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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的界定
1、界定醫療事故概念的意義
對概念的界定是研究問題的起點,只有在明確概念的茂盛上,才有判斷、推理乃至理論體系。對醫療事故的概念界定也是如此。除此以外,對醫療事故的概念進行理論探討的意義還在于:醫療事故概念關系到醫療事故立法中法律適用范圍問題,如果概念不清,將來法律適用范圍也不清,會給執法工作帶來極大困難;醫療事故的概念是構建醫療事故相關法律制度的基礎,只有明晰概念,才能明白醫療事故的范圍,也才能進一步地進行相關法律制度的構建。
2、醫療事故的立法概念
20__年4月15日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醫療事故的概念做了這樣的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親頒布的《處理條例》較之以前實施的《處理辦法》有了很大的改進,將醫療事故的界定在范圍上有所擴大,有利于保護更多受害者。
3、醫療事故與相關概念
在司法實踐中還存在“醫療差錯”的概念,是指沒有造成醫療事故但確有損害后果的情況,由于這種情況的出現,有學者認為醫療事故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主張用“醫療過失”代替“醫療事故”的概念,并將“醫療過失”劃分為“醫療事故”與“醫療差錯”。我個人認為,這種觀點是十分可取的,理由如下:
使用過失概念與民法理論統一。根據我國民法的基本理論,民事主體承擔民事責任是以過失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的,而不是以“事故”為條件的。
引入“醫療差錯”的概念有助于充分保障未產生醫療事故但確實存在損害后果的患者的合法權益。
一些發達國家均彩“醫療過失”概念,我國使用此概念有助于我國法律制度與國際法律制度的接軌。
二、醫療事故鑒定制度
我國目前醫療技術鑒定體制存在諸多弊端,對此改革的呼聲一直很高,時至今日,我個人認為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鑒定的主體及鑒定的證據效力等方面。
1、關于鑒定的主體
《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的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攻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新頒布的《處理條例》將醫療事故法定鑒定機構由以前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修改為“醫療事故鑒定醫學會”,二者雖稱謂不同,但在裨實質上區分不大,仍是由衛生行政部門決定鑒定組織,并未改變以前鑒定組織存在的弊端,如:鑒定醫學會的組成主要由衛生行政部門指派,由醫療人員組成。這種人員結構明顯違背法理,即糾紛應由中立的第三方裁判。醫療人員與衛生行政機構及醫療單位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在鑒定中可能會有意無意地偏袒醫方,將某些本屬醫療事故的事件鑒定為醫療事故;由于鑒定機構既非司法鑒定部門,又非行政機構,使鑒定結論的性質不清,鑒定結論做出后,患方無法依現行的法律制度提看書訴訟 。
解決現存鑒定主體的弊端,就要從根本上改變現行鑒定體制。取消現存的醫療事故鑒定醫學會,將醫療事故鑒定納入現有的司法鑒定體制之下,即通過衛生部與司法部的考核賦予某些條件比較好的司法鑒定機構醫療事故鑒定資格。當醫療糾紛發生時,由法院或醫患雙方啟動鑒定程序,由于司法鑒定處于居間地位,和醫、患雙方當事人不存在利害關系,有利于當事人根據有關程序法的規定提出回避的申請,確保鑒定的獨立和公正,對醫療單位行使有效的監督,更好地保護患者一方的合法權益。
2、醫療事故鑒定結論的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將證據分為書證、物證、鑒定結論等七種,且該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的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由此可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鑒定結論必須是發生在訴訟過程中,且必須是“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鑒定”而決定鑒定的。所以訴訟前當事人雙方提請有關鑒定部門所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是訴訟中的“鑒定結論”,它不具有鑒定結論的效力,應屬于一種“書證”;而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委托醫療事故鑒定醫學會對有關問題所作的鑒定結論,才具有鑒定的效力。
既然未經過人民法院委托而進行的醫學鑒定所得出的鑒定結論只是一種書證,那么它就不是人民法院審理醫療賠償糾紛案件的唯一依據,而只是證據的一種。因雌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當事人提供的鑒定結論,應綜合其他證據進行分析、判斷,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地
處理案件,不能受醫療事故鑒定結論的局限。 三、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
實踐中,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是非常復雜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制度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醫療事故應當由患者方承擔舉證責任,但由于醫療行為的特殊性以及我國有關醫療衛生法規的規定 ,例如患方不提提取病歷,患者在接受治療過程中無法知道醫療行為的意義等,使患方承擔的舉證責任無法實現。所以在司法過程中,經常由法院或衛生行政機關到醫療單位懼或調查證據;但在調查或懼證據過程中,醫方常常不予配合,經常出現有意玩意丟失或修改病歷的情況。當這種情況發生時,訴訟或鑒定無法進行,患方無法得到鑒定結論或者損害賠償,對患方顯失公平。對此,主要有兩種解決方案:一是繼續這種舉證制度,二是改變現狀,由醫方就某些事實負舉證責任。比較二者,我個人贊成后一觀點,理由如下:
醫方掌握患者的全部病歷。治療過程中,醫療行為是醫方有目的、有意識的行為,醫方也非常了解這些醫療行為的醫學意義,因此,由醫方對醫療行為舉證相對容易;醫療行為的專業性強。患者處于弱小的、無知的地位,他只知道自己受到傷害的事實,卻委難證明這種傷害與醫療行為有確切的因果關系;患者在接受治療時常處于無知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根本不可能拿出證據證明醫方有違義務的行為,要求患方舉證,無疑等于在案件未審理時就判決患方敗訴。
四、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作了較詳細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尉金。
從該條例的規定可看出我國對損害賠償采取的是較精確的計算方法,這比較適合中國的實際;另外,該條例增加了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一次性寂償的規定,是立法上的突破,但目前一次性補償普遍存在數額偏低的情況,有待于司法解釋對其重新進行調整,以增加醫療機構對受害患者的賠償數額,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患者。
