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稅收征收管理法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1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關鍵詞:應納稅額;納稅信用;稅務內

    中圖分類號:D922.2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9-0155-02

    作為參加稅務工作多年,始終工作在一線的基層稅務工作者,在實踐中總覺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與所屬各“管理辦法”還沒有構成完整的體系,在表述上不夠流暢、嚴謹。現將本人遇到的若干案例和幾點粗淺想法提出如下。

    一、應納稅核定問題

    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辦法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但是后面并沒有具體管理辦法出臺。基層機關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五花八門的案例。先列舉兩個案例:

    案例1:稅務機關在檢查某一機械廠納稅情況時,發現該廠有一核心部件(全部外購)賬面結存數量與實際結存數量不相符。檢查人員找來該廠負責人進行質問:是不是有產品銷售不入賬?該廠負責人懾于壓力承認有這個事實。稅務機關就依據賬面結存數量與盤點表上的差異,還有該廠負責人的承認材料對該企業進行了補稅罰款。

    案例2:稅務機關在檢查一批發啤酒的一般納稅人納稅情況時,發現該企業近一年沒有應繳稅。即訊問該企業負責人:平時銷售的現金部分如何處理?被告知:由出納員將收取的現金全部存入以老板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折上。經核對后發現存折上現金收入明顯大于已入賬的現金收入部分。該企業負責人稱:其中有個人債務往來,但是又不能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檢查人員試圖用單價與進出庫數量進行核對,但是因為價格隨行就市變化大無法核實。案件提到稅務機關的審理部門,審理部門以法院的口氣“證據不足”直接把案件“省略”掉了。

    兩個案例共同點是:事實調查的還不夠清楚或沒法查清楚;不同點是:有被調查人承認和不承認事實“口供”。案例1有承認材料支撐,案例2沒有承認材料支持。兩個案例都應當進入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應納稅核定”的程序,卻走向了兩個極端。

    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了在納稅人有下列(六種情況)情形之一(略)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本人對其領會是:所有納稅人不能或不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時,若稅務機關有“孤證”①支持,應當對納稅人進行“應納稅核定”,但是不能進入處罰程序。征管法第三十五條又規定了: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但是這個辦法至今沒有出臺。這個“省略”結果造成極大的“空白”。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人將其歸入稽查中(有孤證用口供勉強支撐的);有歸入納稅評估的;還有使用法院的口氣“證據不足”直接把案件“省略”掉的。這種“省略”后果很嚴重。

    有些所謂“有建賬能力”的業戶申報、繳納的稅款換算出的銷售額,還不夠繳納租門市房的租金,但是還干得很興旺!這些業戶與“沒有建賬能力”要求“核定繳稅”的業戶相比,明顯在向稅務機關挑釁:我就不如實申報,看你們如何查實?對于稅務機關來講,因為單個案件涉及的稅額少、業戶的數量龐大,按照稽查案件查處因成本高、取證難度大以及稅收管理員責任心和水平不同,想逐一落實根本不現實。“應納稅核定” 問題,據我所知目前各地僅僅是通過個體工商業戶稅收管理辦法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的定額上了。沒有出臺的《應納稅的具體程序和辦法》使《征管法》體系顯得不夠完整,給基層稅收征管工作開展非常不利。

    也有人認為《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估辦法》)①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不然。“納稅評估”②單從詞意上理解它,帶有管理部門以外部的旁觀者自居之嫌。從內容上看只是一個工作方法,在程序上只是案頭工作。《評估辦法》中沒有規定當事人在不認可稅務機關的“評估”結果時應該如何處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納稅人有偷稅行為,可以按偷稅案件處理;沒有直接證據或者只有“孤證”或者用各項間接證據推算出的稅金部分,當事人若死不認賬時,則無法納入稽查程序,只能適用“應納稅核定辦法”。

    所以,今后需要出臺一部規范的《應納稅核定程序及管理辦法》指導基層稅務機關來堵塞這個漏洞。

    二、納稅人納稅信用管理問題

    《征管法》中沒有涉及到納稅信用問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③(以下簡稱納稅信用評定辦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征管法細則)第四十八條制定的,“名氣”不夠響亮,進入不了納稅人視野中,納稅人甚至不知道對納稅信用還要進行評定。并且《納稅信用評定辦法》所采用的評分制基礎上劃分等級的方式,有人為操作的痕跡,讓人重新考慮這個“分值”是什么概念。現在在基層只是走走過場,因為平時沒有采集積累的基礎信息支持,這項工作號召力有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納稅人履行好義務是應當的,當履行義務好的作為楷模宣傳時,只能說明納稅環境惡劣需要引導。所以,《納稅信用》應當側重設置不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各項不良記錄,設置“黑名單”。稅務機關不作評分只記錄內容,并標明需要付出的相應代價。內容要包括納稅人應履行納稅義務的全部領域。要使全社會都引起重視,納稅人更不敢輕視這個“納稅信譽”,覺得是值得爭取的一個“無形資產”,失去后將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實現這個目標的前題條件是稅務機關進行科學設置,努力打造成可信任的“品牌”,使稅務機關、納稅人及整個社會都能從中收益。本人列舉兩個典型案例看看“誠信納稅”對于納稅人的“需求”。

    案例1:某納稅人在甲地有欠稅,就未辦理注銷手續在省內乙地辦理了另一公司,在辦理稅務登記時就遇到了麻煩,因為在稅務局域網中顯示屬“非正常戶”(三個月以上未申報失蹤業戶)。無奈該納稅人又回到甲地托人要求補罰稅款,目的只有一個:把“非正常戶”轉為正常戶。這個不光彩的記錄對該業戶的經營影響太大了,不得不高度重視。

    案例2:某企業從十年前擺小攤業主,期間稅務機關屢次檢查必有偷稅行為,并且各種手段花樣翻新。這個時候這位業主都在忙于如何少補繳稅款及罰款。若干年后發展為現在擁有龐大資產的,旗下有若干分支機構的企業,并在人大已取得一定職位。幾年前稽查人員檢查中發現該企業銀行結算賬戶中有未入賬的幾筆數額較大資金,稽查人員正在核實期間,業主馬上安排財務人員到所屬稅務管理機關補繳這部分稅款,并且與檢查人員稱:這部分稅款已入庫。目的是通過補稅設置已繳稅款,在稅務稽查結論中不體現被查補稅款的事實,以保持自己“遵紀守法的優秀企業家”形象。

    美國人對納稅的理解“納稅與死亡是不可避的”。中國商人經營理念應該體現:商業信譽首先體現在誠信納稅上!一切與納稅有關的經營活動,從辦理納稅登記開始,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包括生產工藝過程、經營方式、結算方式及承包情況)及變化都要誠實登記、申報。

    納稅人的不良記錄(信譽)適用人員包括:負責人(業主)、財務具體操作人員。行為除包括處罰事項外,還應包括雖然未受稅務機關的處罰但是有違章行為的。有些輕微行為還可給納稅人一定更改的期限和機會,目的是強調納稅人為認真履行憲法規定的納稅義務創造氛圍。

