊的理論背景上理解所遇問題的性質、內涵和意義,而不限于對某個具體問題本身的了解,更不單純憑經驗分析問題。其二,重視理論對制定解決方案的價值,強調根據對問題的分析和相關的研究成果規劃行動方案,并預計方案中各個步驟的可能結果。其三,在研究結果上強調理論的抽象,以為進一步的實踐提供一個可供參考和借鑒的基本框架,這就使得行動研究在總體上是面向未來的,而不像教學經驗總結那樣只是既往行為的總結。這樣,通過行動研究可以提高音樂教師的教育科學理論修養和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行動研究促進了音樂教師科研能力的提高
行動研究要求音樂教師既是施教者,又是研究者,在音樂教學過程中研究音樂教學的規律,通過行動研究,在不斷總結經驗的過程中,不僅教師的教學能力、教學技能技巧得到了提高,其科研能力也進一步增強。英國課程專家、行動研究的主要倡導者之一的斯騰豪斯(Stenhouse)在他的《課程研究與編制導論》一書中提出教師專業發展有三條途徑:(1)通過系統的理論學習;(2)通過研究其他教師的經驗;(3)在教室里檢驗已有的理論。后兩條途徑都涉及到“研究”,他認為教師最主要的活動場所是教室,教室是檢驗教育理論的理想的實驗室,而教師作為身臨其境的觀察者、實踐者與體驗者,憑著自身的優勢,可以通過研究來系統地解決課堂中遇到的問題。另一位英國課程專家埃利奧特(Elliott)對這也有同樣的看法,他建議教師成為行動研究者,在行動中研究,在研究中行動,使研究與行動真正合二為一;這樣教師不但可以檢驗他人的假設,而且還可以在自己的行動中提出自己的理論假設。“教師最大限度地負責提出、發展和公開傳播關于教學理論的認識。實踐表明只要給予他們思考的機會,他們也能夠發現和發展隱藏在教學實踐背后的某些教學理論。”{12}行動研究證明,教師成為研究者,可以對其專業基礎提供重要的知識貢獻,也能夠成功地致力于專業問題的解決,他們也能夠像專家似的細致行動,探索出有關實際工作的新理論。{13}這種研究必定促進了音樂教師科研能力的提高,同時也推動了音樂教師專業素質的發展。
行動研究專家溫特認為,實踐者行動研究這一術語不但描述了一個組織教育研究的可行模式,而且指出了實踐者開展行動研究是實踐者整個職業理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傳統專業實踐的擴充而非額外的強加。他強調指出,行動研究作為實踐者在開展專業活動的同時進行的小范圍研究和進修提高的一種方法,表明了提高專業實踐認識和參與實踐革新決不是少數學究式的精英的特權。一般而言,教師可以不斷而且有責任開展針對自己專業的研究。{14}行動研究中的課題一般是由音樂教師針對自己教學實踐中的問題而產生的,在該課題研究過程中,音樂教師作為課題的主持者,他必須設計課題方案,收集資料數據,分析原因,提出解決方法,評價結果,最終將課題成果運用于教學實踐,檢驗成果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這種研究過程即是一種不斷循環發展的過程,教師在這個過程中將不斷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由此,我們可以論定,行動研究是提高音樂教師科研能力和培養科研型教師的有效途徑。
(三)行動研究促進了音樂教師專業能力的提高
在音樂教學實踐中,通過行動與研究的結合,創造性地運用音樂教育理論分析和解決教學實踐情景中的具體問題,從而提高教師自身的專業水平。有學者經過實踐研究認為,行動研究可以提高教師的四大專業能力:(1)行動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師了解學生的能力;(2)行動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師處理教材的能力;(3)行動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師的教學監控能力;(4)行動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師協調師生關系等人際關系的能力。{15}