目前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實施,醫療事故精神損害賠償成為賠償制度中的一個熱點問題,法院在確定此精神損害賠償時應結合有關法律規定數額、案件的具體情況及法地現實生活水平加以綜合判定。
五、醫療事故的解決
關鍵詞:醫療損害賠償;法律實務;分析研究
近年來,由于我國醫療制度的改革推進和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各類醫患糾紛日益增加,所涉及的醫療損害賠償訴訟的相關民事案件也呈上升趨勢。然而,在相關醫療損害賠償法律制度中的內容和規定不統一、社會媒體輿論觀點不一致、司法實踐操作也是“五花八門”,加大了我國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處理難度。醫療損害賠償通過對醫療損害的概念進行界定,通過確定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責任予以受害者賠償,對于醫方和患方的利益關系能夠進行有效調整,有利于和諧醫患關系的構建。因此,要不斷修正和完善我國醫療損害賠償法律制度,推進我國醫療損害賠償法律機制的公正與合理。
1 我國醫療損害賠償的概念
關于我國醫療損害賠償,一般認為是指醫療單位在治療和護理的過程中,由于醫務人員在治療和護理過程中的過失,直接導致患者出現組織器官損傷、身體部位殘廢或有功能、甚至于出現死亡,患者和患者家屬有權向醫療單位請求相應賠償[1]。
對于醫療損害賠償的發生,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存有醫療損害發生行為,也就是說,引起患者出現身體上或者是精神上的問題確實是醫務人員的原因引起的;二是患者或患者家屬確實提出了相應損害賠償的要求,患者由于醫療行為的責任導致發生損害而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
2 我國醫療損害賠償法律適用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分析
1.鑒定模式的雙向化
醫療損害賠償對于專業性的要求較高,特別是法律知識、醫療知識等方面,如果是不具備專業知識的當事人那就很難用法律去解釋整個醫療案件的發生。盡管我國相關法律部門有依據醫療損害賠償制度設置了相關法律機構,并由該法律機構進行相應的醫療損害賠償舉證工作,對我國醫療損害賠償制度確實起到了科學性和專業性的作用。然而,當前我國法律機構在設置過程中出現雙向化的現象,司法鑒定機構、醫學部門等鑒定數據會出現有混亂現象,使得法院對鑒定的數據和信息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
2.法律案由的不規范
當前我國相關部門對于醫療損害賠償的問題會依據醫療事故分成兩大類,一類是符合醫療損害賠償的情形,則相應要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發生醫療損害賠償情形作出相應的處理和解決方案;另一類不符合醫療損害賠償的情形,那么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等內容作相應處理。然而,這種醫療損害賠償法律案由的不規范性,最終結果會導致法律使用的兩極化,特別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處理結果對于賠償數量要求會更高,導致醫療損害賠償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2]。
3.適用法律的不科學
醫療事故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患者在處理醫療損害賠償的過程中,有權對處理的過程進行監督和進行詳細的了解。由于患者在醫療過程中都會有身體、精神上的功能,醫務人員對于患者進行治療是處于一種具有一定風險性的狀態下工作的,難免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或者是意外狀況的發生。在患者病情在當前科學技術水平條件下無法醫治而出現身體或精神損害的這種情況下,和由于醫療單位在我國都屬于公益性質,醫院對于患者不存在選擇權利,對于醫療損害賠償的關系界定并沒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一些高危病重患者醫治時間的不及時,很容易造成醫療事故的發生,而且實踐界定的難度也非常大[2]。
3 醫療損害賠償法律實務適用的具體體現
當前我國在醫療損害賠償的法律法規主要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將對醫療損害賠償法律實務的適用性進行相應探討。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我國為了更有效地解決醫療事故的發生,處理醫療損害賠償,緩解醫患矛盾,維持和諧社會關系,相繼出臺《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以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其他的像《醫療機構病例管理規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于醫療事故的概念、醫療損害的責任、醫療賠償的范圍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對醫療損害的相關事項進行了重新詮釋,擴大了患者的權利,更加體現了患者的權益維護[3]。而且《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相較于《民法通則》,排除了故意造成醫療損害的賠償責任,明確規定了只有醫務人員的過失所造成患者的人身損害事故才屬于醫療損害賠償范圍,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單位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民法通則》
在《民法通則》中有關于違反合同和不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害公民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和其他費用。在具體的處理過程中,由于《民法通則》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間存在著內容上的沖突,二者之間的適用問題依然存在[4]。比如說,在實務操作中有由于醫療事故之外的原因所引起的其他醫療損害糾紛存在著理解上不統一的問題,有的認為構成醫療事故的則按照規定進行賠償,沒有構成醫療事故的適用《民法通則》確定賠償標準;有的認為要依據《民法通則》的過錯責任原則對是否有構成民事侵權責任進行確定,而在賠償標準選擇上則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界定;有的認為如果《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賠償過低的話,那么就適應《民法通則》。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規定,消費者所購買的產品和服務在使用過程受到法律的保護,經營者在提品和服務的過程中造成消費者出現身體傷害、精神傷害的需要承擔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精神損失費用等,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5]。從目前醫療損害賠償的研究現狀來看,對于醫療損害賠償是否適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具有一定的爭議性。有專家認為醫療損害賠償適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因為患者在醫療過程中也是購買了醫療單位的醫療服務,如果出現損害的話有權對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單位尋求賠償,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患者才能獲取更高的賠償,更好地維護患者的權益;有的專家則認為醫療損害賠償不適用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畢竟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些“假一賠十”的賠償力度過于嚴重,不利于緩解緊張的醫患關系。從法律上來說,患者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活消費,而且從性質上來看,醫療單位是屬于公益性質的機構,其目的不是為了盈利,這與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是有著本質區別的[6]。當然,在未來,當醫學技術進入美容、保健等生活領域中,一些美容整形醫院、保健養生院性質的界定值得更深入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適用有更廣闊的研究空間。
