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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政策性金融;農發行;業務拓展
一、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體系構建
農村政策性金融是指一國政府的支持和鼓勵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以農村金融資源配置的社會合理性為最大目標,以政府政策性扶植的農村地區強位弱勢產業、強位弱勢領域或強位弱勢群體為金融支持對象,以優惠的存貸款利率或信貸、保險的可得性和有償性為條件,在專門法律的保障和規范下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和制度安排。
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體系,應該是包括農業政策性銀行等制度承載體與政策性農業保險、擔保、信托、投資基金、資產管理等業務在內的相互補充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體系和業務體系。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體系構建有以下幾種體系。
(一)農業政策性導向體系
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為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下的正式制度安排,必須密切配合服從于政府在每個時期確定的農業發展政策目標。該體系的載體可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充當,由農發行繼續發揮支農主力軍的作用,開展關于農業政策性導向的相關業務領域。
(二)農村金融市場補缺體系
現在的農村政策性金融缺乏商業性融資體系的構建,表現為農村信托產業、農業投資基金、資產管理服務無法到位,因此應該考慮建立農村金融市場補缺機制,以國有商業性金融(中國農業銀行)為主體,以兼具商業性與政策性雙重屬性的地方性農村合作金融(合作銀行和信用社)為兩翼的農村金融市場補缺體系。
(三)農村專業服務與協調體系
為了保障農業政策性投融資項目的順利運作和貸款的安全性償還,農業政策性金融可以提供諸如農民技能培訓、農業投資咨詢、農村企業經營情況診斷等金融衍生服務。該體系的構建載體應該由農業發展銀行實現,因為這種基于宏觀視角的準政府機構規劃、協調與實施功能,是任何商業性金融機構難以充電和完成的。
(四)農業政策性保險(擔保)體系
農業是一個風險性相對巨大的基礎產業,不僅體系在自然災害的損失補償方面,也體現在農村資金的可得性問題上,因此應該成立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由它來完成金融機構對農業的保障。
二、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未滿足農戶與農村企業的需要
(一)農戶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需求不到位
1、調查區樣本農戶基本情況
在被調查的286個農戶中,男性174人,女性112人。30歲以下的農戶最少,占總樣本的2%;50歲以上的農戶次之,占5%;農戶在30—50歲最高,占比為93%。年輕農戶較少,因為年輕人普遍選擇外出務工。
2、農戶融資瓶頸及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認知與需求
(2)農戶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的需求
通過調查數據得出,農戶不了解和沒聽說過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占多數,他們希望通過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獲得存貸款業務和農業保險業務,其占比達到所有業務的一半以上。也說明我國現有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沒有滿足農村企業的需要。
(二)農村企業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需求不到位
1、調查區樣本企業基本情況
在200個樣本企業中,2006年以前成立的企業有60家,占比30%;成立于2006—2008年的有140家,占比70%。這說明企業大部分處于成長階段。
(2)農村企業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的需求
通過調查數據得出,農村企業對政策性金融機構也缺乏了解,甚至有很多企業未曾聽說。同時他們希望通過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獲得存貸款業務和資金匯兌業務,其占比達到所有業務的一半以上。從另一個層面也說明我國現有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沒有滿足農村企業的需要。
總之,無論是農戶還是農村企業都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有很大的需求和希望,這就要求我們及時開發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
三、農業發展銀行具備開發農村金融業務條件
實際上我國對農村政策性體系的構建依舊停留在制定階段,沒有真正意義上形成農村政策性體系的支農格局。以國有商業性金融(中國農業銀行)為主體,以兼具商業性與政策性雙重屬性的地方性農村合作金融(合作銀行和信用社)為兩翼的農村金融市場補缺體系,還未真正的投入實施;農業發展銀行也沒有開展農民技能培訓、農業投資咨詢、農村企業經營情況診斷等金融衍生服務;農業保險機構的設置也還在孕育當中,農戶和農村企業的需求根本無法滿足。現階段我們應該考慮利用農業發展銀行完成農業政策性金融的使命,在“十二五”時期關鍵的支農時刻,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
(一)農發行業務不斷萎縮,必須拓展業務空間
現有業務的局限性主要表現為支農廣度不夠,主要支持傳統的糧棉流通領域,支持范圍受到嚴格限制;支農深度不夠,主要支持傳統糧棉產業化和加工企業,僅限于農業的產后服務,產前、產中尚未涉及;支農力度不夠,主要支持企業流動資金,而對技改和固定資產投資,尤其是農田基本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投資沒有涉及。業務萎縮需要開拓業務,發揮政策性金融的職能。
(二)信貸資產質量低,不良貸款比重大,需要開展一定程度商業性業務創收
據統計,至2009年末,農發行準政策性不良貸款余額達157.01億元,占農發行全部不良貸款523.9億元的約三成,準政策性不良貸款率為21%。由下圖通過和其他兩家政策性銀行的比較,可以看出農發行業務運營中的不良貸款占比過高。因此農發行急需開展一定程度的商業性業務實現盈利。
四、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拓展
1、糧棉油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貸款
有條件的縣選擇1至2家經營管理水平高,信用優良,具有規模效益的大中型糧棉產業化企業,農發行根據企業需要并經過嚴格審查,以擔保貸款方式向糧棉產業化企業發放3至6個月的糧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以解決糧棉產業化企業長期流動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發放與這些糧棉企業聯營的加工企業貸款,促進它們的互動聯營,把糧棉等農產品收購、加工、調銷等諸環節結合在一起,促進糧食企業整體效益的提高。
2、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
具體增加這些開發性業務:國家確定的中小型農、林、牧、水利、水電基建和技改項目貸款;鄉村道路、通信、電網建設和改造項目貸款;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貸款;生態環境建設項目貸款,重點包括國家確定的林業、治沙項目貸款,山區綜合開發項目貸款,牧區草原建設和改造項目貸款以及開辦新增扶貧開發貸款等業務。
3、農業保險業務
為了彌補市場失靈農發行應該承擔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鑒于保險與信貸不同的運行機制,可以單獨設立農業保險分部,經營農業保險業務,由于農業保險業務的特殊性,在開展的初期政府應該建立和完善利益補償機制。
4、農業貸款擔保和票據貼現業務
農發行不但可以從擔保和票據貼現業務中取得中間業務收入,維持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吸引了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農業領域,為三農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更主要的是培育了一個扎根于商業銀行的貸款來源。
5、委托及資金匯兌業務
銀行是一個具有規模經濟的行業,農發行分支機構延伸到縣,具有開辦業務的物質基礎。中國現有的三家政策性銀行中,只有農發行一家的機構延伸到縣,所以我們可以利用農發行分支機構廣泛的優勢,積極實現對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在縣級以下的信貸投入開展業務。(作者單位: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
參考文獻:
[1]王偉.中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優化與實證分析[M].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1)
關鍵詞 金融業 服務 農村結算 探索
中圖分類號:F830.6 文獻標識碼:A
荊州市位于江漢平原腹地,是典型的農業大市。為踐行服務“三農”的社會承諾,切實建設好農村支付結算環境,荊州分行以轉賬電話做切入,在每個自然村選址發展以轉賬電話為工具的小額現金支付點,通過轉賬電話等電子渠道彌補物理網點的不足,讓廣大村民“足不出村”享受我行金融服務,主要是小額現金支取、轉賬結算、消費理財、小額貸款等“一攬子”金融服務。
1產品優勢與推廣態勢
“轉賬電話”是指銀行提供給特定的個人、家庭、企業和中小商戶的自助金融服務工具,通過綁定商戶的銀行卡和電話號碼,為客戶提供卡卡轉賬、卡賬戶余額查詢、明細查詢、信用卡還款、繳費等多項金融服務,操作簡單、快捷便利,有如“身邊的銀行”。“轉賬電話”分有線與無線兩種,對無電信網絡覆蓋的區域,可以通過無線終端的方式解決。村民需要小額現金時,持卡在特約商戶辦理客戶卡轉商戶卡業務,商戶給付村民等額現金。此外,村民也可在特約商戶刷卡消費,不需支付現金。農行將金融服務延伸布局到村組,讓廣大農民尤其是老年人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小額取現等便捷金融服務,由于不收費、不出村、不誤時,廣大村民無不歡呼叫好。
截止目前,該行已布放轉賬電話1萬部,布放ATM等自助設備630臺,發展手機銀行客戶40萬戶、短消息服務客戶128萬戶、網銀客戶42萬戶,已實現2470個行政村電子銀行全覆蓋。
2窗口效能與社會效應
推廣“惠農通”工程,實現轉賬電話“村村通”,不僅推動了本行業務的發展,而且收到了政府滿意、社會滿意、農民滿意的效果。
2.1便民
一是解決了流入資金的問題。荊州為勞務輸出大市,外出務工人員及其家屬都是銀行卡的使用者,務工經濟與本地經濟結合的紐帶也是銀行卡,自從有了轉賬電話特約商戶后,資金流的快車道形成,解決了留守人員的生產、生活問題;二是解決了社保養老問題。隨著國家社保政策的落實,59歲以上老年人每月保生活、保生命的養老保險金如何領取事關重大,轉賬電話進村組將黨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讓村民足不出戶就能滿足自己的金融需要,使他們倍感舒心;三是解決了農民日常金融需求問題,轉賬、查詢、貸記卡還款、小額取現、繳費等不用舟勞頓,在家門口就能全部滿足要求,極大方便了村民的日常生活。
2.2利民
過去由于網點少,農民與金融機構的交流與溝通非常有限,實施“惠農通”工程后,農行金融服務延伸到村組,到平常百姓的家門口,不僅銀行的金融知識和服務內容可通過特約商戶傳導至農戶,而且廣大農村的金融需求也會不斷反映到銀行。如反假幣需求,我行根據需要開展了多輪反假幣知識宣傳活動。
3發展路障與風控要求
(1)有關政策依據不充分。轉賬電話是一個新生事物,有一個循序漸進、規范發展的過程。在發展過程中,需要監管部門發文批準,特約商戶收取費用需要物價部門批準,而目前僅有人行武漢分行于2010年6月批準轉賬電話辦理小額存取款收費標準。現行的轉賬電話業務超出了批復的范圍及如何處理等內容,如何收費沒有政策依據,轉賬電話特約商戶由于承擔了資金、時間、交通、風險成本,其收費行為亟待統一規范。