    當《納稅信用》對自己經營或其“另謀高就”都有影響時,企業負責人和辦稅人員之間將自然要劃清是“同謀”還是 “授意”責任。業主們也會寧可接受處罰而不接受“不良記錄”。企業在錄用財會人員時會先到稅務機關查閱是否有“不良記錄”。到了納稅人以“無不良記錄”為榮的時候,納稅秩序與現在相比會非常和諧。

    三、設置科學的稅務機關內卷

    案例1:一戶使用收款機收款的超市年收入達200余萬元,卻僅僅繳納500元/月增值稅。業主聲稱:使用收款機收款,稅務機關都看到了,每月500元的稅是稅務機關給我定的。稅務管理員講:不知道!這僅僅成了責任心強不強的問題了。看看稅務登記表、納稅申報表,就是找不到填寫這個欄。也許在責任心強管理員的腦子里或筆記本上能看到各業戶經營及結算情況,也許還有臺下的故事沒有人講出來,不得而知。但是不是說不可避免。

    案例2:一基層稽查部門的工作人員拿著查詢銀行存款賬戶許可證到金融部門查詢某企業的銀行結算賬戶,結果被拒絕。原因是文書不規范,沒有蓋稅務機關負責人的章(官印)。這位工作人員過后解釋說,當時就想《征管法》規定由某級稅務局局長批準就可,局長總不能口頭批準,若讓局長在存根聯簽字,又入不了卷宗,所以就讓局長在許可證的正聯上簽字了。蓋章時又覺得已有局長的簽字就不用重復蓋章,結果就出了這個笑話。本人聽完這個故事時有點苦澀,一張審批表就可解決的問題為什么沒有人提供呢?

    案例3: 某基層管理部門在接近年終時,突然接到上級一職能部門的電話通知:將若干“非正常戶”轉入正常戶。理由很簡單:這項指標要 “超標”,影響年終考核成績。當然,也影響上級機關的工作業績。

    其實《征管法》沒有必要細致到局長管什么事,標明什么文書由哪級部門管理就可,其他都由在各管理辦法中嚴肅規范審批權限,或者分別進行表述。不要把文書的格式內容與文書形成過程混淆在一起。在《稅務稽查工作規程》④第六章稅務稽查案卷管理中,僅有工作報告、來往文書和有關證據的要求,沒有文書審批形成過程的要求。《稅收執法檢查規則》①、《稅收執法責任考核評議辦法(試行)》②也都沒有這個要求。

    現在稅務機關的基礎工作過于粗略,并且過程缺乏監督,事后沒有檢查。有些基層稅務機關查補稅款只有一張“完稅證”,連說明都找不到,一切都在管理員“記憶” 當中,只要納稅人沒有提出異議即可。其根源在于一個理念上的問題,由于錯誤的理念,往往把納稅人向國家履行納稅義務的過程通過征納雙方討價還價的過程就給了結了。

    設置科學的稅務機關“內卷”,使稅務機關的具體執法行為,既是領導具體安排過程,又是領導審核的過程,也便于日后審查、考核等。

    稅務機關的各項法律文書是向納稅人或需要協助的相關部門發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而這些文書的形成也是通過一定的程序來完成的。可以借鑒公檢法部門的“內卷”(亦稱副)③與工廠使用的按各工藝程序使用的《工序操作單》。所謂的“內卷”就是要把這些文書的形成過程,如請示過程、審批過程、討論重大案件的會議記錄等,單獨歸集成卷。對于某一件、某一時段、某一行業的某一項工作安排,能夠在反饋中從深度和廣度上掌控,也可避免某些首長們的指示采用“口諭”方式。科學的內卷設置也是一個資料的積累過程。有據可查才能為內部各項考核打下基礎,為了總結工作經驗,找出工作失誤的“癥結”提供幫助。

    第2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為了規范稅收票證管理工作,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國家稅務總局于2013年2月25日了國家稅務總局令[2013]28號,公布了《稅收票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并同時廢止1998年3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稅發[1998]2號)。

    新辦法是在現行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基礎上制定的,明確了稅收票證的發展方向,即積極推廣以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為依托的數據電文稅收票據的使用工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采用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簡化申報手續,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便利。

    稅收票證的定義

    新辦法重新界定了稅收票證的定義。

    新辦法所稱稅收票證,是指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法規,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協議,征收稅款、基金、費、滯納金、罰沒款等各項收入(以下統稱稅款)的過程中,開具的收款、退款和繳庫憑證。稅收票證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或者收取退還稅款的法定證明。

    稅收票證包括紙質形式和數據電文形式。數據電文稅收票證是指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辦理稅款的征收繳庫、退庫時,向銀行、國庫發送的電子繳款、退款信息。

    稅收票證的種類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納稅人權利意識的增強,納稅人對稅收票證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如納稅人由于購房、出國和司法等原因需要稅務機關另行開具完稅證明的情況大量增加。稅收票證管理工作中,無法開具其他種類的稅收票證,但是納稅人確有需要的情況越來越多。基于這些現實需要,新辦法增設了“稅收完稅證明”作為新的證明類票種,明確“稅收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為證明納稅人已經繳納稅款或者已經退還納稅人稅款而開具的紙質稅收票證”。稅收完稅證明各稅種通用,樣式全國統一,有利于提升稅務機關憑證的權威性,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

    新辦法對稅收票證的種類進行了簡并,從原來的十多種簡并為幾個大類,完善了稅收票證種類體系,明確了稅收票證包括稅收繳款書、稅收收入退還書、稅收完稅證明、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稅收票證、印花稅專用稅收票證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稅收票證。

    1.稅收繳款書

    稅收繳款書是納稅人據以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以及代征代售人據以征收、匯總稅款的稅收票證。具體包括:

    (1)《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

    (2)《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

    (3)《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

    (4)《稅收電子繳款書》

    2.稅收收入退還書

    稅收收入退還書是稅務機關依法為納稅人從國庫辦理退稅時使用的稅收票證。具體包括:

    (1)《稅收收入退還書》

    (2)《稅收收入電子退還書》

    3.稅收完稅證明

    稅收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為證明納稅人已經繳納稅款或者已經退還納稅人稅款而開具的紙質稅收票證。其適用范圍是: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劃繳稅款到國庫(經收處)后或收到從國庫退還的稅款后當場或事后需要取得稅收票證的;

    (2)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后,已經向納稅人開具稅法規定或國家稅務總局認可的記載完稅情況的其他憑證,納稅人需要換開正式完稅憑證的;

    (3)納稅人遺失已完稅的各種稅收票證(《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印花稅票和《印花稅票銷售憑證》除外),需要重新開具的;

    (4)對納稅人特定期間完稅情況出具證明的;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需要為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情形。

    4.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稅收票證

    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稅收票證是由稅務機關開具,專門用于納稅人繳納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消費稅或者證明該納稅人再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的貨物已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紙質稅收票證。具體包括:

    (1)《稅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

    (2)《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5.印花稅專用稅收票證

    印花稅專用稅收票證是稅務機關或印花稅票代售人在征收印花稅時向納稅人交付、開具的紙質稅收票證。具體包括:

    (1)印花稅票

    (2)《印花稅票銷售憑證》

    6.稅收票證專用章戳

    稅收票證專用章戳是指稅務機關印制稅收票證和征、退稅款時使用的各種專用章戳,具體包括:

    (1)稅收票證監制章

    (2)征稅專用章

    (3)退庫專用章

    (4)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稅收票證專用章戳

    稅收票證的使用

    1.稅收票證管理人員向稅務機關稅收票證開具人員、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代售人發放視同現金管理的稅收票證時,應當拆包發放,并且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的用量。

    2.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開稅收票證的納稅人應當妥善保管紙質稅收票證及稅收票證專用章戳。縣以上稅務機關應當設置具備安全條件的稅收票證專用庫房;基層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和自行填開稅收票證的納稅人應當配備稅收票證保險專用箱柜。確有必要外出征收稅款的,稅收票證及稅收票證專用章戳應當隨身攜帶,嚴防丟失。

    3.稅收票證應當分納稅人開具;同一份稅收票證上,稅種(費、基金、罰沒款)、稅目、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所屬時期不同的,應當分行填列。

    該項規定從制度上支持了各種稅收票證的“一票多稅”填開。

    4.稅收票證欄目內容應當填寫齊全、清晰、真實、規范,不得漏填、簡寫、省略、涂改、挖補、編造;多聯式稅收票證應當一次全份開具。

    5.因開具錯誤作廢的紙質稅收票證,應當在各聯注明“作廢”字樣、作廢原因和重新開具的稅收票證字軌及號碼。《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稅收完稅證明應當全份保存;其他稅收票證的納稅人所持聯次或銀行流轉聯次無法收回的,應當注明原因,并將納稅人出具的情況說明或銀行文書代替相關聯次一并保存。開具作廢的稅收票證應當按期與已填用的稅收票證一起辦理結報繳銷手續,不得自行銷毀。

    稅務機關開具稅收票證后,納稅人向銀行辦理繳稅前丟失的,稅務機關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數據電文稅收票證作廢的,應當在稅收征管系統中予以標識;已經作廢的數據電文稅收票證號碼不得再次使用。

    6.納稅人遺失已完稅稅收票證需要稅務機關另行提供的,應當登報聲明原持有聯次遺失并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稅款經核實確已繳納入庫或從國庫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或提供原完稅稅收票證復印件。

    7.視同現金管理的未開具稅收票證(含未銷售印花稅票)丟失、被盜、被搶的,受損單位為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或稅收票證印制企業的,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或稅收票證印制企業應當立即報告基層稅務機關或委托印制的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查明損失稅收票證的字軌、號碼和數量,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報告上級或所屬稅務機關;經查不能追回的稅收票證,除印花稅票外,應當及時在辦稅場所和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公告作廢。

    8.領發、開具稅收票證時,發現多出、短少、污損、殘破、錯號、印刷字跡不清及聯數不全等印制質量不合格情況的,應當查明字軌、號碼、數量,清點登記,妥善保管。

    全包、全本印制質量不合格的,按照規定銷毀;全份印制質量不合格的,按開具作廢處理。

    稅收票證的監督管理

    1.稅收票證的保存

    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對已經開具、作廢的稅收票證、賬簿以及其他稅收票證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紙質稅收票證、賬簿以及其他稅收票證資料,應當整理裝訂成冊,保存期限五年;作為會計憑證的紙質稅收票證保存期限十五年。

    數據電文稅收票證、賬簿以及其他稅收票證資料,應當通過光盤等介質進行存儲,確保數據電文稅收票證信息的安全、完整,保存時間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稅務機關應當定期對本級及下級稅務機關、稅收票證印制企業、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開稅收票證的納稅人稅收票證及稅收票證專用章戳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3.明確對違反新辦法的處罰規定

    (1)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新辦法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做出檢查、誡勉談話或調整工作崗位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2)扣繳義務人未按照新辦法及有關規定保管、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收票證及有關資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扣繳義務人未按照本辦法開具稅收票證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3)稅務機關與代征代售人、稅收票證印制企業簽訂代征代售合同、稅收票證印制合同時,應當就違反新辦法及相關規定的責任進行約定,并按約定及其他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4)自行填開稅收票證的納稅人違反新辦法及相關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停止其稅收票證的領用和自行填開,并限期繳銷全部稅收票證;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5)非法印制、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稅收票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毀滅稅收票證專用章戳的,移送司法機關。

    4.各省稅務機關根據新辦法制定具體規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因此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要注意關注各地的具體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金融機構銷售貴金屬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一、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金、銀、鉑等貴金屬交易業務,可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規定,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是指金融機構能夠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其從事貴金屬交易業務的批復文件,或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的備案文件,或行業主管部門未限制其經營貴金屬業務的有關證明文件。

    二、已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機構,開展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的貴金屬交易業務時,可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及相關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本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3號:2013年3月15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通知

    為支持城鄉道路客運行業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通知》([2011]63號)精神,現將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的運營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市公交站場運營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車站、停車場、保養場、站場辦公用地、生產輔助用地,道路客運站場運營用地包括站前廣場、停車場、發車位、站務用地、站場辦公用地、生產輔助用地。

    二、上述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是指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批準,按《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等標準建設的,為公眾及旅客、運輸經營者提供站務服務的場所。

    三、符合上述免稅條件的企業須持相關文件及站場用地情況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財稅[2013]20號:2013年3月20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促進環境保護,現對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納稅人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政策的,其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政策,是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規定的退稅、免稅政策。

    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指污染物排放地的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納稅人排放污染物的類型,所確定的應予執行的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指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全部項目。

    二、納稅人在辦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事宜時,應同時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在此前6個月以內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標準的證明材料。已開展環保核查的行業,應以環境保護部門的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名單公告作為證明材料。

    三、對未達到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納稅人,自發生違規排放行為之日起,取消其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退稅、免稅政策的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納稅人自發生違規排放行為之日起已申請并辦理退稅、免稅的,應予追繳。

    發生違規排放行為之日,是指已經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查證確認的,納稅人發生未達到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行為的當日。

    四、《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二條所述的污水處理修改為: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包括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或達到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業務。

    “城鎮污水”是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

    “工業廢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廢水和廢液。

    本條所述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如在執行過程中有更新、替換,按最新標準執行。

    五、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第九條第(三)項相應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第四條、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本通知生效之前的執行過程中涉及污染物排放的,按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有關規定執行。

    (財稅[2013]23號:2013年4月1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投資政府土地改造項目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

    現就納稅人投資政府土地改造項目有關營業稅問題公告如下:

    一些納稅人(以下稱投資方)與地方政府合作,投資政府土地改造項目(包括企業搬遷、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土地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由地方政府指定其他納稅人進行,投資方負責按計劃支付土地整理所需資金;同時,投資方作為建設方與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協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規劃設計、場地平整、地塊周邊綠化等工作,并直接向規劃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支付設計費和工程款。當該地塊符合國家土地出讓條件時,地方政府將該地塊進行掛牌出讓,若成交價低于投資方投入的所有資金,虧損由投資方靠自行承擔;若成交價超過投資方投入的所有資金,則所獲收益歸投資方。在上述過程中,投資方的行為屬于投資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其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征收營業稅;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提供規劃設計勞務和建筑業勞務取得的收入,應照章征收營業稅。

    本公告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生效前,納稅人未繳納稅款的,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納稅人已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按照本公告規定予以退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5號:2013年4月1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