4 結語
總而言之,醫療行為的對象是廣大患者,醫療損害賠償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說,要加強對醫療損害賠償行為的分析和研究,通過法律機制的完善為保障廣大患者權益、和諧醫患關系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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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述的每一項危險因素進行評估,來確定患者是否存在這些護理風險,對可能發生護理風險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對相應的護理風險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及管理對策,最后對取得的效果進行評價。護士每天對急診科的患者進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護理方法,對2011年急診科發生事故、意外、護理差錯以及醫療糾紛的例數進行統計,并與實施護理風險評估前的2010年急診科發生事故、意外、護理差錯以及醫療糾紛的例數進行比較。
統計學處理選用SPSS17.0進行統計學分析,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護理風險管理實施以后2011年急診科的患者發生事故、意外、護理差錯以及醫療糾紛的例數明顯比未實施護理風險管理的2010年低,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3討論急診護理的安全問題不僅與患者的生命密切相關,還關系到醫院的生存與發展。急診科的護理工作的風險性比較高,但是護理的風險性又是不可避免的,只有采取一定的措施進行降低。不斷提高護士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護士自身的能力和責任心,巧妙地把操作技能和心理護理結合起來,才能夠有效的減少護理風險事故的發生。
[關鍵詞]醫療糾紛;形成;法理
中圖分類號:R19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15-0173-01
醫療糾紛是民事糾紛在醫療服務領域中的特殊體現,是有關當事人對醫療服務的某一特定事項發生意見分歧或矛盾的情況。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1 醫療糾紛的形成因素
1.1 醫院相關因素
因為醫療行業具有很強的探索性、高風險性和不可測性,其中存在很多高危險因素。醫生診療活動時是根據理論和治療經驗本身,通過各種輔助檢查以確定患者的疾病。在實際中,不同疾病也會有不同的癥狀、不同的表現,也存在多種疾病交織,病情變化迅速的情況,是有可能存在誤診或漏診的。可以說醫療水平的高低已成為醫療糾紛的重要因素。此外,醫療質量、服務質量、醫療管理等等也都有所涉及。
1.2 社會相關因素
現如今 “看病難、看病貴”也是醫療糾紛產生的重要導火索。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社會醫療保障發展相對滯后,特別是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 “看病難、看病貴”等社會相關問題集中反映在醫院,使患者對醫院產生了對立不滿的情緒,這也是造成醫患矛盾、發生糾紛的原因。
另外,部分輿論媒體為“吸引眼球”對于醫務人員的報道并不客觀,將醫患關系簡化為消費者與商家的關系,誤導讀者,導致群眾對醫院和醫務人員的不信任,對衛生行業不信任, 也觸發了醫療糾紛的高發。
1.3 患者自身相關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醫療糾紛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醫生和患者知識的不對等,大多數患者不了解疾病的診斷和治療,醫學知識缺乏和對疾病的認識不足,對治療效果期望很高,一旦治療效果不如患者需求的現象,就會有發生醫療糾紛的隱患。當然,也不排除部分人群惡意投訴,期望獲得經濟補償的可能。
2 法理解析醫療糾解決應遵循的法律原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2.1 醫患平等原則
健康作為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現代人們生活的重中之重,國家立法,應盡量保證人們享有平等的診療權利,因此,在制定醫療法律時,平等的原則應該是一個重要的原則。醫生和患者平等相對性原理,這意味著患者應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應確保患者在治療期間處于已知狀態,醫生不能根據自己的技術知識,隱瞞事實欺騙患者(除因患惡性疾病,家屬要求醫生對患者隱瞞)。在行政和司法程序,應給予患者和醫院的法律權利以平等保護。
2.2 醫療行為的合法性監督原則
健康活動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有法律的最高權威。醫療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其行為應以合法性和合理性,為雙方的醫療糾紛進行調解,必須遵守原則和法律的有關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如有違反應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3 科學實事求是的原則
科學和實事求是的基本原則。科學和實事求是,作為我國的一項重要原則,應貫穿在法律和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科學精神是一個恒定的冒險,以懷疑的精神是對事物本質的不懈追求。實事求是不僅要求人們在實踐基礎上獲得關于客觀事物本質的近似的、正確的認識,而且要求進一步去探求各個階段之間本質關系或本質之間的關系,從而獲得關于該事物或同類食物運動變化和發展的客觀規律的正確認識。。
3 解決醫療糾紛的法理依據
3.1 法律是維持醫患關系和諧的關鍵
醫患關系的和諧,最現實、最基本的、最低要求是實現法律層面上的和諧醫患關系。法律是建立和諧醫患關系的基礎和重要保證。表現在:和諧的醫患關系是一個有序的狀態,這種有序的狀態依賴于醫患關系的雙方當事人自己。如果雙方難以維護這種有序狀態,尤其是如果發生糾紛時,雙方無法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可以很容易地破壞這種和諧的醫患關系。
3.2 法律是解決醫療糾紛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保證