(2)存在部分風險隱患。一是操作風險。轉賬電話特約商戶出于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可能會夸大它的功能,也不排除少數用戶把它作為洗錢、盜取客戶資金的工具,一旦形成資金損失,將會給金融部門帶來聲譽風險甚至法律風險;二是管理風險。金融機構指把特約商戶作為非物理網點來管理,把商戶的風險與銀行連在一起。商戶的資金、現金管理安全值得關注;三是規范管理問題。轉賬電話特約商戶與銀行是一種什么法律關系尚不明確,銀行以怎樣的方式管理商戶,商戶的收益影響到商戶的積極性,關系到轉賬電話的發展程度。同時,商戶與農戶在發生業務時,卡密問題也值得關注,不然形成客戶資金風險,銀行也要承擔責任。
(3)商戶維護成本高。一是讓商戶動起來的成本高,主要是讓老百信服宣傳成本高;二是讓商戶正常運行的成本高,包括培訓、打印紙供給、日常巡檢與維護等需要的人工成本、交通成本與材料成本;三是設備更新換代成本高,包括特約商戶變更、機具損毀、程序更新等。
(4)環境建設的有序問題。目前涉農機構較多,且新型服務工具向同質化發展,從競爭的角度出發,各機構會按自身的思路來發展農村終端市場,這樣將會形成較為混亂的無序局面,不利于民生工程的健康發展。
4惠民工程的聯運需求
(1)著力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一是黨政部門牽頭,各涉農金融機構與銀監辦、人行、工商、物價部門加強溝通,共同站在銀行服務“三農”的高度,重視和支持銀行普及、應用轉賬電話,為三農服務機構提供良好的貢獻環境;二是合理規劃與布局涉農機構的布點格局,優選品牌好、素質高、能力強的金融機構作為主導,規范、高效打造農村支付結算環境。
(2)啟動媒體資源宣傳惠民工程。農村支付結算環境建設,銀行是承載主體,但卻是一項社會工程,政府工程,因此,除銀行的自身宣傳外,作為主管的銀監部門要說服政府發動其新聞媒介廣泛、持續宣傳我行的“惠農通”工程,讓該工程成為真正的民心工程、百年工程。
(3)“惠農通”工程發展需要后續支持。除轉賬電話外,目前在有網點的鄉鎮實現了存取款一體機全覆蓋、無網點鄉鎮選址布設柜員機、轉賬電話、無線自助終端、農商通,打造服務“三農”的多功能服務網絡。
隨著國家惠農項目的不斷出臺,荊州農行依托全面覆蓋的轉賬電話網絡,全面承擔起服務“三農”的責任,不僅配套辦好新農保、新農合、電纜話費繳存、有線電視費代收、惠農補貼資金劃撥等業務,還將承擔起反假幣、反洗錢等金融知識宣傳工作,最終將“惠農通”工程辦為政府滿意、社會滿意、監管部門滿意、農民滿意的惠民工程。
參考文獻
[1] 隋艷穎,夏曉平.金融發展與農業經濟增長的經驗研究――基于農業經濟金融排斥的視角[J].金融發展研究,2014(04).
關鍵詞:農村金融 失地農民 再就業服務 問題
一、農村金融需求多樣性與金融產品單一
我國農村金融活動的主體主要為農戶、農村企業和地方基層政府,但是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大批失地農民的出現,農村經濟各主體對金融的需求也呈現出多層次的特點,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了更多、更新的需求。農村金融的需求,一方面表現在資金規模上,既有傳統的小額信貸需求,也有大規模的資金借貸需求,另一方面表現在對金融產品多樣化上。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經濟形態的多樣性迫切需要與其生產經營模式相匹配的金融產品。例如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和《物權法》的出臺,土地承包權流轉、林權、海域使用權等作為農村生產經營的權利得到確認,這為金融產品的創新、尤其是擔保業務產品的創新提供了空間。然而金融產品創新除金融機構自身參與外,還需要政府相關機構、保險等相關部門的配套政策支持,從而使一種新的金融產品既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同時還具有現實可操作性。當前受相關權利擔保無法辦理社會登記、保險、評估等影響,雖然金融機構有業務創新的沖動,但現實操作卻存在重重困難。同時受系統建設的落后,農村信用社一些諸如信用卡、理財服務等金融創新服務都還沒有推出,所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也沒有實現跨行的貼現兌付,各銀行分支機構所能提供的金融產品過于單一,很難滿足農村金融發展的需要。
二、信貸供給主體相對單一,供給資金不足
目前,我國各農村地區都普遍存在著嚴重的資金從農村流向城市的問題,一方面,包括中國農業銀行在內的各類商業性銀行加快實施市場化改革的步伐,逐步撤并、取消縣級以下地區的金融機構網點,縮小農村地區的放貸規模,農村地區的金融分支機構成為了僅僅是吸收農村資金的工具,很少用于涉農貸款,資金主要用于了城市地區。而郵政儲蓄銀行在農村地區雖然擁有著數量龐多的機構網點,但是由于體制以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郵政儲蓄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支持上一直都沒有很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郵政儲蓄銀行也和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將從農村地區吸收到的存款大量地轉移到城市地區,使得大量資金流入城市,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本身也存在諸如體制不健全、歷史包袱沉重、管理不善等眾多的問題,而且隨著這些年農村信用合作社風險控制力度的逐步加大,農村信用社也開始減少涉農貸款,出現了“惜貸”現象,這就使得農村地區信貸的供給主體相對單一,供給資金嚴重不足。
三、農村網點及從業人員少,農村金融創新型人才缺乏
近幾年各大商業銀行農村機構撤并現象非常嚴重,隨著金融行業競爭壓力的不斷顯現,西安市各商業銀行從分散風險、提高自身盈利能力的目的出發,紛紛撤并在農村地區的機構,減少分支機構數量,節約成本。同時,農村金融服務中還存在農村金融創新極度缺乏的問題,在國外,金融產品的創新一直是推動金融服務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許多發達國家一直將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作為其高端業務對待。但是,在我國,一方面政府對金融產品創新的扶持力度不夠,缺乏必要的經費投入,金融產品創新風險非常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多數金融機構支持創新的力度。另一方面,農村金融創新性人才的缺乏成為了制約農村金融服務更加全面快速發展的最主要的原因,在我國直接從事農村金融服務的機構人員普遍表現出層次較低、年齡偏長的現象,從業人員多數為年齡較大的專科以下學歷人員,缺乏必要的金融理論背景,更不用說對最新金融創新產品的掌握了,即使有一些金融背景、學歷層次也較高的人員從事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開發,但是能夠集通曉金融理論知識、具備豐富的實際操作能力、精通法律財務知識、懂得創新產品風險控制能力的復合型人才極度缺乏,因此,農村金融創新產品的研發受到了嚴重的制約。
四、失地農民貸款抵押擔保難,風險控制體系有待完善
農業在我國一直都是弱質產業,極易受到氣候變化以及自然災害的影響,非常脆弱,各類商業性金融本著趨利避害的信貸原則,由于發放的涉農貸款回收的風險很大,有著極強的不確定性,因此它們很少涉及農業貸款。而且,現行的金融風險管理制度要求各類商業性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必須要提供相應的抵押擔保,以確保發放貸款的安全。但是,農戶的資產一直都比較稀缺,資產價值都比較低,不適合作抵押擔保,而且我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戶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包括建設在土地之上的住宅房產也不能作為抵押擔保物,農戶缺乏商業性金融機構所要求的合格的抵押物。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的擔保體系還不健全,失地農民的資信狀況普遍不佳,信用擔保和政策性擔保都很缺失,農戶的個人信用系統還沒有建立起來,難以以失地農民的個人信用作為擔保來獲得銀行貸款,雖然目前一些農村信用合作社在本地區實行農戶聯保制度,農戶之間可以相互提供擔保獲得貸款,但是這一體制還處于開始階段,仍存在著許多尚需完善的地方,而且農戶由于存在著慣有的劣根性,誠信意識比較缺乏,法律觀念也很淡薄,往往會出現相互之間提供虛假擔保的現象,因此,受制于各種條件,我國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在涉農貸款方面,都很謹慎,風險控制條件非常嚴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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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處陜西山區的農行鳳縣支行,與鳳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部門聯手,積極依托快速發展的現代遠程通信技術、自動化設備、智能化解決方案,攻克農村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千方百計將“普惠金融”引入行政村,讓農民盡快享受到“家門口”的現代金融服務。
鳳縣地處陜西秦嶺山區,不足11萬人口,全縣9鎮100個行政村,3187平方公里,山大溝深,人口散居,大多行政村由數個自然村組成,而且每個自然村又往往綿延數里,如留風關鎮長坪村距鎮政府達71公里。改革開放后金融事業雖有較大發展,但與絕大多數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縣一樣,鳳縣的農村金融服務仍存在信貸融資矛盾突出,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支付匯兌不便捷等“短板”。隨著我國“新農保”、“低保”、“大病救助”等一系列惠農政策的相繼實施,廣大農民渴望“家門口金融服務”的呼聲日益高漲。2012年,風縣根據央行《關于推廣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的通知》,開始實施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工作。風縣所在的寶雞市也于去年提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保費繳納、待遇領取、權益查詢、生存認證‘五個不出村’,以打通農村金融服務和新農保“最后一公里”。
工程實施中,農行風縣支行發揚山區農行人特有的“背簍銀行精神”,一是與縣農保中心深入鎮村和農戶,向群眾重點宣傳國家金融政策法規、扶農惠農政策、各項涉農補貼以及安全用卡常識、轉賬電話辦理業務常識;二是通過廣播、電視、宣傳單,重點宣傳助農取款服務的意義、操作方法和風險常識,使助農取款服務相關政策和具體操作做法家喻戶曉、深入群眾心中;三是深入農村布點和通過對客戶集中培訓及現場操作演練,使商戶及群眾熟練掌握POS等機具的具體操作流程。每每下鄉,鳳縣支行人員總忘不了帶上復印機、甚至連點所需的文件盒、印油、插線板、夾子、通訊筆都是免費配送;為了使點人員熟練掌握操作技術,他們更是百遍演示不煩,百問必答不厭;對點采取由負責布點的金融機構發放服務費的辦法,針對山區行政村小、業務少的“短板”,除銀保聯手代收保費和待遇領取外,還千方百計與電力、電信等部門達成了由點代收電話費、電費等業務,既鞏固了陣地,又增加了人員的收入。據縣農行鳳縣支行個貸中心介紹,縣支行開初對居保點人員以每月滿20筆業務者,發放50元的服務費,20筆以上以每筆業務增發0.50元服務費,再加取款額干份之五的獎勵。發放金額上不封項,每季兌現一次;2015年,縣農行不僅增加了每月代付點30元話費,又將居保點服務費調整為每月5筆業務以上5元,10筆業務以上100元,80筆業務以上200元。從執行2年的情況看,居保點每季服務費收入最高者3600元左右,最低者二三百元。2014年,僅風縣農業支付的服務費,比上年增加6.4萬余元。
截止今年3月末,風縣農業支行共在全縣行政村布放惠農通服務站及支付點達110個,有的村布點2至3個;共在農村商店、商場、超市等安裝布點達200多個。
留風關鎮最邊遠的長坪村78歲老人柳長明,當看到居保中心和銀行為村上安上了智能支付終端,開通了點后,激動地說:“過去我只有讓兒子翻山越嶺到六七十里外的鎮上去領養老金,今后不僅領養老金,就連繳費和查個人賬戶等都不用出村了,就能。國家和政府真是服務到家了啊!”