    2008年12月,國家出臺了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4年多來,根據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確定的原則和方向,國家對成品油價格進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調整,基本理順了成品油價格關系。總體看,現行機制運行順暢,效果顯著,保證了成品油市場正常供應,促進了成品油市場有序競爭,增強了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了群眾節油意識,避免了成品油市場價格大起大落,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現行機制在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調價周期過長,難以靈敏地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容易產生投機套利行為等問題。為此,決定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

    (一)縮短調價周期。將成品油計價和調價周期由現行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為節約社會成本,當汽、柴油調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二)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油種。根據進口原油結構及國際市場原油貿易變化,相應調整了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油種。

    (三)完善價格調控程序。當國內價格總水平出現顯著上漲或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國際市場油價短時內出現劇烈波動等特殊情形需對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控時,依法采取臨時調控措施,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當特殊情形消除后,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批準,價格機制正常運行。

    按照上述相關完善意見,對《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作相應修改,具體見附件。

    二、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一)完善補貼和價格聯動機制。成品油價格調整周期縮短后,相應完善對種糧農民、漁業(含遠洋漁業)、林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等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補貼機制,并完善保障城鄉部分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相關政策措施。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油運價格聯動機制,在運價調整前繼續給予出租車臨時補貼,妥善處理對出租車和公路客運行業的影響。同時,要嚴格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通知》([2011]63號)有關規定,采取多種措施,切實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和社會穩定。

    (二)確保成品油供應和市場秩序穩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繼續發揮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組織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保持合理庫存,加強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保障成品油市場穩定供應。各地要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油品走私和偷漏稅行為,加強成品油質量和價格監督檢查,從嚴查處無證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經營假冒偽劣油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正常秩序。

    (三)加強宣傳解釋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改革的順利實施創造有利的輿論環境。

    (四)加強監測和評估。要密切監測新機制運行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和評估,必要時報請國務院同意后作適當調整,確保其平穩運行。

    第3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法》第69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謂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是指扣繳義務人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代扣代繳的稅款沒有依照法定的稅種、稅目、稅率等向納稅人代扣或者代收的行為。其結果可能導致國家稅款的流失,是扣繳義務人的過錯造成的。[1]從該法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并不因為扣繳義務人未扣未收稅款而免除。如果發生扣繳義務人未扣未收的情況,稅務機關發現后要向納稅人追繳稅款。該條的規定與1992年《稅收征管法》第47條的規定相比具有很大的進步。1992年的《稅收征管法》規定當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時由扣繳義務人繳納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除扣繳義務人已將納稅人拒絕代扣、代收的情況及時報告稅務機關外。從該規定可以看出,當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或應收未收稅款時,由扣繳義務人而非納稅人繳納應扣未扣或應收未收的稅款,是將納稅人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歸屬于扣繳義務人,這樣的規定無形之中免除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加重扣繳義務人的責任,實屬不公。立法者意識到舊規定的不合理,從而在2001年《稅收征管法》修訂中進行修改,取消對扣繳義務人的賠繳責任,減輕扣繳義務人的責任,強調納稅人的自己責任。做此修改的原因在于:1.扣繳義務人在稅收征管中代為履行扣繳義務,是按照稅法的規定為納稅人的稅收債務承擔責任,其責任的性質為他人責任,賠繳責任很明顯加重了其責任,顯失公平。2.與以第三人為納稅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相區別。在納稅人未繳納稅收時,第三人須以自己的財產替納稅人繳納稅收后,再向納稅人追償。扣繳義務人不是納稅擔保人,因此其責任的承擔方式也應該是有所區別的。

    二、我國稅法關于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的責任規定存在的問題

    (一)行使追繳稅款權力的主體不合理。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9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該條規定是對稅務機關追繳稅款權力的強調。而2003年4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國稅發[2003]47號《關于貫徹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扣繳義務人違反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其給予處罰外,應當責成扣繳義務人限期將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的稅款補扣或補收。”這一規定實際上是肯定扣繳義務人追繳稅款的權力。因為從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概念中可知,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具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一旦條件不具備或者錯過條件,那么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就實現不了。雖然某一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還存在著某種經濟交往,即扣繳義務人可以補扣補收稅款,但這種補扣補收已經不再是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了,而是稅款追繳。[2]這顯然與《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相違背。從新舊《稅收征收管理法》的對比及立法部門的有關立法說明中可以發現,現行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的規定,主要針對的是原《稅收征收管理法》所作的由扣繳義務人“賠繳”的不合理規定,是對原不合理的“賠繳”做法的一種否定。從這一立法目的的分析,可以看出現行《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9條規定“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實際上在強調兩件事:其一,納稅人的法定義務不因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法定扣繳義務而滅失;其二,納稅人法定的納稅義務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轉移,稅務機關不能要求扣繳義務人賠繳稅款,而只能向納稅義務人自身追繳。[3]

    (二)未區分扣繳義務人的未履行扣繳義務的主觀要素。

    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可以分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和無法履行扣繳義務。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是指扣繳義務人主觀上不愿意或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扣繳義務,可以分為拒絕履行扣繳義務和不完全履行扣繳義務兩種形態;其中未扣未繳、已扣未繳(稅款未全繳)即屬于拒絕履行扣繳義務的形態,而已扣少繳、少扣少繳則屬于不完全履行扣繳義務的形態。無法履行扣繳,是指由于扣繳義務人主觀因素以外的原因而使稅款扣繳不能,可以分為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履行扣繳義務兩種形態。不能履行扣繳義務是指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任何數目的稅款;不能完全履行扣繳義務是指扣繳義務人雖然扣繳部分的稅款,但不是全部應納稅款,是扣繳義務履行有瑕疵。[4]前者是由主觀因素造成的,而后者是由于扣繳義務人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的客觀因素造成的,因此對于這兩種狀態的責任追究理應有所區別。

    (三)未將扣繳義務人規定為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3條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條文內容可以推定,此條文中的“納稅人”并不包括扣繳義務人。因此,若扣繳義務人怠于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經稅務機關催繳仍不繳納欠款,且轉移資金的手段逃避追繳稅款,則應承擔什么樣的刑事責任?盡管《稅收征收管理法》第77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有本法第65條[5]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刑法》并沒有明確規定應如何對扣繳義務人的此類犯罪行為進行定性及處罰。

    三、完善扣繳義務人責任體系的措施

    (一)從立法上明確追繳稅款的權力主體

    《稅收征收管理法》雖然明確規定當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時,由稅務機關行使追繳稅款的權力。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扣繳義務人在接受稅務機關處罰的同時仍然必須履行扣繳義務,即必須補扣應扣未扣的稅款。這實際上賦予扣繳義務人追繳稅款的權力。扣繳義務人雖然有法定義務履行扣繳義務,但是納稅人還是最終的繳納稅款的義務人,其納稅義務并沒有轉嫁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制度的設立只是為了提高征管效率、加強源泉征收;而且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前述的分析中也提到了扣繳義務制度的消極意義,也即是切斷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聯系、淡化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此外,這樣的做法加重扣繳義務人的義務,因此,有必要從立法上強調稅務機關在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時追繳稅款權力。