醫患關系的本質是一種法律關系,只有正確認識醫療法律,完善相關法律,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只有患者和他們的家庭充分尊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權利,樹立合理的法制觀念,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在這里,法律無可爭議地成為合法的醫學實踐,根據法律的基本前提和保障人權。往往是醫生和患者之間的醫療糾紛的結果對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公平分配給對方有爭議的公平負擔。法律的公平、公正的使命,通過平臺的醫療互助的建立,構建一個公平的矛盾化解機制,從而有效地引導當事人在合理、合法的方式。在處理醫療糾紛時,遵從《醫療事故處罰條例》及及相關的法律規則。但當下許多醫療糾紛采取“私了”的方式,有時是雙方的第一選擇。醫院希望通過協商,但結果往往適得其反;患者期待通過私下獲得更多利益。為了避免矛盾升級,保障雙方利益,回到法律追索權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因此,進一步完善醫療事故條例配套的法律法規建設,公平、合理的處理糾紛,以及時和適當的方式解決糾紛,是防止和解決這些矛盾和糾紛的正確方式。
3.3 法律對于構建新型醫患關系的重要意義
在過去,對醫生和患者之間關系的調整主要以道德或專業的處分為原則。現代社會的發展,極大地改變了醫患關系的現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善醫療體制改革,以及城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社區衛生系統,調整衛生資源的分配是國家管理的一個重大的變化,醫患關系將有更多的形式。因此,只有加強醫療衛生的法治建設,更新豐富醫患方面的法律規則,逐步建立平等互助,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新的醫患關系,以適應時展的要求。
4 結語
醫患關系本質上是民事法律關系,但在特定的情況下又兼具有行政法的色彩,在具體法的角度看主要表現為醫療合同關系,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醫療糾紛的案由有三種:1,醫療服務合同糾紛;2,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3,一般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三種不同案由適用的法律依次是《合同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這也是醫療糾紛在現今進入法律程序時遇到的難題,需要通過調查、分析來確定損害造成的后果,進而判斷適合用哪種法律解決案件。在當今醫療糾紛高發,相關法律滯后的客觀環境下,無論是醫療單位還是患者,都應以公平、寬容、平和的心態來面對,共同促進相關法律的制定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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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RFID;醫院管理;效果
中圖分類號:TP3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7597(2013)14-0094-02
近幾年來,我國醫療衛生領域的管理現代化水平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醫院都采用了計算機管理系統,并從單機向網絡化和無線化的方向發展。移動性是無線網絡的核心優勢,醫療機構正是大數據量信息移動系統,介于此其顯示出巨大的管理優勢。醫生可以根據查房情況,將信息錄入移動終端根據歷史記錄和臨床檢查結果,比較患者病情的變化情況,從而制定治療方案。RFID技術在醫療行業的應用提高了醫護人員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因操作失誤引發的醫療事故、節省醫療成本以及增加安全性等。
1 RFID系統介紹
RFID技術通過射頻信號自動識別目標對象并獲取相關數據,是一種非接觸式的自動識別技術。
工作流程為:天線發送一定頻率的射頻信號由閱讀器接受,運用電磁感應原理產生感應電流,射頻卡被激活;系統接收從射頻卡發送來的載波信號,經天線調節器傳送到閱讀器,閱讀器對接收的信號進行解調送到后臺主系統進行相關處理。
2 RPID醫療管理平臺的應用
2.1 設計背景
目前醫院時有會出現新生嬰兒被盜換的事件發生,這不僅讓事件的當事人悲痛萬分,也使醫院的聲譽受到嚴重影響,甚至面臨被訴訟及經濟賠償。參考眾多案例,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無心過錯:如醫院工作人員忙中出錯;缺乏可靠的嬰兒識別產品等等。
2)別有用心的有意行為:如對自己的新生嬰兒不滿意的父母;醫護人員出于某種原因(對醫院不滿或受人之托等等)調換嬰兒等等。
2.2 系統組成及特點
系統由硬件和軟件兩大部分組成。
2.2.1 系統硬件組成
包括母親腕帶和嬰兒腕帶各一只,腕帶內部嵌有RFID標簽,采用環保型高強度分子材料制成,經過獨特設計具有如下特點。
1)非常輕巧,容易佩帶。
2)細致的人體工程學原理設計,佩帶舒適,不影響任何正常行為和行動。
3)不會產生有害物質而導致皮膚過敏。
4)醫護工作卡:醫護工作人員出入嬰兒護理室的授權卡,配帶了該卡所進行的相應活動可以被記錄在系統內,從而醫院可以了解其工作情況。
2.2.2 系統軟件組成
1)母嬰信息識別處理子系統。
2)母嬰護理及數據分析子系統。
3)RFID設備及腕帶管理子系統。
2.2.3 系統特點
該系統可以由各醫院根據具體情況或不同的時期選擇不同的軟、硬件配置,應用非常靈活;能夠與醫院現有的信息系統無縫接合,實現信息共享,節省系統費用。
2.3 工作流程
2.3.1 產婦入院
1)產生產婦信息記錄(姓名、血型、過敏史等)。
2)發送母嬰腕帶并佩戴。
3)產婦腕帶內寫入嬰兒母親基本信息。
4)產前母親護理信息寫入母親腕帶(產前醫務護理)。
2.3.2 新生兒出生
1)向嬰兒腕帶寫入信息(性別、體重、身高等特征)。
2)與母親腕帶匹配(一對一匹配,絕無重復)。
2.3.3 母嬰監護
1)自動識別母親,記錄相關監護信息。
2)自動識別嬰兒,記錄相關監護信息。
2.3.4 母嬰出院
1)身份確定(對母嬰身份及護理狀況進行分析確認)。
2)錄入檔案(分析后入檔保存。)
3 結論
RFID是非接觸式快速識別的最佳方式,它的唯一性、防偽性、安全性均能改善現有信息管理系統的不足之處。應用RFID技術還可實現:
1)醫院病房管理和查房管理,藥房、藥庫管理。
2)藥品檢驗信息管理、配藥管理系統、醫院固定資產管理、醫院急救系統解決方案。
3)社會應急醫療防御系統方案、血液制品采集和管理、追蹤方案,醫療垃圾處理和追蹤方案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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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行業是一種特殊的服務行業,它和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相關。改革開放30多年來,伴隨著醫療體系改革的逐步深入,民營醫院、合資醫院、外資醫院悄然崛起,一種競爭、服務的理念帶入醫療行業,老百姓感覺醫院多了,看病貴了,醫生態度好了。
然而,醫院形象的提升也不是一帆風順的,隨著醫療行業的逐步開放,醫院之間競爭的加劇,電視、廣播、報紙上醫療廣告開始鋪天蓋地,投入的增加并沒有同時帶來醫院形象的提高。莆田游醫們通過廣告的宣傳,把江湖郎中包裝成民營醫院的新星,滿屏滿版的性病廣告,污染著人們的眼睛,也把醫院的形象和層次迅速降低,影響著醫療行業在老百姓中的形象認知。在這種業界生態下,正規的醫院如何樹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在患者中獲得良好的口碑和信譽?