音樂教師在教學實踐中參與音樂教育科學研究,將使教學活動成為創造性的勞動,這必定促進了音樂教師專業能力的提高。學者鮑林(Linus Pauling)認為:“如果一個人在進行教學的同時也進行研究,那么他的教學效果一定會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即使他們的研究工作并不像他希望的那么成功,但他可以繼續有效地進行教學。一般說來,總會得到答案的。”{16}行動研究所具有的實踐性的特點要求音樂教師在音樂教學實踐中,對所發現的問題,通過運用收集掌握資料、分析資料、以及實證解決問題的思路等方法,來促進課堂教學工作的革新或改進。在行動研究中教師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當事人,他們既是教學的實踐者,又是教學的研究者的雙重身份,使他們能在音樂教學中進行有效的反思,通過教學和研究過程中的反思,能及時認識和調整自己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教學方法,在全面提高音樂教學質量的同時,音樂教師自身的教學專業能力也得到提高。
小結語
將行動研究引入音樂教育領域,將對當前我國學校音樂教育改革的健康發展產生積極的意義,同時對音樂教師專業發展起重要的促進作用。音樂教師要成為行動研究者,首先,在教學實踐中要樹立一種研究、反思、批判、探索的意識,具有主動改進自己教學和提高教學質量的愿望。其次,在平時的教學活動中從觀察開始,“教師想成為研究者,首先必須是一個優秀的觀察者。沒有精確的觀察,科學進步就是空話,因為科學依賴于觀察。”{17}行動研究者必須是一個參與式的觀察者。再次,要有一定的音樂教育學學科素養,掌握一定的音樂教育科學研究方法,以音樂教育科學理論來指導行動研究。這就要求音樂教師平時要加強音樂教育科學理論學習。最后,學校要為音樂教師開展行動研究營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①顧泠沅、楊玉東《教師專業發展的校本行動研究》,《教育發展研究》2003年第6期第1―7頁。
②陳向明《實踐性知識:教師專業發展的知識基礎》,《北京大學教育評論》2003年第1期第104―112頁。
③王剛、張音《教育科研實用手冊》,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頁。
④鄭金洲、陶保平、孔企平《學校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238―239頁。
⑤戴長河等《行動研究概述》,《教育科學研究》1995年第1期第42―46頁。
⑥陶文中《行動研究的基本理念》,《教育科學研究》1997年第5期第33―36頁。王清《淺談怎樣進行行動研究》,《中小學教師培訓》2002年第5期,第43―45頁。
⑦和學新《行動研究簡介》,《教育改革》1994年第2期第63―65頁。
⑧馬達《反思性教育與音樂教師教育》,《人民音樂》2005年第1期第55―57頁。
⑨陶文中《行動研究法的實施》,《教育科學研究》1998年第2期第41―44頁。李酉亭、鄒芳《行動研究法和教育》,《上海師范大學學報》1995年第1期第110―116頁。王清《淺談怎樣進行行動研究》,《中小學教師培訓》2002年第5期第43―45頁。
⑩周宏弟《論教師的行動研究與專業發展》,《高等教育研究》2003年第3期第81―85頁。
{11}L.S.Shulman.Knowledge and Teaching.Foundation of New Reform.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1987.
{12}寧虹、劉秀江《教師成為教育者:教師專業化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教育研究》2000年第7期第39―41頁。
{13}黃奕紅《在行動中研究,在研究中發展――教育行動研究與教師專業發展》,《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第65―68頁。
{14}毛景煥《論教育行動研究的功能》,《教育科學》2000年第2期第5―7頁。
{15}范詩武《新世紀教師專業能力與教育行動研究》,《外國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第28―31頁。
{16}葉瀾《教育研究及其方法》,中國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9頁。