【摘 要】 文章概述了民族地區農業銀行近幾年的發展與成績:經營業績取得顯著進展;服務當地經濟社會能力進一步提高;針對個人的金融服務產品收到較好效果;金融服務方式拓展和人員培訓較好地實行。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對策建議:因地制宜開展業務、提高工作人員的待遇、加大自身的金融創新、全力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以及極積主動地融入到精準扶貧之中。
【關鍵詞】 民族地區;農業銀行;金融服務;精準扶貧
中國農業銀行的前身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農業合作銀行。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農業銀行相繼經歷了國家專業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等發展階段。2009 年1月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
農業銀行是中國主要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提供商之一,提供多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同時還有金融市場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銀行、金融租賃、基金管理、人壽保險等也屬于其業務范圍。至2015年底,農業銀行總資產為177913.93億元,發放貸款和墊款89099.18億元,吸收存款135383.60億元,資本充足率為13.40%,全年實現凈利潤1807.74億元(數據來源:中國農業銀行官網)。
民族地區農業銀行指開設在民族地區,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農業銀行分行、支行以及基層營業機構。本文所指的民族地區,具備以下特征:特定的一個或幾個少數民族世代生活的地方,并且少數民族人口較為集中,同時擁有和保留著較為濃郁的民族習慣和文化,能夠體現出民族特色,并且國家一般會賦予這些地區一定的與當地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相適應的特殊優惠政策。民族地區的農業銀行近年來取得了很大發展,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尤其對方便偏遠落后地區百姓生活產生了積極作用。但整體看來,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生存與發展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需要結合當地實際深入解決。本文就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生存發展狀況做簡要分析。
一、取得的成績與進展
1、經營業績取得顯著進展
近年來,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經營業績逐步向好,在存貸款額、績效、聲譽方面均有了較大提高。
中國農業銀行準格爾旗支行至2013年底,各項存款余額455551萬元,比年初增加43396萬元。其中對公存款余額240104萬元,比年初增加14228萬元:儲蓄存款余額215447萬元,比年初增加29168萬元。貸款余額達到390465萬元,較年初增加82305萬元,新增實體貸款及或有資產不良率均為零。新增貸款100%。2013年實F利潤16804萬元,同比增加1636萬元。當年全行中間業務收入實現3107萬元,同比增加388萬元,完成計劃任務的107%。(《準格爾年鑒(2014)》)
隨著經營業績的提升,民族地區的農業銀行也獲得了許多榮譽,比如準格爾旗支行榮獲2013年度分行“五?一”勞動獎,榮獲2013年度鄂爾多斯市分行綜合績效考核第一名。2013年6月,在中國銀行業協會2012年度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工作表彰大會上,措勤縣江讓營業所和福建寧德長興支行榮獲“年度最佳社會責任特殊貢獻網點獎”,等等。
2、服務當地經濟社會能力進一步提高
(1)對民族地區特色產業發展提供了強大支持。分行是自治區金融服務“三農”的主力軍,近年來圍繞青稞、藏藥材、優質絨山羊、牦牛肉、藏系綿羊、藏豬等高原特色產品發展方向,重點支持了一批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先后扶持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龍頭企業達到20余家,扶持的市(縣)級龍頭企業40余家。在“十一五”期間完成了28.36億元的特色產業貸款發放工作,貸款余額10.09億元。扶持了1117戶農牧特色產業經濟實體,實現了691395人的就業。同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了扶貧貼息貸款,每年為產業龍頭企業等相關企業節約融資成本約439萬元(數據來源:中國農業銀行官網)。
分行出臺的《關于做好2012年金融服務“三農”工作的意見》成為了推動產業發展,尤其是特色產業發展的重要動力。其中提出了推動產業發展的2項要務:一是積極支持特色農畜產品、高原特色食品、高原特色藏藥等產業的發展,走特色強區之路,推進特色農牧業“七區七帶”戰略格局;二是通過不斷完善信貸資金的利益聯動機制,走“公司+基地+農戶”產業發展模式,加大對“十大產業”的推進力度,把企業發展與農牧民增收有機結合,實現農牧業發展、農牧民增收和農行增效的多贏效果。
另外,新疆分行以“金融戍邊、穩疆興疆”為使命,以“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為契機和引導,在產業發展中提供多領域的金融支持。該行圍繞著2014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就能源資源開發、紡織服裝、特色農業等產業出臺了具體的實施意見。持續加大了對優勢行業、支柱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的支持力度。重點在打造千億產業集群、五大千億產業園區上下功夫,加大對道路交通、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至2015年6月,該行對核心客戶累計投放信貸45億元,授信額度近300億元(數據來源:中國農業銀行官網)。
(2)對民族地區農牧業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很多民族地區以農牧業為主,農業銀行在支持當地農牧業發展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內蒙古分行以“面向三農、商業運作”為自身定位,以多種方式發揮好“三農金融服務主渠道”作用。首先,抓住三農龍頭企業和重點農戶,以此為突破點。其次,以“公司+基地+農戶”為重點扶持方式,圍繞肉、絨、乳、糧、薯、草六大農牧主導產品開展扶持工作,重在推進農牧新興經營主體的涌現。至2015年8月底,內蒙古分行共與區內343家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實現了綜合金融服務覆蓋面過80%的目標。針對區級以上龍頭企業累計綜合授信176億元,貸款余額達103億元,突出支持了蒙牛、伊利、魯花葵花油、金鑼、科爾沁牛業等龍頭企業的持續發展(數據來源:中國農業銀行官網)。
新疆分行則緊扣“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主線,專項設置“三農”信貸計劃,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確保針對“三農”的貸款增量不低于上一年,增長速度不低于全行平均水平。具體落實了“20萬農戶致富工程協議”,對精品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村新型經營主體進行重點支持,開展了“惠農通”工程建設,進一步擴大了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覆蓋面。
3、針對個人的金融服務產品收到較好效果
“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是一款針對個人的金融服務產品,指的是對民族地區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用以滿足其從事規模化生產經營資金需求的大額貸款。此類貸款的貸款方式靈活,可采用保證、抵押、農戶聯保、質押等多種方式申請貸款。用款方式也較為靈活,可以分為“自助可循環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環方式指在核定的最高額度和期限內,借款人可隨借隨還,通過自助借款方式提款、還款;一般方式指的是對借款人實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如果在采用自助可循環方式,那么個人生產經營貸款按照貸款的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可最大程度的減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另外,在一些偏遠的民族地區,農牧民有著較為強烈的個人信貸需求,而又無法實現“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為了滿足這種需求,推動農牧民改變“等、靠、要”思想,一些農業銀行開辟了新的服務產品,比如保證信貸,針對當地少數民族群眾,以書面保證、鄉或村級政府提供證明的方式發放貸款,而且利率極低。以“雙聯戶”聯保的方式開展的貸款活動也在增加。這就大大方便了農牧民,有效滿足了他們生活和經營用款需求。
“農戶小額貸款”在一些民族地區也得到了較好開展。這一業務指的是農業銀行按照普惠制、廣覆蓋、商業化的要求,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這種方式和“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有相似之處,但額度要小,不再局限于生產經營方面。也存在著貸款方式靈活、用款方式靈活等特點,同時可以節省農戶利息支出。
4、金融服務方式拓展和人員培訓較好地實行
在民族地區,由于獨特的地理、風俗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影響,金融服務方式扮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結合當地實際適當拓展金融服務方式對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生存發展非常重要。比如內蒙古分行按照“一行一策、分類指導”的原則,結合縣級區域內的每一家支行業務開展情況、地域特點、民風民俗特點等綜合因素,制定了《內蒙古分行縣域支行“一行一策”發展規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業務目標、金融服務方式、客戶發展目標以及風險控制舉措等。