    (二)區分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的主客觀因素

    《稅收征收管理法》對扣繳義務實行無過錯責任機制,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責任必備構成要件。扣繳義務僅僅是基于征稅的便利和確保國家稅收債權的實現,將原屬于國家稅務機關負責的事務,通過法律強制規定的方式,使扣繳義務人負擔扣繳義務,竟然要其承擔較善良管理人更嚴格的無過錯責任,似乎過于“苛刻”。無論從懲罰機制角度還是從激勵機制角度都對扣繳義務人履行扣繳義務造成一定的負面效應。[6]因此,區分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人的主客觀因素就顯得勢在必行。德國法上對于扣繳義務人、甚至納稅人而言,對于稅捐刑事處罰與稅捐秩序罰之主觀要件,皆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要件。與責任裁決之做成之前,應考量扣繳義務人有無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相仿。[7]在德國和我國的臺灣地區,扣繳義務人履行扣繳義務是無償的,而在我國的大陸地區則是有償的。《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0條第3款規定:“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至于應該付給扣繳義務人多少的手續費該法及其實施細則沒有作進一步詳細的規定,而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11條對此做出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因此,我國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的責任應與德國和臺灣地區的做法有所不同。借鑒德國稅法、臺灣地區稅法的做法,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應以扣繳義務人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為標準來認定其未履行扣繳義務時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即在扣繳義務人因主觀上故意或者過失未代扣、代繳稅款或者雖已扣但未繳稅款的情況下,才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

    三、嚴格確定扣繳義務人的責任主體地位

    對于扣繳義務人怠于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經稅務機關催繳仍不繳納欠款,且以轉移資金的手段逃避追繳稅款的犯罪行為,是否可以成為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在學術界存在著肯定和否定兩種觀點。筆者認為《刑法》未能在條文中明確規定扣繳義務人可以成為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是立法者對扣繳義務人逃避追繳欠稅行為的危害性缺乏足夠的認識,看不到納稅人實施同一行為時的同質性及排除扣繳義務人成為本罪主體給法律的公平原則帶來的沖擊和阻遏此類行為蔓延的不良效應。因此,扣繳義務人不能被合理的排除在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之外。《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5條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77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本法第63條、第65條、第66條、第67條、第71條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刑法》并沒有將扣繳義務人規定為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從而出現無法律條文可作為依據的情況。因此,應從立法上明確規定扣繳義務人作為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以便執法機關在扣繳義務人違法犯罪時做出迅速的反應,及時避免稅款的流失。

    注釋:

    [1]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理司.新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釋義[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2.276。

    [2]胡俊坤.扣繳義務人為履行代扣代收義務的法律責任[J].廣西:廣西財政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10):44-47。

    [3]胡俊坤.扣繳義務人為履行代扣代收義務的法律責任[J].廣西:廣西財政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10):44-47。

    [4]劉淼.源泉扣繳制度中稅務機關追繳稅款權力立法評析[J].江西教育學院學報(社會科學),2008(4):38。

    [5]《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一、對稅收優先權的理解

    優先權制度實際上是各類法律中規定得較為普遍的一種制度,在稅法領域,亦多有體現。如在稅收征管方面,既涉及到本文研討的國內法上的稅收的一般優先權問題,也涉及到國際層面上國家之間的稅收管轄權何者優先的問題。為了解決因跨國經濟的發展所產生的各國之間的稅收管轄權的沖突,需要確定哪個國家的稅收管轄權是優先的。經過反復的實踐,國際社會逐漸認識到,把稅收管轄的優先權配置給東道國(收入來源國)是更有效率的,由收入來源國優先行使屬地管轄權,可以真正實現鼓勵跨國投資、推進貿易自由化等目的,可以從現實和長遠兩方面對各國更有利。于是,這樣的優先權配置便經常地出現在雙邊或多邊的條約之中。

    在國內法領域,涉及諸多債權的實現時,基于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在法律上將優先權配置給了稅收債權。眾所周知,人類不僅存在私人欲望,而且存在公共欲望,公共欲望只能經由公共經濟,通過國家或政府的財政手段來得到實現。為了滿足公共欲望和公共需要,必須由國家這個非營利的組織體向營利性的私人經濟主體(企業、居民)課征稅收,以此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物品。這使得稅收成為滿足公共需要的最主要的手段,從而使其具有很強的公益性。而稅收的公益性正是在立法和學說上承認稅收的一般優先權,或將優先權賦予稅收債權而未賦予一般債權的理由。

    我國稅法規定的稅收優先權,其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這是稅收絕對優先權的體現,即在當事人既欠繳應納稅款,同時其他債權人也擁有對該當事人的債權,而這些債權又未設定擔保的情況下,稅收優先于其他債權。我國的《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與此相聯系,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其中,有關破產財產清償債務的順序的規定,與上述《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基本相同。這些規定與現行稅法的規定相一致,即國家稅款的征收要優先于未設定擔保的第三人的債權,體現了公權優先的原則。二是稅收優先于發生在其后的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在納稅人的財產設有質權或抵押權的情況下,若設定時間在法定納稅期限之前,則有質權或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優先于稅收債權受償。在納稅人的財產上設定了留置權的情況下,如對該財產進行滯納處分,則由留置權作為擔保的債權優先于稅收債權從該財產的變賣價款中受償。留置權與抵押權、質權不同,它無需進行登記,而僅依法律規定和事實為依據即可確定其存在。由于上述對稅收債權的優先權存在于滯納處分領域,且滯納處分費是優先的,因而在學說和立法上認為,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不僅優先于稅收債權,而且也優先于質權、抵押權、先取特權所擔保的債權。三是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這是因為稅收用于國家財政,直接關系到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是對納稅人的懲罰,兩者相比較,稅收比較重要,應該予以優先對待。此處,行政機關應該包括所有的行政機關,而不僅僅是稅務機關;“同時”應理解為同時存在,而不是同時發生,如果是同時發生,則無論從法理上看,還是從實踐上看,都違背了立法者的本意。

    二、稅收優先權的限制或例外

    (一)稅收優先于擔保債權的前提條件。首先,納稅人在其財產上所提供的債權擔保(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必須是有效的,如果擔保無效,那么就可以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第1款和《民事訴訟法》、破產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直接行使稅收權力了;其次,納稅人的應納稅款必須已經實現,并且在納稅人提供物權擔保以前,如果納稅人先提供了擔保,然后才實現應納稅款,則該筆稅款就不能使用稅收優先權;另外,稅收優先于發生在其后的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額度應該以納稅人應納的稅款為限,例如稅務機關處置納稅人的抵押財產后,抵壓財產的處置價值超過納稅人的應納稅款、滯納金和必要的處置費用的,超出部分應該退還納稅人,納稅人抵押的財產價值不足以繳納稅款和滯納金的,稅務機關應要求納稅人以其他財產補足。

    正確認識這一點時,我們還應該注意到,欠稅的納稅人仍然可以以其財產抵押、質押,其財產也可能被留置,但此時的抵押、質押等擔保物權,不能影響稅收,即根據稅收優先的原則,對有欠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對其設置抵押、質押或被留置的財產,有優先處置權,以保障國家依法取得稅收收入。