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步伐,音樂教育逐步受到了社會、家長、學生的重視,河南省普通中小學音樂教育在發展過程中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中小學音樂教育正面臨著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面對這種新發展,特別需要對我省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有一個深入地了解和清醒的認識,才能為音樂教育改革的思路、音樂教育理論的新突破提供依據。以往我們從教師教學改革角度評價的多,而從學生音樂素質提高角度評價的少,評價時或過分悲觀,抹殺了業績,或者又盲目樂觀,夸大了成果。這對基礎音樂教育的改革無疑是很不利的。我省中小學音樂教育水平與學生音樂素質究竟怎樣,至今還很少看到有關這方面的調查、評估結果,以至于我們很難對音樂教育所取得的成績和所存在的問題,做出較為客觀全面的、有說服力的分析和結論。因此,我們在全省范圍內進行了這次中小學生音樂素質問卷調查。
這次調查涉及鄭州、洛陽、許昌、禹州、西平、太康等市縣。調查學校包括省、市級城市學校18所,縣級以下鄉鎮、農村學校18所,受調查學生總數1965人,其中小學645人,初中661人,高中659人。在選擇調查樣本時,我們盡可能地考慮了調查學校、班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重點學校與一般學校的均衡與全面性。在省、市、縣、鄉四個調查層次中,小學、初中、高中各選三所,三所學校大致是按優、良、一般來選擇的,小學選擇的四年級,初中為二年級,高中為二年級,共36個教學班。
二、調查反思
衡量一個人音樂素質高低的因素有很多,考慮到問卷調查的局限性和中小學生的特點,本次調查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對調查對象的音樂素質進行全面測評。為此,我們結合新課程標準對不同年級學生所規定的具體教學要求,主要從歌曲演唱能力、音樂鑒賞能力、音樂知識技能等方面進行調查了解。
反思一:建構新型的、多元的教學模式,拓展音樂課程資源,提高學生的歌唱能力
歌曲演唱一直是我們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的重要內容,那么,我省的中小學生一年能夠演唱并記住多少首歌曲?他們唱的又是一些什么樣的歌曲?統計結果顯示,每一年大概能背唱1—3首歌曲的學生有21%,能背唱4—6首的學生有24%,能背唱7—9首的學生有20%,能背唱10首以上的學生有35%。新課標要求小學3—6年級學生每學年能夠背唱4—6首歌曲。顯然這一調查結果令人非常樂觀。
數據表明:地市級以上學校的學生能演唱的歌曲數量要明顯高于縣級以下的學生;年級越高,能演唱歌曲的數量也越多。反映出城市學校與農村鄉鎮學校在音樂教育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也反映出學生接受音樂教育時間的長短與歌曲演唱能力之間的正比關系。
那么,學生能演唱的這些歌曲又主要來自哪里?調查結果是:49%的學生會唱的歌曲主要來自音樂課本,51%的學生會唱的歌曲則主要來自聽錄音、廣播或看電視學會的。
調查結果表明,城市學生與農村鄉鎮學生之間差別較明顯,城市學生與鄉鎮學生相比,演唱歌曲主要來自課本以外。且無論是城市或鄉鎮,這其中低年級學生與高年級學生之間的差別也較突出。低年級學生演唱的歌曲更多是來自于課本中的青少年歌曲,而大部分高中生演唱的多為課本以外的流行歌曲。
綜觀上面的調查統計結果,一方面說明我省中小學生歌曲演唱的整體水平還比較理想,另一方面則表明:社會音樂環境,尤其是大眾媒體對學校音樂教育的影響是很明顯的。盡管社會音樂環境可能在音樂教育內容等方面對學校音樂教育帶來一定沖擊和負面影響,但總體來看,它客觀上有力地促進了中小學生音樂素質特別是歌唱水平的提高。這一現象啟示我們,學校音樂教育一方面必須打破“以教材為中心、以課堂為中心、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建構開放的、多元的、新型的教學模式,主動與社會音樂環境聯手,拓展音樂課程資源,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其有利于提高學生音樂素質的因素;另一方面我們中小學音樂教師也必須對自身的教育教學思想、行為加以反思,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特別應該明確的是,我們不僅是課程、教材的實施者也是課程的決策者和開發者,因此在教學內容和歌曲的選擇上,依據課標的內容、標準,要充分考慮中小學生的身心特點和審美規律,使音樂課具有趣味性、時代性、藝術性,貼近學生生活,表達學生的心聲;同時選擇的教材歌曲還應既“動聽”又“耐聽”,使學生聽了還想聽,唱了還想唱,以增強學校音樂教育對學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在全省范圍內對學生歌曲演唱能力的調查中,我們還設計了這樣一個問題:“你樂意當眾歌唱嗎?”