由桂永浩、孟建教授主編的《醫院形象與危機公關》一書,通過系統的公共關系學理論框架和生動形象的案例研究,讓我們切實了解到有關醫院的形象戰略傳播方式和醫院面臨各種復雜的危機處理方式,其重要意義不言而喻。
醫院形象理論從引進到實際應用,隨著理論的發展和實踐的深入,醫院形象在現代醫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顯現,對醫院的管理決策層而言,醫院形象是醫院日常管理和危機處置的重要內容。這本書在上篇中,對醫院形象的傳播做出了分類,分為常態傳播和非常態的維護兩種。書中并進一步指出,常態的醫院形象傳播是醫院在日常的運行中,通過政府、媒體、專家和公眾等各種渠道向整個社會傳遞醫院的良好形象,增加患者對醫院的信賴,實現患者和醫院的雙贏局面。
本書對于非常態的醫院形象維護著墨甚多,即在發生危機的時候,醫院在危機背景下開展的公共關系活動,以及為了減少危機震蕩而進行傳播溝通、協調關系和樹立醫院形象的相關活動,書中認為,優良的醫院形象傳播為非常態的危機公關打下良好的基礎。
從2003年的“非典”疫情到到目前正在發酵的甲型H1N1流感事件,一個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使得醫療衛生領域成為民眾和媒體關注的領域;而以“哈醫大二院天價住院費”事件為典型的醫療系統腐敗案件,又把醫院和醫生同時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在這些重大的危機事件中,醫院的管理者因缺乏應對突發危機事件的處理意識和技巧,而置身于媒體和公眾的輿論壓力之下,使本來有限的責任被無限放大,造成無法收拾的后果,這些殘酷的現實使得醫院管理者對于危機公關具備強烈的需求欲望。
《醫院形象與危機公關》的下篇對于醫院危機公關戰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該書從理論概述、監測機制、預警機制、應急處置、大眾傳播控制和事后評估幾個階段,系統闡述了醫院危機事件發生發展的全過程,以及危機解決的整個流程。該書從傳播與公關的視野,結合醫療行業的特殊性,對醫院危機公關進行一般規律的總結,對各類危機的對應預案提出建議和改進方案,尤其是從醫院和政府、媒體、公眾三者關系的角度進行了深化與拓展,對于醫院處理危機事件的方法學方面不無裨益。
本書的獨特性還在于,該書選取以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為代表的行業若干危機事件處置的案例,作為理論的補充。這些案例,都來自于醫院處置危機的最前線,在案例之后,都附有富于建設性意見的案例點評,在實踐和理論之間,找到切入點,提出解決方案。
[關鍵詞] 第一位;醫生;形象;建設
[中圖分類號] R197.322[文獻標識碼] B[文章編號] 1673-7210(2010)10(b)-129-02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自我保健與法律意識也在增強,患者對于醫生的服務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患之間的關系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醫患之間不單純是一種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還涉及到倫理道德、經濟、法律、科技等方面。良好的醫患關系能有利于疾病的診治、減少醫療糾紛、促進醫患和諧。
然而,近年來許多因素的負面影響,致使我國醫患關系日益緊張,矛盾不斷升級、惡化,于是如何加強醫生自身形象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已經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因為這關系到醫患之間能不能和諧發展,關系到和諧社會能不能建立,是一個切實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問題。
那么,如何加強醫生自身形象建設呢?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來加強提高自己,以適應新時期的醫療環境,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推進我國衛生事業的發展。
1 把“醫療安全”放在第一位
在醫患關系日益緊張的今天,醫療風險無處不在,作為醫生,在日常的醫療實踐中,應該時時刻刻關注醫療安全問題,有效地避免醫療事故、降低醫療風險,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只管診治患者,不顧醫療安全,就像只管開車,不顧交通安全那樣,必然會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嚴重危害,最終受到傷害和懲罰的是醫生自己[1]。
所謂醫療安全,應當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①能順利完成各項預定的醫療任務,防止出現差錯和醫療事故;②能滿足患者及家屬的合理要求,防止出現抱怨、投訴等醫患糾紛;③能保護醫療人員的合法權益,防止其受到侵犯或傷害。當前,關注和保障醫療安全是醫療人員的一項迫切任務[1]。
在醫療實踐活動中,醫療安全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醫療行業的工作具有高風險性。隨著科學的發展和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一些疾病的診治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加之經濟利益的驅使,使得部分醫生在處理疾病的診療過程中,忽略了其中存在的風險。其實,醫療風險貫穿疾病的診斷、治療和康復全過程。不管多么簡單的疾病,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醫務人員在一切診療活動中都必須牢牢繃緊醫療安全這根弦,降低醫療風險,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一方面,要掌握醫患溝通的技巧,要勤于溝通,善于溝通,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另一方面,在整個醫療實踐中,要從患者的利益和疾病的本身出發,采取最優的治療方案,避免因經濟利益的驅使,而偏離了醫治疾病的根本方向,這恰恰會增加醫療的高風險,降低了安全系數;其次,對每一位患者、每一步診療操作,都要按照診療規范的要求,按規操作、依法行醫;再者,即使出現了醫療事故,也不要慌了手腳,要冷靜地思考出現問題的原因,是人為操作有問題,還是因為儀器和機械故障、患者自身素質、缺少醫患溝通、疾病發展的不可預知性等問題,在做好與患者及家屬解釋工作的同時,要盡快向上級醫師及醫院相關部門報告,制訂解決方案,避免醫患沖突。每一個醫生都應該記住,患者決不是實驗室里的試管、燒瓶,在下處方、醫囑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古人說:“用藥如用刑”,又說:“庸醫殺人不用刀”。謹慎行得千里醫,小心使得萬年船;乘帆醫海,安全為先。
2 把“加強人文修養和提高自身素質”放在第一位
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寫道:“我愿盡余之能力與判斷力所及,遵守為病家謀利益之信條。我愿以此純潔與神圣之精神,終身執行我職務。 無論至于何處,遇男或女,貴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為病家謀幸福,并檢點吾身,不作各種害人及惡劣行為”。這就是說,一個好醫生應該恪守醫德,具備一顆愛心,一顆憐憫的心,不論何時何地,不論對男女、貴賤之人,都應該尊重其生命、關愛其生命,愛護其人,一切從患者的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盡職盡責,維護醫學的神圣。要時刻檢討自己,改正自身存在的缺點,不做違法亂紀之事 。這是其高尚品格的體現。
我國自古便有“濟世救人,仁愛為懷”的人本主義思想。醫學的對象是人,是關于人的科學,醫學的目的是除人類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醫生應該尊重患者的權利,尊重生命的尊嚴。要營造和諧的醫患關系,需要醫生努力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質,只有具備比較好的人文素質,才能在醫療實踐中,給患者更多的人文關愛,避免不必要的醫患沖突。