整體而言,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金融服務人員綜合素質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業務能力有了提高,敬業精神有了加強。而針對民族地區的重要發展任眨農業銀行也加強了專門的培訓。比如內蒙古分行于2016年10月11日舉辦了精準扶貧貸款專項統計制度培訓班,參加培訓的共148名客戶經理,其中二級分行有14人,全區134家支行有134人(數據來源:中國農業銀行官網),幾乎涵蓋自治區全部旗縣支行。通過培訓,提升了工作人員開展精準扶貧工作的崗位能力,為進一步做好精準扶貧統計工作和資金調撥、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小微企業產品嚴重缺失
隨著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小微企業呈現快速發展態勢,成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于一些民族地區的高原環境、人口密度等諸多因素限制,當地農業銀行更關注對當地較大企業的支持,或者僅僅滿足于當地居民的存貸款業務,對越來越多的當地經濟合作組織等小微企業重視不足,缺乏主動作為,小企業簡式快速信貸業務開展有限。
“小企業簡式快速信貸業務”是依據小微企業所提供的有效抵(質)押物價值或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直接為客戶辦理各類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貼現、保函、信用證等表內外融資業務的融資產品。這種業務具備多個優點,如融資額度靈活,最高可達3000萬元;擔保方式多樣,可采用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存單、國債、銀行票據全額抵(質)押或保證擔保方式;業務流程便捷。
2、“科創貸”運用不足
“科創貸”是農業銀行向納入各級政府風險補償基金支持范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的各類本外幣信用的總稱,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貼現、保理、承諾、信用證、保函等表內外融資業務。“科創貸”主要滿足的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轉化和產業化過程中的融資需求,最高可貸款8000萬元,并且企業可享受優惠融資利率,可以采用政府增信、保證保險等多種擔保方式。
但在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科創貸”運用并不到位,這與民族地區快速發展的中小創新企業發展需求之間還有錯位。以拉薩市文成公主實景劇演藝區內的小微企業而言,我們調查中發現,有多家具備科技創新元素的小公司,他們有的進行自主文化產品創意設計進而在演藝區內展銷,有的與有關文化產品企業聯合進行創意開發,但他們面臨的一個困境就是資金問題。實際上,農業銀行完全可以用科創貸進行滿足。
3、工作團隊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一方面,由于地理環境、經濟發展程度等方面的影響,民族地區,尤其偏遠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工作人員并不穩定,有較大的流動性,一旦有新的機遇,或條件、待遇更好的選擇,員工一般會選擇離開。另一方面,一些民族地區農業銀行工作人員的待遇較低、生活條件比較艱苦,工作人員不滿現狀,有抱怨和消極應對的態度,影響了工作的積極性。第三方面,在一些民族地區的農業銀行中,較高素質的工作人員缺失,尤其在高海拔的農牧區,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低,業務能力有待提高。
三、相關政策建議
1、結合所在民族地區特點,因地制宜開展業務
民族地區農業銀行的生存發展以及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既具有一些共同性,也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必須結合所在民族地區地理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以及金融需求進行具體設計,因地制宜開展業務,采取多種手段推進自身生存發展,并有效推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2、提高生活條件艱苦地區農業銀行工作人員的待遇
提高所處自然條件惡劣、生活條件艱苦地區農業銀行工作人員的待遇,切實解決他們工作中、生活中的困難,情感上關心他們,工作上鼓勵他們,生活上照顧他們,從而達到穩定工作團隊的目的。同時要加大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并適當引進高層次人才,推動銀行全面可持續發展。
3、加大自身的金融創新
進一步利用“互聯網+”推進互聯網金融“數據信貸”業務發展,對符合農牧業產業鏈發展要求的民族地區,實行“互聯網+金融機構+核心龍頭企業+產業鏈下游經銷商客戶”的金融服務模式。利用“數據信貸”業務破解民族地區中小企業傳統貸款準入難、審批難、擔保難等困境,實現普惠金融服務模式:“重信用、輕擔保、無抵押”。利用“互聯網+”簡化手續,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信貸業務優勢,實現業務流程全部互聯網線上操作,縮短業務辦理流程,提高貸款業務辦理速度。
4、全力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
科技創新型企業在民族地區越來越多,而且有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良好的機遇,因此農業銀行要加大支持力度,促M農業科技發展,使其更好地發揮富農、強農的作用。一方面,農業銀行應為農業科技型企業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解決其融資難題,降低其融資成本;另一方面,要關注科技創新企業與當地農牧民增收之間的關系,利用資金鏈條作用推進“科技公司+農戶”的信貸綜合經營模式,促進農牧民增收。
5、積極主動地融入到精準扶貧之中
農業銀行與國務院扶貧辦于2014年簽署了“金融扶貧合作協議”,在產業扶貧與小額信貸扶貧兩大方面開展合作。隨后,農業銀行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扶貧工作的意見》等多份推進扶貧工作的文件。民族地區扶貧、脫貧任務更為繁重,當地農業銀行更要積極主動地融入到精準扶貧之中。要設計適應民族地區需求的金融產品,推出“特色貸”。要創新金融扶貧、脫貧模式,在精準上下功夫,比如開展的以農戶信用評價為基礎的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在內蒙古開展的內蒙古金融扶貧富民工程貸款業務等。
【參考文獻】
[1] 閆冰.農行吉林省分行農村金融市場發展戰略研究[D].吉林大學碩士論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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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三農”;供應鏈金融;必要性;可行性
中圖分類號:F832;F326.6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9.42文章編號:1672-3309(2011)09-99-03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令人矚目,農業產業化、農業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但令人糾結的是,與之相匹配的現代化農村金融體系卻始終沒有建立起來。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生產性農業貸款、鄉鎮中小企業融資等業務困難重重。至于各種創新性金融業務,如供應鏈金融,即通過“公司+農戶”模式進行產業鏈融資等較高端的金融業務在農村更是無從談起。發展農村金融是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破解的一道難題。筆者認為,以農業產業化融資為對象的供應鏈金融,在破解農村金融困境、解決“三農”發展問題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值得嘗試和推廣。
一、供應鏈金融釋義及其在“三農”中應用的基本構想
供應鏈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指銀行圍繞核心企業,管理上下游中小企業的資金流和物流,將監控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變為把握供應鏈企業整體的可控風險,通過立體獲取各類信息將風險控制在最低的一種創新的金融服務產品。在融資過程中,銀行利用供應鏈上的核心企業與中小企業間的業務活動而產生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或交付過程的貨物作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品。常見的供應鏈融資應該包括應收賬款融資、核心企業擔保融資和貨權融資。
供應鏈金融與傳統金融服務的區別①如圖1所示:
應用于農村和農業信貸的供應鏈金融,不妨姑且稱之為“農村供應鏈金融”。按照供應鏈金融的思想,農村供應鏈金融可以理解為,將金融機構放在中介的位置,把上游或者下游的鄉鎮中小企業與核心企業相關聯,在整個鏈條上為企業提供靈活運用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筆者的基本構想是:商業銀行在國家政策鼓勵的前提下,將部分獨立生產的、抗風險能力較弱的農業生產者、中小涉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與擁有一定實力的農產品深加工企業進行綁定,并對該企業的整條供應鏈開展融資方案設計。融資類型主要有兩種:一是產品銷售訂單擔保融資模式(類似于應收賬款融資),農戶和龍頭企業之間簽訂產品訂單,銀行以訂單為支持向農戶提供信貸支持;二是間接的“公司+農戶”融資模式(類似與貨權融資),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供資金,企業和農戶或專業合作社簽訂產銷協議,農戶從企業獲得相應資金,以合格產品支付方式償還貸款。
二、在“三農”發展中應用供應鏈金融的必要性
發展供應鏈金融的必要性,主要在于農村、農業、農民面臨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短缺、農村金融體系落后,不適應發展農村、農業、農民的迫切需要,主要表現在:
1.現有農村金融體制存在缺陷,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