結果只有三分之一的學生回答“愿意”,大部分學生都是回答“不愿意”。對愿意當眾歌唱的學生分別統計后可以看出,小學生、初中生和高中生所占人數比例的排列呈遞減趨勢。這一統計結果表明我們的音樂教育在培養學生的音樂表現與自信心方面,做得還很不夠。
反思二:音樂知識技能和音樂的基本常識是提升學生音樂鑒賞能力的基礎
對于普通人來說,音樂素質的高低更多地體現在音樂鑒賞能力方面。在中小學生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孩子們塞著耳機忘情地聆聽音樂的樣子,這是提高學生音樂素質的一條重要途徑。中小學音樂教育有責任創造條件,很好地保護學生愛聽音樂的習慣。
調查表明,盡管大部分學生具有聆聽音樂的好習慣,但這并不意味著目前我省學生的音樂鑒賞能力就已經達到了較高的水平。下面的統計數據可說明這個問題。
我省中小學生一般聽得最多的是什么音樂?有52%的學生回答是通俗歌曲,32%的學生是藝術歌曲,21%的學生是民族器樂曲,15%的學生是外國器樂曲(本項調查,可選擇一個或幾個答案)。前三項不同年級、不同地區之間的差別不大,但縣級以下農村學校的學生只有6%喜歡聽外國器樂曲,地市級以上學校則有25%的學生選擇外國器樂曲。
在聆聽一首不熟悉的歌曲時,能大致聽出音樂拍子的有45%,不能聽出音樂拍子的有55%。對不能聽出拍子的學生統計結果是:地市以上學校為35%,縣級以下學校為73%;在欣賞樂曲時,能分辨出是什么樂器演奏的調查結果是,地市以上學校要明顯好于縣級以下學校;欣賞歌曲時,完全能分辨出是中國歌曲還是外國歌曲的學生占調查總數的31%,基本上能分辨的占43%,基本不能分辨的占19%,完全不能的占7%。
此項調查地市級以上學校好于縣級以下學校,小學、初中、高中之間的差距相對要小一些。
學生平時喜歡唱或喜歡欣賞的歌曲,其著眼點主要是“歌詞優美的”、“旋律優美動聽的”,以及是自己的“偶像演唱的”。
如果我們僅憑以上幾個方面的調查結果,就給學生音樂鑒賞能力的高低作出鑒定是不太可能的,但從上面這些統計數字中還是可以發現一些問題。
1.中小學生的音樂鑒賞水平很大程度上還是停留于感官的、娛樂的層面,演唱者、歌詞內容以及學生自身的情緒等一些非音樂的因素對他們的欣賞喜好影響很大,學生從音樂中獲得的感受、體驗和通過音樂引發的聯想與想象還比較膚淺。這些問題一方面與中小學生的身心發展水平和審美特點有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省的中小學音樂教育在欣賞教學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而且也沒有對社會音樂環境發揮出應有的導向作用,致使學生的音樂欣賞品位受各種媒體以及流行風的影響較深。
2.音樂鑒賞能力是音樂素質的一種綜合反映,沒有一定的音樂知識技能和基本的音樂常識,音樂鑒賞能力就很難提高。各項調查數據顯示,音樂知識技能與音樂常識的教學效果還有待提高。
此外,調查顯示,地市級以上學校的學生與縣級以下學校的學生,以及中、小學生在音樂鑒賞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這是很正常的。主要表現在客觀條件上的差距,地市級以上學校的音響設備與音響資料好于縣級以下的鄉鎮農村學校,學生的音樂生活環境不同,接觸音樂的機會也會有很大的差別。
調查表明學生之間的音樂能力差距與學校音樂課的開課情況也有直接的關系。特別是初中、高中的升學壓力,致使音樂課,特別是藝術欣賞課流于形式是我們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反思三:識譜教學應以器樂教學為抓手,分層次教學
在我省的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知識技能教學的效果究竟怎樣呢?就這個問題,我們設計了3道簡單的題目。
1.你識簡譜嗎?
統計結果是:識簡譜的占55%,其中小學生識簡譜的人數比例最高,其次是初中生和高中生。另外,地市級以上學校學生能識簡譜的比例要高于縣級以下學校。
2.你識五線譜嗎?