在當今社會經濟、文化、衛生體制發生重大變化,醫療環境、醫患關系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的情勢下,醫生在更好地鉆研業務、提高技術、改善服務態度的同時,也應更加學習人文思想、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醫生的人文修養包括醫生的品格和作風,不僅是技術能力,還有人格魅力。專業和技術的提高當然是必要的,但不要把自己限定在一個狹窄的領域里,我們要學習的更多:文學可以彌補人生經歷之不足,增加對人與社會的體察和理解;藝術可以激發人的想像,給人以心境的和諧與美的熏陶,倫理和法律是各種關系、語言和行為的界定[2]。培養醫生的人文精神,首先,要培養醫生的醫德;其次,醫生要不斷學習人文科學知識;第三,醫生在醫療實踐中自覺養關懷的習慣。
一個真正杰出的醫生,不但在學術醫術上有很高的造詣,而且要有睿智、廣闊的人文視野,在自己的內心深處建立良好的道德良知和社會責任,通過自己的言行行為使患者得到安慰,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只有這樣才能引導現代醫學朝著更科學、更富有人性的方向發展,建立當代社會健康新秩序[3]。一個好的臨床醫生不但要具備優秀的生物醫學的知識和本領,人文素質也是他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醫生的綜合素質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它隨著文化、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而處在不斷變化之中[4]。一個優秀的臨床醫生除了以上所說之外,還應該恪守醫德、良好的心理素質、正確的臨床思維,只有這樣才能于醫道無所滯礙,盡善盡美。
3 把“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業務水平”放在第一位
臨床科研水平的高低體現了一所醫院或一個科室的綜合實力和學術水平,也是衡量一個醫生學術水平的重要指標,臨床科研能力的培養對醫生,尤其是年輕醫生的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臨床科研能力的培養是臨床醫學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在臨床實踐活動中占有重要地位。只要我們采取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樹立求真務實的科學精神,借鑒國外的經驗, 就能不斷改善和加強醫生臨床科研能力的培養,從而更好地促進臨床醫學發展。
一個好醫生,應該有淵博的學識和深厚的科學知識積淀。知識越豐富,思路越廣闊,解決問題時的應對方法才越多;另一方面應該有精湛的業務技術和豐富的臨床經驗,能夠在疾病初現端倪的早期即做出正確的診斷,并給予適當的治療,讓患者在取得相同治療效果的前提下,減少所擔負的風險和成本。我們醫生在掌握所學專業基本技術知識的同時,還應該加強科技創新和對外學習交流。通過參加會議、學術講座、訪問等方式進行學習,了解最新的學術動態,采取“走出去,引進來”的方針,全面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
4 把“培養團隊精神”放在第一位
團隊精神是指一種團結一致,互幫互助,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堅毅奮斗到底的精神。一個民族要發展要強盛,必須要有一種民族精神作為支撐。同樣,作為一名醫生、一個科室、一個醫院要發展,要提高,也必須要有一種團隊精神作為支撐。
醫學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從治療、護理、檢查,甚至后勤保障等,需要團隊合作。希臘雅典 Agia Olga 醫院Dervenis 教授認為,只有進行良好的團隊合作,才能完成對患者的綜合、系統的治療,這也是對患者的負責。芬蘭坦佩雷大學附屬醫院 Nordback 教授認為,一個治療組就是一個團隊,所以一個好的醫生還必須有團隊的領導力,帶領你的患者、你的團隊成員,相關部門的同事一起為完成患者的診療目標而共同努力。
因此,我們臨床醫生在醫療活動中一定要注重團隊精神的培養,它可以幫助我們完成繁重的臨床診治工作,可以攻克技術難關,可以取得驕人的成績 。當今社會需要的是具有較好的協作能力和較強團隊精神的高素質衛技人才。在臨床診療及生活中加強醫生自身團隊精神的培養不僅是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還是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重要舉措。
5 把醫院的“聲譽”放在第一位
醫院的聲譽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源。提高醫院的聲譽可以滿足患者的情感需求。良好的醫院聲譽可以提高醫院的信譽,創造更高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還有利于提高醫院的競爭力,增強醫院的實力與發展活力。我們醫生應該做到以下兩點,①牢固樹立“聲譽”意識,認清良好的醫院聲譽是醫院寶貴的無形資產,積極地塑造醫院的良好聲譽形象。②要將服務意識、技術、態度、行為、藝術方面的要求內化為一種素質,去贏得崇高的社會聲譽[5]。自覺創造和維護醫院的聲譽是每個醫生應有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也是其自身高尚人格的體現。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除人類疾病我們義不容辭,助健康之美我們責無旁貸。面對這一神圣的事業,我們每一位醫生只有“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使每一天學有所得、學有所長、學有所進、學有所成。“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每一位醫生都應該忠于神圣的醫學事業,切實貫徹謹慎行醫、安全醫療;注重品格、加強修養;刻苦鉆研、精益求精;團結協作、眾志成城;院榮俱榮、院損俱損的全方位理念,全面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用我們的愛去驅散患者身心的烏云,讓患者在愛的陽光沐浴下,燃起對生命的希望。這不僅是適應新時期新醫療環境的需要,更有助于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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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器械儀器 計量檢定工作 探討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醫療部門和醫療器械儀器的種類和樣式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先進,但是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導致了醫療事故的頻發,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紀律檢定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如果醫療器械儀器的計量失去的準確性,會造成診斷失誤,出現醫療事故,威脅人民的生命安全。
一、醫療器械儀器的計量檢定工作的重要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實行強制檢定的器具包括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計量檢定部門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醫療器械儀器進行強制檢定,也就是說由計量檢定部門直接監督管理,計量檢定部門決定檢定機構,設有固定的檢查周期,各單位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必須強制執行。醫院工作的正常進行離不開醫療器械儀器,醫療器械儀器的檢定工作對于治療的效果和治療過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直接的聯系。例如血壓計測定的結果不準確就會延誤病情,甚至造成患者癱瘓;放射影像設備分辨率不準確,形成的影像模糊,可能會貽誤病情,錯檢、漏檢等。為了保證醫療事故發生率的降低,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醫療器械儀器的計量檢定工作十分必要。