    (二)稅收優先權對其他私權的例外(法律規定的例外)。國家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的原則并不是絕對的,有的法律根據特定的情況,作了特殊規定。例如,我國《海商法》第21、23條的規定,船舶噸稅的征收后于在船上工作的在編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等給付請求,以及在船舶營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的賠償請求而受償。我國的《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即本屬一般債務的個人儲蓄存款本息,因其與個人利益、社會穩定等關系密切,法律才賦予其優先于國家稅收受償的權利,這實際上也是從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出發所作的考量。既然稅收也是為了公共利益,并且與保障社會公眾的權利(個人儲蓄存款的本息)相比,作用更為間接,因而把個人本息從其他銀行債務中獨立出來,確定其優先于稅收的權利,也是適宜的。又如《民事訴訟法》關于破產財產清償順序的規定,在破產程序中,職工的工資也屬于債權,但考慮到職工基本生活的保障這一更高的人權宗旨,雖然將國家稅款規定在破產債權之前,但是將國家稅款規定在了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之后。此外,《民事訴訟法》第222條、223條規定,人民法院執行時,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生活必需品;《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2條也規定,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得保全和強制執行。可見,稅收債權的優先受償地位并非絕對的和固定的。

    (三)稅收優先權并不優先于其他權利(力)(包括司法權、行政權等)的行使。《民事訴訟法》第94條第4款規定:“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從本條規定看,稅收優先權由于與不得重復執行的矛盾而無法行使。即使稅款發生在先,其較之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有優先性,但是仍不能從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查封、凍結等財產保全措施的財產中優先受償。同樣,納稅人的財產被其他行政機關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財產保全措施的,也不能行使稅收優先權,即稅收優先權原則上并不優先于其他權利(力)(包括司法權、行政權等)的行使。

    三、稅收優先權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

    (一)《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現行相關破產法律制度中,稅務機關的法律地位和債權人是平等的,這不利于對國家稅款的有效保護。一方面,稅與債性質不同,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經濟手段,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而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請求特定行為的民事法律關系,具有自愿性、有償性和對等性的特征。另一方面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稅務機關不擁有對稅收的所有權、分配權、處分權,也無權放棄欠稅的清償權,稅收收入不屬于稅務機關,而是國家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其所有權和支配權在國家;而債則不同,債權人擁有并行使全部權利。另外,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優先權雖有優先清償效力,但這種優先僅僅是在某些方面的優先,稅款的受償仍落后于享有物權擔保的債權,并且由于我國破產實踐中零破產現象的大量存在,稅款的優先受償往往得不到實現。再加上債務人為了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的目的,往往在財產上惡意設立擔保債權,這就使得國家稅款更難以得到有效保護。因此,稅收優先權理應高于有擔保債權的優先權。

    (二)稅收優先權的實現,極易侵害正當權利人的利益。我們知道,債權人要求債務人設定擔保,目的就是要保證其債權的實現,因此設定擔保債權在我國的《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中,是受到特別保護的,雖然《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6條規定,納稅人有欠稅情形而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的,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其欠稅情況,抵押權人、質權人可以請求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欠稅情況,但正當權利人仍有可能因疏忽或者債務人的惡意而無從知曉。

    具體工作中,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比如某納稅人甲企業,2002年度及以前無欠稅,2003年1月份,以其20萬元的一臺設備為向乙銀行貸款25萬元提供抵押擔保,2003年8月份稅務機關對甲企業2002年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查出該企業2002年應補繳增值稅款18萬元,該查補稅款一直未繳,2004年8月,該企業被債權人申請破產。該例中,這18萬元的稅款,是否應該優先于乙銀行的擔保物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18萬元的查補稅款應按其實現時間確認其發生于2002年,即在該企業擔保物權發生之前,然而乙銀行接受該企業擔保時,雙方都不知道有該筆稅款的存在,這時仍然強調實現稅收的優先權,對乙銀行顯失公平。

    為此,筆者以為,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第3款“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的規定,法律應明確規定“稅款已經依法予以公告”是稅務機關行使稅收優先權的構成要件之一,否則不得行使稅收優先權,并以公告時間做為稅款優先于其他擔保物權的時間標準。以民事物權法理論為基礎,從而使公告的稅款取得公示的公信力,取得稅款優先于其他擔保物權的合理、合法的根據,有力維護社會經濟信用制度,充分保護正當權利人利益。

    (三)稅收優先權實現的司法保障制度還不完善。雖然《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做出了稅收一般的優先性的規定,但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在繳納所欠稅款前優先清償無擔保債權或發生在后的抵押權、質權、留置權而致使所欠稅款不能足額受償時,稅務機關應如何行使稅收優先權,我國現行法律并未做出明確規定。稅收優先權流于形式,難于付諸實踐。因此,建立稅收優先權司法救濟制度也就成了當務之急。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0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條、第74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我認為,這里稅務機關也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請求行使撤銷權撤銷欠繳稅款的納稅人的上述清償行為,以達稅款優先受償的目的,從而保障稅收優先權的有效行使,但是應當對本條作適當修改,明確賦予稅務機關行使該權的法律依據。

    (四)稅收優先權行使方式有待明確。稅務機關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的規定依法行使稅收優先權時,極有可能與擔保物權設定在后的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發生權利爭議,此時,稅務機關應如何行使稅收優先權是值得研究的問題。稅務機關能否對納稅人已經設置抵押權、質權的財產或者已經被留置的財產采取行政強制執行措施來行使稅收優先權?筆者認為應區別對待。在納稅人仍保持對其財產的占有時,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0條的規定,依法采取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由于此時被執行對象仍是納稅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當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占有或控制欠繳稅款納稅人的財產時,因為稅務機關與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間關系非同與欠繳稅款納稅人間稅款征納關系,乃是一種權利沖突關系,二者處于平等地位,雖然《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定稅收一般的優先性,但在稅務機關與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間發生權利沖突情形下,以行政強制執行方式行使稅收優先權對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利益影響甚巨,稍有不慎就會有損于交易安全和社會經濟信用制度,無利于爭議得到公正、合理、徹底的解決,因此,在上述權利沖突情形,選擇由第三方(即人民法院)權衡利弊(即沖突權利各自所代表的利益),判斷各種權利的有效性,并最終居中裁判解決才不失為明智之舉。

    第5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第二條本市個人(含外籍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出租房屋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地方稅務局是本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具體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條將個人所有的房屋用于出租并取得收入的,應依法分別申報繳納以下稅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應稅收入是指出租房屋所收取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利益,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條對個人出租房屋應征收的各項稅費按綜合征收率的方式計征。即:按應稅收入的6%計征。

    第七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并結合房屋的地區分布、結構類型、市場租金價格等因素,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二)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三)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第八條個人出租房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收訖房租收入或取得索取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其申報納稅期限為納稅義務發生之次月起10日內。

    第九條區(縣)地方稅務局可以委托區(縣)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代征人)代征代繳個人出租房屋應繳納的各項稅費。

    第十條區(縣)地方稅務局委托代征人代征個人出租房屋稅費的,應與代征人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并向代征人頒發《委托代征證書》。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自房屋出租行為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納稅登記手續。

    區(縣)地方稅務局委托代征人征收個人出租房屋稅費的,納稅人應到房屋所在地街道、鄉(鎮)房屋租賃管理中心辦理納稅登記;沒有委托代征人代征的,納稅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局辦理納稅登記。