在我國農村,可以進行貸款融資的機構主要包括4大國有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除此之外還有部分民間信貸。但是,由于農村資金需求具有分散化、規模小、監控難、風險大的特點,正規金融機構并不愿意將資金投入到這個高風險低收益的領域。在現實中,多數國有商業銀行,甚至包括主要為農村服務的農業銀行,都紛紛撤并其設立在農村的分支機構與營業網點,碩果僅存的一些分行又不斷削弱其信貸權限,對于農民來說,農村金融機構就流變為儲蓄機構。相反,民間信貸規模在近些年來卻不斷擴大。與此同時,地方性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雖然覆蓋廣大農村,但資金實力較弱,金融服務缺位,信貸能力不足,也無法滿足農民和鄉鎮中小企業的貸款融資需求。
2.信貨資金供應不足,農業資金嚴重外流
目前,農戶貸款需求十分旺盛。但農信社貸款利率較高,部分已經超過了農民和涉農企業的承受能力;小額信用貸款盡管廣受歡迎,但其貸款周期短,額度小,難以滿足更大需求;農發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僅僅在流通領域為政策性糧棉收購進行貸款,對農業生產也沒有多少支持。同時,目前農業資金外流現象較為嚴重。現有的鄉鎮金融機構中,郵政儲蓄“只吸不放”,其吸收的存款往往上存到市級以上機構,而后轉存人民銀行以獲取利息收入;農業銀行對基層農村信貸需求不夠了解,同時基于股份制改革和優化財務狀況的需求,統一調度全行資金,基層分支機構往往“錢不留手”;農村信用社也愈發強調資金的集中使用,往往把從農村吸收的資金上存到縣級以上機構,呈現某種“脫農化”態勢。這種農業資金的大量外流嚴重影響了農業投資,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大障礙。
3.農村金融業務風險較大,金融服務成本較高、利潤較低
農業自古以來靠天吃飯,自然風險難以人為控制,加之我國農業保險、農業風險轉移、補償等機制尚不健全,一旦遭遇干旱、洪澇等自然災害,農業生產經營遭受損失的風險便可能轉嫁到農村金融體系之上。這種風險同樣存在于鄉鎮中小企業和涉農企業的貸款中:中小企業管理水平相對較差,某些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可能存在遭遇經營不好而賴債的現象;由于缺乏有效的擔保品及為其提供擔保的機構,銀行為鄉鎮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資金質量值得懷疑。除此之外,農戶小額貸款和鄉鎮中小企業單筆貸款金額小、筆數多、周期長且回收慢,相對城市大企業而言,金融機構的服務成本更高;另外由于鄉鎮中小企業的經營活動及信息不透明等因素,金融機構的審查監督成本也在無形中提高了。
4.金融產品單一,服務缺乏層次
我國農產品市場已經形成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專業市場和綜合市場、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等多層次的市場體系,但相應的農村金融服務卻很單一,主要集中在信貸業務上,新興的中間業務和創新的金融產品在農村基本沒有普及。此外,僵化的農業貸款條件已越來越不能滿足各種農業產業發展的客觀需要:農業貸款的“春貸秋收”是根據種植業的生產周期而確定的,而水產品養殖、農村工商業等的生產周期卻無法確定下來,農業貸款品種僅局限于短期流動貸款資金,缺乏針對農村固定資產更新和改造的中長期貸款;傳統按季付息的方式也不能符合農業資金秋季集中回流的現實。可見,我國農村“貸款難”不僅僅是一個金融機構“惜貸”的問題,也存在農村經營個體找不到合適的貸款品種而“惜借”的困境。
農村金融情勢表明,靠政府政策、法律法規來規范、引導農村金融的創新和發展固然重要,但開發、運用新的農村金融產品,有效化解“三農”發展中的金融約束,使得金融機構在化解風險的基礎上有較好的盈利水平可能比“好心”、“善意更為重要。供應鏈金融堪當此任。
三、供應鏈金融應用于“三農”發展的可行性
供應鏈金融應用于農村、農業與農民,不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
1.發展供應鏈金融有利于逐步解決農業生產模式現代化與現有農村金融體制的矛盾
目前,在我國農村,農業龍頭企業產供銷模式已逐漸形成,部分地區形成了專業性的合作組織,從生產方式到生產組織形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規模化的農業生產已與現在農村金融機構以小額信貸為業務主體的制度產生矛盾,導致農戶在發展規模化種養殖業和農產品加工等新興產業過程中面臨更大的資金壓力。除了面臨資金規模大的壓力,現代農業生產周期長、初期投入多等特征,也都與當前農村金融機構普遍提供的小額信貸業務存在很大矛盾。因此,從整體上看,我國現有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已經不能適應新時期農村地區對金融服務需求,必須加快改革創新步伐。雖然有一些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率先轉變思路,優化產業價值鏈,加大對上游供應的資金和技術支持,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但是這些往往是企業的內部行為。由于單個企業對市場脈絡的把握程度不夠、以及整個行業的風險不可控性,這種操作往往有其內在局限性,在產業鏈融資方面尚不能有效替代正規金融機構的作用。商業銀行畢竟有著豐富的融資經驗,能站在全行業的高度上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進行指導,能夠就企業現金流、應收賬款管理、存貨管理等方面進行合理優化,這些能力是企業所欠缺的。因此涉農企業和鄉鎮中小企業想進一步發展,盡快獲得專業性的金融指導和融資方案設計是十分必要的。但同時,這也需要一個合理的業務切入點。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對農村金融在認識上存在誤區,將農村金融簡單視同農業金融,限制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開展多種形式信貸業務,尤其是限制“公司+農戶”信貸業務的開展。這在無形中又加大了金融機構涉農業務風險和運營成本,極大地抑制了金融機構拓展農村金融業務的積極性。
究其根本,農村金融問題矛盾的產生源于政策導向的缺位。多年來我國“以農補工”的發展戰略造成農業基礎設施落后,投資環境惡劣,依靠市場機制來促進農業投資的必然與投資者的理性相違背,并且農業資金不足進一步削弱該行業的盈利能力,形成惡性循環。現實的問題使金融機構對農村市場避而遠之,同時國家政策也沒有對金融機構開展涉農業務形成有效激勵。顯然,農業與農村發展對國民經濟全局會產生巨大的正的外部效應,因此資源配置應該采用市場以外的方式,需要國家從長遠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角度考慮,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性扶持。筆者認為,要切實加快農村金融發展,就必須加快相關頂層結構改革與機制設計,改變當前金融機構涉農業務模式,以供應鏈為紐帶,將金融機構、核心企業和農戶系統地整合在一起,以提高金融機構對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貢獻。
2.發展供應鏈金融有利于校正傳統金融業務與農村實際問題存在偏離
傳統的金融業務主要在銀行和融資企業之間開展,一般不涉及上下游企業,銀行也很難了解到整條產業鏈的信息。在城市業務中,商業銀行往往擁有自己的核心重點客戶,這些客戶中很多都是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國有企業。銀行能較好地掌握自己客戶的經營狀況,與企業之間一般都存在長期合作關系。這種穩定的關系保證了傳統業務得以良好地開展,這也是銀行盈利的重要來源。但是在農村中,銀行所面對的諸多鄉鎮中小企業及農戶,實力薄弱,抗風險能力差,信用堪憂,傳統的金融業務往往顯得力不從心。有針對性地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上述問題的發生。其具體作用:
一是有助于降低金融風險。無論是產品銷售訂單擔保式的融資,還是“公司+農戶”式的融資,供應鏈金融都將核心大企業、鄉鎮中小企業及農戶的信用進行捆綁,確保核心大企業對上下游中小企業及農戶的貸款負有連帶責任,從而促使核心企業更加關注農村中小企業及農戶的經營狀況,并在一定程度上幫助農村中小企業及農戶規范管理,提高經營管理能力,避免中小企業及農戶因經營不佳而出現的風險。
二是有助于增強金融機構與農村地區的兼容性。商業銀行在農村撤并服務網點、降低融資權限是因為農戶貸款以農信社為主,而有更高融資需求的鄉鎮中小企業往往缺少信用擔保。供應鏈金融通過應收賬款和貨權融資等形式,將核心企業的利益與廣大鄉鎮中小企業及農戶的利益相掛鉤,讓核心企業將授信額度分散給中小企業及農戶,這給商業銀行帶來了開拓中小企業及農戶融資市場的機遇,使原來難以進行的農村業務有章可循,不再“水土不服”。更為重要的是,能大幅度緩解農村中小企業及農戶貸款難的困境。
三是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務成本。供應鏈金融強調集中管理的思想,將多個中小企業及農戶作為核心企業的上游供應單位,對其統一進行融資管理,服務時間延長,業務明顯集中,同時信貸額度增大、結算方式簡化,從而使服務成本大幅降低。另外,供應鏈金融的形式決定了對同一核心企業提供上下游服務的中小企業及農戶之間以合作為主,競爭為輔,往往自主選擇信用聯保。銀行可以基于引導建設專業合作社,并開設發展基金為其融資。這樣既能集中業務,降低成本,還能增大貸款金額,同時也降低了風險。
3.發展供應鏈金融有利于幫助商業銀行開拓中小企業及農村市場
從全球金融創新視角看,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在參與企業貿易融資活動中,面臨著被日益邊緣化的危機。究其原因,銀行在參與企業融資的過程中多采用信用證和跟單托收的結算方式,其繁瑣的操作程序和高昂的成本,正逐漸在被企業自行以賒銷的方式替代。這就導致了銀行在客戶交易過程中除了處理支票和匯款等簡單業務以外,毫無參與客戶供應鏈運營的機會。因此,很多國外商業銀行極力開疆辟土,拓展新興業務,將目光轉向了中小企業和農村金融市場,并取得了不菲的成績。
我國商業銀行正處于發展戰略轉型的重要時期。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一方面,我國商業銀行同樣面臨著高端客戶脫媒而去的現狀;另一方面,卻對急速壯大的中小企業市場和蓬勃發展的農村經濟一籌莫展。反觀外資金融機構,不僅在城市金融市場上對國內商業銀行形成挑戰,部分外資銀行布局農村金融市場的做法,已經使得我國從城市到農村的金融市場競爭狀況和金融業態發生了很大變化。金融機構傳統業務模式,實踐已證明不適合農村地區的實際需求,亦不適應開拓中小企業市場的需要。供應鏈金融連結核心企業與中小企業及農戶,是商業銀行業務轉型和價值增值的有力切入點,可為商業銀行創造新的盈利模式和新的商業機會。
注釋:
① 資料來源:引自莊春光,《供應鏈融資另辟蹊徑還是新瓶舊酒》,《當代金融家》,2007年第3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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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寶霞.中國農村金融的現狀與政策分析[J].山東教育學院學報,2006,(03).