統計結果是:識五線譜的占50%,其中小學生與初中生比例相差不多,小學生比例略高于初中生,高中生相比較低一些。另外,地市級以上學校學生能識五線譜的比例要明顯高于縣級以下學校學生。
以上兩項統計結果有些出乎我們的預料,數據的真實性令人懷疑,可能是學生對“識譜”的概念不太清楚,據一線教師反映,除了學習器樂的學生,每個教學班真正具有識譜能力的學生寥寥無幾。另外,調查結果顯示出,學生的識譜能力并沒有與年級成正比,小學好于初中,初中又略強于高中。學生識簡譜的能力強于識五線譜,特別是縣級以下學校的學生。這與所使用的教材有直接的關系。我省大部分地區學生使用的教材是簡譜版,線譜版使用得很少(包括地市級以上學校)。其原因主要是簡譜版教材比較適合我省音樂教育的實際情況,便于教學。
3.你會演奏樂器嗎?
近年來,器樂進課堂成了許多學校和教師進行音樂教學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實踐證明,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調查結果為:不會演奏樂器的學生占調查總數的51%。會演奏一種樂器的占30%,會演奏兩種樂器的占14%,會演奏三種樂器的占5%。這個問題,城市學生與農村鄉鎮學生之間、小學與初、高中之間表現了較大的差距。
依據對我省中小學生識譜、演奏等音樂基本知識技能的調查所獲得的數據,很難對學生的音樂基本素質做出準確評價。但還是可以說,近幾年我省中小學音樂教育普遍受到了重視,中小學生的音樂素質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要真正提高我省中小學生的音樂素質,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音樂教育是素質教育的重中之重,它對于豐富學生的審美情感體驗,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和文化素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中、小學的領導一定要全面理解素質教育內涵,提高音樂課對素質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切實重視和關心音樂教學。首先要配好教師。同任何一門學科一樣,如果沒有稱職的教師,要提高教學水平是無稽之談。其次要開足開齊音樂課,尤其是初中和高中應堅持按課表上課,真正為師生在愉悅中的教與學提供時間保證。第三是增加資金投入,添置必要的教學設備,特別是農村學校應按“普九”要求配備基本的教學設備,這是提高教學水平的必要條件。第四是創造學校濃厚的藝術氛圍,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音樂活動。如:歌詠比賽、音樂園地、音樂會、藝術節等等,為師生營造音樂表現的條件和舞臺。
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告訴我們,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不僅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階梯,而且是人類文明生生不息的源泉。而音樂教育造就了人的審美能力,是文化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發展健康和諧的音樂教育,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先進精神文化基礎,是建設和諧社會目標實現的必要條件。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中小學音樂教育在整個國民教育體系中具有不可忽視的地位,是建設農村和諧文化的前沿陣地。而目前我國農村音樂教育在教育理念、教育管理、師資建設等各方面都相對滯后,嚴重制約了農村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因此我針對目前的農村中小學音樂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農村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
1.教學思想觀念落后。目前,我國正在大力推行的素質教育并沒有從根本上轉變大多數鄉村中小學教師和領導的教學觀念。不少學校仍把各種統考分數作為評價教師和學生的唯一標準,而且很多農村基層學校領導對音樂教育教學知之甚少,認為音樂課只是一門輔修課,與升學無直接聯系,在學校教育中可有可無。所以,忽視音樂教學,用數學、語文等“主科”搶占音樂課的現象在農村很普遍。另外,一些學校對教師的考核與學生升學考試成績掛鉤,音樂課不統考,音樂老師也就沒有成績,就成了教師中的落后分子和下崗的對象,甚至有的音樂教師干脆改行。這不僅破壞了音樂課的整體教學,打擊了音樂教師的授課積極性,而且造成了音樂教師流失,遏制了音樂教學的發展。
2.音樂教師素質低。在鄉村中小學音樂教師師資力量中大部分是當地的民辦教師。他們很少受過正規的音樂教育,又缺少接受音樂培訓的機會,缺乏必要的音樂素養,在教學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技巧等方面都存在相當大的缺憾。教師音樂素質低,是造成目前鄉村中小學音樂質量低下的重要原因。