    第十二條代征人應按照《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規定的代征范圍、內容、權限和期限進行代征代繳工作,履行代征義務。

    代征人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征稅款。

    第十三條地方稅務局應當對稅款代征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并對代征人進行業務輔導和培訓。

    第十四條地方稅務局應當及時向代征人提供代征稅款所需的各種稅收票證。

    第十五條代征人應依法領用稅收票證,做好稅收票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代征人應于代征稅款當日持稅收繳款書向銀行解繳代征的稅款。

    第十七條代征人應于每月10日、20日和28日(節假日不順延)將所使用的稅票和稅款征收情況報送委托地方稅務局。

    第十八條代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稅務局可以終止《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取消代征人代征資格和《委托代征證書》:

    (一)未按照《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規定辦理代征業務的;

    (二)代征人,不征、少征稅款的;

    (三)代征人故意刁難納稅人或者多征稅款的;

    (四)代征人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征稅款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終止代征協議的情形。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私分稅款。

    第二十條納稅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地方稅務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對委托代征人作出的代征稅款行為不服的,應當向委托地方稅務局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三條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第二條本方法所稱飲食業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各項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

    第三條凡在本市從事飲食業、旅店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是飲食業、旅店業的納稅人,包括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及掛靠、承租、承包經營者。

    第四條納稅人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料理稅務登記。

    第五條從事飲食、旅店經營的納稅人,按規定應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以下簡稱地方各稅其應繳納的以上地方各稅計稅依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飲食業、旅店業應納地方各稅的納稅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確定的期限實行簡并征期或簡易征收。

    第七條飲食業納稅人必需統一使用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省市飲食娛樂業定額發票”旅店業納稅人必需統一使用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省市住宿業定額發票”從事飲食業、旅店業的納稅人,不得使用收據等其他非法憑證代替發票結算,也不得使用其他發票代替填開。

    第八條本市范圍內的飲食業、旅店業地方稅收采取以下兩種稅款征收管理方法:

    ㈠查賬征收管理方式。

    適用于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全面、準確、真實反映企業經營收入、利息費用和經營成果的納稅人。

    1對要求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由納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上報市地方稅務機關批準。

    2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應每月終了后10日內,按規定對應繳納的地方各稅進行納稅申報。

    3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應在每季終了后15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年對納稅人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㈡核定征收管理方式。

    凡實行查賬征收方式以外的納稅人,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實行核定征收管理方式。

    1實行核定征收管理的納稅人其月營業額及應納稅款的核定方式及核定程序:

    ⑴新開業納稅人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填報《納稅營業額核定申報表》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組織地稅管理人員對其當月新開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的實地摸底調查后,根據納稅人自報生產經營情況和管理人員的調查摸底情況,依照民主評稅的方法和程序,擬定其月營業額,確定應納地方各稅稅款,并張榜公示。

    ⑵已從業納稅人,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經調查認定其納稅定額與實際經營情況存在明顯差別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按規定提出對其納稅定額進行調整的意見和標準,報縣(區)地方稅務機關民主評稅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核準的納稅定額下發《納稅定額調整通知書》并進行張榜公示。

    ⑶納稅人在一年內發生實際經營情況連續三個月逾越納稅定額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對其納稅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2納稅人應在每月終了后10日內,將上月月核定地方各稅稅款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

    3納稅人必需按月核定營業額繳納地方各稅稅款后,才干領購發票,月核定營業額包括發票結算局部和非發票結算局部,領購發票按其月核定營業額規定發票結算局部領購,超發票結算限額局部應按規定補征稅款。

    對單價在10元以下的中式快餐、早點的經營,達到起征點的納稅人,月核定營業額的基礎上,需要領購發票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后領購,發票領購使用量按發票結算局部確定在月核定營業額的10%以內,逾越局部按規定補稅。

    除上款以外,對核定征收的納稅人,發票領購使用量按發票結算局部確定在月核定營業額的70%以內,逾越局部按規定補稅。

    第九條對享受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依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下崗再就業優惠政策規定執行,發票領購按本方法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嚴厲查處發票違章行為。對納稅人不按規定領購、開具、取得、保管、使用發票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方法》及有關規定處置。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違規擅自轉售發票行為并不接受處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對其暫停發售發票。

    第7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一)注重組織收入,財政收入再上新臺階。20*年,全市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實現7239222萬元,比上年增長(以下簡稱增長)29%,其中:地方財政收入完成3291218萬元,增收717419萬元,增長27.9%。我市地方財政收入在5個計劃單列市中位居深圳之后,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列第5位。財政收入呈現了三個特點:一是一般預算收入總量保持跨越式增長。在20*年實現561億元基礎上,20*年超越700億元,比上年增收162.8億元,增量超過了2000年的收入總量,現在財政收入基本上是2億元一天。二是地方稅稅基得到拓寬、結構更趨合理。城市維護建設稅等8個地方小稅種增幅達32.4%,高于地方財政收入增幅4.5個百分點。契稅及耕地占用稅收入超過20億元。地方稅收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不斷提高。三是縣級財政實力進一步增強。鄞州區(含東錢湖和高新園區)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1*億元,增長43.1%,列全省第二;慈溪市達到75億元、北侖新區(含北侖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為70億元,余姚市為63億元,三個地區收入總量排名進入全省88個縣(市)區中的前7位;江東區、江北區、海曙區、鎮海區和大榭開發區財政收入超過30億元;奉化、寧海、象山財政收入也首次全部突破了20億元大關,財政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為構建公共財政、服務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保障。

    (二)注重收入精細化管理,征管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全市各級財稅部門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強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各項地稅收入呈現了快速增長的勢頭,地稅部門全年共組織各項收入400.9億元,增長26.2%,其中稅收收入270.8億元,增長29%。一是狠抓稅源基礎管理。加強稅收收入分析和企業納稅評估,強化對367戶重點稅源企業的監控。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發票管理和納稅服務,強化了稅源管理的基礎。二是加強各稅種征管。宣傳貫徹新《企業所得稅法》,進一步規范匯算清繳工作流程。首次開展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全市已有5.97萬戶企業312.6萬人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其中,北侖、鄞州、海曙、江東、江北等地推廣力度較大。加強貨運、建筑等重點行業營業稅管理,統一全市城建稅、資源稅等稅種征收標準,貫徹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全面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促進了小稅種增收。落實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政策,實行二手房轉讓最低計稅價格辦法,既發揮了稅收的調控作用,又加強了稅收征管。三是充分挖掘非稅收入增收潛力。規范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增強社保費征管力量,推進稅費“同征、同管、同考核”一體化管理模式。余姚、慈溪、奉化相繼成立了社保費征收管理部門,北侖對自由職業者率先實行“分戶管理、直接扣繳”的社保費征收模式。四是推進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梳理業務流程和崗位職責,在鄞州、江北試點基礎上,完成了“稅易*”的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實現了全市征管數據的市級集中,基本實現了稅收征管核心業務系統和業務應用系統的平穩運行,提升了稅收信息化水平。