關鍵詞:泰國BAAC;農村金融;創新;啟示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8-0051-04
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簡稱BAAC)成立于1966年,其前身是泰國合作社銀行。通過四十多年的經營,經歷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轉型,BAAC逐步從一家專業的農業信貸機構轉變成為一家面向農村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多元化農村商業銀行,并成為公認的少數幾家較為成功的農業發展銀行之一。截至2010財年(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BAAC的農村金融業務遍及泰國境內的全部75個府,擁有1 026家分行和968個農村辦事處,為近625萬戶農業家庭提供金融服務。
一、BAAC的發展過程和組織結構
(一)BAAC的發展過程
1966年,根據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法,BAAC正式成立,取代了以前泰國合作社銀行。最初,泰國政府希望通過BAAC向農業生產者提供信貸支持,以促進農業生產。其后,隨著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BAAC的業務范圍也開始逐漸擴展到農村金融的各個方面。BAAC的發展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1.起步階段(1966—1974年)。起步階段,BAAC的工作重點在于建立覆蓋全國的機構網絡,其資金來源和業務模式都較為單一。運營資金幾乎完全依賴于政府財政(Public Financial Resource),業務上主要通過農業合作社、農民協會等組織向農民發放低息貸款,直接向農民發放的貸款比例很小。
由于當時的泰國農民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同時這種通過農業合作社等組織發放的貸款償還率偏低,BAAC隨即開發出了著名的小組擔保貸款機制——JLG(Joint Liability Group)。每一個擔保小組由至少5人組成,在沒有任何抵押物的情況下,小組成員可以獲得數量可觀的貸款。正是這一成功的貸款技術創新,為BAAC日后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擴張階段(1975—1987年)。經過近十年的實踐,BAAC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組織結構,并根據實際運營的經驗對自己的業務模式不斷進行著調整。然而,較為單一的資金來源和業務模式制約著其進一步發展。
與此同時,泰國政府也認識到增加農業投入的必要性。1975年,泰國中央銀行即泰國銀行頒布了一項農業信貸政策,要求所有商業銀行投放到農業部門的貸款至少占到其前一年貸款總額的5%。其后,這一比例逐步提高至商業銀行前一年存款總額的20%(1987)。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直接向農業部門貸款,也可以將資金存放在BAAC,以達到法定要求的比例。得益于類似農業支持政策的實施,BAAC的信貸業務得以快速發展。
隨著BAAC的快速發展,國際社會也開始關注這家新興的農業發展銀行,來自相關國際機構的資金開始源源不斷地進入BAAC。這部分資金在BAAC運營資金中的比例從1975的4%增加到1987年的20%。
3.轉型階段(1988—1996年)。在泰國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相關國際機構的支持下,BAAC的信貸業務得到了快速發展。同時,這種外部力量的支持也使BAAC對外來資金產生了依賴。1987年,來自商業銀行的存款和國際機構的資金占到其當年運營資金的51%。
1989年,泰國銀行(BOT)進行了一次金融改革,取消了對商業銀行的利率管制和開設分支機構的限制,同時對農村地區貸款也可全部計入農業貸款。之后商業銀行紛紛將存在BAAC的存款直接投放到農村,這就嚴重影響了BAAC的資金來源,使得BAAC開始意識到平衡資金結構的重要性。為應對環境的變化,BAAC對其經營策略進行了重大調整:大規模的擴張分支機構,盡可能多地覆蓋泰國農村地區。改革運營方式,充分動員儲蓄,使得來自農村的存款成為其主要資金來源。提高貸款歸還率和經營效率。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經營成本占貸款余額的比例下降到4%左右。這樣的一系列措施,推動BAAC開始逐漸從一家專業的農業信貸機構向一家全能型的農業發展銀行轉型。
4.發展階段(1997年至今)。1997年,始于泰國的亞洲金融危機重創了泰國經濟,BAAC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一方面,泰銖的大幅貶值,使得BAAC從國外獲得的借款蒙受了巨大損失,嚴重影響了其資本充足率。另一方面,作為一家國有銀行,BAAC又被認為是一個資金的安全港灣,來自其他部門的資金大量流入。1998年10月,BAAC開始接受泰國銀行的監管,面臨著更加嚴格的監管標準。與此同時,金融危機迫使大量農民重新回到農村,在這種形勢下,泰國政府開始實施鼓勵農民自主創業,并賦予BAAC向農民提供金融支持的職能。1999年,泰國國會修改了BAAC法,允許BAAC向從事非農經營活動的農民發放貸款,但對非農領域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其貸款總額的20%。這使得BAAC的業務范圍突破了僅限于農業經營活動的限制,奠定了BAAC成為全能型農業發展銀行的基礎。
同年,BAAC對自身的利率政策進行了改革,根據貸款的規模和借款人的信用記錄來決定貸款利率。2001年,BAAC的管理信息系統(MIS System)建成,大大提升了銀行的信息化水平。2003年,BAAC開始引入內部價格機制,強化日常運營中對盈利能力的要求。2009財年,核心銀行系統(The Core Banking System)開始建設,隨著CBS系統的逐步完善,BAAC面向農村客戶提供多元化產品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如今,據不完全統計,BAAC面向農村客戶提供的金融業務已達一百多種。
正是在金融危機的洗禮下,通過不斷地創新和改革,BAAC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大,自身實力日益增強,從而成功轉型成為一家面向農村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多元化農業商業銀行。
(二)BAAC的組織結構
根據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法,BAAC的絕大部分股份(超過99%)由泰國財政部代表泰國政府持有。作為該行最高權力機構的董事會共有15名董事,負責制定銀行發展政策和指導業務運營。全部董事均由泰國內閣任命,董事一般為來自財政部、農業和合作社部、合作促進部、農地改革辦公室、泰國銀行以及擁有股權的農業合作社,董事長由泰國財政部長兼任,BAAC的總經理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執行委員會由總經理、高級副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組成,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定和日常運營。泰國審計署負責對BAAC進行年度審計。
在具體業務操作上,BAAC采用支行和農村辦事處相結合的方式。支行開展日常的業務運營,農村辦事處負責篩選借款人、評估貸款和監督還款,但不涉及現金交易。
二、BAAC農村金融業務的創新之處
BAAC的使命是向泰國農民和農業合作組織提供金融支持,以提高泰國農民的生活質量以及扶持農業合作組織。為此,BAAC建立了數量龐大的分支機構,以便最為廣泛地向農民和農業合作組織提供金融服務。
根據經營的自主性,BAAC的金融業務及產品可區分為兩個不同的部分:面向農村市場的營利性金融業務和政府指導下的政策性金融業務。
從具體內容來說,BAAC的金融服務包括農村信貸和儲蓄、支持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流通、推動社區發展。
(一)對農村信貸和儲蓄的深化
BAAC信貸和儲蓄業務的最大特點是設計多樣化的產品,來滿足不同農戶的需求。BAAC的信貸業務從最初的中短期貸款,逐漸擴展到長期貸款。種類也日益豐富,包括農業生產短期貸款、農產品銷售推遲貸款、老債再融資貸款、農業投資長期貸款、農業相關活動貸款以及后來的非農活動貸款等。貸款技術上則是單人貸款技術與小組貸款技術兩者并用。對于沒有抵押物的農民,BAAC采用連帶責任的小組貸款技術(JLGs)為他們提供貸款。每一個小組至少5人,平均15人,小組成員之間互相為貸款的償還進行擔保。事實證明,這一貸款技術上創新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儲蓄動員上,BAAC更是開發了種類繁多的產品,盡可能地動員儲蓄。除了正常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外,還包括針對低收入人群的Thaweesuk基金、Om Sap Taweechoke存款、Permsub有獎儲蓄存款,針對中產階級的Om Sap Taweesin有獎儲蓄存款,退休儲蓄存款以及針對穆斯林的麥加朝圣存款等。
(二)對農產品生產流通的支持
1980年起,為保證農戶以合理的價格獲得高質量的農資用品,BAAC開始在其客戶中推廣實物信貸(Credit-in-Kind System),以直接向農戶供給所需農業生產資料。1989年,BAAC開始鼓勵其客戶在泰國各府成立農業流通合作組織(Agricultural Marketing Cooperatives,簡稱AMCs),AMCs的主要功能是以合理的價格向農民提供高質量的農資用品和出售相關農產品,以保護農戶的利益和收入的穩定。一些AMCs還提供犁耕、收割和運輸的服務。由于成員都是BAAC的客戶,因此這些合作組織并不用擔心資金問題。
1992年,BAAC推動成立了全國性的泰國農商有限公司(Thai Agribusiness Company Limited,簡稱TABCO),旨在增強農業流通合作組織的議價能力。到2010年,在BAAC的支持下,泰國的全部75個府都成立了AMCs,共擁有350萬名成員,累計向成員提供了價值61億泰銖的農資用品,出售了價值87.6億泰銖的農產品。
同時為了解決農民在出售農產品時遇到的市場問題,BAAC還直接推動建立了三個農產品市場。這些市場并不以盈利為目的,其存在的目的是為農民提供一個可以進行公平交易的平臺。以孔敬農業中心市場(Khon Kean Agricultural Central Market)為例,它從1990年12月開始為農戶提供農產品交易的中介服務,得到了農民的廣泛認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對農村社區發展的推動
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BAAC參與農村發展的經驗日益豐富,在泰國國王基于自給自足經濟理念的農村發展新理論的指導下,BAAC開始愈加深入地支持泰國農村社區的發展。首先,鼓勵目標社區中的農戶自力更生,詳細記錄家庭收支,改變日常生活中的不良習慣,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并養成儲蓄的習慣;同時,鼓勵社區分析自身的優勢和不足,制定合適的發展規劃,并成立各類互助組織,提升社區的凝聚力;最終,在農戶、社區的共同努力下,構建適當的經濟網絡,建成可持續發展的社區。
在泰國北部Baan Talung Lek村,無論是改進農業農產技術,還是稻谷的包裝、銷售,BAAC都自始至終地參與其中,為社區發展提供資金和所需要的各種幫助。
(四)政策性金融業務
作為一家國有的金融機構,勢必要執行政府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這就不可避免地影響到銀行自身的財務運營。通過與政府不斷的溝通,BAAC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助和政策上的傾斜。同時,也正是由于不遺余力地執行政策性金融業務,BAAC才得以獲得政府的理解,從而推動法律層面上對其業務范圍的不斷放寬。