3.對音樂教育的投入不足,教學條件差,缺少相關設施。由于長期以來農村經濟落后,財政收入困難,地方政府在教學上的投入很低,在音樂教育上就更是微乎其微,要發放教師的工資都很困難,更別說升級音樂教學設施,引進優秀的音樂教師了。有的地區由于對音樂教學的不重視,即使有音樂教學設備也并未真正用于日常教學中,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評比;有的學校沒有獨立的音樂教室,教學條件得不到保障;有的學校缺少音樂教學所必需的多種教學設備和相應的音響、音像資料,甚至連音樂教材的配套磁帶都沒有。這樣對于音樂教學的開展是很不利的。
4.音樂教材內容偏深。現在有些音樂教材與農村中小學的教學現狀不相適應,教師教起來吃力,學生學起來費勁。甚至許多教師限于自身音樂水平不高,無法教授五線譜等樂理知識,學生也對此不感興趣,致使音樂課缺少系統性、多樣性和豐富性,從而破壞了音樂教學的整體性,晦澀難懂的教材內容也成為提高學生音樂水平的瓶頸。
二、改變農村中小學音樂教育現狀的對策
1.更新教育觀念,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要改變當前農村小學的音樂教育狀況,首先教育主管部門和音樂教育工作者要轉變觀念,把農村小學音樂教育放在提高我國全民素質的高度,有長遠的教育眼光,將由應試教育轉向素質教育這一變革,大力倡導音樂教育的新理念;建立正確的教師評估機制,徹底消除“正課”與“副課”的偏見,把音樂擺到與其他學科同等重要的議事日程上來,讓農村中小學的音樂教育正常有序地開展起來,讓音樂課成為中小學教學內容的一個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
2.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穩定和加強農村學校音樂教師師資隊伍建設,是農村音樂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保障。它對學校的其他教育教學工作也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是提高中小學音樂教育質量的首要問題。因此學校首先要有效合理地利用現有師資,充分發揮現有師資的長處,為他們的能力發揮創造良好的環境;其次,面對農村音樂教師素質低下的情況,學校應該加大對兼職教師的專業培訓力度,充分發揮業務能力較強的教師的帶動作用,通過走出去學、請進來講等多渠道,提高教師音樂素質修養及課堂實踐等藝術,達到音樂教師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
3.加大音樂教育投入,增加音樂設施。在中小學音樂教育中,音樂教學設施是確保音樂教學正常進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條件。因此,國家應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投資的力度,對地方財政不足的部分進行補貼,改善辦學條件,使我國的農村中小學音樂教育得到充分發展。學校應有計劃、多渠道籌措音樂教學設備專用資金,逐年添置必備的教學用具,修建專用的音樂教室,豐富音樂課堂教學內容。尤其要加大對音樂方面的教輔資料的投入,這樣可以讓老師了解更多的最新音樂消息,豐富學生的視野。
4.因地制宜,改革音樂教材。教師對教材的運用要從傳統型向研究型轉變,在教學方法上要充分發揮教師特長,尊重學生愛好,因勢利導;教學內容也要從單純的唱歌教學轉變到對學生進行全方位培養,同時制定因地制宜的音樂課程標準,結合農村學生的實際情況,選用一些擁有生活氣息的優秀民間音樂藝術,增加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另外還應適當舍棄教材中超出農村學生接受能力的內容。
然而伴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部出臺了新的國家音樂課程標準。在實施過程中,觀念轉變是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和內容,更是搞好課程改革實驗的前提。但要真正實現觀念根本轉變,又是課程改革必須面對的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在深入學習和貫徹新的音樂課程標準的同時,有必要對我國傳統音樂教育進行深刻的再反思,這樣有助于我們轉變觀念,以積極的態度來推進課程改革。
多年來,我國的普通音樂教育過于重視基礎知識的學習和基本技能的訓練,一些音樂課只能與極少數音樂尖子產生共鳴,大部分學生對音樂課越來越感到恐懼。唱歌教學幾乎是一個模式:練聲―節奏訓練―視唱(識譜)―唱歌。這樣安排,沒有給學生持久的審美體驗,沒有給他們帶來愉悅感,音樂教育的目的也就不可能達到。音樂課程標準在課程目標中明確指出:“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這些目標要通過精心設計,把孩子們對音樂的理解,把孩子們的想象力、創造性發展起來。音樂教育的重點不能再放在技術操作上,而要放在藝術表現上,要特別強調音樂教育中的音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