二、醫療器械儀器計量檢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對醫療器械儀器計量檢定工作不重視
雖然計量檢定部門對醫療器械儀器會有固定周期檢查,可是相關單位在平時卻沒有計量檢定的意識,在醫療器械儀器出現故障的時候才會有維修人員去維修,在平時卻沒有專業人員對它進行日常養護,有的儀器容易受環境的溫度、濕度、酸堿度的影響,如果不定期養護和檢測,可能會導致計量結果不準,影響病情的診斷和治療效果,有的儀器在使用的時候實踐間隔較長、開機時間長、使用時間長等問題會出現實際結果和當時的檢定結果不準,當時的檢定標準不適用與現在的儀器,可是相關單位在平時沒有記錄檢定的意識,不能對醫療器械儀器按時積極保養,就會造成雖然計量檢定部門定時檢定,可是由于實際應用醫療器械儀器的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而造成了當時檢定結果的不準確性,不能代表現在的實際狀況,醫療器械儀器也就失去的準確性。
2、計量檢定部門的檢查力度不大
計量檢定部門是對醫療器械儀器進行計量檢定的主要部門,有責任對醫療器械儀器檢測,可是在檢定的過程中卻出現了許多問題。首先計量檢定部門對醫療單位醫療器械儀器的檢定都是定期檢查,這就會存在許多的隱患,有的醫療單位就會忽視問題,也就針對這個規律定期檢定,在平時不注意養護,造成了應付檢查的局面。有的醫療單位對醫療器械儀器的檢定工作就是根據計量檢定部門的時間來進行,對淘汰的儀器、該維修的儀器都不按照規定處理。
3、醫療單位的檢定人員素質不高
醫療單位的相關檢定人員的聘用的時候有的是憑借自己的專業知識基礎過硬進入的,有的是靠關系進入的,認為這個工作是個“閑差”,不要承擔風險,工作強度也不大,這就造成了人員的稂莠不齊,在工作的時候有濫竽充數的現象,醫療單位的計量檢定工作不能正常進行。有的檢定人員的從業素質也不高,在檢定的時候敷衍了事,沒有責任心,記錄也是草草寫幾筆,不能達到實際的效果。醫療單位不對檢定人員定期培訓,檢定人員在當時學的知識都是在那以前的,在畢業之后的新型醫療器械儀器,當時學習的時候也不能學習到,醫療單位如果不定期進行對檢定人員進行培訓,那檢定人員就不能和醫療器械儀器一起進步,對新型儀器的檢定工作不能有效進行,只能對原有的儀器檢定,不能適應科技的發展。在對醫療器械儀器檢定之后,不能按照規定填寫相關項目,檢定工作不能有效進行。
三、醫療器械儀器計量檢定工作正常進行的對策
1、提高法律意識,重視檢定工作
醫療器械儀器的安全和質量主要由計量檢定工作的正常進行決定,醫院是使用醫療器械儀器的主要部門,因此相關醫療機構的人員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認真了解國家的法律法規,對醫療器械儀器的計量檢定工作嚴重重視,在平時的工作過程中,不會由于自身法律意識和計量檢定意識的淡薄而影響醫療器械儀器的準確性,對相關醫療機構的人員宣傳醫療器械儀器計量檢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讓他們意識到醫療器械儀器計量檢定工作關關系到儀器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關系到患者的醫療安全。有專人養護醫療器械儀器,定期檢查,不是計量檢定部門以年度為單位的檢查,而是自身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醫療器械儀器的計量檢定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相關儀器從購置到使用再到定期的檢查有系統的規定,有專門人員,保證計量檢定購置的正常有序進行。
2、計量檢定部門對相關醫療單位加強檢查力度
計量檢定部門對醫院的醫療器械儀器的計量工作的監督不能只是一年一度的檢查,而是在定期的檢查的基礎上,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之后限期處理并且進行復查,保證發現的問題都妥善解決,而不是出現問題還存在問題,醫療器械儀器出現的問題,能維修的找相關維修人員維修再進行重復檢定,保證不會因為維修而影響儀器的準確性,不能維修的醫療器械儀器要堅決淘汰報廢,不能延期使用。一切的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去做,規范執法,不能對熟悉單位“走人情”,保證醫療器械儀器計量檢定工作的有效性。
3、醫療單位建立完善的計量檢定的制度
醫療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計量檢定制度,規范計量檢定工作的正常高效進行。聘請專業的記錄檢定人員進行工作,配合各科室、各部門進行工作,對各科室、各部門的相關醫療器械儀器進行安全性、準確性、使用年限等性質進行檢定,并設有專門的人員進行維護,不會出現只做表面功夫的現象,而且責任下發到個人,每個人都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進行檔案備份記錄,保證不會在出現問題的時候“踢皮球”,每次檢定工作都嚴格記錄,包括時間、醫療器械儀器的具體名稱、地點、檢定結果、維修記錄、檢定人等方面,并有檢定人的簽字,有關領導的確認,保證檢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4、對醫療單位相關人員加強管理
計量檢定人員是對醫療器械儀器進行簡單的主要人員,他們的工作態度和專業知識水平關系著檢定工作進行的程度和效果,因此對計量檢定人員的挑選和培訓至關重要。在聘請的時候保證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過硬,有相關資格證,不是通過關系進來的“閑差”,知道不同的儀器的檢定方式、檢定周期、檢定時間、檢定效果的不同,而是真正能夠進行記錄檢定工作的人才,而且要保證計量檢定人員的工作態度,工作要認真負責,不能敷衍了事,只為了應付工作,填寫相關記錄時隨意填寫。定期培訓,保證計量檢定人員的知識水平能和醫療器械儀器的發展速度共同進步。
結語:
綜上所述,醫療器械儀器作為對患者進行診斷,治療的基本用具,它的計量檢定工作的高效進行,對醫療事故發生計量的降低,人民的生命安全,社會主義法制計量的開展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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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不斷發展及壯大,傳統的檔案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達到相應的效率,而醫院的醫療衛生安全隱患壓力也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壯大而逐漸增大。我國的醫院對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資料的管理太過于隨機性,基本上都是由各個職能的管理部門依據各自的業務來進行分散性管理,這就促使醫院風險管理缺乏了系統性、統一性,從而導致不能有效進行持續的、質量安全的改進。因此,對醫院風險管理檔案實行規范化的管理,是有利于提高醫院的醫療質量及水平的,還可以保障醫療安全及促進醫院長久持續的發展。
1.規范化管理下醫院風險管理檔案中的風險與問題
醫院的檔案資料是自醫院開創以來漸漸形成的,無論是醫院還是患者這些檔案資料都有著重大意義,規范化的管理檔案使得醫院的管理領導者及時了解醫院經營狀況而提供有效的切合實際的資料依據,還使他們下達的命令或是一些管理方針能夠得到科學性、準確性、真實性的確保。但是,當下我國醫院的檔案管理制度并不健全,且檔案管理工作還存在著很多問題。
1.1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設備的落后與管理人員專業度的缺乏