具體來說,BAAC從事的政府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Government-secured Loan Projects),主要根據政府的政策或者內閣的決定,旨在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或者彌補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的損失。包括以優惠利率提供的對農業基礎設施的長期貸款、各種特定條件下的針對性貸款計劃以及促進農業流通的信貸措施(Marketing Support Credits)。截至2010財年,累計金額達到4 670億泰銖,惠及643萬農業家庭。
以農作物價格保護計劃(The Crop Pledging Scheme)為例,該計劃從1981年開始實施,旨在防止出現農產品大量上市時、市場價格過低的情況,涉及的農作物從最初的大米,逐漸擴大到玉米、木薯、龍眼、橡膠和大蒜。具體操作上,在農產品上市期間,將一部分農產品貯備起來,只有在價格維持在合理的位置,這一部分農產品才會被推向市場,農戶也可以選擇將農產品賣給政府。BAAC則以較低的利率向政府和農戶提供所需的資金。
盡管農作物價格保護計劃在保障農民收入方面被認為起到了顯著的效果,但其破壞了農產品市場的價格機制,使得涉及到的農作物價格長期處于高位。
因此,從2009年,農民收入保障計劃(The Farmer Income Guarantee Scheme)開始實施,并逐漸替代農作物價格保護計劃。
三、BAAC農村金融實踐的成功經驗
BAAC在其發展的過程中,成功地實現了世界銀行衡量農村金融的兩大標準——服務覆蓋面和經營可持續性。但BAAC之所以能夠成為公認的少數幾家較為成功的農業發展銀行之一,還因為其在泰國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具體來說:
1.急政府之所急,慮民眾之所慮。作為一家國有的農業發展銀行,盈利并非BAAC的首要目標,充分發揮金融的杠桿作用顯然具有更大的意義。以2011年泰國遭受的大洪災為例,BAAC第一時間向54個府的受災農戶提供例外貸款,以幫助災民度過難關。這些貸款的利率在三年以內比正常貸款利率低3%,同時5人擔保小組的貸款限制從每人15萬泰株被放寬到每人20萬泰銖。
2.打造多重身份,暢通網絡渠道。BAAC不僅是面對農村的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還兼具農產品市場調節、產品營銷、物流調配的角色。通過龐大的分支機構,BAAC最大范圍地覆蓋了數以百萬計的農戶,利用這種優勢,BAAC積極的投入到農業產業鏈中的各種環節中,充分發揮自己的平臺優勢,為泰國農村、農業的發展助一臂之力。這一點在BAAC推動AMCs等組織的發展中有著直接的體現。
3.搭建助農平臺,借力科技東風。除了向農民和農民組織提供信貸支持,BAAC還通過組織培訓、參觀和舉辦交流論壇等方式,提高農民的農業生產技術和勞動生產率。同時BAAC參與實施了大量的針對性計劃,包括同泰國家畜發展部合作發起的有機肥料計劃、同泰國農業大學合作發起的農產品質量提升計劃、有機稻米農民學校計劃等。除此以外,BAAC還推動了對農業企業主的管理水平、市場營銷能力等多方面的培訓工作。
4.從小處下功夫,謀長遠大發展。BAAC是泰國唯一一個為農戶提供小額貸款的銀行,賺的也是小錢,但是面對農民人口超過90%的泰國,BAAC的市場是其他任何銀行無法比擬的。同時,BAAC也在周邊國家建立辦公室,伸出探查區域合作的觸角,建立了頗具潛力的合作網絡。BAAC的成功證明了面對農村的金融業務同樣可以盈利,農民不僅僅需要信貸支持,他們同樣需要可以使其資產保值增值的多元化的金融服務。以客戶需要為導向的金融業務,與客戶之間充滿信任的密切聯系,充分覆蓋的分支機構,受過良好訓練的工作人員,正是BAAC成功的基礎。
四、啟示
1.發展農村金融需要國家政策大力支持。從BAAC成立之初,到后來逐漸地發展壯大,政府政策對BAAC的支持至關重要。作為一家國有的政策性金融機構,BAAC享有免征所得稅、成本為零的國有資本金、中央銀行的優惠利率、不適用最低準備金率要求等優惠政策的支持。與此同時,無論是農業投資機制設計上對BAAC的傾斜,還是根據經濟環境變化對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法的不斷修訂,都會BAAC的成功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發掘農村市場需要金融機構觸探深耕。農村金融的基礎在于農民,只有滿足農民需求的金融產品,才能支持農村金融的良性發展。同時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需要規模效應。一般來說,農村金融單筆業務金額小,而金融機構在處理每筆業務時的固定成本幾乎相等,這就要求農村金融機構擁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否則很難降低成本,實現盈利。BAAC龐大的網絡覆蓋和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一方面便于向農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客戶數量和業務規模,從而有效降低成本,為實現運營的盈利和可持續創造條件。
3.延續金融業務必定優先農村農民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的首要目標應當是推動農業、農村的發展,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其次才是盈利。從BAAC的發展過程來看,盡管近些年BAAC開始關注自身的盈利水平,但盈利始終都不是其最重要的目標。泰國政府成立BAAC的初衷是為了促進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提高農業生產者的生活水平,法律對BAAC組織結構的強制性要求正是為了保證銀行的運營不偏離這一初衷。
五、結束語
通過多年的改革和轉型,BAAC的角色已經超出了對一個銀行的定義,其角色的轉變和功能的延展讓泰國農業和農民受益頗多。對BAAC而言,在泰國農村金融領域的成功毋庸置疑,但要進一步發展,就必然面臨國際金融業同樣的挑戰:區域化和全球化。如何服務跨境農業或將成為農業金融機構未來需要面對的一個全新的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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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舉辦家門口辦理金融服務活動
為進一步推進金融便民店的建設,極大程度上方便客戶的需求,為客戶提供更加優質、專業、高效的金融服務,康店支行組織多名員工到徐柏坡村舉辦“家門口辦理金融業務”活動。
8月3日上午,隨著“金融便民店現在開業”的呼聲,村委大院內鞭炮響起,鑼鼓齊鳴,村民們自發組織的秧歌隊翩翩起舞,徐柏坡村再現如同過年一般的熱鬧景象。
徐柏坡村地處鞏義市西北部與偃師相鄰,距離鞏義市區27公里山路,是鞏義最偏遠的山村之一。當天上午,鞏義農商銀行康店支行員工驅車近一個小時趕到徐柏坡村,為金融便民店開業前來辦理業務的村民送上抽獎活動,豐富而實用的獎品吸引了大批村民前來體驗“家門口辦理金融業務”的便捷,不一會兒就排起了長長的隊伍。該支行員工不畏酷熱,一邊組織大家有序排隊,一邊宣傳金融業務,受到了村民們的一致好評。
一、 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及問題
農村金融是指在縣及縣以下地區提供的包括存款、貸款、匯兌、保險等在內的各種金融服務。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主要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三類金融機構。其中,以中國農業銀行為主的商業性銀行,主要是面向農村工、商企業開展信貸業務,從事農村商業化的金融業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承擔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提供農業較大項目的中長期貸款;農村信用合作社主要側重社區農戶、社員以及農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性貸款和生活困難臨時性貸款等金融業務;此外,由于農村地區的特殊性,還有部分由非正規金融機構提供,即通常所說的民間金融。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 農村金融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通過產權制度、管理體制的改革和中央資金的扶持,農村信用社在資產質量、經營規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均有了顯著提高;農業銀行面向“三農”改革和服務創新取得明顯成效;農發行在原有糧棉油收購貸款政策性業務基礎上,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農村中長期貸款業務,逐步拓寬支農領域;郵政儲蓄通過優先為農村信用聯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的方式,將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使用,并創新開發了小額質押貸款。可以說,農村金融改革初步取得了成效,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2. 金融資源總量供給不足。一是金融機構的網點覆蓋率較低,在國有商業銀行逐步退出縣域經濟的背景下,全國縣域涉農金融機構網點數出現下降。二是農村信貸資金長期處于短缺狀態。據不完全統計,中國農村目前超過1億農民有貸款需求,每年資金缺口約為1萬億元人民幣,現只能滿足60%,農村小企業貸款的滿足率僅50%,我國農村存貸差就超過3萬億元,涉農貸款占gdp的比例近幾年一直處于下降狀態。農民難以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往往通過非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進行融資。
3. 農村金融業務結構仍顯失衡。農村信貸供給大部分以小額貸款為主,大額貸款受到嚴格限制,資金支持多局限于傳統小農生產,難以滿足農業結構調整、第二、三產業發展等規模資金需求;貸款期限以短期或流動資金貸款為主,中長期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比重過小,從而影響了對結構調整項目的支持力度。
4. 農村金融機構的運營效率不高。在目前的農村金融格局來看,國有商業銀行在市場化改革的導向下逐步退出農村市場;政策性銀行支農范圍狹窄,支農作用有限;村鎮銀行、農村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還處于發展階段,發展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而作為農村金融體系中的主體的農村信用社,其合作金融的“自愿、互助、互利”的性質體現不多,在實際運營中效率損失較大。
二、 加強銀行同業合作,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可行性
1. 國有商業銀行綜合實力較強,服務手段齊備,具備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發展的能力。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多元的業務結構、較為完善的服務體系、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規范的風控流程,能夠根據農村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的需要,提供全面、優質、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使農村金融機構以較低的成本、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完善服務功能、提高管理效率、增強盈利能力。