    (三)注重依法治稅,稅收執法秩序進一步規范。堅持“依法治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依法開展各項稅收工作。一是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修訂完善征管業務和工作操作流程,健全崗責體系。二是加強稅收執法監督,開展經常性的稅收執法檢查,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交通運輸企業稅收征管情況進行重點執法檢查。三是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公布失效和廢止的文件248件,進一步明確了執法依據,界定了執法職權,促進了依法行政。四是推進稅收秩序整治工作,嚴厲查處各種涉稅違法案件,開展稅收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全市共查補各項稅款1.56億元。五是廣泛開展稅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北侖地稅局“稅收在我身邊”征文稅收宣傳活動獲得國家稅務總局通報表揚。

    (四)注重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結構向好的方向轉變。各級財稅部門積極發揮財稅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努力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服務平臺。一是按照推進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的要求,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投入力度。全市安排科技創新資金72572萬元,重點支持工業攻關、高新技術重點研發、中小企業創新、科技創新創業投資和軟件產業發展。出臺了軟件產業財稅扶持政策,支持軟件企業、軟件創新研發應用和信息化公共平臺建設。安排8000萬元支持科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科技合作,安排農業科技資金5000萬元,促進了經濟結構的優化。二是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工業結構優化升級資金扶持重點向裝備制造業、信息化、品牌和節能產品生產傾斜,全市安排14100萬元專項資金,其中市級安排8500萬元,支持114個重點優勢行業技術進步項目建設和16項工業重點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完善農業產業化發展財稅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高效農業、生態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基地建設,推行農業政策性保險,提升農業產業層次。三是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引導和促進旅游、現代物流及商貿、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花大力氣做大三產,支持出口產品附加值的提高及產業升級,鼓勵引進優質外資,推動企業“走出去”。四是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深入推進生態市建設,規范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整合支持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全市用于各類節能和生態環保專項資金達27783萬元,增長200.4%,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起到了較好的導向作用。

    (五)注重保障民生,構建公共財政的力度不斷加大。市級新增財力的73%用于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重點保障市政府提出的十方面實事工程和“解難創優”活動的落實。一是在教育方面,完善了幫困助學體系,城鄉同步實施免除雜費的義務教育,全市62萬名學生每年可減少學費支出約1.4億元。鄞州、江北、東錢湖、高新園區對義務教育段學生實施免雜費、課本費、作業本費的免“一費制”義務教育。二是在醫療保障方面,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數擴大到370萬人,人均籌資金額達到129.7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99.7元。安排1億元用于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啟動30%以上鄉鎮衛生院建設。全市城鄉醫療救助支出7540萬元,38724人次得到醫療救助,城鄉社區公共衛生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20元。三是在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全市投入就業再就業扶持資金5億元,13.9萬人得到政策扶持,建立了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安排1560萬元支持啟動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有16萬人享受到了政府對參保的補助。余姚、慈溪率先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人每月分別提高物價補貼25元和15元。四是在公共交通方面,加大了政府投入力度,市級財政公交投入達27681萬元,增長145%,其中用于限價票及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免費乘車補貼達9236萬元。五是在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全市共投入資金74.9億元,啟動86個重點示范村創建和357個村環境整治,完成清水河道建設295公里,新增造林面積35113畝,改善42萬農民人口飲水,培訓新型農民19.8萬人次。六是在文化方面,支持新一輪廣播電視村村通建設,已完成53個偏(邊)遠山區20戶以上自然村有線電視“村村通”任務。2005年以來市縣財政累計安排“萬場電影千場戲劇”進農村活動專項資金1735萬元,對43940場電影和2855場戲劇進行了補助,提前實現了“一月一村放映一場電影”的目標。七是加大扶貧力度,支持欠發達地區完成1500戶危房改造,實現下山移民2178戶。市級安排南部地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2億元,支持區域統籌。民生支出使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得到了實惠,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擁護。

    第8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1.下列屬于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立法的法規有( )。

    A.《營業稅暫行條例》

    B.《增值稅暫行條例》

    C.《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D.《消費稅暫行條例》

    2.下列各項中,不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

    A.契稅

    B.關稅

    C.車輛購置稅

    D.教育費附加

    3.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下列屬于稅收保全措施的有( )。

    A.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B.扣押、查封、拍賣納稅人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C.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D.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4.下列行為中,按稅法規定應征收增值稅的有( )。

    A.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

    B.銀行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收取的租賃費

    C.生產企業銷售貨物時收取的優質服務費

    D.招待所預訂火車票的手續費

    5.以下以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結算方式有( )。

    A.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

    B.預收貨款方式

    C.托收承付方式

    D.委托銀行收款方式

    6.某一般納稅人為生產酒類產品的企業,該企業銷售自產糧食白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正確處理的有( )。

    A.逾期1年以上的并入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B.逾期1年以上的并入銷售額繳納消費稅

    C.無論是否返還均于收取時并入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D.無論是否返還均于收取時并入銷售額繳納消費稅

    7.根據現行消費稅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計稅依據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B.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計稅依據為含包裝物金額的銷售額

    C.帶料加工金銀首飾,計稅依據為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費

    D.以舊換新銷售金銀首飾,計稅依據為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銷售額

    8.下列收入免征營業稅的有( )。

    A.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所取得的收入

    B.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取得收入

    C.從事國際航空運輸業務的外國企業從我國運載旅客出境取得收入

    D.保險公司攤回的分保費

    9.下列項目中,按20%計征營業稅的有( )。

    A.保齡球館收人

    B.游藝

    C.跑馬場收入

    D.射擊場收入

    10.租賃方式進口貨物中,進口完稅價格的確定方法有( )。

    A.以租金方式對外支付的租賃貨物,以租賃貨物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B.以租金方式對外支付的租賃貨物,在租賃期間以海關審定的租金作為完稅價格

    第9篇:稅收征收管理法范文

    1、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當年起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和《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取消: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有偷、騙稅等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四)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三、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

    主站蜘蛛池模板: 成人国产精品免费视频| 久久99热成人精品国产| 国产成人亚洲综合无码精品| 国产v精品成人免费视频400条| 国产成人无码综合亚洲日韩| 欧美成人在线视频| 国产成人免费永久播放视频平台| 五月天国产成人AV免费观看| 成人性生活免费看| 国产成人久久精品二区三区| 69国产成人精品视频软件| 国产成人福利精品视频| 成人自拍视频网| 亚洲国产成人精品无码区在线秒播 | 国产高清成人mv在线观看| 免费成人午夜视频| 国产成人综合久久久久久| 3d成人免费动漫在线观看| 成人18在线观看| 成人试看120秒体验区| 久久亚洲国产成人精品无码区| 国产精品成人无码久久久 | 亚洲国产精品成人综合色在线婷婷| 成人禁在线观看| 青青草视频成人| 久久亚洲精品成人777大小说| 国产成人久久综合热| 国产成人艳妇aa视频在线| 成人在线免费看片| 国产成人精品福利网站在线| 成人影片在线免费观看 | 依依成人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成人中文字幕在线观看| 国产成人无码精品久久久免费| 国产成人精品久久| 在线观看国产成人AV天堂| 成人午夜电影在线| 天天在线天天看成人免费视频| 国产综合成人亚洲区| 国产成人免费高清激情视频| 国产成人免费片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