由于醫院風險管理檔案的建設根本沒有受到領導的足夠重視與關注,從而導致了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受到了不良影響。其一,由于醫院風險管理檔案在規范化管理中,檔案管理人員隊伍存在較大的流動性,即不穩定性,如換班、轉崗、輪班都可增大檔案人員隊伍的不穩定性,由此帶來的諸多后續問題也是阻礙了檔案管理規范化前進的腳步。其二,由于醫院風險管理檔案在規范化管理中,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識的缺乏,一些從事這一職業的人員對于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價值沒有正確的認識,把檔案管理工作只是單一的理解為保管、整理及儲存。而且有一些檔案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不熟悉,專業技能也是十分缺乏,這就導致管理隊伍的素質水平不在一個層次上,從而降低了管理效率。其三,由于檔案室設備的落后,從而導致了檔案的檢索、儲存等方面不僅復雜,耗時不說也耗力,更是使檔案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還阻礙了檔案管理規范化的發展。
1.2醫院風險管理檔案意識不到位,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風險管理檔案的管理工作是整個醫院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于各個醫院并?]有過多關注于風險管理檔案這塊,使其缺乏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由于風險管理檔案分散在各個部門管理,且各個部門的管理模式又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此,就造成了醫院風險管理檔案不完整、不規范、不系統,從而致使風險管理檔案的后期更新不能得到全面、持續的發展。另外,每個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不同,且管理檔案的記錄方式也不同,這樣就很容易致使風險管理檔案的記錄不規范,再就是在工作交接時更容易產生遺漏或缺失等現象的發生;因此,建立統一的、完善的、規范化的檔案管理體制是必然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及全面性有所降低都是因為風險管理檔案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風險管理檔案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更會使其安全性、系統性降低,從而更是阻礙了風險管理檔案進行規范化管理的進步。
2.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規范化管理的應用及有效方案
由于醫院風險管理檔案中所存在的諸多問題,從而降低了醫院風險管理檔案管理水平,更是阻礙了醫院長久持續且穩定的發展。因此,規范化的管理風險管理檔案就大大有利于醫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更是有利于醫院的業務水平及服務質量的提升,從而使得醫院的醫療安全得到保障。
2.1建立健全完善的風險管理檔案管理工作組織
醫院內部建立完整而健全的風險管理檔案組織,就是為了解決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記錄的不完整、不系統等缺點。以院長為首,主持風險管理部門的各類事務,而風險管理的成員就是醫院內各個科室的人員。風險管理部門要承擔制定醫院風險管理政策的工作,并且要定期對管理工作進行評審及改進;提出了對醫院風險管理流程的制定和風險管理檔案相關事宜的處理等這些改善措施;定期組織召開對風險管理部門風險評估、估測的會議,對于醫院的危險因素即不良事件也要組織調查并進行分析,然后根據問題發展的不同程度來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案及措施。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質量控制方面要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來制定相關的報告表、調查表、評審記錄等,要定時且及時地向醫院風險管理檔案管理組織匯報工作;而醫院的各個部門對自己的風險管理工作要做到明確、明了、不得含糊,且風險管理檔案的資料也要及時規范上交。由各個部門管理著不同內容的風險管理檔案轉變成專門的風險管理檔案管理部門,這樣的轉變無疑大大提高了風險管理檔案的管理效率,更是能夠使檔案的內容得到集中且有效的分析及處理,從而讓風險管理檔案更加系統規范化。
2.2明確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記錄方式及管理要求
由于不同的檔案記錄方式造成的檔案內容不具有系統性、規范性,而且在管理人員交接的過程中也很容易出現資料丟失或是遺漏等不良現象,這樣就大大阻礙了風險管理檔案后續的分析與評估工作的展開。所以,在醫院完整建立風險管理檔案的同時,還要對風險管理檔案的記錄方式也要進行統一。在進行檔案記錄時也要做一些要求,一是記錄的筆不能用鉛筆、圓珠筆等來進行檔案記錄,而是必須采用黑色且含有碳素的筆或者是鋼筆之類的筆且要在檔案專業用紙上書寫來進行檔案記錄;二對于醫院發生的不良事故、事件的記錄時,與其相關的書面材料必須為原件或復印件,而復印件的文字內容一定要清楚,字跡要清晰,一定不能出現字跡模糊,或是缺頁、少頁、漏頁現象的發生。為了防止紙質檔案由于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了檔案的損壞、丟失等現象的發生,我們還應該在電腦上進行電子備份。且管理人員還要對風險管理檔案及時進行歸檔的工作。其次,醫院對于風險管理檔案的內容記錄上面應該要有明確的管理要求,風險管理檔案內容有了明確、詳細的要求,就可以使管理人員的后期評定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2.3提高風險管理檔案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
要想提高風險管理檔案管理的效率,首先就要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從而加快醫院檔案管理規范化的步伐。醫院的各級領導也要加強對風險管理檔案的認識,使風險管理檔案得到重視。那么如何提高管理人員們的素養呢,一先進行專業的課程培訓,二通過信息科技平臺來收集全國高級醫院檔案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并從中學習、借鑒及吸取,從而提高管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責任心,更是使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及技能能夠更上一層樓。
2.4對風險管理檔案信息的創新
信息化的檔案管理就可以使檔案資料完整、明確、真實、可信,從而也能實現醫院風險管理檔案的規范化。而醫院的各個科室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然后結合自身的條件,來利用多元化的檔案信息管理手段,使得信息化的管理可以和現代化的醫學管理相接,從而又是一個新的獨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統。
2.5風險管理檔案制度的健全與完善
風險管理檔案管理制度的完整建立可以使醫院風險管理檔案管理水平大為提升;為了更好地健全完善風險管理檔案管理制度,就一定要制定出嚴格的、明確的規定及要求,還要建立科學的、合理的、高效的管理程序。要及時地查找、發現現有檔案管理制度的不足之處,且仔細、認真的檢查檔案信息管理中的缺陷、漏洞,并及時解決所發現的問題。最后,根據各個部?T的具體情況、需要進行具體分析,實行編號存檔,且檔案統一監管,從而為以后檔案信息的查找、利用等后期工作打下堅實的、良好的基礎。
3.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規范化的重要性及意義
一是風險管理檔案是醫院管理方面的數據庫,是具有極高價值的珍貴材料。醫院要做好完善現有檔案資料的工作,從而對整個醫院的運行進行監管督查,這樣就能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檔案管理的科學性。風險管理檔案資料可以在醫療事故或是醫療糾紛發生時作為一種法律憑證拿出來,因此,風險管理檔案資料是至關重要的材料。由于風險管理檔案會把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的經過完整地記錄下來,這樣就可以成為協調醫院與患者及保險公司之間的溝通渠道。二是醫院風險管理檔案記錄了醫院從開創至今的各種醫療事故、醫療糾紛,還有器械的使用情況、患者藥物事件以及醫護人員的業務水平等。由于風險管理檔案的規范化管理所涉及的方面尤為廣泛,因此,醫院方面要著重重視。