2. 雙方在網點分布和客戶結構方面互補性強,能夠實現互利互惠、合作雙贏。在網點分布方面,國有商業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各有側重,存在較強互補性,能夠通過加深合作實現雙方經營網絡的進一步延伸。農村金融機構則可以利用國有商業銀行遍布全國大中城市的經營網點和眾多的海外機構、海外行,以及全球領先的網上銀行,彌補區域化經營和發展的不足,全方位拓展服務空間;國有商業銀行可以將服務區域覆蓋至農村地區,有效彌補因歷史沿革及撤并低效機構所留下的市場空白。
在客戶結構方面,國有商業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也具有不同的目標客戶群體。農村金融機構以服務三農為目標,發展的目標客戶主要集中在農村當地居民和企業,在區域范圍內具有相對豐富的客戶資源。國有商業銀行可通過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在農村地區的客戶影響力,豐富和拓展客戶資源。
3. 國有商業銀行具有國內領先的信息科技實力,為服務農村金融機構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在硬件資源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先進水平的數據處理中心和計算機網絡,能夠確保業務的高效、安全運行。在軟件資源方面,國有商業銀行大多自主研
發了功能全面的核心應用系統,涵蓋了業務處理類、經營管理類、決策分析類和服務渠道類的所有業務,為促進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提供了基礎。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擁有較強的系統設計和研發能力,在運行維護方面也積累了成熟的經驗,有能力根據農村金融機構的需求設計和推出服務,并結合合作進程不斷完善系統功能,為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全面的金融支持。
4. 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多元的業務結構和較強的創新能力,能夠為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全方位的產品、技術和服務支持。在產品支持方面,國有商業銀行通過向農村金融機構輸出投資理財、支付結算、票據業務、融資業務、外匯資金、銀行卡、網上銀行及其他業務等核心產品,以及根據合作需要不斷創新金融產品,使農村金融機構彌補了自身產品線方面的不足,也能夠拉動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的增長。
在技術支持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擁有信貸管理、客戶信息、風險管理、財務管理、綜合統計系統及客戶關系管理系統,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各項業務運作等方面也形成了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通過向農村金融機構輸出相關技術,有效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提高經營管理能力、防范業務風險。
在服務支持方面,國有商業銀行在各項業務領域具備豐富的經驗,可以通過為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全方位的人員培訓,全面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客戶服務能力,提升服務質量。
三、 合作思路
1. 合作思路。農村金融機構與國有商業銀行合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共同發展”的原則,充分借助國有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與創新發展能力,國有商業銀行向農村金融機構輸出管理系統、技術咨詢與培訓的技術合作方案,以銀銀、銀保、銀證產品為代表的多產品體系合作方案,以及以信貸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為代表的多業務管理制度合作方案,解決農村金融機構在市場準入、產品研發、科技水平、風險控制等存在短板的問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同時,通過共同做大市場規模,雙方協商分配增加的業務收入。
2. 合作原則。農村金融機構與國有商業銀行合作可以秉承以下原則:以“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為原則,以農村金融市場需求為產品與服務創新導向,有效促進農村金融發展。 3. 合作方案。雙方合作的具體方案如下:農村金融機構與國有商業銀行開展合作,通過雙方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使農村金融機構客戶能夠購買國有商業銀行投資理財等成熟的產品與服務,國有商業銀行為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后臺清算、風險管理等一攬子服務,視農村金融機構需要輸出技術和管理經驗,與農村金融機構分享相關收益。雙方系統互聯后,在業務范圍上可以支持黃金、理財、基金、匯款等產品,支持客戶從農村金融機構網銀、柜面等多種渠道發起業務。雙方系統互聯合作可以有兩種模式:模式一,國有商業銀行統一開發與農村金融機構間的系統接口,農村金融機構根據接口進行本行系統改造,也可直接由國有商業銀行為農村金融機構開發網銀系統或采取雙方網銀鏈接方式構建業務處理平臺,客戶在農村金融機構柜動開立與國有商業銀行具有綁定關系的結算賬戶。雙方結算賬戶建立綁定關系的是賬戶登記簿或零余額賬戶,不留存客戶資金。客戶購買國有商業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時,認申購資金從農村金融機構結算賬戶實時劃轉至國有銀行;贖回資金先劃至國有銀行,并實時自動劃轉至農村金融機構結算賬戶。模式二:通過建立國有商業銀行實體賬戶與農村金融機構結算賬戶的綁定關系來實現銀銀合作業務處理。客戶購買國有商業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時,在農村金融機構柜臺使用農村金融機構介質發起交易,農村金融機構驗證客戶身份后通過接口將交易指令傳遞國有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使用與農村金融機構建立綁定關系的客戶實體賬戶資金為其辦理投資理財產品買賣交易。如客戶賬戶資金不足,須先發起一筆農村金融機構賬戶向國有商業銀行賬戶的轉賬,再進行產品購買;贖回資金先劃至國有銀行,由客戶選擇是否劃轉至其在農村金融機構的結算賬戶。
按照上述思路和興業銀行的合作模式,農村金融機構與國有商業銀行的合作如能順利推進,將對推動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發揮積極作用:一是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借助國有商業銀行,運用現代化網絡信息技術和管理手段,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覆蓋面,滿足農村客戶全方位和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讓農民得到更實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務。二是有助于涉農金融機構逐步擺脫營業區域局限、地方經濟影響、技術力量不足和業務資質獲取困難等因素的制約,以較低成本獲得國有商業銀行成熟的產品、技術和經驗,提高服務供給能力,加強客戶關系維護,提升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是解決目前涉農金融機構產品少、服務方式單一、服務質量和效率較低等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三是在業務運作模式和實現方式上,可操作性強,能夠有效滿足涉農金融機構的實際需要。四是有利于促進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發
展,利用農村金融機構的網點資源和客戶資源,拓展產品營銷與服務渠道,以較低的成本延伸服務,培育潛在目標客戶,擴大業務規模,增加吸收同業存款,提高中間業務收入,提高同業競爭力,增強國有商業銀行對基金公司、國債公司、保險公司等上游委托機構的影響力。
四、 應關注的幾個問題
第一,農村金融機構應具有較好的業務系統和較強的系統開發能力,根據國有商業銀行提供的技術接口開發或改造自身的系統,而實際的情況往往是農村金融機構技術力量薄弱或系統不健全,難以自行完成系統的改造與開發,需要將系統開發工作委托給第三方進行,溝通協調成本高、開發投入大,開發周期長、效率低,從而增加推廣應用難度。
第二,農村金融機構的資質問題。雙方合作涉及到銀保業務、銀證業務、銀行投資理財等業務,根據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相關規定,農村金融機構要具備相關的保險銷售資格、基金銷售資格和黃金交易資格,并能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銷售責任人的義務。雙方在選擇合作對象時,要審查對方信譽及相關資質,以確保交易本身具備合法性。
第三,成本和收益的匹配問題。在上述合作模式下,合作雙方都需要有一定的成本投入,特別是在合作初期。由于經營效益是雙方長期合作的基礎,因此雙方應堅持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努力各施所長,合作共盈。今后,隨著我國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的推進,農村經濟發展潛力巨大,國有商業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將實現共同發展,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成長,打造農村金融和諧共生和多贏局面。
第四,銀行同業合作主要存在以下三類風險:一是法律風險。主要是指雙方產生法律糾紛或爭議以及銀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風險。可通過審查合作銀行的信譽和業務開辦資質,降低業務開辦風險,確保各項業務合法合規;通過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保密條款和法律后果,以此規范交易行為;合作雙方認真落實反洗錢規定。二是操作風險。是指產品或業務流程控制不當以及銀行業務人員違規操作或外部欺詐而造成的風險。可通過科學的業務流程設計,嚴控交易合法性,并對客戶身份進行校驗;采取實時清算并通過交易額度參數設置降低資金風險;建立對賬機制和差錯處理機制,避免賬務差錯風險;擬定業務管理辦法,防范操作風險。三是信息系統風險。主要是指銀行間系統的網絡傳輸、數據信息安全、程序處理等風險。可通過專線方式連接、加密傳輸、身份認證等措施確保雙方數據傳輸安全;通過前置服務器進行數據交換,前置服務器和銀行核心系統之間用防火墻進行隔離;根據不同的安全級別,不同安全區域,每個安全區域之間通過防火墻進行隔離,防范病毒入侵和黑客攻擊的能力;建立每日對賬機制,及時對異常賬務進行處理來防范信息系統風險。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